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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商法二真题卷知识点总结(逢考必过)

自考商法二真题卷知识点总结(逢考必过)
自考商法二真题卷知识点总结(逢考必过)

选择题时间数字类:

1.债务人对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异议,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异议。

2.申请人对法院驳回破产申请不服,10日内向上一级人法提上述。

3.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进行裁定。

4.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

5.债权人提取提存物的权利期间为5年。

6.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情况下,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责任不超过1/2;

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下,担保人无过错,不承担;有过错,不超过1/3;

7.支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8.船舶在装货开航前,托运人可解除合同,需向承运人支付一半运费;

9.海上保险合同后,保险责任开始前,依法解除合同,保险人退还全部保费。

10.未约定保证期间的,若是一般保证,主债务履行期满6个月;

11.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赔偿后,保险人需提前15天通知投保人,退未受损失部分保费

12.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后,投保人可以在30天内终止合同。

1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责任消灭。

14.股票发行人总股本不少于人民币3000w。

选择题知识点:

1.商法兼容性特征体现:国内与国外,私法与公法,任意性与强制性

2.商自然人、商合伙、商法人;商自然人包个体、承包经营户、个人独资;商法人包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3.声明退伙:合约约定退伙事由;全体合伙人同意;发现难以继续参加企业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约的义务。退伙通知提前30日告知其他合伙人。法定退伙:死亡;丧失偿债能力;破产/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法规或合约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资格;合伙人在公司的财产被法院强制执行。除名退伙:未履行出资义务;重大过失造损失;不正当行为;发生合约约定事由。

4.票据丧失补救方法: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

5.质量不明,按国家行业标准;价款不明,合同履行地市场价格定;履行地点不明,接受货币一方履行,交付不动产,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履行期限不明,债务人随时履行,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要给对方时间。

6.格式条款理解发生争议,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采用非格式条款。

7.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赔偿30日内,投保人可终止合同,保险人终止合同,应提前15日通知投保人,退还未受损失部分保费,折算应收部分,其他退还。

8.保险合同主体: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辅助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

9.要约收购(自愿收购、强制收购),没有持股或持股30%以下收购人自愿要约收购;持股30%以上收购人强制要约收购;

10.票据记载:相对必要记载(付款地)可以记载事项(不得转让)记载后不具备效力(记载票据签发原因用途)记载本身无效(支票见票即付,不记载付款日期)记载后票据行为无效(汇票无条件支付,不得记载支付条件;汇票金额一部分或者转让两人的背书无效)

11.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有三类1.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3.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代理权有瑕疵的人订立的合同、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无效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2.破产费用:破产案件诉讼费;管理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费用;管理人职务费用以及聘请人员费用。共益债务:未履行完合同产生债务;财产无因管理产生费用;债务人不当得利产生债务;为债务人支付薪酬继续经营;管理人执行职务致人损害的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的债务。

13.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是: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清算组。

14.票据行为形式要件:书面形式,记载事项,签章,交付。

15.票据关系:票据出票关系、票据背书转让关系、票据承兑关系、票据保证关系;非票据关系:票据返还关系、利益返还关系。

案例分析题:

1.公司成立/破产知识点: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实物、货币、可转让的非货币财产、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知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经过评估作价可以作为出资,房屋使用权出资不合法,劳务出资不合法;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结构有:股东会(不设不行)、董事会(可不设)或执行董事、监事会(可不设)或监事;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

股份公司发起人必须半数以上在中国有住所;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董事长主持股东大会;

修改公司章程/出售重大资产,必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才有效;公司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有权代表公司对董事提出诉讼;董事不能兼任监事;

法院收到破产申请,需在15内裁定是否受理;

债权人申报债权期限自法院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不少于30天,最长不超过3个月;

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国有企业参与一定是有限合伙人;

内幕信息,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合法,非法知情人)

内幕交易行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的证券交易行为。

2.票据知识点:

追索权;票据债务人不能为保证人;

完全背书,背书人应在背面记载背书目的、背书人名称、被背书人名称并签章;

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被背书人的后手不承担保证责任,不获得付款,不能追索;

3.合同知识点:

代位权;合同变更需对方协商同意并签订变更协议;

保险法中,代位求偿权的取得必须以保险人已给付赔偿金为前提;

撤销权,财产低价转让出去;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确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相对人在主观上须为善意、无重大过失);

合同有效要件(主体合格,内容合法,当事人意思表达真实,形式、程序合法);

要约引诱、要约、承诺;未在规定时间内承诺,要约失效;

不可抗力(价格变动不属于),不可预见,且客观存在无法避免的;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连带责任担保合同,连带责任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是否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仍未履行的,或因一方违约使另一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才可以通知解除;

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法定条件之一是债权人必须依合同的约定合法地占有债务人的财产。留置财产后,无约定,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的履行债务期限;

