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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和《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基本标准》的通知

上海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和《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基本标准》的通知
上海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和《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基本标准》的通知

沪卫基层…2006?13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和《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

设置基本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6?34号)精神,加强对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239号)和?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和?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基本标准?,已经2006年9月18日上海市卫生局第14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印发“上海市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的通知?(沪卫基卫…2000?4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点基本标准?的通知?(沪卫基卫…2000?9号)同时废止。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抄送:卫生部,各区(县)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上海市卫生局办公室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印发

(共印650份)

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

一、功能定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政府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设置的基层公益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社区居民、辖区内学校和养老机构等企事业单位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全科服务团队实施家庭健康责任制为主要服务形式,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家庭健康保健“三站式”服务。

二、机构设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照街道(乡镇)所辖范围规划设置,每个街道(乡镇)应当设有一所由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超过10万的街道(乡镇),每新增5-10万人口,由政府按标准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社区地域及人口分布状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按有关规定下设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并实行统一管理。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充。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村卫生室及一般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必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并由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报请区(县)政府批准,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新建和改建居民区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三、执业登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为独立法人机构,实行独立核算。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239号)和?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审批和执

业登记,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其他类别的医疗机构在整体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时,应当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执业变更登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登记的诊疗科目应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原则上不登记其他科目,确需登记的,须经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由乡镇卫生院转制为郊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其诊疗科目可暂保留“一级大科”作为过渡,但要逐步向以上科室设置方向发展。

四、冠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专有名称,未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不得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命名。由各类医疗机构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在进行执业登记时,必须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冠名,同时废止原冠名,原则上不得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冠名按市卫生局?关于规范本市医疗机构名称核准工作的意见?(沪卫医政…2005?44号)执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冠名格式为“上海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人口集聚而增设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冠名格式为“上海市××区(县)××街道(乡镇)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机构标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名称标牌,应当使用执业登记时的冠名,并使用全市统一的社区卫生服务标牌(另行文下发)。在卫生部未颁布统一标志之前,按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本市统一使用社区卫生服务标志的通知?(沪卫基卫…2000?16号)文件执行。

六、服务内容和内部设置

(一)服务内容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是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1.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根据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社区综合防治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沪卫疾控…2004?2号)要求,提供卫生信息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眼病、牙病、职业病等的预防控制;公共场所卫生服务;精神卫生服务;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残疾康复指导和康复训练;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协助处置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所在社区居民和企事业单位职工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康复医疗服务,社区现场应急救护,家庭出诊、家庭病床(家庭护理)等家庭医疗服务,转诊指导服务以及由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医疗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根据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提供与上述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内容相关并适宜的社区中医药服务。

(二)内部设置

1.行政科室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行政科室设置应当以精简高效、职责明确为原则,符合行政综合管理(包括人力资源和信息统计)、质量控制管理(包含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和财务资产管理等功能。

2.业务科室

(1)诊疗室

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诊疗室分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门诊小手术室、预检分诊室(台)和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布局指定设置的传染病门诊室(肠道)和发热门诊室等。

过渡阶段的郊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暂保留“一级大科”设置的,

限于内、外(手术范围限于门诊小手术)、妇、儿、五官、中医科,并逐步向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科室的设置模式转化。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室的设置按照其功能定位,不设“专家门诊”及二级“专科门诊”。

(2)预防保健室

预防保健室包括计划免疫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包含生殖健康)室、口腔卫生室、眼病防治室、精神卫生及心理健康咨询室、健康体检室、健康教育室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条件,开设其他属于?上海市社区综合防治工作方案(试行)?(沪卫疾控…2004?2号)规定项目的预防保健服务室。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必须按规定经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方可开设相应诊室。

3.医技及其他科室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按照只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的功能定位,设置相应的医技及其他辅助科室,主要包括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放射诊断室、药房、治疗室、注射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供应室等。

4.床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床位,除郊区可保留部分留观床位外,其余(包括助产)纳入医疗机构治疗、护理、康复床位分类管理统筹考虑并按区域卫生规划逐步调整。

七、人员配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根据服务功能、服务人口和居民卫生服务需求,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必需岗位,配备适宜学历与职称层次的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师等执业医师,注册护士,以及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药剂、检验、影像等其他有关卫生技术人员。

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注册相应类别的全科医学专业为执业范围,可从事社区预防保健以及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和明确诊断的慢性病诊治。

八、建章立制

社区服务中心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并建立健全以下规章制度: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技术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各职能科室工作制度;技术服务规范与工作制度;双向转诊制度;服务质量管理、督查与考核评估制度;服务差错与事故防范制度;投诉调查处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财务、药品、设备、档案、信息管理制度;社区卫生服务站各项管理制度;社区协作与民主督查评价制度;其它有关制度。

附件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设备设施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态建设标准

3、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基本设备

附件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设备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根据服务功能,配备适宜的设备设施。全科团队和各科室的设备实施主要包括:

1、全科团队:交通、通讯和信息工具,外出工作包及相关用品用具。

2、预防保健室:

(1)从事计划免疫,慢性病、传染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学校、精神卫生服务等各类工作人员的办公桌椅、存放资料的柜子、血压计、听诊器等相关用品用具;

