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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组织协调方案设计及要求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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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组织协调方案设计及要求措施

现场施工组织协调方案及措施

由于本工程建设体量大,造价高,工期紧,各工序、工种相互交叉,相互影响。为保证工程的正常开展,必须将现场各施工单位、协作单位、周边合作单位的活动进行有机协调,因此现场组织协调工作非常重要。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与协调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建设项目绩效的好坏,一方面取决于参与项目各方各自的项目管理的水平,另一方面还取决于各方之间的有机协调和配合。从某种意义上说,各方配合的好坏甚至决定项目的成败。现实中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协调好各方的关系,致使各参与单位之间不配合、不协调,而导致项目陷于困境的例子并不少见。在工程监理的基本职能“三控三管一协调”中,三控三管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具体的工作要求,而协调却是贯穿于三控三管之中,通过监理的组织协调,使项目参与各方彼此沟通,促进相互了解和理解,在项目总目标和各分目标之间寻求平衡,达到统一思想与行动,使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通过业主与监理的总体协调作用,联合各参与单位的力量, 实现项目总体目标。换句话说就是通过业主与监理的组织协调作用,提高项目参与各方之间的“配合度”,从而提高项目的绩效。为此,我们特地针对本工程提出以下组织协调管理方案:

一、项目组织协调工作的原因与协调原则

(一)协调的原因

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有来自人为干扰、材料干扰、机械设备、工艺及技术干扰、资金方面干扰、环境方面干扰等诸多方面的影响,只有通过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才能排除这些不断变化的干扰带来的影响,才能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众所周知,我们常把建设工程的实施监理归纳为“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三控制三管理”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具体的工作要求、无论是参与工程建设的哪一方都会按照标准实施,而协调贯穿于“三控制三管

理”工作之中,融会在控制的工作过程之中。可以说,协调是控制的润滑剂,协调是控制的推进器。协调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目标的实现。因此,掌握来自各方的干扰因素,采取相应对策是非常重要的。

(二)协调的原则

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包含三个主要的组织系统,项目业主、承包商和监理,而整个建设项目又处于社会的大环境中,项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包括系统的内部协调,即项目业主、承包商和监理之间的协调,也包括系统的外部协调,包括政府部门、金融组织、社会团体、服务单位、新闻媒体以及周边群众等的协调。项目组织协调工作包括人际关系的协调、组织关系的协调、供求关系的协调、配合关系的协调、约束关系的协调。各种关系的协调均应遵守如下原则:

(1)守法原则

守法是组织与协调工作的第一原则。协调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工程建设文件、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为准绳。只有这样,才能做好组织与协调工作,才能确保工程建设实现自己的目标。

(2)公正原则

组织协调要维护公正原则,这既是对监理企业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监理单位从事监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监理人要站在项目的立场上,公平的处理每一个纠纷,一切以最大的项目利益为原则,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做到不偏不斜,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工程建设实现自己的目标。

(3)一致原则

所谓一致是指协调与控制目标一致。在工程建设中,应该注意质量、工期、投资、环境、安全的统一,不能有所偏废。只有协调与控制的目标一致,才能保证协调不脱离建设目标。与此同时,要把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环境、安全统一考虑,决不允许强调某一目标而忽视其他目标。

(4)动态原则

在工程建设中,随着运行阶段的不同,所存在的关系和问题都有所不同,因此,协调工作应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及时、有效地沟通关系、

化解矛盾,提高项目运行的效率和效益。

二、协调的作用

(一)纠偏和预控错位

施工中经常出现作业为偏离合同和规范的标准,如工期的超前和滞后、后续工序的脱节,由于设计修改、工程变更和材料代用给下阶段施工带来的影响变更,以及地质水文条件的突然变化造成的影响,或人为干扰因素对工期质量造成的障碍等,都会造成计划序列脱节,这种情况在作业面越广、人员越多时发生的机率就大。监理协调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及时纠偏,或采用预控措施事前调整错位。

(二)控制进度的关键是协调

在建设施工中,有许多单位工程是由不同专业的工程组成的。通常又都是分别由专业化施工队进行施工,这必然就存在着多类工程的相互衔接和队伍间相互协作的问题,而进度控制的关键是搞好协调。

(三)协调是平衡的手段

多头施工队伍必然存在着一定协调问题,在一些工程施工过程中,一项工程往往有许多队伍同时上阵,形成会战局面,既有总包又有分包,既有纵向串接又有横向联合,各自又均制定有作业计划、质量目标,而集中这些计划后,必然存在一个协调问题。做为监理工程师,从工程内部分析,既有各子系统之间的平衡协调,又有投资、质量、进度三类工程的平衡协调,还有队伍之间的协调。此外,还有上下之间、内外之间的一些协调。总之,由于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中的特殊地位和现场项目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必须突出其“协调”功能。

三、现场施工组织协调的目的、范围

每个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都是项目参建各方共同努力的结果,但由于队伍来源不同,各自所担负的责任不同,各自的着眼点也不尽相同,如何在存在普遍不同的情况下,通过施工现场组织协调,达到大家求同存异,劲往一处使,抓好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并使工程投资有效控制在计划内,进而顺利完成整个项目,这也是监理在现场进行施工组织协调的目的。

监理进行协调的范围包括监理内部协调和项目参建个见方之间的协调,具体包括人员之间关系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人、材、物、技术、

管理等方面的协调,项目各方组织分工与配合的协调等。

四、协调的策略和艺术

项目的顺利完成是参建各方人员智力劳动的成果,现场协调的本质是通过对人的协调来达到合理配置和利用各种资源,以便更经济、更有效的达到预定结果。由于人的智慧,各人心思不一,而且藏在心里,难以捉摸,需要讲究协调的策略和艺术:

1、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要求我们在协调过程中要尽可能多的了解各方意见和建议,掌握全盘情况,防止出现偏激情况,达到协调目的。

2、求同存异。无论如何努力,由于监理在项目中的定位和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了监理的协调不太可能有完全理想的结果,需要我们在对问题的处理协调时,求大同,存小异,尽最大可能达到协调目的。

3、多表扬别人,多做自我批评。人无完人,我们同样也会对事情的看法存在局限性,事情的本质也往往出乎人们的预料。因此我们不能固执己见,以为我的就是准确的,特别是对待工程多方存有各自利益目的的情况下,处理好各方关系,尤为重要。要低调做人,真诚待人,设法获取对方的好感,在对方不设防的情况下进行工作协调会有意想不到的好效果。

4、分别情况,妥善处置。工程建设中各种情况千差万别,协调工作中还要注意分别各种情况,分析主要特点和矛盾焦点,积极稳妥的提出合适的处理意见,不能生搬硬套,死扣教条和规定。达到协调的目的。

五、监理协调的内容

管理实践证明,在工作中出现矛盾常常是由于信息不畅通,在建设的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自行其事造成的。因此,我们必须建立有效的沟通体系,通过有效地协调,使信息在整个工程建设的系统中得到良好的传递。尤其要做好与业主、监理、施工、设计的沟通管理。

(一)与业主之间的协调

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因此要维护业主的法定权益,尽一切努力促使工程按期、保质、尽可能低的造价建成,尽早使业主受益。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尊重业主,加强与业主及其驻工地授权代理的联系与协商,听取他们对监理工作的意见。在召开监理工作会议、延长工期、费用索赔、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支付工程款、设

计变更与工程洽商的签认等监理活动之前,应征求业主的同意。当业主不能听取正确的意见,或坚持不正当的行为时,监理工程师应采取沟通、说服与劝阻的方式,不可采取硬顶和对抗的态度,必要时可发出备忘录,以记录在案并明确责任。但应坚持原则,业主对工程的一切意见和决策必须通过监理工程师后再实施。否则监理工程师将失去监理协调工作的主动权。监理工程师要以自己的工作及成果赢得业主的支持和信任,这是沟通的基础条件。

