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建设法规论文作业

建设法规论文作业

建设法规论文作业
建设法规论文作业

期末论文

课程:建筑法规

班级:建筑工程管理1402班学号:1401040206

学生姓名:方佳峰

任课老师:徐玉凤

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看法

摘要:1998 年《建筑法》的实施,保证了国家从法律上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的管理。实施10 多年来,有效地规范了建筑市场的交易行为,维护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了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了建筑市场的顺利发展。主要涉及到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建设监理等几个方面。

关键词: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建设监理;

一、招标投标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与对策

第一部分,目前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存在的漏洞

建设项目有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的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其他供应商和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首先介绍下何为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的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当然,招标投标应该是买方占主导地位的,我的理解就是买方从卖方中挑选,但是也得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是要有能够开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二是必须存在招标采购项目的买方市场,对采购项目能够形成卖方多家竞争的局面。有市场就有市场规范,这个规范就是《招标投标法》。我国《招标投标法》被称为投资,建设领域的阳光法案。《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一年来,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项目招投标违法违规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

第二部分,招标投标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

当然,说到底就是为了金钱和利益,但是这种现象的泛滥也应该有法律制度和

监理方面职责的缺失等等。下面我简要分析一下原因: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一,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招标投标业务的快速发展与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的突出矛盾,是招标投标活动出现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还处在市场经济体系框架刚刚建立阶段,建筑工程招投标依据的法律法规内容尚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法律法规内容缺乏,需要补充;另一方面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有的法律法规不适应新的经济发展环境,需要修改和完善。二,政府职能改革滞后。政府职能改革滞后。政府在招投标中集立法,监督管理,投资人三种角色为一体,三种角色之间界限不清,致使正常的招投标市场秩序无法建立。在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中,政府承担着立法,监督管理和投资人三种角色,而三种角色之间往往界定不清。我国现有适用于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过程中一些因政府承担多重职能而可能出现的问题缺乏法律法规条文和执行细则,导致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过程中"有法难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整个招标投标体系的效率。招投标政府行政监管机构条块分割并且部门职能交叉,无法形成统一监管体系,致使政出多门,监管多门,加剧了市场分割,垄断。三,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不足。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不足。一些法律条规定对某些违法行为处罚较轻,导致违法违规成本相对偏低。招《标投标法》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的惩处主要以罚款为主,且最高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千分之十。这些处罚措施和力度与投标人违法行为得逞后所得利益相比,违法成本太低了,不足以阻止投标人为获得非法利益铤而走险。现行法律对于串标的惩处与串标成功获得的超额利润相比明显偏轻,难以有效遏制不法企业与个人的投机心理。信用体系不完善。

第三部分,招标投标问题解决的对策

首先,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招投标运作。要建立对建设单位行为的监督制度,对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招投标运作。有依法必须招标而未招标,将工程肢解发包,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明示或暗示设计,降低建设工程质量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行为的业主,严肃查处。发改委,建设,财政,审计,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 (监管)部门要与监察机关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和完善招标投标监管协调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加大企业或人员违法违规的成本,利用经济手段强化市场准入管理。第二,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主管部门要不断提高执法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同时,要对招投标工作涉及最多的

建设工程实施"两场联动"监督,对建设项目的全程动态管理和跟踪监督,通过审查,评价,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犯罪,推进建筑市场法制化管理。第三,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监督和随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公开办事程序变"暗箱操作"为"阳光操作",提高监督的效率和权威。二是要实行工程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扩大参加投标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消除由于信息发布的局限性要进一步规范招标行为,在招标信息发布,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制定,评标委员会组成定标。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获取与保护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概念体系中,没有使用地上权这一概念。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的特征:特征1,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仅以土地为限;而且由于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特征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获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如果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角度来考察,就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一种不动产物权,则不动产物权的一般取得原因(如继承),自然也适用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此只叙述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的几项特殊原因。根据承载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法律属性,可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分为两大类: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1、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它的产生方式包括: (1)划拨方式。土地划拨,是土地使用人只需按照一定程序提出申请,经主管机关批准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不必向土地所有人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2)出让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身份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者通过这种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即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三种形式:协议,招标和拍卖。协议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作为出让方),与土地使用人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后,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集

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

三、对建设监理制度的意义

第一部分,对建筑监理的理解。

首先,何谓监理?按照我自己对它的理解就是监督和管理。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其中监理的主体是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企业;客体,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前提,业主的委托和授权,其中主要是以合同的形式。

第二,现阶段我国监理制度的特点(1)具有强制推行的特点,《建筑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2)主要发生在施工阶段,建设工程监理可以适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但目前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3)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项目管理服务对象可分为为建设单位服务和为承建单位服务,而我国的监理制度规定,工程监理企业只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即只为建设单位服务。强制监理的范围《建筑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范围”。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了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范围。建设部86号令《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则对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做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具体内容略)

