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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的销售操作规程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的销售操作规程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的销售操作规程

1、目的:为加强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的销售管理,规范此类药品的销售,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2、范围:适用于门店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标准化操作。

3、职责:驻店药师、营业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操作规程: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包括:胰岛素、含麻黄碱的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甘草片和复方地芬诺酯片。

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要设置专柜、由专人负责并专帐管理,不得开架销售。

对购买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的消费者必须出示身份证明方可购买,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电子化监管系统,驻店药师按指纹确认销售,严防此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将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mg(不含30mg)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管理,销售时除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还必须凭处方销售。

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时要及时填写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对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企业负责人,并向当地食药监和公安机关报告。

销售含兴奋剂的药品时,还要提示消费者不可长期和过量服用。

5、记录

5. 51在计算机系统中生成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销售的专门记录。记录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并按日备份。

记录按规定保存5年。

6药店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一、目的 规范药品销售环节的各种经营行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营业场所的药品销售环节。 三、职责 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负责销售过程的管理、监督,保证企业依法规范销售药品。 执业药师负责审核处方,并开展药学咨询服务。 药品营业员负责药品调配工作。 所有销售人员均应严格按照《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的要求销售药品,正确介绍药品性能,做好销售过程中的有关记录。 四、内容 1.营业场所及人员: 1.1.门店外应悬挂本连锁企业的统一商号和标志。 1.2.店堂内明显位置应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执业药师 注册证》。 1.3.门店应按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不得超范围经营。 1.4.营业场所内应公布:市药监局监督电话、辖区药监局监督电话、本店服务电 话,消费者权益监督电话12315等,设置顾客意见簿。 1.5.营业人员应当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执业药师和药学技 术人员的工作牌还应当标明执业资格或者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1.6.在岗执业的执业药师应当挂牌明示。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时,应出示“药 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告示牌。 1.7.非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得在营业场所内从事药品销售相关活动。 2.服务、宣传与促销: 2.1.销售药品时应正确介绍药品性能、适应症及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不得虚假 夸大和误导消费者。 2.2.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 类非处方药。 2.3.药品广告宣传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规定,不得张贴未经审批或 过期的广告宣传材料。

3.行为与标准: 3.1.销售处方药应严格执行《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和《处方审核、调配、核对 操作规程》。 3.2.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按正常用法用量在剩余有效期内不 能服用完毕的药品、不应销售给顾客。 3.3.药品拆零销售应严格执行《药品拆零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3.4.销售中药饮片应严格执行《中药饮片处方调剂管理制度》和《中药饮片处方 调剂操作规程》,要做到计量准确,并告知顾客煎服方法及注意事项。3.5.销售需低温贮存的药品,应告知顾客贮存条件,必要时为顾客提供保温或冷 藏运输容器等服务。 3.6.企业销售药品应当开具销售凭证,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 格、批号、规格等,并做好销售记录。 3.7.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遵守《国家 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的管理制度》及其《操作规程》。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pdf

质量负责人职责 一、质量负责人应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并掌握GSP条款。 二、定期组织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和体验。 三、监督、管理和指导从采购、验收、陈列、检查、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药 品质量状况,对药品质量行使否决权。 四、做好处方药销售的审方和复核工作,并审核签字。 五、负责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六、因事临时不在岗时,应摆放“执业医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标示牌。 七、请假半天以上者,应通过“晋城药品市场监督”QQ群,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企业采购药品前应审核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与供货单位签订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质量保证协议。 二、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三、采购首营品种应当审核药品的合法性,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审核无误的方可采购。 四、企业应当核实、留存: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供货单位 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五、采购药品时,企业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 六、采购药品应当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有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 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采购中药材、中药 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操作规程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操作 规程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操作规程 文件 药店名称:#########医药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一月

操作规程 1、质量体系文件管理程序 2、药品采购操作规程 3、药品验收操作规程 4、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5、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6、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 7、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8、营业场所药品陈列及检查操作规程 9、营业场所冷藏药品存放操作规程 10、计算机系统操作和管理操作规程 11、药品储存操作规程 12、药品养护操作规程

