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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院医疗设备供应及时,确保医疗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1条凡医院工作所需医疗设备采购,均适用此制度。

第2条普通器械:根据各科室工作要求,由设备科与科室协商制定品种、规格及数量基数。正常损耗交旧换新,由于任务变更等原因可增减基数。

第3条装备性仪器设备:由各科室自第三季度开始提出下年度新购进、更新计划并填写可行性报批表(包括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产地、申报理由等),交设备科汇总。5万元以上仪器装备应附有可行性论证报告(即从技术上说明购买该台仪器及选定该厂产品的较详细理由)报设备科,设备科汇总全院各科室医疗设备申请计划,对申请设备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充分地调查研究、考察评估,总结出初步意见提交医院医学装备委员会。医学装备委员会召开会议,确定下年度医疗设备预算编制草案,上报医院党支部会议和院长办公会确定下年度设备预算计划。。

第4条各科室的普通器械及消耗物品,按消耗规律定期提出计划,经分管院长和院长签字同意后采购供应。

第5条医疗设备采购必须统一按照医院采购流程由设备科对外订购,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应明确以下事项:

1. 关健性指标,如质量、性能技术要求;

2. 到货不合要求应立即提出退换或索赔;

3. 交货期限,规定到期不交货的赔偿条件;

4. 保修期限及培训计划;

5. 付款方式等。

第6条所有医疗器械和仪器设备都由设备科仓库发放,各科室指派专人凭领物单领取。

第7条医师个人使用的听诊器、叩诊锤、音叉、检眼镜等,医院正式医师由科室主任报医务科批准,由设备科一次性配备登记,易损部分以旧换新,调离本院或离开医师岗位时应交回撤账;实习生、进修生、研究生个人使用的器械,发给科室负责管理的人员保管,并保持适当数量,轮流使用。

第8条本制度自2019年6月15日起实施。

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价格,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省卫计委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方案》(苏卫药政(2018)2号)、《关于做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卫药政(2018)4号)和苏州市卫计委《关于做好苏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试剂)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计药政〔2016〕7号)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耗品、试剂、器械和用于临床医疗(诊断、治疗、教学、科研)需要,由国家规定其范围的消耗性材料等。 主要包括: 1.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 2.护理材料和敷料; 3.检验试剂和材料; 4.影像胶片和材料; 5.高值医用耗材; 6.低值易耗医疗器械; 7.其他医用耗材。 其中,高值医用耗材品种包括:1.介入治疗类医用材料(如导引导管、支架、导丝、球囊、动脉鞘、压力泵等)及心脏起搏器等;2.体内植入材料;3.人工晶体、眼内填充物;4.人工瓣膜、人工补片、人工血管等。

第二章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组织构架 一、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员: 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同志负责耗材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职责 1.在院长及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医用耗材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等,制订颁布我院有关医用耗材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使医院医用耗材管理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全院医用耗材及时、规范、安全地使用。 2.负责确定本院医用耗材品种或品牌,修订本院医用耗材采购目录,审议临床科室申请的新型医用耗材。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一、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二、采购人员须经培训合格上岗。 三、采购业务: (一)采购医疗器械应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供货单位。 (二)进口医疗器械必须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有供方单位的原印早。 (三)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 (四)签定医疗器械购销合同应明确以下质量条款: 1、医疗器械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附产品合格证; 3、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购入进口产品时,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五)、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按本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执行。 (六)、购进医疗器械要有合法票据,购进医疗器械必须建立完整的医疗器械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记载:购货日期、供货单位、购进数量、单价、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办人等。医疗器械购进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四、每年年底对供货单位的质量进行评估,并保留评估记录。

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考试合格上岗。 三、医疗器械验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进行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 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并上报质管部门。 四、进口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五、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六、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货。 七、对与验收内容不相符的,验收员有权拒收,填写‘拒收通知单’,对质量有疑问的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报告质管部处理,质管部进行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在质量不合格的由质管部通知采购部门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货事宜。 八、对销货退回的医疗器械,要逐批验收,合格后放入合格品区,并做好退回验收记录。质量有疑问的应抽样送检。 九、入库商品应先入待验区,待验品未经验收不得取消待验入库,更不得销售。 十、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十一、经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及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书面通知业务和质管部进行处理。未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之前,不得取消标记,更不得销售。 十二、验收完毕,做好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入库验收记录必须记载:验收日期、供货单位、验收数量、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批号(生产批号、 灭菌批号、有效期、注册号、质量情况、经办人等。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必须保 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1)

