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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试题(带答案)

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试题(带答案)
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试题(带答案)

《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

1、婷婷与其双胞胎的弟弟都刚刚小学毕业,其父母生意繁忙,于是不让婷婷继续上学而让她留在家中帮父母做家务,让其弟弟继续上学。她父母实施了哪些违法行为?

【案例分析要点】歧视女性未成年人;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2、小刚为某校八年级的学生,今年14岁,很调皮,不爱学习,让班主任伤透了脑筋。“要不要小刚继续在校读书”问题在全班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给小带刚来很大的精神压力,他再也不肯到学校读书了。小刚的父母觉得他继续上学也不会有前途,就送他到一家商场当服务员。小刚在当服务员期间,结识了一些不良青年,学会了吸烟、喝酒、赌博,而且小偷小摸,曾偷了同事少量钱财,受到了商场的警告。9月份的某天晚上,他竟入户盗窃,因数额较大,触犯了刑法,在逮捕归案时,公安人员不开警车,不穿警服,不扩大知情面,并对小刚进行了不公开的审问。回答问题:

(1)材料中哪些人的行为分别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哪些规定?

(2)材料中哪些人的行为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哪些规定?

(3)小刚的变化给我们什么启示?

【案例分析要点】

(1)小刚和他的父母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家庭保护”中“必须让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商场负责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社会保护”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规定;小刚的班主任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学校保护”中“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的规定。

(2)公安人员的行为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司法保护”中“尊重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的规定。

(3)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一个人如果不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有错误不改,任其发展下去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中学生一定要加强道德修养,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谨慎交友。

3、某一小学高年级,学生绝大部分为独生子女,娇惯成性,组织纪律性差。某一周三

下午,综合实践课教师王老师上课期间,学生朴某在课堂上大声说话,无理取闹,王老师制止时,又与老师蛮缠,下课后王老师将朴某叫到王所住宿舍内批评朴某(只有两人在场),学生不服,与其争辩,王老师便给了朴某两记耳光,并说要与学生玩命,以此表示自己将学生“管好”的决心,直至下午5点50分才放学生回家,第七节英语课没上着(教师下班时间为5:30)。

【案例分析要点】

(1)学生朴某在课堂上大声说话,无理取闹,当王老师制止时,又与老师蛮缠,这对老师不尊重,违反了《小学生守则》第二条专心听讲,《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三条,尊敬老师,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也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因此,鉴于情节不是特别严重和恶劣,学生朴某应该向王老师承认错误,赔礼道歉(2)王老师作为人民教师对学生严格要求,对工作认真负责应该是好的,但采取的方法不当,对学生的人格不够尊重,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中国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八条的规定:教师义务(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以及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第15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打学生“耳光”是属于侵犯学生人身权利行为;致使学生一节课没上,是侵犯了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王老师行为是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教师法》第37条,《义务教育法》第16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8条之规定,可先由学校给予王老师一定的行政处分。如果矛盾激化,必要时要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调解。

案例反思:

从这一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教师要懂法守法,尤其要了解我国的教师法和教育法等基本的法律法规,增强教育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学会做学生思想工作.,用规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将此作为保障自己合法权利的手段;同时,应该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其次,学校有计划的组织家长会,定期家访,一来增加沟通,让家长理解教师工作的性质、内容、难度,二来可以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方法的辅导,使他们掌握教育方法、配合学校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习惯。

还要加大宣传力度,以灵活的形式宣传教育的政策、法规,让全社会真正把教育工作重视起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教育合力,对孩子实施有效的教育,促进孩子健康、和谐发展。

4、某校初中班主任吴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XXX 收的信件,吴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吴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家长找到吴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吴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

请问:(1)吴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试述你的判断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

(2)吴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

【案例分析要点】

(1)吴老师私自拆阅学生高某信件的行为和在班会上宣读高某信件的行为是不正确。因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和第31条的规定。

(2)吴老师的解释不正确,因为吴老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教师法》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借口教育和爱护学生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本案例中吴老师不适当的教育方式对学生高某的离家出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5、某中学为整顿教学秩序,搞了一次日常教学秩序检查评比活动。初三(1)班班主任金老师为严肃课堂教学秩序,争取在此次活动中夺得好成绩,于是便公开在课堂上宣布,从今以后,谁上课迟到影响了班级荣誉,除批评教育外,另罚款5元,充当班费,年底一律不评为三好学生。一日,该班学生冯刚上课迟到了,课后即受到班主任金老师的当众批

评,并被罚款5元。学生家长对教师罚学生款的做法很有意见,反映到学校,但学校却明确表示支持金老师的做法,理由是认为目前学生违纪现象严重,靠以往的单纯进行批评教育的方法已很难起到良好的效果,辅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应该是必要的。

(1)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A)

