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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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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

系数手册使用说明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涵盖了占我国工业污染物产排量绝大部分的351个小类行业。其中、259个小类行业的产排污系数通过实测核算得出,92个小类行业的产排污系数采用类比方法获得。

本使用手册共十册。

第一分册内容包括:0610烟煤和无烟煤的开采洗选、0620褐煤的开采洗选、0690其他煤炭采选、0710天然原油和天然气开采、0790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有关的服务活动、0810铁矿采选、0890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0911铜矿采选、0912铅锌矿采选、0913镍钴矿采选、0914锡矿采选、0915锑矿采选、0916铝矿采选、0917镁矿采选、0921金矿采选、0931钨钼矿采选、0932稀土金属矿采选、1011石灰石和石膏开采、1012建筑装饰用石开采、1013耐火土石开采、1019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1020化学矿采选、1030采盐、1091石棉和云母矿采选、1092石墨和滑石采选、1093宝石和玉石开采行业等26个小类行业产排污系数。

第二分册内容包括:1310谷物磨制、1320饲料加工、1331食用植物油加工、1332非食用植物油加工、1340制糖、1351畜禽屠宰、1352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1361水产品冷冻加工、1362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1363水产饲料制造、1364鱼油提取及制品的制造、1369其他水产品加工、1370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1391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1392豆制品制造、1393蛋品加工、1411糕点、面包制造、1419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1421糖果、巧克力制造、1422蜜饯制造、1431米、面制品制造、1432速冻食品制造、1439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制造、1440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1451肉、禽类罐头制造、1452水产品罐头制造、1453蔬菜、水果罐头制造、1461味精制造、1462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的制造、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92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1493盐加工、1494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等33个小类行业产排污系数。

第三分册内容包括:1510酒精制造、1521白酒制造、1522啤酒制造、1523黄酒制造、1524葡萄酒制造、1531碳酸饮料制造、1533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1534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1535固体饮料制造、1539茶饮料及其他软饮料制造、1711棉、化纤纺织加工、1712棉、化纤印染精加工、1721毛条加工、1722毛纺织、1723毛染整精加工、1730麻纺织、1741缫丝加工、1742绢纺和丝织加工、1743丝印染精加工、1751棉及化纤制品制造、1752毛制品制造、1753麻制品制造、1755绳、索、缆的制造业、1754丝制品制造、1756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1757无纺布制造、1761 棉、化纤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1762 毛针织及其编织品制造、1810纺织服装等29个小类行业的产排污系数。

第四分册内容包括:1910皮革鞣制加工、1931毛皮鞣制加工、1941羽毛(绒)加工、2011

锯材加工、2021胶合板制造、2022纤维板制造、2023刨花板制造、2029其他人造板、材制造、2210纸浆制造、2221机制纸及纸板制造、2222手工纸制造、2223加工纸制造、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2520炼焦等14个小类行业的产排污系数。

第五分册内容包括:2611无机酸制造、2612无机碱制造、2613无机盐制造、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2621氮肥制造、2622磷肥制造、2623钾肥制造、2624复混肥料制造、2631化学农药制造、2632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2641涂料制造、2642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2643颜料制造、2644染料制造、2651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2652合成橡胶制造、2653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的制造、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2665信息化学品制造、2666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2667动物胶制造、2671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2672化妆品制造、2673口腔清洁用品制造、2674香料、香精制造等25个小类行业的产排污系数。

第六分册内容包括:2710化学药品原药制造、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2730中药饮片加工、2740中成药制造、2750兽用药品制造、2760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2811化纤浆粕制造、2812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2821锦纶纤维制造、2822涤纶纤维制造、2823腈纶纤维制造、2824维纶纤维制造、2829其他合成纤维制造、2911车辆、飞机及工程机械轮胎制造、2912力车胎制造、2913轮胎翻新加工、2940再生橡胶制造、3050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等19个行业产排污系数。

第七分册内容包括:3111水泥制造、3112石灰和石膏制造、3123石棉水泥制品制造、31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3132建筑陶瓷制品制造、3133建筑用石加工、3134防水建筑材料制造、3135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3141平板玻璃制造、3142技术玻璃制品制造、3143光学玻璃制造、3144玻璃仪器制造、3145日用玻璃制品及玻璃包装容器制造、3146玻璃保温容器制造、3147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3148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3151卫生陶瓷制品制造、3152特种陶瓷制品制造、3153日用陶瓷制品制造、3159园林、陈设艺术及其他陶瓷制品制造、3161石棉制品制造、3169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31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等23个小类行业产排污系数。

