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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畜病理学第五版第一章

家畜病理学第五版第一章
家畜病理学第五版第一章

1、疾病概论

一、正常机体具有的特征

⒈各器官系统机能活动协调。

⒉与外界环境保持动态平衡。

而机体在致病因素作用下,引起机体以上协调和平衡能力被破坏,导致:

致病因素对机体损伤,机体对抗致病因素的抗损伤的复杂的斗争过程。

疾病:机体在致病因素作用下所发生的损伤与抗损伤的斗争过程;表现为机体代谢、形态的变化,畜体生产能力下降、经济价值降低。

二、致病因素与抗病因素

致病因素:(一)生物性因素

病原性微生物(病毒、支原体、立克次体、细菌、螺旋体、霉菌)寄生虫(原虫、蠕虫)所引起的疾病有一定潜伏期,有一定规律的病程,一定器官特异性病变,有传染性。

㈡物理因素:是疾病的启动因素。

机械力(创伤、震荡、骨折、脱臼、内源性肿瘤、包囊压迫)与力强度、力性质及力作用的部位、范围、持续时间有关。

热射病:高温高湿对全身的作用,

日射病:脑的温度升高引起(波长600-1000nm的红外线可穿透颅骨)

光照病:动物体内有光感物质,如卟啉、荧光素、伊红、叶绿素存在,则机体对普通光线感受过敏,引起皮肤疹块和坏死(感光过敏症)。

电流(电击伤),光线(电光性眼炎),声波(噪音性耳聋),电离辐射(放射病),大气压(高山反应、潜水病),温度(烧伤、冻伤)

㈢化学因素:强酸,强碱,毒物中毒(氯,CO、SO2、有机磷农药),超剂量药物。取决于毒物的性质,进入部位、溶解度、浓度以及动物年龄、种类、性别、营养状况、管理水平和个体反应性。㈣营养性因素:营养↑→肥胖症→动脉粥样硬化

营养↓→营养不良

如:抗体↓蛋白质↓→吞噬↓吞噬活性↓→易得感染

VitB1缺乏→脚气病;VitD缺乏→佝偻病;缺碘→甲状腺肿

㈤应激性因素:转群、疫苗注射、打耳号、拥挤。

㈥遗传因素⑴直接遗传:遗传物质改变直接引起遗传性疾病,例如:先天愚型,血友病,色盲。

⑵遗传易感性:指具有易患某种疾病的遗传素质,在一定的环境因素作用下,机体才发生相应的疾病,如蚕豆病(G-6-PD 缺乏),高血压病,糖尿病等。

㈦先天因素:能损害发育胎儿的化学物质,药物及病毒,可致胎儿畸形或缺陷。

㈧免疫因素:⑴变态反应性疾病:如过敏性休克、支气管哮喘、荨麻疹。

⑵自身免疫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

⑶免疫缺陷病:易发生感染和恶性肿瘤。

抗病因素:(一)屏障机能(皮肤角质层、血脑屏障、胎盘屏障)

(二)吞噬和杀灭作用(各种吞噬细胞、溶酶体等)

(三)解毒机能(肝脏和肾脏使有毒物质转化后排出体外)

(四)排除机能(呕吐、腹泻、咳嗽、泌尿)

(五)特异性免疫(细胞免疫、体液免疫)

机体在抗病因素功能障碍的条件下,致病因素可导致疾病的发生;或者致病因素单方面过于剧烈亦可导致疾病。

三、发病学:疾病发生机理与发生发展规律。

(一)疾病发生的一般机理

(1) 组织机制:致病因素直接作用于组织器官或在进入体内后选择性地作用于某些器官或组

织(如CCl4引起肝脏坏死,猪瘟病毒引起微血管内皮损伤等)

(2) 体液机制:体液量变质变引起的一系列变化(失血>30%失血性休克;酸碱中毒、高血钾)

(3) 神经机制:a.神经反射:呕吐、腹泻引起水盐、酸碱平衡障碍。

b.直接作用于神经系统:如破伤风、脑炎等。

(4)活性酶(如氰根与氧化型细胞色素氧化酶中Fe3+结合生成氰化高铁细胞色素氧化酶),核酸变异(遗传病)与免疫分子(如白细胞介素、肿瘤坏死因子)结构或数量改变,进而引起疾病。㈡疾病发展的规律

(1)损伤与抗损伤:如腹泻(图)疾病发展过程就是损伤和抗损伤这一对矛盾斗争贯穿于疾病的始终。损伤与抗损伤的力量对比,决定着疾病发展方向。

(2)因果转化:如失血(图)

(3)主次矛盾转化:如大面积烧伤后,休克、毒血症、继发感染、全身衰竭等常为疾病不同阶段的主导环节。

(4)局部与整体:局部病变对全身产生影响,全身机能状态对局部病变产生影响。

四、疾病的经过和转归

疾病的分期

㈠潜伏期:从病因作用机体起到一般症状开始出现前。此时从表面上看,机体仍似健康,还没有出现自觉和他觉的疾病症状。猪瘟7-10d 猪口蹄疫1-2d 猪丹毒3-5d

㈡前驱期:最初症状出现至主要症状出现时止。即表现为临床一般症状,如精神沉郁,食欲不振,头痛,发热等,症状不明显也不固定。如机体的抗损伤作用强,疾病可不再发展。

㈢症状明显期:疾病的特异症状或主要症状充分表现出来的阶段,此时机体内外平衡失调,生产力明显降低(或丧失)。

㈣转归期:疾病发展到最后阶段,即疾病的结局。更取决于疾病过程中损害和抗损害的斗争发展趋势。①损伤<抗损伤恢复健康;②损伤≈抗损伤迁延不愈;③损伤>抗损伤死亡疾病转归

⒈完全康复(痊愈):病因消除,症状和体征消失,机能代谢和形态结构改变完全恢复,生产机能完全恢复。

⒉不完全康复(不完全痊愈):病因得到控制,主要症状和体征消失,机能和形态改变未能完全恢复,只有通过代偿才能维持正常的生命活动。一旦增加机能负担,可因代偿失调而使疾病的再现,如心瓣膜病代偿期。

⒊死亡:生命活动的终止。(即机体生命活动和生命特征消失的一种生物学过程。)

传统概念:呼吸和心跳停止,各种反映消失。

传统把死亡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⑴濒死期(临终状态):大脑功能(脑干以上)明显抑制,各系统机能明显减弱,心跳呼吸极度微弱,此期长者1-2天,短者数分钟,猝死者无明显的濒死期。

⑵临床死亡期:神经抑制波及延脑,心跳、呼吸完全停止,反射消失。但组织内仍进和着微弱的代谢,此期持续6─8分钟。濒死期短或在低温条件下可维持较长时间。此期仍是生命的可逆阶段,还要采取各种积极的抢救措施,猝死病人更应抢救,常有复活的可能。