(2)妇保:体重身高计、妇科治疗床、冷冻治疗仪、微波仪等;

(3)儿保:身长(高)和体重测查和耳声发射(筛选)设备;

(4)口腔卫生:牙科综合治疗椅、小型移动式可拆卸牙预防诊疗椅、手机消毒器、光固化机、银汞调合器、超声波洁牙椅、各类充填器和拔牙钳、X光摄片机(10毫安)等;

(5)眼病防治:视力表(国标式对数)、眼底镜、裂隙灯、SCHIOTZ 眼压计、色盲本、电倒睫仪等;

3、全科诊室:每一室有体温计、听诊器、血压计、间接喉镜、鼻镜、额镜、耳镜、诊疗桌椅、诊察床、洗涤盆等。

4、中医诊室:参照全科诊室配置外,加配脉枕;也可配置针灸、推拿治疗床、椅,火罐等。

5、门诊注射室:肌肉、静脉注射用具等。

6、门诊抢救室:氧气、血压计、听诊器、注射器、止血带、鼻导管、电动吸引器、心电图仪、简易呼吸器、气管导管、软担架、轮椅、抢救车等。

7、门诊小手术室:手术台、简易无影灯、简易手术器械、简易冲洗机及有关消毒用具用品等。

8、康复医学(包含理疗)室,根据人力资源与服务能力的实际状况有选择的配置:

(1)运动疗法:训练用床垫、姿势矫正镜、常规训练用棍、球、沙袋、哑铃、拉力器、前臂旋转训练器、肋木、肩梯、肩轮、常用规格的拐杖、助行器、助力平行木、训练用功率车等;

(2)作业疗法:拼图、沙磨板、插木、锣栓、日常生活训练用具等;

(3)理疗法:低频、中频、高频、磁疗、热疗等相关的常用仪器,及颈、腰椎牵引设备(如牵引器或牵引床)等。

9、化验室:生化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血糖仪、血沉仪、尿液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血流变测试仪、显微镜、冰箱、恒温箱、离心机、干燥箱等。

10、影像检查室:500毫安以下X线诊断仪和洗片机。

11、心电图室:12导联以下心电图仪和动态心电图仪。

12、B超室:普通B超仪等。

13、药房和药库:按有关规定配置。

14、健康教育室:电视机、录(放)像机、照相机、投影仪及相关资料等。

15、信息管理室:

(1)良好的网络环境,包括内部的局域网络和连接区县政务网的线路。

(2)基础的信息系统,建立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具有比较完整的业务运行、统计分析、管理控制功能,具备方便、灵活的数据采集上报功能。

16、经卫生行政部门专项许可,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必配设备(见附件3)。

17、消毒供应室:医疗用品消毒灭菌设施。

18、病房:适用护理、康复的病床、床头柜及输氧等相关设施设

备。

19、行政办公室:资料收集、统计、文件保管等行政管理相应的办公用品。

20、其它设施设备及安装要求:

候诊厅要宽敞和明亮,面积达规定要求。各业务窗口实行开放式服务,设立预检问讯台,触摸式查询电脑、电子显示屏幕和播放背景音乐,以方便病人挂号、就诊、付费和配药。

门诊部输液室要安装冷暖空调设备。门诊病房设无障碍通道。走廊要按扶手,厕所、病床要保持警铃24小时畅通。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环境保持洁净明亮,各类科室分布合理及路标醒目。走廊和病室整洁、宁静,并按照市规划、环保、环卫等部门有关要求,进行绿化、废弃物处置和污水处理系统等设施的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态建设标准

一、面积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筑面积可按服务人口适度调整,其中改建按每1000人口约50平方米,新建按每1000人口约60平方米,超过5万人口的,其总面积可按此标准适当降低。中心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设少数观察床位外一般不设床位。

建筑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业务用房使用面积应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使用面积总数的90%以上。

二、标识

全市统一的社区卫生服务标识应悬挂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门外高墙的醒目位置(样张见上海市卫生局?沪卫基卫…2006?16号?)文件。

三、科室用房分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设的行政及各业务科室,应按职责配备相应面积的房屋。其中每一全科诊室使用面积应不少于8平方米,门诊每一输液椅使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候诊大厅面积达60平方米以上,康复业务用房面积80——120平方米,健康教育用房80——100平方米,信息管理用房面积50——80平方米;妇保、儿保门诊和计划免疫及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用房应达到本市统一规定的标准。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基本设备

经卫生行政部门专项许可,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必配设备: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科检查床、人工流产手术床、人工流产负压吸引器(电动)、手术无影灯、手术器材、高压消毒设备;

2、助产服务:产科检查床、妇科检查床、产床、待产床、手术无影灯、婴儿暖箱、新生儿远红外抢救台、多普勒胎心仪、胎儿监护仪、接产器材;

3、妇产科小手术:手术台、麻醉机(硬膜)、手术无影灯、术后多功能监护仪。

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基本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地区为村卫生室)共同构成社区卫生服务平台。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功能和作用,特制定?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基本标准?(村卫生室设置基本标准另发)。

