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题集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题集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题集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题集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题集

1、公安行政案件管辖的分类

答:管辖从内容上来分,可分为四类:地域管辖、级别管辖、职能管辖、指定管辖等。

2、管辖的基本原则?

答: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这是管辖的基本原则,也是行政处罚确定的管辖原则。

3、地域管辖包含的内容?

答:第一,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二,行政案件如果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第三,涉及卖淫、嫖娼,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赌博的案件不适用违法行为人居住地管辖原则,只能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

第四,办案协作。

4、什么是共同管辖?

答: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安机关对同一行政违法案件都有管辖权的情况,是管辖冲突的一种情形。

5、《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指定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答: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

指定管辖。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管辖。

6、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证据的种类?

答:(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材料,电子证据;(四)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五)违法嫌疑人陈述和申辩;(六)鉴定意见;(七)检测结论;(八)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依据。

7、书证?

答: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表达的思想、行为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

8、物证?

答:是指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存在状态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

9、视听资料?

答:是以声音、图像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

10、证人证言?

答:是指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所作的口头或者书面陈述。

11、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答:是指违法嫌疑人就本人是否实施违法行为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所作的陈述或者辩解。

12、鉴定意见、检测结论?

答:是指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根据提供的案件事实材料,对案件中某些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后得出的结论。

检测结论,是指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人身或者物品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的结论。

13、勘验、检查笔录?

答:是指办案人民警察对于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和违法嫌疑人等进行勘验或者检查时所作的笔录材料。

14、《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对作证义务和证人资格作出哪些规定?

答:《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凡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15、做证义务?

答:知道案件情况的人在公安机关向其了解案情时,不得拒绝作证,应当回答办案人民警察的询问,如实提供证言。

16、是否具备证人资格,受制于哪些条件?

答:一是生理条件,是指是否有生理上的缺陷,如是否有智力障碍,是否为盲、聋、哑人等。二是精神条件,是指是否为精神病人。三是年龄条件,是指是否年幼,是否属于

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17、什么是简易程序?

答: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18、适用当场处罚的情形?

答:违法事实确凿,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有违禁品的,可以当场收缴:(1)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

(2)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个人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

(3)法律规定可以当场处罚的其他情形。

19、适用当场处罚的程序?

答:当场处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1)向违法行为人表明执法身份,指明其违法事实;(2)对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应当充分听取;(3)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4)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5)当场收缴罚款的,同时填写罚款收据,交付被处罚人;(6)不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告知被处罚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20、办理行政案件时需要调查的案件事实内容有哪些?

答:(1)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2)违法行为是否存在;(3)违法行为是否为违法嫌疑人实施;(4)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5)违法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处罚的情形;(6)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

21、什么是调查取证?

答:公安机关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时,应当全面,及时,合法的收集,调取证据的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22、什么是约束?

答:约束是公安机关对醉酒的人和精神病人在对自己的行为不能完全自制,对人身和他人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情况下,对其人身自由加以限制的保护性行政强制措施。

23、受案的基本要求?

答: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进行登记,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1)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2)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家人;(3)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告知当事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保安或者投案。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

在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前款所列情形分别处理。

24、什么是传唤?

答: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通知违法嫌疑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的一种调查手段,是保全公安机关对违法嫌疑人及时进行询问,调查的有效措施。由于传唤既是通知性的,又具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和对人身自由的限制,也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25、传唤的方式有哪些?

答:传唤的方式有三种:口头传唤,传唤证传唤,强制传唤。

26、传唤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传唤的适用对象就是违法嫌疑人。包括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当场发现的,被群众或单位举报,控告,当场被抓获的,也包括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治安行政案件的违法嫌疑人等。这些人涉嫌违法,需要到案接受调查询问。

27、什么是口头传唤?

答:是指公安民警对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口头责令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的行为。

28、什么是传唤证传唤?

答:传唤证传唤也称书面传唤。由办案民警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传唤证对被传唤人进行传唤,带到指定地点询问查

证。传唤证传唤是公安机关常用的传唤方式。

29、什么是强制传唤?

答:是指公安民警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规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采取强制的方法将其带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地点进行调查的措施。

30、强制传唤的条件?

答:当被传唤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采取强制传唤,迫使其到案接受调查:(1)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没有特殊原因和实际困难,能够履行义务,却没有按照公安机关限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2)逃避传唤。就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采取逃跑,隐藏等方法有意逃避,拒绝接受调查。

31、强制传唤的方法?

答:强制传唤的方法在使用限度上要严格控制,应当以将被传唤人传唤到案接受询问调查为限度。必要时可以依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规定,使用手铐,警绳。当然,使用警械的目的只是为了将被传唤人强制到案接受调查,一旦将其强制到询问调查地点并能服从调查的,应予解除,不能继续使用警械。人民警察在强制传唤时,也需要执行人员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将传唤的原因和法律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32、怎样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答: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后,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机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无法通知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33、实施传唤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在工作实践中,办案民警在实施传唤这一强制措施时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具体表现:(1)超过法定时限限制被传唤人的人身自由;(2)不及时通知家属或者不通知家属;(3)随意扩大传唤范围,对一些不符合传唤条件的人员采取传唤措施;(4)连续传唤违法行为人,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5)还有的民警在询问查证时间上不作记载,在制作笔录,传唤证时故意后移时间规避责任。

34、什么是询问?

