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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岳阳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岳阳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城乡发展战略和目标 (2)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3)

第一节空间管制与协调规划…………………………………………

第二节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第三节城镇功能定位…………………………………………………

第四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五节产业发展规划…………………………………………………

第六节重大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第七节历史文化遗产与风景旅游规划………………………………

第八节城镇生态与环保规划…………………………………………

第九节综合防灾规划…………………………………………………

第十节“两型社会综改区”建设规划………………………………

第十一节新农村建设规划……………………………………………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13)

第五章城市规划区空间管制 (13)

第六章城市总体布局 (14)

第七章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15)

第八章产业布局规划 (18)

第九章城市综合交通规划...........................................18 第十章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23)

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第四节电信工程规划……………………………………………………

第五节燃气工程规划……………………………………………………

第六节环境卫生规划……………………………………………………

第七节殡葬设施规划……………………………………………………

第十一章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26)

第一节防洪治涝规划……………………………………………………

第二节消防规划…………………………………………………………

第三节人防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第四节抗震规划..................................................................第十二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28)

第十三章历史文化遗产和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 (31)

第十四章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32)

第十五章城市风貌规划 (33)

第十六章旧城更新改造规划 (33)

第十七章开发区规划 (33)

第十八章分区控制与空间发展时序 (34)

第十九章实施措施与建议 (35)

第二十章附则 (3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岳阳市城市发展的需要,制定《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是岳阳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第二条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2000);

(四)《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五)《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年—2020年)》;

(六)《湖南“ 3+5 ”城市群规划》;

(七)《岳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八)《岳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九)《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5年)》

(十)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行业相关规划。

第三条规划空间层次为:市域、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区。

(一) 市域:是指岳阳市所辖行政区范围,总面积为15019.2km2。

(二)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及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具体包括岳阳市区1463.2 km2(其中建成区86.32 km2);临湘市桃林镇相关三个村11.5 km2,白云镇相关二个村7.8 km2;岳阳县麻塘镇相关七个村、场18.2 km2,新开镇相关三个村14.3 km2;总面积为1515 km2(详见规划区界定图)。

(三)中心城区:是指城市的规划建设用地和近郊地区,总用地面积为375 km2。具体包括:主城区建设用地及临近地区,用地面积170 km2;云溪城区建设用地及临近地区,用地面积137.3 km2;陆城、路口城区建设用地及临近地区,用地面积34.3 km2;君山城区建设用地及临近地区,用地面积33.4 km2。

(四)规划建设区:是指本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总用地面积155km2。

第四条规划指导思想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促进岳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发展模式,走新型城市化的发展道路;突出历史文脉和地方特色。

(三)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确保城乡居民的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建设现代化的生态型宜居城市。

第五条规划期限:2008-2030年,其中近期为2008-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远景设想为2030年以后。

第六条文本中黑体字条文属规划强制性内容。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城乡发展战略和目标

第七条区域发展定位

岳阳市位于“长三角”和“珠三角”经济区的辐射圈内,是湖南省以长株潭为中心的“3+5”城市群的次中心和首位门户城市, 地处“武汉1+8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的双重辐射区,具备融入“两区”、依托“两圈(带)”的地理区位优势,将建成为武汉、长沙之间的区域性经济次中心。

笫八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在“一化三基”和“两型社会”建设的指导下,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建立以信息化和高新技术为先导,以新型工业和现代物流业为基础,观光农业和旅游业高度发达、笫三产业全面繁荣、城乡一体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科教兴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速经济国际化进程,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和建设。

笫九条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以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以城带乡、以工哺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战略方针,在完善城乡总体规划、深化城乡配套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基础上,统筹城乡基础设施、产业、人口布局;统筹城乡资源要素配置;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城乡融合,促进城乡共荣。逐步形成“体制统一、规划统筹、资源共享、利益共得”的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笫十条城镇发展战略

按照产业集聚、功能完善,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各具特色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进程;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原则,积极培育都市圈和城镇群,形成区域发展合力;坚持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以

产业为依托,以城镇为载体,加速人口、资源和其他生产要素的有序集中,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努力形成一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城镇化发展新路子。

笫十一条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详见表2-1。

笫十二条 城镇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一)城镇人口预测

2015年315万;2020年355万;2030年435万。 (二)城镇化水平预测

2015年55%;2020年60%;2030年70%。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空间管制与协调规划

笫十三条 土地空间分区

将市域土地空间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三大类型。 笫十四条 禁止建设区及管制措施

(一)禁止建设区是指以保护为主、禁止建设行为的区域。包括生态敏感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文物古遗保护区、基础设施走廊、水源保护地、矿产资源分布地区以及其它一些根据需要划定的保护区。其中生态敏感区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廊道及用于生态涵养的自然水体等区域。具体详见表3-2。

(二)管制措施

编制各类禁止建设区的专项保护规划,划定核心保护区及外围保护带,严格保护区内的自然山林、河湖水系、森林植被、各类动物等生态资源以及历史文化遗迹和矿产资源;

严禁在核心保护区内进行开发建设,在其外围保护地带控制高强度开发,适度的开发建设应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编制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各项非农建设或改变基本农田的使用性质;禁止各类污染物不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使排入生态区;

严禁在各类禁止建设区进行开发建设;

各类文化遗址、出土文物地址、文物保护单位等应根据相关法律和技术规定划定保护范围,禁止在其范围内进行非保护性的开发建设;

严禁在各类矿产资源分布区内进行各种工程设施或将其用于城镇建设,已弃置的原矿产资源分布区须进行生态治理,恢复其生态属性;

禁止对建设地区的自然山体进行新的非生态农业用地开垦,并应推行退耕还林政策或进行生态农田耕作,适当恢复其自然生态面貌;

严禁在输水干渠和220KV电力线、油气管道等控制走廊、安全控制范围两侧取土和进行各项破坏性建设;

禁止建设区以保护为主,任何允许进行的行为都应有利于保护,杜绝任何形式的破坏活动。

笫十五条限制建设区及管制措施

(一)限制建设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各类宜农土地、坡度在15-25度之间丘陵山地、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等。是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弱、关系城镇整体生态格局、分布在城镇各组团之间、呈斑块状分布的区域。

(二)管制措施

严格保护区内耕地,禁止非法占地耕地;

组织部分地区退宅还耕,撤并乡镇和自然村落,将农村空置房基地作耕地开发改造,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严格按照规划控制集镇、乡、农村居民点及工矿区人均用地指标,控制农房分散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植树造林、绿化荒山、生态治理弃置地;

强化本区对城镇的服务功能,维护和加强城镇间的路网建设;

对需要在区内建设的城镇市政设施和污染性企业等,须科学选址和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区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应有利于城镇的发展和安全。

笫十六条适宜建设区及管制措施

(一)适宜建设区:是指以城镇高效益土地利用为主的空间形式。该区建设密度大,开发强度高,单位面积土地产出效益高;人口聚焦、功能集中、经济中心地位突出;第二、第三产业在空间上高度集聚。

(二)管制措施

科学编制区域城(村)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充分利用本区内未利用土地(包括弃置地),建立和完善城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效益;

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建设用地分别按100 m2/人和110 m2/人的上限指标严格控制;

城镇建设须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及现状资源条件,保护区内的山林、植被、水系,保护当地文化历史、风俗人情、地方风格和空间特色;

严加保护城镇饮用水源地和取水口;

城镇建设密集区必须进行统一规划协调,按照设施共建共享,环境共建共保,空间协调统一的原则做好空间利用规划;

城镇之间、城镇各组团之间应建设生态隔离保护区,改善城镇内外环境,提高城镇生活质量和美化城镇景观环境。

笫十七条区域协调

(一)市域与周边地区的协调:加强与“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交流与协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促进产业链的延伸和升级改造;加强与“长株潭”和武汉“城市圈”在产业、技术、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深度协作,实施错位发展,形成互补型经济类型;加强接壤地区道路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设施共享机制;加快与相邻地区的旅游网络开发;协同保护边区生态环境;加强与毗邻区域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建设,提高其共同抗灾自救能力,形成统一的救助体系;加强相邻地区文化生活联系。

(二)市域内城镇协调:加强相邻城镇间的经济交流与协作,侧重发展不同特色优势产业,构建互助共进的经济发展关系;建立灵活统一的政策机制,消除地方保护性政策措施,创建良好的对内对外发展环境;建立强化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观念;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加强各城镇污染防治工作;开放商品交易和社会服务市场,取消地域行政制约;协调建设高速信息网、基础设施网和社会服务设施网,实现全市城镇“三网”一体化。

第二节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第十八条空间布局结构

(一)空间布局形态

坚持“城乡结合、区域一体、重点突破、全面带动”的方针,按照圈层发展的模式,合理布局城镇,构筑“一带两圈”的对接南北、联动东西的城镇空间布局形态。

(二)“一带”指中部城镇发展带。

中部城镇发展带包括湘江和长江以东、京珠高速公路以西地区,发展轴线包括京广铁路、长江、湘江、107国道、京珠高速及其复线、长临城际铁路,通过发展轴线向北融入武汉城市圈、向南对接长株潭城市群。规划将引导人口、产业、土地、基础设施等城镇建设要素重点向该地区集聚。

(三)“两圈”指“岳—临—荣”都市区和“汨—湘—营”城镇群。

“岳—临—荣”都市区是指以中心城区为中心,以临湘市区和岳阳县城为外围城镇的都市区,以306省道、杭瑞高速、荆岳铁路、岳常铁路、岳常城际铁路为发展轴线,以一小时通勤距离为服务半径,辐射华容县城、市域西部和鄂南地区城镇,形成市域北部“3+1”的城镇空间布局形态。

“汨—湘—营”城镇群是指以汨罗市区、湘阴县城和营田镇为核心的城镇群,以308省道、平益高速、平益城际铁路为发展轴线,以一小时通勤距离为服务半径,辐射平江县城及市域东部城镇,形成市域南部“3+1”的城镇空间布局形态。

笫十九条城镇等级结构

将城镇等级分为五个层次。第一层次:大于50万(大城市);第二层次:20—50万(中等城市);第三层次5—20万(小城市);第四层次:3—5万(中心镇);第五层次:1—3万(一般镇)。

笫二十条城镇规模结构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详见表3-2。

第二十一条城镇建设用地标准

大、中、小城市建设用地应严格按100m2/人的上限指标控制;小城镇建设用地严格按110m2/人的上限指标控制;乡集镇和独立工矿区建设用地按130m2/人的上限指标控制。城镇建设规模详见表3-3。

第三节城镇功能定位

笫二十二条市域中心城市——岳阳市功能定位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重点风景旅游和生态宜居城市,中部地区石化基地和重要物流中心。

笫二十三条市域次中心城市——汨罗市功能定位

国家循环经济产业基地,湖南重要的旅游休闲胜地,长沙与岳阳之间的物资集散地。

笫二十四条县域中心城市功能定位县域中心城市功能定位详见表3-4。

县域中心城市功能定位一览表表3-4

笫二十五条中心镇功能定位中心镇功能定位详见表3-5。

中心镇功能定位表3-5

笫二十六条一般镇功能定位详见表3-6。

第四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二十七条综合交通发展策略

在“城乡一体、适度超前、突出重点、完善配套”的方针指导下,加快建设以公路为基础、铁路为骨干,水运、航空协调发展的对外交通系统,构建内外联通、高速高效的系统化、网络化和现代化的综合交通枢纽。

第二十八条综合交通设施规划

(一)铁路

规划“四纵两横”的铁路网络体系,其中“四纵”指京广铁路、武广客运专线、岳吉铁路、岳长城际铁路,“两横”指荆岳—岳常—岳九铁路、平—汨—益—娄—衡城际铁路。

在完成武广客运专线岳阳段建设的基础上,建设岳阳东站和新临湘、新荣家湾、新汨罗等三个一般中间站;近期完成荆岳铁路岳阳段的建设,建设岳阳、华容、君山站和跨洞庭湖铁路大桥,远期由华容延伸至常德;规划期内,完成岳吉和岳九铁路、临长和益平城际等岳阳段的建设,新建平江站、南江站、虹桥站、临湘站、岳阳站、荣家湾站、汨罗站、湘阴站等。

