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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车辆管理制度

矿山车辆管理制度
矿山车辆管理制度

目的1

为使矿厂能更加有效的合理的使用各种车辆,节约成本的同时产生最大经济效益,最终达到全面降低矿厂营运成本,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2

本制度适用于矿厂办公室管辖的所有办公车辆和矿山现场使用的所有采矿车辆。3 职责3.1 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车辆派遣、调度及使用管理。3.2生产矿长负责采矿现场车辆出入、调度及使用管理。的用油和维修保养项目进(承包方除外)3.3 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办公车辆和采矿车辆行统一管控,财务部负责监控。3.4各部门或科室负责车辆的用油管理和日常的维护保养管理。4 车辆使用管理办公车辆的使用管理4.1

办公用车须填写《办公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经部门主管审核、副总经理审4.1.1批,办公室备案。4.1.2 办公车辆使用安排办公室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①公里数记入并由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②办公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办公车辆

申请人员在办理矿厂相关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③.

间返回矿厂,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矿厂,应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矿厂。办公车辆驾驶

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矿厂,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

④返回矿厂的,应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原因,以获得批准。办公车辆

驾驶人员返回矿厂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含出发公里数和返回公里数)⑤及时上交办公室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采矿车辆(承包方的除外)使用管理4.2采矿(运输)车辆由生产矿长统一领导下各采矿科长自行管理,以确保车辆安4.2.1

全营运与配置要求。各采矿科室车辆出车、运矿应由采矿科长或生

产矿长统一调度,其他任何人员4.2.2

不得私自调度采矿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采矿车辆。采矿科长应根

据矿厂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4.2.3 驶员应服从采矿科长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生产矿长。

矿厂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4.2.4

矿厂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矿厂车辆停放在矿厂指定的地方。如遇特殊4.2.5

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矿厂的,须经部门主管批准。《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4.2.6 采矿科长根据矿厂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辆出车安排表》。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安排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当4.2.7

日完成运输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矿厂统一停放地点的,

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以获得批准。采矿科长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车辆运矿登记表》,当车辆往还时,4.2.8

应及时填写往还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生产矿长。驾驶人员在车辆运矿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4.2.9

车辆,防止因此罚款。科室间车辆调用应经生产矿长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4.2.10

车辆用油管理5

车辆油卡管理5.1

矿厂所有车辆均由办公室定点加油站处统一办理车辆加油卡,并统一使用油卡5.1.1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矿厂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5.1.2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主管、财务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车辆加油卡办理后,办公室后勤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5.1.3

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办公室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副5.1.4 总经理同意。办公室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5.1.5

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5.1.6 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办公室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5.1.7

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①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

余额。②本月充值为油卡本次充值的金额。③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现金加油备用卡加油金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④本月用油=月初余额⑤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⑥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⑦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一车一卡,一车一表,办公室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5.1.8 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5.1.9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交给办公室,办公室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齐上报财务审核。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5.1.10

日期与备用卡号。5.2充值申请流程5005.2.1 各车辆使用部门或科室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河北康保县新蓉铅锌矿厂文件编号.

各车辆使用部门或科室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5.2.2

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本票转交办公室,办公室应5.2.3

及时对所申请的车辆油卡进行办理充值手续。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

具增值税票,办公室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5.2.4

增值税票带回矿厂财务部。办公室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矿厂财务5.2.5

部。车辆维修、保养管理6

6.1 要求由办公室主任、生产矿长协同寻找、评估指定车辆维修单位,报副总经理批准6.1.1备案,办公室主任须对车辆维修项目进行审核。办公室主任或生产矿长负责对各自管控车辆的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6.1.2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6.1.3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确认6.1.4 保养维修合格;并保留更换部件交矿厂财务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6.2 工作流程日常检查、保养、维护6.2.1①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入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河北康保县新蓉铅锌矿厂文件编号.

②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发现有异及时检查。③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④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⑤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⑥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⑦采矿科长或生产矿长需对运输车辆

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⑧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单位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6.2.2定期保养①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②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单位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单位。③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办公室核实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保养时间。④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⑤定期保养操作流程:副总经理审批,经审---办公室主任核实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批后的《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交付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定点进行保养。⑥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河北康保县新蓉铅锌矿厂文

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办公室主任鉴------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走流程报销。副总经理签字----定、审核----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使用部门主管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6.2.36.3特别事项矿厂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维修、保养,可指定两至三6.3.1个点。6.3.2矿厂为

特种车辆管理规定

特种车辆管理制度 为保证特种车辆安全运行,消除运行安全隐患,防范运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特种车辆类型 井下用特种车辆:轮胎式防爆装载机、多功能支架搬运车、支架 铲运车、WC — 3 A无轨胶轮运输车、WC—3E工具随吊车、 WC- 3D双向顺槽运输车等。 地面用特种车辆:轮胎式装载机、履带式推土机、轮胎式吊车、叉车、清扫车、洒水车等。 二、特种车辆驾驶员管理办法 1、严格遵守国家特种车辆有关车辆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2、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特种车辆驾驶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驾驶、违章驾驶。 3、必须熟悉特种车辆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能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4、在操作车辆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5、特种车辆只能按其限定性能、用途使用,不得进行与其性能、

