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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危害 张文慧

论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危害 张文慧
论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危害 张文慧

论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危害

一、关键词:

网络、暴力、社会现象

二、内容概述

在如今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网络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将世界串连在了一起,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然而,网络却又是一个虚拟的小世界,在这个小世界中每个人面前都被蒙上了一层薄纱,ID成为了身份的另一个代名词。就是这样的不确定性导致了有些人肆无忌惮的行为,这每一个行为都有可能为人们带来伤害,网络暴力一词也应运而生。

三、网络暴力的定义

1、定义:

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而是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对人进行伤害与诬蔑。这些恶语相向的言论、图片、视频的发表者,往往是一定规模数量的网民们,因网络上发布的一些违背人类公共道德和传统价值观念以及触及人类道德底线的事件所发的言论。这些语言、文字、图片、视频都具有恶毒、尖酸刻薄、残忍凶暴等基本特点,已经超出了对于这些事件正常的评论范围,不但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诋毁,更将这种伤害行为从虚拟网络转移到现实社会中,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将其真实身份、姓名、照片、生活细节等个人隐私公布于众。这些评论与做法,不但严重地影响了事件当事人的精神状态,更破坏了当事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 1 ]

2、对定义的论述:

由上文百度百科提供的资料来看,网络暴力的形式不仅仅是语言一种,图片、视频等一切可以在网络上传递信息的形式都同样可以作为网络暴力发生的场所。它与现实中的暴力在这方面也有着一定的统一性,形式的多样化使网络暴力的发生范围更加广泛,使对于网络暴力的管辖也更加的要求高。

四、网络暴力的具体事件

1、网络暴力之言论攻击事件

(1)王中磊女儿遭遇网络暴力:2016年7月28日,王中磊的爱女王文也遭遇到了极为恶劣的网络暴力行径。一男子注册多个微博账号,在王文也的个人微博评论里频繁刷屏,该男子频繁更换多个账号,且每个账号的名字都是直指王文也的猥亵词语。

(2)陶昕然因角色陷网络暴力:因出演《甄嬛传》反派之一“安陵容”的演员陶昕然一直因戏内角色受到网友非议。2016年9月12日,陶昕然在微博晒出女儿照片,之后却遭到网友抨击“感觉你女儿不会有好下场”。

2、网络暴力之人肉搜索事件

(1)河南工大女生劈腿被人肉:2016年3月24日,有网友发帖爆料称,河南工业大学一大一女生劈腿,与认识仅20天的大四某社团主席开房。网帖曝光后,该女生及大四男生遭人肉谩骂,严重影响个人生活。

(2)拍陈水扁散步照面包师傅遭人肉搜索:2016年10月30日,高雄一名黄姓面包师傅2 度拍到陈水扁的散步照、影片并PO上网,没想到因此“惹祸上身”,面包师傅开始遭到肉搜,甚至有来自四面八方的言语恐吓,简直惊恐万端。

3、网络暴力之侵犯个人隐私事件

(1)举报旺旺信息泄露个人隐私被随便传到网上:2016年10月26日,广西南宁的谢先生看到“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的广告语,因而购买了旺旺雪饼,此后他认为自己的运气并没有因为食用它而变好,一气之下向工商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实名投诉。几天后,他的举报信在QQ群和朋友圈被疯传。让谢先生有些气愤的是:“姓名、电话都是个人隐私,被随便传到网上!”[3]

五、网络暴力的成因

1、心理因素:

如今人们习惯于一种快节奏的生活,在这种快节奏的生活侠,人们的忙碌使得内心的情感更多地被压抑。而社会的上传说中的生存法则也使人们将情感隐藏在内心深处以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而在网络上人们的真面目不为人知,想说的话都可以在网络上一吐为快,这是平日压抑在心中的压力都在此时进行释放导致许多评论的口无遮拦,图片及视频的不堪入目等现象。

2、客观因素

(1)网络的虚拟性、匿名性

在上文中一直有提到“网络上人们的真面目不为人知”、“每个人面前都被蒙上了一层薄纱”这体现的都是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匿名性,这种性质降低了人们心中的法律意识而使人们处于一种非理性的状态,使他们无所畏惧,因为这种性质使他们认为自己处在一种“保护伞”下,并不用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呢么他们也不会考虑后果的严重性,因为损害不到他们自己的个人利益。

(2)网络的使用人群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至2016年12月我国网民中10至29岁的年轻人所占比例为50.5%,十岁以下的儿童占比例为3.2%且逐年在上升,从学历上看网民中高中学历及以下所占的比重为79.4%且小学及以下学历比去年上升了2.2%。[2]这一系列数据说明网络的使用人群正在的低龄化趋势日益严重,中国网名也正在向低学历的方向扩散。低学历的人群价值观人生观等还没有完全的形成,也容易造成其行为的不恰当,甚至可以说是错误。低龄化、低学历的使用人群的情绪极不稳定,容易冲动行事,对于事情无法进行深入的思考而急于阐明自己的想法及立场,行为也更趋向于一种宣泄,导致了网络暴力的产生。

(3)网络的传播的快速及广泛

网络引以为傲,也是我们强调它的便利时最先提到的一点便是网络信息传递之快速及其广泛性。而网络自身只是一个媒介,它缺乏一种判断,导致了所有信息无论好坏都极速传播,这样对于新闻来说是好事情,但是对于一些网络暴力的发生也起到了添一把火的作用。它使这些信息快速地广泛地进行了传播也加大了网络暴力的危害。

(4)相关法律的不完备

网络是如今的一种新时代的产物,对于网络我们如今正还处于一种摸索着前进的阶段,在这个阶段的我们对于网络的法律制度并不能很好的约束日渐复杂的网络世界,对于一些进行网络暴力的人我们并不能像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实施暴力、违法乱纪之人的约束一样进行有效的管制。且由于其广泛的影响而导致参与人数的增多加大了管理难度,是其无法精确到每一个个体来对其进行制裁。这也使得一些网民对于网络存有侥幸心理而实施网络暴力。

六、网络暴力的危害

网络上的难辨真假使得虚假信息的传播是十分常见的,而这些信息对于当事人造成的伤害也是无法想象的,甚至会影响到其正常生活。如韩庚曾被爆料曾在年轻时偷电脑,一度引起轩然大波,网上所见之处都是对于韩庚的诋毁,在许多不想干的信息下评论中也能见到对与韩庚的谩骂,一时间对韩庚的生活造成了影响,而在日后却被证实此事只是虚构。明星对于这种事会有自己的处理方式,而对于普通人而言,这种广泛的传播对其造成的打击是无法挽回的。且及时信息是真的,网络暴力的形式以及其恶毒的表现都会对当事人造成伤害,如当时潘梦滢事件,在这件事中主人公潘梦滢只是一个初中生,由于她诋毁皇马,皇马的球迷就对其展开了报复,人肉搜索及谩骂最终将一个花季少女逼到抑郁。以上网络暴力的危害不言而喻。

