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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三、化妆品: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是指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以及成套化妆品;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征收范围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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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消费税税目及其税率(精)

新增消费税税目及其税率 一、关于新增税目的征收范围及其税率 (一)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为10%)是指从事高尔夫球运动所需的各种专用装备,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高尔夫球是指重量不超过45.93克、直径不超过42.67毫米的高尔夫球运动比赛、练习用球;高尔夫球杆是指被设计用来打高尔夫球的工具,由杆头、杆身和握把三部分组成;高尔夫球包(袋)是指专用于盛装高尔夫球及球杆的包(袋)。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二)高档手表(税率为20%)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符合以上标准的各类手表。 (三)游艇(税率为10%)是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船体由玻璃钢、钢、铝合金、塑料等多种材料制作,可以在水上移动的水上浮载体。按照动力划分,游艇分为无动力艇、帆艇和机动艇。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四)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率为5%),又称卫生筷子,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过锯段、浸泡、旋切、刨切、烘干、筛选、打磨、倒角、包装等环节加工而成的各类一次性使用的筷子。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五)实木地板(税率为5%)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锯割、干燥、刨光、截断、开榫、涂漆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块状或条状的地面装饰材料。实木地板按生产工艺不同,可分为独板(块)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三类;按表面处理状态不同,可分为未涂饰地板(白坯板、素板)和漆饰地板两类。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未经涂饰的素板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二、关于新增子税目的征收范围及其税率 取消汽油、柴油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汽油、柴油改为成品油税目下的子目(税率不变)。另外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汽油、柴油的征收范围仍按原规定执行。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完整版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消费税税目及学习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烟 子目:1.卷烟2.雪茄烟3.烟丝 【注意辨析】卷烟与雪茄烟不是等同概念,有不同的计税方式、税率也不相同。 卷烟生产和进口环节均采用从量加从价的复合计税的方式。 卷烟在批发环节还有一道复合税,适用税率为11%加元/支。 雪茄烟和烟丝执行比例税率,没有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二)酒 子目:1.白酒2.黄酒3.啤酒4.其他酒 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

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属于其他酒,适用10%的比例税率。 对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或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按“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其他配制酒,按白酒税率征收消费税。 果啤属于啤酒税目。 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啤酒(220元/吨和250元/吨)、黄酒采用定额税率。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按250元/吨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消费品,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 A.果木酒 B.药酒 C.调味料酒 D.黄酒 E.复制酒 【答案】ABDE (三)化妆品 含美容、修饰类化状品、成套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注意】不含舞台、戏剧、影视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 【例题?多选题】依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属于化妆品税目的有( )。 A.香水、香水精 B.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C.指甲油、蓝眼油

2017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2017年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营改增全面试点于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此次税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确定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则确定为6%。按照方案要求,营改增后要确保所有行业不增负。具体的营改增税率表如下:

其他事项 一、关于5%征收率: 以下应税行为按5%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除此以外简易计税应按3%征收率计算。 1、销售不动产 ⑴一般纳税人(非房地产企业)销售(准确讲叫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 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⑵小规模纳税人(非房地产企业)销售(准确讲叫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 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⑸其他个人(自然人)销售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⑴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公路经营中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减按3%计算应纳税额) ⑵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⑶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不含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⑷个人出租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3、劳务派遣服务,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并按差额征收的,按5%计算应税额。 4、中外合作开采原油、天然气。 二、其他相关问题: 1、营改增后,增值税征收已从传统的销售及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扩展到销售应税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2、税法与会计口径的“固定资产”内涵已发生了变化。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不包含 不动产(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性质形状发生改变的建筑物、构筑物),而会计口径的固定资产包含不动产;税法规定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固定资产进项可一次抵扣,而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不动产进项只能分期抵扣;而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已将二者分别反映。 3、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差额征税问题。 ⑴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⑵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 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⑶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根据不同情况,可扣除承租 方本金、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车辆购置税等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⑷航空运输业,可扣除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业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⑸客运站场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⑹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其他 单位和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旅游企业的旅游费

