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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XX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适应XXXXXX集团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和集团范围内各级工程预结算机构的作用,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规范预结算行为,提高投资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XXXX集团建设工程预结算的组织体系、职责权限、业务流程、管理要求以及激励措施等。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集团全资子公司,集团控股公司应在本办法的框架内制订公司相关制度,集团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3 组织机构、职责与权限范围

3.1 建设工程预结算组织体系与人员管理

3.1.1 XXXX集团建设工程预结算内部审核按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区域公司及项目单位三个层级进行管理。

3.1.2 预结算中心归集团公司建设部管理,是集团建设工程造价的业务办理机构,由房建、矿建、机电设备安装等专业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工程经济技术专家组成。

3.1.3 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的专业人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前提下,不足部分由集团内部调配或向社会招聘,有必要

时可向XXXX集团以外的其他单位借用。

3.1.4 各区域公司有条件的应设立区域预结算中心,可与其他职能机构合署办公,或设专、兼职岗位,暂无条件设立中心的情况下,应把区域公司所辖范围的预结算人员进行统筹管理,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的监督和指导。

3.1.5 项目单位预结算管理部门由项目单位自行组建,必要时,可由集团公司或区域公司委派预结算管理负责人。项目单位预结算管理部门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区域公司预结算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3.1.6 集团公司建立集团内部及外部工程预结算人员信息库,根据XXXX 集团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实际需要统筹调配工程预结算人力资源,各用人单位应予支持和配合。

4.2 工作职责

4.2.1 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职责

负责对XXXX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概(预)算、招标工程标底(控制价)和工程结算等工作履行编制、审核、监督、指导等,具体包括:

a)负责组织编制、审核集团公司制度规定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工程

概(预)算、投标控制价或招标工程标底;

b)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限额以上建设工程结算的审核、审批;

c)提出关于XXXX集团项目建设动态造价管理和项目工程造价控制

措施的建议;

d)负责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审核委托和信用确认工作,对中介机构

的审核结果进行核对及提出反馈意见;

e)配合建设部预结算处做好建设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

查;

f)配合建立XXXX集团内部及外部工程预结算人员信息库,根据XXXX

集团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实际需要统筹调配工程预结算人力资源;

g)参与XXXX集团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工程招标和标书审查、合

同审查、工程竣工验收等;

h)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i)完成集团交办的其他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工作。

4.2.2 区域公司建设工程预结算管理部门(岗位)职责

负责对本区域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概(预)算、招标工程标底(控制价)和工程结算等工作履行编制、审核、监督、指导等,具体包括:

a)负责组织编制、审核制度规定限额内的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

投标控制价或招标工程标底;

b)负责组织规定限额内建设工程结算的审核、审批;

c)提出关于本区域范围内的项目建设动态造价管理和项目工程造

价控制措施的建议;

d)负责本区域及所属公司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审核委托和信用

确认工作,对中介机构的审核结果进行核对及提出反馈意见;

e)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f)建立本区域范围内的内部及外部工程预结算人员信息库,并及时

向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报送,统筹调配本区域范围内的工程预结

算人力资源,服从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的人员调配;

g)参与本区域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工程招标和标书审查、合同审

查、工程竣工验收等;

h)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i)完成集团交办的其他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工作。

4.2.3 项目单位工程预结算人员职责

负责对本项目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概(预)算、招标工程标底(控制价)和工程结算等工作履行编制、审核等工作,具体包括:

a)负责组织编制、审核制度规定限额内的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

投标控制价或招标工程标底;

b)负责规定限额内建设工程结算的审核、审批;

c)负责收集本单位的有关项目建设动态造价管理和项目工程造价

控制措施的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

d)建立内部及外部工程预结算人员信息库,并及时向区域公司报

送,服从区域公司、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的人员调配;

e)参与本单位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工程招标和标书审查、合同审

查、工程竣工验收等;

f)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g)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工作。

4.2.4 集团子公司产权代表职责

集团各子公司产权代表应促成所在公司将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转化为所在公司的相应制度或规定,并确保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

4.3 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权限

4.3.1工程预算编制、审核权限

4.3.1.1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招标工程标底价的编制

XXXX集团所有建设工程的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招标工程标底价,原则上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制、由设计单位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确有需要的也可委托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编制,工程预算也可由施工单位编制。

4.3.1.2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招标工程标底价的审核

集团公司重点建设项目的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招标工程标底价,由项目单位完成初步审核后,送区域公司或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审核;其他建设项目的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招标工程标底价的审核,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

4.3.2 工程结算审核权限

工程结算在XXXX集团内部实行分级审核制,限额以下的工程结算由项目单位一级审核,限额以上的工程结算由项目单位与区域公司两级审核或区域公司与预结算中心两级审核。

凡达到限额由预结算中心编制、审核的预结算,需再送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终审,并由预结算中心直接送经集团公司优选确定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审定。

4.3.2.1 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审核权限

a)负责各区域公司所辖企业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工程结算内部终审;

b)负责集团直属单位及总部直接管理的全资子(分)公司300万元以上工程结算的内部终审;

c)负责集团总部直接管理的控股公司500万元以上工程结算的内部终审;

d)负责集团总部直接管理的建设项目所有工程结算的审核。

4.3.2.2 区域公司预结算管理部门审核权限

a)负责组织区域内所辖企业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结算的内部初审;

b)负责区域内所辖的集团或区域全资子(分)公司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结算的内部终审;

c)负责区域内所辖的集团或区域控股公司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结算的内部终审。

4.3.2.3项目单位预结算审核权限

a)各区域公司所辖的集团或区域全资子(分)公司参加区域公司组织的对本单位1000万元以上工程结算的初审,负责本单位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结算的内部初审,负责本单位300万元以下的工程结算的内部终审;

b)各区域公司所辖的集团或区域控股公司参加区域公司组织的对本单位1000万元以上工程结算的初审,负责本单位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结算的内部初审,负责本单位500万元以下的工程结算的内部终审;

c)集团直属单位及总部直接管理的全资子(分)公司负责300万元以上工程结算的内部初审和300万元以下的工程结算的内部终审;