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兼顾质量和成本,在保证公司开发项目正常施工的前提下,提高材料(设备)质量,减少投资成本。提高对供应商 的谈判能力,以获得较优性价比的采购物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公司”是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是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派出之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性公 司。 第三条:本制度中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是指在材料(设备)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分公司设有采购部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由采购部门负责;分公司未设采购部的应在工程部下增设专职采购人员负责材料(设备)采购事 宜。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采购人员包括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人员、各分公司采购人员及其它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材料(设备)采购的具体流程和细则在《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第七条: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 万以上(含)或统一采购能够获得较优惠的材料(设备)由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实施采购工作,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 万以下(不含)由分公司实施采购工作。 第七条:本制度由总则、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人员职责、工作原则、职业规范和罚则六部分组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材料(设备)采购组织架构: 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分公司采购部(工程部) 专职采购人员 第九条: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工程部经理等组成,公司总经理任组长, 其它人员为组员。 第十条: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分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财务经理和工程部经理等组成;分公司经理任组长,其 它人员为组员。 第十一条:公司监事会和公司审计部有权对公司、分公司采购及采购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医院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公开透明,应制定规范的医院设备采购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医院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采购人员要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 2、严格把好质量关。在购置前对各类设备必须要求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并检验各种证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 3、医疗设备采购方式,应以招标采购方式为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医疗设备应按《政府采购法》采购程序执行。对于国家规定应公开招标的设备品目,应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招标机构公开招标。 4、对于急需和特殊性质不适合招标采购的设备,可采用询价或定向单一采购,但应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报当地政府采购部门批准。 5、采购人员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的设备应积极组织优先采购,保障临床需要。 6、使用科室不得私自采购,或以先试用后付款方式采购医疗设备。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医院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篇2 为规范总医院医疗器械、医疗设备、低值易耗品、检验试剂、卫生材料等(以下简称医疗器械)采供管理工作,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公开透明,建立健全防

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特作如下规定。 一、医院成立医疗器械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徐又平 成员:尚迎兵、沈永祥、杨庆宇、杨爱军、陆忠宏、周存华、 陈险峰、许飞和相关科室主任或护士长。 二、采购管理、医疗器械采购领导小组 医疗器械采购由医疗器械采购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购置。 采购分类: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低值易耗品、检验试剂、卫生材料。 编制采购计划: 医疗器械采购计划实行归口编制,由各使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根据科室的工作需要,每月25日前申报下一月份实际采购计划。采购管理中心对各种申报采购计划审核、汇总按采购价值1万元以内、5万元以内,5万元以上报经分管院长、院长、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批准后的采购计划送财务列入采购预算并执行采购程序。 1、医疗设备、专科医疗器械由各使用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编制采购清单、撰写可行性论证报告,经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签署认可后报采购管理中心审核、汇总编制采购计划。

医疗设备及零配件采购管理暂行规定

医用设备及零配件采购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用设备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用设备,是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教学设备,及其所需软件等。 第三条医用设备采购遵循集中计划、集中审批、集中采购、集中支付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管采”分离的原则。 第四条医用设备采购不论经费何种来源,均属本规定管理范围。 第五条医院医疗设备和器材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全院医用设备及零配件采购管理工作,医学工程科具体承担全院医用设备及零配件采购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医院医疗设备和器材管理委员会全面领导和负责医院医疗设备及零配件的采购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军队和医院有关采购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疗设备及零配件采购管理工作; (二)制定医院医疗设备及零配件采购规章制度和建设发展规划; (三)审定医院年度医疗设备及零配件采购计划; (四)研究解决医院医疗设备及零配件采购重大问题,督促检查采购制度落实; (五)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成立医用设备采购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全面履行医院医疗设备及零配件采购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医院医疗设备和器材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指示、决议决定; (二)组织医院医疗设备及零配件采购工作建设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重大问题调研论证; (三)组织审核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的医用设备申购计划; (四)组织全院大型医用设备质量检验验收; (五)负责全院医用设备供应商库、采购评审专家库建设与管理; (六)组织医院医疗设备和器材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和政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负责医院医用设备采购监督检查工作;

