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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现状与发展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现状与发展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现状与发展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现状与发展

摘要:按照社会科学家们的理解,当今社会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就是

生产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发展使得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与日俱增。当今国家之间的竞争实质是人才和科技的竞争,这就不得不依靠知识产权的保护,谁掌握某一领域内关键打的知识产权,谁就能在这个领域取得控制权。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生产力发展,已经成为各国的普遍共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仅用了短短20年的时间就建立了符合国际条约标准的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但是,同样是因为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起步较晚加上经验的欠缺,以致于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

一.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1]。

2.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1)专有性(2)地域性(3)时间性

二.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特点

1.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建设起步较晚,但是起点较高,发展较快

我国在1982年就率先颁布了商标法,这是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迈出的第一步。1984年,我过又颁布了专利法,该法明确规定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并按照国际标准建立了审查制的专利局和严格的审查基准,有关专利保护的法律程序尽可能采取国际惯例,使我国工业产权保护制度很快步入了现代国际工业产权保护行列[2]。经过实践证明,我国用十年时间建立起来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与

发达国家两百年建立起来的体系基本相当,并且基本上与当代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条约规定和精神相一致,可以称得上起步晚,起点高,发展快。

2.在发明创造方面实行了单一专利保护制度

我国采取了单一专利保护制度,即在一部专利法中同时保护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联合国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管曾高度赞扬:中国专利法所选择的方案集中了当代通常采用的最明智的方案,是一部很好的法。

3.对知识产权给予尽可能的充分保护

按照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的规定,同一智力劳动成果可以依据不同法律规定同时予以复合保护[3]。

4.行政处理与司法审判结合

为了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我国根据国情规定除人民法院以外,各知识产权管理机关也可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采取行政调处知识产权纠纷的方法,主要目的是使包括侵权行为在内的有关纠纷能够及时、有效地得以解决,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5.注重国际间的合作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从开始建立就非常注意在专利、商标、版权等领域广泛发展同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及德、日、美、法等国的多边和双边合作。

(二)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现状分析

1.企业对知识产权需求与得到的保护无法完美统一

知识产权的载体主要在公司企业,公司企业在技术革新、产品更新、服务提升等方面需要用新技术、吸收新成果、进行新创造,公司企业往往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企业的各项工作离不开作为产权形态的知识。但是,部分中小企业及私营企业,他们对知识产权要求程度并不高;也有部分需要大量知识产权的知识密集型企业,这些企业对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非常重视,甚至把专利申请当成企业持续发展的根本。这样就导致整个中国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需求与保护之前没办法完全统一,出现严重的不平衡。

2.不同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大相径庭

由于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不一样,所以对知识产权保护方法以及保护形式也会呈现出多样性。有的企业把知识产权保护视为企业的生命线,他们高度重视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及时申请专利,进行商标保护以及产品配方秘密保护等措施。有的企业则加大与科研院所合作的广度与深度,依托科研院所进行科技创新或者直接向这些单位购买专利。当然,还有很多中小企业本身对科技要求不高,他们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不仅不及时申请专利,进行科技创新,甚至还仿冒他人的发明创造,盗用他人的知识成果。

3.知识产权保护出现盲区,没有形成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中国产业发展层次、产业结构、产业品质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等呈现出自东向西递减状态。在东部比较发达的城市,知识产权保护也呈现出行业之间的差异性。人们往往一提到知识产权保护就以为是多申请发明专利,而没有深入挖掘和拓展知识产权保护内涵。从知识产权保护主体来看,往往只有公司企业比较重视,而高等学校以及科研院所则关注较少,甚至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盲区。

(三)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中所存在的问题

1.国内知识产权低水平运作

主要表现在:(1)权利意识淡薄。知识产权一词,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知半解的状态,提到知识产权,很多人认为仅仅是指各种各样的专利,对于知识产权所包含的其他诸如著作权、商标权以及商业秘密等所知甚少,不会正确的运用甚至想不到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导致许多无形资产遭受不应有的损失。(2)产业化水平低下。在我国,很多企业和个人对自己的重要科技成果不是及时申请专利而是热衷于申报科技成果奖。由于科技人员不关心科技成果的开发利用,许多成果通过鉴定、颁发奖励之后就被束之高阁,或者被外国人抢先申请了专利。因此中国的科技人员虽多,但科研成果开发利用的情况却相当落后。(3)管理水平较低下。我国大多数企业仅设置兼职机构和配备兼职人员管理知识产权事务,设置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的企业所占比例较低,甚至有些企业没有任何设置。由于疏于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缺乏对科技开发人员的有效激励和约束,导致企业的商业秘密、专有技术被科技人员“跳槽”带走的事例屡屡发生,其后果不仅造成企业知识产权的流失,而且企业的市场销售份额也随之丧失。

2.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不平衡,企业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进行科技创新的能力与水平不足

