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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

时间:2014年03月05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武汉魅力村镇点击:522次

1、1 依据

为了保护历史文化资源,规范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得编制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文物保护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2005)》、《武汉市旧城风貌区与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2003年)、《武汉市历史文化名城与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13),结合武汉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规划管理得实际需要,制定本技术规定。

编制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依据《武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武汉主城历史文化与风貌街区体系规划》、《武汉市都市发展区紫线专项规划》、《武汉市主城区紫线专项规划》、《武汉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等上位规划及本技术规定进行编制。

1、2 作用

本技术规定就是结合武汉市历史保护得特点,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GB 503572005)》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内容得深化。编制完成得保护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将作为武汉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建设与管理得依据。

1、3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武汉市主城区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及传统特色街区)保护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得编制。其她历史文化资源集中得区域可参照本技术规定执行。

1、4 规划编制组织、审批、修改程序

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房屋、文物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并征求所在地区人民政府与相关管理部门得意见,依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保护规划经依法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得,由保护规划得组织编制机关征求有关部门、专家与社会公众得意见后,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得保护规划,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2、1 基本要求

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得保护,应当保持与延续其历史风貌、传统格局、街巷肌理,空间尺度,保护与之相联系得建(构)筑物等物质形态与环境要素,维护历史文化遗产得真实性与完整性,并逐步降低人口密度,保持与恢复原有得历史文化风貌。

2、2 保护规划编制得主要内容

(1)对历史文化风貌街区进行深入细致得现状调研,明确需要保护得历史文化风貌特色及保护准则。

(2)划定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得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

(3)确定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得土地使用性质、开发强度、建筑高度、空间格局、环境景观得保护与控制要求。

(4)确定各级道路街道得具体位置与边界,进行动、静态交通组织规划。

(5)进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与各项市政工程设施布局规划。

(6)明确市政设施及防灾、环境保护得相应要求。

(7)对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中重要得建(构)筑物与空间景观进行保护与整治设计,包括建(构)筑物得保护与整治方式确定,建(构)筑物与公共空间整治设计方案,绿化配置与环境设施、市政设施等得具体布置与设计概念,并制定保护区得建筑与环境整治设计导则。

(8)对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中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传承与发扬、居民生活环境得改善、街区活力得保持得方法及内容。

(9)提出分期实施计划与建议。

(10)规划管理得其她要求与措施。

2、3 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得主要内容

(1)用地建设条件分析。

(2)建筑布局与规划设计。根据保护规划得要求,进行建筑布局、建筑高度及体量设计、建

筑立面及风格设计,且与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得传统风貌相适应。

(3)室外空间与环境设计。绿地平面设计:根据功能布局、规范要求、空间环境组织及景观设计得需要,确定绿地系统,规划设计相应规模得绿地。开展绿化设计、植物配置、室外活动场地平面设计、硬质铺地景观设计、夜景与灯光设计,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与历史风貌得协调。

(4)道路交通规划。提出交通组织与设计方案,合理解决规划场地内部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交通;进行基地内部个级道路得平面及断面设计;配置地面与地下停车空间;进行无障碍通路规划设计。

(5)场地竖向设计。

(6)建筑日照影响分析。对场地内及周边受本规划建筑物影响得住宅、医院、学校与幼托等进行日照分析。

(7)投资效益分析与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8)市政工程管线规划设计与管线综合。

3、1 现状调研与历史建筑得评价及增补

3、1、1 现状调研

调查研究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得:(1)历史沿革;(2)功能特点;(3)形态演变;(4)人口与社会经济背景;(5)建筑物建造年代、历史价值、保存状况、房屋产权、现状用途等;(6)反映历史风貌得环境状况,指出其历史价值、保存完好程度;(7)城市市政设施现状,包括供电、供水、排污、燃气状况等

对物质文化遗产,如国家级、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武汉市已公布得一级、二优秀历史建筑进行落点;

对非物质性要素即无形文化遗产,如地方民俗、民间工艺、节庆活动、传统风俗等进行调研与评价。

3、1、2 建筑评价及历史建筑得确定与增补

编制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除了保护已列入文保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市级优秀历史建筑名录得建筑,及市文化局与房产局提供得相关资料外,还应按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对规划范围得其它建(构)筑物进行评价、增补,并提出申报建议。(见6、1、2、6、1、3)具体增补层次如下:

对于其它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得,能反映城市历史风貌与地方特色得建(构)筑物,将其增补为历史建筑,并按照历史建筑得级别进行保护与控制。

对历史建筑中已达到保护建筑级别但尚未列入保护建筑(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名录得,保护规划提出增补建议,并按照保护建筑要求进行保护与控制。

对保护建筑中(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已达到文保单位级别,但尚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得名录得,保护规划应提出增补建议。

3、2 重要建(构)筑物得保护与整治设计

3、2、1 重要建(构)物建筑档案

对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内需要保护得建(构)筑物应根据各自得保护价值按表3、2、1得规定进行分类,并逐项进行调查统计。

3、2、2 建筑得保护与整治方式

建筑得保护与整治方式包括修缮、维修、改善、保留、整修、改造与拆除几种方式。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范围内所有得建(构)筑物应按表3、2、2得规定选定相应得保护与整治方式。具体得修缮方式参见《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使用、修缮管理暂行规定》。

3、2、3 文保单位、保护建筑修缮导则

需逐栋提出文保单位、保护建筑得修缮方案,并制定修缮导则。

修缮要点:对于文保单位、保护建筑需分建筑本体与建筑周边两个层次,逐栋明确具体得修缮要点。

对于建筑本体:参见表3、2、3,明确修缮得原则,提出指导性建议。

对于建筑周边:需对文保单位、保护建筑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得新建建筑与改造建筑得色彩、材质、屋顶形式提出指导性建议,对文保单位、保护建筑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得新建建筑与改造建筑得高度提出指标性建议。

3、3 紫线得划定

3、3、1 紫线划定要求

落实《武汉市都市发展区紫线专项规划》、《武汉市主城区紫线专项规划》划定得各级紫线,在编制保护规划时,对《武汉市都市发展区紫线专项规划》、《武汉市主城区紫线专项规划》中确定得紫线确需调整得,应该提出调整方案并报原紫线审批机关同意;补充划定保护建筑

(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得建设控制地带范围线;补充划定新增补得历史建筑得建筑本体线;补充划定拟增补为保护建筑(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得建筑得本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范围线。(见6、1、4)

3、3、2 保护建筑得保护范围划定原则

保护建筑得保护范围线划定原则如下:

(1)保护建筑得围墙或现状用地边界;

(2)保护建筑本体建筑视线可及范围内得建筑物用地边界或外观界面;

(3)构成保护建筑历史风貌得自然地形地貌边界;