一、设置原则与设置标准

(一)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本社区内设置的非独立法人的卫生服务机构,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的全科服务团队在责任区内提供综合卫生服务的工作场所。

(二)合理配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城区按3—5个居委会的地域或1-2万常住人口设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

(三)根据区域卫生规划的调整和居民迁移等情况,适时调整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对新建和改建居民区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二、执业登记与冠名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是专有名称,未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不得以社区卫生服务站命名。社区卫生服务站随其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设置,办理执业登记,并报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冠名必须按照统一的格式。明示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通用名,以所在小区名为识别名。规范名称的格式为:

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所在小区名+社区卫生服务站。

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得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

三、服务内容

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居民需求,为社区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诊疗服务和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并按全市统一要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应是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含中医)的业务内容,不登记其他诊疗科目。可开展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稳定期的维持性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简易诊疗服务和其他适宜的非创伤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配备经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应急药品和计划生育药品、药具。原则上不设药柜。

(二)提供家庭出诊、家庭病床(家庭护理)等家庭卫生保健服务,提供居民个人与家庭的健康管理服务。

(三)提供转诊指导。

四、人员配置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必须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根据服务地域、服务人口、开展的业务范围和内容,进行合理配备。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全科团队的工作场所,团队人员由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和社区护士等组成。

(三)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法定执业资格。

五、管理制度

(一)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纳入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核内容。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做好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记录。

(三)社区卫生服务站资产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统一管理,设立相应的会计帐目,不另开设独立银行帐户。

(四)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订操作规程,落实工作职责和便民措施。制度、规程、职责、措施均应当成文并装订成册,重要内容应上墙公示。

(五)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当做好辖区内各类基础资料信息的收集和整理,按时上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六)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做到环境整洁、明亮、卫生;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医疗废弃物统一交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理,并做好日常消毒工作。

附件:1.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和设施设备建设标准

2.急救包内的药品清单

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和设施设备建设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房屋和设备设施建设标准必须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体现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一、房屋

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房屋统一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无偿提供。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房屋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150平方米,按照提供的服务功能和符合消毒隔离要求,进行合理分隔。健康教育、康复等用房可根据街道、居委公用房屋资源实际情况,进行单独配置或与其他部门合用。

二、设备

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备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配置。

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配置基本诊疗设备,如: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注射器、诊察床、桌、椅(凳)、洗手池(盆)、出诊箱、心电图仪、轮椅、氧气袋、急救箱、紫外线消毒器、污物桶、消毒桶等,以及开展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康复训练、信息管理等工作的必需设施设备。

社区卫生服务站要积极创造条件配备电脑、电话等设备和必需的交通工具。

急救包内的药品清单

(及时更换,以免过期,注意霉变)

初中团委工作计划

初中团委工作计划 时间如流水,不经意间我们就迎来了春暖花开的季节。如何制定初中团委工作计划?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中团委工作计划,欢迎阅读。 初中团委工作计划篇一一、指导思想 在校党支部和团区委的领导下,继续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八荣八耻作为重要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紧紧围绕学校教育中心工作,踏踏实实地开展工作,继续发挥团队作为学校德育先锋的作用,使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积极开展广泛的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推动学校的素质教育向纵身发展,为培养新世纪的创新人才而不懈努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播站、橱窗、板报等宣传阵地来营造校园浓厚的文化氛围,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的教育,倡导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同时,加强常规检查员的监督力度,创造优美的校园环境,配合学样抓好常规管理,为我校展现新的风采而奋斗! 三、主要工作 (一)规范常规工作 1、在总结常规值勤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完善常规值勤的规范、监察、保洁功能。加大全校包干区的检查反馈力度。 2、规范每周一次的升旗仪式工作,坚持以高质量的国旗下

讲话、结合当前形势对队员进行爱国主义等方面的教育。做到每次仪式前有预案,仪式后有记录。 (二)加强阵地建设 1、以校园之声广播站、橱窗等为抓手,为营造施桥中学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而努力 2、继续发挥各班级黑板报的宣传阵地作用,定期进行评比。 (三)逐步完善团队一体化工作机制 1、保证每两周一次的团组织生活正常进行,以扎实有效,生动活泼的团支部组织生活为基础,增强团组织内在活力。 2、继续开展团课教育,针对不同年龄的团队员的特点,以多样的手段普及团的基本知识,形成团组织的向心力。对团队员一如既往的开展团员政治思想教育,以保持团队员在队员中政治上思想上的先进性, 3、在初一、二年级作好推优入团的工作。 4、以团员民主评议为抓手,保证团员队伍先进性、模范性。加强对各支部工作的检查和指导,逐步形成规范的支部工作机制。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1、结合学雷锋活动组织学生上街、去敬老院打扫卫生培养学生的奉献精神和劳动观念。 2、配合学校各项活动,结合祭扫烈士陵墓等活动开展相应的共青团、少先队仪式教育活动。 3、利用五四做好团员的思想道德教育。