总的看来,中国在科技创新、科研开发等方面的投入比较低,研发经费支出总额只有美国的三十分之一、日本的十八分之一,与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存在着一定的差距[4]。这样就出现了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不平衡问题。一些企业片面地追求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抓住当前的既得利益,缺乏长远利益,忽视依靠科学技术知识竞争的意识,从而对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极低;有的企业只注重知识和技术的利用而忽视对知识与技术的保护,甚至设法盗用别人的知识、技术与专利;还有的单位(尤其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则强调知识、技术与专利的申请与保护而不重视把这些技术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3.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太完善,科技创新与研究投入不足

新制度经济学家们非常重视制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认为它是经济增长的关键[5]。法律法规制度比较分散,各个法律法规之间缺乏有机整合,甚至出现条例内容、责任限定、管理部门之间的相互冲突,《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

法》在司法和行政保护的范围及力度上有所差异。

三.加强我过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一)普及知识产权教育强化保护意识

首先要对全社会成员进行深人、持久、有效地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认清知识产权保护是发展我们自己的科技和民族文化事业的需要,同时也是我国作为国际社会负责任一员必须履行的国际义务,国家间正常交往和贸易的基础。我国要在世界上享有应有的地位就必须科技兴国,知识产权保护是发展科技的杠杆;处于领导岗位上的干部,将要走上工作岗位的大、中、专院校的学生是教育重点对象,让他们对知识产权的内容、相关的法律规定与运作方法有一个深人理解,减少工作中的盲目性;第三,在教育的形式上,要辅之以经常性的打击各类盗版和假冒等侵权活动,造成一种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风尚。

(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

完善的法律体系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也是确保知识产权保护得以进行的重要保证。一方面,应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可借鉴美国经验,引入惩罚性赔偿,以根除“赔偿低”的痼疾。另一方面,应当进一步完善证据规则,适当减轻原告的举证责任负担,引入一定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解决“举证难”的问题。

(三)企业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善于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自己

从某种意义上讲,现代企业的竞争实质上表现为知识产权的竞争。因此,企业要熟悉知识产权方面的新知识,多学习国内外优秀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方面的成功经验,尽快建立起本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时将企业自主研发的新成果、新技术、新发明和新创意到国内外有关部门申请知识产权注册,构筑自身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措施体系,在自主知识产权相关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加以维护,积极应对跨境知识产权纠纷[6]。

(四)加强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我国知识产权是由版权局、专利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管理,但实际工作中却存在分散、协调能力差的问题,国家应设立专门知识产权的协调机构,统筹各部门的立法、执法工作,减少管理上的混乱。目前盗版和假冒商标等违法侵权现象仍然严重,执法要加强打击力度,在手段上要有所创新,使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有一个更新的局面。

参考文献

[1]吴汉东.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M]2009.

[2]朱江岭,张炳烛.知识产权保护和战略运用[M]海洋出版社,2006.

[3]冯晓青,杨华利.知识产权法热点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

[4]王娟熔.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J].兰州商学院学报,2006,(6).

[5]叶建华.高新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997;31

[6]高卢麟.知识产权与社会发展.知识产权,1997;3

作者简介:李大鹏,男,23岁,大连海事大学2013级法学院研究生民商法专业

导师:尹伟民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些认识

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些认识 引言: 2012年,在华东理工大学攻读工程硕士专业,选修了“知识产权”这门公开课,开始对知识产权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至此,课程也开始接近尾声,开始总结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为了更加深入的了解知识产权,我查阅了一些关于知识产权的书籍、报刊以及网上资料。通过对这些资料的把握,我深深了解到,我国急切需要制定更加严密的法令法规,来扭转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战争中被动的局面,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刻不容缓。 现代知识产权体系,是法律、科技、经济、文化的交叠成果与集成。最先进的发明创造技术成果,可以依赖专利知识产权得以充分公开并受到法律保护。科技创新能力的竞争、科技发展水平的竞争,在新形势下正表现为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竞争。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点 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力。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财产,和所有有形财产一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知识产权具有以下特点: 1.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能 行使其权力的特点。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 取得的成果,并且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力。 2.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 技术、文化、一书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享有的 权力。 3.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质的。这两方面结合 在一切,不可分。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不同,也与财产权 不同。 4.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即除签有国际公 约或多边协议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国际 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 定期限,期限满后权利自动终止。 二, “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1.保护知识产权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前提。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 不竭动力,是民族振兴的必要条件。 2.保护知识产权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选择。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 资源短缺的大国,经济增长绝不能长期依靠耗费资源来支撑。 3.保护知识产权是完善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一 靠形成良好品牌,二靠研发优质产品。特别在知识经济时代,一个企业 只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牌,才拥有竞争优势。 4.保护知识产权是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客观需要。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不 断加快,对知识资源的创造、占有和运用,已成为提升综合国力的关键 因素。保护知识产权是世贸组织规则的重要内容。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状及完善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状及完善 知识产权指的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也称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权等人们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法,就是保护这类民事权利的法律。这些权利主要是财产权利。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又被统称为"工业产权"。它们是需要通过申请、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才产生的民事权利。版权与商业秘密专有权,则是从有关创作活动完成时起,就依法自动产生了。 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及其现状 (一)概况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的1979年,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三部法律同时开始起草。在1979年的《刑法》中,规定了禁止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使商标从这时起就被赋予了"专用权",成为一种"从刑法中产生的民事权利"。顺便说一句,在我国刑法较发达而民法不发达的相当长的历史中,许多民事权利都是依刑法产生,仅仅受刑法保护的。1982年,我国颁布了《商标法》(并于1993年2月与现在两次修订);1984年,我国颁布了《专利法》(并于1992年9月与2000年8月两次修订);1986年,我国颁布

