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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仲裁证据作假如何处理

【法律常识】仲裁证据作假如何处理
【法律常识】仲裁证据作假如何处理

仲裁证据作假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提供虚假证据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是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裁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的劳动仲裁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于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关仲裁时效和起诉的规定及适用《劳动法》。《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劳动仲裁的一般时效为一年。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一年的时效期间还不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在有的行业,尤其是建筑业,拖欠工资问题比较突出,工人的劳动报酬很多到年底才结算;还有些劳动者为了维持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对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不敢主张权利。如果都适用一年的仲裁期间,不利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

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的情况,则没有维系劳动关系这样的顾虑,因此本条第四款作出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的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提供虚假证据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是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裁决的。

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举证规则

遇到仲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sodocs.net/doc/1f10673.html, 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举证规则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举证规则》的通知 (渝劳社办发〔2003〕22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高新区劳动人事局: 为规范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的举证行为,保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时查明事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举证规则》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OO三年九月十五日 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举证规则 一、当事人举证

1.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诉或者被诉人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申诉条件的证据材料。 2.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提出的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3.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调查收集证据:(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仲裁委员会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当事人及其仲裁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仲裁委员会可以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1)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审理、终结审理、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4.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

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变更工作岗位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5.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除外。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导致承认对方申诉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当事人在仲裁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 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6.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仲裁委员会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7.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

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 国际商事仲裁同诉讼、调解、国内仲裁和国际仲裁相比具有自己的特点: 1、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一般都是民间组织,不具有法定的强制管辖权,只能受理双方当事人根据 仲裁协议提交给它处理的案件。 2、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当事人有较大的自主权,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地点、 仲裁员、仲裁规则、仲裁形式及仲裁应适用的法律等。 3、国际商事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维护当事人的商 业信誉。 4、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拘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如对裁决不服,也 不能上诉。香港: 当事人可自由决定仲裁适用的程序规则(如HK1ACD内部仲裁规则UNCITRAL仲裁规则或诸如ICC之类的其他协会规则),但不能选择依照香港法律与公共利益相冲突的程序规则。UNCIRAL示范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可自由协商仲裁员适用的程序法。若不能达成协议,仲裁员 可根据他们认为适当的程序进行仲裁。 对内部仲裁应当适用仲裁条例条款。该条例第14(1)节赋予仲裁员在程序中以较大的权力,它规定:“任何仲裁协议均应视为包括这么一个条款,即……有关当事人应依照要求呈送他们所有的全部文件给仲裁员,并做一切仲裁员可能要求他们做的事……”。另外,第14(6)节规定:法院有以下权力:命令询问证人,提呈文件、通过宣誓做证,为费用提供担保、保护、诉讼保全或拍卖相关货物、扣押、保护或调查任何相关财产以及临时委派涉讼财产管理人。 马来西亚: 当事人对仲裁程序的自治原则也被马来西亚所承认。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可决定仲裁适用的程序法。在没有专门规定时,仲裁条例第13(1)节赋予仲裁员对仲裁程序相当宽的自由决定权(上述香港仲裁条例第14(1)节也用了同样的表述)。与香港立法相同,马来西亚仲裁条例第13(6)节授予法院干预仲裁程序的权力,诸如命令询问证人,提呈文件等等。

修改后民诉法对“仲裁”的6个规定

新民诉法对“仲裁”的6个规定 新民事诉讼法涉及仲裁问题的条文有6个,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关于仲裁前证据保全。新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与我国仲裁法第46条比较,本次修改对仲裁前保全证据的管辖法院在证据所在地法院的基础上增加了被申请人住所地。 第二,关于仲裁前财产保全。新民事诉讼法第101条对仲裁前财产保全作出规定,明确了提起的条件、管辖法院,尤其强调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一是可以防止当事人滥用申请权,二是为承担责任提供物质基础,从而全面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关于恶意仲裁。新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恶意仲裁严重侵害了仲裁公信力,浪费了仲裁资源,侵害了国家、集体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激化了社会矛盾,破坏了社会的安定。新民事诉讼法对恶意仲裁规定了具体的法律责任和制裁措施。

第四,关于仲裁主管。新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2项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新中国成立以来,仲裁立法大致经历了只裁不审、两裁两审、又裁又审及新仲裁法的或裁或审几个阶段。新民事诉讼法进一步明确了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只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五,关于裁定的适用范围。新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9项规定,裁定适用于“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民事裁定,是指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案件过程中,为保证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就程序方面的有关事项所作出的权威性判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程序问题,所以纳入裁定的适用范围。 第六,关于不予执行。新民事诉讼法第237条修改了两项内容,“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如果出现伪造证据、隐瞒证据的情况,裁决本身就有可能错误,所以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新加坡主要购物中心