d)集团总部直接管理的控股公司负责500万元以上工程结算的内部初审和500万元以下的工程结算的内部终审。

5 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查依据

5.1 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审的政策依据:

a)国家和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建设法规、政策,以及矿山建

设、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园林、抗震加固、房屋修缮

等适用的工程定额及有关的调整文件等;

b)各省、市、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材料设备预算价

格和材料价差调整办法等配套政策;

c)施工企业取费等级等。

5.2 编、审建设工程预算依据的资料:

a)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文件;

b)经过批准和会审的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

c)现行的设计规范、标准、通用图、标准图及说明;

d)施工合同、协议、招标文件;

e)经建设单位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及技术措施;

f)其他有关资料。

5.3 编、审建设工程结算依据的资料:

a)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协议(包括补充协

议);

b)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c)经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月旬作业计划、进度报表和实际工期;

d)施工过程中现场实际情况和有关签证资料;

e)施工图纸及其有关资料、会议纪要、设计变更通知书;

f)经过有关部门审查,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

g)其他有关资料。

6 工程预、结算的工作流程

6.1 工程预算工作流程如图7-1

图7-1

6.2 工程结算工作流程

6.2.1 集团公司直属单位、集团或区域全资子(分)公司300万元以下、控股公司500万元以下项目的工程结算工作流程如图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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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2

6.2.2 各区域内所辖集团或区域全资子(分)公司300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和区域内所辖集团或区域控股公司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项目的工程结算工作流程如图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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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3

6.2.3集团直属单位及总部直接管理的全资子(分)公司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和集团总部直接管理的控股公司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结算工作流程如图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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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4

6.2.4集团所属企业1000万元以上项目的工程结算工作流程如图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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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5

注:上述工作流程中,根据工程的大小、权限的划分,有的为必经程序,

有的为可选程序,具体根据各工程的实际进行选择。

7 管理要求

7.1 建设工程预、结算定额套用标准与造价控制的原则:

a)矿山专业工程(不限于黄金矿山)必须以《黄金工业工程建设预

算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相关规定、管理办法为依据;

b)建筑、装饰、市政、园林等工程项目以当地现行的相应定额及其

配套费用定额、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为依据;

c)通用工程采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各地区相关册)价

目表》及其配套费用定额、管理办法为依据;

d)拟定控制价及下浮率时,须根据拟建工程预算造价并综合工程项

目的性质和实施难易程度,以及当地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确

定。各项目单位应密切关注市场的变化及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

定额标准和费率调整情况,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使工程造价适

应市场;

e)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上述定额套用或按定额套用后造价需上浮

时,应提供分析、解释材料及相关依据,报集团公司建设部审核,

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7.2 各级预结算人员在进行工程预结算审核过程中,应遵守以下原则:

a)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通知文件,应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后作为工

程量调增、调减的依据;

b)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必须对工程签证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

要时可对签证内容进行核实,各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

c)对于施工过程不可避免的设计变更、现场洽商变更等引起造价增

减的项目,在保证有关资料完整、及时、合理的基础上,变更价

款按以下原则进行计算: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

更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

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或适用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

的变更价格,经发包方或有权机构审核后执行。

4)因合同条款不明出现争议的问题应由项目单位与施工单位

签订补充协议。

7.3 所有工程预、结算必须由项目单位收集完整的结算资料,并经业主单位或区域公司严格的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后,按规定限额进行报审。

7.4 按规定送预结算中心编制、审核的工程预结算(工程预算是指概算、预算、投标控制价或招标工程标底价的总称、下同),应由委托单位(区域公司或项目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一。

7.5 工程预、结算资料的移交,应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移交双方都应签字确认,资料不齐的,接收部门将不予接收,有关人员在结算资料流转过程中应对工程资料的保管负责。《工程预算编制资料清单》详见附件二,《工程预算审核资料清单》详见附件三,《工程结算审核资料清单》详见附件四。

7.6 预结算中心接受编制、审核申请后,应及时与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沟通,取得集团公司确定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支持,在开始工作前要求

项目单位、区域公司与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

7.7 预结算中心在收到完整的工程预、结算报送资料后,应及时审查和报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审定。工程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原则上应按报送单位的合理时间要求编、审完毕;工程结算的审核,原则上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应在二个月内初审完成,1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工程应在三个月内初审完成,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及特殊的工程,审核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半年,如出现在审核过程中须由项目单位补充资料才能完成或因审核的需要须到项目建设现场进行核实的,其所花费的时间应予扣除。

7.8集团各单位100万元以上的工程结算,经内部终审后原则上须再送有资质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进行审核,除工程结算较为简单,不容易出现差错,或当地有关部门有规定可不送审的,经建设、施工单位双方认可,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不再送审。经预结算中心内部终审后的预结算,由集团公司优选确定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进行审定。

7.9 工程结算价值超过合同价款20%以上的,应由项目单位分析超合同价款的原因并报原审批单位批准后作为送审结算的依据之一。

7.10 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结算经审核后,才能按工程结算定案价值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价款结算时应扣除甲方代垫材料款以及其他应扣费用。

7.11 预结算中心除接受区域公司或子(分)公司委托,审查规定范围的工程预、结算外,有权监督和抽查集团范围的任何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

7.12因工程特殊,为了缩短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的时间,加强项目单

位(区域公司)、预结算中心、造价咨询机构各方的沟通与协作,应项目单位(区域公司)要求,也可采取联合会审(会编)的组织形式。采取此种组织形式时,项目单位(区域公司)亦应与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8 编制、审核费用

8.1 预结算中心属集团公司内设机构,不再与项目单位签订协议,项目单位应与集团公司确定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直接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合同中对收费予以约定。

8.2 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收费按国家规定计取,在国家还没有统一收费标准的情况下,按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所在省、市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标准进行收费,并且根据各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的初审质量进行浮动。

8.3浮动收费办法:根据终审后每个单项工程造价的净核减率(公式为:[核减价值-核增价值]÷送审价值×100%)进行比较实行浮动收费:当净核减率小于5%时,实行优惠下限费率;当净核减率大于10%时,实行浮动上限费率;对预、结算初审质量较高的单位可根据实际申请减免部分收费,而对单位有能力初审而不组织或不负责任,造成净核减率超过20%的,将按核减比例增加处罚性收费。