七、建议的解决方式

1、实行网络实名制

在韩国网络暴力也是一大问题,而在他们国家每一个使用网络的人对应的ID 都能落实到每一个人,在使用之前需要使用身份证来实现实名制。而我所说的实名制并不是面向大众,在大众网络还是一个拥有虚拟性的世界,而这些信息计入到了监管后台,为制裁网络罪犯打下基础。

2、网络媒体进行把关

在上文提到网络缺少对信息的判断,这是我们就需要新闻媒体与网络平台对于其发布的信息的把关,对于不实信息不予发布也能适当减少网络暴力的发生。

3、对网络是用人群进行一定的教育

网络的最大组成便是网络的使用人群,这也是网络暴力实施的根源,对民众进行教育使其得到正确的价值观也能从根源上减少网络暴力

八、总结

网络世界是我们每个人都参与在其中的,我们常说要共同维护社会,同样的网络世界也需要我们共同的维护,每个人需要从自己做起制止网络暴力,此类事件在能得到根治

参考资料:

[1]作者不详.网络暴力(社会现象)[OL].https://www.sodocs.net/doc/3c7439754.html,/link?url=TKuQLr2VbFKtXHemiQP6Vvr1g3R1bJZ

d1CoK91wyFd7cZNuewY7lTs5YbyK6cqpsIRRvLBaewu6Mk5JP-4YQHpLVz-LK4EQuvU21

2_66437.htm,2017年1月22日 10:24

[3]陌陌安全网.2016年前十月网络暴力事件.[OL]. https://www.sodocs.net/doc/3c7439754.html,/wz/40675.htm. 2016年11月10日 18:07:30

网络暴力的产生原因

网络暴力的产生原因 (一)网络媒体的原因 1.网络的匿名、虚拟性等特征很大程度上弱化了网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无形中充当了“网络暴力”的“保护伞”,为网络暴力的形成提供了温床。 在网络传播中,人们所处的传播情景是虚拟的,网民是以匿名的身份发表言论,他们是“无名的大多数”,现实生活中本该遵守的规范和约束在网络传播中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网民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风险趋近于零。网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就会大大降低,他们很容易突破道德底线而情绪化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在受到某一事件的刺激时,很多网民处于一种非理性状态,他们会迫不及待地对当事人进行讨伐与攻击,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显示出不满与愤怒,当附和的人越来越多达到一定程度时,网络暴力事件便由此产生。 2.“人肉搜索”是网络暴力形成的内在原因 “人肉搜索”在发挥积极的舆论监督作用的同时,也逐步暴露出侵犯隐私权、影响当事人正常学习生活的弊病,它利用人问人、人寻人的人际传播模式,不断地更新当事人的信息,为网络舆论提供了一个又一个新鲜材料,促使网络舆论一浪高过一浪,使得事态发展到难以控制的局面,最终导致网络暴力的形成。 (二)网民的原因 1.网民的年轻化及从众心理使得网络言论带有更多的情绪化和盲目性的特点,容易失去理性。 我国网民中10~29岁的年轻人所占比例为66.7%,且网民中初、高中学历者所占的比重达到了67.4%。网民的年轻化使得他们容易冲动、激怒,而且年龄也决定了他们的思想认识水平及对事物认识的深度。从众心理又使大多数网民丧失了自己的理性判断,多数网民对网络上的言论采取盲从的态度,这样一来,很快就形成一种滚雪球效应,当某些“意见领袖”的声音成为主流意见并形成强大的舆论合力时,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就在所难免了。 2.网民的自我表达及狂欢心理使其易于宣泄恶搞 网络媒体的迅速发展为人们提供了舆论表达的崭新渠道,在网络传播中没有身份、等级的差别,普通民众获得了在现实生活中无法拥有的话语权、表达权,他们把对现状的不满在网络虚拟的世界中尽情地宣泄排解,很容易出现一些极端言论,从而形成网络暴力。另一方面,网络传媒又具有强大的消费娱乐导向,网民极易从大量的信息中追求感官刺激,缺乏深刻思考,网络逐渐成为了一个巨大的秀场,大众以娱乐的逻辑解读生活,以玩笑的方式进行社会互动,他们追求“突破尺度”的开放,由于缺乏自我节制,容易忽视当事人的感受而一味追求娱乐的快感,极易挑战道德底线,冲破法律禁区。 (三)外界管理的原因 1.网络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由于网络的参与主体“网络人”在现实和虚拟社会都存在,其具有的现实和虚拟的双重身份使得个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而网络传播中的匿名性、虚拟性等特点,使网络法律在制定和实施上都存在一定的困难,也助长了某些网民“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致使互联网信息发布者滥用自由表达权。截至目前,我国颁行的网络法规共有数十部,但这些法规无论是从效力等级还是可操作性上,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网络“把关人”的相对缺失 在网络传播中,受众从传统的单向、被动的线性传播中解脱出来,对“把关人”的特权形成了颠覆性的冲击,随着传播权利的广泛分布,原有的信息→传播者→传播渠道→受众的分层传播关系正在改变,昔日的“把关人”不再拥有传播话语的霸权,“把关人”失去了其存