抵押登记地点:住所地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动产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优先受偿;

动产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成立,无需登记,不动产(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设定抵押,需登记时生效;

抵押物不能直接归债权人所有,可以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合同债权转让,只需要通知债务人,无需征求债务人同意,债务人转移义务,需征得债权人同意;

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金额20%,定金处罚规则是,如果合同因给付定金一方的原因不能履行,则给付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合同接受定金一方的原因不能履行,则接受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共用,应二选一;

商法知识点总结之证券法

商法知识点总结之证券法 导语:笔者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八大部门法的重要知识点和经典例题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提供一点帮助。由于内容太多,所以每篇文章只有一两个知识点,如有需要可以关注笔者系列文章。 证券原理 1.股票和债券是我国《证券法》规定的主要证券类型。关于股票与债券的比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3/33,单) A.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成为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主体 B.股票和债券具有相同的风险性 C.债券的流通性强于股票的流通性 D.股票代表股权,债券代表债权 【考点】债券与股票的联系和区别 【解析】先明晰两个概念: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要式有价证券。《公司法》第153条第1款:“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股票和债券都是企业的筹资手段,股票只能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但是债券二者都可以发行。故A项错误。 一般而言,股票的流通性要强于债券的流通性,但是股票的风险性要大于债券,故B、C项错误。 股票和债券所代表的权利性质不同,股票是持有人对公司享有的权利,如分享利润等而公司债券仅具有收取本金和利益的权利,不具有股票的权利。故D项正确。 2.某证券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些违反《证券法》规定?(2009/3/78,多)

A.经股东会决议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 B.为其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服务 C.对其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作出不低于一定比例的承诺 D.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代理客户决定证券买卖的种类与数量 【考点】证券公司行为禁止 【解析】《证券法》第130条第2款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由此可知A选项应选。第142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此可知B选项不应选。第143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由此可知D选项应选。第144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由此可知C选项应选。 证券发行 1.依据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证券发行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3/32,单) A.所有证券必须公开发行,而不得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B.发行人可通过证券承销方式发行,也可由发行人直接向投资者发行 C.只有依法正式成立的股份公司才可发行股票 D.国有独资公司均可申请发行公司债券 【考点】证券发行 【解析】《证券法》第10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

人大国际商务硕士毕业后好找工作吗

人大国际商务硕士毕业后好找工作吗 作为名牌院校的中国人民大学,本身的学术氛围好,有良好的师资力量,人脉资源也不错,出国机会也不少,硕士毕业生社会认可度高,自然就业就没有问题。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硕士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9.15%,就业率居于全国同类专业院校的首位。 人大国际商务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在跨国公司、外向型企业和外资企业等从事国际商务活动的商务代表、国际商务师及国际化经营工作;或者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及政府机构从事对外经营管理、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以及国际化商务活动策划工作。 就业岗位:外贸业务员、外贸贸易专员助理、外贸专员、商务助理、外贸经理、外贸业务、外贸助理、商务专员、销售助理、商务经理、外贸跟单、外贸主管等。 人大国际商务硕士考研难度分析 本文系统介绍人大国际商务硕士考研难度,人大国际商务硕士就业,人大国际商务硕士学费,人大国际商务硕士考研辅导,人大国际商务硕士考研参考书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人大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人大考研机构! 一、人大国际商务硕士考研难不难,跨专业的学生多不多? 最近几年国际商务硕士考研很火,特别是人大这样的名校。人大国际商务硕士分两个学院招生,即经济学院和商学院,2015年人大国际商务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70人(含23人推免),招生人数还是比较多的,考研难度不大,跨专业考生是可以报考的。在考研复试的时候,老师更看重跨专业学生的能力,而不是本科背景。其次,考试科目里,资产评估专业基础本身知识点难度并不大,跨专业的学生完全能够学得懂。即使本科学国际贸易的同学,专业课也不见得比你强多少(大学学的内容本身就非常浅)。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下定决心,就全身心投入,要相信付出总会有回报。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这样三凯程生,都考的不错,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 二、人大国际商务硕士学费介绍 人大经济学院国际商务硕士学费为5万元,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为6万元,学制2年。 国际商务硕士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国际商务理论、实务和国际商法基础,基本掌握国际法规、国际惯例,并能较熟练地应用国际法规、外语开展商务活动的,法商结合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其考试科目是一样的: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英语一 科目三: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科目四: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复试内容: 专业综合(含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商法、市场营销、国际金融) 三、人大国际商务硕士考研辅导班有哪些? 对于人大国际商务硕士考研辅导班,业内最有名气的就是凯程。很多辅导班说自己辅导人大考研,您直接问一句,人大国际商务硕士考研参考书有哪些,大多数机构瞬间就傻眼了,或者推脱说我们有专门的专业课老师给学生推荐参考书,为什么当场答不上来,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辅导过国际商务硕士考研,更谈不上有国际商务硕士的考研辅导资料、考上国际商务硕士的学生了。