第三,工程监理的依据、内容和权限。《建筑法》第32条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二部分,我国建筑监理制度的现状和我的思考。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推行和实施建设监理制度,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开始向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转变。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以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为目的的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一种新的建设项目管理运行体制。同时众多监理单位的建立,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节约投资、缩短工期创造了条件,建设监理制度正在逐步向完善和成

熟阶段。但是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起步晚,旧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还在运行并对束缚着监理制度的发展,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与质量监督的关系模糊,关于工程建设监理的法规制度不完善,监督引导机制不健全,对工程监理的作用、意义和监理人员的条件理解片面等原因,使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还存在许多问题,还有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

第一,业主、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对实行工程监理的意义及其重要性缺乏认识,对监理的地位及与各方的关系认识模糊。

第二,一些建筑监理工作人员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不够达标,导致监理工作不能很好的完成。建设工程监理是一项技术服务性的工作,对监理人员的知识结构、知识的广度、深度和监理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修养都有着较高的要求,还要求监理人员具有一定实践经验、足够的管理知识,要掌握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规知识,要理解国家的有关政策,要具有一定的方面的知识。建立监理人员持证上岗与注册制度是维护监理秩序、保证监理人员质量和监理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第三,监理人员的公正客观性问题。

监理人员要始终维持自己独立或第三方的位置,既不为经济利益、也不能为了多揽工程而偏袒业主,也不能收受承包商的任何礼品与贿赂,而做睁只眼、闭只眼、忽视工程质量的事,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要对业主和承包商做到“不吃、不收、不要、不拿”,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质量,维护自己的声誉,赢得双方的尊重,赢得客户。

监理单位要建立监理人员学习与培训制度,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监理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使监理人员有与监理工作相应的知识水平,有较强的责任感,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有敢于承认错误的勇气,有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气魄,要敢于讲真话、讲实话,教育监理人员热爱监理工作,维护监理单位的形象。

结语:建筑法律法规,可以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纵观整部《建筑法》,主要是围绕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建筑法》用了民法通则中的连带民事责任概念,对建筑市场中相互推诿责任的混乱状态起到遏制作用。就使建筑人员根据不同的资质,各尽其职,禁止小资质干大的项目,既保证了建筑的质量安全,也平衡了建筑市场。虽然建设法规对建筑市场有很强的规范作用,但是在执法和守法的过程中,我们仍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现在形形色色的事实,使我们感到遗憾,因为很多人的执法意识仍然不强,法律在很多时候不能发挥它应该发生的作用而成了一纸空文。因此,我们要普及各种法律法规知识,使我们的社会真正的成为法治社会。

参考文献:

[1] 孙英. 公共权力的道德制约研究[D]. 辽宁大学2012

[2] 韩强. 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研究[D]. 吉林大学2012

[3] 李青. 票据权利的司法救济[D]. 吉林大学2012

[4] 庞铁力.劳动权及其救济制度研究[D]. 吉林大学2012

[5] 罗艳芬. 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研究[D]. 西南大学2012

[6]邱汉周. 淮南潘集煤矿区植被恢复模式及其土壤修复效应研究[D].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 012

《工程建设法规》论文

浅谈《建筑法》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摘要:1998年《建筑法》的实施,保证了国家从法律上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的管理。实施10多年来,有效地规范了建筑市场的交易行为,维护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了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了建筑市场的顺利发展。 但由于近些年来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建筑法》本身在适用范围、责任主体各方权利义务等方面规定的不合理性日益凸显,再加上《建筑法》条款本身过于抽象而缺乏操作性等缺陷,致使《建筑法》在如今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可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建筑法问题对策 一、建筑许可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①主管部门未能严格依照法定条件把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关。 《建筑法》第八条提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但实施过程中,主管部门往往忽略“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等至关重要的前置条件,在建设单位(业主)按“要求”交纳规费后,即核发施工许可证。由此造成的直接后果主要表现在:作为弱势的承包单位(施工企业)被迫垫资、工程款支付无法得到保障(严重的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数年后,承包单位无法收取工程款),从而发生“三角债”、拖欠民工工资等现象,客观上将建设资金不到位的风险转嫁给了承包单位。 ②从业资格许可监控欠力度,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

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法规》20秋在线作业3答案

1.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约定:分包施工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分包单位承担,该约定()。 A.因显失公平而无效 B.由于分包单位自愿签署而有效 C.仅对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有效 D.因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答案:D 2.下面属于法律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B.《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C.《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D.《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答案:A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采取的证据保全措施不包括()。 A.查封 B.拍照 C.先予执行 D.制作笔录 答案:C 4.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A.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B.不需要进行大修即可继续使用的年限 C.安全使用不低于50年 D.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答案:A 5.下列法律文书中,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是()。 A.在仲裁程序中形成的仲裁调解书 B.由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达成的调解书

