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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规则及裁判法

田径规则及裁判法
田径规则及裁判法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

第一节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田径竞赛规则是裁判工作的执法依据,它保证了参赛者在规则围进行公平竟争,裁判员必须掌握规则。

一、比赛通则

(一)着鞋:运动员可以赤脚、单脚或双脚穿鞋参加比赛。钉鞋鞋钉规定:4、9、12、25毫米,11枚,1条绑带。

(二):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戴,否则不得参加比赛。布分:前后大、小、体侧。跳高、撑杆跳高运动员允许带1块。

(三)兼项:如果一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同时参加多项田赛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比赛中,或在跳高或撑竿跳高的每轮次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的顺序进行试跳(掷),如果某运动员后来又决定不参加试跳(掷),或轮到其试跳(掷)时不在场,一旦该次试跳(掷)已错过,应视其为免跳。(四)帮助:任何参赛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得提供或接受帮助,如伴跑或技术指导等。

1、下列情况不被认为是提供帮助:

(1)运动员与其教练员在比赛区域外进行交流。为了便于这种交流,并且不干扰比赛进行,在靠近每一项田赛比赛地点最近的看台上,应给该项参赛运动员的教练员保留座位。(2)可在比赛区域对运动员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以便运动员能够参加或继续参加比赛。此类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可由组委会任命的佩戴袖标或背心、或身着其他明显服装的医务官在比赛区域进行,也可由注册随队医务人员经医务代表或技术代表的专门批准,在比赛区域外的医务治疗区进行。但不得延误比赛的进程或该运动员按既定的顺序进行试跳或试掷。一旦运动员离开检录处,无论是在比赛中或是比赛开始前,其他任何人对运动员进行此类护理或治疗,均被认为是对运动员提供帮助。

2、下列情况应被认为是给运动员提供帮助,应该禁止:

(1)在赛跑或竞走比赛中,由非参赛者、已被超圈者或将被超圈者提供速度分配帮助,或使用其他任何技术设备的。

(2)运动员在比赛场拥有或使用录像机、盒式录音机、收音机、CD机、无线通讯机、移动或类似装置。

有关裁判长应对在比赛中、在比赛区域提供或接受帮助的任何运动员给予警告,并告戒他如重犯将取消其该项目的比赛资格。如果运动员随后在该项目中被取消比赛资格,那么他在该项目该轮次中取得的成绩被视为无效。但此前取得的成绩被视为有效。

(五)丈量单位:任何田赛项目成绩丈量,应以l厘米为单位,如丈量的距离不足l厘米不计。在跳高、撑竿跳高中,全部丈量应从地面垂直丈量到横扦上沿的最低点。

(六)名次判定和成绩相等时的名次判定

1.径赛

(1)同组判定:径赛项目应以运动员躯干(不包括头、颈、臂、手、腿和脚)的任何部分触及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先后为准,以此判定名次顺序。

(2)不同组判定:径赛项目按成绩录取最后名次时,在任一赛次中,当手计时决定成绩出现相等时,应根据判读的l/l00秒成绩处理。如果成绩仍然相等则有关运动员均应安排进入下一赛次,如实际条件不允许,则应抽签决定进入下一赛次的人选。

(3)决赛判定:决赛中出现第l名成绩相等,裁判长有权决定成绩相等的运动员重新比赛;如无法重新比赛,则名次并列。其他名次成绩相等时,则名次并列。

2.田赛远度项目

比赛以6次试跳或试掷中最好的l次成绩作为个人的最高成绩(包括第l名成绩相等决

定名次赛时的成绩),然后以各运动员的最高成绩排列名次。

田赛远度项目中,如成绩相等,应以其次优成绩判定名次。如次优成绩仍相等,则以第

三较优成绩判定,余类推。如仍相等,并涉及第l名者,则令成绩相等的运动员,按原比赛顺序,进行新的一轮试跳(掷)直到决出名次为止。

3.田赛高度项目

比赛以每名运动员最后试跳成功的高度(包括第l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的成绩)作为最后决定成绩,然后排列名次。

田赛高度项目成绩相等时采用如下方法处理:

(l)在出现成绩相等的高度中,试跳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

(2)如成绩仍然相等,在包括最后跳过的高度在的全赛中,试跳失败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

(3)如成绩仍然相等并涉及第l名时,则令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在其共同失败的高度上或在失败高度中的最低高度上(在免跳情况下),每人再试跳l次。如仍不能判定则横杆应升高或降低,跳高为2厘米,撑竿跳高为5厘米。他们应在每个高度上试跳l次,直到决出名次为止。决定名次的试跳,有关运动员必须参加。涉及其他名次时,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名次并列。

4.全能运动比赛

以运动员全部项目得分的总和排列名次。

全能运动比赛如总分相等时,应以单项得分高的项目较多者名次列前。如仍不能判定时,则以任何一个单项得分最高者为优胜。

(七)抗议:对运动员参加比赛资格提出抗议,应在大会开始前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倘无仲裁委员会,则向总裁判长提出。抗议涉及一个项目的成绩或执行问题应在该成绩正式宣告后的30分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抗议。

(八)创记录

1、径赛:同赛次多人创记录均承认。

2、田赛:同轮次多人创记录均承认。

二、径赛主要规则

(一)利益受损:运动员挤、撞、踩鞋或阻挡别人而妨碍该运动员走或跑进时,应取消其该项比赛资格。发生此类情况后,径赛裁判长有权令被取消资格以外的运动员重赛。如发生于预赛,可令受损失的运动员参加下一赛次的比赛。

(二)串道:径赛裁判长根据裁判员、检查员或其他人员的报告,证实某运动员已跑出自己的分道,则应取消其比赛资格。若运动员在直道上跑出自已的分道或在弯道上跑出自己分道的外侧分道线,未从中获得实际利益,也未阻挡其他运动员,且在自己的分道跑过终点,则不应取消其比赛资格。

(三)标志物:除分道接力赛跑外,运动员不得在跑道上做对他们有帮助的标记或沿跑道放置标志物。标志物一般为大会提供的胶布。

(四)擅离跑道:在中、长距离跑时,运动员擅自离开跑道或在公路赛跑时擅自离开比赛路线,不得继续比赛。

(五)起跑犯规:对第一次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应给予警告,之后的每次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均应被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资格。全能径赛项目起跑时运动员第l次犯规,发令员应予警告;