◢█◤NO1新加坡主要购物中心◢█◤ 新达城(SUNTEC CITY MALL) 这家新加坡最大的购物中心,占地83,850 平方公尺,分成四个主题区:走廊(高级精品店)、热带(生活居家产品和服务)、娱乐中心(法国超级市场家乐福)和喷泉平台(餐厅、酒吧和美食店)。在销售休闲用品的纪念商品店和精品店内,你可以看到许多与众不同的品牌。此外新达城还拥有一间Kinderw orld Entertainment Complex,五家电影院和一座虚拟实境的主题公园。 交通指南: MRT:City Hall 地址:3 Temasek Boulevard 电话:(65) 6821 3668 新加坡河畔/亮阁(Singapore River / Liang Court) 在新加坡的日本人经常来到亮阁的商店和餐厅消费购物。因为这里的商店,如:Marusho、Kinoku niya售卖各种日式的物品,包括鞋子、时装、装饰品、书籍、杂志和视觉器材。此处还有许多餐厅和其他当地的店家。著名的热带雨林餐厅(Rainforest Cafe)也位于此。 交通指南: MRT:City Hall 地址:亮阁-- 177 River Valley Road 电话:(65) 6336 7184 威士马广场(Wisma Atria) 这一座现代化的购物中心与乌节路的捷运站(Orchard NS22)和对面的诗家董百货商场、伊势丹百货以地下通道连接在一起,因此到任何一处购物商店都十分便利。这里有世界各地知名品牌的服饰,你可以前往最受欢迎的英国服饰店,如:Topshop、Topman和Warehouse(总经销)购买最新流行的街头服饰,到伊势丹百货公司添购所需商品,或到Sasa抢购一些打折的化妆品和香水。 交通指南: MRT:Orchard

民商事仲裁中的证据制度

内容提要证据制度是仲裁活动的核心和基础,本文在分析仲裁证据制度与诉讼证据制度差异性的基础上,详细阐述了仲裁证据的种类、仲裁举证程序、质证程序及认证程序规则,并对我国现行的仲裁证据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仲裁中的证据是指在仲裁程序中依据法律认定案件事实的一切客观材料。[1]仲裁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仲裁活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对仲裁庭查明案件事实,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正如边沁所说:“证据为正义之基础”。[2]事实上,整个仲裁活动无非包括两种判断:其一是事实判断,其二是法律判断。事实判断的手段是证据,法律判断则以事实判断为前提。 [3]因此,证据制度是仲裁活动的核心和基础。我国民商事仲裁证据制度主要体现在仲裁法和有关仲裁规则中。我国《仲裁法》第43条、第44条、第45条、第46条分别对仲裁证据的举证、鉴定、质证和保全作出了规定,对仲裁证据的未尽事宜,《仲裁法》同时在第15条第3 款规定:“中国仲裁协会依照本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第75条规定:“中国仲裁协会制定仲裁规则前,仲裁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条款制定仲裁暂行规则。”实践中,我国各仲裁机构也都参照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仲裁规则中对证据相关问题作了规定。仲裁中的证据制度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制度有许多共通之处,例如同样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规则,同样适用优势证明标准等,可以借鉴使用,但由于仲裁和诉讼又存在着诸多不同,“法院在公共领域执法,而仲裁员在私营工业领域执法”,[4]这就决定了仲裁证据制度又必然有许多源于自身的独特之处,需要引起特别的关注。本文将在认识仲裁证据制度与诉讼证据制度差异性的基础上,对仲裁证据制度做系统阐述,并将结合我国仲裁法的规定,提出完善我国仲裁证据制度的建议。 一、仲裁证据制度与诉讼证据制度的差异性 1.仲裁证据制度具有明显的灵活性。为了防止司法权的滥用,各国相关法律通常都对诉讼证据制度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显现出严格的法定性,留给法官的自由裁量空间受到严格的限制。反观仲裁领域,立法鲜少对仲裁庭的审查和采证做出硬性规定,其中,尤以国际商事仲裁为典型,国际商事仲裁一向缺乏成形的或可界定的证据规则,证据的提交和评估大都取决于仲裁员的“证据理念”,并依此判断当事各方提出的证据是否“合理”、“可信”。作为一般原则, 仲裁机构, 特别是国际仲裁机构,对证据的接受和认可比法院在此方面的做法大为灵活、自由。事实上,仲裁机构几乎接受当事人提出的任何证据并对证据的相关性、可信性和实质性进行评估。只要当事人没有相反的意思表示,仲裁员可以根据案情自由决定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例如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在1987年条例中赋予仲裁员有权去“接受或者采纳证人证言以及书面证据是否与案件相关,而不管这些证据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容许性。”因此,仲裁证据制度具有明显的灵活性,而不象诉讼证据制度那样具有严格的法定性。 2.仲裁证据制度呈现出意思自治性。仲裁权与司法权的来源不同。仲裁权来源于双方当事人和法律的共同授权,仲裁权产生的基础是双方当事人订立的仲裁协议,而司法权来源于宪法的规定。由于仲裁权基于当事人的授权而产生,必然以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绝对前提,因此,仲裁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比较自由地处理案件,仲裁员也不受法定证据规则的严格约束。例如1996年英国仲裁法第34条就规定,“在不违背当事人有权商定任何事项的前提下,仲裁庭得决定所有程序及证据事项”,证据事项包括“当事人就事实或意见的任何事项所提交的材料(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的可采性、相关性或重要性是否适用严格证据规则(或其他规则),此类材料相互交换和出示的时间、方式和形式”。因此,与法官必须遵守法定证据规则的约束不同,仲裁员对于证据事项的处理要依据当事人的授权,并在当事人未明确反对的情况下,依自己对公正价值的理解作出适当处理。 3.仲裁对效率的追求决定了其证据制度体现出开放性和快捷性。公正是仲裁所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也是仲裁作为一种民间性质的法律冲突救济机制得以存在的基础和生命力所在。[5]但是效率对于仲裁而言,具有比公正更为迫切的意义。仲裁制度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