(二)公路

主骨架公路网:规划建设“七纵七横”的主干公路网,“七纵”即随岳高速—京珠复线、京珠高速、岳(阳)汝(城)高速、202省道、107和106国道以及沿江公路,“七横”即岳宜—杭瑞高速、益平高速、301省道、306省道、308省道、鹿(角)白(若)公路以及营(田)长(寿)公路。

次骨架公路网:由省道、县道和主要乡村道构成,技术等级以二级为主。

网络型公路网:由连通各个村、乡镇的村道、乡道和各个村、乡镇与公路主骨架的连接线构成,技术等级为三、四级。

(三)港口

按照“以港兴市”的战略思想,规划城陵矶(包括松杨湖港)、岳阳楼、七里山、道仁矶、陆城、君山、湘阴、汨罗、岳阳县、华容、临湘等十一个港区。

(四)航空

岳阳机场拟选址于临湘市桃林镇,为二级民用机场,技术等级为4D。

第二十九条时距规划

按照合理的区域交通规划,形成中心城区与各县城的1小时通勤圈;县城与县城、县城与县域各建制镇形成1—2小时通勤圈。

第五节产业发展规划

笫三十条第一产业

发展以粮、棉、油、菜、畜、渔等六大支柱产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框架,重点建设“三带十大产业链”。“三带”即沿长江流域粮、棉、油、菜产业带和沿107国道、306省道两条瓜菜产业带;“十大产业链”包括粮食、饲料生猪、水产、油脂、林纸竹木、草食动物、棉麻、蔬菜、种子种苗、休闲农业。

笫三十一条第二产业

做大做强饲料、纺织、建材、再生资源等四大优势产业;重点发展石化、造纸、机电、电力、食品、生物医药等六大支柱产业;积极发展机械制造、健康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研发等新型产业;重点发展市区石油化工、机械制造、电力、造纸、高新技术以及汨罗再生资源、临湘化工农药、湘阴有机食品、平江绿色食品、华容纺织制造、岳阳县陶瓷建材等产业基地。

笫三十二条第三产业

积极发展铁路、公路和水运(包括洞庭湖、长江和湘江航运)物流业;加快发展现代旅游业,重点实施“11730”工程;培育壮大金融保险、科技服务、中介咨询、教育培训业;稳步提升房地产、商贸流通、社区服务业。

第六节重大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规划第三十三条供水工程规划

(一)水源规划

中心城区:以铁山水库、长江作为主水源,洞庭湖、双花水库、龙源水库等作为补充水源。

县城:汨罗以兰家洞水库作为主水源,汨罗江、东方红水库作为补充水源;临湘以团湾水库作为主水源,忠防水库、龙源水库作为补充水源;华容以长江作为主水源,华容河作为补充水源;湘阴以湘江作为主水源,地下水作为补充水源;荣家湾以铁山水库作为主水源,新墙河作为补充水源;平江以尧塘水库作为主水源,汨罗江作为补充水源;营田以湘江水作为主水源,河市河、地下水作为补充水源。

建制镇:东山镇水源接华容长江饮水工程;长乐镇接汨罗兰家洞饮水工程;张谷英镇以桐木水库为水源;南江镇以大江洞水库为水源;长寿镇以黄金堰水库为水源;其他建制镇就近取水。

(二)用水量预测:至规划期末,全市城镇用水总量为332.4万吨/日,其中中心城区为160万吨/日。

(三)供水工程规划

自来水厂:规划自来水厂69座,其中中心城区8座;汨罗市区和湘阴县城各3座;临湘市区、华容县城、岳阳县城、平江县城各2座;营田和其他建制镇各1座,共47座。规划新建自来水厂18座。

输水渠道:规划新建7根输水干渠,包括华容及君山长江输水干渠、临湘团湾水库输水干

渠、汨罗兰家洞水库输水干渠、平江尧塘水库输水干渠、张谷英桐木水库输水干渠和长寿黄金堰水库输水干渠等。

第三十四条排水工程规划

(一)污水排放量预测:至规划期末,全市污水排放量为266万吨/日,其中中心城区为128万吨/日。

(二)排水工程规划

中心镇以上城镇设污水处理厂,一般镇设置简易污水处理设施。全市规划污水处理厂34座,其中已建3座;在建6座,包括汨罗市区和华容、湘阴、岳阳、平江县城及营田镇各1座;新建25座,包括中心城区7座,汨罗市区、临湘化工工业园、湘阴和华容县城及14个中心镇各1座。

第三十五条电力工程规划

(一)用电负荷预测:至2015年为300万千瓦,2020年为430万千瓦,2030年为700万千瓦。

(二)用电量预测:至2015年为163亿千瓦时,2020年为234亿千瓦时,2030年为460亿千瓦时。

(三)电源规划:新建华容小墨山核电站、屈原区凯迪生物电厂、君山风力电厂、平江幕阜山风力电厂、平江抽水蓄能电站、岳阳县华能电厂、汨罗市范家园火力发电厂等7座发电厂。

(四)变电站规划:规划500kv变电站3座,其中新建2座(白泥湖变和湘汨变);220kv 变电站46座,其中新建39座;110KV变电站107座,其中新建71座,扩建14座。

(五)高压走廊规划:小墨山核电站500KV高压送电线路经东山、监利县,由道人矶过长江至白泥湖变形成高压走廊,白泥湖变—昆山变500KV进出线路沿新107国道形成高压走廊,昆山变—湘汨变—长沙变500KV进出线路沿京珠高速公路形成高压走廊;220KV进出线路主要沿京珠高速复线、益平高速公路、杭瑞高速公路形成高压走廊;110kv、35kv电力线路按相关技术规范留出高压走廊。

第三十六条信息工程规划

电讯:建立以光缆为主,辅之以数字微波和卫星通信的传输干线网,建成以中心城区为中心,向周边市县辐射的通信传输网络;中心城区设电信局,县城(含营田)设电信分局,建制镇设电信支局;在各主要城镇设立Internet网接入点,并逐步使主要城镇成为Chinanet的骨干节点;沿G107、G106、S306、S308集中布置通讯主干线,形成通信设施走廊。

邮政:中心城区设邮政局,县城(含营田)设邮政分局,中心镇设邮政支局,一般镇设邮政所;建立完善的立体型邮政运输网,实现邮政计算机网、速递查询网、报刊要数网、邮政调度网;实现信函包裹自动分检,同时营业窗口微机化。

广播电视:建立以中心城区为中心、县城为次中心的广播电视网络。岳阳至各县市建成光缆传输网,与广播电视无线网互为备用,在此基础上以光缆多功能开发为重点,开展数据信息与视频信息同步传输,为城镇发展提供现代化媒体工具。

第三十七条燃气工程规划

(一)气源选择:中心城区、县城(含营田镇)和天然气干管经过的城镇以使用天然气为主,其他城镇以使用液化石油气为主,农村地区以使用液化石油气和沼气为主。

(二)城镇用气量预测:规划期末,全市天然气总用量为4.33亿m3/年,液化石油气总用量为1.02亿kg/年。

(三)规划保留中心城区现状天然气门站,新建汨罗天然气门站;规划保留中心城区现有储配站,结合用气需求进行扩建;其他各用气城镇规划新建天然气储配站。

(四)规划建设液化气站30个。

第三十八条殡葬设施

合理布局各类殡葬设施用地,规划在中心城区及县城(含营田镇)配置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及公墓;在中心镇配置火葬场、骨灰堂及公益性墓地;在一般镇配置殡仪服务站及公益性墓地。

第三十九条教育设施规划

至规划期末,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0%,预测城镇初、高中生员各为17.4万人,各需班级数3480班;小学生员为34.8万人,所需班级数为7338班。按照分级配置的要求,大城市配置综合院校、大专、职业培训、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在中、小城市配置大专、职业培训、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在中心镇配置职业培训、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在一般建制镇配置农村远程教育学校、初中、小学及幼儿园。

第四十条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至规划期末,每万人拥有医疗床位数达30个,全市城镇共需配置医疗床位13050个。按地理、人口和行政区划设置并完善三级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其中一般镇设基层卫生保健机构;县(市、区)域中心城市和中心镇设二级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岳阳中心城区设三级医疗卫生保健机构。

第四十一条文化设施规划

加强社会文化网络建设,文化设施分为四级:市级、县(市、区)级、居住区(中心镇)级、小区(一般镇)级,其中市级规划博物馆、科技馆、影剧院、图书馆和大型文化活动中心及书店;县(市、区)级规划科技馆、影剧院、图书馆和中型文化活动中心及书店;中心镇规划图书馆和小型文化活动中心及书店;一般镇规划文化站、书店。

第四十二条体育设施规划

加强社会体育网络建设,体育设施分为四级:市级、县(市、区)级、居住区(中心镇)级、小区(一般镇)级,其中市级规划大型体育中心、体育馆、体育场;县(市、区)级布置大型体育馆、体育场;中心镇规划体育场地;一般镇重点做好中、小学体育场地建设,规划为居民服务的健身设施。

第四十三条社会福利设施

构建全覆盖的社会福利设施体系,规划在中心城区配置中心救助站和老年人、儿童及残疾人福利院;在县城(含营田镇)配置救助管理站和老年人、儿童及残疾人福利院;在各建制镇配置乡镇敬老院。

第七节历史文化遗产与风景旅游规划

第四十四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一)规划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名村各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3个、历史文化名村4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75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处。详见表3-7。

市域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表3-7

(二)保护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有关条款,依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划定保护范围和外围控制地带,建立保护标志;对文物建筑的任何改动都要依法定程序报请文物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改动、复建文物建筑;史迹遗址、文物建筑的修复、修缮和日常维护必须保证文物的真实性,对于文物的修复、修缮必须在专家指导下进行详细规划设计;对各种文物资源进行综合评价,区别文物资源的历史、科学与艺术上的价值;落实消防措施、杜绝安全隐患;对于从事宗教活动的寺庙场所应严格加强管理,不得以宗教活动名义破坏文物建筑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通过教育增强宗教人员的文物保护意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整理和传承。

第四十五条风景区规划

(一)总体布局

规划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处,包括洞庭湖岳阳楼及福寿山—汨罗江风景名胜区;省级风景名胜区5处,包括龙窖山、幕阜山—石牛寨、大云山、五尖山、连云山等风景名胜区;市级风景名胜区2处,包括桃花山、八景洞等风景名胜区。

(二)洞庭湖岳阳楼风景名胜区

景区范围:包括岳阳楼、君山、南湖、屈子祠和铁山等五个景区以及团湖、城陵矶两处独立景点,总面积332.96平方公里。

核心景区范围:包括风景区内的特级保护点和一级保护区范围,总面积为200.82平方公里。

外围保护地带范围:包括风景区范围以外的部分山体、景观风貌控制区和风景区范围以外的部分洞庭湖水域,总面积为1355.07平方公里

性质:以岳阳楼、屈子祠和洞庭湖泊水景等国家文化与自然遗产资源为主要特征,具有游览观光、历史教育、文化交流、科普考察以及休闲度假等多种功能的湖泊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三)福寿山—汨罗江风景名胜区

景区范围:包括福寿山与汨罗江景域以及平江起义旧址、中共平江县委旧址、湘鄂赣革命纪念馆、杜甫墓祠四个独立景点,总面积为165.8平方公里。

外围保护地带范围:包括风景区范围以外的部分山体、景观风貌控制区等,总面积144平方公里。

性质:以秀美、幽深、险峻的自然风光为主体,丰厚的历史文化及红色文化为内涵,可供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探险漂流、爱国主义教育、文化科考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第四十六条旅游规划