8.4预结算中心和造价咨询机构接受编、审任务后,因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本身的需要前往工程所在地的,其差旅费用不再由项目单位承担;但因项目单位及施工单位的原因,应由项目单位及施工单位提供、核实而不执行、应由项目单位及施工单位前往预结算中心核对而不前往核对或者接受项目单位的邀请需到现场咨询服务的,预结算人员前往项目所在地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应由项目单位承担。该项费用由出差人员按集

团公司差旅费报支标准,直接由项目单位给予报支,集团公司财务部协助办理。

8.5造价咨询服务的收费在双方协议中进行明确,具体收费金额由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在出具预结算编制、审核结果时通知项目单位,由项目单位在14天内直接汇缴给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指定的帐户,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应提供税务发票。

9 奖惩措施

9.1所有建设项目预结算应严格执行项目单位或区域公司初审制度,对初审质量除按本办法8.3款规定进行浮动收费外,集团公司或相关单位将奖励在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对节约成本、降低工程造价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同时对工作不负责任、工作质量差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并把相关工作人员在工程造价控制工作中所取得的业绩作为年度考评的主要依据之一。9.2对预结算中心、区域公司、项目单位以及各单位的预结算经办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综合评比和考核,原则上一年进行一次,特殊情况或发生重大问题时可随时进行。凡在日常检查、监督或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发现因施工管理人员极不负责任,审核结果偏离度较大或项目单位送审资料不合规、送审资料存在重大缺陷的,将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员进行通报,对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核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将根据问题的性质,及时向项目实施单位、区域公司负责人、集团公司领导或建设部领导报告,有关领导应作出明确的指示。

9.3在工程预结算过程中,参与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集团公司相关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监察审计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违反相关规定,情节较轻的采取批评和教育;对利

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按《集团公司行政处分办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0 附则

10.1 本办法为原《暂行办法(修订稿)》的再次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已正式签订《委托协议》的按原协议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可及时向集团公司建设部反馈。

10.2 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公司建设部。

附件:

一、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申请书

二、工程预算编制资料清单

三、工程预算审核资料清单

四、工程结算审核资料清单

附件一:

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申请书

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

本单位工程结(预)算,委托贵中心和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编制),现已按《资料清单》的要求进行整理完毕,具备报送条件,请贵中心审查接收,本单位将及时与造价咨询机构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有关费用。

本单位联系人为(姓名与职务),联系电话。

送审单位:

时间:

附件二:

工程预算编制资料清单

送审单位:(盖章)接收单位(部门):

经办人:接收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送审时间:接收时间:

附件三:

工程预算审核资料清单

送审单位:(盖章)接收单位(部门):

经办人:接收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送审时间:接收时间:

附件四:

工程结算审核资料清单

万科工程管理之预决算管理汇总大全(10个doc)1

决算审批工作程序 1、目的:确保结算正确、符合规定及工作程序,并做到结算资料完整,以备查 阅,确保第一时间正确解决问题。 2、范围:所有经预算部结算的工程结算。 职责:按各项工作程序及规定认真仔细的审核所有结算资料并保持结算资料完整,做好存档工作,为结算付款提供依据。 4、程序: 4.1检查工程部上报结算资料是否完整,是否具备结算条件。 4.1.1有合同的工程必须附上合同文本一份。 4.1.2竣工图一套。 4.1.3有设计变更的必须经设计部经理签字。 4.1.4签证变更必须经工程部经理签字认可(见《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4.1.5结算书一份。 4.1.6按结算审批表要求填妥每一栏目。 4.2具备以上条件的,方可予以结算,经预算部审核结算,预算部经理签字同意后,上报分管副总审批。 4.3分管副总审批同意后,由预算部保留原件存档,复印件交主管工程师开付款申请单,今后该复印件由财务部做成凭证存档。 4.4将结算金额、优良率填入相应付款台帐,为结算付款提供依据。 4.5做好存档,以便查阅。 5、相关文件: 5.1《关于工程施工、设计委托、设备采购项目的结算程序》

5.2《设计变更、签证管理程序》 5.3《项目土建预结算管理工作程序》 5.4《项目安装预结算管理工作程序》 5.5《关于零星土建预结算管理工作程序》 5.6《关于零星安装预结算管理工作程序》 5.7《室外总体预结算管理工作程序》 5.8《维修工程预结算管理工作程序》 5.9《招投标管理程序》 5.10《关于零星土方工程暂行操作程序》 5.11《关于建筑垃圾清运及土方工程的暂行管理程序》 5.12《关于点工签认的管理程序》 6、本程序文件应发放到工程部、预算部全体人员。

工程预结算管理规定

工程预结算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工程预结算管理,节约使用建设资金,降低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预决算人员要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实事求是,真实反映工程造价。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预决算部负责工程造价依据的选用、解释及补充估价表的编制和报批工作,负责工程造价信息的开发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预决算部负责工程项目招标标底的审定工作。 第五条预决算部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参加工程招标、评标工作,参与工程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的会签、施工图纸会审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六条预决算部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的预(结)算审定、预付款及进度款的审查,工程材料计划的审核及找差工作。 第七条预决算部参与工程实施过程中隐蔽工程交工、工程量及施工质量现场验收工作。 第三章工程预结算的编制依据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中设备、材料价格按供应部门询价或价格数据库资料作为计价依据;建筑、装饰工程原则上参照公司近期价格作为计价依据;电力、通讯、铁路和公路工程原则上参

