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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重大审计舞弊案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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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万福生科欺诈上市案件

背景:

2013年万福生科欺诈上市成为创业板欺诈上市第一案

万福生科前身系2003年5月成立的湖南省桃源县湘鲁万福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300万元,分别由龚永福和杨荣华以实物资产各出资150万元,其经营范围变更为:收购、仓储、销售粮食;加工、销售大米、饲料;淀粉、淀粉糖、糖果、饼干、豆奶粉;生产销售稻壳活性炭、油脂。2009年,湘鲁万福以2009年9月30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股份总数5000万股。2011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亿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并于2011年9月27日在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万福生科”。

万福生科是湖南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农业科技公司,却于2011年9月在深交所创业板成功上市。一年之后,2012年9月19日起万福生科停牌证监会介入调查,同年11月万福生科公开致歉,承认公司财务存在欺诈行为。但是,2012年7月中旬的时候,该公司董事长龚永福还信誓旦旦表态:公司业绩真实,不存在欺诈行为。2013年3月,万福生科发布检查公告,公告显示在2008年到2011年3年间累计虚增了7.4亿元收入,使得公司净利润虚增1.6亿元。

舞弊原因:

1、为IPO而舞弊;

2、IPO中介机构为上市创造机会。在公司上市的过程中,需要各种相关中介机构的评估、证明。万福生科造假案中,审计单位、保荐机构等相关中介组织,没有履行鉴证监督的职责,相反利用职责之便为万福生科的上市提供便利。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往往在经济利益面前缺失,为公司上市提供机会。

附件二:“琼民源”事件详情

背景:

琼民源,全称为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88年7月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海口注册成立。

1994年,“琼民源”公司便开始走下坡路,经营业绩不挂,其股票无人问津。

1995年,公布的年报中,琼民源每股收益不足0.001元,年报公布日(1996年4月30日)其股价仅为3.65元。

1996年,上市4年多的琼民源受到市场追捧,股价在短短几个月内大涨16倍,成为中国股市中的一匹大黑马。暴涨背后,是公司业绩的大幅增长,96年净利润增长1290.68倍。

1997年1月22日和2月1日,经过一番精心包装之后,琼民源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年度报告和补充公告称,1996年该公司实现利润5.7亿余元,本年度资本公积金增加6.57亿元。年报赫然显示:每股收益0.867元,净利润比去年同比增长1290.68倍,分配方案为每10股转送9.8万股。年报一公布,“琼民源”股价便赫然飙升至26.18元。

1997年3月,琼民源公司全部董事在讨论琼民源利润分配的股东大会上集体辞职,导致琼民源无人申请复牌。为此国务院证券委会同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琼民源公布的1996年公司业绩进行了调查。

调查结果

琼民源1996年年度报告和补充公告所称1996年“实现利润5.7亿余元”,“资本公积增加6.57亿元”的内容严重失实,虚构利润5.4亿元,虚增资本公积6.57亿元。

其中5.4亿元虚构利润是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通过与关联公司及他人签订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合作建房、权益转让等无效合同编造的;而6.57亿元资本公积是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和确认的情况下,对四个投资项目的资产评估而编造的。

琼民源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土地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欺骗股东和社会公众,其行为误导了广大投资者,严重损害琼民源股东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已涉嫌构成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犯罪行为。该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主要责任人已涉嫌犯罪,1997年7月公安机关已将犯罪嫌疑人依法拘留,己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为琼民源出具1996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因其所出具的文件含有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亦构成虚假陈述行为。调查组同时发现琼民源的控股股东民源海南公司与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联手,于琼民源公布1996年中期报告“利

好消息”之前,大量买进琼民源股票,1997年3月前大量抛出,获取暴利。这两家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金融、证券法规,构成了操纵市场行为。

处理结果

1、将制造虚假财务数据的有关材料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并建议其

所在公司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其各项职务;对琼民源公司及有关董事处以警告。琼民源原任董事长马玉和因犯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公司聘用会计班文昭也以同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建议由琼民源的控股股东民源海南公司的上管部门组成清理整顿小组,负责处理琼民源

的日常工作,并依法召开琼民源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的董事会。在新的董事会对已公布的虚假财务报告进行更正并重新披露后,依照有关规定向深交所申请复牌。

3、建议有关上管部门撤销直接为琼民源进行审计的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吊销

其主要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对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处以警告,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6个月,对该事务所在琼民源财务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3年。对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罚款30万元,暂停其从事证券相关资产评估业务的资格6个月,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会计师,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3年。

4、对民源海南公司和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分别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6651万元

和6630万元,并各罚款200万元。建议有关部门对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附件三:“银广厦”事件详情

银广夏公司全称为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证券简称为ST广夏(000557)。1994年6月上市的银广夏公司,曾因其骄人的业绩和诱人的前景而被称为“中国第一蓝筹股”。2001年8月,《财经》杂志发表“银广夏陷阱”一文,银广夏虚构财务报表事件被曝光。

根据银广夏1999年年报,银广夏的每股盈利当年达到前所未有的0.51元;其股价则先知先觉,从1999年12月30日的13.97元启动,一路狂升,至2000年4月19日涨至35.83元。次日实施了优厚的分红方案10转赠10后,即进入填权行情,于2000年12月29日完全填权并创下37.99元新高,折合为除权前的价格75.98元,较一年前启动时的价位上涨440%,较之于1999年“5·19行情”发动前,则上涨了8倍多;2000年全年涨幅高居深沪两市第二;2000年年报披露的业绩再创“奇迹”,在股本扩大一倍基础上,每股收益攀升至0.827元。“奇迹”并未到此为止。2001年3月1日,银广夏发布公告,称与德国诚信公司签订连续三年总金额为60亿元的萃取产品订货总协议。仅仅依此合同推算,2001年银广夏每股收益就将达到2至3元。在更早些时候,银广夏董事局主席张吉生预测,未来三年内每年业绩连续翻番“不成问题”。

公司自1998年至2001年期间累计虚增利润77 156.70万元,其中:1998年虚增1776.10万元,由于主要控股子公司天津广夏1998年及之前年度的财务资料丢失,利润真实性无法确定;1999年虚增 17 781.86万元,实际亏损 5 003.20万元;2000年虚增56 704.74万元,实际亏损 14 940.10万元;2001年 1-6月虚增 894万元,实际亏损2 557.10万元。从原料购进到生产、销售、出口等环节,公司伪造了全部单据,包括销售合同和发票、银行票据、海关出口报关单和所得税免税文件。2001年9月后,因涉及“银广夏”利润造假案,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实际上已经解体。

