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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例分析

起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例分析
起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例分析

一起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例分析

违约能否构成犯罪?

------一起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例分析

企业A系FH牌注册商标所有人,其与制造企业B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企业B制造并销售FH牌商品,企业B在经营活动中,违反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有关商品生产数量及销售方式的约定,向贸易企业C销售了FH牌商品,企业C将FH牌商品出口。随后,企业A发现了企业B与C销售FH牌商品的行为,遂向公安机关举报,要求司法机关按照假冒注册商标罪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企业B与C的刑事责任。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企业B违反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制造并销售FH品牌商品的行为,是否属于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应当依照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第三人企业C购买并销售该违约生产的商品的行为,是否属于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应当依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对此,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含义应当作广义解释,只要是违反了注册商标权所有人的意思表示,包括尽管与注册商标所有人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但违反该合同的情况,均应当视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故企业B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第三人企业C购买并销售使用了该FH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应认定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行为。

第二种观点认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含义不宜作扩大化解释,企业B与注册商标所有人企业A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先,随后违反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行为性质属于民事违约行为,与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有本质的区别,其使用(制造并销售)该FH牌商标的行为不应当构成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第三人企业C购买并销售使用了该FH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不应认定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行为。

还有一种折衷的观点认为,在双方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情况下,对该合同的违反是否视为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形应当结合具体的案情分析而定,如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是违反了有关产品品质的约定还是关于生产数量、销售方式的约定?违约涉及金额在整个合同中所占的比重?该合同条文对此类违约行为如何定性?等等。同样,应当依据行为人的违约行为性质来判断第三人企业C购买并销售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行为是否属于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其理由如下:

第一,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民事合同违约不应构成犯罪。

企业B使用FH牌注册商标是经过注册商标所有人企业A的许可,双方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该合同是民事合同,违反商标许可合同的实质是违反民事合同,违反民事合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显然没有法律依据。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无论是刑法,还是民法通则及合同法,都没有违反民事合同构成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根据刑法罪行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故被许可方违反商标许可合同,不应承担刑事责任。第二,企业B违反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行为不具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目前,在我国刑法学界,对于知识产权犯罪的定义有很多,一般认为,知识产权犯罪,是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国刑法分则将侵犯知识产权罪单独作为一节归类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知识产权犯罪不仅侵害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如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还违反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了国家经济增长,即知识产权犯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属于伪劣商品,即行为人在自己生产、销售的同种类合格产品上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同时又是伪劣商品,即行为人在自己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上,假冒他人同种类商品的注册商标。前述两种情况的假冒行为不仅侵害了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违反了国家商标管理制度、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即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本文讨论的案例中情形则明显不属于前述两种情况,企业A与企业B双方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制造生产FH牌商品的行为经过注册商标所有人企业A的许可,该授权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受法律保护的,同时企业B生产制造的商品是“真品”,并非“假冒品”,即商品的原始来源是合法的,即使后续存在违反许可合同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也只属于民事违约行为,这种违约行为没有违反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更没有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故该行为显然不具备犯罪的本质特征社会危害性,从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罪犯罪活动的立法本意来看,该行为不构成犯罪。

第三,不能机械地理解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经过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含义,将任何违反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行为均视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涉嫌犯罪行为。

注册商标所有人与行为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行为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含义是广泛的,首先就表现为注册商标所有人“同意使用”的意思表示,即授权被许可方使用(包括制造、销售等)其注册商标。其次还有更广泛的含义,即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被许可方使用其商标的商品品质,确保双方的收益。经过授权许可生产的商品,其生产制造销售过程中均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束,受注册商标所有人指导,商品的产品规格、质量、品质、商标标识等一般都受注册商标权所有人控制,使被许可方生产的商品与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品牌商品保持一致,签约双方对此都负有合同义务。一旦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成立生效,即表示被许可方有权使用该注册商标,其使用行为授权合

法性都已确定无疑,至于在何种程度上的使用,充其量是违约而已。

在与之类似的还有出版行业中的委托印刷合同,出版发行单位委托印刷单位依照图书母版印刷图书的,印刷单位违反双方合同超额印刷,超出部分的书籍,在出版界被称之为“盗印图书”,以与未经专有出版权人授权而印刷“盗版图书”的行为相区别。盗印图书方一般要承担民事违约责任,同时由文化主管部门追求其行政责任,而“盗版图书”的行为则往往会构成犯罪。