第2次犯规即取消比赛资格。

(六)起跑口令:400米及400米以下各项径赛起跑时,发令员的口令为“各就位”、“预备”当运动员全部“预备"就绪,即可鸣枪。400米以上的项目,只用“各就位”口令,在所有运动员稳定时鸣枪。

(七)跨栏犯规:

1、运动员在过栏瞬间其脚或腿低于栏顶水平面;

2、跨越他人的栏架;

3、裁判长认为有意用手或脚推倒栏架;

4、手臂或身体的其它部位越出自己的分道而影响他人;

5、因摔倒而影响他人;

6、弯道上下栏时,起跨腿或摆动腿踩踏左侧分道线。

有上述情况的应取消其比赛资格。除上所述之外,不得因碰倒栏架而取消比赛资格。

(八)接力犯规:

1、运动员未手持接力棒跑完全程;

2、棒掉落未由掉棒运动员拾起;

3、未在接力区完成传接棒(接力棒只有传到接棒运动员手中的瞬间才算完成传接;是否在接力区,仅取决于接力棒的位置。);

4、运动员传棒之后,跑错位置或跑出分道而阻碍他队队员者;

5、4X400米接力中,第2棒运动员未越过抢道线切入里道;

6、4X400米接力中,第3、4棒运动员在接力区擅自改变裁判员已安排好的位置或阻挡其他运动员(按照同队传棒运动员跑玩200米时的先后顺序,由向外排列各自的接棒顺序,不应改变其在接力区起点处的位置);

7、接棒人得到助力后跑进。

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均应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九)竟走:竟走是两脚与地面保持不间断接触地向前跨步走。每步中,在后脚离地之前,前脚必须与地面保持接触。支撑腿在垂直部位时至少有一瞬间必须是伸直的(即膝部不得弯屈)。

(十)计时:计时应从看到发令枪发出的烟或闪光开始,到运动员躯干的任何部位触及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瞬间为止。

1、手计时成绩的计量单位为:凡在跑道上举行的各项径赛成绩,都要进位换算成l/l0秒,部分或全部在场外举行的各项径赛成绩应换算成整秒。如用3只表计取成绩,3只表中两只表所计成绩相同时应以这两只表所计成绩为准,如三只表所计时问各不相同应以中间成绩为准,如用两只表计取的成绩不相等时,应以较差的成绩为准。

2、当采用电动计时时,10000米及10000米以下的各项比赛,应以终点摄影照片上判读到1/100秒,记录成绩的单位为1/100秒。在跑道上举行的10000米以上各项径赛,当判读的1/100秒时间不为零时,均应进位到较差的1/10秒,并以1/10秒为单位记录成绩。如20000米的时间为59:26.32应记录为59:26.4。部分或全部在场外举行的所有径赛项目,其时间应判读到1/100秒,当判读时间的末尾2位数不为零时,应进位成较差的整秒。如马拉松的时间为2:09:44.32,应记为2:09:45。

三、田赛主要规则

(一)时限:裁判员通知运动员一切准备就绪,试跳(掷)开始,该次试跳(掷)的时限,应从这一瞬间算起。一般不应超过下列时限:

*此处给予的试跳时间,只有当只剩一名运动员,而且之前的一次的试跳也是该运动员时才适用。

应设置向运动员显示剩余时间的时钟。此外,一名裁判员在时限尚余15秒钟的时间应持续举起黄旗或以其它方式示意。

(二)无故延误:得到本人试跳(掷)的通知后,无故延误该项规定的时限,以失败论处。如果再次无故延误,即取消其继续比赛资格,但在此以前的所有成绩仍为有效。

(三)提升计划:高度项目比赛中每轮横杆提升的幅度不得少于2厘米(撑竿跳高为5厘米),横杆升高的幅度不得增大。当比赛中只剩下l名运动员,并且他己获得该项比赛冠军时,应征求该运动员意见,然后确定横杆提升的幅度。

(四)有关跳高的一些规定:

1、在任何高度上,只要连续3次试跳失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

2、运动员可以在事先宣布的横杆升高计划中的任一高度上开始起跳,也可在以后任一高度上决定是否免跳。

3、犯规情况:

(1)双脚起跳;

(2)试跳后由于运动员在试跳时的动作致使横杆未能留在横杆托上;

(3)在越过横杆之前,身体任何部分触及立拄之间、横杆延长线垂直面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者。运动员在试跳中,倘一脚触及落地区,而裁判员认为其并未从中获得利益,则不应判为试跳失败。

(4)超时限者。

(五)田赛远度项目试跳(掷)次数及顺序: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如超过8人,每人可试跳(掷)3次,有效试跳(掷)成绩最好的前8名运动员可再试跳(掷)3次。倘第8名出现成绩相等,则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均可再试跳(掷)3次。如果只有8人或不足8人参赛,则每人均可试(掷)6次。后3轮和最后1轮比赛前均需根据前面的成绩优劣进行倒排序。

(六)在跳远比赛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判为试跳失败:

l、在未做起跳的助跑或在跳跃动作中,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分触及起跳线以前的地面;

2、从起跳板两端之外起跳,无论是否超过起跳线的延长线;

3、在落地过程中触及落地区外地面,而区外触点较区最近触点离起跳线近者;

4、触及起跳线和落地区之间的地面;

5、完成试跳后,向后走出落地区;

6、有空翻动作;

7、超时限。

注:下列情况不为犯规:

1、运动员在任意位置跑出助跑道白色标志线不算犯规;

2、如果运动员的脚或鞋的一部分触及起跳板两端以外起跳线后面的地面,不算犯规;

3、如果运动员在落地过程中其身体的任何部分触及了落地区以外的地面,不算犯规,除非第一触地点同本款(3)的情况;

4、如果运动员以正确方式离开落地区后,再向后穿过落地区,不算犯规。

(七)三级跳远的有关规则:三跳顺序是单足跳、跨步跳和跳跃。单足跳用起跳腿落地,跨步跳用另一条腿(摆动腿)落地。运动员在跳跃中以摆动腿触地不作为试跳失败。其余规则同跳远。