处理结果

依照现行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造成股东或他人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致使股票被取消上市资格或交易被迫停牌的,应予以立案追究。2003年9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银广夏刑事案做出一审判决,原天津广夏董事长兼财务总监董博因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法院以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分别判处原银川广夏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李有强、原银川广夏董事兼财务总监兼总会计师丁功名、原天津广夏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阎金岱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至8万元;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加荣、徐林文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二年零三个月,并各处罚金3万元。财政部吊销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加荣、徐林文的注册会计师资格;吊销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并会同证监会吊销其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附件四:“爱建窝”事件详情

内部审计案例分析及其答案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一

一、发现的问题 1、A公司财务核算没有真实反映其经营成果,存在虚假核算情况。具体如下:(1)明显已经收不回的应收账款200万元,仍在挂账中,没有核销。(2)已经收回的被核销的应收账款,没有入帐内核算。(3)虚列收入4000万元。(4)存货毁损100万元,没有在账内如实反映。 2、私设小金库。A公司对收回的被核销的应收账款不入账,利用应收账款放贷取得利息收入不入账等形式套取公司现金68万元,用来私设小金库。 3、A公司缺乏管理机制,公司管理漏洞较多。 (1)A公司因经营不善被骗200万元,没有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也没有采取预防措施,管理没有到位。(2)擅自开展期货业务,造成巨额亏损。(3)不重视产品质量管理,造成产品销售困难。(4)没有按期开展存货清查业务,致使存货质量不佳,存在损毁现象。(5)存货的出入库管理不严,容易被人冒领,存货损失的风险较高。(6)采购物资管理不严,只是采购物资质量不佳,同时对付款审核不严,没有留足质保金,只是索赔困难。 4、A公司技术开发工作落后,已经对企业发展构成较大的影响。 5、A公司负责人拒绝提供许多和其有关的一些经营业务,包括许多费用报销的情况,造成审计核实困难。 6、A公司营销部门独自成立P服务公司,截留公司收入,为少部分人谋福利,P服务公司的收入应该是A公司的收入,但被营销部门人为进行了分离,只是收入被截留。同时,P服务公司根据成立时资金的来源,实质上应属于A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应按财务制度规定与P服务公司予以合并报表。 二、审计建议 1、A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且立即将公司出纳和会计业务相分离,以符合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降低舞弊的风险。 2、A公司的开办费上市发行费报销混乱,而且A公司负责人拒绝提供有些情况,只是审计组无法全部摸清事实。建议公司由公司纪委对A公司的开办费、上市发行费展开专项调查,审查清楚事实真相。同时,对审计已查明的一些事实,如超标准报销手机话费8万元,虚开的发票22000元及白条报销650元等予以退回。 3、建议A公司对购入的没有列入帐内管理的10台笔记本电脑指派专人寻找其下落,如丢失,追究A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由于管理不严的责任。 4、建议A公司将套取的60万元现金的支出明细立即上报B集团公司,并采取措施,杜绝今后类似现象的发生。

一个经典审计案例

分享一个经典审计案例 我们的故事在一个家庭小作坊里肇始,而以主人公锒铛 入狱十七年剧终。在这两座人生的里程碑之间,逝者如斯, 时光见证了意大利最大的奶制品公司以及它赞助的帕尔玛俱 乐部的波折起伏: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 塌了……帕玛拉特事件被称为欧洲版的安然事件。帕玛拉 特是欧洲大陆国家家族企业的典型。帕玛拉特丑闻金额之大、时问之长都是非常罕见的。帕玛拉特事件所暴露的问题牵涉 到方方面面。本案例从审计的角度剖析了帕玛拉特事件所暴 露的问题。 帕玛拉特事件简介 镜头摇回到1961年的亚平宁小城帕尔玛。一个年仅22 岁, 名叫卡里斯托-坦济的小伙子,刚刚经历丧父之痛,开始学 着打理继承下来的家族企业,做点零售生意。谁也没有想到,在接下来的四十年里,在坦济的执掌下,这个家族企业成长 为世界最大的奶制品公司。这就是日后大名鼎鼎的帕玛拉特 集团公司。在上世纪80 到90 年代,坦济的生意获得了爆发 式增长,业务遍及全球。这使得帕玛拉特成为了意大利工商 业皇冠上的明珠,一个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的标杆。 鼎盛时期的帕玛拉特拥有遍布世界各地的超过3.6万名员工,占据着意大利本土超过50%的市场份额。

坦济及其家族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们有朝一日能够富可敌国,被顶礼膜拜,奉为帕尔玛城的第一名门世家。2003年岁末,有消息传出,帕玛拉特无力支付一笔1.5亿欧元的到期债券。这让许多专家大惑不解,他们本应在美洲银行坐拥一笔高达39 亿欧元的现金账户的。最初,公司忙于救火,向大众保证毫无问题,问题将按照流程顺利解决。然而事情不但毫无进展,反而急转直下。当月晚些时候,公司承认所谓39 亿现金子虚乌有。帕玛拉特深陷泥沼。帕玛拉特创始人卡利斯托·坦齐(左)新首席执行长恩里 科·邦迪(右) 作为针对坦济的调查案的一部分,审计人员抓住这个账号穷追猛打。结果由此发现了欧洲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诈骗和伪造账户案。39亿只是冰山一角,实际上帕玛拉特黑洞吞噬了令人触目惊心的143亿欧元,几乎是他最初承认数额的四倍。帕玛拉特已经千疮百孔。美国的债权人很快提出了一笔百亿欧元级别的一揽子行动方案。危机愈演愈烈,到2003年12月27 日,帕玛拉特向帕尔马地方破产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并得到批准。帕玛拉特财务欺诈手法帕玛拉特危机是其管理当局进行财务欺诈导致的。欺诈的目的不外乎两个:一为了弥补公司巨额财务亏空;一是把资金从帕玛拉特(其中坦齐家族占有51%的股份)转移到坦齐家族完全控股的其他公司。1 利用衍生金融工具和复杂

