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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管理及问责办法

合规管理及问责办法
合规管理及问责办法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及问责办法(20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规管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推动合规文化建设,根据《公司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员工的工作行为应符合相关监管

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是公司一项核心风险管理活动,包括制定和执行合规政策,培育合规文化,识别、评估、监测、检查、报告和处置合规风险的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合规问责,是指对公司员工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经济损失是指公司因员工违规行为或差错而遭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其中:低于1万元为轻微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低于5万元为较小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低于10万元为一般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低于50万元为较大经济损失;50万元

以上为重大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规风控负责人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有权独立调查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告,不受非法和不当干预。

第二章合规管理的实施

第七条为保证合规管理的实施,合规风控负责人在履职中享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参加或者列席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会议,调阅相应的文件资料,获取必要、充分的信息,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应予以配合;

2.检查权: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独立调查公司内部可能违反合规制度的事件,获取相关文件和记录,经营管理层及员工应予以配合;

3.合规评价权:通过合规检查及监督,对各部门经营管理活动、合规建设及其员工的执行情况做出评价,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中;

4.处罚建议权:根据公司合规问责相关规定,对违规事项所涉及部门及人员提出处罚建议,并落实整改、处罚建议的实施;

5.独立报告权:合规风控负责人就合规问题,具有按合规管理体系独立报告的权利。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应通过有效措施,主动发现违规行为并及时报告合规风控负责人。

第九条公司下列业务,应报送合规风控负责人审核:

1.公司及各部门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

2.公司做出重要投资决策等;

3.公司对外发布或报送重要文件、报告、广告宣传材料等;

4.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以外的创新业务;

5.公司制度或股东要求合规部门审核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合规风控负责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与本人有利益冲突的事项应主动回避;

应严格遵守公司有关保密的规定,对履行职务过程中接触的公司商业秘密和其他非公开信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

第十一条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在经营活动中的合规疑难问题

进行解答,对于重大或复杂事项应采取书面形式出具意见。

第十二条公司将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和工作行为的合规性纳入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其员工的绩效考核范围,并建立相应的合规考核或评价办法,评价结果作为对各部门绩效考核和部门负责人职务变动的依据之一。

第三章问责措施及程序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合规问责制,对违反制度的部门或个人按行为性质与情节实施责任追究。

问责措施可以单独或合并适用,具体包括:

1.经济问责措施:不发相应绩效奖金;降低职级级别;责令赔偿经济损失;

2.纪律问责措施:通报批评;警告;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开除;降职、撤职应并处降低职级级别的经济问责措施。

3.其他问责措施:谈话提醒和限期自查整改等。

第十四条对于没有主观恶意、情节较轻、损失轻微或较小、未引发监管或媒体关注、未导致公司重大风险等一般违规行为,可适用通报批评、警告的纪律问责措施;可并处不获发3个月以下绩效奖金,责令赔偿经济损失等经济问责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没有主观恶意、情节较重、造成一般经济损失、引发监管关注度不高、未引发市级影响力以上媒体关注、未导致公司重大风险等较重违规行为,可适用警告、降职、撤职的纪律问责措施;可并处不获发3至6个月绩效奖金,降低工资级别,责令赔偿经济损失等经济问责措施。

第十六条严重违规行为,可适用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问责措施;并处不获发7至12个月绩效奖金,降低工资级别,责令赔偿经济损失等经济问责措施。严重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员工存在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弄虚作假、侵占公司财产等行为;

2.违反外部法律法规及公司禁止性规定,后果和不良影响重大,或引发具有市级影响力以上媒体关注;

3.严重或多次违反公司制度,经批评教育但整改不力,导致经营管理风险并造成恶劣影响;

4.因违规行为导致监管部门对公司做出行政或监管处罚措施;

5.因违规行为导致公司产生较大经济损失或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特别严重违规行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并适用赔偿经济损失等经济

问责措施。特别严重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泄露或传递内幕信息、违规越权发送交易指令、通过项目利益输送、老鼠仓等行为;

2.违反外部法律法规及公司禁止性规定,主观存在重大过错,或所造成的影响恶劣;

3.被监管部门施行监管措施;

4.被监管部门施行自律处分;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违规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公司,数额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确定,具体赔付方案由形成最终问责决议的机构做出,标准如下:

1.轻微经济损失全额赔偿;

2.较小经济损失赔偿不低于5000元;

3.一般经济损失赔偿不低于1万元;

4.较大经济损失赔偿不低于2万元;

5.重大经济损失赔偿不低于5万元。

第十九条受通报批评处分人员自处分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晋升职务或调升职级。受警告处分人员自处分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晋升职务或调升职级。

受降低工资级别、降职、撤职处分人员自处分生效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晋升职务或调升

职级。受降职、撤职处分,应按规定调降职级。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及影响度,从重或加重处罚:

