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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和欠据的时限区别在哪

借据和欠据的时限区别在哪
借据和欠据的时限区别在哪

一、借据的诉讼时效

1、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2、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照《合同法》第206条,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据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3年。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借据和借条的内容关系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三、欠据的诉讼时效

1、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

2、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据此,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

借条欠条的区别110913

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收条是收领人向送给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 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A跟B关系非常好,B向A借了3万元应急,B打了一个欠条给A,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两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就很容

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以后再去主张,当然就丧失了时效期间。如果当初B给A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A过了两年再向借款人B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三、出具欠条、借条、收条的注意事项 1、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借条除了要写清上述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者违约金)等事项。收条除了要写清上述相关事项外,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至此,双方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等。 2、用语要准确。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笔者碰到很多人这么写借条:“A借B壹万元”,从字面上分析让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

民间借贷借条的有效期

民间借贷借条的有效期 生活中我们经常听说民间借贷纠纷,其实民间借贷是区别于金融借贷的一种常见的借贷方式,在民间借贷中一般是要打借条的,而借条是由借款人来书写。贷款人讨要借款时就要用借条作为凭证。民间借贷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呢?下面xx 整理了相关内容,供你参考。 民间借贷借条的有效期 一、借条的有效期: (一)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xx 年。 二、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

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借条的有效期与还款时间有关,如果借条中约定了还钱时间,那么自还款日期的次日起,借条的有效期为2 年;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则借条的有效期最长为20xx 年。超过有效期,贷款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而不是实体权利。 延伸阅读 借条的写法 首先应找一张质量比较好比较厚的纸(便于保管)而且 应是一张完整的纸来写, 有这样的案例有人持一半张纸写的借条起诉,对方称他还了多少钱, 原告在纸的下半部分注明了,结果发生纠纷. 借条应写清楚这些内容: 出借款人、币种、借款金额(金额应写大小写,且要一致,有人因为金额大小 写不一致产生纠纷结果打官司。)、用途(不能用于非法活动,如明知对方借钱用于非法活动还借其钱,则这种债权不受法 律保护。)、利率(和利息不一样,X%利率为年息,x%。利率为月

借条、欠条 区别 诉讼时效

借条、欠条区别诉讼时效 生活实践中,人们对借条、欠条的某些方面理解上常常有困惑,人们往往会将借条写成欠条,将欠条写成借条。借条和欠条,两者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这点自然是相同之处。不过,借条和欠条还是有区别的。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三、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应该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两者在诉讼时效的适用上则是有区别的。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正好印证了上述观点。此外,如果权利人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曾主张过权利的,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正规借条如何写

正规的借条如何写 正规的借条篇一 借条 今借给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全部本息于年月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数字) 圆整,即¥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借条出具时间:年月日 ( 说明:1、为了保障使用者的权益,建议借条使用者在根据自身需要删减借条内容时最好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 2、借条应由借款人亲自填写并签字确认。如有担保人,担保人也应签字确认; 3、出借方应注意诉讼时效起算的问题,由于借条约定还款期限,2年的诉讼时

效从还款期限届满起算; 4、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5、公民间的借款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6、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从本金中。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7、借款人、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字确认。) 正规的借条篇二 今出借人从银行□取现□汇款人民币元(小写元) 元(小写元),共计人民币元(小写元),借给借款人。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全部本息借款人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偿还。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偿还借款,除仍需按每月 %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还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并应支付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款项向出借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借款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借条无效、被撤销,保证人仍应就全部借款、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全部责任。 三方一致确认合同履行地为。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 年月日 说明:

法律有效的欠条和借条怎么写

法律有效的欠条和借条怎么写 欠条作为证明民事借贷关系的凭证,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以金钱为衡量标准的记载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文书。借条是一种债权凭证,窃取借条行为的法律性质如何界定是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问题。本文是WTT小雅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有效的欠条和借条怎么写,仅供参考。 法律有效的欠条和借条怎么写篇一: 近年来,随着由于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民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之间的相互借款越来越普遍,借贷的数额也越来越高,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在这类纠纷中债主提供法院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民间借款中如何写好借条,需要注意一些法律技巧。本律师在多年的办案中遇到过各式各样的借条,现就民间借款如何正确写好借条给广大债主提个醒: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

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xx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