建立反舞弊有效构架

建立反舞弊有效构架 在当今的社会经营环境中,所有的社会组织,无论其大小还是所在不同行业,都面临着某种程度的舞弊风险。在过去,企业也许会把这种风险看作是商业经营的一项成本;但是这种看法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社会形势。企业已经认识到白领犯罪不但会影响公司的法律合规性,还会影响公司整体的良好商业意识。诚信而公正的经营能增强员工的道德感,提高公司声誉和品牌价值,这也应该是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职务舞弊类型 职务舞弊有很多种形式,但可以大致分为三种类型:资产侵占或挪用,贪污腐败和财务报表舞弊。 资产侵占或挪用是指员工偷盗或者滥用公司资源。比较常见的资产侵占方式包括如下几种: (1)滥用发票报销虚假费用; (2)侵占并倒卖公司资产(例如存货或废品); (3)转移所在公司的销售收入到一家隐秘的公司; (4)偷取公司知识产权,比如所有权数据或者客户信息等。 贪污腐败与企业内部的权力和影响力的滥用有关,而且常常与贿赂和利益冲突连在一起。贪污腐败在法律上是刑事犯罪。公司一旦被发现行贿受贿,销售状况也会受损。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是,客户不愿意与一个以行贿而闻名的公司做生意而毁坏自己的名声。 财务报表舞弊是指员工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中故意错报或者漏报重大信息。这样的例子包括: (1)记录虚假销售以增加收入; (2)夸大费用科目以少缴税; (3)夸大资产类科目(如银行账户里的现金)以粉饰资产负债表。 在中国,发票通常被用来实施舞弊或者掩盖贿赂。一种常见的舞弊手段就是用替代发票、固定金额发票,或者假发票来报销虚假的公司费用,比如餐费、招待费或交通费。从报销中获取的现金可能被报销人私吞,也可能被用来行贿。 某些发票舞弊的形式涉及第三方公司。比如,与第三方勾结虚开发票的金额;利用旅行社作为付款中间人,虚开会议的费用;或者为了弄到“合法”发票,公司

舞弊案例

舞弊案例 篇一:舞弊审计案例 第五章舞弊审计经典案例 第一节国内舞弊审计经典案例 案例一:银广厦舞弊案例 一、案例介绍: 背景资料: 银广厦的前身为1992年成立的广厦(银川)磁技术有限公司。 1994年1月28日,?广厦(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宣告成立。同年6月17日,?银广厦A?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天然物产的开发、加工、销售;动植物的养殖、种植、加工、销售;食品、日用化工产品、酒的开发、生产、销售;房地产的开发、餐饮、客房服务、经济信息以及咨询服务。 银广厦事件是由杂志一纸捅破天窗的。杂志2001年8月号发表封面文章,揭露深圳股票交易所上市公司银广厦,1999年度、2000年度的业绩,绝大部分来自造假。 经中国证监会查证,银广厦(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伪造销售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虚构巨额利润,从1998~2000年虚构利润分别为1176万元、17782万元和56704万元,共计

76262万元。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广厦公司1999年和200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为其出具了严重失实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由于上述问题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财政部对该案所涉及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依法进行处罚;吊销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吊销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并会同证监会吊销其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同时将追究中天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责任。 银广厦的造假流程银广厦财务报告陷阱设臵过程可以用?赤裸裸?三个字形容。在被指控造假的1999年和2000年两年,先任天津广厦(天津广厦旗下的二氧化碳萃取业务提供了两年间银广厦几乎全部的报表利润)财务总监升任董事长的董博自称银广厦董事、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兼董事局秘书丁功民指示操作了财务造假。而身为银广厦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的李有强承认董博所言属实,天津广厦的账都是假的。 1999年11月,董博接到了丁功民的电话,要求他将每股的利润做到元。董博便进行了相应的计算,得出天津广厦公司需要制造多少利润,进而根据 这一利润,计算出天津广厦需要多大的产量、多少的销售量以及购多少原材料等数据。 1999年的财务造假从购入原材料开始。董博虚构了北京瑞杰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市京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市东风实用技术研究所等单位,让这几家单位作为天津广厦的原材料提供方,虚假购入萃取产品原材料蛋黄粉、姜、桂皮、产品包装桶等物,并到黑市上购买了

内部审计与反舞弊实务

内部审计与反舞弊实务 主讲:邱健先生(高端审计管理老师/咨询师,精通审计全盘管理精通内控风险管理) 课程对象:企业内部审计、内部控制部门负责人,拥有内部审计职能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从事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实务操作的部门主管及一般员工,其他对内部审计、内部控制感兴趣的有识之士,以及想提高企业综合管理能力的优秀积极人士。 授课方式:课程全部采用先进企业现用实际案例解析说明+启发式讲授+互动式教学+小组游戏+角色扮演+系统介绍。 【课程背景】 我国是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国家,中小企业的发展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增长。一项针对2004年我国全部中小工业企业的研究报告指出,近年来,中小企业发展迅速。从2001年到2004年的短短三年间,新增企业10万余家,增长了61.05%;总资产规模也上升近六成,而工业增加值、产品销售收入及利润总额均翻了一番;2004年中小工业企业创造的利润是2001年的近2.5倍,年均增长达34.4%。但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仍存在诸如民营企业很难发展为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过短,中小企业体制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固然有外部竞争环境的原因,但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不完善、不到位是其根本原因。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应发挥重要作用。 内部审计是现代公司治理的一部分,并且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之间存在互动关系。内部审计既是公司治理的一部分,同时又是评价治理有效性工具之一。由此,基于公司治理而产生了诸如战略审计、风险管理审计等新型的内部审计业务。有效的公司治理是保证内部审计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而内部审计作用的充分发挥又可以促进公司治理的完善和发展。 现在,我国正处于全面发展的时期,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但是腐败成为了我国最大的社会污染,它不仅造成各种经济损失,而且还构成了对我国共产党及其政府的合法性的严重挑战,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极大关注和忧虑,企业内存在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屡禁不止,有的还日趋严重,所以我们必须从腐败现象当