第八分册内容包括:3210炼铁、3220炼钢、3230钢压延加工、3240铁合金冶炼、3311铜冶炼、3312铅锌冶炼、3313镍钴冶炼、3314锡冶炼、3315锑冶炼、3316铝冶炼、3317镁冶炼、3321金冶炼、3331钨钼冶炼、3332稀土金属冶炼、3340有色金属合金制造、3351常用有色金属压延加工、3352贵金属压延加工、3353稀有稀土金属压延加工等18个小类行业产排污系数。

第九分册内容包括:3411金属结构制造、3431集装箱制造、3440金属丝绳及其制品的制造、34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511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3512内燃机及配件制造、3513汽轮机及辅机制造、3514水轮机及辅机制造、3521金属切削机床制造、3522金属成形机床制造、3523铸造机械制造、3524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3530起重运输设备制造、3541泵及真空设备制造、3543阀门和旋塞的制造、3551轴承制造、3573制冷、空调设备制造、3574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3581金属密封件制造、3582紧固件、弹簧制造、3591钢铁铸件制造、3592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3611采矿、采石设备制造、3625模具制造、

3671拖拉机制造、3691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制造、3711铁路机车车辆及动车组制造、3712工矿有轨专用车辆制造、3713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3714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3721汽车整车制造、3722改装汽车制造、3723电车制造、3724汽车车身、挂车的制造、3725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731摩托车整车制造、3732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741脚踏自行车及残疾人座车制造、3742助动自行车制造、3751金属船舶制造、3755船舶修理及拆船等41个小类行业的产排污系数。

第十分册内容包括:3922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3940电池制造、3951家用制冷电器制造、3952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4011通信传输设备制造、4012通信交换设备制造、4013通信终端设备制造、4014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制造、4019其他通信设备制造、403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发射设备制造、4032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及器材制造、4039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制造、4041电子计算机整机制造、4042计算机网络设备制造、4043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制造、4051电子真空器件制造、4052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4053集成电路制造、4059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4061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4062印制电路板制造、4071家用影视设备制造、4072家用音响设备制造、4090其他电子设备制造、4310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43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4411火力发电、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包括工业锅炉)、4500燃气生产和供应业、4610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4690其他水处理、利用与分配等31个小类行业产排污系数、采用类比方法行业的产排污系数。

名词解释

产污系数,即污染物产生系数,指在典型工况生产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或使用单位原料等)所产生的污染物量。

排污系数,即污染物排放系数,指在典型工况生产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使用单位原料)所产生的污染物量经末端治理设施削减后的残余量,或生产单位产品(使用单位原料)直接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量。当污染物直排时,排污系数与产污系数相同。

使用方法

首先,确定需要查找小类行业代码和行业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4754-2002中的行业代码和行业名称为准),根据手册目录,翻查到相关行业。

其次,根据相关产品名称、原料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细读相关注意事项,确定产污系数。

最后,根据相关末端处理技术,细读相关注意事项,确定排污系数。

示例

示例1 煤炭采选行业产排污系数法核算示例

(本示例由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提供)

位于山西省晋南地区的某煤矿年生产烟煤30万吨,其生产工艺为井工开采、炮采,其产品全部进入配套选煤厂进行洗选加工,该选煤厂的洗水达到三级闭路循环。

第一步:首先明确以下基本信息:⑴翻查到0610烟煤和无烟煤的开采洗选业中“煤矿开采区域条件分类表”,确定山西晋南地区属于二类地区;⑵本煤矿选煤厂洗煤废水的处理利用达到三级闭路循环;⑶本企业属于煤炭开采-洗选联合企业,其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包括煤矿煤炭开采和选煤厂煤炭洗选加工两部分产、排污量之和。

