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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执法与法治政府构建(一)

论行政执法与法治政府构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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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执法与法治政府构建(一)

内容摘要:建设法治政府是我国依法治国的目标之一,法治政府的内涵有阳光政府、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等等。在建设法治政府的过程中,需要严格行政执法,提高服务质量,以体现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为此,需要建立严格的执法监督机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建立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还需要在公务员队伍中树立行政服务的理念,以满足严格行政执法。关键词:行政执法;行政服务;法治政府前言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的重要阶段,直接关系到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目前,行政执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导致行政管理的目的没有很好地实现,或者在行政执法中出现了一些如暴力执法等不文明、不合法的现象,造成了政府信誉的降低。因此,有必要从法学的视角来研究如何严格行政执法,提高服务质量,建设有限政府、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本文从严格行政执法,提高服务质量出发,对我国行政执法中的相关问题展开一些分析探讨,以期能够促进我国行政法治的实现。

一、行政执法概述

(一)行政执法的概念

行政执法是政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运用国家资源管理国家、社会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时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和规章直接用于个人或组织,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得以实现的活动。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的重要阶段,这是因为行政执法所执行的正是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体现了国家对社会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也是法制建设中的一个难点,这是因为掌握行政权的有关部门在管理活动中有着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任何权力都有腐败的可能,加上我国行政权一向比较强大,社会对行政权的监督力度有限,因此行政执法中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二)行政执法的特点

行政执法与其他法律手段有一定的区别。本文将行政执法活动与立法活动和司法活动相区别,以此体现行政执法的不同之处。

第一、和立法活动相比较。和立法活动相比较,行政执法活动是对法律的执行,而立法是对社会利益的第一次分配,属于法律创制过程,而不是法律实施过程,两者在法律实施机制中属于不同的地位和阶段。

第二、和司法活动相比较。和司法活动相比较,行政执法活动是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而司法过程是为了解决社会纠纷。司法权具有被动性、终极性等特点,而行政执法活动却具有主动性,非终局性的特点。之所以说行政执法的非终局性,是因为行政执法本身也会进入司法审查的视野,如果行政主体违法执法,则会受到司法的审查,会被判决败诉,要求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或者撤销行政行为。二、行政执法的要求(一)行政执法的重要性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到,行政执法在法律实施机制中处于重要的地位,如果没有行政执法,法律必将无法实现,而成为一纸空文。在现代社会,大社会小政府的理念已经受到了一定的挑战,各国行政权都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一些扩张,行政权已经介入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经济领域更是如此。例如,2008年世界各国对经济采取的救市行动就体现了各国行政权对经济的强烈干预。

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来看,行政执法活动是实现政府管理社会目的的必要途径,例如,政府通过治安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可以打击一些违法活动,保障社会的长治久安;从私权保护的角度来看,行政执法活动可以保护公民的私权利,维护纳税人应该享有的利益。

当然,行政执法也存在一定的危险性,这是因为权力都存在异化的可能,一些权力的行使者可能会为了一己之私,而越权执法或者不按照法律规定的途径来执法,因此需要法律对于行政执法保持一定的警惕性,防止出现违法行政行为。

(二)严格行政执法

本文认为行政执法的第一大要求是严格行政执法。严格行政执法有着丰富的内涵,本文将严格行政执法解读为亮点内容:

第一、行政执法必须实现程序正义。

程序正义是法治的一般要求,体现着法治的精神。行政执法必须体现程序正义,即法律实施者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执法,而不能违反程序。法律程序的对行政权的制约,体现了分权制衡的思想,即立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此外,行政执法活动中也应该给予相对人一定的程序性权利。例如,给予行政相对人申辩的权利、听证的权利以及申诉的权利乃至诉讼的权利等等,这些程序性权利也是法律所规定的,是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的不可剥夺的权利。

第二、行政执法必须尽可能实现实体正义。

实体正义是指实体法上的正义,是一种目的正义。行政执法应该尽可能实现实体正义,以满足行政管理的要求和保护相对人利益的要求。之所以说行政执法必须尽可能实现实体正义,而不是说必须完全实现实体正义,是因为实体正义并非总是能够实现。例如,行政机关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采取了行政处罚,即使相对人确实是冤枉的,但是行政相对人在证据上不力,也会承受不利的后果。

(三)提高服务质量

行政执法的第二大要求是提高服务质量,行政管理活动在本质上是政府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具体来说,就是纳税人通过纳税来上缴税款,形成公共资金,政府通过利用这笔公共资金,来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以满足纳税人对于安全、便捷等需要。所以,各级政府部门应该形成良好的服务意识,应该意识到行政管理活动已经不是单纯的管理,而是一种服务活动,是给纳税人提供的服务活动。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政府作为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必须提高服务质量,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不能对行政相对人冷眼相待,更不能态度冷漠,而是需要以服务者的身份和态度,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服务,目前,很多地方都建立了行政服务大厅,在大厅里实现多个机关集中办公,便利于行政相对人获取行政服务,这是一种很好的做法,值得推广,但是在推广过程中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保障行政服务理念的贯彻。