答: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法定程序,就案件事实和其他案件有关的问题,以言辞方式对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和其他证人等有关人员进行提问并要求回答,以了解案情查明事实,收集证据的一种法律活动。

35、询问时间的规定?

答:对违反治安案件行为的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

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6、什么是勘验?

答:是指调查人员为了查明案情,确认违法事实,对于案件有关的场所进行实施地勘测检验以发现和收集违法活动所遗留下的各种痕迹和物品的一项重要的调查活动。

37、勘验的基本要求?

答:办案人民警察对于违法行为案发现场,必要时可以进行勘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判断案件性质,确定调查方向和范围。勘验现场,应当按照现场勘验规则的要求拍摄现场照片,制作现场勘验笔录和现场图,必要时可以录像。对计算机违法案件进行现场勘验时,应当注意保护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和数据,并复制与案件有关的电子材料和数据。现场勘验应当有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在场。勘验的主题仅权限于执法机关,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无权进行勘验。

38、什么是检查?

答: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中,为了查明案情,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和人身进行当场,实地查看,寻找,检验,从中发现和收集证据的调查手段,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39、检查的形式?

答:在工作实践中可采取两种形式,一是持检查证检查;

二是当场检查。

40、什么是持证检查?

答:公安民警在一般情况下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时,应开具《检查证》,方能进行检查。

41、什么是当场检查?

答: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开具《检查证》时,公安民警可以出示工作证件,对有关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但在检查公民住所时必须出示检查证,否则不得进行检查。

42、检查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检查的适用对象是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

43、对公民住所如何实施检查?

答:检查公民住所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但是,有证据表明或者有群众报警公民住所内正在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安全的案(事)件,或者违法存放危险物质,不立即检查可能对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立即检查。

44、什么是鉴定?

答:是指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技术性问题,公安机关指派或者聘请具有

专门知识或者技能的人员或者机构对该专门技术性问题进行分析,检验,论证,鉴别和判断,从而得出结论性意见也就是坚定意见的一种调查取证的重要途径和方式。

45、鉴定的目的?

答:一是为了验证某些证据的真伪,并鉴别某些物品的质地,成分,含量,性能,产地,价值,用途以及能否成为处理案件的有效证据;二是鉴别某些涉案人员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有无责任能力;三是确定伤情的等级和成因。

46、什么是重新鉴定?

答:如果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对当事人在法定的3日期间内提出的重新鉴定申请,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审查。

47、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

答:第一,有权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是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任何一方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均可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第二,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是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而无论这种异议是否成立,也不论鉴定结论是否准确,只要他们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均有权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第三,进行重新鉴定要经过一定的批准程序,即重新鉴定的申请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重新鉴定。

48、重新鉴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答:鉴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重新鉴定:第一,鉴定该程序违法,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第二,鉴定人不具备鉴定所需专门知识的;第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第四,鉴定人故意做虚假坚定的;第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第六,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49、什么是检测?

答:是指公安机关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有争议的某些专门性技术问题,指派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该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检验,测试和判断的调查取证方式。

50、检测的适用范围?

答:检测的适用范围包括:对有吸毒嫌疑的人,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人实施的确定其是否吸毒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检测。

51、什么是辨认?

答:是指办案人民警察为了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在办案人民警察的主持下,由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场所或者违法嫌疑人进行辨别,确认的一种调查取证行为。

52、辨认的使用范围?

答:《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78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办案人民警察可以让违法嫌疑人,被侵害

人或者其他证人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场所或者违法嫌疑人进行辨认”。据此规定,辨认的使用范围包括:对物品的辨认,对场所的辨认以及对人的辨认。

53、辨认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答:组织辨认前,要做好如下准备工作:(1)询问辨认人;(2)确认辨认的时间和地点;(3)制定辨认方案。

54、什么是抽样取证?

答:是指办案人民警察随机地从数量多的相同物品中抽取一部分物品作为样本进行检验,通过检验结果来鉴别该物品是否可以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的调查措施。抽样取证具有一定强制性,也是一种强制措施。抽样取证是公安机关在收集证据时较为常用的方法。

55、抽样取证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答:抽样取证的前提条件是不影响证据的证明力,不妨碍案件的查处。被抽样物品具有作为证据的基本性质,即被抽样物品必须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不是人们主观瞎想出来的东西;必须与案件有关;证据的形式,收集程序等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此外,作为被抽样物品所应具有的其他基本特征包括:有充足的数量,形态不便于大量保存,有足够的证明力。

56、什么是证据保全?

答:是指办案人员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将发现的各种证

据,用特定的方法固定,提取和妥善保管的活动。

57、证据保全的方法有哪些?