1、目的:对质量活动进行预防、控制和改进,确保企业所经营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管理体系正常有效地运行,规范质量管理文件的起草、审核、批准、执行、存档等操作程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制度、操作程序等文件。 4、责任:质量管理人员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5、内容: 文件的起草: 文件应由主要使用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填写《文件编制申请及批准表》,提出起草申请,报质量管理人员。 质量管理人员接到《文件编制申请及批准表》后,应对文件的题目进行审核,并确定文件编号,然后指定有关人员起草。 文件一般应由主要使用人员起草,如有特殊情况可指定熟悉法律法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和企业实际情况的人员起草。

文件应有统一的格式:文件名称、编号、起草人、起草日期、审核人、批准日期、批准人、执行日期、变更记录、版本号、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责任和内容。 岗位职责还应有质量责任、主要考核指标。 文件编号规则: 形式:企业代码-文件类别代码-顺序号-年份。 企业代码:由本企业名称前两个字的第一个拼音大写代表。 文件类别代码:质量管理制度(代码为ZD);岗位职责(代码为GZ);操作程序(代码为GC)。 顺序号按文件类别分别用2位阿拉伯数字,从“01”开始顺序编号。 年份是指制定或修订当年。 文件起草时应依据文件的合法性、实用性、合理性、指令性、可操作性、可检查考核性等六个方面进行制定。 文件的审核和批准: 质量管理人员对已经起草的文件进行审核。 审核的要点: 是否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矛盾。 是否与企业实际相符合。 是否与企业的现行的文件相矛盾。 文件的意思是否表达完整。

药品销售的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药品销售的管理制度(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073-94 药品销售的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规范药店销售秩序,确保顾客购药安全,依据GSP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药店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等; 2.所有营业人员必须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 2.1执业(中)药师的工作牌必须标明执业资格; 2.2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的工作牌应当标明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2.3在岗的执业药师应当挂牌明示。 3.销售处方药(含中药饮片处方)、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拆零药品按相关制度执行; 4.销售近效期药品必须向顾客告知有效期,并建立告知登记;

5.销售药品开具销售凭证,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 6.药品广告宣传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规定; 7.非本店在职人员不得在营业场所从事药品销售相关活动; 8.在营业场所公布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电话,设置顾客意见薄,及时处理顾客对药品质量的投诉. 9.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所有人员,上岗前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对营业员应按年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5.销售药品应开据合法票据。 6.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 晰、填写准确、规范。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1802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Drug sales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规范药店销售秩序,确保顾客购药安全,依据GSP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药店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等; 2.所有营业人员必须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 2.1执业(中)药师的工作牌必须标明执业资格; 2.2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的工作牌应当标明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2.3在岗的执业药师应当挂牌明示。 3.销售处方药(含中药饮片处方)、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拆零药品按相关制度执行; 4.销售近效期药品必须向顾客告知有效期,并建立告知

登记; 5.销售药品开具销售凭证,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 6.药品广告宣传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规定; 7.非本店在职人员不得在营业场所从事药品销售相关活动; 8.在营业场所公布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电话,设置顾客意见薄,及时处理顾客对药品质量的投诉. 9.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所有人员,上岗前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对营业员应按年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5.销售药品应开据合法票据。 6.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 晰、填写准确、规范。 7.营业员应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对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操作规程完整

望京金象大药房药品质量管理操作规程 一、药品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 1、药品采购 1.1 人员要求:采购员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需经过专业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1.2 制定采购计划:采购员根据市场需要、季节特点、病疫情况以及结合库存余缺定期编写采购计划,报质量负责人审查同意后进行采购。 1.3 建立采购记录: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向总部提出配送申请,与总部协调相关的进货事宜,待配送申请成功提交后,根据采购商品的品名、数量、生产厂家、价格、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进行记录并按月装订留存。 2、药品验收 2.1营业员收货:营业员依据药品采购人员所做的“药品采购记录”以及配送人员提供的“分店回执单”对照实物进行核对,确认包装箱无破损后收货,并在“分店回执单”上签字。如包装箱有损坏要立即拒收并通知质量管理员。