2018年增值税税率调整 增值税税率表一览

2018年增值税税率调整增值税税率表一 览 。 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低至16%,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的税率从11%降至10%。此外,工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认定标准从过去的50万元和80万元统一上调至500万元,对于部分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这几项措施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 首先,增值税是我国当前税制中的第一大税种。2017年,国内增值税占我国全部税收收入比重40%左右。由增值税这一“带头大哥”领衔我国的这场减税降费“大戏”再合适不过了。 其次,增值税税率的降低无疑会“纲举目张”,最终惠及广大企业和终端消费者。例如,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无疑将促使2018年7月1日起取消流量漫游费“板上钉钉”。 最后,增值税通常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等三种类型。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消费型的增值税,纳税人税负最低。对于纳税人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过去规定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这次明确对于部分企业予以退还的政策,无疑将进一步为相关行业“减负”,引爆他

们扩大投资的积极性。 在5月1日后,增值税税率将会进行调整。 那么你知道调整后,哪些情况下使用新税率吗?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适用税率从原来的17%调整为16%,原来11%调整为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扣除率,从原来的11%调整为10%。 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对应农产品的扣除率从原来的13%调整为12%。 四、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0%。 2018最新增值税税率一览表

2017年土地增值税税率表

2017年土地增值税税率表 注:纳税人建设普通住宅出售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财法字[1995]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文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计算方法和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有别,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按照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税率为50%。 按照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等规定,现就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确认问题

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二、关于营改增后视同销售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确认问 题 纳税人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规定执行。纳税人安置回迁户,其拆迁安置用房应税收入和扣除项目的确认,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六条规定执行。 三、关于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问题 (一)营改增后,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 (二)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凡能够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允许据实扣除。凡不能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则按该清算项目预缴增值税时实际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扣除。 其他转让房地产行为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扣除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四、关于营改增前后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计算问题

2016年最新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2015年最新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 一、烟 1.卷烟 (1)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含70元)) (2)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 (3)商业批发 2.雪茄 3.烟丝5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 3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11%加0.005元/支(批发环节)36%(生产环节) 30%(生产环节) 二、酒 1.白酒 2.黄酒 3.啤酒 (1)甲类啤酒 (2)乙类啤酒 4.其他酒 5.取消此税目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240元/吨 250元/吨 220元/吨 10% 三、化妆品15%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5% 10% 五、鞭炮、焰火15% 六、成品油(2015年1月13日起) 1.汽油 2.柴油 3.航空煤油 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1.52元/升 1.2元/升 1.2元/升(继续暂缓征收)1.52元/升 1.52元/升 1.52元/升 1.2元/升 七取消此税目八、摩托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不含)以上的3% 10%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1% 3% 5% 9% 12% 25% 40% 5%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10% 十一、高档手表20% 十二、游艇10%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5% 十四、实木地板5% 七、涂料(2015年2月1日起) 4% 十五、电池(2015年2月1日起)4% 备注: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 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消费税的发展历史

消费税(Excise Tax),是一种古老的税种,其雏形最早产生于古罗马帝国时期。当时,由于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城市的兴起与商业的繁荣,于是相继开征了诸如盐税、酒税等产品税,这就是消费税的原形。消费税作为流转税的主体税种,不仅可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而且还可以调节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限制某些奢侈品、高能耗品的生产,正确引导消费。同时,它也体现了一个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消费税发展至今,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税种,目前已被120多个国家或地区所征收,而且还有上升的趋势。特别是近年来在为了可持续发展进行的税收法律制度改革的浪潮中,各国纷纷开征或调整消费税以便建立一个既有利于环境和生态保护又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绿色税收法律制度。 一、我国消费税开端 我国的消费税是中央税,它是我国国务院财政收入中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源。早在1951年政务院就根据国家公布和实行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的规定,颁布了《特种消费行为税暂行条例》,开始征收特种消费行为税,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消费税被迫取消。现行课征的消费税则是1994年税制改革中新设立的一种税,其法律依据是1994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等。这些规范性文件都是为适应当时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对税收法律制度进行大规模改革的需要而制定的。它标志着我国的消费税法律制度基本建立起来。 二、2006年消费税改革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新增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还调整了白酒、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等税目的税负水平。 (一)消费税政策调整的背景 任何一次税制改革或税收政策调整,都是社会、经济和政治等因素变化的结果,都是为了适应发展变化以后的新形势。此次消费税政策的变化,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消费税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整,它的出台也是为了适应消费形势变化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 1、是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的经济总量和综合国力有了根本性的提高。需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彻底改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它要求经济政策的确定(包括财税政策的确定),必须符合构建节约型社会的总要求。 2是产业政策导向的变化。在我国产业结构发展和转换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的现象,由此造成了产能过剩和资源的浪费。据国家发改委通报,目前全国90%左右的产品存在过剩现象,对生产者带来了很大的压力,给社会资源造成了许多浪费。之所以造成产能过剩,既有市场调节不力的因素,也有政府引导不力的因素,因此需要在政策导向上加以完善,提高政府的宏观管理水平。其中,消费是生产的目的,完善消费税政策对合理引导生产结构调整能起到有效作用。 3、是消费水平的变化。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我国居民的收入水平随之提高,2005年人均GDP已经达到1200多美元,已经初步进入了消费升级的临界点,并面临着进一步提高消费水平,改善消费结构的新机遇。但是,现行的一部分消费税应征税目,与国内产业结构,