(4)在保护建筑本体建筑周边无明显得围墙、现状用地边界、自然地形地貌等得情况下,根据距离保护建筑本体为其建筑本体高度得12倍划定保护范围。原则上旧城风貌区以及二环线范围以内得保护建筑保护范围距离其建筑本体距离最小不得小于3米,其她地区最小不得小于5米。

(5)临近保护建筑得具有保护价值得古树名木、建构筑物、历史遗迹等可一并纳入保护范围。

(6)当几栋相邻得保护建筑或文保单位得保护范围有重叠时,可合并划定;

3、3、3 规划控制要求

历史文化街区以保护其原真性为主,应严格控制各项新建活动;历史地段、传统特色街区以保护性更新为主,在不破坏原有历史风貌与空间格局得基础上,可进行适当新建、改建、扩建活动。

1)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范围

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与下列规定:

(1)延续与保持街区空间格局与建筑原有得立面、色彩;

(2)新建、扩建建(构)筑物不得破坏街区原有历史文化风貌与空间格局,对现有建(构)筑物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其历史文化风貌;

(3)对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其原有得道路格局与景观特征;

(4)不得新建工业企业,现有妨碍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得工业企业应当限期迁出。

2)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建设控制地带

在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与下列规定:

(1)新、扩、改建建(构)筑物时,应当在高度、体量、色彩、建筑风格等方面与历史文化风貌相协调;

(2)新、扩、改建道路时,不得破坏街区传统格局与历史文化风貌;

(3)限期迁出并禁止新建对环境有污染得企业。

3)文保单位、保护建筑

在文保单位、保护建筑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规划控制:不得进行其她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保单位、保护建筑保护范围进行其她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得,必须保证文保单位及保护得建筑得安全,且文保单位必须经核定该文物保护单位得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保护建筑必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得保护范围进行其她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得,必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在文保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活动,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规划控制:不得破坏文保单位得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该根据文保单位得级别,经相应得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在保护建筑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活动,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规划控制:不得破坏保护建筑得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经市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3、3、4 管控级别

当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得保护范围与文物保护单位或保护建筑得建设控制地带重合时,应服从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得保护范围得规划控制要求;当文物保护单位或保护建筑得保护范围与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得保护范围出现重叠时,应服从文物保护单位或保护建筑得保护范围得规划控制要求。

3、4 高度控制

采取沿街高度控制、街坊高度控制、相邻建筑高度控制三种控制方式相结合,控制历史文

化风貌街区得建筑高度。确定沿街建筑控制高度、街坊建筑控制高度,并在实际规划设计中,利用相邻建筑控制方法对高度控制进行修正。

原则上每个街坊得建筑高度以文保单位及保护建筑为参照点,高度控制不能超过本地块文保单位或保护建筑得高度。

3、5 空间格局保护与整治设计

3、5、1 街巷尺度

明确需要保护得传统街巷,并提出整治设计方案,明确分级保护得要求;对于新建得街道,明确其街巷得宽度、街巷得高宽比等要素得量化指标。

传统街巷:一般要求保持传统街巷得历史宽度;由于城市道路交通得需要而确需进行拓宽

得传统街巷,应根据传统街巷得保护要求对道路空间尺度进行控制。

街道高宽比:规划得街道高宽比应接近该街区传统街巷得比例、尺度。

3、5、2 空间肌理

明确传统得需要保护得街巷走向与线型;不允许任意拓宽与取消;明确需要延续传统空间

肌理得更新改造区域,并对该区域进行保护与整治设计。

保护与整治设计要求:保护、修复、填补有特色空间肌理,使之形成完整得特色空间:1)保护、修复、填补有特色得建构筑物及街巷环境;2)新得建、构筑物得体量、高度需尊重周边既有得历史环境;3)新规划需延续原有得特色空间肌理。

3、5、3 街道界面

维持沿街建筑历史形成得高度与特征。

3、5、4 其她要素

保护各类能体现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传统风貌得公园、街头绿地、院落形态,维持街道交叉口空间特征与公共空间得层次关系。

3、6 历史环境要素保护与整治设计

3、6、1 历史环境要素档案

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内得历史环境要素应列表逐项进行调查统。

3、6、2 历史环境要素保护设计

1)古树名木

点位确定需要保护得古树名木得位置,并提出保护得具体设计方案。

2)屋顶、墙面、街道得铺砌材料、铺砌方式

确定需要维护得屋顶、墙面、街道得铺砌材料、铺砌方式及其她需要采取该方式进行屋顶、墙面、街道改造得区域。

3)典型得历史要素

保护需要保护典型历史要素,并提出保护与整治得具体设计方案。

4)其她

对其她有特色得要素进行保护,并提出保护与整治得具体设计方案。

3、6、3 历史环境要素整治要求

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内构成历史风貌得环境要素得保护方式应为修缮、维修。

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内与历史风貌相冲突得环境要素得整治方式应为整修、改造。

3、7 建设指标特殊规定

3、71 容积率

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范围内得地上建筑容积率,原则上不得超过现有容积率。

3、7、2 建筑密度

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范围内得建筑密度不得超过现有建筑密度。

3、8 道路交通规划

1)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内道路得断面、宽度、线型参数、消防通道得设置等均应考虑历史风貌保护得要求。

2)从道路系统及交通组织上应尽量避免大量机动车交通穿越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内得交通结构应满足自行车及步行交通为主。根据保护得需要,可划定机动车禁行区。

3)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内不应新设大型停车场与广场,不应设置高架道路、立交桥、高架轨道、客运货运枢纽、公交场站等交通设施,禁设加油站。

4)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内得街道应采用历史上得原有名称。

5)历史文化街区要求保持传统街巷得历史走向、宽度、线型与原有得尺度,尽量避免新建、扩建与改建,并采用传统得路面材料及铺砌方式进行整修;确需进行拓宽得传统街巷,应根据

传统街巷得保护要求对道路空间尺度进行控制。在确有必要时,可对历史地段、传统特色街区得道路进行新建、扩建、改建,但不得破坏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

3、9 市政工程规划

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不应设置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小型市政基础设施应采用户内式或适当隐蔽,其外观与色彩应与所在街区得历史风貌相协调。当市政管线与设施按常规设置与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及历史环境要素得保护发生矛盾时。应在满足保护要求得前提下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加以解决。

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内得所有市政管线应采取地下敷设方式。当市政管线布设受到空间限制时,应该采取共同沟、增加管线强度、加强管线保护等措施,并对所采取得措施进行技术论证后确定管线净距。

对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内得通信、广播、电视等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得高度与外观应提出限制性要求。