用途无关的工作。 6、按时参加安全培训及各项安全活动,培训中心与车辆路运管 理科定期对驾驶员进行技术培训、考核。 7、严禁酒后驾车,不准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按 三违处理。 8、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 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严禁车辆在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运行。 9、完成工作任务后,驾驶员将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关闭电源(气源)并拉紧驻车制动,确认车辆已经停放好后方准离开。 三、特种车辆维护保养及使用规定 1、加强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养,保证车辆卫生整洁。 2、检修人员严格按照检修程序、部位逐一检查保养、润滑,并 认真填写各种检修记录,妥善保管。 3、车辆配置的仪表盘、大灯、喇叭、传感器等电气设备必 须齐全有效,车辆动力、转向、制动、液压等操控系统灵敏可靠。 4、车辆在出车工作时必须进行登记,包括出车时间、使用单位、出车事由、工作地点、回车时间等,并指定专人驾驶操作. 5、特种车辆严禁借用。 6、车辆停驶期间,应妥善保管,加强保养,对原车机件不能拆换,要确保随时投入运行

矿山各项管理制度汇编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安全保障体系。 2、负责组织制定本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人员下井跟随班制度。 4、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5、保证本矿安全生产投入及其有效实施,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 6、负责每周主持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办公会,听取安全工作汇报,总结、部署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7、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8、发生事故时,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按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9、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问题。 10、决定安全工作方面的奖惩事项。 11、建立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诚信。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全矿生产技术工作,对全矿安全技术负全面责任。 2、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技术政策落实《安全生产法》和行业技术规范。 3、在职权范围内负责各类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报批职责,保证技术上可行,安全有保证。 4、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和推广。 5、针对矿井存在的危害,负责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6、负责组织制定矿井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的技术措施,编制煤矿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7、负责矿山救护工作。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协助项目经理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组织召开工例会等有关技术及通风方面的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井下铲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钻孔施工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 井下柴油铲运机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井下铲运机安全运行,确保人身安全,杜绝车辆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铲运机司机上岗前,必须佩戴齐全的劳保用品,经过设备操作技能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铲运机司机在开动车辆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各部位是否正常,灯光、喇叭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车辆带病运行,确认车辆周围没有行人及其它车辆后,方可开动车辆,在开动前,必须鸣笛警示,提醒周围人员注意安全。 三、铲运机在井下行驶期间,在经过岔口,转弯,遇见行人或其他车辆时必须提前鸣笛警示,并慢速行驶。 四、铲运机在井下作业时,司机必须在关键路口放置警示牌,提醒其他车辆或行人注意安全。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挪动警示牌位置;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挪动时,必须提前与铲车司机取得联系,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移动,工作完毕后,挪动人员负责将警示牌恢复原来位置。 五、当铲运机在井下运输巷道运行时(包括在溜井联巷),行人遇见铲运机时,必须提前避让到就近进路或溜井联巷内,运输巷道严禁站人,严禁靠近运行中的铲运机。 六、当铲运机在进路内铲矿时,其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该进路,若确实需要进入的,必须等待铲车出来或停车后,通过发出声、光信号,与铲车司机取得联系,双方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出矿进路。 七、负责现场监护铲运机人员必须与运行中的铲运机始终保持至少20米的安全距离。 八、当同一中段有两台或多台铲运机运行时,每台铲运机之间始终保持至少20米的安全距离;当两台铲运机使用同一条溜井时,作业铲运机之间必须保持相互联系,保证铲运机之间的安全距离。 九、在不同作业中段,两台铲车使用同一条溜井时,作业铲运机之间必须错开班次,严禁在同一时间段,使用同一条溜井。 十、当进路内有人员观察采场或进行其他作业时,铲车严禁进入该进路作业,必须通过发出声、光信号,与进路内人员取得联系,人员离 页脚内容1

公司行政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行政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节约成本费用开支,有效控制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可调配公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也适用于公司区域使用公司公车的员工。 第三条管理职能 (一)公司公车归综合管理中心行政部管理,行政部对行政车辆管理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二)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行政司机对车辆的运行安全、日常保养、总体车况负直接责任。 (三)按照“谁用车,谁负责”的原则,用车部门及借车人对车辆运行中的安全、费用负监督责任。 第四条公务车购置 (一)公司的公务车购置、使用均由综合管理中心行政部归口管理。 (二)行政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如需购置车辆,首先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包括申请理由、申请购置车辆的品牌,车型,金额),逐级上报至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购置。 第五条车辆管理 (一)公用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由行政部保管,并负责所有规定费用的缴纳。车辆资料应分类保管,保证资料齐全。车辆行驶证、加油卡及保险单,日常由行政司机负责保管,随车存放。