第二步:企业填表人根据本企业产品、原料、工艺、规模和污染物末端处理技术,分别计算煤矿和选煤厂的产排污量。

对于煤矿,基本类型为“烟煤+烟煤+井工炮采+≤30万吨/年+沉淀分离法”。在手册“0610烟煤无烟煤开采业产排污系数表”找到二类地区对应的污染物产污系数:工业废水量1.4吨/吨-产品、化学需氧量182克/吨-产品、石油类5.54克/吨-产品、工业固体废物(煤矸石)0.08吨/吨-产品;排污系数为工业废水量0.55吨/吨-产品、化学需氧量33克/吨-产品、石油类1.668克/吨-产品,工业固体废物(煤矸石)没有排污系数。

表1 烟煤和无烟煤洗选业产排污系数表(摘录)

对于选煤厂,基本类型为“洗精煤+烟煤+块煤末煤全入选+≤30万吨/年+‘物理+化学’”。查“0610烟煤无烟煤洗选业产排污系数表”找到与三级闭路循环对应的污染物产污系数:工业废水量0.3吨/吨-原料、化学需氧量44克/吨-原料、石油类2.25克/吨-原料、工业固体废物(煤矸石)0.18吨/吨-原料、工业固体废物(浮选尾矿)0.05吨/吨-原料;排污系数为工业废水量0.05吨/吨-原料、化学需氧量4.2克/吨-原料、石油类0.32克/吨-原料,工业固体废物(煤矸石和浮选尾矿)没有排污系数。

表2烟煤和无烟煤洗选业产排污系数表(摘录)

第三步:根据企业生产能力分别计算煤矿和选煤厂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

煤矿废水中石油类的产生量:30万吨×5.54克/吨=1.662吨

排放量:30万吨×1.668克/吨=0.5004吨

其余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同此方法计算。

②选煤厂废水中石油类的产生量为:30万吨×2.25克/吨=0.675吨

排放量为:30万吨×0.32克/吨=0.096吨

其余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同此方法计算。

第四步:计算该煤炭采选联合企业各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总量。如废水中石油类产生总量为:1.662吨+0.675吨=2.337吨;废水中石油类排放总量为:0.5004吨+0.096吨=0.5964吨。其余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同此方法计算。

第五步:填表

①将工业废水量和各类水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分别填入表G105-1;

②将工业废水量汇总填入表G103;

③各类水污染物汇总后填入表G105;

④将固体废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填入表G110。

其他说明:当企业为单一煤矿和独立选煤厂,或煤矿有部分生产煤炭不洗选、或煤矿选煤厂接受部分外来煤炭洗选加工时,只计算实际生产部分的产排污量。

示例2 啤酒行业产排污系数法核算示例

(本示例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供)

某啤酒生产企业,以麦芽和大米为原料,生产过程中回收了冷却水和废酵母,年产量为200,000千升,末端处理技术采用厌氧/好氧组合工艺,涉及的污染物包括:工业废水量、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第一步,通过表G101,获知该企业属于“1522啤酒制造业”。

第二步:确定啤酒酿造所产生的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①根据表G105-1,获知此企业的产品为啤酒,原料为麦芽和大米、生产过程中回收了冷却水和废酵母,年产量为200,000千升/年。确定此生产线的末端治理技术为“UASB+SBR 处理工艺”。

②根据以上信息查“1522 啤酒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得出该企业生产啤酒的产排污系数为:

表3 啤酒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摘录)

③以企业实际生产量,计算得出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污染物产生量= 产污系数×产品产量

污染物排放量= 排污系数×产品产量

由:产品产量= 200,000 千升/年

得各种污染物量分别为:

-工业废水量产生量= 5×200,000 = 1,000,000吨/年

排放量= 5×200,000 = 1,000,000吨/年

-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产生量= 8,000×200,000 = 1,600吨/年

排放量= 400×200,000 = 80吨/年

-废水中五日生化需氧量产生量= 4,800×200,000 = 960吨/年

排放量= 100×200,000 =20吨/年

-废水中氨氮产生量= 600×200,000 = 120吨/年

排放量= 100×200,000 = 20吨/年

第三步:填表

①将工业废水量和各类水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分别填入表G105-1;

②将生产过程中产生和排放的工业废水量汇总填入表G103;