国际商法考试复习知识点

国际商法复习提纲 以下内容为国际商法教学大纲中需理解掌握的内容。第一章绪论 国际商法 国际商事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简称国际商法,它是指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法的渊源 国际(商务)条约 国际惯例国内法 (国际商事法与国际经济法的联系与区别 共同点:都是调整跨国之间商事活动(包括商事组织本身)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不同点: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更加广泛) 大陆法系概念、特点 大陆法系(continental family),又称民法法系(civil lawfamily) 一般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的总称。 法国法系 大陆法系1 -德国法系大陆法系是以法国和德国为主的,还包括了意大利、西班牙等欧洲大陆国家,还有日本和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及加拿大的魁北克省法律。 大陆法系的特点 强调成文法的作用 区分公法和私法 进行大规模的法典编纂工作 英美法系概念、特点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common law),是指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指以普通法为基础的、与以罗马法为基础的民法法系相比较而存在的一种法律制度英美法系的特征 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 的作用举足轻重以归纳为主要推理方法不严格划 分公法和私法 两大法系比较第二章代理法无权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大陆法的规定: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英美法的规定:违反有代理权的默示担保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人既没有本人的实际授权,也没有足以使第三人善意误信其有代理权的外观,但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 行为之利益牵连与本人的法律关系。 表见代理: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善意第三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与其为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本人承担的无权代理。 因表示行为而产生授权表象的表见代理 因越权行为而产生的表见代理 因行为延续而产生的表见代理 代理权消灭的原因 根据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协议终止代理权 授权代理的事务完成 本人撤销代理权或者代理人放弃代理权 根据代理协议适用的法律规定而终止 两大法系关于本人及代理人同第三人的关系的规定 大陆法系所采取的标准 在确定第三人究竟是同代理人还是同本人订立了合同的问 题时,大陆法所采取的标准是看代理人是以代表的身份同 第三人订立合同,还是以他自己个人的身份同第三人订立 合同。 英美法系所采用的标准 代理人在同第三人订约时具体指出本人的姓名 代理人表示岀自己的代理身份,但不指岀本人的姓名代理 人事实上有代理权,但他在订约时不披露代理关系的存在 第三章票据法 汇票、本票和支票的概念及其区别 汇票是岀票人签发的,委托他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 件付款的一种票据 汇票属于票据的一种;汇票是委托他人付款的票据;汇票 要求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一 定的金额;汇票关系中有岀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个基 本当事人 本票是岀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 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是岀票人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 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一定金额的票据 支票的两个基本特点:付款人有资格限制;见票即付本票 与汇票的主要区别 本票由岀票人承担付款责任,汇票由岀票人委托第三人支 付票款 汇票经过承兑之后,才能确定付款人到期付款的责任, 主 债务人是承兑人;本票无须承兑,岀票人始终处于主债务 人的地位,对持票人负有绝对清偿义务支票与汇票的区别 支票的付款人限于银行,汇票的付款人不以银行为限支票 是见票即付,汇票不限于见票即付 支票无须承兑,承兑是汇票特有制度 支票的付款人可以引用资金关系对抗出票人,汇票的付款 人原则上不能以资金关系的理由对抗持票人 票据的法律特征 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 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权利产生于票据做成之时 票据是要式证券

10月全国自考商法(二)试题及答案解析

全国2018年10月自学考试商法(二)试题 课程代码:00995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l.商主体的设立、变更、合并、撤销、增加资本、减少资本等事项必须登记,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这体现了商法的( ) A.强制主义 B.公示主义 C.外观主义 D.严格主义 2.下列制度体现商法提高交易效率原则的是( ) A.短时效制度 B.有限责任制度 C.重整制度 D.平等交易制度 3.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有限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人出资组成 B.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出资组成 C.有限合伙人可以选一个代表对外执行企业事务 D.有限合伙人不能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 4.普通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共同点是( ) A.具有独立的经营主体资格 B.企业财产性质相同 C.决策方式相同 D.解散原因相同 5.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采用分期缴纳股款的,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的一定年限内缴足,该年限为( )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6.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依法应当经其他一定比例的股东同意,该比例为( ) A.过三分之一 B.过二分之一 1

C.过三分之二 D.全体 7.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 ) A.20人 B.50人 C.100人 D.200人 8.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一定比例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该比例为( ) A.10% B.25% C.50% D.60% 9.破产申请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破产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 ) A.提出申请的债权人住所地法院 B.债务人住所地法院 C.债务人财产所在地法院 D.债务支付纠纷所在地法院 10.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的时间是( ) A.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时 B.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时 C.首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 D.破产重整计划开始执行时 11.2018年11月1日,甲向乙发出订购一批货的要约,11月2日到达乙,11月4日,乙向甲发出承诺信函,11月5日信函到达甲处。甲要约生效的时间是( ) A.11月1日 B.11月2日 C.11月4日 D.11月5日 12.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是( ) A.买卖合同 B.劳动合同 C.收养合同 D.监护合同 13.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 ) A.抵押人所有 B.抵押权人所有 C.债务人所有 D.拍卖行所有 2