(二)车辆备用钥匙日常由行政主管负责保管。行政司机休假时车辆钥匙需交由行政主管保管。 (三)公司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四)公司加油卡主卡日常由行政司机保管,如行政司机休假需交由行政主管保管。第六条车辆保养与维修 (一)车辆保养:车辆每行驶一万公里需送专业4S店进行保养,保养结束后行政司机应认真核对保养项目及结果。 (二)车辆维修:车辆发生故障时驾驶员应及时告知行政主管,经综合管理中心负责人批准后送修理厂进行维修。 第七条费用管理 (一)油费:公司加油卡主卡由行政司机保管,按需求给附属卡分配金额。主卡余额不足时及时申请费用交财务管理中心进行充值。 (二)ETC:ETC卡内余额小于50元时,为避免影响下次出行,需尽快充值。(三)保养、维修:车辆保养、维修除紧急情况,尽量选择正规地点,根据对方开具的明细单申请支票进行结算,尽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八条车辆的使用 (一)公司行政用车采取预约制度,各部门有用车需求时,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到行政部进行预约登记,填写《车辆预约登记表》(附件1),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行政部。如几个部门同时有用车需求时,各部门间进行协商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行政部。 (二)用车完毕,驾驶员应及时填写行车日志表(附件2),用车部门签字确认,以作为费用分摊的依据。

煤矿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让车辆运输更好的服务于生产,杜绝违章行驶,确保运输安全,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订以下车辆运输维修管理制度。 一、上岗条件 1、驾驶员应经过煤矿井下安全培训和车辆驾驶人员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驾驶员应熟悉矿井运输路线和井下避灾路线,具备自救、互救和现场急救技能。 3、驾驶员应按下井人员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 二、开车前准备 1、接班时,司机要认真了解车辆的运行,信号及线路情况。 2、开车前检查熟悉车辆的特性、使用要求,防爆胶轮车特别要熟悉柴油机的防爆要求并严格遵守,严格按照《中煤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电气防爆管理办法》执行。 3、检查发动机冷却水箱是否加到规定水位且不漏水,检查燃油箱的柴油是否满足要求、刹车、各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灯光齐全,全车线路无破损、无漏电,检查润滑系统的各种润滑油是否符合要求并加够且不漏油,各紧固件是否都处于紧固状态,三角带的松紧状况、有无严重磨损,检查轮胎气压,档位是否在空档。防爆胶轮车的液压自卸机构使用前检查液压油箱油量是否足够,检查液压机构各油管接

头连接是否紧固,机车发动前应将带球升降手柄推向中立位置、使其处于分离状态。 三、开车 1、接到开车指令后,先观察机车旁和前后是否有行人或障碍物。 2、按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启动。 3、观察各仪表、柴油机运转是否正常,防爆发电机是否发电。 4、车辆起步后,根据道路情况选择档位行驶,变速一般应逐渐进行,不应越级换档。 5、倒车时,司机必须提前鸣笛,告知井下工作人员。 6、车辆必须按规定的速度运行,严禁超载超速行驶。在狭窄弯道交叉点和泥泞道路上行驶时不得使用紧急制动以防侧滑,应先换低速档待车速降低后缓慢的制动,同时发出警示信号,并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安全行车。 7、车辆会车时,换近光灯,减速慢行。 8、使用液压自卸机构时:将液压泵结合手柄搬向左上方向,泵开始工作,再将升降手柄搬到规定位置,油缸则推动车厢倾翻。柴油机使用油门一般(900-1000转/分),严禁使用大油门高转速自卸时间一般为30秒左右。自卸完毕,应将后箱板自动关闭。较长时间不用自卸,应将液压泵接合手柄放在离合位置。严禁乱调限压阀和安全阀,有故障时应在试验台上调试。 9、严禁疲劳驾驶、不开带病车。 10、临时停车,不得关闭车灯并打开警示灯。

园区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pdf

园区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第一条为确保园区处于受控状态,秩序井然,保证管理区域的安全,特拟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武汉裕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保安部。 二、值班制度 第三条园区大门岗护卫工作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 第四条三班制,每班8小时。早班:7:30~15:30;中班15:30~23:30;晚班23:30~次日7:30 第五条早、中、晚三班每十天依次轮换一次,即:每月1日、11日、21日为轮换日。 三、外来人员出入管理 第六条对外来人员(包括园区企业的客户、各类访客、未挂厂牌员工、装修队等作业人员 等)一律实行进出园区登记有效身份证制度。 第七条当有外来人员来访时,保安员应主动点头微笑示意,并用“先生(女士),您好!请问你拜访哪位,哪家企业?”“请您出示身份证件登记。”“对不起,让您久等了,谢谢合作,请入园。”“对不起,实行登记是我们的工作制度,请您谅解。”等话语予以提示和表示歉意。 第八条准予登记的有效证件,特指有效期内的身份证、驾驶证、暂住证等。 第九条细心检查证件,将证件号码、被访单位,时间等记录在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表后给予 放行。(详见附件一) 第十条对行迹可疑的外来人员应通知班长或巡逻保安员,由班长或巡逻保安员负责监视。 第十一条值班保安员有权拒绝身份不明的外来人员进入园区。 第十二条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园区推销、收废品、捡破烂等。 第十三条对不按规定强行进入园区的外来人员必须予以阻止,并报告保安队长、项目经理,必要时报辖区派出所。 第十四条若有由光电谷集团公司领导陪同到园区检查、参观、指导工作的人士,保安员应 立即起立,以示欢迎。等客人离开后,将来访人数、单位等情况记录清楚,备查。