三、行政执法在法治建设中的目标

本文在上文的基础上,探讨行政执法在行政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法治体现的是法律对权力的制约,因此行政执法作为一种法律实施活动,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构建阳光政府

阳光政府的建设是指政府行使行政权的整个过程,都应该公开而透明,除非特殊的涉密事项,公民有权知晓。阳光政府的价值诉求同样是为了监督权力,让政府运行在阳光下,拒绝暗箱操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当然,法治政府的阳光、公开同样是政府的法律义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制定与实施,是在构建阳光政府过程中的一大进步,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但是我们同样应该看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在效力层级上还不属于法律,因此,阳光政府的建设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严格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

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主讲人应松年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 依法行政从1993年提出来,在政府工作报告里面,到现在有十年以上了。关于依法行政介绍以下几个问题,一个是什么叫做依法行政;第二个就是依法行政是在依法治国的环境当中提出来的,所谓依法行政跟依法治国的关系;第三个问题依法行政包含着哪些基本的要求;最后简单介绍关于加强和健全行政监督机制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依法行政的基本含义。 什么叫做依法行政呢?有一些不同的提法,王钟一同志在国家行政学院给省部长研讨班上讲依法行政的时候,他说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必须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法定职责,既不失职,又不越权两方面。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这是这么一段话。从这段话来看,依法行政大概要说这么几个意思。 第一个,依法行政是行政机关去依法行政,所以依法行政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者也可以这样说了,就是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因为这两个方面了,在国家公共行政当中,一方面希望所有的老百姓都能够遵守法律;另外一方面就是行政机关作为一个管理机关,它也要依法行政。在依法行政内容上来说,主要是指的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不是指我们要求老百姓怎么样遵守法律,老百姓如果不遵守法律的话,我们怎么管理等等。那方面的事情是重要,但是我们这里说的是对行政机关的要求。因为是对行政机关的要求,所以依法行政按照钟一同志的说法,主要内容是治官、治权,治理官员、治理权力。道理也很简单,因为要把整个社会治理好、管好,首先应该把管理者自己管好,管理者首先要被管理,依法行政说的就是内容,治官、治权,这一点至关重要。 我们了解了治官,依法行政是治官、治权的,我们才能够抓住依法行政的核心所在。我后面讲到对依法行政的一些基本要求,说的也是对行政机关提出的一些基本要求,不是对老百姓提的要求。 第二,依法行政的行政是公行政,不是私行政。 也就是说是管理公务公众之事,公共方面的事务,公共行政。不是,比如说我们机关内部都有行政处、行政科,这是内部事务的管理,这是私行政。这的行政指的是公共行政,是众人之事。 第二个意思还包括,行政狭义的说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但是现在全世界都把行政作为一种广义来了解的公共行政。公共行政就是只要是属于公共事务方面的事情,都可以叫做公共行政。既然范围比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行政要广,有好多行政事务,公共行政方面的事务是有社会广义的,社会方面的,社会组织、行业组织这些机构、这些组织、团体机关。 《行政许可法》里面不是有一个,有一些需要为公众服务的、需要特别的技能、特别的信誉的这些人的资格、资质,单发一个资格、资质,这里的东西也是属于许可的范围。但是《许可法》里后面有一句话,这些资格、资质,获得这些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考试答案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 考试答案 注意:题目顺序和选项顺序会有不同,请注意核对具体选项! 1(单选题).(4分) 行政主体行使审批权的同时也要承担职责,体现了行政审批权的(C)原则。 A. 独立自主 B. 预防为主 C. 权责一致 D. 合法行政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2(单选题).(4分) 为破除部门利益的“一亩三分地”,增强工作主动性,国务院将加大(B)推动力度,更多借用社会力量促进改革。 A. 从内到外 B. 自上而下 C. 从外到内 D. 自下而上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3(单选题).(4分) 法无授权不可为,我国应编制并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在此基础上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B)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A. 权利清单 B. 权力清单 C. 负面清单 D. 财力清单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4(单选题).(4分)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上(D)经济社会的发展。 A. 平行于 B. 领先于 C. 紧随 D. 滞后于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5(单选题).(4分) 我国政府要妥善处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依法行政的关系,要发挥(A)对政府职能转变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A. 法治 B. 法制 C. 督查 D. 创新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6(单选题).(4分) 按照国务院要求,能取消的职能就要尽量取消而不放下,因为(B)的最终目标是要激发市场活力和企业创新动力。 A. 简政集权 B. 简政放权 C. 冗政集权 D. 冗政放权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7(单选题).(4分) 行政审批主要是政府运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社会的(C)控制方式。 A. 事中 B. 整个过程 C. 事前 D. 事后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8(单选题).(4分)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是在(B),标志着行政审批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A. 1998年 B. 2004年 C. 2000年 D. 2014年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9(单选题).(4分) 根据宪法,(A)是实施审批制度改革的主体。 A. 国务院 B. 企业 C. 地方政府 D. 社会组织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10(单选题).(4分)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B)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 A. 经济事务