③各类水污染物汇总后填入表G105。

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最新修改说明

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最新修改说明 2xx0年环境保护部总量司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承担单位对部分工业行业产排污系数进行了修订完善工作。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xx40制糖行业增加了氨氮的产排污系数,同时对采用真空无滤布 吸滤工艺等废水处理工艺的系数进行了调整。 2.对xx34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业系数数值进行了调整。 3.xxxx 棉、化纤纺织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 产排污系数。 4.xxxx棉、化纤印染精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 的产排污系数。 5.xx21毛条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 数。 6.xx22毛纺织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 数。 7.xx23毛染整精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 污系数。 8.xx30麻纺织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 数。 9.xx41缫丝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 数。

10.xx42绢纺和丝织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 排污系数。 11.xx43丝印染精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 污系数。 12.xx51棉及化纤制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 产排污系数。 13.xx52毛制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 系数。 14.xx53麻制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 系数。 15.xx54丝制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 系数。 16.xx55绳、索、缆的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 产排污系数。 17.xx56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 的产排污系数。 18.xx57无纺布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 系数。 19.xx61棉化纤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 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20.xx62毛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 物的产排污系数。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使用说明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使用说明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涵盖了占我国工业污染物产排量绝大部分的351个小类行业。其中、259个小类行业的产排污系数通过实测核算得出,92个小类行业的产排污系数采用类比方法获得。 本使用手册共十册。 第一分册内容包括:0610烟煤和无烟煤的开采洗选、0620褐煤的开采洗选、0690其他煤炭采选、0710天然原油和天然气开采、0790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有关的服务活动、0810铁矿采选、0890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0911铜矿采选、0912铅锌矿采选、0913镍钴矿采选、0914锡矿采选、0915锑矿采选、0916铝矿采选、0917镁矿采选、0921金矿采选、0931钨钼矿采选、0932稀土金属矿采选、1011石灰石和石膏开采、1012建筑装饰用石开采、1013耐火土石开采、1019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1020化学矿采选、1030采盐、1091石棉和云母矿采选、1092石墨和滑石采选、1093宝石和玉石开采行业等26个小类行业产排污系数。 第二分册内容包括:1310谷物磨制、1320饲料加工、1331食用植物油加工、1332非食用植物油加工、1340制糖、1351畜禽屠宰、1352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1361水产品冷冻加工、1362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1363水产饲料制造、1364鱼油提取及制品的制造、1369其他水产品加工、1370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1391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1392豆制品制造、1393蛋品加工、1411糕点、面包制造、1419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1421糖果、巧克力制造、1422蜜饯制造、1431米、面制品制造、1432速冻食品制造、1439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制造、1440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1451肉、禽类罐头制造、1452水产品罐头制造、1453蔬菜、水果罐头制造、1461味精制造、1462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的制造、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92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1493盐加工、1494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等33个小类行业产排污系数。 第三分册内容包括:1510酒精制造、1521白酒制造、1522啤酒制造、1523黄酒制造、1524葡萄酒制造、1531碳酸饮料制造、1533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1534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1535固体饮料制造、1539茶饮料及其他软饮料制造、1711棉、化纤纺织加工、1712棉、化纤印染精加工、1721毛条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畜禽养殖业产排污系数与排污系数手册

内部资料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畜禽养殖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组织单位: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写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09年2月