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工程项目材料采购流程和有关规定 为加强工程材料程序化管理,有效的控制资金使用,更好的做好材料成本控制工作,了解各项目材料用款,对外欠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材料采购流程,望各项目部严格按照此制度执行。 一﹑预算部预算,项目部统计,审核采购材料的数量 工程中标后,预算部对本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进行预算,为工程的资金投入提供依据( 注:提供详细的材料使用节点计划,此计划作为项目收款计划主要支撑依据)。项目部根据中标书(中标合同清单)和施工图纸认真严格计算本项目的材料需求,填报材料采购总计划表交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同时此材料需求总表要一式三份,工程部,采购部,项目部各一份。 二﹑项目部申请材料采购计划 1.在进场前,项目部要提前做出由工程部认可的材料总需求计划,如果部分材料是甲方指定的,项目必须注明指定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到场时间,联系方式等。有加工图纸的材料要附上图纸,且有项目部项目经理签字,(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项目部必须考虑到定制加工材料的加工周期,给采购部合理的采购时间)。 2. 材料采购申请单一一式三份,采购部,项目部,工程部各一份。为了杜绝浪费和其他不合理情况发生,材料采购申请表上面必须有材料申请人,项目工程部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缺一不可(详见样表)。否则公司采购部有权拒绝接收材料采购申请表。公司采购部原则上不接收项目部任何人电话通知供货要求,如果有特殊情况,一定要有公司领导批准同意,由公司领导通知公司采购部负责人,公司采购部负责人在接收到公司领导批准同意采购,方可安

排公司采购部相关人员进行采购。在公司采购部进行材料采购的同时,项目部相关人员必须及时的补交材料采购申请表,并且按正常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然后将审批通过的材料采购申请表交至公司采购部。 3. 项目中变更或增加材料用量,以甲方书面通知或签证为主。项目部及 时将甲方书面通知或签证发公司预算部备案,同时,项目部按材料采购流程申请材料采购。预算部收到变更或增加材料用量申请表后,必须进行核算,并报公司工程部、公司采购部、公司领导审批(特殊情况除外)。 三、公司采购部在接收到批准后的材料采购申请表,应该按照工程施工流程和 请购材料的缓急。由公司采购部负责人安排采购人员去进行采购。 1.采购人员在接到采购部负责人安排的材料采购申请表后,采购人员要参考市场行情以及以前采购记录和供应商报价。优先选择供货准时,材料质量好,价格优惠,实力强的供应商,进行采购。主要材料或是采购量大的材料,采购人员要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比价,并把供应商的材料样品,交货时间和报价上报给公司采购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进行审批,采购人员在接收到审批后的供应商名单后,进行相对应的材料采购。如果是采购量或者是采购金额比较大的材料采购时,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和避免以后的采购纠纷,公司采购部一定要和供应商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少量的辅助材料采购人员可以从和公司长期固定合作的供应商进行优先选择采购。 四、采购下单和送货的时间安排 采购人员和供应商确定了采购意向,采购人员要严格按照材料采购申请表上面的数量给供应商下单,采购人员一定要向供应商确定材料的送(提)货时间和付款方式。为了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采购人员尽量要求供应商把