(1)与业主的请示、报告一般应通过项目总监进行,以保证传递信息的完整、统一。

(2)项目总监应直接向业主代表请示、汇报工作。

(3)向业主提交的报告、发文等均应经项目总监审核批准并加盖项目部公章后才能发出,发文应有专门立档的签收记录表和有关人员签字。

(4)业主给项目部的批示、发文等应单独立档保存。

(5)指导日常工作的月、周工作计划,管理月报由信息工程师准时报送业主。

(6)及时收集业主的反馈意见,对业主的投诉和不满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汇报,并做出相应处理。

(7)与业主方领导的不定期沟通,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二)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监理机构与承包单位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机构按照有关法令、法规及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权利,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促使施工合同中规定目标实现。在涉及承包单位的权益时,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不应损害承包单位正当权益。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了解和协调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的有关情况,理解承包单位的困难,使承包单位能顺利地完成施工任务。对工程质量必须严格要求、一丝不苟,凡不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时,监理工程师一定要拒绝验收、拒绝支付工程款。专业监视器理工程师与承包单位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之间、总监与项目经理之间,都应加强联系、加强理解、互通信息、互相支持,但应注意限度,保持正常工作关系。

(1)监理、施工单位的沟通一般通过会议、发文及口头等方式,按专

业对口的原则进行。

(2)对施工单位现场质量、进度的问题,一般应通过监理单位处理,必要时可组织有业主、施工单位参加的专题会。

(3)邀请业主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相关方的监理交底会、工程例会,在施工现场应注意维护监理工程师的权威和尊严。

(4)对施工单位的指示和安排,一般应由监理单位发布和安排。

(5)对分包单位现场质量与进度的管理,一般应通过总包进行。

(6)与各方的收、发文件均应单独立档保存。

(三)协调业主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工作

协调业主与承包单位间的工作是监理现场协调的重点,也是监理协调工作的主要方面。

本工程体量大,参建单位众多,业主与众多承包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量非常大,也有可能出现矛盾、焦点而导致工作进展受挫,因此需要监理在其中起到协调作用,帮助业主正确处理好关系。工程能否按计划实施,业主与承包单位做到同心同力,其内部的工作配合十分重要。主要包括对工程质量是否认同一致;对工期控制与管理认可;对施工环境变异的看法;对施工用材料、设备等的采购形式、指定分包等承包单位能否接受;施工索赔与反索赔、设计变更及工程变更、现场文明与安全施工和管理、工程付款等诸多方面。而这些方面的协调工作主要由监理部承担。

如果在协调中业主和承包单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监理首先要求承包单位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继续施工,不能耽误工期,其他问题可以搁置的先暂时搁置,待时机成熟再处理;如果不能搁置急需处理的,应立即采取协商、讨论等形式予以解决。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不允许承包单位以争议、协调问题为借口而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安全标准、拖延工期。对不服从管理的承包单位,监理将采取相应的合同、经济等措施予以管理。

(四)与设计单位的协调工作

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虽只是业务联系关系,但围绕在建工程项目,双方在技术上、业务上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设计工程师与监理工程师之间、总监与工程项目设计主持人之间,应互相理解与密切配合。

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向设计单位介绍工程进展情况,充分理解业主、设计单位对本工程的设计意图,并促其圆满地实现。如监理工程师认为设计中存在不足之处,而必须通过业主和设计单位。同时监理工程师应配合设计单位作好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作。

(五)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与监理单位之间是监督与配合的关系。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作为受政府委托的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宏观控制,并对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行为进行监督。监理机构应在总监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工程质量监督发布的对工程质量监督的意见,监理应及时、如实地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反映情况,接受其监督。总监应与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负责人加强联系,尊重其职权,双方密切配合。总监应充分利用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承包单位的监督强制作用,完成工程质量的控制工作。

1)应充分了解、掌握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相应办事程序,在沟通前应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如:文件、资料和要回答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

2)充分尊重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办事程序、要求,必要时先进行事先沟通,决不能“顶撞”和敷衍。

3)发挥不同人员的相应业绩关系和特长,不同的政府主管部门由不同的专人负责协调,以保持稳定的沟通渠道和良好的协调效果。

(六)与供货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在现有体制下很多工程建设项目的大宗材料设备均由建设单位采购,两者间有合同关系。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与供货单位发生关系,首先要以监理合同为依据,分清是否是委托监理范围之内的验货,若是则应由业主在签订采购合同时,明确监理责权,监理机构按正常监理工作执行,特殊情况明确驻厂{场}监理,进行过程监督检查。对非委托监理的范围应协调供货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各种关系,如进场时间、场地、垂直运输、保管、防护等。应要求双方签订配合协议,并依此进行协调。

(七)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工作

监理部承担施工现场的“三控、三管”的责任,目的是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如期实现。为了很好有效的展开监理工作,需要树立监理对现场管理问题上的权威,发现现场的施工质量、进度问题,能及时地与有

关各方进行沟通协商,坚持通过监理给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工作指令,同时,充分发挥监理在现场施工质量、工期和工程量计量方面的监督管理作用,尤其是现场施工重大问题的处理与决策,事先双方要力争能协商一致。

要做好上述工作,监理要加强自身素养。需要全面掌握设计内容,了解业主意图,对工程管理做到心中有数。要掌握各承包单位所承担的任务内容、大小、难易程度、采用的主要施工工艺、机具以及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要熟知各个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可能出现的矛盾进行预先分析,在工作中发现矛盾应及时加以解决。要抓好施工关键部位,以及各施工单位的衔接界面,以避免和减少因工作划分不清引起的各种矛盾。此外要重视开好工程例会、等各种会议,做到会前有准备、会中有重点、会后有检查,确保组织协调工作的效果。

内部协调工作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在人员安排上要量才录用,在工作委托上要职责分明,在成绩考评上要实事求是,在矛盾调解上要恰到好处。

2)监理机构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在职能划分的基础上设置组织机构,根据工程对象及委托监理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职能划分,并相应设置配套的组织机构。明确规定每个部门的目标、职责和权限,最好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出明文规定。事先约定各个部门在工作中的相互关系,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及时消除工作中的矛盾或冲突。

3)项目监理机构内部需求关系的协调。监理设备、材料的平衡要在建设工程监理开始时,提出合理的监理资源配置,要注意抓住期限上的及时性、规格上的明确性、数量上的准确性、质量上的规定性。对监理人员的平衡要抓住调度环节,注意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配合。一个工程包括多个分部分项工程,复杂性和技术要求各不相同,这就存在监理人员配备、衔接和调度问题,监理力量的安排必须考虑到工程进展情况,作出合理的安排,以保证工程监理目标的实现。

六、监理协调的方法

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可采用如下方法:

(一)会议协调法

会议协调法是建设工程监理中最常用的一种协调方法,实践中常用的会议协调法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业性监理会议等。

1、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是建设工程尚未全面展开前,履约各方相互认识、确定联络方式的会议,也是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就绪并明确监理程序的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前举行,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授权代表参加,也可邀请分包单位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设计单位人员参加。

2、监理例会

1)监理例会是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按一定程序召开的,研究施工中出现的计划、进度、质量及工程款支付等问题的工地会议。

2)监理例会应当定期召开,宜每周召开一次。

3)参加人包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也可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其他有关监理人员、承包商项目经理、承包单位其他有关人员。需要时,还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4)会议的主要议题如下:

对上次会议存在问题的解决和纪要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工程进展情况;

对下月(或下周)的进度预测;

施工单位投入的人力、设备情况;

施工质量、加工订货、材料的质量与供应情况;

有关协调问题;

索赔及工程款支付;

质量问题处理措施。

5)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工程师机构起草,经与会各方签认,然后分发给有关单位。会议记录内容如下:

会议地点及时间;

出席者姓名、职务及他们代表的单位;

会议中发言者的姓名及所发表的主要内容;