C.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审理中制作的调解书 D.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节协议 答案:B 6.根据《仲裁法》,关于仲裁庭组成的说法,正确的是()。 A.仲裁庭必须由3名及3名以上的单数仲裁员组成 B.仲裁庭可由当事人双方各选定两名仲裁庭组成 C.首席仲裁员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共同选定 D.首席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任命产生 答案:C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A.分别 B.共同 C.派代表 D.由资质较高的公司 答案:B 8.工程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2年后外墙出现裂缝,经查是由于设计缺陷造成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施工单位维修,建设单位直接承担费用 B.建设单位维修并承担费用 C.施工单位维修并承担费用 D.施工单位维修,设计单位直接承担费用 答案:A 9.施工人员对工程涉及机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 A.监理 B.总承包 C.设计 D.勘察 答案:A

建筑法规论文(1)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建设法律关系方面 建筑法规和建筑活动的关系日益密切,更好的规范了建设行为,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法律的保障。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此外,工程建设是我国的百年大计,而质量是关键,工程建设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身财产安全,重要工程的质量甚至对社会政治经济活动会产生巨大影响。 我国现在建筑市场的质量问题 21世纪是质量的世纪,由于我国目前的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上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日益挑剔的顾客,质量成为占领市场最有力的武器。但是在当今中国建筑业快速发展的阶段难免会出现诸多问题,其中由于法律规范不全面或是没有严格按照建筑规范实施出现的问题更是有很多。这些问题归结于:一是政府管理问题,执法不严、管理缺位,有些工程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未办理相应手续就盲目开工建设;二是竣工验收不严格把关,一些监督部门监督不力,竣工验收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质监部门只对工程质量进行程序性监督的方式也存在一定问题;三是部门企业内部管理薄弱,质量安全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规章制度、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等形同虚设等。 由于我国建筑法规起步时间较迟,建筑市场庞大以及监管力度不

足造成我国建筑质量问题层出不穷,建筑市场混乱现象严重。下面看几例建筑质量问题: 2009年6月27日清晨5时30分左右,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莲花河畔景苑小区中一栋在建的13层住宅楼全部倒塌,造成一名工人死亡。庆幸的是,由于倒塌的高楼尚未竣工交付使用,所以,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并没有酿成居民伤亡事故。 2010年1月3日,云南昆明新机场配套引桥工程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在浇筑混凝土时,模板支撑体系发生坍塌,造成施工作业人员7人死亡、8人重伤。 上述建筑安全事故均发生与建筑施工期间,小则造成施工项目的停止,查处或重新审核。严重的则造成生命安全事故。作为公众的我们不禁会设想,假如让这些质量问题建筑投入使用,由于安全隐患的存在。当出现安全事故,遭殃的将会是我们公众自身。 建筑法规对工程质量的重要性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建筑法》的出台对建筑质量起到的规范作用主要表现有两点:一是工程承包、发包须依法行事,在建设工程的承包、发包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介绍建设工程,有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指定承包单位;二是用法律手段规范监理市场,现在的工程监理不只是技术工作,更是结合了管理、法律、经济、技术的综合性工作,是工程质量的有效保证力量。

建设法规作业答案

1、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建设法律关系是由建设法律关系主体、建设法律关系客体、建设法律关系内容这三个要素构成。建设法律关系主体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自然人。 建设法律关系客体物、行为和智力成果。 建设法律关系内容指建设权利和建设义务。 2、建设法规的法源有哪些? 我国建设法规的法源包括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国际条约 3、如何理解“工程建设”的含义? 工程建设: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改建, 是形成固定资产的基本生产过程及与之相关的其他建设工作的总称。 4、简述建设法律关系的特征。 建设法律关系有综合性和计划性两大特征。 综合性是指其包含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多种法律关系。 计划性指建设法律关系受到国家计划指令的影响较大,工程建设的各程序受到的国家干预较多。 5、在计划颁行的建设法律的八个方面,已经制定实施了哪些法律和行政法规 《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通过,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8月30日修订。 《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年9月6日通过,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其余四个方面目前尚未制定全国性的法律和条例。 1、什么是工程建设程序?为什么法律法规要对工程建设程序进行规范? 工程建设程序:是指一项工程从设想提出到最终投产或交付使用的过程中,各项工作应当遵循的先后顺序。 法律对工程建设程序予以规范,可以保证工程建设的秩序,保证投资效果和工程质量。 2、我国工程建设程序分为哪几个阶段?每个阶段各有哪些内容? 工程建设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①前期阶段,其中包括投资意向、投资机会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审批立项等; ②准备阶段,包括规划环评、获取土地使用权、拆迁、报建、工程发包与承包; ③实施阶段,包括工程勘察设计、设计文件审批、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生产准备; ④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包括竣工验收、工程保修;5、工程终结阶段,包括生产运营、投资后评价。

