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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专业版(含确认函等)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XXXXXXXXXXXX(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本协议附件一所列的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合称“合伙人”或“各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上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投资业务。各方经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

一、设立

合伙人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的条款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或“本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成立。

二、名称

合伙企业的名称为【上海XXXXXXXXXXXX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三、主要经营场所

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26楼F座】。

四、经营范围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五、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合伙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四】年。

投资期为自合伙企业成立日起【四】年,A类投资人(优先)自投资期满2年后退出,B类投资人(劣后)投资期为3年,投资期后的剩余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项目回收期,不得再投资。

六、资金用途

合伙企业所募集的所有资金,即各方认缴所有出资全部拟用于【嘉凯城上海海悦高端养老社区装修工程项目及二期项目开发运营】。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投资无法进行之】情形,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将认缴的所有或部分出资用于【上海中凯豪生酒店住宅改建项目】或其他备选项目。

第二条合伙人及其出资

一、合伙人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XXXXXXXXXXXX(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在【上海】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26楼F座】。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之名称/姓名、住所如本协议有限合伙人名册所列。本协议签署后通过认缴出资或受让合伙企业权益而入伙的有限合伙人,经与普通合伙人协商确定,并依据本协议约定签署协议附件所列确认函后,被列入本协议有限合伙人名册,成为本协议的当事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不能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亦不能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二、认缴出资

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人民币【】万元,以最终实际出资额为准。有限合伙人此次认购类别为【】类,投资金额为【】元人民币。

普通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为实际出资额的1%。

每一位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不应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且每一位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以人民币【 10 】万元的整数倍递增。但普通合伙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此最低认缴出资额的要求。有限合伙人应签署如本协议附件所列格式和内容的认缴承诺书,确认其认缴出资额(但通过受让合伙企业权益而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届时应按照本协议附件所列格式和内容签署受让确认函)。

普通合伙人根据届时实际募集的总认缴出资额情况,可确认首轮募集完成。普通合伙人就该等情况向有限合伙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为合伙企业的首轮募集完成日。

三、缴付出资

有限合伙人应根据普通合伙人的通知(“缴付出资通知”),于募集完成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汇款】方式【现金】缴付其认缴的所有出资。

普通合伙人要求有限合伙人缴付出资时,应当向有限合伙人提前发出缴付出资通知,列明该有限合伙人当期应缴付出资的金额及银行账户指示信息。缴付出资通知发出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出资的应缴付出资日(“出资日”)。有限合伙人应于出资日或出资日之前按照通知要求全额缴付出资。

普通合伙人认缴的出资按与有限合伙人相同的进度以【现金】缴付。

四、逾期缴付出资

合伙人未能按普通合伙人的缴付出资通知按时足额缴付出资(该合伙人以下简称“逾期合伙人”),应按照如下约定向合伙企业支付逾期出资滞纳金(“逾期出资滞纳金”):

如果逾期合伙人在出资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足额缴付出资,并支付

逾期出资滞纳金,将被视同为守约合伙人。该情形下的逾期出资滞纳金计算方式如下:

逾期出资滞纳金=逾期缴付的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逾期天数(包括出资日,但不包括合伙企业收到款项当日);

如果逾期合伙人未能按上述 2.4(1)(a)的约定在出资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足额缴付出资和逾期出资滞纳金,普通合伙人可给予该逾期合伙人自出资日次日起二十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若逾期合伙人在宽限期内足额缴付逾期出资,并支付逾期出资滞纳金,将被视同为守约合伙人。该情形下的逾期出资滞纳金计算方法如下:

逾期出资滞纳金=逾期缴付的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逾期天数(包括出资日,但不包括合伙企业收到款项当日)。

逾期合伙人在宽限期内仍无法足额支付逾期出资和应付逾期出资滞纳金,或者未获得宽限期的,该逾期合伙人可被认定为“违约合伙人”。该违约合伙人应按照本协议第12条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普通合伙人有权:

将该违约合伙人尚未缴付的认缴出资额在守约合伙人之间按其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或

由合伙企业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继续履行该违约合伙人的出资承诺;

相应缩减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或

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利于合伙企业利益的其他处理方法。

第三条合伙企业的投资

一、投资管理

除用于支付合伙费用、清偿债务及为合伙企业运营管理之必要所需其他费用外,合伙人缴付的出资应用于依据本协议约定而进行的投资。除非

本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因投资而获得的可分配收入不得再用于项目投资。

合伙人依据本协议第4.2款约定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应依照本协议约定对合伙企业投资业务的管理及决策行使职权。