答:(1)制作笔录的方法;(2)录音、录像的方法;(3)照相的方法;(4)制作模型的方法;(5)粘帖、套塑的方法;(6)封存的方法;(7)原物提取法。

58、听证程序的概念?

答:听证程序是指公安机关在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在公安机关指定人员支持下,由行为人,调查取证人员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参加,对事实进行辩论,从而查明事实的过程。

59、听证的适用要求有哪些?

答:听证的使用要求有三点:同一治安案件中有两个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其中部分违法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听证申请的,应当在听证举行后一并决定;记录员应当将举行听证的情况记入听证笔录;公安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听证要求而加重处罚。

60、听证的具体程序?

答:(1)公安机关的告知义务;(2)听证程序因当事人要求而举行;(3)公安机关的通知义务;(4)听证应公开举行;(5)听证会的步骤;(6)制作听证笔录;(7)听证后的处理。

61、什么是行政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

答:追究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个有效期限,就不再追究违法行为人的责任。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在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62、怎样计算追究期限?

答:《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3条规定:追究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63、什么是一事不再罚?

答:所谓一事不再罚,是指在公安行政处罚中对同一违法行为不能以相同的原因给予两次以上性质相同的处罚。

64、一事不再罚的适用?

答:第一,一事不再罚规则只适用于同一违法行为,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还是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的;第二,一事不再罚的规则只适用于相同的原因,对于不同原因引起的同一违法行为,还是有可能导致多次处罚的。第三,一事不再罚规则只适用于性质相同的处罚,对于性质不同的处罚,则属于处罚竞合的问题,如行政处罚与刑罚的竞合。

65、行政处罚的责任年龄?

答: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66、办理行政案件的期限?

答: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法定办案期限办理。为了查明案件进行的鉴定,检测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67、行政案件的处理决定?

答:公安机关根据行政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确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根据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的轻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确有违法行为,但有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有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应当予以追缴或者收缴;(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4)对需要给予强制戒毒,收容教育等处理的,依法作出决定;(5)对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依法呈报劳动教养;(6)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专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需撤销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应当附卷;(7)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其他行政处理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复印件送达被侵害人。无法送达的,应当注明。

68、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予以行政拘留的规定?

答: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予以行政拘留的,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69、涉案财物的管理与处理?

答: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查获的下列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收缴:(1)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纪品;(2)赌具和赌资;(3)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4)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票证,印章等;(5)倒卖的有价票证;(6)直接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收缴的非法财物。

前款六项所列的工具,除非有证据表明属于他人合法所有,可以直接认定为违法行为人本身所有。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没收。多名违法行为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无法分清所有人的,作为共同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予以处理。

70、公安行政处罚的执行措施?

答: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被处罚人应当在行政处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被处罚人预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将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务拍卖或者变卖抵缴罚款。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超过罚款数额的,余额部分

应当及时退还被处罚人;(2)不能采取第一项措施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3)法律没有规定由公安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1、结案的适用?

答: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1)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2)适用调解程序的案件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的;(3)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切已执行的;(4)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

72、终止调查的适用?

答: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1)没有违法事实的;(2)违法行为已过追究失效的;(3)违法嫌疑人死亡的;(4)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公安机关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 程序规定 ----------------------培训材料 第一部分一般程序 一、行政案件来源: 检查发现;举报;投诉;移送;火灾事故调查发现;同级政府或上级机关交办等。 二、对各种案源的处理: 填写《受案登记表》进行初步审查,并视情处理。 (一)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调查处理: 1、有违法事实; 2、需要追究行政责任; 3、属于本公安消防机构管辖。 (二)不予受理: 不属于本公安消防机构管辖,告知报案人。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处理: 1、没有违法事实; 2、违法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行政责任;

3、有其他依法不予追究行政责任情形的。 程序要求: (1)内部审批; (2)受害人报案的,制作《不予处理决定书》,3日内送达;无法送达的,应当注明。 三、《受案登记表》的运用:*1、不管是报案的还是监督检查发现的,只要进入行政办案程序的,均应填此表; 2、一案一填,同一事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违法嫌疑人因不同案由被查处的,应分别填写受案登记表;一案多人且相同案由的可合用一表,但应注明各违法嫌疑人的情况(审批表中同,但对每一名违法嫌疑人员的处理意见必须分别写明,审批人部分同意或不同意承办意见的,应当具体写明审批意见)。 3、表中案由按受案时掌握的情况,对照消防法四十四种案由填写,一般表述为:“涉嫌违法主体+案由”。 四、报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等,应当登记。 登记单一式两份,加盖公安消防机构印章,注明提供人、接收人,一份给提供人,一份归档备查。同时对证据材料、物品采取固定保全措施,明确专人妥善保管。 第二节调查 一、基本要求