2.2药品待验:营业员要将所购进的药品放置于待验区,及时通知验收员到场进行验收。 2.3验收的场所、步骤与方法:验收员在待验区内首先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符合规定的,予以记录并开箱检查药品。根据“商品配送单”上的商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单价进行逐个品种验收,符合规定的,在“商品配送单”上盖合格章并签字。并将“商品配送单”按月装订存档;同时通知营业员办理药品入店手续。凡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情况时,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交质量负责人复查处理。 2.4 验收记录:药品验收记录即总部提供的“商品配送单”验收员按月顺序装订,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3、药品销售 3.1 验收完毕后,验收员在验收记录上盖合格章、签字并交营业员;营业员依据验收合格结论和验收员的签字将药品放置于相应的销售区域内,按照近效期先出原则进行上架销售。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编号:SM-ZD-79990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管 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目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给合法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核注核销,保证用药安全有效,严防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从而危及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的管理。 职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职人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内容: 1 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并经公司审批医疗机构。其资格审核按公司制定的《供货与购货单位及人员资格审核管理制度》执行外,应当分别增加以下资料内容:

1.1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其为区域性批发企业的文件; 1.2企业法定代表人、主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负责人、采购人员,收货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及联系方式,采购人员和收货人员签字留样; 1.3医疗机构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1.4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明细》。 2 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得零售,一律禁止使用现金进行交易。 3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向跟踪核查,防止骗购、套购行为发生。 4 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货相符。销售票据应按规定保存。 5 建立健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纪录,并按规定保存5年以上。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大药房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操作规程

******大药房 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 操作规程 【2016版】 二〇一六年九月

目录 一、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 2、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制度 3、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制度 4、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5、药品收货管理制度 6、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7、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8、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9、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10、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11、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12、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13、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14、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15、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16、药品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17、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 18、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19、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20、药品退回管理制度 21、药品追回管理制度 22、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23、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4、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管理制度 25、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26、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检查考核制度 27、设施设备保管和维护管理制度 28、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29、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规定管理制度

二、岗位职责 1、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2、质量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3、药品采购人员岗位职责 4、药品收货人员岗位职责 5、药品验收人员岗位职责 6、药品养护人员岗位职责 7、处方审核、调配人员岗位职责 8、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岗位职责 9、营业员岗位职责 10、收银员岗位职责 三、操作规程 1、质量体系文件管理程序 2、药品采购操作规程 3、药品收货操作规程 4、药品验收操作规程 5、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6、处方审核、调配、审核操作规程 7、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8、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 9、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10、营业场所药品陈列及检查养护操作规程 11、营业场所冷藏药品存放操作规程 12、计算机系统操作和管理操作规程 13、不合格药品处理操作规程

医药有限公司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医药有限公司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1、目的:建立药品销售工作规程,规范药品销售操作过程,确保药品销售符合法定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购进药品的销售工作。 4、责任者:药品销售人员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营业人员应当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是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的,工作牌还应当标明执业资格或药学技术职称。在岗执业的执业药师应当挂牌明示。 5.2 非处方药销售:依据顾客要求,正确销售相关药品,若为近效期药品,应提醒其有效期限。 5.3 处方药销售 5.3.1 销售处方药时,应由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或盖章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或盖章。 5.3.2 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开具的处方,方可调配,并填写《处方药销售记录》,不得以馈赠形式销售。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5.3.3 处方药要专柜摆放,不应采用开架自选的销售方

式。 5.3.4 处方药销售要留存处方并做好记录,处方保存5年备查,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做好处方登记。 5.3.5 对有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要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5.3.6 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 5.4 药品拆零销售严格按照药品拆零销售程序进行。 5.5 药品销售 5.5.1 销售药品应当开具销售凭证,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 5.5.2 做好销售记录,药品销售记录的保存不得少于5年。 5.6 营业场所药品陈列与检查 5.6.1 药品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条件要求分类整齐陈列,准确放置类别标签,物价标签必须与陈列药品一一对应,字迹清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5.6.2 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 5.6.3 拆零药品必须存放于拆零专柜,做好记录并保留原包装标签至该药品销售完为止。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最新版) 1.目的:加强药品销售环节的质量管理,严禁销售质量不合格药品。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80、81、82、83、84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72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销售药品的质量管理。 4.责任:执业药师或药师、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岗证,同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5.2认真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标示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5.3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药品要按用途陈列。

5.4营业员依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5.5销售药品必须以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正确介绍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指导顾客合理用药,不得虚假夸大药品的疗效和治疗范围,误导顾客。 5.6在营业时间内,应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药师等内容的胸卡。 5.7顾客凭处方购药,按照《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执行。 5.8销售非处方药,可由顾客按说明书内容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如果顾客提出咨询要求,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5.9药品拆零销售按照《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执行。 5.10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销售药品。 5.11不得销售国家规定不得零售的药品。 5.12销售药品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