了《民法通则》,其中明文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1990年,我国颁布了保护版权的《著作权法》,1991年6月国务院又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3年9月我国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开始明文保护商业秘密;199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除了几部单行法律与行政法规之外,我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还列有专章,规定了对严重侵犯商标权、侵犯版权、侵害商业秘密及假冒他人专利者进行刑事制裁。至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法规已经具备了。

我国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分析2

我国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分析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和我国“入世”的临近,药品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医药行业乃至全社会的关注。医药行业作为一个重要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其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对于打造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及促进行业对外交流都具有重要作用。 1.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形式 为了鼓励药品领域的研究开发活动和技术创新,规范新药的研制和审批,加强药品的监督管理,维护药品市场的秩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我国已经先后出台了许多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和行政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1985年4月1日实施,开始对药品领域的发明创造给予方法专利保护,并在修订后于1993年1月1日开放了药品的产品专利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于1982年8月23日由人大常委会通过,于1983年1月1日起施行,此后又于1993年和2001年进行了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于1984年9月20日通过,并在2001年修改后于12月1日起施行;与之配套的《新药审批办法》和《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于1999年《月1日起施行;此外,国务院还于1992年12月12日和10月14日通过和发布了《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和《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这2个条例均于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前,我国以专利、商标、版权为三大支柱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已基本形成,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建立,这些法律的基本框架和保护的水平都适应了国际发展的趋势,不仅有利于促进国际间的科技合作和经济贸易,也为我国制药工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法律环境。 2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内容及特点 目前,我国的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有4种保护方式:专利权、商标权、医药著作权和医疗商业秘密权。近年来,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我国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了长足的进步。如在药品的专利保护方面,已经由对产品的保护上升到了对方法的保护;商标保护方面新增加了对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新药的分类标准不断趋于科学化等。 2.1专利权保护 2.1.1保护对象及条件 药品专利的保护对象主要是药品领域的新的发明创造,即技术创新,包括新开发的原料药即活性成分、新的药物制剂或复方、新的制备工艺或其改进。其中最重要的授权条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药品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药品发明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技术相比,该药品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性是指该药品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由此可见,药品专利保护的是世界范围内最新的、付出了创造性的劳动后方才开发出来的药品或制备工艺,而所有填补国内空白的仿制药则不具有专利法意义上的新颖性,因此是不能得到专利保护的,这种要求显然远远高于其他行政法规。然而,在实用性方面,药品专利只要求该药品或者制备工艺能够在产业上应用,也即具有产业化前景即可,而且,这种产业化应用主要是就其从技术上对疾病的治疗效果而言,而不对其毒性及安全性进行严格的审查。一般来讲,为了抢时间,由动物实验证明了药品的治疗效果后即可申请专利,而不必等到临床试验完成以后,在这方面,药品专利

(战略管理)浅析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一238一 甘肃农业2006年第5期(总第238期) 浅析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朱列玉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510600) 摘要:知iP.产权战略在知识经济时代的国家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知识产权保护战 略是知识产权战略的一个重要部分。我国作为后发型的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知识产 权保护问题较多,但也存在着很好的机遇。如何研究问题,把握机遇,应是我们思考知 识产权战略的重点。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战咯;扣识产权保护战略 党的十六大指出,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鼓励科技创新,在关键领域和若干科技发展前沿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在国际竞争中的地 位越来越重要,并且日益成为国家和企业国际竞争优势的核心基础,一个国家或企业拥 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决定了其在全对 如何借鉴、吸取有益的先进经验,正确地带 化经济牛 配置和国际分工的地位 定和运用知 略,发展本国经济,参与 世界竞争,推动社会发展,已经成为各国关注的首要间题之一,也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 和思考的问题。 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虽然近年来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巳 经成为一个知识产权大国,但却远非知识产权强国。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竞争能力与发 达国家的差距非常明显。从我国的DVD产品在国外市场因专利纠纷而遭封杀,发达国 家向我国收取音响技术、彩电技术专利费用,再到思科起诉华为知识产权侵权,我国的 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越来越令人关注。如何在知识产权纠纷中保护自己,如何制定和实为此,日本政府不仅相继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法规,全面规范知识产权的创造、 保护、利用和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发展等方面,而且,逐步建立和健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 法律制度,如税收制度、教育制度等。通过与海关的强力合作,以及国际间双边和多边 协议,打击和防治假冒和盗版侵权。日本把无形资产的创造置于产业基础的地位,并从 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应用以及人才塞础四个方面提出战略性对策及行动计划。日本 基本法为知识产权立国战略提供了法律基础与依据,基本法同时也对政府及各个部门 为实施这一战略规定了职责、任务、分工及协调功能。日本的政策和计划的制定和实 施,逐步建立起一套鼓励智力创造的机制和知识产权实施与保护的基本架构,以提升日 本工业在国际社会中的整休竞争力‘ (三)其他国家(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韩国在近年也加快了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步伐,其知识产权战略的目标是使 韩国成为21世纪的知识产权强国。为此,韩国努力按国际保护标准及ZRZPS要求修 改相关法律,2001年修改了七部知识产权法律及其相关制度,以强化知识产权的法律 保护。同时还通过反假冒行动、公众教育计划等活动加强对假冒产品的打击。 除了美、日、韩外,目前台湾、俄罗斯、乌兰克和印度等国家或地区也已经或正在制定技术创新战略的同时也把对技术创新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纳人国家战略。 三、我国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现实基础 如何切实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涉及立法、执法和司法,还涉及全民族的知识