(八)投掷项目犯规情况:

1、运动员必须在规定的助跑道或投掷圈进行试掷;

2、运动员进入圈必须从静止姿势开始投掷;

3、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得触及圈外地面,或触及铁圈上缘(包括推铅球的抵趾板上缘);

4、以不符合规定的方式将器械掷出(如铅球投掷时不得置于肩轴线后方);

5、运动员在器械落地后方可离开投掷圈;

6、离开投掷圈时,最先接触到的铁圈上沿或圈外地面必须完全在圈外白线的后面;

7、投掷器械必须完全落在落地区角度线沿以(34.92)。

(九)投掷项目中应该阻止的一些情况:

1、用胶布或绷带缠住手指;

2、使用手套;

3、在圈或鞋底喷洒任何物质。

(十)远度项目的丈量:每次有效试掷后,应立即进行丈量,从器械着地的最近点与圆心之间的直线量至投掷圈沿。标枪的丈量应从枪尖最先落地点至投掷弧所对圆心的连线量至投掷弧沿。

(十一)有关标枪项目的一些规定:

1、投掷标枪时手应握在把手处,从肩部或投掷臂上方投出,不得抛甩;

2、在标枪出手以前,身体不得完全转向背对投掷弧;

3、只有标枪的金属枪尖先于枪的其他部位触地,试掷方为有效;

4、运动员开始试掷以后,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及投掷弧、助跑道边界线、助跑道以外的地面;

5、标抢落地后,运动员方可离开助跑道;

6、离开助跑道时,首先接触的助跑道两侧平行线或线外地面必须完全在投掷弧(起掷线)及两端延长线后面。

四、全能项目比赛的主要规则

(一)应按全能项目比赛的顺序进行,不能颠倒。

男:第一天 100米、跳远、铅球、跳高、400米;

第二天 110米栏、铁饼、撑杆跳高、标枪、1500米。

女:第一天 100米、跳高、铅球、200米

第二天 110米栏、标枪、800米。

(二)编组:100米、200米、400米、l00米栏和ll0米栏等项目,运动员的分组由全能裁判长决定,每组最好5人或5人以上,但不得少于3人。全能比赛最后l项的分组编排,应将倒数第2项比赛后累积分领先的运动员分在一组。如全能裁判长认为原来的分组不合理,有权对任何一组重新编排。

(三)《田径竟赛规则》中有关项目的规则均适用于全能项目的各个单项比赛,以下情况例外:

l、跳远及各个投掷项目,每名运动员只能试跳、试掷3次;

2、高度项目,跳高横杆的每轮递升高度为3厘米,撑竿跳高横杆的每轮递升高度为l0厘米;

3、径赛项目比赛,均有2次起跑机会;

4、4米/秒超风速。

5、以单项得分之和排定名次。

(四)弃权:在任一单项中;运动员未能参加起跑或试跳、试掷者,均不能参加后继单项的比赛,作弃权论,不计其总成绩。

五、风速测定的主要规则

(一)径赛:100米、l00米栏和ll0米栏,应从发令枪发出的烟或闪光开始分别计10秒、13秒和13秒。200米比赛,应从第l名运动员进人直道时开始计10秒。

(二)田赛:在跳远和三级跳远中风速应从运动员经过助跑道旁的标记时开始计5秒。该标记分别设置在距起跳板40米和35米处,倘运动员的助跑不足40米或35米时,应相应从他助跑开始起测定风速。

风标:让运动员了解大致的风力和风向情况。

(三)风速测量的目的:单项比赛的风速超过2米/秒,所创纪录不予承认;全能比赛的风速超过4米/秒,所创全能纪录不予承认。

(四)安装:测定径赛项目风速时,风速仪应置于直道一侧,靠近第1分道,距终点线50米。测定跳远及三级跳远风速时,风速仪距离起跳板20米。风速仪的高度为1.22米,离跑道或助跑道边沿的距离不超过2米。

第二节田径竞赛的主要裁判法

只有掌握裁判工作法,才能保证田径比赛的顺利进行,圆满完成裁判工作任务。

一、仲裁委员会

国举办的各类比赛,均可根据比赛规模和工作需要设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通常由3人、5人或7人组成,并应另外任命l名秘书。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对运动员的比赛资格或涉及一个项目的成绩或执行问题等书面抗议进行处理.同时对发生于比赛中提交仲裁委员会的其他事宜做出裁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二、总裁判长和副总裁判长

总裁判长是全体裁判员的最高领导者。总裁判长的任务是督导全体裁判员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地执行田径竞赛规则和竟赛规程,确保完成各项裁判工作。副总裁判长协助总裁判长工作。

(一)职责

l.总裁判长直接对竟赛委员会主任负责,全面组织、领导裁判工作。

2.赛前要熟悉竟赛规程、竞赛日程及其他有关竟赛的文件资料,了解裁判长、主裁判和裁判员的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组织各裁判组严格检查场地、器材和设备。

3.赛前领导、组织全体裁判员进行学习和实习。

4.保证竞赛规则和规程的贯彻执行,根据规则精神处理竞赛中的各种疑难问题.对规则中没有明文规定的问题,总裁判长有权作出决定。

5.遇裁判长的判定意见不一致时,可根据具体情况作最后决定。

6.有权对可能犯规和不服从裁判的运动员提出警告,有权取消犯规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和录取资格。

7.在任何田赛项目比赛时,如总裁判长确认条件不宜比赛,有权更改比赛场地,此种更改应在赛完一轮之后进行。

8.倘若总裁判长认为某项比赛应予重赛方为公允时,有权宣布该项比赛无效,并作出在当日或另定时间重新比赛的决定。

(二)工作方法

l.赛前工作

(1)全面了解和熟悉竞赛规程等文件资料,尤其要领会其中的特殊规定的要求。

(2)重温规则裁判法,加深理解规则的精神实质,特别要认真学习新修改的规则条款。

(3)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裁判员学习计划和实习计划。

(4)了解编排工作情况,督促和检查编排记录公告裁判组做好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召开裁判长和主裁判会议,分配工作,明确任务与要求,听取意见,讨论研究比赛中的重大问题,决定有关事项。