(一)构建蝴蝶形旅游空间格局

以楼、岛、湖为龙头,以湘楚文化旅游线为躯干,以洞庭生态和湘阴休闲之旅为左翼,以将军之乡和神秘临湘之旅为右翼的蝴蝶形旅游空间格局。

(二)实施“11730”工程

一个龙头:以岳阳楼、君山岛、洞庭湖为主体的旅游中心区域为龙头。

一条精品旅游线:岳阳楼(洞庭湖、君山岛)一一张谷英一一屈子祠湘楚文化旅游线。

七大旅游景区:建设名楼名水、民俗古村、龙舟风情、洞庭生态、神秘临湘、将军之乡、湘阴休闲等七大旅游景区。

三十个旅游景点:形成三十个旅游景点,包括岳阳楼、君山岛、南湖、张谷英、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相思园、公田温泉、屈子祠、汨罗江工农业示范园、任弼时纪念馆、八景洞、东洞庭湖湿地观鸟、团湖、桃花山、6501银沙滩、龙窖山千家峒、五尖山森林公园、陆城古镇、平江起义旧址、新四军平江通讯处、将军故里、红军营、杜甫墓、幕阜山森林公园、连云山、石牛寨、福寿山、盘石洲、湘阴文物古迹、湘阴休闲度假等。

第八节城镇生态与环保规划

第四十七条保护目标

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建立环境友好型产业和生态型城乡体系,统筹城乡发展,优化城镇布局,强化环境保护措施,运用科学手段,加强对现有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控制、减缓生态环境的恶化,创建“山美水秀、宜工宜居”的良性生态环境系统。

第四十八条生态建设规划

(一)生态功能区:包括市域内的生态景区、自然保护区、大型河湖水系及其滨水保护范围。

生态景区:包括龙窑山、福寿山、五尖山、大云山、幕阜山—石牛寨、连云山、桃花山和八景洞景区及城市生态绿地等;

自然保护区:主要指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包括洞庭湖湿地保护区);

大型水域:包括铁山水库、兰家洞水库、龙源水库、团湾水库、忠防水库、黄盖湖、南湖、芭蕉湖、松阳湖、白泥湖、东湖、西湖、塌西湖等及其滨水50—500米保护范围。

(二)生态廊道:包括滨水廊道及交通廊道。

①滨水廊道:主要包括长江、湘江、汨罗江、新墙河、桃林河、长安河、华容河、藕池河等,滨水两侧50—500米范围作为生态建设用地;

②交通廊道:结合铁路(含城际轨道)、高速公路、国道两侧的保护范围建设交通生态廊道,其中铁路(含城际轨道)两侧保护范围不小于15米,高速公路两侧保护范围不小于50米,国道两侧两侧保护范围不小于20米。交通廊道主要包括京广铁路、武广客运专线、荆岳铁路、岳九铁路、岳常铁路、岳吉铁路、益平城际轨道、京珠高速、随岳高速—京珠复线、杭瑞高速、岳汝高速、益平高速、107国道和106国道等交通生态廊道。

第四十九条环境保护规划

(一)大气环境

以二氧化硫控制为重点,继续实施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推行源头控制和末端治理相结合和排污交易等措施,控制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量。

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优化城市能源结构;调节燃料结构,控制和禁止使用高硫煤,推广使用电、燃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淘汰落后、污染严重的燃料工艺和设备。

采取新技术,加强汽车尾气污染控制。

规划将市域划分为二类功能区,其中一类区为生态景区、自然保护区及广大农村地区,空气环境质量保持一级标准;二类区为城镇地区,空气环境质量保持二级标准。

(二)水环境

加强“工业三废”的达标治理及生活污水的治理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对全市废水排放口进行整治,彻底清除城乡饮用水保护河段的排污口。

积极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小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成重点治理工程,并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加强对湘江、汨罗江、新墙河、华容河、藕池河、长安河等大型河流的综合整治。

饮用水水质严格达到国家Ⅰ类水环境质量标准;生态景观用水水质达到国家Ⅱ类水环境质量标准;农业用水水质达到国家Ⅲ类水环境质量标准,部分地区可放宽至Ⅳ类水环境质量标准。

(三)声环境

治理城区工业噪声污染源;控制建筑噪声污染;加大交通噪声管理力度,改善道路交通结构,限制二轮、三轮摩托车的发展,控制大型货车进城时间,制定城区禁鸣措施。

(四)固体废弃物

重点控制固体废物的总量,大力发展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加强对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和治理。

尽快建设岳阳市危险固废处置中心、医疗卫生垃圾集中处理中心和废旧电池储存库。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加工,建立健全的旧物质回收系统,实现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

至规划期末,市域城镇垃圾日产生量4350吨,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应达到100%,城镇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按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原则,规划在中心镇以上城镇设垃圾处理厂,在一般建制镇设垃圾中转站,规划垃圾处理厂25座,其中新建垃圾处理厂17座,包括岳阳市区3座,14个中心镇各1座。

第九节综合防灾规划

第五十条防洪工程规划

(一)规划目标

近期防洪以建设堤防工程为主;远期为库、堤结合、泄蓄兼施的防洪体现工程。

(二)城市防洪

中心城区和小墨山核电站防洪标准按二百年一遇;汨罗、临湘市区和湘阴、华容、岳阳、平江县城按一百年一遇;小城市和中心镇按五十年一遇;其他镇按二十年一遇。

(三)堤垸防洪

确保垸(包括永固、护城、三合、南湖、湘资、湘滨、岭北、沙田、麻塘、君山、东风湖垸)防洪标准按百年一遇;蓄洪垸(包括集成、安合、新华、新太、新生、钱粮湖、团洲、新洲、团山、隆西、建新、建设、陆城、江南、屈原、三汊港、北湖、城西、义合金鸡垸)防洪标准按五十年一遇;一般垸(包括人民、中州、磊石、松柏、东湖、石牛垸)防洪标准按五十年一遇。

第五十一条治涝工程规划

(一)总体方针:调蓄与自排、抽排相结合。

(二)治涝保护区考虑与城市排水相结合,设置自流排水闸,以便在外河水位低于保护区渍水时,通过排水闸自排,当外河水位高于堤内渍水水位时,作为防洪闸;雨水排渍系统充分利用地形条件和自然渠,结合防洪排涝规划,分散布置沟渠网,就近排入溪河内。

第五十二条人防工程规划

(一)规划原则:人民防空与要地防空、野战防空相结合,以人口与重点目标防护为重点,通过防护和抢救、抢修,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存战争潜力。

(二)防护重点目标

一类重点目标: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县委、县政府,市(县)人防指挥部;

二类重点目标:供电局、电讯局、自来水公司、广播台、电视台、医院、学校;

三类重点目标:各类化工厂、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以及重要的桥梁、公路、粮库、油库、液化气库、危险品仓库等。

第五十三条消防设施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新增26个消防站,总数达30个,其中特勤消防站1个,水上消防站1个,普通消防站28个,新建1个消防训练基地。

县城和中心镇规划建设区内按5分钟到达责任区域边缘、7km2服务半径设立消防站,近郊区按15km2服务半径设立消防站,规划消防站42个,其中汨罗、临湘、湘阴各5座,华容、岳阳县、平江各4座,营田和中心镇各1座。

一般镇成立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配备一定的消防技术等级与设施配备,并与中心镇的消防队联网,负责本镇的消防安全。

规划确定桃花山、五尖山、龙窑山、大云山、幕阜山、八景洞山及连云山系为重点森林防火区。

第五十四条防震抗震规划

中心城区及湘阴县城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其他城镇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城市生命线及重要工程(如城市给水、供电、主要医院、学校、大型公建、交通设施等)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个等级。

在城镇规划、资源开采、道路建设、用地布局中要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地震灾害引起的直接和间接影响,严禁在断裂、滑坡等危险地带和地震可能引起火灾、水灾、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地区选址。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和剧毒产品的工厂、仓库必须按规定离开居民点建设;设置必要的安全疏散用地,确保地震时疏散抢险通道畅通。

下列工程建设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抗震要求高于国家现行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标定设防要求的重大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位于地震烈度分界线两侧8 公里区域内的大型工程;位于地震资料研究和详细程度较差地区的大型工程;新建占地范围大、跨不同地质区域的城区和大型工矿企业、经济科技开发区的大型工程;各地城镇建设及沿市域内疏散通道建设时,应当既利于平时使用,又有利于战时疏散,两侧建筑后退距离应当留足,使震时建筑倒塌后不影响机动车辆的通行。

第五十五条防雷减灾规划

按季节气候、地形及建(构)筑物防雷等级,突出重点,城乡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监管和技术服务。

1)对已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依法实施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督查隐患整改。

2)加强危险化学品、重点工程、基础设施等新建(构)筑物选址雷击风险评估及初步设计审查,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检测。

3)加强雷电预警能力建设,完善全市雷电定位监测,在平江、湘阴、汨罗、华容、临湘、君山、云溪、屈原等县(市、区)各增设一部闪电定位仪,在岳阳风雨山雷达站增设风廓线仪;对全市(县市)雷电灾害进行评估和区划;建立覆盖城乡的雷电信息收集、传输、预警和发布系统;加强防雷减灾科普知识避雷实用方法宣传,提高公众防雷意识和基本技能。

第五十六条其他应急规划

加强对建设工地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城市建设、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及其他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选址前,应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以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事件的发生;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信息系统、疫情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市—县(市)—乡—村灾害隐患点的灾害(疫情)监测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及时发布地质灾害与疫情监测预报,指导基层的预防工作。

第十节“两型社会综改区”建设规划

笫五十七条基本原则

(一) 以人为本的原则:两型社会建设,必须关注民生,以人为本。

(二) 环境优先的原则:经济发展,必须优先考虑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在各项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优先考虑生态环境效益。

(三) 持续发展的原则:两型社会的经济模式,是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坚持发展的主线。

(四)结构优化的原则:建设两型社会,在经济发展上,应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改变经济增长方式。

笫五十八条对接长株潭城市群和武汉城市圈

(一)产业对接

第一产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巩固已有市场的同时主动服务两大城市群,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和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重点建设黄盖、羊楼司、大荆、樟树、伍市等大型蔬菜瓜果基地,加快建设面向两大城市群的农副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延伸食品产业链。

第二产业:在做强石化、造纸、再生资源、机电、电力等优势行业的同时,主动吸纳长株潭城市群和武汉城市圈即将外移的食品加工业、造纸、医药、纺织、建材等产业。

第三产业:对接旅游市场,融入其旅游产业链,重点建设湘楚文化、三国故地、江南名楼等旅游线路,发展农家乐、渔家乐等休闲康乐基地;对接房地产产业集群,建设宜居城市,开发具有特色的房地产项目;对接现代物流市场,积极引进先进的流通业态和经营模式,建设长沙与武汉之间的重要物流基地。

(二)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对接

公路:重点建设京珠高速复线、岳汝高速、沿江公路和岳汨公路。

铁路:重点建设武广客运专线、武长城际铁路及其站场。

航道和港口:重点整治长江和湘江航道,提高通航能力,协调岸线资源和港口功能的发挥。

能源设施:重点建设小墨山核电站和华能电厂三期工程。

社会服务设施:充分依托利用两大城市群在教育、文化、医疗、体育等方面的优势,形成互相补充的社会服务设施体系,做到区域资源共享。

(二)信息对接

以电子政务、经济信息、交通、人才、企业信用等公共信息资源为切入点,完善政府公众信息网,加快招商引资、综合经济信息、交通、企业信用等主干网建设;与两大城市群共同开发建设综合性专门的公共信息交换平台,实现公共主干网的互联互通。

(三)生态环境对接

推动与两大城市群在环保产业方面的合作,重点加强对界江(如长江、湘江等)和界湖(如洞庭湖、黄盖湖等)的综合治理,实现生态环境共治。

第十一节新农村建设规划

第五十九条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发展生产、促进农业现代化为根本任务,以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提高农民素质为核心,以全面协调、永续发展为基本要求,以统筹兼顾为根本方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

第六十条村庄布局原则

(一)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逐步完善县城---中心镇---一般镇---集镇---中心村和基层村的布局体系,促进城乡有序发展,引导村庄合理建设。

