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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卷宗目录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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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律师事务所卷宗目录

2021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范文

2021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范文 一、实习目的 1. 通过实习,培养运用所学的基本技能、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通过实习,树立职业意识,增强敬业精神,提升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 通过实习,进一步巩固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 4. 通过实习,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5. 通过实习,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6. 通过实习,学习一些办案经验,提高实践能力。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 xxxx律师事务所是二○○一年经xx省司法厅批准的临沂市首家市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该所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组成,以为大中型企业服务为重点,以金融、知识产权、房地产、电力、涉外业务、公司法律实务、企业改制等业务为专长。该所现为xx兰陵集团、临沂电业局等十几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承办了许多在知识产权、涉及业务、经济合同、非诉讼法律实务等方面在全国及省内有影响的案件。律师所将以高素质的律师队伍、高起点的管理、高层次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专长领域:一般债务债权,损害赔偿,财产问题,婚姻家庭,名誉诽谤,暴力伤害,妇幼权益,刑事辩护,仲裁,遗嘱继承,合同,劳动,金融,证券,票据,房地产,著作权,专利,医疗事故,股份制改造。 在这次实习中,我主要承担律师助理的工作,我的岗位职责是: 1.收发、整理和保管文件档案资料; 2.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来信、来访,解答简单的法律询问,代写简单的法律文书; 3.协助律师调查取证、抄写文书、摘录案卷材料、会见被告或当事人,送达文件及办理其他辅助性工作。 三、实习内容及过程 很幸运,xxxx律师事务所录用实习生。怀着兴奋而又紧张的心情来到律所,开始了我的实习之旅。第一天,工作人员带我参观了律所的各部门,并详细介绍了律

律协卷宗归档管理规定学习资料

河南XX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来源:河南律师2009年09月28日 (示范文本) 为加强本所业务档案管理,统一本所业务档案管理流程,根据《律师法》、《档案法》 及司法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原则 第一条业务档案是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从事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律师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业务档案管理是律师事务所的重要任务。 第二条本所实行纸制档案卷宗归档管理,有条件时建立电子档案并纳入档案管理范 围,电子档案的管理办法由本所结合纸制档案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第三条律师承办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根据本所的具体业务分类立卷归档。 第四条律师业务档案按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 第五条两名以上律师共同承办同一法律事务一般应合并立卷,但不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办的法律事务分别立卷。 第六条律师承办跨年度的业务,应在办结年立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应做到一单位一卷。 第七条业务档案立卷实行承办律师负责制。 业务档案的建立应与本所统一收结案制度、业务收费标准等制度相结合。 第八条律师业务档案由本所统一保管,律师因工作变动或因故调离本所的,应将其经

办的业务档案及有关文件材料办理交接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二章归档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第九条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之前,应首先向委托人提交诉讼风险告知书并由委托人签字盖章,作为入卷归档材料。 第十条律师接办业务,经本所利益冲突审查后,填写收案登记表,经审批后由本所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同时由委托人签发授权委托书。 第十一条律师承办业务中应注意收集保存有关材料。案件中使用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材料,都必须用钢笔、中性笔书写或打印,要求字体整齐、清晰。 第十二条业务办结后,由委托人如实填写《业务质量监督卡》,并将服务质量反馈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一并装订归档。 第十三条律师在业务办理完毕后,整理、检查该项业务的文书材料,立卷归档。 第十四条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部门的材料,律师应将其副本或复印件入卷归档。 第十五条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 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业务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一般顺序为: (一)侦查阶段刑事卷 1、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 2 、风险告知书; 3、委托协议; 4、授权委托书; 5、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 6、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笔录;

律师事务所卷宗整理攻略

律师事务所卷宗整理攻略 实习三个周,最有成就感的不是我写了一篇没怎么改,一次就过的医疗纠纷代理词;也不是转了一个下午,玩转了工商行政管理局(PS:荔湾区工商分局的注册大厅迁到广州荔湾政务服务中心,在逢源路128,市三宫对面,搭226、451,这个百度还没更新好);当然也不是写写起诉状、辩护词啦;而是近三周的时间整理好碧桂园三单案件的卷宗。 这三单案件的卷宗,被带我的律师,打回过三次。第一次,我排好交工时,说明了卷宗中缺少的资料,亲亲的律师,翻了她的小柜子,居然冒出一叠新资料,顿时风化~ 第二次,也还是在柜子里翻一翻,找到了新资料,我又重新理了一遍,一次三个案件,虽然大体一样,但是中间好多细微的差别,比如建筑图纸上,虽然一个地段,但是用笔圈出来的不同,作为证据,需要认真区分。 第三次,是办案小结。用带我的刘律师的话说就是,虽然案件是她办的,但是办案小结,你要征求一下我的意见。我的总结是,对于那些有争议、标的很大、办案复杂的案件,办案小结一定要征求意见,对于那些小案件,比如只代理侦查阶段啥的,这些小案件,律师不一定记得起来,这个时候,你就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出观点~╮(╯▽╰)╭,总之,办案小结的撰写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东西~ 办案小结的撰写:

一、写成日记样式,写一写心得体验什么 二、写成议论文,有问题,有议论。 我比较喜欢第二种,毕竟我没有参与案件的办理过程。 晒一晒我写的办案小结: XXX故意伤害一案 办案小结 一审结束了,根据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之间的所订立的委托合同,我已经完成了全部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隔段时间会见一次当事人,也该告一段落了。如果没有二审的重新委托,XXX故意伤害一案下一步处理就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没有为当事人XXX争取到无罪的结果。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XXX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虽然对此结果我不是很满意,但是在办案过程中我一直秉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依法尽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办理这个案件。 一,会见。侦查阶段和审查及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的会见权有充分保障,比较自由。XXX看守所的工作人员确实素质挺高的,在会见过程中没有太大的障碍,挺顺利的,越秀区看守所值得称赞。 在会见在押嫌疑人问题上,尽管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律师如果要到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均会要求律师取得侦查机关的批准,从而逼着律师必须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而如果侦查机关拒不批准,或者看守所以律师所持有的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为由,拒绝律师会见的,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这种侵犯律师权益的行为设定任何明确的法律后果。不仅如此,即使在律师的会见要求遭到拒绝或者无理拖延的情况下,律师也只能向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申请救济,而却无法向中立的司法裁判机构寻求救济。可见,这种主要靠警察、检察官乃至法官“自觉”遵守法律的制度设计,是不可能有效地保护诉讼参与人尤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律师的诉讼权利的。正如法谚所说:无救济则无权利。面对现在在实务中,律师会见当事人的不便利的情况,希望制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ABC律师事务所 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所业务档案管理,统一业务档案管理流程,根据《律师法》、《档案法》及司法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原则 第一条业务档案是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从事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律师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业务档案管理是律师事务所的重要任务。 第二条本所实行纸制档案卷宗归档管理,有条件时建立电子档案并纳入档案管理范围,电子档案的管理办法由本所结合纸制档案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第三条卷宗材料应按诉讼程序或非诉讼业务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装订归档。 第四条律师业务档案按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 第五条两名以上律师共同承办同一法律事务一般应合并立卷,但不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办的法律事务分别立卷。 第六条律师承办跨年度的业务,应在办结年立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应做到一单位一卷。 第七条业务档案立卷实行承办律师负责制。 第八条律师业务档案由本所统一保管,律师因工作变动或因故调离本所的,应将其经办的业务档案及有关文件材料办理交接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二章归档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第九条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之前,应首先向委托人提交诉讼风险告知书并由委托人签字盖章,作为入卷归档材料。 第十条律师接办业务,经本所利益冲突审查后,填写收案登记表,经审批后由本所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同时由委托人签发授权委托书。 第十一条律师在承办业务中使用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必须用蓝黑色或黑色钢笔书写、签发,字体应当使用简化汉字并力求整齐、清晰。 第十二条业务办结后,由委托人如实填写《业务质量监督卡》,并将服务质量反馈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一并装订归档。

法律服务所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法律服务所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法律服务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为:( “*”为必备内容“+”为可入卷材料) 一、民事代理卷 1.* 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 2. * 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 3.* 收费凭证; 4.* 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 5.* 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 6.+ 阅卷笔录; 7.+ 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8.+ 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 9.+ 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 10.+ 承办律师代理意见; 11.+ 集体讨论记录; 12.* 代理词; 13.* 出庭通知书; 14.* 庭审笔录; 15. *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 16. * 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

17.* 办案小结。 二、法律顾问卷 1.* 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 2.* 聘请法律顾问协议; 3.* 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 4.* 收费凭证; 5.+ 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 6.* 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 7.* 工作小结。 三、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1.* 委托书; 2.* 收费凭证; 3.* 与委托人谈话笔录; 4.+ 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5.+ 调查材料; 6.*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 7.* 工作小结。 备注:行政诉讼代理、经济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卷顺序参照民事代理卷排列。咨询代书卷分别按年度及时间顺序排列。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案卷装订顺序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案卷排列顺序 一、刑事卷 1. 律师事务所批办单; 2. 收费凭证; 3. 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书或指定书); 4. 律师事务所公函; 5.收案笔录或风险告知书; 6. 阅卷笔录; 7.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 8. 证据交接记录及证据目录,调查材料;9.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 10. 集体讨论记录; 11.起诉书、上诉书; 12.辩护词或代理词 13.出庭通知书; 14.裁定书、判决书; 15.上诉书、抗诉书; 16. 案件工作记录; 17. 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18. 办案小结。