上海市卫生局科研项目验收指南

上海市卫生局科研项目验收指南 一、验收工作程序 1.申请验收:申请单位按要求提交验收申请材料,上海市医情所情报研究部受理、初审。 2.申请审批:上海市卫生局科教处审批,盖“上海市卫生局科研与教育处课题验收专用章”。 3.主持验收: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受上海市卫生局委托,主持卫生局课题验收工作。 1)情报研究部向科教处提交建议聘请的3~5名验收专家名单,由科教处审定;2)情报研究部安排验收会议,发出会议通知;3)情报研究部在验收会前7~10天将验收材料送达专家,请专家起草《验收意见》(初稿)。 4.会议验收:组织验收单位或主持验收单位主持会议,验收专家组组长主持验收。验收程序包括: 1)课题组报告课题计划及完成情况、研究内容;2)专家组提问、课题组答辩;3)专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4)专家在《验收专家名单》上签名,专家组组长在《验收意见》上签名。 5.《验收证书》生效:1) 主持验收单位对《验收证书》所有栏目审核无误后在《主持验收单位意见》栏盖“同意验收意见”章、领导签(章)并盖“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课题验收专用章”;2)卫生局科教处审查后在《组织验收单位意见》栏盖“验收通过”章、领导签(章)、并盖“上海市卫生局科研与教育处课题验收专用章”;3)《验收证书》封面盖“上海市卫生局科研与教育处课题验收专用章”;4)以上签章齐全,《验收证书》生效。 二、验收申请提交材料: 1.《科研项目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 2.《科研项目验收证书》一式五份:封面须盖完成单位公章;勿装订,夹住即可;电子版本发送E-mail至ktys@https://www.sodocs.net/doc/462356487.html, 3.技术资料(包括课题总结报告和已发表论文复印件等)一式三份; 4.《上海市卫生局课题计划任务书》复印件一份; 5.《存档证明》一式二份 (办理见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档案表1-4) 6.有动物实验的课题,提交《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7.经费决算表一份 8.计划任务已作修改的课题,须提交卫生局审批的《上海市卫生局科研项目合同修改申请书》复印件1份 三、验收受理时间: 1.参加上半年集中验收,受理截止日为2月15日。 2.参加下半年集中验收,受理截止日为10月20日 3.其他情况另行通知。 四、特别提示: 1.验收提交的论文须注明“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计划课题资助项目”; 2.验收申请书及证书中《技术资料目录》栏目填写要求:应填写课题研究产出,包括研究报告、发表论文(按参考文献格式填写,并注明是否为中文核心期刊、是否被SCI收录、影响因子等)、专著、专利、推广应用证明等。 五、验收事务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机构: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情报研究部地点:建国西路602号

卫生局开展十大行动工作计划卫生工作计划

“卫生局开展十大行动工作计划”卫生工 作计划 市卫生局党委提出在卫生系统广泛深入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三好一满意”活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突出抓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要求。 努力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服务好”就是要改进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看病就医;质量好”就是要强化医疗质量管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行临床路径,改进医疗质量;医德好”就是加强医德教育,完善医德制度,严格医德考评,严肃行业纪律;群众满意”就是要落实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做好患者满意度调查,赢得患者满意。 同时,以“十大行动”计划为具体抓手,纳入年目标考核体系,推动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细化活动内容和措施,提升服务效能,用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果检验活动的实际成效。十大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是 1.加快建设紧急救援体系,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覆盖市、县、乡的三级急救医疗网络; 2.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参合率以县为单位达到95%以上,门诊统筹达到100%报销标准提高10个百分点,中医药服务起付线降低10个百分点; 3.改善群众就医环境,加快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预约挂号系统建设,方便群众就医; 4.抓好健康档案和健康管理工作,实现健康档案覆盖全部城乡人口,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赴外进修人员的推荐选派、基层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组织开展好中医师带徒活动,落实农村和基层卫生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6.发挥中医药在医改中的独特优势,扩大中医药服务范围,实现城乡居民住院和门诊使用中医药全部纳入报销范围; 7.完善公共卫生管理机制,落实“管理机构下基层、疾控机构进医院、健康教育进家庭”各项措施,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8.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健全城乡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开展“相约健康社区行”和“关心务工女”及控烟等项目; 9.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落实好医德医风考核、每月观看警示教育片等22项制度,积极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建立第三方调处机制,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10.大力发展地方医药产业,扶持和加强地方医药研发工作,地产药材、制剂的使用情况纳入等级医院评审复核定期检查通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调整本市华山医院北院等四家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调整本市华山医院北院等四家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新农合政策可报范围及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卫基层[2013]002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3.01.17 【实施日期】2013.0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调整本市华山医院北院等四家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新农合政策可报 范围及标准的通知 (沪卫基层〔2013〕002号) 华山医院北院、瑞金医院北院、仁济医院南院、第六人民医院东院,各郊区县卫生局: 根据本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统一部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卫生局、市医疗保险办公室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本市华山医院北院等四家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沪发改价费〔2012〕9号),在华山医院北院、瑞金医院北院、仁济医院南院、第六人民医院东院四家医院开展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改革试点,同时合理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保障本市新农合参保人员基本医疗,统筹城乡发展,经研究,此次对部