1.情节恶劣或多次违规;

2.造成不良后果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风险扩大、影响升级;

3.对违规事项反思不足,推卸责任;

4.管理级员工直接违规,或疏于管理职责;

5.知悉或应当知悉某类违规行为曾被问责,仍实行同类违规行为;

6、其他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视违规情节及其影响程度,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理:

1.违规行为发生后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害的发生,或明显减轻、避免损害结果;

2.主动且全部赔偿损失;

3.违规后主动向公司坦承问题或者举报他人违规行为属实;

4. 开拓创新业务过程中出现创新失误并及时纠正;

5.其他行为。

第二十二条对于业务办理过程中因疏忽大意等非主观故意因素形成的差错,原则上以

经济赔偿为主,内部批评教育为辅。差错处理不影响责任人及其所在部门的合规考核。

差错处理必须形成差错处理报告报备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差错处理报告应包含差错事实、后果及影响、责任分析、处理依据和处理措施等具体内容;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认为按差错的性质应合规问责的,由合规风控负责人启动合规问责程序;涉及经济赔偿的,已赔偿部分可以折抵。

第二十三条对于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意外事件,不属于违规或差错,员工不承担责任;但员工因防范、处理不当,或未能及时处理,或导致损失、影响扩大,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四条公司强调各级承担管理职责的员工对下属的管理责任,该等员工除应就其

自身的违规行为承担责任外,未能勤勉尽责的,还应就其下属员工的违规行为承担管理责任,该等员工因承担管理责任被合规问责的,视为所在部门负有管理责任。

前款所指勤勉尽责,是指该等员工应通过制度、流程、考核、会议、培训等形式充分履行对下属员工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十五条违规事项发生后,事发部门应及时报告合规风控负责人,同时应对违规事

项实施调查并应及时将违规事项及调查结果通报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调查结果应当含违规事实、责任人、责任分析等内容;调查过程中,在公司内部调查权限范围内被调查人员在有义务配合调查;合规风控负责人在调查阶段,可参与或自行调查。

第二十六条问责事项,应形成合规问责决议,问责决议应包含违规事实、后果及影响、责任分析、问责依据和问责措施等具体内容;问责决议应以发文形式公示,发文内容应与问责决议内容一致。

第二十七条问责相应文件由合规风控负责人存档。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所指“以上”、“以下”,均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总经理制定并发布,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灵宝支行合规问责制度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灵宝支行合规问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邮政储蓄银行灵宝支行合规管理,树立“全员合规、全程合规、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的意识,增强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加快合规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根据《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操作指引》、《河南省邮政储蓄银行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合规问责,是指对全辖各机构、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合规问责与各单位、工作人员的任用、考核工作相结合。 第二章问责原则 第四条合规问责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单位或个人一旦被发现并经查实有违规违纪行为,不论错误大小,是否形成损失,一律追究相关人员的违规责任。 (二)问责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在追究责任的同时,必须把整改落实到位,不能一查了事,避免屡查屡犯。 (三)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不能以惩处为目的,要在惩处的同时,加强对违规违纪人员的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合规经营意识;对于屡查屡犯,屡教不改的,要

停岗学习,直至测试合格,使每个员工都做到知规、守规、行规,避免无知犯错。 第三章问责范围 第五条市邮政储蓄银行员工及网点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实施问责: (一)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或落实监管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决定、命令不力的; (二)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完成部署的工作任务而影响邮政储蓄银行工作整体推进的; (三)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下级报告、请示事项不签署具体意见,对内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放任不管,对下属的违法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的; (四)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五)对群众反映强烈并经查实的问题有条件处理而不及时处理的; (六)对群众反映的属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认真调查,故意拖延、隐瞒、不处理、不整改、不按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或在处理中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的; (七)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邮政储蓄银行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问责机构 第六条合规问责实行分级负责、条线管理、各司其职、

公司合规管理制度(试行)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规管理机构设置及合规职责 第一节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二节高级管理层 第三节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 第四节合规总监与合规管理部 第三章合规管理部与其它部控制部门的分工与协调 第四章合规管理运行机制 第一节合规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第二节合规咨询与合规审查 第三节合规培训 第四节合规监督检查与监控 第五节合规公告、合规警示和合规谈话提醒 第六节合规报告与反馈 第七节合规管理的档案与留痕 第五章合规举报、问责与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加强部合规管理,有效识别和主动管理、防、处置合规风险,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合规管理的目标是通过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提高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建立有效规避合规风险的长效机制,确保公司依法经营、合规运作,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及员工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应符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性文件、行业规和自律规则、公司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 )。 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或员工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准则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 管理机制,培育合规文化,防合规风险的行为。 合规管理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核心容,也是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五条公司树立“合规是经营底线”、“合规创造价值”、“合规人人有责” 等合规理念,倡导并推行诚信和正直的道德行为准则和公司价值观念,提高所有员工的诚信意识与合规意识,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 第六条公司合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合规管理办法

