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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合同的概念及主要条款

简述合同的概念及主要条款

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

组织之间订立的有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合同具有合法、自愿、平等等主要特点,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形式之一。在合同中,各方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和条款,

进行约定的交易活动。合同不仅对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明确的规定,同时也是法律保护

各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身份、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确

保双方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参与的,不能强制约定。

第二,合同的内容。合同内容应当详细明确,包括货品的种类、数量、价格、交货期限、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等。并且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的规范要求。

第三,履行方式。合同中需要的履行方式包括货品的交付、支付方式、质量保证和售

后服务等。这些都需要在合同中作出具体的规定。

第四,违约责任。合同中应当规定违约责任以及如何解决纠纷。对于违约行为的后果,应当进行详细的约定。如果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或者其他法律责任。

第五,合同的期限。合同的期限是所有约定中最关键的内容之一。双方必须在合同中

规定好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确保交易的有效完成。

总之,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民间交易的基本形式之一。在签

订合同之前,各方需要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评估,确保合同的条款明确、权利和义务平衡、经济发展符合法律规定。只有这样,才能让合同更好地发挥其约束力和

保障作用。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一般条款 甲方: 乙方: 1.定义 1.1“合同”系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 1.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体育器材、部件、备件、工具、技术资料等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1.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指导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1.5“买方”系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或单位,具体见《合同专用条款》。 1.6“卖方”系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供货商或制造商(体育器材),具体见《合同专用条款》。 1.7“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和运行的地点,具体见《合同专用条款》。 1.8“验收”系指买方依据技术规格规定接受合同货物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一般条款适用于不被合同其他部分规定所取代的范围。 3.技术规格和标准 3.1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4.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4.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4.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4.1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4.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4.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5.知识产权 5.1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其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以及其它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6.包装 6.1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海运或空运或陆上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等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6.2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7.运输标记 7.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印刷字体标明以下各项: (1)收货人 (2)合同号 (3)发货标记 (4)收货人编号 (5)目的地 (6)货物的名称、品目号、箱号

简述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简述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是法律领域中的重要概念,它在商业、民事和法律交易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是法律学习和商业交易的基础,下面将对其进行简要阐述。 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或协议,其中一方(或多方)同意履行某种义务,而另一方同意提供相应的对价。合同可以涵盖各种法律关系,从商品销售和租赁到劳动合同和金融交易等多个领域。合同的核心是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在事务发生时获得法律保护。 合同的特征: 自愿性(Offer and Acceptance):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其中一方提出要约(Offer),另一方接受要约(Acceptance)。要约和接受必须是明确和一致的。 法律意图(Intention to Create Legal Relations):合同双方必须具备法律意图,即他们明确愿意通过合同产生法律效力,而不仅仅是社交承诺或意图。 法定能力(Legal Capacity):合同的参与方必须具备法定能力,即他们必须是法律上能够约定的成年人或法定实体。未成年人、疯狂或疾病患者等可能无法缔结合同。 明确条款(Certainty of Terms):合同必须包含明确的条款和条

件,以确保双方都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模糊或不明确的合同通常会被视为无效。 合法性(Legality):合同的目的和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公序良俗或道德。非法合同通常是无效的。 考虑对价(Consideration):合同双方必须提供对价,即双方都必须提供某种权益或好处。对价可以是货币、财产、劳动等,它代表了合同的相互交换。 可能性执行(Possibility of Performance):合同必须是可能执行的。如果合同的履行在法律或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它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明确规定(Certainty):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歧义和争议。合同的条款必须明晰且可执行。 完整合同(Complete Contract):合同通常应包含完整的协议,即它应当包括所有相关方面的约定,以避免引发后续纠纷。 总结: 合同是法律中的重要工具,它有助于规范商业和法律交易,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合同的概念在法学中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它是商业领域和民事法律实践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理解合同的特征有助于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避免法律纠纷和争议的发生。因此,在签署合同或涉及合同的交易时,合同的特征应被充分理解和遵守。