井下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同煤集团北辛窑煤矿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

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 矿相关部门、各项目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入井防爆车辆的管理,保证井下辅助运输的安全。根据我矿入井防爆车辆的车容车况和行车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成立车辆管理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管理组成员职责:XXX 一、监察管理制度 1、每个月10日和25日,由XXX组织管理组成员,对本矿所有入井防爆车辆统一进行车检; 2、实行“一车一卡、一车一档”制。对每次车检后存在的问题都要登记在册,并有成员签字; 3、每次检车时成员要统一更换工装,认真检车; 4、原则上管理组成员不得更改。 5、对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监察工作作出具体监察规定,实现无轨胶轮车运输地点全方位安全监察,以保证矿井无轨胶轮车安全运输。 6、安全监察员必须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无轨胶轮车运输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责任单位必须限期解决,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作业场所,必须责令停止无轨胶轮车运输作业,并上报安全监察部门。 7、对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监察工作作出具体监察规定,实现无轨胶

轮车运输地点全方位安全监察,以保证矿井无轨胶轮车安全运输。 8、每月进行一次“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并对安全隐患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二、车辆准入制度 1、此办法中的入井防爆车辆包括井下装载机。 2、所有入井车辆必须有生产厂家资质,三证一标齐全,且经矿车辆管理组认可,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井。 3、车辆管理组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入井车辆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车况、使用年限、平时发生故障等因素,由车辆管理组对车辆进行综合评价,该停运的停运,该报废的报废。 4、所有入井车辆必须达到防爆的有关规定要求,凡不符合准入管理规定的车辆一律不准入井。 5、车辆的结构设计、基本参数、技术要求及性能要求等应符合MT/T989 的有关规定,并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6、车辆所用防爆柴油机应符合MT990 的有关规定,并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排气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浓度,应符合MT220 的关规定。 7、车辆所用电气部件,应符合GB3836 的有关要求,并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8、车辆下井配备瓦斯检测报警仪,报警值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保护装置温度、压力等报警值符合MT/T989 的有关规定。 9、不应擅自对车辆进行改动和拆除部分零部件。 三、驾驶员准入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运营手册

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酒店车辆管理,满足酒店各部门工作需要,保证酒店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做到安全行车、计划用车、费用控制、杜绝滥用、私用公务车现象,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车辆使用范围 公司车辆主要用于接待访客、外出办理业务、临时运送人员及材料等,公司车辆不可作私人用途。 三、责任部门 1、行政办公室为车辆的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的管理调配、维护和车辆费用的监督管理,并指定专职驾驶员负责驾驶车辆。 2、驾驶员归属于行政办公室管理、调配和考核。 四、管理规定 (一)车辆的管理 1、凡外出公干需要用车的部门或是员工,需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表》(临时、紧急情况除外),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报公司行政办公室审批后统一协调安排,必要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车。 2、行政办公室审核用车事由,按照申请的先后次序和事项的轻重缓急做出合理安排,尽可能安排外出线路相同的员工共同使用车辆。 3、外车行车时,如在审核内的时间内不能返回,使用者必须知照公司行政办公室并讲明原因,以免影响车辆的调度。 4、车辆设行驶登记薄,记录每次行驶的里程、使用时间、办事内容、该车的事故、故障及修理、加油及维护情况,由行政办负责实施,并由使用人亲自签名。 5、未经审批不得随意出车,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 6、未经公司批准,严禁驾驶员将车辆交由他人随意驾驶,行政办不定期抽

查,如因交由他人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和相关责任人承担。 7、车辆在下班后或是节假日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点,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8、各部门用车必须填写《用车申请表》将用车事由、到达目的地、公里数,填写明晰,经办公室主任核准后方可出车。 9、车辆管理属行政办管辖,车辆的故障、修理由车队队长签批,行政办审核,再报财务。 (二)行车资料及费用管理 1、公司车辆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管理、调度。 2、行政办公室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必需的随车资料由该驾驶员保管,其余资料由行政办公室保管。 3、行政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账,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4、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 5、车辆的行车一切费用报销,必须经行政办公室审核。 (三)车辆维护保养 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保养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以保持车辆的内外整洁。 2、驾驶员对车辆的备件负有保管责任,如个人原因而导致的备件遗失,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驾驶员出车前后应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确定具体维修事宜。 4、车辆均在公司指定的维修厂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行政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经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授权专职司机具体实施,并做好监督管理。车辆进行维修时,应由维修厂出具故障报告及费用说明。

井下动火管理规定

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 井下动火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井下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明火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及时发现、消除明火作业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隐患,严防井下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井下生产单位、外委施工队、项目部。 第三条凡在井口周围 50m 范围内及井口、井筒、井底车场、主要进风巷、通风不良地点、独头掘进巷道、高温、闷热地点、深部中段等地点进行电、气焊、使用喷灯等产生明火的作业,均为井下动火,必须办理井下动用火申请手续并严格遵守动火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动火单位必须提前一天办理动火手续,填写动火申请表(见附件)。 第五条各单位动火申请的批准,各分矿由分矿安全部批准,直属单位由分管安全副职批准,车间及直属单位安全员为动火现场负责人,负责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现场安全及相关协调工作。 第六条动火申请表审批后,在作业前由动火现场负责人向全体与动火有关的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明确分