关于知识产权的调查报告

关于知识产权的调查报告 一、加大专利法宣传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为应对“入世”,通过广泛的普法宣传,广大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群众的专利意识普遍增强。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讲座XXX多场次,有XX多万人次先后参加学习培训;举办知识产权工作者培训班XX多期,帮助企事业单位培训了XXX多名合格的知识产权工作者;有XX多个企业被先后列入专利工作试点和专利工作重点服务及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实施推进计划,这部分企业率先做到:明确专利工作机构和分管专利工作的领导,匹配合格的专利工作人员,建立专利管理工作制度,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实施。 二、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建设,专利申请量大幅度提高 XXXX年以来我市累计申请专利XXXX件,授予专利权XXXX件。进入XX世纪以来,专利申请量的增长幅度明显加快,近四年的专利申请量超过了XXXX年前十五年的累计专利申请量。XXXX年全市申请专利XXX件,XXXX年申请专利XXX件,比上年增长XX%;XXXX年申请专利XXX件,比上年增长XXX%;XXXX年专利申请量突破XXXX件,比上年增长XX%以上。一部分专利项目的实施,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XXXX年对XX个专利产业化项目调查统计,当年新增产值X亿多元,利税X仟多万元。

三、知识产权工作体系逐步健全完善,专利工作得到了重视和加强 各级政府加强了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市、县都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机构,XXXX年底前市政府批准成立了扬州市知识产权局,江都市在县(市)区中率先建立了知识产权局,仪征市、宝应县建立了知识产权办公室,高邮市、邗江区、维扬区、广陵区也在科技局内设立了知识产权办公室等相关机构,配备了相应的人员和经费。XXXX年,扬州市专利事务所进行了改制,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专利中介服务机构。为了鼓励专利申请,XXXX年以来,市级和县级都先后建立了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并制订管理办法,加大对专利申请的支持。XXXX年,江都市从财政中拿出XXX万元,用于对专利申请、保护和产业化进行资助和奖励。 四、知识产权工作仍不能适应“入世”的要求 一是机关干部、企事业领导层人员参加专利法学习培训的人数,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二是企事业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战略的能力和水平不够,具有知识产权战略的企业很少,绝大部数企业处于制造业的第一阶段,几乎没有自主知识产权,更谈不上知识产权战略,不能适应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形势的要求;三是高新技术企业、支柱产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少,XX%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至今没有申请过专利;四是知

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67年)第2条第8项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有关的产权:文学、艺术和科学著作或作品;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唱片或录音片或广播;人类经过努力在各个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和商号名称及标识;以及所有其他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中的智能活动产生的产权。 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一百年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从法院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才产生了“权利要求书”制度。在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他的重要作用。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保护知识产权,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也将发挥前所未有的作用。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已经上升到党的决策层面,并成为了国家的大政方针。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国家战略的核心、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国务院于2008 年4 月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纲要明确,到2020 年把中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5 年内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大幅度提高,运用知识产权的效果明显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 虽然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目前已形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但是,我国在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方面还存在着需要完善的方面: (一)我国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成本上升 由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东西较少,因而我国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成本上升,从而限制了企业的发展。由于科学技术的供应源主要来自西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在技术供应方面的自然垄断地位,自然而然地转化为市场的垄断权。在此情形下,技术的转移将会出现更多的限制性的商业做法,从而迫使中国企业不得不付出更为高昂的成本以获取外国的先进技术,进而失去价格上的竞争优势。例如,2003年我国“DVD”产品出口增速的大幅回落,显示其出口增长已呈减缓趋势。造成这一态势的主要原因是专利费的收取导致成本增加,企业负担加重,出口竞争力减弱,直接阻碍了出口规模的扩大。 (二)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 我们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却忽视了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致使国内一大批商标像“同仁堂”成药等在国外被抢注。我国航天技术是强项,但在国内申请专利数仅几十项,国外来申请的有100多项。自1985年以来,我国专利局受理国内发明专利申请3万件,其中向国外申请的不足4000件,这意味着99%的专利在中国以外地区可无偿使用。 (三)原产地标记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 在国际贸易中,对进出口货物标明其原产地(地理标志)是一种通行做法,以表明产品的生长地、出生地、出土地或生产、加工、制造地以及某项服务来源地。使用原产地标记的目的,既是为了维护生产者的利益,也是为了防止不法者假冒侵权杜绝欺骗性的或易引起误解的标记。现在原产地标记已被许多国家列为维护本国利益的主要管制内容,并被一些国家当作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原产地标记应该是我国的强项,但我国由于缺乏原产地概念,对原产