说明 为保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产排污系数测算组织实施方案》通知的要求,在农业部科技教育司、环境保护部指导下,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共同牵头主持,会同地方农业部门、农业和环保领域的科研单位和大学开展了“畜禽养殖业源产排污系数”核算,历时一年多的辛勤工作,在地方农业和环保部门、科研、检测中心、相关企业的支持下,完成了这一核算项目,并以此为基础编写了本手册,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畜禽养殖业源产排污量的核算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为此,在手册付印之际,向一切参加这一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目录 一、适用范围 (1) 二、主要术语与解释 (1) 三、使用方法 (2) 四、系数表 (3) (一)畜禽养殖产污系数 (3) (二)畜禽养殖场排污系数 (15) (三)畜禽养殖小区排污系数 (34) (四)畜禽养殖专业户排污系数 (53)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1.本手册给出了全国大陆范围内规模化饲养的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等5种畜禽在不同区域的产排放系数,应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畜禽养殖业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的计算,也可供畜禽养殖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工作参考。 2.本手册给出的畜禽养殖业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涉及粪便产生量、尿液产生量、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铜、锌。 二、主要术语与解释 1、畜禽养殖产污系数:在典型的正常生产和管理条件下,一定时间内(本手册中以“天”为单位),单个畜禽所产生的原始污染物量。 2、畜禽养殖排污系数:在典型的正常生产和管理条件下,单个畜禽产生的原始污染物经处理设施消减或利用后,或未经处理利用而直接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量。 3、规模化养殖场:指具有一定规模,在较小的场地内,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采用合理的工艺与技术措施,进行精心管理,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过的养殖场。本实施方案中规定规模化养殖场的存栏或出栏规模如下:生猪≥500头(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200头(出栏)、蛋鸡≥20000羽(存栏)、肉鸡≥50000羽(出栏)。 4、畜禽养殖小区:指在适合畜禽养殖的地域内,建立的有一定规模的较为规范、严格管理的畜禽养殖基地,基地内养殖设施完备,技术规程及措施统一,只养一种畜禽,由多个养殖业主进行标准化养殖。 5、畜禽养殖专业户:指畜禽饲养数量达到一定数量的养殖户,本手册中规定养殖专业户的存栏或出栏规模如下:生猪≥50(出栏)、奶牛≥5头(存栏)、肉牛≥10头(出栏)、蛋鸡≥500羽(存栏)、肉鸡≥2000羽(出栏)。