(6)召开全体裁判员会议,根据组委会和裁判长会议精神,向全体裁判员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各裁判组制订裁判工作细则。

(7)解决在裁判员学习和实习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必要时进行规则和裁判法的辅导,讲解规则的疑难问题,以便统一认识,统一尺度,统一工作方法。

(8)参加领队、教练员技术会议,对比赛中的特殊规定和要求提交大会讨论决定。

(9)根据裁判工作需要,适当调整裁判员的工作。

2.赛中工作

(1)掌握比赛进程。每单元比赛开始前,检查有关比赛的准备工作,尤其要关注检录工作,督促各项比赛准时开始。

(2)亲临赛场,观察比赛情况,及时了解问题,根据规则精神处理比赛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3)事先了解每单元参赛运动员的水平,对可能破纪录的项目要多加监督。

(4)配合仲裁委员会做好工作,对提交仲裁委员会的间题,如实提供情况。坚决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

3.赛后工作

(1)在闭幕式上宣布团体总分名次及破纪录运动员。

(2)认真考核裁判员的工作,在裁判员等级证书上签名盖章。

(3)组织全体裁判员进行小结,写出裁判工作书面总结,上交竞赛委员会。

三、裁判长

(一)应分别任命检录、径赛、田赛、全能和外场裁判长(赛跑和竞走)。

径赛裁判长和外场裁判长无权管辖竞走主裁判职责围的有关事宜。

(二)裁判长应保证本规则(和有关技术规程)得到执行,处理发生于比赛期间(包括检录)以及本规则(和有关技术规程)未作明文规定的任何问题。

只有当有关裁判员对名次有争议而不能判定时,径赛裁判长和外场裁判长方有权判定比赛的名次。

如果径赛裁判长在发令问题上的意见与发令组不一致,该裁判长可决定相关事宜;但是当发生了使用经国际田联批准的起跑犯规检测仪,并检测到起跑犯规的情况除外,除非该裁判长有理由确定该起跑犯规检测仪提供的明显不准确。

裁判长不能代替裁判员和检查员。

(三)裁判长应检查所有有关的比赛成绩,处理任何有争议的问题,在没有(电子)测量裁判员时,监督创纪录的成绩测量。

(四)裁判长应对有关比赛进行中的抗议或异议,包括发生在检录过程中的任何事情作出裁决。有权对有不正当行为的运动员提出警告或取消其比赛资格。

给予运动员警告,应向运动员出示黄牌,取消比赛资格,应出示红牌。这两种处分均应填入成绩记录卡。

(五)在任何比赛中,如果有关裁判长认为某项比赛或某项比赛的任何部分应予重赛方为公允时,有权宣布该项比赛无效,并作出在当日或其他时间重心比赛的决定。

(六)每项比赛完毕,应立即填好成绩记录单,由有关裁判长签字后再交给竞赛秘书。

(七)全能裁判长对全能比赛的进程具有裁判权。他还对全能中各项单项比赛的进程具有裁判权。

四、径赛裁判长

径赛裁判长领导发令、计时、终点、检查、风速测量各裁判组的主裁判和全体径赛裁判员,负责径赛项目的裁判工作,掌握径赛比赛情况,保证径赛项目准时比赛。通常设径赛裁判长两名。径赛裁判长对总裁判长负责。

(一)职责

l.认真执行规则和规程中的各项规定。

2.处理径赛中发生的问题,若遇疑难问题不能解决时,应签署意见报总裁判长解决。

3.在裁判员对名次有争议而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有权判定比赛名次,但不能取代裁判员或检查员的职能。

4.对有关径赛的抗议或异议做出裁决。有权对有不正当行为的运动员提出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

5.倘若认为某项径赛应予重赛方为公允时,有权宣布该项比赛无效,并作出重赛的决定(在作出决定前应向总裁判长报告)。

6.每项比赛完毕,立即审核成绩,无误后签名并送交纪录员。

(二)工作方法

l.赛前工作

(1)领导各裁判组学习有关规则和竟赛规程,研究确定各裁判组的工作方法,以及各组间的协调与配合问题。

(2)领导各裁判组检查各自的场地、器材和设备,准备所需要的用具和物品。

(3)制订实习计划,组织各裁判组进行现场实习,重点抓好各组的工作难点和各组之问的配合问题。

(4)在领队、教练员会议召开前,向总裁判长提供径赛方面应宣布事项的书面材料。必要时,随同总裁判长参加会议。

2.赛中工作

两名径赛裁判长的工作分工如下:

径赛裁判长A(位于场)

(1)每单元比赛开始前,督促各裁判组按时到场并做好赛前准备工作。重点负责捡起点、检查裁判组的工作。

(2)保证各项比赛按规定时间开始,掌握比赛进程,切实执行规则。

(3)发现运动员犯规时,立即到现场了解核实情况,并根据检查主裁判的报告,按规则有关条款作出处理,并迅速通知径赛裁判长B。

(4)运动员本人或其代表提出抗议后,首先向当事裁判了解情况,尽可能搜集必要的证据,再据此作出裁决。如有疑难不能裁决时,应立即报告总裁判长。

径赛裁判长B(位于终点处)

(1)分管终点、计时、终点记录员、风速测量的裁判工作。

(2)每组比赛结束后,审核计时成绩和名次,无误后签名。出现计时成绩与名次不一致时,应向计时、终点主裁判及有关裁判员了解查询,实事地判定名次和成绩。

(3)运动员犯规时,该组成绩记录单缓送,按裁决结果处理。

3.赛后工作

(1)领导各裁判组认真进行总结。

(2)汇总各组总结,写出径赛裁判工作书面总结报送总裁判长。

五、田赛裁判长

田赛裁判长领导田赛各项目的主裁判和全体裁判员,负责田赛项目的裁判工作,掌握田赛比赛情况。通常设田赛裁判长两名。田赛裁判长对总裁判长负责。

(一)职责

l.保证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得以贯彻执行。

2.处理田赛项目比赛中发生的问题,若遇疑难问题不能解决对,应签署意见报总裁判长解决。

3.监督创纪录的成绩丈量。

4.对有关田赛比赛的抗议或异议做出裁决。有权对有不正当行为的运动员提出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