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规则及完善摘要: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使得国际交往越来越便利,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不可抵挡的历史潮流。然而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伴随着国际民商事交往不断增强和国际贸易额迅猛增长的还有国际民商事纠纷的数量。目前解决国际民商事纠纷的主要途径有两种,即国际民商事诉讼和国际民商事仲裁。而仲裁以其高效性、灵活性等特点,在解决国际民商事纠纷领域占据优势地位,成为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最为普遍的方法。不论是在仲裁中还是民事诉讼中,证据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存在争议时,证据是找到正确答案的唯一方法。然而证据自身不能主动说明案件真实情况,需要人们根据证据包含的信息还原案情。科学、合理的证据制度对保障仲裁程序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权益以及公正判决的做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对诉讼中的证据规则做了详细规定。美国甚至有《美国联邦证据规则》这样的专门立法。这种现状不利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公平、高效进行,进而阻碍国际经济交往的发展。因此,研究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规则对于保障国际商事仲裁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规则完善 一、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规则概论 (一)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规则的概念和种类 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当事人依据事先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把他们之间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契约性或非契约性商事争议交由常设仲裁机构或临时仲裁庭进行评断和裁决。国际商事仲裁主要包括国际或涉外经济贸易仲裁和国际或涉外海事仲裁。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规则是指在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规范证据的种类、效力、收集、开示、审查和评价等证明活动的一系列准则的总和。按照不同标准,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规则可以做出不同的分类。第一,按照调整内容不同,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规则包括两大类:一类是调整证据能力的规,一类是调整证明力的规则。调整证据能力的规则主要有传闻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最佳证据规则等等;调整证据能力的规则主要有关联性规则、补强证据规则等等。第二,按照调整对象不同,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规则可以分为评判证据程序规则和评判证据范围规则。评判证据程序的规则要求对证据的判断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而评判证据范围的规则,顾名思义就是指判断材料是否属于证据范围,能否被仲裁庭采纳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的证据规则。第三,按照仲裁程序中的不同阶段,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规则可以分为举证规则、质证规则和认证规则。本文将按照这一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动态发展角度,采用与民商事诉讼证据规则比较的方法,对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规则进行系统梳理。

【法律常识】仲裁证据作假如何处理

仲裁证据作假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提供虚假证据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是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裁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的劳动仲裁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于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关仲裁时效和起诉的规定及适用《劳动法》。《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劳动仲裁的一般时效为一年。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一年的时效期间还不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在有的行业,尤其是建筑业,拖欠工资问题比较突出,工人的劳动报酬很多到年底才结算;还有些劳动者为了维持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对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不敢主张权利。如果都适用一年的仲裁期间,不利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