照行业的计价依据。 第九条工程项目采用定额标准进行预结算的,原则上采用公司现行执行的定额标准进行取费。工程项目、装置检修,技改工程安装部分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第十条凡定额没有的工程项目,也不能按定额靠套的,由双方对人、机、料进行测算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书的编制以施工图为依据,一般项目也可以按工程委托单或施工草图编制,但施工委托单和施工草图必须具备指导施工,有明确的尺寸,说明工程内容,有该工程所需的材料,使用条件,技术要求等,图纸、草图或委托单均需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公司主管领导签字。 第十二条对部分常规检修项目及更换配件等无施工图的,应填制委托单,并在项目内容中详细说明规格型号、材质和数量等,便于正确编制预算。 第十三条严格控制点工数量,能够套用定额要套定额,不得自编定额。严格点工使用的审批。 第十四条技改项目开工保运人员,按开工需要由施工单位指派,在保运期,凡属保修内容的项目不再另行收费。 第十五条拆除工程的人工和机械费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章预结算的编制及审定 第十六条工程预算编制及审定要求 1、具备工程部签发的工程委托单;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 3.职责 3.1 集团总部成本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 监督检查。 3.2 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从事工程预结算的计价、审批及其他有关 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原则、一般规定、工程预算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其他规定) 4.1 工程预结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4.1.1 廉洁奉公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 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公肥私性质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1.2 多级审核原则:工程预结算应建立起预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 间等的编制及审核控制体系;工程预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否则不得办理预结算。 4.1.3准确高效原则:工程预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 具有很高的准确度,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招标、成本核算、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4.1.4 可复查性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 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1.5 合理低价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以客观事实、工程合同等为 依据,充分理解、灵活运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并利用市场竞争、甲方品牌资源等因素,处理好质量、工期与成本的关系,追求以合理较低价格确定工程造价。 4.1.6 方案优化原则:成本管理部在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积极协同 设计、工程管理等单位、部门充分应用价值工程理论,进行设计、施工措施、材料设备等方面的方案优化工作。 4.1.7 信息通达原则:工程预结算在编制时应考虑适应成本核算、成 本分析等多方面的需要,对资料、信息应及时整理,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

1、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安徽腾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试行) 文件编号总版本 A 制订日期生效日期 核准会签审查制订 文件修订记录 NO. 版次变更修 订 日 期 修订 页次 修订内容摘要登录者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度目的:为规范腾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各项目公司的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明确集团及项目公司工程预、决算管理的责任部门、具体职责、审批权限以及审核标准等,确保集团及项目公司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处理的合理性、准确性、及时性及有效性,特制定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项目公司所规定的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包括工程预算编制及审批、决算编制及审批等活动。 第三条主要原则: 3.1 各项目公司应结合国家行业和地区有关的法规和条款规定应用本制度:本制度中任何条款与项目公司所在地区有关的法规和条例规定相违背的,遵照地区法规条例规定执行。 3.2 各项目公司可根据项目性质和公司实际情况应用本制度中所列附件或以相同功能的表单,模板进行替代,但在同一项目中必须保持表单、模板的格式和命名统一。 第四条相关职能部门及职责

第二章工程预、决算管理规定 第一条工程预算 1.1 工程预算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 1.2 工程预算工作流程: 1.2.1编制目的:所编制的工程预算,作为项目工程造价及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并提出设计图纸优化、材料及工艺合理化建议,报项目公司研发设计部及公司领导,作为修正图纸的依据。 1.2.2 编制依据:施工合同(如有)、施工图纸、施工图会审纪要、项目所在地现行国家工程量清单预算(或估价表)及费用定额,当地定额站,材料价格信息表、材料市场询价及人工费市场指导价等。 1.2.3 编制部门: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依据1.2.2条及参照集团类似工程材料、设备价格编制。 第二条工程决算 2.1 工程决算由施工单位编制,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初审,集团总工与成本控制中心负责复审(按第2.3条工程决算审核权限),与造价咨询公司审计相结合双控体系。 2.2 工程决算资料的提供 2.2.1招标文件、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工程竣工图(含电子档)。 2.2.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或协议。

工程项目预算管理制度_

工程项目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施工图预算管理 1、施工图预算就是编制基本建设计划、确定与控制投资的依据,就是衡量设计方案就是否经济合理的依据,就是签订工程合同、办理工程拨款与竣工结算的依据,因此,施工图预算必须保证时间、核对准确、真实可靠。 2、本项目建设范围内所有需进行施工图预算的工程,均要填写“施工图预算通知单”,进行审批。 3、施工图预算应根据会审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现行的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与工程承包合同等进行编制。 4、施工单位应按如下程序编制施工图预算: (一)、搜集并熟悉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基础文件资料(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与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二)、掌握施工现场情况; (三)、正确划分工程量计算项目,计算分项工程的工程量; (四)、正确套用定额(或单位估价表),计算定额直接费; (五)、计算各项费用,确定单位工程预算造价与技术经济指标; (六)、进行工料分析与工料汇总; (七)、编写预算说明,填写封面,装订成册,并组织有关人员自审预算;各个相对独立的单位、单项工程应当根据合同工程名称与内容编制总说明与所有专业费用汇总清单表。

(八)、按季度将审定的预算书交预算组人员存档。 5、施工图预算的报审程序: 施工单位编制预(结)算书(盖造价员章、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监理单位审查(费控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盖执业资格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单位公章)→公司项目技术部预算组审核(盖造价员章、预算负责人章、项目技术部部长签字并加盖公司预决算专用章) 6、预算书的格式与内容要求: (一)、封页:应填写工程名称、预算的类别、工程结构、预算金额、初审金额与批准金额,并加盖预算员与负责人的名章与单位公章; (二)、编制说明:应写明采用图纸名称、图号、图集,采用的预算定额及定额外材料价、工程类别及取费等级、存在问题等事项与内容说明; (三)、预算审查说明:内容为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现场初审说明栏、监理审批表与项目技术部预算组终审说明栏; (四)、取费计算表:应写清费用的序号、名称、费率与金额; (五)、工程预算表:应写清分项工程或费用的序号、定额编号、名称、单位、工程量、单价、总价及人工费、材料费与机械费的定额单价与金额,并且每页要有页计、每一分部工程要有小计; (六)、分部工程汇总表:应写清分部工程或费用的序号、名称与金额,并且要有合计。 (七)、材料调差表:主要材料按编制当期《晋城工程造价信息》进行调差,特殊材料与《晋城工程造价信息》中不全材料按市场价暂列,