5.倘若认为某项田赛应予重赛方为公允时,有权宣布该项比赛无效,并作出重赛的决定。倘认为条件不宜比赛,需更改比赛场地,应报请总裁判长批准。

6.每项比赛完毕,立即审核成绩,无误后签名。

(二)工作方法

l.赛前工作

(1)领导各裁判组学习有关规则和竞赛规程,研究确定各裁判组的工作方法。

(2)组织各裁判组严格检查场地、器材和设备,准备所需要的用具和物品。

(3)制订实习计划,组织各裁判组进行现场实习,重点抓好各组的工作难点。

(4)向总裁判长提供田赛方面在领队、教练员会议上应宣布事项的书面材料,必要时随同总裁判长参加会议。

2.赛中工作

两名田赛裁判长可按跳部和掷部分工,一人主管跳跃项目的裁判工作,另一人主管投掷项目的裁判工作。

(1)每单元比赛开始前,检查所分管裁判组的赛前准备工作情况。

(2)保证各项比赛按规定时间开始,掌握比赛进程,保证规则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所分管裁判组的裁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高度项目比赛,若运动员准备试跳的高度为破纪录高度时,应监督丈量并进行检查。如运动员试跳成功,应再次丈量核对。远度项目比赛如遇破纪录,应及时检查核对成绩。

(4)当收到运动员本人或其代表的口头抗议时,首先向当事裁判了解情况,尽量取得必要的证据,然后根据规则作出裁决。如有疑难问题应立即报请总裁判长解决。

(5)每项比赛完毕,应及时认真审核成绩和名次,无误后签字。

3.赛后工作(同径赛裁判长的赛后工作)。

裁判法和竞赛规则

篮球裁判法与竞赛规则 14篮球裁判方法和技巧 14.1对篮球裁判员的基本要求 14.1.1政治素质: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14.1.2业务素质:精通规则和裁判法;掌握篮球技术和战术;了解篮球运动的发展状况;不断更新知识;了解判罚尺度;提高裁判水平。 14.1.3心理素质:有自信心,有胆量,有良好的心情,有良好的注意力,临场态度审慎宽容。 14.1.4身体素质:速度快,耐力好。 14.2比赛前的准备 按时到达比赛地点。开好准备会。做好身体准备活动。检查比赛设备。监督球队的热身练习。确定球篮与球队席位。选择比赛用球。前十分钟主裁检查记录表。 前六分钟介绍运动员等。前三分钟运动员最后的准备。前一分钟主裁持球进入赛场。 14.3比赛的开始和结束 14.3.1比赛开始:主裁用握手明确双方队长;主裁与副裁联系;主裁面对记录台在两名跳球队员之间将球垂直抛起;副裁核实拍球是否合法;副裁做开表手势并做前导裁判;主裁做追踪裁判; 14.3.2比赛结束:当记录台发出比赛结束的信号时,主裁立即鸣哨宣布比赛结束,副裁拿球,两人一起走到记录台。检查计时钟核对记录表,由计时员、30秒钟计时员、记录员、副裁、主裁依次在记录表上签字。 14.4裁判员的占位和责任 14.4.1场地责任的划分:如图。追踪裁判重点负责1、2、3、5、6区;前导裁判重点负责4、5、6区。 14.4.2追踪裁判的占位:要在球的左后方站位,离球大约3---5米,并找好视角(队员之间的空间)。 14.4.3追踪裁判的责任:不断移动,注意插进(球向篮下或端线推进时);观察球的飞行,判断球是否中篮;负责左侧边线、中线(球回后场的可能性)和30秒钟装置;追踪变前导时要侧身跑观察比赛; 14.4.4前导裁判的占位:快速位于比赛的前方,在其左侧的3分线和其右侧的限制区边缘之间的端线外移动。 14.4.5前导裁判的责任:负责右边线和端线;三分投篮时作出手势;判罚粗野行为(附带的接触不判犯规)。 14.5出界和掷球入界 当球出界时,分管裁判立即鸣哨,举手以停止计时钟,指出掷球入界队的比赛方向(看不清哪方使球出界时,可寻求帮助或争球)。裁判员递交球给掷球队员并检查掷球入界的情况,在距违犯最近的边线或端线(篮板后除外)将球掷入界内,球入界作开表手势。另一裁判观察场内其他队员的情况。 14.6投篮情况 14.6.1球的飞行:追踪裁判负责球的飞行,前导裁判观察离开球的情况。宣判裁判决定中篮是否得分。得分队的队员不必触及球,警告不超过1次,在第1次出现时就可宣判技术犯规。 14.6.2攻、防中的干扰球:在投篮中,球下落并整体在篮圈之上,在球触及篮圈之前或球明显不会触及篮圈之前,攻、防队员都不得触及球。守方触球得分有效,掷端线球。攻方触球违例,由守方掷边线球。

田径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

田径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各级、各类田径竞赛公平、公正、有序的进行,规范田径裁判员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选派、执裁、奖惩等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全国田径裁判员实行分级认证、分级注册、分级管理。 第三条中国田径协会(简称:中国田协)对在我国(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正式开展的田径竞赛活动的裁判员管理工作进行监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地方田径主管部门负责相应等级裁判员的监管工作。 第四条中国田协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地方田径协会负责本地区田径相应技术等级裁判员的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选派、奖励和处罚等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田径裁判员的技术等级分为中国田协国家级(A、B)、一级、二级、三级。对获得国际田联有关裁判技术等级认证者,统称为田径国际级裁判员。 第六条中国田协负责我国田径国际级裁判员注册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我国国际级裁判员在国内举办的体育竞赛中的执裁工作进行监管。国际田联对所属国际级裁判管理有其他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第七条中国田协负责对田径各级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工作的管理,具体负责对田径国家级裁判员进行技术等级认证等管理工作,负责对田径一级(含)以下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工作进行监管和业务指导。 第八条中国田协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田径协会负责本地区田径一级(含)以下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管理工作。各地(市)田径协会负责田径二、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等工作。 第九条由地方田径协会按照本细则的各项规定负责本地区田径裁判员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符合田径一级以下(含一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条件的全国性行业体育协会和体育专业高等院校可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田径一级以下(含一级)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裁判员委员会 第十一条中国田协设立裁判员委员会(简称:裁委会)。裁委会在中国田协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田径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监督管理工作。裁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常委(或执委)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第十二条裁委会委员由协会专职人员和注册的国际级、国家级(A、B)裁判员组成。中国田协专职人员在裁委会常委会(或执委会)任职人数不超过常委总数的五分之一。每届裁委会任期不超过4年。