二、投资限制

合伙企业不得在二级市场上以获取短期差价为目的买卖上市股票(但出售投资组合公司股票的不在此限)。

三、临时投资

为实现合伙企业利益的最大化,普通合伙人可以存放银行和债券类投资的方式,管理合伙企业的账面现金(包括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等现金)(“临时投资”,因临时投资获得的收入简称为“临时投资收入”)。

第四条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

一、利益冲突

普通合伙人可以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在中国境内设立与本合伙企业相类似的新的人民币集合投资工具。

二、关联交易

合伙企业应尽量避免从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或其他关联合伙企业收购投资标的或向其他关联合伙企业出售投资标的,避免投资于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已经投资的项目。如普通合伙人决定从事上述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应符合公平、合理及有利于合伙企业的原则,不得损害合伙企业的利益。

第五条合伙事务的管理与执行

一、执行事务合伙人

(一)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职权

普通合伙人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全权负责合伙企业及投资业务以及其他合伙事务之管理、运营、控制、决策的全部职权,该等职权由普通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

全面负责合伙企业的各项投资业务及其他业务的管理及决策;

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交付和履行协议、合同及其他文件;

代表合伙企业取得、拥有、管理、维持和处分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性资产、非投资性资产、知识产权等;

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维持合伙企业合法存续、以有限合伙身份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合伙企业的名称、主要经营场所;

开立、维持和撤销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聘请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

聘请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为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向现有有限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继续募集资金;

按照本协议约定决定有限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权益;

根据合伙人的变动情况修改本协议附件;

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处理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为合伙企业的利益提起诉讼/仲裁或应诉,与争议对方进行协商或和解等,以解决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争议;采取所有可能的行动以保障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对合伙企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依第2.4(2)款认定逾期合伙人为违约合伙人;

从逾期合伙人应分配的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其应缴付的逾期出资滞纳金,或依第12条从违约合伙人应分配的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其应赔偿的损失。

采取其他所需行为以实现、维护或争取合伙企业合法权益。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以书面通知合伙企业的方式委派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确保其委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能够独立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约定。

(三)执行合伙事务之行为对合伙企业的约束力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的代表为执行合伙事务所作的全部行为,包括与任何第三人进行业务合作及就有关事项进行交涉、签署文件等均对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

(四)有限合伙人之授权

全体有限合伙人在此作出一项不可撤销的特别授权,授权普通合伙人代表全体和/或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

本协议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协议。当修改内容为本协议约定的合伙人会议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时,普通合伙人凭有限合伙人依据本协议作出的合伙人会议决议或出具的书面同意文件即可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当修改内容涉及上述第4.1(1)项下的(e)、(g)、(i)、(j)和/或(k)事项时,普通合伙人可直接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并通知有限合伙人;其他内容普通合伙人凭合计持有合伙企业【50%】以上实缴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出具的书面同意文件即可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

二、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所涉全部企业登记/变更登记文件。

当普通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时,为执行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

相关事务而需签署的文件。

投资决策委员会

为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控制投资风险,普通合伙人应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投资业务的最终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投资专业人士组成,向普通合伙人负责。

在合伙企业投资过程中,【管理团队】在投资项目的开发、尽职调查、投资条款谈判、投资项目管理等环节,应及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通报。

第六条合伙人会议

一、年度会议

合伙企业每年召开一次合伙人年度会议(“年度会议”),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主持。

年度会议的内容为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年度报告。年度会议不讨论合伙企业潜在投资项目。

二、临时会议

经普通合伙人提议或经合计持有【75%】以上实缴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合伙企业应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临时会议”,与“年度会议”统称“合伙人会议”)。

临时会议可以讨论和决议的事项包括:【普通合伙人除名及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本协议约定需要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和决议的相关事项。】对于普通合伙人除名及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事项,临时会议由有限合伙人召集并主持,按第8.2(2)项约定作出决议。对于依据本协议约定需由合伙人会议同意的其他事项,临时会议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主持,须经普通合伙人及持有合伙企业【75%】以上实缴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通过方可做出决议。

三、会议通知

合伙人会议的召集人应提前十五日向全体合伙人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应为书面形式,且应至少包含如下内容:

会议的时间、地点;