浅析行政执法与法治政府构建

浅析行政执法与法治政府构建 摘要:建设法治政府是我国依法治国的目标之一,法治政府的内涵有阳光政府、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等等。在建设法治政府的过程中,需要严格行政执法,提高服务质量,以体现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为此,需要建立严格的执法监督机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建立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还需要在公务员队伍中树立行政服务的理念,以满足严格行政执法。 关键词:行政执法;行政服务;法治政府 前言 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的重要阶段,直接关系到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目前,行政执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导致行政管理的目的没有很好地实现,或者在行政执法中出现了一些如暴力执法等不文明、不合法的现象,造成了政府信誉的降低。因此,有必要从法学的视角来研究如何严格行政执法,提高服务质量,建设有限政府、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本文从严格行政执法,提高服务质量出发,对我国行政执法中的相关问题展开一些分析探讨,以期能够促进我国行政法治的实现。 一、行政执法概述 (一)行政执法的概念 行政执法是政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运用国家资源管理国家、社会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时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和规章直接用于个人或组织,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得以实现的活动。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的重要阶段,这是因为行政执法所执行的正是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体现了国家对社会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也是法制建设中的一个难点,这是因为掌握行政权的有关部门在管理活动中有着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任何权力都有腐败的可能,加上我国行政权一向比较强大,社会对行政权的监督力度有限,因此行政执法中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二)行政执法的特点 行政执法与其他法律手段有一定的区别。本文将行政执法活动与立法活动和司法活动相区别,以此体现行政执法的不同之处。 第一、和立法活动相比较。和立法活动相比较,行政执法活动是对法律的执

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分工(定稿)

2017年唐山市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分工 主要任务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完成时限序号任务序号内容 一着力抓 好“三项 制度”国 家试点 工作 1 研究制定我市推行“三项制度”试点的实施方案,明确具 体任务、工作要求、验收标准、推进方法、完成时限及责 任部门等 市政府法制办 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 (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 理区)管委会 2017年4月15日2 及时对试点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大力培育“三项制度”先 进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简报等多种 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工作,统筹推进试点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 各级执法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 区(管理区)管委会 2017年底3 完善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将试点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级 各部门2017年依法行政考核指标。 市政府法制办 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 (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 理区)管委会 2017年底 二深化行 政审批 制度改 革 4 做好取消和已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市编委办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 区(管理区)管委会 2017年底 5 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市人大 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 门 2017年底6 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实行审批事项目 录化管理,全面推行统一受理、首问首办负责、限时办结 等制度。 市审管办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 区(管理区)管委会 2017年底7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市县全面推开相对集中行政许 可权、设立行政审批局改革。 市编委办2017年底 8 规范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市发改委2017年底 —1—

推进依法行政_建设法治政府[_演讲稿]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沈开举 (2009年5月13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1999年3月15日现行宪法第三次修正案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这表明我们国家决心与人治决裂,走法治之路。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落实宪法的规定,1999年11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2004年3月,国务院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8年5月,国务院又通过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这是我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历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法治政府和宪政建设的一件大事,更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它必将对我国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的民主法治建设产生持久而深远的影响。 一、法治、法治政府的内涵 (一)法治 【作者简介】: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客座教授。

1.法治。 所谓“法治”,是指法律的统治,或法律至上。它具有深刻的内涵与严格的条件要求,主要包括民主制度、法律至上、良法之治、公民权利保障与公共权力制约等几方面的内容。从理论上正本清源,澄清观念上的盲区与误区,是当前顺利推进依法治国,实现法治国家目标的认识基础与前提。 2.法治与法制 法治并不等同于“法制”,也不仅仅只是“依法管理”,或是什么“管民”、“治官”的问题。我们过去较多的使用“法制”一词,现在则使用“法治”一词。这也就是学界通常所说的“刀”治与“水”治的问题。从1999年宪法修正案开始,我国官方和学界开始使用“水”治,我们今天讲的法治政府的“治”也是“水”治。“刀”制主要是制度之制,管制之制,工具之治。并不强调法律至上、民主内涵、良法之治、治官限权和保障人权。二者产生的政治哲学基础不同,理念不同,前者产生于暴力国家观,后者产生于契约国家观。1999年宪法修正时,将十五大的新提法入宪,这是以江泽民同志为代表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巨大 贡献,也表明了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信念。 3.法治与人治 人治与法治并不是绝对的,人治也不能绝对排斥法,法