⑶生物学死亡期:死亡的不可逆阶段,中枢神经系统及其它器官系统的代谢和功能相继停止,并逐渐出现尸冷、尸僵、尸斑,最后尸体腐败。

脑死亡:死亡是机体作为一个整体功能的永久性停止,包括大脑皮层功能和脑干各部分功能的丧失。脑死亡一旦确立,就意味着在法律上已经具备死亡的合法依据,可作为判断死亡和终止抢救的界线。也为器官移植创造了良好的时机和合法的根据。

判断脑死亡依据:

⑴自主呼吸停止;⑵不可逆性深昏迷或对外界刺激完全失去反应。

⑶脑干神经反射消失;(如瞳孔反射,角膜反射,咳嗽反射,吞咽反射等均消失)。

⑷瞳孔散大、固定。⑸脑电波消失,呈平直线。⑹脑血循环完全停止(脑血管造影)

家畜病理学第五版第六章复习重点——组织的修复与适应

6、组织的修复与适应 第一节组织的修复 修复:是指损伤造成机体部分细胞和组织丧失后,机体对所形成缺损进行修补恢复的过程。修复包括再生、创伤愈合、骨折愈合和机化。 一、再生 再生(regeneration ):由损伤周围的同种细胞分裂增生来修复的过程。 不完全再生:如果损伤组织细胞由结缔组织增生修复,不能恢复原来的结构和功能,称为。。。 ⑴完全性再生:同类细胞再生补充,完全恢复了原有的结构和功能。 条件:损伤范围小;组织再生能力强。 ⑵不完全性再生:由肉芽组织修补,最后形成瘢痕,不能恢复原来的结构和功能。 条件:损伤范围大;组织再生能力弱。 被覆上皮细胞的再生:被覆上皮属不稳定型细胞,具有强大的再生能力,如表皮再生。 表皮细胞由创缘或残存的基底层细胞分裂增生,先形成单层上皮细胞,向创缘中心延伸,覆盖缺损;以后增生分化为复层鳞状上皮。 肝细胞再生:标本取自发生坏死后肝硬变的肝组织,肝细胞再生可形成细胞集团(假小叶)。放大可见假小叶内肝细胞核分裂像和再生的双核肝细胞。 腺上皮细胞的再生: 腺上皮细胞属于稳定型细胞,损伤后有较强的再生能力,如肝细胞再生。血管的再生: 毛细血管再生以出芽方式形成实心的内皮细胞索,在血流的冲击下逐渐出现管腔形成新生毛细血管。有的管壁增厚发展为小动脉、小静脉。 毛细血管内皮细胞分裂增殖形成幼芽,幼芽继续增长成实心条索,条索互相连接,在血流冲击下形成腔隙。 肌组织的再生:横纹肌的肌纤维部分坏死而肌膜完整时,肌细胞分裂可达到完全再生。如肌纤维及肌膜均破坏则通过肉芽组织修复,形成瘢痕。 神经组织的再生:神经细胞没有再生能力,损伤后由神经胶质细胞及其纤维修复。外周神经纤维损伤后,可由存活的神经细胞完全再生。若损伤的神经纤维断端相隔太远,再生的轴突不能达到远端,而与增生的结缔组织混合,则形成创伤性神经瘤。 外围神经损伤修复过程示意图(图) 1、神经被切断后部分中枢端和全部末稍端的髓鞘坏死崩解,末稍端的轴突消失; 2、神经膜细胞增生,中枢端轴突长出许多分支; 3、轴突的一支沿神经膜管向末稍端生长,直达效应器官,其余分支消失,两端神经膜连接。影响再生修复的因素: ⑴全身因素: ①年龄:儿童>老人; ②营养:蛋白质,Vit C等(促进脯氨酸生成羟基脯氨酸,赖氨酸生成羟基赖氨酸,从而加速胶原合成); ③药物:肾上腺皮质激素(抑制创伤收缩和蛋白质,多糖的合成,影响肉芽组织的形成)

尸体解剖

前言 本技术规范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有关规定,运用法医病理 学的理论和技术,结合法医病理学鉴定的实践经验而制定,为法医学尸体检验、死亡原因鉴定提供科学 依据和统一标准。 本技术规范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卫生部《尸 体解剖规则》和欧盟部长委员会提案《法医学尸体解剖协调规则》、美国法医协会《法医学尸体解剖执 行标准》。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医科大学负责起草。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陈忆九、官大威、秦志强、张国华、刘宁国、张建华、黄平、邹冬华、李 正东、邵煜。 SF/Z JD0101002——2015 II 引言 现阶段我国在法医学尸体检验方面已建立了多项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并按不同的死亡原因规定了 相关尸体检验的重点内容和方法。然而,上述标准、规范中均未系统地规定法医学尸体检验的总体原则、 一般注意事项以及现场勘验、尸体解剖程序和要求、尸体解剖报告格式及特殊尸体的检验方案等。鉴于 此,有必要借鉴国内外法医学领域新的研究进展与应用技术成果,并结合当前我国法医学鉴定工作的实 际现状,制订一项全面、系统、可操作性强,且具有指导意义的法医学尸体解剖规范,该技术规范有助 于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在进行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过程中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工作程序,有助于法医学重 新鉴定工作的开展,能为相关学术交流提供技术支持。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法医学尸体检验的一般原则、条件和作业程序。 本技术规范的内容包括现场尸体勘验、尸表检验的一般程序原则以及法医学尸体解剖操作规范等。 由于法医学鉴定个案复杂多变,鉴定实践中基于求同存异的原则,在具体操作中本技术规范的各部分内 容均可酌情独立使用。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各类法医学鉴定的尸体检验。 SF/Z JD0101002——2015

法医病理鉴定意见书尸检报告

东西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法医 病理鉴定意见书 江西医学律师网整理 东西方医大司法鉴定中心[2012]病鉴字第002号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邬东人及赣州市仁仪医院 委托鉴定事项:死因鉴定 受理日期:2012年01月04日鉴定材料:冷藏尸体 鉴定日期:2012年01月04日鉴定地点:赣州市殡仪馆 在场人员:邬心鹿,邬之城 被鉴定人:邬友渊,男,43岁 二、案情摘要。 根据委托方介绍:邬友渊于2011年12月26日上午9时许在兴国县里仁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被送入兴国县妇女儿童医院救治,在该院行CT检查及治疗后转至赣州市仁仪医院,入住胸外科,于2011年12月30日17时35分出现昏迷,经抢救无效后于19时10分死亡。为查明死亡原因,我鉴定中心对邬友渊的遗体进行解剖及病理学检查。