知识产权的现状与思考

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人们对其从事智力活动而产生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在我国虽然实行知识产权制度比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但是发展的速度非常快。这20年里,我们形成了一个适合我国国情并且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还建立起一个包括知识产权的行政审批、宣传培训、中介服务、学术研究等等在内的一个工作体系;也建立起一个行政与司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这也就是说一个包括法律体系、工作体系、执法体系的知识产权制度,我国在短短的20年里都把它建立起来了。在实际发展中,我国也保持了一个高速度。近些年来,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都居世界第一位。2005年我国的商标申请量是58.8万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分别是11万件。这都是居世界第一位的,而且与第二名拉开了很大距离。在这些年的科技发展中,我国也在各个领域,包括农业、制造业、高科技领域也拥有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但是综合看来我国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方面依然存在严峻的挑战,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我国知识产权自主创新之路将艰难而漫长以专利为例,专利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其中技术门槛比较高的,或者说含金量比较高的专利是发明专利,它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检索,最后合乎法律规定才给予授权。首先从数量上看,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量是13万件,这个数字在世界范围内虽然排前几位,但是被13亿人一除,我国的人均专利拥有量就很少了,我们的排位就到第八九十位了。另外,在这13万件专利中,其中一半来自外国的公司,主要是跨国公司,他们要在中国投资、进入中国市场,首先要确立自己的知识产权,并且国外公司在申请专利方面是非常活跃的;那么剩下一半专利来自国内,这一半中,大概有40%左右是个人申请,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特别是我国的企业申请的专利只有60%多一点。也就是说剩下的4万多件专利中,又有一半左右的专利申请来自三资企业;剩下两万多件是国营企业、民营企业申请的。这两万多件与我们几百万家企业这个总数相比就很少了。其次看一下质量的分析。据统计,这么多年来,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发明专利,本国人、本国企业申请的最集中的领域有:第一位是中药,国内申请占98%;第二位是软饮料,占96%;第三位是食品,占90%;第四位是汉字输入法,占79%。这是我们占优势的比较集中的领域。而来自国外的专利申请所集中的领域主要是高科技领域:第一位是无线电传输,占93%;第二位是移动通讯,占91%;其后为电视系统,占90%;半导体占85%;西药占69%;计算机应用占60%。从这里不难看出,国外申请的重点是放在了高技术领域,放在高端。国人申请100件专利,其中发明只有18件,82件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外观设计就是产品的造型,实用新型就是关于产品结构上的一些改进、一些创新。而来自国外的申请,100件有86件是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发明专利。这也是一个很鲜明的对比。在我国现在也有一些很好的企业非常重视知识产权,重视自主创新,重视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像深圳华为公司,它是专门制造通讯产品的一家民营企业,它的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46%,是国内所有企业中申请发明专利最多的,累计申请国内专利3500件,同时向国外申请了400多件,注册商标也有600多件。另外像海尔、海信、青啤等,他们在自主知识产权方面做得也比较好,申请了很多专利,像海尔平均每天申请3件专利,每年1000多件,青岛啤酒也是一个很有名的驰名商标。但是这样的企业数量太少了。还有大量的企业没有自主创新,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据统计,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占大约万分之三,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有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之所以在国际上造成了这样的影响,就是中国只是一个制造大国,在知识产权方面我们还处在一种比较落后的状态,很多人说我国的企业是有制造没有创造,有产权没知识。像我们国家民航客机,百分之百从国外进口,当然最近尝试制造商用民航客机。我国高端的医疗设备、半导体以及集成电路制造设备和光纤制造设备,基本上都是从国外进口的。很多重要的装备,制造产品的机器,都是从国外进口的,例如,石化装备的80%、数控机床和先进纺织设备的70%依赖进口,彩电、手机的

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正式版

For the things that have been done in a certain period, the general inspection of the system is also a specific general analysis to find out the shortcomings and deficiencies 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正 式版

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报告资料适用于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事情,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同时也是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找出成绩、缺点和不足,并找出可提升点和教训记录成文,为以后遇到同类事项提供借鉴的经验。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关于目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之处,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较低,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等,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就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往往只注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大量外资涌入国门,国际企业