(完整版)建设服务型政府举措

“建设服务型政府”背景: 近年来,“政务超市”、“行政审批大厅”、“一站式服务”等政府便民行动,有如春风拂面,细雨润田,给群众带来了很多便利。涉及民生的一些重要决策由政府组织听证会;搞企业的,觉得红头文件少了,行政审批环节少了;市民要反映生活问题,有“市长电话”、有“市长电子信箱”等等。很多人认为,这就是建设服务型政府。 其实,虽然这些做法确实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方面,但不能看作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全部内容。并不是政府为公民做了多少好事,多提供一些服务,多开设几个服务大厅,就是服务型政府了。那么,到底什么是服务型政府呢? 一、服务型政府是以人为本的政府。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接受人民的监督。过去,由于长期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往往更多的是从“官本位”的角度来看待手中的权力,来对待群众,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权力轻责任、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其实,服务型政府从本质上更应该是一个“服务员”角色。在政府这艘大船的航程中,是人民的意志而不是政府的意志决定着航向,怎样提供服务、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以及什么时候提供服务都是由人民来决定。政府出台的每一项政策,制定的每一个举措,都应该尊重人民意愿,体现人民要求,为人民利益服务;衡量政府一切工作的尺度,都要看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只有时刻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的政府,才是服务型政府。 二、服务型政府是透明政府。经历过非典等各类灾难事件后,人们发现,在这个社会生活深刻变革、各种矛盾相互交织的时代,只有政务公开透明才能进一步实现政府与民心、民意、民情的联动,保障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近年来,我国在政务公开方面确实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比如,我国的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80多部法律、行政法规等对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做了规定,使政务更公开更透明。其实,人民的政府,没有自己的利益,只有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时就应当是透明的。政府透明了,人民知情权才有保障,才能随时观察政府是不是在为实现人民利益努力;政府透明了,人民才会积极参政议政,充分表达民意,防止不当决策损害人民利益;政府透明了,政府官员才不敢懈怠,注重体察民情,顺应民意,接受监督,人民群众才会增强对政府的信任和信心。近年来许多事实表明,群众知情有助于化解疑虑,政务公开有利于处理危机。因此,一个服务型政府,必然也是透明政府。 三、服务型政府是法治政府。所谓法治政府,主要是指政府根据人民意志依法组建而成;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必须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和自由;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行政违法必须承担责任。简单说,政府必须依法产生、受法律约束、依法律办事、对法律负责。而这些恰恰是一个政府成为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条件。试想,如果一个政府不是按照人民意志和法律程序组建而成,不能依照法律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不能保障人民权利和自由、不接受人民监督,就不能保证它对人民负责,就不能保证它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它也就不可能成为一个服务型政府。 四、服务型政府是责任政府。问责制度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一项必不可少的制度。近几年,“引咎辞职”、“问责制”逐渐为人们所熟悉。从2003年非典事件、中石油开县天然气井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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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 根据《中共x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年)>的通知》(x党发〔x〕40号)精神,按照《x市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 党办发〔x〕21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x年度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考评,具体方案如下: 一、考评对象 第一类:五县(市、区)人民政府。 第二类(共34个):市编办、发改委、工信局、教育局、科技局、宗教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牧局、商务局、文体新广局、卫计局、审计局、园林局、统计局、规划局、安监局、旅游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经合局、公积金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扶贫办、档案局、残联。 第三类(5个):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局、信访局、综治办。 二、考评方式及步骤 (一)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成考核组对考评对象实施考

评,在考评对象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实地考评,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进行综合评审,计算最终得分。 (二)各考评对象于11月20日前,将自查自评报告报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中心427室)。自查自评报告具体内容包括自查自评总体情况、得分情况、加分情况、x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及措施、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内容。 (三)11月22日—27日,考核组对市直各部门(单位)进行考评(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6)。 (四)11月28日—30日,考核组对五县(市、区)进行考评。考评时各县(市、区)需提交x年行政诉讼案件统计表,同时确定2个执法单位进行实地查看并抽查有关执法卷宗。 三、考评组成员 组长:x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x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x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 成员:x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 x市政府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x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副科长 x市政府办公室科员 四、考评细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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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服务型政府应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正文】 2004年,国务院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提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首要目标:“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不受侵犯;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公共服务意识,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 [2]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更是直接提出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和任务,明确要求各级政府不断推进和深化改革,进一步“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 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3] 为什么要建设服务型政府?这既是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需要,也是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必然结果。 首先,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推进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市场经济主要从两个方面提出了对服务型政府的需要:其一,市场竞争要求政府为企业和各种经济组织提供或组织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要承担种种社会职责,如为其职工提供医疗、子女入学、住房、疾病、生育、工伤及养老保险,等等,即企业办社会。而要搞市场经济,让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政