A、教师、学校、学生及其家长

B、教师、学校、学生

C、学校、学生

D、教师、学生

(2)由本案引发的思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其中正确的是(C )

A、学校和教师均有权加强教学管理,整顿教学秩序,但在进行此项工作时需采取正确的方法,依法而行,应加强对学生的批评教育,对个别屡教不改的学生也可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可以对学生进行适当的物质处罚。

B、学校的收费是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也是依法进行的。

C、学校和教师应依法行使自身的权利。在制定任何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时,都应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应当“依法治校”,而不应“违法治校”。

D、当学生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时,可采取有效措施与学校进行磋商

6、某大学女学生严某考试时在试卷下面放有写着公式的纸条,被监考老师发现并予没收。后学校认为严某考试作弊,态度恶劣,于是对其做出勒令退学的处分决定。严某对处分决定不服,向校方提出申诉,但校方至今未给予任何书面答复。

(1)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A)

A、学校和学生

B、学校、学生及学生家长

C、学校、监考教师和学生

D、学校、监考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

(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D )

A、《宪法》

B、《教育法》

C、国家关于考试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D、以上三者都有

(3)本案下列启示中,错误的是(C )

A 、学生要遵守考试纪律;

B、学校应维护考场纪律,依法对考试作弊行为进行惩处;

C、学校应正当行使自身的权利,依法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的纪律处分应依法进行,可以开除考试违纪的学生。

D、当学生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勇于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7、某中学组织本校学生到一中学参加考试。考生出发前,本校专门向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上午考试结束后,老师又特别强调:吃饭休息,不准私自外出,有事必须请假,尤其是不准出去游泳。但16岁的学生王某不听安排,乘上厕所之机,私自翻越两米多高的院墙去院后水湾中游泳,不幸溺水死亡。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分析,下列说法错误的是(D )

A、学校不承担王某的死亡责任

B、本案中王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就其16岁的年龄、智力而言,他完全应该知道私自下水塘游泳的危险性,学校也告诉了他这样危险,并且在学校三令五申的告诫后,还是违反纪律,利用上厕所之机,翻越两米多高的院墙偷跑出去,学校在教育管理上并无过错,应认定为该生对存在的危险性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

C、本案中王某由于违反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的,而造成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相应责任。

D、学校应当承担王某的死亡责任,因为不论怎样学校都应当尽到妥善管理学生的义务

8、某校小学四年级班主任李某让其班上的学生擦二层楼的玻璃,由于没有采取安全措施,致使一名学生在擦玻璃时与另一名学生打逗说笑,不慎掉了下去,造成人身伤害。请结合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及规章,分析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 )

A、学生打逗说笑,不慎掉了下去,造成人身伤害,其责任应有学生自己负责

B、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第1款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章的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C、对于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学校应该承担因过错而造成的伤害事故的责任。

D、学校应对教师进行保证学生安全的教育,制定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切实予以落实。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浅析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弊端

浅析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弊端 在我国,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战略方针和战略目标。 未成年人在社会中是一类特殊群体,他们无论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均与成年人有诸多不同。在生理方面,未成年人的生理结构正处于发育期,力量弱小,自我控制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在心理方面,未年人具有较强依赖性,思想单纯,在认知恩那个李和分析判断能力上存在较大局限。因此,我国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但在实施的过程中总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我把问题归结为以下几点: 第一,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内容简单、逻辑性差,且多分散在各个部门法中,缺乏系统性。首先,一些法律法规规定过于简单,不够具体。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解释中,大多条款均为原则性的规定,只有大概的行为方向,没有具体的执行措施,造成实施起来弹性太大。其次,立法不够全面,一些问题存在立法空白。由于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原来没有过的问题现在极有可能显现出来,原来制定的法律如果不及时予以修正,则必然会出现立法滞后。如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在临时监管人、教育部门与法定监护人之间应如何转接,监护风险如何分担问题,一直为我国法律中的空白。而实际中由此种空白导致的纠纷却经常发生,司法机关由于无明确法律可依,则只能根据相关法律和法理做以推论,这必然导致同案不同地方不同判决的现象发生,极不利于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最后,“我国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大多法条均是禁止性和肯定性条款,并缺少违反该强制性规定应承担何种责任的罚则条款”。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4条规定:“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这条规定是非常典型的禁止性条款,对与学校来说,其知道了如此情况下不能取消学生想学籍,但是他并不知道如果取消了,则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如此,就容易陷入有令不行的尴尬境地。而对于最终未被宣判为有罪的学生而言,如果其学籍被取消,则他的维权途径何在?依据何在?长此以往,必将导致一些列社会问题的发生。 第二,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现有法规缺乏可操作性和执行性。首先,立法滞后,相关法律法规少协调和衔接,可操作性差。这一点在上文已经予以说明,此不赘述。其次,配套实施细则没有跟上,致使有些法律规定形同虚设。如根据我过法律规定,虐父母待被监护人或不尽监护人职责的,可以剥夺其监护人资格。但问题是,剥夺了父母监护资格的被监护人由谁监护?尽管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可以由父母所在单位和被监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