合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规管理,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保障公司依法经营、健康发展,依据《**集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含全资子公司)的合规管理。控股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和所属单位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统称制度规定),将落实合规管理要求作为业务开展的前提条件,融入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全过程,纳入考核、严格兑现,确保依法经营管理。 第四条合规是公司对全体员工的基本要求,员工应当树立合规理念,熟知并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禁止违规为公司或个人谋取利益。 领导干部应当率先垂范,带头守法遵规,全面落实各项合规要求,推动实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 第五条公司和所属单位主要领导是合规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合规管理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领域合规管理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第六条合规管理按照公司和员工行为性质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商务行为合规管理由合规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管理;非商务行为合规管理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本办法所称商务行为,指企业经营管理中与反商业贿赂、反利益输送、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行为。 第七条公司企管法规处是商务行为合规管理综合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修)订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二)组织公司合规风险评估与预警、审定合规流程,组织内控测试。 (三)组织公司机关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合规培训、评价和档案管理。 (四)组织重要事项合规审查。 (五)组织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违规案件调查。 (六)负责公司合规管理信息平台的维护和管理。 (七)指导所属单位合规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商务行为合规管理相关工作。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将合规培训纳入培训计划,将合规评价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依据之一。 纪委负责违规举报受理、反商业贿赂反利益输送方面的违规案件调查、违规责任追究。

公司合规风控内控管理制度13.doc

公司合规风控内控管理制度13 公司合规风控内控管理制度 有效性评价机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规风控内控管理制度》有效性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公司在合规、风控、内部控制中的缺陷,提出和实施改进方案,确保公司合规风控内控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有效运行,结合另类子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机制。 第二条本机制所称合规风控内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评价,是指由公司相关部门实施的、对公司制度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有效性评价是通过规范评价流程,使合规风控内控体系不断完善,帮助公司实现经营目标;检查、发现公司制度设计、运行缺陷,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检查;确保制度有效性评价工作的程序合规、方法合理、结果客观、建议可行。 第三条公司实施有效性评价,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由于检查或评价流程设计不合理或控制不当,无法及时发现制度缺陷,使制度体系不能有效改善,以致公司利益或声誉受损,影响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由于检查人员主观原因,或者有效性评价程序不当,致使评价结果不客观,或整改方案不具有操作性。

(三)对于发现的制度缺陷,提出的整改建议未能得到执行,导 致公司违规行为得不到纠正,风险得不到有效处置。 第四条公司实施有效性评价至少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风险导向原则。有效性评价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公司单个或整体控制目标造成的影响程度来确定需要评价的重点业务单元、重要业务领域或流程环节。 (二)一致性原则。有效性评价应当采用统一可比的评价方法和标准,保证评价结果的可比性。 (三)公允性原则。有效性评价应当以事实为依据,评价结果应当有适当的证据支持。 (四)独立性原则。有效性评价机构的确定及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应当保持相应的独立性。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评价应当以适当的成本实现科学有效的评价。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风险管理部、投资部、财务部、综合部联合成立有效性评价小组。有效性评价小组负责拟定年度评价计划,将年度评价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根据各部门测试总结,形成公司有效性评价报告。董事会审批年度有效性评价报告。

银行问责制度.doc

银行问责制度 **市商业银行问责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内控管理,切实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违规惩戒机制,促进本行员工依法合规操作,根据监管部门“上追两级”、“双线问责”、“一案四问责”等案件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和本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问责制,是指本行内部已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规定、办法和落实各级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对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应负的职责,违法、违纪、违章、违反岗位操作规程等风险隐患,导致本行受到或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等严重后果及其他合规风险的行为;对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人、案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业务条线管理责任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问责坚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第四条问责的范围包括各级各部门的管理行为和各项业务操作环节。问责的对象是各项业务操作、管理环节中,因违法、违纪、违章、违规操作、未尽职管理或因制度缺陷而产生风险所涉及的操作人员、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员及高管人员。 第五条本行其他相关处理规定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章问责事项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问责: (一)职责范围内存在重大决策失误、重大案件、重大损失和重大风险,影响本行未来发展的;具有重大财务违规行为的; (二)违法、违纪、违章、违规办理业务;逆程序操作等造成重大差错、风险、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无正当理由未完成总行确定的重要工作任务,影响政令畅通,给全局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无充分理由未完成总行确定的各项经营目标,影响总行全年经营目标的实现,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对发现风险或违规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不主动避免任何类似违规事件的发生和纠正已发生的违规事件的行为;

