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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信息安全技术发展趋势及对策建议

国际信息安全技术发展趋势及对策建议
国际信息安全技术发展趋势及对策建议

构建信息安全体系推广自主可控产品——国际信息安全技术发展趋势及对策建议

中电科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闫立金

“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安全技术产品,依靠自主创新,努力做到自主可控,实现我国重要信息安全系统技术和装备的国产化。”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广泛应用,信息正逐渐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信息安全已成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世界各国对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发展信息安全技术已成为世界各国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任务,而信息安全技术水平也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

国际信息安全发展趋势

近几年来,国际信息安全领域动作频繁,各国政府、军队、相关企业成为该领域的主角。云计算、云安全、物联网、智慧地球、智能化安全产品、网络战等新概念、新技术和新产品纷纷粉墨登场,国际信息安全领域的发展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和新趋势。

技术发展关联性主动性显著加强

信息安全技术向完整、联动、快速响应的防护系统方向发展,采用系统化的思想和方法构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成为一种趋势,具有复杂性、动态性、可控性等特点。其中,复杂性体现在网络和系统的生存能力方面;动态性体现在主动实时防护能力方面,包括应急响应与数据恢复、病毒与垃圾信息防范、网络监控与安全管理;可控性则体现在网络和系统的自主可控能力方面,包括高安全等级系统、密码与认证授权、逆向分析与可控性等。

2010年,美国政府实施了一项代号为“完美公民”的信息安全防护项目,旨在保护政府重要基础设施或企业免遭黑客侵袭,国家安全局打算从电网、核电站、空中交通管理系统入手,大力部署网络安全的多层防御体系,最终全面介入基础设施;北约紧随其后拟建立3重安全防御体系“数字盾牌”。种种迹象预示着一种全新的信息安全战略即将实施。基础“有效保护”和“大规模报复”的主动防御技术的建立,使信息安全发展正在向主动防御进行根本性转变。正是由于采取了主动防御的安全策略,“美中经济与安全评估委员会”的一份年度报告表示,2010年可能是最近10年来针对计算机网络攻击最少的一年。

产品呈现高效系统集成化趋势

一方面,随着网络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种信息安全产品必须不断提高其性能,方能满足高速海量数据环境下的信息安全需求;另一方面,随着网络和信息系统日趋复杂化,将信息安全技术依据一定的安全体系进行设计、整合和集成,从而达到综合防范的目的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因此,信息安全技术作为关键环节已融入信息系统和产品的设计和生产中,成为不可替代的一个独立模块,信息安全产品的集成化趋势日益显著。

产业形态向服务化方向发展

信息安全产业的发展逐步从当前的技术主导型转化到技术与服务并重型,并将成为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随着产业整体发展的不断成熟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信息安全产品功能的趋同性和产品成本的不断下降,使得信息安全厂商的核心竞争力逐渐向服务领域集中,并带动信息安全市场向服务化方向发展。此外,信息系统复杂程度的不断提高和防护难度的不断加大,迫使信息系统用户不得不将信息安全服务外包,由此催生出一批专业化的信息安全服务公司。

技术和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拓展

随着信息安全技术与产品的不断成熟和创新,在保证信息安全产业独立性的同时,其技术和产品的应用正迅速向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拓展,如基本虚拟化的云安全技术受到重视、云安全服务业务细分化、防火墙高速多功能化、入侵检测向趋势预测行为分析发展、网关安全和终端安全融合发展,以及下一代安全网关成为新热点等现象充分说明,信息安全技术和产品的应用早已不再局限于本领域范畴。

以云计算及其安全性问题为例,云计算从悄然兴起到蔚然成风,从概念讨论到务实应用,在短短几年内已成为信息产业最为活跃的研究领域,开辟了广阔的应用天地。各大IT公司纷纷宣布自己的云计算计划,加入到云计算技术的研发浪潮中。同时由于这一新兴技术与信息安全密切相关,也在信息安全领域产生了强烈反响。尽管云计算在研究应用方面还不成熟,但却开辟了信息安全领域的新方向,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安全技术的应用空间。

互联网空间成信息安全主战场

近年来,信息安全的主战场已经逐步转移到互联网空间,网络应用的迅速普及,使得网络成为当今世界信息传输和产生的主要载体,计算机网络和移动互联网的安全问题已成为信息安全领域的核心问题。当前,全球正处于网络空间战略的调整变革期,多个国家调整信息安全战略,明确网络空间战略地位,美、俄、英、法、德等国均公开表示将网络攻击列为国家安全的主要威胁之一,将采取包括外交、军事和经济在内的多种手段保障网络空间安全。

我国信息安全领域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差距

目前,我国已有大量的信息安全技术和产品投入实际应用,信息安全产业也初具规模。但国际信息安全领域已经从早期的通信保密阶段和信息安全阶段,发展到了目前的信息保障阶段。我国的信息安全在国家立法保障、组织监管以及技术产品方面与世界先进水平还有不小差距,与信息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很不适应。

技术水平亟须提高

高水平的信息安全技术和产品是国家信息安全的基础和抓手。我国信息安全技术水平整体处于初级阶段,许多应用系统处于不设防状态。国防科技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目前我国与互联网相连的95%的网络管理中心都遭到过境内外黑客的攻击或侵入。2011年12月,国内知名程序员网站CSDN的600万用户资料被泄露,并在网络上提供下载。随后“开心网”的用户资料数据库开始流传,“人人网”500万用户资料、“多玩游戏”800万用户资料、“7K7K小游戏”2000万用户资料相继出现在网上。

究其原因,核心技术标准的缺失,制约了我国信息安全技术领域的整体水平。信息安全技术的理论核心是现代密码学,涉及安全协议、安全体系结构、信息对抗、安全检测和评估等关键技术,几乎所有安全产品均是以此为基础建立和衍生的。发达国家不但在分组密码和序列密码设计和分析方面已经非常成熟,而且更在加密算法的标准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构建出一套完善的信息安全技术标准。而我国虽然也设计了不少对称加密算法,但尚未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统一加密标准,国家层面的自主知识产权信息安全技术标准也未成形,这成为我国信息安全技术发展的瓶颈。目前,国内学术界和各有关方面正不懈努力,力争早日完成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安全技术标准。

整体技术水平的不足,直接导致了我国自主可控的信息安全技术和产品无法得到广泛运用。网络技术的无所不在,使得世界上任何一个个体都可能直接面对全球最高级别的安全威胁,在此背景下用户必然形成“只有最先进的才是安全的”的基本消费心态,由此导致我国自主可控的信息安全技术和产品难以得到大范围推广应用,产品无法在实践中得以检验,形成恶性循环。目前我国涉及信息安全核心技术的元器件、芯片、操作系统和大型软件等基础产品自主可控能力低,近70%的国民经济重要部门的信息设备来自国外。