第四,将违反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行为认定为犯罪,不利于维护刑法的严肃性,不利于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注册商标所有人与被许可方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一类专业性较强的民事合同,其内容一般应当包括许可使用得商标及其注册证号、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许可使用的期限、商标标识提供方式、商品(服务)质量监督条款,商品(服务)表明双方名称、产地条款等,对这些事宜如果约定不清,或者存在重大误解,极易出现客观上被许可人违约的情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的条款较多,涉及到方方面面,从品牌商业运作到具体的生产制造过程,被许可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容易在细节上违反某些规定。另外双方在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许可人一般处于优势地位,合同中可能存在显示公平的条款,从而造成合同实施过程中被许可方违约发生。由此可见,合同双方尤其是被许可方违反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情况在生活实践中会经常发生。民事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应当通过民事程序进行解决,例如,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及不安抗辩权,依据合同法主张许可合同无效,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等等,通过民事程序足以解决问题,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相反,如果一旦被许可方涉嫌违反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的任何条款,都认定为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进而通过刑事程序来追究其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刑事责任,这就无异于滥用国家司法权,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这显然是荒谬的。那么是否应当根据被许可方违反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具体情形判断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呢?笔者认为这也是不恰当的,且不说对民事合同的违约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没有法律依据,即使存在法律依据,又依据何种标准来认定哪种程度的违约行为是构成犯罪?这种不确定性会严重影响刑法的严肃性,危害社会稳定。第五,违反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构成犯罪,与国际上的商标保护制裁标准不相一致,也不符合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做法。

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标准应当与国际接轨,但是也应结合我国国情,建立适合我国现状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力度不宜高出发达国家的标准。从目前国内外的司法实践来看,未见有违反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构成犯罪的先例。2004年我市某区检察院对一例违反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擅自生产将某品牌的领带、皮带、皮包等商品向外销售的行为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经相关方面研究后,最后检察院做出撤诉决定,告知商标权人通过民事程序解决纠纷,尽管这一案例所涉及的注册商标系由外国企业所有,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国内企业之间的商标纠纷案件也应当依照同样的法律原则进行处理,否则将招致在我国营业的外国企业及个人就其享受的“国民待遇”提起异议。

综上,企业B制造并销售FH牌商品的行为不属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

行为,不应定性为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行为。企业C从B处购买并出口该FH牌商品的行为当然也不属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因而也就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相关权利人可以通过民事程序追究违约人及侵权人的民事责任。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作为法定犯罪,随着科技进步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其外延存在着不断扩展的趋势,此种不确定状态导致知识产权领域内的行为模式不断翻新,而刑法对法定犯罪的规定却是相对稳定的,如何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在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利益的同时,也维护好经营者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目前,我国市场经济蓬勃发展,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业行为日渐增多,出现违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引起纠纷也屡见不鲜,对此我们呼吁立法机关尽快完善相关法律规定,以填补这一法律空白。

案例软件著作权说明

ZRRX公司无形资产-软件著作权评估案例 (一)案例背景 1、被评估企业介绍 ZRRX是一家从事金融领域计算机软件服务的提供商,该公司主要为国内金融领域提供各种计算机软件服务和解决方案。ZRRX目前拥有净资产账面价值约4,000万元,2008年销售收入约9,000万元,实现净利润约290万元。 2、经济行为介绍 根据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的规定,ZRRX的股东需要引进一个战略投资者,因此需要对ZRRX的整体股权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师在对ZRRX进行资产基础法评估时需要对期自行研发的软件著作权无形资产进行评估。 (二)委估无形资产简介 本次评估的所包含的无形资产,为北京ZRRX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ZRRX”或“被评估企业”)的软件著作权。ZRRX的软件著作权均为员工自有开发的成果,内容含82项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的全部所有权均归属ZRRX。 1、无形资产权属核实及价值定义 1)无形资产权属性质 根据评估人员的了解,本次评估的计算机软件仅包括著作权或版权,没有专利权/专有技术和商标权。按照国内计算机版权保护条例和其他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对版权”权与利”的规定,本次评估的计算机版权转让应该包括如下权力: ⑴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⑵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⑶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 利; ⑷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 标的的除外; ⑸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 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22.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附件 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标资产评估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所称商标资产,是指商标权利人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注册商标权益。 第三条本指导意见所称商标资产评估,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委托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商标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第四条执行商标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指导意见。 第二章基本遵循 第五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商标 资产评估业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谨慎从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职业形象,不得从事损害职业形象的活动。

第六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商标 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独立进行分析和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拒绝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干预,不得直接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 第七条执行商标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具备商标资产评估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胜任所执行的商标资产评估业务。 执行某项特定业务缺乏特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时,应当采取弥补措施,包括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等。 第八条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商标资产评估业务,应当了解在对持续经营前提下的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商标资产作为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的价值可能有别于作为单项资 产的价值,其价值取决于它对企业价值的贡献程度。 第九条执行商标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在考虑评估目的等因素的基础上,恰当选择价值类型。 以质押为目的可以选择市场价值或者市场价值以外的 价值类型,以交易为目的通常选择市场价值或者投资价值,以财务报告为目的通常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要求选择相应的 价值类型。 第十条执行商标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合理确定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 第三章评估对象

商标权评估案例分析(doc 8页)

商标权评估案例分析(doc 8页)

无形资产评估案例3.3 商标权评估案例二 案例 一、项目背景介绍 神州食品饮料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经营十年来,质量稳定,货真价实,在市场上神州牌食品饮料已树立了信誉,销量日增,有的产品还进入国际市场,深受国外用户的信赖。为了进一步扩大业务,占领国际市场,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与应变能力,神州公司于2003年末进行了股权结构的重组,除原有五家股东增加投资并吸收某国新股东投资外,还将原属于神州公司的“神州”牌商标评估作价,作为原五家股东所有的无形资产,共同投入新公司作为各自入资的一部分。