(二)按照“提升一批、保护一批、改造一批、消纳一批”的布局原则,对现有村庄进行综合整治,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

(三)坚持集约、节约原则,推进安全、经济、适用、小康型居民住房建设

(四) 按照规划先行、重点突出、环境优美、生活方便的要求,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

(五)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强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将环境美化与房屋整饰有机结合,突出地方特色,建设宜居型新农村。

第六十一条村庄整建指导意见

(一)扩建型村庄:妥善处理旧区、新区的改建、保护和开发、建设关系,沿续原有村庄的空间格局,统筹安排新、旧区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有序建设新村;村庄改造应重视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村庄新扩建要与原有村

庄在社会网络、道路系统、空间形态等方面良好衔接,在建筑风格、景观环境等方面有机协调,尽量形成组团状紧凑布局,避免无序蔓延。

(二)新建型村庄:应考虑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充分体现泷郁乡风民情特色和时代特征;集约、节约用地;合理配套建设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制定新村环境建设要求和实施措施。

(三)保护型村庄:坚持保护第一、保护与科学利用相结的原则,科学划定严格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和环境协调区,严格保护好历史文化古村的整体风格;充分利用自然条件,挖掘地方文化内涵,保护地方特色的延续;在保护好传统风格的前提下,可以对传统住宅进行内部装修,进行改水、改厨、改厕,适应现代生活要求;在村庄保护的环境影响范围内,严禁新建影响保护风格的建设项目;制定实施保护、利用的步骤和措施。

(四)控制型村庄:对现状居民点以整治为主,严格控制新建居民点;村民新建住宅,必须向新规划的居民点集中。

(五)撤迁型村庄:除危房加固维修外,不得进行任何建设活动(包括危房改造);其建设活动应纳入所并入的村庄进行规划建设,确保该类村庄逐步拆迁撤销。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第六十二条城市性质

岳阳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中部地区石化工业基地和现代物流中心;湖南省唯一通江达海口岸;长江中游滨湖宜居城市。

第六十三条人口规模:2015年为115万;2020年为140万;2030年为160万。

第六十四条用地规模

2015年建设用地规模为115km2,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 m2以内。

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为140km2,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 m2以内。

2030年建设用地规模为155 km2,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97 m2以内。

第五章城市规划区空间管制

第一节空间管制规划

第六十五条空间增长边界

南起湖滨、赶山以南地形平坦地带,郭镇以南至武广客运专线、黄峁山;北至洋溪湖、长江;东起陀鹤山、黄毛大山、古牛山、武广客运专线、随岳高速、岳长高速;西至洞庭湖、长江;君山地段在柳林镇和西城办事处所处的防洪大堤之内,总用地面积为622 k m2(其中水面62 k m2)。

第六十六条空间管制分区

(一)已建区:是现状城镇已建用地,主要包括岳阳楼、云溪、君山区已建用地,总用地面积为90.75km2。

(二)禁建区:是以保护为主,严格控制开发建设的区域。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文化遗址、生态空间、风景区用地、水源保护地、地下矿产资源和军事设施保护区,总用地面积907.35 km2。具体范围是君山区的基本农田、河湖水系及周边保护地带;岳阳楼区和云溪区的南湖、东风湖、吉家湖、芭蕉湖、松杨湖、白泥湖及湖汊和周边保护地带;中心城区东部陀鹤山、黄毛大山、昆山、金凤桥水库水源保护地、山体周边其他水库;经开区三荷乡的基本农田、水系;南部黄茆山、鹰咀山、麻布大山、新开地下矿产资源保护区。

(三)限建区:是指生态环境条件普通、开发密度较低,第二、三产业少且分散,交通设施较差,以一产业为主,开发建设活动较少且发展缓慢的区域,总用地面积286.94 km2。主要包括君山柳林、林角佬地区部分地势较低地段;107国道以东、武广客运专线以东区域;康王、三荷片区部分地形地貌较复杂用地。

(四)适建区:是以高效土地利用为主,按规划应优先开发建设的区域,总用地面积229.96 km2。主要包括路口、陆城、道仁矶镇地段、云溪镇西北部、南部及松杨湖西侧临长江地段;芭蕉湖地段107国道以东至武广客运专线;107国道以东金凤桥和木里港片区;107国道以西奇家岭和郭镇片区;君山区部分用地;规划机场预留地;湖滨除南湖风景区以外的部分用地。

第二节城市四线控制

第六十七条城市蓝线:指中心城区内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具体包括南湖、东风湖、吉家湖、芭蕉湖、松杨湖、白泥湖、肖家湖、雷公湖、月形湖及其湖汊,金凤桥水库等。

在城市蓝线内进行有关建设,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禁止违反城市蓝线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禁止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的建设活动;禁止进行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的建设活动;禁止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禁止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第六十八条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城市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

城市绿线内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其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第六十九条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具体包括城市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环境卫生、供燃气、供热、

供电、通信、消防、防洪和抗震防灾设施以及其他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

城市黄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在城市黄线内禁止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禁止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禁止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禁止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第七十条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具体包括洞庭南路地段和洞庭北路地段两个历史文化街区、国家级文物岳阳楼、岳阳文庙;省级文物十二处;市县级文物四十九处。

历史建筑的维修和整治必须保持原有外形和风貌,保护范围内的各项建设不得影响历史建筑风貌的展示。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保护规划,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整治和更新,以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规规定。

第六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一节城乡统筹规划

第七十一条规划范围

城乡统筹规划范围即本次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总面积1515 km2。

第七十二条总体目标

规范城乡建设行为,努力改善城乡经济结构,积极调整城乡经济布局,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推进农村产业化发展,加速城镇建设,鼓励农民向集镇和居民点集中,完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使城乡环境融合、生态良好、生活富裕,实现城乡统一协调发展,把岳阳建设成为一个经济发达,城乡繁荣的现代文明城市。

第七十三条主要内容

包括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建设、产业发展、社会发展、及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第七十四条城镇人口、建设用地规划

到2030年,规划区总人口达到184.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70万人,城镇化水平91.94%。详见表6-1。

第七十五条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城镇空间布局结构为“一心、四镇、十集镇、二十中心村”四级塔式城镇群。

一心:即中心城区。

四镇:即西塘、钱粮湖、广兴洲、新开镇。

十集镇:经济开发区四个即长岭头、斗蓬、三荷;云溪区一个即白荆;君山区五个即良心堡、采桑湖、许市、殷家铺、六门闸;麻塘集镇。

二十中心村:经济开发区八个,即乌江、夹铺、金家、兰桥、高城、迎丰、花园、平地村;云溪区三个,即新港、和平、黄皋村;君山区八个,即洪市、合兴、黄金、崇庆、肖台、钱口、友谊、振兴村;麻塘镇一个,即畔湖村。具体见附表五村庄规划一览表

第七十六条农村居民点规划

(一)建设区域划分

将城市规划区划分三个区域,即禁止建设、严格控制和一般控制区域,以规范村民建房行为。

(二)禁止建设区域:指禁止村民建设自住房屋的区域,具体包括:

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绿地、水域用地:南湖、东风湖、吉家湖、芭蕉湖、松杨湖、白泥湖、肖田湖、洋溪湖、濠河等湖泊及其生态绿地控制区;城市公园如岳阳楼公园、金鹗公园、南湖公园、君山公园等28个公园;沿湖风光带、大桥河风光带、长康路(107国道)防护带、高压电力走廊、生态走廊、铁路及高速公路两侧防护带。

城市规划区内的基本农田:粮食作物、油类作物、棉花、蔬菜等经济作物的高产耕地。

城市规划区内的森林用地:鹰咀山、黄茆山、昆山、枇杷山、黄毛大山、陀鹤山、笔架山以及省、市、区、乡镇所确定的林业用地。

100年一遇洪水淹没区、洞庭湖湿地保护区:城市防洪大堤面向长江、洞庭湖一侧的滩头、坡地、湿地等以及长江、洞庭湖水中岛屿、滩头地等。

大江、大湖(长江、洞庭湖)防洪大堤内侧100m地段(护堤区)、内湖河流不小于30m地

段(生态保护区)、以及水库、水塘、水源地的生态保护范围;市区内河流及水源地:新墙河水系、南湖水系、芭蕉湖水系、白泥湖水系;铁山水库至金凤桥水库水渠(城市水源)两侧各不小于30m地段。

风景名胜区内的主要景区控制保护范围:岳阳楼景区、君山景区南湖景区团湖独立景点城陵矶独立景点。

沿京广铁路沿线两侧各不小于30m地段,沿武广高速铁路、荆岳铁路两侧各50m地段;沿高速公路两侧各50m,沿国道两侧不小于30m、省道两侧各不小于15m地段、县道两侧各不小于10m、乡道两侧各不小于5m地段;500KV高压电力线走廊宽60-75m, 220KV高压电力线走廊宽30-40m, 110KV高压电力线走廊宽20m地段;沿其他工程管线(光缆、天然气、油管等)两侧各10m地段

(三)严格控制区域:指村民建设自住房屋必须进入经规划许可的村民区,即住宅小区和住宅组团,系多层单元式住宅、限一户一套的区域,具体包括:

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

村民建设自住房屋必须在严格控制区域(城市规划建设区)内居住用地现状属农村集体土地并留有较大空地的城中村中选择一些作为村民居住区建设用地上进行。

(四)一般控制区域:指村民建设自住房屋必须进入经规划许可的村民点,一户限建一栋。具体范围是除禁止建设区域和严格控制区域用地外的其他用地,允许村民在规划选定的用地内进行自住房屋建设。

第二节中心城区总体布局

第七十七条城市用地主要发展方向:“东扩北进”。

第七十八条城市空间结构

根据城市空间导向因素及现状空间形态,空间布局模式为沿江、沿湖带状组团式空间结构形态,各组团之间以洞庭湖、芭蕉湖、松杨湖、白泥湖生态绿地相间。

第七十九条用地布局结构

用地布局结构为“一主三副”:一主即主城区,三副即云溪城区、路口城区、君山城区。

(一)主城区:南起湖滨、奇家岭、北至荆岳铁路、西起洞庭湖、东至随岳高速公路的区域。以居住、商贸金融、旅游服务、文化教育、高新技术产业为主,采取紧凑发展的模式,用地布局分为金凤桥市级商业中心、东茅岭市级商业副中心、七里山—冷水铺工业、木里港—康王工业、奇家岭—郭镇文教五片区,用地面积95 km2。

(二)云溪城区:包括云溪、松杨湖、道仁矶。以港口物流、工业为主,用地布局分为城陵矶(松杨湖)港口、物流及工业、精细化工、岳化工业、云溪居住生活五片区,用地面积36.7km2。(三)路口城区:包括路口、陆城。以工业为主,用地布局分为长岭石油工业、陆城居住、路口居住及配套服务片区,用地面积9.3 km2。

(四)君山城区:包括柳林洲、林阁佬、濠河和君山岛。以旅游休闲、生态农业、居住为主,用地布局为挂口居住、九公里公共服务、濠河和君山岛生态旅游休闲、林阁佬工业四片区,用地面积14 km2。

第七章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第八十条用地布局原则

(一)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

(三)有利于城市的长远发展。

(四)有利于高效利用城市基础设施。

(五)有利于城市居民生活、工作。

第八十一条城市建设用地结构(见表7—1)

第八十二条居住用地规划

(一)规划原则

新区建设强调尊重自然、合理布局、成片开发、集中建设,以便形成规模;

旧区改造强调以疏解人口,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设施为主,全面提高旧城区的居住生活环境水平。

居住区建设要突出“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以创造健康、优美的人居环境为目标,大力推进“生态型、智能化”的居住区建设。

(二)规划目标

以新区建设为主导,调整居住结构;改善旧区环境,逐步建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居住片区。人均居住用地达到28.55m2,绿地率新区不低于35%,旧区不低于30%,居住区内(含小区与组团)公共绿地面积不少于2.0m2/人。