中国法治建设的与存在的问题论文

山东交通学院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结课论文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 姓名学号备注 李述群140611229 邱国富140611230 组长 赵世达140611231 董昊亮140611232 张庆元140611233 杨元栋140611234 姜程文140611235 于泳哲140611236 2014年 12 月

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来,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辉煌成绩,但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要想分析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我们首先应明确法治的起源、概念;社会主义法治的概念与特征等。 法治的起源:法治作为一种法律学说、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是经过漫长的历史积累而逐渐形成的,它来自于世界上各民族,特别是西方各民族在其生存的过程中权利与权力的广泛的持久的张力,来自特定的法律思想与社会实践的频繁的积极的互助共生。 法治的概念: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指出:“法治应当包含两层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的良好的法律。”:而现在一般说的法治是指:法律至上,权力在法律之下;法律公开;依法行政;司法独立;保障权利和自由;实行正当程序。 社会主义法治概念的提出:早在1949年1月,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谢觉哉同志就在司法训练班的一次讲话中指出“我们不要资产阶级的法治,我们需要我们的法治。”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方面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的特征:1、以非人格化的权威及规则否定人格化的权威;2、法律规则的肯定性、明确性和普遍性、连续性、稳定性;3、法律体系的完备和统一;4、法律职业的中立性;5、司法过程的公开性、程序性6、维护自由、平等、正义,协调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实现公共权力和个体权利的平衡;7、在对“传统性”和“西化”的突破上寻找适合自己的道路。 新中国法治建设的过程经历了下列几个阶段。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此我们走上探索和实践法治的道路。毛泽东同志从他早年的“民本”思想,到他晚年的“群治”思想等,使得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在1978年以前在“现代性”上没有实质性的突破。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党中央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在邓小平的“民主立国论”和“法制权威论”民主法治思想指导下,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1997年7月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正式写入宪法;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大报告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和全局着眼,高屋建瓴、言简意赅地对过去的民主法治建设成就做出了评价,并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民主法治建设目标。未来中国法治发展的总体思路,应当努力实现四个基本转变,即从法治到社会主义宪政的转变、从法律体系构建到法治体系建设的转变、从注重立法到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转变、从法治的表面“维稳”向深层次解决社会公平正义和权力腐败问题的转变。全社会应当尽快把对中国法治状况的认识和评价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上来,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中国民主法治建设事业做出新贡献。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的法治建设这些年取得了巨大的的成就。2014年12月4日,中国迎来了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我国法治建设又向前迈进一大步。65年来,尤其是实行改革开放的35年来,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儿女的努力下,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民主法治理论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不断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重视和实施,中国逐步走上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中国的法治建设开创了一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成功道路,

建设法规论文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分析 引言 在施工管理工作中,质量管理是关键和核心。有了质量,才能去谈安全,安全的完善离不开质量的水平。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的内在联系是不容忽视的,只有全面保证对于施工质量的控制才能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加强,而安全管理则是工程项目施工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涉及面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综合过程,项目施工的质量比一般工业产品的质量管理难度更大,而且与人们的生活和生产密切相关,工程质量的好坏至关重要。在房屋建筑的施工管理工作中,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之间具有相互协调、共同促进的关系,施工单位一定注意两者之间的融洽与协调,进而才能保障施工作业在安全的环境下,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本文仅就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进行分析,并且提出了具体的改革与完善策略。 摘要:房屋建筑工程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工程的质量不仅关系到项目投资能否成功,更为重要的是,建成后的项目直接参与到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中去,这也就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在工程施工管理的众多方面中,质量管理是关键和核心,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涉及面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综合过程,再加上项目位置国定、生产流动、结构类型不一质量要求不一、施工方法不一、体型大、整体性强、建设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影响大

等特点,这就决定了项目施工的质量比一般工业产品的质量管理难度更大。本文就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做以分析。 关键词: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控制;安全管理 正文 1.存在的问题 1. 1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 在我国现阶段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频繁出现各类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其主要原因是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也是不容忽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必然会影响到建筑的整体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为今后的使用留下了较大的安全隐患。由此可见,房屋建筑施工中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并不是单纯的管理问题,而是国内建筑行业工程管理现状的客观展现,也客观损害了我国建筑行业的整体社会形象,对于行业的整体发展和进步也造成了不利。 1.2 房屋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现代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中,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也是影响国内建筑行业整体管理能力的水平提升的关键因素。综合分析房屋建筑工程中存在的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建设法规试题及答案