经我公司评估,该商标以评估值作价投入新公司已被新股东接受,现增资扩股工作已经完成,新的合资公司已正式营业,由于资金实力较前雄厚,新公司扩大了生产规模,增加了三条生产线,“神州”商标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也有所提高,吸引了更多投资者的关注与兴趣。 二、“神州”牌商标与产品概况 1、“神州”牌商标注册情况与美誉度(略) 2、产品概况 产品A是北京最早上市的该类型食品,至今畅销不衰。该产品主要特点是品种多,口感好,消毒彻底,包装密封好,技术过关不变形,成本低,价格合理。因而深受消费者喜爱,历年多次获奖。 产品B于19XX年开始生产,有四大类15种规格,年产XX吨,逐年增加,预计可达XX吨/年。该产品采用X国全套配方,选料精良,工艺严格,消毒彻底,包装科学,保存期可达1年。客户可在产品软硬度、糖度、添加剂、消毒方式以及包装规格上提出不同要求,神州公司均可做到使客户满意,因而可以适应各种不同用途的需要。近两年来该产品全部销往X国,由于质量稳定可靠,“神州”牌已在该国消费者中取得信赖与认可,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销量稳步上升。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神州”牌饮料与食品所以能持续畅销,不断发展,是与其重视技术、严格管理,一贯把质量和信誉放在首位的结果,因此可以认为“神州”牌商标的价值是神州公司技术、经营、管理、信誉等所有无形资产的总的体现。

【经典】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

【经典】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 人类文明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侵权事件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据广州凯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耀网”)团队进行的知识产权发展现状进行了相关的分析,以下所有资料仅供参考。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通俗的简单介绍,就是商标是由人所创造,当创造人向国家专业部门申请认证后,就收到国家法律保护,其他人不能再使用该商标。商标,企业的无形资产,更是走向世界的一张名片。 给大家介绍近几年部分的商标案例,加以进行研究及案例整个过程的讲解,具体案例如下: 案例一:“New Balance”VS“新百伦” New Balance鞋业进入中国市场不到十年,销售商在网站、卖场、广告打出的“新百伦”知名度越来越高。这让广州本土品牌“新百伦”的老板周某伦愈发失去存在感,因为他拥有“新百伦”商标,其公司生产的产品也一再被误认为New Balance的。 最终广州中院认定New Balance销售商存在恶意“反向混淆”行为,应停止侵权并赔偿9800万元。近1亿的赔偿金刷新了广州中院所判侵权案件的赔偿额度。

案例讲解分析: 知识产权中明确指出,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知识产权为劳动成果,具有独立拥有性质,所以在中国范围中,是具有法律保护的; activities, noise, waste disposal, drilling mud and other environmental standards of stone, all power suspend production for rectification or removal. Will guide the wood stand To a gathering of local wood, bianqiao Park, electric central heating, Fei, compressed coal usage, decrease carbon emissions. Second, building site "six 100%" standards to be put in place. Advancing the construction site dust management and municipal engineering, strict implementation of the wall, spraying water, measures such as covering, washing, closed, where not up to "six 100%" 美国地区,美国在商标或者知识产权中是没有明文规定的,但在生活中假如出现此类型问题,国家会相应的按照的是否“出名”来给与法律保护,所以大家常常发现中国出现很多来自美国的很多山寨品被模仿假冒。 案例二:“王老吉”VS“加多宝”

九芝堂企业集团商标权资产评估报告

九芝堂企业集团商标权资产评估报告 导语:资产评估报告书为经营者提供管理信息、决策依据。下面是为您收集的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湖南闪亮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九芝堂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九芝堂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九芝堂”牌注册商标进行了评估,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本公司的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核实、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xx年12月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一)委托方 名称: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湖南长沙 法定代表人: 企业类型: 公司简介: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重点中药企业,国内A股上市公司,湖南省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湖南省百强企业,湖南省质量管理奖企业,长沙市工业十大标志性工程龙头企业,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 九芝堂前身“劳九芝堂药铺”创建于1650年。xx年2月,“九芝堂”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xx