(一)全面: 对象——行为人本人,受害人、证人等; 内容——有无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轻重,包括: 1、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违法行为是否存在; 3、违法行为是否为违法嫌疑人实施; 4、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及其他情节; 5、违法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处理的情形; 6、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 (二)合法: 1、双人办案(当场处罚除外); 2、表明执法身份; 3、依法定程序调查。 (三)及时 一、传唤: 1、对象:只能是行政案件的违法嫌疑人,不得对违法嫌疑人的亲属、证人等其他人员进行传唤。 对涉嫌违法单位,应当传唤本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适用情形: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到公安消防机构或所在地其他指定地点接受讯问。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单位讯问不办传唤手续;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考试题库[优质文档]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题库 一、判断题 1、办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 2、办理未成年人的行政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保障其合法权益。(对) 3、办理行政案件,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可以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询问。对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可以为他们提供翻译。(错) 4、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可以收集证据,但无需配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错) 5、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行政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管辖。(对) 6、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指定管辖,但不能直接办理。(错) 7、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对) 8、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应当书面通知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的公安机关。上级公安机关直接办理的可以不通知。(错) 9、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管辖林区内发生的行政案件。(对) 10、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说明理由。(对) 1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回避的,应当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对) 12、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回避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错) 13、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不得申请回避的。(错)

14、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对) 15、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不一定都是证据。(错) 16、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执法公正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错) 17、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对) 18、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采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对) 19、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执法公正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错) 20、书证有更改或者更改迹象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或者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不能反映书证原件及其内容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对) 21、法律文书送达的期间包括路途上的时间。(错) 22、违法行为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对) 23、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应当在二日内送达。(错) 24、当场处罚不需收集证据(错) 25、当场处罚不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也不需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错) 26、当场处罚应当当场收缴罚款。(错) 27、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人民警察一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 28、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当防止泄露工作秘密。(对) 29、安全检查需要开具检查证。(错) 30、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并在现场笔录中注明。(对)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本题库:判断(49题)、单项选择(53题)、多项选择(63题),总计165题。 一、判断题(49题)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不适用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强制戒毒、收容教育等强制措施的案件。(×)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只能适用于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处罚的案件。(×) 3、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罚款不因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而暂缓执行。(√) 4、因违反治安管理人逃跑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查清案件事实,无法收集足够证据而结不了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向被侵害人说明原因。(√) 5、被处罚人拒绝缴纳罚款的,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罚款仍应执行。(×) 6、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7、行政案件如果由违法行为发现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应当由违法行为发现地公安机关管辖。(×) 8、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行政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 9、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员回避的,应当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10、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5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1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员回避的,自提出回避申请之日起,公安机关应当停止办案人员对行政案件的调查。(×) 12、在公安机关作出回避决定前,办案人员不得停止对行政案件的调查。(√) 13、上级公安机关直接或指定管辖的,不受行为地管辖原则限制。(√) 14、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涉及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当事人要求保密的,应当保密。(×) 15、对扣押物品进行鉴定、检测、检验的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间,但应当将鉴定、检测、检验时间告知当事人。(√) 16、在行政拘留处罚前因同一行为已经被采取继续盘问措施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 1

(完整版)办理治安案件程序教案.doc

教学技能大赛教案 课目:办理治安案件程序—传唤 教师:杨鹏 学时:90 分钟 代表队: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Ⅰ教学提要 教学对象体改治安管理专业 使学生明确传唤的概念,了解不同传唤方式的适用情形,教学目标 掌握《传唤证》的填写,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办理治安案件程序——传唤 一、传唤的概念 教学内容 二、传唤的种类及适用情形 三、适用传唤应注意的问题 教师授课语言简练、通俗易懂,实训示范动作规范。精选 案例,通过案例教学,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学生全面系统教学要求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相关法律文书的制作。培养学生实战能力,针对不同情况,能够灵活应用相关法律措施, 固定证据。 教师分工一位教师主讲,辅助教师协助组织学生实训。 教学重点传唤的种类及适用情形 教学难点口头传唤的适用 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演示法,练习法 教时安排 2 学时( 90 分钟)

场地器材演示视频、讨论案例、演示图片、法律文书 Ⅱ教学进程 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选案例视频,获取治教学准备 安传唤的各种基础材料。 课程导入老师讲授。 5 分钟 复习上节课内容—受案讲授5 分钟 一、受案概念引入案例介绍证人作 二、受案的步骤证存在现实的问题 三、治安案件的受理要求10 分钟 演示文书 四、文书制作学生演练:填写《传唤证》 正式讲述:15 分钟15 分钟 本节课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讲述。教学难点组织学生讨 即概念、种类及适用情形、注意问题。论,分析口头传唤的 一、传唤的概念 适用情形 视频演示 教学实施 10 分钟学生 传唤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分组演练。教人或嫌疑人,限令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师点评 接受询问的一项法律措施。10 分钟 视频演示 执行主体——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本节重点 15 分钟 适用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同时回忆本 为人或嫌疑人;(对证人,节第一个大问题。 鉴定人不能适用。)引入案例,强 要求——是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调对传唤地点的要求 目的——是询问。(证据:能够证实另一个事实客观存在的事实。《程序规定》第 23 条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重点讲授。为下一节课做 铺垫。 引入“重庆李思怡案件” 提高学员执法