审计教学案例——美国法尔莫公司报表舞弊审计案例

案例十一: 美国法尔莫公司报表舞弊审计案例 一、前言 在形形色色的利润操纵手法中,资产造假占据了主要地位。而存货项目因其种类繁多并且具有流动性强、计价方法多样的特点,导致存货高估构成资产计价舞弊的主要部分。 二、法尔莫公司案例介绍 从孩提时代开始,米奇·莫纳斯就喜欢几乎所有的运动,尤其是篮球。但是因天资及身高所限,他没有机会到职业球队打球。然而,莫纳斯确实拥有一个所有顶级球员共有的特征,那就是他有一种无法抑制的求胜欲望。 莫纳斯把他无穷的精力从球场上转移到他的董事长办公室里。他首先设法获得了位于(美)俄亥俄州阳土敦市的一家药店,在随后的十年中他又收购了另外299家药店,从而组建了全国连锁的法尔莫公司。不幸的是,这一切辉煌都是建立在资产造假——未检查出来的存货高估和虚假利润的基础上的,这些舞弊行为最终导致了莫纳斯及其公司的破产。同时也使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五大”事务所损失了数百万美元。下面是这起案件的经过:自获得第一家药店开始,莫纳斯就梦想着把他的小店发展成一个庞大的药品帝国。其所实施的策略就是他所谓的“强力购买”,即通过提供大比例折扣来销售商品。莫纳斯首先做的就是把实际上并不盈利且未经审计的药店报表拿来,用自己的笔为其加上并不存在的存货和利润。然后凭着自己空谈的天份及一套夸大了的报表,在一年之内骗得了足够的投资用以收购了8家药店,奠定了他的小型药品帝国的基础。这个帝国后来发展到了拥有300家连锁店的规模。一时间,莫纳斯成为金融领域的风云人物,他的公司则在阳土敦市赢得了令人崇拜的地位。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导致这个精心设计的、至少引起5亿美元损失的财务舞弊事件浮出水面之时,莫纳斯和他的公司炮制虚假利润已达十年之久。这实在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当时法尔莫公司的财务总监认为因公司以低于成本出售商品而招致了严重的损失,但是莫纳斯认为通过“强力购买”,公司完全可以发展得足够大以使得它能顺利地坚持它的销售方式。最终在莫纳斯的强大压力下,这位财务总监卷入了这起舞弊案件。在随后的数年之中,他和他的几位下属保持了两套账簿,一套用以应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一套反映糟糕的现实。 他们先将所有的损失归入一个所谓的“水桶账户”,然后再将该账产的金额通过虚增存货的方式重新分都到公司的数百家成员药店中。他们仿造购货发票、制造增加存货并减少销售成本的虚假记账凭证、确认购货却不同时确认负债、多计或加倍计算存货的数量。财务部门之所以可以隐瞒存货短缺是因为注册会计师只对300家药店中的4家进行存货监盘,而且他们会提前数月通知法尔莫公司他们将检查哪些药店。管理人员随之将那4家药店堆满实物存货,而把那些虚增的部分分配到其余的296家药店。如果不考虑其会计造假,法尔莫公司实际已濒临破产。在最近一次审计中,其现金已紧缺到供应商因其未能及时支付购货款而威胁取消对其供货的地步。 注册会计师们一直未能发现这起舞弊,他们为此付出了昂贵的代价。这项审计失败使会计师事务所在民事诉讼中损失了3亿美元。那位财务总监被判33个月的监禁,莫纳斯本人则被判入狱5年。

博达公司案例及舞弊审计策略

从台湾博达财务舞弊案例分析审计策略 姓名:高健伟 学号:41114226 摘要:从2001年开始,博达股价便一路下滑,2004年9月8日博达被终止上市。博达财务危机爆发后,台湾证券监管机构和司法机关迅速介入调查。台湾士林地检署于2004年6月26日依法羁押了博达董事长叶素菲,并于10月25日侦结博达案,检方以业务侵占、背信、洗钱以及违反商业会计法、证券交易法与公司法多项罪名起诉叶素菲,请求判处叶素菲20年有期徒刑(台湾有期徒刑的最高刑罚),并科罚金5亿元。 关键字:博达,舞弊,审计,砷化镓 一、博达背景资料 博达科技最早是一家于1991年成立的经营计算器外设产品的贸易公司,最初规模很小,资本额为500万元。1996年开始涉足砷化镓化合物生产领域,进行砷化镓磊芯片的生产。上市之前,博达就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媒体纷纷报道博达未来可能成为砷化镓世界第一大厂。1999年12月,博达在台湾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刚一上市股价就迅速飙涨,短短四个月就翻了四倍多。在这期间博达不断向外界宣布营业收入创新高、获得美日大订单、涉足新领域等利好消息,2000年3月博达股价创下368元的历史天价,公司总市值亦达到402亿元历史最高点,被誉为台湾股市的“半导体股王” 博达科技创始人、董事长叶素菲是台湾颇富传奇色彩的女强人, 是台湾上市科技公司中第一位女性董事长,一度被媒体誉为“最有身价的科技女强人”、“创业女英雄”以及“最美丽的科技界CEO”等。在台湾女性科技富豪排名中,她的创业财富仅次于威盛电子董事长王雪红。博达案发之前,媒体有关叶素菲的生平报道大多称赞她眼光独到、有魄力、不服输。然而,在耀眼光环和美丽外表的背后,却包藏着一颗掏空博达的祸心,根据检方指控,博达上市以后,叶素菲和公司高层员工共谋在美国、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虚设公司,利用虚设的公司无中生有地制造假交易、创造假业绩,虚增博达公司应收账款高达141亿元,借以粉饰公司财务报表。另一方面,叶素菲还利用假交易虚增应付款项,掏空博达公司70多亿元。