合同的概述

合同的概述 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广义上的合同与狭义上的合同) 2、合同的特征: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当事人双方或者多方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是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体现当事人双方或者多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3、合同的分类: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诺成合同同与实践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为自己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者利益的合同;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 4、合同的解释:是指运用各种解释规则和方法,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含义,探究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合同解释的主体:(广义上讲,任何人均有权;狭义上讲,解释主体仅 指受理合同纠纷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真正具有法律意义的合同解释, 即有权解释) ?合同解释的规则(是指指导解释合同的客观准则):文义解释规则;体 系解释规则;参照交易习惯解释规则;诚实信用原则;符合合同目的的 解释规则;针对不同合同条款效力强弱的解释规则;不同合同文本的解 释规则 合同的订立(订立合同是当事人反复协商,彼此交换意思表示,最终达成合意的过程)(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 1、要约 ?概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订立合同的必经程序。发 出要约的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 ?构成要件:(1)要约是由具备缔约能力的合同当事人向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 特定的受要约人做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具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图(3)要约的内容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4)要约应是已送达受要约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法条15条) ?概念: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当事人意愿不同;受约的对象不同;内容不同;法 律约束力不同。(区分要约邀请与要约可考虑以下因素:根据法律规定区分; 根据当事人在提议中的措辞所表达的意思来区分;根据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根据意思表示是否针对特定人。 3、要约的生效(是指要约发生法律效力,即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法律约束力)(法条16条) ?要约生效的时间:我国法律采取到达主义,即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能控制的 地方才发生法律效力。(几种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普通邮寄送达、采取数

合同法基本概念大全

合同法基本概念大全 合同法律是关于市场交易规则的法律,不仅与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密切相关,也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本文特意为大家收集了合同法涉及到的一些概念,希望大家喜欢! 合同概述 1.双务合同、单务合同:依双方当事人是否互负给付义务,合同可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 2.有偿合同、无偿合同:这是依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存在对价关系所作的分类。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 3.诺成合同、实践合同:这是从合同成立条件的角度对其所作的分类。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4.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采取一定的形式为标准,合同可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

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的合同;反之,法律不要求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则为不要式合同。 5.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根据法律是否赋予特定名称并设有规范,合同可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指在法律上已设有规范并赋予名称的合同。如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十五类合同,均为有名合同。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在法律上尚未确立一定的名称和规则的合同。 6.主合同、从合同: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在两个关联合同中,不依赖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称为主合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合同称为从合同。例如,借款合同与保证合同之间,前者为主合同,后者为从合同。 7.束己合同、涉他合同:以订约人是否仅为自己设定权利义务为标准,合同可分为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束己合同,是指严格遵循合同相对性原则,当事人为自己设定并承受权利义务,第三人不能向合同当事人主张权利,当事人也不得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合同。此为合同的常态。涉他合同,是指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为第三人设定了权利或约定了义务的合同,包括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合同的订立 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定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该仔细阅读合同的主要条款,以确保双方都理解并同意合同的内容。下面是合同主要条款的主要内容: 1. 合同的目的和范围 合同应该明确规定合同的目的和范围。这包括合同的主要目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的终止条件等。 2. 价格和支付方式 合同应该明确规定价格和支付方式。这包括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付款方式等。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价格和支付方式,以避免任何误解或争议。 3. 交付和接受 合同应该明确规定交付和接受的时间和方式。这包括商品或服务的交付时间、交付方式、接受时间、接受方式等。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交付和接受的时间和方式,以避免任何误解或争议。

4. 保证和责任 合同应该明确规定保证和责任。这包括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保修期限、保修方式、赔偿责任等。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保证和责任,以 避免任何误解或争议。 5. 违约和解决争议 合同应该明确规定违约和解决争议的方式。这包括违约责任、违约赔偿、争议解决方式等。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违约和解决争议的 方式,以避免任何误解或争议。 6. 保密和知识产权 合同应该明确规定保密和知识产权。这包括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协议等。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保密和知识产权,以避免任何误解或 争议。 7. 其他条款 合同还可以包括其他条款,如不可抗力条款、法律适用条款等。双方 应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其他条款,以避免任何误解或争议。

总之,合同主要条款是合同的核心内容,双方应该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的主要条款,以确保双方都理解并同意合同的内容。合同的主要条款应该清晰明确,以避免任何误解或争议。