1.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施工单位的注册建造师,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两个项目施工的负责人 B.可以从事项目总承包管理、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 C.经受聘单位同意,临时出借注册证书的执业印章 D.在保证执业成果质量的前提下,以建造师名义从事第二职业 2.法人必须要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其前提是()。 A.依法成立 B.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C.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D.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3.法律关系变更中的主体变更包括主体数目发生变化和主体改变。主体改变也称为(),由另一个新主体代替原主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A.权利移交 B.义务分担 C.合同变更 D.合同转让 4.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下列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某施工企业被迫与工程所在地的一家劳务公司订立一份高于市场价的砂子运输合同 B.某施工单位委托一工程咨询公司负责项目的索赔服务 C.为了谋取中标,某施工单位与一开发企业订立一份合作开发合同 D.某分包单位在未征得总包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将工程再次分包 5.法律规定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年。若某合同的诉讼时效进行到18个月时发生持续时间为5个月的中止事由,则该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还有()。 A.8个月 B.6个月 C.3个月 D.1个月 6.在没有法律和合同根据的情况下,损害他人利益而获得自身利益的行为称为()。 A.不当得利 B.不当行为 C.侵权 D.债 7.建筑工程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设法规课程后论文

建设法规论文本学期我们学习了建设法规这门课程,通过对建设法规的学习,不仅学习了建设法规的概念、作用、特征、规范现状,而且对工程建设行业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提升。从中懂了一些知识,也对工程建设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比较明显的感受就是建设法规的掌控是有点困难的,随着我国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和法制的健全,工程方面的法律也得到了重视,建设法规规范了建设行为,提高了对工程建设的监管力度,也更好的提高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水平,对于建设法规的知识,我认为只有掌握好了法律的规范,在以后的工程项目管理中,我们才能更好进行管理施工,因此我们必须学好,真正的提高建设法规方面的意识。 建设法规涵盖了工程建设法律的主要概念和主要法律,其中有建筑法、招投标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律制度、工程质量法律制度、工程安全法律制度、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劳动法、城乡规划法以及一些其他相关法律。看着复杂的建设法规,它有着很多独立的法律,但是其中又不缺乏联系,在学习中,我们需要靠建设法规中各个法律的内在联系,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对建设法规有更好的掌握,也更能对其有全面的了解。而也不至于对对某个法律的无法把握。 对于书上学到的知识我觉得我们更需要和实践联合起来才能有更好的理解,因为对于实践的缺乏,所以对于案例的分析是十分需要多

加锻炼的,正是有了很多的案例分析我们才能比较好的理论联系实际,更全面的掌握建设法规体系,更好的连接工程法律和其他法律。 下面举例分析:甲电讯公司因建设办公楼与乙建筑承包公司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其后,经甲电讯公司同意,乙建筑承包公司分别与丙建筑设计院和丁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工程勘察设计和同和工程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由丙建筑设计院对甲电讯公司的办公楼及其附属工程提供设计服务,并按勘察设计合同的约定交付有关的设计文件和资料。施工合同约定:由丁建筑公司根据丙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时依据国家有关严守规定及设计图纸进行质量验收。合同签订后,丙建筑设计院按时将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交付给丁建筑公司,丁建筑公司依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甲电讯公司会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不符合规范所致,原来丙建筑设计院未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即自行进行设计,导致设计不合理,给甲电讯公司带来了重大损失。丙建筑设计院以与甲电讯公司没有合同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乙建筑承包公司又以自己不是设计人为由推卸责任,甲电讯公司遂以丙建筑设计院为被告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追加乙建筑承包公司为共同被告,判决乙公司于丙公司对工程建设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在这个案件中出现了发包人,承包人,和分包人,其中甲是发包人,乙是总承包人,丙和丁是分包人。对于工程质量问题,乙公司作为总承包人应当承担责任,而丙和丁作为分包人也应该依法分别向发包人甲承担责任,总承包人乙建筑承包公司以不是自己看擦设计和

建设法规试卷及答案

试题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共60分) 1.( )经注册后,方可担任建设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以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 A. A.监理工程师 B.造价工程师 C.建造师 D.咨询工程师 2.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 ),取得建造师的执业资格。 A.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B.参加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C.通过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D.经过注册登记 3.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为( )。 A.法人 B.自然人 C.法定代表人 D.法人代表 4.将法律事实分为行为和事件的依据是( )。 A.是否包含当事人的意志 B.法律、行政法规 C.法院判决 D.仲裁机构的裁决 5.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应当以()的名义进行意思表示。 A.法人 B.自然人 C.代理人 D.被代理人 6.代签工程建设合同属于()。 A.委托代理 B.指定代理 C.法定代理 D.转托代理 7.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属于()。 A.有权代理 B.无权代理 C.滥用代理人 D.违约行为 8.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期限和寄存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分别为( )。 A.2年和1年 B.2年和4年 C.4年和2年 D.4年和1年 9.自物权,又称( ),是指权利人对于自己所有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A.抵押权 B.质权 C.留置权 D.所有权 10.当物权的标的物因他人的侵权行为而遭受损失时,如果能够修复,物权人可以请求行为人( )。