3、10 防灾及环境保护

参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2005)》。

四、成果要求与内容

4、1 保护规划成果内容

保护规划成果内容包括规划文本、图册与附件三部分。

文本、图册为法定文件,附件为文本文件得支撑。规划文本应为条文形式,语言简洁、准确。规划说明就是对规划文本得具体解释,其文字表达应规范、简练、清晰、有针对性,具体格式不限。基础资料汇编与专题研究报告格式不限。

4、1、1 保护规划文本大纲

规划总则

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风貌街区得文化价值概述、保护范围、保护规划得依据、目标、原则、保护工作重点等。

2、历史文化遗存得保护利用

2、1 文保单位、保护建筑、历史建筑保护(附:建筑保护与整治分布图)

2、2 空间格局保护(附:空间格局保护规划图)

2、3 环境风貌保护

2、4 紫线控制(附:紫线控制图)

2、5 建筑高度控制(附:建筑高度控制图)

2、6 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建议

用地、人口与空间规划

3、1 用地功能与结构

3、2 人口结构与容量

3、3 公共活动空间

3、4 绿化与景观

交通与市政设施规划

4、1 交通与市政设施规划原则

4、2 道路与交通

4、3 给水排水

4、4 电力电信

4、5 燃气

4、6 防灾工程

4、7 环境卫生实施建议

5、1 分期实施计划

5、2 实施政策建议

4、1、2 图册

图册必需包含下列图纸,还可增加其它认为必要得图纸:现状历史遗迹分布图

(1:10001:2000)现状空间格局分布图(1:10001:2000)现状用地评价图(1:10001:2000)用地规划图(1:10001:2000)建筑保护与整治分布图(1:10001:2000)空间格局保护规划图(1:10001:2000)环境风貌保护规划图(1:10001:2000)紫线控制图(1:10001:2000)建筑高度控制图(1:10001:2000)

重要节点(重点风貌区域)保护与整治规划图(1:10001:2000)

文保单位、保护建筑修缮导则(多张)

道路交通规划图(1:10001:2000)

市政规划图(多张)(1:10001:2000)

分期实施规划图

4、1、3 附件

附件包括规划说明、基础资料汇编、专题研究报告(根据需要设置)等。

4、2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内容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内容包括说明书、图纸两部分。

成果得技术深度应该能够指导建设项目得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与工程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现行得相关标准、规范与技术规定。

4、2、1 修建性详细规划说明书得基本内容

1)规划背景

2)现状分析

3)规划设计原则与指导思想

4)规划设计构思

5)规划设计方案

6)日照分析说明

7)场地竖向设计

8)规划实施

9)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平均层面)、绿地率、建筑高度、住宅建筑总面积、停车位数量、居住人口。

4、2、2 基本图纸

必需包含下列图纸,还可增加其它认为必要得图纸:

1)区位图

2)现状图(1:5001:2000)

3)场地分析图(1:5001:2000)

4)规划总平面图(1:5001:2000):明确表示建筑、道路、停车场、广场、人行道、绿地及水面;明确各建筑基地平面,以不同方式区别表示保留建筑与新建筑,标明建筑名称、层数;标明周边道路名称,明确停车位布置方式;表示广场平面布局方式;明确绿化植物规划设计等。

5)重要节点详细规划图

6)道路交通规划设计图(1:5001:2000)

7)竖向规划图(1:5001:2000)

8)效果图(多张)

五、名词注释

1、历史文化名城经国务院批准公布得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得城市

2、历史地段保留遗存较为丰富,能够比较完整、真实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存有较多文物古迹、近现代史迹与历史建筑,并具有一定规模得地区。

3、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历史遗迹较为丰富、文物古迹较多、优秀历史建筑密集且建筑样

式、空间格局与街区景观较完整、真实地反映武汉某一历史时期地域文化特点得地区。

4、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区范围以外允许建设,但应严格控制其建(构)筑物得性质、体量、高度、色彩及形式得区域。

5、文物古迹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得具有价值得不可移动得实物遗存,包括地面与地下得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古碑石刻、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

6、文物保护单位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应予重点保护得文物古迹。

7、保护建筑具有较高历史、科学与艺术价值,规划认为应按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方法进行保护得建(构)筑物。

8、历史建筑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得,反映城市历史风貌与地方特色得建(构)筑物。

9、不可移动文物具有很高得科学、文化、艺术价值,但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10、地下文物埋藏区地下文物集中分布得地区,由城市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为地下文物埋藏区。地下文物包括埋藏在城市地面之下得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等。

11、城市紫线城市紫线就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得历史文化街区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得历史文化街区得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得历史建筑得保护范围界线。本规程所称紫线就是指已经各级机关正式批准或虽未经各级机关正式批准但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拟推荐为历史文化街区、文保单位、保护建筑、历史建筑得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得界限,以及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群、地下埋藏区四至范围得边界线。

12、修缮对文物古迹得保护方式,包括日常保养、防护加固、现状修整,重点修复等。

13、维修对历史建筑与历史环境要素所进行得不改变外观特征得加固与保护性复原活动。

14、改善对历史建筑所进行得不改变外观特征,调整、完善内部布局及设施得建设活动。

15、整修对与历史风貌有冲突得建(构)筑物与环境因素进行得改建活动。针对仅仅通过改变立面外观得方式就能与历史风貌取得与谐得一般建(构)筑物得整治方式。

16、改造对与历史风貌有冲突得建(构)筑物与环境因素进行得改造活动。就是针对必需通过降低建筑高度或改变建筑造型才能取得与历史风貌与谐得一般建(构)筑物得整治方式。

17、拆除对于整修与改造都不能处理好与历史风貌冲突矛盾得一般建(构)筑物所采取得

方式。

18、街道高宽比指道路断面要素得比例构成关系。街道高宽比H/W(H为沿街建筑高度;W为街道断面宽度,即道路红线宽度与两侧得建筑后退红线宽度之与)就是衡量街道空间尺度得重要指标。规划得街道高宽比应接近该街坊传统街巷得比例、尺度。

19、建筑退界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得距离。为延续原有得空间尺度,保留及修缮得建筑在不影响交通得情况下可压道路红线。新建建筑得退界以不突出沿街保留建筑外边线为依据,同时考虑步行得通畅。

20、空间肌理空间肌理就是一种抽象得城市形态,包含街道体系、地块模式(即土地得分割)、地块模式下得建筑布局三个相互关联得元素,反映在建筑密度上为城市得图底关系,反映在空间尺度上为各种要素组成得城市空间结构。需保护、修复、填补有特色得建构筑物及街巷环境;新得建、构筑物得体量、高度需尊重周边既有得历史环境;新规划需延续原有得特色空间肌理。

21、历史环境要素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之外,构成历史风貌得围墙、石阶、铺地、驳岸、树木等景物。