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对策

观察与批评 7 青年记者·2011年1月中 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对策 ● 王欢 胡宝荣 网 络暴力已成为当前网络传播中的重要现象之一,它不可避免地给 当事人带来巨大的伤害,甚至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出现而造成严重的后果。我们只有认真分析其成因,主动防范、积极疏导,才能逐步减少直至杜绝“网络暴力”,创造和谐的网络环境。 网络暴力形成的原因 (一)网络媒体的原因 1.网络的匿名、虚拟性等特征为网络暴力的形成提供了温床 在网络传播中,人们所处的传播情景是虚拟的,网民是以匿名的身份发表言论,他们是“无名的大多数”,现实生活中本该遵守的规范和约束在网络传播中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网民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风险趋近于零。①网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就会大大降低,他们很容易突破道德底线而情绪化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在受到某一事件的刺激时,很多网民处于一种非理性状态,他们会迫不及待地对当事人进行讨伐与攻击,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显示出不满与愤怒,当附和的人越来越多达到一定程度时,网络暴力事件便由此产生。 2.“人肉搜索”是网络暴力形成的内在原因 “人肉搜索”在发挥积极的舆论监督作用的同时,也逐步暴露出侵犯隐私权、影响当事人正常学习生活的弊病,它利用人问人、人寻人的人际传播模式,不断地更新当事人的信息,为网络舆论提供了一个又一个新鲜材料,促使网络舆论一浪高过一浪,使得事态发展到难以控制的局面,最终导致网络暴力的形成。② (二)网民的原因 1.网民的年轻化及从众心理使其容 易失去理性 我国网民中10~29岁的年轻人所占比例为66.7%,且网民中初、高中学历者所占的比重达到了67.4%。③网民的年轻化使得他们容易冲动、激怒,而且年龄也决定了他们的思想认识水平及对事物认识的深度。从众心理又使大多数网民丧失了自己的理性判断, 多数网民对网络上的言论采取盲从的态度,这样一来,很快就形成一种滚雪球效应,当某些“意见领袖”的声音成为主流意见并形成强大的舆论合力时,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就在所难免了。 2.网民的自我表达及狂欢心理使其易于宣泄恶搞 网络媒体的迅速发展为人们提供了舆论表达的崭新渠道,在网络传播中没有身份、等级的差别,普通民众获得了在现实生活中无法拥有的话语权、表达权,他们把对现状的不满在网络虚拟的世界中尽情地宣泄排解,很容易出现一些极端言论,从而形成网络暴力。另一方面,网络传媒又具有强大的消费娱乐导向,网民极易从大量的信息中追求感官刺激,缺乏深刻思考,网络逐渐成为 了一个巨大的秀场,大众以娱乐的逻辑解读生活,以玩笑的方式进行社会互动,他们追求“突破尺度”的开放,由于缺乏自我节制,容易忽视当事人的感受而一味追求娱乐的快感,极易挑战道德底线,冲破法律禁区。④ (三)外界管理的原因1.网络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由于网络的参与主体“网络人”在现实和虚拟社会都存在,其具有的现实和虚拟的双重身份使得个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而网络传播中的匿名性、虚拟性等特点,使网络法律在制定和实施上都存在一定的困 难,也助长了某些网民“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致使互联网信息发布者滥用自由表达权。截至目前,我国颁行的网络法规共有数十部,但这些法规无论是从效力等级还是可操作性上,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网络“把关人”的相对缺失在网络传播中,受众从传统的单向、被动的线性传播中解脱出来,对“把关人”的特权形成了颠覆性的冲击,随着传播权利的广泛分布,原有的信息→传播者→传播渠道→受众的分层传播关系正在改变,昔日的“把关人”不再拥有传播话语的霸权,“把关人”失去了其存在的技术基础、受众基础,把关的任务便落到了网络中形形色色的传播媒介身上,原有“职业把关人”的把关难度进一步加大。 网络暴力的应对措施 (一)加快网络立法建设,加强网络技术管理 目前,我国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明显还不够完善,亟需制定一套成熟的法律法规,以实现对网络开放性的法律

思想论文 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 【摘要】在信息技术越发普及的当下,也出现了许多“键盘侠”,他们凭着网络的复杂性和匿名性对他人进行随意地攻击诽谤,给他人的心理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引发了许多严重的后果,究其原因是多种多样的,而如何去预防或者面对它,成为了重中之重。 【关键词】:网络暴力预防影响心态监管 一.网络暴力的定义 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 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而是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对人进行伤害与诬蔑。这些恶语相向的言论、图片、视频的发表者,往往是一定规模数量的网民们,因网络上发布的一些违背人类公共道德和传统价值观念以及触及人类道德底线的事件所发的言论。这些语言、文字、图片、视频都具有恶毒、尖酸刻薄、残忍凶暴等基本特点,已经超出了对于这些事件正常的评论范围,不但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诋毁,更将这种伤害行为从虚拟网络转移到现实社会中,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将其真实身份、姓名、照片、生活细节等个人隐私公布于众。这些评论与做法,不但严重地影响了事件当事人的精神状态,更破坏了当事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 二.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 (一)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 (二)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 (三)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等。三.网络暴力的危害 (一)对他人 网络暴力现在屡见不鲜,著名的乔任梁事件,2016年9月16日18时21分,艺人乔任梁在上海桃浦地区祁顺路某住宅楼内自杀身亡。9月17日,其经纪人左女士通过媒体表示,乔任梁之前就患有严重抑郁症,长期的失眠一直困扰着他,尤其是去年有几个阶段,有些传言和诽谤,对他造成很大的困扰,加重了病情。 乔任梁的离世虽然不能说是网络暴力直接导致的,但是网络暴力无疑是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乔任梁尸骨未寒之时,网络上就对其好友陈乔恩以及其合作过的明星徐璐进行道德谴责,只因为她们未在乔任梁去世的第一时间在社交平台上追悼。网络的普及,原本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人们的交流和沟通,但是总是有那么多脑残网友以自己的善恶评判打着道德至上的旗帜胡乱评论一些原本自己不知情的人和事,从而使部分人陷入舆论漩涡,难以自拔。除了乔任梁,娱乐圈还有已故明星张国荣和英国世纪平民王妃戴安娜,他们都或多或少地因网络暴力而离世。打开娱乐方面的新闻,许多对明星的不实报道真是让人啼笑皆非,明星也是人,网络暴力的恶意中伤对他们何尝不是一种无声的伤害?