(完整word版)合规管理制度

合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规管理,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明确合规管理责任,保障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实现公司持续规范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合规与合规管理 依法合规经营简称“合规”,是指公司经营活动(包括公司行为和公司员工执业行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本制度所称法律法规是指适用于评级公司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等;本制度所称管理制度,是指公司制定的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评级业务管理、内部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等。 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是指有效识别和管理合规风险。另外,合规管理还包括合规教育,合规文化建设,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合规管理是公司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 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因公司经营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致使公司受到监管处罚、财产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合规管理原则 在公司各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合规经营的基础上,合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管理原则 合规管理涵盖各单位和全体公司员工,覆盖公司所有评级业务领域及评级业务全流程,做到事事合规、人人合规。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与合规管理有关的职责,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整体有效性承担责任。 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对本部门和分支机构工作人员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管理,对本部门和分支机构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公司的全体人员都应当熟知与本岗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准则,主动识别、报告和控制自身执业行为的合规风险,并对自身执业行为的合规性承担责任。 (二)独立管理原则 合规管理部(以下简称“合规部”)及合规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合规人员”)职能独立于业务部门,其合规管理职能不受业务部门干涉。合规人员不承担与其合规管理职责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职责。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的职责和程序,直接向合规负责人或合规管理工作人员下达指令或者干涉其工作。 (三)垂直管理原则 合规管理部由公司监事会直接领导。合规人员由合规部直接领导,向合规部负责人报告。 合规管理部门的合规管理责任不替代或者免除公司其他部门、全体工作人员所负担或归属的合规责任。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工作人员应接受公司合规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合规管理部门对公司合规管理情况的检查和评价,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

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合规审查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下文简称“我行”)法律性文本、文件审查工作程序,及时解决我行法律问题,提高审查工作效率和质量,为管理创新与业务的稳健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根据《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及风险资产部职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律性文本、文件”是指我行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以本行名义对内(外)出具或接受的产生法律权利、义务的合同、协议、信函、证明、声明、承诺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和重要规章制度。 我行各级部门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性文本、文件”以外的法律问题可以书面形式提交风险资产部(法律合规部)。 第三条合规审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促进我行规范发展的原则。 (三)业务职能管理部门管理与风险资产部(法律合规部)管理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我行合规审查工作采取与外部律师事务所合作的运行机制。

第二章部门分工与职责 第五条风险资产部负责统一对总行法律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对全行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第六条业务性审查职责 (一)是否符合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货币政策、监管政策等业务性规范。 (二)是否符合上级监管制定的有关行业管理制度及政策,内部控制机制是否严密、完备,操作流程与岗位节点设置是否合理科学。 (三)是否符合行业规定的技术等级、施工规范、产品质量标准与相应资质要求。 (四)是否超越业务权限。 (五)是否真实反映谈判情况。 (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约主体资格。 (七)业务用语表述是否规范,是否会产生歧义。 第七条法律合规性审查职责包括: (一)制定或签约法律程序是否符合规范。 (二)条款之间是否有冲突。 (三)条款之间是否有歧义。 (四)条款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相抵触。 (五)条款是否损害我行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审查流程与时限

合规管理及问责办法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及问责办法(20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_________________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规管理机制,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推动合规文化建设,根据《公司法》、《_________________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员工的工作行为应符合相关监管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是公司一项核心风险管理活动,包括制定和执行合规政策, 培育合规文化,识别、评估、监测、检查、报告和处置合规风险的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合规问责,是指对公司员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经济损失是指公司因员工违规行为或差错而遭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其中:低于1万元为轻微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低于5万元为较小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低于10万元为一般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低于50万元为较大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为重大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规风控负责人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有权独立调查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告, 不受非法和不当干预。 第二章合规管理的实施 第七条为保证合规管理的实施,合规风控负责人在履职中享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参加或者列席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会议,调阅相应的文件资料,获取必要、充分的信息,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应予以配合; 2.检查权: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独立调查公司内部可能违反合规制度的事件,获取

相关文件和记录,经营管理层及员工应予以配合; 3.合规评价权:通过合规检查及监督,对各部门经营管理活动、合规建设及其员工的执行 情况做出评价,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中; 4.处罚建议权:根据公司合规问责相关规定,对违规事项所涉及部门及人员提出处罚建议, 并落实整改、处罚建议的实施: 3.独立报告权:合规风控负责人就合规问题,具有按合规管理体系独立报告的权利。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应通过有效措施,主动发现违规行为并及时报告合规风控负责人。第九条公司下列业务,应报送合规风控负责人审核: 1.公司及各部门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 2.公司做出重要投资决策等; 3.公司对外发布或报送重要文件、报告、广告宣传材料等; 4.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以外的创新业务; 5.公司制度或股东要求合规部门审核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合规风控负责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与本人有利益冲突的事项应主动回避; 应严格遵守公司有关保密的规定,对履行职务过程中接触的公司商业秘密和其他非公开信 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 第十一条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在经营活动中的合规疑难问题 进行解答,对于重大或复杂事项应采取书面形式出具意见。