管理体系亟须大力加强

高效有力的管理体系是国家信息安全的关键。发达国家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领域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如美国于1998年5月颁发了《保护美国关键基础设施》总统令(PDD-63),并围绕信息安全成立了多个组织,包括全国信息保障委员会、全国信息保障同盟、关键基础设施保障办公室、首席信息官委员会、联邦计算机事件响应能动组等10多个全国性机构,各主要发达国家也都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安全监管体系。

我国信息安全长期以来重建设轻管理,虽然整体发展速度十分迅猛,但管理相对滞后,存在着一定的职能交叉,使得管理体系力量分散,监管效果不理想,无法与快速发展的社会需求相适应,信息技术、信息管理和信息法制有机协调的作用还未充分显现出来。目前,涉及信息安全领域的种种问题饱受社会各界诟病,网络病毒、网络攻击、网络犯罪屡见不鲜,人们在网络上没有安全感,缺乏信任,单位信息、个人信息没有有效安全保护,政府在信息安全、秩序管理方面还缺乏统一有效的协调和监管。

因此,我们迫切需要根据国情,从安全体系整体着手,建立全方位的防护体系,加大管理力度和监管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家信息化的健康发展,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立法工作需要完善

完备的法规体系是国家信息安全建设的前提和保障。美国于1998年制定了《信息保障技术框架》,确定了包括网络与基础设施防御、区域边界防御、计算环境防御和支撑性基础设施的深度防御目标。2000年1月,美国发布了《保卫美国的计算机空间———保护信息系统的国家计划》,确定了计划的目标和范围,制定出联邦政府关键基础设施保护计划以及私营部门、州和地方政府的关键基础设施保障框架。

俄罗斯于1995年颁布了《联邦信息、信息化和信息保护法》。为提供高效益、高质量的信息保障创造条件,法规明确界定了信息资源开放和保密的范畴,提出了保护信息的法律责任。1997年,俄罗斯出台的《俄罗斯国家安全构想》明确提出,“保障国家安全应把保障经济安全放在第一位”,而“信息安全又是经济安全的重中之重”。

随着国内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也加快了国家信息安全立法保护的步伐。但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信息安全保障的专门性法律,只是在有关法律规定的条款中包含了对信息安全特别是网络安全危害行为的处理办法。如《宪法》、《刑法》、《国家安全法》、《反不正当法》、《国家保密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针对信息安全领域的部分具体问题,制定的一些法规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等。

总的来说,我国关于信息安全的法规在数量上已有了一定规模,但其内容相互离散,且相关执法部门和管理部门分设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保密局、密码办等多个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无法有效形成国家层面独立的、系统化的信息安全法规体系。

对我国信息安全建设的建议

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安全技术产品,依靠自主创新,努力做到自主可控,实现我国重要信息安全系统技术和装备的国产化。

建立完善的国家信息安全战略

加强国家信息安全的战略对策研究,应建立和完善适应信息化发展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国家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按照“积极防御、综合治理、科学发展、掌握主动”的方针,提高对信息安全的管理、防范、控制能力,确保基础网络、重要信息系统和信息内容的安全,促进国家信息化建设健康、稳步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在国家信息安全战略建设方面,关键要加快信息安全立法进度,完善信息安全立法体系。如前所述,我国在信息安全法律方面还有欠缺,而法律不但是信息安全领域的重要基石,也是安全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因此,加快信息安全立法的步伐,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

构建我国信息安全体系

随着信息化程度的深入,云计算、互联网、三网融合等新技术的兴起和产业变革,除了传统的病毒感染、网站被黑及资源滥用等,信息安全面临更新的、更复杂的挑战。基于信息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信息安全在国家战略层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构建和完善我国信息安全系统尤为重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我国信息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监管方式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求。因此,我们要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的各级各类监管机构,明确规定各部门的信息安全监管范畴和内容,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监管人才体系,培养和锻炼一批信息安全监管执法人才。此外,必须尽快完善关键领域、核心业务、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准入制度,加快构建互联网安全管理机制,从而提升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

要坚持科学统筹,不断完善和加强各级政府对信息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信息安全战略对策;加强信息安全基础性工作,增强信息安全保障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加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打击和网络文化建设,提高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推广应用自主可控安全技术产品

信息安全领域是一个永不停歇、没有国界、没有硝烟的战场,信息安全技术和产品就是这场战争中的武器装备,推广和使用正是其核心价值和本质所在。

面对日益严峻的信息安全问题,世界各发达国家均从国家立法、政策方面大力支持本国信息安全产品和产业,投入大量经费和人力物力推广和应用信息安全技术产品,以此作为确保其信息安全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的重要手段。

目前,我国信息安全技术相对落后,技术优势与相关行业严重脱节,而且相关的软、硬件仍依赖进口,从源头上受制于人。当前我国重要信息安全系统仍采用国外的技术和装备,这对国家安全构成了潜在的威胁,由此所引发的安全事件屡屡发生。

在经济信息化、全球化和网络化的开放环境里,我国的信息安全形势必将愈发严峻,我们必须加强几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应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安全技术产品,依靠自主创新,努力做到自主可控,实现我国重要信息安全系统技术和装备的国产化。另一方面,要大力支持自主可控信息安全产品的推广和使用,不仅在事关国家信息安全的要害部门,更应在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大力推广和应用,尽可能取代国外的相关产品,在部分领域甚至应采取强制性措施,以确保我国家信息安全的关键信息不落入外敌之手。这样不仅可以为国家和人民的信息安全保驾护航,也能够为根本解决信息安全问题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提供完备的硬件设施。