药品GSP质量管理操作规程,

1.目的:为确保公司质量体系正常、有效的运行,保证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完整性,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版)。 3.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质量文件编制、修改、审核、撤销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 4.质量文件的起草、编制和修改: 4.1质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GSP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和本公司药品经营活动的特点,负责起草、编制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4.2质管部应根据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的修订、公司质量管理要求和经营活动变化,制订质量管理文件的编制、修改计划,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落实和掌握修改进度和完成期限。 5.质量文件的审核批准: 质量文件完成初稿后,质量负责人主持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予以修改,在评审和修改的基础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颁布执行。 6.质量文件的发放、使用: 6.1质量文件的发放由质管部负责统一进行管理,建立《质量文件发放、回收记录》其内容包括:发放日期、文件名称、发放对象和签收等。 6.2质量文件应按使用范围及岗位数量发放。 6.3质量文件要注重时效管理。文件一旦修改,旧的版本应及时收回并作好记录,以防止使用无效的或作废的文件。 6.4质量管理文件发放、传递和使用,可通过公司内网进行发放,质管部按部门或岗位对质量管理文件的发放、使用进行管控。 7.质量文件的撤销、销毁: 7.1由于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公司质量管理要求的提高或经营活动变化等原因须撤销有关质量文件的,由质管部提出撤销报告并详细说明撤销的理由、依据、撤销时间等,撤销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质管部通知各部门并及时收回被撤销的质量文件,以防止使用无效或作废的文件。 7.2需进行销毁的质量文件,由质管部提出《文件的销毁申请》,报公司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实施销毁。 8.质量文件的使用和保管: 8.1各部门对公司的质量文件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严格加强公司内部质量文件的借阅、复制,并作好《文件的借阅、复制记录》。 8.2各部门、岗位必须根据管理职责,分别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质量文件的使用和管理,并进行归档和妥善保存。 8.3质管部定期对各部门、各岗位的质量文件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药品零售操作规程

药品零售操作规程 目录: 1、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 2、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3、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4、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 5、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6、药品陈列及检查操作规程 7、冷藏药品的存放操作规程 8、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操作规程 9、不合格药品处理操作规程

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经营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 1、目的:通过制定实施门店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有效控制门店采购、验收、销售药品的质量管理过程,以保证门店采购、验收、销售经营药品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门店门店采购、验收、销售操作的全过程。 3、责任者:门店采购、验收、销售相关人员。 4、管理程序 4.1、门店采购人员将门店的缺货计划,通过计算机系统上传给公司总部配送开票处。采购国家有 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4.2、公司配送开票处开票,仓储部门打印随货同行单,并将门店所需药品配送到门店。 4.3、药品到货后,门店验收员持随货同行单,根据随货同行单上所列品种对到货药品进行验收,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外观质量等内容进行验收,采购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4.4、在随货同行但上注明质量状况、验收结论、签名,验收有质量不合格药品应现场拒收,由配送人员带回公司仓储部统一处理。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当及时入库、上架销售。 4.5、在计算机系统中,对照随货同行单上验收合格的药品点击入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培训试题【最新版】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培训试题 姓名:部门:岗位:成绩: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50分) 1.公司在药品销售过程中,严禁销售和。 2.企业应当严格审核购货单位的、,确保将药品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 3.企业应当将药品销售给的购货单位,并对购货单位的证明文件、及提货人员的进行核实,保证药品销售流向、合法。 4.药品批发企业不得将药品直接销售给,不得参与或其他违法药品推销活动。 5. 销售药品应开具,做到票、、、款一致。 6.做好销售记录,记录应包括药品的、剂型、规格、、、生产企业、、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等内容。销售记录应保存不得少于年。

7.销售人员应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为依据介绍药品,不得和误导用户。 8.销售进口药品必须向购货单位出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和 复印件,并加盖企业质量管理机构。 9.企业应开展用户访问、查询、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反馈质量查询或,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10.注意所售出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出现药品不良反应情况时,应严格执行本公司。 二、简答题:(每题25分、共50分) 1.公司建立合法客户档案,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2.供货单位是药品生产企业时,应索要企业的哪些资质和文件? 一、1.假劣药品、质量不合格药品