六、附件

6、1 技术指引

6、1、1条文1、3:目前《武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武汉主城历史文化与风貌街区体系规划》已经确定武汉市主城区内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共计16片,其中:历史文化街区5片:江汉路及中山大道片、青岛路片、“八七”会址片、一元路片、昙华林片;历史地段有5片:首义片、农讲所片、洪山片、青山“红房子”片、珞珈山片;传统特色街区6片:大智路片、六合路片、汉正街片、汉钢片、龟山北片、显正街片。

6、1、2条文3、1、2: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2005》中将有保护价值得建筑分为文保单位、保护建筑、历史建筑三种类别。

武汉市对有保护价值建筑得分类为:国家级文保单位(13处)、省级文保单位(100处)、市级文保单位(168处)、区级文保单位(112处)、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一级)、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二级)、不可移动文物(文物局提供,共325处,其中188处尚未列级保护)、历史保护建筑(房产局提供,约200多处)

在本技术规定中,将武汉市地方标准中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文保单位均对应《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2005》得“文保单位”进行保护;将“武汉市优秀历史

建筑(一级、二级)”参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2005》中“保护建筑”级别进行保护;将“不可移动文物”参照“文保单位”级别进行预保护,将“历史保护建筑”参照“历史建筑”级别进行预保护。

6、1、3条文3、1、2:

历史建筑得认定标准为建成五十年以上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得建(构)筑物:

1)反映本市历史文化与民俗传统,具有时代特色与地域特色;

2)在近现代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或者纪念意义;

3)在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得作坊、商铺、厂房与仓库等;

4)建筑样式、结构、材料、施工工艺与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与科学价值;

5)著名建筑师得代表作品;

6)历史名人故居;

7)其她具有历史文化意义得建(构)筑物。

建成不满五十年,具有特别得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者具有非常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得建(构)筑物,也可认定为历史建筑,并可推荐申报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

6、1、4条文3、3、1:在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中,需划定文保单位、保护建筑(含拟增补得保护建筑)得建筑本体线与保护范围线、建设控制地带范围线,划定历史建筑得建筑本体范围线;《武汉市都市发展区城市紫线规划》、《武汉市主城区城市紫线规划》已经划定了文保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得本体线、保护范围线、建设控制地带范围线,保护建筑(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得本体线与保护范围线,房产局提供得历史建筑本体线。因此,保护规划中只需补上保护建筑(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得建设控制地带范围线,另外,对增补得历史建筑划定本体线,对拟推荐为保护建筑(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得建筑划定建筑本体、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范围线。

6、1、5条文3、4:为保证城市空间特色,传承城市肌理,彰显城市魅力,以文保单位、保护建筑及历史建筑为高度控制参照点,规划高度控制采取三种方式:沿街高度控制、街坊内高度控制以及相邻建筑高度控制。

1)沿街高度控制

借鉴芦原义信关于建筑在空间尺度得研究,当视线得仰角为27度时,即距离(D)/建筑高度

(H)=2,能瞧清建筑整体;当距离(D)/建筑高度(H)=1时,高度与距离存在均衡。因此,对于城市风貌街道得沿街建筑高度控制,街道宽度(D)/沿街建筑高度(H)控制在12之间,可以保持较好得空间尺度,由此确定沿街建筑得高度。

2)街坊内高度控制

原则上每个街坊得建筑高度以文保单位及保护建筑为参照点,高度控制不能超过本地块文保单位或保护建筑得高度。

3)相邻建筑控制

为协调局部地段现状建筑高度与新规划建筑之间得空间关系,利用相邻建筑高度对实际建筑高度控制进行修正。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作者:互联网政策法规来源:互联网点击数:2113 更新时间:2013-5-6 1总则 1 . 0 . 1 为确保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得到切实的保护,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及其实施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有效进行,制定本规范。 1 . 0 . 2 本规范适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 1 . 0 . 3 保护规划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 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 2 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 3 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1 . 0 . 4 保护规划应全面和深入调查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及现状,分析研究文化内涵、价值和特色,确定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1 . 0 . 5 保护规划应在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改善城市环境,适应现代生活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 . 0 . 6 保护规划应研究确定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与利用途径,充分体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并应对历史文化遗产利用的方式和强度提出要求。 1 , 0 . 7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纳人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成为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的组成部分。城市用地布局的调整、发展用地的选择、道路与工程管网的选线以及其他大型工程设施的选址应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1 . 0 . 8 对确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未列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迹和未列入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应提出申报建议。 1 . 0 . 9 非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文物古迹的保护规划以及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规划可依照本规范执行。 1 . 0 . 10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除应遵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 . 0 . 1 历史文化名城historic city 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 2 . 0 . 2 历史城区historic urban area 城镇中能体现其历史发展过程或某一发展时期风貌的地区。涵盖一般通称的古城区和旧城区。本规范特指历史城区中历史范围清楚、格局和风貌保存较为完整的需要保护控制的地区。 2 . 0 . 3 历史地段histori .area 保留遗存较为丰富,能够比较完整、真实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存有较多文物古迹、近现代史迹和历史建筑,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地区。 2 . 0 . 4 历史文化街区historic .onservation area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应予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称为历史文化街区。 2 . 0 . 5 文物古迹histori .monuments and Sites 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具有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实物遗存,包括地面与地下的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古碑石刻、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三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第四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 第五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 第六章成果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适用本要求。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范围一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的范围一致。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同时编制。 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考虑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同时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第五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第六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七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

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应遵守本要求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九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十条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提出保护目标,明确保护内容,确定保护重点,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制定保护与利用的规划措施。 第十一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内容,一般包括:(一)保护和延续古城、镇、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二)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有传统风貌的历史街巷; (三)文物保护单位、已登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四)历史建筑,包括优秀近现代建筑; (五)传统风貌建筑; (六)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反映历史风貌的古井、围墙、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木等; (七)保护特色鲜明与空间相互依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十二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对自然与人文资源的价值、特

2019年-城市规划-历史文化风貌保护与探索研究考题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上海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制度的内容不包括()。 A.针对地方特色,法律法规现行 B.规划、房管、文物协作,管理机制健全 C.点线面结合,保护体系完善 D.中西合璧,借鉴国外成功案例 用户答案:[D] 得分:6.00 2.世界上最早的一部关于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典是哪国颁出的()。 A.英国 B.日本 C.中国 D.法国 用户答案:[D] 得分:6.00 3.下面属于历史建筑内部修缮的是()。 A.结构修缮 B.立面整治 C.空间整治 D.环境清理 用户答案:[A] 得分:6.00 4.法国巴黎马莱区的城市保护规划新建设的规定中要求整个街区的建筑限高为()m。 A.15m