工程预结算管理方案及流程

工程预结算工作流程 一、工程预结算工作管理目标 为加强工程成本控制目标执行过程中的控制管理,规范成本控制流程,提高成本控制效率。 二、适用范围和管理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和集团下属公司施工项目的成本管理,即招标活动的管理,合同的管理,目标成本的设定及调整,动态成本的管理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管理,结算管理,成本管理资料的备案,项目后评估(成本部分)等各类工程成本管理。 三、预结算工作管理的部门职能 1. 集团运营管理中心: (1)作为工程预结算工作审核的职能部门,对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负主要责任。 (2)负责收集工程预结算资料,负责审核其齐全和真实性。 (3)负责审核分子公司初审后的结算资料。编制工程结算报告。 (4)集团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对集团运营管理中心提交的结算报告进行内审,同时对外审的结算报告进行审核,负责结算报告中差异项目的调整。 2. 分子公司相关部门 (1)现场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工程资料及工程所在地的造价资料,提交集团运营管理中心。 (2) 现场工程师负责向施工单位发出结算通知,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资料。 (3) 按照集团公司规定,负责对结算报告根据管理系统内部流程规定进行申报。 (4) 分子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核后的结算资料。 3. 集团相关领导 集团副总裁及总裁根据金额不同分别负责审批结算报告。 四、预结算工作管理办法 1.工程预算管理 (1)所有工程应编制施工图预算,并按管理流程图执行审核。 (2)在进行工程招标之前,编制好施工图预算,并作为工程招标之投标控制价。所有的工程必须是工程量清单报价。

(3)项目主体工程确因工期紧张需采用费率招标或工程合同暂估价,应严格按《工程招标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办理;当施工图齐备后,应立即要求承包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而后,运营管理中心部应督促并始终参与施工图预算的核对工作,按核定的预算价签定补充工程合同。上述所有工作,应在施工图完备后60天内完成。 (4)如果仅是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施工图预算的编制,造价咨询酬金一般按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取;如果是委托编制预算并负责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预算,造价咨询酬金可采取按总造价的一定比例并结合核减额的一定比例计价的方式计取。 (5)成本运营管理中心在编制工程预算同时还应作好如下工作:对施工图等进行核查后,要求分子公司相关部门提供施工图、材料设备控制价格、工程预算分类要求等必备资料;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作好必要的保密工作:所有工程在招标工作完成之前,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必须对施工单位保密。 (6)工程预算编制的方法:根据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详细的施工图、确定的施工方案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计算工程量;分项工程的子项如无合适定额套用,且不能换算,则应编制补充定额单价;造价工程师要主动发现施工图中标注不清、前后矛盾、缺项、漏项等问题,并明确标注、落实调整,以减少或避免设计变更及签证,同时准确掌握工程动态成本。 (7)工程预算确定后,及时对目标成本进行修改,以目标成本为上限,监督各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工程造价。 2.工程结算管理 (1)分子公司在向运营管理中心提交的《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中详细说明合同价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之外的增减款事项、工程遗留、合同违约、施工现场清理、甲供材料、隐蔽工程等问题。 (2)为防止承包单位高估结算,应与承包单位在工程合同中约定控制办法。比如:若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金额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10%时,发包单位可进一步扣款(扣款比例、金额各公司自定),直至取消今后对工程的投标资格等。或者要请咨询公司审核的,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审核总价5%以内的造价咨询酬金由甲方支付,若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超出5%,则因造价超出部分而引起的造价咨询酬金之增加部分由承包方支付等措施。 (3)根据工作量的难易程度,供电、自来水、煤气、电话等市政工程的结算优先办理;主体工程结算在承包方提供全部竣工结算资料后6个月内核定完毕,其余工程结算在承包方提供全部竣工结算资料后3个月内核定完毕。

(完整版)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决算的管理,控制工程的成本支出,使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工作进入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工程竣工决算的管理事项。 第3条相关定义 1、本制度中的工程竣工决算是指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2、竣工决算书的主要内容包括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造价对比分析四个部分,其中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第4条相关职责分工 1、公司造价管理部负责工程竣工决算工作,编制工程竣工决算书。 2、项目经理部及相关部门或单位需积极配合造价管理部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查。 第2章工程竣工决算书的编制 第5条工程竣工后,公司造价管理部预决算人员需要编制工程竣工决算书,其编制依据如下: 1、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 2、工程初步设计预算或扩大初步设计后的预算及修正预算; 3、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 4、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 5、招投标标的、承包合同、工程结算资料; 6、施工记录或施工签证单,以及其他施工中发生的费用记录; 7、竣工图及各种竣工验收资料; 8、设备、材料调价文件和调价记录;

9、有关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和其他有关资料、文件等。 第6条工程竣工决算书的编制程序如下: 1、在编制工程竣工决算书之前,预决算人员需要清点物资,对各种设备、材料、工具、器具等需要逐项进行盘点核实,并填列清单,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挪用; 2、收集、整理、分析原始资料; 3、竣工资料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进行实地测量,对照、核实工程变动情况,核实造价; 4、严格划分和核定各类投资; 5、编写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6、参照国家财政部、工程主管部门的统一格式编制填报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7、清理、装订竣工图; 8、进行工程造价对不分析; 9、上报主管部门审查。 其中,第5、6项合称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是工程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第7条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会计财务处理、财产物资情况及债权的清偿情况; 3、资金节余、基建节余等的上交分配情况;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5、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第8条造价管理部负责编制的竣工决算务求数据准确、内容全面、简明扼要,能够真实、客观地说明问题。 第3章工程竣工决算的审批与审计 第9条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完成后,需要报公司财务总监与总经理进行审核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先行审计内容,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送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第10条造价管理部编制完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在将竣工决算送审前,需要检查资料、附件是否完整,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8个方面: 1、有合同的工程必须附上合同文本; 2、工程竣工图;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规定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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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结算管理规定 一. 目的 高质高效完成预结算工作,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信誉,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保证结算工作成果的准确性与真实性。 二. 原则 过程清晰,依据可靠,资料齐全,计算正确。 三. 适用范围 综合科自行编制和审核的工程预算,包括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标底和合同暂定价、合同补充和重大变更的造价计算;工程结算,包括总包工程、各类分包工程和材料供应、零星工程的结算。 四. 主要内容 预结算工作职责 预结算工作由综合科全面领导、综合科经理组织与管理预结算工程师具体实施。如设有项目成本负责人,项目成本负责人协助部门经理负责本项目的预结算工作进度、协调、资料管理、复核及成果分析等工作。 综合科经理负责监督、审核、引导和评价预结算人员的工作,与其它相关部门间的配合及协调,保证工程预结算编审结果的及时、准确、合理,有利于公司利益,预结算人员负责按有关图纸资料、招标文件、合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客观、公正而又严格地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结算,必须恪守廉洁奉公、尽职尽责的工作准则,杜绝因人为因素和疏忽大意而产生的错误。 现场预算工程师负责审核签证数量及造价,并保证签证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成本动态信息反馈及时。在结算任务较多时,部门经理可安排现场预结算人员完成零星工程预结算。 为保证预结算工作质量,预结算人员应不断充实和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平时应积极主动搜集和熟悉各种造价信息资料,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应每周到工地一次,了解及熟悉现场施工情况。 所有参与预结算的人员应严守公司机密,妥善保管好与工程预结算有关的资料,防止公司经济信息对外泄露; 所有预结算人员有义务对工程预结算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预结算人员应当保证工程预结算结果的真实性、独立性和科学性,对于任何影响上述三性的因素(包括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等不合理命令等)均可提出异议,必要时可越级汇报。 预算管理 预算的编审根据成本控制工作的需要进行,具体的需求,包括时间和内容上的要求由上级领导、相关部门或合作单位在建设过程中提出,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如图纸等。必要时,需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如协办单。 部门经理根据项目责任划分、工作量、进度要求、以及专业分工安排预算编审任务,同时明确深度要求、时间要求及须注意事项,由项目成本负责人跟进与落实。 工程预算的编制内容和深度应以能发挥其作用、满足需求部门的使用要求为准,并符合有关规范与文件规定。编制方法,可采用清单计价法或定额计价法。 工程预算或招标标底的编制依据,必须具备:合同书或招标书、经设计部确认为有效、