“网络暴力”的现状、成因及其应对策略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3c7439754.html, “网络暴力”的现状、成因及其应对策略 作者:吴永芝陈朝领 来源:《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3年第09期 该文分析了“网络暴力”的现状及其成因,认为网络的匿名性、自由度高、群功能是产生网络暴力的温床;网络媒体追求点击率是产生网络暴力的推手;网络法制不健全和监管缺失是产生网络暴力的重要原因;社会转型中风险的无序释放是催生网络暴力的现实动因。对此提出完善法律法规,健全网络管理制度;适当地实行网络实名制;网络媒体和网民都应加强自律,改善网络整体环境等对策。 近几年来,网络暴力事件层出不穷。有关“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的讨论也逐年升级。从残忍的“虐猫事件”到妻子出轨的“铜须门”事件,从“史上最恶毒后妈”事件到背叛妻子致使妻子跳楼的“王菲事件”,从“艳照门”事件到最近“舒淇退出微博”中,我们可以领教到“网络暴力”的巨大能量。“网络暴力”不仅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还给当事人造成了心理和精神上的巨大伤害,必须引起网民,乃至全社会,尤其是网络监管部门的重视。“网络暴力”是一些网民在表达自我言论时,因忽视自身社会责任而伤及他人,是一种网络表达自由化的表现。据此,有学者将“网络暴力”作如下界定:一定规模的有组织或者临时组合的网民,在“道德、正义”等“正当性”的支撑下,利用网络平台向特定对象发起的群体性的、非理性的、大规模的、持续性的舆论攻击,以造成对被攻击对象人身、名誉、财产等权益损害的行为。可见,关于“网络暴力”的概念还需要继续探究。 “网络暴力”的现状 在网络时代,上网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代表着知识爆炸、语言创新、思想互动、观念更新,互联网已经成为当今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随着网络的深入发展,信息传播以前所未有的广度、深度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对人们的公共生活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然而,从近几年来发生的“史上最毒后妈”事件、“铜须门”事件、“艳照门”事件、“房叔”事件等,可以看出在网络上赤裸裸地揭露他人隐私成风,导致了一场场激烈的“口水战”、“人肉搜索战”。网络正在成为一种难以限制的发表舆论的手段,其盲目性、偏激性、非理性等引发的一系列危害,已经昭然若揭。网络暴力愈演愈烈,网络的公信力和舆论监管受到严峻的考验,对我国的道德底线、法律权威也形成了猛烈的冲击。 “网络暴力”的成因 网络的复合传播方式为其传播提供了技术条件。网络与传统媒体相比最大的优势在于它的互动性、平台性特点使得每一个人都成为编辑、记者,也就意味着大众也可以利用网络发布不良信息、进行暴力侵害。同时,网络技术的发展,让网民能更加轻而易举的了解网络信息,如今的网络已不紧紧是文字信息了,更多的图片和视频进入网络世界。“舒淇艳照”如果没有赤裸

阐述社会谣言产生的原因及防范

阐述社会谣言产生的原因及防范 社会谣言产生的原因:第一,社会生活的不确定性,为谣言的产生和传播提供了温床。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许多难以预见的风险和挑战,人们很难为自己的未来制定准确的预期,在心理上和思想上难免会出现迷惘和浮躁,进而衍生出怀疑、猜忌、不满和攻击等负面情绪这些情绪往往是社会谣言产生的心理动因。同时,近年来,公共安全事件频发,加剧了民众生活的恐慌心理,也为谣言的产生创造了条件。瘦肉精火腿肠、染色馒头、硫磺生姜等食品安全事件,使百姓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大打折扣。此外,少数极端突发事件给人们的心理带来的创伤,也造成了社会心理的不安全感。 第二,科学知识的欠缺,为谣言的传播提供了可乘之机。历史上许多谣言的形成,都是基于迷信或对科学的无知。但是随着科技的进步、科学知识的普及,这类谣言已经逐渐失去了存在的土壤。而如今更多的谣言则往往是打着“科学”的旗号,利用普通群众科学知识有限、对科学盲目崇拜等心理来实现的。近些年来,伴随着一些破坏性较强的地震、冰雪灾害、旱灾等的发生,一些迷信的宿命论者将灾害的原因归结为日月食、太阳风暴、流星雨等正常天文现象。这些夸大其词的言论由国外传入国内,经网络、手机短信等渠道进一步放大,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有关专家认为,类似的以讹传讹、谣言四起,屡屡引发公众情绪集体失控的事件,是公众焦虑感和安全感缺失的集体释放,是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缺失的一种表现,但根子还

在于科学知识的缺失。 第三,社会信息管理的滞后,为谣言的传播提供了机会。一是社会信息不够透明。社会信息与民众利益息息相关,如果社会信息不能有效公开,民众势必会对事态的进程产生种种盲目性猜测,从而导致谣言产生。二是信息监管技术落后。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新型信息传播方式不断出现,这给信息监管技术带来全新的挑战。目前,某些信息监管技术还比较落后,对一些新型信息传输领域的监管还不到位,致使有害信息得以传播,其中也包含谣言的传播。三是信息管理法律法规滞后。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许多新型传播行为的性质难以界定,对这些新型传播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往往也难以追究法律责任。在不能得到有效制裁和责任追究的情况下,谣言等有害信息传播的成本和风险大大降低,客观上助长了其滋生蔓延。四是信息应对能力不足。一方面不能及时组织有效信息对谣言予以反击,另一方面,反击谣言的形式、手段和方法陈旧单一,效果不好。这样不仅不能有效破解谣言,反而使权威部门的公信力受到质疑。 第四,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公信力的下降,使公众的不信任感增强。个别权力部门和贪腐官员的劣迹让人们产生了对政府、官办机构及官员的不信任感。此外,近十年来,从凡事听信专家观点,到对专家持普遍怀疑态度,专家的话也越来越丧失了公信力,这就更使人们对信息难辨真伪,谣言借机散布开来。 第五,国内一些媒体及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漠,助长了政治谣言的传播。近年来,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漠,通过短信、境

浅析网络谣言的危害与应对

浅析网络谣言的危害与应对 当今互联网时代,人们话在网上说、钱在网上花、事在网上办,已成为一种习惯。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通过网络来获取信息,网络传播的受众者也越来越多。网络媒体传播的快捷特点,使得信息发布和传输方式越来越简便和多样化,很多信息难辨真假,一些人不负责任地渲染事实,夸大细节,随意编造,制造和传播网络谣言,误导、欺骗大众,造成了诸多不良的社会影响。近些年来,网络谣言越演越烈,逐渐成为威胁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的重大问题。因此,如何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起有利于社会稳定与和谐,有利于有效遏制网络谣言传播,适应时代特征与要求的社会公共管理模式,已成为各级党政发展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网络谣言传播的特点和起因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同时缺乏网络舆情的有效监管给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提供了一个非常自由的言论空间,网络匿名性与易于向公众传播的特性大大助长了网络谣言的传播与影响力。其主要特点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传播速度快。网络文档复制的低成本、无成本和高度的便利性,使网络谣言传播快的特点最为突出,与口相传、书信传、电话传更为廉价,传播速度要比人际口头传播快千倍万倍。二是传播范围广。因以网络为媒介,减少了地域的限制,互联网信息是数字化的、超