《公司法》部分知识点总结

《公司法》部分知识点总结

公司含义 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包含如下内涵: 1.公司是社团法人 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3.公司是依法成立的社团法人(以商法或公司法的规定进行组织和登记,进行登记手续后公司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公司法含义 实质意义:亦称广义的公司法,指规范各种公司在设立、经营、终止过程中发生的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形式意义:亦称狭义的公司法,指冠以公司法名称的法律。 作为部门法意义上的公司法,既包括形式意义的公司法,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公司的法律规范。 法人含义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包含两层含义: 第一,依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设立的法律主体

第二,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可以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 独立的法律人格: 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声誉;有自己独立的意思机关(组织机构);有自己独立且必要的财产或经费;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分类 公法人、私法人。私法人分为社团法人、财团法人。社团法人分为公益社团法人、营利社团法人。公法人:依公法而组织起来的法人,担负的是国家管理的职能,如各类国家机关。 私法人:依私法而组织起来的法人,追求的是私人的目的,如企业。 社团法人:以人的集合为基础而设立的,必须是两个以上的社员(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的结合而组成。 财团法人:以财产捐助为其成立的基础,又称财产的组合,根据捐助人的意志而从事某种事业。公益社团法人:以公益为目的,强调公司设立与存续的目的是为社会服务,如学校、托儿所。 营利社团法人:以营利为目的,强调法人的设立与经营的唯一目的在于获取利润。

国际商法知识点范围

第一章国际商法总论 一、概念术语 1、国际商法:又称为国际商事法,就是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2、国际商法的渊源:就是指国际商法的存在及表现形式,包括国际条约、国际惯例与国内法。 3、国际条约:就是指两国或两个以上国际法主体依据国际法确立其相互权利与义务而缔结的国际书面协 议。 4、国际惯例:就是指在国际商事交往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受到各国普遍承认与遵守的习惯做法、商事原 则与规则。 5、大陆法系:它就是指包括欧洲大陆大部分国家从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法 国民法典》与1900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以及其她国家与地区效仿这种制度而建立的法律制度。 6、英美法系:就是指英国从11世纪起主要以源于日耳曼习惯的普通法为基础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法律 制度,以及效仿英国的其她国家与地区的法律制度总称。 7、法律解释:就是指由一定的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为适应与遵守法律,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公平 正义观念、法学理论与惯例对现行的法律规范、法律条文的含义、内容、概念、术语、以及适应的条件等所作的说明。 8、仲裁制度:就是指民事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选定的第三者,根据一定程序规则 与公正原则作出裁决,并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思考题 1、如何理解国际商法的国际性? 答:国际商法的国际性,就就是指在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与内容三要素中,至少有一个因素涉及国外,或者说,至少有一个因素具有涉外性。 2、简答国际商法的渊源。 答:国际商法的渊源就是指国际商法的存在及表现形式,包括国际条约、国际惯例与国内法。 (1)国际条约:就是指两国或两个以上国际法主体依据国际法确立其相互权利与义务而缔结的国际书面协议。 (2)国际惯例:就是指在国际商事交往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受到各国普遍承认与遵守的习惯做法、商事原则与规则。 (3)国内法:就是指一国为调整国际商事法关系所进行的国内立法。 3、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各自的主要特点。 (1)大陆法系的主要特点: ①全面继受罗马法 ②实行法典化 ③将法律分为公法与私法两大部分 ④在法律推理形式与方法上采取演绎法 ⑤法学在推动法律发展中起重要作用 (2)英美法系的主要特点: ①判例法就是英美法系的主要渊源 ②遵循“先例约束力原则”处理案件 ③普通法与衡平法就是法律的两种基本形式 ④诉讼程序上一般采取对抗制 4、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 答:(1)法律渊源的不同

2018年4月自考商法(二)00995试题及答案

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商法(二) 试卷 (课程代码00995) 本试卷共7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8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l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下列关于商号的表述正确的是 A.商号是区别同类商品的标记 B.商号在性质上属于工业产权 C.商号是商主体从事经营行为时使用的名称 D.商号可以许可他人使用 2.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商号使用的是 A.和 B.北京 C.腾飞 D.有限公司 3.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A.以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 B.以实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 C.以申报的出资额承担责任 D.承担无限责任 4.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个人独资企业本质上是自然人 B.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委托他人管理,投资人对受托人的限制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C.个人独资企业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D.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破产 5.下列关于合伙企业的表述正确的是 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 B.合伙企业的合伙入可以是自然入,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c.合伙企业不具有独立的经营主体资格 D.合伙企业的财产实质上属于合伙入个人所有 6.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合伙企业,协议约定甲、乙各出资人民币10万元,丙以劳务出资,折合人民币5万元,由于甲、乙无时间管理企业,于是丙成为事实上的合 伙企业的执行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乙、丙三人均为普通合伙人,但甲、乙不是执行人,因此对外不能代表合伙企业