合同法基本知识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概念是指调整有关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是整个国家法制建设的组成部分。 ?合同与契约的区别:契约更具有私人的性质,合同更具有集体、公的性质.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3、合同是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二、合同的分类 ?1 .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2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3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4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5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6 .主合同与从合同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 ?一、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订立的协议. ?二、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原则 ?(二)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三)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原则 ?二、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原则 ?(二)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三)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原则。 ?二、订立合同的程序 ?(一)要约(OFFER) ?1、概念:根据《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的有效条件: ?3、要约邀请:(Invitation Offer) ?(1)概念: ?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3)典型的要约邀请行为

(合同知识)合同的概念

.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 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一种合意 2.合同是发生法律上效果的双方民事行为 3.合同是发生民法上效果的民事行为.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3.有偿合同与无 偿合同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6主合同与从合同7.本约(本合同)与预约(预备合同)8为自己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是指由法律赋予其特定名称及具体规则的 合同.主要有15种: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予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 ,是相对于有名合同或称典型合同 的一个概念,即在法律.行政法规中未明文规定合同名称和调整范围的合同.即有名合同之外的其它合同. .对 于有名合同应当直接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无名合同,则首先应当考虑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则.另外,因为无名合同的内容可能涉及到有名合同的某些规则,因此,也可以比照类似的有名合同的规则,参照合同的经济目的及当事人的意思等对无名合同进行处理. . ;② 在风险的负担上是不同的;③因一方的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 合同. ,是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两种合同成立的条件.时间不同. .

. .在有 相互关联的合同中,凡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称为主合同.反之,必须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己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称为从合同如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等都是从合同.合同的这种分类,其法律意义在于:从合同以主合同存在为前提;主合同的消灭,从合同也将随之消灭. :订约当事人订立合同式为自己设定 权利,使自己直接取得和享有某种利益. 人利益订立合同,合同将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合同相对性的突破b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在发生第三人违约时,仍遵守合同相对性. .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合同主体的相对性2合同内容的相对性3.合同责任的相对性. ,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 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无名合同传统民法又称为非典型契约,例如广告中使用他人肖像.瘦身美容.信用卡.加盟店.企业咨询等现代新型合同都是法律没有规定的无名合同.从原则上说,合同法不仅不禁止当事人订立无名合同,而且还鼓励当事人订立无名合同.合同法关于有名合同的规定,并不是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也不是要求当事人必须按照有名合同的规定来订立合同,只是要求当事人在 ,才适用合同法的规则. .《合同法》 ,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它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这就确定了无名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规则. ,其不同于其它民事法律关系的 重要特点,在于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所谓合同关系的相对性,主要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出诉讼;于合同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诉讼, 法律或合同约定,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 一.主体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

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考点重点归纳总结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本章叙述了合同的订立到合同的履行的全过程,概念较多,难度较大,实用性很强,历年考试分值都比较高,是重要的一章。本章几乎每年都有主观题出现,所以要加强知识点的综合运用,而且本章的综合题很可能会与其他章的内容结合出题,要注意结合应用。2013年本章教材有一些局部调整,并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做了一些实质性修改。 第一节 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对合同做如下分类: 1.以法律、法规是否对其名称做出明确规定为标准,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2.按照除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是否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为标准,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3.按照法律、法规是否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手续为标准,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4.按照双方是否互负给付义务为标准,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5.按照当事人权利的获得是否支付代价为标准,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6.以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和基本原则 (一)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合同法,即有关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包括: (1)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 (2)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合同关系,同时还包括自然人之间的买卖、租赁、借贷、赠与等合同关系。 (3)在政府机关参与的合同中,政府机关作为平等的主体与对方签订合同时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4)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 2.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相关考点】依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例题·单选题】下列合同中,不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 )。 A.甲与律师签订的代理诉讼的合同 B.乙与亲戚签订的监护小孩的合同 C.丙与老师签订的在课外补习功课的合同 D. 丁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答疑编号572105010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法》调整范围。我国合同法中所指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 系的协议。而同属民事法律领域的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基本知识