个人在国际公法上的主体地位

个人在国际公法上的主体地位 个人在国际公法中的地位是法学界中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之一,其中个人涵盖了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但是对于政府首脑、外交代表等实施公共权力的人并未囊括其中。纵观传统的国际公法,明确表明该法律就是调整国家之间的法律,也就是说,国家是国际公法的主体,而且是唯一的主体,个人不具备国际公法主体资格。伴随着对战犯的处置以及人权理论的发展,极大程度上提高了个人在国际公法中的地位。个人在国际公法中的地位得到了显著改变,这样人们就无需完全依附自己的国家,倘若自己的基本权利受到侵害时就可以直接向国际组织提起申诉,在特定的领域范畴内成为国际公法权利义务的主体。个人具备国际公法的主体地位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该文通过分析个人国际公法地位的主流学说、个人获得国际主体资格的相关理论、个人成为国际公法主体地位的可行性以及个人取得国际公法主体资格的意义,对个人在国际公法上的主体地位进行了阐述。 个人在国际公法中的地位已经是国际公法学界中存在较大争议问题之一。纵观传统的国际公法,明确表明该法律就是调整国家之间的法律,也就是说,国家是国际公法的主体,而且是唯一的主体,个人不具备国际公法主体资格。然而,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伴随着对战犯的处置以及人权理论的发展,极大程度上提高了个人在国际公法中的地位。个人在国际公法中的地位得到了显著改变,这样人们就无需完全依附自己的国家,倘若自己的基本权利受到侵害时就可以直接向国际组织提起申诉,在一定范围内成为国际公法权利义务的主体。笔者就对个人在国际公法上的主体地位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和阐述。 1、国际公法主体阐述 要想真正研究个人是否可以具备国际公法上的主体地位,充分了解国际公法的主体以及取得国际公法主体资格应该具备的条件是前提。法学界认为,国际公法主体也就是所谓的国际公法律人格者,是指直接享有国际公法上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人格者。 与此同时,要具备国际公法的主体地位,具备一定的能力也是很有必要的。具体来讲,第一,具备能够独立承担国际公法权利以及义务的相关能力;第二,具备能够独立参与国际关系的能力。同时要注意的是,此处提到的,独立参与国际关系就应该凭借自身的名义来参与到国际关系中。例如缔结国际条约、要求国际进行赔偿等;第三,国际公法主体是根据国际公法所确定的国际公法律人格者。也就是说,对于国内法律关系的主体通常都是国内法所确定的,但是国际公法法律关系则是由国际公法所确定的国际公法律人格者。 2、个人在国际公法中地位问题的相关理论争议 近年来,国际社会取得了蓬勃发展,从而就为个人参与到国际交往活动中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促使各界更加关注个人在国际公法中的地位。关于个人的地位方面,存在一定的讨论余地:第一,实在法学家认为国际公法的主体就是国家。因为他们认为只有国家才能够独立地享有国际权利和承担相应的国际义务;第二,自然法学派所提出的国际法的主体是个人,个人构成了国际社会的基本单位,也就是说,只有人类才能够成为国际公法的推行者;第三,充分肯定了国家是较为稳定的国际主体,明确了在国际关系中国家居于主导地位。因为个人不可能成为完全的国际法主体,所以,只有基于一定范围,个人才有可能成为国际法主体。 笔者认为个人成为国际公法主体地位是一种必然趋势。由于国际法主体是能够直接享有国际法的权利以及独立承担相应的义务。自国际人权法问世以来,这种认识的不合理很少被质疑。这些并非理论学家所商讨的结果,而是随着国际社会快速发展以及个人作用日益凸显,所被人们所发现的。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单纯地因为一个婴儿没有健壮的体格以及辨别是非的能力就片面地认为他不是一个人。伴随着国际法的理论日益成熟化、完善化以及国际社会交流合作日益深入,个人具备国际公法上的主体地位会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 3、个人取得国际公法主体资格的相关理论依据

浅谈企业网络信息安全技术_单松

INTELLIGENCE 科技天地 浅谈企业网络信息安全技术 江苏省常州市委党校行政管理教研室单松 由于信息系统本身的脆弱性和复杂性,大量的信息安全问题也伴随着计算机应用的拓展而不断涌现。病毒传播、黑客入侵、网络犯罪等安全事件的发生频率逐年升高,危害性也越来越大。如何构建企业级的信息安全体系,保护企业的利益和信息资产不受侵害,为企业发展和业务经营提供有力支撑,为用户提供可信的服务,已成为各企业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企业信息安全技术 (一)防病毒 随着计算机媒体的不断出现,电子邮件、盗版光盘、压缩文件、上载下载软件等已经取代软盘,成为传播计算机病毒的主要途径,而且也使计算机病毒的寄宿和传播变得更加容易。世界上计算机病毒现已达5万多种,并且还在以每月300多种的速度增加,成为威胁企业信息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企业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病毒的防范: (1)隔离法,计算机网络最突出的优点就是信息共享和传递,这一优点也给病毒提供了快速传播的条件,使病毒很容易传播到网络上的各种资源,若取消信息共享而采取隔离措施,可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但此方法是以牺牲网络的最大优点来换取,因此只能在发现病毒隐患时使用。 (2)分割法,将用户分割成不能互相访问的子集,由于信息只能在一定的区域中流动,因此建立一个防卫机制,病毒不会在子系统之间相互传染。 (3)选用高效的防病毒软件,利用防病毒软件进行计算机病毒的监测和清除是目前广泛采用的方法。 (4)及时升级防病毒软件,防病毒软件不同于其它应用软件,它不具备主动性,需要实时追踪新的病毒,因此要不断更新病毒样本库和扫引擎,这样才能查,杀新的病毒。 (二)防火墙 防火墙技术是抵抗黑客入侵和防止未授权访问的最有效手段之一,也是目前网络系统实现网络安全策略应用最为广泛的工具之一。防火墙是设置在被保护网络和外部网络之间的一道屏障,以防止发生不可预测的、潜在破坏性的侵入,可有效地保证网络安全。它是指设置在不同网络(如可信任的企业内部网和不可信的公共网)或网络安全域之间的一系列部件的组合。它可通过监测、限制、更改跨越防火墙的数据流,尽可能地对外部屏蔽网络内部的信息、结构和运行状况,以此来实现网络的安全保护。在逻辑上,防火墙是一个分离器,一个限制器,也是一个分析器,它有效地监控了内部网和Internet之间的活动,保证内部网络的安全。 (三)网络入侵检测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环境变得越来越复杂,网络攻击方式也不断翻新。对于网络安全来说,单纯的防火墙技术暴露出明显的不足和弱点,许多攻击(如DOS攻击,会伪装成合法的数据流)可以绕过通常的防火墙,且防火墙因不具备实时入侵检测能力而对病毒束手无策。在这种情况下,网络的入侵检测系统在网络的整个安全系统解决方案中就显示出极大作用。它可以弥补防火墙的不足,为网络安全提供实时的入侵检测及采取相应的防护手段。一个合格的入侵检测系统能大大的简化管理员的工作,保证网络安全的运行。 (四)数据加密技术 与防火墙技术相比,数据信息加密技术比较灵活,更加适用于开放网络。数据加密主要用于对动态信息的保护。对动态数据的攻击分为主动攻击和被动攻击,我们注意到,对于主动攻击,虽无法避免,但却可以有效的检测;而对于被动攻击,虽无法检测,但却可以避免,而实现这一切的基础就是数据加密技术。 数据加密实质上是对以符号为基础的数据进行移位和置换的变换算法,这种变换是受称为密钥的符号串控制的,加密和解密算法通常是在密钥控制下进行的。完成加密和解密的算法称为密码体制。密码体制有对称密钥密码技术和非对称密钥密码技术。 (五)身份认证技术 身份识别是用户向系统出示自己身份证明的身份证明过程,身份认证是系统查核用户身份证明的过程。这两项工作统称为身份验证。是判明和确认通信双方真实身份的两个重要环节。 (六)访问控制 访问控制是提供信息安全保障的主要手段和安全机制,被广泛地应用于防火墙、文件访问、VPN及物理安全等多个方面。 访问控制是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的核心内容,它是实现数据保密性和完整性机制的主要手段。访问控制是为了限制访问主体(或称为发起者,是一个主动的实体;如用户、进程、服务等),对访问客体(需要保护的资源)的访问权限,从而使计算机系统在合法范围内使用;访问控制机制决定用户及代表一定用户利益的程序能做什么,及做到什么程度。 二、网络安全技术在企业中的应用 企业网络安全是一个综合性的课题,涉及技术、管理、使用等许多方面,既包括网络本身的安全问题,也有物理的和逻辑的技术措施。只有通过明晰的安全策略、先进的技术措施以及高素质的网络管理人才构建一个由安全策略、防护、加密、备份、检测、响应所组成的中小企业网络安全体系,才能完整、实时地保证企业网络环境中信息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一)网络边界的信息安全 在内、外部网络实施隔离的是以防火墙为主的入侵防御体系。它可以通过分析进出网络的数据来保护内部网络。是保障数据和网络资源安全的强有力的手段。它可以实现以下三个功能: 1连接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 2通过外部网络来连接不同的内部网络; 3保护内部网络数据的完整性和私有性。 在实际的策略制订时主要从三个方面来提高网络信息的安全性,即数据过滤、数据加密和访问控制。通过防火墙的安全规则进行数据过滤,通过对发往外部网络的数据进行加密来 162