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临时会议可以由合伙人以现场或电话会议、视频会议中一种或几种全体参会合伙人均可有效获取信息的方式参加并表决,对于属普通合伙人召集临时会议讨论的事项,普通合伙人亦可决定不召集会议,而以书面形式征求有限合伙人意见,有限合伙人应在收到该等书面文件后十五日内书面回复。未以任何方式参加会议或未在约定期限内回复意见的合伙人将被视为对会议讨论事项投弃权票并同意从表决权总数中减去相应份额。

四、合伙费用

合伙企业的合伙费用包括:【合伙企业自身开销、管理费及投资项目费用(定义见下文)】,具体如下:

五、合伙企业自身开销

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与其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费用和支出(“合伙企业自身开销”),包括但不限于:

为组建、设立合伙企业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开办费”)。普通合伙人或者关联人垫付的开办费,由合伙企业在首次取得项目投资退出资金后立即予以报销或返还;

合伙企业之财务报表及报告费用,包括制作、印刷和发送成本;

合伙企业的法律、会计和税务顾问费用;

合伙企业募集所支出的合理的财务顾问费或类似费用;

合伙企业的审计费用;

合伙人会议费用;

政府部门对合伙企业及其资产、收益、交易或运作收取的税、费及其他费用;

诉讼费和仲裁费;

其他没有在管理费中列支的属于合伙企业日常运营的费用。

六、管理费

合伙企业不需向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合伙企业将直接承担本协议5.1条款所列自身开销,投资项目费用,及收购、出售和项目投资其它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成本等。

七、投资项目费用

合伙企业为投资项目而发生的法律、会计、审计、托管、投资中介及其他通常无法由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提供的专业服务的相关费用,以及为调查、评估及监控投资项目而发生的差旅费、招待费等项目直接费用(“投资项目费用”),应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七条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一、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收到的项目投资收入、临时投资收入、逾期出资滞纳金及其他应归属于合伙企业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合伙费用及其他费用后(统称“可分配收入”)应按照如下约定分配:

(1)分配原则

各方同意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但,

(a)若有限合伙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足认缴的出资额规定比例,则按各方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b)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合伙人,其享有的收益分配依照本协议第2.4(2)条款、12.1条款之约定扣除相关费用及赔偿金后进行分配。

(2)收益分配形式

(a)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以人民币进行;

(b)合伙人共同认可的其他形式。

(3)分配时间

合伙企业的收入,在所适用法律及政府机构允许分配的范围内,合伙企业管理人应在合伙企业收到相应款项后按第本协议 6.1条款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分配时间不应迟于收到相应现金后【二十(20)】个工作日届满之日。

(4)分配条件

(a)有充足的现金供分配;

(b)分配不会导致合伙企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

(c)分配不会使合伙企业剩余的资金或利润不足以履行或支付将来预期的义务、责任或费用。

二、亏损分担

受限于第2.1款约定,合伙企业的各项亏损首先由普通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然后在各有限合伙人之间应按其认缴出资额比例分担。

三、所得税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并非所得税纳税主体,合伙企业支付给各合伙人的款项,由各合伙人自行申报缴付所得税或根据法律法规由合伙企业代扣代缴。

四、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

五、资本账户

合伙企业内部为每个合伙人分别开立一个资本账户。每一个合伙人的资本账户余额应于【每一季度的最后一日】根据当期的变化情况应进行调整:

下列项目应记为资本账户的增项:

合伙企业的收益中该合伙人应得的份额;及

该合伙人缴付的实缴出资额。

下列项目应记为资本账户的减项:

已支付给该合伙人的现金或非现金的价值;

该合伙人所分担的亏损。

合伙人的资本账户应根据本协议的特别约定进行进一步的调整。

六、记账

普通合伙人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为合伙企业制定会计制度和程序。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保留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依据。这些会计账簿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反映合伙企业经营活动。

七、会计年度

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首个会计年度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到当年的12月31日止。

八、审计

合伙企业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独立审计机构对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首轮募集完成后,审计机构由普通合伙人从具有较高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中选定。当合计持有合伙企业【50%】以上实缴出资

额的合伙人提议更换审计机构时,普通合伙人应召集合伙人会议,讨论审计机构的更换事宜。

九、财务报告

首轮募集完成日后第一个完整半年度结束时起,普通合伙人应每半年度向有限合伙人提交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首轮募集完成日后第一个完整年度结束时起,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向有限合伙人提交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出于保护高度机密以及敏感信息之目的,普通合伙人有权对上述报告进行必要的编辑。