选择国际仲裁的优势

选择国际仲裁的优势 选择国际仲裁的优势与其他争议解决方式相比,仲裁具有以下优点: 一、当事人意思自治 在仲裁中,当事人享有选定仲裁员、仲裁地、仲裁语言以及适用法律的自由。当事人还可以就开庭审理、证据的提交和意见的陈述等事项达成协议,设计符合自己特殊需要的仲裁程序。在当事人没有协议的情况下,则由仲裁庭决定。因此,与法院严格的诉讼程序和时间表相比,仲裁程序更为灵活。 二、一裁终局 商事合同当事人解决其争议的方式多种多样,但是,只有诉讼判决和仲裁裁决才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并可强制执行。仲裁裁决不同于法院判决,仲裁裁决不能上诉,一经作出即为终局,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裁决虽然可能在裁决作出地被法院裁定撤销或在执行地被法院裁定不予承认和执行,但是,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承认和执行的理由是非常有限的,在涉外仲裁中通常仅限于程序问题。 三、仲裁具有保密性 仲裁案件不公开审理,从而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 四、裁决可以在国际上得到承认和执行

《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958年《纽约公约》)现有缔约的国家和地区146个,根据该公约,仲裁裁决可以在这些缔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此外,仲裁裁决还可根据其他一些有关仲裁的国际公约和条约得到执行。《纽约公约》于1987年对中国生效,中国在加入《纽约公约》时作出了商事保留和互惠保留。 相关阅读: 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主要运用于下列案件: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争议; 国际货物运输中的争议; 国际保险中的争议; 国际贸易、支付结算中的争议; 国际投资、技术贸易以及合资、合作经营、补偿贸易、来料加工、国际租赁、国际合作开发自然资源、国际工程承包等方面的争议;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争议; 海上碰撞、救助和共同海损中的争议; 国际环境污染、涉外侵权行为中的争议等。 其特点是以双方当事人的协议为基础;仲裁机构一般是民间性的组织;提交仲裁的当事人有自由选择地点、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程序和适用的实体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一旦作出,立即生效。 仲裁方式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本1889年。英国人为了解决本国商人和欧洲国家商人在国际贸易中的纠纷,颁

新加坡几个著名商业区

1、圣淘沙名胜世界(推荐) 圣淘沙名胜世界由云顶新加坡公司,位于新加坡圣淘沙岛,耗资约350亿港元建成,于2010年3月开业,是新加坡首个大型综合娱乐城,拥有全东南亚第一个环球影城主题公园和世界最大水族馆之一的海洋生物园。 圣淘沙名胜世界占地49公顷(是香港迪士尼22.4公顷面积的2倍多),率先开业的有4间酒店,分别是节庆酒店、新加坡HardRock酒店、康乐福豪华酒店及迈克尔酒店,以及10间餐厅及部分商店。城内名店林立,不少已落户的澳门名店也在狮城插旗,包括水晶名店Swarovski、加拿大珠宝品牌Damiani等。节庆大道是游客聚集的主要脉道,更是时尚人士Shopping的新焦点。包括奢华的国际大品牌概念店、娱乐城、滨海名厨餐馆等。 2、新加坡Iluma商业中心(推荐) 新加坡Iluma商城位于武吉士区范围内著名的Bugis街区。,在2009年3月28日开业,商场面积26761.5平方米,由WOHA建筑师、柏林建筑师和艺术家联合创建的,投资了1.0亿新元,这是新加坡的第一个城市娱乐中心,每天能够接待6-8万消费者。设计师将线性结构与曲线形的结构搭配一起,直线元素的部分体现在停车场,零售区和电影院,以及表演空间,同时曲线形的结构包括小型的零售空间及娱乐活动空间,以及蜿蜒的小道。Iluma的外观是宝石聚碳酸酯材料,无论在白天或夜间都闪闪发亮。在大厦的凸面塑料镶嵌,还有嵌入式灯具,在正面媒体艺术家可以展示他们的作品。