合同的基本知识 一、合同的法律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形式 在我们国家合同形式目前有这样几种形式:1、书面形式(有些合同法律规定必需采用书面形式比如商品房买卖合同);2、口头约定(在能够证明的情况下,双方口头约定也可以成立合同。口头约定在发生纠纷时难以证明,所以这种形式不可取) 3、其他形式,它又分为默示形式和视听资料形式。 三、签订一份合同的过程 我们签订一份合同要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或者说必要内容: 1、合同双方当事人; 2、标的; 3、数量、质量; 4、价款或者报酬;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办法。 五、合同的特殊形式——格式合同 (一)概念:格式条款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及对方协商的条款。包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为格式合同,又称为标准合同。 合同法制定了一套规则来管制格式合同。 第一、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要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第二、在格式合同中,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另外,还请记住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二种情形的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六、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1、合同文本的起草 2、审查合同对方的签约资格及履约能力 3、合同双方应承担的权利、义务应当明确具体切忌含糊笼统 4、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 5、“明确合同签订地”的意义。 6、合同内容完成后,双方签字盖章有关事项,特别注意合同的附件,也要盖章。 专题:阴阳合同的法律风险 一、什么是“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指的是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 二、“阴阳合同”及“补充合同”不是一回事 阳合同只用来登记,真实的成交价是阴合同,两份合同的价格不同,两份合同的签订时间可能是同一天,也可能相隔数天,但大致时间一致。而补充合同是对前一份合同的变更,一般是在合同履行到一定阶段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而对原来合同所作的变更。 三、“阴阳合同”出现的两大原因: 1、下家为多贷款 2、上家为少交税 四、卖方签订“阴阳合同”的法律风险。 1、交易不成时,承担房价下跌损失的风险。

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法律常识

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法律常识 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合同,也叫契约,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形成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在私有制出现以后,为实现商品交换而产生的。到了资本主义社会,随着商品经济的开展,合同制度也以“契约自由〞为契机而迅速开展和完善起来。由于社会主义国家需要大力开展商品生产和交换,所以也必须要有完善的合同制度。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①合同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并以意见表示一致为条件。②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双方当事人处于平等地位,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进行限制或强迫。③合同是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协议。合同不能是违法行为,而只能是合法行为,如果合同是违法的,就会引起合同无效,甚至当事人要受到追究和制裁。④合同是从法律角度明确当事人之间特定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文件。合同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某种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以实现当事人的特定经济目的。 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各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本质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订立合同,一般都要经过两个步骤,即要约和承诺。 要约是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指一方向对方提议订约,并提出合同的主要条款,以供对方考虑是否同意签订合同的法律行为。要约发出后,非依法律规定或受要约人的同意,不得变更、撤销要约的内容。承诺是指对于一方的要约,他方表示同意接受提出的各项条款(至少是各项主要条款)和成立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凡对要约提出修改的建议,或只是局部同意,都不是承诺,而应视为拒绝原要约,提出了新要约。在一般情况下,对要约的承诺一经作出并到达对方,即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协议就算达成,合同即告成立,但法律规定其他条件的除外。

合同范本的主要条款和要素总结

合同范本的主要条款和要素总结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范本 是指一种标准化的合同模板,用于参考和使用。在撰写合同范本时,需要考虑到各种法律要求和业务需求。本文将总结合同范本的主要条款和要素,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使用合同范本。 1. 合同的基本信息 合同的基本信息包括合同的标题、日期、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等。这些信 息用于明确合同的身份和有效性,确保合同的双方都能准确理解合同的内容和约束。 2. 合同的目的和背景 合同的目的和背景是指合同所要解决的问题和背景情况。这部分内容可以简要 描述合同的目标、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签订合同的原因。目的和背景的描述有助于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3. 条款和定义 合同的条款是合同的核心内容,描述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条款应该清晰、具体,并且尽量避免歧义。此外,合同中可以包含定义部分,用于解释和明确一些专业术语或特定概念的含义,以确保合同的双方都能理解和遵守。 4. 价格和支付方式 价格和支付方式是商业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条款。这部分内容应该明确规定商品 或服务的价格、支付期限、支付方式等。合同的双方应该在这部分内容上达成一致,并确保支付方式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5. 交付和验收