A.排除妨碍 B.恢复原状 C.返还原物 D.赔偿损失 11.专利是指对于( )所享有的独占权。 A.发明创造 B.公开的发明创造 C.秘密的发明创造 D.科学发现 12.知识产权的客体为( )。 A.财 B.物 C.行为 D.智力劳动成果 13.商标权的客体,是指( )。 A.商标 B.注册商标 C.包装装潢 D.商铺字号 14.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内开工。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5年 15.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总承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 )。 A.不承担责任 B.由分包单位承担责任 C.承担管理责任 D.和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6.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必须进行招标。 A.200万元 B.100万元 C.50万元 D.3000万元 17.连带债务人可以根据其内部约定,就其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所超过其应当承担的分额( )。 A.有权要求债权人予以返还 B.有权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 C.无权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 D.请求债权人提供担保 18.借用其他企业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的,属于( )于法律所禁止。 A.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B.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招标投标 C.投标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 D.投标人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 19.评标应当由( )负责评审。 A.招标人 B.招标代理机构 C.评标委员会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0.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 )内,签订合同。 A.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 B.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 C.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 D.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 21.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可以行使( )职权。 A.要求被检查单位购买其指定的产品 B.收取验收费 C.现场处理权 D.紧急避险权 2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 )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A.本单位职工 B.施工现场人员

建设法规平时作业答案

建设法规平时作业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错选、多选、漏选均不给分。) 1.下列( D )不是建设法律关系的客体: A.物B.行为C.智力成果D.特定人身 2.建设法律事件发生的原因中不包括( D ) A.地震B.水灾C.战争D.签订建筑合同 3.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C ) A.城市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B.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C.城市人口在500万以上的城市及国务院指定的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 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D.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4.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A )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A.土地管理部门 B.规划行政部门C.办公室D.建设部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 C ) A.全民所有制 B.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C.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D.国务院代表国家所有制 6.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B )手续。

7.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D )。 A.1至3倍 B.3至5倍 C.6至8倍D.6至10倍 8.建设工程开工前,由( D )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A.设计单位B.监理单位 C.施工单位 D.建设单位 9.按照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施工许可证的( A )内开工。 A.3个月 B.2个月 C.1个月 D.4个月 10.作为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B )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A.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B.安全生产责任 C.伤亡事故处理报告 D.安全生产检查 11.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依法签订了“幕墙工程分包协议”,在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发 现幕墙工程质量不合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D)。 A.分包单位就全部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B.分包单位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C.总包单应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D.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2.从事建筑活动的经济组织应当具备的条件是符合国家规定的( A ) A.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装备B. 流动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突出业绩 C.注册资本、专业管理人员并依法设立D. 流动资金、专业管理人员和资格证书 13.下列各项,符合《建筑法》建设工程监理规定的是(B )。

建设法律法规论文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 院 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认知 姓名:洪日明 学号:23021001016 班级:10工管一班 指导老师:林伯青

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认知 摘要:1998 年《建筑法》的实施,保证了国家从法律上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的管理。实施10 多年来,有效地规范了建筑市场的交易行为,维护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了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了建筑市场的顺利发展。主要涉及到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建设监理等几个方面。 关键词: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建设监理; 一、招标投标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与对策 第一部分,目前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存在的漏洞 首先介绍下何为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有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的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其他供应商和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的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当然,招标投标应该是买方占主导地位的,我的理解就是买方从卖方中挑选,但是也得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是要有能够开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二是必须存在招标采购项目的买方市场,对采购项目能够形成卖方多家竞争的局面。有市场就有市场规范,这个规范就是《招标投标法》。我国《招标投标法》被称为投资,建设领域的阳光法案。《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一年来,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项目招投标违法违规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 第二部分,招标投标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 当然,说到底就是为了金钱和利益,但是这种现象的泛滥也应该有法律制度和监理方面职责的缺失等等。下面我简要分析一下原因: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一,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招标投标业务的快速发展与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的突出矛盾,是招标投标活动出现上述问题

《建设法规》作业题答案

《建设法规》作业题答案 一、选择题 1. ( B )是工程建设活动的起点,也是工程建设得以进行的必备条件 A、项目建议书 B、投资意向 C、可行性研究 D、审批立项 2. 项目建议书是投资机会分析结果文字化后的( A ),以方便投资决策者分析、抉择 A、书面文件 B、正式文件 C、法律文件 D、合同文件 3. 工程建设用地都必须通过国家对土地使用权的( D )而取得 A、出让 B、划拨 C、买卖 D、出让或划拨 4. 凡未( B )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招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 得承接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任务 A、审批 B、报建 C、立项 D、规划 5. 工程设计必须进行( C ),取得足够的地质、水文的基础资料之后才能进行 A、工程报建 B、工程规划 C、工程勘察 D、工程施工 6. 未取得( B )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施工 A、规划许可证 B、施工许可证 C、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D、中标通知书 7. 凡( A )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 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必须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A、新建、改建、扩建 B、土木工程 C、土木工程和道桥工程 D、以上都是 8. 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是指事先取得相应( C )的单位和个人,才容许其在法律所 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制度 A、权利 B、工程 C、资质或资格 D、职称 9. 工程建设从业单位的资质等级的划分现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工程监 理企业的资质等级分别为( A )级 A、4.3.3. B、4.3.3 C、2.3.4 D、4.4.3 10. 工程建设从业单位提交规定的证明文件,向资质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可 获得相应资质,并核发( B ) A、规划许可证 B、资质等级证书 C、项目建议书 D、审批立项批准文件

