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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利率互换

什么是利率互换
什么是利率互换

利率互换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人民币本金交换现金流的行为,其中一方的现金流根据浮动利率计算,另一方的现金流根据固定利率计算。在央行的《通知》颁布后,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光大银行完成了首笔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该笔协议的名义本金为人民币50亿元,期限10年,由光大银行支付固定利率、开发银行支付浮动利率。

利率互换这个调换是双方的,如甲方以固定利率换取乙方的浮动利率,乙方则以浮动利率换取甲方的固定汇率,故称互换。互换的目的在于降低资金成本和利率风险。利率互换与货币互换都是于1982年开拓的,是适用于银行信贷和债券筹资的一种资金融通新技术,也是一种新型的避免风险的金融技巧,目前已在国际上被广泛采用。

利率互换产生的原因

利率互换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存在着这样的两个前提条件:

①存在品质加码差异

②存在相反的筹资意向

利率互换的优点

①风险较校因为利率互换不涉及本金,双方仅是互换利率,风险也只限于应付利息这一部分,所以风险相对较小;

②影响性微。这是因为利率互换对双方财务报表没有什么影响,现行的会计规则也未要求把利率互换列在报表的附注中,故可对外保密;

③成本较低。双方通过互换,都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同时也降低了筹资成本;

④手续较简,交易迅速达成。利率互换的缺点就是该互换不像期货交易那样有标准化的合约,有时也可能找不到互换的另一方。

利率互换的交易机制

利率互换是受合同约束的双方在一定时间内按一定金额的本金彼此交换现金流量的协议。在利率互换中,若现有头寸为负债,则互换的第一步是与债务利息相配对的利息收入;通过与现有受险部位配对后,借款人通过互换交易的第二步创造所需头寸。利率互换可以改变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支付者:在利率互换交易中支付固定利率;在利率互换交易中接受浮动利率;买进互换;是互换交易多头;称为支付方;是债券市场空头;对长期固定利率负债与浮动利率资产价格敏感。浮动利率支付者:在利率互换交易中支付浮动利率;在利率互换交易中接受固定利率;出售互换;是互换交易空头;称为接受方;是债券市场多头;对长期浮动利率负债与固定利率资产价格敏感。

利率互换的报价方式

1、利率互换交易价格的报价

在标准化的互换市场上,固定利率往往以一定年限的国库券收益率加上一个利差作为报价。例如,一个十年期的国库券收益率为6.2%,利差是68个基本点,那么这个十年期利率互换的价格就是6.88%,按市场惯例,如果这是利率互换的卖价,那么按此价格报价人愿意出售一个固定利率为6.88%,而承担浮动利率的风险。如果是买价,就是一个固定收益率6.2%加上63个基本点,即为6.83%,按此价格报价人愿意购买一个固定利率而不愿意承担浮动利率的风险。由于债券的二级市场上有不同年限的国库券买卖,故它的收益率适于充当不同年限的利率互换交易定价参数。国库券的收益率组成利率互换交易价格的最基本组成部分,而利差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互换市场的供需状况和竞争程度,利率互换交易中的价格利差是支付浮动利率的交易方需要用来抵补风险的一种费用。

利率互换的报价表

注:表中的"T"是指国库券,"点"是指基本点,一个基点为0.01%

利率互换的功能

(1)降低融资成本。出于各种原因,对于同种货币,不同的投资者在不同的金融市场的资信等级不同,因此融资的利率也不同,股票入门存在着相对的比较优势。利率互换可以利用这种相对比较优势进行互换套利以降低融资成本。

(2)资产负债管理。利率互换可将固定利率债权(债务)换成浮动利率债券(债务)。

(3)对利率风险保值。对于一种货币来说,无论是谷底利率还是浮动利率的持有者,都面临着利率变化的影响。对固定利率的债务人来说,如果利率的走势上升,其债务负担相对较高;对于浮动利率的债务人来说,如果利率的走势上升,则成本会增大。

利率互换定价

互换的浮动利率确定方式一旦确定,互换的定价问题就是计算出互换的固定利率使互换的价值为零。互换的定价可以依据利率的期限结构。

存续期限(duration)最先由Macaulay(1938)提出。依Macaulay duration之定义,存续期限相同的债券,不论息票利率为何、不论是附息或零息债券,皆视为有着相同”有效”到期期限(“effective”maturities)或”真正”到期期限(“true”term to maturities)之债券。

从实务应用的角度观之,由于债券市场之交易型态中,炒股入门知识存续期限是买卖报价之重要依据,亦即在流动性与税负等条件皆相同之情况下,市场对一张附息债券与另一张有着相同存续期限之零息债券所要求的殖利率是相同的。

因而可透过此种调整方式,将各附息股票入门基础知识债券之殖利率与其存续期限之关系描绘出一条存续期限殖利率曲线(yield to duration),以此当作零息债券殖利率曲线之估计值。

贷款利率是利息与借款数额之比。

我国银行贷款利率一般分为四类:

1、法定利率,即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利率;

2、差别利率,即针对不同期限,不同行业,不同地区所规定的不同利率;

3、优惠利率,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对扶植对象采取的低于法定利率的优惠率;

4、浮动利率,即金融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幅度内,以决定利率为基础自行确定的利率。

债券票面利率(Coupon)是指债券【什么是债券】发行者预计一年内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占票面金额的比率。通俗的说就是投资者将在持有债券的期间领到利息。利息可能是每年、每半年或每一季派发。

举例说,投资者持有面值1万元的债券,票面利率是4.75%,而利息是在每年6月1日和12月1日派发,那么他在这两天将各领到237.50元的利息。如果债券属无票制的,利息将像股息【什么是股息】般存入投资者的银行户头。