医院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本院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更好的规范医用耗材的购置和使用,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修改、制订本制度。 一、本院医用耗材购置、使用等管理实行院长领导下的集体负责制,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负责重大事项的咨询和论证,医务处、护理部、器械科和物资供应科负责具体管理与实施,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使用。 二、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用于医疗的各种消耗材料,包括普通消耗材料和特殊消耗材料。如:各种注射器、输液器、缝合器、吻合器、医用胶片、医用纱布等。 三、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供应应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集中限价采购,以及国家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进行。 四、要求采购对象(企业或供应商),应具有以下内容: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可生产或经营范围内经注册的产品; 2、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产品检验报告; 6、产品合格证; 7、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或委托书。 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条款及相关内容: 1、医疗器械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产品出厂时每件包装中应符产品合格证; 3、厂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复印件; 4、产品应由生产日期或批(编)号; 5、限期使用产品,应标明有限期; 6、医疗耗材包装应符合储运部门及有关部门要求; 7、证件医疗器械需附产品合格证。 六、对采购的医疗耗材采取采购登记制度,详细的记录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产品批号、消毒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间。发放到科室的必须有双方经办人签字,使用后按规定处理并做备查记录。 七、设置医疗耗材用品库房,建立库房管理制度和出入库登记制度,经常与库管和有关科室保持联系,不断改进工作,保障供给。 八、医疗耗材用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 25cm;距天花板50cm;距墙壁≥5cm;按失效期的先后顺序码放,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辱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 九、临床使用医疗耗材用品前,应认真检查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标准, 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和产品有无不洁等质量和安全性方面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和采购部门报告。 十、使用中如发生热原现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同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采购部门。 十一、使用后的医疗耗材用品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单独存放,按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暂存, 转运和最终处理, 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 避免回流市场。 十二、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开始试行,最终解释权归院办公室。

医院大型医疗设备采购制度

医院大型医疗设备采购制度 1.目的 确保所采购的大型医疗设备能符合质优价廉的要求,满足临床医疗服务需求。 2.依据 (上海市综合医院管理评估标准》(SHAS- 2007) 3.适用范围 全院 4.职责 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医院大型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临床科室年度预算的汇总,前期论证;预算外大型设备购置论证流程的执行;审核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的申请。 5.内容 5.1 设备采购应本着“满足实际需要,合理使用医院资金”的原则。每年初根据使用部门的设备购置申请,经过实际考察、论证,做好年度的设备购置预算;财务部负责发放和收取预算表格;资产管理办负责汇总临床科室的设备购置预算表格并列出全院预算汇总表;最终报院部审批,使医院资金有计划的合理使用。 5.2 院部批准的预算设备采购之前,申请部门需填写申购表,详细说明购置的理由和必要性。对于参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采购申请,需对设备运行的成本、收益进行分析预测,测算设备的月、年经

济效益及收回成本的期限,对设备的使用、维护进行成本分析。 5.3 叁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合同,需货比三家,进行公开招标,由分管副院长和监审部、财务部共同参与严格把关,报请院务会通过并由院长签字后,方能执行。 5.4 叁拾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设备合同,由分管副院长和监审部、财务部共同参与谈判,货比三家后,报请监审部审核并由分管副院长签字后,方能执行。 5.5 合同签定后,严格按照合同执行。货物开箱由验收人员、临床科室、供应商共同参加,认真核对合同清单,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并纠正。 5.6 设备安装使用正常后,由使用部门填写设备验收报告,由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将设备登记注册。 5.7 严格执行合同所定的付款方式,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在请款和发票结算时,仔细核对,杜绝差错。 5.8 督促供应商做好设备的售后服务(保修期内),落实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完好使用。 5.9 在设备采购过程中,应注重公开办事、公平竞争,不徇私舞弊,不谋取私利。为医院严格把好质量关、财务关,节约使用资金,确保医院财产安全。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作为医疗器械采购部门,在执行采购工作中必须以满足临床实际需要、确保质量安全为前提,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因此,对医疗器械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一、医疗器械的购入应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资质齐全的合法企业进货。严格审核医疗器械及销售人员的资质证明。 二、大型医疗设备的采购管理 1、使用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年度购置计划表,大型医疗设备要有可行性论证报告。 2、器材科根据科室的购置计划和论证报告进行汇总和综合平衡,按审批权限,报上级主管领导。 3、按主管领导审批后的购置方案,同时根据资金来源不同,由器材科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中介机构进行公开采购,或组织院内专家进行公开论证采购。 4、采购的所有医疗设备都应签订购销合同及保修协议,并将资料及时归档,由专人进行保存。 三、一次性医疗耗材的采购管理 一次性医疗耗材的采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进行。 1、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耗材的管理 近年来北京市卫生局对通用医疗耗材采取了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因此,要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制度。 (1)凡属于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医疗耗材均采购中标品种,并由中标配送商配送。 (2)严格执行集中采购中标价格,并将中标价及时通知物价管理部门。 (3)执行网上采购,并将采购医疗耗材的资料保存。 2、非中标特殊品种的采购管理 不在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内的一次性医疗耗材,按常规采购程序执行。对于新的一次性医疗耗材,采取如下措施: (1)申购使用新的一次性医疗耗材,必须由使用科室提交书面申请。经领导审核同意后,要求供应商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 (2)供应商资质齐全后,由使用科室对新产品进行试用。 (3)试用后如反映良好,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新产品价格的确定。 (4)少量采购新产品。 (5)如在少量新产品使用过程中无问题出现,则进入正常采购流程。 四、所有采购的医疗器械应有合法的票据,做到票货相符。