三、病志摘要。 摘自赣州市仁仪医院住院病历(322243):邬友渊于2011年12月26日,因“外伤致胸痛、胸闷4小时余”入院,入院时神志清楚,精神偏差,平车推入病房,查体欠合作,痛苦面容,胸部可见广泛皮肤擦伤痕,两肺呼吸音粗,可闻及湿性哕音;入院前在兴国县妇女儿童医院头颅、胸部、上腹部CT平扫提示:左侧肋骨多发性骨折;心包积液;肝挫伤;头部CT平扫未见明显异常。入院后行胸部B超检查提示:心包腔积液声像。胸部、上腹部CT平扫提示:1、左下肺挫伤,双侧胸腔少量积液,双下肺膨胀不全,以右侧比较明显;2、左侧多发肋骨错位骨折;3、心包少量积液;4、肝脏挫裂伤并血肿形成;5、腹腔积液;脾周积液,不排除脾脏损伤,请随诊。血常规检查示:白细胞数目偏高。入院后给予生命体征监测及中心静脉压监测,给予吸氧、抗感染、止血及镇痛等对症支持治疗。12月30日17时35分患者突然出现昏迷,大汗淋漓,口唇发绀,呼吸困难,瞳孔散大。经抢救无效于19时10分死亡。死亡诊断:(1)胸部外伤,双侧血胸;(2)左侧多发性肋骨骨折;(3)心包积液;(4)肝脏挫裂伤;(5)呼吸心跳骤停。 四、检验过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法医学尸体解剖》

家畜病理学第五版第七章复习重点——炎症

7、炎症 名称来由:原意表示患病部位发热,好似火焰燃烧。 公元前38年,古罗马蔡里萨斯(Celsus)提出患病(体表)部位症状:发红、肿胀、发热和疼痛。以后伽伦(Dalen)附加第五个症状:官能障碍 命名法:器官名称+“炎” 概念:指具有血管系统的活体组织对各种致炎因子引起损伤所发生的防御反应。(图) 一、炎症的原因 ⒈生物性因子:生物性病原引起的炎症又称感染。细菌、病毒、真菌、螺旋体、寄生虫(最常见) ⒉物理性因子:紫外线、烧伤、放射线等造成组织损伤后均可引起炎症反应。 ⒊化学性因子:外源性化学物质如强酸、强碱、松节油等的损伤可导致炎症。内源性化学物质,如坏死组织的分解产物,体内代谢产物的堆积也常引起炎症。 ⒋异常免疫反应:异常免疫反应所造成的组织损害而引起各种类型的免疫反应性炎症。如在皮内注射结核菌素可引起致敏动物的局部炎症。 二、病理变化 (一)、变质 定义:炎症局部组织的变性和坏死 ⒈形态变化:⑴实质:实质细胞变性、坏死 ⑵间质:胶原纤维肿胀、纤维素样变性、粘液样变性、毛细血管损害。 ⒉代谢变化:⑴分解代谢↑→H+↑→不利于微生物生长、不利于白细胞活动 ⑵组织内渗透压↑ ⒊炎症介质形成和释放:血管扩张,通透性↑ 炎症介质 概念:炎症过程中由细胞释放或体液产生,参与炎症反应的化学物质。 作用:血管扩张,通透性↑,趋化作用,发热,疼痛及组织损伤等。 种类:细胞源性和血浆源性。 出液中含盐类和小分子蛋白,也称浆液)。 损伤严重时,大分子的球蛋白和纤维蛋白原也能渗出,纤维蛋白原在坏死组织释放的组织因子作用下转变为纤维素。

⒈血流动力学改变 ⑴局部组织缺血:微动脉短暂收缩使局部组织缺血,持续几秒至几分钟不等(局部交感N兴奋)。 ⑵动脉性充血:其后微循环血管扩张,血流加速,局部血容量增多-动脉性充血(炎性充血)。是急性炎症血液动力学变化的标志,持续时间不等,长的可达几小时。 ⑶淤血:随着炎症的发展,由于炎症介质的作用,血管进一步扩张,血管壁通透性升高,血管内血浆渗出,造成血液浓缩,血流变慢(淤血),此时轴流加宽,白细胞靠边并附壁,阻碍血液流动;同时由于渗出液对血管壁的压迫,血流进一步减慢,最终发展为血流停滞。 ⒉血液成分的渗出(血管通透性增加) ⑴液体渗出 机理: A 血管壁通透性升高:内皮细胞间隙增宽,内皮细胞和基底膜受损,内皮细胞吞饮小泡增多。 B 组织渗透压升高:在炎症局部由于动脉性充血转变为淤血,使毛细血管流体静压升高,炎症局部组织细胞坏死崩解,离子浓度升高,糖、蛋白质和脂肪分解使分子浓度升高,导致局部组织渗透压升高。 ⑵细胞渗出 机理 A 白细胞靠边、附壁和游出:充血→淤血+通透性↑→WBC壁立→阿米巴样运动→WBC游出 B 趋化作用:游出血管的WBC主动向某些化学刺激物所在部位作定向移动,这种现象称为趋化作用。阳性趋化物(或趋化因子) C 吞噬作用是指白细胞游出到达炎症灶之后,吞噬和消化病原以及组织崩解碎片的过程。 具有吞噬能力的细胞称为吞噬细胞,动物体的吞噬细胞主要有小噬细胞(中性粒细胞)和巨噬细胞(单核-巨噬细胞)两种。 吞噬异物的过程基本相同,包括识别和粘着,吞入,杀伤降解三个阶段。 ⑴有利: ①稀释毒素,带走有害物质,减轻损害。 ②带来抗体,补体等杀菌物质和营养物质。 ③渗出的纤维素,有利于WBC吞噬和组织修复。 ④渗出的病原微生物和毒素,可刺激体产生免疫

病猪尸体解剖技术与常见疾病诊断

病猪尸体解剖技术与常 见疾病诊断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病猪尸体解剖技术与常见疾病的病理学诊断 徐海军 (六安市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实验室) 1外部检查 在进行尸体解剖之前,应先了解病死猪的流行病学情况、临床症状和治疗效果,观察其天然孔、皮肤、可视黏膜等变化,对病情有个初步诊断,以避免解剖不可解剖的尸体。猪体表病理变化和可能涉及的疾病见表1。 表1体表器官病变及可能涉及的疾病

2内部检查 皮下检查 皮下检查在剥皮过程中进行。从颈、胸及腹中线切开皮肤,在剥皮的同时检查皮下有无充血、炎症、出血、淤血、水肿以及体表淋巴结的大小、颜色和病理变化。 固定、剖开腹腔将腹腔器官摘出 尸体取背卧位。一般先切断肩胛骨内侧和髋关节周围的肌肉(仅以部分皮肤与躯体相连),将四肢向外侧摊开以保持尸体仰卧位置。从剑状软骨后方沿腹壁正中线由前向后至耻骨联合切开腹壁,再从剑状软骨沿左右两侧肋骨后缘切开至腰椎横突。这样腹壁被切成大小相等的两楔形。将其向两侧分开,腹腔脏器即可全部露出。 剖开腹腔时应结合进行皮下检查。看皮下有无出血点、黄染等。在切开皮肤时需要检查腹股沟浅淋巴结,看有无肿大、出血等异常现象。腹腔切开后,须先检查腹腔脏器的位置和有无异物、腹腔器官浆膜是否光滑,肠壁有无粘连。 依次摘出肝、脾、胃网膜、胃、十二指肠、小肠、大肠、直肠和肾脏。分离肠系膜时,要注意观察肠系膜有无出血、水肿及淋巴结变化。 剖开胸腔将胸腔器官摘出 先分离胸壁脂肪和肌肉,检查胸腔压力,切断肋骨与肋软骨结合部,切断肋间肌等软组织,暴露胸腔内器官,检查胸腔和心包有无积液及其性状,胸膜是否光滑,有无粘连。 口腔和颈部器官的采出