《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 1、婷婷与其双胞胎的弟弟都刚刚小学毕业,其父母生意繁忙,于是不让婷婷继续上学而让她留在家中帮父母做家务,让其弟弟继续上学。她父母实施了哪些违法行为? 【案例分析要点】未成年人保护法10条中,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骸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由残未成年人。 13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2、小刚为某校八年级的学生,今年14岁,很调皮,不爱学习,让班主任伤透了脑筋。“要不要小刚继续在校读书”问题在全班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给小带刚来很大的精神压力,他再也不肯到学校读书了。小刚的父母觉得他继续上学也不会有前途,就送他到一家商场当服务员。小刚在当服务员期间,结识了一些不良青年,学会了吸烟、喝酒、赌博,而且小偷小摸,曾偷了同事少量钱财,受到了商场的警告。9月份的某天晚上,他竟入户盗窃,因数额较大,触犯了刑法,在逮捕归案时,公安人员不开警车,不穿警服,不扩大知情面,并对小刚进行了不公开的审问。回答问题: (1)材料中哪些人的行为分别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哪些规定? (2)材料中哪些人的行为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哪些规定? (3)小刚的变化给我们什么启示? 【案例分析要点】 (1)小刚和他的父母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家庭保护”中“必须让适龄未成年人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商场负责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社会保护”中“38条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规定;小刚的班主任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学校保护”中“18条,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出未成年学生”的规定。 (2)公安人员的行为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司法保护”中“尊重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的规定。 (3)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一个人如果不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有错误不改,任其发展下去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中学生一定要加强道德修养,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谨慎交友。 3、某一小学高年级,学生绝大部分为独生子女,娇惯成性,组织纪律性差。某一周三下午,综合实践课教师王老师上课期间,学生朴某在课堂上大声说话,无理取闹,王老师制止时,又与老师蛮缠,下课后王老师将朴某叫到王所住宿舍内批评朴某(只有两人在场),学生不服,与其争辩,王老师便给了朴某两记耳光,并说要与学生玩命,以此表示自己将学生“管好”的决心,直至下午5点50分才放学生回家,第七节英语课没上着(教师下班时间为5:30)。 【案例分析要点】 (1)学生朴某在课堂上大声说话,无理取闹,当王老师制止时,又与老师蛮缠,这对老师不尊重,违反了《小学生守则》第二条专心听讲,《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三条,尊敬老师,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也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 因此,鉴于情节不是特别严重和恶劣,学生朴某应该向王老师承认错误,赔礼道歉 (2)王老师作为人民教师对学生严格要求,对工作认真负责应该是好的,但采取的方法不

未成年人保护法试题答案

【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专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不满()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监护人代理民事活动。 B.10周岁 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位居住。 B.16周岁 3.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人。 C.受教育权 答案正确! 4.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周岁的公民。 B.18周岁 5.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B.16 6.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对进入营业性()的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B.影剧院 7.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A.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8.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B.人格尊严 9.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 A.健康、成长 10.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法律手段 11.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教

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 B.青春期教育 12.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A.危及人身安全、健康 1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的()。 A.监护职责、抚养义务 14.对流浪、乞讨或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无法查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由()收容抚养。 A.儿童福利机构 15.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 C.不合法 16.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引导、教唆、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卖淫的,应依法()。 B.从重处罚 17.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定有: A.法定监护 B.指定监护 18.未成年人的保护包括: A.家庭保护 B.学校保护 C.社会保护 D.司法保护 19.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B.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C.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浅谈如何保护未成年人

浅谈如何保护未成年人 石阡县河坝小学张玉香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是很重要的,但他们的自我保护的能力是有限的,所以在教育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同时,外界的保护很重要,而且是主要的。只有将自我保护与外界保护结合起来,才能对未成年人实行有效的保护。 一.自我保护是重要的 未成年人的身心特征决定了他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常常扮演犯罪受害者的角色。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要求未成年人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在危急关头采取积极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措施,以避免外界的不法侵害,这是非常必要的。应该承认,未成年人在遇到不法分子的侵袭时,往往处在敌强我弱的境地。在这些年中,经常都有未成年人被无辜的伤害的事件发生。所以在教育中,我们应该随时采取有效的教育方式方法,教给他们必要的自我保护知识。 二.外界保护是主要的 我们充分肯定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防范在防止自己遭受外界侵 害中的意义。因为众多事实已经证明,年龄小、体力弱的未成年人,如果有了基本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一旦遇到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