篮球裁判试题

篮球规则裁判法考试试卷 系别年级班级姓名成绩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30分) 1、国际篮联的正式比赛场地,球场尺寸长米,宽米,球场的丈量是从界限的量起。 2、球场长边的界线叫,短边的界线叫。所有界线宽厘米。 3、罚球线长米,罚球线的外沿距端线的内沿米。 4、先在距两边线各米处从端线引出两条平行于边线的直线,再以篮圈的中心垂直线与地面的交点为,以米为半径画弧与两直线相交,即画出了三分线。 5、篮板的尺寸为横宽米,竖高米,篮板下沿距地面米。 6、篮圈的内径最小为厘米,最大为厘米。圈材的直径最小为厘米,最大为厘米。篮圈内沿距篮板面的最近距离为厘米。篮圈上沿距地 面米。 7、球的圆周不得小于厘米,不得大于厘米。重量不得少于克,不得多于克。 》 8、球队要使用的号码,同队队员不得使用号码。 9、国际篮联的一场正式比赛可分成节,每节分钟。 10、在所有的中,球队按下半时或第四节的相同球篮继续比赛。 二、是非判断题(判断每小题是否正确,正确的在题后的括号内填写“√”,错误 的在题后的括号内填写“×”。每题2分,共20分) 1、防守队员面对对手,双脚以正常的跨立姿势着地(双脚之间的距离与身高成比例),双臂上举就是建立了合法的防守位置。()2、A3在后场运球后将球传向位于前场的A5,球碰到A5后又弹回了后场,A3在与对方抢球中首先接触了球。裁判员判A队球回后场违例。()3、比赛过程中记录员将B队的一个三分球记成了两分,下半时结束后双方打成平局(错误比分)。 主裁判员认为已不能再纠正,双方必须进行决胜期比赛。决胜期结束后B队告负。()4、A队犯规,B5在端线后掷界外球。为躲避A队的封堵,B5从篮架左侧跑到右侧将球掷入场内。裁判员判B5掷界外球违例。()

(完整word)篮球规则裁判法考试试卷及答案,推荐文档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30 分) 1、国际篮联的正式比赛场地,球场尺寸长28 米,宽15 米,球场的丈量是从界限 的内沿量起。 2、球场长边的界线叫边线,短边的界线叫端线。所有界线宽 5 厘米。3、罚球线长 3.60 米,罚球 线的外沿距端线的内沿 5.80 米。 4、先在距两边线各 1.25 米处从端线引出两条平行于边线的直线,再以篮圈的中心垂直线 与地面的交点为圆心,以 6.25 米为半径画弧与两直线相交,即画出了三分线。5、篮板的尺寸为 横宽 1.80 米,竖高 1.05 米,篮板下沿距地面 2.90 米。6、篮圈的内径最小为45 厘米,最大为45.7 厘 米。圈材的直径最小为 1.6 厘米,最大为 2.0 厘米。篮圈内沿距篮板面的最近距离为15 厘米。篮圈上沿 距地面 3.05 米。 7、球的圆周不得小于74.9 厘米,不得大于78 厘米。重量不得少于567 克,不得多于650 克。 8、球队要使用4-15 的号码,同队队员不得使用重复号码。9、国际篮联的一场正式比赛可分成 4 节,每节10 分钟。 10、在所有的决胜期中,球队按下半时或第四节进攻方向的相同球篮继续比赛。 二、是非判断题(判断每小题是否正确,正确的在题后的括号内填写“√”,错误 的在题后的括号内填写“×” 。每题2分,共20 分) 1、防守队员面对对手,双脚以正常的跨立姿势着地(双脚之间的距离与身高成比例),双臂上 举就是建立了合法的防守位置。(√) 2、A3在后场运球后将球传向位于前场的A5,球碰到A5后又弹回了后场,A 3 在与对方抢球 中首先接触了球。裁判员判A队球回后场违例。(×) 3、比赛过程中记录员将B队的一个三分球记成了两分,下半时结束后双方打成平局(错误比分)。 主裁判员认为已不能再纠正,双方必须进行决胜期比赛。决胜期结束后B队告负。(×) 4、A队犯规,B 5 在端线后掷界外球。为躲避A队的封堵,B 5 从篮架左侧跑到右侧将球掷入场内。 裁判员判B5掷界外球违例。(√ ) 5、A 1 接球后跳投,跳起时球脱手。A 1 不等球落地重新拿到球,并运球突破过防守他的B 1 上篮得 分。(×) 6、B5将球传向B6时A5 将球封挡在地面上,双方在争抢过程中B6将A5推到,裁判员判B6推人犯规。此犯规是B队第三节比赛的第6次犯规。裁判员判给A5 两次罚球。(√ ) 7、在比赛的最后两分钟里,A队教练员请求暂停。当A队投球中篮得分并停止了比赛计时钟时, 记录员允许了A队教练员的暂停请求。(√ )8、B 2 溜底线后背对球篮接球停步。接球时