2017年增值税最新税率表

2017年增值税最新税率表 编辑丨彼岸花 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及具体范围:包括原增值税纳税人和营改增纳税人,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增值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营改增各项应税劳务(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增值税税率为征收率3%。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增值税税率17%。 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整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农产品(指各种动、植物初级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食用盐;增值税税率11%。 出口货物增值税税率0%。 一般纳税人 销售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铁路运输服务、其他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程租服务、期租服务);航空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增值税税率11%。 邮政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增值税税率11%。 电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11%;增值电信服务增值税税率6%。 建筑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其他建筑服务11%。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6%。 现代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6%。 信息技术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与测试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增值服务6%。 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6%。 物流辅助服务——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6%。 租赁服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17%。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11%;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17%;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11%。 鉴证咨询服务——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6%。

2017年全行业全税种税率大全

2017年全行业全税种税率大全 增值税 增值税采用比例税率形式,可以分为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除此之外,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税款时还要用到征收率。 一、税率 1.基本税率——17%销售或进口一般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低税率 (1)11%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货物: ①生活必需品类——粮食、食用植物油(包括橄榄油)、鲜奶、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和居民用煤炭制品等。 ②文化用品类: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③农业生产资料类:初级农产品、饲料、化肥(有机肥免税)、农机(不含农机零部件)、农药、农膜。 ④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2)6% 提供金融服务、生活服务、增值电信服务、现代服务(有形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3.零税率 即出口规定范围内的货物和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整体税负为零: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1)国际运输服务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①研发服务 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③设计服务 ④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⑤软件服务 ⑥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⑦信息系统服务 ⑧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⑨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⑩转让技术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二、征收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和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时采用。 1.基本征收率为3% (1)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采用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自2014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采用简易办法征税的,征收率统

消费税征税范围税目注释

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 一、烟 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本税目下设甲类卷烟,乙类卷烟,雪茄烟,烟丝四个子目。 卷烟是指将各种烟叶切成烟丝,按照配方要求均匀混合,加入糖,酒,香料等辅料,用白色盘纸,棕色盘 二、酒及酒精 酒是指酒精度在1度以上的各种酒类饮料。酒精又名乙醇,是指用蒸馏或合成方法生产的酒精度在95度以上的无色透明液体。调味料酒属于调味品,不属于配置酒和泡制酒,对调味料酒不征收消费税。调味料酒是指以白酒、黄酒或食用酒精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盐、植物香辛料等配制加工而成的产品名称标注。 三、化妆品 化妆品是日常生活中用于修饰美化人体表面的用品。化妆品品种较多,所用原料各异,按其类别划分,可分为美容和芳香两类。美容类有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蓝眼油,眼睫毛及成套化妆品等;芳香类有香水,香水精等。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成套化妆品等等。 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发胶和头发漂白剂等,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含人造金银,合成金银首饰等)。 五、鞭炮,焰火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鞭炮,焰火。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六、成品油 本税目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 七、汽车轮胎 汽车轮胎是指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 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 八、摩托车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两种。 对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积不超过50毫升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九、小汽车 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4个或4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 用排气量小于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乘用车征收范围。用排气量大于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范围。 含驾驶员人数(额定载客)为区间值的(如8-10人;17-26人)小汽车,按其区间值下限人数确定征收范围。 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高尔夫球及球具是指从事高尔夫球运动所需的各种专用装备,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