借条范本及有效期限

借条范本及有效期限 借条范本及有效期限 2、个人借款借条范文兹因________近来手头不便,而向________借金额,共得款项人民币______元整。预计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如期归还。期间每个月利息人民币______元整,需於每个月初支付不得有误。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立据出借人: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___ l联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立据借款人: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 身分证字号: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 借条范本及有效期限 [篇2] 借条 今出借人从银行□取现□汇款人民币元(小写元)元(小写元),共计人民币元(小写元),借给借款人。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全部本息借款人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偿还。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偿还借款,除仍需按每月 %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还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并应支付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款项向出借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借款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借条无效、被撤销,保证人仍应就全部借款、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全部责任。 三方一致确认合同履行地为。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借条范本及有效期限 [篇3] 今借到__人民币__元整(年利息__%),年月日前还清本息。 特立此据为凭。 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借条范本及有效期限 [篇4] 个人借条 因个人财务能力有限,购房需要资金,特向先生/女士借款¥万元,大写人民币。 借款日期:年月日星期日,还款日期:年月日星期一。总计借款时间个月。 借款利息为:5.6%(年利率,此处是银行贷款利率)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借条下面空白处 特立此借条为证。

【借钱借条】借条、欠条与收条的区别

【借钱借条】借条、欠条与收条的区别 法院最近几年来受理的民事案件中,绝大部分是以借条、欠条或收条作为起诉证据,反映出民众懂得“官凭印,民凭条”的重要性。借条、欠条和收条都是条,条即据,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凭据,虽一字之差,但三者外在的表现形式、体现的内涵大小、形成的原因是不同的,人们在打条时既要考虑方便、快捷,又要考虑规范,否则出现纠纷引起诉讼后会败诉,从而造成财产损失,又会伤了朋友、亲戚之间的和气。 笔者遇到过这样一个典型的案件:原告王阳与被告王光是同胞兄弟关系,弟王光于2002年8月2日向王阳借款3000元,未出具借条。王阳于2004年10月1日向王光催款,王光当日仅偿还1000元,同时向王阳出具一张欠条,称:王光还欠王阳借款2000元。王阳认为王光出具的欠条书写不规范,即自行重新书写借条一张,要求王光签字。王光在借条上签字后没有收回原书写的欠条。2005年5月1日王光在其母亲家中将借款2000元偿还给王阳,因王阳未退还借条,王光自行书写收条一张,称:截止今日王光欠王阳所有欠款已还清。王阳在该收条上签字认可。王阳起诉王光,诉称:2004年10月1日王阳分两次先后借给王光各2000元,共4000元,后王光偿还2000元,尚欠2000元。请求判决王光立即偿还借款2000元并支付2004年10月1日起计算的借款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的3倍计付。从这一案例我们看出,借条、欠条和收条虽都能反映当事人之间的某种债权债务关系,但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区别。 从法律性质看,三者是完全不同的法律术语。借条是一方向另一方借取实物或款项后向对方出具的一种书面凭证。欠条是一方与另一方进行交易或一方对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侵害后,应支付给他方一定金额的书证凭证。收条是收到钱或物的一方向另一方出具的书面凭证。 从形成原因看,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事实形成,证明当事人之间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和一方欠另一方借款的事实。欠条则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而产生,如可以由买卖合同关系的欠款、合伙的欠款、加工承揽合同的报酬,也可以基于综合的原因,由多个法律关系交叉结合而最终形成。单从欠条本身不能看出当事人之间发生过什么法律关系,欠条是一种表明债务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民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近年来,随着由于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由此引发的纠众之间的相互借款越来越普遍,借贷的数额也越来越高,,”纷也日渐增多。在这类纠纷中债主提供法院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民间借款中”“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本律师在多年的办案中遇到过如何写好借条,需要注意一些法律技巧。各式各样的借条,现就民间借款如何正确写好借条给广大债主提个醒: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

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关于人民法最高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有:倍范围内约定利息。4利率的. 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

合格的借条应该怎么写,借条的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合格的借条应该怎么写,借条的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私人正规借条不仅是欠钱、物的凭证。在发生纠纷时,正规借条能成为强有力的证据。那么合格的借条应该怎么写,借条的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一、借条需要包含内容 1、标题:表明该文书的性质。 2、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如公民身份号码(影印作附件)、家庭住址,收集此类信息有助于日后出现纠纷时提起诉讼。此外,借款人有配偶的,附上配偶信息为宜,以避免将来出现借款是否属个人借款的争议。 3、借款原因及用途 合格的借条应当说明借款的原因及用途,表明借款用途不仅可以避免将来诉讼时债务人提出的该笔借款系赌债等莫须有的抗辩,而且可以配合违约条款进一步的保证借款安全,一旦借款人违反借款用途,出借人即可要求借款人立即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4、借款的金额及币种 实践中常有借条所记载的金额受到恶意篡改,由此导致了当事人不应有的损失。建议书写借款金额时采用:阿拉伯数字+大写数字,并且注明币种。 5、出借的方式 借条只是认定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必要证据之一,往往法院在审理该类型案件时,除了审查借条还需查明出借方式。小额借款虽可以采用现金方式,但需在借条中注明,大额借款则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以免产生争议。不过,笔者建议无论是小额还是大额借款,