的引诱和侵害,有时候是可以避免受侵害的。但是,我们也应当注意到,未成年人身心的特点和社会经历,决定了他们自我保护和防范的能力是非常有限的。前几天。陕西省南郑县圣水镇幼儿园发生凶杀案就具有典型性。像这样的事例很多很多,也提醒我们,保护未成年人应当以外界保护为主,将外界保护与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结合起来,无论在《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都贯穿着这样的指导思想。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外界的保护和培育。现阶段,社会正处于错综复杂的变革时期,未成年人对来自各方面的不法侵害,自我保护和防范的意识和能力有限,特别是在遭受外界侵害的那一刻,未成年人在体力上与侵害者存在悬殊的差异,心理上存在一定的恐惧感。要让未成年人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来保护自己,这是非常困难的。尽管未成年人应当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但这种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有个过程。在整个未成年时期,外界的保护不仅是需要的,而且是主要的,外界保护尤其重要和关键。这就是我们经常讲的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对保护未成年人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所讲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防范,是建立在一定条件基础上的。这里讲的条件最核心的是要做到"三强调",即:强调政府在保护未成年人中的主体地位,强调法律在保护未成年人中的特殊作用,强调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的家庭、学校和社会责任。 三.如何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

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1、婷婷与其双胞胎的弟弟都刚刚小学毕业,其父母生意繁忙,于是不让婷婷继续上学而让她留在家中帮父母做家务,让其弟弟继续上学。她父母实施了哪些违法行为 【案例分析要点】未成年人保护法10条中,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骸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由残未成年人。 13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2、小刚为某校八年级的学生,今年14岁,很调皮,不爱学习,让班主任伤透了脑筋。“要不要小刚继续在校读书”问题在全班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给小带刚来很大的精神压力,他再也不肯到学校读书了。小刚的父母觉得他继续上学也不会有前途,就送他到一家商场当服务员。小刚在当服务员期间,结识了一些不良青年,学会了吸烟、喝酒、赌博,而且小偷小摸,曾偷了同事少量钱财,受到了商场的警告。9月份的某天晚上,他竟入户盗窃,因数额较大,触犯了刑法,在逮捕归案时,公安人员不开警车,不穿警服,不扩大知情面,并对小刚进行了不公开的审问。回答问题: (1)材料中哪些人的行为分别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哪些规定 (2)材料中哪些人的行为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哪些规定 (3)小刚的变化给我们什么启示 【案例分析要点】 (1)小刚和他的父母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家庭保护”中“必须让适龄未成年人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商场负责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社会保护”中“38条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规定;小刚的班主

未成年人保护法测试题及答案

未成年人保护法测试题 及答案

未成年人保护法测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B )应该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 A.父母B.家庭C.监护人 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B),不得对未成年人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A.个人志愿B.人格尊严C.人身自由 3、小明(15岁)的父母离婚时,法院判决其随母生活,其父以法院判决为由,对其不管不问。其父的这种行为违反( A )。 A.未成年人保护法B.婚姻法C.教育法 4、某初级中学为追求升学率,将年级成绩最差的三名学生除名,该中学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C )。 A.人格尊严B.隐私权C.受教育权 5、小张(15岁)的父亲经常在家吸烟,小张也常模仿吸几口,父亲未加制止,小张的父亲做法是否合法?( B) A.不违法B.违法C.家庭内部问题,法律不予过问 6、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B )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A.自由、尊严B.人身、财产C.成长、健康 7、如果发生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C)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控告。 A.父母或其他监护人B.国家机关C.任何组织或个人8、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 A )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A.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B.简陋的C.临时修建的9、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C )、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A.智力、纪律B.体质、美育C.体质、智力 10、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B)未成年人。 A.学习成绩差的B.有残疾的C.生活能力差的 1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 B )周岁的公民。A.16周岁 B.18周岁 C.20周岁 12、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 C)的权利。 A.初级教育 B.基础教育 C.义务教育

未成年人保护法测试题及答案

未成年人保护法测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B )应该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A.父母B.家庭C.监护人 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B),不得对未成年人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A.个人志愿B.人格尊严C.人身自由 3、小明(15岁)的父母离婚时,法院判决其随母生活,其父以法院判决为由,对其不管不问。其父的这种行为违反( A )。 A.未成年人保护法B.婚姻法C.教育法 4、某初级中学为追求升学率,将年级成绩最差的三名学生除名,该中学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C )。 A.人格尊严B.隐私权C.受教育权 5、小张(15岁)的父亲经常在家吸烟,小张也常模仿吸几口,父亲未加制止,小张的父亲做法是否合法( B)

A.不违法B.违法C.家庭内部问题,法律不予过问 6、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B )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A.自由、尊严B.人身、财产C.成长、健康7、如果发生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C)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控告。 A.父母或其他监护人B.国家机关C.任何组织或个人 8、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 A )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A.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B.简陋的C.临时修建的 9、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C )、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A.智力、纪律B.体质、美育C.体质、智力