分医疗服务项目新农合政策可报范围及标准的调整按照本市医保支付范围及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门急诊诊察费 (一)按照沪发改价费〔2012〕9号文件规定,四家医院普通门诊、急诊诊察费收费标准从14元/次调整为26元/次。 为不增加参合人员负担,普通门诊、急诊诊察费的增加部分全部纳入新农合政策可报范围,具体标准从8元/次提高到20元/次;超出可报范围的个人自负标准维持不变,仍为6元/次。 (二)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专家门诊诊察费新农合政策可报范围相应地从8元/次提高到20元/次,超出可报范围的费用由个人自负。 (三)参合人员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约定关系,并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发生的普通门诊诊察费减免办法,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床位费 (一)按照沪发改价费〔2012〕9号文件规定,四家医院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从40元/日调整为45元/日;三人间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从45元/日调整为50元/日。 为不增加参合人员负担,普通病房和三人间病房床位费的增加部分全部纳入新农合政策可报范围,具体标准从40元/日提高到45元/日;超出可报范围的个人自负标准维持不变。 (二)A等病房床位费新农合政策可报范围相应地从40元/日提高到45元/日,超出可报范围的费用由个人自负。 三、其他项目 沪发改价费〔2012〕9号文件中其他属于新农合政策可报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的调价增加部分,相应也纳入可报范围。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发《上海市医教结合特殊儿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发《上海市医教结合特殊儿童健康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业病防治 【发文字号】沪卫疾妇[2012]027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6.29 【实施日期】2012.06.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发《上海市医教结合特殊儿童健康评估实施方 案》的通知 (沪卫疾妇〔2012〕027号) 各区县卫生局、教育局,各相关医疗机构,上海市儿童保健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探索和完善本市医教结合特殊教育新模式,推进和规范本市特殊儿童入学诊断、健康评估工作,切实发挥“医教结合”工作模式在特殊教育中的作用,现制订《上海市医教结合特殊儿童健康评估实施方案》(附件)。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医教结合特殊儿童健康评估实施方案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附件: 上海市医教结合特殊儿童健康评估实施方案 一、评估目的 通过对特殊儿童的医学诊断和健康评估,全面了解特殊儿童残疾类别与程度、体格生长发育和神经心理行为发育状况,以及其他相关疾病和社会适应能力,综合评估特殊儿童的健康与发育水平,在此基础上对特殊儿童提出个性化的教育、康复、保健等意见与建议,提高特殊教育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二、入学前健康评估 (一)对象 本市需要报名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一年级的各类残疾儿童。 (二)评估内容 1.各类残疾诊断及初步评估。各残疾儿童诊断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残疾儿童诊断技术规范(检测工具)及工作流程、开展残疾儿童确诊工作,出具上海市卫生局统一制订的《残疾儿童诊断报告》(附件1)并提出医学治疗和康复的指导意见。 2.健康检查。本市特殊儿童入学健康检查的定点机构按照《上海市特殊儿童入学健康评估表》(附件2)中的有关项目和相关技术规范开展残疾儿童健康检查工作。 3.全面健康医学评估。由市级专家组会同区县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委员会相关人员和残

2020卫生局团委工作计划

年市直卫生系统共青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各级党、团重大会议和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卫生工作中心)、结合“两个载体”(“两好一满意”活动、争创五四红旗团组织)、突出“两个重点”(青年志愿者行动、引领团员青年服务卫生改革发展)、夯实两个基础(团员青年思想道德建设、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实现“一个目标”(开创市直卫生系统共青团工作新局面)。 一、继续巩固团员青年思想道德基础 继续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团的十六大精神学教活动,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活动。紧紧抓住“五四”、“十一”等重大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祖国发展我成长”、“国旗下的讲话”等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以“两好一满意”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引导团员青年立足自身岗位,定一流目标、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持续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团组织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努力学习卫生业务知识,不断扩展知识面,提高自身素质。通过举办形势政策报告会、到革命圣地参观学习和演讲比赛等形式,教育广大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觉悟和理论修养。 二、全面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 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集体在“两好一满意”活动中的模范表率作用,把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情况作为青年文明号评选、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爱心同行——真情助困进万家”等活动,倡树卫生行业文明。以争创“号、手”活动为载体,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广泛开展技能培训、技能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努力培养一批知识型、技术性、创新型的业务人才。加强对青年文明号的动态管理,积极培养推荐国家级、省级青年文明号。积极组织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参加上级团委举办的培训,提高青年文明号管理水平。注重发现和培养优秀青年人才,推树一批德才兼备的青年岗位能手。 三、积极推进青年志愿服务工作 加强机制建设,成立莱芜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卫生分会。做好经常性志愿服务活动,在“3.5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前后,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者集中活动;在植树节期间,开展保护母亲河志愿者植绿护绿及环境保护活动;在五四青年节期间,开展共青团工作宣传活动;在中国国际航空节、中国(莱芜)钢博会举办期间,开展“服务航空节”、“服务钢博会”志愿者服务活动;在九九老人节期间,开展志愿者服务老年人活动;积极参与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志愿服务活动;“12.5国际志愿者日”前后,开展志愿者品牌宣传活动。此外,结合卫生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卫生下乡、无偿献血、健康教育和卫生应急工作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四、不断完善团的组织建设 以市第十六次团代会召开为契机,督促指导团组织按时换届。继续深化城乡团组织牵手共建工作,适时开展城乡青年共同参与的活动,引导城市团建向农村合理流动。以“基层团组织创新奖”为抓手,鼓励团组织积极开展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加大团干部培训力度,积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行政许可审核程序》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行政许可审核程序》的 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卫法[2004]7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04 【实施日期】2004.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行政许可审核程序》的通知 (沪卫法[2004]7号)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署): 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局修订了《上海市卫生行政许可审核程序》,已经2004年6月29日第10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卫生法规处联系。原我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行政许可审核程序>的通知》(沪卫法[94]字第2号)于本文件施行之日起同时废止。 上海市卫生行政许可审核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卫生行政部门正确行使卫生行政许可审核职权,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审核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市和区县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关于审批权限、职责分工的有关规定,分别管辖属于其管辖的卫生行政许可申请。 第三条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争议双方应当在发生争议后三日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分别报请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七日内作出指定的决定。 第四条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行政许可审核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许可申请的审核 第五条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其提供申请书和有关材料。 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提供,不得收费。