时空的、全球性的,尤其是在微时代来临后,拥有众多粉丝的微博、微信以及QQ交流群,每一个线上网民都是网络信息的接收者,又是信息的反馈者和传播者,使得网络谣言一旦发布,在短短几分钟内就可以形成各地浏览、转发,可以在几小时甚至几分钟之内即可传遍至全国各地。三是传播方式多,除了常见的各类新闻网站、社区、论坛、贴吧、微博、微信、QQ聊天软件等等之外,还有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传播方式,都是可以借助有线网络与无线网络的同时传播。因此,网络谣言造成的负面影响也远比传统口头传播的谣言更具有危害性。 当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网民数量最多的国家,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通过网络来获取信息,在网络技术的发展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一些网络谣言制造了可乘之机。一般而言,一个谣言的产生都带有一定的目的性,一些谣言可能是出于善意的,但大多数谣言都带有恶意的目的。 从客观方面说,首先,在一个谣言开始传播的时候,由于权威机构或者涉事个人没有及时的公布真实、详尽、准确的信息,造成了事实真相的缺失或者模糊,网民势必会对事态产生种种猜测,并相互流传,从而导致谣言的产生;其次,网络谣言起因也有源于信息过量。当网络信息对某种事态解析传播过量,信息量超过大家的接受和理解范围,使网民被淹没在五花八门的信息泡沫里,从而产生新的疑惑或因繁乱而难以选择正确信息,便也会作出个人解析,同时也会造成新的谣言;再次,

_网络暴力_现象地成因及对策.

近几年,“网络暴力”事件频繁进入人们的视野,从2006年的“铜须门”事件、“虐猫”事件,2007年的“姜岩死亡博客”事件、“史上最毒后妈”事件再到2008年的“很黄很暴力”事件等等,这种在网络世界中由众多网民的言论所形成的所谓的“道德审判”以及无节制的、恶意的谩骂与人身攻击我们称之为“网络暴力”,这不仅对当事人的精神与心理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而且紧接其后的“人肉搜索”更是把这种影响由网络世界带到了现实社会,严重扰乱了当事人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由此带来的道德与法律层面上的矛盾与问题已经引起了诸多专家、学者的关注与讨论。 不能否认,网络已日渐成为一种新的民意表达渠道,越来越多的民众习惯选择在网络上获取新闻信息,并通过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诉求参与到社会公共事件的讨论中去,网络舆论也由此产生。这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进步的重要体现,也确实对许多现实事件回归真相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我们不能因此忽视“网络暴力”现象,对其所触及的道德与法律问题应高度重视,并深入剖析其成因,探寻切实可行的对策,力求避免“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或将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小,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净化网络舆论环境,有效地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作用。 “网络暴力”现象的原因分析 第一,网络媒体的虚拟化、匿名性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网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无形中充当了“网络暴力”的“保护伞”。 网络媒体具有虚拟化、匿名性的特点,这一方面使得网民可以更为自由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但另一方面,网民对自己所发表的言论几乎无须负责,这就大大降低了网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在受到某一事件的刺激 下,尤其是在一些煽动性言语的误导 下,很多网民往往会处于一种非理性状 态,继而盲目地对事件作出是非判断和 道德评价,并以过激的言论和侮辱性的

从社会学的角度浅谈网络暴力的成因

从社会学的角度浅谈网络暴力的成因 所谓网络暴力,指的是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而是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对人进行伤害与诬蔑。这些恶语相向的言论、图片、视频的发表者,往往是一定规模数量的网民们,因网络上发布的一些违背人类公共道德和传统价值观念以及触及人类道德底线的事件所发的言论。这些语言、文字、图片、视频都具有恶毒、尖酸刻薄、残忍凶暴等基本特点,已经超出了对于这些事件正常的评论范围,不但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诋毁,更将这种伤害行为从虚拟网络转移到现实社会中,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将其真实身份、姓名、照片、生活细节等个人隐私公布于众。这些评论与做法,不但严重地影响了事件当事人的精神状态,更破坏了当事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网络暴力的形成,除了日益发展的科学技术带来的的舆论可超越时间与空间而自由发展,更有社会机制自身的特殊性和社会运行的不确定性带来的影响,故本文将从社会学的角度浅谈网络暴力的成因。 一、虚拟社区的形成 当前,信息技术正在全球范围内以不可逆转之势深刻地影响并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互联网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08年6月底,我国网民达到2.53亿人,已经跃居全球第一位。 由于互联网实现了跨时空的人机互动,人们在互联网上通过交流形成了具有共同价值观、共同归属感的群体,因此,强调具有“精神共同体”属性的“虚拟社区”便逐渐凸显出来。而由于虚拟社区的交往具有超时空性,人际互动具有匿名性和彻底的符号性以及人际较为松散、社区群体的流动较为频繁,使得虚拟社区内的言论无法得到细致的监管。由于互联网是“意见自由市场”,所以当虚拟社区内的言论超出对一些事件正常的评论范围时,整体价值观就会发生扭曲,在群体的作用下愈演愈烈,便会造成大范围的舆论重压,对当事人的精神状态产生不好的影响,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 二、互动论的影响 社会互动是指社会上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通过信息的传播而发生的相互依赖性的社会交往活动,互动类型主要有合作、竞争、冲突、强制、顺从。目前,我国还处于一个相对复杂的转型期,经济上的贫富悬殊、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失调,文化上的互相碰撞,全球化带来的剧烈震荡,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竞争、冲突和顺应都使得舆论变得多元。而社会转型又必须通过长期的、广泛的社会互动来实现,故而网络暴力的出现是社会转型下利益冲突带来的的社会互动多元化的必然结果。网民在发表言论的时候,很容易受到利益冲突的影响,从而变得尖锐刻薄。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也容易因为舆论的多元、思想观念的不同而加剧冲突。当这种冲突愈演愈烈时,整个网络的舆论环境就会变得乌烟瘴气,但社会也在完成一步一步的悄悄的转型。 三、越轨行为的发生 社会越轨,亦称越轨行为、离轨行为或偏差行为,是指社会成员(包括社会个体、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偏离或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由于人们社会行为的

网络谣言的危害与治理

每年的4月1日,西方人会过愚人节。在这个特定的节日,人们可以说平时不能说或者不好说的话。这一天人们可以骗人,可以造谣,可以开善意的玩笑,可以恶作剧。平时的谣言在多样信息互动中减弱,直至消失。这一天就是把谣言夸大,让谣言铺天盖地,也不会让人丧失尊严,反倒增加生活情趣。谣言是人们生活的一部分,离开了谣言,生活会变得不完整。谣言永远存在,听信谣言,造谣传谣,既是人的理性不及,也是人性的不可或缺。一个人可以在某一件事或某一领域的事上明确地判断出是谣言还是真相,但不可能在所有事所有领域都有这个本事。人性是不完美的,不完美的人性是造谣和传谣的根源,所有人都有可能是谣言的制造者和传播者。 按人性不完美之逻辑推理,其结论必然是:消灭谣言就是消灭人性,消灭人性就等于消灭了人自身。“文化大革命”有狠斗私字一闪念,结果“公”字没产生,“私”字却以几何积数增长,人类的野蛮由此加倍放大。治理谣言的原则在于约束人性,降低有害谣言产生和传播的几率,使谣言处在可控的限度之内,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性,不是改造人性,更不是灭绝人性。 谣言分为有害的谣言和无害的谣言,有害的谣言需要治理,无害的谣言尽可听之任之,顺其自然。网络谣言可以分为政治谣言和非政治谣言,如果二者有害,需要治理,如果