中建六局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012)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CHINA CONSTRUCTION SIXTH ENGINEERING DIVISION CORP LTD

目 录 1、 总 则 (1)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 3、 项目预结算策划管理 (5) 4、 工程总包预结算管理 (11) 5、 工程分包结算管理 (16) 6、 工程签证(索赔)管理 (21) 7、 奖惩 (24) 8、 附 则 (27)

1 总 则 1.1 为加强项目预结算管理,规范预结算管理程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精细化管理水平,降低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办法及实施细则。 1.2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所属各单位的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 1.3 相关定义 1)工程竣工结算: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款结算。 2)最终结算额:是指经发包人、审计单位和承包人三方签字认可的工程最终审定造价。不需要审计单位审计的,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最终签字认可的审定造价。 3)目标结算额:是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标价分离”的原则,结合项目风险抵押目标责任书履行情况,项目经营效益、目标成本和设计变更签证(索赔)的预期收入总额。 4)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修改。 5)工程签证:是承包商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清单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 6)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预决算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实行项目成本核算制,有效控制项目成本,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事业部负责执行的采购、施工及现场管理的工程项目。 三、职责 工程部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的成本预决算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管理、考核工作。 四、管理制度 (一)项目成本管理内容 项目成本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成本运行的全过程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1、根据成本的预测和决策,制定工程项目的目标成本,编制成本计划,作为降低项目成本费用的努力方向,作为成本控制、分析和考核的依据。 2、根据成本计划、相应的消耗定额和有关制度,控制各项成本费用,防止浪费和损失,促使各项目部执行成本计划、节约费用、降低成本消耗。 3、正确及时地进行成本核算,反映各项目部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为公司项目经营决策提供成本信息,并按规定为管理提供必要的成本数据。 4、针对各项目工程成本的形成进行监督并纠正发生的偏差,使工程成本限制在计划范围内,以实现降低成本的目标。 5、分析和考核各项消耗定额、成本计划的执行过程和结果,促使事业部及

项目部改进项目管理,挖掘降低费用的潜力,提高管理效率。 (二)制定项目成本计划 1、项目开始前,项目部应对照目标成本和计划成本,结合实际情况,预计各项费用的实际投入,编制成本计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成本控制措施。 2、项目部应结合项目工期要求,将总计划成本进行分解,并明确各作业层、各岗位的成本控制计划目标。 3、项目部必须按月(节点)编制月度(节点)成本计划。 4、事业部负责汇总各个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成本,编制工程完整的总成本计划。 5、事业部负责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平衡各项目成本计划,编制当月各项成本费用开支计划。 (三)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1、在材料(设备)供应商纳入信息库前,采购人员必须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对其公司简介、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付款要求、售后服务、产品特点等进行比较,并以报告形式上报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方能入库。 2、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推荐优秀的供应商,经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审核,由公司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批准,可纳入公司材料设备信息库。 3、采购方式主要以邀请招标、议标、寻价采购、直接签订合同(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四种采购方式;必要时可以采用公开招标形式。 4、公司采购人员根据《材料(设备)采购实施办法》要求,必须提前做好《采购计划》和《单项材料(设备)请购单》。 5、公司采购人员制定的《单项材料(设备)请购单》无论金额大小,经公

万科工程管理之预决算管理汇总大全9

资料范本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万科工程管理之预决算管理汇总大全9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零星水电预(结)算工作程序 目的:按照国家、行业、本公司、本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正确地审核、编制工程费用。确保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范围:工程项目中涉及水电预(结)算书的审核、编制,以及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职责:对涉及工作范围的内容,按标准工作程序及相应的工作依据完成工作。 程序: 收到零星工程预、结算单。 工程量计算,费用计算。 同施工单位接触,编制预、结算表。 4.1收到由工程部项目负责人转来的零星工程水电预(结)算资料。 4.1.1认真阅读审批表,表述内容反映费用情况如何?如有问题,找该项目负责人。 4.1.2检查附件材料,包括决算书、图纸、核定单等。 4.1.3勘察现场,了解审核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4.2计算项目工程量,复核费用。 4.2.1计算依据是《上海市建筑安装工程单价估价表》以及相应配套文件说明,本公司颁布的《关于工程施工、设计委托、设备采购项目的结算办法》、《工程签证管理方法》、《关于点工签认的管理办法(暂行)》等。 4.2.2对分部分项工程逐一计算,编制工程量初步计算表。 4.3同施工单位接触,编制预(结)算费用表(书)。 4.3.1对项目工程数量不一致的地方,同施工单位核算,取得数量上的一致。 4.3.2完成第一步后,审核单价和费率,调整有误的地方。 4.3.3复核结束后,编制完整结算单。