年9月,“九芝堂”被国家 * 认定为“中华老字号”;xx年6月,九芝堂传统中药文化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 截至xx年底,公司已发展成为拥有总资产15.48亿元,净资产12.57亿元,下辖7家直接控股子公司、3家间接控股子公司,1家分公司,年销售过12亿元,利税过3亿元的工商一体化的现代大型医药企业。 公司主要从事补血系列、补益系列、肝炎系列等中药以及调节人体免疫力的生物制剂的生产与销售,正在形成销售过亿产品、过千万产品、迅速成长产品构成的一个产品阶梯,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产品基础。主导产品驴胶补血颗粒年销售收入超过3亿元,位于全国天然补血类产品销售前三名;以六味地黄丸为代表的浓缩丸系列销售收入突破2亿元,位于全国同种产品销售前三名;斯奇康注射液销售收入1亿元。公司的中成药片剂、浓缩丸系列产品等出口欧美、日本、东南亚等地区,其中十多种浓缩丸、片剂出口日本已将近20年。九芝堂的产品不仅是济世良药,也是一种文化载体,九芝堂人不仅是客商,也成为了文化使节。公司综合经济实力在湖南省医药行业中排名第一,已成为湖南省“十一五”重点发展的现代中药及生物医药优势产业集群的核心企业。xx年8月,在“首届中华老字号品牌价值百强榜”上,九芝堂以13.55亿的品牌价值排在第13位。xx年4月,九芝堂被《医药经济报》评为“中国制药工业企业百强”。xx年12月,公司通过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的再认定,蝉联“高新技术企业”称号。“九州共济、芝兰同芳”,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九芝堂谋求

商标评估实务及案例试题

商标评估实务及案例
第 1 部分 判断题
52 1. 不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 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A、 对 B、 错 正确答案:B 解析: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商 标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49 2. 法律中表达的“商标专用权”就是我们口语化的“商标所有权”。 A、 对 B、 错 正确答案:A 解析: 商标法规中明确表达保护的是“注册商标专用权”。法律中表达的“商 标专用权”就是我们口语化的“商标所有权”。 48 3. 商标专有权的经济寿命是无限年期。
1

A、 对 B、 错 正确答案:B 解析: 《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收益法评估 商标资产时, 应当根据商标商品或者服务所属行业的发展趋势,合理确定收益期 限。收益期限需要综合考虑法律保护期限、相关合同约定期限、商标商品的产品 寿命、商标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份额及发展潜力、商标未来维护费用、所属行业 及企业的发展状况、 商标注册人的经营年限等因素确定,收益期限不得超出商品 或者服务的合理经济寿命。 56 4.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 A、 对 B、 错 正确答案:A 解析: 经商标权人申请并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称为注册商 标,依法受法律保护。 54 5. 商标资产收益期限不得超出商品或者服务的合理经济寿命。 A、 对 B、 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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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解析: 《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收益法评估 商标资产时, 应当根据商标商品或者服务所属行业的发展趋势,合理确定收益期 限。收益期限需要综合考虑法律保护期限、相关合同约定期限、商标商品的产品 寿命、商标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份额及发展潜力、商标未来维护费用、所属行业 及企业的发展状况、 商标注册人的经营年限等因素确定,收益期限不得超出商品 或者服务的合理经济寿命。 50 6.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不具有专有性,不能够单独交易、转让,不是通常商标 评估中的评估对象。 A、 对 B、 错 正确答案:A 解析: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不具有专有性。二者不能够单独交易、转让,因此 不是通常商标评估中的评估对象。 55 7. 商标资产的超额收益具有可见、与企业自身收益相关性强的“历史性”特点。 A、 对 B、 错 正确答案:A 解析: 商标的价值特性决定了一般是已经投入使用相当长时间的商标资产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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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案例分析100例

商标侵权案例分析100例 01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侵犯五粮液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情介绍】 2017年3月,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移送案件通知书,反映查扣了当事人周某某销售的使用今世缘、海之蓝、五粮液等商标的白酒678瓶,经厂家辨认系商标侵权商品,累计违法经营额8.79万元。经查,2016年8月,当事人从上门推销的中年男子许某手中购进侵权白酒并通过门店销售。据调查,当事人于2017年3月20日因销售侵权假冒白酒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办案机关对当事人知假买假、重复实施违法行为给予从重处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35.17万元。案件经复议机关审查及人民法院行政裁定,均认定应对当事人予以重处。目前,涉案产品的生产源头许某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意义】 此案涉及多个地区,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并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从销售环节入手查清侵权商品的生产、加工、制作、

灌装、包装、运输、销售环节的整个证据链。办案机关对当事人一年内两次售假的行为从重处罚,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原则。通过此案的查处,假冒产品生产源头的违法者最终受到刑事处罚,体现出行政司法衔接的高效。 02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侵犯伯尔梅特BERMAD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情介绍】 当事人上海伯尔梅特公司于2014年至2016年从正常销售渠道采购价格相对较低带有BERMAD商标的红色消防阀与蓝色减压阀,通过刷漆改色的方式将阀体改造为绿色的数控电液阀,并把产品中的垫片取出,换成自行采购的垫片。当事人对外销售自行改装的仿冒绿色数控电液阀64台,含税销售额146.4275万元,至案发时仓库内剩余尚未销售的电液阀17台,违法经营额合计187.0838万元。 当事人未经伯尔梅特BERMAD商标注册人以色列伯尔梅特股份公司许可,擅自改装冒充高价商品销售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闵行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阀门产品17台,罚款561万元。