10、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B)未成年人。 A.学习成绩差的B.有残疾的C.生活能力差的 1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 B )周岁的公民。 A.16周岁 B.18周岁 C.20周岁 12、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 C)的权利。 A.初级教育 B.基础教育 C.义务教育 13、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 B)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A.10周岁 B.16周岁 C.12周岁 14、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A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法律手段 B.强制手段 C.自力救济手段 15、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监护人( B )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和小学生谈谈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材料 同学们: 今天主要和同学们讲一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大家都知道,小学生都属于未成年人,都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了使未成年人能够健康的成长,我国专门制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给未成年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中华民族的明天。 今天,我主要就围绕着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个主题,给同学们谈谈有关法律问题。同学们一定都懂得这个道理,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懂得对他人以及我们所生活的社会负责,这是每个家庭、每所学校额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同时,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就在于未成年人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未成年人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有这样一个案例,2009年6月26日,3名刚满及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连夜敲开某中学十几间男生宿舍的门,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对初一、初二年级的男生实施抢劫,最终触犯了法律,3人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小乐、小波和小雨都属于人们眼中的"差生"。小乐读初中后,迷恋上了网络,家长为此把他转了两次学,但小乐最后还是以辍学告终。小雨非常贪玩,一次社会上的朋友邀他到外地玩,他就逃课玩了一个多月,回来后受到处分也辍学了。小波勉强读完了初中,就不愿再读书了。据调查,这些失去老师关爱的闲散青少年,已经成了少年犯的主要"来源"。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家庭、社会、学校相互配合,任何一个方面出了问题,都有可能把孩子推离正确的轨道。另一方面,我们这个社会还是一个以成年人为中心的社会,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参照物是成人,对未成年人考虑得不够。这两方面原因导致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重视不够。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

《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例谈 第一方面,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 家庭保护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行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长和监护人提出了限制性的要求。主要有3条: (1)不许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虐待是指用打骂、冻饿、捆绑、限制自由、强迫干重活、有病不给治等手段,对他人进行迫害。有些父母认为,孩子是自己的,想打想骂,别人管不着。他们遇到孩子做的事不随自己意,或因孩子有病、呆傻而虐待孩子,使孩子的身心都受到严重摧残。还有个别家长为了自己的快乐,把未成年的孩子扔掉或赶出家门,迫使孩子在外流浪,导致孩子受伤甚至死亡,这些都是触犯法律的。 案例1 在我国某县,曾发生了一件震惊全国的事:这个县第一小学四年级学生夏斐,被亲妈妈打死了。 那年期末考试,夏斐数学得了82分,全班第二,语文79分,名列第五。当妈妈问他考试成绩时,夏斐怕挨打,就说都在90分以上。后来,妈妈知道了真情,就扒光他的衣服,用铁制的三角挫一顿猛打,直到夏斐咽了气。夏斐的妈妈"望子成龙",但是她采用了不正确的方法,闹出人命,触犯了法律,最后被依法逮捕了。 案例评析: 夏斐妈妈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中“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扶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造成了未成年人夏斐死亡的严重后果,依法受到法律的制裁。 (2)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

受义务教育。 案例2 2001年9月3日,正值贵州省安龙县平乐乡龙蛇场坝赶场天。一大早,不足三千平方米的龙蛇坝场就挤满了来自本乡各村和毗邻乡镇的赶场群众。平乐乡人民政府诉农民王茂坤、韦其明、王世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侵害子女义务教育权利一案在这里现场开庭审理。 被告人王茂坤有未成年子女4人,原分别就读于乐平乡龙蛇小学三年级和二年级;被告人韦其明的女儿原就读于平乐戴中学龙蛇代办点初中一年级;被告人王世英的女儿原就读于平乐小学六年级。2001年春季,这6名学生未到学校报到读书。平乐乡政府多次派人来到这些学生家中,苦口婆心地向家长做工作,并向他们宣讲《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此后,乡政府分别向学生家长送达了复学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这些家长对此均置之不理,仍未送子女到学校就读。为此,乡政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3被告送其子女复学。 案例分析: 农民王茂坤、韦其明、王世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侵害子女义务教育权利,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中“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的有关规定,合议庭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3被告立即履行送子女复学的法定义务。 (3)不得迫使未成年人结婚和订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结婚的年龄,男子不得早于22周岁,女子不得早于20周岁。可是,有些地区至今仍保留着订"娃娃亲"的风俗。孩子一生下来,父母就给他们订了亲,子女长大后,不管愿不愿意,都得履行婚约。这种陋俗给未成年子女带来了沉重的心理负担,使他们不能专心读书学习,