我的内审案例(4) ——谈谈在国外审计的感受

[本来想写一个案例,开篇有感而发说一说我在国外做内审的感想,没想到又写多了,先自成一篇,案例下一篇奉上] 前一阵子实在太忙,项目连轴转没有多来论坛报到。最近看到一篇帖子,让我有感而发,来论坛和大家讨论,顺道分享一个案例。 这个帖子说道中国内审到国外作审计,以及外国的内审来审计中国的子公司,面临的最大困难是文化冲突,水土不服——双方不能理解对方的真正用意,讨论(争论)的时候也是各说各的,最后审计的效率大打折扣。 我每年要在亚太地区的各个国家累计呆上5个月,主要时间是花在新加坡,悉尼,东京,孟买(悲剧吧……),以及一些其他中小国家。我个人的感觉是中国内 审和西方内审更多的区别在审计的方法上: 1.西方内审大多数侧重内部控制和流程审计,所以出具的审计报告往往篇幅很 长(熟悉美国公司的人都知道,老美就是能“说”),但具体差错例证较少,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也相对间接; 2.而中国的内审工作按照管理层的要求比较多样化,比如我们集团的内审对财 务报表的审核非常严苛(四大做的审计在我们眼里是很外行的),对费用及销售渠道的合规性审计也很详尽,审计报告有充分的差错例证支持,与财务相关的审计发现也有量化的财务影响。 我有时确实会思考造成中西审计方法差别的原因,结论之一是西方国家的公司治理已经规范化,而且业务增长慢,95%的业务都可能是重复性的同质业务,新业务不多,外加高等教育普及,公司里绝大多数人对规章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处在同一水平上,因此审计的重点是看这些规章制度是否合理合法,业务流程有没有按照规章制度来。 而中国仍然在高速发展,市场变化日新月异,对公司操作流程的发展演进要求很高,公司流程3年不更新就会不适应管理需求。另外,中国各地教育水平差别较大, 不同年龄层次的员工对管理制度的理解力和执行力不同,很难用统一的流程规范来约束所有的公司行为。有审计师会发现,在审计中,经常在花费九牛二虎的力气了解公司流程之后,开始做穿行测试和样本测试,却又发现了更多书面没有的操作流程和方法,一问又都是允许的。所以,在中国完全依赖流程审计很难行得通,更多的需要大量的实质性审计程序来了解业务和发现问题。 当然,这只是中西方审计方法差别的原因之一,大家有其他见解也希望多多交流。至于说 文化冲突,水土不服,个人觉得应该不是大问题,从我在很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审 计经验来看,所谓的水土不服很多时候是由于沟通不畅造成的,不是审计师的沟通技巧有 问题,就是英语水平有问题。排除这些因素后,基本的审计效率还是可以保证的。当然, 在有些国家,我会借用4大事务所在当地的员工,主要用途是翻译和当地法规咨询,因为 在韩国和印度这种国家,你对着一大堆凭证和上面小虫子一样的文字,实在是会有点力不 从心。

内部监察与反舞弊制度

内部监察与反舞弊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及其直属、所属各控股、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分支 机构(以下简称:所属公司)的监察与反舞弊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稳健效益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监察是指公司内部监察职能部门,对公司及所属公司各级部 门和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决定、命令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所进行的监督、稽查。 第3条公司监察部是公司内部监察与反舞弊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监察工作。各所属公司设专(兼)职监察管理岗位,作为与公司监察部的工作对接人,在公司监察部的指导下,负责协助各单位负责人做好本单位的监察管理工作。公司监察部及所属公司专(兼)监察管理岗位统称:公司监察部门。 第4条内部监察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5条各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配合监察部门的监察工作,不得拒绝、阻碍监 察部门对监察事项的调查、处理。 第6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内部监察管理工作。 第二节内部监察机构和人员 第7条公司设立独立的内部监察机构,可与内部审计部门联合办公,统称审计监察部,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内部监察工作,监察工作受公司主管领导和上级监察部门领导。监察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监察岗位,配备与内部监察工作相适应的监察人员。 第8条监察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政策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熟悉监察业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密。并且应具备与其从事的监察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善于处理人际关系,监察结果能够有效沟通。 第9条监察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规定履行监察职责,受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监察人员执行任务,不得对监察

国内重大审计舞弊案例整理

附件一:万福生科欺诈上市案件 背景: 2013年万福生科欺诈上市成为创业板欺诈上市第一案 万福生科前身系2003年5月成立的湖南省桃源县湘鲁万福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300万元,分别由龚永福和杨荣华以实物资产各出资150万元,其经营范围变更为:收购、仓储、销售粮食;加工、销售大米、饲料;淀粉、淀粉糖、糖果、饼干、豆奶粉;生产销售稻壳活性炭、油脂。2009年,湘鲁万福以2009年9月30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股份总数5000万股。2011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亿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并于2011年9月27日在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万福生科”。 万福生科是湖南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农业科技公司,却于2011年9月在深交所创业板成功上市。一年之后,2012年9月19日起万福生科停牌证监会介入调查,同年11月万福生科公开致歉,承认公司财务存在欺诈行为。但是,2012年7月中旬的时候,该公司董事长龚永福还信誓旦旦表态:公司业绩真实,不存在欺诈行为。2013年3月,万福生科发布检查公告,公告显示在2008年到2011年3年间累计虚增了7.4亿元收入,使得公司净利润虚增1.6亿元。 舞弊原因: 1、为IPO而舞弊; 2、IPO中介机构为上市创造机会。在公司上市的过程中,需要各种相关中介机构的评估、证明。万福生科造假案中,审计单位、保荐机构等相关中介组织,没有履行鉴证监督的职责,相反利用职责之便为万福生科的上市提供便利。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往往在经济利益面前缺失,为公司上市提供机会。

应付账款审计案例——美国巨人零售公司审计案

美国巨人零售公司审计案——低估负债 案例分析目的 通过对历史上典型案例的分析讨论,理解企业财务舞弊除了表现在高估收入上,也常体现在低估负债上,提请审计师要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合理查找未入账的负债。 案例资料 美国巨人零售公司是一家大型零售折扣商店,创建于1959年,总部设在马萨诸塞州的詹姆斯福特,公司在20年的时间内迅速发展,到1971年,已经拥有了112家零售批发商店。但就在那一年,巨人公司的管理部门面临着历史上第一次重大经营损失。为了掩盖这一真相,它们决定篡改公司的会计记录,把1971年发生的250万美元的经营损失篡改为150万美元收益,并且提高与之相关的流动比率和周转率。 罗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巨人零售公司1972年年报审计工作,签发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972年4月28日,巨人零售公司把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申请并获准发行了300万美元的股票,并贷到了1 200万美元的流动资金。但1973年初,罗斯会计师事务所撤回了其签发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1973年8月,巨人零售公司向波士顿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两年后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根据法庭查证事实,巨人零售公司蓄意调整1972年1月29日结束的会计年度的应付账款余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巨人零售公司对应付账款的蓄意调整 巨人零售公司舞弊行为与罗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行为列示如下: 1.巨人零售公司的总裁和财务主管,在1972年1月29日结束的会计年度中,命令下属广告部门的经理,准备了14页的备忘录,虚构了大约1 100家的广告商名单,记载着巨人零售公司以前曾向它们预付广告费用但并未入账。 罗斯事务所的审计师为验证这些预付广告费是否属实,抽取了24个样本,向其中4个广告商发函询证,并要求巨人零售公司为另外20笔未入账的费用提