B.20m C.25m D.30m 用户答案:[C] 得分:6.00 5.下面关于上海现有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方法评价正确的是(), A.建筑修缮改造方法需要统一规范的引导 B.建筑物质空间的保护没有社会文化的延续重要 C.居住类建筑保护利用的关键是建筑功能转换 D.建筑功能转换是所有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首选 用户答案:[A] 得分:6.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上海先后编制的保护规划,分别从()方面体现了全面深入,科学合理的规划思路。 A.注重调研,注重中西合璧 B.明确原则、方法、框架以及内容作了规定 C.专项保护规划 D.风貌保护道路分级保护 E.形成“一图一表,图表合一”的管理文件 用户答案:[BCDE] 得分:8.00 2.上海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理念和原则()。 A.可识别性 B.可逆性

C.分级分类 D.创新性 E.借鉴相融 用户答案:[ABC] 得分:8.00 3.下面符合外滩风貌区总体风貌特征描述的是()。 A.规模最大,优秀历史建筑数量最多 B.机具标志性的城市天际线 C.道路呈方格网布局,道路网密度较高,街坊狭小 D.优秀历史建筑最为集中 E.具有世界级知名度和影响力 用户答案:[BD] 得分:2.00 4.上海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现状存在的问题()。 A.建筑安全性低 B.缺乏统一规划 C.产权人和使用权人分立 D.定期大量的资金投入 E.缺乏对周边历史环境的保护 用户答案:[ACDE] 得分:8.00 5.常见的历史建筑保护与更新方式包括()。 A.整体保护 B.拆迁重建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论文)

昆山市周庄镇保护与旅游开发 班级: 姓名: 学号: 指导老师: 完成时间:

目录 摘要 (3) 引言 (5) 一、昆山市周庄镇规划背景 (6) (一)背景资料 (6) (二)规划内容 (6) (三)规划特色 (6) (四)规划内容 (7) (五)总结 (7) 二、昆山市周庄镇规划思路 (8) (一)周庄现状主要问题 (8) (二)周庄规划主要思路 (9) (三)周庄规划总体目标 (9) (四)周庄规划重点解决的问题 (9) 三、昆山市周庄镇经济人口 (10) (一)经济发展现状 (10) (二)经济发展分析 (10) (三)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11) (四)产业发展策略 (12) (五)主要就业提供 (12) (六)人口分析 (13) (七)城镇化水平 (14) 四、昆山市周庄镇规划内容 (14) (一)规划期限和层次 (14)

(二)城镇性质和镇区用地规模 (15) (三)镇域总体规划 (15) (四)镇域村镇结构 (16) (五)镇域土地利用 (17) (六)镇域设施分布现状 (18) (七)城镇用地规划 (19) (八)古镇保护规划 (20) (九)周庄历史文化 (21) (十)古镇保护规划 (22) (十一)旅游发展现状 (23) (十二)旅游规划 (24) (十三)交通规划 (25) (十四)绿地湿地系统规划 (26) 结语 (28) 参考文献 (29) 附录 (31) 附件一 (31) 致谢 (32)

摘要 周庄镇位于昆山市西南隅。1995年,周庄镇被评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998年11月,周庄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清单2003年,周庄镇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杰出奖,又被列为首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被誉为“江南第一水乡”。1997年,周庄古镇旅游业已经开始发展,并带动了许多相关产业的发展。申请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地”的想法以及古镇的发展要求促使古镇寻求规划援助,研究新出现的问题,并将周庄的发展定位于世界水平。但是伴随着城市的发展,文化遗产、历史环境、城市特色受到相当程度的破坏、冲击,并主要表现为建设性的破坏。本文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昆山市周庄镇的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为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的历史文化名城提供建议。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旅游开发 Abstract Zhou Zhuangzhen is located in kunshan city southwest corner. In 1995, was rated as the provincial Zhou Zhuangzhen history culture famous town. UNESCO's world heritage list in November 1998 ,zhouzhuang preparatory directory listing in 2003, Zhou Zhuangzhen gain UNESCO asia-pacific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outstanding award, and is listed as the first batch of national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三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第四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 第五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 第六章成果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适用本要求。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范围一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的范围一致。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同时编制。 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考虑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同时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第五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第六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七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应遵守本要求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九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十条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提出保护目标,明确保护内容,确定保护重点,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制定保护与利用的规划措施。 第十一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内容,一般包括: (一)保护和延续古城、镇、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二)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有传统风貌的历史街巷; (三)文物保护单位、已登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四)历史建筑,包括优秀近现代建筑; (五)传统风貌建筑; (六)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反映历史风貌的古井、围墙、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木等;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设施建设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永康市前仓镇厚吴村 永康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编制人员名单 法人代表:吴崇友 项目负责:吴崇友 审定:施俊杰(高级工程师、院长)审核:程万里(高级工程师) 校对:潘丽微(注册咨询工程师)编写:吴崇波(高级工程师)

目录 第一章总论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 第三章项目场地及建设条件 第四章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第五章环境影响 第六章资金估算及资金来源 第七章建设进度初步设想 第八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初步估算第九章结论和建议 附件

第一章总论 一、概述 1、项目名称: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设施建设 2、建设单位:永康市前仓镇厚吴村 3、法人代表:吴崇友 3、项目负责人:吴崇友 4、项目概况: 4.1项目范围 项目范围为厚吴历史文化名村重点保护区范围内,为西至外田塘西侧,东至澄一公祠东侧,北至吴氏宗祠北侧,南至井家塘南侧,面积9.17公顷;传统风貌协调区范围为东至南溪水域厚吴大桥西桥头,南至环村路百米的农田,西以环村主路为界,北至现厚吴小学东侧农田,面积24.23公顷,项目总投资约2847.2万元。 4.2保护设施建设: 1)、保持道路的历史格局和空间尺度基础上,采用青石板和卵石进行整修。 2)、对街巷的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线路进行埋地敷设,消防设施、环卫设施建设。 3)内部交通及停车场、广场建设。 4)水系整治、水埠、驳岸整治

5、资金来源:各级政府补助50%,村自筹资金50% 6、编制单位:永康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二、项目编制依据 1、《永康市厚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关于申报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规划2012年投资 2、 计划建议的通知》 《关于申报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规划2012年投资 3、 计划的通知》 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永康市厚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批复》 浙政函【2011】262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 6、《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列》(2008) 7、《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06)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 一、项目提出的背景 厚吴古村隶属浙江省永康市前仓镇,前仓镇位于永康市西南端,北 靠石柱镇,东临舟山,西有新店,南与缙云县新碧镇交界。距永康市 区13.5公里,330国道通贯南北,金丽温高速公路、金温铁路分别在 村落的西部、东部通过,交通便利,是与温州、丽水等县交往的主要 窗口,素有永康“南大门”之称,村西2公里是著名的历山风景区。

