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Green Apple Data Center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年&月"’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年#月%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年$月’-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第三章专利的申请
第四章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五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六章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
第八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法$第二条!发明创造"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三条!管理部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保密处理"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五条!不授专利权情形"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六条!发明职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七条&非职务专利申请对待’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八条&合作发明专利权归属’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第九条
&
优先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十条
&申请权)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参见民则见第$+,条!专利则第$-)$.条%
第十一条&排他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第十二条$许可合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十三条$发明实施费用支付%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第十四条$公益发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中国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应用的#参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专利号标记%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十六条$职务发明奖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
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十七条’署名权(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第十八条
’
涉外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
第十九条’
外国人或组织专利事务委托(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
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
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参见专代例&
第二十条’
中国人涉外专利申请委托(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委托其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遵守本法第四条的规定!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二十一条)专利审查要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要求+依法处理有关专利的申请和请求"
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第二十二条)授予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二十三条)外观设计专利权授予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
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二十四条
#
新颖性保持特殊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二十五条
#不授予专利权情形$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第三章
专利的申请第二十六条#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明文件$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二十七条,外观设计专利权申请文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二十八条,申请日确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参见专利则第&0条+
第二十九条,申请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条,优先权书面声明-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
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参见专利则第
%&’%(条)第三十一条
*
专利数量确定+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三十二条*申请撤回+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三十三条*
申请文件的修改+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第四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第三十四条*
审查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参见专利则第%0’(1-((-(.条)
第三十五条*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三十六条(实质审查资料提交)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三十七条(申请不符规定的处理)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三十八条(驳回申请情形)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三十九条(发明专利权的授予)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参见专利则第*0+%*+%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条
!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四十一条!专利申请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参见专利则第&*+(,条)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第四十二条!
专利权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
!
专利权提前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第四十五条
%
专利权授予异议&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四十六条%异议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
人参加诉讼#!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四十七条%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效力和处理&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如果依照前款规定$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
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第四十八条"
对具备实施条件单位的强制许可#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四十九条
"
公益性强制许可#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条"
重大意义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一条"
申请强制许可的证明提交#依照本法规定申请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出未能以合理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件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
第五十二条
"
强制许可的通知及公告#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第五十三条"
独占实施权的排除#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第五十四条"
费用支付#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参见专利
则第’(条)第五十五条"
起诉情形#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第五十六条"
保护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第五十七条
"
纠纷解决#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五十八条"假冒他人专利的处罚#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五十九条"冒充专利产品的处理#以非专利产品冒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参见专利则第%&条"
专查规’第六十条(侵权赔偿数额确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第六十一条
(
诉前财产保全)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参见专
利则第%-条’第六十二条(
诉讼时效)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六十三条(专利侵权例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0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
’
泄露国家秘密的处罚(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泄露国家秘密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
侵权行政处分(侵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和本法规定的其他权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六条’
主管部门推荐专利产品的禁止及处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不得参与向社会推荐专利产品等经营活动&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消除影响$有违法收入的予以没收%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七条
#
渎职处罚$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八章
附则第六十八条#
手续费用缴纳$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
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参见专利则第()*(+条,
第六十九条#生效日期$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