通用公司内部审计成功案例分析

通用公司内部审计成功案例分析 财务中的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对各个业务、控制进行遵循方针、有效使用资源等方面的评价,下面的这篇文章是关于通用公司内部审计成功案例分析! 一、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的内部审计 GE公司是美国最大的产业公司之一,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电气公司。该公司有12大类产品和服务项目,包括家用电器、广播设备、航空机械、科技新产品开发、销售服务等。 (一)GE内部审计目标与内容 GE为其公司审计署规定了即使在美国公司中也可以说是标新立异的工作目标:超越账本、深入业务。这一措施的运用使得他们在检查和改善下属单位的经营状况、保证投资效果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目标和培养企业管理人才方面开创了极为成功的范例。 GE的内部审计包括两类:首先是下属企业财务部门自己的审计,重点审查其自身经营情况和财务活动是否符合总

公司的规定;其次是总公司一级的审计。最能代表GE特色的是其公司审计署的审计。 (二)GE内部审计的特色 GE认为,要做好审计工作,有两个关键性的因素必须解决,一个是共同接受的会计标准和原则,另一个是双重报告系统。 总公司财务部保存有一套国家出版的会计标准和原则,每级财务部门的职责就是坚持贯彻这些原则。公司的财务部提供了一个基本的会计结构,各个企业围绕此结构运行。此结构有助于坚持共同的会计标准和原则,审计主要监督的就是各下属企业是否认真遵守了这些标准和原则。 处理审计工作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双重报告原则。每个产业集团的财务负责人既要向本企业的负责人报告,还直接向总公司的财务副总裁报告。 在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首先从查账入手,但决不止步于单纯查账,而是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可能有问题的业务,包括业务流程和有关策略、措施,意在从中发现经

反舞弊政策

AutoChina International Limited 反舞弊政策 I.目的 AutoChina International Limited 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仅通过本政策建立有效的控制架构,以检查和(或)防范舞弊。 II.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本公司员工、董事、股东、顾问、供应商、承包商及(或)与本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任何当事方的任何舞弊或疑似舞弊。 III.职责 审计委员会有监督本公司反舞弊政策之职责,授权内部审计机构行使日常管理职责。为彻底实施其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应在定期例会中考虑及讨论舞弊,特别针对涉及到管理层所用之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以及任何由管理层参与之重大非常规交易。审计委员会也将与外部及内部审计师讨论他们对是否控制足以降低长期不易察觉舞弊风险之评估。审计委员会有实施、修改及解释本政策之职责。本政策将在每年首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中复核。

管理层之职责是建立和维持内控体制,以合理确保、阻止及发现舞弊行。每个管理层人员要熟悉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可能发生的不正当行为,并时刻警惕任何反常迹象。 全体员工应该遵守本公司商业行为与道德规范守则,国家、地方、行业所涉及法律法规。如发现任何舞弊或舞弊的迹象情况,应向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或内审经理进行检举。 IV.定义 舞弊是指通过故意欺骗、挪用资源、操纵数据资料,以为个人或本公司谋取利益或造成不利,或其它相似的有悖于道德规范的不当行为。常见的四种财务舞弊类型如下: ?财务报告欺诈——不正当手段取得收入、故意夸大资产或掩饰债务等; ?挪用或侵占资产——侵占或挪用、篡改薪资、以及盗窃财产等; ?不正当或违法的支出和负债——行贿或其它可导致名誉损失之不当支出行为; ?以欺诈获得收入、资产和(或)规避成本和费用——策划欺骗员工或第三方策划,以躲避费用支出等,例如税务欺诈。

博达公司案例及舞弊审计策略

博达公司案例及舞弊审计策略

从台湾博达财务舞弊案例分析审计策略 姓名:高健伟 学号:41114226 摘要:从2001年开始,博达股价便一路下滑, 2004年9月8日博达被终止上市。博达财务危机爆发后,台湾证券监管机构和司法机关迅速介入调查。台湾士林地检署于2004年6月26日依法羁押了博达董事长叶素菲,并于10月25日侦结博达案,检方以业务侵占、背信、洗钱以及违反商业会计法、证券交易法与公司法多项罪名起诉叶素菲,请求判处叶素菲20年有期徒刑(台湾有期徒刑的最高刑罚),并科罚金5亿元。 关键字:博达,舞弊,审计,砷化镓 一、博达背景资料 博达科技最早是一家于1991年成立的经营计算器外设产品的贸易公司,最初规模很小,资本额为500万元。1996年开始涉足砷化镓化合物生产领域,进行砷化镓磊芯片的生产。上市之

前,博达就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媒体纷纷报道博达未来可能成为砷化镓世界第一大厂。1999年12月,博达在台湾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刚一上市股价就迅速飙涨,短短四个月就翻了四倍多。在这期间博达不断向外界宣布营业收入创新高、获得美日大订单、涉足新领域等利好消息,2000年3月博达股价创下368元的历史天价,公司总市值亦达到402亿元历史最高点,被誉为台湾股市的“半导体股王” 博达科技创始人、董事长叶素菲是台湾颇富传奇色彩的女强人, 是台湾上市科技公司中第一位女性董事长,一度被媒体誉为“最有身价的科技女强人”、“创业女英雄”以及“最美丽的科技界CEO”等。在台湾女性科技富豪排名中,她的创业财富仅次于威盛电子董事长王雪红。博达案发之前,媒体有关叶素菲的生平报道大多称赞她眼光独到、有魄力、不服输。然而,在耀眼光环和美丽外表的背后,却包藏着一颗掏空博达的祸心,根据检方指控,博达上市以后,叶素菲和公司高层员工共谋在美国、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虚设公司,利用虚设的公司无中生有地制造假交易、创造假业绩,虚增博达公司应收账款高

公司审计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审计案例-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一、现金 (一) 常见的舞弊手段或陷阱 1.虚假现金陷阱 (1) 隐瞒巨额的银行贷款; (2) 高现金与高负债并存。 “双高公司”坐拥大量现金同时资本开支不大,派息极低或者全然不派,但资产负债率却居高不下。 2.受限现金陷阱 (1)隐瞒定期存单质押事实; (2)隐瞒保证金等货币资金受限事实; (3)隐瞒外埠存款的真有用途。 3.现金流水陷阱 (1) 通过“倒贷”方式掩盖大股东占用资金或关心关联方偿还贷款 1) 大股东平常占用资金,期末通过倒贷方式偿还(即大股东贷款