竞争国内化,国内企业竞争国际化态势日益明显。中外合资合作形式已经成为外国企业与国内企业实现双赢的重要选择。然而,在某些领域,由于外企实力强劲,或者国内企业意识欠缺,这种结合往往是建立在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的正当权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础上的。 为了解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调研了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有限公司等单位,并在闵行区知识产权局召开了闵行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福祥陶瓷有限公司、东杰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紫江

论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

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内容提要: 在当前对外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越来越多的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随着对外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对我国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就显的格外重要。本论文通过对知识产权的概念、特点及分类标准进行分析,探讨对知识产权保护途径尤其是司法保护的方法进而论述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途径、司法保护含义。 知识产权是个人或集体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领域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由于全球科技、经济的飞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客体范围和内容的不断扩大和深化,不断给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研究提出崭新的课题。而知识产权的概念是有关知识产权立法活动、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基础,是一个必须明确的问题。因此,知识产权不但仍旧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和迫切需要深化研究的领域,我们对知识产权概念的研究十分必要,而且随着对它及其他问题的研究将不断澄清知识产权领域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并指导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实践,使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起来。 概括地说,我国知识产权学术界对知识产权的定义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范围说或列举说。知识产权概念的范围说或列举式说,源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款,又被对世界经贸影响力更大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 TRIPS)的第一部分第一条所重复。上述两个国际公约对知识产权划定的范围,是当今世界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通例,迄今为止,多数国家的法理专著、法律,乃至国际条约,都是从划定范围出发,来明确知识产权这个概念,或给知识产权下定议的。 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款规定的知识产权定义,知识产权包括下列权利:1、与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即版权或著作权。2、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活动、与录音制品及广播有关的权利,即邻接权。3、与人类创造性活动的一切领域的发明有关的权利,即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非专利发明的权利)。4、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5、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 6、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7、与防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8、一切其他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TRIPS协议第一部分第1条2规定本协议知识产权是指本协议第二部分第1至7节中所包括所有权利,即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披露过的信息权。根据上述国际公约给知识产权下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发明、发现、作品、商标、商号、反不正当竞争等一切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这是各国真正专家们多年讨论的结果" 。 (二)、概括说。我国不少学者采用以概括式的方法对知识产权进行定义。如高等学校法学统编教材《知识产权法教程》所下定义为:"知识产权指的是人们可以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又如《知识产权法详论》对知识产权的定义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

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为什么保护及怎样保护

通过这两周的学习我对知识产权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观念,这两周的课程中我学到了很多的知识。我国从改革开放至今因为对知识产权的观念淡薄使得许多企业及个人受到了很大的损失。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从其数据中所得到的结果让人倍感痛心。为此我通过上课时所学的知识及个人所查资料了解了我国目前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缺陷,我国为什么要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及怎样保护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 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调动人们从事科技研究和文艺创作的积极性。 保护知识产权,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增强经济实力 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引进外商和外资投资。 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和目标出发,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中仍然存在着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 民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为淡漠 知识产权文化强调知识是有价和有偿的,对于知识创造者注重个性发挥,鼓励独立思考和自主创新。但当前我国公众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意识比较薄弱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普遍缺乏。我国的立法进程与国民意识的提高存在脱节。另外,由于知识产品的特殊性,公民对这种无形财产归属与占有的判断,很难做到像对待有形财产那样有一个直观的感觉。 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仍缺乏足够的重视 许多国内企业还没有建立专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对国际规则的了解还比较贫乏,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尤其是国际市场竞争的准备和经验不足。 在国际领域,跨国公司基于研发优势,在我国申请大量专利,然后利用手中的专利大棒压制、排斥和打击我国企业。同时其利用对“标准化”的垄断,实施不正当竞争,获取超额利润。还有的企业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要么没有及时地将自己的创新性成果产业化,要么本身商标在国外企业被抢注。而在国内,许多企业不强调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不重视积累自主知识产权,把力量和精力集中在打价格战上,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到最后在价格上无利可图时,就很难摆脱被市场淘汰的厄运。 造成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也存在历史原因。我国自清末以来所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基本上都是“强迫性学习”的产物。建国以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也使知识产权制度缺乏存在的环境。此外,从一定意义上讲,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依靠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行为强制推行的结果,并没有使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产生切身的体会和积极的要求。 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与执法水平有待改进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

目录 摘要 (1) 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现状 (1) 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成就 (4) 三、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存在的问题 (6)