2.法定资格、经营(生产)或诊疗范围 3.合法、采购人员、身份证明、真实 4.患者、非法药品市场 5.发票、货、帐 6.通用名称、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5 7.药品说明书、虚假夸大 8.《进口药品注册证》、原印章 9.售后、投诉 10.《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二、1.(1)客户单位的合法证照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药品经营(生产) 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加

药品采购操作规程

药品采购操作规程 一、目的:建立药品采购程序,确保采购人员从合法的供货单位购进合法的药品。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品的采购操作。 三、职责:业务部采购人员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四、操作规程: (一)采购前准备工作 1 根据药品需求,列出药品采购计划: 根据库存结合业务部购销计划或通过调查市场需求制定临时采购计划 2 选择供货单位并确定其合法性: 2.1坚持择优、择廉、“质量第一”采购原则,初步选择适宜的供应商; 2.2联系供应商并与供应商销售人员洽谈,表达建立供需合作关系; 2.3索要相关本企业所需资质材料以及提供本企业相关证照。 2.4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供货单位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B、供货单位的GSP或GMP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C、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按时年检; D、以上资料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3 确定所采购的药品的合法性,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所购进的药品是供货单位的生产或经营范围之内; B、所购进的药品是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之内; C、所采购药品有法定的生产或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并且在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生产或进口的。 D、所购进的药品不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停止或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E、采购的药品不得是国家或地方监督管理部门抽验不合格的药品及采购的药品不得是曾有严重不良反应报道的药品。 4 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 4.1“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并进行审核查验: A、原件须盖有供货单位的原印章和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章; B、原件上应注明被委托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授权品种、授权区域和有效期限等内容: a、供货单位为生产企业的,授权品种须列明或附具体品种; b、供货单位为经营企业的可以标明“我公司经营品种”,以我公司提供的有效药品目录为准,品种有特殊委托事项,则应标明。 4.2向供货单位药品销售人员索要其身份证原件,查验其与“法人委托授权书”上所注明的被委托授权人为同一人后,复印其身份证存档。 5 相关资料交予质管部更新档案或审核归档。

药品销售的管理规定

药品销售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了保证药品销售流向真实、合法,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范围:药品销售工作适用本制度。 四、责任:药品销售人员对本制度负责。 五、内容:为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药品管理法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业务经营质量关,确保依法经营并保证药品质量。 1、企业应当将药品销售给合法的购货单位,并对购货单位的证明文件、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的身份证明进行核实,保证药品销售流向真实、合法。 (1)、销售人员在销售药品时应所取购货单位的合法资质: A、《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GMP》或《GSP》认证证书、《营业执照》(有年检标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B、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的委托书原件以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2)、收集资料后交质量管理部门审核资质,未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或者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向其销售药品; 2、应当严格审核购货单位的生产范围、经营范围和诊疗范围,并按照相应的范围销售药品。 3、销售药品应当如实开具发票,做到票、帐、货、款相符; 4、做好药品销售记录。 (1)、药品销售记录应当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 (2)、中药材销售记录应当包括品名、规格、产地、购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

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 (3)、中药饮片销售记录应当包括品名、规格、批号、产地、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 (4)、对GSP第69条规定的发生灾情、疫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紧急救治等特殊情况进行药品直调的,应当建立专门的销售记录。 5、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销售进口药品时,应将加盖本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澳品有关证明文件,随货一并发给购货单位。 7、销售药品时,应当按照库存记录生产销售订单,对于无库存的药品不能生成销售订单。 8、凡经质量管理部门检查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的不合格、过期失效、变质的药品,一律不得销售,已销售的应及时通知召回并做好召回记录。 9、销售人员对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和反馈,做好记录,必要时应当通知供货单位和药品生产企业。及时将投诉及处理结果等信息记录档案,以便查询和跟踪。 10、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征求或函询顾客意见,认真协助质量管理部门出路顾客投诉和质量问题,不断改进销售工作质量。