高值耗材采购制度和流程

鄄城县中医院药品和高值耗材采购制度和 流程 为规范我院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防止各种不良现象的发生,根据《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卫规财发〔2012〕86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 现制定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明确当事人的行为规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高值医用耗材是指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临床使用量大、价格相对较高、社会反映强烈的医用耗材。 第三条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必须全部参加集中采购。鼓励其他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参与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第四条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开展集中采购的方式。

第五条集中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廉洁和科学诚信原则,保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平等参与,禁止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 第六条集中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两年一次。开展产品增补工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七条依照本规范需要进行集中采购的高值医用耗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实行集中采购: (一)因自然灾害等,需进行紧急采购的; (二)发生重大疫情、重大事故等,需进行紧急采购的; (三)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集中采购机构 第八条用现有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第九条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制订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监督管理办法,研究集中采购工作的重大问题,协调并督促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第十条集中采购管理小组主要职责是制订计划和规则、组织管理、监督检查,具体包括: (一)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根据医疗需求情况,制订年度集中采购计划、采购产品类别和工作方案。 (二)组织、协调集中采购工作; (三)组建并管理集中采购专家库;

医院设备采购管理工作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设备采购管理 工作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设备采购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设备采购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增加采购过程的透明度,有效预防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凡属医疗、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及医用器械、卫生材料,统一由设备部采购。 二、采购时一般须两人以上进行,尽量定点采购。除特殊专业设备器械可派有关人员协同采购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采购,否则计财部拒绝付款。采购员一般每2年调换一次。 三、购置单价小于5万元、批量较小的物资设备,有设备部和使用单位安排不少于2人的采购小组,按照计划确定数量、规格、型号,性能参数,进行市场调研和采购,确保优质优价。 四、购置单台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和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大宗、批量物资设备,应按照《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物资设备招标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采取招标、邀标或议标的方式,在计财、审计、监察及主管领导的参与、监督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五、计划采购设备须按以下工作流程: 设备委员会通过的医疗设备购置计划:该类设备多数属于高、精端的大型医疗设备,临床科室需要提交相关的技术参数,设备部配合收集各公司的设备技术参数及销售公司的

情况。 设备部对技术参数进行审核汇总,对部分大型医疗设备的技术参数须邀请外院专家进行综合审核,避免出现技术性的倾向。 设备部将审核后的技术参数整理,返回申报科室,科室负责人审阅、无疑义签字后,制作成标准统一的院内招标文件,由计财部门签字,报院招标办公室。 院招标办公室提请分管招标领导、分管院领导、院长签字后,进行设备招标工作。 本着购置性能、价格比最优的原则,设备部负责组织,招标、审计、监察、计财等多部门参加。将招标后入围的产品,进行第二轮谈判(可能进行多次谈判)。将谈判结果汇总,向分管院领导、院长汇报。 招标办公室将中标结果对外公布,出投诉期后,中标公司持产品中标通知书到设备部签署购置合同,合同文本制作完成后,先由公司方(乙方)签字、盖章。 设备部将签署好的合同文本,返回申请科室,科室负责人对配置清单、优惠条款进行核对。避免了漏项、错填的问题。设备部将科室负责人签字后的合同文本交院审计部。 审计部邀请律师对合同进行审计,如有修改意见,合同将返回设备部,设备部及时的组织中标公司、申报科室对合同进行针对性的修改,再次报审计部。合同无问题,审计部