决定事项;

诸事项分别由何人何时执行。

3、专业性监理会议

除定期召开工地监理例会以外,还应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一些专业性协调会议,例如加工定货会、业主直接分包的工程内容承包单位与总包单位之间的协调会、专业性较强的分包单位进场协调会等,由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

(二)交谈协调法

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问题都需要开会来解决,有时可采用“交谈”这一方法。交谈包括面对面的交谈和电话交谈两种形式。

无论是内部协调还是外部协调,这种方法使用频率都是相当高的。其作用在于:

1、保持信息畅通。由于交谈本身没有合同效力及其方便性和及时性,所以建设工程参与各方之间及监理机构内部都愿意采用这一方法进行。

2、寻求协作和帮助。在寻求别人帮助和协作时,往往要及时了解对方的反应和意见,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另外,相对于书面寻求协作,人们更难于拒绝面对面的请求。因此,采用交谈方式请求协作和帮助比采用书面方法实现的可能性要大。

3、及时地发布工程指令。在实践中,监理工程师一般都采用交谈方式先发布口头指令,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对方及时地执行指令,另一方面可以和对方进行交流,了解对方是否正确理解了指令。随后,再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

(三)书面协调法

当会议或者交谈不方便或不需要时,或者需要精确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时,就会用到书面协调的方法。书面协调方法的特点是具有合同效力,一般常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不需双方直接交流的书面报告、报表、指令和通知等。

2、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各方提供详细信息和情况通报的情况、信函和备忘录等。

3、事后对会议记录、交谈内容或口头指令的书面确认。

(四)访问协调法

访问协调法主要用于外部协调中,有走访和邀访两种形式。走访是

指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对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各政府部门、分共事业机构、新闻媒介或工程毗邻单位等进行访问,向他们解释工程的情况,了解他们的意见。邀访是指监理工程师邀请上述各单位(包括业主)代表到施工现场对工程进行指导性巡视,了解现场工作。因为在多数情况下,这些有关方面并不了解工程,不清楚现场的实际情况,如果进行一些不恰当的干预,会对工程产生不利影响。这个时候,采用访问法可能是一个相当有效的协调方法。

(五)情况介绍法

情况介绍法通常是与其他协调方法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它可能是在一次会议前,或是一次交谈前,或是一次走访或邀访前,向对方进行的情况介绍。形式上主要是口头的,有时也伴有书面的。介绍往往作为其他协调的引导,目的是使别人首先了解情况。因此,监理工程师应重视任何场合下的每一次介绍,要使别人能够理解你介绍的内容、问题和困难、你想得到的协助等。

(六)落实检查监理文件

对会议形成的决议、纪要、下发的监理联系单、指令单等文件,应狠抓落实,坚决防止走过场,以维护监理工作的权威和严肃性。

附:会议制度

总之,组织协调是一种管理艺术和技巧,监理工程师尤其是总监理工程师需要掌握领导科学、心理学、行为科学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如激励、交际、表扬和批评的艺术、开会的艺术、谈话的艺术、谈判的技巧等等。只有这样,监理工程师才能进行有效的协调。

七、本工程协调难点及监理对策

由于本工程建设规模大,投资额高、参建单位众多、协调工作量大,因此协调难点众多,主要在于设计方面、施工方面、监督部门方面以及监理与业主之间、监理部自身等方面。本监理单位将采取以下对策:

1.加强与业主之间的沟通: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因此要维护业主的法定权益,尽一切努力促使工程按期、保质、尽可能低的造价建成,尽早使业主受益。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尊重业主,加强与业主及其驻工地授权代理的联系与协商,听取他们对监理

工作的意见。在召开监理工作会议、延长工期、费用索赔、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支付工程款、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的签认等监理活动之前,应征求业主的同意。当业主不能听取正确的意见,或坚持不正当的行为时,监理工程师应采取沟通、说服与劝阻的方式,不可采取硬顶和对抗的态度,必要时可发出备忘录,以记录在案并明确责任。但应坚持原则,业主对工程的一切意见和决策必须通过监理工程师后再实施。否则监理工程师将失去监理协调工作的主动权。监理工程师要以自己的工作及成果赢得业主的支持和信任,这是沟通的基础条件。

(1)与业主的请示、报告一般应通过项目总监进行,以保证传递信息的完整、统一。

(2)项目总监应直接向业主代表请示、汇报工作。

(3)向业主提交的报告、发文等均应经项目总监审核批准并加盖项目部公章后才能发出,发文应有专门立档的签收记录表和有关人员签字。

(4)业主给项目部的批示、发文等应单独立档保存。

(5)指导日常工作的月、周工作计划,管理月报由信息工程师准时报送业主。

(6)及时收集业主的反馈意见,对业主的投诉和不满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汇报,并做出相应处理。

(7)与业主方领导的不定期沟通,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2.加强与设计单位的沟通: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虽只是业务联系关系,但围绕在建工程项目,双方在技术上、业务上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设计工程师与监理工程师之间、总监与工程项目设计主持人之间,应互相理解与密切配合。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向设计单位介绍工程进展情况,充分理解业主、设计单位对本工程的设计意图,并促其圆满地实现。如监理工程师认为设计中存在不足之处,而必须通过业主和设计单位。同时监理工程师应配合设计单位作好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作。

3.加强与承包单位的沟通:监理机构与承包单位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机构按照有关法令、法规及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权利,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促使施工合同中规定目标实现。在涉及承包单位的权益时,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不应损害承包单位正当权益。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了解和协调工程进度、

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的有关情况,理解承包单位的困难,使承包单位能顺利地完成施工任务。对工程质量必须严格要求、一丝不苟,凡不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时,监理工程师一定要拒绝验收、拒绝支付工程款。专业监视器理工程师与承包单位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之间、总监与项目经理之间,都应加强联系、加强理解、互通信息、互相支持,但应注意限度,保持正常工作关系。

(1)监理、施工单位的沟通一般通过会议、发文及口头等方式,按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

(2)对施工单位现场质量、进度的问题,一般应通过监理单位处理,必要时可组织有业主、施工单位参加的专题会。

(3)邀请业主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相关方的监理交底会、工程例会,在施工现场应注意维护监理工程师的权威和尊严。

(4)对施工单位的指示和安排,一般应由监理单位发布和安排。

(5)对分包单位现场质量与进度的管理,一般应通过总包进行。

(6)与各方的收、发文件均应单独立档保存。

4.加强与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沟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与监理单位之间是监督与配合的关系。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作为受政府委托的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宏观控制,并对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行为进行监督。监理机构应在总监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工程质量监督发布的对工程质量监督的意见,监理应及时、如实地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反映情况,接受其监督。总监应与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负责人加强联系,尊重其职权,双方密切配合。总监应充分利用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承包单位的监督强制作用,完成工程质量的控制工作。

1)应充分了解、掌握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相应办事程序,在沟通前应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如:文件、资料和要回答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

2)充分尊重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办事程序、要求,必要时先进行事先沟通,决不能“顶撞”和敷衍。

3)发挥不同人员的相应业绩关系和特长,不同的政府主管部门由不同的专人负责协调,以保持稳定的沟通渠道和良好的协调效果。

5.充分发挥合同的作用:熟悉业主与各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掌握各

承包单位应承担的义务,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文明等方面,在协调工作中,运用合同中的有关条款,督促承包单位在其合同范围内采取各项措施,加强其自身的协调管理、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以及和协作单位等之间的协调管理。