府就必须为企业减负,为企业提供或组织提供各种相应公共服务,为各种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创造必要的环境和条件;其二,市场经济的运作需要政府解决市场竞争可能产生的各种负面问题,以维持社会稳定和秩序。任何市场经济的运作,无论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作,都会带来正面的效率和效益,但也都可能产生各种负面的社会问题,如企业破产、工人失业、收入不均、贫富分化、物价波动、通货膨胀,以及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等。对此,政府除了对经济和社会实施相应规制外,还必须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如提供信息服务、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提供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提供廉价有效的解纷机制等。否则,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就无法保障,市场将无法正常运作。 其次,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推进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民主政治主要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对服务型政府的需要:第一,公民权利观念的增强要求政府变“管理者”身份为“服务者”身份。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前和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民主政治不发展,公民权利观念薄弱,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均体现出一个“管”字,其处处以“管理者”自居。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民主政治的发展,公民的权利观念日益增强,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不得不逐步放下身段,主动或被动地以“服务者”身份面对相对人;第二,公民纳税人观念的增强对政府形成了为纳税人服务的压力。在计划经济时代,公民很少私有财产,从而也很少纳税。那时政府的财政来源主要是国营企业上缴的利润;改革开放以来,公民的私有财产越来越多,各种税收也相应增多,政府的财政来源主要来自公民个人和企业的税收。政府花的钱既然直接出自纳税人之手,其自然就得为纳税人服务,纳税人也自然能理直气壮地要求政府为其服务;第三,公民社会的成长和公民结社权、话语权的加强进一步确立了政府的服务地位。我们在建国后很长一个时期内,不重视民主政治,对公民结社权予以了诸多限制。公民不能根据

如何建设法治政府1

如何建设法治政府 摘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方略,建设法治政府是确保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前提。近几年我国在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和防治腐败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也有相当多的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将在分析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措施。 关键词:依法治国法治政府依法行政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中央以及地方各级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有目共睹。但是,由于历史及现实的诸多复杂因素,法治政府建设依然缓慢,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按规章制度办事的现象。主要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有法不依,行政不作为现象仍然存在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力。当前,中央加大了行政问责的力度,对于不依法办事,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行政有了很大的推进。但一些地区和部门,在行政执法上,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尤其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国企改制、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更为突出。我们常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就是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对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应雷厉风行地设法解决,以尽政府理应承担的职责。但我们常常看到这种情形:有些地方和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麻木不仁、视而不见,遇到矛盾总是绕着走,常常导致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小矛盾酿成大矛盾,一般事件演化成恶性事件。在其位不谋其政,既是渎职之错,也是违法之过——行政法规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恪尽职守。 (二)滥用职权,行政乱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 两百多年前,法国作家沃维纳格曾说过这么一句格言:“给别人带来不幸的人有一个共同的借口,那就是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透过今天的一些新闻事件,此言的判断仍有其生命力。广西浦北要求“一江两岸”住户自掏腰包装修外墙立面,旨在“提高县城品位和居住环境”;陕西安康市汉滨区将17名“阻挠重点工程建设”的村民示众,意在“普法宣传”;一些地方的城管人员对摊贩大打出手,为的是“维护城市秩序”……这类现象都属于对行政权的滥用,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时有所见,社会各界的批评也不绝于耳。这种滥用,既是对法律尊严的无视,也是对公民权益的侵犯。值得注意的是,由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类似强制性规定,在许多地方并不是什么新闻,甚至有些部门至今仍觉得天经地义。而滥用行政权问题是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违法行政行为。 (三)违法行政,却以“法律”正义的名义 据《潇湘晨报》报道,安徽省灵璧县的村民梁茂荣20世纪90年代初把20多万元钱借给当地一家乡镇企业。后来企业换了领导,就以“破产”为由赖账。为追讨债务,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考试答案)(之一)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100分)(之一) 1.当发生下位法和上位法发生抵消冲突的时候应该依据()做决定。( 2.0分) A.下位法 B.上位法 C.法院的最终裁定 D.案情的具体情况 我的答案:B答对 2.国务院要求行政决策要履行的程序是()。(2.0分) A.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 B.集体讨论、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 C.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 D.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 我的答案:A答对 3.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方略落实的关键。(2.0分) A.依法治国 B.以德治国 C.依宪治国 D.以道治国 我的答案:A答对 4.下列活动中属于行政行为的是()。(2.0分)