著作权资产评估实务

著作权资产评估实务 赵强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China Appraisal Society 一、著作权及著作权资产的概念 ?1、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 简称《著作权法》)赋予作品作者及其他著作 权人对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总和; ?著作权法规定的17项权力;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为 人身权; ?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 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 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著作权人享有的 其他财产权利等为财产权。 2011-11-11著作权资产评估实务3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China Appraisal Society 一、著作权及著作权资产的概念(续) ?2、著作权资产的概念 –著作权资产,是指权力人所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且预期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著作权的财产权益和与著作权有关权力的财产权益; –形成著作权资产的必要要素: ?1)特定主体(权力人)拥有或控制的; ?2)能持续发挥作用并且预期能带来经济利益; ?3)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力(邻接权)的的 财产权; 2011-11-11著作权资产评估实务5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China Appraisal Society 二、著作权资产评估对象组合形式 ?1、著作权资产评估对象 –1)著作权资产评估对象通常有下列组成形式:?(1)单个著作权中的单项财产权力; ?(2)单个著作权中的多项财产权力的组合; ?(3)分属于不同著作权的单项或者多项财产权 力的组合; ?(4)著作权中财产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力的财 产权益的组合; ?(5)在权力客体不可分割或者不需要分割的情 况下,著作权资产与其他无形资产的组合。 2011-11-11著作权资产评估实务8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China Appraisal Society 二、著作权资产评估对象组合形式(续) –(3)分属于不同著作权的单项或者多项财产权力的组合 ?拍摄电视剧:涉及原创作品著作权的改编权和摄制权,同时还涉及配音、配乐中音乐作 品著作权的复制权、发行权和表演权等; –(4)著作权中财产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力的财产权益的组合; ?出版社出版的小说:涉及小说作者的著作权(如复制权、发行权)和出版商的版式设计 邻接权组成; 2011-11-11著作权资产评估实务10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China Appraisal Society 二、著作权资产评估对象组合形式(续) –2)不同类型作品通常的评估对象组合形式分析?(1)文字作品 –出版发行:发表权(首次公开发表)、复制权和发 行权; –改编成其他作品发行:改编权、复制权和发行权; –将文字作品公开演出:表演权; ?(2)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公开演出:表演权; –录制演出:摄制权; –传播、转播演出: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将作品制作成影像制品:制作录音制品的权力;2011-11-11著作权资产评估实务12

为什么要进行商标权评估

在实践中,商标权在进行质押时需要经过评估并且由权威机关出示报告才能够继续进行质押,当然这只是原则性的要求,如果质押人和质押权人协商一致对商标权无异议的,也可以不进行商标权评估。那么商标权评估有什么意义? 一、商标权评估有什么意义 (1)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在实际生活中,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合资、联营、兼并、拍卖、转让、资产抵押等大量活动,都需要对商标权进行评估。目前,我国仍有企业对商标权评估的作用不了解。事实上,对商标进行评估,不仅有利于企业摸清自己的家底,而且还有利于企业确定未来的发展战略。 (2)有利于企业投资入股 商标权评估作价后,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无形资产进行投资入股。对于出资方来讲,用商标权投资可以减少现金支出,以较少的现金投入获得较大的投资收益:可以扩大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提高商标信誉。对于接受商标权投资的企业来讲,商标权资本化可使其直接获得名牌商标的使用权,进而打开市场,扩大生产经营;接受商标权投资,也可促使企业严格依法使用注册商标,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商品或服务质量,增加产品品种,增强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市场竞争力。 (3)有利于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

商标权评估后,在商标的侵权诉讼和商标的行政保护中,有利于对假冒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量化、认定赔偿额,不仅为商标权人打假维权提供索赔依据,而且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其知名度。 (4)有利于企业申请质押贷款 企业要发展、壮大生产和经营规模,需要注入大量的资金。商标权评估后,可以凭法定评估机构的证书到银行申请商标权质押贷款。企业利用这些资金,可以用来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同时可以开展对外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扩大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增强我国产品出口竞争能力。 二、哪些情形需要商标权评估? (1)转让商标时; (2)以商标权作为投资时; (3)企业变卖或分家时; (4)企业合资时; (5)企业破产审计时; (6)其他依法需要计算商标价值时。 三、商标权质押的设立程序

商标专用权价值资产评估方法

商标专用权价值资产评估方法 一、评估价值类型及定义 通过对评估目的的分析和对评估所依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的状态等的了解,我们判断本项资产评估尚无对评估的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的使用条件的特别限制和要求,故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号(1991年)《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二)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发[1992]第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号令(2005年)《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四)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文《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9]941号《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发产权〔2013〕64号《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 (八)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三、评估准则依据 (一)财政部2004年2月25日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二)中注协2003年1月28日发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三)中评协2007年11月28日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四)中评协2007年11月28日发布、2011年12月30日修订的《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五)中评协2008年11月28日发布、2011年12月30日修订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六)中评协2008年11月28日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商标资产评估