四、针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建议 (7) 参考文献 (9)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 摘要:随着人类文明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由此诞生,并日益成为各国保护智力成果所有者权益、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国际竞争的有力的法律措施。由于历史上的各种原因,从整体上看,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起步较晚。但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抓紧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目前已初步建成一个较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并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本文首先探讨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现状以及取得的成就,接下来就其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进而提出对今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发展建议。 关键字:知识产权 保护制度 法规建设 现状 成就 问题 趋势 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现状 (一)、知识产权立法工作上取得的进展 2009年,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现实需要进行了制定和修改,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9年10月1日,第三次修改后的《专利法》开始施行。《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工作持续推进,已形成《商标法(修订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同时,《著作权法》有关条文的修订工作启动;国家版权局修订颁发了《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并积极推动《教材法定许可付酬标准》、《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著作权合同登记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2010年,我国制定了《保密专利权管理、实施和保护办法》,修订了《专利代理条例》,继续进行并完成《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的修订工作。修订了《国防专利条例》,加紧了对《商标法实施条例》修改工作的前期调研,为启动《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做好准备。同时推进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修订工作。 (二)、知识产权审批登记工作上取得的突破 2009年,中国知识产权审批登记工作在金融危机之中逆势而上,在多个方面取得新突破。中国专利申请持续快速增长,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976686件,同比增长17.9%;其中国内申请877611件,占总量的89.9%,同比增长22.4%;国外来华申请99075件,占总量的10.1%,同比下降10.9%。截至2009年底,中国累计受理专利申请5822661件,其中国内4898473件,占84.1%,国外924188件,占 15.9%。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授权专利581992件,同比增长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更趋完善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更趋完善 企业内部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的管理人员。调研中发现,除部分企 业(特别是专利试点企业),由于企业领导重视,企业本身拥有的知识产权较多,有专门 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其知识产权的管理人员也有着较好的知识产权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外,大部分合资合作企业与国有企业一样,也存在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业化 管理人员的问题。有些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还刚刚建立,有的还在筹建过程中,甚至有的还未提上议事日程,在这些企业中,知识产权的管理没有专人负责,而兼职 的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的了解也很有限。我们在以往对企业的宣传培训中,往往只重视国 有企业,实际上,加强对合资合作企业中方人员的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对防止国有无形 资产的流失同样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这是继2020年2月的广东科技创新大会后,广东连续第二年召开创新主题的全省性 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更加强调将创新“落到实处”,要求推动企业掌握自主核心技术,建 立自主的、可靠的技术支撑体系,掌握创新驱动发展的主动权。 到2020年,知识产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创新创业环境进 一步优化,形成国际竞争的知识产权新优势,为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 奠定坚实基础。 近日,为了深入实施创新发展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快海外布局,实现知 识产权强国,国务院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重点领域改革,实行更加 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提升产业国际化发展水平,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合并办学10多年来,学校走过了一条“联合-合并-调整-提高”的改革发展之路。建 校之初,我们走的是联合办学的道路;从1995年上半年起,学校由松散型联合转变为实 质性合并。1998年,学校按学科群重组了13个二级学院。2002年之后,基于学科建设需 要的原则,学校又进行院系的局部重组,学院数由原来的15个增加至27个,构建了扁平 化的组织体系,减少了管理层次,理顺了内部关系,提高了运行效益,为学科、专业建设 创造了更为有利的发展空间。学校各项事业呈现健康快速发展态势,校党委先后被江苏省 委表彰为“江苏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被中共中央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 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到2020年,知识产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创新创业环境进 一步优化,形成国际竞争的知识产权新优势,为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 奠定坚实基础。

知识产权及分析实施报告

知识产权分析报告 一、xxxxxxxxxxxxxxx关键技术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及其权属, 合法性与稳定性分析;

主要专注在XX技术,主要围绕技术特征采用开发的xxxxxxxxxxxxxxx关键技术,在半金属、低金属、非金属xxxxCCCCxx的制备方法、摩擦材料应用的工艺上突破,技术稳定,专利集中在企业核心骨干的职务发明,所有权都为公司所有,研发团队相当稳定,技术人员梯度合理和衔接顺畅,专利检索和文献查新过程中在所检文献以及时限范围内,国内外未见文献报道。 二、知识产权对相关经济活动的作用及影响分析; 公司以技术中心为主体,以项目小组为落实体,在研发阶段和生产、检测过程中提升知识产权的引导力。让项目的知识产权成为科技、经济和法律相结合的典型形式,促进和保障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律机制,其内容和作用形式主要表现为激励机制、调节机制以及规范与保障机制。 为了有效地发挥知识产权机制促进和保障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作用,必须注意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以及时与合理的完善。知识经济的兴起使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保护范围、保护期限、保护力度等方面都面临新的问题,需要及时作出调整和变革。但企业在完善时还应注意其合理与适度的问题,尤其要处理好鼓励知识的生产与促进知识的传播、利用的关系以及遵循专

利申报与适当保护技术机密之间的关系。 知识产权之所以是科技、经济和法律相结合的产物,客体主要是科技成果,其内容是法定权利,其核心是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其目的和后果是企业和团队获得经济利益,促进产业经济的发展。科技成果无疑是知识产权的核心部分,其在知识经济的发展中起着龙头作用。 正如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副局长卡森斯基所言:“科技发展的速度已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导因素,而知识产权则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在现有的国际环境中,综合国力的增强日益突出地表现为以专利为代表的科技创新、发明,提高整体的创新能力。有人甚至提出知识产权问题是一个国家的经济主权问题,衡量一个企业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标志。 知识产权机制是促进和保障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机制。知识产权必然与法律联系在一起,知识产权机制实质上是一种法律机制。倘若产权未能得到界定和保护,则创新的积极性只能依赖于一点零星的自发性,但是,知识的创造需要巨大的智力和物力投入,并伴随着巨大的风险,尤其是现代高技术的开发需要付出更高的代价,如果别人可以任意地、无偿地利用他人的智力创造成果,那幺知识创造者的利益就得不到保护,其继续智力创造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抑制,最终会阻碍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 首先,知识产权的激励机制在于知识产权法基于知识创造