(三)规划布局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45.68km 2,占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9.47%。

共规划十四个居住片区:包括铁西、金鹗山、花板桥、冷水铺、八字门、金凤桥、新华、东风湖、奇家岭、湖滨、城陵矶、云溪、路口和君山居住片区。各片区人口用地见表7—2。 各居住片区人口、用地规划一览表 表7—2

(四)用地分类和控制标准

1)居住用地分为:一类和二类居住用地。

2)居住用地中住宅建设分为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

其中:低层:2-3层;多层:4-6层;中高层:7-9层;高层:≥10层 (五)建设控制指标

根据国家规范,建设不同档次、不同类型的设施配套完善的现代化居住区。各类设施的用地指标应严格按照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的要求执行。见表7—3

规划居住片区相关控制指标 表7—3

第八十三条 住房建设规划 (一)规划目标

建立完善的住宅建设和供应体系;重点推进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宅,以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合理进行旧城居住区

和“城中村”改造,逐步改善综合环境;中心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

(二)经济适用房规划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我市经济适用房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85平方米以内,单户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90平方米。按照总量控制、分区建设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供应。经济适用房主要分布在铁西居住片区、螺丝港居住片区、花板桥居住片区、洛王居住片区、八字门居住片区、奇家岭居住片区、湖滨居住片区、城陵矶居住片区、云溪居住片区、君山居住片区、

(三)廉租房规划

逐步建立起科学有序、行为规范、办事高效、公开透明的廉租房管理机制,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切实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建立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稳定规范的资金筹措和管理制度。

廉租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廉租房用地主要结合改制企业规划,解决改制企业下岗职工住房问题。主要分布在中建五局二公司、站前路、洛王、下太子庙、城陵矶泰格林纸业、氮肥厂与水泥厂之间、马壕、酒厂与化工厂之间、老火车站先锋路东侧、三五一七煤栈、九龙堤、麻纺厂、岳州路西侧、太子庙、洞纺、望岳路南侧、华铁、德胜北路西侧、湖滨园艺场、花板桥四化建、中建五局七公司、洛王藕塘坡、六九零六工厂、奇家岭电磁铁厂、奇西路北侧、白石岭路东侧、大桥河路西侧、白石岭路东侧、长江机械厂附近、城陵矶冷库附近、花果畈、城陵矶路西侧。

第八十四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一)规划目标和布局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面积17.11km 2

,占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1.04%。

总体目标:社会公平,级配合理,布局均衡,逐步形成高效、合理、可持续的运行机制,以满足城市发展的多样化需求。规划人均用地面积达到10.7m 2。

用地布局:二轴、三中心。“二轴”即巴陵路和金鹗路—岳阳大道公共设施轴,巴陵路是以商业为主的公共综合轴,金鹗路—岳阳大道是以行政办公为主的公共轴;“三中心”即东茅岭、金凤桥、奇家岭公共中心。东茅岭和金凤桥公共中心通过巴陵路公共轴有机的联系起来。

(二)行政办公用地:主要集中在青年中路、南湖路、金鹗中路、岳阳大道两侧、分水垄路南段西侧。在城陵矶、湖滨地区及各外围组团内规划区级行政办公用地。人均用地面积达到0.9m 2。

(三)商业金融业用地:规划 “两个市级商业中心区、六个区级商业中心区”的商业网点体

系。人均用地面积达到3.5m2。

(四)文化娱乐用地:保留南湖路地段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中心、游乐场、图书展览、博物馆及岳阳大道地段新闻出版、文化会展中心等文化娱乐设施。在金凤桥地段、各组团及居住区中心建设小型综合性文化娱乐设施,改建工人文化宫,青少年文化宫规划在木鱼山,在金凤桥京珠连接线北侧新建广播电视中心。人均用地面积达到1.0 m2。

(五)体育用地:完善现有体育场馆设施,在107国道以东、巴陵东路以北规划部分体育设施。各组团和居住区布置相应的体育设施。人均用地面积达到0.7m2。

(六)医疗卫生用地:在完善防疫、职业病防治、妇幼保健、康复等卫生防疫保健设施的同时,形成全市性的医疗、预防、科研相配套的卫生监督、监测体系。在保留和扩建现有医疗设施用地的同时,按65床/万人的标准配套规划各类医院,特别是专科医院,总床位数10400个,在湖滨、东风湖沿湖小区、冷水铺、城陵矶、松杨湖、金凤桥、木里港、奇家岭、君山规划相应规模的综合医院,人均用地面积达到0.8m2。

(七)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全市文化教育中心规划在奇家岭、郭镇地区,现位于商业中心区的教育用地严格控制规模,有步骤地迁至文教中心区,人均用地面积达到3.5 m2。中心城区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数量2030年达到273所,服务半径500—1000米。

(八)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养老(如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儿童福利和救助管理设施,人均用地面积达到0.2m2。保留现状君山挂口和洛王两处社会福利设施,在湖滨甑壁山、奇家岭、珍珠山公园东侧、九华山、金凤桥临梅溪港水系、城陵矶联港路东侧、云溪、路口、君山九公里各规划一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第八十五条工业用地规划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35.27km2,占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2.75%。逐步形成六大工业组团:路口石油炼化工业组团:位于路口,包括长炼及“八建两改”项目,重点进行提质改造,使炼油能力扩大到1500万吨。

云溪化工工业组团:包括巴陵石化及其“五改七建一配套”项目,重点发展化工工业并进行提质改造。

城陵矶电力造纸工业组团:以华能电厂和泰格林纸集团为核心,增加煤炭、化肥行业,重点发展火电和林纸,适度开发煤炭化工,打造湖南省最大的火电、林纸和煤炭化工基地。

松杨湖港口工业和精细化工工业组团:在松杨湖深水港口和湖南精细化学工业园的基础上,依托长江航运和充足的电力,发展装备制造、港口加工工业或承接从沿海地区转移来的部分工业及中心城区“退二进三”的部分企业。

木里港工业组团:包括康王和木里港工业区,规划以电子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为主。

七里山—冷水铺工业组团:位于七里山和冷水铺,包括己内酰胺、洞氮、长江动力机械厂、红日机械厂。七里山地段原则上不再扩大规模发展,冷水铺地段适当扩大规模发展。

第八十六条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仓储用地面积6.62km2,占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27%。

结合旧城改造和总体布局,规划六个仓储区即松杨湖、城陵矶、冷水铺铁路编组站、路口长炼油库区、七里山生产资料、小港粮库和贮木场仓储区,并在松杨湖港口东侧临长江路布置保税仓库,用地面积3km2。

松杨湖仓储区:位于松杨湖港口纵深地带沿长江路西侧,主要为港口服务配套。

城陵矶仓储区:位于城陵矶桂花园路与铁路专用线之间,主要为国家粮食、冷冻物质、生活物质仓库。

冷水铺铁路编组站仓储区:位于冷水铺铁路编组站南侧,充分利用铁路编组站的优势,将韩家湾仓库区、青年堤仓库区搬迁至铁路编组站附近,规划中心城区生活物质仓库。

路口长炼油库区:位于路口,紧邻长岭炼油厂,主要是为长岭炼油厂服务配套的油库和生产物质仓库。

七里山生产资料仓储区:位于七里山洞庭氮肥厂北侧,为主城区生产资料仓储。

小港粮库和贮木场仓储区:位于洞庭南路西侧临洞庭湖,以粮食储备为主。

第八十七条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2030年)详见表7—4

第八章产业布局规划

第八十八条产业功能分区

将规划区分为六个产业功能区:即三产业聚集区、云溪—路口工业区、城陵矶—松杨湖港口物流工业区、木里港—康王高新技术产业区、西塘—三荷休闲农业区、君山观光农业区。

第八十九条农业布局

近郊农业圈:由郭镇、康王西部、梅溪、永济、君山区柳林洲镇、西城办、金凤桥管理处组成,重点发展园艺农业、观光休闲农业、特色水产养殖、时鲜蔬菜、优质水果和花卉苗木。

远郊农业圈:包括君山区柳林洲镇以西的地区、西塘、麻塘、新开、三荷、康王东部、陆城、道仁矶、文桥、路口等地,重点发展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农业生产。

第九十条工业布局

按照“两轴、两区、六大工业组团”的结构进行工业布局。“两轴”是以沿洞庭湖东岸、长江南岸和107国道为发展轴。“两区”是指北部石油化工产业区和东部高新技术产业区。

第九十一条三产业布局

商贸流通业布局:规划形成“两个市级商业、六个区级商业和十四个居住区级商业中心区”的三级商业网点体系。

旅游业布局:以楼、岛、湖为龙头,形成三个景区、四个景点。三个景区即岳阳楼、君山和南湖景区;四个景点即东洞庭湖湿地、团湖、陆城古镇和伍家洞—刘家湾—兰桥水库自然山水景点。

第九章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第九十二条总体战略目标

(一)构筑一个与中心城区发展相适应、高效率、一体化和人性化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支撑规划用地布局形态结构的实现和完善,促进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城市对外交通发展目标:依托国家及区域性交通构架,构建完善的铁路、公路、水运和航空的综合对外交通体系,形成对外交通与城市交通的有机衔接,建成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城,提升岳阳交通枢纽地位。

(三)城市交通发展战略目标:以城市发展方向和布局结构为导向,以城市交通与用地布局整体协调发展为中心,加快道路交通建设,完善城市道路网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行有效的城市交通管理和交通需求管理;逐步形成路网完善、结构合理、功能明确、换乘方便、运营高效、管理先进的城市交通体系。

第一节对外交通

第九十三条铁路

保留中心城区现有的京广铁路岳阳站(一等站),岳阳南站、路口铺站(二等站),云溪站、湖滨站(四等站),扩建岳阳北站以及武广客运专线岳阳东站车场。岳阳东站主要办理客运专线、城际、九江和吉安方向客运,岳阳站主要办理京广线客运;解编作业主要集中在岳阳北站,远景在岳九和岳吉铁路交汇处乌江预留修建技术作业站。

(一)规划为“三纵一横”。“三纵”:即京广铁路、武广客运专线、岳长城际铁路,“一横”:即荆岳—岳常—岳九—岳吉铁路。

(二)京广铁路:保留现有的电气化京广铁路,远期京广铁路逐步过渡到以货运为主。(三)武广客运专线:从中心城区东部斜向穿过,并在巴陵东路延伸段尽端建新岳阳站,为二级站,属客运专线站。

(四)岳长城际铁路:由岳阳至长沙。该城际铁路从城市南部进入中心城区,沿武广客运专线东侧平行布置,并将其引入新岳阳站,在新岳阳站东侧新建城际车场,往北建设至武汉的城际铁路。

(五)荆岳铁路:全长163km,按一级铁路标准建设,线路规划经君山城区北面,在现洞庭大桥北侧约4公里处的吉家湖,与杭瑞高速一起建设跨洞庭湖大桥,并与岳北铁路编组站接轨。(六)岳常铁路:由岳阳至常德,中心城区段与荆岳铁路同线,往西经君山、华容至常德。(七)岳九铁路:由岳阳至江西九江。中心城区段沿京珠连接线南面紧临黄茆山东西向布置,然后南北向临武广客运专线东侧布置,将岳九铁路引入新岳阳站。

(八)岳吉铁路:由岳阳至江西吉安,中心城区内线路走向与岳九铁路相同。

(九)松杨湖铁路专用线:是为华能电厂扩建、松杨湖港口及港口工业区发展而预留,该线路规划从城陵矶编组站、华能电厂东面经过、沿省道201向北至陆城港口,并在松杨湖地段设置1500—2000万吨工业编组站。

第九十四条公路

(一)规划为“三纵一横”。“三纵”即随岳高速(京珠复线)、京珠高速、107国道,“一横”即杭瑞高速。

(二)随岳高速公路:是湖南“五纵七横”高速公路网中的一纵,在建中的随岳高速公路经道仁矶的长江大桥,穿过云溪—松杨湖—道仁矶组团,在三荷乡与京珠高速公路连接线相交。(三)京珠高速复线:随岳高速往南延伸经汨罗、湘阴至长沙,建成为京珠高速复线。