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题库3-2-10

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题 库3-2-10

问题: [单选]《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行政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保障其合法权益。这里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 A.A、10周岁 B.B、14周岁 C.C、16周岁 D.D、18周岁

问题: [单选]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如果由()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其公安机关管辖。 A.A、违法行为发现地 B.B、违法行为结果地 C.C、违法行为人居住地 D.D、上一级

问题: [单选]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下列案件哪个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A.A、卖淫、嫖娼 B.B、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 C.C、引诱、容留、介绍卖淫 D.D、赌博 (私人电影 https://www.sodocs.net/doc/2f17497753.html,/)

问题: [单选]A县某公司的业务员甲、乙一起到B县出差,在B县的宾馆内认识了C县某公司的业务员丙、丁,四人便在房间内赌博,被人举报。派出所出警时,被出来买烟的甲、乙看见,两人打电话通知丙、丁后,先行逃到了公司设在D县的营销点,丙、丁则被派出所出警人员抓到,该案件应由()办理。 A.A、A县公安局 B.B、B县公安局 C.C、C县公安局 D.D、D县公安局

问题: [单选]王某从M省N市H县向M省X市Y区的被侵害人李某邮寄了一封敲诈勒索信。李某接信后按要求在M省X市Z区工商银行向指定账户存入了800元人民币,同日王某从M省N市H县取出。李某被敲诈勒索后向M省X市Y区公安机关报案,接报后H、Y、Z三地公安机关互相推诿,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请问该案管辖应如何办理?() A.A、由最初受理的Y区公安机关管辖 B.B、报请N市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C.C、报请x市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D.D、报请M省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试题.doc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试题 一、判断题(正确的在括号里打√;错误的打X)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所称的行政案件不包括劳动教养案件。(√)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基本原则是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应当坚持违法不究、执法必严的原则。(×) 4、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的行政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保障其合法权益。(×) 5、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使用当地的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时正式使用的民族语言进行询问。(√) 6、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只有在办案中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情形的,才能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7、所有行政案件都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8、卖淫、嫖娼的行政案件,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证机关管辖。(×) 9、赌博的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10、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行政案件,由主要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管辖。(×) 11、对行政案件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12、公安边防、消防部门人员的违法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13、公安派出所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公安派出所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 14、公安派出所所长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 15、办案人民警察是该行政案件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为不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在申请回避后,应当主动停止对案件的调查。(×) 16、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 17、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18、公安机关送达法律文书,被处罚人是单位的,应该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签收。(√) 19、王某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因情节轻微,人民警察可以当场对王某作出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 20、对违法事实确凿违反所有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1、对符合当场处罚条件的案件,办案人民警察必须适用当场处罚。(×) 22、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人民警察一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3、人民警察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的二十四小时内报处罚决定书上加盖印章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24、对边远,交通不便的地区适用当场处罚的,办案民警可以根据情况使用传真、电话等形式备案。(√) 25、公安机关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时,应当公开、公正、合法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26、公安机关对所有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或者处理时,人民警察都不得少于两人。(×) 27、人民警察对查获或者到案的违法嫌疑人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当出具检查证。(×) 28、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时,对醉酒的违法嫌疑人,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至其酒醒。(×) 29、行政案件移送管辖的,询问查证时间和扣押等措施的期限重新计算。(√) 30、公安机关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 3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违法嫌疑人的调查,都必须使用传唤。(×) 32、公安机关强制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3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使用口头传唤时,不要求补办传唤手续,但是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询问地点、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34、被传唤人到案时间是指违法嫌疑人到达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询问地点后公安机关开始询问的时间。(×) 35、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6、办案人民警察对同案的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同时进行询问。(×) 37、询问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38、对违法嫌疑人进行询问时,在文字记录的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录音、录像。(√) 39、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请求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允许,但不能要求其自行书写。(×) 40、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单位、学校、住所进行。(√) 41、公安机关可以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 42、公安机关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时,必须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 43、对违法行为人的住所进行检查时,必须开具检查证,但涉及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不开具检查证进行检查。(√)

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期间总结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 关于期限的汇总 一、热点词汇: 所属公安机关;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期限汇总: 1、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 2、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3、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4、一般的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理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的七日内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人。 5、治安管理处罚的被处理人不在场的,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在二日内送达。 6、送达法律文书的顺序: 直接送达——>成年家属、单位负责人、居民委员会代收——>留置送达(拒绝接收、签名盖章)——>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7、公告送达的期限不得少于六十日。 8、当场处罚的备案期限: (1)人民警察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于作出决定后24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2)在旅客列车、民航飞机、水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在返回后的24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9、对醉酒人的约束时间不计算在询问查证时间内。 10、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被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24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受理,并告知报案人。 11、行政案件移送管辖的,询问查证时间和扣押等措施的期限重新计算。 12、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13、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14、辨认违法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违法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题集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题集 1、公安行政案件管辖的分类 答:管辖从内容上来分,可分为四类:地域管辖、级别管辖、职能管辖、指定管辖等。 2、管辖的基本原则? 答: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这是管辖的基本原则,也是行政处罚确定的管辖原则。 3、地域管辖包含的内容? 答:第一,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二,行政案件如果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第三,涉及卖淫、嫖娼,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赌博的案件不适用违法行为人居住地管辖原则,只能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 第四,办案协作。 4、什么是共同管辖? 答: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安机关对同一行政违法案件都有管辖权的情况,是管辖冲突的一种情形。 5、《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指定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答: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