未成年人保护法测试题一二答案

未成年人保护法测试题一答案 单位姓名得分 一、单选题:(10×2分=20分) 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B )周岁的公民。 A.16周岁B.18周岁C.20周岁 2、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C)的权利。A.初级教育B.基础教育C.义务教育 3、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B)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A.10周岁B.16周岁C.12周岁 4、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A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法律手段B.强制手段C.自力救济手段 5、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监护人(B)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A.可以B.不得C.不应 6、营业性歌舞厅、酒吧、网吧等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A)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A.未成年人禁止进入B.小学生禁止进入C.衣冠不整者禁止进入 7、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A )。A.应当依法承担责任B.不承担责任C.视情况而定 8、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C)。 A.合理B.合法C.不合法 9、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引导、教唆、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卖淫的,应依法(B)。A.处罚B.从重处罚C.加重处罚 10、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B)。A.发育、成长B.安全、健康C.生活、教育 二、多选题:(10×3分=30分) 1、把未成年人培养成为"四有"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其中"四有"的具体内容是(ABCD )。有理想B.有文化C.有纪律D.有道德 2、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提倡"五爱"公德,"五爱"的具体内容是(BCD )。(1)爱祖国(2)爱中国共产党(3)爱人民(4)爱劳动(5)爱科学(6)爱社会主义A.(1)(2)B.(3)(4)C.(6)(1)D.(5)(4) 3、对出版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ABD )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 A.图书B.报刊C.电影D.音像制品

浅谈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

浅谈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 作者:河北省沧州市第五中学温巨芹 (本文浏览次数: 2247) 目前,我国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3.67亿。他们的法律意识如何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命运。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增多,成为我国乃至全世界都共同面临的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这种现象越来越令人担忧,初中思想政治课中开设法律基本常识是非常必要的。不但让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知道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懂得哪些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既违法行为,对这些行为坚决不去做。由于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不知法,不守法,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增加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文结合实际案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其采取的措施和方法进行分析,希望引起社会各部门关注。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正值美丽的花季,却不幸在犯罪的诱惑下过早地凋谢。未成年人犯罪也日趋严重。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几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且犯罪类型达20多种,犯罪特点向低龄化、成人化、团体化、残忍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一、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犯罪年龄低龄化 据统计,目前未成年犯罪的平均犯罪年龄为14-15岁,比80年代提前了0.84岁,有不少11到12岁的孩子就有劣迹,14岁便走上了犯罪道路。例如,北方某市在破获一起抢劫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6岁最小的12岁。其中一名14岁的少年绑架一6岁男孩后,向男孩父母索要巨款。他被抓获后,警方问他为何要绑架一儿童?他说,我是模仿录像中黑社会老大。 2、犯罪手段成人化、智能化,且作案手段更加隐蔽、狡猾,反侦察、逃避打击的能力明显增强。不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盗窃,抢劫他人财物时,有预谋、有计划,事先踩点,目标明确,周密分工,作案后及时销毁现场,扰乱警方视线,作案手段日趋成人化。 3、结伙犯罪突出,纠合性,群聚性特征明显。犯罪的青少年大多无所事事,聚集在一起寻衅滋事。有的仅仅发生口角,就纠集同伙报复杀人,有的为图钱财,合谋抢车劫财,聚众斗殴。如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杨志波等人抢劫案,纠合38人之多,其中涉及未成年人犯14人。 二、未成年人犯罪原因 1、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市场经济竞争原则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负面效应,对未成年人价值观念的形