3、怡丰城 位于新加坡港湾城,于2006年10月开业,商场总面积150万平方英尺,出租面积104万平方英尺,商店超过300家。三层楼面加上两个底层及7层停车场。商场包括本地规模最大院线嘉华怡丰城“诗家董”(Tangs);二层楼面8万6000平方英尺以时装与精品店风格为主打,提供“度假村式”消费体验;霸型超级市场VIVOMART,11万4000平方英尺提供“三合一”:大人(Giant)霸级超市、冷藏公司(Cold Storage)的天然食品超市(本地最大规模有机食品市场),以及佳宁(Guardian)保健与美容店。 怡丰城为沿着港湾的白色流线型摩登建筑,建筑耗资2亿9200万元新元(约1.4亿人民币),工程发展费4亿1700万元新元(约816万人民币)。 4. ION Orchard(ION乌节购物中心) 临近乌节路地铁站,是新加坡经典综合型巨型商城。ION乌节购物中心楼高8层,云集了300 多间商店和餐馆共拥有300多个食品和零售专卖店。在这里开设新概念店和旗舰店的大品牌包括 Prada、Cartier、Louis Vuitton、Dior 和Dolce & Gabbana,还包括进入新加坡的商业新军Dunkin Donuts 和 ThreeSixty。 ION Orchard拥有一个媒体墙——一个根据情绪而改变色彩的多感觉画布媒体墙,以及一个用于组织活动的大型公共广场。还拥有一个名为 ION Art 艺术展览厅,以及一个命名为 ION Sky 的巨大的观景台。它在其九楼拥有一个75000平方英尺的花园,使之成为新加坡最酷的购物场所。 5. 新达城 位于淡马锡林荫道3号,临近政府大厦地铁站。 新达城开业于1995年,新达城购物中心的面积达83,850平方米,包含一座会展中心、四座四十五层高的写字楼、一座十八层高的写字楼、零售及商业区以及可停放三千部车的两层地下停车场。巨大的喷泉——财富之泉(Fountain of Wealth)位于新达城购物中心的中央地带,号称是世界上最大的喷泉。该商场拥有大约360家店铺,并被分为四个不同的购物区。这四个主题区分别是,作为新达城会议展览中心一部分的走廊区、热带区(拥有更多价格划算和以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店铺)、喷泉平台区(到处是食品和饮料店)、娱乐中心区(拥有电影院、健身中心和一个游戏中心)。家乐福在新加坡开设的第一家分店就位于这里,此外还有其他零售商,诸如 Harvey Norman、 Toys r Us、Topshop、Hush Puppies、Raoul、Promod、Golf House 以及一家 Adidas 概念店。

劳动仲裁案件证据规则

一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与劳动仲裁证据规则的关系 (一)民事诉讼与劳动诉讼的关系 (二)民事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 (三)劳动仲裁的证据规则参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证据规则体系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三)《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规则 (四)《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五)《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六)《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七)《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统一了劳动人事仲裁案件的处理程序)2008年5月1日 第6条举证责任、第37条鉴定、第38条质证、第39条举证责任,共4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9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统一办案规则,2009年1月1日 是迄今为止关于仲裁的证据规则最为具体和明确的规定,从第17条至22条,共6条,其中第22条将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正式引入仲裁程序。 (三)《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规则 ——第六章证据12个条文63-74条 (四)《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2002年4月1日实施 是迄今为止关于仲裁的证据规则最为具体和明确的规定。大部分均可适用,只有个别内容如二审等除外,仲裁没有二审。 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举证责任的分配; 第二,调查取证问题; 第三,举证期限和证据交换; 第四,质证; 第五,证据的审核认定。 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辞退、除名、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五)《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1年4月30日 解释(一)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全球最有趣的12大主题商场,告诉你什么叫真正的高大上