(四)京珠高速公路:保留城市东部现状北京至珠海的高速公路。

(五)107国道:远期规划将现状107国道改为中心城区快速路,并将国道外移至随岳高速

西侧建设新107国道。

(六)杭瑞高速公路:该高速从红光立交地段北侧往西经吉家湖、与荆岳铁路一起建设跨洞庭湖大桥至君山区,中心城区段与荆岳铁路走向一致,往东经107国道红光立交北侧、三荷乡,并与随岳高速公路、京珠高速公路相接。将城市主干路冷水铺路向东延伸,建设杭瑞高速公路岳阳连接线,以实现城陵矶港与杭瑞高速公路的快速衔接。

第九十五条港口

(一)岳阳港是我国内河主要港口、长江沿线枢纽港之一、上海港的喂给港;湖南“3+5城市群”的水运中转枢纽;是湖南现代物流的重要支撑和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重要依托。主要功能包括装卸存储、多式联运和水-水中转、运输组织、综合服务、综合物流、临港工业及岳阳和湖南对外展示良好形象的窗口。

(二)其他港区功能

岳阳楼港区是以客运为主,兼件杂货、矿建材料、水产品的综合性港区。

七里山港区是为大型临江工业提供原材料、成品油、石化产品及为城市防洪和建设提供矿建材料运输服务的货主综合性港区。

城陵矶港区(包括松杨湖港口)是以集装箱、件杂货、大宗散货及粮食为主的大型铁、公、水联运社会公用综合性港区,是岳阳港作为全国内河主要港口、国家一类口岸的标志性和核心港区。

道仁矶港区是以石化企业的油品及石化产成品、液化危险品、化工低危险性件货及少量矿建材料为主的货主综合性港区。

陆城港区是以石化企业的原油及成品油运输服务的货主综合性港区。

君山港区是以煤炭掺配、一般件杂货和芦苇出口及当地所需矿建材料运输服务为主的社会公用综合性港区。

(三)港口码头整合

对现有砂石等矿建材料作业区进行整合,建设七里山港区的吉家湖、道仁矶港区的道仁矶矿建材料码头,君山港区的市渡口战备码头和君山水委会濠河码头矿建材料作业区。韩家湾码头,近期限制其规模,远期予以取消。

第二节城市客货运交通

第九十六条公路客运站场规划

规划改扩建现有的岳阳洞庭汽车站,新建岳阳汽车东站、汽车南站、云溪汽车站、郭镇汽车站,搬迁现有岳阳汽车站、巴陵汽车站、联运汽车站、客运西站。

第九十七条货运站场规划

建设城陵矶物流园、太阳桥物流园、洪山物流园、望岳路公路货运站、五爪松货运站、君山物流中心。

第九十八条管道运输

沿现有107国道东侧规划100米至200米的管道走廊,主要敷设天然气管道、成品油管道、110kv和220kv高压线、光缆、输水管等。

保留改造现有沿107国道埋设的天然气管道;保留现有沿107国道东侧埋设岳阳—株洲成品油管道;规划兰州—郑州—长沙成品油管道;沿现有107国道布置岳阳—云溪—临湘长输管线和岳阳—岳阳县长输管线。

第九十九条货运专用道路

黄泥沟路—随岳高速公路连接线位于临港产业新区南部,规划为港区货运专用通道,并能快速完成港区货物水路与陆路的相互转换。

第三节城市道路交通

第一百条规划目标

加强中心城区内、外交通衔接;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加快城市快速路与干道系统建设,形成安全、高效、便捷、环保的现代化城市交通运输体系.

城市主干路路网密度不低于1.2km/k m2,次干路路网密度不低于1.4km/k m2,支路路网密度不低于3.5km/k m2,人均道路用地面积不低于12m2;

按照“公交优先”的原则,优先发展大容量、快节奏的城市公交。中心城区公交出行率2015年达32%,2020年达37%,2030年达45%;

考虑远景城市发展的需要,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第一百零一条城市道路系统规划

(一)为适应沿江、沿湖带状组团式城市空间结构形态,城市道路系统结构规划为:“三纵七横”阶梯状。

(二)三纵为西纵、中纵、东纵。

西纵:雷公湖路—建设路—东风湖路—沿湖大道北段—桂花园路—海关路—长江路,道路功能为城市主干路。

中纵:规划改造原107国道为长(炼)康(王)路,道路功能为城市快速路。

东纵:临随岳高速西侧规划新的107国道,道路功能为城市快速路(国道)。

七横:双塘路—黄峁山路、金鹗路—岳阳大道—京珠高速公路连接线、巴陵路、吉家湖路—胥家桥路、黄泥沟路—随岳高速公路连接线、松杨湖路、白泥湖路。

主城区与君山城区之间通过洞庭大道—洞庭大桥—世纪大道及杭瑞高速公路连接。

(三)城市道路等级分为四级: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第一百零二条道路网规划指标见表9—1

第一百零三条规划道路一览表。详见附表二。

第一百零四条城市轨道交通规划

规划远景预留轨道交通线,即从京广铁路岳阳站出发,经南湖大道、巴陵路到达武广客运专线新岳阳站,并在新岳阳站沿金凤桥路往北向云溪城区和路口城区延伸。

第一百零五条公共交通规划

(一)发展规模:到2030年,公交车辆拥有量为1920标台,12标台/万人。出租汽车拥有量按25辆/万人计,规划出租汽车拥有量为4000辆。

(二)线网规划指标:主城区公共交通线网密度为3—4 km/km2,城市边缘区为2—2.5 km/km2,覆盖全部城市主干路和部分次干路。95%居民单程最大出行耗时不大于50分钟;公交线路网密度不小于3.0km/km2;乘客平均换乘系数不大于1.5;公交线路非直线系数不大于1.4;中心城区公交站点间距为300-500m;公交车站服务面积(以500m半径计)占城市用地的95%以上;

公交线网布局结构为公交主干网络、次干网络、换乘枢纽、一般线路网络和郊区线路网络五个层次。

(三)公共交通优先措施

建立合理的客运交通结构,规范和完善客运市场:形成以公共汽车为主体,出租车为补充的城市客运交通格局;长、短途公路客运应在市区边缘的换乘枢纽站与市内公交系统进行接驳;建立层次分明、功能清晰、高效率的城市客运系统。

进行交通需求管理:控制摩托车、单位自备车、私人小汽车牌照发放量,缓解交通压力;在有些狭窄的道路上只准公交车与自行车通行、禁止小汽车与摩托车通行。

政策上的支持:包括票价、补贴和收费政策等方面。

公共交通优先通行管理:包括开辟公交专用道、设置公交路口专用线、采用优先信号控制系统等道路交通管理措施来保证公交优先行驶、行驶通畅。

规划设置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是:南湖大道、巴陵路、岳阳大道、洞庭大道、琵琶王路、冷水铺路、金凤桥路、学院路、海关路、联港路、通海路、枫桥湖路、湖滨大道、金鹗路、白石岭路的岳阳大道至巴陵东路等路段。

在金鹗西路的得胜路口、南湖大道路口,金鹗中路的琵琶王路口,金鹗东路的北港路口、八字门路口、屈原南路口,巴陵西路的洞庭南路口、云梦路口、得胜路口,巴陵中路的南湖大道路口、建湘路口、长虹路口,巴陵东路的北港路口、八字门路口、屈原南路口、白石岭路口,南湖大道的青年路口、求索东路口等交叉口进口道处规划公交专用车道。同时设置公交优先通行信号,使公交车辆先于其它车辆通过路口,减少公交车辆在路口的等待、延误时间。

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交通管理部门应制定有关规定,依法取缔道路非法停车与摆摊设点;部分路段实行单向交通,为公交线网的合理布设提供条件。在主要道路的公交站点附近,设置人行横道线;在人流量大、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过街天桥或过街地道。这些地点包括金鹗路与学院路交叉口、南湖大道与东茅岭路交叉口、洞庭汽车站地段、金凤桥与巴陵路交叉口、得胜路与巴陵路交叉口、得胜路与东茅岭路交叉口。

道路与交叉口改造:近期打通巴陵西路的步行街、建湘路、青年中路、枫桥湖路,望岳路延伸至联港路、得胜北路延伸至枫桥湖路、延伸金鹗西路至洞庭南路,并改造得胜北路、金鹗西路、美通路、园艺路、求索西路与铁路交叉口,使南北-东西向道路互相贯通,为公交线路的布设与通行创造良好的道路条件。

合理调整线路布局:包括调整发车频率、截短过长线路、合并重复公交线路、延伸部分线路、取消部分公交线路、增设站点、改善枢纽站、调整运力分配不当的线路及首末站用地。

推进技术进步:实行无人售票、公交调度智能化管理系统、实行IC卡一卡通制,加快引进豪华舒适车型。

(四)公交场站设施规划

首末站(枢纽站)规模:平均用地按150m2/标台计算。

停车场规模:按每辆标准车150m2计算。

保养场规模:保养场用地200m2/标台,保养车辆占规划停放车辆总数的20%。

修理厂规模:规划用地250m2/标台。

公交场站用地规划指标见表9—2、表9—3

场站用地标准表9—2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一、什么是城市总体规划 (一)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二)城市总体规划如何制定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在报请审批之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三)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和范围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对城市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总体规划中包含近期建设规划,对城市近期的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 城市规划区范围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四)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河湖、绿地系统,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二、重庆历次城市总体规划概况 (一)陪都十年计划 重庆陪都建设计划委员会在1946年4月,完成了现代重庆的第一个城市规划---《陪都十年建设计划草案》,提出了疏散市区人口,降低人口密度,发展卫星城镇的设想,在渝中半岛以外规划了弹子石、沙坪坝、铜元局等12个卫星市,香国寺、杨家坪、新桥等18个卫星镇和五里店、歇台子、九龙坡等12个预备卫星市镇。 (二)重庆城市初步规划 重庆于1960年编制完成了解放后的第一个城市总体规划《重庆城市初步规划》。城市用地继续“大分散、小集中、梅花点状”的布局原则,强调将工业在更大范围内分散,规划了市中区、大杨区、大渡口区、沙磁区、中梁山区、江北工业区、弹子石工业区、南坪工业区、李家沱—道角工业区等9个片区,在外围规划了北碚、歇马、西彭和南桐4个卫星城。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35年)(2020年九月整理).doc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财联社29日讯,9月29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发布,要点如下: 一、建设什么样的首都 1、战略定位: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 2、发展目标: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3、城市规模:常住人口到2020年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并长期稳定在这一水平;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减到2860平方公里左右,到2035年减到2760平方公里左右。 4、空间结构: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 一核——首都功能核心区 一主——中心城区,包括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 一副——北京城市副中心,原通州新城规划建设区 两轴——中轴线及其延长线,长安街及其延长线

多点——5个位于平原地区新城,包括顺义、大兴、亦庄、昌平、房山新城 一区——生态涵养区,包括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以及昌平和房山的山区。

二、怎样建设首都 核心区“两减一增一控” 5、核心区逐步降低人口密度,逐步降低建设密度,增加绿地和水域,加强建筑高度控制。 中心城区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 6、疏解腾退区域性商品交易市场。严禁在三环路内新建和扩建物流仓储设施,严禁新建和扩建各类区域性批发市场。 7、疏解大型医疗机构,鼓励五环路内现有综合性医疗机构向外迁建或疏解。 8、严禁高等院校扩大占地规模,严控新增建筑规模、办学规模。 高水平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 9、构建“一带、一轴、多组团”的空间结构。 10、建设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蓝绿交织的森林城市、古今同辉的人文城市。 11、坚持建管并举,努力使未来北京城市副中心成为没有“城市病”的城区。

岳阳市(市辖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岳阳市(市辖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 版