A.区政府机关派人到市场购买办公用品 B.公安局根据业务需要对机关处室重新调整配置 C.交警队违反交通规则的司机暂扣驾驶证 D.仲裁机构对民事纠纷作出裁决 我的答案:C答对 5.200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纲要》,纲要明确了要用()左右的时间基本上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2.0分)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我的答案:B答对 6.2008年国务院发布加强县市依法行政决定,行政审批制度经历了( )改革。(2.0分) A.三次 B.六次 C.八次 D.十次 我的答案:A答对 7.当发生下位法和上位法发生抵消冲突的时候应该依据()做决定。(2.0分)

B.上位法 C.法院的最终裁定 D.案情的具体情况 我的答案:B答对 8.下列活动中属于行政行为的是()。(2.0分) A.区政府机关派人到市场购买办公用品 B.公安局根据业务需要对机关处室重新调整配置 C.交警队违反交通规则的司机暂扣驾驶证 D.仲裁机构对民事纠纷作出裁决 我的答案:C答对 9.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方略落实的关键。(2.0分) A.依法治国 B.以德治国 C.依宪治国 D.以道治国 我的答案:A答对 10.郝劲松诉国家林业局假虎案、法大博士诉广电局“色戒”案,对于推动司法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提醒广大公务员要增强()的意识。(2.0分) A.依据合法

论行政执法与法治政府构建(一)

论行政执法与法治政府构建(一) 内容摘要:建设法治政府是我国依法治国的目标之一,法治政府的内涵有阳光政府、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等等。在建设法治政府的过程中,需要严格行政执法,提高服务质量,以体现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为此,需要建立严格的执法监督机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建立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还需要在公务员队伍中树立行政服务的理念,以满足严格行政执法。关键词:行政执法;行政服务;法治政府前言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的重要阶段,直接关系到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目前,行政执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导致行政管理的目的没有很好地实现,或者在行政执法中出现了一些如暴力执法等不文明、不合法的现象,造成了政府信誉的降低。因此,有必要从法学的视角来研究如何严格行政执法,提高服务质量,建设有限政府、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本文从严格行政执法,提高服务质量出发,对我国行政执法中的相关问题展开一些分析探讨,以期能够促进我国行政法治的实现。 一、行政执法概述 (一)行政执法的概念 行政执法是政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运用国家资源管理国家、社会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时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和规章直接用于个人或组织,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得以实现的活动。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的重要阶段,这是因为行政执法所执行的正是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体现了国家对社会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也是法制建设中的一个难点,这是因为掌握行政权的有关部门在管理活动中有着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任何权力都有腐败的可能,加上我国行政权一向比较强大,社会对行政权的监督力度有限,因此行政执法中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二)行政执法的特点 行政执法与其他法律手段有一定的区别。本文将行政执法活动与立法活动和司法活动相区别,以此体现行政执法的不同之处。 第一、和立法活动相比较。和立法活动相比较,行政执法活动是对法律的执行,而立法是对社会利益的第一次分配,属于法律创制过程,而不是法律实施过程,两者在法律实施机制中属于不同的地位和阶段。 第二、和司法活动相比较。和司法活动相比较,行政执法活动是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而司法过程是为了解决社会纠纷。司法权具有被动性、终极性等特点,而行政执法活动却具有主动性,非终局性的特点。之所以说行政执法的非终局性,是因为行政执法本身也会进入司法审查的视野,如果行政主体违法执法,则会受到司法的审查,会被判决败诉,要求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或者撤销行政行为。二、行政执法的要求(一)行政执法的重要性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到,行政执法在法律实施机制中处于重要的地位,如果没有行政执法,法律必将无法实现,而成为一纸空文。在现代社会,大社会小政府的理念已经受到了一定的挑战,各国行政权都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一些扩张,行政权已经介入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经济领域更是如此。例如,2008年世界各国对经济采取的救市行动就体现了各国行政权对经济的强烈干预。 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来看,行政执法活动是实现政府管理社会目的的必要途径,例如,政府通过治安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可以打击一些违法活动,保障社会的长治久安;从私权保护的角度来看,行政执法活动可以保护公民的私权利,维护纳税人应该享有的利益。 当然,行政执法也存在一定的危险性,这是因为权力都存在异化的可能,一些权力的行使者可能会为了一己之私,而越权执法或者不按照法律规定的途径来执法,因此需要法律对于行政执法保持一定的警惕性,防止出现违法行政行为。 (二)严格行政执法