卫生局2020年工作计划

卫生局2020年工作计划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日常监督执法,严格规范社会办医的执业行为。重点查 处出租承包医疗场所、超范围行医、擅自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和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等行为,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异地行医,认真清理违法医疗广告。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严肃查处不经审批聘用卫生技术人员的行为。开展技术人员资质情况专项 检查,清理无资质的上岗人员,严肃查处违规医疗机构。结合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许可证工作,认真规范乡医执业行为,查处违纪违规乡医。 卫生局2020年工作计划 我们团支部是学校团委的一个支部,将努力在学校、老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活动,努力开展班团文化活动。为学习服务、为未来服务,走出一条团结求实,上进创新 之路,使同学们更加团结、友爱,使我们的班级更加优秀,争取在不久的将来取得可喜的 成绩。 xxx卫生事业底子薄,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医疗服务水平、公共卫生服务欠缺较多,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2020年,市卫生局要进一步发扬××精神,着力提高 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卫生事业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服务,为全市人民健康服务。 加快卫生民生工程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提高住院病人报销 比例、建立门诊统筹制度上下功夫,让老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切实解决农民因病致贫、 因病返贫问题。全市参合农民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要达到30%。市、 县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住院“即时结算报销”,方便农民及时拿到报销款。 加快医疗基础设施建设。要在完善12所乡镇卫生院、80所标准化村级卫生室建设, 加快市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建设的同时,加强医务人员业务技术培训,从硬件和软件两个 方面入手,进一步提高全市医疗服务水平。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加强传染病控制。一是推行国家计划免疫。各级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按照国家扩大免疫规划要求,将“6苗防7病”扩大至“14苗防15病”,实现 儿童免费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做好“冷链配置”、“疫苗配送”计划和实施工作,建立和 完善疫苗、注射器使用登记和效期预警制度,规范预防接种行为,保证常规接种工作质量,降低疫苗针对性疾病发生。同时加大血吸虫病防控力度,加强对手足口病的防治和监控, 把全市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十万分之三百以下。 强化妇幼卫生工作。要全面开展免费婚检,各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免费开展婚 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婚前健康检查,并提供10项免费医学检查服务,降低出生 缺陷;要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要对全市所有农村 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经费补助,保障母婴安全。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 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卫疾妇[2012]047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2.09.18 【实施日期】2012.09.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 (沪卫疾妇〔2012〕047号)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市级预防保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财政部等《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 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和本市《关于组织实施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63号,以下简称“《通知》”)、《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沪府办发〔2011〕55号)的要求,全面推进本市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序、有力、有效实施,现提出工作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经费保障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本市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深化实现医改“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公众健康水平”目标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区县卫生局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特点,明确各项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切实建立和完善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和督导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级预防保健专业机构应按照《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意见》(卫疾控发〔2012〕42号,附件1)要求,以服务基层为宗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针对性指导,实施实用性培训,推行实效性考核,保证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顺利和有效开展。 各区县卫生局要在区县政府领导下,继续坚持巩固传染病防控措施,持之以恒聚焦“一高一低”妇幼保健核心目标,从长规划创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规范落实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夯实基础积极倡导健康素养,深入基层开展眼病防治和口腔卫生,全面推进疾控和妇幼工作持续稳定发展。要积极协调财政等相关部门,将辖区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纳入区县政府预算安排,切实落实对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保障。要根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和要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和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项目经费结算办法,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有条件的区县,可考虑将公共卫生经费的增量适当向中医药服务项目倾斜。区县预防保健机构开展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术指导、培训和检查等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机构年度预算予以统筹安排。各区县卫生局要会同财政部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拨付和管理办法(有关解释见附件2),建立健全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上海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和《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基本标准》的通知

沪卫基层…2006?13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和《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 设置基本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6?34号)精神,加强对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239号)和?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和?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基本标准?,已经2006年9月18日上海市卫生局第14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印发“上海市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的通知?(沪卫基卫…2000?4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点基本标准?的通知?(沪卫基卫…2000?9号)同时废止。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抄送:卫生部,各区(县)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上海市卫生局办公室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印发 (共印650份)