当前世界政治格局发展趋势

当前世界政治格局发展趋势 摘要:本文以冷战后国际政治基本势态为起点,阐述了当前世界政治格局的现状,得出了世界格局向多极化方向发展是一个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趋势,各国应加强协调合作,共同应对挑战的结论。 自从国家诞生以来,和平与发展一直是人类追求的崇高目标,但这种崇高目标一次次被无情的战争撕得粉碎,特别是二十世纪上半叶,时隔仅二十年的两次世界大战给全世界带来沉重的灾难,二战以后,冷战的阴云又将世界笼罩了近半个世纪,就这个意义上来讲,“雅尔塔体制”解体和“冷战”的结束无疑是人类和平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冷战以后,世界各国,尤其是世界各个大国审时度势,及时调整各自的全球战略和对外政策,以对话替代对抗,把整个世界带入了一个和平稳定的新时期。首先是美、俄之间握手言和,使冷战的阴云荡然无存;其次是中、俄关系的改善,并进而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使欧亚大陆上两个曾经敌对的大国步人了和平发展时期;再者是中美、中日、中英、中法、中德、中印等大国之间关系的进一步改善,以及印巴、阿以、日俄等国之间关系的改善,从根本上构筑了全球政治地理的基本框架。在这种和平的大环境下,全球社会经济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势头。世界经济运行良好,为国际形势的相对稳定及和平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两极格局终结后,世界并未出现单极格局或美日欧联合主宰世界的局面,现实是孕育于两极格局之中的多极化趋势。虽然冷战后,美国作为仅存的超级大国,利用其雄厚的综合国力追求对世界的主导地位,在国际事务中表现出愈来愈强的

单边主义色彩,造成某种“单极世界”的表象,但从发展上看,从实质上看,多极化才是世界格局的变化方向。 美国仍是当今世界惟一的超级大国,它力求维护和加强在国际事务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奥巴马政府对外高举“巧实力”、“多伙伴”和“无核世界”大旗,重温美欧关系,重启美俄关系,重塑美伊(斯兰)关系,重返拉美和东南亚,对所谓“问题国家”实行“伸手外交”,试图掌握主动,重振“领导地位”,显示出务实和灵活姿态,外界对美正面期待有所提升。但也必须看到,过去一年的美国外交虽然表面上热热闹闹,但在内容上虚多实少。盟友体系“虚化”的态势没有改变,与新兴大国的战略互信仍有待夯实,对朝鲜、伊朗等国的“伸手外交”并未获得“松拳”效果,以新型议题抢夺话语权的努力遭遇挫折,美要重建对己有利的新秩序仍知易行难。 欧洲仍是世界最为关注的战略重点。欧盟的成立与发展大大加强了欧洲的一体化,成为影响世界经济政治发展的重大因素。在苏联的威胁消失之后,美欧争夺欧洲主导权的斗争随之突出出来。作为欧盟首富的德国也加快了扮演大国角色的步伐,努力从政治、经济、军事上树立其大国形象。但是从2009年12月全球三大评级公司下调希腊主权评级开始,欧洲其它国家也慢慢陷入危机,包括比利时这些外界认为较稳健的国家,及欧元区内经济实力较强的西班牙,都预报未来三年预算赤字居高不下,希腊已非危机主角,整个欧盟都受到债务危机困扰。就连欧洲首富的德国都开始感受到危机的影响,因为欧元大幅下跌,加上欧洲股市暴挫,整个欧元区正面对成立以来最严峻的考验。 日本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加快了向“政治大国”迈进的步伐。它立足亚太,着眼全球,以经济实力为后盾,以日美关系为基轴,通过与各国积极发展关系,

试论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

?青年论坛? 试论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 杨泽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系副教授、法学博士430074) 内容摘要:国际社会结构的变化是国际法发展的前提。冷战结束以来,随着国际社会结构的变化,国际法有了很多新发展。国际法的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国际社会的组织化;国际法的全球化; 国际法研究新方法的不断涌现;国际法的领域进一步扩大;国际法的刑事化现象不断增多。 关键词:国际法国际社会新特点变化 随着冷战结束以来国际社会结构的变化,国际法也产生了许多新现象、新特点。值此世纪更替之际,对近期国际法的发展趋势作出适当的总结和评估,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纵观近年来国际法的发展变化,我们可以概括以下几个新特点: 一、国际社会的组织化 首先,国际组织迅猛增长。据统计,目前各种影响较大的国际组织已达4000多个,其中政府间的重要组织早已超过500个。它们90%以上是在20世纪50年代之后发展起来的。 其次,国际组织的活动范围包罗万象。在联合国广泛开展工作的同时,国际社会的各个领域都有专业组织在进行活动。上到外层空间,下至海床洋底,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卫生等在内的各个领域。从香蕉、咖啡、石油生产一直到国际贸易、关税、金融;从邮政、电信、民用航空一直到公海航行、环境保护、全球气候,从体育、音乐、知识产权一直到难民、精神病、国际战争,从河流、边界、麻醉品管理一直到核武器、核能和平利用、深海资源开发,无处不是国际组织活动的场所。人类衣食住行和生老病死,都成了国际组织工作的对象。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国际组织网,出现了国际社会的组织化的趋势。 复次,国际社会的组织化使国家主权的保留范围相对缩小。冷战结束以来,随着国际格局向多极化方向发展,国际组织的潜力很快被释放出来。国际组织的触角不断深入国家主权的管辖范围,使国家军备、人权、贸易、关 ?36?税、投资、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诸多方面,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与此同时,有关国家还甘心让国际组织暂时行使主权权利,或将部分主权权利持久地转让给国际组织。仅就联合国在会员国家重建方面来说,其对国家管理权的渗透,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例如,自1988年以来,联合国先后在纳米比亚、柬埔寨、索马里、萨尔瓦多、安哥拉、莫桑比克、卢旺达、南非和前南斯拉夫等国组织和实施国际监督下的民主选举。联合国在上述有关国家中,实际上行使的是国家主权权利。 再就区域组织而言,欧洲联盟是主权权利持久地转让给国家组织的最突出的代表。欧盟不仅其内部组织结构像一个主权国家,而且在许多领域实际上行使过去属于国家的主权权利,从关税、贸易到整个商业政策。从劳动就业、人员流动到社会福利政策,从运输、农业、渔业竞争到环境与科学发展政策,从司法协助到内务合作政策,从政治合作到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可以说,这种主权权利的转让还具有持久性,因为它经国际条约固定下来了。 最后,国际社会的组织化使国际法的约束力增强。一方面,国际社会已公认有若干强制规范的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社会出现了强行法(JusCogens)理论。尤其是1969年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53条和第64条明确规定,条约与一般国际法强制规范抵触者无效。当今,虽然国际法的主要规范仍为意志法,但国际社会已公认有若干强制规范的存在。这无疑增强了国际法的约束力。另一方面,国际组织执行行动(EnforcementAction)的约束力也有明显加强。《联合国宪章》第7  万方数据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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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以及相关技术 的发展前景 信息技术应用研究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ComputerCDSoftwareandApplications2011 年第2 期论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以及相关技术的发展前景陆成长2,钟世红 (1.中国海洋大学,山东青岛266100;2.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261001) 摘要: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的普及,电子商务的扩展,信息化水平的大幅度提高, 网络与信息安全也越来越受 到重视.本文将立足现实,浅析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以及相关技术的发展前景. 关奠词:网络;信息;网络与信息安全;重要性;发展前景 中圈分类号:TP309文献标识码:A文章墙号:1007—9599(2011)02-0016—01 TheImportanceofNetwork&Information SecurityandRelatedTechnologyDevelopmentProspects LuChengzhang~.2, ZhongShihong= (1.ChinaOceanUniversity,Qingdao266100,China;2.WeichaiPowerCo.,Ltd.,Weifang26 1001,China) Abstract:Withtechnologydevelopment,popularityoftheImernet,e-commerceexpansion, substantialincreaseinthelevelof informationtechnology,networkandinf~mafionsecuritygetmoreandmoreattention.Thisa rticlebasedOnreality,discussthe importanceofnetworkandinformationsecurityandre~tedtechnologydevelopmentprospe cts. Keywords:Network;Infolmation;Networkandinformationsecurity;Importance;Develop mentprospects 网络与信息安全,除了特指互联网外,还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机等通信网络