什么是服务型政府以及如何建设服务型政府

什么是服务型政府以及如何建设服务型政府 一、什么是服务型政府 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改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把政府职能归结为四个方面: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服务型政府,是一个能够公正、透明、高效地为公众和全社会提供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一项比经济体制改革更为艰巨的任务,要求政府从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制度、管理手段和行为方式等方面,实现根本性转变。服务型政府的内涵至少应包括四个层面。 一是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理念。政府的管理理念决定着政府的行为。树立为人民服务理念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前提条件。各级政府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在政务活动中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做到保障民权、尊重民意、关注民生、开发民智。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政府职能问题是政府管理的核心问题。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明确并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这应成为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核心职能。三是形成有效制度安排。没有制度保证,“服务”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要通过制度设计,加快形成政府服务运行机制。严格依法行政,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政务公开机制、群众监督和参与机制。 四是改进政府管理手段和行为方式。政府应成为经济发展方向的指引者、经济关系的协调者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者,做“精明的导航员”、“公正的裁判员”和“忠实的服务员”。整合行政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服务型政府具有以下六个特征: 民主责任。民主是服务型政府的前提。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政府受人民委托行使权力。公民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社会管理,表达自己的愿望。民主政治与民主行政在本质上必然是对社会和公众尽职尽责。责任政府,要求政府在提供服务时必须对服务对象负责。 法治信用。法治是现代行政的基本手段、发展趋向和根本标志,是建立合理的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关系的前提,因而也是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保障。法治的实质是秩序,政府既是秩序的建立者,也是秩序的遵守者。权力意味着责任,法治意味着信用。一个法治政府必然是一个信用政府,必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改革开放30年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对依法行政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和保障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党的xx 大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新的全面部署。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xx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任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同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临许多新挑战。当前,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平衡,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协调发展任务十分艰巨;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提高,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收入差距拉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食品安全、社会治安、资源环境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创新进入攻坚阶段,触及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触及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水平,与形势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差距。解决这些问题,离不开科学合理的制度安

排和有效的运行机制,需要建立一套反映客观规律、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并得到有效执行的法律制度作保障,要求政府规范运作,依法办事,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能。这次抗震救灾的实践经验再一次证明,越是情况紧急,越要依法办事。在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国务院依法采取各种应急处置措施,控制、减轻和消除地震灾害引起的严重危害,及时发布并实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依法解决因地震灾害而引起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有力地保障了抗震救灾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为积极稳妥恢复灾区群众的生活、生产、学习、工作,促进灾区经济社会的恢复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我们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依法行l政、建设法治政府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事关改革和经济发展大局,事关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坚持服从并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前提。我们要按照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和重大决策,立足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着力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法定程序及时转化为国家意志,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并保障其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以保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长期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保障并促进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保障并促

论中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现状及未来发展

论中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现状及未来发展 摘要:构建服务型政府是近年来中国新一轮政府改革的目标,也是中国政治学、行政学和公共管理学研究的热点问题。服务型政府是要求坚持公民本位、以人为本的现代政府,坚持主权在民的民主政府,是服务公共利益、捍卫公民尊严的公共政府,更是权力受约束的法治政府和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有利于保障公民的自由与权力,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正,捍卫公民尊严,更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繁荣。本文通过对服务型政府进行理论概括,介绍迄今为止中国服务型政府的发展现状,并结合有关文章,得出中国服务型政府的未来发展趋势及所需采取的措施。 关键词:中国;服务型政府;现状;发展趋势 1、导言 建立一个运转良好的政府始终是人类的美好愿望和理想。人们为了安全、秩序和有尊严的生活而建立政府,但是,并不是所有政府都能实现人类的美好愿景。在人类漫长的发展史中,不同的历史阶段存在着不同的政府模式,其中一些能够实现人类的期待,满足人类的公共需求;而另一些非但不能实现是,甚至与人类建立政府的初衷背道而驰。人类政治生活文明化的过程,实质就是在这些不同政府模式之间进行“优胜劣汰”的过程。 上世纪70年代末,一场声势浩大的公共管理改革浪潮在全世界范围内兴起。在西方,这场改革运动被看作是一场“重塑政府”和“再造公共部门”的“新公共管理运动”,简而言之,就是改变政府传统的公共管理模式,转变政府的职能。新公共管理运动对传统的行政管理进行了反思,主线是调整政府和社会管理公共事务职能之间的关系,重塑政府管理自身和社会事务的手段、过程和模式,解决新时代背景下政府管理社会和自身事务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直至上世纪80年代,新公共管理范式实现了转变,公共服务理论也不断发展成熟。新公共管理理论以经济、效率和效能为基本价值,提出“重塑政府”的观点,要求建立以服务为导向、以公众为顾客的新政府治理理念,重新部署政府的公共服务方式,增强政府与公共消费者之间的联系1。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设服务型政府成为国家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 2、中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现状 (1)中国服务型政府发展的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形成一个“经济建设型政府”模式,政府长期主导资源配置,并将掌握的资源主要运用在经济领域,这使政府充当了经济建设主体和投资主体的角色,这种模式造成了经济与社会发展失衡、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失衡等等现象。所以,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从“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向“公共服务型政府”是中国市场化改革的必然选择。公共服务型政府并没有否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是抛弃了政府把主要精力用来直接搞投资建设的做法,主张政府为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以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谢庆魁教授指出,服务型政府的提出适应三大需要:一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二是社会转型的需要;三是政府改革的需要。官僚型政府发展的下一步就是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要求行政体制和机制转变,也就是结构功能和运行方式的转变,强调政府为所有人服务,为一切对象服务”3。 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有着实在的实践基础,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市 1王欣欣.《服务型政府:政府职能的新定位—从新公共管理理论看当代中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理论学刊》.2008.10.第10期(总第176期) 2迟福林.《全面理解“公共服务政府”的基本涵义》.《人民论坛》.2006年5月 3魏爱云.《服务型政府:政府改革的目标选择》.《人民论坛》.2006年5月