工,清理现场,准备有效的灭火器、消防沙、消防锹、水管等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动火现场其他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 第七条动火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前须严格检查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第八条动火安全技术措施不合格严禁动火,动火现场负责人有权停止相关作业,其他人员私自作业,按事故追查。 第九条动火作业必须在所批准的时间内进行,特殊原因需更改时间,必须重新请示审批,并通知有关单位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动火作业前及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面及回风巷应撤出无关人员,切断无关电源,上风流局扇要保证连续运转;动火现场负责人还应不定时查看作业点现场及周围环境,发现安全隐患须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动火现场负责人不得无故离开作业现场。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地点周围如有铲装、运输、凿岩、放炮等作业,动火现场负责人须及时沟通协调相关作业方,采取相应措施或调整作业顺序,避免相互干扰作业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井下油库、维修间、配电室、高压电缆、电气设备设施附近等特殊地点动火,在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动火前须清除动火周围 20m 范围内易燃物,将动火点5m范围内的浮毛清净并洒水湿润,采取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火星飞溅;附近 10m 范围内电缆、胶管、

车辆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第1条为确保出入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品安全,规范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出入本公司的所有人员、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第2章车辆出入 第3条出入车辆凭人力资源部核发的“车辆出入证”出入,公司车辆或公司员工、常驻外委单位车辆出入时应将公司统一核发的“车辆出入证”放在车辆前玻璃处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便于保安查验。 第4条车辆按指定的门岗出入(小车从在门岗出入,运货车从2号岗出入),厂内严禁车辆乱停乱放,非生产车辆严禁进入生产区域。公司车辆、员工车辆、来宾车辆因工需进入生产区域时应提前向保安人员说明,但停留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入生产区域的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违者处以200~500的处罚。 第5条运煤灰、运渣车辆必须有公司过磅单,其空车外出时也必须有过磅单否则一率不准放行。车辆按指定的门岗出入(2号岗),按指定的路线行驶,运灰车辆须持人力资源部核发的“车辆出入证”出入。 第6条携带各种物品的车辆凭仓库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的“移转交运单”、“物品出入证”、“材料领用单”并盖有安全文明办或公司的公章,经保安核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到指定地点装货。装货完毕出厂时经保安核对并签注时间后放行。因节假日或有关人员不在时有物品、工具、机械外出及外送维修时应有相关领导确认及手机短信通知,应经保安核对签注出厂时间。 第7条晚上23:00~6:00期间除拉煤灰车以外,禁止小车、面包车、货车出入厂区,因公需要进出厂区的必须经相关部门领导确认,但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包括小车后盖、摩托车尾箱等),保安员必须严格执行违者严惩,由此引起刑事责任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3章人员出入 第7条出入厂区的公司员工、外包单位的人员或外来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或来宾卡,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第8条出入厂区的人员必须着装整齐,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9条晚上00:00~6:00期间禁止人员出入,对强行出入的人员保安员有权核实身份,并进行登记于次日上报公司管理部门处理。 第10条借出借入物品 1.原材料借出时,应呈经理以上级人员核准后填写“材料交运单”并签注预定返厂日期及借出原因,经主管人员核签后出厂。

煤矿车辆管理制度

煤矿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的统一管理,有效地控制车辆费用支出,安全、合理地使用车辆,确保对外业务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由调度室统一管理。 2、使用车辆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到调度室登记,方可出车。 3、车辆的使用范围: (1)车辆首先保证生产一线材料供应和对外业务。 (2)如发生紧急情况需用车时(工伤、疾病),可先派车,后补办手续。 (3)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以外,其它车辆一律封存,不予外派。 (4)严禁公车私用,若发现则对驾驶员处以50元罚款。 (5)用车过程中应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派车单指定的路线行驶。 4、车辆费用管理: 油单应谁领谁用,严禁司机将加油单转借或赠送他人使用。如违反规定,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 (二)、驾驶员的职责 1、驾驶员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服从管理,坚守岗位。如无长途出差,应提前到岗,做好车辆内外保洁工作,检查车况,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2、驾车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未经车辆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人不得公车私用,更不能将车辆交与他人使用,否则将追究驾驶员责任。 3、行车时要注意安全,严禁超载、超速,严禁酒后行车,驾驶员有权拒绝违章调度。 4、驾驶员出车时,应坚守车位,不能无故离开或办理其它事。驾驶员在完成派车任务后,应及时主动向车辆调度人员汇报。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 5、驾驶员出车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设法通知调度室,并说明原因。 6、驾驶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如果发现一次则在当月手机话费金额中扣除50元。 7、车辆行驶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8、驾驶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与外单位乘车人交谈有关公司及矿的重要信息。 9、未经矿长、调度室安排而出车,一律按开除论处,若出现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10、车辆出现故障时,原则上由驾驶员自行修理,如需送修理部的,必须经矿长批准。 11、驾驶员应对配备的专用工具及附加设备(录音机、暖气、空调、备胎等)负责,若丢失、损坏应及时说明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12、车辆驾驶员对所驾驶车辆负有资产保全的责任,对各种有损车辆管理的行为,有投诉、控告的权利。 13、驾驶员应该确保停车安全,日常车辆应停放在一矿调度室外,放假时,车钥匙交调度室。如驾驶员随意停车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则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三)、车辆管理部门职责 1、调度室负责驾驶员的管理、调度、考核、安全学习和责任事故处理工作。 2、负责办理、缴纳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料费及有关维修费等。 3、组织驾驶员每月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因出差不能按时参加者,闲暇时应对其进行补课,以补足学时。年终考核时,按累计学时计算,不足学时的按缺勤处理,按年终考核有关办法执行。 4、调度室按日登记车辆的行车记录表并测算耗油量,以保证月底所记载里程数与车辆里程表基本相符,不符的数量应由驾驶员缴纳差数里程的油费。 5、车辆管理部门对驾驶员申领的油票要单车登记,并实行单车考核。 6、每月末,由车辆管理部门汇总各单车行驶公里数、耗油量、修理费、保养费等。 (四)、其它方面