工程预决算审核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预(决)算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预决算审核管理行为,建立规范统一的结算流程,明确结算中的职责权限,确保预决算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技改、维修等项目。 第三条预决算审核包括项目预算、计价、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竣工决算等需要进行审核的内容。 第四条项目预算审核办理条件 (一)项目责任监管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报审资料; (二)项目责任部门编制的预算书; (三)项目工程匹配的施工图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四)项目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技术方案。 第五条计价审核办理条件。 (一)合同文件; (二)与合同金额一致的报价总表; (三)项目责任监管部门和监理单位审签的合格计价单; 第六条设计变更费用审核的办理条件。 (一)批准文件或相关会议纪要; (二)合同文件; (三)与合同金额一致的报价表; (四)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施工图或者设计变更通知单; (五)与设计变更通知单数量相符的工程量计算表; (六)项目责任监管(工程部)部门初审的预算及审核表。 第七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费用审核办理条件。

(一)变更签证内容简单,文字能表述清楚并不产生歧义的变更提供以下资料: 1.批准文件或相关会议纪要; 2.合同文件; 3.与合同金额一致的报价表; 4.手续完善的变更签证表; 5.与签证数量相符的工程量计算表; 6.项目责任部门初审的预算及审核表。 (二)变更内容复杂,签证单文字不能表述清楚的变更,还需附简图和其他必要的附件(如图集做法等)。 第八条竣工决算审核的办理条件 (一)合同文件; (二)审批完毕变更签证审核汇总表; (三)工程竣工验收纪要; (四)办理完毕的全部验工计价表。 第九条提交审核相关资料的质量要求。 1.提报设计变更必须以“设计变更通知单”为标题,并且载明变更的原因、工程部位、施工要求、日期等;各类设计变更均应附工程数量增减表。 2.提报的工程变更施工图或者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加盖设计单位设计出图专用章。凡未签字、盖章的图纸均属无效图纸,不能作为计量支付、结算的依据并不予接收。 3.现场签证单上应明确审核意见,凡是依据及理由不清晰、监理单位、责任监管部门审核意见不明确的现场签证一律不予接收。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结算作业指导书)

编号: 版号: 工程结算作业指导书 (讨论稿) 编制造价部日期2008-04-16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订记录 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

工程结算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加强金帝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金帝集团所属成本控制中心及各房地产公司工程结算的控制。 3.职责 3.1集团总部成本控制中心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3.2集团成本控制中心所属各部门及各房地产公司从事工程预结算的计价、审批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3.3监理公司:负责初审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变更减少是否漏报。3.4项目部:详细审查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及变更减少是否漏报,会签结算资料。 3.5总工:会签结算资料。 3.6成本控制中心:复核审查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及变更减少是否漏报,会签结算资料。初审结算,复核结算,化解结算分歧,负责结算定案。 3.7公司领导层:化解结算分歧,结算定案,在结算审定单签字。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 工程结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4.1.1廉洁奉公原则:工程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公肥私性质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1.2多级审核原则:工程结算应建立起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等的编制及审核控制体系;工程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否则不得办理结算。 4.1.3 准确高效原则:工程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具有很高的准确度,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工程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帐清。4.1.4可复查性原则:工程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

工程预决算管理规定

工程预决算管理规定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度目的:为规范腾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各项目公司的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明确集团及项目公司工程预、决算管理的责任部门、具体职责、审批权限以及审核标准等,确保集团及项目公司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处理的合理性、准确性、及时性及有效性,特制定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项目公司所规定的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包括工程预算编制及审批、决算编制及审批等活动。 第三条主要原则: 各项目公司应结合国家行业和地区有关的法规和条款规定应用本制度:本制度中任何条款与项目公司所在地区有关的法规和条例规定相违背的,遵照地区法规条例规定执行。 各项目公司可根据项目性质和公司实际情况应用本制度中所列附件或以相同功能的表单,模板进行替代,但在同一项目中必须保持表单、模板的格式和命名统一。 第四条相关职能部门及职责

第二章工程预、决算管理规定 第一条工程预算 工程预算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 工程预算工作流程: 1.2.1编制目的:所编制的工程预算,作为项目工程造价及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并提出设计图纸优化、材料及工艺合理化建议,报项目公司研发设计部及公司领导,作为修正图纸的依据。 1.2.2 编制依据:施工合同(如有)、施工图纸、施工图会审纪要、项目所在地现行国家工程量清单预算(或估价表)及费用定额,当地定额站,材料价格信息表、材料市场询价及人工费市场指导价等。 1.2.3 编制部门: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依据条及参照集团类似工程材料、设备价格编制。 第二条工程决算 工程决算由施工单位编制,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初审,集团总工与成本控制中心负责复审(按第条工程决算审核权限),与造价咨询公司审计相结合双控体系。 工程决算资料的提供 2.2.1招标文件、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工程竣工图(含电子档)。 2.2.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或协议。

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XX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适应XXXXXX集团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和集团范围内各级工程预结算机构的作用,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规范预结算行为,提高投资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XXXX集团建设工程预结算的组织体系、职责权限、业务流程、管理要求以及激励措施等。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集团全资子公司,集团控股公司应在本办法的框架内制订公司相关制度,集团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3 组织机构、职责与权限范围 3.1 建设工程预结算组织体系与人员管理 3.1.1 XXXX集团建设工程预结算内部审核按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区域公司及项目单位三个层级进行管理。 3.1.2 预结算中心归集团公司建设部管理,是集团建设工程造价的业务办理机构,由房建、矿建、机电设备安装等专业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工程经济技术专家组成。 3.1.3 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的专业人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前提下,不足部分由集团内部调配或向社会招聘,有必要