指定管辖。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管辖。 6、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证据的种类? 答:(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材料,电子证据;(四)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五)违法嫌疑人陈述和申辩;(六)鉴定意见;(七)检测结论;(八)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依据。 7、书证? 答: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表达的思想、行为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 8、物证? 答:是指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存在状态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 9、视听资料? 答:是以声音、图像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 10、证人证言? 答:是指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所作的口头或者书面陈述。 11、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答:是指违法嫌疑人就本人是否实施违法行为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所作的陈述或者辩解。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题库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试题 一、判断题(正确的在括号里打√;错误的打X)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所称的行政案件不包括劳动教养案件。()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基本原则是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应当坚持违法不究、执法必严的原则。() 4、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的行政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保障其合法权益。() 5、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使用当地的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时正式使用的民族语言进行询问。() 6、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只有在办案中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情形的,才能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7、所有行政案件都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8、卖淫、嫖娼的行政案件,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证机关管辖。() 9、赌博的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10、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行政案件,由主要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管辖。() 11、对行政案件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12、公安边防、消防部门人员的违法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13、公安派出所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公安派出所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 14、公安派出所所长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 15、办案人民警察是该行政案件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为不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在申请回避后,应当主动停止对案件的调查。()

16、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 17、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18、公安机关送达法律文书,被处罚人是单位的,应该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签收。() 19、王某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因情节轻微,人民警察可以当场对王某作出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 20、对违法事实确凿违反所有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1、对符合当场处罚条件的案件,办案人民警察必须适用当场处罚。() 22、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人民警察一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3、人民警察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的二十四小时内报处罚决定书上加盖印章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24、对边远,交通不便的地区适用当场处罚的,办案民警可以根据情况使用传真、电话等形式备案。() 25、公安机关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时,应当公开、公正、合法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26、公安机关对所有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或者处理时,人民警察都不得少于两人。() 27、人民警察对查获或者到案的违法嫌疑人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当出具检查证。() 28、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时,对醉酒的违法嫌疑人,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至其酒醒。() 29、行政案件移送管辖的,询问查证时间和扣押等措施的期限重新计算。() 30、公安机关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修订(公安部令第88号) 88号令的由来—68号令修订 旧:2003年8月26日,公安部颁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即公安部68号令。新:两年后,《治安管理处罚法》出台,公安部对68号令进行全面修订,并于2006年8月24日以第88号令发布施行,名称仍保持不变。 修订的指导思想 与治安管理处罚法保持一致,切实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既要规范执法行为,从程序上保证公平正义。 从国情出发,考虑公安机关的执法实践需要,不能脱离实践,缺乏可操作性。 (一)与治安管理处罚法保持一致,切实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将对违法行为人的问话:讯问—询问。 询问查证时间:12小时—8小时(可能给予拘留的不超过24小时)。 不适用行政拘留的规定修改为:可以依法决定拘留但不送达拘留所执行。 规定了治安案件的办案期限: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经批准可延长30日) (一)与治安管理处罚法保持一致,切实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再如:传唤后通知家属,告知其传唤的原因和传唤到什么地点,具体方式有: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家属。 (二)兼顾公平与效率,适当简化程序。 简化了内部审批程序。取消了内部审批的法律文书,由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认内部审批的形式。 将扣押的事前审批程序修改为事后报告。 取消:口头传唤后要补办传唤证;当场检查后要补办检查证等。 (三)进一步严密程序,贴近执法实践需要 对违法嫌疑人逃跑,如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处罚前告知程序可以适用公告告知的方式履行。 安全检查:对查获或者到案的违法嫌疑人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不需要开具检查证。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68号令的修订与该法保持一致,并进行相应的细化和明确。 (一)调整了案件管辖的原则 1、以违法行为发生地管辖原则为基本原则,以违法行为人居住地管辖作为补充。 2、取消:行为地发现管辖规定。 3、违法行为发生地和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之间应当加强办案协作。 88号令对案件管辖的其他规定 1、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行政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管辖。 2、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3、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管辖。 (二)规定了对违法行为人要进行安全检查 88号令第36条:“人民警察对查获或者到案的违法嫌疑人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管制刀具、武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应当立即予以扣押。安全检查不需要开具检查证”。 适用安全检查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安全检查不同于因调查取证需要实施的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人身进行的检

公共科目题库之五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复习重点)