交付和验收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商品或服务的交付和接受过程。这部分内容应该包括交付的时间、方式、地点,以及验收的标准和程序。合同的双方应该在这部分内容上达成一致,并确保交付和验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6. 违约和争议解决 违约和争议解决是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这部分内容应该明确规定违约的后果和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的双方应该在这部分内容上达成一致,并确保违约和争议解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7. 保密和知识产权 保密和知识产权是一些特定行业合同中常见的要素。这部分内容应该明确规定双方对于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使用方式。合同的双方应该在这部分内容上达成一致,并确保保密和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保护性。 8. 法律适用和管辖 法律适用和管辖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条款。这部分内容应该明确规定适用的法律和管辖的法院。合同的双方应该在这部分内容上达成一致,并确保法律适用和管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综上所述,合同范本的主要条款和要素包括合同的基本信息、合同的目的和背景、条款和定义、价格和支付方式、交付和验收、违约和争议解决、保密和知识产权,以及法律适用和管辖等。在撰写合同范本时,需要考虑到各种法律要求和业务需求,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可执行性和公平性。通过合同范本的使用,双方当事人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建立起良好的商业关系。

施工合同的概念

施工合同的概念 施工合同是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一种法律文件,旨在明确 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权利和责任。本文将介绍施工合同的概念以及其 中的重要条款。 一、施工合同的定义 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签订的一种 协议。它规定了工程的范围、工期、质量标准、支付方式等相关条款,以保障双方权益并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施工合同的重要条款 1. 工程范围:施工合同应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包括建筑结构、设 备安装、装修等内容。工程范围的详细描述有助于避免后续争议和误解。 2. 工期安排: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开始日期和完成日期,以确保工 程按时进展。此外,还应规定延期和罚款等相关条款,以应对不可抗 力等特殊情况。 3. 价格及支付方式:施工合同应明确工程的总价款及支付的方式和 时间节点。常见的支付方式包括百分比支付、阶段性支付和最终验收 支付等。 4. 质量要求: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这有助于 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5. 变更和索赔:施工合同应规定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和条件。如果工 程需要进行变更或有额外费用产生,双方应达成一致并及时办理相关 手续。 6. 保险责任:合同中应明确保险责任的承担方,以及相关的保险类 型和保险金额。这对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和降低潜在风险非常重要。 7. 争议解决:合同应规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常见的方式包括 协商、调解和仲裁等。这有助于加快纠纷解决的速度并减少产生的成本。 三、施工合同的重要性 施工合同对于工程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它不仅确保了业主和承包 商的权益,还规范了双方的行为和责任。通过明确工程的范围、价格、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关键内容,施工合同帮助双方建立了合作基础,减 少了合作中的风险和争议。 此外,合同还为争议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减少了纠纷解决的时间 和成本。 总结: 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旨在确保业主和承包 商的权益,明确工程的范围、价格、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关键信息。它 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依据,并规范了双方的行为和责任。因此,在进行建筑工程时,签订一份完整、准确的施工合同是非常必要

合同内容的概述

合同内容的概述 1.合同条款。合同的内容,就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具体体现为合同的各项条款。根据《合同法》规定,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合同条款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即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 1.合同条款。 合同的内容,就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具体体现为合同的各项条款。根据《合同法》规定,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合同条款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即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2.合同条款的解释。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延伸阅读: 合同内容条款 合同应该包括哪些条款 3.合同的法律适用。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对此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只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立合同重复使用而单方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不允许对方协商变更的条款。格式条款的适用可以简化签约程序,加快交易速度,减少交易成本。因此并非格式条款就是不公平的。但是,由于格式条款是由一方当事人拟定,且在合同谈判中不容对方协商修改,条款内容难免有不公平之处。所以《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效力及解释作有特别规定,以保证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或者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

合同的概念与作用(精)

第一节合同 一、合同的概念与作用 (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又叫契约,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一章第2条指出:“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是对合同概念最权威的解释。这一定义表明,合同的本质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相合,意愿一致所订立的协议,是他们为实现一定的目的,进行平等协商,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的确认,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本节所讲的合同专指书面形式的文字合同)。 (二)合同的作用 1.有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2.有利于加强国家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3.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和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4.有利于专业化生产的发展协作和经济联合,促进经济技术交流合作。 二、合同的特点 (一)合法性 (二)平等互利性 (三)约束性 (四)规范性 三、合同的种类 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合同进行不同的分类。按时间分,有长期、中期、短期或一次性合同。按形式分,有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的合同。按写法分,有条款式合同、表格式合同及条款兼表格式合同。我国《合同法》按内容区分,规定了15种合同基本类型,具体如下; (一)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三)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四)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五)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出租货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六)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货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货物,提供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七)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加工、定做、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予报酬的合同。 (八)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九)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以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等从起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款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等合同。它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等。 (十)保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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