田径径赛项目的基本规则和基本裁判法

田径径赛项目的基本规则和基本裁判法 一、定义 田径运动 田赛和竞赛、公路赛跑、竞走和越野赛跑。 径赛:以时间计算成绩的竞走和跑的项目。 径赛是田径运动的一类,是在田径场的跑道或规定道路上进行的跑和走的竞赛项目的统称。奥运会设有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子3000米(第25届起取消该项目,增设女子5000米)、5000米、10000米、马拉松、3000米障碍赛(男子)、100米栏(女子)、110米栏(男子)、400米栏、10公里竞走(女子)、20公里竞走、50公里竞走(男子)、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其中公路项目因各地竞赛环境差异较大,所以只有最好成绩,不设奥运会纪录。在径赛的各项比赛中,如果参加人数较多,可先举行预赛、次赛和最后有8人参加的决赛,以决赛的成绩作为最后判定名次的成绩。径赛必须沿逆时钟方向(即左手靠近里圈)跑进。道次(或起跑位置)由抽签决定。分道跑项目和接力跑的第一棒起跑时必须使用起跑器(其他各项径赛不得使用,采用“各就位”、“预备”和鸣枪3个发令信号,部分分道跑和不分道跑项目只用“各就位”一个口令,然后鸣枪。起跑时犯规1次即取消比赛资格。在跑进中挤撞或阻挡别人跑进,取消资格。应在分道内跑进的运动员,不是直接受他人所迫而跑出分道者和比赛过程中接受他人援助(伴跑、提供或指导情况),受警告后再 犯者,取消资格。各项竞赛到达终点的名次顺序以运动员躯干(不包括头、颈、臂、手、腿、脚)的任何部分触及终点线内沿垂直面的先后为准,以时间计取成绩。 二、径赛裁判长职责

径赛裁判长在总裁判长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径赛项目的裁判工作(包括发令、终点摄影计时、终点、手计时、检查、风速测量、各裁判组的裁判工作及有关终端操作员的工作),保证径赛项目准时比赛。径赛裁判长职责是: 1(认真执行规则和规程中的各项规定,处理发生于比赛期间有关径赛的问题。 2(处理有争议的问题。当裁判员对名次判定意见不一致时,有权决定最后名次。若对犯规运动员的录取资格及其他疑难问题不能解决时,应签署意见报总裁判长解决。 3(对有关竞赛的抗议作出裁决。 4(对犯规或有不正当行为,或违反体育道德的运动员进行判罚。若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应报总裁判长审定。警告使用黄牌,取消比赛资格使用红牌。 5(认为某项比赛不公允时,有权宣布比赛无效,并作重赛的决定。在作出决定前,应向总裁判长报告。径赛裁判长(位于终点处)分管终点、手计时、终点摄像计时时、风速测量、径赛记录员的工作,审核径赛成绩并签字,若设两名径赛裁判长,则另一径赛裁判长(位于场内)分管检查组的工作和处理运动员犯规问题。 三、起点裁判工作 1(任务 根据田径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和竞赛规程及现场指挥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径赛运动员按时进行比赛。 2(工作方法 (1)发令员在赛前必须组织学习规程和规则,进行详细分工,研究工作方法,组织现场实习,检查及熟悉场地布置、器材情况等。 (2)助理发令员在赛前10分钟时从引导员处接收运动员,并核实运动员参赛号码、道次号、道次。组织运动员进行起跑器练习。

田径规则及裁判法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 第一节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田径竞赛规则是裁判工作的执法依据,它保证了参赛者在规则范围内进行公平竟争,裁判员必须掌握规则。 一、比赛通则 (一)着鞋:运动员可以赤脚、单脚或双脚穿鞋参加比赛。钉鞋鞋钉规定:4、9、12、 25毫米,11枚,1条绑带。 (二)号码: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号码布分:前后大号 码、小号码、体侧号码。跳高、撑杆跳高运动员允许带1块号码。 (三)兼项:如果一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同时参加多项田赛而这些 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比赛中,或在跳高或撑竿 跳高的每轮次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的顺序进行试跳(掷),如果某运动员后来又决定不参加试跳(掷),或轮到其试跳(掷)时不在场,一旦该次试跳(掷)已错过,应视其为免跳。 (四)帮助:任何参赛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得提供或接受帮助,如伴跑或技术指导等。 1、下列情况不被认为是提供帮助: (1)运动员与其教练员在比赛区域外进行交流。为了便于这种交流,并且不干扰比赛进行,在靠近每一项田赛比赛地点最近的看台上,应给该项参赛运动员的教练员保留座位。 (2)可在比赛区域对运动员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以便运动员能够参加 或继续参加比赛。此类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可由组委会任命的佩戴袖标或背心、或身 着其他明显服装的医务官在比赛区域进行,也可由注册随队医务人员经医务代表或技术代表 的专门批准,在比赛区域外的医务治疗区进行。但不得延误比赛的进程或该运动员按既定的 顺序进行试跳或试掷。一旦运动员离开检录处,无论是在比赛中或是比赛开始前,其他任何 人对运动员进行此类护理或治疗,均被认为是对运动员提供帮助。 2、下列情况应被认为是给运动员提供帮助,应该禁止: (1)在赛跑或竞走比赛中,由非参赛者、已被超圈者或将被超圈者提供速度分配帮助,或使用其他任何技术设备的。 (2)运动员在比赛场内拥有或使用录像机、盒式录音机、收音机、CD机、无线通讯机、移动电话或类似装置。 有关裁判长应对在比赛中、在比赛区域内提供或接受帮助的任何运动员给予警告,并告 戒他如重犯将取消其该项目的比赛资格。如果运动员随后在该项目中被取消比赛资格,那么他在该项目该轮次中取得的成绩被视为无效。但此前取得的成绩被视为有效。 (五)丈量单位:任何田赛项目成绩丈量,应以I厘米为单位,如丈量的距离不足I厘米不计。 在跳高、撑竿跳高中,全部丈量应从地面垂直丈量到横扦上沿的最低点。

田径比赛裁判工作介绍

田径比赛裁判工作介绍: A、检录工作方法 赛前工作: 1.主裁判组织裁判员学习规则和规程,安排人员分工,制定检录工作细则和工作流程。 2.向编排记录组索取已经确认的竞赛日程表、运动员分道分组表(或径赛卡片)和接力棒次表,根据径赛回程制定检录时间流程表。 3.准备检录所需器材和用品,包括:检录处标志牌、检录时间公告牌、文具、各种表格、手提喇叭、裁判桌椅、运动员休息凳、安全别针、针线、卡尺等。采用终点电动计时时,还需准备道次小号码、长跑顺序小号码。 4.重大比赛时,要预先熟悉竞赛规则中有关运动员服装、比赛用鞋、提包和用品上的广告规格的规定。必要时,复制数份广告规格表,以备检录时查用。检查运动员的练习场地、器材、卫生间及进入比赛场地的通道