引言 本报告借助数据对岳阳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进行深度剖析,从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绿地总面积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岳阳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和借鉴。 岳阳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专题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重点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本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本报告旨在全面梳理岳阳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目录 第一节岳阳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现状 (1) 第二节岳阳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 一、岳阳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三、岳阳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占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比重统计 (3) 四、岳阳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岳阳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岳阳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同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岳阳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 一、岳阳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岳阳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占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岳阳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岳阳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9)

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首都中

为推动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服务首都外事工作科学发展,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外事工作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年)》,特制定本纲要。 序言 首都外事人才是指在北京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领域,从事涉外工作,具有国际视野的中方复合型人才。外事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北京市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积极推动力量。 长期以来,首都外事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在推动首都外事工作服务国家外交大局、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首都日益增长的国际交往等方面做出了应有贡献。随着北京市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国际活动日益增多,国际资源加速聚集,对首都外事人才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面对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和打造国际活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企业总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和谐宜居之都(以下简称“五个之都”)的战略任务需要,首都外事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外事人才整体布局不够合理,数量、质量有待提高,优秀拔尖人才相对匮乏,专业结构有待改善;外事人才培养、选拔渠道不够畅通,人才发展和保障机制需要健全;外事人才工作政策措施不够系统完善;外事人才的成长环境有待优化。需要我们进一步提高认识,统筹规划,开拓创新,着力打造一支相当规模的立场坚定、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复合型外事人才队伍,不断开创首都外事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和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首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外事人才工作为国家外交大局服务、为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

四川省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11年4月25日川发改价格〔2011〕323号 省住建厅,省环保厅,各市、州及扩权强县发改委(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现将贯彻意见和有关事宜一并通知如下: 一、为规范施工图设计审查费,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我省的施工图设计审查费具体收费标准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设计图审查费按投资额的1.6‰;其余的施工图审查费,均按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收取审查费:20万(含20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按1.8元/平方米收取;20以上-50万(含5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按1.5元/平方米收取;5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按1.2元/平方米收取。 二、其余事项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见附件)。 三、本通知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 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决定适当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减免保障性住房租赁手续费。经批准设立的各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应在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1号)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即执行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同的收费标准;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住房转让手续费;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住房抵押不得收取抵押手续费。 二、规范并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各地应加强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管理,经认定设立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6.5%;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2‰;按照建筑面积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2元/平方米。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不高于上述上限的范围内确定。各地现行收费标准低于收费上限的,一律不得提高标准。 三、降低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各环境影响评价机

岳阳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05-2015】

岳阳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https://www.sodocs.net/doc/5613692943.html,零售生意人门户-乐商网2009-1-24我要发布 岳阳市政府已经转发《岳阳市2005-2015年商业网点建设指导性意见(草案)》。根据商业网点建设的规划,到2015年,岳阳全市各类商业网点将达到近9万个,从业人员增加56万人,全市市场年成交额达到340亿元。 据悉,从1978年至2004年,岳阳市的商业网点从69个增加到232个,从业人员从5.2万增加到26万。重点发展3个一级商业中心,按照规划,到2015年,岳阳将重点发展一级商业中心3处,二级商业枢纽20个以及三级商业网点和大型批发市场。一级商业中心主要包括:铁路车站广场京珠高速体系。由于城市东移, 铁路车站广场、巴陵中路、京珠高速一带将成为居住最为密集,行政机关办公首选之地。这一区域将重点发展大型综合市场、仓储商场、连锁超市、物流交易市场及租赁业务等网点市场体系。南湖及沿湖旅游网点体系。以“南湖秀水”为主景的南湖旅游走廊,以“岳阳名楼,君山名岛”为主题的沿湖风光带和以“洞庭湖大桥、洞庭大道园林、琵琶王立交桥”为主轴的交通风景线三部分组成。重点发展地方名优和旅游摄影等特色网点为主,逐步发展形成集旅游消费、特产购销、风味饮食于一体的完整商业旅游网点体系。城陵矶物流集散中心。依托港口和外贸码头,结合城陵矶旧城改造,沿通海路、城陵矶路、桂花园路建立以外贸、信息、商务、中转、储运为主的骨干网点,形成规范高效快速的物流商贸中心,争取建设国家级、国际型自由贸易区或外贸保税区仓库。 此外,根据城市东移北靠,南延西展的发展战略需要,在东至京珠高速、南至新开、西至挂口、北至城陵矶区域,将建设和完善以中型综合商场为主的区级商业枢纽。在每个居民小区建设和完善以小型超市、集贸市场和便民商业为主的三级网点网络。在现在基础上,新建岳阳商品展示配送中心、糖酒批发市场、农机市场、粮食和饲料市场、化工原料市场、现代化生猪屠宰市场、花鸟虫鱼市场、广源物流配送中心。“一核二带三轴四区” 布置商业网点按照规划,岳阳市将以“一核”、“二带”、“三轴”、“四区”的空间格局布置商业网点。一核为一个核心区,即市城区;二带即长江和京珠高速公路;三轴即沿107国道和长江的三条城镇经济发展轴线;四区即四个城镇经济区,包括以市城区为中心,临湘市和岳阳县为副中心的北部城镇经济区;以华容县城为中心,注市和塔市驿镇为副中心的西部城镇经济区;以汨罗市为中心,湘阴县和屈原管理区为副中心的南部城镇经济区;以平江县城为中心,伍市、南江和长寿镇为副中心的东部城镇经济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要求,引导和促进岳阳市商业网点建设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尽快建立和完善与岳阳市经济发展相适应,布局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竞争有序的现代商业网点网络和商品市场体系,按照《岳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依据《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有关规范及标准,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所指岳阳市市区商业网点主要包括市、区级商业中心、居住区级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商品交易市场,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物流基地,宾馆酒店与餐饮业,特种行业共九部分。 第三条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与《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5)确定的用地范围一致,包括“一中心、四组团”即中心城区、云溪—松阳湖—道仁矶组团、路口—陆城组团、柳林—林阁老—君山组团、筻口机场组团,总用地面积92km2,98万人。其中中心城区北至城陵矶,南至湖滨、奇家岭,西至洞庭湖、长江岸线,东至一零七国道。 第四条规划依据(略)

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全集

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1993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年-2010年)》在指导首都建设和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大部分发展目标已经提前实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北京进入了新的重要发展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重要战略机遇期,充分利用好城市发展的良好机遇和承办2008年夏季奥运会的带动作用,实现首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解决城市发展中面临的诸多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为城市未来的长远发展确定新的目标,开拓新的空间,提供新的支撑条件。 为了适应首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2002年5月北京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修编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工作任务,根据2003年国务院对《北京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的批示精神,以及2004年1月建设部《请尽快开展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函》,特编制《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 第2条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为目标。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战略思想,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构建首都和谐社会的能力。 (1)贯彻更好地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服务、为日益扩大的国际交往服务、为国家教育、科技、文化和卫生事业的发展服务和为市民的工作和生活服务的原则。 (2)贯彻“五个统筹”的原则。结合首都发展的实际,统筹城乡发展,推进郊区城市化进程,实现城区与郊区的统一规划;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好京津冀地区以及北京城区与郊区、南城与北城、平原地区与山区的发展规划,积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好产业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协调好人口、资源和环境的规划配置;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提高城市现代化、国际化水平。 (3)贯彻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的原则。强调城市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11月2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的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编制,以及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建设的,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 临时建设、城镇房屋解危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在本市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重庆市平面坐标系统和国家高程基准,并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 ―1 ―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用地分类)本市城市建设用地的分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其详细规划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附表一)和远郊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附表二)的规定。 第五条(用地功能混合)鼓励居住用地(R)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功能混合布局。用地性质编号排在首位的为主要用地性质,其后的为次要用地性质。 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明确建设地块中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非居住用地不得用作住宅功能; (二)居住为主要用地性质与其他性质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0%;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B)等为主要用地性质与居住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0%。 第六条(零星用地)城市建设用地应当符合集约利用、整体实施的原则。零星用地应当与周边用地整合使用。不具备整合条件的零星用地,禁止实施经营性居住、公建项目,可以实施解危改造、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实施绿地、广场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实施其他建设项目的,应当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依据―2 ―

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一部分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3) 第二章城乡发展战略和目标 (3)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4) 第一节空间管制与协调规划………………………………………… 第二节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第三节城镇功能定位………………………………………………… 第四节产业发展规划………………………………………………… 第五节综合交通规划………………………………………………… 第六节重大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第七节历史文化遗产与风景旅游规划……………………………… 第八节城镇生态与环保规划………………………………………… 第九节综合防灾规划………………………………………………… 第十节“两型社会综改区”建设规划……………………………… 第十一节新农村建设规划…………………………………………… 第十二节近期建设规划......................................................第二部分中心城区规划. (15)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15) 第五章城市规划区空间管制 (15) 第六章城市总体布局................................................16 第七章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18) 第八章产业布局规划 (20) 第九章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20) 第十章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23) 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第四节电信工程规划…………………………………………………… 第五节燃气工程规划…………………………………………………… 第六节环境卫生规划…………………………………………………… 第七节殡葬设施规划…………………………………………………… 第十一章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26) 第一节防洪治涝规划…………………………………………………… 第二节消防规划………………………………………………………… 第三节人防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第四节抗震规划..................................................................第十二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28) 第十三章历史文化遗产和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 (31) 第十四章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32) 第十五章城市风貌规划 (33) 第十六章旧城更新改造规划 (33)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 一、总则 1993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年-2010年)》在指导首都建设和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大部分发展目标已经提前实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北京进入了新的重要发展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重要战略机遇期,充分利用好城市发展的良好机遇和承办2008年夏季奥运会的带动作用,实现首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解决城市发展中面临的诸多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为城市未来的长远发展确定新的目标,开拓新的空间,提供新的支撑条件。 为了适应首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2002年5月北京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修编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工作任务,根据2003年国务院对《北京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的批示精神,以及2004年1月建设部《请尽快开展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函》,特编制《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为目标。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战略思想,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构建首都和谐社会的能力。 (1) 贯彻更好地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服务、为日益扩大的国际交往服务、为国家教育、科技、文化和卫生事业的发展服务和为市民的工作和生活服务的原则。 (2) 贯彻“五个统筹”的原则。结合首都发展的实际,统筹城乡发展,推进郊区城市化进程,实现城区与郊区的统一规划;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好京津冀地区以及北京城区与郊区、南城与北

完整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完整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来了! 2017-09-29 23:56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总则第1条指导思想(略) 第2条主要规划依据(略)第3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总面积为16410平方公里。 第4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6年至2035年,明确到2035年的城市发展基本框架。近期到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第一章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明确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布局第一节战略定位第5条北京城市战略定位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第二节发展目标(略)第三节城市规模第14条严格控制人口规模,优化人口分布 按照以水定人的要求,根据可供水资源量和人均水资源量,确定北京市常住人口规模到2020年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2020年以后长期稳定在这一水平。 1.调整人口空间布局 通过疏解非首都功能,实现人随功能走、人随产业走。降低城六区人口规模,城六区常住人口在2014年基础上每年降低2—3个百分点,争取到2020年下降约15个百分点,控制在1085万人左右,到2035年控制在1085万人以内。城六区以外平原地区的人口规模有减有增、增减挂钩。山区保持人口规模基本稳定。2.优化人口结构 形成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功能疏解提升相适应的人口结构。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政策,发挥公共服务导向对人口结构的调节作用。加快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提升人口整体素质。采取综合措施,保持人口合理有序流动,提高城市发展活力。 3.改善人口服务管理 构建面向城市实际服务人口的服务管理全覆盖体系,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在常住人口2300万人控制规模的基础上,考虑城市实际服务人口的合理需求和安全保障。 4.完善人口调控政策机制 健全分区域差异化的人口调控机制,实现城六区人口规模减量与其他区人口规模增量控制相衔接。加强全市落户政策统筹,建立更加规范的户籍管理体系,稳步实施常住人口积分落户制度。强化规划、土地、财政、税收、价格等政策调控作用,加强以房管人、以业控人。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人口调控工作责任制。 5.转变发展方式,大幅提高劳动生产率 到2020年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由现状19.6万元/人提高到约23万元/人。 第15条实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减量第16条降低平原地区开发强度(略)第四节空间布局第17条构建“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结构为落实城市战略定位、疏解非首都功能、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充分考虑延续古都历史格局、治理“大城市病”的现实需要和面向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着眼打造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完善城市体系,在北京市域范围内形成“一核一