对个人国际法主体地位的反思

对个人国际法主体地位的反思 一 关于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地位有三种不同的观点。其一认为国家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个人不是国际法主体,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国际法的客体。其二认为个人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因为国际权利义务归根结底都要由个人来享受或承担。最后一种观点认为,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个人在某种限度内可以成为国际法的主体。第二种观点过于绝对和激进,笔者主要讨论第一种观点和第三种观点。 二 在具体讨论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之前,回顾一下国际法主体的涵义是很有必要的。韩成栋、潘抱存主编的《国际法教程》中是这样规定的,“所谓国际法主体,就是指那些能够直接承受国际权利与义务的国际法律关系参加者”。在具体说明这个定义的涵义时,该教程指出,国际法主体必须构成国际社会中地位平等的实体,自然人和依据国内法所设立的法人在国际关系平面上不具有与国家相等的地位,所以不是国际法主体。该定义虽使用了“国际法律关系参加者”字眼,但实际上它仍然没有脱离要求国际法主体是国际关系特别是国际政治关系参加者的传统观念。事实上,在国际社会中法律地位平等的实体只能是国家与国家,国家与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是不相同的,更不用说视国家与正在争取独立的民族和交战团体在法律地位上平等的不合理性,后者不过是一种过渡形态的暂时的有限的国际法主体。当然,它们在国际立法上都有大小不等的参加权,都是立法性国际法主体,它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范围大小是各不相同的。 最近王铁涯先生主编的《国际法》对国际法主体是这样定义的:“国际法主体是指独立参加国际关系并直接在国际法上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并具有独立进行国际求偿能力者”。(注:王铁崖主编:《国际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64页。)这一定义预先排除了那些不能独立参加国际关系但能直接在国际法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且有独立国际求偿能力者成为国际法主体的可能性。这种国际法主体概念与否认个人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义务从而成为国际法主体的理论以及认为国际法上的客体为国内法上的法律关系的理论相。他们认为“个人作为国际罪犯受到国际法惩处这一事实也只能说明他们是国际法惩处的对象,并恰恰说明他们是国际法的客体”。 我们不妨类比一下,个人作为国内罪犯受到国内刑法惩处这一事实,也只

试论当今世界的国际战略格局

试论当今世界的国际战略格局 【摘要】国际战略格局的形成,是国际斗争和国际战略运作的结果。同时,新的国际战略格局一经产生,又会对国际战略形势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要想从整体上把握国际斗争的基本情况和基本形势,揭示国际斗争的一般规律,就必须注重研究国际战略格局问题。与此同时,世界仍然很不安宁,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新干涉主义有所上升,局部动荡频繁发生,热点问题此起彼伏,传统与非传统安全挑战交织互动,国际军事领域竞争更趋激烈,国际安全问题的突发性、关联性、综合性明显上升。在国际战略格局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大国关系;目前国际战略格局呈总体和平、局部动荡的态势;经济因素对国际战略格局的影响增大;国防建设的重要性再度凸显;国际军控与裁军陷于停滞状态;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组织或地区的作用日益突出。 【关键词】国际战略格局结构类型特点 【正文】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深入发展,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持续推进,国际力量对比朝着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方向发展,国际形势保持总体和平稳定的基本态势。一、当前国际战略格局的结构类型 国际战略格局的结构是指它所表现出的基本形态。由国际政治、经济、军事关系组成的国际战略关系的表现形式,同时是国际战略力量对比的结构形态。可将国际战略格局区分为四种基本类型。 (一)单极格局 即某一个大国在国际战略格局中占据主导地位,在该国周围存在着一系列其他主权国家,但并不能成为与之抗衡的政治力量,形成一国独霸的局面。单极国家,是指在经济、政治、军事等方面实力远远超过其他国家,能够强行推行自身的策略,并在一定时期或时代被实现的大国政策。在这种格局类型中,一般只有一个实力雄厚的国家或者国家集团在世界级的国际事物中占据主导地位,其周边或者国际上其他国家没有能力与其抗衡,被动处于被操纵地位。而这种和平的世界体系中只有一个国家是世界性的支配着,不管在哪个时期,一国霸权的国家拥有的特性是一样的,它们具有超群的实力(以经济实力和军事力量为基础)和超凡的国际影响力,能够在复杂的国际形势中,增强自身的各方面实力,从各式的强国中脱颖而出,在国际中能够制定和维持其利益的国际规则,并能在一定历史阶段和一定范围内迫使其他国家服从自己的统治和支配。(二)两极格局 即两大战略力量之间的相互对立和相互斗争,对整个国际事务起着决定性影响的局面。由两个世界大国或国家集团在国际政治中占据主导地位,形成一种势均力敌的状态,所谓两极,主要是两大对立的国家集团,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竞争,争夺着支配国际事务的权力,相互制约,影响国际,推进着世界经济、政治和科技的进步。在美苏两极之外还存在着广大的“中间地带”。不过,这些集团以外的国家由于各种原因所致,并未构成主要的国际力量,从而使两极之间的相互作用成为一定时期世界格局的主要特征。 (三)多极格局 即多种战略力量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既相互合作有相互制约而形成的一种相对平衡的战略关系。由几个或众多大国或国家集团在国际政治中占据主导地位组成多极格局,共同影响国际事务,主导国际进程。多极之间相互制约,各