法医学尸体解剖规范

2015-11-20实施 法医学尸体解剖规范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SF/Z JD0101002——2015 2015-11-20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发布

目次 前言.........................................................................................................................................................................I 引言.......................................................................................................................................................................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法医学尸体解剖程序及技术要求 (2) 5尸体解剖记录 (6) 6尸体解剖报告 (7) 7常见案例检查方案 (8)

前言 本技术规范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有关规定,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结合法医病理学鉴定的实践经验而制定,为法医学尸体检验、死亡原因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本技术规范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卫生部《尸体解剖规则》和欧盟部长委员会提案《法医学尸体解剖协调规则》、美国法医协会《法医学尸体解剖执行标准》。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医科大学负责起草。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陈忆九、官大威、秦志强、张国华、刘宁国、张建华、黄平、邹冬华、李正东、邵煜。

病猪尸体解剖技术和常见疾病的病理学诊断

病猪尸体解剖技术与常见疾病的病理学诊断 徐海军 (六安市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实验室) 1外部检查 在进行尸体解剖之前,应先了解病死猪的流行病学情况、临床症状和治疗效果,观察其天然孔、皮肤、可视黏膜等变化,对病情有个初步诊断,以避免解剖不可解剖的尸体。猪体表病理变化和可能涉及的疾病见表1。

2内部检查 2.1皮下检查 皮下检查在剥皮过程中进行。从颈、胸及腹中线切开皮肤,在剥皮的同时检查皮下有无充血、炎症、出血、淤血、水肿以及体表淋巴结的大小、颜色和病理变化。 2.2固定、剖开腹腔将腹腔器官摘出 尸体取背卧位。一般先切断肩胛骨内侧和髋关节周围的肌肉(仅以部分皮肤与躯体相连),将四肢向外侧摊开以保持尸体仰卧位置。从剑状软骨后方沿腹壁正中线由前向后至耻骨联合切开腹壁,再从剑状软骨沿左右两侧肋骨后缘切开至腰椎横突。这样腹壁被切成大小相等的两楔形。将其向两侧分开,腹腔脏器即可全部露出。 剖开腹腔时应结合进行皮下检查。看皮下有无出血点、黄染等。在切开皮肤时需要检查腹股沟浅淋巴结,看有无肿大、出血等异常现象。腹腔切开后,须先检查腹腔脏器的位置和有无异物、腹腔器官浆膜是否光滑,肠壁有无粘连。 依次摘出肝、脾、胃网膜、胃、十二指肠、小肠、大肠、直肠和肾脏。分离肠系膜时,要注意观察肠系膜有无出血、水肿及淋巴结变化。 2.3剖开胸腔将胸腔器官摘出 先分离胸壁脂肪和肌肉,检查胸腔压力,切断肋骨与肋软骨结合部,切断肋间肌等软组织,暴露胸腔内器官,检查胸腔和心包有无积液及其性状,胸膜是否光滑,有无粘连。 2.4 口腔和颈部器官的采出 剥去颈部和下颌部皮肤后,用刀切断两下颌支内侧和舌连接的肌肉。左手指伸入下颌间隙,将舌牵出,剪断舌骨,将舌、咽喉、气管一并采出。看气管有无粘液、出血点等。扁桃体有无肿大、出血点等。 2.5 颅腔剖开(略) 清除头部皮肤和肌肉。先在两侧眶上突后缘作一横锯线,从此锯线两端经额骨、顶骨侧面至枕嵴外缘作二平行的锯线,再从枕骨大孔两侧作一“V”形锯线与二纵线相连。此时将头的鼻端向下立起,用槌敲击枕嵴,即可揭开颅顶,露出颅腔。看有无出血点、萎缩、坏死现象。 2.6 器官检查 逐一对器官进行检查,应用解剖学和病理学知识,详细观察器官的病理变化,并认真做好记录。器官的病理变化及可能涉及的疾病见表2。

家畜病理学第五版第一章

1、疾病概论 一、正常机体具有的特征 ⒈各器官系统机能活动协调。 ⒉与外界环境保持动态平衡。 而机体在致病因素作用下,引起机体以上协调和平衡能力被破坏,导致: 致病因素对机体损伤,机体对抗致病因素的抗损伤的复杂的斗争过程。 疾病:机体在致病因素作用下所发生的损伤与抗损伤的斗争过程;表现为机体代谢、形态的变化,畜体生产能力下降、经济价值降低。 二、致病因素与抗病因素 致病因素:(一)生物性因素 病原性微生物(病毒、支原体、立克次体、细菌、螺旋体、霉菌)寄生虫(原虫、蠕虫)所引起的疾病有一定潜伏期,有一定规律的病程,一定器官特异性病变,有传染性。 ㈡物理因素:是疾病的启动因素。 机械力(创伤、震荡、骨折、脱臼、内源性肿瘤、包囊压迫)与力强度、力性质及力作用的部位、范围、持续时间有关。 热射病:高温高湿对全身的作用, 日射病:脑的温度升高引起(波长600-1000nm的红外线可穿透颅骨) 光照病:动物体内有光感物质,如卟啉、荧光素、伊红、叶绿素存在,则机体对普通光线感受过敏,引起皮肤疹块和坏死(感光过敏症)。 电流(电击伤),光线(电光性眼炎),声波(噪音性耳聋),电离辐射(放射病),大气压(高山反应、潜水病),温度(烧伤、冻伤) ㈢化学因素:强酸,强碱,毒物中毒(氯,CO、SO2、有机磷农药),超剂量药物。取决于毒物的性质,进入部位、溶解度、浓度以及动物年龄、种类、性别、营养状况、管理水平和个体反应性。㈣营养性因素:营养↑→肥胖症→动脉粥样硬化 营养↓→营养不良 如:抗体↓蛋白质↓→吞噬↓吞噬活性↓→易得感染 VitB1缺乏→脚气病;VitD缺乏→佝偻病;缺碘→甲状腺肿 ㈤应激性因素:转群、疫苗注射、打耳号、拥挤。 ㈥遗传因素⑴直接遗传:遗传物质改变直接引起遗传性疾病,例如:先天愚型,血友病,色盲。 ⑵遗传易感性:指具有易患某种疾病的遗传素质,在一定的环境因素作用下,机体才发生相应的疾病,如蚕豆病(G-6-PD 缺乏),高血压病,糖尿病等。 ㈦先天因素:能损害发育胎儿的化学物质,药物及病毒,可致胎儿畸形或缺陷。 ㈧免疫因素:⑴变态反应性疾病:如过敏性休克、支气管哮喘、荨麻疹。 ⑵自身免疫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 ⑶免疫缺陷病:易发生感染和恶性肿瘤。 抗病因素:(一)屏障机能(皮肤角质层、血脑屏障、胎盘屏障) (二)吞噬和杀灭作用(各种吞噬细胞、溶酶体等) (三)解毒机能(肝脏和肾脏使有毒物质转化后排出体外) (四)排除机能(呕吐、腹泻、咳嗽、泌尿) (五)特异性免疫(细胞免疫、体液免疫) 机体在抗病因素功能障碍的条件下,致病因素可导致疾病的发生;或者致病因素单方面过于剧烈亦可导致疾病。 三、发病学:疾病发生机理与发生发展规律。 (一)疾病发生的一般机理 (1) 组织机制:致病因素直接作用于组织器官或在进入体内后选择性地作用于某些器官或组