XXXX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XXXX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促进公司业务规范、持续、稳健发展,有效防范合规风险,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员工的执业行为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或员工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准则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人员,是指合规总监、合规部门工作人员及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专职或兼职合规风控专员。 合规管理人员应恪尽职守,全面、审慎地履行岗位职责,并承担履职尽职责任。 第五条合规管理原则: (一)全员全面合规原则:公司在制度建设和业务流程设计上,通过完善相关合规管理制度与机制,使合规管理体系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所有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实用有效原则:公司合规管理的实施应从公司的业务规模、组织结构、发展状况、公司文化等实际出发,兼顾成本与效率,强化相关合规管理制度、流程设计的可操作性,提高合规管理的有效性。 (三)独立性原则:公司合规管理体系与经营管理体系相互独立;合规总监、合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与准则独立履行合规管理职责,任何部门、机构和个人不得防碍、阻挠合规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四)科学创新原则:在公司已形成的管理方法和合规文化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国内外同行的先进经验,科学地通过制度性与灵活性的结合,对公司合规管理的定位、组织、机制、方法、手段等进行创新,以更好地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第六条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的目标是: (一)通过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使合规管理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并持续有效符合外部监管要求。 (二)形成公司内部约束长效机制,在全公司范围内营造全员“主动合规、人人合规、违规必罚”的合规氛围和机制。 (三)培育“合规从高层做起、全员全面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文化。 第二章合规管理架构体系及合规职责 第七条公司建立公司领导(风险控制委员会)——合规总监——合规部门——各部门分支机构专职及兼职合规风控专员四个层次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管理。 公司领导、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规问责管理办法

合规问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 规范运作、稳健经营、诚信为本、客户至尊 的经营理念,加强合规风险管理,规范员工岗位操作行为,落实合规风险管理责任 结合公司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合规问责是指公司对违反岗位相关法规、准则或者不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违反公司合规经营理念,致使公司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合规问责制度,总裁在授权范围内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负责,分管副总裁对分管部门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负责,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负责,员工对本岗位业务活动的合规性负责。 第四条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置岗位,并编制相应岗位的《合规手册》,明确各岗位职能及相关行为规范准则。 第五条 公司所有员工应自觉树立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理念,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依法合规办理各项业务。 第六条 公司对员工的合规问责遵循 区别责任,有错必究,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的原则。 第七条 本制度规定的合规问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 违背公司 规范运作、稳健经营、诚信为本、客户至尊 经营理念的行为 三 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超越授权范围,擅自办理业务的行为 四 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行为 五 利用工作便利,索要钱财、接受贿赂、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六 对下属疏于管理教育,导致违法违规案件发生 七 公司认为需要进行合规问责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员工发生违反合规行为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影响 或损失程度、认识态度等给予以下处罚

合规问责管理制度(2)完整篇.doc

合规问责管理制度4 XXXX农村商业银行 合规问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合规管理,树立“全员合规、全程合规、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的意识,增强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加快合规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根据《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明确了合规问责的原则、范围以及问责程序等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全部在岗人员合规问责的管理。 第四条概念释义 (一)本制度所称合规问责,是指对全辖各机构、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一项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问责,是指管理、监督机构或部门对其管理、监督的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违规违纪失职行为,依据本制度的规定追究责任的活动; (三)本制度所称失职,是指工作人员怠于履行岗位职责,应作为而未作为,或者错误作为、不当作为,造成本行重大损失

或恶劣影响,或者无正当理由未能完成重要职责目标或重大工作任务的情形。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合规管理部负责合规风险管理问责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一)决定是否启动问责程序; (二)调查取证并出具调查报告; (三)做出处理建议; (四)做好上级管理部门交办的问责事项,接受上级合规管理机构的检查和督导。 第六条人力资源、监察管理部门负责涉及对被问责人岗位调整或行政处分等问责方式的实施。 第七条总行分管领导负责问责事项的审批。 第三章内容与要求 第八条问责原则 (一)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单位或个人一旦被发现并经查实有违规违纪行为,不论错误大小,是否形成损失,一律追究相关人员的违规责任; (二)问责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在追究责任的同时,必须把整改落实到位,不能一查了事,避免屡查屡犯; (三)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不能以惩处为目的,要在