均以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为宜,并在转账凭证上备注“提供借款”。 6、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应明确为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样采用阿拉伯数字+大写数字。此外,大多数民间借条中关于利率的约定多采用“月息几分”的形式,为避免争议,笔者建议最好采用“年/月百分比”的形式。应注意,双方约定利率时应参考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避免利率过高而不受法律保护。 7、担保 若借款有担保的,应在借条中载明担保合同的编号,将担保合同作为附件之一,并让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按捺。 8、违约责任 写清违约责任,在对方违约时,你可以依照约定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利益。笔者建议违约责任应包含:到期未还的本金利率、到期未还的利息利率以及借款人违反借款用途时的违约金等。 9、落款日期 借条尾部注明落款日期,并应大写。 10、签字 借条签字必须是本人签署!不得代签!有配偶的,则配偶共同签署为宜。 11、其他 遇有涂改的,则要求借款人在涂改处按捺。 二、借条的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借条上明确约定还款时间时,则诉讼时效的计算自约定的还款时间起三年内。民事诉讼的有效期是(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之日起,三年内”有效。举例:

收据与收条借条的区别是什么

收据与收条借条的区别是什么 为什么收条、借条与欠条,一字之差,结果却截然相反呢?在市场经济蓬勃发展、法律规定日渐完善的今天,如何认识和书写与金钱有关的单据,才能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橙子为你讲解。 案例: 张三跟李四关系非常好,某日,李四因生意周转需要,向张三借了3万元应急,李四随手打了一个欠条给张三,没有约定还期期限。因为两人关系好的原因,张三碍于情面未向李四追讨,但过了两三年,张三看李四仍无归还的意思,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四还款,但法院经过调查后,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了张三的诉讼请求。对此,张三觉得非常不解,不明白法院为何没支持他的诉讼请求。 民事律师评析: 本案中,张三败诉的原因,在于借钱给李四时,没有要求李四出具符合实际情况的单据,根据他们之间的借款事实,李四应该出具借条而非欠条给张三,借条还应注明借款利息、还款日期等等。这样,如果李四没有按期还款,张三可以在约定的还款日起两年内起诉要求李四还款并支付利息,法院也会支持张三的诉讼请求。 欠条、借条、收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 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 收条:是收领人向送给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 出借款项给他人,要求其书写借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借款时宜写“借条”,不能写“欠条”或“收条”,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出具。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收条是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表示完结双方全部或部分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收条”,借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借条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内容要相对完善,利率、借款人信息、还款日期、出具日期宜明确写入借条中 公民之间的借款,一般人可能会误认为法律不支持利息,故利息采用口头约定,不写入借条中,但实际上,只要约定的利息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法院都是支持的。因此,如果借款有利息,最好还是写进借条当中。另外,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

(完整版)欠条、借条和收条的区别解读

欠条、借条和收条的区别 “借条”、“欠条”和“收条”是三种最基本的字据凭证,在日常生活、商业往来或经济活动中经常会使用到,这些字据相当于一纸合同,不能不慎重对待。作为日后主张债务权利的凭证,实现债权、债务清偿的主要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它们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含义,也具有不同的证明对象。不过,因为人们各种不规范的做法,“借条”、“欠条”和“收条”经常会惹来麻烦,甚至惹来官司,事前预防优于事后解决,未雨绸缪远胜亡羊补牢。条据只有规范、缜密、明确,才会最大限度地避免纠纷的产生。 一、“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又称为“借据”,“借据”是比较正式的叫法。“借条”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贷现金时,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开具“借条”,交由出借人收执,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在借用物品时,有时出借人也会要求对方打张“借条”。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之债的必然凭据,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一个“借”字,不但反应出借、贷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而且也反应出贷方已履行了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义务。假如借款人不守诚信,不履行返还借款义务时,出借人可以凭着“借条”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此时,“借条”就成了借贷纠纷案件中最重要证据,只要“借条”能够足以证实双方存在借款事实,法院会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二、“欠条”又称为“欠据”,通常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欠”字与“借”字有很大的区别,欠反应的是一种“状态”,借表明了债权关系是因为借贷而形成,欠条则无法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真