票面利率不同于实际利率。

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概况

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概况

1993年:中国共产党的十四大《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中国利率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以市场资金供求为基础,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调控核心,由市场资金供求决定各种利率水平的市场利率体系的市场利率管理体系。 1996年:1996年6月1日,人民银行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此举被视为利率市场化的突破口。 1997年:1997年6月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放开。1998年8月,国家开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次进行了市场化发债,1999年10月,国债发行也开始采用市场招标形式,从而实现了银行间市场利率、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发行利率的市场化。 1998年:人民银行改革了贴现利率生成机制,贴现利率和转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的基础上加点生成,在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含浮动)的前提下由商业银行自定。 1998年、1999年:人民银行连续三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央行行长周小川在文章《关于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若干思考》中坦承,2003年之前,银行定价权浮动范围只限30%以内。 1999年:1999年10月,人民银行批准中资商业银行法人对中资保险(放心保)公司法人试办由双方协商确定利率的大额定期存款(最低起存金额3,000万元,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进行了存款利率改革的初步尝试。2003年11月,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可以开办邮政储蓄协议存款(最低起存金额3,000万元,期限降为3年以上不含3年)。 2000年:2000年9月,放开外币贷款利率和300万美元(含300万)以上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300万美元以下的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仍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2002年3月,人民银行统一了中、外资金融机构外币利率管理政策,实现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外币利率政策上的公平待遇。2003年7月,放开了英镑、瑞士法郎和加拿大元的外币小额存款利率管理,由商业银行自主确定。2003年11月,对美元、日圆、港币、欧元小额存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 2004年:2004年1月1日,人民银行再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0.9,1.7],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0.9,2],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分别制定。扩大商业银行自主定价权,提高贷款利率市场化程度,企业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扩大到70%,下浮幅度保持10%不变。 2004年10月,贷款上浮取消封顶;下浮的幅度为基准利率的0.9倍,还没有完全放开。与此同时,允许银行的存款利率都可以下浮,下不设底。 2006年:2006年8月,浮动范围扩大至基准利率的0.85倍;2008年5月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为支持灾后重建,人民银行于当年10月进一步提升了金融机构住房抵押贷款的自主定价权,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0.7倍。2012年6月,央行进一步扩大利率浮动区间。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7月,再次将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 2013年:2013年7月,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

第十章 互换与互换市场

第十章互换与互换市场 本章概述 本章主要介绍互换市场以及互换的定价方法。 第一节互换市场概述 1.1 利率互换与货币互换 一、利率互换 利率互换(Interest Rate Swaps)是指双方同意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根据同种货币的同样的名义本金交换现金流,其中一方的现金流根据浮动利率计算出来,而另一方的现金流根据固定利率计算。互换的期限通常在2年以上,有时甚至在15年以上。 双方进行利率互换的主要原因是双方在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市场上具有比较优势。假定A、B公司都想借入5年期的1000万美元的借款,A想借入与6个月期相关的浮动利率借款,B想借入固定利率借款。但两家公司信用等级不同,故市场向它们提供的利率也不同,如表10.1所示。 表10.1 市场提供给A、B两公司的借款利率 从表10.1可以看出,A的借款利率均比B低,即A在两个市场都具有绝对优势。但在固定利率市场上,A比B的绝对优势为1.2%,而在浮动利率市场上,A 比B的绝对优势为0.7%。这就是说,A在固定利率市场上有比较优势,而B 在浮动利率市场上有比较优势。这样,双方就可利用各自的比较优势为对方借款,然后互换,从而达到共同降低筹资成本的目的。即A以10%的固定利率借入1000万美元,而B以LIBOR+1%的浮动利率借入1000万美元。由于本金相同,故双方不必交换本金,而只交换利息的现金流。即A向B支付浮动利息,B向A支付固定利息。 通过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并互换,双方总的筹资成本降低了0.5%(即 11.20%+6个月期LIBOR+0.30%―10.00%―6个月期LIBOR―1.00%),这就是互换利益。互换利益是双方合作的结果,理应由双方分享。具体分享比例由双方谈判决定。我们假定双方各分享一半,则双方都将使筹资成本降低0.25%,即双方最终实际筹资成本分别为:A支付LIBOR+0.05%浮动利率,B支付10.95%的固定利率。 这样,双方就可根据借款成本与实际筹资成本的差异计算各自向对方支付的现金流,即A向B支付按LIBOR计算的利息,B向A支付按9.95%计算的利息。 在上述互换中,每隔6个月为利息支付日,因此互换协议的条款应规定每6个月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的差额。假定某一支付日的LIBOR 为 11.00%,则A应付给B5.25万美元[即1000万′0.5′(11.00%-9.95%)]。利率互换的流程图如图10.1所示。