建筑法规作业答案

建筑法规作业答案 1. 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是什么? 答:(1)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是建设活动中社会关系,包括: 1)建设活动行政管理关系; 2)建设活动中经济协作关系; 3)建设活动中民事关系。 (2)建设法规的调整范围是建设活动的范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住房建设活动,制定国家住房政策,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实施房地产的开发、 建设与管理; 2)城乡规划建设活动,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进行城乡管理和监督,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3)工程建设活动,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 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维修、使用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1.谈谈你对建设法律法规体系的认识。 答: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要求,我国建设法律法规体系在实验中不断得以充实完善,已形成了以建设法律为龙头,建设行政法规为主干,建设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规章为枝干的体系结构。以住房与房地产业、工程建设与建筑业、城乡规划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建设法律法规体系。 2.建设行政执法的方式有哪些? 答:(1)建设行政许可 (2)建设行政征收 (3)建设行政征用 (4)建设行政奖励 (5)建设行政处罚 (6)建设行政强制 (7)建设行政强制执行 3.违反建设法规的责任是什么? 答:(1)按性质分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2)按主体分类: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及人员的法律责任、工程建设承建单位及人员的法律责任。 4.《城乡规划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适用范围包括两个方面: (1)适用于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2)适用于规划区的建设活动 5.简述城乡规划的分类。 答:城乡规划体系分为: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五个层次。 其中城镇体系规划分为: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城市、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又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6.简述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原则。 答:(1)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合理开发和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2)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 (3)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7.简述选址意见书的适用范围。 答:《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8.简述建设用地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答:《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建设法规论文作业

期末论文 课程:建筑法规 班级:建筑工程管理1402班学号:1401040206 学生姓名:方佳峰 任课老师:徐玉凤

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看法 摘要:1998 年《建筑法》的实施,保证了国家从法律上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的管理。实施10 多年来,有效地规范了建筑市场的交易行为,维护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了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了建筑市场的顺利发展。主要涉及到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建设监理等几个方面。 关键词: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建设监理; 一、招标投标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与对策 第一部分,目前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存在的漏洞 建设项目有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的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其他供应商和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首先介绍下何为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的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当然,招标投标应该是买方占主导地位的,我的理解就是买方从卖方中挑选,但是也得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是要有能够开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二是必须存在招标采购项目的买方市场,对采购项目能够形成卖方多家竞争的局面。有市场就有市场规范,这个规范就是《招标投标法》。我国《招标投标法》被称为投资,建设领域的阳光法案。《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一年来,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项目招投标违法违规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 第二部分,招标投标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 当然,说到底就是为了金钱和利益,但是这种现象的泛滥也应该有法律制度和

建设法规课后习题答案

建设法规教程课后习题答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学校土建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 第一章建设法规概述 1.简述我国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P1 2.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特点有哪些P2 3.简述我国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P3 4.我国建设法规的渊源有哪些P8 5.简述我国建设法规的构成体系P11 6.简述我国建设法规的法制统一的原则P13 7.简述我国建设法规实施主要方式P14 8.简述我国建设行政执法必须遵守的原则P13 第二章与建设相关的基本法律制度 1.简述我国行政法的调整对象P22 答:从以上概念中看出,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就是——行政关系。这里所指的“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所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2.简述我国行政法中行政主体的概念P23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依法能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国家对外行使行政职权、 履行行政义务、承担行政责任、担当争讼当事人(包括行政复议当事人、行政诉讼当事人、 赔偿义务机关)的组织。此概念有三层含义: 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的组织。 2、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3、行政主体是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3.我国行政法中规定的行政行为的特征有哪些?P25 4.债产生的根据有哪些?P30 引起债产生的一定法律事实,就是债产生的根据。债产生的根据有以下几种: (1)合同行为,产生约束当事人双方的合同之债,体现了债得相对性,紧约束合同双方当 事人; (2)侵权行为,产生侵权之债; (3)无因管理行为,产生无因管理之债; (4)不当得利行为,在当事人之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5.简述民法中无权代理的几种情况(P27) (1)根本没有代理权,即行为人与本人之间根本不存在代理关系,行为人根本不具有代理资格。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