全球最有趣的12大主题商场,告诉你什么叫真正的高大上!我们去商场绝对不只是为了买买买!高逼格的商场必须还要让客人吃吃吃、玩玩玩、嗨嗨嗨!视觉、娱乐、设计、环保各种元素缺一不可。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全球最有趣的12大主题商场吧,看完你就知道什么叫真正的高大上了!1.泰国Terminal 21,让你穿行世界各国 泰国曼谷新开的超人气购物中心Terminal 21,是个当地年轻人趋之若鹜、外国游客有口皆碑的个性潮流旺地,绝对是你下一次到曼谷必去的地方之一。 当你走进这个购物中心,就像机场的1号、2号、3号…航站楼一样,这里是21号航站楼,以机场为设计概念,内部装饰融合了全世界多个时尚名城的地标和设计元素,走在商场内,你就好比穿越去到了伦敦、东京、伊斯坦布尔等国际大都市。 Terminal 21设不同楼层、不同区域,都根据一个世界大都市的建筑风格来设计,出神入化的理念处处给人惊喜,每个角落都是设计师精巧出彩的创意。 商场里的商铺基本上都是一些时尚新颖的小摊位,而商品的款式和质量都非常精美,价格也相当亲民。这个汇聚全世界旅游文化精萃的概念商城,绝对是曼谷当今最潮最酷的购物中心。 推荐店铺:5楼的美食街品种多,便宜又好吃 Tips:可以领一本Terminal 21的护照本,其实就是导购手册啦,不过会经常推出一些针对游客的优惠哦,而且当做纪念品也不错! 地址:泰国曼谷BTS AOSK站1号出口或者MRT Sukhumvit站3号出口 2.奥地利ARTIO,游走三国交界处 ATRIO位于奥地利、意大利、斯洛文尼亚三国的交界处,在它3000平米中央广场上有一幅170平方米的鸟瞰照片,以1:6000的比例展现出三国交界处的地形图。 游客可以在图上行走,在这里有机会“从一个国家走到另一个国家”,获得独一无二的旅行购物体验! 商场甚有建筑感的阁楼空中餐厅。 推荐店铺:Interspar 超市,Kastner & hler成衣店 Tips:ARTIO位于奥地利菲拉赫市,靠近阿尔卑斯山,内有德劳河流过,是冬季休假的好去处。 地址:奥地利菲拉赫市Villach南部成都新世纪环球中心

论国际体育仲裁证据规则的司法救济_蔡宏生

124BULLETIN OF SPORT SCIENCE AND TECHNOLOGY Vol.21.NO.10.2013作者简介:蔡宏生(1976-),男,江苏宿迁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体育法学。 作者单位:宿迁学院体育部,江苏宿迁223800 Department of Physical Education,Suqian Institute,Suqian 223800,China. 论国际体育仲裁证据规则的司法救济 On EvidenceRules of International Sports Arbitration JudicialRelief 蔡宏生 CAI Hong-sheng 摘要:在国际体育仲裁中,仲裁员对于事实的认定过程应当遵守一定的证据规则,否则所作出的裁决可能 面临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的风险。撤销和不予执行国际体育仲裁裁决是对国际体育仲裁裁决最有力和 最重要的司法救济方式。 关键词:证据;规则;国际体育仲裁;司法救济;撤销;执行 Abstract:In the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of sports,the arbitrators shall abide by the certain evidence for the fact that process rules,otherwise the ruling may face the risk on the court to cancel or no enforcement.Undo and re- fusal to enforce international sports arbitration award is the strongest and the most important international sports ar- bitration award of the judicial relief way. Key words:rules;evidence;International Sports Arbitration;judicial relief;cancel;execute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1005-0256(2013)10-0124-2 doi:10.3969/j.issn.1005-0256.2013.10.060 仲裁证据是当事人提供的,或仲裁庭主动收集的,或在人民法院协助下所获得的一切可以由仲裁庭自行裁量并据之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1]。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CAS仲裁的两个主要方面。而认定事实又是适用法律的基础,只要在准确地认定事实的基础上,才能正确地适用法律,从而做出符合自然正义的裁决。虽然在国际仲裁中不存在着严格的、正式的证据规则,CAS仲裁规则也没对仲裁员须适用何种证据规则予以明确的规定。但并不意味着仲裁员可以随心所欲的对相关的证据进行处置。仲裁员作为证据的唯一的掌控者,对作为裁决依据的证据的运用过程仍须遵守一定的证据规则。对仲裁员的最起码要求就是公正且符合自然正义。如果仲裁员对证据处置不符合自然正义的话,那么,其所作出的裁决的效力也会受到影响,甚至会面临着裁决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的风险。撤销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正是法院(公权)对仲裁(私权)进行司法救济最有力和最重要的方式,是法院对仲裁实行司法监督的必要措施。 国际体育仲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或申请对裁决不予执行以维护自身的权益。根据《瑞士联邦国际私法》和CAS仲裁规则的规定,对CAS裁决不服,可以且只能上诉至瑞士联邦法院。近几年来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裁决的案件数量更是急剧增加,几乎占到瑞士最高法院受理的国际仲裁案件的一半。虽然最终获得法院裁决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案件寥寥无几,但对于国际体育仲裁裁决的撤销或不予执行无疑成为最有力的司法救济方式。 1国际体育仲裁证据规则与仲裁裁决的撤销 国际体育仲裁不可能在真空中进行,没有各国法律对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的认可,仲裁裁决也不可能得到各国法院的承认与执行。虽然国际体育仲裁裁决可以在1958年订立于纽约的《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以下称《纽约公约》)的任一成员国得到执行,但是根据《纽约公约》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如果成员国国内法上认为体育仲裁院所仲裁的事项具有不可仲裁性,那么裁决地所在国之主管机关有权撤销仲裁裁决。瑞士《国际私法法》第190条第2款之规定,仅在以下情形方得撤销国际仲裁裁决:...(4)违反平等对待当事人或当事人有权获得听审之原则;...。当事人有权获得听审原则旨在保障各方当事人提交相关的案件事实陈述、表达其法律意见、请求采取适当的取证措施、参与质证程序、反驳对方当事人的主张、审查批驳对方当事人出示的证据、提交反驳对方的证据等程序性权利[2]。根据瑞士最高法院的判例,当事人有权获得听审之原则并不要求国际仲裁裁决必须说明理由,但却赋予仲裁员考量处理与裁决有关的问题的最低义务。因此,如果仲裁员因疏忽或误解而没有考虑当事人提出的对仲裁裁决有重要影响的主张、理由和证据,就违反了当事人有权获得听审之原则。各国的仲裁法均把撤销申请作为仲裁裁决出现差错时的一种救济手段。对裁决提出异议的最普遍的理由之一是仲裁员对证据的排除或承认。Friendly法官在Bell Aerospace Co.v.Local516案中指出,《联邦仲裁法》下的基本规则是“在处理证据问题时,仲裁员无需遵循联邦法院所遵守的所有细节。他只需要给予当事人基本的公平审理”。正如有学者指出:“仲裁员今天是可去接受研究所有有关争议的文件与其他证据,然后去给予一个恰当的重量。而在这方面的工作,是法院管不了的。即使确实是仲裁员给的重量不对,这仍非是一个法律问题,不可以上诉”[3]。只有对仲裁裁决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方“证明未给予他基本公平的审理机会并因此遭到了损害”,拒绝审查适当的证据才能成为撤销仲裁裁决的一个理由。对于仲裁员认定证据与同一事实相重、与争议无关或有其他不可接受的情形的决定,法院一般并不再审理[4]。但是,如果申诉方能够证明仲裁庭在有关证据的操作程序方面存在着不公正的情况,往往其撤销仲裁裁决的请求胜率更高。 2国际体育仲裁证据规则与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目前,国际体育仲裁已经被公认为是解决国际体育争端的常规方式之一。 用一条仲裁条款来约束未来可能发生的争综述报告ZONGSHUBAOGAO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doc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仲裁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有: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邮件和短信;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结论; (八)勘验笔录。 第三条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