版权作品的价值评估与案例分析

版权作品的价值评估与案例分析 第25卷第2期 2012年2月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JournalofHUBEICorrespondenceUniversity V0I.25.N0.2 Feb.2Ol2 版权作品的价值评估与案例分析 李日新 (广东金融学院,广东广州510521) [摘要]当前版权产业缺少价值评估体系和模型方法的支持,严重制约了版权资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的规模和 增长速度.成为当前版权产业发展的瓶颈.本文从版权价值评估的需求切入,对版权价值评估方法及模型进行分析,运 用模型结合案例对版权价值进行评估,以期对我国版权作品价值评估起来抛砖引玉的作用. [关键词]版权价值;评估方法;评估模型 [中图分类号]I)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5918(2012)02—0077—02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2.02-038[本刊网址]hap://https://www.sodocs.net/doc/3a5581843.html, 当前版权产业发展缺少价值评估体系和模型方法的支持, 严重制约了版权资本化和版权交易的规模和增长速度,成为当 前版权产业发展的瓶颈,并因此成为各方关注的重要课题.科 学,有效,系统的版权作品价值评估体系和模型的研究建立与 推广应用,不仅能够有效提升创作者对其版权作品权益和价值 的认知,而且能够对版权交易,版权投融资,侵权索赔维权等经 济活动提供有力支持. 一

,版权作品价值评估的需求分析 随着以版权资源为核心的出版,动漫,软件,网络及计算机 服务等文化创意产业的迅猛发展,版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中对版权作品价值评估的需求也不断增加.目前包括政府部门,企业,中介服务机构以及社会各界都有各自不同的需求. (一)政府部门层面.国家对于以版权为核心的文化创意 产业的发展,具有政策指导,监督管理,调节控制的职能.从宏 观和微观方面来看,国家有关部门负有提高全民版权意识,强化版权执法,制定版权发展战略,对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大力培育版权相关产业企业及不断完善版权中介服务体系等职能.其中,包括制定版权发展整体战略及为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除了需要对版权产业的整体发展速度,规模,效益有清楚掌握之外,还需要对版权产业的具体发展过程, 版权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瓶颈因素,版权产业价值实现的路径, 版权价值创造和实现的渠道等有清楚的了解和把握. (二)企业层面.主要指以版权作品的研发,创作,版权产 品的生产,营销等价值创造环节为核心,以盈利为目的的相关企业.对于我国版权相关企业来说,目前主要现状是企业资本少,技术力量薄弱,资产多以知识产权形式存在,创立时间较短,对人才,资金,技术,渠道以及管理经验等都存在较大需求, 其中以资金需求尤为突出.知识产权类资产的质押贷款,至今在实际操作中仍属难题,其瓶颈仍集中在缺乏版权作品价值评估的有关体系方法上.科学有效的版权作品价值评估体系对 解决企业在发展中的着作权评估难,交易难,融资难将发挥积极作用,有效促进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三)中介服务机构层面.主要是指包括版权营销,版权经 纪,版权资产评估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机构.其要经营和运作的乃是已经研发较为成型甚至有一定市场基础的版权产品, 也有部分机构是以经营版权为核心业务.不管哪种业务,都要

商标资产评估报告书范文

商标资产评估报告书范文 证券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方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按照国际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为实施商标价值评估之目的,对 XX 商标进行了评估工作。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商标资产评估报告书范文,欢迎大家参考! 广药集团: 证券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方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按照国际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为实施商标资产价值评估的目的,对 XX 商标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整体资产及负债在20XX年7月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先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 1、委托方:广药集团 2、资产占有方:广药集团,鸿道集团XX公司 3、广药集团与XX公司就 XX 商标事件简述:1997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并交于XX公司合同有效期为十五年,2002年,补充协议延长合同期限至2020年。2011年广药递交 XX商标仲裁申请,20XX年5月广药胜诉。自后鸿道集团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 XX商标。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是给予广药集团收回 XX 商标的使用权而进行的 XX 商标的价值评估

提供参考依据。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评估对象主要是XX集团红罐的 XX 商标,评估范围主要是考虑XX集团2011年的XX年销售额,营运成本等因素,评估XX商标为XX集团所创造的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 根据我公司与委托方的约定,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日期确定为20XX年5月11日。此基准日也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公布广药胜诉日。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资产评估范围的界定、评估价值的确定、评估参数的选取等,均以该日企业财务审计报表、外部经济环境及市场情况确定。本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五、评估原则 由于此次评估项目为商标价值的评估,评估中主要遵循真实性,科学性,公平性等工作原则。 1.真实性原则。主要表现在资产评估过程中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在评估过程中以实际材料为基础,以确凿的事实为依据,以科学的态度为指针,实事求是得出评估结果。 2.科学性原则。坚持科学性原则,主要在评估工作中发挥评估专业人员的专业特长,对各类资产的现状及价值取值按照评估目的发表自己的专业判断。 3.公平性原则。表现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的立场,不受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的意图及利益因素的影响,独立出具评估报告。