湖南省公安机关执法资格考试公共科目题库之五 (2011年基本级考试复习重点) 执法资格考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83题) 一、判断题(共23题) 案件管辖 1、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现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2、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赌博的案件除外。(√) 3、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行政案件,由主要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管辖。(×) 4、对行政案件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送达 5、办案人民警察依照简易程序作出当场处罚决定的,应当将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并由被处罚人在备案的决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6、办案人民警察依照简易程序作出当场处罚决定,将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时,被处罚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办案人民警察在备案的决定书上注明。(√) 7、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和其他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理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的7日内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人。(×) 8、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被处理人不在场的,公安

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的2日内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人。(√) 9、送达行政案件法律文书应当首先采取直接送达方式,交给受送达人本人。(√) 10、采取直接送达方式的,必须将行政案件法律文书交给被送达人本人,其他人不得代收。(×) 11、采用公告送达行政案件法律文书的方式的前提是采取直接送达、留臵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仍无法送达。(√)简易程序 12、违法事实确凿,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13、卖淫、嫖娼,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拉客招嫖,赌博以及涉外案件,不适用当场处罚。(×) 14、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必须由人民警察1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安全检查 15、人民警察对查获或者到案的违法嫌疑人,应当在开具检查证后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管制刀具、武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应当立即予以扣押。(×) 16、人民警察对查获或者到案的违法嫌疑人进行安全检查时不需要开具检查证。(√) 证据保全 17、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扣押。(×) 18、办理行政案件时,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已经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立即解除扣押。(√) 19、办理行政案件时,对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录音带、录像带、

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练习题(九)——办理行政案件程序(4)

办理行政案件程序(4) 321、张某在一建筑工地上盗窃物品(价值400元左右)时,被工地上的工人当场抓获后扭送到派出所。经民警询问,张某交代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和身份情况,但张某随身未携带任何身份证明。向张某自报地址的公安机关查询,也查无此人。下列做法错误的是()。A.因查不清张某的真实身份,中止调查 B.继续调查张某身份,待身份查清后,再作出处罚决定 C.因张某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安机关决定以其自报的姓名作出拘留处罚,并将张某的照片贴附在决定书上 D.公安机关以张某不讲真实姓名为由,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不对张某进行告知 【正确答案:】ABD 322、下列行政案件中,未超过办案期限的是()。 A.9月11日受理的张某盗窃案,因张某逃避调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延长了办案期限,12月3日,张某到案,该公安机关遂对张某作出处罚 B.4月3日受理的李某殴打他人案,被侵害人赵某于当日进行伤情鉴定,4月7日作出鉴定意见,5月5日,该公安机关遂对李某作出处罚 C.1月5日受理的陈某故意损毁财物案,公安机关对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约定2月1日为履行之日,但陈某事后反悔,未在2月1日履行协议,该公安机关遂于2月10日对陈某作出处罚 D.6月8日受理的刘某侮辱案,因刘某家人反映刘某精神有问题,公安机关于6月10日带刘某进行精神病鉴定,7月2日作出鉴定,刘某精神正常,7月14日,该公安机关遂对刘某作出处罚 【正确答案:】BCD 323、关于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一般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 B.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 C.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D.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正确答案:】AB 324、警察赵某对张某骗取他人财物案进行调查后,认为应当对张某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并提出以下理由,其中理由不成立的有()。 A.张某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小,属于情节轻微

办理行政处罚简单案件的相关规定.doc

一、办理行政处罚简单案件的相关规定 (一)什么是简单案件 简单案件是指海关在行邮、快件、货管、保税监管等业务现场以及其他海关监管、统计业务中发现的违法事实清楚、违法情节轻微,经现场调查后,可以当场制发行政处罚告知单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 关于行政处罚告知的规定 《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六条海关对已经调查终结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经过审查;未经审查程序,不得作出撤销案件、不予行政处罚、予以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 第六十条海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且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作出暂停从事有关业务、暂停报关执业、撤销海关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从业资格、对公民处1万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万元以上罚款、没收有关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在履行告知义务时,海关应当制发行政处罚告知单,送

达当事人。 第六十一条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海关认可的其他正当 理由外,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单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当场口头提出陈述、申辩的,海关应当制作书面记录,并且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的,海关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应当有书面记载,并且由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二)那些违法行为属于简单案件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简单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条简单案件程序适用于以下案件: (一)适用《处罚条例》第十五条第一、二项规定进行处理的; 第十五条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程序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辖 各科所队办理治安案件必须严格遵守案件管辖制度,不得超越职权,跨越本辖区办理治安案件。 1、治安大队办理特行特业管理工作中发生的治安案件和上级机关明确指定管辖的治安灾害事故,治安事件处臵工作及非正常死亡案件; 2、派出所管辖本辖区内的治安案件; 3、巡警大队办理发生在巡控范围以内的治安案件; 4、保卫科办理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治安案件; 5、刑侦大队办理管辖刑事案件中涉及的治安案件;辖区内有争议的治安案件由局主管领导指定办案单位办理。 二、受案 受案单位对受害人报案、群众检举、扭送和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由民警当场问明情况,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制作受案材料,填写《受理治安案件登记表》,并认真接警。 三、立案 对受案材料,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应当迅速整理,然后填写《治安案件立案报告表》。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立案。 四、传唤 对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口头传唤时,要向被传唤人表明身份,口头传唤与书面传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无正当理由不接