时可向XXXX集团以外的其他单位借用。 3.1.4 各区域公司有条件的应设立区域预结算中心,可与其他职能机构合署办公,或设专、兼职岗位,暂无条件设立中心的情况下,应把区域公司所辖范围的预结算人员进行统筹管理,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的监督和指导。 3.1.5 项目单位预结算管理部门由项目单位自行组建,必要时,可由集团公司或区域公司委派预结算管理负责人。项目单位预结算管理部门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区域公司预结算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3.1.6 集团公司建立集团内部及外部工程预结算人员信息库,根据XXXX 集团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实际需要统筹调配工程预结算人力资源,各用人单位应予支持和配合。 4.2 工作职责 4.2.1 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职责 负责对XXXX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概(预)算、招标工程标底(控制价)和工程结算等工作履行编制、审核、监督、指导等,具体包括: a)负责组织编制、审核集团公司制度规定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工程 概(预)算、投标控制价或招标工程标底; b)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限额以上建设工程结算的审核、审批; c)提出关于XXXX集团项目建设动态造价管理和项目工程造价控制 措施的建议; d)负责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审核委托和信用确认工作,对中介机构 的审核结果进行核对及提出反馈意见; e)配合建设部预结算处做好建设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加强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通过合 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制定本管理办 法。 2. 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 3. 职责 3.1 集团总部成本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从事工程预结算的计价、审批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贯 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 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原则、一般规定、工程预算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其他规定) 4.1 工程预结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4.1.1 廉洁奉公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 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公肥私性质的不正当计价 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1.2 多级审核原则:工程预结算应建立起预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等的编制及审核控制体 系;工程预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资料的签 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否则不得办理预结算。 4.1.3 准确高效原则:工程预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具有很高的准确度,体 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帐清,以 适应工程招标、成本核算、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4.1.4 可复查性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 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1.5 合理低价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以客观事实、工程合同等为依据,充分理解、灵活 运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并利用市场竞争、甲方品牌资源等因素,处理好质量、工 期与成本的关系,追求以合理较低价格确定工程造价。 4.1.6 方案优化原则:成本管理部在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积极协同设计、工程管理等单位、 部门充分应用价值工程理论,进行设计、施工措施、材料设备等方面的方案优化工作。 4.1.7 信息通达原则:工程预结算在编制时应考虑适应成本核算、成本分析等多方面的需要, 对资料、信息应及时整理,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给设计、工程管理部、项目部等部 门;对于当地公司财务管理部、总部的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除尚未公开的标底情况 外,其他情况,如其需要,均应真实、透明、系统地提供所有信息资料。 4.2 工程预结算工作的一般规定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度目的:为规范腾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各项目公司的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明确集团及项目公司工程预、决算管理的责任部门、具体职责、审批权限以及审核标准等,确保集团及项目公司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处理的合理性、准确性、及时性及有效性,特制定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项目公司所规定的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包括工程预算编制及审批、决算编制及审批等活动。 第三条主要原则: 各项目公司应结合国家行业和地区有关的法规和条款规定应用本制度:本制度中任何条款与项目公司所在地区有关的法规和条例规定相违背的,遵照地区法规条例规定执行。 各项目公司可根据项目性质和公司实际情况应用本制度中所列附件或以相同功 能的表单,模板进行替代,但在同一项目中必须保持表单、模板的格式和命名统一。 第四条相关职能部门及职责 第二章工程预、决算管理规定

第一条工程预算 工程预算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 工程预算工作流程: 1.2.1编制目的:所编制的工程预算,作为项目工程造价及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并提出设计图纸优化、材料及工艺合理化建议,报项目公司研发设计部及公司领导,作为修正图纸的依据。 1.2.2 编制依据:施工合同(如有)、施工图纸、施工图会审纪要、项目所在地现行国家工程量清单预算(或估价表)及费用定额,当地定额站,材料价格信息表、材料市场询价及人工费市场指导价等。 1.2.3 编制部门: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依据条及参照集团类似工程材料、设备价格编制。 第二条工程决算 工程决算由施工单位编制,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初审,集团总工与成本控制中心负责复审(按第条工程决算审核权限),与造价咨询公司审计相结合双控体系。 工程决算资料的提供 2.2.1招标文件、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工程竣工图(含电子档)。 2.2.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或协议。 2.2.3 组成合同价款工程预算书(含电子档)。 2.2.4 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经济签证、工程联系单。 2.2.5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记录。 2.2.6 材料价格确认单、工程单价确认单(原合同项目以外的工程项目单价)。

1、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投资集团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试行) 文件编号总版本 A 制订日期生效日期 核准会签审查制订 文件修订记录 NO. 版次变更修 订 日 期 修订 页次 修订容摘要登录者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度目的:为规投资集团及各项目公司的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明确集团及项目公司工程预、决算管理的责任部门、具体职责、审批权限以及审核标准等,确保集团及项目公司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处理的合理性、准确性、及时性及有效性,特制定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项目公司所规定的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包括工程预算编制及审批、决算编制及审批等活动。 第三条主要原则: 3.1 各项目公司应结合国家行业和地区有关的法规和条款规定应用本制度:本制度中任何条款与项目公司所在地区有关的法规和条例规定相违背的,遵照地区法规条例规定执行。 3.2 各项目公司可根据项目性质和公司实际情况应用本制度中所列附件或以相同功能的表单,模板进行替代,但在同一项目中必须保持表单、模板的格式和命名统一。 第四条相关职能部门及职责

第二章工程预、决算管理规定 第一条工程预算 1.1 工程预算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 1.2 工程预算工作流程: 1.2.1编制目的:所编制的工程预算,作为项目工程造价及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并提出设计图纸优化、材料及工艺合理化建议,报项目公司研发设计部及公司领导,作为修正图纸的依据。 1.2.2 编制依据:施工合同(如有)、施工图纸、施工图会审纪要、项目所在地现行国家工程量清单预算(或估价表)及费用定额,当地定额站,材料价格信息表、材料市场询价及人工费市场指导价等。 1.2.3 编制部门: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依据1.2.2条及参照集团类似工程材料、设备价格编制。 第二条工程决算 2.1 工程决算由施工单位编制,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初审,集团总工与成本控制中心负责复审(按第2.3条工程决算审核权限),与造价咨询公司审计相结合双控体系。 2.2 工程决算资料的提供 2.2.1招标文件、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工程竣工图(含电子档)。 2.2.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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