中国利率市场化的背景、现状和展望

一、背景 首先了解什么是利率市场化?较为一致的观点有两种:一是政府放开对存贷款利率的直接行政管制,解除对银行存贷款利差的保护,靠市场供求决定资金的价格;二是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利率形成,即在市场竞争较充分的情况下,任何单一的市场主体都不能成为利率的决定者。实际上,这两种观点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利率市场化是由政府推进的一项改革,政府放开利率管制的过程就是由市场主体通过竞争机制决定利率的过程,其目标是将利率的决定权交给金融机构,由后者根据资金状况和对市场动向的判断来自主调节利率,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以金融市场利率为中介、由供求关系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体系和利率形成机制。 其次是为什么要推进利率市场化?从各国经济发展经验看,利率管制往往造成实际负利率,导致资金利用效率低下,抑制了经济增长。由于资金价格受到了行政性压低,一方面金融体系吸收国内储蓄的能力被削弱,造成了资金供给不足;另一方面,过低的利率又刺激企业对资金的过度需求,造成资金需求远远大于资金供给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形成资金分配的固化,弱势的中小企业很难获得资金,被排除在金融体系之外。改革就是要减少人为因素对金融的影响,充分发挥金融市场在资金分配上的功能,消除金融抑制,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各国普遍采取利率管制的政策。政府管制利率的直接目的在于通过行政方式压低资金成本以推动经济的增长,以及通过限制竞争来保持金融系统的稳定。上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以及石油危机的冲击,各国饱尝通货膨胀高企和经济增长停滞之苦,开始放弃过多干预市场的政策,由此展开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美国自1980年开始利率市场化改革,于1986年废除了对存款利率进行管制的Q规则;日本自1977年允许商业银行承购国债上市销售,至1994年放开全部利率管制;90年代末,印度、印尼、韩国等国也在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推动下进行了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率市场化大大推动了这些国家金融体系的建设,降低了金融成本,提高了市场效率,促进了经济增长。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历史进程 从人民银行成立到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对利率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金融部门不得自定利率,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管理利率的唯一机关,其他单位不得制定与国家利率政策和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利率政策或具体办法。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启动利率市场化改革,2003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在《2002年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公布了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把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目标确定为逐步建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水平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调控和引导市场利率,使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实质上分为货币市场的利率市场化、资本市场的利率市场化和金融机构存贷款的利率市场化进程。

金融工程-第九章 互换及互换应用

第一节互换概述 一、互换定义 简单的说,互换是指在互换方之间将各自资产收益或负债成本现金流互相调换。在互换交易中,一般总是双方将各自比较优势的资产或负债或现金流与另一方进行交换。 二、互换买方卖方 这里以常见的固定利率对浮动利率互换为例介绍。互换的买方指利率互换中固定利率支付方(同时也是浮动利率接受方);互换的卖方即浮动利率支付方(同时也是浮动利率接受方)。 三、互换作用 1.互换双方可以利用各自的比较优势,降低筹资成本,并防范互换各方面面临的汇率、利率变动风险。 2.互换交易可以使互换各方方便地筹集到所希望的期限、币种及利率结构的资金。并可使互换方资产负债相匹配,以适应其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通过互换业务,还可以将流动性较差的债务加以转换,并使互换方财务状况得以改善。通过互换,还可以使跨国公司避免外汇管制及税收政策方面的限制,以充分利用跨国公司的独特优势。 四、互换的种类 从所涉及交易品种划分,互换可分为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商品互换及股权互换及信用互换,还有衍生互换。 我们在后面的章节中逐一介绍。 第二节利率互换 一、利率互换概念 利率互换是指在同种货币间不同债务或资产在互换双方之间的调换,最基本的利率互换是固定利率支付或收取与浮动利率的支付或收取的交换。 最普通的利率互换是一方同意向另一方支付固定利率,同时另一方同意向对方支付浮动利率。实际上只需某一方支付二者的净利差即可。支付固定利息的一方称为互换买入方,支付浮动利息的一方称为互换卖出方。 基本原理是:互换双方利用在不同资金市场上的比较优势进行信用套利。即双方从信贷市场的不完全性或市场的低效率中共同获利。 二、利率互换概述 利率互换是那些需要管理利率风险的银行家、公司财务主管、资产组合经理们使用的常见工具。同其它金融衍生工具一样,互换可以使你在不必调整基础资产组合的条件下从而控制风险水平。助学金营销协会(SALLIE MAE)在1982年签订了第一张互换合约。 一些固定利率资产会带来固定的利息;这些资产产生的收入水平不会随着市场利率的变动而变化。而其它资产却会有浮动的、变化的利息。典型的浮动利率是LIBOR或美国短期国债利率,最普便使用的浮动利率是6个月期的浮动利率。 在一项互换交易中,有两个主要的参与者,其中一方支付固定利率,另一方支付确定标的的浮动利率。我们称支付固定利率的一方是买进互换,支付浮动利率的一方是卖出互换。 随着互换市场的成长,很显然,标准化互换的出现既有助于市场的发展,又可以减少起草合同的相关的法律费用。运用互换的金融机构已经认识到不必每次筹划一个新的互换交易都要起草新的合同文本。 这样就导致了国际互换交易商协会的诞生,现在更名为国际互换和衍生产品协会(ISDA)。它的出现反映了大规模衍生市场需要标准化,ISDA为标准化互换提供了一套标

宝洁公司带杠杆利率互换交易案例

宝洁-信孚银行带杠杆利率互换交易案例 自1996年以来信孚银行就一直是宝洁公司的主银行之一。在1985——1993年一直担当宝洁公司债券发行的发行银行,并为宝洁公司提供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咨询服务。从1993-1994年宝洁公司与信孚银行签订了一系列互换协议,这些协议有普通型互换又有复杂的杠杆互换。 1993年10月,宝洁公司就与信孚银行商议,希望用一个新的互换协议来代替目前将要到期的固定对浮动利率的利率互换协议。在这个协议中宝洁公司收取固定利率而支付市场商业票据利率,可以减少40个基点的利息。宝洁公司希望能获得相似的互换协议,并且能获得较低的利率支付。 对此,信孚银行为宝洁公司提供了三种选择:一个是普通型互换,两个是带有杠杆属性的互换。经过商议和修改,宝洁公司选择了其中一个杠杆互换即5/30年收益关联互换。 1993年11月2日,宝洁公司与信孚银行签署了这份5年期的互换。此互换为半年结算,名义本金为2亿元。信孚同意向宝洁支付5.3%的年利率,同时宝洁同意向信孚支付的利率为30填商业票据利率的日平均利率减去75个基点再加上一个利差,利差在前6个月得支付期设置为零。以后9期按同一利差在6个月后,也就是1994年5月4日设定,它被实质为等于当日5年期CMT利率和30年期国债价格的一个函数