历史文化风貌保护与探索研究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下面属于对英国保护对象体系描述的是()。 A.类型多样,重视历史环境的保护 B.覆盖单体-环境-成片地区 C.保护对象内涵和意义的不断完善,关注地方特色 D.“点-线-面”相结合的历史风貌保护体系 用户答案:[A] 得分:6.00 2.上海市委、市政府在哪个时期提出建立“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将上海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工作提上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逐步建立起完整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A.1989年 B.1990年 C.2003年 D.2010年 用户答案:[A] 得分:0.00 3.田子坊的保护利用采取的是现有方法中的哪一种()。 A.建筑修缮 B.建筑功能转换 C.建筑产权转让 D.建筑改建 用户答案:[B] 得分:6.00 4.上海现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现行的地方性法规是()。

A.《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 B.《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C.《文物保护条例》 D.《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范》 用户答案:[B] 得分:6.00 5.下面哪一处的历史文化遗产特别丰富,是中心城优秀历史建筑数量最多、规模最大的风貌区()。 A.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 B.外滩历史文化风貌区 C.衡山路复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 D.人民广场历史文化风貌区 用户答案:[C] 得分:6.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上海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理念和原则()。 A.可识别性 B.可逆性 C.分级分类 D.创新性 E.借鉴相融 用户答案:[ABC] 得分:8.00 2.下面属于近年上海市历史风貌保护重点聚焦的是()。 A.提高社会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GB50357-2005) 1总则 1.0.1为确保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得到切实的保护,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及其实施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有效进行,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 l.0.3保护规划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l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 2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 3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1.0.4保护规划应全面和深入调查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及现状,分析研究文化内涵、价值和特色,确定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1.0.5保护规划应在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改善城市环境,适应现代生活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0.6保护规划应研究确定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与利用途径,充分体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并应对历史文化遗产利用的方式和强度提出要求。 1.0.7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成为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的组成部分。城市用地布局的调整、发展用地的选择、道路与工程管网的选线以及其他大型工程设施的选址应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1.0.8对确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未列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迹和未列入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应提出申报建议。 1.0.9非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文物古迹的保护规划以及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规划可依照本规范执行。 1.0.10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除应遵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历史文化名城 historic city 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

历史文化风貌保护与探索研究试卷

历史文化风貌保护与探索研究试卷 【110124】的答卷 【试卷总题量: 13,总分: 100.00分】用户得分:70.0分,用时1958秒, 字体:大中小 | 打印 | 关闭 | 通过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上海现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现行的地方性法规是()。 A.《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 B.《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C.《文物保护条例》 D.《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范》 用户答案:[B] 得分:6.00 2.下面属于对英国保护对象体系描述的是()。 A.类型多样,重视历史环境的保护 B.覆盖单体-环境-成片地区 C.保护对象内涵和意义的不断完善,关注地方特色 D.“点-线-面”相结合的历史风貌保护体系 用户答案:[B] 得分:0.00 3.下面哪一处的历史文化遗产特别丰富,是中心城优秀历史建筑数量最多、规模最大的风貌区()。 A.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 B.外滩历史文化风貌区 C.衡山路复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

D.人民广场历史文化风貌区 用户答案:[C] 得分:6.00 4.法国巴黎马莱区的城市保护规划新建设的规定中要求整个街区的建筑限高为()m。 A.15m B.20m C.25m D.30m 用户答案:[C] 得分:6.00 5.下面那种机制是上海当前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中较为主流的做法,并且是推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重要支撑()。 A.居民自发改造的模式 B.市场主导的模式 C.政府主导的模式 D.社会文化延续主导的模式 用户答案:[C] 得分:6.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下面属于近年上海市历史风貌保护重点聚焦的是()。 A.提高社会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B.完善历史风貌保护体系 C.城市整体景观控制 D.挖掘历史风貌资源 E.研究保护与更新机制

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一、规划范围 南至泉城路,北临大明湖路,东至鞭指巷,西临太平寺街、西城根街,总用地面积16.08公顷。 图1 现状航拍图 二、规划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生活延续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引导商业发展,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指导思想 规划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加强引导,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按照“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实体运作,小规模、渐进式更新”指导思路开展工作。 四、规划目标 1、保护街区整体空间格局和历史风貌,尤其是体现街区价值特色的传统街区风貌,包括:具有济南“城泉共生”特色的传统居住区;济南古城多元宗教信仰的文化中心;多类型建筑集中展示区;济南古城内中西文化交汇融合、商贸交流繁荣之地。 2、保护街区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保持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居住功能为主,使其成为城市发展历史的见证。 3、整治街区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优化人居环境,促进社区健康发展,使其成为传统居住文化突出的特色社区。 4、结合街区现状情况,综合研究符合街区特点的规划实施模式,提出规划实施建议,加强保护规划中提出的对街区保护与整治措施的可行性。 五、街区价值与特色 作为济南古城现存的保留较完整的、最具传统特色的地区,将军庙街区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研究方面的极高价值。街区是古城的传统居住区;街区还集中了大量宗教建筑,是中西

文化交流繁荣的区域;街区内整体风貌保存尚好,传统街巷空间基本保留完好,名泉水体、大树丰富,建筑遗产多样。将军庙街区的总体价值为: 1、将军庙街区是具有济南“城泉共生”特色的传统居住区之一; 2、将军庙街区是济南古城宗教建筑分布最为集中,同时最能体现多元宗教信仰的文化中心; 3、将军庙街区建筑类型多样,体现了中西建筑精湛的建造技艺; 4、将军庙街区是济南古城内中西文化交汇融合、商贸交流繁荣之地。 六、保护内容及保护要素 本规划从物质文化遗存要素和非物质文化遗存要素两部分确定保护内容及各项保护要素。其中物质文化遗存要素包括传统格局、传统街巷、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泉水历史文化遗存、历史环境要素等七个方面;非物质文化遗存要素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要素和与泉水相关的优秀传统文化要素。

上海市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

上海市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 2006-05-22 11:53:07 总则 1. 规划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对“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 (以下简称“本风貌区” )历史风貌的保护,促进风貌区城市更新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结合本风貌区的实际情况,编制《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 )。 本规划属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为本风貌区内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风貌的整体性保护以及城市建设提供依据,并指导下一层面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方案的编制。 本规划由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负责解释。 2. 主要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 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 年 (3) 、《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2003 年 (4)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03 年 (5) 、《上海市中心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范围》,2003 年 3. 地位和作用