领条和借条的区别

领条和借条的区别 篇一:欠条与借条的区别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在现实生活中,不同民事主体因各种经济活动产生了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债权债务 人常常会以文字凭证的形式来记录双方的债权债务。这其中,借条和欠条是最为常见的形式。 如果仅仅从字面文意上解释,两者似乎没什么区别。但如果从法律意义上说,两者之间的区 别还是有很大学问的。而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人经常会将借条写成欠条,或把欠条又写成借 条,由此产生了很大的诉讼隐患。在这里,我将二者在法律上的细微区别详述于下,或许能 减少你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1、借条与欠条的内涵不同 借条证明的是一种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 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借条要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额(要有大小写),借款人签名或 盖章,出具借条的日期。如果有利息的借贷还要注明还款方式,利息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 等。欠条证明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是对债权债务主体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 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和债务关系。比如合同、侵权、不当得 利、无因管理等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依据。欠条一定要写明债权 人姓名,欠款金额(要有大小写),欠款时间,最后是欠款人签 名或盖章,出具欠条的日期。

因此,欠款范围大于借款。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 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两者的形成原因不同 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 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其内容基本上具有借贷合同的几个要素,受到《合同法》调整。 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 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欠条”的法律概念较大,不 一定是合同关系,可以是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等。更多的受《民法通则》或 其他相关法律的调整。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下面WTT小雅整理了借条和欠条的区别,供你参考。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xx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xx年。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总结而言: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三、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借条范例: 借条: 今借到xxx(你的名)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于xx年xx 月xx日还清。借期内利息为*%,与本金同时还清。借款人:xxxxxxx年xx月xx日 说明:他人向您借款,他给你打借条,不是你给他打借条。这个借条最好是由他自己写。他自己若是实在不会写,应该找别人写,不能你替他写,因为这借条是在你这存放的,如果是你的笔体,以后他说你有填写或改动,你就说不清楚了。千万不要替他写,切记! 欠条范例:

打借条有效时间

打借条有效时间 最近有人说借了钱给朋友,当时对方打了一张借条,可现在已经一年多了,还没有还。遇到这种事情每个人肯定都心烦,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该怎么办呢?下面WTT小雅整理了一些关于借了钱给了别人,打借条有效是多长时间相关方面的知识,供你参考。 打借条有效时间 手打借条,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就是借条到还款时间两年内都诉讼时效。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就20xx年的有效期。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借条的诉讼时效是2年,这个期间是可以中止中断的。 出借人不要机械地理解这个2年诉讼时效,2年的起算点根据借条内容有所不同。借条上注明了还款日期或者借款期限的,期限届满后才开始起算2年的诉讼时效。借条上没有注明期限的,从出借人催要借款时开始起算2年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中断的,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通则》第139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 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 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以及第140条“诉 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延伸阅读: 借搞对象为名,说自大神通广大,什么事情都能办,能调动工作,把钱骗走了,长时间联系不上了,没有借条,有银行汇款单,算不算 诈骗? 律师回复: 一、具体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 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和经济纠纷本质的区别就在于 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经济纠纷中借款人本身是不存在这样非 法占有目的的。通常认为,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 不构成诈骗罪。你所说情况如果对方一开始就是以非法占有你的 钱财为目的采取了欺骗行的话,这是属于诈骗的.从你所说情况看,对方是属于诈骗钱财。 二、法条依据:

浅谈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资金流动日渐频繁,私人借贷成为一种现象。民间借贷的案子在民庭案件中占的比例也正逐渐变大。当事人甚至一些法官常常把欠条和借条这两种重要的民事证据弄混淆,因此很有必要对二者进行区别了厘清。 一、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二、性质不同。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两者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时间为两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2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四、证明力不同。举证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求。 链接:完整的借条或欠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 2、欠款、借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 3、借款(物)的归还时间、欠款的付清期限应明确; 4、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如利息等; 5、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书写借条和欠条时应注意的事项: 1、字里行间应当紧凑,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间。 2、最好附带在借条和欠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最新担保人的有效期(借条范本)

最新担保人的有效期(借条范本) 担保人是担保人。根据《担保法》的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方是担保人,包括有能力代表其偿还债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是主要债务的债权人。担保人可以是主合同的债务人,也可以是主合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保证人享有抗辩权,这不仅是主债务人代位权的内容,也是以第三人为保证人的保证合同中的一项独立权利。你知道担保人的有效期吗?担保人的有效期编制如下,供您参考。 保证人的有效期是保证人是保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必须承担以下责任: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和赔偿责任法律咨询: xx年4月28日担保,期间法院或银行未发出任何通知四年过去了,银行收费已经收到。要求担保人偿还本金和利息(在此期间,借款人没有偿还任何债务,也没有再次找到担保人。)请问我是否有连带责任?一般保证人的保证期有多长?另外,我不是一家之主,没有能力偿还。我该怎么办?律师回答: 可以超越诉讼时效进行辩护,不承担责任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执行;没有