国际法的发展趋势理论

一、国际法的发展历程——国际法的代际演进 国际法的产生与发展是以国家和国际关系的存在与发展为基础的,国际法的变动与国际社会的发展变化紧密连接在一起,可以说,国际法自产生以来就一直与国际社会同步变动。对于此,詹克斯曾经指出:国际社会是动的社会,国际法是动的法律,它在不断的变动中。我们从国际法与国际社会的演化史的角度去探索这种变化与发展的根本原因即根源,就可以发现:真正的根源在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及国家间相互依存的日益加深使国际社会的利益形态渐次扩增:各国的特殊利益——各国相同的根本利益——(两个以上)国家的共同利益——国际社会的公共利益。世界各个国家为了抓住这个机会为自身谋取这种新扩增的利益,它们彼此之间就不得不重塑其间维持了很久的“旧的”关系,并进一步加强相互间的合作。由此,促进并推动了国际法经历了三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进化,即国际法的“代际演进”。 (一)第一代国际法——共处法 在国际社会发展史上的17世纪上半叶,由于科学技术的快速进步、资本主义制度的萌芽的出现和国际贸易的迅速兴起,使得国家间的交流与联系不断的增多;另一方面,“三十年战争”的巨大创伤使欧洲各国彻底从自我满足之中醒悟过来。在这样的国际社会背景下,各国都强烈意识到在确保各国领土完整自治和其内政不受其他国家干涉的基础上实现和平共存是非常必要的,并愿意把各自的特殊利益置于这种相同的根本利益之后。因此,被称为“和战规则”的国际法通过国家间的协议而诞生出来。但鉴于它“主要关注的是国家间管辖权的划分”,并各国企图在相互尊重主权的基础上实现“分而治之”式消极共存,故称共处国际法。虽然共处国际法奉行的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并以实现国家间和平共处为目的,但它不能真正实现强国和弱国之间的实质意义上平等。 (二)第二代国际法——合作法 国际社会上各个国家之间除了相同的根本利益之外,还有一定的共同利益,而这种共同利益是国际社会产生的基础,并随着国家间联系的加强而不断生长。尤其是在二战以后,科技革命为国际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技术保证,在这种推动作用之下,国际之间的相互依存度不断提高,彼此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致使某些国家内部的保留领域转变为国际社会关注的事项,就此共同利益空前凸显。世界各国都深刻的意识到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和相同根本利益的实现仅仅靠传统上的“和战规则”是根本行不通的,必须创建一种新的国际规则或是国际合作方式。当时,联合国体系的诞生则标志着国际法正式由共处法发展为合作法。 (三)第三代国际法——共进趋势的国际法 国际社会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国际法的演进也不可能停止于合作法阶段。冷战之后,特别是当前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以及全球性环境问题和国际恐怖主义不断涌现,这就使各个国家之间逐步拓宽了彼此合作的流域。同时,国际社会的利益形态又经历一次扩增:全球公共利益,即人类共同利益的兴起。要想追求此种范围更加广泛的利益,各国的合作就不能停留在以前的层次上,由此推动合作国际法发生更高层次的演进:从合作国际法发展为“共进国际法”。 二、“共进国际法”概念及其特征 (一)“共进国际法” 概念 易显河教授在《向共进国际法迈步》中具体阐述了后冷战时期的国际法应为“共进国际法”的理由:“国际法在主体、形成、内容以及执行等方面在每一特定时代都展现出一些特定的时代精神:在冷战的顶峰时期,国际法的主题是共处;在缓和时期,是合作;而在后冷战时期的今天,则是共进。…共进?国际法包罗万象,因而是…共同的?;在促进道德或伦理进步

未来信息安全技术发展四大趋势

未来信息安全技术发展四大趋势 可信化: 这个趋势是指从传统计算机安全理念过渡到以可信计算理念为核心的计算机安全。近年来计算机安全问题愈演愈烈,传统安全理念很非常难有所突破,人们试图利用可信计算的理念来解决计算机安全问题,其主要思想是在硬件平台上引入安全芯片,从而将一点(不多的意思)或几个计算平台变为“可信”的计算平台。目前还有很非常多问题需要研究跟探索,就像如基于TCP的访问控制、基于TCP的安全操作系统、基于TCP的安全中间件、基于TCP的安全应用等。 网络化: 由网络应用、普及引发的技术与应用模式的变革,正在进一步推动信息安全关键技术的创新开展,并诱发新技术与应用模式的发现。就像如安全中间件,安全管理与安全监控都是网络化开展的带来的必然的开展方向;网络病毒与垃圾信息防范都是网络化带来的一些安全性问题;网络可生存性;网络信任都是要继续研究的领域…… 标准化: 发达国家地区高度重视标准化的趋势,现在逐步渗透到发展中国家都应重视标准化问题。逐步体现专利标准化、标准专利化的观点。安全技术也要走向国际,也要走向应用。我国政府、产业界、学术界等必将更加高度重视信息安全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的进一步深化与细化,就像如密码算法类标准(加密算法、签名算法、密码算法接口)、安全认证与授权类标准(PKI、PMI、生物认证)、安全评估类标准(安全评估准则、方法、规范)、系统与网络类安全标准(安全体系结构、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安全路由器、可信计算平台)、安全管理类标准(防信息泄漏、质量保证、机房设计)等。 集成化: 即从单一功能信息安全技术与产品,向多种功能融于某一个产品,或者是几个功能相结合的集成化产品,不再以单一的形式发现,否则产品太多了,也

浅析个人在国际法主体中的地位

浅析个人在国际法主体中的地位 摘要: 对于个人作为国际法主体的问题在现代国际法上是一个颇有争议的国际法基本理论问题。国际法学者的观点各异,但总结起来不外乎三种:1、国家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个人不是国际法主体,而是国际法的客体。2、个人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3、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个人在一定范围可以成为国际法的主体。 关键词:个人国际法主体个人 当今社会中,国家、国际组织等相互之间的交流合作纷繁复杂,国际关系的多样性决定了国际法主体、客体和法律部门也不能单一化。国际法作为调整主体之间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应当充分考虑到法律的广泛适用性和具体的可操作性。而对于个人能否成为国际法主体,现在国际法学界仍无定论。归结起来,主要有下面三种观点::(1)国家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个人不是国际法主体,而是国际法的客体。(2)个人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3)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个人在一定范围可以成为国际法的主体。 一、关于个人在国际法上地位的三种主流观点 其实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如何,实际上讨论的就是个人的国际法主体资格的事宜。应该说,这个问题已经成了我们当代国际法理论中最令人困惑也是争议作多的问题之一。迄今为止,对此问题大致形成了三种不同的观点。