5=max{0,[98.5-30100}5.78% CMT 年期利率利差年期国债价格]/ 1994年由于美国的紧缩政策,造成了利率急剧上升。到1994年5月4日,也就是设定利率的日期,5年期CMT 利率已经由5.02%上升到 6.71%,并且30年国债价格为86.843,收益率为 7.35%。若继续此交易,宝洁公司的损失将超过1亿美元。 (二)、宝洁和信孚的交易动机分析 对于宝洁 (1) 最小化利率风险,降低财务成本; (2) 在利率小幅上扬过程中,利差也会保持为零,且可以节约 75bps ; (3) 美国利率持续下跌,宝洁认为将来还会惯性下跌。 对于信孚: (1) 信孚银行是较早开始复杂衍生产品买卖的银行,在 1993年,该银行有31%的利润来源于衍生品交易; (2) 信孚作为金融机构有较好的产品设计能力和风险控 制能力,并能通过寻找其他对手方,将风险予以对 冲或者转嫁。 (三) 合约分析 1. 合约内容 起始日期: 1993年11月2日 期 限: 5年 支付方式: 半年一付 本 金: 2亿美元 利差计算: 首个结算日不用支付利差,之后的四年半支付的利差数额固定,

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

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 [键入公司名称] 中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 中国的利率改革进程 不明 2016/7/30 Saturday 随着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日益扩大,利率市场化问题已作为一个重要改革内容提上议事日程。

目录: (一)中国利率市场化的背景 1.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内部环境分析 2.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外部环境分析 (二)影响中国利率市场化的因素及相关模型的分析 (三)中国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进程以及现阶段取得的成就 (四)中国利率市场化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五)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意义及评价 1.利率市场化对不同经济主体的影响 2.对我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评价 3.以2015年10月的利率改革做具体的分析阐述 4.未来我国针对利率市场化货币政策调整的总体考虑?

(一)中国利率市场化的背景 1.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内部环境分析 利率市场化是我国金融体系和国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可以说利率 市场化的过程就是创造利率市场化环境的过程。政府对利率的控制最终将会阻碍 金融部门的发展,放开利率要求有一定的前提条件,要有充分的政策准备。否则,即使可以很容易地放开利率,但却会损害到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因此,放开利 率必须认真研究分析内部环境。 不利条件: 1)宏观环境经济基本稳定,但财政连年赤字,宏观稳定存在隐患。发 展中国家的经验表明,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求有一个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 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专家们的意见,只有在一国宏观经济稳 定和银行监管充分有效并同时存在时,才可以迅速实现利率市场化。而我 国财政赤字严重,2014年拟安排财政赤字13500亿元,比上年增加1500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9500亿元,由中央代地方发债4000亿元。财政 赤字和国债规模随着经济总量扩大而有所增加,而且前现实中政府以企业 名义在商业银行体系中的借贷也是有可观的数字。 2)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加上自身长期积累下来的体制与结构弊端, 目前国内市场普遍存在需求不足,政府已将利率调到相当低的水平。即使 通货膨胀率为零,实际利率也已低到很难刺激投资、促进消费的程度。 有利条件: 1)金融体制改革在建立适应市场宏观调控监管体系、构造市 场主体方面取得很大进展,如:逐步统一了银行同业拆借市场,放开 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形成一个全国统一拆借市场利率。 2)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企业对利率市场化的承受能力不断 提高,但部分国有企业经营状况不佳,预算软约束尚未消除。 2.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外部环境分析 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上利率市场化已成趋势,美国于1986 年3月成功地实现了利率市场化,日本于1994年10月最终成功地实现了利率市 场化。台湾、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也相继实现了利率市场化。 中国加入WTO后,在5年后取消外资银行开展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和客户服 务限制,并可以经营银行零售业务,银行业的所有业务将彻底放开。面对内忧外患,中国银行业又谈何容易在加入WTO后与外资银行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展开新一 轮较量,不在改革中“创新”,就在竞争中“淘汰”,为适应这一开放形势,我 国现行的利率体系走向市场化是势所必然。 (二)影响中国利率市场化的因素及相关模型的分析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进一步加深,一些原来因为利率管制而对利率影响不显著的因 素对利率的影响开始加强,投资者及金融管理者在进行决策的时候不得不开始考 虑这些因素对利率的影响,从而更好地运用利率这一经济杠杆,获取更好的经济 效应。

利率互换与其交易策略介绍

利率互换及其交易策略介绍 一、利率互换简介 利率互换( Interest Rate Swap, IRS),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一定期限 内根据约定数量的名义本金,在合同期指定的一系列特定日期按照不同的计息方 式交换利息的交易。最常见的利率互换是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的互换,在一系列指定日期,一方须支付浮动利率,另一方则支付固定利率。而在实际结算时,双 方只用交付差额,比如在某一指定日期,浮动利率大于固定利率,那么支付浮动利率的交易方支付(浮动利率-固定利率)* 名义本金。 利率互换的基本原理是基于比较优势。比较优势理论的核心是指:由于筹资者信用等级不同,所处地理位置不同,对于不同金融工具使用的熟练程度不同, 取得资金的难易程度不同等原因,在筹资成本上存在着比较优势。这种比较优势的存在使筹资者能够达成相互协议,在各自领域各展所长,然后相互交换债务,从而达到降低筹资成本或对冲利率风险的目的。 例如:A 公司是信用评级为 AAA 级的大型公司,其固定利率融资成本为 7%,浮动利率融资成本为 LIBOR+0.4% ; B 公司是信用评级为 BBB 的中小型公司,它的固定利率融资成本为 8.5%,浮动利率融资成本为 LIBOR+0.7% 。 表 1:A 公司与 B 公司固定、浮动融资利率利差 A 公司 B 公司利差 固定利率融资成本7%8.5% 1.5% 浮动利率融资成本LIBOR+0.4%LIBOR+0.7%0.3% 从上表可以看出,无论是固定利率融资还是浮动利率融资, A 公司都拥有绝对优势,但 B 公司在浮动利率融资上具有比较优势。现假设 A 公司需要浮动利 率资金, B 公司需要固定利率资金,双方都需要发挥自己的相对优势,并通过利 率互换将这种优势转会化为实际经济利益。因此, A 公司按 7%的固定利率筹措 资金,B 公司按 LIBOR+0.7% 的浮动利率筹措资金然后进行利率互换。于是A和B达成如下互换协议:

利率互换及其交易策略介绍资料讲解

利率互换及其交易策 略介绍

利率互换及其交易策略介绍 一、利率互换简介 利率互换(Interest Rate Swap, IRS),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名义本金,在合同期指定的一系列特定日期按照不同的计息方式交换利息的交易。最常见的利率互换是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的互换,在一系列指定日期,一方须支付浮动利率,另一方则支付固定利率。而在实际结算时,双方只用交付差额,比如在某一指定日期,浮动利率大于固定利率,那么支付浮动利率的交易方支付(浮动利率-固定利率)*名义本金。 利率互换的基本原理是基于比较优势。比较优势理论的核心是指:由于筹资者信用等级不同,所处地理位置不同,对于不同金融工具使用的熟练程度不同,取得资金的难易程度不同等原因,在筹资成本上存在着比较优势。这种比较优势的存在使筹资者能够达成相互协议,在各自领域各展所长,然后相互交换债务,从而达到降低筹资成本或对冲利率风险的目的。 例如:A公司是信用评级为AAA级的大型公司,其固定利率融资成本为7%,浮动利率融资成本为LIBOR+0.4%;B公司是信用评级为BBB的中小型公司,它的固定利率融资成本为8.5%,浮动利率融资成本为LIBOR+0.7%。 表1:A公司与B公司固定、浮动融资利率利差 从上表可以看出,无论是固定利率融资还是浮动利率融资,A公司都拥有绝对优势,但B公司在浮动利率融资上具有比较优势。现假设A公司需要浮动利率资金,B公司需要固定利率资金,双方都需要发挥自己的相对优势,并通过利率互换将这种优势转会化为实际经济利益。因此,A公司按7%的固定利率筹措资金,B公司按LIBOR+0.7%的浮动利率筹措资金然后进行利率互换。于是A和B达成如下互换协议:

关于利率市场化的2021字论文

关于利率市场化的2021字论文 篇一:利率市场化论文 利率市场化论文 【摘要】近几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实现了较快的发展,但和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相比差距仍然十分明显。国内商业银行要不断丰富金融产品,提升金融创新能力加大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在更好服务客户的同时发展中间业务。 一、利率市场化的最新进程与趋势 (一)利率市场化最新进程及特点 1.“利率新政”。2021年6月8日,央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一般性存贷款基准利率和调整利率浮动区间,允许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上浮到 1.1倍。这一政策实现了存款利率双向浮动,标志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被视为“利率新政”。 2.非对称式调息。2021年7月6日,1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非对称降息下调0.25和0.31个百分点,这是央行自2021年9月16日以来首次非对称式调息,并再度将贷款利率下浮区间由基准向下0.8倍扩大到0.7倍,视为利率市场化的再度深化。 3.贷款利率全部放开。2021年7月20日,央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下限,意味着利率市场化只剩下最关键、最艰难的一步,人民币一般性存款利率上限全部放开。 (二)利率市场化未来趋势 篇二:利率市场化进程论文 利率市场化进程论文

【摘要】根据我国的利率结构和融资结构的特殊性,在我国利率市场化推进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中国特有的问题,利率市场化可能对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将会带来的新挑战;对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将会带来的新风险等等。我国应针对以上新问题提出适合我国具体国情的解决办法。 一、引言 2021年6月8日和7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两次利率调整,是中国利率市场化至今最大幅度的改革举措。经过改革,贷款利率下限已经突破银行保本点,意味着贷款利率市场改革已经到位;而存款利率可上浮说明利率体系中处于决定性地位的存款利率的市场化改革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但是与利率市场化进展取得阶段性成功的其他国家一样,中国利率市场化并不会一帆风顺,路途必定艰难,必定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也是一个进一步改革开放和经济转型的过程。我们既要借鉴国际利率市场化成功经验,也要总结其中的失败教训。 二、研究综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及分析 国外学者关于利率市场化影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利率市场化对企业融资结构的影响、利率市场化对银行的影响(包括对银行效率和银行风险两方面)、利率市场化对货币政策传导效率的影响等方面。 篇三:利率市场化论文 浅谈我国利率市场化实施的现状和建议 学生姓名: 学号: 学院:金融学院

什么是利率互换

利率互换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人民币本金交换现金流的行为,其中一方的现金流根据浮动利率计算,另一方的现金流根据固定利率计算。在央行的《通知》颁布后,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光大银行完成了首笔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该笔协议的名义本金为人民币50亿元,期限10年,由光大银行支付固定利率、开发银行支付浮动利率。 利率互换这个调换是双方的,如甲方以固定利率换取乙方的浮动利率,乙方则以浮动利率换取甲方的固定汇率,故称互换。互换的目的在于降低资金成本和利率风险。利率互换与货币互换都是于1982年开拓的,是适用于银行信贷和债券筹资的一种资金融通新技术,也是一种新型的避免风险的金融技巧,目前已在国际上被广泛采用。 利率互换产生的原因 利率互换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存在着这样的两个前提条件: ①存在品质加码差异 ②存在相反的筹资意向 利率互换的优点 ①风险较校因为利率互换不涉及本金,双方仅是互换利率,风险也只限于应付利息这一部分,所以风险相对较小; ②影响性微。这是因为利率互换对双方财务报表没有什么影响,现行的会计规则也未要求把利率互换列在报表的附注中,故可对外保密; ③成本较低。双方通过互换,都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同时也降低了筹资成本; ④手续较简,交易迅速达成。利率互换的缺点就是该互换不像期货交易那样有标准化的合约,有时也可能找不到互换的另一方。 利率互换的交易机制 利率互换是受合同约束的双方在一定时间内按一定金额的本金彼此交换现金流量的协议。在利率互换中,若现有头寸为负债,则互换的第一步是与债务利息相配对的利息收入;通过与现有受险部位配对后,借款人通过互换交易的第二步创造所需头寸。利率互换可以改变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支付者:在利率互换交易中支付固定利率;在利率互换交易中接受浮动利率;买进互换;是互换交易多头;称为支付方;是债券市场空头;对长期固定利率负债与浮动利率资产价格敏感。浮动利率支付者:在利率互换交易中支付浮动利率;在利率互换交易中接受固定利率;出售互换;是互换交易空头;称为接受方;是债券市场多头;对长期浮动利率负债与固定利率资产价格敏感。