2018年商法期末重点必考复习资料汇总

2018年商法期末重点必考复习资料汇总 第一章商法总论 名词解释1、商事关系:就是一定社会中通过市场经营活动而形成的社会关系。2、商人、就是以自己名义实施商行为并以此为常业的人三个条件;1、实施商行为2、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商行为3、以事实商行为为常业3、商行为:就是使用商事法律规范的营利性行为4、形式商法:形式商法,最典型的就是独立与民法典之外的商法典。这种立法体例称为民商分立制。5、实质商法;英美法系没有民法与商法的严格区分,因而不存在民商分立于民商合一的问题,此外法院的判例和民间的自治规章也是重要的商法渊源,总第来说,英美商法的概念属于实质商法的范畴。6、公示原则:在涉及公众或多数当事人的场合,商法实行公示原则,要求将有关事实公诸于世。7、外观法则;对于商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各国商法都采用客观主义的认定方法,即有关行为的内容及含义的解释,以表示行为的客观表象为准,即使这种解释表意人也不得推翻。商法:又称为商事法,是指以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简述题1、简述商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和商法的共同之处,即他们都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但是二者之间也有一定的差别。民法是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内的一般社会生活的普遍性规则,而商法则是市场经济领域的特定财产关系的特殊规定。民法对商法来说,具有统领和指导的意义,而商法对民法来说,具有补充、变更或限制的作用。2、商

法与经济法的关系:二者的联系,商法和经济法相对于民法而言,都是特别法,在适用上有优先的效力。其次,从功能上讲,经济法体现了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对商事关系的干预,因而相对于商法来说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再次,从形式上讲,除了商法在少数国家部分试行法典化外,商法和经济法都是针对特定领域、特定问题单行法,具有显著的特殊性、技术性和灵活性。最后,从内容上讲,商法与经济法存在相互包容的现象,即商法的规定吸收经济政策或经济法规范,经济法的规定中运用商法制度或商法手段。经济法有如下特征;1、国家意志的政府职能的介入。 2、多种法律部门的综合调整。 3、国家政策的指导作用。商法是关于商事组织和商事交易的法律群。传统商法受契约自由的原则支配。。8商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一、强化企业组织原则1、提高企业素质2、完善企业结构产权的保护二、提高经济效率原则1、产权的保护2、信用的维护3、交易的便捷三、维护交易公平原则1、平等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四、保障交易安全原则1、强行主义2、公示原则3、外观法则 4、严格责任 5、对善意买受人的保护5维护交易公平的意义何在?商法如何体现这一原则?答:意义,首先, 是设立公平交易的行为准则,从而建立市场竞争的 正常条件。其次,就是依据这些行为准则以及时一

国际商法期末考试考点笔记

名词解释 1、公司:是指一般依法设立的,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其两种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①合同是指设立做或不做某一特别事情义务的协议。②合同不是任何一种单方的行为或事件,而是由两个或多个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合同的内容可以是做某特别事情,也可以是不做某特别事情;合同在当事人之间设立了义务。 3、要约:①要约是指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肯定和明确的建议。发出要约的一方是要约人,要约被发向的另一方为受要约人。②要约是关于订立合同肯定建议;要约是关于订立合同的明确建议。 4、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声明或以其他行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除法律和要约有相反规定外,要约一经有效承诺,合同自承诺生效时即告成立,对当事人各方均有约束力。 5、提单:是指用于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6、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指保险人(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国际贸易中的买方或卖方)签订合同约定,投保人支付规定的保险费,在货物遭受国际运输途中的保险事故损害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予保险受益人(被保险人)补偿的行为。 7、产品:①必须是经过加工、制作过的工业品,不包括自然物品。但如农作物、渔牧业产品收获后经过加工处理则属于本法所指的产品;②必须是用于销售的物品;③必须是可移动的物品,不包括土地、房屋等类不动产,但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包括在内。 8、产品质量:是指在商品经济范畴内,企业依据特定的标准,对产品进行规划、设计、制造、检测、计量、运输、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生态回收等全程的必要的信息披露。 9、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的后果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10、两大法系:①以德国和法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又称为民法法系或罗马法系;②以英国与美国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又称英美法系。 11、对价:通常指为换取某一允诺而付出的具有法律价值的代价。具有法律价值的代价可以是一项回报的允诺,也可以是允诺外的行为或不行为,还可以是一种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或消灭。 12、违约:广义上的违约是指当事人的任何与合同不符的行为。狭义上,违约是指当事人无合法理由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义务的行为。一方当事人只能对另一方当事人狭义上的违约行为采取法律上的救济。 13、合同的内容:是由明示条款和未用及不能用明示条款排除的暗示条款或默示义务共同构成的。暗示条款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交易习惯、民商事惯例、法定暗示条款(强制性暗示条款、任意性暗示条款)。