偿还上市公司欠款,上市公司过账之后立即替大股东偿还贷款),如此期末报表不体现大股东占用余额; 2) 关联方无力偿还期末到期贷款,由上市公司通过倒贷方式垫付,之后由各关联方及时偿还,如此期末报表不体现借款余额。 (2) 通过“封闭贷款”制造上市公司虚假现金流或隐瞒大股东 占用资金 1) 通过银行提供回购业务,即由A公司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该汇票通过质押贷出款项在银行内部封闭运行,款项的流程为A—B,B—C,C—D,D—A,并由A将汇票贴现归还贷款,同时支付贴现利息; 2) 上市公司向A、B公司分不开具银行本票,A、B公司再将本票直接背书给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大股东用此款归还资金被占用的上市公司。 (3) 通过制造现金流幸免计提资产减值预备,虚增利润总额 上市公司托付关联方A贷款,A再将款项汇给与上市公司形式上无关联关系的B,由B购买上市公司已存在减值的资产,待上市公司收妥款项后再归还关联方A。如此上市公司既达到幸免计提资产减值预备的目的,虚增利润,又回避了关联交易。 4.募集资金使用陷阱

从内部审计角度谈管理层舞弊的防范

从内部审计角度谈管理层舞弊的防范 作者:徐菁菁来源:选自《中国内部审计》2009年第8期 一.管理层舞弊的特殊性 由美国注册舞弊核查师协会(Association of Certified Fraud Examiners,简称ACFE)的Albrecht、Williams和Wrens所著的《舞弊:对企业黑暗面的分析》舞弊的定义:“欺骗别人,并从别人那里获得利益的行为”,可将管理层舞弊定义为由管理人员为获利而实施的欺骗行为。同时,可根据目的不同将管理层舞弊分为为获取组织利益的舞弊和为获取个人利益的舞弊。本文所强调的是为获取个人利益而损害组织利益的管理层舞弊,它通过舞弊者在组织中占据的有利地位和职位来实现。 管理层舞弊不同于员工舞弊,员工舞弊一般通过利用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来实现,而管理层舞弊则可以通过其具有以合理成本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并维护其有效执行的职务特权并长时间地对组织发挥重大控制作用来实现。因此,一方面,正如劳伦斯?索耶在其《索耶内部审计—现代内部审计实务》一书中所说,在受信任的职位上,管理层获得别人的信任和尊敬,他们的动机几乎不会受到质疑,他们的解释几乎不会受到质询,他们作为利润中心经理这个受人尊敬的角色(独立单位的负责人),被置于怀疑范围之外。另一方面,管理层舞弊所导致的损失比其他舞弊给组织造成的伤害和损失更大。根据ACFE于1996年发布和2002年更新的一份关于美国舞弊和白领犯罪的研究报告—《职务舞弊和职权滥用全国报告》显示,管理层舞弊在三大类职务舞弊(侵占资产、贿赂和贪污、财务报告舞弊)中,主要是财务报告舞弊以及贿赂和贪污;员工舞弊则大多为侵占资产。同时,统计分析表明,贿赂和贪污舞弊与侵占资产舞弊发生的频率之比为1:5.3,而造成的损失之比为52%:48%,管理层舞弊的平均损失是员工舞弊平均损失的8倍。可见,管理层舞弊造成的损失非常高,是造成组织损失的真正罪魁祸首。 管理层舞弊还具有一些其他的特征,如舞弊经常发生在“账外”,造成的账面影响不明显;舞弊手段更加隐秘,表现为关联性(如利用中间商和关联方来转移公司利润)而非交易性(如侵占现金收款)等。 二.识别和发现管理层舞弊—现代内部审计职责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OX)明确指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及有效执行是防范舞弊的关键,内部审计应担当反舞弊责任。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既是内部控制的一部分,也是监督内部控制的主要力量。内部审计人员通过检查和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根据组织内部各经营部门潜在的风险程度协助抑制舞弊的发生。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发布的内部审计实务准则第1210.A2条指出,内部审计应具备识别舞弊线索所需的相应知识。

内部审计案例与答案

案例一:大地电焊条公司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业务是按照销售合同进行的,当生产车间产品完工后,填制产成品入库单,验收合格后入库。销售部门根据销售合同编制发货通知单,分别通知仓库发货和运输部门办理托收手续。产品发出后,销售部门根据仓库签收后转来的发货通知单开具发票,并据以登记产成品明细账,运输部门将其与销售票一并送交财务部门,财务将其与销售合同核对后,开具运杂费清单,通知出纳人员办理货款结算,并进行账务处理。请点评此案例中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并指出其可能造成的影响。 案例二:背景资料 某公司审计部于2009年3月派出审计组,对子公司H公司2008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有关资料和审计情况如下: 1.审计组对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解和测试,并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有关情况,摘录如下: ⑴货币资金业务。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分管财务的总经理个人印章由其授权办公室主任梁某保管;对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现金收入及时存入银行,特殊情况下,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批准后,方可坐支现金;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出纳员李某负责定期编制。 ⑵销售与收款业务。负责主营业务收入和应收账款的会计张某不经手货币资金;负责赊销和审批的职员刘某不涉及销货业务的执行;销售价格、运费和折扣由销售人员何某根据客户情况进行谈判决定;应收票据的保管和贴现由会计王某专门负责。 ⑶材料采购与领用。材料采购由仓库提出书面申请,由采购部门批准并发出订购单;采购的材料到货时,由仓库保管人员林某和赖某共同负责验收入库;材料发出时,由生产部门经批准后填制一式四联的领料单,仓库发出材料后,将领料单分送生产部门、会计部门和仓库核存。期末的盘点由仓库保管人员林某和赖某共同负责进行。 ⑷设备采购与报废。设备采购由采购部门确定需要量并提出设备购置申请书;采购的设备到货后,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验收;设备验收合格后,由采购部门开具付款通知书,交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设备报废时,由设备管理部门提出设备报废单,经批准报废后,通知财务部门注销相关账面记录。 2.该公司财务部门有3位员工要进行合理分工,以承担以下8项工作,分工结果要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 ⑴记录并保管总账;⑵记录并保管应付账款明细账;⑶记录并保管应收账款明细账;⑷记录货币资金日记账;⑸记录、填写支票;⑹发出销货退回及折让的贷项通知书;⑺调节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存款对账单;⑻保管并送存现金收入。 二、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该公司上述内部控制中的缺陷,并简要说明理由。 2.从内部控制的角度,就上述8项工作如何分配给3位员工提出审计建议,并简要说明理由。案例三:资料 XX集团公司审计部于2003年6月派出审计组,对其子公司南华公司2002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有关资料和审计情况如下: (一)审计人员对该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解时,发现如下情况: 1、仓库发运商品出库时,由仓库管理员根据顾客订单,填制一式三联的销货单。在各联上签章后,第一联代发运单,由运输部门依单配货、包装,随货交顾客;第二联送会计部门记账;第三联按顺序连同订单一并留存仓库。 2、为了方便生产加工,验收后的一些材料货物直接堆放在车间机器旁准备加工。 3、财务部经理被授权签署支票,但由于其经常出差,出差时便将其支票留在出纳处。出纳经审核相关凭证后签署支票。审计人员进行了业务穿行测试,追查了两笔业务,未发现出纳