法医学尸体解剖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法医学尸体解剖 GA/T 147—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6-07-25批准1997-01-01实施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任嘉诚、徐华、杨玉璞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法医学尸体解剖的内容、步骤及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公、检、法、司及医学院校系统进行司法解剖。 2 总则 2.1 目的 本标准的制定是使法医学尸体解剖有一个完整统一的方法和步骤,为今后的复核及国际交流奠定基础。2.2 法医学尸体解剖环境及器械要求 2.2.1 法医剖验应在具有一定条件和设备的尸体解剖室进行。尸体解剖室设备要求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2.2.2 如需在现场就地进行尸体剖验(如发生在农村,偏远山区的案件),应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包括携带全套解剖器械,固定液及盛装检材容器),选择光线充足而又比较僻静的地方,应用便携式解剖床或临时搭成的尸体解剖台,并应尊重当地群众的风俗习惯。如现场无充足的光源,又不具备上述条件,法医应拒绝剖验,以免造成误、漏诊。 2.2.3 法医学尸体解剖应具备的基本器械见附录B(提示的附录)。 2.2.4 解剖器械必须干净、整齐,避免交叉污染。 3 尸体剖验 3.1 法医学尸体解剖分类 3.1.1 系统解剖,包括颅腔、胸腔、腹腔的剖验。如根据案件需要仅作一腔的解剖时.应按本标准执行。

3.1.2 局部解剖,包括脊髓腔、关节腔、四肢、背臀部及会阴部的剖验,可根据案件需要时进行。3.1.3 法医学尸体解剖术式,在进行系统解利时,尸体均取仰卧位。术者位于尸体右侧操作。根据不同要求,可以选择不同的术式。 3.1.3.1 直线切法:切线从下颌下缘正中线开始,沿颈、胸腹正中线绕脐左侧至耻骨联合上缘切开皮肤及皮下组织。 3.1.3.2 T字弧形切法:切线从左肩峰经胸骨上切迹至右肩峰作弧形横切口,在其中点向下作直形纵切口,绕脐左侧至耻骨联合上缘。 3.1.3.3 Y字形切开法:切线分别从左、右乳突向下至肩部,再向前内侧切开至胸骨切迹处会合,胸腹部切口同上,剥离颌下及胸前皮肤。将皮瓣上翻盖于颜面部,暴露颈前器官。 3.1.3.4 脑与脊髓解剖术式见3.6所述内容。 3.1.3. 5 无论选择何种术式,必须在尸体外表检验后方可进行。如遇有损伤切线应绕过损伤处,以保留损伤的原始状况。 3.1.4 在进行解剖时,法医应随时将剖验所见口述,指定在旁的记录者笔录或携带声发录音机录音,术后根据笔录或录音进行文字整理,必要时加以绘图说明损伤位置、形状、大小和方向,为了使解剖记录全面详尽,除阳性所见外,也应写明某些阴性情况。 3.1.5 剖验中对有损伤或病变的器官,应充分暴露清楚后,在原位进行拍照,切取后将脏器冲洗置于清洁背景上,旁置比例尺并拍照,必要时进行细目特写照相(如损伤或病变区域、管腔内异物、阻塞等)。对于某些损伤(如皮肤咬痕、工具所致损伤等)应垂直拍取原大照片,便于比对鉴定。具有创道的损伤,应在原位用探针贯通创道进行拍照,以说明损伤的连贯性和创道方向。 3.2 胸腹腔剖验 3.2.1 胸腹腔的切开 3.2.1.1 将胸部皮肤、皮下脂肪和胸大肌紧贴肋骨面向两侧剥离。 3. 2.1.2 检查软组织有无出血、水肿,胸骨及肋骨有无骨折,骨折的部位及形态,周围组织有无生活反应。 3.2.1.3 用镊子提起腹膜并切一小口,左手食、中指插入小口中,用刀在两指间切开腹膜,沿肋弓切断连于胸壁下缘的肌肉,扩大腹腔。 3.2.1.4

病猪尸体解剖技术与常见疾病的病理学诊断

病猪尸体解剖技术与常见疾病的病理学诊断 1外部检查 在进行尸体解剖之前,应先了解病死猪的流行病学情况、临床症状和治疗效果,观察其天然孔、皮肤、可视黏膜等变化,对病情有个初步诊断,以避免解剖不可解剖的尸体。猪体表病理变化和可能涉及的疾病见表1。 2.1皮下检查 皮下检查在剥皮过程中进行。从颈、胸及腹中线切开皮肤,在剥皮的同时检查皮下有无充血、炎症、出血、淤血、水肿以及体表淋巴结的大小、颜色和病理变化。 2.2固定、剖开腹腔将腹腔器官摘出

尸体取背卧位。一般先切断肩胛骨内侧和髋关节周围的肌肉(仅以部分皮肤与躯体相连),将四肢向外侧摊开以保持尸体仰卧位置。从剑状软骨后方沿腹壁正中线由前向后至耻骨联合切开腹壁,再从剑状软骨沿左右两侧肋骨后缘切开至腰椎横突。这样腹壁被切成大小相等的两楔形。将其向两侧分开,腹腔脏器即可全部露出。 剖开腹腔时应结合进行皮下检查。看皮下有无出血点、黄染等。在切开皮肤时需要检查腹股沟浅淋巴结,看有无肿大、出血等异常现象。腹腔切开后,须先检查腹腔脏器的位置和有无异物、腹腔器官浆膜是否光滑,肠壁有无粘连。 依次摘出肝、脾、胃网膜、胃、十二指肠、小肠、大肠、直肠和肾脏。分离肠系膜时,要注意观察肠系膜有无出血、水肿及淋巴结变化。 2.3剖开胸腔将胸腔器官摘出 先分离胸壁脂肪和肌肉,检查胸腔压力,切断肋骨与肋软骨结合部,切断肋间肌等软组织,暴露胸腔内器官,检查胸腔和心包有无积液及其性状,胸膜是否光滑,有无粘连。 2.4 口腔和颈部器官的采出 剥去颈部和下颌部皮肤后,用刀切断两下颌支内侧和舌连接的肌肉。左手指伸入下颌间隙,将舌牵出,剪断舌骨,将舌、咽喉、气管一并采出。看气管有无粘液、出血点等。扁桃体有无肿大、出血点等。 2.5 颅腔剖开(略) 清除头部皮肤和肌肉。先在两侧眶上突后缘作一横锯线,从此锯线两端经额骨、顶骨侧面至枕嵴外缘作二平行的锯线,再从枕骨大孔两侧作一“V”形锯线与二纵线相连。此时将头的鼻端向下立起,用槌敲击枕嵴,即可揭开颅顶,露出颅腔。看有无出血点、萎缩、坏死现象。 2.6器官检查 逐一对器官进行检查,应用解剖学和病理学知识,详细观察器官的病理变化,并认真做好记录。器官的病理变化及可能涉及的疾病见表2。