二者无害,则无需治理。网络谣言的治理是有害谣言的治理,其害处具体表现在:伤害了国体和政体,动摇了国体与政体的根基,危害了国家安全;破坏了社会和政治稳定,扰乱了政治、经济、社会秩序;威胁或伤害到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幸福、自由、公平或公正;如果谣言达到了如此程度,进行谣言的治理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其中危害最大的是政治谣言,网络谣言的治理也主要是指政治谣言的治理,其基本措施如下: 贯彻落实宪法精神。谣言要依法而治,不能依人而治,不能因权力地位高低而治,依法而治的核心就是落实宪法精神,限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宪法会使所有人不因谣言产生而恐惧,不因谣言传播而破坏秩序。小道消息、谣言的流传,是对没有民主法治的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的言论自由得到贯彻落实,公民的知情权得到切实有效地保障,谣言就会有效遏制。放开媒体是宪法逻辑的必然展开,开放报禁,开放网络,实现网络自由,降低谣言产生的几率。一个不完整信息经过多人的努力变成完整信息,一个碎片真相经过众多媒体的拼凑逐渐形成完整真相,从而极大地缩小了谣言产生的空间。遵守宪法,贯彻宪法精神才是解决谣言的根本之道。 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有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公民,也可以反过来说,有什么样的公民就有什么样的制

试析国内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应对策略

分类号编号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毕业论文 试析国内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应对策略 申请学位: 系别: 专业: 班级: 姓名: 学号: 指导老师: 2012年5月8日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试析国内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应对策略 姓名: 导师: 2012年5月8日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毕业论文任务书 院(系):中文与法律系 姓名学号毕业届别专业 毕业论文题目试析国内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应对策略 指导教师学历职称所学专业 具体要求(主要内容、基本要求、主要参考资料等): 主要内容: 关注各大论坛社区,了解网络暴力的现状,阅读相关文献,了解现有的研究成果,探寻网络暴力产生的原因,寻找应对策略。 基本要求: 根据网络暴力的现状和现有研究成果分析网络暴力的成因,并且推导出应对策略。 主要参考资料: 熊澄宇.信息社会[M].湖南: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 宋珏.韩国网络实名制兴废记.南方周末,2012-01-12. 进度安排: 2011年12月:确定毕业论文方向及选题; 2011年3月上旬:准备资料,提交论文提纲 2012年3月下旬:完成并提交初稿 2012年4月:进行论文修改; 2012年5月上旬:上交定稿。 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院(系)意见: 教学院长(主任)(签字): 年月日 备注:

[摘要]:互联网是当今全球化的重要渠道,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信息传播达到了以往任何时代都无法比拟的广度、深度,网络俨然形成了一个虚拟社会。网络不仅成为公民信息交流的平台,甚至迸发出令人生畏的力量。然而如果使用不当,也会对他人、对社会造成难以估量的危害,网络暴力现在已经成为危害网络环境、乃至危害现实生活的一大毒瘤。但是迄今为止,网络暴力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定义。在这个言论自由得到极大解放的网络时代,如何控制网络暴力已经成了当务之急,本文旨在分析网络暴力的成因以及通过这些成因推导出应对策略。 [关键词]:网络暴力匿名性网络实名制虚拟

有关网络暴力成因的文献综述

有关网络暴力成因的文献综述 社会工作 142 张钟权 摘要:自中国引入网络之后,中国民众进入到了网络时代,而网络暴力也随之而来,前有铜须门事件让人们认识到网络暴力的行为方式,后有乔任梁的去世让人唏嘘不已,网络暴力已经对我们的网络环境产生极其消极的影响,而我们希望通过对其的研究,找出网络暴力产生的原因,并从中寻找出解决方案,为网络环境的改善贡献一份力量。 关键词:网络暴力;社会学视角;心理学视角;传播学视角 自1987 年互联网被引入中国之后,就意味着中国进入一个新的时代——网络时代,但是新的时代也会面临着新的问题,网络暴力就是诸多问题中的一个,从2006 年“虐猫女”、“铜须门”等典型网络事件的发生再到现在的网络互骂、网络水军和各种网络民粹主义事件等网络新现象的出现,中国的网络社会正在处于一个极其混乱的境地当中,网络暴力已经对我们的网络环境产生了非常不良的影响。目前学者们对于这一现象的研究大多从三个方面:社会学方面、心理学方面和传播学方面,但由于各个观点过于分散,所以我希望通过这篇文章对这些观点进行梳理和总结。 一、网络暴力的基本概念 由于目前对于网络暴力还没有一个学界权威的定义,所以把几种的概括较为全面的定义归纳起来,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有学者认为网络只不过是通过虚拟技术进行信息交流和传播一种媒介,“网络空间”的本质就是“现实空间”,而网络暴力是人们在网络空间表达的过程中没有自己应该遵守的责任,造成的一种网络表达自由的异化,于是这些学者将网络暴力的定义为有一定规模的有组织或者临时组合的网民,在“道德、正义”等“正当性”的支撑下,利用网络平台向特定对象发起的群体性的、非理性的、大规模的、持续性的舆论攻击,以造成对被攻击对象人身、名誉、财产等权益损