十、查阅会计账簿

有限合伙人在提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的前提下,有权在正常工作时间亲自或委托代理人查阅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

第八条权益转让及退伙

一、权益转让及出质禁止

(一)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

如果有限合伙人(“转让方”)欲将其拥有的合伙企业权益转让或出售(统称“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拟受让方”),转让方应完全遵守本款及本协议其他相关条款之约定,否则可能导致普通合伙人认定该转让方为违约合伙人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转让方申请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合伙企业权益的,当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方为一项“有效申请”:

权益转让不会导致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由于转让导致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到额外的限制;

权益转让不会导致任何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低于人民币【50】万

元;

拟受让方已向普通合伙人提交关于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及将遵守本协议及转让方与普通合伙人签订的关于认缴本合伙企业出资的入伙协议的约定、承继转让方全部义务的承诺函,以及普通合伙人认为适宜要求的其他文件、证件及信息;

转让方或拟受让方已书面承诺承担该次转让引起的合伙企业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转让方就其拟转让合伙企业权益事宜,应与普通合伙人协商一致,并获得普通合伙人确认;但如果拟受让方为转让方的关联人且转让方为拟受让方之后续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般情况下普通合伙人应予同意。

若普通合伙人认为拟议中的转让符合合伙企业的最大利益,则可决定放弃上述8.1(1)(a)所列第Ⅱ-Ⅳ项规定的一项或数项条件,认可一项有关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在符合上述8.1(1)所列第(a)至(c)项约定的,转让方应首先向其他有限合伙人(“非转让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转让通知”),列明:

拟转让的合伙企业权益(“要约权益”);

拟转让价格;

其他条款和条件;及

拟受让方的身份。

非转让方享有购买全部或部分要约权益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如果在转让方发出转让通知的十五天内,非转让方书面通知转让方其选择购买全部或部分要约权益(“购买通知”),则转让方及非转让方应按以下方式完成对要约权益的购买和出售:

在收到非转让方的购买通知后的十天内,转让方应将约定的要约权益买卖的交割日(“交割日”)通知非转让方,但交割日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转让通知发出后的【七十五天】。但是,上述【七十五天】的期限不包括获得所需获得政府审批登记的时间(如适用)。该项买卖的交割应在合伙企业的主要营业场所进行。

在交割日,非转让方应按转让通知中列明的价格购买其在书面通知中向转让方提出选择购买的那部分要约权益。

如果:

对该部分要约权益的买卖未能按上面第8.1(1)(e)项约定的时间完成,且交易未能完成完全是由于非转让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的;和/或

任何非转让方未接受转让方的要约,或者如果非转让方选择购买部分要约权益

则转让方可以以不优于转让通知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拟受让方转让要约权益。

依据上述8.1(1)所列第(a)至(f)项约定受让合伙企业权益的当事方(“受让方”),签署本协议附件所列格式和内容的确认函(“受让确认函”),并经普通合伙人认定后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应在本协议附件一有限合伙人名册上登记、依法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

(二)普通合伙人的权益转让

除依照本协议之明确约定进行的转让,普通合伙人不应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其拥有的合伙企业权益。

若出现以下情形,为使合伙企业继续存续确需转让普通合伙人持有的

合伙企业权益,且受让人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之全部责任和义务,经其他合伙人依据本协议第8.2(2)项约定作出决议,普通合伙人方可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否则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普通合伙人依据本协议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的当然退伙,并且有限合伙人决定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和/或

有限合伙人依据本协议约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并决定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

若经合计持有合伙企业【三分之二】以上实缴出资额的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可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二)出质禁止

未经普通合伙人事先书面同意,任何合伙人均不得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出质。

第九条退伙

一、有限合伙人退伙

有限合伙人可依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从而退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不得要求退伙或提前收回其实缴出资。

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

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除名退伙:若出现第 2.4(2)款约定的逾期合伙人被认定为违约合伙人的情形,普通合伙人有权在违约发生后【1】年内将该违约合伙人除名。

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约定退伙时,合伙企业不应因此解散。

二、普通合伙人退伙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在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不得要求退伙,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也不得采取任何行动解散或终止。

当然退伙: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持有的全部合伙企业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适用于普通合伙人的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三、除名退伙

若因普通合伙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合伙企业受到重大经济损失或承担合伙企业无力偿还或解决的重大债务、责任时,经合计持有本合伙企业【80%】以上实缴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可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如普通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下列不正当行为:

因其行为致使其自身或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致使合伙企业受到其他重大行政处罚以致无法继续营业;

其他违反本协议、《合伙企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合伙企业的损失超过合伙人总实缴出资额【50%】的行为。

经持有本合伙企业【85%】以上实缴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就将普通合伙人除名达成一致同意的书面决定,可将普通合伙人除名。在此情况下,如合伙企业未能同时安排他人担任新的普通合伙人,则合伙企业即应终止,进入清算程序。

更换普通合伙人应履行如下程序:

合伙人在决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同时作出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之决定;

新的普通合伙人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应由普通合伙人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自上述程序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普通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停止执行合伙企业合伙事务并向合伙人同意接纳的新的普通合伙人交接合伙企业合伙事务。

被除名的普通合伙人仍有权获得其被除名之前因管理合伙企业合伙事务而应获得的报酬及应分配的收益;如合伙企业在除名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接纳了新的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亦有权选择以其可接受的第三方评估价值为依据向新的普通合伙人转让其获得上述报酬和分配的权益。

普通合伙人以上述约定退伙时,除非合伙企业立即接纳了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第十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依据本协议第4.1(5)项约定确认普通合伙人更换的关键人士;

依据本协议第4.3款约定参加合伙人会议;

依据本协议第6.1款约定获取收益分配;

依据本协议第7.4款约定提议和讨论审计机构更换事宜;

依据本协议第7.5款约定获取合伙企业财务报告;

依据本协议第8.1款约定对有限合伙人拟转让的合伙企业权益享有优先购买权;

依据本协议第11.2款约定分配合伙企业清算的剩余财产;

依据本协议约定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有限合伙人的义务

按照本协议第2.3款约定向合伙企业缴付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有限合伙人行使除名、更换、选定普通合伙人权利时,应遵守本协议的明确约定;

依据本协议约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普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

普通合伙人对于其认缴的出资,享有与有限合伙人相同的财产权利以及按照本协议约定取得收益分配的权利;

依据本协议第3条及第4条约定享有对合伙企业合伙事务(包括合伙企业投资业务)的管理权、决策权及执行权;

依据本协议第4.3款约定召集并主持合伙人会议;

依据本协议第11.2款约定分配合伙企业清算的剩余财产;

依据本协议约定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普通合伙人在基金募集期间,有权拒绝拟出资投资人的出资及入伙,并退还其本金。

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依据本协议第2.3款约定向合伙企业缴付出资;

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合伙企业谋求最大利益;

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全权负责合伙企业的运营、管理、控制、决策及其他所有合伙事务;

依据本协议第4.2款款邀请专业投资人士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

依据本协议第7.5款约定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告;

依据本协议约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不应被要求返还任何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本金;所有出资返还及投资回报均应源自合伙企业的可用资产。

第十二条陈述与保证

合伙人向合伙企业陈述与保证

该合伙人或者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或者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该合伙人已获得充分授权签署本协议,代表该合伙人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代表;

该合伙人签订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其内部章程和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任何规定或协议项下的义务;

该合伙人是为自己的利益持有合伙企业权益,没有且不会就该合伙企业权益设立委托、信托或代持等法律关系;

该合伙人已仔细阅读本协议条款,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况;

缴付的出资来源合法;

该合伙人向合伙企业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提交的有关其主体资格和法律地位的资料或信息真实、准确,如有变化,会及时通知普通合伙人;

该合伙人不会导致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导致合伙企业受到任何投资或退出的限制(包括投资组合公司公开发行上市的限制)。该项陈述保证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一直有效。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范文(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范文(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 第一章合伙的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第一条合伙目的: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满足市场需求,按照《合伙企业法》规范企业行为,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成立(有限合伙)。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制订本合伙协议。 第二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Y1]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三条企业名称:(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第四条主要经营场所地点: 第三章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五条本企业合伙期限为至年月日。[Y2] 第六条合伙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出资额、出资方式 1、,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合伙人类型:。[Y3]

2、,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合伙人类型:。[Y4] . . 企业出资额合计:。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企业共有财产,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示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非货币出资的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评估办法为。[Y5] 以非货币出资的财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四章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方式 第七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分担。 第八条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第九条合伙人退伙的,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普通合伙人退伙的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

有限合伙协议(范本完整版)