现场施工组织协调解决方案及措施

现场施工组织协调方案及措施 由于本工程建设体量大,造价高,工期紧,各工序、工种相互交叉,相互影响。为保证工程的正常开展,必须将现场各施工单位、协作单位、周边合作单位的活动进行有机协调,因此现场组织协调工作非常重要。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与协调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建设项目绩效的好坏,一方面取决于参与项目各方各自的项目管理的水平,另一方面还取决于各方之间的有机协调和配合。从某种意义上说,各方配合的好坏甚至决定项目的成败。现实中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协调好各方的关系,致使各参与单位之间不配合、不协调,而导致项目陷于困境的例子并不少见。在工程监理的基本职能“三控三管一协调”中,三控三管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具体的工作要求,而协调却是贯穿于三控三管之中,通过监理的组织协调,使项目参与各方彼此沟通,促进相互了解和理解,在项目总目标和各分目标之间寻求平衡,达到统一思想与行动,使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通过业主与监理的总体协调作用,联合各参与单位的力量, 实现项目总体目标。换句话说就是通过业主与监理的组织协调作用,提高项目参与各方之间的“配合度”,从而提高项目的绩效。为此,我们特地针对本工程提出以下组织协调管理方案: 一、项目组织协调工作的原因与协调原则 (一)协调的原因 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有来自人为干扰、材料干扰、机械设备、工艺及技术干扰、资金方面干扰、环境方面干扰等诸多方面的影响,只有通过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才能排除这些不断变化的干扰带来的影响,才能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众所周知,我们常把建设工程的实施监理归纳为“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三控制三管理”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具体的工作要求、无论是参与工程建设的哪一方都会按照标准实施,而协调贯穿于“三控制三管理”工作之中,融会在控制的工作过程之中。可以说,协调是控制的润滑剂,协调是控制的推进器。协调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目标的实现。因此,掌握来自各方的干扰因素,采取相应对策是非常重要的。

组织协调方案

组织协调方案 1、施工组织协调 1)监理工程师必须积极与业主有关部门联系,及时办理开工手续,创造条件及时开工。 2)协调市规划部门,及时进行测量放线。 3)对各施工队伍和各工种,平行作业和交叉施工进行协调。 2、材料、设备供应的协调 1)首先要协助施工单位制订周密的机械设备和材料供应计划。 2)由于季节和工期限制,监理必须做好充分的协调工作,以确保按计划供应。 3)加大对工程材料和设备投入情况监控,落实工、料、机的进场计划。 3、外部协调 1)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能够及时拿到全部、完整的施工图纸,是非常关键的。监理工程师协助业主及时进行图纸会审和办理设计变更,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与环保部门的协调 施工残土的排放,砂石材料的堆放与储存,乃至夜间施工,都需要与环保部门充分协调协商,既要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又要确保文明施工。 3)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协调 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协调,对工序及单位工程进行及时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极为重要环节。因此监理工程师要经常、及时地与质检站同志进行沟通、汇报、请示,是非常必要的。 6.3 协调方法 1、会议协调法 1)监理例会。要充分利用监理例会,对需要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应在会议上初步确定解决方法,并在会议上争得有关方同意后,写进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对不能在会议上确定的问题,会后应积极与有关方联系解决。必要时应召开专题会议确定解决办法,在下次例会时汇报

问题解决情况。 2)不定期会议。在工程进展中,特别是在施工出现高峰阶段,施工平行推进,交叉作业,所暴露出的各类矛盾问题时有发生。对一些涉及面广的问题,必须召开组织协调会议,进行协调解决。会议可由业主与监理共同组织,亦可授权监理主持。要求各有关单位的领导参加,会议要明确主要议题和所要协调的重大问题,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单位。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将与合同、技术文件有同等效力。 3)专题会议。遇有特殊问题,如合同纠纷、索赔和其他有争议的问题,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协调解决。监理工程师将认真听取各有关方的意见,审阅有关文件和原始资料,采取会上议会会下交流、开预备会等调查研究方式,为作出基本准确的判断提供充分的依据。监理单位坚持以理服人,确保裁决处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专项问题交谈法 在施工过程中,有时出现的矛盾问题涉及面小,可直接召集矛盾双方,面对面的进行交谈,听取双方意见,监理给予公断、协调。这种方法我们所采用的频率较高,它是一条保持信息畅通的最好渠道,具有方便性和及时性。 3、书面协调法 当会议和交谈不方便时,在充分掌握情况的前提下,为准确表达处理意见,可采用书面协调形式。监理工程师可直接下达监理通知单和建立联系单(对施工单位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对业主和设计等单位可发监理联系单),明确协调处理意见,按程序签章。下达书面方法更是建议可行,其效应也具有合同同等的效力。

施工项目的组织协调方案精选版

施工项目的组织协调方 案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施工项目的组织协调方案 施工项目的组织协调是在施工项目的施工运行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在与经理部内部、外部的各单位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发生各种联系时所进行的主动协调与各方之间的物质、信息交换关系,以实现施工总目标的全部活动。为了更好地发挥我项目部组织协调的重要管理职能;充分调动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使协作各方主动支持配合我项目经理部的工作,提高项目部组织的运转效率,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圆满地实现工程的各项目标,特制定如下组织协调方案: 一、确定好施工项目协调管理的范围。 协调的范围可分为系统内部协调和系统外部协调,系统外部协调又分为近外层协调和远外层协调。 系统内部协调即项目部内部的协调,近外层协调包括与本公司、业主、监理、设计、物资供应单位和市政公用部门的关系协调。远外层协调包括与政府主管部门、金融机构、质量监督部门、安全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现场环境单位、公安等部门关系协调。 二、施工项目协调的内容与方案 1、项目经理部内部关系协调 (1)人际关系:包括项目经理与下层关系职能人员之间关系;职能人员与作业人员的关系。协调的方法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执行规章制度;调动人员的积极性,用人所长、奖罚分明;发生矛盾做耐心的思想工作,积极调解、疏导。 (2)组织关系:指项目部系统内部各组成部分的分工协作,属信息沟通关系。

协调的方法为:按职能划分,设置组织机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各机构之间关系和职责权限;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图、建立信息沟通制度;积极采用协调的方法解决问题,缓冲矛盾。(3)需求关系:指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资金等供求关系。 协调方法:通过计划协调生产要求与供应之间的平衡关系;通过调度体系开展协调工作,排除干扰;抓住重点、关键环节,调解供需矛盾。 (4)经济制约关系:尽管管理层与作业层之间存在着弱化的行政领导关系,更多更直接的是以承包合同为中心的经济制约关系。 协调的方法:坚持履行合同;工作中保证技术为作业层创造条件,保护作业层的利益;定期召开现场会,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保证作业层接受管理层指导、监督和控制。 2、项目经理部与本公司关系的协调 (1)党政管理方面:指与公司的有关职能部室的关系,为上下级领导关系。 协调的方法和依据:执行公司经理、党委决议,接受其领导;执行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2)经济往来方面:指与公司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是平等的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协调的方法和依据:依据公司经理与项目经理的经济责任状(或承包合同)处理一切经济往来业务。 (3)业务管理方面:指与公司相应的职能部门关系,是项目部受其业务监督指导关系。 协调的方法和依据:执行公司的工作管理制度;接受公司的监督控制统计、财务、材料、质量、安全等业务虽然具有一定程度的相对独立性,但必须纳入公司管理的一部门,实行业务系统管理。 3、项目经理部与近外层关系的协调