技术经济学计算题

第三章 实际利率与名义利率的关系 设:P—年初本金,F—年末本利和,L—年内产生的利息, r—名义利率,i—实际利率,m—在一年中的计息次数。 则:单位计息周期的利率为r/m, 年末本利和为 在一年内产生的利息为 据利率定义,得 当m=1时,名义利率等于实际利率;m>1时,实际利率大于名义利率; 当m→∞时,即按连续复利计算时,i与r的关系为: i =еr―1 【例】 某工程项目预计初始投资1000万元,第3年开始投产后每年销售收入抵销经营成本后为300万元,第5年追加投资500万元,当年见效且每年销售收入抵销经营成本后为750万元,该项目的经济寿命约为10年,残值为100万元,试绘制该项目的现金流量图。 单位:万元

设一次投入资金为P ,利率为i ,则在n 年末一次收回本利和F 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F ——未来值; P ——现值或本金; i ——利率; n ——期数;I ——利息额; 1+i ·n ——单位本金到期本利和 现值是指在今后一定时期收到或支付的一笔金额按规定利率折算的现在价值。现值是未来值(终值)的对称,是未来值的逆运算。 复利的计算方法 前期所得的本利和作为新期的本金。 即利滚利。体现资金的时间价值。 1.期初一次投入计算本利和(未来值) F=P. 叫做一次投入的终值系数, 可用符号 表示 上述公式可以表示为: 一次投入的现值 ) 1(n i P F ?+=n i P I ??=n i F P ?+= 1n i )1(+n i )1(+) ,,/(n i P F ) ,,/(n i P F P F ?=n i F P )1(+=

叫做一次投入的现值系数,可用符号 表示。 上述公式可表示为: 等额序列投入未来值 连续若干期的期末支付等额A 。 叫做等额序列的终值系数, 可用符号(F/A ,i ,n )表示。 上述公式可表示为:F=A·(F/A ,i ,n )。 等额序列现值 叫做等额序列的现值系数,可用符号 表示:(P/A ,i ,n) 上述公式为:P=A · (P/A,i,n)。 等额存储偿债基金 n i )1(1+) ,,/(n i F P F P ?=) ,,/(n i F P ()? ? ????-+?=i i A F n 11()? ? ????-+i i n 11()?? ? ???+?-+?=n n i i i A P )1(11()?? ? ???+?-+n n i i i )1(11()?? ????-+?=11n i i F A ()?? ????-+11n i i

家畜病理学第五版第五章复习总结重点组织、细胞损伤.doc

5、组织、细胞的损伤 变性:细胞浊肿或水变性、脂肪变性或脂变、玻璃样变或透明变性、淀粉样变、粘液样变性细胞死亡:坏死(凝固性坏死、液化性坏死〉、凋亡《与基因调节有关,又称程序性细胞死亡〉。 一、萎缩 定义:已发育成熟的组织器官,由于其组成细胞的体积减小和数量减少而体积缩小、功能减退的过程。 萎缩的发生过程:细胞器减少,继而,细胞体积变小,减小的细胞消失,组织、器官体积减小。萎缩与发育不全及不发育:器官先天性地部分性或完全性未发育所致体积小。 萎缩与假性肥大:组织、器官的实质细胞萎缩时,常继 发其间质组织增生(主要是脂肪组织)有时使组织器官的体积比正常的还大,称为假性肥犬。萎缩的分类:生理性萎缩、病理性萎缩(营养不良性、神经性萎缩、废用性萎缩、压迫性萎缩)生理性萎缩:动物由于年龄的增长而使某些器官萎缩,如法氏囊、胸腺、老龄动物组织器官萎缩等。 病理性萎缩 (一〉、全身性萎缩:见于长期营养不良和分解代谢过度的慢性病(肿瘤、寄生虫、结核)。 全身性萎缩是在消耗状态下,机体首先消耗糖元和脂肪贮备,其次为肝、脾和肌肉等器官,最后为心、肺和脑,表现为进行性消瘦和内脏萎缩,称为恶病质。 1、肉眼观察:脂肪组织消失或被灰黄色胶样物质所替代;骨骼肌变薄;内脏器官体积缩小, 重量减轻、色泽变深呈褐色、边缘薄锐、实质减少、间质增生、被膜增厚,有腔器官內腔扩大。 2、镜检:实质细胞体积缩小,核密集、嗜碱性增强、浓缩,胞浆少而致密,间质组织相对增多。电镜下可见细胞内细胞器(如线粒体、内质网)数量减少,自噬泡增多。 〈二〉、局限性萎缩: 仁废用性萎缩:肢体因骨折、关节疾病被固定时造成长期不活动或活动受限制,工作负荷减轻,营养供应减少和物质代谢降低造成的。 2、神经性萎缩:中枢或外周神经发炎、受损伤后,其支配的部位发生萎缩,如马立克氏病。 3、激素性萎缩:组织器官因内分泌刺激减少而萎缩。如动物去势后性器官萎缩,垂体促肾上腺素分泌减少导致肾上腺萎缩。 4、压迫性萎缩:长期受压局部血流受阻、缺氧和缺养而萎缩。 病理变化:肉眼:体积重量色深,但保持原态 镜下:主质细胞体积变小或数量变少,间质(如纤、脂)则增生,故质韧,萎缩细胞仍保持原状,但胞浆浓染,核也浓缩深染。 正常的骨骼肌:肌纤维断面较粗、排列紧密,肌核分布疏密适度;骨骼肌萎缩:萎缩肌束:肌纤维变细、排列松散,间质显著增宽。 严重萎缩的肌束:肌纤维显著变细、趋于消失,肌核密集。 影响和结局(图〉:⑴可复性:时间短,病因消除——灰复原状 (2)功能降低:肌肉- 力量J ;骨----- 骨折; 二、变性 定义:因细胞物质代谢障碍引起的一类形态变化,表现为细胞内或细胞间质内出现各种异常物质或原有正常物质的异常增多。 细胞浊肿:颗粒变性+水泡变性 好发部位:肝、心、肾 主要原因:缺氧、感染、中毒 发生机制:线粒体受损、ATP减少、Na-K泵功能障碍 病理变化:肉眼观,混浊肿胀。镜下观,细胞胞浆颗粒样变、胞浆疏松、气球样变。结局:是细胞轻微损伤的早期表现,病因祛除,恢复正常