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暂行) 为了更好地规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程序,加强设备采购工作中的监管力度,有效地防止设备采购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增加透明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医院利益,不断完善设备采购工作中的规范性、合法性,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全院仪器设备以计划采购为主,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告,如果单价超过五万元以上的设备同时须填写《医疗设备购置论证表》,统一交采供部汇总,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后由采供部组织实施,对超过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维修费以及配件费等,经过器械采购组统一研究或请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采购原则与方法: 1、大型医疗设备(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科室必须填报三种以上同性能的产品型号,有利于医院讨论择优选取,一般禁止科室指定品牌。 2、大型医疗设备的采购必须由院领导、物资采购中心、使用科室及有关部门共同组成招标小组,一般选择三家以上供货商参加投标,根据不同情况,采用暗标、明标、议标等方式进行。招标后由物资采购中心负责实施。列入政府招标的项目,按政府规定执行。 3、单价五万元以下五千元以上的设备在事先向院领导汇报后由物资采购中心负责采购。如是批量设备则参照第二条第二款执行。 4、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以各种形式从各种途径购入设备。 四、医院自行招标实施办法: 1、医院自行招标由院采购小组组织实施,采供部根据招标项目公

开向有关供货商发出投标邀请(三家以上),包括招标的名称、采购期、单位、招标日期、标书提交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等。 2、开标前,医院组成评标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器械采购小组全体成员、相关科室主任、审计、财务、设备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五、招标的原则: 招标采购要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合格的原则,公正评标,并写出评标报告。评标要遵循以质量为重,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服务,评标结果应及时通知中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开标记录、投标文件正本、评标报告等应存档备查。 六、对于大型贵重仪器不论是政府集中招标项目,还是医院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都要严格审查投标公司的资质、所投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参数,进行充分地市场调研,实地考察,提交可行性方案论证,最终决定是否购置。 七、凡购置的医疗设备,设备科必须严格把好验收关,参与安装调试的全过程,双方认可(使用科室、设备科)才能验收,杜绝伪劣产品进入医院。 八、在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任何部门、科室、个人不得擅自采购,一旦发现违规后,将受到院规、院纪的相应处罚。 九、付款方式: 设备采购款项支付必须由各评标科室填写会填单,确认无误后,由物资采购中心填写汇款通知单,经院领导审批后,由财务科付款,大型

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16980

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 制度16980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医院采购办在医院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用耗材的采购工作。采购办严格执行医院耗材采购流程。 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 1、高值医用耗材是指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临床使用量大、价格相对较高、社会反映强烈的医用耗材。我院高值医用耗材包含卫生部规定的参考目录内耗材(见附表)和500元以上医用耗材 2、对于卫生部集中招标的高值耗材、植入性材料的选用必须在《卫生部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目目录》内选用 3、新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须由采购办提交医院采购领导小组同意审批后、由采购办询价采购,并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并履行质量验收手续。 4、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高值耗材,向医院采购办提出申请,采购办根据相关规定及采购流程进行采购管理。 二、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 1、对于卫生部集中招标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的选用必须在《卫生部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目录》范围内采购。

2、严禁各科室将未经报批手续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进入我院临床使用。 3、临床确需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首先由科室提出申请报采购办,经分管领导同意并经申请审批后,由采购办询价采购。 4、使用科室按月消耗量向耗材库报月领用计划,耗材库汇总后报采购办,采购办根据库存情况和各临床科室月领用计划,编制月采购计划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采购。 三、采购办对医用耗材供货商及产品资质,按《医疗器楲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查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销售人员的身份证件,并将所有相关证件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所有医用耗材全部入库并按规定领取使用,不得由供应商直接送入医技、临床科室。同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向患者、患者家属介绍购买非我院供应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患者自购的耗材也不得应用于临床诊疗。

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设备的采购工作,加强监督和管理,促进公平竞争,提高工作效率。本着为病人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各项条例,切实降低进价,节约医疗成本,减轻病人负担,杜绝自行采购,提高医疗设备的利用率,并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设备申购 1、申购科室于上年末分类(医疗设备、教学设备、科研设备)申报本年度科室设备购置计划,并逐项阐明设备申购具体理由。大型设备(指单位价值超过20 万元的设备)还必须填写可行性论证报告和科室核心小组讨论意见并签名。 2、设备科汇总各科室申购设备,将汇总表报分管院领导。 3、分管院领导牵头组织初审,划分上半年购置计划和下半年购置计划。 4、将初审的购置计划上报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设备科组织实施。 二、设备招标购置 1、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急缓排列优先购置批次。 2、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会同使用科室进行设备论证、选型。严格按照资质合格、价格优惠、质量过硬、诚实守信、售后服务到位的标准推选品牌(原则上不得少于三种)。 3、根据设备预算情况、设备市场情况决定购置方式。医疗设备采购以政府采购中心批准的方式进行;属于政府采购目录或集