内部真题资料,考试必过,答案附后 一、单项选择题(共30分。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 (1)设备修理,是对设备由于使用而丧失掉的一部分 ( )的恢复。 企业的实收资本一般不能随意变动, 如按有关规定增加实收资本时, 除所有 者增加新的资金投入外,还可以将 () A.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转入实收资本 B. 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转入实收资本 C. 借款转入实收资本 D. 无法归还的应付款转入实收资本 (3)敏感性分析的一般步骤包括:①确定敏感性因素;②确定评价指标;③分析不 确定性因素的波动幅度及其对评价指标可能带来的增减变化情况 A. 工作效率 B. 生产效率 C. 工作能力 D. 生产能力 ;④选择需要分析

的不确定性因素。这些步骤的正确顺序应为()0

A.④③②① B.②①④③ C.②④③① D.①②③④ (4)R0E和ROI指标主要用于()。 A. 融资前分析中的静态分析 B. 融资后分析中的动态分析 C. 融资前分析中的动态分析 D. 融资后分析中的静态分析 (5)某企业进行设备更新,一次投资10万元购买新设备,铺底流动资金2万元, 预计项目投产后,年平均税后现金流入量3万元,该设备寿命为10年,期末无残值, 直线法折旧,则该项目投资利润率为( A.16.67% B.30% C.25% D.33% (6)国际工程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用于永 A.工程的设备费用应(

A.计入设备购置费 B.计入材料设备费 C.计入暂列金额 D.另外单独计算 (7)以生产要素估算法计算总成本费用时,属于经营成本的有( A.产品制造成本 B.矿山修检费 C.维简费 D.摊消费 (8)增量( ),就是增量投资所带来的经营成本上的节约与增量投资之比。 A.效益 B.投资率 C.投资收益率 D.收益率

建筑法规论文55366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建设法律关系方面建筑法规和建筑活动的关系日益密切,更好的规范了建设行为,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法律的保障。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此外,工程建设是我国的百年大计,而质量是关键,工程建设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身财产安全,重要工程的质量甚至对社会政治经济活动会产生巨大影响。 我国现在建筑市场的质量问题 21 度、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等形同虚设等。 由于我国建筑法规起步时间较迟,建筑市场庞大以及监管力度不足造成我国建筑质量问题层出不穷,建筑市场混乱现象严重。下面看几例建筑质量问题:2009年6月27日清晨5时30分左右,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莲花河畔景苑小区中一栋在建的13层住宅楼全部倒塌,造成一名工人死亡。庆幸的是,由于倒塌的高楼尚未竣工交付使用,所以,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并没有酿成居民伤亡事故。 2010年1月3日,云南昆明新机场配套引桥工程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在浇筑混

凝土时,模板支撑体系发生坍塌,造成施工作业人员7人死亡、8人重伤。 上述建筑安全事故均发生与建筑施工期间,小则造成施工项目的停止,查处或重新审核。严重的则造成生命安全事故。作为公众的我们不禁会设想,假如让这些质量问题建筑投入使用,由于安全隐患的存在。当出现安全事故,遭殃的将会是我们公众自身。 建筑法规对工程质量的重要性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59条还进一步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这一点也可以从《合同法》的第281条规定中得到印证:“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发包人还可据此请求相应减

建设法规平时作业答案

建设法规平时作业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错选、多选、漏选均不给分。) 1.下列( D )不就是建设法律关系的客体: A.物 B.行为 C.智力成果 D.特定人身 2.建设法律事件发生的原因中不包括( D ) A.地震 B.水灾 C.战争 D.签订建筑合同 3.下列说法错误的就是:( C ) A.城市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B.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C.城市人口在500万以上的城市及国务院指定的其她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 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D.省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4.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A ) 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A.土地管理部门 B.规划行政部门 C.办公室 D.建设部门 5.中华人民共与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 C ) A.全民所有制 B.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C.全民所有制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D.国务院代表国家所有制 6.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B )手续。

7.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D )。 A.1至3倍 B.3至5倍 C.6至8倍 D.6至10倍 8.建设工程开工前,由( D )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A.设计单位 B.监理单位 C.施工单位 D.建设单位 9.按照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施工许可证的( A )内开工。 A.3个月 B.2个月 C.1个月 D.4个月 10.作为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B )制度就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 A.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B.安全生产责任 C.伤亡事故处理报告 D.安全生产检查 11.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依法签订了“幕墙工程分包协议”,在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发 现幕墙工程质量不合格。下列表述正确的就是(D)。 A. 分包单位就全部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B.分包单位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C.总包单应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D.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2.从事建筑活动的经济组织应当具备的条件就是符合国家规定的( A ) A. 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与技术装备 B.流动资金、专业技术人员与突出业绩 C. 注册资本、专业管理人员并依法设立 D.流动资金、专业管理人员与资格证书 13.下列各项,符合《建筑法》建设工程监理规定的就是(B )。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