合规问责管理办法

合规问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规范运作、稳健经营、诚信为本、客户至尊”的经营理念,加强合规风险管理,规范员工岗位操作行为,落实合规风险管理责任,结合公司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合规问责是指公司对违反岗位相关法规、准则或者不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违反公司合规经营理念,致使公司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合规问责制度,总裁在授权范围内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负责,分管副总裁对分管部门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负责,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负责,员工对本岗位业务活动的合规性负责。 第四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置岗位,并编制相应岗位的《合规手册》,明确各岗位职能及相关行为规范准则。 第五条公司所有员工应自觉树立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理念,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依法合规办理各项业务。 第六条公司对员工的合规问责遵循“区别责任,有错必究,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本制度规定的合规问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违背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诚信为本、客户至尊”经营理念的行为; (三)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超越授权范围,擅自办理业务的行为 (四)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行为; (五)利用工作便利,索要钱财、接受贿赂、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六)对下属疏于管理教育,导致违法违规案件发生

(七)公司认为需要进行合规问责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员工发生违反合规行为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影响或损失程度、认识态度等给予以下处罚: (一)通报批评; (二)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三)戒勉谈话,限期改正; (四)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五)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六)给予党纪处分; (七)如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证券公司有效落实《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升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水平,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证券公司应当树立并坚守以下合规理念: (一)全员合规。合规是证券公司全体工作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证券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准则,主动防范、发现并化解合规风险。 (二)合规从管理层做起。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有效行使重大决策和监督功能,确保监事会有效行使监督职能;证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重视公司经营的合规性,承担有效管理公司合规风险的责任,积极践行并推广合规文化,促进公司合规经营。 (三)合规创造价值。证券公司应当通过有效的合规管理防范并化解合规风险,提升管理和业务能力,为机构自身、行业和社会创造价值。 (四)合规是公司的生存基础。证券公司应当提升合规管理重视程度,坚持合规经营,为公司正常经营及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条证券公司应当制定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应当包括合规管理的目标、基本原则、机构设置及其职责、履职保障、合规考核以及违规事项的报告、处理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证券公司应当结合本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制定指导经营活动依法合规开展的具体管理制度或操作流程,切实加强对各项经营活动的合规管理。 证券公司应当制定工作人员执业行为准则,引导工作人员树立良好的合规执业意识和道德行为规范,确保工作人员执业行为依法合规。 证券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合规管理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第四条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行业公认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包括但不限于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专业敬业、公平竞争、客户利益至上、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理利益冲突、自觉维护行业良好声誉和秩序、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等。 第五条证券公司应当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理利益冲突,在涉及到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时,应当坚持客户利益至上的原则;在涉及到客户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时,应当坚持公平对待客户的原则。 第六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实施自律管理。

公司合规管理制度(试行)

公司合规管理制度(试行)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规管理机构设臵及合规职责 第一节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二节高级管理层 第三节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 第四节合规总监与合规管理部 第三章合规管理部与其它内部控制部门的分工与协调第四章合规管理运行机制 第一节合规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第二节合规咨询与合规审查 第三节合规培训 第四节合规监督检查与监控 第五节合规公告、合规警示和合规谈话提醒 第六节合规报告与反馈

第七节合规管理的档案与留痕 第五章合规举报、问责与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加强内部合规管理,有效识别和主动管理、防范、处臵合规风险,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合规管理的目标是通过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提高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建立有效规避合规风险的长效机制,确保公司依法经营、合规运作,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及员工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 和准则”)。 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或员工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准则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培育合规文化,防范合规风险的行为。

合规管理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五条公司树立“合规是经营底线”、“合规创造价值”、“合规人人有责”等合规理念,倡导并推行诚信和正直的道德行为准则和公司价值观念,提高所有员工的诚信意识与合规意识,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 第六条公司合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员全面合规原则:公司在制度建设和业务流程设计上,通过完善相关合规管理制度与机制,使合规管理体系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所有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实用有效原则:公司合规管理的实施应从公司的业务规模、组织结构、发展状况、公司文化等实际出发,兼顾成本与效率,强化相关合规管理制度、流程设计的可操作性,提高合规管理的有效性。 (三)独立性原则:公司合规管理从制度、组织和人员安排上保证合规管理的独立性,并按照双线分离、多线制衡的模式,使合规管理部门与其他内控部门一起积极促进与经营管理的有效制衡。 (四)科学创新原则:在公司已形成的管理方法和合规文化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国内外同行的先进经验,科学地通过制度性与灵活性的结合,对公司合规管理的定位、组织、机制、方法、手段等进行创新,以更好地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公司合规管理守则

精心整理上海极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规手册 第一章概述 司以外的任何人。 第十条请仔细阅读本手册,如有任何疑问,请与监察稽核部联系。 第二章合规责任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职责 (一)所有员工应确认其收到本合规手册,完全了解并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和流程。如果对合规职责和制度有不明之处,员工应咨询其直接主管或监察稽核部。