利率市场化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

利率市场化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近年来,作为我国金融改革的重点和核心,利率市场化改革明显提速。2013年7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遵国务院批示,全面放开了对我国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管制和约束。 目前,除了人民币存款利率上限未放开,绝大多数利率都己实现市场化,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己进入全面冲刺阶段。利率市场化改革会使商业银行的自主权扩大,为金融创新提供有利条件,可以促进金融机构公平竞争,是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机制、提高其竞争力的必要条件。 但从短期看,利率市场化会给长期处于利率管制状态的商业银行带来严重的冲击和巨大的挑战。因此,当前研究利率市场化改革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实现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本文主要通过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论述了利率市场化改革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首先对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了综述,并对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国际经验、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和我国商业银行现状进行了概述,然后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运用最新的经济数据,分析了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会给我国商业银行经营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挑战。 之后,在实证部分根据前文对利率市场化下存贷款利率变动情况的分析,利用利率敏感性缺口模型,模拟利率市场化轻度、中度与重度三种情形,量化分析了存贷利率不平行变动对商业银行净利息收入及盈利能力的影响,判断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的大小。最后提出利率市场化条件下我国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策略建议。 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本文认为利率市场化对给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

风险控制能力、定价能力和经营模式带来巨大的影响与挑战,商业银行急需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转变经营发展方式,以在利率市场化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本文的写作旨在为我国商业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提供些许有价值的参考和建议,为促进我国利率市场化的顺利改革贡献自己的力量。

固定利率掉期产品介绍

固定利率掉期产品介绍 当企业已借入高固定利率的外债,而资本市场融资成本不断降低时,会相对加大外债偿还成本,合理地使用金融衍生工具对债务利率进行管理,可有效地降低外债债务偿还成本。下面,结合我市某企业的外债债务状况,介绍一种固定利率掉期产品。 举例债务现状:截至2005年上半年尚有贷款余额6835万美元,剩余还款期年,分25次还款;年利率为%。经测算,该项债务未来需偿还利息总额约为3438万美元。 固定利率掉期产品结构: 掉期期限年。掉期后按下面约定在每个还款日交换利息(每季度交换一次,计息方式为实际计息天数/360): 银行支付:当期贷款余额×%。 客户支付:第一年当期贷款余额×% 第二年至第三年当期贷款余额×(上一期支付利率+后置6M LIBOR×N/90)。计算公式中的N为CMS30-CMS2<0的天数,即30年掉期利率小于2年掉期利率的天数。 第四年至第十年当期贷款余额×上一期支付利率利息交易核心内容解读 该产品通俗表述为:客户在整个利息交换期内,基础交换利率为%,第二、第三年(称交换利率变动条件观察期)依据市场CMS30-CMS2<0的天数,调整

计算客户此后应支付利息的利率水平。由此可见,该产品的核心内容是:CMS30和CMS2的关系。 1、若出现CMS30-CMS2<0时,则按上一期支付利率+后置6M LIBOR×N/90计算应支付利息的利率,观察期内按季度计算,累计递加。 2、若不出现CMS30-CMS2>0的情况,则执行上一期支付利率。 3、若观察期内均为CMS30-CMS2>0则全部利息交换利率固定为%。 产品效能及风险分析 效能:该产品的最大效能条件为观察期内CMS30-CMS2全部>0。结合上面举例外债债务测算,可将交换利率固定在%,未来利息总支出为2010万美元,可比原债务降低利息支出1428万美元。若出现CMS30-CMS2<0的情况,依据出现的天数和市场即期6个月LIBOR的不同,对未来还款成本增减影响各不相同。具体情况测算如下表(“-”为减少支出): 风险:从上表内测算的数据可以看出,风险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不同LIBOR 水平下第二年至第三年间N的大小。汇总不同LIBOR水平情况下突破原债务利率水平(%)的风险临界值(即超过此值,将增加偿债成本)如下:当LIBOR为5、6、7、8、9、10%时,CMS30-CMS2<0的天数的风险临界值约为50、44、38、32、29和27天。 交易利弊分析:

利率互换

利率互换、货币互换 互换原理: ①比较优势原理。他们认为,利率互换交易的产生主要是出于比较优势的考虑,互换双 方能从交易中获得经济利益。理论上,随着国内外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利率互换交易的经济动机将逐渐消失。但是由于不同机构筹资者的信用等级不同,地理位置不同,对金融工具的使用熟练程度不同,获取不同资金的难易程度不同,在筹资成本上存在着比较优势。市场的非完备性为利率互换提供了经济的基础。这种比较优势的存在使筹资者达成协议,在各自的优势领域筹集资金然后交换债务,以降低筹资成本。例如标准利率互换结构中,A和B在固定利率市场融资利率成本分别为6.75%和7.50%,而在浮动利率市场利率分别为6个月LIBOR-0.25%和LIBOR+0.10%。这时,固定利率市场上,A和B的融资利率差异是0.75%,而在浮动利率市场上则为0.35%,可见在固定利率市场上,相对浮动利率市场具有比较优势.A在固定利率市场上有优势,B在浮动利率市场上有优势,则如A和B的互换,合理的定价可以使双方都得益。通过这种互换。首先双方都以较低的利率取得了贷款,回避了部分风险。其次,没有发生本金的互换。这就是比较优势原理。 ②互换的存在原因是由金融套利、市场流动性、风险敞口管理、合成的金融工具共同实现的。而金融套利又有三部分来源:比较优势、信用风险的低估及有差别的预付期权工具。该理论认为比较优势的产生来源于信用市场。信用等级高的公司在固定利率市场上有比较优势,面信用等级低的公司在浮动利率市场上有比较优势。利率互换使得这些不同信用等级的公司利用各自的比较优势,节约融资成本。他们同时认为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贷款者对风险的估计是有差别的,浮动利率贷款者往往低估了借款者的信用风险。信用风险的低估也导致了利率互换市场的发展。而且互换交易的产生增加了低信用等级公司对浮动利率贷款的需求和高信用等级公司对固定利率贷款的需求,这进一步促进了互换的发展。 利率互换是交易双方通过协议,同意以一定的名义本金(Notional Principal)为基础,定期交换不同计息方式所产生的利息。“利率互换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交换以同种货币表示,以不同利率基础计算的现金流而签订的一种协议”。“利率互换合同是用一种货币在一段规定的时间内互换与利息付款或收款有关的现金流动的合同”。 利率互换是一种合约或称为协议,实质上就是协议双方对未来两组利息的现金流进行交换。在交换中,双方最关心的就是利率互换的价格一一固定利率。一般的利率互换是以同种货币之间进行的利率交换,并只交换两种利息流的差额。其实市场上的利率互换种类较多,不同币秽之间的利率互换是大量存在的。最常见的利率互换是指互换双方同意以名义本金为基础交换的现金流,一方支付固定利率,另一方支付浮动利率。这里的名义本金只是用于双方在计算所需要交换的利息使用,并不需要真正的在双方做本金交换,这种利率互换也称为标准利率互换,相应的固定利率被称为互换利率。 假设:一个利率互换结构在两个借款者A、B之间进行.A、B两个公司在固定和浮动借贷市场上信用级别不同,A公司的信用级别是AAA,而B公司的信用级别是BBB,二者的贷款利率也不同。如果A、B公司均需要一笔为期5年的100万美元贷款,A和B在固定利率市场融资利率成本分别为6.75%和7.50%,而在浮动利率市场利率分别为6个月LIBOR-0.25%和LIBOR+0.10%。这时,固定利率市场上,A和B的融资利率差异是0.75%,而在浮动利率市场上则为0.35%,可见在固定利率市场上,两个融资主体的融资利率差异较小,相对浮动利率市场具有比较优势。A的优势在固定市场,B的优势在浮动市场。

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概况(表)

xx利率市场化进程概况 时间利率市场化举措1996年6月1日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1997年6月 1998年1998年3月1999年10月 1999年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启动,同时放开了债券市场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利率 将金融机构对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由10%扩大到20%,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由40%扩大到50% 改革再贴现利率及贴现利率的生成机制,放开了贴现和转贴现利率对保险公司大额定期存款实行协议利率,对保险公司3000万元以上、5年以上大额定期存款,实行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双方协商利率的办法 允许县以下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最高可上浮30%,将对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最高可上浮30%的规定扩大到所有中型企业2000年9月21日实行外汇利率管理体制改革,放开了外币贷款利率;300万美元以上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由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确定 2002年2002年3月2003年7月2003年11月扩大农村信用社利率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村信用社利率浮动幅度;统一中外资金融机构外币利率管理政策 将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对中国居民的小额外币存款,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管理范围,实现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外币利率政策上的公平待遇 放开英镑、瑞士法郎和加拿大元的外币小额存款利率管理,由商业银行自主决定 对美元、日元、港币和欧元的小额存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商业银行、诚信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

2004年1月1日107倍,农信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下限保持为贷款基准利率的 0.9倍不变 2004年10月29日不再设定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及贷款利率下限 2005年9月20日商业银行被允许决定除定期和活期存款外的6种存款的定价权 2006年8月2008年10月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扩大至基准利率的 0.85倍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扩大至基准利率的 0.7倍