组织协调措施

组织协调措施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阶段进行的协调工作,主要是指当工程施工过程中在各个施工阶段以及在各个专业之间出现各种矛盾时,还有当工程项目与周边环境以及与工程外部相关单位出现矛盾时,主持或协助业主进行各种各样的协调工作,以保障工程能按照合同规定顺利竣工。施工阶段的组织协调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主要任务是在施工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协调,解决矛盾,达到相到配合,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实现合同目标。同时应协调进行工程建设与外部关系的协调(一般为非合同关系的合同外协调),为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创造必要的外部条件。 第一节工程协调的目标和容 一、监理项目组织协调的目标: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采用相应的组织形式、手段和方法,对监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进行疏导,对产生的干扰和障碍予以排除,以便理顺各种关系,使监理的全过程处于良好、顺畅的运行状态,其目的是排除障碍,解决矛盾,处理争端,实现所监理的项目质量好、投资省、工期短,确保监理总目标的实现。 二、监理项目组织协调的容:监理项目的组织协调,主要是协调参建各方与工程建设有关单位或人员的人际关系,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供求关系、协作关系、法律关系以及其它可能发生的关系。需要协调的关系涉及面广,层次多,关系繁杂;协调起来最棘手,困难多,扯皮多,不确定因素多,而且在监理运行过程中,不同时期又有不同的表现,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协调来解决。 第二节工程协调的要求和措施 由于在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协调工作容贯穿于各个阶段,各个层次和各个系统,且有的无章可循,这就使监理工程师在协调的方法上要因人、因地、因条件等不同因素采用不同的协调方法。一般常用的措施有下列几种: 一、召开会议 召开会议是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协调最常用的重要方法。凡涉及协调工作的人员或单位,在一起开会共同协商,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

施工项目的组织协调方案

施工项目的组织协调方案 施工项目的组织协调是在施工项目的施工运行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在与经理部内部、外部的各单位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发生各种联系时所进行的主动协调与各方之间的物质、信息交换关系,以实现施工总目标的全部活动。为了更好地发挥我项目部组织协调的严重管理职能;充分调动广漠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使协作各方主动支持配合我项目经理部的工作,提高项目部组织的运转效率,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浑圆地实现工程的各项目标,特制定如下组织协调方案: 一、确定好施工项目协调管理的范围。 协调的范围可分为系统内部协调和系统外部协调,系统外部协调又分为近外层协调和远外层协调。 系统内部协调即项目部内部的协调,近外层协调包括与本公司、业主、监理、设计、物资供应单位和市政公用部门的关系协调。远外层协调包括与政府主管部门、金融机构、质量监督部门、安全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现场环境单位、公安等部门关系协调。 二、施工项目协调的内容与方案 1、项目经理部内部关系协调 (1)人际关系:包括项目经理与下层关系职能人员之间关系;职能人员与作业人员的关系。 协调的方法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执行规章制度;调动人员的积极性,用人所长、奖罚分明;发生矛盾做耐烦的思想工作,积极调解、疏导。 (2)组织关系:指项目部系统内部各组成部分的分工协作,属信息沟通关系。 协调的方法为:按职能划分,设置组织机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各机构之间关系和职责权限;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图、建立信息沟通制度;积极采用协调的方法解决问题,缓冲矛盾。

(3)需求关系:指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资金等供求关系。 协调方法:通过计划协调生产要求与供应之间的平均关系;通过调度体系开展协调工作,排除干扰;抓住重点、关键环节,调解供需矛盾。 (4)经济制约关系:尽管管理层与作业层之间存在着弱化的行政领导关系,更多更直接的是以承包合同为中心的经济制约关系。 协调的方法:坚持履行合同;工作中保证技术为作业层创造条件,保护作业层的利益;定期召开现场会,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保证作业层接受管理层指导、监督和控制。 2、项目经理部与本公司关系的协调 (1)党政管理方面:指与公司的有关职能部室的关系,为上下级领导关系。 协调的方法和依据:执行公司经理、党委决议,接受其领导;执行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 (2)经济往来方面:指与公司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是同等的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协调的方法和依据:依据公司经理与项目经理的经济责任状(或承包合同)处理一切经济往来业务。 (3)业务管理方面:指与公司相应的职能部门关系,是项目部受其业务监督指导关系。 协调的方法和依据:执行公司的工作管理制度;接受公司的监督控制统计、财务、材料、质量、安全等业务虽然具有一定程度的相对独立性,但必须纳入公司管理的一部门,实行业务系统管理。 3、项目经理部与近外层关系的协调 (1)与业主:这是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组织协调的内容和措施组织协调

组织协调的内容和措施 组织协调 项目的组织协调是监理工程师一项艺术性极强的工作,是调动各方积极性,搞好工程建设的关键。监理机构将本着“公正、勤奋、协调、服务”的八字方针,与委托人配合,搞好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一个和谐的环境。 1组织协调的基本原则 (1)以合同为依据、国家法规为准绳,并参考国际惯例。 (2)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处理问题,随时完善补充合同不充分的内容。 (3)以诚相待,互相尊重,互相配合,互相支持。 (4)以工程建设为大局,不闹无原则的纠纷。 2组织协调的内容 2.1施工承包人和业主单位间的组织协调 监理工程师以工程承包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检查督促合同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的权力和义务。随着工程的进展,监理工程师采用书面报告、会议反应、现场协调等多种形式,检查督促业主单位落实合同规定提供的有关施工设施、条件: (1)水、电、通讯线路按时接到合同规定的地点; (2)施工场地、施工道路以及必要的生产、生活设施和场地; (3)按计划供应质量合格的材料; (4)保证建设资金及时到位,按月支付工程价款等。 监理工程师应公正、合理地处理合同变更和索赔,及时有效地调解合同纠纷,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促进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2.2业主单位与设计单位间的组织协调 监理工程师必须协调设计单位的工作,以加快进度,确保质量,降低消耗。协调设计单位的关系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真诚尊重设计单位的意见,例如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商介绍工程概况、设计意图、技术要求、施工难点等,又如图纸会审时,请设计单位交底,明确技术要求,把标准过高、设计遗漏、图纸差错等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施工阶段,严格按图施工,专业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约请设计代表参加。若发生质量事故,认真听取设计单位的处理意见; (2)主动向设计单拉介绍工程迸展情况,以便促使他分们按合同规定供应图纸,发现设计问题,应及时主动向设计单位提出,以免造成大的损失。有更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设备信息时,可主动向设计单位推荐,支持设计单位技术革新; (3)检查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规定的供图计划及时提供施工详图,并协调图纸供应与施工进度要求之间的矛盾;

施工组织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术研究中心楼项目—弱电工程(第二包)施工组织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 (一)施工组织设计 1、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1)劳动力组成 参加此工程的施工人员约15人,施工当中分为2个小组进行。 (2)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见附页),工具的保管、发放、维修均有保障措施。 1)工具由专人负责保管,用木箱或工具袋存放各种小型工具和配件,易于清楚发放。 2)对经常性易损配件要有足够存货,易于马上整修。 3)对损坏工具自己不能维修的马上送专业店维修,保证施工进度不受影响。 4)应清楚掌握工具使用状态,不能用的工具马上通知工程管理员调换。 5)应在开工前提前发放工具,做好记录,下班时收好工具,清点清楚,并作随时保养。 2、项目管理机构及劳动力安排情况 (1)项目人员配备指导思想 1)由于本工程的重要性,本公司针对本项目成立本工程领导小组,并赋予其更大的责、权、利。 2)设资料员、安全员、质量员、财务员,后勤员负责对施工进行配套服务及检查、监督工作。 3)项目经理、施工管理员组成决策小组,负责处理项目上的各项决策工

作。 4)由项目经理负责牵头,各主要技术骨干参加的技术小组,负责项目技术工作。 (2)管理机构组织体系 1) 项目管理人员的配置: 此工程设项目经理一名,施工管理员二名,预算员、资料员各一名;由公司通信线路工程部派遣专职安全员一名,检查施工安全管理情况;专职质检员一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共计5人。 除现场管理人员外,公司通信线路工程部、经营部、物资部作为项目的强大依托和后盾,将在项目施工的不同阶段和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技术、资金、物资的供给和保障上给予有力的支持。 2) 公司项目管理体系图:

(完整版)现场协调措施

八、现场协调措施 (一)组织协调的工作内容 1、协助项目法人协调好规划、城建、消防、环保、质检等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的管理。 2、协助项目法人协调好与供电、供水、排水等资源供应部门的相互关系。 3、协调好项目法人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等方面的相互关系,以保证现场施工有序进行。 4、协调好工程建设人员、材料等方面的平衡关系,以保证项目如期按质完成。 5、协调好内部关系,搞好现场监理工作。 (二)现场协调制度 工地会议制度作为协调组织工作的基本方法,其形式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和现场协调会。 1、第一次工地会议(开工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必须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召开,由业主主持,总监应事先将会议议程通知业主、承包人等方面,必要进可先召开一次预备会议,使各方为会议做好充分准备工作。第一次工地会议的主要内容: 1.1业主、承包人、监理人介绍各方组织机构、人员、明确人员职责; 1.2业主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1.3业主介绍工程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工程建设目的和目标; 1.4业主说明开工条件; 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会议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会议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2、工地例会 工地例会由项目总监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参加人员为主要监理

人员、承我愉授权代表、指定分包人代表、业主代表。会议内容: 2.1检查上次会议决定执行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分阶段进度目标及落实措施; 2.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检测试验结果,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4检查工程量计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3、现场协调会 由总监或总监理指定的监理工程师主持,不定期召开,参加人为与会议协调内容有关各方代表。会议只对近期发生的施工活动进行证实、协调、落实,专项讨论问题,并予以纠正。 (三)现场组织中各方面关系协调 1、项目法人与承包人之间关系的协调 项目法人与承包人对工程承包合同负有共同履约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应处于公正的第三方,本着充分协商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处理各种矛盾。在不同工程阶段,协调的内容和方法也不尽相同,也随阶段的变化而变化。 1.1施工准备阶段的协调 项目法人和承包人双方对施工准备工作内容应有明确的约定和分工,共同努力,为开工和顺利施工创造条件。 1.2施工阶段的协调 包括解决施工进度、质量、中间计量与支付的签证、合同纠纷等一系列协调工作。 1.3协调总承包人与分包人的关系: 选择好分包人,明确总承包人与分包人的责任,调解其间的纠纷。 1.4竣工验收阶段的协调 项目法人在竣工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承包人应根据技术文件、工程合同、中间验收签证及验收规范做出详细解释,对不符要求的工程问题应采取补措施,使其达到设计、合同和规范的要求。

现场施工组织协调方案及措施

。 现场施工组织协调方案及措施 由于本工程建设体量大,造价高,工期紧,各工序、工种相互交叉,相互 影响。为保证工程的正常开展,必须将现场各施工单位、协作单位、周边 合作单位的活动进行有机协调,因此现场组织协调工作非常重要。在工程 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与协调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建设 项目绩效的好坏, 一方面取决于参与项目各方各自的项目管理的水平, 另一方面还取决于各方之间的有机协调和配合。从某种意义上说, 各方配合的好坏甚至决定项目的成败。现实中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协调好各 方的关系 , 致使各参与单位之间不配合、不协调, 而导致项目陷于困境的 例子并不少见。在工程监理的基本职能“ 三控三管一协调” 中,三控三管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具体的工作要求,而协调却是贯穿于三控三管之 中,通过监理的组织协调, 使项目参与各方彼此沟通, 促进相互了解和理解 , 在项目总目标和各分目标之间寻求平衡, 达到统一思想与行动 , 使各项 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通过业主与监理的总体协调作用 , 联合各参与单位的力量 , 实现项目总体目标。换句话说就是通过业主与监理的组织协调作 用 , 提高项目参与各方之间的“配合度” , 从而提高项目的绩效。为此, 我们特地针对本工程提出以下组织协调管理方案: 一、项目组织协调工作的原因与协调原则 ( 一 ) 协调的原因 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有来自人为干扰、材料干扰、机械设 备、工艺及技术干扰、资金方面干扰、环境方面干扰等诸多方面的影响, 只有通过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才能排除这些不断变化的 干扰带来的影响,才能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众所周知,我们常把建设工程的实施监理归纳为“三控制三管理一 协调”,“三控制三管理”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具体的工作要求、无论 是参与工程建设的哪一方都会按照标准实施,而协调贯穿于“三控制三 管理”工作之中,融会在控制的工作过程之中。可以说,协调是控制的 润滑剂,协调是控制的推进器。协调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质量、 进度、投资、安全四大目标的实现。因此,掌握来自各方的干扰因素, 采取相应对策是非常重要的。

组织协调要求措施方案设计

组织协调措施方案 1、组织协调工作内容 处理好监理自身及建设单位、设计、承包方、政府部门的协调是监理工作优质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我国国情、现行建设体制和合同规定的权力和义务。监理工作方针是“监督、协调、服务”,在监理实践过程中主要与建设单位、承包方交往配合中,既严格管理,又热情帮助,既为建设单位优质服务,又要维护承包单位合法权益,从而使工程建设按规定目标实现质量高、进度快、投资省的目的。 1.1监理组织内部的协调:监理班子内部各监理人员之间、各专业之间及各层次之间的协调;监理单位各监理部之间的关系协调;通过这些内部协调有利于加强监理班子的团结,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提高监理服务水平; 1.2监理组织与建设单位的协调:通过过硬的工作能力协调、沟通展示出监理机构自身的业务素养、人格魅力,取得业主的信任、理解和大力支持,从而有利于监理机构高效地开展各项监理工作; 1.3监理与设计单位的协调: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虽只是业务联系关系,但因双方在技术、业务上有着密切的关系;取得设计的理解有利于协助业主做好设计变更工作; 1.4监理组织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协调:首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以身作则,带领项目监理机构保持良好的监理形象,掌握工程每一个环节的难点、重点、关键点,充分发挥监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在不违反规定及制度的情况下积极支持、指导施工单位的工作,做到对工作监督、控制,对人员言传身教,在工作上密切配合,在生活上保持一定距离,保持高风亮节,站的直,行的正。做到让施工单位心服口服,利用合同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把关。对于施工单位不履行和不按要求履行监理指令的情况,监理机构首先要分析原因,找出问题的焦点,根据具体情况迅速解决。诺亚人相信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只有不解决的事情。必要情况

组织协调工作办法

组织协调工作方法 1组织协调的监理工作任务 (1)协调承包人队伍内部人员的关系 项目实施的好坏,首先取决于承包人工作,承包人作为一个整体,应当有完善的施工管理和很高的工作效率,一旦承包人内部人员之间产生矛盾,将影响工程施工,尤其是个别人员不称职的情况,对工程影响尤其大,监理应通过业主、承包人等方面,协调处理好承包人内部的关系,保证项目实施。 (2)协调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施工过程中,各专业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具有相对独立性,施工期间难免相互产生施工干扰,监理应及时进行协调,妥善处理双方的矛盾,防止施工受到影响。 (3)协调监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关系 施工过程中监理与承包人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人员要使监理工作中的指示和决定得到承包人的贯彻执行,和承包人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是很重要的,所以监理在工作中应积极协调好双方的关系。 承包单位在施工时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并为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包括提供监理工作所需的原始记录等技术经济资料。监理单位要为施工创造条件,按时按计划做好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与分包单位无直接关系。分包单位在施工方案、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等技术上的签证认可事项,应通过承包单位向监理单位办理签证。 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及材料供应的监理中,监理工程师应做到严格监理,热情指导、耐心帮助。积极参与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工期进度总计划,阶段性调整计划、材料、设备采购供应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深入现场,认真作好巡视,平行,旁站和重点部位、重要工序的监理工作,收集掌握第一手资料,作好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坚持原则,协助解决,及时纠正,将可能或已发生的事故处理在萌芽和开始阶段,避免造成重大的损失。努力防止索赔事件发生,公正处理索赔,以热情、耐心地指导和帮助,争取施工承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对监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4)协调承包人与业主之间的关系 承包人和业主的关系,是既统一又矛盾的,双方一致的方面在于双方都希望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矛盾在于双方的经济利益,如何强调双方一致的方面,克服矛盾的方面,同心协力,做好项目实施,也是十分重要的。 (5)协调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