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 一、功能定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政府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设置的基层公益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社区居民、辖区内学校和养老机构等企事业单位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全科服务团队实施家庭健康责任制为主要服务形式,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家庭健康保健“三站式”服务。 二、机构设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照街道(乡镇)所辖范围规划设置,每个街道(乡镇)应当设有一所由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超过10万的街道(乡镇),每新增5-10万人口,由政府按标准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社区地域及人口分布状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按有关规定下设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并实行统一管理。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充。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村卫生室及一般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必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并由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报请区(县)政府批准,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新建和改建居民区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三、执业登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为独立法人机构,实行独立核算。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239号)和?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审批和执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沪卫法规[2006]18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06.11.14 【实施日期】2007.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2012)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卫法规〔2006〕18号)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了规范本市医疗机构医疗执业行为,维护医疗市场正常秩序,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2006年10月24日第16次上海市卫生局局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制度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在2007年1月1日后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通过校验的医疗机构,其记分周期从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通过校验之日起计算。 在2007年1月1日前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其记分周期从2007年1月1日起到下次校验之日止,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的分值规定仍按《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二、《办法》所附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加盖卫生监督专用章。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医疗机构医疗执业行为,维护医疗市场正常秩序,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等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度和诊疗常规等规范的行为。

卫生局2018保密工作计划样本【最新版】

【仅供参考】 卫生局2018保密工作计划样本 部门: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 第1 页共4 页

卫生局2018保密工作计划样本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完善保密制度建设 1、高度重视保密工作队伍建设。坚持做到保密工作机构健全、保密工作队伍不散,保密工作人员及时调整和补充,做好工作交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法》的各项规定,把保密工作同我局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用保密知识指导业务工作,从而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开创保密工作的新局面。 2、加紧完善我局保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抓好保密宣传教育、涉密人员培训、涉密信息发布审批、等项工作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抓好保密载体收发、登记、保管、清退、销毁等环节,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进一步完善我局各项规章制度和职责,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涉密人员岗位职责,充分发挥机关干部在保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3、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的保密工作责任制,及时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办公室组织负责日常工作,科室专人管的保密工作组织原则,有分工有协作,职责明确,把保密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考核内容。 二、增强保密法制意识,广泛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以各科室、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为重点,充分利用中心学习组、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学习保密法律法规知识和保密科技知识。切实抓好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和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着力推进保密宣传教育制度化、规范化。 第 2 页共 4 页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本市医疗机构使用后的一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本市医疗机构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09.12.31 【实施日期】2010.0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本市医疗机构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玻璃) 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各区县环保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相关医疗机构,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医疗机构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的集中回收处置,是一项关系到本市公共卫生安全、环境保护以及节能减排的重要工程。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市政府对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关于加强对本市医疗机构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管理的请示》的批示意见,加强对本市医疗机构使用后的,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的各种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以下简称“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的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公司”)是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的集中回收处置单位 市城投公司对本市医疗机构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实施集中回收处置。市城投公司要与本市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签订相关回收处置协议。其他医疗机构产生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累积达到定量的,电话联系市城投公司集中回收处置。本项工作自2010年1月20日起实施。 二、医疗机构要加强管理,做好相关工作 本市医疗机构应加强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的管理,做好分拣、交接等相关工作。 (一)加强分类分拣工作。各医疗机构要根据《上海市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首先将医疗废物和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进行分类收集、转运、暂时贮存等。其次,要将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按照玻璃瓶、塑料瓶、软袋等不同材质种类进行分拣,并做好对分拣等人员的卫生防护工作。 (二)加强交接工作。各医疗机构要派员与市城投公司做好交接工作,配合做好称重的校核、签字,台帐和每月结算。各医疗机构要提供国家认可的收据凭证。 (三)不得任意处置。各医疗机构不得将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中,不得自行处置,不

卫生局办公室工作计划

卫生局办公室工作计划 办公室既是一个企业的综合办事机构,也是一个综合协调部门,处在一个上传下达,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工作繁杂、琐碎,很多工作不可预测,也难以量化,如何做好办公室工作呢?从一份好的工作计划开始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卫生局办公室工作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卫生局办公室工作计划(一) 一年来,在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下,在全体同志们的支持配合下,我服从工作安排,加强学习锻炼,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虽然工作上经历了很多困难,但对我来说每一次都是很好的锻炼,感觉到自己逐渐成熟了。现将任职以来的情况总结 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一)努力做好行政管理工作 1、协助领导做好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次,中层干部会议次,班子会议次,支委会次,党员大会次,职工代

表大会2次,工会委员会次,团员会议2次。会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会议记录,做到了保密和及时归档。 2、认真做好材料的撰写、打印、信息上报和档案管理等工作,确保及时撰写和上报。做好各种文件的收发,复印及誊印工作。及时请领导阅办,科室下达做好记录,按时布置,全年起草行政法文31个,党务发文9个。今年规范了文件的转发程序,做到了文件转接有登记。 3、完成20xx年行政工作计划、总结、人大汇报材料以及年鉴、大事记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4、完成20xx年度办公室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 5、与其他同志一起做好办公室电话业务咨询、投诉举报的接报和转报工作,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800余件。 6、完成或协助有关单位完成了丰台区食品量化分级管理授牌仪式表彰大会、人大代表视察、艾滋病宣传活动的筹备工作。能够及时解决和安排上级单位布置的工作和其他单位的协调工作,做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二)协助党支部、工会做好各项工作 1、完成20xx年党务、工会、计划生育工作的计划、总结、职工之家的汇报材料。