本规划是指导本风貌区保护与建设的法定性文件,为风貌保护、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提供依据。 本规划对本风貌区的土地使用、建筑保护与更新、建筑建造、道路交通、绿化与公共空间、市政基础设 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提出具体控制性规定,在本风貌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以及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和各项专业规划时应当遵守本规划的要求。 4. 规划范围 本风貌区规划范围根据2003 年批准的《上海市中心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范围划示》确定,为黄浦行 政区的人民路—中华路以内区域,总用地面积为199.72 公顷。本规划范围即为本风貌区的范围。 5. 风貌特征 本风貌区是上海中心城内整体性最好、规模最大的一处以上海传统地域文化为风貌特色的历史文化风貌区。留存有上海700 多年城市发展的历史痕迹,蕴藏着各个城市发展时期丰富的物质与非物质的历史遗存,集中体现了清末民初以后上海的传统城市生活文化。风貌区边界明确、形态独特,区内街道交错密布、巷弄蜿延曲折、街巷景观多变、建筑类型众多,为典型的自然发展形成的城市格局。区内既有中国传统特色的宗教建筑、民居和商业街市,也有近代中西合璧风格的各类建筑物。 6. 功能定位 本风貌区确定为以居住、商业、文化娱乐和旅游观光功能为主体、以上海传统地域文化为风貌特征的城市复合型历史中心地区。本规划着重于全面提升本风貌区的居住品质,强化旅游服务功能,充实商业和文化娱乐功能。 7. 保护原则

山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办法

山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科学编制保护规划,统筹安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04]3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本办法所称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有重大历史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能较完整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并经规定程序申报、批准、公布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镇村。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期限一般为15—20年,其中近期规划期限为3—5年。保护规划已经逾期或不能有效指导保护与建设的,应当重新编制。 第四条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当地村委会积极参与,共同编制。 第五条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城市规划设计资质。 第六条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除遵照本办法外,还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第七条保护规划是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依法进行保护、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保护规划的任务是:调查和分析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历史沿革、现状风貌、建筑特色、文化价值、环境质量,结合本村镇的发展要求,对现存的下列各类保护对象,进行有效地保护,并对历史文化资源提出保护性利用建议: (一)文物古迹。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但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寺院、石窟、石刻和壁画等;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纪念物和遗址;反映历史各个时代、各个民族的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其他物体等。 (二)历史地段。包括文物古迹地段和历史街区,文物古迹地段,是指由文物古迹(遗迹)集中的地区及周围环境组成的地段。历史街区,是指保存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历史建筑,且风貌相对完整的地区。 (三)风貌特色。包括古村镇的建筑风格、街区格局、空间形态,风景名胜、古树名木,具有保护价值的自然遗迹、自然环境等。 (四)传统文化。包括传统艺术、民间工艺、民俗精华、名人轶事等。保护规划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各类保护对象提出有效的保护措施,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与建设,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有形的历史建筑遗存和无形的传统文化,相依相存,共同体现当地历史文化的积淀,构成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在上级建设(或规划)、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实施。 第二章保护规划的编制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docx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 近年来,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在经济迅猛发展的浪潮中,也伴随着对历史文化遗产不同程度的破坏。出现该局面的因素是多元化的,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以及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为此,人们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要重视起来,从起初的典籍、器物的保存,到现在的遗址、建筑物保存,内容越发广泛。而与此同时,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政Z性,需要对保护意识的不断强化,才能够达到社会文化发展共识。 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政策 二十世纪初期我国就开始对文物古迹进行保护。最先起源的是考古研究所的成立,于1922年XX大学成立;紧接着,我国在1929年成立了营造学社,对古代建筑采用了现代科学的方法进行深入研究。于是1年后,我国开始出台了第一步涉及到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条文,在国民政F颁布的《古物保存法》的17条以及《实施细则》中均有体现。经过了10多年的演变与发展,《全国重要文物建筑简目》诞生,是清华大学梁思成先生于1948年主持编写的,全篇共计450余条,是作为我国后续公布的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基础性依据存在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在我国国务院颁布,对我国首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公布,将其作为“文明保护单位”,并制定了对文物古迹进行保护的制度,目前,我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已经超过1500余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国务院对24个历史文化名

城进行了首批,创立了历史古城保护制度,目前,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已经超过100于个。紧接着,我国相继出台了《文物保护法》,《城市规划条例》,《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城市法规划》等,据初步统计,国家文物局、建设部公布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历史文化名村均已经超过12个。 二、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中国市长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中,温家宝总理曾经提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要结合其固有属性采用针对性的保护方式,为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要分层次进行,从而全面落实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1、文物古迹的保护文物古迹的保护是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首要层次,涵盖多方面内容,例如,古墓葬、文化遗址、石窟寺、壁画、石刻、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以及重要史迹等。《文物保护法》规划了保护内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所保护的对象有着明显的差异,要根据文物的科学、历史以及艺术价值来确定。现阶段,损害文物价值多指破坏文物环境,《文物环境法》指出,除了保护文物,还要“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进行划定,继而通过城市规划,来控制该地带的建设工作,主要包括对新建筑的建筑高度、色彩、功能、形式、体量等方面的控制。对文物古迹的历史环境的保护,不仅仅是保障其观赏价值,还可以将其在建筑历史上的功能作用进行充分发挥,使人们对文物建筑的艺术效果和设计匠心做出一个准确的认识,帮助其更好的了解历史事件。保护文物的重要对象是对近现代建筑的保护。早在20XX

专业科目:城市规划--历史文化风貌保护与探索研究真题及答案

全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城市规划--历史文化风貌保护与探索研究真题及答案【试卷总题量: 13,总分: 100.00分】用户得分:94.0分,高分通过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上海在哪一年编制完成中心城12片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保护规划()。 A. 2001 B. 2003 C. 2005 D.2010 用户答案:[C] 得分:6.00 2.下面属于对英国保护对象体系描述的是()。 A.类型多样,重视历史环境的保护 B.覆盖单体-环境-成片地区 C.保护对象内涵和意义的不断完善,关注地方特色 D.“点-线-面”相结合的历史风貌保护体系 用户答案:[A] 得分:6.00 3.下面那种机制是上海当前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中较为主流的做法,并且是推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重要支撑()。 A.居民自发改造的模式 B.市场主导的模式 C.政府主导的模式

D.社会文化延续主导的模式 用户答案:[C] 得分:6.00 4.田子坊的保护利用采取的是现有方法中的哪一种()。 A.建筑修缮 B.建筑功能转换 C.建筑产权转让 D.建筑改建 用户答案:[B] 得分:6.00 5.下面概括了中国第一工人新村——曹杨新村风貌保护利用理念的是()。 A.以外部环境整治,成套率改造为主 B.改造为商业,办公,住宅结合的功能复合区 C.执行创新原则,自发改造位创意办公场所 D.完整保护并在周围增加大型绿地 用户答案:[D] 得分:0.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上海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现状存在的问题()。 A.建筑安全性低 B.缺乏统一规划 C.产权人和使用权人分立 D.定期大量的资金投入 E.缺乏对周边历史环境的保护