网络谣言的危害及治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用户的普及,我们很大的一部分生活融入到网络中,我们在网上购物、获取信息、咨询、娱乐等。网络同时也成为影响巨大的新媒体平台,网络迅捷、及时、简易等方面的特点快速促进社会信息的流通;但同时也导致网络成为滋生各种谣言的放大镜,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对我们的生活和社会引起巨大的负面效应与危害。 同时,网络谣言还会损害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近日,甘肃兰州出现食盐“涨价停产”等谣言,引发了新一轮抢盐风波。部分市民轻信谣言,开始大量购买食盐,很多商场、商铺的食盐被抢购一空。抢购到盐的人短期吃不完造成浪费,而真正需要盐的,尤其是一些餐饮机构,又因抢购买不到盐。陈柏峰说,“与事实偏差较大或完全相左的谣言谎话,借助网络和个别不负责任媒体的传播,很容易误导不明真相的网民,损害许多公众的利益。” 网络谣言之所以能够传播,很大程度上是谣言的制造者利用了一些人的心理弱点。中国社会学学会副会长、天津社会科学院首席专家潘允康表示,有些人喜欢求新、求奇,常常抱着“别人不知道的我知道”的心态,以寻求刺激;有些人则是从众心理,“别人知道的,我也应该知道”;当然还有一些人的素质不高,缺乏基本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即使有些谣言毫无逻辑、漏洞百出也信以为真。 潘允康进一步表示,有些网络谣言可称得上是“妖言”,极具蛊惑性和危害性。它利用人们的心理弱点,如同引诱人们吸食毒品一样,慢慢地让人“上瘾”,麻醉人的神经,扰乱人的生理功能,让人的心理也变得越来越不正常、不健康,进而破坏家庭、诱发犯罪,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正常秩序。 造谣传谣不是言论自由 中央党校社会学教授吴忠民认为,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政府应该以宽容、包容、虚心的态度,畅通社会公众正常的意见表达渠道,保障公民言论自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社会公众在享受言论自由这一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维护舆论环境,根除网络谣言存在的土壤。 夏学銮表示,网络虽然为人们的交流提供了载体和工具,但网络聊天还是要从人们的嘴里说出去,网页留言也要靠人们在键盘上敲打进去,一言一语都是人们思想的反映。虚拟社会依托现实社会而存在,虚拟社会的行为主体仍然是现实社会中真实存在的每一个人。因此,每个人在现实社会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不会因为自己存在方式的变化而改变或消失。 针对“网络谣言也是言论自由的表现”这一观点,潘允康表示,首先,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自由应该是符合国情、有益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由,即使是在西方社会,如果有言论、谣言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也会受到制裁。因此,网络谣言并不属于自由的范围。其次,自由应该是在既有的法律制度框架内,享受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权利。人是生活在社会之中的,人的社会化以及取得公民资格的最起码条件,就是要遵守法律规范,正确处理社会关系,遵守道德底线、法治底线和事实底线。谣言往往都是有所指向的,无论是针对人还是事件的谣言,都难免会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危害社会公共秩序,因此,这不仅仅是违反社会道德的,也是违反法律的,不仅应该坚决抵制,而且应该受到相应的制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认为,网络谣言不仅在我国出现,在世界范围内也是一个亟待治理的问题,几乎没有哪个国家能对网络谣言免疫。他举例说,韩国数名艺人不堪网络谣言的压力而轻生;大地震后的日本,谣言90%来自网络。支振锋表示,“言论自由”不应该是网络谣言得以豁免的保护伞。从国际上来看,韩国和日本纷纷表示要出台相关法律来治理网络谣言,英国也试图以隐私等相关法律来揭开匿名这一“互联网斗篷”,美国则宣布“数字世界将不再是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疆域 铲除网络谣言需要全民行动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是一个常识。随着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联系的日益密切,网络不再是虚拟空间,而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是现实生活的延伸。在互联网中活动的每个人,在现实生活中都能一一找到对应。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对现实生活造成的冲击真实可感,一点也不虚拟。 为此,吴忠民指出,应将遏制网络谣言在内的社会舆论监管纳入法治轨道,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机制,依法加强互联网管理,依法追究网络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的法律责任。 南开大学法学院讲师向波表示,从法制建设角度来说,铲除网络谣言首先要界定网络谣言的概念、由谁来

“网络暴力”现象的成因及对策

“网络暴力”现象的成因及对策 来源:《今传媒》作者:关梅 近几年,“网络暴力”事件频繁进入人们的视野,从2006年的“铜须门”事件、“虐猫”事件,2007年的“姜岩死亡博客”事件、“史上最毒后妈”事件再到2008年的“很黄很暴力”事件等等,这种在网络世界中由众多网民的言论所形成的所谓的“道德审判”以及无节制的、恶意的谩骂与人身攻击我们称之为“网络暴力”,这不仅对当事人的精神与心理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而且紧接其后的“人肉搜索”更是把这种影响由网络世界带到了现实社会,严重扰乱了当事人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由此带来的道德与法律层面上的矛盾与问题已经引起了诸多专家、学者的关注与讨论。 不能否认,网络已日渐成为一种新的民意表达渠道,越来越多的民众习惯选择在网络上获取新闻信息,并通过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诉求参与到社会公共事件的讨论中去,网络舆论也由此产生。这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进步的重要体现,也确实对许多现实事件回归真相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我们不能因此忽视“网络暴力”现象,对其所触及的道德与法律问题应高度重视,并深入剖析其成因,探寻切实可行的对策,力求避免“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或将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小,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净化网络舆论环境,有效地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作用。 “网络暴力”现象的原因分析 第一,网络媒体的虚拟化、匿名性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网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无形中充当了“网络暴力”的“保护伞”。 网络媒体具有虚拟化、匿名性的特点,这一方面使得网民可以更为自由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但另一方面,网民对自己所发表的言论几乎无须负责,这就大大降低了网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在受到某一事件的刺激下,尤其是在一些煽动性言语的误导下,很多网民往往会处于一种非理性状态,继而盲目地对事件作出是非判断和道德评价,并以过激的言论和侮辱性的语言对当事人进行“声讨”和人身攻击,而这又会吸引更多的网民加入其中,网络暴力事件也由此产生。在众多的网络暴力事件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由于网络的匿名性的特点所造成的网民对自身言行过度放纵的心理倾向,许多人性的弱点也似乎在这顶“保护伞”下被淋漓尽致地暴露出来。因此在网络世界中,网民正是凭借其虚拟的身份无所顾忌地对当事人进行谩骂和攻击,由此形成的网络暴力给当事人的身心和实际生活带来了严重的、难以想象的创伤和影响。例如,在“铜须门”事件中,只是一条简单的而缺乏证据的帖子就引发了众多网民的激烈讨论,绝大多数的网友对“铜须”的行为报以强烈的谴责并义愤填膺的对其进行言论“围剿”,很少有人对事件的真实性产生怀疑。在“匿名身份、无须负责”的心理暗示下,网民们对“铜须”的自我申辩毫不理会,甚至当发帖人自己也称其内容多有杜撰之后,网民仍旧对“铜须”进行声讨,并将这种影响延伸至了现实世界中。“铜须”的父母、所就读的学校不断接到骚扰电话,恐吓、咒骂甚至勒索,严重影响了当事人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在这起事件中我们看到,网民在网络世界甚至现实世界中之所以轻易对他人施暴,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匿名身份所致。 第二,网民的年轻化及其从众心理使得网络言论带有更多的情绪化和盲目性的特点,而相关网站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又刻意凸显这种网络言论,从而导致了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 近年来,我国网民呈现出年轻化趋势。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网民中10至29岁的年轻人所占比例为66.7%,且网民中初、高中学历所占的比重继续提升,达到了67.4%。①网民的年轻化使得他们遇事极易冲动,学历层次较低也制约了他们对事情做冷静细致、全面深入的思考,往往