有限合伙协议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本有限合伙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共同订立。 鉴于双方均有意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所约定之条款和条件,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投资业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下述列明的含义: 《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有限合伙企业,指本协议双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人,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在本协议订立时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即: 有限合伙人,指在本协议订立时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即: 总认缴出资额,指全体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现金总额。 认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现金金额。 下文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合称为“双方”。 第二条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2.1 设立依据 双方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 2.2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为上海象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文简称为有限合伙企业。 2.3 主要经营场所 有限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为: 2.4 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 2.4.1 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目的: 2.4.2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如下: 2.4.3 具体经营范围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2.5 合伙人 2.5.1 有限合伙企业之普通合伙人为 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2.5.3 有限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人为: 姓名: 住所: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范本

东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企业性质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依法注册登记。普通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XX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提前宣布经营期限届满。 第三条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XXXXXXXXXXXXX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六条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章合伙企业的目的与经营范围 第七条合伙企业的目的: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八条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四章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名称)及住所 第九条本合伙企业由XXXX名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普通合伙人X名,有限 第十条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为XXXX万元人民币,首期实缴出资额为XXXX万 各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没有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

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第十一条除合伙人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依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利润,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第十二条亏损分担与债务承担方式 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应先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 而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分担亏损。合伙人对外承担债务的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七章合伙人会议 第十三条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依照本协议的规定行使职权。 (一)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普通合伙人召集。普通合伙人亦可召开临时合伙人大会。 (二)合伙人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召集并主持,执行事务合伙人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其他合伙人召集并主持。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前10日通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程中需审议的文件应提前3日提交给全体合伙人审阅。事情紧急,确需及时召开临时合伙人大会的,召集人可以电话通知方式提前1日通知全体合伙人。经出席临时合伙人大会的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可豁免上述临时合伙人大会提前10日发出通知的要求,并可审议当天临时提案。 (四)合伙人可以自行出席合伙人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人代理出席合伙人会议,代理人应当向有限合伙企业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合伙人可以采取传真、邮件等书面方式参与合伙人会议的表决。 (五)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并应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合伙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四条合伙人会议需经代表实缴出资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且普通合伙人所持全部表决权同意方可通过,但是《合伙企业法》规定应由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 第十五条合伙人会议讨论、审议如下事宜: 决定修改《合伙协议》; 决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决定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对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或者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或住所作出决议;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对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进行处置除外); 对合伙企业的合并、分立或组织形式的变更作出决议;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 对于合伙人会议审议而不需要表决批准的事项,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结合实际决定是否采纳合伙人会议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第八章普通合伙人及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六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一)合伙企业合伙事务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为系有限合伙之普通合伙

参考实例(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实例)

参考实例1(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实例) 杭州紫竹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 第一条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合伙企业名称:杭州紫竹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场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12号。 第五条本合伙企业在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十年。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目的:全体合伙人通过合伙,将有不同资金条件和不同技术、管理能力的人或企业组织起来,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争取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第七条本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八条:合伙企业由3个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普通合伙人1个,有限合伙人2个。 普通合伙人一:方冰 家庭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88号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200万元,该出资额占本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20%。其中:首期出资40万元,已于2014年4月27日到位;余额160万元将于2016年8月26日到位。 有限合伙人一:张军 家庭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凤起东路168号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500万元,该出资额占本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50%。该出资已于2014年4月27日全部到位。 有限合伙人二:杭州北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滨河路123号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300万元,该出资额占本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30%。其中:首期出资60万元,将于2014年9月27日到位;余额240万元于2016年8月26日到位。 第九条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有限合伙企业协议

有限合伙企业协议 核心内容: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有限合伙企业的协议范本,包括协议的书写格式和主要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期限:_____________年。(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_______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协议样本