约定的,应当在还款期后两年内相关法律知识: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16条担保如下: (1)一般担保 (2)连带责任担保 第八条的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未能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其担保范围内的担保责任第九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欠条与借条有区别_写作指导

欠条与借条有区别_写作指导 欠条与借条有区别 欠条与借条有区别在我们的生活中,人们往往会将借条写成欠条,将欠条写成借条。其实,借条和欠条是有区别的。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三、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欠条与借条有区别相关内容:写好求职信的技巧 首先,介绍自己的情况,如年龄、性别、学历、所学专业或技术特长、技术职称、政治面貌、民族、籍贯等(不要忘记附上自己的近照,尤其是应聘服务行业的职业时)。 摘要的写作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涉及到学术论文的写作领域,那么怎样写学术论文、学术论文写作是怎样要求的、格式如何,下面就介绍一下学术论文的写作,希望能对您论文写作有所帮助。1摘要的概念和作用摘要又称概要、内容提要。 议案的写法 议案的写法一、议案的含义、特点和类型(一)议案的含义议案是行政公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议案的功能给予下列定义: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新闻的写作经验技巧 新闻的写作经验技巧1、写作时应多使用动词,少使用形容词,使文章生动起来。2、写作应先起标题后写文,增强文章逻辑性。3、交稿时必须有三重标题,以题代文。 学生活动公物借还注意事项 学生活动公物借还注意事项1、借用单位应当按照《公共管理学院学生活动公物借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借还、使用所借公物。2、借用单位应当与纪保部商定借用期限。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周。3、借用公物时须按《公物押金表》交付押金。 公文处理及其基本任务 公文处理及其基本任务公文处理是指在公文的产生和运转的全过程中,以特定的原则和方法对公文进行创意、撰写、加工、利用、保管,使其获得必要功效的行为或过程。 论文关键词的写法 关键词是科技论文的文献检索标识,是表达文献主题概念的自然语言词汇。科技论文的关键词是从其题名、层次标题和正文中选出来的,能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关键词是为了适应计算机检索的需要而提出来的,位置在摘要之后。 领导讲话稿写作及范例 一、领导讲话稿的含义、特点和类型(一)领导讲话稿的含义广义上说,前面所介绍的开幕词、闭幕词、大会工作报告,也都是领导讲话稿。但这里所说的领导讲话稿是狭义的,是指领导人在会议上用于口头发表的、带有一定指示性或指导性的文稿。 写作指导

什么是借条_借条知识大全

什么是借条_借条知识大全 什么是 借条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 通常是指借一些钱了以后按期归还和借钱数额的凭证,如果没有借条,别人就能赖账或者违约。 一、借条的概念: 借个人或者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单位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 二、借条代表的法律关系及相关法律规定: 借条代表的是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借条就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 《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

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 受理。这是法律第一次明确提到“借据”的规定。 三、注意事项:对于法律方面的问题,从来都是防范第一,补 救第二。 借条与欠条有没有区别,这里面存在什么法律风险,不是没一 个人都清楚的了,在这里,给大家郑重的提示: 1、借贷手续要全。 首先.要说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 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 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 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出 借人应当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 这里再强调一点:要注意债务人的身份问题。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 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 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 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借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 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

无期限借条范文

无期限借条范文 现实中,相信大家或多或少都接触过借条,标明借款人的姓名,所借的东西或是金钱的具体数额,还要有具体的借款时间以及接触人的姓名,这几项都是借条中必备的项目,但这个还款的时间应该写上吗? 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的韩书宇律师做出了详细解答: 一、写借条时需要写还款期限吗 借条写还款日期好还是不写好双方协商而定,并没有好坏之说,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时效为2年,如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自还款到期后的两年内有效。根据《中华人民 ___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 ___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 ___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 ___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六十二条第(四)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韩书宇律师: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多年来承办刑事案件300余件,特别擅长办理职务犯罪以及民刑交叉领域犯罪案件,专注于解决债权债务、婚姻劳动等纠纷。 二、借条的相关陷阱 (一)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故意将"张宗祥"写成"张宗样"。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张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尽管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 (二)是己借款,非己写条案例: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元交给王。后张向王索款时,王不认账。张无奈起诉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所写。后经法院查证,王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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