1. 国家唯一主体说。 这一学说认为只有国家才是国际法的主体,只有国家才能直接的享有并承担国际权利和义务。这是传统国际法的观点。是实在法学派坚持以国家为核心的必然结果。奥本海在他生前自编的教本里也强调:“因为国际法是根据国家的公认,而不是根据个人的公认,只有国家是国际法的主体[1 ]”。霍兰德、李斯特、安齐洛蒂也赞成国家唯一主体说。我国学者周鲠生也持这一观点:“国家是国际法主体,并且是唯一的主体。只有国家是享受国际权利和负担国际义务的人格者,个人则与国际法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他们唯有通过国家才能享受国际法的利益。”[2 ] 这一学说统治了西方国际法学界三个世纪之久。 2、个人唯一主体说。 这一学说认为只有个人才是国际法的主体,国家不是国际法的主体,因为国家的行为总是通过个人的行为表现出来的,所以国际法调整国家行为,实际上是以国家机关代表身份活动的个人行为;国家的权利义务总是通过个人来承受的,所以国家的权利义务也只是组成国家的个人的权利义务。这是自然法学派坚持以个人为核心的必然结果。此学说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兴起的社会连带法学派的学者狄骥、塞尔和波利蒂斯提出的。狄骥认为:只有自然人才能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如果不是自然人则不能获得任何权利,也不能承担义务。

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与防范毕业论文

网络信息安全与防范 摘要 网络发展的早期,人们更多地强调网络的方便性和可用性,而忽略了网络的安全性。当网络仅仅用来传送一般性信息的时候,当网络的覆盖面积仅仅限于一幢大楼、一个校园的时候,安全问题并没有突出地表现出来。但是,当在网络上运行关键性的如银行业务等,当企业的主要业务运行在网络上,当政府部门的活动正日益网络化的时候,计算机网络安全就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随着技术的发展,网络克服了地理上的限制,把分布在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甚至全球的分支机构联系起来。它们使用公共的传输信道传递敏感的业务信息,通过一定的方式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某个机构的私有网络。组织和部门的私有网络也因业务需要不可避免地与外部公众网直接或间接地联系起来,以上因素使得网络运行环境更加复杂、分布地域更加广泛、用途更加多样化,从而造成网络的可控制性急剧降低,安全性变差。 随着组织和部门对网络依赖性的增强,一个相对较小的网络也突出地表现出一定的安全问题,尤其是当组织的部门的网络就要面对来自外部网络的各种安全威胁,即使是网络自身利益没有明确的安全要求,也可能由于被攻击者利用而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网络黑客的攻击、网络病毒的泛滥和各种网络业务的安全要求已经构成了对网络安全的迫切需求。 本文对现有网络安全的威胁以及表现形式做了分析与比较,特别对为加强安全应采取的应对措施做了较深入讨论,并描述了本研究领域的未来发展走向。

关键词网络安全;信息网络;网络技术;安全性

. 目录 摘要............................................................................................................. I 第1章绪论 (1) 1.1课题背景 (1) 1.1.1计算机网络安全威胁及表现形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常见的计算机网络安全威胁 (1) 1.1.1.2常见的计算机网络安全威胁的表现形式 (2) 第2章网络信息安全防范策略 (2) 2.1防火墙技术 (2) 2.2数据加密技术 (2) 2.2.1私匙加密 (4) 2.2.2公匙加密 (4) 2.3访问控制 (2) 2.4防御病毒技术 (2) 2.4安全技术走向 (2) 结论 (5) 参考文献 (5)

当前国际形势发展的新特点及中国应对策略

当前国际形势与中国发展形势 班级:830112 姓名:周晓刚 引言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一个稳定的国内环境,也需要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在走过新生发展的六十年,我国已将“缓和与稳定”列为维持国家周边安全环境的基本特征和主流;然而,总体稳定的局面下局部依然动荡或者存在潜在的威胁,这严重阻碍着社会主义的稳步发展。在如今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形势的发展及其特点是什么?我们应当坚持和实施怎样的国际战略和外交政策?走什么样的发展道路?正确认识这些问题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国际形势发展的新特点 (一)当前国际局势多极化发展明显,总体来讲是稳定中有动荡 当前的国际局势发展是逐步走向多极化,虽然美国称霸一方的局面没有得到彻底改变,但是世界上很多其他的国际政治力量也逐步发展成为了世界多极中的一极,比如有迅速崛起的中国,国力得到大大恢复的俄罗斯及不断壮大崛起的印度及欧盟等等。可以说世界多极化发展的趋势日趋明朗。另外,在世界多极化发展的大趋势中,我们可以断定和平与发展仍然是世界发展的

主流趋势,但是国际局势还是呈现出了稳定中有动荡的局面,尤其是局部性的动荡与紧张还是不断出现,甚至说很多地域性的动荡和不稳定还在有所加剧,这样的国际局势也严重影响到了世界和平与发展。 (二)世界经济全球化及区域经济合作化深入发展 随着当前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和新材料技术及生物技术等高科技的日益突破,各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当前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有效配置和优化,经济全球化及区域经济合作化也得以深入发展,这将会为各国的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发展机遇。另外,经济区域合作化也不但对于提高国家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和自身地位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还非常有利于促进全球经济的多元化及多极化发展。当然经济全球化及区域经济的合作化也给世界各国增加了风险和挑战,同时还加剧了部分国家内部的贫富差别,甚至因此还会产生严重的社会冲突。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一贯强调文明对话的重要性,主张各国在面对冲突或问题的时候都能相互了解和友好合作,都能通过谈话来解决争端。 (三)中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国际地位也得以稳步提升 中国在改革开放三十年后,我国的经济得以持续稳定发展,这对整个世界的经济增长起到了非常大的拉动作用,同时这也为世界的和平和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因此中国在国际上的影响