国际商法

1. 下列对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管理层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合作企业应当设立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依照合作企业合同或者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 B、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会的董事长、联合管理机构的主任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副主任 C、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任命或者聘请总经理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对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负责 D、合作企业成立后改为委托中外合作者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无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同意,只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即可 本题考察的知识点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行政管理制度 2. 以下对于外资企业说法错误的是() A、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经过批准才可以是其它责任形式 B、外资企业中的外国投资者最长缴付出资年限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 C、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的,该工业产权必须是外国投资者所有 D、外资企业不可以用人民币出资 本题考察的知识点是外资企业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3. 一家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合作合同和章程中规定:外方以设备和现金出资,中方以厂房和土地使用权出资,双方按各50%的比例分配收益;合营期满时,该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根据我国法律,应当如何认定该合作合同和章程?() A、该合作合同和章程违反法律,应属无效 B、该合作合同和章程显失公平,应变更为技出资比例分配的方案 C、该合作合同和章程合法有效,该企业可以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D、该合作合同和章程合法有效,但该企业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本题考察的知识点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出资方式与利润分配原则 4. 中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拟在北京投资400万美元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全国2010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商法(二)试题

全国2010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商法(二)试题 课程代码:00995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关于商主体的表述不正确 ...的是( ) A.商主体是所有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 B.商主体是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性活动的人 C.商主体是专门实施商行为的人 D.商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必须经过登记取得 2.下列名词可以作为企业特有名称的是( ) A.红十字 B.WTO C.梅花 D.民主 3.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时,投资人要有认缴的出资 B.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一般是自然人,但也可以是法人 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 4.个人独资企业是通过委托或聘用方式管理企业事务时,应当与受托人或被聘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对受托人或被聘人的限制,不得对抗( ) A.善意第三人和非善意第三人 B.善意第三人 C.非善意第三人 D.任何人 5.下列对合伙企业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合伙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B.合伙企业以合伙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基础 C.合伙企业以合伙人之间订立的合伙协议为基础 D.合伙企业以合伙人共同制定的合伙企业的章程为基础 6.下列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权利的表述不正确 ...的是( ) A.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决定权 浙00995# 商法(二)试卷第1 页共6 页

B.有限合伙人可以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可以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C.普通合伙人依法可以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D.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7.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外部关系的表述不正确 ...的是( ) A.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B.合伙企业对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依法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C.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有限合伙企业承担责任 D.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8.下列关于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条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普通合伙人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财产份额,无须通知其他合伙人或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B.普通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需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C.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只需提前2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不需征求其他合伙人意见 D.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只需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不需征求其他合伙人意见 9.下列关于公司合并效力的表述不正确 ...的是( ) A.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在解散时无须经过清算程序 B.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在解散时必须经过清算程序 C.股东收容 D.权利义务概括承受 10.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事项不属于 ...股东会职权的是( ) A.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B.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C.修改公司章程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拟对为公司的股东甲提供担保事项进行表决,下列有关该事项表决通过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该表决事项由公司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B.该表决事项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浙00995# 商法(二)试卷第2 页共6 页

商法重点汇总

?一、现代商法中商事的范围 ?1、直接媒介财货交易以及传统上被纳入基本商事活动的——“固有商”; ?2、间接以媒介财货交易为目的之营业活动——“辅助商”; ?3、行为性质与固有商和辅助商有密切联系或者为其提供商业条件的营业活动——“生产商”; ? 4、仅于辅助商或第三种商有牵连关系的营业——“服务商”; ?二、商法的特征 1、商法具有营利性特征。 2、商法具有较强的技术性。 3、商法具有复合性和兼容性。 4、商法具有国际性。 ?三、关于商事关系与民事关系的差别 ?(1)从主体上看,民事关系大多是以自然人为基本主体;商事关系则以商法人为基本主体。 ?(2)从客体上看,民事关系的客体一般为特定物;商事关系的客体具有明显的种类化趋势。金融产品的定型化、标准化则更是与传统商品的特征 相异。 ?(3)从目的性上看,民事关系一般以满足主体的自身消费需求为目的,而商事关系则以营利即资本增值为目的。 ? (4)从对价关系上看,民事关系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小,对价关系基本上由价值决定;而商事关系完全受市场的操纵,其对价关系主要受供求关 系决定。 (5)从交易形式上看,民事交易具有个别的和偶然的性质;而商事交易则 表现为同种交易大量反复进行,从而具有集团交易和个性丧失的特点。 ?(6)从交易方式上看,民事交易均是现货交易;商事交易既有现货交易,也有期货期权交易,还有其他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 ?(7)从交易种类上看,民事交易仅有简单的买卖、租赁、借贷等几种;商事交易的种类繁多,从买卖商发展到投资商、服务商,从制造商发展到 经纪商、运输商、保险商、证券商、广告商、管理商等。 ?(8)从功能上看,民事交易是为了稳定个人、家族等基本的生活秩序;商事交易则是为了建立一种以现代企业组织为核心的合理利用有限资源的 市场运行机制和社会经济秩序。 ?四、商法的原则 ?(一)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 ?1、商主体类型法定 ?2、商主体内容法定 ?3、商主体登记法定 ?(二)保障交易确定性原则 ?1、事实揭示义务 ?2、禁止欺诈和不正当交易 ?(三)维护市场正常运行原则 ?1、市场准入;2、商事分解; ?3、风险分散;4、市场退出; ?(四)提高交易效益原则