国内外舞弊审计经典案例

案例三:粤海铁路公司舞弊案 一、案例介绍 粤海铁路:粤海铁路从广东湛江直至海南叉河,是我国第一条跨海铁路,总投资45亿元。2003年1月,粤海铁路开通,结束了海南省不通火车的历史。 粤海铁路公司: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由铁道部、广东省政府、海南省政府三方合资组建,上述各方分别授权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广东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为产权代表。 粤海铁路通道建设大事记: 1992年11月30日,国务院批准铁道部、海南省、广东省共建海南铁路通道项目。 1994年12月,铁道部、广东省、海南省签署《铁道部、广东省、海南省关于建设海南铁路通道的协议》。 1997年8月26日,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标志着粤海铁路通道工程正式启动。 2002年10月31日,“粤海铁1号”建造完毕并进入东海试航。 2003年1月4日,粤海铁路琼州海峡火车轮渡及海沙段通过铁道部、海南省及广东省的初验,已具备临管运营条件。 2003年1月7日,粤海铁路通道琼州海峡火车轮渡正式开通。 私分国有资产罪:1997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新《刑法》第396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01年3月20日这天下午,粤海铁路公司财务部杨部长在海南国贸路申亚大厦办公室里,接到审计署深圳特派办审计组打来的电话,说明天下午要进点审计,让准备一间审计办公室。杨部长三天前已接到审计通知书,以为这和往常一样是让他们接站和安排食宿的,所以没太在意。谁知,再往下一问才知道,审计组全部人马已到海南,人住在申亚大厦对面的汇通大厦,而且,一切食宿等费用均由审计组自理。这,着实让杨部长吃惊不小。接待审计又不是一次两次了,此前,粤海铁路公司已接待了13批审计,早已熟门熟路,都是事先电话通知让安排接站和安排食宿的,难道这次是专案审计?直到第二天,审计组正式进点宣读了审计“八不准”纪律,杨部长这才稍稍松了口气,知道不是冲他们一家来的,而是审计署为保证审计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而统一采取的措施。在随后与深圳特派办审计组接触的三个月中,杨部长越来越感到这第十四次审计与以前大不相同,他曾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深圳特派办审计组在他们前后经历的14次审计中,创造了许多“唯一”和“之最”,是唯一自己掏钱吃住经费自理的,是唯一对他们自办实体提出置疑的,是唯一踏勘那么多工地现场的,是审计时间最长、态度最严谨、业务最熟悉、问题最尖锐、力度最强大的审计组。 其实,这次审计对深圳特派办审计组来说,也是非同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本身就是公认的专业性很强,难度很大的审计,涉及工程设计、施工、材料、工艺等多方面技术规范和标准。粤海铁路又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建设项目,李鹏、朱镕基等国家领导人都曾经视察过。另外,审计组是对粤海铁路建设资金1995年至2000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跨六个财务年度,累计到位资金约21.63亿元,其中,国债资金13.8亿元。对这个总投资45亿元、创造了许多中国铁路建设史上奇迹的项目进行审计,审计组势必要面临全新的压力与挑战。担任审计组长的吕大文处长说,大家便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审计组进点后,立刻开始紧张的工作。面对6个年度、21亿元形成的浩如烟海的账册、凭证、合同、图纸等,真有点无从下手。光工程合同、图纸就快把人给淹了,还要实地踏勘工地,时间只有3个月,人员只有8个人。审计组必须尽快抓住重点,寻找突破口。 审计组兵分两组,财务组和工程组,两边同时进行。几天后,财务组在仔细翻阅报表资料后发现疑点。该公司旗下有5个经济实体,2个团体。都是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7个实体),经营业务范围均与建设项目有关。根据以往审计经验,这往往是做手脚,藏猫腻之处。而此时,工程组也发现,施工合同和购料合同上,也频频出现这几个实体的名字,粤海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与采购,大多是与下属7个实体的关联交易。 这就是审计重点!审计组立刻决定对这7个实体的财务收支和经营业务情况进行重点审计,由此打开缺口。 财务组从报表上看到,7个单位效益极好,年年盈利。审计人员跑工商局调注册登记资料,跑银行查开启资料,并与粤海铁路公司资金往来账仔细核对后,发现粤海铁路公司从1998年5月至2000年底,先后挪用262万元建设资金违规给7个实体作经费开支和启动资金。7个实体的人马均为粤海铁路公司本部干部兼职,均属于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公司。经查阅大量法规并咨询国家计委后确认,粤海铁路公司董事会根本不具备投资权及公司合并、分立、变更的决策权。 审计组开始向该公司指出挪用建设资金违规办实体的问题时,公司根本不买账,说我们经历了13次审计,从来无人对此提出过任何置疑,但审计人员捧着法规一遍遍向他们解释,以理服人,依法陈述,经过十几个回合的沟通,公司方终于明白了问题所在。 审计人员发现,7个实体经营的业务清一色是粤海铁路建设项目。这些实体并不具备承揽工程建设或购买工程物资的资质和能力,仅充当中间商、二传手,所谓运作,不过是过一下手从中吃一道差价,套取铁路建设资金罢了。 经审计组查明,至2000年底,7个实体中的6个从粤海铁路公司自管基建项目中,套取建设资金6348.8万元,形成毛利收入。其中,以甲方供料名义取得材料差价或管理费收入4961.4万元;所办实体(无资质承包)通过转包取得差价或管理费收入765.2万元;职工技术协会和技术服务中心以提供技术咨询名义取得收入622.2万元。 粤海铁路公司下属实体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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