关于进一步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提案

关于进一步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388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案由:关于进一步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法制办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央编办,中央纪委办理 提案人:致公党中央 主题词:依法行政,政府职能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容: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发展关键期”与“矛盾凸显期”并存的阶段,对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战。多年来,我国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成绩斐然。但是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 全面清理和修订现行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制度,以确保公正执法。完善行政管理公示制、行政执法工作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等项制度和程序。杜绝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发生,纠正滥用职权、粗暴执法等问题,树立行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和方式 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完善级别管辖制度,通过坚持执法重心下移,减少执法层次,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不断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实现执法信息的互通和共享,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以及行政机关之间的工作衔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落实许可听证和许可决定公开制度,保证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运转。同时,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行政运行效能。对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建议实行集中办理和“一站式”服务。结合各地区、各行业的实际情况,改革行政审批方式,推广网上审批、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等多种审批形式。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要使公开透明成为我国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应向社会公开。特别是对重点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所有面向社

新时期如何建立法治政府

新时期如何建立法治政府 及依法行政 【核心提示】法治政府离不开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必须要正确处理好“情、理、法”之间的关系,情、理、法所重在理。在中国,“情”处在第一位,故凡事必须要从“情”入手,做到以“情”感人;“理”居中,是依法行政的根本精神,故凡事必须寻求合理,做到以“理”服人;“法”是基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离开“法”的基础,即无情理可言,故必 须要把“法”牢记于心中。充分尊重他人,给对方足够面子,是有效沟通的开始;准确把握法律精神,时刻以公平、公正的理念作为行动指南,是合理行政的保证,只有合理的行政,才能保证行政行为从“管人”、“理人”到“安人”,才能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这是鲁邦升律师于8月6日在市委学校,给全市计生系统局长、政法科长和乡镇分管计生工作领导干部培训班上,通过对“中西”文化比较及“法治”内涵差异分析后,归纳出的“三大要旨”。 中国人不喜欢“开口闭口讲法”的人,而愿意接受“由情入理而法”的行为,因此,依法行政必须要处理好“情、理、法”之间的关系。只有让行政相对人自觉接受行政行为,自觉消除违法行为,才是是“依法行政”的最高境界。 (以下内容根据讲座实录整理)。 一、“法治”和法治政府 (一)“法治”的内涵 既然提到“法治政府”,那么什么叫“法治”?“法治”是相对“人治”而言的。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一次明确提出“法治”理念的,是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解放思

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中。邓小平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做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叫做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跟着改变。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这个讲话,明确提出了“法治”的理念。 在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强调了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治国理念。 自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摆脱了法律虚无主义思想的禁锢,重新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立法进度明显加快,各项法律制度逐步建立。 党在2007年10月15日召开的十七报告中,明确“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的内涵是什么?“法治”是指一种治国的方式或者被治理国家所处的状态。具体地说,“法治”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包括立法、执法、司法、行政机关的活动)行使权力和社会成员们的活动,普遍符合法律规则的状态。所以“法治”至少包括三个要点:(1)存在良好而完备的法律体系;(2)现存的法得到普遍的遵守(包括国家机关各级官员的遵守和普通民众的遵守);(3)具备使法得到普遍遵守的机制。 (二)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 不同的国家对法治的理念是不完全相同的。那么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理念是什么?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理念,首先是崇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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