国际商法重点整理

第一章国际商法绪论 1. 国际商法的概念: 国际商事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简称国际商法,它是指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2.国际商事法与国际经济法的联系与区别 共同点:都是调整跨国之间商事活动(包括商事组织本身)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不同点: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更加广泛 3.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 大陆法系的特点: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区分公法和私法;进行大规模的法典编纂工作 英美法系的特征: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以归纳为主要推理方法;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 4.中国法律的渊源:制定法;法律解释;判例 第二章代理法 1.代理的概念: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权,代表本人同第三人订立 合同或作其他的法律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2.狭义的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人既没有本人的实际授权,也没有足以使第三人善意误信其有代理权的外观,但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行为之利益牵连与本人的法律关系。 表见代理: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善意第三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与其为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本人承担的无权代理。 3.代理人的义务:代理人应勤勉地履行其代理职责;代理人对本人应诚信、忠 实;代理人不得泄露他在代理业务中所获得的保密情报和资料;代理人须向本人申报账目;代理人不得把他的代理权委托给他人 4.代理权消灭的原因:根据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协议终止代理权;授权代理的 事务完成;本人撤销代理权或者代理人放弃代理权;根据代理协议适用的法律规定而终止 5.间接代理的规定(大陆法、英美法、我国合同法) 大陆法系所采取的标准:在确定第三人究竟是同代理人还是同本人订立了合同的问题时,大陆法所采取的标准是看代理人是以代表的身份同第三人订立合同,还是以他自己个人的身份同第三人订立合同。 英美法系所采用的标准:代理人在同第三人订约时具体指出本人的姓名;代理人表示出自己的代理身份,但不指出本人的姓名;代理人事实上有代理权,但他在订约时不披露代理关系的存在 我国合同法: 《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2011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商法二试题

全国2011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商法(二)试题 课程代码:00995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商主体从事经营活动的主要目的是( ) A.满足社会需求 B.获取经济利益 C.实现自身价值 D.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 2.下列制度体现商法强化商事组织原则的是( ) A.企业重整制度 B.交易客体定型化制度 C.中小股东派生诉权制度 D.公司上市公告制度 3.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企业只能有两个合伙人 B.合伙协议以法律强制性规定为主 C.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 D.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4.下列事项中,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的是( ) A.决定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B.决定委托一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C.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D.决定合伙企业解散 5.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该比例为( ) A.10% B.20% C.35% D.50% 6.下列企业可以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是( ) A.个人独资企业 B.合伙企业

C.有限责任公司 D.股份有限公司 7.公司股东会作出下列决议后,依法不需要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的是( ) A.合并 B.分立 C.增加注册资本 D.减少注册资本 8.下列关于公司债券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债券无风险 B.公司债券利率固定 C.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可以自动转为股票 D.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公司债券 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是( ) A.核查债权 B.决定继续或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C.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D.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1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共益债务的是( ) A.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B.因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C.因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所产生的债务 D.因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1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格式条款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采取的解释方式是( ) A.法院判决 B.仲裁裁决 C.双方协商 D.通常理解