火力发电行业产排污系数手册

4411火力发电行业

1适用范围 本手册给出了《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目录》中4411火力发电行业电能、电能+热能等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可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火力发电行业工业污染源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的核算。 本手册产、排污系数指在典型工况生产条件下,消耗单位燃料的污染物产生量与排放量。 涉及的污染物指标包括:工业废水量、工业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工业废气量、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固体废物(粉煤灰)、工业固体废物(炉渣)、工业固体废物(脱硫石膏)。 2注意事项 2.1 在本《4411火力发电行业产排污系数使用手册》中,原料均指燃料。 2.2 系数表单中未涉及的燃料、工艺及末端治理技术的产排污系数 (1)燃料为生物质类,采用燃料为垃圾的同“产品、原料、工艺、规模”条件下的产、排污系数; (2)燃料为高焦炉混合煤气,参照燃料为天然气类的同“产品、原料、工艺、规模”下的产、排污系数。 高炉煤气的工业废气量产、排污系数采用天然气工业废气量产、排污系数除以15,氮氧化物的产、排污系数采用天然气的产、排污系数除以4,其它系数直接采用。 焦炉煤气工业废气量系数采用天然气工业废气量系数除以6,氮氧化物的产、排污系数采用天然气的产、排污系数除以4,其它系数直接采用。 (3)燃料为煤炭+高、焦炉煤气,与第(2)步高焦炉混合煤气系数取值方法相同; (4)燃料为“油页岩”类,采用燃料为煤矸石的同“产品、原料、工艺、规模”条件下的产、排污系数; (5)当燃煤矸石机组所用锅炉不是循环流化床锅炉时,采用燃料为煤炭类的同“产品、原料、工艺、规模”条件下的产、排污系数; (6)烟尘末端治理技术为过滤式除尘法或电、过滤式除尘器时,烟尘的排污系数采用电除尘器末端治理技术的排污系数乘以0.3取得;此时,粉煤灰的产污系数采用电除尘器末端治理技术的粉煤灰产污系数加上0.5取得; (7)烟尘末端治理技术为斜棒栅除尘器时,烟尘的排污系数采用文丘里水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全国污染源普查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测算项目组 项目完成单位项目组长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农业部渔业生态环境监测 中心) 项目副组长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片区负责单位: 农业部黄 渤海区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农业部东海区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农业部南海区 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农业部黑龙江流域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农业部长江中上 游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农业部长江下游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农业部珠江流域 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承担单位:黑龙江省渔业环 境监测站哈尔滨市渔业环境监测站吉林省渔业环境监测站辽宁省海洋渔业环境 监督监测站辽宁省淡水渔业环境监督监测站北京市渔业环境监测站河北省海洋 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站内蒙古自治区渔业环境监测保护站山西省渔业环境监测中心 山东省渔业环境监测站山东省淡水渔业监测中心青海省渔业环境监测站青岛市 渔业环境监测和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陕西省渔业环境监测站甘肃省渔业生态环境 保护管理站宁夏回族自治区渔业环境与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江苏省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站上海市渔业环境监测站浙江省海洋渔业环境监测 站浙江省淡水渔业环境监测站宁波市渔业环境监测站福建省渔业环境监测站广 东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渔业病害防治环境监测和质量检验 中心海南省渔业环境监测站河南省渔业检测中心河南省水产科学研究院安徽省 渔业环境监测中心湖南省渔业环境监测站湖北省渔业环境监测站武汉市渔业环 境监测站四川省渔业环境监测站江西省水产科学研究所 (以上单位排序不分先后) 编制说明为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根 据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 室在财政部的支持下,由农业部和环境保护部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农业部渔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目录.doc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 系数手册使用说明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涵盖了占我国工业污染物产排量绝大部分的351个小类行业。其中、259个小类行业的产排污系数通过实测核算得出,92个小类行业的产排污系数采用类比方法获得。 本使用手册共十册。 第一分册内容包括:0610烟煤和无烟煤的开采洗选、0620褐煤的开采洗选、0690其他煤炭采选、0710天然原油和天然气开采、0790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有关的服务活动、0810铁矿采选、0890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0911铜矿采选、0912铅锌矿采选、0913镍钴矿采选、0914锡矿采选、0915锑矿采选、0916铝矿采选、0917镁矿采选、0921金矿采选、0931钨钼矿采选、0932稀土金属矿采选、1011石灰石和石膏开采、1012建筑装饰用石开采、1013耐火土石开采、1019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1020化学矿采选、1030采盐、1091石棉和云母矿采选、1092石墨和滑石采选、1093宝石和玉石开采行业等26个小类行业产排污系数。 第二分册内容包括:1310谷物磨制、1320饲料加工、1331食用植物油加工、1332非食用植物油加工、1340制糖、1351畜禽屠宰、1352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1361水产品冷冻加工、1362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1363水产饲料制造、1364鱼油提取及制品的制造、1369其他水产品加工、1370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1391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1392豆制品制造、1393蛋品加工、1411糕点、面包制造、1419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1421糖果、巧克力制造、1422蜜饯制造、1431米、面制品制造、1432速冻食品制造、1439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制造、1440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1451肉、禽类罐头制造、1452水产品罐头制造、1453蔬菜、水果罐头制造、1461味精制造、1462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的制造、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92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1493盐加工、1494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等33个小类行业产排污系数。 第三分册内容包括:1510酒精制造、1521白酒制造、1522啤酒制造、1523黄酒制造、1524葡萄酒制造、1531碳酸饮料制造、1533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1534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1535固体饮料制造、1539茶饮料及其他软饮料制造、1711棉、化纤纺织加工、1712棉、化纤印染精加工、1721毛条加工、1722毛纺织、1723毛染整精加工、1730麻纺织、1741缫丝加工、1742绢纺和丝织加工、1743丝印染精加工、1751棉及化纤制品制造、1752毛制品制造、1753麻制品制造、1755绳、索、缆的制造业、1754丝制品制造、1756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1757无纺布制造、1761 棉、化纤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1762 毛针织及其编织品制造、1810纺织服装等29个小类行业的产排污系数。 第四分册内容包括:1910皮革鞣制加工、1931毛皮鞣制加工、1941羽毛(绒)加工、2011

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2010年修订)讲解

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 第一部分生活源废气污染物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1-2页第二部分生活源污水污染物产生系数及使用说明3-37页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0.1.13

第一部分生活源废气污染物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根据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生活能源的研究成果(详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结合动态更新调查制度的相关说明,确定生活能源污染物排放系数及其核算方法如下: 1.生活烟气排放量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 烟气:1kg煤产生8.5m3烟气 2.生活燃煤二氧化硫采用物料衡算法进行核算: SO2:Q=G×2×R×S 式中:G-耗煤量;R—硫转化率,取0.8;S-煤中含硫量,见表1~2。 表1 中国商品煤平均含硫量,% 煤种(或分区)全国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 平均硫含量,% 1.08 0.54 0.92 1.12 1.18 2.13 1.42 表2 中国各省分区 区域省份 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华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 中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西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西北宁夏、新疆、青海、陕西、甘肃 3.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 NOx排放系数:1 t煤产生2.0kgNOx