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之 有限合伙协议 二○一○年一月

目录 第一条定义 (5) 1.1 定义 (5) 第二条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8) 2.1 设立依据 (8) 2.2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8) 2.3 主要经营场所 (8) 2.4 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 (9) 2.5 合伙人 (9) 2.6 合伙期限 (10) 第三条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10) 3.1 出资方式 (10) 3.2 认缴出资额 (10) 3.3 出资缴付 (10) 3.4 后续募集 (15) 第四条合伙人 (16) 4.1 有限合伙人 (16) 4.2 普通合伙人 (17) 4.3 身份转换 (18) 第五条合伙事务执行 (18) 5.1 合伙事务执行 (18) 5.2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18) 5.3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 (18) 5.4 执行事务合伙人之行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约束力 (19) 5.5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代表 (19) 5.6 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团队的关键人士 (20) 5.7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赔偿责任 (20) 5.8 责任的限制 (20) 5.9 免责保证 (20) 5.10 授权和工商变更登记 (21) 5.11 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 (22) 第六条有限合伙企业费用 (22) 6.1 有限合伙企业费用 (22) 6.2 开办费 (23) 6.3 管理费和管理服务费 (24) 6.4 托管费 (25) 6.5 募集服务费 (25) 第七条投资业务 (25) 7.1 投资目标 (25) 7.2 投资限制 (25)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 (26) 8.1 合伙人会议 (26)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精品文档 厦门漫创空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自愿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中没有约定的事项,以《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厦门漫创空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 第六条主要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以合伙企业作为福建中科亚创动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中高层管理及骨干员工的持股平台,有效地将中科动漫的长远发展与中高层管理及骨干员工的经济利益联系起来。 . 精品文档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第九条除本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的情况外,有限合伙经营期限为【】年。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该经营期限可以加以延长或缩短。 第四章合伙人的名称、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的性质和承担责任的形式 第十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名,其中普通合伙人为1名,有限合伙人为名。本合伙企业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姓名为【】,【】。 本合伙企业的各有限合伙人姓名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护照号地址 1 2 3 4 5 6 7 8 9 第十一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二条本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

普通合伙人入股协议书

普通合伙人入股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决定成立普通合伙企业,本着自愿结合,共享利润,共担风险,遵循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同心协力办好企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納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七条合伙经营范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固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合伙期限为年。(注:合伙协议的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九条合伙人共人,分别是: 1、,住所(址):;身份证号码:。 2、,住所(址):;身份证号码:。 3、,住所(址):;身份证号码:。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一条合伙人的利润分配,各方本着自愿原则,达成以下分配利润模式,甲分得利润的%,乙分得利润的%,丙分得利润的%。 第十二条合伙人的债务分配,若经营不利,各方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按照股权比例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十三条中途若有新的合伙人入伙,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合伙协议,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退伙 (一)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三)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陰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十五条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十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下载标准版]

合伙协议 (有限合伙企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 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 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主营项目类别:。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 。

许可经营项目: 。 注:经营范围由商事主体通过章程或者协议等文件记载,用语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商事登记机关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际惯例、行业标准适时更新发布。 (申请人应登陆广州市工商红盾网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1716449677.html,/),按照其指引确定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的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_-2011)) 第九条合伙期限为。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十条本合伙企业共名合伙人,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 2、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 3、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 …… (注:可续写)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有限合伙合同协议书范本

有限合伙合同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 ____ 月 _____ 日 第 1 页 共 10 页 编号 号:

甲方: 乙方: 本有限合伙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 共同订立。 鉴于双方均有意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所约定之条款和条件,发 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投资业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下述列明的含义: 《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年月日修订通过,自 年月日起施行。 有限合伙企业,指本协议双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人,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在本协议订立时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即: 有限合伙人,指在本协议订立时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即: 总认缴岀资额,指全体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现金总额。 认缴岀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现金金额。下文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合称为“双方”。 第二条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2.1设立依据 双方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

2.2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为上海象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主要经营场所 有限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 2.4.1 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目的: 2.4.2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如下: 2.4.3 具体经营范围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2.5合伙人 2.5.1 有限合伙企业之普通合伙人为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3 有限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人为: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经营期限 2.6.1 有限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经营期限为 30年 第三条 岀资方式、岀资额及岀资期限 3.1岀资方式 3.2 出资缴付 普通合伙人应于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根据情况就每笔出资签发缴付出资通知书。 各合伙人应于普 通合,下文简称为有限合伙企业 3.1.1合伙人之岀资方式分为人民币现金岀资和劳务岀资, 人民币现金岀资的, 自经营期限到期 之前,完成缴付。 3.1.2全体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岀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 其中,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岀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完整版)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条 第三条合伙企业名称: ×××商务会所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卡拉ok包房 第五条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 壹仟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一)甲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 现金,计人民币万元。 (二)乙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 现金,计人民币万元。 (三)丙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 现金,计人民币万元。 (四)丁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 现金,计人民币万元。 (五)合伙人于年月日前缴付出资。预期无正当理由不缴付出资份额的,按自动放弃本公司的营利分红。其他合伙人有权利吸收其他人员入伙,并占原合伙人出资份额比例。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1、本公司按年收入实行分红,分红比例以出资份额所占总注册资金铁百分比进行计算,( 甲: 35%, 乙:

30%,丙: 30%,丁: 5%) 2、本公司经营期间,如有亏损事由,即出现债务,由合伙人以出资比例承担。(即承担: 甲: 35%, 乙: 30%,丙: 30%,丁: 5%) (三)有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和优先购买合伙企业的 新增资金,但需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 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合法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八条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完整word版)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工商版)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合伙目的、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有效地归集与整合社会各类资源,共同拓展不良资产、债务重组及并购业务的形式与范围,互利共赢,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拓展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债务重组业务、股权投资与并购业务,经全体合伙人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 第九条合伙期限: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五年,到期后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签5年。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十条合伙人共_______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 注册号: 3.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 注册号(身份证号码):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160514

东莞市***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东莞市***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对***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2、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在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置备合伙人登记册,登记各合伙人名称、性质、住所、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及其他必要信息;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应根据上述信息的变化情况随时更新合伙人登记册。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出资数额的%,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足。 2、有限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出资数额的%,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足。 …… 本合伙企业成立后,如因经营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增加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新入伙合伙人的出资应当在签订入伙协议后七日内一次性缴足。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约定期限逾期缴纳出资的,应向其他守约合伙人支付其承诺出资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由守约合伙人按各自实际出资占守约合伙人实际出资总额的比例分配。 有限合伙人知悉其持有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比例与合伙人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的任职岗位是相对应的。有限合伙人承诺在财产份额锁定期内因***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本人的工作岗位调整的,愿意按新的岗位对应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数调整自己所持的本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如果有限合伙人调整后的岗位对应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低于调整前岗位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愿意将多出的合财产伙企业份额按原始购买价格转让给普通合伙人。以有限合伙人和***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签定的岗位职责说明书和绩效考核方案为依据。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有限合伙协议范本标准版

编号:HL202034521 有限合伙协议范本标准版 The content of this contract is only a reference for both parties. You must read the listed terms carefully when using it. The content of the contract will be adjusted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both parties and should not be directly appli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有限合伙协议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本有限合伙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共同订立。 鉴于双方均有意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所约定之条款和条件,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投资业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下述列明的含义: 《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xx 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xx 年6月 1日起施行。 有限合伙企业,指本协议双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人,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在本协议订立时有限合伙企业唯一的普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范本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 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条合伙期限为××年。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个,分别是: 1、。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2、。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注:可续写)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2、合伙人: 。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目的: 。 第二条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 第五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一)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住所:;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计人民币万元。 (二)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住所:;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计人民币万元。 (三)合伙人于年月日前缴付出资。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权利;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份额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三)有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和优先购买合伙企业的新增资金的权利,但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合伙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九条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一)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委托合伙人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共名; (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三)合伙人依法或者按照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或者本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

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企业参考格式

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企业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

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期限:_____________年。(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_______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 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1、甲方: 2、乙方: 各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 企业一事,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就在中国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合同自愿组成的共同 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 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 定为准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注册地址 第四条企业名称 本企业名称为: 第五条注册地址 本企业注册地址为: 第三章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 第六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七条合伙经营范围:(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八条经营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注:合伙协议约定

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出资期限 第九条合伙人的名字、名称、住所和相关资料如下表: 第十条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 10.1 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如下表所示: 姓名和名称出资方式出资数额缴付期限认缴比例 10.2.1 首期缴付时间:年月日,按认缴额的%缴付; 10.2.2 第二次缴付时间:当首期缴付的资金已投资使用超过%时,再缴付认缴额的%。 0.2.3 第三次缴付时间:当缴付的资金余额再投资后不足元时,再缴付认缴额的%(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10.2.4 上述各次缴付,由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向各合伙人发出缴资通知书,各合伙人应当再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_ 日内将当期出资足额缴付至本企业制定帐户。 10.2.5 最晚交付期限:各合伙人收到执行合伙人依 10.2.4 条规定发出的缴资通知书后三个月的最后一天为最晚缴付期限。 10.3 认缴出资额的增加和减少: 10.3.1 本合伙企业设立的第个财政年度后,如10.2 条约定的出资缴付条件未成就,本企业的 所有合伙人将通过决议并修改本协议,减少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解除全体合伙人认缴但因缴 付条件未成就而尚未实际缴付部分的出资责任。但下列出资不得减少: (1) 支付本企业的管理费; (2) 支付本企业的债务和责任; (3) 本企业已经完成或再约定期内的交易中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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