信息安全技术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

信息安全技术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 摘要:随着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人们对信息安全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信息安全的内涵也在不断地延伸,从最初的信息保密性发展到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和不可否认性,进而又发展为“攻(攻击)、防(防范)、测(检测)、控(控制)、管(管理)、评(评估)”等多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实施技术。信息安全涉及数学、物理、网络、通信和计算机诸多学科的知识。与其他学科相比,信息安全的研究更强调自主性和创新性。本文对信息安全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问题作一粗浅分析。 关键词:密码学;信息安全;发展现状 引言 网络发展到今天,对于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概念,尽管越来越被人们认识和重视,但仍还有许多问题还没有解决。这是因为在开放网络环境下,一些安全技术还不完善,许多评判指标还不统一,于是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域的研究人员和技术人员需要为共同探讨和解决一些敏感而又现实的安全技术问题而努力。 目前,信息安全技术涉及的领域还包括黑客的攻防、网络安全管理、网络安全评估、网络犯罪取证等方面的技术。信息安全不仅关系到个人、企事业单位,还关系到国家安全。21世纪的战争,实际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在信息对抗方面的能力。 信息安全技术从理论到安全产品,主要以现代密码学的研究为核心,包括安全协议、安全体系结构、信息对抗、安全检测和评估等关键技术。以此为基础,还出现了一大批安全产品。下面就目前信息安全技术的现状及研究的热点问题作一些介绍。 现今信息安全问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常见的安全威胁有:第一,信息泄露。信息被泄露或透露给某个非授权的实体。第二,破坏信息的完整性。数据被非授权地进行增删、修改或破坏而受到损失。第三,拒绝服务。对信息或其他资源的合法访问无条件地阻止。第四,非法使用(非授权访问)。某一资源被某个非授权的人,或以非授权的方式使用。第五,窃听。用各种可能的合法或非法的的信息资源和敏感信息。第六,业务流分析。通过对系统进行长期监听,利用统计分析方法对诸如通信频度、通信的信息流向、通信总量的变化等参数进行研究,从中发现有价值的信息和规律。第七,假冒。通过欺骗通信系统(或用户)达到非法用户冒充成为合法用户,或者特权小的用户冒充成为特权大的用户的目的。黑客大多是采用假冒攻击。第八,旁路控制。攻击者利用系统的安全缺陷或安全性上的脆弱之处获得

浅论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技术

浅论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 夏杰机制091 109011010 [论文关键词]Web Services 网络完全技术 [论文摘要]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人们提出了基于XML的Web服务。它的主要目标是在现有的各种异构平台的基础上构建一个通用的与平台无关、语言无关的技术层,各种平台上的应用依靠这个技术层来实现彼此的连接和集成,Web Services的核心技术主要是XML技术、SOAP技术、WSDL及UDDI等。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 1 XML技术 近年来,XML已成为数据表示和数据交换的一种新标准。其基本思想是数据的语义通过数据元素的标记来表达,数据元素之间关系通过简单的嵌套和引用来表示。若所有web服务器和应用程序将它们的数据以XML编码并发布到Internet,则信息可以很快地以一种简单、可用的格式获得,信息提供者之间也易于互操作。XML一推出就被广泛地采用,并且得到越来越多的数据库及软件开发商的支持。总体讲来,XML具有自描述性、独立于平台和应用、半结构化、机器可处理的、可扩展性和广泛的支持等特点。因此,XML可被广泛应用于电子商务、不同数据源的集成、数据的多样显示等各个方面。XML描述了一个用来定义标记集的方法用于规定一个标记集,填入文本内容后,这些标记和纯文本一起构成了一个XML 文档。 一个良好的XML文档必须满足以下几条规则:(1)有一致良好定义的结构(2)属性需用引号引起来:(3)空白区域不能忽略:(4)每个开始标签必须要有一个与之对应的结束标签:(5)有且只有一个根元素包含其他所有的结点:(6)元素不能交叉重叠但可以包含:(7)注释和处理指令不能出现在标签中:(8)大小写敏感:(9)关键词“D0CTYPE”、“ELEMENT”、“ATTRIBUTE”和“ENTITY”要大写。为了说明特定的语法规则,XMLDTD(DocumentTypeDefination)采用了一系列正则式。语法分析器(或称解析器)将这些正则式与XML文件内部的数据模式相匹配,以判别文件是否是有效。一个DTD描述了标记语言的语法和词汇表,定义了文件的整体结构以及文件的语法。在Internet中,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实现数据的交互,即客户端和服务器端双向数据交流。当前所面对的是一个物理上分散的、异源、异构的数据环境,能方便地从这些数据中取得所需要的信息极为重要。XML 满足这一要求,它可以将各种类型的数据转换成XML文档,然后对XML文档进行处理,之后,再将XML数据转换为某种方式存储的数据。XML的数据源多种多样,但主要分为三种:第一种为本身是纯文本的XML文档、TXT文件、DAT文件等第

国际战略格局在进入21世纪后出现的新变化

国际战略格局在进入21世纪后出现的新变化 一、国际战略格局概述 国际战略格局是指世界各主要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相互关系的基本结构。它是国际战略环境的总体框架,表现了世界力量的分布、组合和对比。在国际战略格局中,拥有最强大军事实力和政治影响力,在世界事务中扮演着主要角色、起着主导作用,是每一个国家的最大梦想。 国际战略格局的样式是由“力量对比关系”所决定的,由于各个历史时期,新生力量的形成与变化,使起主导作用的"力量中心"也随之变化,从而形成单极格局、两极格局以及多极格局。国际战略格局同经常变动的国际战略形势有所不同,它在一个相应的历史时期内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新旧战略格局的交替转换,通常发生在涉及世界主要国家的剧烈的社会大动荡之后,其根本原因在于世界基本矛盾的不断发展变化。真正具有世界意义的国际战略格局是在近代资本主义发展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二、19世纪及20世纪世界格局 19世纪以后,欧洲列强统治和影响着世界上的广大地区,从而形成了以欧洲为中心的国际战略格局。这一格局的特点是几个大国都想争夺欧洲和世界霸权,列强内部发生剧烈矛盾,导致了20世纪上半叶发生了两次世界大战。二战以后建立的"雅尔塔体制",改变了以欧洲为中心的旧的世界格局,建立了以美国和苏联两极为主导地位的国际战略格局。20世纪80年代末,苏联解体,以美苏两极为主导的

“雅尔塔体制"彻底崩溃。借助前苏联的崩溃,美国的军力和经济膨胀到了极点。但由于日本、德国、西欧在经济上的迅速崛起,海湾战争以后,美国的"单极"世界格局计划破产。随着世界形势的大动荡、大分化、大改组,国际战略格局开始出现向多极化方向发展。可以相信,一个新的以多个力量中心为基本结构的多极化国际战略格局正在形成,而且不可阻挡。 三、进入21世纪后世界格局的基本特征 进入新世纪以来世界各国力量对比发生了很大变化,各国力量面临着重新洗牌。新兴大国崛起,国际格局开始展露出向非大国时代发展的趋势。进入21世纪11年来,国际政治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世界政治多极化的趋势愈发明显,冷战期间存在的明显敌友关系现在变的模糊不清。如果说冷战后头十年国际上出现了第二次西方中心主义思潮,那么到了新世纪前十一年,这种西方中心主义已经开始有所消退,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世界经济格局在美国、欧盟、日本外,又出现了一股新的非西方的经济力量。在当今国际格局中,美国、欧洲和日本拥有绝对的力量,是国际制度的制定者和规划者,但是国际上还存在着除欧、美、日以外的五类国家,分别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俄罗斯、伊斯兰国家、失败国家和反美国家。国际格局未来的发展取决于西方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是否达成妥协以及双方是否有效的处理之间的关系。 与此同时,新兴发展中国家在崛起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首先,发展中国家在各自发展进程中暴露出发展不均衡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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