行政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及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实行统一派车制度,司机接不到办公室的通知不得擅自出车(如遇特殊情况,可经领导批准直接出车,事后通知办公室)。局领导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或下乡由办公室安排车辆。其他人员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下乡需要用车时,应提前一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区内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除外。司机不按指定路线行驶或执行非领导交派任务的,期间发生事故,一切费用和后果均有司机自负。 三、车辆实行定点加油。所有车辆一律凭所购买的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长途加油例外(300公里以上),否则,油款一律不予报销。 四、司机每天提前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迟到或领导安排出车而不能及时出发的扣发当天考勤费。下班后及节假日期间,要将车辆锁好入库,坚决杜绝私自将车辆开出。否则,期间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司机自负。 五、坚守工作岗位,有事要请假,严禁无事到其他办公室聊天。 六、司机在执行任务期间,杜绝饮酒,杜绝酒后驾车。违者一次罚款三十元,期间若发生不良后果,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七、司机要坚持“保修并重”、“预防为主”和“保养重于维修”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好自己车辆的保修工作,禁止该修不修和以修代保、只修不保的错误做法。因使用不当或不按制度规定保养车辆而支出维修、罚款等一切费用由司机本人承担。所有维修项目要先打报告,500

元以上的维修需报局长办公会批准,500元以下的维修经办公室审核备案,局长批准,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修理,办公室统一结算。 八、司机应对本人所驾驶车辆认真负责,精心爱护,并经常保持车辆整洁、卫生。 九、禁止非驾驶人员驾驶车辆。驾驶员私自让其他人驾驶车辆,或私自出车,如发现一次,对非驾驶人员和该车驾驶员各罚款50元,若发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十、驾驶员要自觉遵守规章管理制度,严禁私自出车。一经发现私自出车罚款50元,造成不良影响或责任事故者除批评教育外,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一、减少私人用车,严禁打着公事旗号办私事用车。特殊情况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排。

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 为加强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公司办公区及项目施工区域的管理,确保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 适用于进入公司机关及项目部施工区域的所有非公司正式、外聘职工及非协作单位工作人员及车辆。 第三章 外来人员管理 第三条 项目部与外协队伍签订各类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的安全协议。 第四条 外来人员如有事需进入机关办公区,需要在门卫室登记填写《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后,由门卫征得接洽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入,接洽工作结束后来访人员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离开时间。 第五条 外来人员进入项目部时,需要在门卫室登记填写《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员工宿舍、施工现场、实验室等与业务无关的场所。 第六条 协作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须由协作单位负责人及项目部安全管理部人员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记录登记。

第七条 外来人员进入我公司机关及项目部、施工现场等区域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第四章 外来车辆管理 第八条 外来车辆进入机关大院或项目部时,需接受门卫问讯,司机在门卫室登记填写《外来车辆进出登记表》,经门卫与对口部门核实后方可进入。 第九条 外来车辆进入公司,服从保安人员指挥在各区域指定地按规定停放,车主自行保管防止被盗和破坏。 第十条 门卫人员应告知进入公司的车辆注意事项,如限速 公里 小时、禁止鸣喇叭。 第十一条 保持车辆整洁,门卫室禁止脏车进入院内。 第十二条 所有职工人员有权阻止外来车辆的不安全行为, 如发现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要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汇报。 第十三条 门卫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规定,严守工作岗位,做到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得故意刁难。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车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根据矿领导安排,结合王家塔煤矿实际情况,特对出入井车辆及人员乘车作以下规定,望各单位及所有员工认真执行。 第一条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 和《王家塔煤矿车辆运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非防爆车辆禁止入井。 第三条车队是运输车辆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全矿车辆的运行管理。其职责: 1、负责健全各项车辆管理制度以及各个岗位的岗位责任制,以及车辆管理工作的资料整理。 2、负责所有车辆的派遣和日常管理,包括车辆日常运行、完好检查、维护保养、备件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维护保养。 3、负责对所有车辆和司机的技能培训和行车路线的制定,并及时绘制和更换行车路线图,包括对司机的监督管理和违章处罚。 4、负责矿属所用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车辆的运行成本,是辅助运输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单位。对违规车辆和违规单位有处罚权,是辅助运输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单位。 第四条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C证以上(C证只允许驾驶皮卡车),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防爆无轨胶轮车司机资格证》后方可驾驶车辆。驾驶车辆时司机必须携带驾驶证复印件和防爆无轨胶轮车司机资格证原件。