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体会和思考(精)

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体会和思考 [071231] 在中国互联网实验室“创新型国家与知识产权保护”高层研讨会上的讲话 我们有一个中国网络观察网也是在关注这个网络的知识产权的方面的事情,我们就是所有的网络的公民作为我们的服务对象,第一肯定是普通的网友,我们是最为弱势的普通网友服务。第二个为名人的网友服务,当然我们还会为网站、网吧和网站的管理部门服务。但是我们可能更关注弱势这一块,当然今天我们涉及到富士康这个案件的话我想确实是有很多造作的余地在里面,我们其实也涉及到几个我们网络的案子。 因为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人士,但是通过做几个案子有了一些亲身的体会才知道,我们就是提一些我们的看法和一些思考。首先我们觉得应该在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包括或者是公司的知识产权方面,一个是证据的保全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涉及到网络,网络法律现在应该说还不是那么的齐备,国外的网络法律是比较完善的,我们看到最近也报了很多的案子,涉及到很细节的。我们这一块网络的侵权的事件是马上会消失的,所以这个证据的保护很重要。比如说发表一个帖子一定要公正下来做充分的准备。 第二个要聘请专业的知识产权的律师来负责,专业的律师是非常重要的,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应该说是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个应该寻求网络,因为网络的知识产权的侵权可能要更多的涉及到网络的审判,可能不是事实的审判的问题。网民也是会提出他们自己的审判的观点,我们看到最近凯蒂不断的有案例在报,包括国学辣妹我和张星水联手做的案子在丰台法院获得了初审的胜利。但是我们在这里面也看到舆论和网友的力量是非常大的,他们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所以虽然可能判决不一定有利,但是我们还是推荐大家用网络的力量寻求网络意见领袖的支持,我们想刚才方总这里聚集了一万多名的意见,他们发言的重要性更大了,在法理上和娱乐上有帮助。

1994年白皮书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一九九四年六月·北京 目录 前言 一、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立场和态度 二、中国具有高水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 三、中国具有完备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体系 结束语 前言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文明历史的国家。中华民族蕴藏着极大的创造性,她创造的灿烂文化对人类文明的进程产生过深刻的影响。数千年来中国众多杰出的科学家、发明家、文学家、艺术家曾以其辉煌的智力劳动成果为人类文明发展做出过巨大的贡献。 伴随着人类文明与商品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诞生了,并日益成为各国保护智力成果所有者权益,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国际竞争的有力的法律措施。由于历史上的种原因,从整体上看,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起步较晚。但是,实行改革开放后,为了更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推动社会全面进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与世界经济的接轨,中国加快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的步伐。从七十年代末至今的短短十几年间,中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走过了一些发达国家通常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才能完成的立法路程

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在知识产权的立法和执法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际间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和文化交往中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问题。围绕这个问题展开的国际间双边、多边的谈判,特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达成,促使世界范围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在国际社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今天,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立场是什么?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的现状如何?中国采取了哪些措施承担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义务?有必要做一基本的介绍。 一、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立场和态度 中国政府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它既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制度,又是开展国际间科学技术、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基本环境和条件之一。中国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改革开放政策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七十年代末即着手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国际组织的活动,加强与世界各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往与合作。因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设,在初始阶段就显示了面向世界、面向国际保护水平的高起点。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中国知识产立法速度之快,也是史无前例的。 1980年3月3日,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加入书。从1980年6月3日起,中国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并于1983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开始系统建立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现状与发展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现状与发展 摘要:按照社会科学家们的理解,当今社会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就是 生产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发展使得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与日俱增。当今国家之间的竞争实质是人才和科技的竞争,这就不得不依靠知识产权的保护,谁掌握某一领域内关键打的知识产权,谁就能在这个领域取得控制权。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生产力发展,已经成为各国的普遍共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仅用了短短20年的时间就建立了符合国际条约标准的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但是,同样是因为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起步较晚加上经验的欠缺,以致于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 一.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1]。 2.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1)专有性(2)地域性(3)时间性 二.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特点 1.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建设起步较晚,但是起点较高,发展较快 我国在1982年就率先颁布了商标法,这是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迈出的第一步。1984年,我过又颁布了专利法,该法明确规定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并按照国际标准建立了审查制的专利局和严格的审查基准,有关专利保护的法律程序尽可能采取国际惯例,使我国工业产权保护制度很快步入了现代国际工业产权保护行列[2]。经过实践证明,我国用十年时间建立起来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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