法医病理鉴定意见书(尸检报告)

东西方医科大学xx中心法医 病理鉴定意见书 江西医学律师网整理东西方医大司法鉴定中心[2012]病鉴字第002号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 xx人及xxxx医院 委托鉴定事项: 死因鉴定 受理日期: 2012年01月04日鉴定材料: 冷藏尸体 鉴定日期: 2012年01月04日鉴定地点: xx殡仪馆在场人员: xx,xx 被鉴定人: xx,男,43岁 二、案情摘要。 根据委托方介绍: xx于

2011年12月26日上午9时许在兴国县里仁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被送入兴国县妇女儿童医院救治,在该院行CT检查及治疗后转至赣州市仁仪医院,入住胸外科,于 2011年12月30日17时35分出现昏迷,经抢救无效后于19时10分死亡。为查明死亡原因,我鉴定中心对邬友渊的遗体进行解剖及病理学检查。 三、病志摘要。 摘自xxxx医院住院病历 (322243): xx于 2011年12月26日,因“外伤致胸痛、胸闷4小时余”入院,入院时神志清楚,精神偏差,平车推入病房,查体欠合作,痛苦面容,胸部可见广泛皮肤擦伤痕,两肺呼吸音粗,可闻及湿性哕音;入院前在兴国县妇女儿童医院头颅、胸部、上腹部CT平扫提示: 左侧肋骨多发性骨折;心包积液;肝挫伤?;头部CT平扫未见明显异常。入院后行胸部B超检查提示: 心包腔积液声像。胸部、上腹部CT平扫提示: 1、左下肺挫伤,双侧胸腔少量积液,双下肺膨胀不全,以右侧比较明显; 2、左侧多发肋骨错位骨折; 3、心包少量积液; 4、肝脏挫裂伤并血肿形成; 5、腹腔积液;脾周积液,不排除脾脏损伤,请随诊。血常规检查示: 白细胞数目偏高。入院后给予生命体征监测及中心静脉压监测,给予吸氧、抗感染、止血及镇痛等对症支持治疗。12月30日17时35分患者突然出现

尸体解剖

尸体解剖 病理尸体剖检 (AUTOPSY) (一)病理尸检的意义(The significance of autopsy) 病理尸体剖检可直接观察死者各器官、组织的病变,对于搞清楚主要病症,判断死亡原因,验证临床诊断,分析诊疗措施是否合理得当,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医疗水平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另外,病理尸检还可发现传染病或新的疾病,且可积累教学、科研资料,是促进医学科学发展的重要方法。对医生而言,病理尸检与临床讨论会是理论联系实际,全面深刻认识疾病的良好学习方法。 (二)尸检前的准备及注意事项(precautions) 1.一般由临床主治医生提出并填写尸检申请单,并征得死者家属同意(必须有主治医师与家属签字),由病理医师负责,才能进行。 2.尸检应尽量争取及早进行,以免组织自溶。一般死亡3-6小时最适宜于剖检。若尸体腐败,则一般不作解剖。 3.病理医师在尸检前,须了解死者的临床诊治及死亡情况,以便有目的有重点的进行检查。 4.涉及法律或医疗事故问题,应由法医协同进行解剖,应请求有关领导派人到场。 5.解剖者应仔细核对死者的姓名、年龄、性别及其它情况是否相符。若有疑问,应待查明后方可进行尸检。 6.解剖室除有关医务教学人员外,其他人非经病理教研室或医院领导同意不得参观。进入解剖室的一切人员都应保持严肃和尊敬尸体的态度。 (三)尸检方法与大体观察及记录(The methods of autopsy) 1.体表检查 (1)一般状态:记录死者姓名、年龄、性别、身长、体重、观察其发育、营养状况、皮肤色泽、有无水肿、黄疸、淤点、淤斑、外伤等。 (2)死亡特征: ① 尸冷:尸体体温随死亡时间逐渐下降。尸温下降速度与尸体大小、衣着、外界环境等有关。如有衣物覆盖的成人尸体,气温在13℃左右,约经28小时,尸温降至与周围温度相同。 ②尸僵:死后各部肌肉渐变硬,顺序为下颌至颈部、躯干、上肢及下肢 ② 。尸僵的程度与持续时间和死者生前的状态有一定关联。急死或死前有痉挛者,尸僵出现早,

李玉林主编的《病理学》章节题库(炎症)【圣才出品】

第4章炎症 一、A型题(单项选择题,请从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最佳答案) 1.下列炎症介质中,引起发热的是()。 A.前列腺素 B.缓激肽 C.IL-8 D.NO 【答案】A 【解析】可引起发热的炎症介质包括前列腺素、IL-1、肿瘤坏死因子(TNF)。B项,缓激肽可导致血管通透性增高。C项,IL-8是具有趋化作用的炎症介质。D项,NO可导致组织损伤 2.在假膜性炎症中,最具有特征性的渗出物是()。 A.白蛋白 B.纤维蛋白 C.淋巴细胞 D.中性粒细胞 【答案】B 【解析】纤维素性炎的特征为纤维蛋白原渗出后形成纤维素,多发于黏膜、浆膜和肺组织。发生于黏膜者,黏膜坏死组织、渗出的纤维蛋白和中性粒细胞共同形成膜状物覆盖在黏

膜表面,称为假膜性炎。 3.下列炎症介质中,具有趋化作用的是()。 A.缓激肽 B.前列腺素 C.NO D.IL-8 【答案】D 【解析】具有趋化作用的物质包括外源性和内源性趋化因子,外源性包括可溶性细菌产物,内源性包括C5a(补体成分)、LTB4(白三烯)、IL-8(白细胞介素-8)等。A项,缓激肽能引起炎症局部血管扩张、血管通透性增高、疼痛。B项,前列腺素能引起局部疼痛。C 项,NO可引起局部组织损伤。 4.异物肉芽肿中,最主要的炎症细胞是()。 A.嗜酸性粒细胞 B.中性粒细胞 C.淋巴细胞 D.巨噬细胞 【答案】D 【解析】异物性肉芽肿是由于异物不易被消化,刺激长期存在而形成的慢性炎症,最主要的炎症细胞是巨噬细胞。A项,嗜酸性粒细胞浸润多见于寄生虫感染、过敏性疾病。B项,中性粒细胞浸润多见于细菌感染引起的急性炎症。C项,淋巴细胞浸润多见于亚急性炎症。