4.生活燃煤烟尘排放量核算方法: (1)集中供热锅炉采暖用煤的烟尘排放量,按照工业锅炉燃煤排放烟尘的核算方法和排放系数计算,详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2)居民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用煤的烟尘排放量,按照燃用的民用型煤和原煤,分别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民用型煤:烟尘排放量=型煤消费量(t)×(1~2)‰ 原煤:烟尘排放量=原煤消费量(t)×(8~10)‰ 5.其他燃料类型(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核算方法 其他类型燃料类型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其核算公式: Q=G×f 式中:G为各类燃气消费量,f为污染物排放系数,见表3。 表3 燃气排污系数 能源类型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 石油液化气 烟气量标立方米/吨-气17000 烟尘克/吨-气 4.7 二氧化硫千克/吨-气0.0068 氮氧化物 千克/吨-气 1.2 千克/万立方米-气29.9 管道煤气 烟气量标立方米/万立方米-气54800 烟尘克/万立方米-气15 二氧化硫千克/万立方米-气0.7

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应用培训

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应用培训 (参考资料)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

目录

1 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作用 产排污系数是准确测定各类污染源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以及环境统计的基本技术方法之一。“七五”、“八五”期间,我国开展了若干产排污系数的研究工作,为开展环境规划、环境统计、环境监测和监督、排污收费和排污申报登记以及污染过程控制等各项工作提供了支持。 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是在综合考虑影响行业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的各种主要因素,包括产品、工艺、规模、原材料,以及末端治理技术设备等,通过这些因素的组合,在现场实测、历史数据收集的基础上使用一定的核算方法而获得的。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直接服务于污染源普查工作。在普查过程中,普查员可采用产排污系数直接核算工业污染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 (2)为完善我国环境统计体系,提高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科学决策水平提供基础性数据。 我国在现行环境统计中,只对规模以上的重点污染源进行监控和统计,而数量多、污染治理设施落后甚至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的中、小规模污染源由于各种原因并未纳入统计范围,导致环境统计数据不能全面、真实反映环境状况。 2 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相关术语、定义 (1)四同 指在某一行业中,产品、原材料、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四种因素的组合。一个四同组合(条件)代表生产相同(或类同)产品时、使用相同(类同)原材料、采用相同(相近)生产工艺、具有相同(相近)生产规模。不同行业需根据本行业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的特点,识别影响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的主要因素、次要因素、一般因素等进行四同的划分和组合。对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无显着影响的因素,不需要进行类别的划分。 以表1为例,对四同进行说明。 从表1可以看出:

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修订版201101)

生活源产排污系数 及使用说明 第一部分生活源废气污染物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1-2页第二部分生活源污水污染物产生系数及使用说明3-37页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0.1.13

第一部分生活源废气污染物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 根据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生活能源的研究成果(详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结合动态更新调查制度的相关说明,确定生活能源污染物排放系数及其核算方法如下: 1.生活烟气排放量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 烟气:1kg煤产生8.5m3烟气 2.生活燃煤二氧化硫采用物料衡算法进行核算: SO2:Q=G×2×R×S 式中:G-耗煤量;R—硫转化率,取0.8;S-煤中含硫量,见表1~2。 表1 中国商品煤平均含硫量,% 表2 中国各省分区 3.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 NOx排放系数:1 t煤产生2.0kgNOx 4.生活燃煤烟尘排放量核算方法: (1)集中供热锅炉采暖用煤的烟尘排放量,按照工业锅炉燃煤排放烟尘的核算方法和排放系数计算,详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

手册》。 (2)居民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用煤的烟尘排放量,按照燃用的民用型煤和原煤,分别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民用型煤:烟尘排放量=型煤消费量(t)×(1~2)‰ 原煤:烟尘排放量=原煤消费量(t)×(8~10)‰ 5.其他燃料类型(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核算方法 其他类型燃料类型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其核算公式: Q=G×f 式中:G为各类燃气消费量,f为污染物排放系数,见表3。 表3 燃气排污系数 注:*生活能源中燃料油主要用于机动车燃油,由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有独立核算方法,此处仅供参考。