网络谣言成因及治理对策研究(一)

网络谣言成因及治理对策研究(一) 摘要:本文针对网络谣言进行研究,总结网络谣言的特点以及多方面成固,提出有效的治理对策。 关键词:网络谣言成因对策 谣言作为一种舆论现象早巳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着社会传播活跃度、社会心态、社会透明度等方面的特征。而当谣言和网络结合起来,网络谣言则具有了更多新的特征,产生了更大的社会影响力。网络使谣言发展到了新的阶段。对网络谣言的探究,对于深入了解网络谣言新特点,有效的规避网络谣言的危害,促进社会舆论的健康运行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一 《现代汉语词典》对谣言的界定是,没有事实根据的消息。学者胡钰认为“谣言是一种以公开或非公开渠道传播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传统的谣言往往采取人际传播的方式,对公众关注或者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未经证实的信息传递。大多数情形下,谣言包含着很多虚假,夸大,以讹传讹的因素。而谣言的传播与影响往往和谣言事件的重要度、事件的不透明(模糊)度以及受众兴趣成正比,和公众理性程度成反比,同时受到社会环境和社会传播机制的影响和制约。 在网络环境中,谣言传播有了新的变化。网络谣言是指以互联网为载体进行传播的未经证实的阐述和诠释。网络将谣言的传播途径由人际传播、口头传播变为网络信息传播。传播载体的变化,使网络谣言具有了一些新的特点: 快捷性,网络快速的传播速度带来了信息的高速流动,同时网络谣言也伴随着网络信息快捷传播。这就导致网络谣言具有比传统谣言更快的流动速度,容易在短时间内造成巨大社会影响;广泛性,网络覆盖的范围较大,相比传统谣言的小规模传播,网络谣言能够迅速在大范围进行扩散;难控性,传统谣言由于人际传播的速度、范围相对有限,往往容易得到控制,而互联网具有虚拟。自由,匿名等特点,网络谣言也因而难以得到完全控制;互动性,传统谣言也存在社会互动,而网络谣言经常以论坛讨论的方式进行传播,参与的人数更多,互动的程度更强,网络谣言信息传播变得更加复杂;“精确性”,谣言因为其“貌似真实”而被广泛的传播,而网络的多媒体特性,更能够图文并茂,直观生动的展现事实,网络谣言往往具有相比传统谣言更为精确、形象的材料来证实其可信度,以利于其传播。比如“农妇被蟒蛇吞吃”的网络谣青配合几张照片,大大增强了其可信度和影响力。 二 网络谣言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多方面原因的共同作用下,网络谣言得以扩散传播。一般而言,网络谣言的传受主体为普通网民,本文以网民为参照主体,从客观和主观两个层面对网络谣言的主要成因进行总结分析,以图廓清网络谣言的形成原理。 首先从客观方面而言,网络谣言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针对网络谣言事件,权威信息存在缺失、滞后或者模糊。 网络谣言往往是基于一定的事件,尤其是一些重大的突发事件。当这些事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权威信息又没有及时出现,就为网络谣言提供了发展空间。网络谣言成为人们获取事件信息的主要途径,并不断扩散变化。而这时,舆论往往存在一定的失控情况。如果对于谣言尤其是网络谣言的重视程度不够,在受众最需要了解事情真相的关键时期,缺乏有效及时的信息发布,或者采取简单封堵的方法遏制网络谣言的蔓延。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自由使得网络谣言很难被有效封堵。那么在权威信息不作为或者作为不够的情况下,网络谣言则易于占据舆论阵地,谣言包括网络谣言肆意泛滥,对社会产生巨大负面影响。 2、网络把关人的缺失。 在传统媒体中,由于信息发布有着严格的选择和监控,谣言信息很难通过正规途径进行传播,往往通过人际传播的方式进行扩散。而网络作为开放的网状传播系统,传播主体多元,传播

探析网络谣言的成因危害及应对策略

探析网络谣言的成因、危害及应对策略 ——以“秦火火造谣事件”为例 【摘要】2014年4月17日,备受关注的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他是自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3年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来,首个获罪的网络造谣者。“秦火火”等人以网络为平台, 故意通过扭曲事实、无中生有等各种方式先后制造出3000多个谣言,造谣对象直指道德偕模、知名媒体人、军事专家等等,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名誉和个人利益,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秦火火造谣事件”使网络谣言发展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峰,成为大众普遍关注的话题。本文主要以该事件为例,分析了网络谣言的产生原因,特征以及危害,从而得出关于网络谣言的一般性规律,并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深入探究网络谣言的治理措施。旨在为消灭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提供相应的理论依据,对于人们了解和辨别网络谣言,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关键词】网络谣言秦火火应对策略

Analyzing the cause of the Internet rumors, harm and coping strategies——Taking “Qin Huohuo Disinformation Event” as an example 【Abstract】On April 17th ,2014, Qin Zhihui event was announced its first-instance judgement by Chao Yang District People’s Court in Beijing. Qin Zhihui (whose screen name is Qin Huohuo)has gained widespread attention because of his intentional rumor spreading which has caused great disturbances. He was the first internet rumor mongers since 2013 after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and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have established the relevant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Qin Huohuo” and some other people have fabricated more than 3000 pieces of rumors by twisting truth or fabricating some facts. The main objects of their attack include moral models, famous journalists and military experts. Those rumors have seriously damaged the reputation and personal interests of the victims, and have also caused public disorders and negatively effected social harmony and stability. “Qin Huohuo Disinformation Event”has pushed cyber rumor to an unprecedented height-becoming a topic of universal concern. This thesis mainly focuses on analyzing the causes, features and harms of cyber rumors. It makes a summary about the general laws of cyber rumor and futher discusses the relevant coping strategies. It aims to provide some theoretic basis for the purifying of network environment. For people who want to know more about cyber rumors and be able to identify them, this thesis is of some practical significance. 【Key words】I nternet rumors Qin Huohuo Coping strate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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