第五条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及规范操作的检查。提高驾驶水平及安全知识,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带病上岗,确保上岗人员精神状态良好。 第六条新聘用驾驶员由车队组织进行车辆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跟车、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车队队长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第七条入井车辆驾驶员必须证件齐全,身体健康,思维敏捷,操作熟练,严格遵守车辆管理制度,做到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第八条驾驶员必须配戴自救器、安全帽和矿灯,穿工作衣,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带烟火入井,严禁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用。 第九条车辆在井下巷道运行时,发生突发故障或撞坏井下设施管线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积极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严禁肇事逃逸。 第十条驾驶员在井下行车时,前方道路存在安全隐患,如巷道顶板冒顶、片帮、地裂、积水较深、路面结冰等危险情况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室并严禁通行。 第十一条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前应认真检查车辆完好情况,若车辆存在问题应及时向车队汇报维修,严禁驾驶不完好车辆入井。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辅助运输管理办法,认真驾驶以防将车辆蹭、刮、碰伤。损坏车辆将按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所有出入井车辆,司机必须向调度室汇报:车辆使用单位、车号、司机姓名、用途。 第十三条车辆行驶路线规定:

公司行政车辆管理制度初稿.doc

公司行政车辆管理制度(初稿)1 公司行政车辆管理制度 (草稿)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公司行政车辆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可调配公用车辆:公司领导专车、公务用车(行政车)及各项目部车辆。 第2章组织管理 第3条公司办公室负责指派专职驾驶员办理新车购进后交费、领牌、办证、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4条公用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负责所有规定费用的缴纳。车辆资料应分类保管,保证资料齐全。 第5条公司领导专车、公务车的年检、车辆保养维修、车辆保险、车辆事故处理等由办公室负责指派专职驾驶员办理,各项目部车辆由项目经理指派专人进行协同管理。 第6条公务车应指定专人保管,公务车必须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不得将车辆交给非公司驾驶员或无证人员驾驶。确因工作需要需外借的,应经公司董事长或分管领导批准。 第7条对专车、公务车、项目部车辆,办公室均应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

帐,准确记录购置时间、地点、车辆价值、颜色、型号、发动机号码、排量、发票号码、调配的时间、使用人等;对需要报废的车辆,应办理相应报批手续,并做好财务核销等工作。 第8条办公室负责公司所有可调配车辆的统一调度,负责组织司机安全教育、日常考勤、月度考评工作。 第3章用车原则 第9条公司车辆调度,由办公室依据出行事由的重要性和公司领导批示按以下顺序调派: 1)、紧急性工作,经营性用车; 2)、公司领导公务用车; 3)、各项目生产用车; 4)、职能部门公务用车。 第10条总经理及常务副总专用车,未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 第11条生产用车优先。当生产用车与公务用车相冲突时,生产优先。 第12条合并使用。各职能部门同线路用车时,应服从办公室调派,合并使用。 第13条客货分开。轿车车不得装载过重货物。 第4章车辆使用程序

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

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井下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编制: ________________ 审核: ________________ 批准: ________________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0—四年七月九日

一、编制目的 由于井下巷道的展开及井下机动车车辆的增加,为了加强井下车辆的安全管理,使井下车辆能够更好的服务于生产,减少和消除因为行车带来的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现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井下车辆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井下机动车辆(包括装载机、四不象、耙渣机、三轮车、排渣车、及其他在巷道内驾驶的机动车辆)驾驶安全的管理。 三、权责 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解释权均归属于大贾庄项目部。 四、管理内容 1)对井下车辆驾驶员规定 1、对于井下车辆驾驶员必须做到定点、定岗、定车,严禁交给他人驾驶装载机、耙渣机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特殊工种操作证。 2、井下驾驶员必须经过安全部组织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 3、井下驾驶员必须遵守项目部各项井下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 4、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车辆,严禁睡岗或做与工作岗位无关的事情。 5、爱护车辆,井下行车前认真检查车辆,尤其刹车的检查要作为重点检查项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任何车辆带病作业。 6、行车时靠右侧通行,但严禁靠边尤其拐角靠边倒车,当心车辆碰、撞、拉、挂电缆、管路、设备和行人。

7、在车辆启动、倒车以及卸放物料时必须观测周围环境,并鸣笛,以免造成电缆、管路、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 8装载机在进行井下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指挥人员指挥进行操作,进行转弯或者倾倒作业时必须观察倾倒物料半径内的人员动向。 9、驾驶员离开车辆必须做到熄火、拉手刹、做好挡车,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坡路溜井边缘、靠近井筒或光滑路面上。 10、驾驶员负责所驾驶车辆的排烟虑水箱加水问题,对于未及时加水的司机给以处罚和教育。 11、驾驶员必须随身佩戴安全帽、自救器、矿灯等项目部规定必须正确佩戴的劳保用品,并按照规程操作。 12、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会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13、必须熟悉行驶路线范围、巷道参数支护形式,掌握各种安全标志和信号的有关规定。 14、必须能正确使用通讯设施,正确使用一氧化碳自动报警仪与灭火器。 15、进入或离开驾驶室时,不得把方向盘当作扶手。严禁在手刹起作用时挂档起步,不准越级换档。 2)对井下车辆的规定 1、井下车辆必须确保刹车系统、灯光系统、安全防护设施等安全可靠,驾驶员、维修人员必须定期对井下车辆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2、车辆上的刹车系统必须灵活可靠,手动、脚动都能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3、装载货物必须按照核定载重量装车,不准超载。禁止拉运超长、超宽、