我国利率市场化概述

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机构在货币市场经营融资的利率水平。它是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包括利率决定、利率传导、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化。实际上,它就是将利率的决策权交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自己根据资金状况和对金融市场动向的判断来自主调节利率水平,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结构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利率体系和利率形成机制。 利率市场化至少应该包括如下内容。 (一)金融交易主体享有利率决定权。金融活动不外乎是资金盈余部门和赤字部门之间进行的资金交易活动。金融交易主体应该有权对其资金交易的规模、价格、偿还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条款进行讨价还价,讨价还价的方式可能是面谈:L招标,也可能是资金供求双方在不同客户或者服务提供商之间反复权衡和选择。 (二)利率的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应由市场自发选择。同任何商品交易一样,金融交易同样存在批发与零售的价格差别;与其不同的是,资金交易的价格还应该存在期限差别和风险差别。利率计划当局既无必要也无可能对利率的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进行科学准确的测算。相反,金融交易的双方应该有权就某一项交易的具体数量(或称规模)、期限、风险及其具体利率水平达成协议,从而为整个金融市场合成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利率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 (三)同业拆借利率或短期国债利率将成为市场利率的基本指针。从微观层面上看,市场利率比计划利率档次更多,结构更为复杂,市场利率水平只能根据一种或几种市场交易量大、为金融交易主体所普遍接受的利率来确定。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同业拆借利率或者长期国债利率是市场上交易量最大、信息披露最充分从而也是最有代表性的市场利率,它们将成为制定其他一切利率水平的基本标准,也是衡量市场利率水平涨跌的基本依据。 (四)政府(或中央银行)享有间接影响金融资产利率的权力。利率市场化并不是主张放弃政府的金融调控,正如市场经济并不排斥政府的宏观调控一样。但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政府(或中央银行)对金融的调控只能依靠间接手段,例如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影响资金供求格局,从而间接影响利率水平;或者通过调整基准利率影响商业银行资金成本,从而改变市场利率水平。在金融调控机制局部失灵的情况下,可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金融行为进行适当方式和程度的窗口指导,但这种手段不宜用得过多,以免干扰了金融市场本身的行秩序。 动因(一)利率市场化的最主要动因在于,它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问题。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就在于,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而资源的配置首先是通过资金的配置完成的。这就要求资金的价格商品化,由市场供求决定,使投融资主体根据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要求公开自由竞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利率管制。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简单的竞争垄断模型来分析利率在管制和市场化情况下不同的福利效应。 完全竞争的借贷市场暗含着的前提条件是:第一,构成借方的诸多借款人是完全竞争的,构成贷方的诸多贷款人是完全竞争的,资金的借贷双方也是完全竞争的,因而,借款和贷款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左右借贷市场的价格, 只能是市场价格的被动接受者。第二,借贷双方都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借方或贷方,任何一方影响市场价格的变动另一方立即会做出有利于其边际效益的理性反映。第三,借贷双方对信息的占有是充分的。 (二)由经济发展带来的利率市场化动因。①加入WTO的需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国际化成为世界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也带动了国际贸易和整个世界经济的发展。中国金融业应进一步创造条件逐步实现与国际金融接轨,而条件之一就是以利率和汇率为中心的金融商品价格形成市场化。②迎接网络经济的需要。以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网络经济无疑将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主流。网络银行是银行业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一项创新。网络银行迅猛发展的一个原因在于它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由此带来服务的价格优势。 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外部宏观环境分析 1. 国际环境因素分析。8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上利率市场化已成趋势,美国于1986年3月成功地实现了利率市场化,日本于1994

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规则重点讲义资料

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要求)为规范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防范清算风险,提高清算效率,维护参与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利率衍生产品市场稳定,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指定机构)上海清算所是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机构,作为中央对手方(CCP)为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提供集中清算及相关服务。 第三条(清算定义)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以下简称利率互换业务或本业务),是指市场参与者将其达成的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提交上海清算所进行集中清算,由上海清算所作为中央对手方承继交易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并按照多边净额方式计算各清算会员在相同结算日的利息净额,建立相应风险控制机制,保证合约履行、完成利息净额结算的处理过程。 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应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系统确认。 第四条(清算会员)符合上海清算所相关资质要求的市场参与者,可申请成为本业务清算会员,直接参与利率互换业务。其他市场参与者可通过清算会员代理方式,

参与利率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代理清算业务,由上海清算所另行规定。 第五条(清算方式选择)利率互换交易双方可自主选择集中清算或双边清算,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结算原则和最终性)上海清算所根据集中清算结果,按照先收后付的原则,组织完成上海清算所与各清算会员之间的利息净额结算。结算一旦完成不可撤销。 第二章清算产品 第七条(产品定义)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人民币名义本金交换利息额的金融合约。上海清算所暂仅接受固定利率对浮动利率的互换交易,即交易一方有义务支付固定金额,为固定利率支付方;交易另一方有义务支付浮动金额,为浮动利率支付方。浮动端参考利率为SHIBOR_O/N 、FR007 、SHIBOR_3M等。其他形式利率互换交易的集中清算业务上海清算所将另行规定。 第八条(合约要素)提交集中清算的利率互换交易应符合上海清算所合约要素规定,包括参考利率、成交日、名义本金、起息日、到期日、期限、支付日、支付周期、

利率互换

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现状分析 人民币利率互换,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的人民币本金和利率计算利息并进行利息交换的金融合约,该业务自2006年初在银行间市场开始试点。利率互换本金的载体可以是债券,也可以是银行贷款。利率互换名义上交换的是利息支付条件,但实际上交换的是不同的利率预期和比较优势。 一、政策回顾 2006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规定,银行间市场投资者中,经相关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商业银行,可根据监督管理机构授予的权限与其存贷款客户及其他获准开办衍生产品交易的商业银行进行利率互换或为其存款客户提供利率互换交易服务,其他市场投资者只能与其具有存贷款业务关系且获准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商业银行进行以套期为目的的互换交易。通知发出后,国家开发银行与光大银行进行了第一笔利率互换交易。 2007年12月,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及中银三家券商得到证监会开展利率互换业务的无异议函,具备开展此项业务的资格。该批复函未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据了解,证监会在无异议函中指明证券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从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利率互换业务,禁止使用客户资金从事该项业务,允许券商进行撮合交易赚取佣金,利率互换净头寸不得超过公司自营业务所持有公司债、企业债、金融债等债券的面值综合。或从事中介,并收取一定中介费。 2008年1月,央行发布《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根据通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中,具有做市商或结算代理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可与其他所有市场参与者进行利率互换交易;其他金融机构可与所有金融机构进行出于自身需求的利率互换交易;而非金融机构则只能与具有做市商或结算代理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利率互换交易。由此正式放开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 2010年7月,保监会公布了《关于保险机构开展利率互换业务的通知》,允许达到有关风险管理能力标准的保险公司开展利率互换业务,由此将业务范围扩大到整个行业。并规定保险公司开展利率互换名义本金额不得超过该机构上季末固定收益资产的10%,与同一交易对手进行利率互换的名义本金额,不得超过该机构上季末固定收益资产的3%。 二、市场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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