位在规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四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依本规则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仲裁委员会可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第二章当事人举证 第五条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或者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应当附有符合申请条件的证据材料。 第六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七条主张劳动合同成立并生效或主张形成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对劳动合同订立和生效或形成劳动关系的事实负举证责任;主张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变更、解除、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对该事实负举证责任。 第八条因用人单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对该决定的合法性和事实依据负举证责任。 第九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对该事实是否存在负举证责任。 第十条在仲裁审理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认可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

中国购物中心排行

中国购物中心排行 商业地产被誉为“不动产中的贵族”,代表一座城市的形象和综合实力。在国家限购、限贷、限价的大调控背景下,不仅中国本土企业纷纷向商业地产转型,大量外来知名房企也争相布局,下面,就让小编为您点评目前中国知名度最高,并已成功复制到多个城市的十大商业购物中心。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中国十大购物广场,以下资料由-小编收集 万达集团·万达广场(大连) 万达(专题阅读)广场毫无疑问是目前 中国最为成功,知名度最大的商业品牌,一般都包括购物中心,娱乐中心和城市公寓。所建之处,往往都成为当地的地标性建筑。如今,万达广场也已从第一代的单店、第二代的组合店,发展到第三代城市综合体。每一座万达广场都繁华了一个城市中心,“万达广场就是城市中心”,万达集团这样定位目前遍布祖国诸多大中城市的万达广场。