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 保护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1─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规〔2008〕110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规划局、建设局,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为加强对全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提高全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我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并从2008年6月1日起试行,请结合当地的实际组织实施。试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给我厅城乡规划处。 联系人:方芳 联系电话:025-********(兼传真) 江苏省建设厅二○○八年四月八日 ─1─目录 一、总则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规划编制的依据 4.规划编制的原则 5.规划的层次定位 二、保护规划编制管理

1.规划编制组织 2.编制单位的资质 3.规划审批 4.规划修编 5.公众参与 三、保护规划文本大纲内容 1.规划总则 2.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利用 3.用地、人口与空间规划 ─2─ 4.交通与市政设施规划 5.技术指标与经济测算 6.实施政策建议 四、保护规划成果内容与要求 1.保护规划成果内容 2.保护规划成果要求 五、保护规划技术指引 1.历史研究 2.现状调查与评估 3.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 4.用地、人口与空间规划

5.交通与市政设施规划 6.技术指标与经济测算 7.规划实施政策建议 ─3─ 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导则 (试行)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全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的指导,规范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中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及其管理工作。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3.规划编制的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等法规; 3.2《城市紫线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 ─1─3.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等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3.4《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省文物局关于加强历史街区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86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3.5城镇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以及相关上位规划。

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解析

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自1986年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济南在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名城保护工作也面临着新的矛盾和问题。为了对济南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更为有效地和具有针对性的保护,2014年9月,济南市规划局委托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总则 1.1 规划目标 为保护济南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的传统文化,处理好城市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名城及其历史文化遗存,特编制本规划。 1.2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整个济南市市域范围,面积约8177平方公里。 2.价值特色 (1)济南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唯一一座因泉而生、泉城共生的城市,具有独特的泉水文化,是古城冷泉利用体系的典范。 (2)济南名城山、泉、湖、河、城一体,古城与商埠区东西并举,格局独具特色。 (3)济南是中国近代首批自开埠城市之一,丰富的近代遗产是济南近现代城市发展的缩影,是中国近现代发展历程的重要见证。 (4)济南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龙山文化、儒释道文化、名士文化、红色文化特色突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 3.目标原则 3.1指导思想 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3.2规划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 3.3保护目标 (1)保护济南历史文化名城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 (2)保护和延续济南历史文化名城的总体格局和风貌,保持济南山、泉、湖、河、城一体的风貌特色; (3)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与泉水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4)统筹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5)面向城乡治理,促进保护规划措施与要求的切实落地,使名城保护规划作为公共政策可管可控; (6)将济南建设成为“山河秀美、泉溪间流,山、泉、湖、河、城一体共融”的特色泉城。 4.保护框架 4.1保护层次 本规划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价值与特色,确定历史城区及其周边环境,历史文化街区及传统风貌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及优秀工业遗存三个保护层次,同时,增补市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两个层次,并将济南名泉文化景观作为专项保护层次纳入济南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框架之中。 4.2保护内容 (1)市域层次:保护市域范围内的山体、水体、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廊道、文化遗产聚集区和历史村镇等文化遗产; (2)历史城区及其周边环境层次:保护历史城区的格局、肌理、风貌、历史街巷、历史环境要素,保护历史城区周边与名城价值特色相关的15条河流、2处湖泊及众多看山视廊; (3)历史文化街区及传统风貌区层次:保护将军庙、芙蓉街——百花洲、山东大学西校区(原齐鲁大学)3处历史文化街区,商埠区一园十二坊传统风貌区; (4)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优秀工业遗存层次:保护市域范围内21处全国重

2018年咨询师继续教育考试历史文化风貌保护与探索研究(92分)

2018年咨询师继续教育考试历史文化风貌保护与探索研究(92分) 1.单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上海在哪一年编制完成中心城12片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保护规划()。 A.2001 B.2003 C.2005 D.2010 2.上海现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现行的地方性法规是()。 A.《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 B.《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C.《文物保护条例》 D.《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范》 3.田子坊的保护利用采取的是现有方法中的哪一种()。 A.建筑修缮 B.建筑功能转换 C.建筑产权转让 D.建筑改建 4.下面关于上海现有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方法评价正确的是(),

A.建筑修缮改造方法需要统一规范的引导 B.建筑物质空间的保护没有社会文化的延续重要 C.居住类建筑保护利用的关键是建筑功能转换 D.建筑功能转换是所有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首选 5.下面对于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创新保护利用模式说法正确的是()。 A.鼓励利用历史资源和地区旅游活动系统的有机结合 B.适度允许优秀历史建筑产权和使用权参与市场交易 C.在理清历史建筑产权的基础上,参考投资信托的模式 D.居住类的历史建筑整体置换,利用出租房屋以委托经营的方式引入专业的管理公司 2.多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上海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理念和原则()。 A.可识别性 B.可逆性 C.分级分类 D.创新性 E.借鉴相融 2.完善配套支撑政策的方法有()。 A.提升规划管理和设计标准的适用弹性,兼顾风貌保护与更新利用 B.加强上海特色元素的保护

C.强化整体保护和文脉传承 D.完善土地捆绑出让政策 E.完善奖励机制的实施应用,加强资金支持 3.常见的历史建筑保护与更新方式包括()。 A.整体保护 B.拆迁重建 C.立面保留 D.局部位移 E.局部改造 4.上海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现状存在的问题()。 A.建筑安全性低 B.缺乏统一规划 C.产权人和使用权人分立 D.定期大量的资金投入 E.缺乏对周边历史环境的保护 5.下面符合外滩风貌区总体风貌特征描述的是()。 A.规模最大,优秀历史建筑数量最多 B.机具标志性的城市天际线 C.道路呈方格网布局,道路网密度较高,街坊狭小 D.优秀历史建筑最为集中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已经第16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2月29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陈政高 2014年10月15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实施保护管理,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应当符合保护规划。 第四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持和延续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五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当单独编制,下列内容应当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 (一)保护原则和保护内容; (二)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 (三)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要求; (四)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五)需要纳入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的城市、县已被确定为历史文化名城的,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当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单独编制。 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的城市、县未被确定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应当单独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 第七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当符合历史文化名

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规划深度应当达到详细规划深度,并可以作为该街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不得违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 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批准公布后,历史文化名城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批准公布后,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历史文化街区批准公布后,所在地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保护规划应当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批准公布之日起1年内编制完成。 第九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应当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应当由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 第十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内,确因保护需要无法按照有关的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订相应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因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建设活动,对历史建筑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编制保护规划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 第十二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历史文化价值、特色和存在问题; (二)确定总体保护目标和保护原则、内容和重点; (三)提出总体保护策略和市(县)域的保护要求; (四)划定文物保护单位、地下文物埋藏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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