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

2002年1月13日(星期日)16时左右,一列铁路货物列车进入孝义市某铁路分局管内的万安火车站区内,等候加补机车。期间,家住火车站旁某村6岁的幼童杨某与伙伴进入没有封闭的站区,到上述货物列车尾部最后一节车厢下玩耍,数十分钟后该列车开出,杨某被火车轧伤。杨某先后经多家医院治疗仍造成左前臂中上1/3处、左下肢小腿中上1/3处被截肢,司法鉴定为二级伤残。2003年杨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铁路分局赔偿因其管理疏忽而造成的原告人身损害损失(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护理费、伤残者生活补助费、鉴定费、残疾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终生护理费、残疾用具费的维修等费用)共计75万元。 该案在一审中,原、被告认可的赔偿项目及数额为: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护理费、伤残者生活补助费、鉴定费、残疾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总计369 129.66元。 双方争议焦点为:1、本案的归责原则及法律适用;2、精神损失费、终生护理费、残疾用具的维修等费用能否列入赔偿范围。 一审法院认为:本起铁路交通事故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除了物质损失外,也包括精神损失。作为未成年的幼儿,身体被截肢,除肉体上的痛苦外,也造成伴随终生的精神压力和痛苦,精神损害是显而易见的,应给予一定物质上的抚慰和赔偿。赔偿额度应综合杨某的受害程度、被告某分局的过错程度、赔偿能力等因素,参照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合理确定;受害人杨某安装假肢后,每年需1500元更换接受腔、脚板的费用亦属更换假肢的费用,应列入赔偿范围,此笔费用为6.9万元;终生护理费及其他费用缺乏事实和法律根据,法院不予支持;火车有自己固定的轨道,在站内和区间内铁路线路上逗留、游逛、穿越和拣拾煤渣杂物等会发生危险,是一般性常识。国发(1979)178号文件转发的铁道部、交通部、公安部当时重新修订的《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第二条将上述行为列为禁止性行为,相对人有自觉遵守的义务。原告进入铁路作业区内停留车下玩耍,被火车轧伤致残,显系其自身原因所致。但其毕竟是未成年的幼儿,没有行为能力,其父母作为监护人理应倍加看护,确保其人身安全。而本案中其监护人明知村外火车站铁路作业区存在危险,而放任其外出玩耍,无人陪同看护,没有尽到监护职责,致使本案损害后果发生,应对本案事故负主要责任;火车是高速运输工具,铁路作业人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避免铁路作业对周围环境中人们的生命、健康和财产造成损害。万安站工作人员正常作业亦无违章,虽尽了相应的注意义务,但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未成年人在铁路作业区玩耍,其注意程度尚有不足,对本案事故的发生亦应负一定责任。依照民法通则第18条第3款、第106条第2款、第119条、第131条,判决:被告某分局承担损害赔偿总额438 129.66元的20%的赔偿责任,即87626元,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其余由原告及监护人承担。 一审判决后杨某不服,提起上诉称:原判认定事实不准。火车从万安站开出后,才发现杨某被火车轧伤,根本不是注意程度不足,而是开车时没有观察周围环境。原判未能分析造成损害的因果关系,有意把责任推给监护人;原判适用法律方面错误。民法通则第18条第3款指的“承担责任”是指生活上的抚养和教育责任,而不是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2款,本案中被上诉人有过错,原审判决也已认定,就应当依此项规定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民事责任,而一审判决只让被上诉人承担本案损失的20%,显属不当。根据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本案侵害人是某分局,受害人即使有过错也只是减轻侵

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试题

一、选择题 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B )周岁的公民。 A、16周岁 B、18周岁 C、20周岁 2、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A )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3、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B )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学校和(B )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 5、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学校应当结合实际举办以(A )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活动。 6、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

年人运用(A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法律手段 B、政府行政手段 C、自力救济手段 7、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对进入营业性(B )的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8、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B )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9、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引诱、教唆、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卖淫的,应依法(B )。 10、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因(B )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11、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于(A )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A、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B、已满16周岁不满20周岁 C、已满14 12、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收容教养期间,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B );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A、文化知识、技能培训或者义务教育 B、文化知识、法律知识或者职业技 13、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C ),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14、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对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将童工(B )。

从中学生的角度谈谈未成年人保护法

从中学生的角度谈谈未成 年人保护法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从中学生的角度谈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当今世界日新月异,中国也在紧跟世界的脚步,对祖国的花朵也日趋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因此给他们快乐而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关系到“中国梦”能否实现。目前中国教育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德,智,体,美,劳)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学会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于此同时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首先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人性中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而且他们尚未形成固定人生观、世界观的未成年人所受影响更大。所以这就更加需要我们的法制教育采用多种多样、生动有效的方式,把法制观念植根于处在萌动期的孩子心中。如何服务青少年、保护青少年,也是我们所需面对的一个社会课题。因此,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家庭、学校和全体公民应该积极地给予特别的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这一保护的具体体现。 下面就是几个惨痛的案例:案例一(家庭方面缺乏监督):法院唐马法庭 与组成对一起未成年人人身伤害赔偿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鉴于双方当事人 都是未成年人,其参加了案件诉讼。 李某九岁,父母离婚后随父亲一起生活,在去年7月份的一天,在李某母 亲的要求下,其叔叔把他送到母亲处过暑假。一天在路边用电线抽蚂蚱玩耍 时,把从后面的路过的被害人10岁的于某无意中抽伤,一只,造成永久性失 明,后经为7级伤残,前期治疗花费四万多元,加上后期异眼手术及精神赔偿 等费用诉讼标的额达到10余万元。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父母有保护 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 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因本案的双方当事人都是未成年的孩子,其 监护人应负有。 办案法官告诫:本案中的双方当事人如果其家长看护好自己的孩子,就有 可能避免这场悲剧的发生。现在马上临近暑假,学生家长应该切实肩负起监护 人的职责,看护好未成年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留下终身痛苦。 都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李某的父母缺乏对孩子安全文明的教育,李某同时也缺乏良好的家庭环境,从小父母离异,导致他未能得到良好的照顾与引导。因此每个家长应该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从