2017年最新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2016年最新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 一、烟 1.卷烟 (1)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 (含70元))56%+0.003元/支 (2)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36%+0.003元/支 (3)商业批发11%+0.005元/支 2.雪茄烟36% 3.烟丝30% 二、酒及酒精 1.白酒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2.黄酒240元/吨 3.啤酒 (1)甲类啤酒250元/吨 (2)乙类啤酒220元/吨 4.其他酒10% 三、高档化妆品15%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5%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10% 五、鞭炮、焰火15% 六、成品油 1.汽油 (1)含铅汽油 1.52元/升 (2)无铅汽油 1.52元/升 2.柴油 1.20元/升 3.航空煤油 1.20元/升 4.石脑油 1.52元/升 5.溶剂油 1.52元/升 6.润滑油 1.52元/升 7.燃料油 1.20元/升 七、摩托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250毫升) 以下的 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10% 八、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 以下的 1%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3%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5%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9%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12%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25%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5% 3.超豪华小汽车按子税目1和子税目2的规定征收, 零售环节10%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10% 十、高档手表20% 十一、游艇10%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5% 十三、实木地板5% 十四、铅蓄电池4% 十五、涂料4%

现行消费税税目税率简表

现行消费税税目税率简表

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条例所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中所列应税消费品的具体征税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注意: 1、金银首饰的范围 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 2、汽车轮胎 国税函【1994】303号 汽车轮胎税目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

3、高档手表 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4、小汽车 自2006年4月1日起,在小汽车税目下分设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目。 财税【2006】33号 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财税【2006】125号 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并且座位在l0至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车,不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财税【2006】33号 用排气量小于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乘用车征收范围。用排气量大于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范围。 国税函【2006】772号 财税【2006】33号中有关用车辆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征收消费税的规定是为了解决用不同种类车辆的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应按照何种子目(乘用车或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消费税的问题,并非限定只对这类改装车辆征收消费税。对于购进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整车改装生产的汽车,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国税函【2007】1071号 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 一、烟 1.卷烟 (1)甲类卷烟(2)乙类卷烟 2.雪茄烟 3.烟丝45%加0.003元/支30%加0.003元/支25% 30% 二、酒及酒精 1.白酒 2.黄酒 3.啤酒 (1)甲类啤酒 (2)乙类啤酒 4.其他酒 5.酒精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240元/吨 250元/吨 220元/吨 10% 5% 三、化妆品30%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5% 10% 五、鞭炮、焰火15% 六、成品油 1.汽油 (1)含铅汽油 (2)无铅汽油 2.柴油 3.航空煤油 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1.4元/升1.0元/升0.8元/升 0.8元/升 1.0元/升1.0元/升1.0元/升0.8元/升 七、汽车轮胎3% 八、摩托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 的 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10%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1% 3% 5% 9% 12% 25% 40% 5%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10% 十一、高档手表20% 十二、游艇10%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5% 十四、实木地板5%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3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5号 发布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第二条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

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第五条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第七条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第八条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l-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最新增值税税率征收率表至2017年8月10日

最新增值税税率征收率表(含25种适用5%征收率 的情形和政策依据

附注: 1.总结记忆方法:不动产买卖和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租+劳务派遣(安保服务)+一般纳税人人力资源外包+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 2.小规模纳税人(含其他个人)一律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情况下征收率为3%,特殊情况详见注释。 3.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情况下征收率为3%,特殊情况详见注释,但一经选择,3 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一般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5%的情形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36号)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68号) 3.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

4.一般纳税人将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将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税总纳便函〔2016〕71号) 补充: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就是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5.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36号) 6.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财税〔2016〕36号) 7.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财税〔2016〕36号) 8.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试点前开工,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财税〔2016〕47号) 补充:(1)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财税〔2016〕36号) 9.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 10.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 1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 12.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财税〔2016〕68号)