中采购招标范围的医疗设备应按规定委托公司招标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等)。对于自行招标的,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于急需和因特殊情况不适合招标采购的设备,可采用询价或定向单一来源采购,但应报院长批准。 4、依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品牌。明确重要零部件价格并列出详细清单,确保售后服务价格公开,按医院合同管理程序,签订购销合同。 三、(急需、小型)设备申购 急需设备指在年度设备购置计划以外临时、急需添置的设备。急需设备购置应由使用科室填写急需设备购置申请表,讲明急需添置设备的原因,报院领导审批后,特事特办。选型议价,报领导审核同意后,签订合同,保证设备尽早到货投入使用。小型设备(指五万元以下的设备)购置,需使用科室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说明申购原因,经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提交设备科,进入采购流程。 1、设备科进行小型设备申购的初审:根据科室现状及成本效益预估,进行初审,摸清市场行情。 2、谈判采购:设备科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计财部、审计科、使用科室)及供应商代表,对拟购置的5万以下医用设备进行询价、谈判采购,以高性价比来确定产品,必要时供应商提供同型号设备的合同、配置清单、发票等的复印件。 3、谈判情况汇总:谈判过程及结果整理汇总经过相关部门签字确认,汇报分管院长。 4、采购合同签署:根据结果形成采购合同,报请分管院长签

(完整word版)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适应临床医疗工作需要,维护医院整体利益,切实履行物资采购科“服务和管理”双项职能,提高医院物资管理水平,特制订《大庆市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二章物资计划管理 二、各使用科室书面提出物资使用计划(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每月20日前报物资采购科调拨员。 三、调拨员会同保管员,根据库存和使用科室提出的计划,经过平库利库后,按照实际需要编制全院当月物资采购计划。计划经调拨员与保管员签字后,报物资采购科计划员汇总。 四、计划员将计划汇总,核实物资编码,确认计划要素,签字后,报物资采购科科长(副科长)审核签字。科长(副科长)将计划交院长审批同意后,物资采购科长(副科长)组织采购员实施采购。 五、急需计划及追加计划由使用科室书面报物资采购科科长(副科长),必要时,需对申请事项作出书面说明,经核实后请示院长,院长签字同意后,由采购员执行。 六、对项目填写不清的计划,采购员必须到使用科室进行核实,得到确认后方可采购。

七、采购员要及时执行计划,并将计划执行情况向科长(副科长)汇报,对于不能执行的计划,科长(副科长)负责向院长汇报并向使用科室通报。月末采购员要对计划执行情况做出书面小结,交科长(副科长)掌握。 八、物资到货后,由保管员负责及时通知使用科室领取。使用科室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领取,防止库存积压。 第三章物资采购管理 九、采购渠道 1、选择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批次检验报告等证件齐全、守信誉、重质量、售后服务好的经销商或厂家为采购渠道。 2、选择经招标、议标或比质比价后确定的经销商或厂家。 3、为便于监督管理,实行货比三家,定点采购,阳光采购。不准随意采购,越权采购。 十、物资定购管理 1、采购额在50万元以上的物资实行招标采购;合同价在5万元至50万元实行议标采购;合同价在5万元以下实行比价采购。 2、药品采购全部按省卫生厅和药监局招标范围和省物价局规定的价格范围采购。 3、卫生耗材、检验试剂、医疗小器械、护理用品等卫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监察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审计局

通建工〔2011〕37号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招标投标办公室(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等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南通市城乡建设局、监察局、财政局和审计局联合制定了《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监察局 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审计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抄送:省住建厅、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省治工办,市政府 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1年1月30日印发 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 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下列资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 和设备采购活动适用本办法: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的项目; (三)国有企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或者借贷资金并由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三篇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价格,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省卫计委关于印发《20XX 年全省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方案》(XX卫药政(20XX)2号)、《关于做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XX卫药政(20XX)4号)和XX 州市卫计委《关于做好XX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试剂)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XX卫计药政〔20XX〕7号)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耗品、试剂、器械和用于临床医疗(诊断、治疗、教学、科研)需要,由国家规定其范围的消耗性材料等。 主要包括: 1.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 2.护理材料和敷料; 3.检验试剂和材料; 4.影像胶片和材料; 5.高值医用耗材; 6.低值易耗医疗器械;