受传唤的,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必须经派出所所长以上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械具。 五、询问 询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得少于两人,询问共同违反治安管理案件的行为人,对各个行为人要分别进行询问,要制作笔录,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六、取证 取证的范围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视听资料。 七、结案 根据调查取证的事实,认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手续完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写明终结报告提出处罚意见。 八、处罚 案件需要治安处罚的,按规定履行处罚程序。 九、执行 1、受拘留处罚的人对拘留没有异议的应立即执行。 2、受罚款处罚的人应当场交付罚款,拒绝交纳罚款的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罚款仍应执行。 3、裁决机关没收财物,应当给被没收人开具收据,没收的财物全部上交国库。 4、被裁决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的应当在接到裁决书后五日内将费用交裁决机关代转,数额较大的可以分期交纳。拒不交纳的由裁决机关通知其据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或者扣押财物折抵。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考试题库(精品范文).doc

精品范文,下载后可编辑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题库 一、判断题 1、办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 2、办理未成年人的行政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保障其合法权益。(对) 3、办理行政案件,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可以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询问。对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可以为他们提供翻译。(错) 4、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可以收集证据,但无需配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错) 5、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行政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管辖。(对) 6、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指定管辖,但不能直接办理。(错) 7、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对) 8、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应当书面通知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的公安机关。上级公安机关直接办理的可以不通知。(错) 9、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管辖林区内发生的行政案件。(对) 10、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说明理由。(对) 1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回避的,应当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对) 12、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回避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错) 13、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不得申请回避的。(错)

14、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对) 15、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不一定都是证据。(错) 16、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执法公正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错) 17、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对) 18、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采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对) 19、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执法公正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错) 20、书证有更改或者更改迹象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或者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不能反映书证原件及其内容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对) 21、法律文书送达的期间包括路途上的时间。(错) 22、违法行为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对) 23、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应当在二日内送达。(错) 24、当场处罚不需收集证据(错) 25、当场处罚不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也不需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错) 26、当场处罚应当当场收缴罚款。(错) 27、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人民警察一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 28、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当防止泄露工作秘密。(对) 29、安全检查需要开具检查证。(错) 30、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并在现场笔录中注明。(对) 31、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可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错)

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试题

(若发现试题有误,请及时与市农业局法规科或执法支队联系) 一、个人必答题 1、行政处罚无效的要件是什么 答案: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 2、行政处罚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案:法定原则;公正、公开的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无救济即无处罚原则。 3、实施行政处罚的真实目的是什么 答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4、地方性法规不能设定哪两项行政处罚 答案:限制人身自由和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5、规范性文件能设定行政处罚吗 答案:不能。 6、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怎样处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答案: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7、对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应注意什么 答案: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8、违法行为的追溯期规定是多少 答案: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9、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哪些事项 答案: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10、执法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责时人数有什么规定 答案: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是,执法人员不行得少于两人。 11、在哪种情况下,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答案: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12、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在几日内上交 答案: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13、《行政处罚法》何时通过、实施

答案:《行政处罚法》于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14、受行政处罚可否免除相对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答案:不能免除。因为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处罚不能代替刑事处罚及民事责任的承担。 15、行政处罚的责任年龄有何规定 答案: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16、行政处罚的三大程序是什么 答案:听证程序;简易程序;一般程序。 17、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应注意什么 答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8、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哪些 答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19、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是什么 答案: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0、什么是行政处罚的“过罚相当原则” 答案:“过罚相当原则”是指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不仅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其处罚程度还要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21、什么是简易程序 答案: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行政主体对违法清楚、确凿、情节简单、轻微的违法行为给予法定的较轻的行政处罚并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时所适用的程序。 22、罚款与罚金的区别 答案: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而罚金是一种法律制裁,是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当事人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

第四部分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题库

浙江省公安机关“三考”基本法律知识复习题库 第四部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本题库:判断(49题)、单项选择(53题)、多项选择(63题),总计165题。 一、判断题(49题)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不适用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强制戒毒、收容教育等强制措施的案件。(×)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只能适用于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处罚的案件。(×) 3、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罚款不因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而暂缓执行。(√) 4、因违反治安管理人逃跑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查清案件事实,无法收集足够证据而结不了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向被侵害人说明原因。(√) 5、被处罚人拒绝缴纳罚款的,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罚款仍应执行。(×) 6、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7、行政案件如果由违法行为发现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应当由违法行为发现地公安机关管辖。(×) 8、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行政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 9、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员回避的,应当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10、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5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1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员回避的,自提出回避申请之日起,公安机关应当停止办案人员对行政案件的调查。(×) 12、在公安机关作出回避决定前,办案人员不得停止对行政案件的调查。(√) 13、上级公安机关直接或指定管辖的,不受行为地管辖原则限制。(√) 14、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涉及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当事人要求保密的,应当保密。(×) 15、对扣押物品进行鉴定、检测、检验的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间,但应当将鉴定、检 1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