组织协调措施方案

组织协调措施方案 1、组织协调工作内容处理好监理自身及建设单位、设计、承包方、政府部门的协调是监理工作优质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我国国情、现行建设体制和合同规定的权力和义务。监理工作方针是“监督、协调、服务”,在监理实践过程中主要与建设单位、承包方交往配合中,既严格管理,又热情帮助,既为建设单位优质服务,又要维护承包单位合法权益,从而使工程建设按规定目标实现质量高、进度快、投资省的目的。 1.1监理组织内部的协调:监理班子内部各监理人员之间、各专业之间及各层次之间的协调;监理单位各监理部之间的尖系协调;通过这些内部协调有利于加强监理班子的团结,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提高监理服务水平; 1.2监理组织与建设单位的协调:通过过硬的工作能力协调、沟通展示出监理机构自身的业务素养、人格魅力,取得业主的信任、理解和大力支持,从而有利于监理机构高效地开展各项监理工作; 1?3监理与设计单位的协调: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虽只是业务联系尖系,但因双方在 技术、业务上有着密切的矣系;取得设计的理解有利于协助业主做好设计变更工作; 1.4监理组织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协调:首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以身作则,带领项目监理机构保持良好的监理形象,掌握工程每一个环节的难点、重点、尖键点,充分发挥监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在不违反规定及制度的情况下积极支持、指导施工单位的工作,做到对工作监督、控制,对人员言传身教,在工作上密切配合,在生活上保持一定距离,保持高风亮节,站的直,行的正。做到让施工单位心服口服,利用合同及相尖规定的要求严格把尖。对于施工单位不履行和不按要求履行监理指令的情况,监理机构首先要分析原因,找出问题的焦点,根据具体情况迅速解决。诺亚人相信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只有不解决的事情。必要情况 F可以要求项目经理的上级参加协调会、也可邀请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参加并给予大力支持。 协调好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尖系,取得其理解和配合,是实现工程目标最佳状 态的重要保证; 1?5监理组织与政府建设工程监督部门之间的协调:积极按照各种规定做好监理工作,虚

组织协调方案及措施(优选.)

最新文件---------------- 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 --------------------- 方便更改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组织协调方案及措施 (一)监理组织内部协调措施 1.项目监理内部的协调:工作安排上职责明确,注意监理人员之间的工作相互支持和衔接,对工作中的矛盾要及时调解消除,提高工效。对工作中的成绩应充分肯定,对其错误,实事求是的指出并帮助改正。 2.与公司各部门、公司其他监理部之间协调: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协调需求关系,如增派人员、借仪器、资料等,使项目监理部更好的开展工作。 (二)监理与项目业主、建管单位、施工、设计等各有关单位之间的协调措施 1.与建设单位的协调:要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1)我公司加强与业主、建管单位及其驻工地授权代表的联系与协商,充分熟悉和了解业主的建设意图和目标要求,增进其对我公司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听取他们对监理工作的意见,使我公司项目监理工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和制度化,将严格按合同约定全面、按时向业主、建管报告,使业主充分了解项目的建设情况并共同融入相应的管理工作中。同时尊重业主、建管意见,根据业主、建管单位要求改进的项目管理工作和人员要求应及时进行自我

完善和更换。 2)进行工期延长、费用索赔、支付工程款、处理工程质量事故、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时,实现征得业主同意。 3)注意工作方法,不采用硬顶或对抗的方式解决问题,必要时可发备忘录。 4)坚持原则,灵活地应用监理协调工作的主动权。业主对工程的一切意见和决策必须通过监理单位后实施。 2.与设计单位的协调措施:原则上应互相理解与密切配合。主要方式为: 1)充分尊重设计单位的意见,认识设计的重要性,参加图纸会审,并要求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对其设计施工图进行充分、详细的技术交底,对施工图的差错予以理解,并严格按施工图组织施工。设计单位应及时解决施工单位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施工中的任何技术经济变更必须经业主、建管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双重认可方可实施。适当邀请他们参加会议,发生事故或进行地基验槽、主体验收、工程验收、竣工验收时,邀请设计单位参加。 2)主动向设计单位介绍工程进度情况,理解业主、设计单位对本工程的意图,并促进圆满实现。 3)对设计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在取得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供设计参考。 4)加强信息沟通,协商结果应及时传递,并根据工程需要邀请现场技术指导。

对各专业工程组织协调管理的措施

对各专业工程组织协调管理的措施 协调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它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总包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组织协调的工作深度。协调和处理好监理与建设单位、设计、承包方的关系是监理工作优质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 根据我国国情、现行建设体制和合同规定的权力和义务,监理工作方针是“监督、协调、服务”,在监理实践过程中主要与建设单位、承包方交往配合多,既严格管理,又热情帮助;既为建设单位优质服务,又要维护承包方合法权益,从而使工程建设按预定目标实现质量高、进度快、投资省的目的。 (一)监理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处理关系基本目标是:要取得建设单位对监理的信任、放心满意和支持。方法是靠我们的丰富实践经验,靠我们踏实工作作风,靠周到的服务。在协调方面我们本着对建设单位负责,严格履行合同,注意尊重建设单位意见,同时,对于不同意见,多加解释,使建设单位理解;建设、设计、施工意见不统一,多协调多沟通,帮助建设单位做出正确决策。对于合同外项目,只要对工程建设有利,只要建设单位有这种需要,监理就应努力去做好,达到建设单位满意。 (二)监理与设计关系 我们与设计没有合同关系,但建设单位与设计有合同关系,在监理过程中,只能代表建设单位在有关设计方面的问题多给以关心。对设计做到尊重、支持并监督施工方按图施工;对于设计的变更,则按设计审核的权限及时与设计方协调处理。 (三)监理与承包方的关系 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项目实行全面施工监理,既严格管理,又积极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以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的落实和投资得到有效控制。 (四)组织协调的方法 1、现场协调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检查或跟踪旁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权限范围采取现场及时处理协调,对较复杂的协调问题及时报告总监、业主协调处理。.监理部邀请建设单位领导人、驻工地授权代表、参加对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防护、环保卫生等情况的检查活动,以使他们掌握施工现场的第一手资料,促进工程建设的良性发展。 2、召集协调法 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涉及多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及时召集相关单位当事人进行协商协调处理,必要时请业主出面共同参与处理。邀请他们参加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结会、评比会以及监理单位的一些活动,使他们对监理工作给与足够的支持和配合。 邀请设计工程师参加工程质量和施工技术的研讨会,质量问题的处理会,工程验收会等。

组织协调方案及措施

组织协调方案及措施 (一)监理组织内部协调措施 1.项目监理内部的协调:工作安排上职责明确,注意监理人员之间的工作相互支持和衔接,对工作中的矛盾要及时调解消除,提高工效。对工作中的成绩应充分肯定,对其错误,实事求是的指出并帮助改正。 2.与公司各部门、公司其他监理部之间协调: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协调需求关系,如增派人员、借仪器、资料等,使项目监理部更好的开展工作。 (二)监理与项目业主、建管单位、施工、设计等各有关单位之间的协调措施 1.与建设单位的协调:要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1)我公司加强与业主、建管单位及其驻工地授权代表的联系与协商,充分熟悉和了解业主的建设意图和目标要求,增进其对我公司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听取他们对监理工作的意见,使我公司项目监理工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和制度化,将严格按合同约定全面、按时向业主、建管报告,使业主充分了解项目的建设情况并共同融入相应的管理工作中。同时尊重业主、建管意见,根据业主、建管单位要求改进的项目管理工作和人员要求应及时进行自我完善和更换。 2)进行工期延长、费用索赔、支付工程款、处理工程质量事故、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时,实现征得业主同意。 3)注意工作方法,不采用硬顶或对抗的方式解决问题,必要时