7.其他医用耗材。 其中,高值医用耗材品种包括: 1.介入治疗类医用材料(如导引导管、支架、导丝、球囊、动脉鞘、压力泵等)及心脏起搏器等; 2.体内植入材料; 3.人工晶体、眼内填充物; 4.人工瓣膜、人工补片、人工血管等。 第二章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组织构架 一、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员: 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同志负责耗材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职责 1.在院长及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医用耗材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等,制订颁布我院有关医用耗材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使医院医用耗材管理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全院医用耗材及时、规范、安全地使用。 2.负责确定本院医用耗材品种或品牌,修订本院医用耗材采购目录,审议临床科室申请的新型医用耗材。 3.负责本院医用耗材的招标和院内议价工作。

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采购部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兼顾质量和成本,在保证公司承包及开发项目正常施工的前提下,提高材料(设备)质量,减少投资成本。加强材料资本快速 有效的流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公司”是指深圳市康发实业有限公司,“分公司”是指康发物业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中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是指在材料(设备)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工作的管理机构(总经理指派人员组织机构)。 第四条:分公司未设采购部的应在增设专职采购人员负责材料(设备)采购事宜,单宗材料采购总价格超过3万元以上的合同采购须采购经理谈判,谈判结果报 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采购人员包括公司项目部采购人员、分公司采购人员及其它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材料(设备)采购的具体流程和细则在《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第七条:单宗项目主材(含砼、模板、钢筋、砖、砂、石子、面砖等)及单价2000元以上(含)或统一采购能够获得较优惠的设备由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实施统一 采购工作,辅材等零星材料有公司五金配送中心统一采购;单宗采购总额预 计 2000元 以下(不含)由公司设立的采购部采购员实施采购工作。 第七条:本制度由总则、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人员职责、工作原则、 职业规范和罚则六部分组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材料(设备)采购组织架构: 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公司采购部 采购部经理 专职采购人员、询价员、项目仓库管理员 第九条: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等组成,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其它人员为组员。

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1.对于卫生部集中招标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的选用 必须在《卫生部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目录》范围内采购。对于荆门市集中招标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的采购必须在《荆门市医用材料集中招标中标目录》中我院选用品种内进行。原则上只采购招标产品,非招标产品不予采购。 2.严禁各科室、部门将未经报批手续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 用耗材进入我院临床使用。所有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不得由供应商直接送入医技、临床科室。同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向患者、患者家属介绍购买非我院供应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患者自购的耗材也不得应用于临床诊疗。 3.临床确需且未列入集中招标范围内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 用耗材,经分管领导同意并经申请审批后,由设备科从经认定的供货商,按议价程序采购,议价由院集中招标耗材遴选工作小组进行,并办理相应补标手续后方可采购。对于急需和特殊性质不适合招标采购的品种,申请科室与设备科一起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手,采用询价或定向单一来源采购。 4.由设备科对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供货商及产品资质, 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查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注册登

记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销售人员的身份证件,并将所有相关证件复印件存档备查。 5. 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只能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置,所有拟购置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都必须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有效注册证,或相应证件否则禁止购买。 6. 使用科室按月消耗量向设备科报月领用计划。保管员根据库存情况和各临床科室月领用计划,编制月采购计划并报科长及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由采购员按招标合同进行采购,在采购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审核证件并将相关资料收集汇总备案备查。采购员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以保障临床需要。 7. 订购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到货后,由采购员与保管员办理产品交接和验收入库手续,验收内容包括产品外观质量、包装及规定的包装标识(即注册证书编号、产品批注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单位、型号及规格、合格证等,灭菌类耗材还要查看灭菌批号和灭菌失效期、进口产品查看是否有中文标识,并对产品信息进行登记,8.验收合格入库的器械,由保管员办理相关手续并通知申购科室领用。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货物,采购员要及时办理退换货的事宜,同时通知申购科室,以便协调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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