最新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最新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一、烟 1.卷烟 (1)甲类卷烟 (2)乙类卷烟(3)批发环节 2.雪茄烟 3.烟丝5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3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 5% 36% 30% 二、酒及酒精 1.白酒 2.黄酒 3.啤酒 (1)甲类啤酒(2)乙类啤酒 4.其他酒 5.酒精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240元/吨 250元/吨 220元/吨 10% 5% 三、化妆品30%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5% 10% 五、鞭炮、焰火15% 六、成品油 1.汽油 (1)含铅汽油(2)无铅汽油 2.柴油 3.航空煤油 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1.40元/升1.00元/升0.80元/升 0.80元/升 1.00元/升1.00元/升1.00元/升0.80元/升 七、汽车轮胎3% 八、摩托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3% 10%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 1% 3% 5% 9% 12% 25% 40% 5%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十一、高档手表 20% 十二、游艇 10%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5% 十四、实木地板 5% 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其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免征,对其收购货物,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购货金额和退税率计算出口退税。 法律法规分类 立法机关 说明 税收法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法、外商投资企 业和外国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暂行条例 准法律(授权立法)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规定及条例 ②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暂行条例(准法律) 税收法规 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③ 其他暂行条例(大部分); ①的实施细则 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④ 海南和民族自治区,其他省份一般没有。 税收规章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⑤ ②的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税务代理试行办法 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⑥ ③中其他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

最新消费税税目税率表[1]_New

最新消费税税目税率表[1]

最新消费税税目税率表(2009年版)

政策调整后,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乙类香烟由30%调整至36%,雪茄烟由25%调整至36%。与此同时,原来的甲乙类香烟划分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原来50元的分界线上浮至70元,即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为甲类卷烟,低于此价格的为乙类卷烟。除烟产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政策有了较大改变,调整了计税价格,提高了消费税税率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5月1日起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现将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问题通知如下:

最佳答案 基本税种: 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税种中除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新设立的企业)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外,其他均向地税局申报缴纳。 实收资本账交税怎么交,有没有期限 悬赏分:0 |解决时间:2006-8-15 11:28 |提问者:guna1985

消费税税率表(参考内容)

消费税税率表 税目税率(税额) 计税单位范围说明一、烟 1.甲类卷烟45% 包括进口卷 烟;白包卷烟; 手工卷烟 指每大箱(五万支)销售价格 在780元(含780元)以上的 2.乙类卷烟40% 卷烟。不同包装规格卷烟的销售价格均按每大箱折算不同包装规格卷烟的销售价格均按每大箱(五万支)折算。指每大箱(五万支)销售价格在780元以下的卷烟。甲类卷烟从1994年1月1日起暂减按4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3.雪茄烟40% 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雪茄烟 4.烟丝30% 包括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不经卷制的散装烟。 二、酒及酒精25% 1.粮食白酒 2.薯类白酒15% 用甜菜酿制的白酒,比照薯类白酒征税。 3.黄酒240元吨包括各种原料

酿制的黄酒和 酒度超过12度 (含12度)的土 甜酒。 4.啤酒220元吨 包括包装和散 装的啤酒。 无醇啤酒比照啤酒征税。 5.其他酒10% 包括糠麸白 酒,其他原料 白酒、土甜酒、 复制酒、果木 酒、汽酒、药 酒 用稗子酿制的白酒比照糠麸 酒征收。 6.酒精5% 包括用蒸馏法和合成方法生产的各种工业酒精、医药酒精、食用酒精 三、化妆品30% 包括成套化妆 品 四、护肤护发品已改动包括雪花膏、 面油、花露水、 头油、发乳、 烫发水、染发 精、洗面奶、 磨砂膏、焗油 膏、面膜、按 摩膏、洗发水、 护发素、浴液、 从1994年1月1日起香皂暂 减按15%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痱子粉、爽身粉不征消费税。

发胶、摩丝及 其他护肤护发 品。 五、贵重首饰及 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5% 仅限于金、银 和金基、银基 合金首饰,以 及金银和金 基、银基合金 的镶嵌首饰。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2.非金银首饰10% 包括各种珠宝 首饰和经采 掘、打磨、加 工的各种珠宝 玉石 在生产环节销售环节征收消 费税。 六、鞭炮、焰火15% 包括各种鞭 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增值税税率表 税目税率范围说明一、销售或进口货 物除列举的以外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 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第一 项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 货物,除本条第(二 )项、第(三) 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加工、修理修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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