无形资产评估及案例分析

无形资产评估及案例分析 季珉 目录 一、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问题 二、三种评估方法及案例分析 一、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问题 无形资产评估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很多,这里列举在实践中经常面临的最重要的5个问题,展开分析。 1、无形资产的确认 什么样的经济现象或财产权利才算是无形资产? 什么样的经济现象或财产权利能显示或表明无形资产的价值? (1)可作为无形资产的经济现象 需经专门确认并做可辨识的描述。 应具备合法的存在条件并受法律的保护。 必须具有所有权并能够合法的转让。 必须有无形资产存在的有形证据或证明。 必须在可确认的时间内或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产生或存在的。 必须是在可确认的时间内或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被破坏或终止的。客户关系类:客户名单、以往的购货订单资料、往来函件; 契约权:合同或某种书面协议; 商标、专利、版权:书面注册文件; 集合劳动力:雇员清单、人事档案、与就业有关的纳税申报单; 专利技术:图纸、流程图、示意图、程序手册、备记录等; 商誉:财产报表、所得税申报、公司记录和文件、经营和财务预算。(2)不可作为无形资产的经济现象 无形因素或无形影响力 1、市场份额 2、高盈利能力 3、受保护状态; 4、垄断地位; 5、市场潜力; 1

6、神秘性; 7、可以继承或长期使用; 8、竞争优势; 9、独一无二性; 10、折扣价格; 11、变现性; 12、所有权控制。 (3)表明无形资产价值的经济现象 能为其所有者带来可以计量的经济利益。 一个例子: 1)一个新注册的商标—保持经济存在形式; 2)不使用状态—没有经济价值; 3)注册是为了防止被竞争对手获得,商标正被保护性使用—具有经济价值。 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新旧会计准则对比 原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新准则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进行了修订:研究费用依然是费用化处理,进入开发程序后,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 2、实施无形资产评估的原因—评估目的 1)投资--《公司法》 2)为财务会计对企业整体购买价格进行分分配 3)收购前企业价值的评估 4)购买特定的无形资产 5)其他为管理目的而进行的无形资产评估 1)为什么实施评估 2)评估的预期用途 3)谁将依赖于该项评估 《公司法》对出资范围的相关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2

几种特殊的商标侵权案例分析

几种特殊的商标侵权案例分析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等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我国贸易顺差也在持续扩大,作为贸易“进出口”起点和终点的海关,成为了企业的第一位安全卫士,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为净化国际商业竞争环境发挥着重要作用。 受中国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有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其邻接权,其中商标侵权类型案件,在进出口环节中是海关查出案件量最大,罚没款最多的案件。截止今年6月,我国海关总署备案商标共计27495件,2016年中国海关全年共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1.95万次,实际扣留进出境侵权嫌疑货物1.74万批,涉及货物4025万件,其中以侵犯商标专用权货物为主,高达4145.64万余件,占侵权嫌疑货物总量的98.56%。 因此,本文针对几种特殊的商标侵权情况结合案例进行研究,希望对司法实务和企业对外贸易具有借鉴意义。 问题1:货物与商标标识相分离的情况 货物与商标分离的情况,是海关认为较为隐蔽的反查侵权行为,虽然商品标识尚未贴附于货物,但此时,如果海关仍能够取得证据证明,或推定商标与货物具有结合使用的意图,并视为一个整体来进行判断,只要符合侵权构成要件的,仍应进行行政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对已经制作完成但尚未附着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产品,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商品将冒用他人商标,无疑将构成侵权,其价值也纳入非法经营额。

因此,问题的焦点就在于如何认定分离的标识是将应用于货品上的,用于证明该问题的证据,是否达到了确实、充分的标准,以及如何确定该认定标准的问题,这还要在很大程度上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2008年,山东海关查处一批出口摩托车配件及“SUZUKI”商标标牌数千箱,该批车辆钥匙上也标有“SUZUKI”商标,且该批独立装箱的标识与机动车在发动机、油箱上预留的位置和形状完全相符,海关最终认定该批车辆为侵权货物,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海关对于上述标准的确定,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所持态度一样,进行行政处罚,要有充分证据证实该商标将用于特定产品。 问题2:仅在货物外包装上标注他人注册商标的情况 《TRIPS协议》及《商标法》第48条都对“在商业中使用”的范围作了相同的规定,均指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及交易文书,或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商业活动。在过往的实际案例中,也频频出现仅在商品的外包装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而其商品本身却不做任何标识的情况。 商标侵权应当以是否会造成消费者混淆,以至于无法起到标识商品来源为判断标准,外包装属于商品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出售时与商品一道交付消费者,消费者也借此判断和认定产品的来源,因此,对于商品包装,应做扩大解释,既包括直接接触商品的独立包装或称小包装,通常具有保护产品,介绍商品,便于销售的功能;也包括中层包装,即有一定抗挤压

关于印发《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的通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关于印发《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2010]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具有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财政部和国家版权局等部门指导下,制定了《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及时转发评估机构,组织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二0一0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第一章引言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所称著作权资产,是指权利人所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且预期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著作权的财产权益和与著作权有关权利的财产权益。