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性质、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三章城市规模 第四章城市空间布局与城乡协调发展 第五章新城发展 第六章中心城调整优化 第七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第八章产业发展与布局引导 第九章社会事业发展及公共服务设施 第十章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第十一章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 第十二章市政基础设施 第十三章综合交通体系 第十四章城市综合防灾减灾 第十五章近期发展与建设 第十六章规划实施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概要解读 ■城市性质 北京就是中华人民共与国得首都,就是全国得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就是世界著名古都与现代国际城市。 ■城市定位

国家首都:按照中央对北京做好“四个服务”得工作要求,强化首都职能。 国际城市:以建设世界城市为努力目标,不断提高北京在世界城市体系中得地位与作用。 历史名城:弘扬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形成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具有高度包容性、多元化得世界文化名城。 宜居城市:创造充分得就业与创业机会,建设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得宜居城市。 ■城市职能 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所在地。 邦交国家使馆所在地,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主要所在地,国家最高层次对外交往活动得主要发生地。 国家主要文化、新闻、出版、影视等机构所在地,国家大型文化与体育活动举办地,国家级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聚集地。 国家经济决策、管理,国家市场准入与监管机构,国家级国有企业总部,国家主要金融、保险机构与相关社会团体等机构所在地,高新技术创新、研发与生产基地。 国际著名旅游地、古都文化旅游,国际旅游门户与服务基地。 重要得洲际航空门户与国际航空枢纽,国家铁路、公路枢纽。 人口规模 ■总人口控制在1800万人 2020年,北京市总人口规模规划控制在1800万人左右,年均增长率控制在1、4%以内。其中户籍人口1350万人左右,居住半年以上外来人口450万人左右。 ■农业人口再减118万 2003年农业人口为318万人,到2020年将下降到200万人左右,占全市人口得10%左右。 ■中心城人口850万人 积极引导人口得合理分布,通过疏散中心城得产业与人口,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促进人口向新城与小城镇集聚。2020年,中心城人口规划控制在850万人以内,新城人口约570万人,小城镇及城镇组团人口约180万人。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解读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9年9月25日经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条例相关规定作如下解读: 一、《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出台背景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属性。温家宝总理指出,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和乡村规划工作,我市先后出台了《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对推动城乡建设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这两个地方性法规制定时间较早,诸多内容已难以适应当前新形势的需要。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强调了城乡规划在引导城镇和村庄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在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方面作了很多新规定,亟需通过地方性法规予以落实,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的一些授权性和原则性规定进行细化。 此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加快建设“五个重庆”,对新时期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直辖以来,我市根据特殊市情实施的城乡总体规划的制定、

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一系列实践经验,也迫切需要在地方性法规中作进一步规范。 重庆市规划局作为《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起草部门,从2005年开始进行相关调研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经全国人大批准公布后,于2008年6月起草完成了《条例》(送审稿)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在市政府法制办主持下,经过近一年的反复论证、修改,《条例》于2009年5月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09年5月、7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分别对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2009年9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并于9月25日审议通过。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包括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城乡规划的实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七章八十一条。 (一)第一章总则 1、紧扣城乡规划协调城乡空间布局的本质,突出体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先规划后建设等原则,凸显城乡规划的综合性。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创新城乡规划体系,以城乡总体规划统揽全局,各层次、各类别规划层层落实、逐步深化。明确了在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必须纳入规划管理。实现宏观把握、中观控制、微观管理。涉及条款:第一条为了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一、规划策略 1、经济、社会、人口、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策略 2、生态空间发展策略 3、“多中心组团式”发展策略 4、集中紧凑发展策略 5、新区拓展与旧城更新相结合策略 6、交通适应及引导发展策略 二、城乡协调发展与城市空间结构 (一)城乡协调发展 构筑都市区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格局,加快城镇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异;加强郊区小城镇建设,提升小城镇对郊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和服务功能,形成聚集效应,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保护郊区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城镇空间布局与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逐步形成分工合理、高效有序的网络状城镇空间结构。加强农村居民点的整合和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二)都市区空间层次 都市区在空间上分为主城区和郊区两个部分。主城区为集中进行城市建设的区域,范围为2737平方千米,其中,中心城区位于中梁山、铜锣山之间,是主城建设的主要区域和旧城所在地,范围为1062平方千米。郊区范围为2736平方千米。 (三)城市主要拓展方向 城市拓展的主要方向为内环线以北、中梁山以西以及铜锣山以东。 (四)城市空间结构 城市空间结构为“一城五片、多中心组团式”。 主城由中部、北部、南部、西部、东部五大片区组成。多中心包含一个城市中心和六个城市副中心。主城城市建设用地分为十六个组团和八个功能区。 三、城市规模 (一)人口规模 规划至2010年,都市区总人口73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60万人;规划至2020年,都市区总人口98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30万人。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520万人;规划至2020年,城市人口635万人。 (二)用地规模 规划至2010年,都市区城镇建设总用地为580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88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镇建设总用地为865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93平方米。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总用地为401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77.1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为520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81.89平方米。 四、城市功能布局 (一)片区 以片区为格局有机组织城市人口和功能,各片区具有相当的人口规模,城市功能完善,既相对独立,又彼此联系,相互协调发展。每个片区包含若干组团和功能区。 中部片区为中梁山以东、铜锣山以西,长江和嘉陵江环抱的区域。主要为现状建成区。重点加强和提升城市中心品质,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逐步疏解人口和功能,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用地布局,大力发展以金融、商贸、现代物流以及都市区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以重钢搬迁为契机,提升大渡口的城市功能,分担杨家坪城市副中心的部分职能。 北部片区为嘉陵江以北,中梁山和铜锣山之间的区域。以北部新区、江北城现代商务区为重点,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财联社29日讯,9月29日,《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发布,要点如下: 一、建设什么样的首都 1、战略定位: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 2、发展目标: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3、城市规模:常住人口到2020年控制在2300万人以,并长期稳定在这一水平;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减到2860平方公里左右,到2035年减到2760平方公里左右。 4、空间结构: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 一核——首都功能核心区 一主——中心城区,包括东城区、西城区、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 一副——城市副中心,原通州新城规划建设区 两轴——中轴线及其延长线,长安街及其延长线

多点——5个位于平原地区新城,包括顺义、大兴、亦庄、昌平、房山新城 一区——生态涵养区,包括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以及昌平和房山的山区。

二、怎样建设首都 核心区“两减一增一控” 5、核心区逐步降低人口密度,逐步降低建设密度,增加绿地和水域,加强建筑高度控制。 中心城区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 6、疏解腾退区域性商品交易市场。严禁在三环路新建和扩建物流仓储设施,严禁新建和扩建各类区域性批发市场。 7、疏解大型医疗机构,鼓励五环路现有综合性医疗机构向外迁建或疏解。 8、严禁高等院校扩大占地规模,严控新增建筑规模、办学规模。 高水平规划建设城市副中心 9、构建“一带、一轴、多组团”的空间结构。 10、建设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蓝绿交织的森林城市、古今同辉的人文城市。 11、坚持建管并举,努力使未来城市副中心成为没有“城市病”的城区。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7月7日九龙坡政府便一口气推出34宗近7000亩土地 【重庆市政府网】本文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5613692943.html,/today/news/417076.htm 引用或转载本网站内容请明确标注“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https://www.sodocs.net/doc/5613692943.html,/experience05/experience05090922035_all.htm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2009年07月31日来源:网络 总则 (一)编制背景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岳阳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城乡发展战略和目标 (2)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3) 第一节空间管制与协调规划………………………………………… 第二节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第三节城镇功能定位………………………………………………… 第四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五节产业发展规划………………………………………………… 第六节重大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第七节历史文化遗产与风景旅游规划……………………………… 第八节城镇生态与环保规划………………………………………… 第九节综合防灾规划………………………………………………… 第十节“两型社会综改区”建设规划……………………………… 第十一节新农村建设规划……………………………………………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13) 第五章城市规划区空间管制 (13) 第六章城市总体布局 (14) 第七章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15) 第八章产业布局规划 (18) 第九章城市综合交通规划...........................................18 第十章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23) 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第四节电信工程规划…………………………………………………… 第五节燃气工程规划…………………………………………………… 第六节环境卫生规划…………………………………………………… 第七节殡葬设施规划…………………………………………………… 第十一章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26) 第一节防洪治涝规划…………………………………………………… 第二节消防规划………………………………………………………… 第三节人防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第四节抗震规划..................................................................第十二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28) 第十三章历史文化遗产和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 (31) 第十四章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32) 第十五章城市风貌规划 (33) 第十六章旧城更新改造规划 (33) 第十七章开发区规划 (33) 第十八章分区控制与空间发展时序 (34) 第十九章实施措施与建议 (35) 第二十章附则 (36)

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

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性质、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三章城市规模 第四章城市空间布局与城乡协调发展 第五章新城发展 第六章中心城调整优化 第七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第八章产业发展与布局引导 第九章社会事业发展及公共服务设施 第十章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第十一章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 第十二章市政基础设施 第十三章综合交通体系 第十四章城市综合防灾减灾 第十五章近期发展与建设 第十六章规划实施

城市总体规划概要解读 ■城市性质 是中华人民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国际城市。 ■城市定位 国家首都:按照中央对做好“四个服务”的工作要求,强化首都职能。 国际城市:以建设世界城市为努力目标,不断提高在世界城市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历史名城:弘扬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形成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具有高度包容性、多元化的世界文化名城。 宜居城市:创造充分的就业和创业机会,建设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宜居城市。 ■城市职能 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所在地。 邦交国家使馆所在地,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主要所在地,国家最高层次对外交往活动的主要发生地。 国家主要文化、新闻、出版、影视等机构所在地,国家大型文化和体育活动举办地,国家级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聚集地。 国家经济决策、管理,国家市场准入和监管机构,国家级国有企业总部,国家主要金融、保险机构和相关社会团体等机构所在地,高新技术创新、研发与生产基地。 国际著名旅游地、古都文化旅游,国际旅游门户与服务基地。 重要的洲际航空门户和国际航空枢纽,国家铁路、公路枢纽。 人口规模 ■总人口控制在1800万人 2020年,市总人口规模规划控制在1800万人左右,年均增长率控制在1.4%以。其中户籍人口1350万人左右,居住半年以上外来人口450万人左右。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三章建筑间距 第四章建筑退让 第五章空间形态 第六章公共空间 第七章市政及管线 第八章特别规定 第九章附则 附录1名词解释 附录2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附录3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 附表 附图 ― 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以下统称详细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以及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外实施建设的,其有关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总平面图的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 临时建设、城镇房屋解危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本市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的重庆市平面坐标系统和国家高程系统。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用地分类及指标)本市城市建设用地的分类按照― 2 ―

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其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附表1)和其他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附表2)的规定。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应当符合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表(附表3)的规定。 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在有利于城市空间形态、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的前提下,符合以下原则的,相邻多个地块的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指标,可以进行总体平衡,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程序修改: (一)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增加,各类计容建筑面积不突破; (二)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公园绿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不减少,且符合相关专业专项规划; (三)不突破附表1、附表2 的要求。 第五条(规划用地兼容性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可以对规划用地性质作出兼容规定。兼容分为选择性兼容和混合性兼容两类。 选择性兼容的,应当明确兼容性质对应的规划指标,并在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选定一项用地性质及其对应的规划指标进行管理。 混合性兼容的,用地性质编号排在首位的为主要用地性质,其后的为兼容用地性质,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兼容性质的选择应当符合规划用地混合性兼容规定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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