公司员工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公司员工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含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停放管理,维护区域秩序,营造公司和谐氛围,深入开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 本规定。 一、员工车辆的管理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各部门及时更新车主、牌照后以书面形式交物业管理部备案,获准后方可停放车辆。 2、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免费停放使用,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不负责车辆保管。如停车区域发生被盗、车损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进入公司后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4、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一车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停放在车位上车辆,车头向外依次停放,停放公司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车辆,须沿道路右侧顺序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若有违规停放,经查获或举报核实,物业管理部将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5、员工车辆严禁停放在小巴停车场,大吧停车场优先保障客用车辆停放,在客用车辆较多或公司举办赛事活动时禁止停放。 6、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管理人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7、进入停车区域内的车辆,如对公司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勿在停车区域内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8、严禁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区域,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

井下台车维护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井下台车维护安全管理规 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井下台车维护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确保井下台车作业和检修维护过程的安全,特针 对281和1354台车维护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安全 管理规定如下,要求相关作业区、班组严格落实,并做好 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 一、台车岗位维护过程安全规定 1、每台台车上至少配备绝缘手套1付、电缆勾子1 个、高压验电笔1个,铁鞋两只,灭火器1瓶,其中绝缘 用品及验电笔必须在有效检测期内,且无破损。 2、在移动台车电缆时,必须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靴, 并用电缆勾子勾拖电缆。禁止在无任何保护情况直接触摸 电缆。 3、高、低压电缆禁止在水中浸泡,操作过程中杜绝碾

压电缆,发现电缆破损等问题时应及时停电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岗位自检自修时,必须采取停电措施,方法是关闭台车机柜1000v电源开关,并带好绝缘手套拔出机柜电缆插头,在电源开关上悬挂岗位“检修牌”,经验电确认无隐患后方可进行岗位自检自修项目。送电时按倒序方法进行操作。 5、岗位自检自修时应避免将车停在坡道上维护设备,需维护时要采取支架保护措施,如果支架无法升降必须在台车后轮处用铁鞋打好掩。。 二、修理岗位维护过程安全规定 1、检修项目属于机械类的,施工前,修理人员要确认岗位已执行停电后,向岗位索取“操作牌”并在电源开关上悬挂“检修牌”,经验电确认无隐患后方可进行检修维护。

工程项目行政车辆管理制度

项目施工 行政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部车辆的管理,更好地为生产和生活服务,最大限度的提高车辆的利用率,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暂行办法。 1、项目部所有行政车辆的使用必须遵照本办法执行。 2、现有车辆:XXXXX、XXXXX共XX辆。其中领导用车XX辆、各工区各用一辆,试验室、质检科共用一辆,三辆为综合科调度车。 3、项目部各科室因公需要用车时,短途(XX县内)用车人须口头申请,由综合科安排;XX县以外(即长途用车辆)时,必须递交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由综合科给予安排,如无用车冲突,方可用车。但如因特殊情况私人需要用车,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本人申请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报综合科安排使用,其费用由本人自理。 4、驾驶员长途出车均应凭签署用车事由的用车申请单,方可行车。 5、驾驶员每天出车前必须对自己所驾驶车辆进行一次认真的全面检查,确保行车安全。下班后,要为第二天出车作好准备工作,保证车辆正常出勤。 6、所有车辆必须严格做好长途行使的行车情况记录,具体内容为行车日期、起止地点(路线)、所用里程数、使用人签字,将该记录每月上交一次到综合科。 7、严禁公车私用,驾驶员且不得擅自外借车辆,如特殊情况工作需要外借时,必须经过项目经理同意后由综合科安排,方可借出。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借车人负责。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

驾驶员自负。 8、驾驶员必须保证一天24小时开通通讯工具,随时保证工作用车。 9、上班时无工作用车辆时,驾驶员必须将车停放在项目部,且人必须在综合科或者机料科办公室。 10、所有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未经许可,其他人严禁擅自动用。如驾驶员有事请假的,由驾驶员亲自将车辆钥匙交到综合科,由综合科指定其他人驾驶。未经许可,驾驶员私自将车辆转交他人的,发生事故由驾驶员负责。 11、下班后,所有车辆统一停放在项目部门口和试验室门口的坝子里,任何人不得将车随意开出。如有事需得到综合科或其他领导的同意后方可开出,否则动车人将受到严厉处罚。 12、驾驶员行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驾驶,保证安全,顺利到达,平安归来。 请所有驾驶员及用车人员自觉遵守,以上管理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执行。 XXX高速XXX合同段 项目经理部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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