第三条本指导意见所称著作权资产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著作权资产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指导意见。 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著作权资产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可以参照本指导意见。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六条从事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应当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第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经过专门教育或者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著作权资产评估经验,具有专业胜任能力。 第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在合理考虑评估对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等因素的基础上,恰当选择价值类型。 第十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合理确定评估假设以及限定条件。 第十一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勤勉尽责,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避免出现对评估结论具有重大影响的疏漏。 第三章评估对象 第十二条著作权资产评估对象是指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以及与著作权有关权利的财产权益。 第十三条著作权资产的财产权利形式包括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和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 许可使用形式包括法定许可和授权许可;授权许可形式包括专有许可、非专有许可和其他形式许可等。 第十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明确著作权资产的权利形式。当评估对象为著作权使用权时,应当明确著作权使用权的具体许可形式和许可内容。

商标评估报告书

(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编辑修改!) 有限公司 商标权评估说明 第一部分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关于《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 使用范围的声明 本资产评估报告送审的评估说明材料仅供委托方作为评估目的的

相应主管部门、评估行业管理机构或其授权的单位审查资产评估报告书使用,非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资产评估事务所 年月日第二部分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2-1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概况 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地址位于。法人代表:;营业执照注册号:;该公司注册资金为:万元(人民币)。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特种钢产品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有限公司,其前身是厂,始建于年。企业在发展中不断改革,现已有二十多年的耐热、耐磨、耐腐蚀特种钢铸造加工经历,曾是山东大学科研高温耐热、耐磨、耐腐蚀特种钢的科研开发基地,其新公司是个人出资购买原特种钢厂破产资后组建成的一家民营股份制企业。于年1月改制成立,注册资金万元,占地面积平方米,总资产亿元,员工人;目前,公司己拥有三家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主要经营:火力发电锅炉喷燃器火嘴、风帽、煤粉管等特种钢产品生产销售。年特种钢铸造生产能力10000

吨。现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是集科研、设计、生产、检测、销售、服务一条龙的合金钢专业铸造企业。 公司坚持“以科学为先导,以市场为中心,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创牌特种钢国内一流,抢占国际市场份额”的质量方针,立足高质量,创品牌,优价格的品牌定位。不断强化企业管理,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成立了品牌战略领导小组,进行规范化动作,通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和多渠道的广告宣传,使公司牌系列特种钢得到迅猛发展,市场占有率逐年提高。目前,常供客户遍布全国30个省市的300多家大中型火力发电厂和电站锅炉制造厂,并出口到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近几年,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2006、2007、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上交税金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连续3年在山东省同行业排名第二位,并被评为市贡献奖单位、企业商标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省名牌产品,是山东省专利明星企业、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中国铸造行业50强企业、全国电力设备及配件产品质量保障诚信经营示范单位、中国著名品牌产品,中国最具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中国合金钢质量公认十大知名品牌,的科研与产品开发基础与能力,具有著名的品牌,较完善的市场网络和良好的客户基础,具有较大的经营空间,是山东省该行业的两强之一。 公司前三个年度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完成表(保留整数)

资产评估实务-商标资产评估案例知识点

商标资产评估案例 第二节商标资产评估案例 【知识点】评估案例基本情况 背景介绍:A集团公司的核心产业为中西医药生产和销售。A集团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创建了“X”系列注册商标,目前使用相关商标生产和销售药品的企业主要是A集团公司下属的B上市公司。现在A集团公司拟将其拥有的“X”系列注册商标转让给B上市公司。 评估对象:“X”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 评估范围:包括B上市公司的所有产品;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收益法中的超额收益法 收益期:因为商标可以续展,假设无限期。其中2017年至2023年为详细预测期。 评估过程 1.测算超额收益率 (1)B上市公司平均有形资产贡献率为70%,其余30%归功于无形资产的贡献; (2)商标资产占全部无形资产的贡献比例。B上市公司商标资产占全部无形资产的贡献比例为30%; (3)销售利润率。利润口径取利润总额,B上市公司预期的销售利润率(利润总额/销售收入)为16%。 (4)超额收益率。 商标超额收益率=销售利润率×(1-有形资产贡献率)×商标占全部无形资产的比例=16%×(1-70%)×30% =1.4% 2.预测超额收益 明确的预测期间确定为2017~2023年 表6-1 未来商标超额收益预测表单位:万元

3.测算折现率 (1)5年期的国债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2)取彭博咨询提供的2015年1月1日至评估基准日的上海证券市场和深圳证券市场各自的周风险收益率,换算成年收益率,扣除相应的历史无风险收益率后,用上海证券市场和深圳证券市场评估基准日的市值对其进行加权平均,进而求得评估基准日中国证券市场的年收益率; (3)调整后的系统风险系数=个股风险系数×67%+市场风险系数×33%; (4)利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求出权益资本报酬率; (5)选用该上市公司平均贷款利率作为债务资本的预期收益; (6)确定目标资本结构,计算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9%; (7)确定流动资产投资回报率: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8)确定固定资产投资回报率:银行贷款利率水平; (9)确定无形资产投资回报率 利用WACC=(W C ×R C +W f ×R f +W i ×R i )×(1-T) 计算得无形资产回报率为10%(税后)。 因为超额收益是税前口径,因此无形资产回报率换算为税前为13%。 4.求预测期(2017-2023)收益现值 表6-2 预测期收益现值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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