猪只病理尸体解剖诊断手册范本

猪只病理尸体解剖 诊断手册 美国礼来大药房 作者:Dr. Marcelo De Las Heras Guillamón Dr. José A. García de Jalón Ciércoles

前言 Dr. Marcelo De Las Heras Guillamón 和Dr. José A. García de Jalón Ciércoles 是西班牙大学兽医学院,动物病理系教授。他们于西班牙大学获取兽医药理学士和博士学位,各自有40年以上的教学和病理诊断经验,同时于兽医学院提供诊断服务。由他们对外了解及业界反应,希望借助此书为兽医从业人员提供广榷专业技术知识,从而丰富日常工作容,也可以提供田间技术服务给他们的客户。 序 我们非常充心感有关的兽医从业人员,和其它猪病专家,他们多年来的信任和寄望。并多所有在解剖室,一起工作的伙伴和他们的贡献,非常有助我们工作的进展。通过此诊断手册,我们更认识我们的工作,和考虑如何充实此工具。我们也非常感提供有关病材的各位,他们一起参与,有如和作者一起撰写此书。 在此我们再次感SERVET团队的顶力帮忙和较对工作。 最后我们要感的是美国礼来公司动物保健处的赞助出版,由其是Dr. Ignacio Lanza和Dr. Juan Pascual多年在遥远一方的信任和合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促成此书的完成。

目录 序言 (1) 第一章尸体打开技巧和观察面 (2) 第二章外观检察:皮肤、蹄、吻部和其它天然开孔 (3) 第三章皮下组织和肌肉骨骼系统 (3) 第四章颈和胸 (4) 第五章腹:消化管 (6) 第六章腹:肝、脾、肾和生殖泌尿道 (7) 第七章头:头骨和鼻腔 (9)

2020年山东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初试(自命题)、复试参考书目

2020年山东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初试(自命题)、复试参考书目 一、初试科目参考书目(按科目代码顺序) 338生物化学:《基础生物化学》李菡、赵亚华、高峥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基础生物化学学习指导及习题集》李菡、盖英萍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16年。 339农业知识综合一:《植物学》张宪省、贺学礼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年;《植物生理学》孟庆伟,高辉远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第二版,2017年;《土壤学》(第三版)黄昌勇、徐建明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10年。 340农业知识综合二:《动物生理学》杨秀平等主编,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动物营养学》杨凤主编,农业出版社;《动物繁殖学》杨利国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年。 341农业知识综合三-农业机械化:《理论力学》(第五版)哈尔滨工业大学编,高等教育出版社;《材料力学》(第三版)刘鸿文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机械设计》(第九版)西北工业大学机械原理及机械零件教研室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机械原理》(第八版)西北工业大学机械原理及机械零件教研室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341农业知识综合三-食品加工与安全:食品卫生学:《食品卫生学》(第一版)何计国、甄润英主编,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3年;食品分析技术:《食品分析》

(第二版)王永华主编,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1年;食品质量管理学:《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二版)陈宗道、刘金福、陈绍军主编,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1年。 341农业知识综合三-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程序设计:《C语言程序设计》(第二版)谭浩强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数据库技术与应用:《数据库系统概论》王珊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网络技术与应用:《网络技术与应用》冯先成主编,电子工业出版社,2014年。 342农业知识综合四:《发展经济学》马春文、张东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7月第4版;《农村社会学》钟涨宝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第1版;《农业经济学》李秉龙、薛兴利主编,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5年。 343兽医基础:《家畜病理学》(第五版)马学恩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动物生理学》(第二版)杨秀平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兽医药理学》(第三版)陈杖榴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 344风景园林基础:《中国古典园林史》,第三版,周维权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中国古代园林史》,刘晓明等著,中国林业出版社,2018年;《西方造园变迁史-从伊甸园到天然公园》(日)针之谷钟吉编著,中国建工出版社,2019年;《风景园林工程》孟兆祯主编,中国林业出版社,2012年;《城市绿地规划》王绍增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年。

尸检中尸体解剖的受理和规则

尸体解剖的受理和规则 一、中华学会尸检受理规则 1、必须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受理尸检; 2、受理尸检范围包括①普通病理尸检;②涉及医、患争议的尸检(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尸检机构实施)。 3、受理尸检部门应是具备独立尸检能力的①医院病理科;②医学院校的病理学教研室;经医政部门注册的病理学诊断中心。 4、主持尸检(主检)人员应是接受过尸检训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病理学医师或病理学教师,必要时,邀请法医参与尸检。 5、申请或委托尸检方,包括①有关医院;②卫生行政部门;③司法机关;④死者的亲属或代理人;⑤被受理尸检方认可的其他申请或委托方。 6、申请或委托尸检方必须向受理尸检方递交有关资料。 (1)死者的死亡证明。 (2)有申请或委托主当事人签名、负责人签名和加盖委托单位公章的尸检申请书委托书。(3)逐项认真填写的尸检申请书(包括死者的临床资料要点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7、互者亲属或代理人签署说明尸检有关事项的《死者亲属或代理人委托尸检知情同意书》(由受理尸检方制定),并确认以下事项。 (1)同意有关受理尸检机构对死者进行尸检。 (2)授权主持尸检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尸检的术式、范围、脏器或组织的取留及其处理方式。 (3)主持尸检人员负责遗传尸检后的体表切口缝合,不参与尸检后遗体的其它安置事项。(4)明确新生儿和围生期胎儿尸检后的尸体处理方法。 (5)同意对尸检过程进行必要的摄影、录像,并确认是否同意教学示教。 (6)尸检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可提供死者所患的主要疾病和死因;难以做出明确结论时,可仅提交病理描述性尸检报告。 (7)尸检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发送给委托尸检方。 (8)下列情况的尸检可不受理。 (1)委托尸检手续不完备者(包括未按规则交纳尸检费用者)。 (2)拒签《死者亲属或代理人委托尸检知情同意书》者《包括对于尸检的术式、范围、脏器或组织的取留及其处理方式等持有异议,从而影响尸检实施和尸检结论形成者》。 (3)委托尸检方与受理尸检方就涉及尸检的某些重要问题未能达到协议者。 (4)死者死亡超过48h未经冷冻或冷冻超过7d者。 (5)疑因或确因烈性传染病死亡的病例,尸检方不具备相应尸检设施条件者。 (6)因其他情况不能受理者[3]。 二、尸体解剖须知 1,一般尸体解剖的病例由医生填写正规的尸体解剖申请单,并由家属签名同意解剖。 2,医教部加盖同意解剖公章。 3,医疗纠纷病例,必须有医疗单位和家属要求的尸体解剖委托书,委托书需签名或加盖公章。 4,医疗纠纷病例,必须经医教部同意并办妥一切必要的手续,如尸体处理,按规定交费。5,必须提供详细的病历材料。 6,特殊情况去外单位、外地尸检时需由委托单位和个人支付交通、解剖人员过时餐费用。 三、尸体解剖的一般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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