不合格药品处理操作规程

一、目的:通过制定实施不合格药品质量管理操作规程,有效控制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以保证经营药品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二、职责:质量管理部、业务部负责对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全过程实施控制性管理。 三、范围:适用于不合格药品处理的全过程。 四、主要内容: 1.不合格药品的定义: 凡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符合药品质量标准,包装不符合规定以及药监部门明文规定禁止销售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有以下情形的,按不合格品处理: 《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假药、劣药。 质量证明文件不合格的药品。 包装、标签、说明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包装破损、被污染,影响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批号、有效期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抽检不合格的。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通知禁止销售的。 质量管理部抽样送检确认不合格的。 2.不合格药品的处理: 购进验收时发现不合格药品的: 2.1.1验收员进行验收时,填写《药品采购入库质量验收记录单》后,根据拒收数量自动生成《药品拒收报告单》报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人员依据《药品拒收报告单》所反映的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企业内部有关规定,对验收过程中质量有疑问的药品进行复核,确认为

不合格药品的予以审核,通知采购员填写《到货拒收单》,及时通知供货方,并按购销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通知保管员将货物放到退货区,同时若确认为不合格品的药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品库(区); 2.1.2验收员进行验收时,填写《药品采购入库质量验收记录单》后,如填写了不合格品数量,则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判定,质量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并依据判定标准,做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在系统内参照生成《不合格品处理审批单》,并经过质管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二级审批后,将确认为不合格品的药品存放于不合格品库(区),做好标识,等待处理,处理意见一般分为三种,直接报损,入库报损,先暂存后退货。 2.1.3处理意见为直接报损:质管员填制《不合格品记录单》,之后保管员填制《不合格品报损审批表》,经业务部经理、质量管理部经理、财务部经理、质量负责人签署审批通过后,质量管理部出具《不合格药品报废销毁审批表》,指导相关人员按法律法规要求将不合格药品进行处理,并及时在系统中维护《不合格药品报废销毁记录》,登记《药品销毁记录》,系统自动生成《不合格药品台账》。 2.1.4处理意见为入库报损:业务部根据《不合格品处理审批单》的结果,办理入库业务,后按照的处理规程执行 2.1.5处理意见为先暂存后退货:业务部根据《不合格品处理审批单》的结果,办理入库业务,后按照《销售退回操作规程》执行。 2.1.6在销后退回验收时有发现可疑或不合格药品的,应按照所规定的处理规程处理。 在库内检查、养护过程、出库复核时发现不合格药品的: 2.2.1保管员、养护员或复核员在工作发现药品质量可疑或不合格药品时,应立即在计算机系统内填写《药品停售通知单》,禁止系统药品销售,并报质量管理部复查; 2.2.2质管员对可疑药品进行复查,将复查的结果及时维护进计算机系统《在库品质量复检记录单》,复查药品合格,应及时在计算机系统内填写《药品恢复销售通知单》,恢复药品销售,通知相关人员。如复查药品发现不合格的,应立即出具《不合格品处理审批单》,审批同意后,同时通知将确认为不合格品的药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品库(区),做好标识,等待处理。如直接报损的,按照执行。如需退货的,则按照《销售退回购进退出操作规程》执行。

新GSP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药品销售行为,防止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明确药品各销售岗位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药品销售环节 3. 职责: 业务副总:负责整个销售环节的总体协调管理 销售经理:负责销售环节的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部门:监督控制此制度的执行。 开票员、销售员:严格执行制度,规范药品销售行为 4. 内容: 4.1企业在销售药品前,应首先确定购货单位的合法性,首次发生业务前,销售人员向客户索要完整资质证明文件,质管部审核其经营范围和诊疗范围,并按照相应范围销售药品。 4.2购货单位资质建立档案,专人管理,到期资质质管部通知销售员及时索要。 4.3自己上门开票提货的客户,开票人员应当核实提货人员身份,索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购货单位公章,私人诊所、单体药店不能出具委托书的,通过销售人员核实其合法身份,确定真实性后,方可开票销售,保证药品销售流向真实、合法。 4.4销售药品,建立药品销售记录,销售记录的内容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中药饮片销售记录包括品名、规格、批号、产地、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销售记录微机建立,保存5年。 4.5销售药品,为客户提供合法票据,包括规范的随货同行单据和税票。 4.6销售药品,按照要求为客户提供符合要求的药品检验报告和有关证明文件。 4.7特殊管理的药品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4.7.1销售此类药品严格审核购货方经营范围和诊疗范围,并确保药品送达购买方许可证所载明仓库地址,避免发生流弊。 4.7.2二类精神药品、含特殊成分复方制剂严格控制销售数量,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目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给合法经营企 业和医疗机构,核注核销,保证用药安全有效,严防麻醉 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从而危及人民群众 的身心健康。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 的管理。 职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职人员对本制度 实施负责。 内容: 1 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 并经公司审批医疗机构。其资格审核按公司制定的《供货