最新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修改说明

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修改说明2010

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最新修改说明 2010年环境保护部总量司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承担单位对部分工业行业产排污系数进行了修订完善工作。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1340制糖行业增加了氨氮的产排污系数,同时对采用真空无滤 布吸滤工艺等废水处理工艺的系数进行了调整。 2.对1534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业系数数值进行了调整。 3.1711 棉、化纤纺织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 的产排污系数。 4.1712棉、化纤印染精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 物的产排污系数。 5.1721毛条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 系数。 6.1722毛纺织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 系数。 7.1723毛染整精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 排污系数。 8.1730麻纺织行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 系数。 9.1741缫丝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污 系数。

10.1742绢纺和丝织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 产排污系数。 11.1743丝印染精加工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 排污系数。 12.1751棉及化纤制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 的产排污系数。 13.1752毛制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 污系数。 14.1753麻制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 污系数。 15.1754丝制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 污系数。 16.1755绳、索、缆的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 的产排污系数。 17.1756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 物的产排污系数。 18.1757无纺布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的产排 污系数。 19.1761棉化纤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 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20.1762毛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业增加了总氮、氨氮、总磷三项污 染物的产排污系数。

产排污系数手册的使用

产排污系数手册的使用 1 产排污系数手册简介 1.1 产排污系数手册汇编原则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工业行业代码顺序(小类)(从“0610煤炭和无烟煤的开采洗选”一直到“4690其他水处理、利用与分配”),依次汇编形成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1.2产排污系数手册涵盖范围 《手册》共计10个分册,以国民经济分类中小类行业为单位编写。 1.2.1《手册》涵盖行业范围 1)实测和类比使用的小类行业,共351个 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及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统称为“工业行业”)共有39个大类行业,524个小类行业(不包括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本《手册》涵盖了其中的32个大类行业,351个小类行业,共涉及1344种原料、8367种产品、1026种工艺,给出了10504个产污系数和12891个排污系数。其中259个小类行业污染源的产排污系数通过实测核算得出,92个小类行业污染源的产排污系数采用类比方法获得(见表1-3)。 2)进一步补充完成系数手册的小类行业,共15个 有一些产品量较少、相对污染较大,但由于数据基础较差等原因需花费更长时间才能完成产排污系数核算的小类行业或其中部分产品。这类小类行业共15个,拟在2008年6月之前完成产排污系数的核算。 3)无需做系数的小类行业,共118个 包括产量少或无产品生产的行业;军工、涉密或带放射源的行业;污染少或无普查污染物指标的行业。 4)通过其他方法完成的小类行业,共40个 这些小类行业可通过采取监测法、物料衡算法进行填表,也可采用排污申报的数据进行普查填表。 1.2.2《手册》涵盖污染物(指标)范围 本《手册》完全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确定的32项重点污染物(指

2017年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word版本)

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及使用

第一部分生活源废气污染物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1-2页第二部分生活源污水污染物产生系数及使用说明3-37页

第一部分生活源废气污染物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 根据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生活能源的研究成果(详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结合动态更新调查制度的相关说明,确定生活能源污染物排放系数及其核算方法如下: 1.生活烟气排放量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 烟气:1kg煤产生8.5m3烟气 2.生活燃煤二氧化硫采用物料衡算法进行核算: SO2:Q=G×2×R×S 式中:G-耗煤量;R—硫转化率,取0.8;S-煤中含硫量,见表1~2。 表1 中国商品煤平均含硫量,% 表2 中国各省分区 3.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 NOx排放系数:1 t煤产生2.0kgNOx 4.生活燃煤烟尘排放量核算方法: (1)集中供热锅炉采暖用煤的烟尘排放量,按照工业锅炉燃煤排放烟尘的核算方法和排放系数计算,详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

手册》。 (2)居民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用煤的烟尘排放量,按照燃用的民用型煤和原煤,分别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民用型煤:烟尘排放量=型煤消费量(t)×(1~2)‰ 原煤:烟尘排放量=原煤消费量(t)×(8~10)‰ 5.其他燃料类型(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核算方法 其他类型燃料类型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其核算公式: Q=G×f 式中:G为各类燃气消费量,f为污染物排放系数,见表3。 表3 燃气排污系数 注:*生活能源中燃料油主要用于机动车燃油,由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有独立核算方法,此处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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