二、民事代理卷 1. 律师事务所批办单; 2. 收费凭证; 3. 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 4. 律师事务所公函; 5.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 6. 收案笔录或风险告知书; 7.阅卷笔录; 8.会见了当事人谈话笔录; 9.证据交接目录及证据目录,调查材料; 10.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 11.承办律师代理意见; 12.集体讨论记录; 13.代理词; 14.出庭通知书; 15.庭审笔录; 16.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 17. 案件工作记录; 18. 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19.办案小结。

三、法律顾问卷 1. 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 2.聘请法律顾问协议; 3.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 4.收费凭证; 5.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 6.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 7. 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8.工作小结 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1. 委托书; 2.委托代理合同; 3. 收费凭证; 4.与委托人谈话笔录,风险告知书; 5.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6.证据交接目录及证据目录,调查材料; 7.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 8. 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9.工作小结。

律师事务所归档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律所档案管理,提高归档案卷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对结案案件基本要求 1、案件办理终结后,承办人员写出结案报告,报行政办公室备案,并且在一周内装订卷宗归档。 二、案卷材料摆放顺序 1、卷内目录 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合同 4、委托书 5、风险告知书 6、送达地址确认书 7、接待笔录 8、民事起诉状 9、证据目录 10、证据 11、传票 12、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13、办案小结 14、质量服务监督卡 三、定卷基本要求 1、承办人员业务档案应按照以上顺序排列档案并进行装订。 2、承办人员业务档案按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归档。两个以上承办人员共同承办同一案件或同一法律事务一般应合并立卷。 3、承办人员承办业务中使用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都必须用黑笔书写、签发,要求字体整齐、清晰。 4、对不能附卷归档的实物证据,承办承办人员可将其照片及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特征、保管处所、质量检查证明等记载或留存附卷后,分别保管。 5、终止委托的业务,承办承办人员仍应按上述各类业务排列顺序归档,承办人员应将委托人要求终止委托的书面文字材料或承办人员对终止委托原因的记录收入卷中,排在全部文书材料之后。 6、案卷装订一律使用三眼线,卷宗对齐后,在书籍的订口处(书脊离书表面的5-8mm处)均匀地打穿三个孔眼后,用棉线穿入孔内扎结订联成册,三孔钉牢。

7、订口过窄或有字迹可能被订的要粘贴A4衬纸,纸张过大的材料要修剪折叠,折叠以A4纸张为准。 8、承办人员业务档案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号,两面有字的要两面编页号。页号位置正面在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无字页不编号)。 9、卷宗封面要按规定用黑色碳素笔或者蓝黑钢笔逐行填写。字迹要工整、规范、清晰,不得有任何改动。年代、案卷号、收结案日期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收案日期填写委托代理合同签订日期,结案日期以当事人领取判决结果的日期。 10、处理结果,要写明一审结果,经过二审的也要写明二审 结果。刑事案件要写上刑种、刑期或“宣告无罪”等;民商事案件,要写上判决、调解、撤诉等;行政案件要写上判决、裁定、撤诉等。 11、办案小结需承办人签字后予以装订订卷。 12、案卷未及时填写空白处,需订卷前补充完毕 13、卷宗应装订结实,不掉纸、不压字,装订时卷内材料应齐下、齐右 14、归档日期填写订卷当天日期。 15、 四、案卷审批制度 1、立卷归档工作由承办人员负责移交行政办档案管理人员,并由行政办审核人员加盖个人私章,登记在册后办理移交手续,若查阅归档案件,需有行政办公室批准。 2、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档案时应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立卷规定要求的,一律退回立卷人重新整理,待全部合格后,方能办理移交手续。 3、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承办人员业务案卷均应列为密卷,在归档时应在档案封面右上角加盖密卷章。 4、随卷归档的录音带、录相带等声像档案,应在每盘磁带上注明当事人的姓名、内容、档案编号、录制人、录制时间等,逐盘登记造册归档。 五、案件回访制度 1、案件归档前,行政办公室应在一周内对案件进行回访,具体回访内容依据本所制定的安检服务质量监督卡进行回访。 2、案件回访中若发现办案人员私自向当事人收取代理费、交通费等其他额外费用的,第一次警告处分并根据情况扣除案件部分提成。第二次本单位可直接做开除处理。 3、行政办公室对进行负责回访的案件应当建立回访登记表,根据回访的情况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分类,制定不同的后期跟踪回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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