可发备忘录。 4)坚持原则,灵活地应用监理协调工作的主动权。业主对工程的一切意见和决策必须通过监理单位后实施。 2.与设计单位的协调措施:原则上应互相理解与密切配合。主要方式为: 1)充分尊重设计单位的意见,认识设计的重要性,参加图纸会审,并要求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对其设计施工图进行充分、详细的技术交底,对施工图的差错予以理解,并严格按施工图组织施工。设计单位应及时解决施工单位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施工中的任何技术经济变更必须经业主、建管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双重认可方可实施。适当邀请他们参加会议,发生事故或进行地基验槽、主体验收、工程验收、竣工验收时,邀请设计单位参加。 2)主动向设计单位介绍工程进度情况,理解业主、设计单位对本工程的意图,并促进圆满实现。 3)对设计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在取得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供设计参考。 4)加强信息沟通,协商结果应及时传递,并根据工程需要邀请现场技术指导。 3.与承包单位的协调措施 施工单位是项目能否按目标实现的建设者,因此我公司项目监理部对施工单位的协调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作重点,首先双方应建立平等主体资格的思想,彼此之间应以合同为准绳,在工作上严格按规

施工协调措施

施工协调措施 在施工前,我公司将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对于施工便道、施工排水排污、施工用水用电、余泥渣土排放、城市管理、计划生育等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办理有关手续。我公司将发挥多年的施工的经验,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地方的关系。 一、与业主关系的处理 1、项目经理的外部关系中,最主要的是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确认“业主是顾客、是上帝”的观念,把业主期望的工期和工程质量作为核心,为业主建造一流的建筑产品,计业主满意。 2、定期向业主提供工程进度报告,对于合同允许条件下的工程进度延误或超合同条件下施工,必须及时请业主或监理书面认可。 3、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建设,应积极与业主交流汇报,主动为业主排优解难,想业主所想,急业主所急,和业主融洽相处。 4、经常核实项目建设的施工范围是否与签定的标书与图纸一致。发现有不符的及时查找原因,并请业主或监理核实和签证。 二、与监理具体工作程序 1、开工前书面报告施工准备情况,获监理认可后方开工。 2、开工前将正式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定。 3、各类检测设备和重要机电设备的进场情况向监理申报,并附上年检合格证明或设备完好证明。 4、施工用各类材料均向监理报送样品、材质证明和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审核批准后再行采购使用。现场采样送检时有监理或业主代表见证。变更用材时,事前征请监理意见,不同意者不进行变更。

5、隐蔽工程完成,在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 6、若监理对某些工程质量有疑问,要求复测时给予积极配合,并对检测仪器的使用提供方便。 7、及时向监理报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资料和混凝土、砂浆强度报告。 8、若发现质量事故,及时报告监理和业主,并严格按照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处理。 9、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向监理和业主报送施工图预算。 10、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认真自检,再行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验收申请,经监理复验认可后,转报业主,组织正式竣工验收。 11、在竣工验收前7天,将质量保证资料交监理审查。 三、与设计单位的合作关系处理 在与设计单位的合作中,在开工前应事先考虑好发生设计变更等情况,制定一套应急措施或方案。遇有设计变更,及时迅速地修改工程进度计划,并相应调整人力、设备、材料和资金的用理。 四、与政府部门之间关系处理 1、政府部门指当地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城监部门、税务部门、公安交通部门、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消防管理部门、劳动局等,及与当地村委会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2、自觉接受政府的依法监督和指导,随时了解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文件、政策,掌握近期的市场信息,熟悉当地的法规和惯例。 3、通过经常性的上门咨询和信息发布等形式,沟通与政府部门间的关系。

工程项目组织协调的工作内容及措施

工程项目组织协调的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组织协调的工作内容 在实现工程项目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不断进行组织协调,它是实现项目目标不可缺少的方法和手段,其任务有以下几方面: (1)组织协调与目标控制是密不可分的,其目的就是为了实 现项目目标,协调业主和各参与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各单位之间的关系,并协助业主处理有关问题,协助业主审核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协调各承包人的工作,核准详细的施工计划,协助业主处理好设计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使其能满足项目目标的要求。(2)协助业主处理好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积极主动的处理 好内部与外部的关系,即:工程项目内部与外部社会各单位之间的关系,以保证项目的顺利施工,满足目标要求。(3)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同业主搞好各专业的图纸会审,保证其项目功能更完善合理。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元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向有关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组织监理的各种会议,协调各种纠纷。 (4)在协调组织过程中,公正、合理、热情、主动地把工程项目相关各单位团结、协调一致,使其更好地发挥各自职

能,完成工程目标。把协调的问题集中在他们的结合部位上,做好协调、联合和联结工作。 (二)组织协调的措施 为了搞好组织协调工作,需要对经常性事项的协调加以程序化,事先确定协调内容、方式和具体的流程。经常通过监理组织系统和项目组织系统,利用好权责体系,采取指令等方式进行协调,并设置专门机构或专人进行管理,召开各种类型的会议进行协调,最终把项目系统内各专业、各工种、各项资源以及时间、空间等方面实现有效的配合,使工程项目成为一体化行动的整体。 每周定期召开协调会,解决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互通信息共同协商,对存在的问题达到共认,并商定下部工作的计划和解决疑难问题的办法。达到团结一致,目标明确,为完成下部计划,提高工程质量创造有利条件。 在后期工程或重点分部工程的施工中,为搞好各工种的配合和协作定期召开会议,详细安排协作计划,安装工程要配合土建工程的施工,后期工程施工中,土建工程要为安装工程创造条件,各工种紧密配合,共同为工程按计划完成创造条件。 现场监理部每月定期编写监理月报,将每月工程进度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和完成投资情况以及急待解决的问题和建

组织协调方案及措施

组织协调方案及措施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组织协调方案及措施(一)监理组织内部协调措施 1.项目监理内部的协调:工作安排上职责明确,注意监理人员之间的工作相互支持和衔接,对工作中的矛盾要及时调解消除,提高工效。对工作中的成绩应充分肯定,对其错误,实事求是的指出并帮助改正。 2.与公司各部门、公司其他监理部之间协调: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协调需求关系,如增派人员、借仪器、资料等,使项目监理部更好的开展工作。 (二)监理与项目业主、建管单位、施工、设计等各有关单位之间的协调措施 1.与建设单位的协调:要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1)我公司加强与业主、建管单位及其驻工地授权代表的联系与协商,充分熟悉和了解业主的建设意图和目标要求,增进其对我公司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听取他们对监理工作的意见,使我公司项目监理工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和制度化,将严格按合同约定全面、按时向业主、建管报告,使业主充分了解项目的建设情况并共同融入相应的管理工作中。同时尊重业主、建管意见,根据业主、建管单位要求改进的项目管理工作和人员要求应及时进行自我完善和更换。 2)进行工期延长、费用索赔、支付工程款、处理工程质量事故、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时,实现征得业主同意。

3)注意工作方法,不采用硬顶或对抗的方式解决问题,必要时可发备忘录。 4)坚持原则,灵活地应用监理协调工作的主动权。业主对工程的一切意见和决策必须通过监理单位后实施。 2.与设计单位的协调措施:原则上应互相理解与密切配合。主要方式为: 1)充分尊重设计单位的意见,认识设计的重要性,参加图纸会审,并要求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对其设计施工图进行充分、详细的技术交底,对施工图的差错予以理解,并严格按施工图组织施工。设计单位应及时解决施工单位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施工中的任何技术经济变更必须经业主、建管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双重认可方可实施。适当邀请他们参加会议,发生事故或进行地基验槽、主体验收、工程验收、竣工验收时,邀请设计单位参加。 2)主动向设计单位介绍工程进度情况,理解业主、设计单位对本工程的意图,并促进圆满实现。 3)对设计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在取得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供设计参考。 4)加强信息沟通,协商结果应及时传递,并根据工程需要邀请现场技术指导。 3.与承包单位的协调措施 施工单位是项目能否按目标实现的建设者,因此我公司项目监理部对施工单位的协调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作重点,首先双方应建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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