大连万达集团创立于1988年,目前已经形成商业地产、高级酒店、文化旅游和连锁百货四大核心产业。20XX年,企业资产3000亿元,年收入1417亿元,年纳税202亿元,净利润超过100亿元。在20XX年,集团董事长王健林以860亿元人民币的个人财富登陆中国富豪榜榜首! 截至20XX年11月1日,全国已经开业的万达广场有81座,涵盖中国20多个省份,集团持有物业面积规模全球第二,并计划到20XX年开业110座万达广场,持有物业面积2300万平方米,成为全球规模第一的不动产企业。 中粮集团·大悦城(北京) 大悦城(专题阅读)(相关干货)的概念 源于中粮集团总裁宁高宁与国学专家学者 文怀沙欧阳中石刘先银等一次小聚受到启发,作为孔子故乡人士,夜读,读到一句话,“近者悦,远者来”得来的灵感,意为给到来的人以愉快的享受。大悦城是中粮集团商业地产板块战略部署精心打造的“国际化 青年城市综合体”,其定位为时尚、流行、

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

关于印发《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的通知 鲁人社发〔2011〕88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了适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整合和仲裁办案工作需要,规范我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认定和使用行为,提高仲裁办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印发执行后,原《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规则》(鲁劳仲发[2009]2号)同时废止。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仲裁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参照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是指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过程中能够依法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 第三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四条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章当事人举证 第五条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或者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应当附有符合申请条件的证据材料。 第六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七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第八条在劳动合同、聘任合同和聘用合同争议案件中,主张合同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无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第九条因用人单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人事关系、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

新加坡最豪华购物商场 ION Orchard

ION Orchard 位于新加坡著名乌节路核心地带的ION Orchard于2009年7月隆重揭幕,此为新鸿基地产(新地)在新加坡的合资项目Orchard Turn中的国际级顶尖商场。ION Orchard凭借创新独特的设计及零售概念,优越的地理位置,成功吸引国际级著名品牌进驻,营造划时代的购物新风格。 作为世界顶尖商场之一的ION Orchard,为八层高大型商场,共有逾64万平方呎的出租面积,云集335间零售店;成功吸引国际级著名品牌进驻开设旗舰店及概念店,其中不少更是首度进军新加坡巿场,涵盖时装、生活、娱乐和餐饮等不同领域,为新加坡零售业树立新标准。商场一楼至四楼云集国际顶级豪华品牌及精品,地下4层则汇聚尊贵知名品牌、年轻潮流及生活品味商户。 ION Orchard汇聚了10家双楼层的名牌旗舰店,包括不少新加坡巿民最爱的国际时尚品牌。ION Orchard共有27间餐厅和咖啡厅遍布各个楼层,占总楼面面积逾两成,包括国际知名餐厅和本地风味美食,从休闲式餐厅到高级精致餐厅,从小吃店、糕饼店到顶级超级市场,应有尽有。 ION Orchard还具有多项独特设计及规划,适合举办各类活动。 建筑与环境互相融合 ION Orchard的设计概念及策划阶段,均经过仔细研究规划,务求整个项目能够融合周边环境,连接附近购物中心及设施。游人可以在全新加坡最大的有盖公众广场ION2享受宽敞的休闲空间,还能通过地下通道网络往返附近建筑物,非常方便。 ION Orchard位处乌节路地铁站(MRT)正上方,地理位置优越,从地下通道能直接前往地铁站,商场的左右两侧分别是乌节路和乌节林荫道,亦有区内主要公共巴士路线直达ION Orchard,交通便利快捷。 国际品牌及特色商户进驻 作为世界顶尖商场之一的ION Orchard,成功吸引国际级著名品牌进驻开设旗舰店及概念店,其中不少更是首度进军新加坡巿场,涵盖时装、生活、娱乐和餐饮等不同领域,为新加坡零售业树立新标准。商场一楼至四楼云集国际顶级豪华品牌及精品,地下四层则汇聚尊贵知名品牌、年轻潮流及生活品味商户。 ION Orchard汇聚了十间双楼层的名牌旗舰店,包括不少新加坡巿民最爱的国际时尚品牌。其中六家著名高级品牌的双楼层店铺楼高11米,占地近五万平方呎,为整个商场营造出富丽堂皇的气派。其它高级流行品牌的双楼层店铺则位于地下二楼和地下三楼。 ION Orchard汇集各国佳肴美食,共有27间餐厅和咖啡厅遍布各个楼层,占总楼面面积逾两成,包括国际知名餐厅和本地风味美食,从休闲式餐厅到高级精致餐厅,从小吃店、糕饼店到顶级超级市场,应有尽有。商场四楼为最大型的餐饮区,提供高级餐饮服务,而地下二楼和地下三楼则是休闲式餐厅,地下四楼更是乌节路最大的美食广场ION Food Hall,集环球美食荟萃、风味小吃,共有80个美食摊位,一定能满足食客的味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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