(二)员工有义务向其直接主管和监察稽核部报告所获知的违规事件。 (三)若员工履行职责与遵守合规制度产生矛盾时,员工应立即报告其直接主管和监察稽核部,由其采取适当的措施。 第十二条总经理合规职责 (一)在公司范围内营造“诚信、、合规、稳健、创新”的理念; (二)制定和颁布公司各项制度和流程,并负责其有效实施。 第十三条部门负责人合规职责 第十六条适用于本公司的主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包括: (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 (二)部门规章:《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三)规范性文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 第十七条员工任职资格管理 (一)担任基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的员工,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按要求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任职资格申请材料,经核准任职资格后方可就任。基金经理的任免应报中国证监会并在证券业协会办理注册登记。 (二)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从业人员须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取 不得向公众分发、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或者发售基金份额。 第二十二条公司只能委托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而且必须签订书面代销协议。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将基金代销协议和基金募集时间在规定时间报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备案,并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方可开始基金募集活动。 第二十四条基金销售活动,不得有以下情形:

公司合规管理制度(试行)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规管理机构设置及合规职责 第一节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二节高级管理层 第三节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 第四节合规总监与合规管理部 第三章合规管理部与其它内部控制部门的分工与协调 第四章合规管理运行机制 第一节合规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第二节合规咨询与合规审查 第三节合规培训 第四节合规监督检查与监控 第五节合规公告、合规警示和合规谈话提醒 第六节合规报告与反馈 第七节合规管理的档案与留痕 第五章合规举报、问责与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加强内部合规管理,有效识别和主动管理、防范、处置合规风险,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

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合规管理的目标是通过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提高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建立有效规避合规风险的长效机制,确保公司依法经营、合规运作,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及员工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 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或员工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准则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培育合规文化,防范合规风险的行为。 合规管理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五条公司树立“合规是经营底线”、“合规创造价值”、“合规人人有责”等合规理念,倡导并推行诚信和正直的道德行为准则和公司价值观念,提高所有员工的诚信意识与合规意识,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 第六条公司合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员全面合规原则:公司在制度建设和业务流程设计上,通过完善相关合规管理制度与机制,使合规管理体系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所有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

企业合规管理出台的背景及意义.docx

企业合规管理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1.顺应全球强化合规管理新趋势 1.1 国际组织推动企业合规管理的历程 自 1999 年起,世界银行宣布不给“黑名单”内任何涉嫌贪污受贿的 国际公司以投标资格,禁止其参与由该行自主的所有项目,目前中国已有 44 家企业进入该名单,如葛洲坝集团、湖南建设集团、中国水利电力 对外公司等。从国际组织推动企业合规管理的情况来看,经历了两个发展 阶段:第一阶段,在 2000 年左右,以联合国全球契约为代表,倡议企业 开展国际业务时遵守自愿性合规承诺,包括社会责任、环境责任以及反对 商业腐败等;第二阶段,在 2008 年西门子因“行贿门”被严厉处罚为 标志,此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 )倡导企业遵循合规最佳实践,美英等国纷纷出台更加严格的合规监管规定; 2014 年,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为代表,发布了《 ISO19600 合规管理体系指南》这一国际标准,推动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 1.2 国外政府推动企业合规管理的历程 从国外政府推动企业强化合规管理来看,各发达国家不断加强监管, 创新监管方式与思路,从过去关注事后处罚到注重事前预防,要求企 业实施更加主动的合规管理工作。比如,1978 年出台的美国《反海外 腐败法》( FCPA ),重点是对企业违规行为进行打击。2010 年,英

国出台的《反贿赂法》,新增加了未有防止商业贿赂罪,对未有防止商 业贿赂的企业加以处罚。但是,企业可以通过采取诸如建立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等措施来抗辩,以减免责任。至2016 年 12 月,法国宪法委员会批准通过了《关于提高透明度、反腐败以及促进经济生活现代化的2016-1691 号法案》(《萨宾第二法案》),该法案明确要求企业建立合 规制度,没有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企业可能面临承担处罚的风险与责任。

村镇银行合规风险管理问责办法

XX村镇银行合规风险管理问责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村镇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增强全员合规风险管理意识以及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与主动性,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加快内控长效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根据《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操作指引》、《XX村镇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活动实施方案》、《XX村镇银行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罚办法(试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规风险管理问责,是指对全辖各机构、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活动。 第三条合规风险管理问责与各单位、工作人员的任用、考核工作相结合。 第二章问责原则 第四条合规风险管理问责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单位或个人一旦被发现并经查实有违规违纪行为,不论错误大小,是否形成损失,一律追究相关人员的违规责任。 (二)问责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在追究责任的同时,必须把整改落实到位,不能一查了事,避免屡查屡犯。 (三)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不能以惩处为目的,要在惩处的同时,加强对违规违纪人员的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合规经营意识;对于屡查屡犯,屡教不改的,要停岗学习,直至测试合格,使每个员工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避免无知犯错。 第三章问责范围