商法知识点总结

商法课件 一、商法是什么 一、商法的概念 商法,也称商事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商法的调整对象 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商事关系。商事关系的特点:1.商事关系是平等的商事主体间的社会关系。2.商事关系是商事主体基于营利的动机而建立的。3.商事关系仅发生于持续的营业之中。 三、商法的渊源和体系 我国商法的渊源主要包括: 1.法律 2.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3.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4.立法与司法解释 5.商事自治规则 英美法的商事判例和商法学说 二、商法的特征和原则 一、商法的特征 1、商法调整行为的营利性 2、商法调整对象的特定性 3、商法规范较强的技术性和易变性 4、商法的公法性 5、商法的国际性 二、商法的原则 1、商主体法定原则---商主体类型法定、内容法定、商主体公示法定 2、公平交易原则 3、交易简便、迅捷原则 4、鼓励交易原则 5、交易明确、安全原则 三、商事主体 一、商主体的概念 商主体,是指依据商法规定,参加商事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包括个人和组织。--法大版在传统商法中,往往称为“商人 二、商主体的特征 1、经国家特殊程序授权的法律拟制人 2、以营利为目的 3、商主体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受到国家法律的规制 三、商主体的分类 1.依据商事主体是否应依法注册登记,可以分为法定商人、注册商人、自由登记商人,小商人。----《德国商法典》的分类 ①法定商人(必然商人或免登记商人)②注册商人(应登记商人)③自由登记商人(任意商人)④小商人(非完全商人) 2、以“企业法”的观点划分商主体 3.按照被认定商人的原因划分或经营者的法律状态和事实状态分为 ①完全商人,包括必然商人、注册商人和自由注册商人②拟制商人③表见商人—四要件 4.依据商事主体的组织机构特征可以分为商个人、商法人、商合伙①商个人(商自然人)②商法人(营利性法人、企业法人)③商合伙 中国公司法 1、有限责任公司 (1)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章第一节、第二节(2)一人公司:第三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2、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3、国有独资公司:第四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表见商人须具备四个条件 (1)企业已经造成它是一个完全商人的法律表象; (2)法律表象与企业的行为之间存在一种因果关系; (3)第三人基于法律表象而善意的相信企业为商人。 (4)法律表象必须是造成第三人行为的根本原因。 四、商个人 一、商个人的概念 定义:依照法定构成要件和程序取得特定的商事主体资格,独立从事商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商事法律责任的个体(自然人)。在我国,商事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独资企业。

国际商法重点整理

第一章 第二章 第十一章国际商法绪论 1. 国际商法的概念: 国际商事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简称国际商法,它是指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2.国际商事法与国际经济法的联系与区别 共同点:都是调整跨国之间商事活动(包括商事组织本身)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不同点: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更加广泛 3.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 大陆法系的特点: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区分公法和私法;进行大规模的法典编纂工作 英美法系的特征: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以归纳为主要推理方法;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 4.中国法律的渊源:制定法;法律解释;判例 第十二章代理法 1.代理的概念: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权,代表本人同第三人订立 合同或作其他的法律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2.狭义的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人既没有本人的实际授权,也没有足以使第三人善意误信其有代理权的外观,但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行为之利益牵连与本人的法律关系。 表见代理: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善意第三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与其为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本人承担的无权代理。 3.代理人的义务:代理人应勤勉地履行其代理职责;代理人对本人应诚信、忠 实;代理人不得泄露他在代理业务中所获得的保密情报和资料;代理人须向本人申报账目;代理人不得把他的代理权委托给他人 4.代理权消灭的原因:根据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协议终止代理权;授权代理的 事务完成;本人撤销代理权或者代理人放弃代理权;根据代理协议适用的法律规定而终止 5.间接代理的规定(大陆法、英美法、我国合同法) 大陆法系所采取的标准:在确定第三人究竟是同代理人还是同本人订立了合同的问题时,大陆法所采取的标准是看代理人是以代表的身份同第三人订立合同,还是以他自己个人的身份同第三人订立合同。 英美法系所采用的标准:代理人在同第三人订约时具体指出本人的姓名;代理人表示出自己的代理身份,但不指出本人的姓名;代理人事实上有代理权,但他在订约时不披露代理关系的存在 我国合同法:

7月自考商法(二)试题及答案解析

全国2018年7月自考商法(二)试题 课程代码:00995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以下可以作为企业名称的是() A.WTO B.总统 C.民主 D.梅花 2.以下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责任表述正确的是() A.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是一种有限责任 B.各合伙人之间是连带有限责任 C.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一种对内责任 D.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一种补充性的连带责任 3.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的表述不正确 ...的是() A.股份有限公司是资合性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被分成等额股份 C.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一定高于有限责任公司 D.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审批程序一般要严于有限责任公司 4.证券交易所总经理的任免由() A.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B.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C.证券交易所会员理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D.人民银行指定 5.大陆法系国家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相互承担义务可将合同分为() A.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B.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 C.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D.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6.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7.下列属于《票据法》调整的对象是() A.存款单 B.信用证 C.提单 D.现金支票 8.票据法在性质上属于() A.公法 B.技术性法 C.任意性法 D.国际法 9.属于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取得票据的情形是() A.依出票而取得 B.依转让而取得 C.因继承而取得 D.善意取得 10.下列提单依《海商法》的规定,可以不经过背书直接交付即可转让的是() A.记名提单 B.指示提单 C.不记名提单 D.所有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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