2011年卫生局工作计划

2011年卫生局重点工作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总体思路: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为核心,围绕“一条主线,突出三个提高,落实卫生六项重点工作”。即以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统筹效率、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并在做好六项重点工作上下功夫,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医疗卫生保障。 工作目标:实现全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传染病疫情零发生;区医院医疗救治水平走在全市区级医院中前列;社区工作卫生服务工作全市领先,培养扶持1个省级先进社区,2个市级先进社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有新突破,努力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60%以上;新医改工作得到扎实推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落实六项重点工作 一)加快医疗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度。紧抓建设庆南新城这一战略机遇,充分利用政策扶持,加快人民医院项目建设进度,到2011年底完成人民医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主体楼框架建设;全面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工作,并投入使用。加快农村卫生所(室)标准化建设工作进程,积极筹措资金,力争2011年底全面完成村卫生所(室)改建工作。 二)大力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到2011年6月份实现在区卫生局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以乡镇为范围,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的管理体制。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完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建立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优势互补、合作紧密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有效推进,建议将镇卫生院纳入区卫生局管理,以保证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在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坚持以镇卫生院管理为主,以村卫生所为阵地,把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延伸到村屯,将全镇居民纳入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范围,为全镇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让农村居民能够逐步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此项工作由镇卫生院牵头落实,村卫生所具体实施。力争到2011年上半年,全镇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60%。加大考核力度,努力提升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能

卫生局双拥工作计划三篇正式版

Making a comprehensive plan from the target requirements and content, and carrying out activities to complete a certain item, are the guarantee of smooth implementation.卫生局双拥工作计划三篇 正式版

卫生局双拥工作计划三篇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计划资料适用于对某个事项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 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目的为完成某事项而进行的活动而制定,是能否顺利和成功实施的 重要保障和依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篇一】 20XX年是建国XX周年,又是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评选年,我市卫生系统双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省双拥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20XX年双拥工作要点,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活动,认真做好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

双拥创建工作。 今年是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的评选年。按照我市今年提出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目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要以此为契机,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双拥办的部署要求,把创建工作列入卫生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双拥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按照"组织健全、政策落实、活动经常、关系融洽"的要求,对照创模标准条件,自查自纠、补缺补漏,逐项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二、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

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上海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 意见 【法规类别】中医管理 【发文字号】沪卫中医[2013]001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01.06 【实施日期】2013.0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海市基层中医药服务 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 (沪卫中医〔2013〕001号) 各区县卫生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区县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启动实施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现根据《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及其实施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和各项任务,结合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提高对实施能力提升工程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中医药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卫生资源,是中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显著优势,其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多样、费用较为低廉,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深受广大城乡居民的欢迎。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卫生工作中的优势与作用,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群众支付得起、政府承受得了、财政可持续的中西医相互补充的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本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不断加大基层中医药工作力度。目前,全市89%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城乡居民接受中医药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得到有效改善,中医药为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意识和理念不断增强,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与此同时还存在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中医药人才缺乏、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与城乡居民对中医药的需求还存有一定差距。 实施能力提升工程是坚持中西医并重,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努力开创本市基层中医药工作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2017卫生局工会工作计划范文

2017卫生局工会工作计划范文 XX卫生局工会工作计划范文一: 20xx年,市卫生局工会工作要以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局党委和市总工会的领导下,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保护调动发挥好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推动卫生改革与发展和实现全市经济新跨越作贡献。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职工综合素质 1、组织职工学习党xx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全国、省、市人大、政协会议精神,把广大职工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上来,把职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我市实现“xx”目标任务上来,齐心协力,勤奋工作。 2、继续开展岗前教育,宗旨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不断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准确、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状况,反映职工的要求、愿望和呼声,增加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教育职工转变观念,积极支持单 位人事制度改革,更好地发挥工会在卫生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从积极推动单位发展上来维护职工的长远利益。 3、继续在职工中开展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活动,用身边先

进人物的言行影响和带动广大职工爱岗敬业,学赶先进,争创一流。 4、加强法制宣传,提高职工法律知识水平。一是继续大力宣传学习《工会法》、《湖北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二是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部分卫生专业法律法规;三是充分发挥劳动争议组织作用;四是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深化民主管理和院(局)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职代会职权。 1、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代会职权,履行职代会职能。进一步做好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实行院(局)务公开规范管理及推进业务招待费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工作,规范职代会审议、通过程序,切实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在单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中的积极作用。 2、进一步完善院(局)务公开内容。既包括内部公开内容,又包括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内部公开着重加大单位的 发展规划、重大决策、重大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阶段工作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与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等内容的公开力度,尽力做到过程公开;向社会公开要做好医疗信息,服务程序、各种收费价格、投诉电话等内容的公开,尽力满足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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