与购货单位及人员资格审核管理制度》执行外,应当分别增加以下资料内容: 1.1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其为区域性批发企业的文件; 1.2企业法定代表人、主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负责人、采购人员,收货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及联系方式,采购人员和收货人员签字留样; 1.3医疗机构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1.4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明细》。 2 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得零售,一律禁止使用现金进行交易。 3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向跟踪核查,防止骗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操作规程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操作规程 文件 药店名称:#########医药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一月 操作规程 1、质量体系文件管理程序 2、药品采购操作规程 3、药品验收操作规程 4、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5、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6、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 7、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8、营业场所药品陈列及检查操作规程 9、营业场所冷藏药品存放操作规程 10、计算机系统操作与管理操作规程

11、药品储存操作规程 12、药品养护操作规程 1、目的:对质量活动进行预防、控制与改进,确保企业所经营药品安全有效与质量管理体系正常有效地运行,规范质量管理文件的起草、审核、批准、执行、存档等操作程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制度、操作程序等文件。 4、责任:质量管理人员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文件的起草: 5、1、1 文件应由主要使用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与实际工作的需要,填写《文件编制申请及批准表》,提出起草申请,报质量管理人员。 5、1、2 质量管理人员接到《文件编制申请及批准表》后,应对文件的题目进行审核,并确定文件编号,然后指定有关人员起草。 5、1、3 文件一般应由主要使用人员起草,如有特殊情况可指定熟悉法律法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与企业实际情况的人员起草。 5、1、4 文件应有统一的格式:文件名称、编号、起草人、起草日期、审核人、批准日期、批准人、执行日期、变更记录、版本号、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责任与内容。 5、1、5 岗位职责还应有质量责任、主要考核指标。 5、1、6 文件编号规则: 5、1、 6、1 形式:企业代码-文件类别代码-顺序号-年份。

连锁门店药品销售的操作规程

连锁门店药品销售的操作规程 1 目的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保证药品销售正确性,提高销售服务水平。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等法律、法规。 3 适用范围适用于门店销售药品的工作。 4 责任质量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5 工作内容。 5.1 销售药品由营业员负责,质量管理人员对营业员的销售行为和服务水平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5.2 接待顾客。 5.2.1 顾客进入营业场所,应主动与顾客打招呼,并询问顾客的需要。 5.2.2 接待需要购买某一具体药品的顾客。 5.2.2.1 营业员应查看是否有该药品,如有应把该药品从柜台上取下,向顾客说明该药品的价格,并根据药品的使用说明书向顾客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然后询问顾客是否需要购买该药品。 5.2.2.2 顾客同意购买的,把药品编号、名称、数量、销售金额和批号记录在销售小票上,并把销售小票交给顾客,请顾客到收款处交费。

5.2.2.3 收费员收到销售小票后,核对药品名称、效量和销售金额(有电脑的可用电脑核对)后,收取顾客交纳的费用,核对金额后,在销售小票上盖已收款章,并将销售小票顾客联交回顾客。 5.2.2.4 营业员收到交费后的销售小票,核对小票上“已收款”印章后,对销售药品的包装质量进行检查,将没质量问题的药品交予顾客。 5.2.3 如是老人购买药品,营业员应根据该药品的说明书,对顾客重点说明老人用药的注意事项。 5.2.4 如是孕妇购买药品,营业员应根据该药品的说明书,对顾客重点说明孕妇用药的注意事项。 5.2.5 顾客在开架柜台购买非处方药的,营业员应主动为其开具销售小票,营业员在开具销售小票时应提醒顾客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要求使用。 5.3 接待未明确提出购买具体的药品品种的顾客。 5.3.1 营业员应耐心询问顾客具体需要,根据顾客需求询问驻店药师,由驻店药师向顾客提出合理的购买药品建议。 5.3.2 如情况特殊,不便作出购买建议的,由驻店药师向顾客解释,为了不贻误病情,请病人到医院诊治,凭医生处方购买药品。 5.3.3 顾客同意购买药品建议的按5.2.2程序销售药品。 5.4 接待购买处方药的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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