未成年人保护法试题及答案

未成年人保护法试题及答案 2014-12-24 一、单项选题 1.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b )周岁的公民。 A.16周岁B.18周岁C.20周岁 2.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c)的权利。 A.初级教育B.基础教育C.义务教育 3.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b)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A.10周岁B.16周岁C.12周岁 4.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a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A.法律手段B.强制手段C.自力救济手段 5.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监护人(b)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A.可以B.不得C.不应 6. 营业性歌舞厅、酒吧、网吧等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a)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A.未成年人禁止进入B.小学生禁止进入C.衣冠不整者禁止进入 7.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a)。 A.应当依法承担责任B.不承担责任C.视情况而定 8. 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c)。A.合理B.合法C.不合法 9.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引导、教唆、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卖淫的,应依法(b)。 A.处罚B.从重处罚C.加重处罚 10.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b)。 A.发育、成长B.安全、健康C.生活、教育 11.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b)应该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 A.父母B.家庭C.监护人 12.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b),不得对未成年人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A.个人志愿B.人格尊严C.人身自由 13. 小明(15岁)的父母离婚时,法院判决其随母生活,其父以法院判决为由,对其不管不问。其父的这种行为违反(a)。 A.未成年人保护法B.婚姻法C.教育法 14. 某初级中学为追求升学率,将年级成绩最差的三名学生除名,该中学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c )。 A.人格尊严B.隐私权C.受教育权 15. 小张(15岁)的父亲经常在家吸烟,小张也常模仿吸几口,父亲未加制止,小张的父亲做法是否合法?( b) A.不违法B.违法C.家庭内部问题,法律不予过问 16.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b)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A.自由、尊严B.人身、财产C.成长、健康 17. 如果发生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c)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控告。 A.父母或其他监护人B.国家机关C.任何组织或个人 18.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a)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A.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B.简陋的C.临时修建的 19.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c)、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A.智力、纪律B.体质、美育C.体质、智力 20.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b)未成年人。 A.学习成绩差的B.有残疾的C.生活能力差的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doc

关爱儿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五大典型案例(图) https://www.sodocs.net/doc/4d8228369.html, 2011年05月27日11:25 重庆商报 商报图形徐侨唯制 儿童需要呵护和关爱,但现实中,一些侵害儿童权益的事件却屡见不鲜。在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昨天,市五中院公布了近一年多来,他们审理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五大典型案例。据悉,2009年至今,市五中院及辖区法院共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1800余件。 案例1 案情:罗某、郑某于2002年非婚生下女儿,2003年,罗某与郑某分手后,郑某独立抚养女儿至今,罗某一直未给付抚养费。郑某于2010年10月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女儿随其生活,并要求罗某承担女儿的抚养费。荣昌县法院判决:女儿由郑某抚养,罗某每月支付抚养费。 法官点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均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案例2 无人看护男童鱼塘溺亡 案情:2007年9月,胡某夫妻外出打工期间,两岁的儿子胡某某掉入邝某的鱼塘中溺亡。江津区法院判决:邝某赔偿丧葬费等3万余元,同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法官点评:此案中监护人应承担主要民事责任,但邝某作为鱼塘的承包经营权人,对鱼塘管理不善,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故对胡某某的死亡也应承担责任。 案例3 教师疏于管理孩子摔残

案情:2009年5月,4岁男童周某在渝中区某幼儿园上课时,因任课教师疏于管理,周某不慎从木凳摔下骨折,构成十级伤残。渝中区法院判决:由幼儿园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合计3万余元。 法官点评:幼儿园作为对其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教育机构,理应更加谨慎的履行其上述职责却未做到,因此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案例4 男童跳水摔成植物人 案情:2007年12月,5岁的唐某某在参加重庆一体校的跳水训练时,从7米高台跳水后摔得至今仍昏迷不醒。渝中区法院判决:由体校赔偿唐某某555100元。 法官点评:无足够安全措施的各类文体项目培训可能给孩子带来伤害,唐某某训练的内容已远超出国家体育总局训练手册规定,体校应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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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题库 1.我国第一部宪法是何时通过的?(1954年9月) 2.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场。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不得(责令退学)。 4.未成年人是否可以单独接受他人的馈赠的礼物?(可以)5.交通信号灯中的黄灯表示(警示通行)。 6.在校学生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本人无力赔偿或者无力负担医疗费用的,应由谁负责?(学生的监护人) 7.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8.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9.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属于(单一制)。 10.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 11.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并创造条件,保证(农村、贫困和流动人口)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 12.儿童的权利是指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应享有的与成年人(平等的),具有相同的价值,由法律认可并保障的基本权利儿童权利。

13.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4条的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4.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 15.《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16.《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17.《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18.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的行为)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19.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20.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 21.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22.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是全社会各部门的(共同责任)。 23.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生的受教育权权利应当受到学校尊重,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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