第五条 XX村镇银行及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实施问责:(一)贯彻落实上级行为及联社经营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决定、命令不力的; (二)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完成部署的工作任务而影响联社工作整体推进的; (三)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下级报告、请示事项不签署具体意见,对内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放任不管,对下属的违法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的; (四)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五)对群众反映强烈并经查实的问题有条件处理而不及时处理的; (六)对群众反映的属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认真调查,故意拖延、隐瞒、不处理、不整改、不按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或在处理中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的; (七)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XX村镇银行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问责机构 第六条合规风险管理问责实行分级负责、条线管理、各司其职、全面监督的办法。 (一)各业务条线的主管职能部门、各XX村镇银行领导班子对本条线、本机构的违规问题进行问责; (二)联社合规风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合规风险管理全面问责及问责工作,在问责方面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决定是否启动问责程序; 2、审议调查报告;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解读(100分)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解读(100分)单选题(共3题,每题10分) 1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对兼职合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时,合规负责人所占权重应当超过()。 ? A.20% ? B.30% ? C.50% ? D.80% 我的答案:C 2 . 以下()不属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的合规管理职责。 ? A.落实合规管理目标,对合规运营承担责任 ? B.对发生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 C.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遵守合规管理程序,配备充足、适当的合规管理人员,并为其履行职责提供充分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支持和保障 ? D.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整改,落实责任追究 我的答案:B 3 . 合规负责人任期届满前,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解聘的,应当有正当理由,并在有关董事会会议召开()个工作日前将解聘理由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 ? A.3 ? B.15 ? C.5 ? D.10 我的答案:D 多选题(共3题,每题10分) 1 . 下列选项中属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负责人的合规管理职责的有()。 ? A.组织拟定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其他合规管理制度,督导下属各单位实施 ? B.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内部规章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等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书面合规审查意见

? C.按照公司规定,向董事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报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情况和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 D.发现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的,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向董事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我的答案:ABCD 2 .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明确了各方的合规管理责任,下列有关各方的合规管理责任的描述正确的是()。 ? A.董事会负责提出公司合规管理的要求,对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 B.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全公司的合规管理要求,对全公司合规运营承担主体责任 ? C.各部门、分支机构、各层级子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合规运营承担主体责任 ? D.合规负责人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 我的答案:ABCD 3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负责人的任职要求包括()等。 ? A.通晓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诚实守信 ? B.熟悉证券、基金业务,具有胜任合规管理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C.从事证券、基金工作10年以上,并且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的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或者从事证券、基金工作5年以上,并且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在证券监管机构、证券基金业自律组织任职5年以上 ? D.最近3年未被金融监管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 我的答案:ABCD 判断题(共4题,每题10分) 1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合规负责人决定本公司的合规管理目标,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对错 我的答案:错 2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合规负责人不得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职务,不

合规管理及问责办法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及问责办法(20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规管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推动合规文化建设,根据《公司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员工的工作行为应符合相关监管 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是公司一项核心风险管理活动,包括制定和执行合规政策,培育合规文化,识别、评估、监测、检查、报告和处置合规风险的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合规问责,是指对公司员工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经济损失是指公司因员工违规行为或差错而遭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其中:低于1万元为轻微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低于5万元为较小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低于10万元为一般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低于50万元为较大经济损失;50万元 以上为重大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规风控负责人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有权独立调查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告,不受非法和不当干预。 第二章合规管理的实施 第七条为保证合规管理的实施,合规风控负责人在履职中享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参加或者列席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会议,调阅相应的文件资料,获取必要、充分的信息,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应予以配合;

2.检查权: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独立调查公司内部可能违反合规制度的事件,获取相关文件和记录,经营管理层及员工应予以配合; 3.合规评价权:通过合规检查及监督,对各部门经营管理活动、合规建设及其员工的执行情况做出评价,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中; 4.处罚建议权:根据公司合规问责相关规定,对违规事项所涉及部门及人员提出处罚建议,并落实整改、处罚建议的实施; 5.独立报告权:合规风控负责人就合规问题,具有按合规管理体系独立报告的权利。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应通过有效措施,主动发现违规行为并及时报告合规风控负责人。 第九条公司下列业务,应报送合规风控负责人审核: 1.公司及各部门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 2.公司做出重要投资决策等; 3.公司对外发布或报送重要文件、报告、广告宣传材料等; 4.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以外的创新业务; 5.公司制度或股东要求合规部门审核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合规风控负责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与本人有利益冲突的事项应主动回避; 应严格遵守公司有关保密的规定,对履行职务过程中接触的公司商业秘密和其他非公开信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 第十一条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在经营活动中的合规疑难问题 进行解答,对于重大或复杂事项应采取书面形式出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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