设置是否合理。 赛中工作: 1.主裁判领导全体检录员在每个比赛单元的第一项比赛开始前60—90分钟到达检录地点,清理工作场地,进行赛前准备。 2.用广播和张贴形式宣布检录地点、本单元各比赛项目检录时间表和检录注意事项。 3.每项检录前10分钟预告检录的项目、检录开始时间、检录结束时间、比赛时间、检录要求等事项,通知有关运动员按时前来检录。 4.检录。重大比赛,由人口检查员开始检查该项参赛运动员的证件及号码,做好记录,指引运动员进入检录地点交该项捡录员(组)进行检录。 一般比赛,由该项检录员(组)按照比赛分组分迈的顺序点名,并排好运动员的队列。 检录时,应检查运动员的身份、号码、服装、比赛鞋、携带物品等是由符合规则规定。如采用终点电动计时,在进行径赛项目检录时应分发道次小号码或长跑顺序小号码,提示运动员正确佩带,防止脱落、颠倒等。检录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新)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 裁判员必须做到:1、认真学习规则与裁判法,加强岗位责任制; 2、执行裁判工作时,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裁判长:径赛裁判长、田赛裁判长、全能裁判长、外场裁判长、检录裁判长 径赛 一、径赛的赛次:预、次、复、决 二、跑道测量 1、标准跑道全长应为400米,由两个直段和两个半径相等的弯道组成。内、外突沿高约5cm,宽至少5cm。 2、跑道计算线:第一道在内突沿外沿以外30cm处,其余各道在内侧分道线外沿以外20cm处,若没有内 突沿,则应在标志线外沿以外20cm测量。 3、赛跑的距离应从起跑线的后沿量至终点线的后沿。 4、400米及400米以下各项径赛,分道比赛,每条分道宽1.22±0.01米(包括右侧分道线),分道线宽5cm。 800米、4×400米接力为部分分道跑(过抢道标志线后切入里道)。1500米以上为不分道跑。 5、跑道的左右倾斜度最大不得超过1%,在跑进方向上的向下倾斜度不得超过1‰ 三、起点工作 1、发令协调员: (1)安排发令组裁判员的职责。 (2)监督发令组每位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3)当收到竞赛主任的有关命令,确认有关计时员、检查员、终点裁判员和风速测量员已准备就绪后,通知发令员开始发令程序。 (4)为每名召回发令员确定专门的任务和位置。 (5)保存所有产生在发令过程中的文件。 (6)确保规则第162条8得到完全执行(起跑犯规) 2、发令员:(1)运动员各就位时,发令员就完全控制运动员。在发令过程中,应位于能完全看清楚所有起跑运动员的位置。 (2)只有发令员有权实施规则中的警告和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 2、召回发令员:召回发令员如观察到任何起跑犯规情况都有权召回运动员。在运动员起跑犯规被召回或被中止后,召回发令员应向发令员报告他的观察结果,由发令员决定是否给予运动员警告。 3、助理发令员:(1)助理发令员应检查运动员参加比赛的项目、组次、佩戴号码是否正确。 (2)助理发令员必须正确安排每名运动员的道次或站位,完成这项工作后,向发令员示意一切准备就绪。当下令重新起跑时,应重新召集运动员。 (3)接力赛跑时,助理发令员应负责为第一棒运动员准备接力棒。 (4)出现起跑犯规的情况后,助理发令员应当: 除了全能比赛,对起跑犯规负有责任的一名或多名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并在该名运动员面前出示红黑牌,分别在各自分道的道次墩上作出相应的标志。 全能比赛中,将对第一次起跑犯规负有责任的一名或多名运动员警告,并在该运动员前举起黄黑牌,分别在各自分道的道次墩上作出相应的标志。同时,其他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也将被警告,并由一名或多名助理发令员在运动员前举起黄黑牌,以通知他们如果任何运动员再次起跑犯规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如果再次发生起跑犯规,对起跑犯规负有责任的一名或多名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并在该运动员前举起红黑牌,分别在各自分道的道次墩上作出相应的标志。 4、起跑器: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200米和4×400米接力的第一棒)各项径赛的起跑必须使用起跑器。其他径赛项目的起跑不得使用起跑器。在跑道上安装起跑器时,起跑器的任何部分不得触及起跑线或延伸至其他分道。

田径国家二级裁判员考试复习资料

田径国家二级裁判员考试复习资料 一、是非题 1.田径比赛(除100米以下项目包括100米)的径赛项目运动员应沿着顺时针方向跑进 2.参加正式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布,否则不允许参赛。 3.田径比赛是运动员之间的全面较量,人体在一天之内的承受负荷是有限的,竞赛日程的编排应特别注意运动员所承受的运动负荷量是否合理。 4.田赛项目参赛运动员多于8人,每人有3次试掷,有效成绩最好的前8名再投掷3次。 5.铅球比赛中,运动员试投结束后,只要运动员站稳了,可以从投掷圈前沿走出场地 6.计时员听到或看到发令员的枪声、闪光或冒烟即开表。 7.撑杆跳高比赛中,运动员的双手可以利用撑杆向上攀爬 8.投掷项目器械或者枪尖应完全落在落地区角度线内沿以内,方为有效。 长距离项目人数过多,可分组进行,每组人数最好不超过15人 9.计时员如遇两块表计取的成绩不一样时,应平均计取。 10.标枪比赛成绩丈量应该从起掷弧的圆心开始丈量 11.计时员的停表是当运动员的肩或胸部到达终点线的垂直面瞬间。 12.跨栏跑比赛中运动员碰坏栏架应该算犯规 13.径赛运动员犯规时,检查长根据犯规实况有权取消录取资格。

14.分道宽是指跑道上每条分道的宽度,它应该包括该条分道右侧分道线的宽度 15.800米跑可以分为分道比赛和不分道比赛两种 16.运动员在比赛中为了取得好成绩,可以接受教练员或者其他人员的指导。 17.计算400米各道前伸数的公式是S=2π[(n-1)d+0.1]。 18.短跑正式比赛必须使用起跑器,必须使用蹲踞式起跑。 19.在比赛中,运动员因体力消耗过渡,到达终点前快要倒下,同伴扶过终点是可以的。 20.检查员是裁判长的助手,无权做最后裁决 21.标准田径场的跑道任何位置倾斜度不得超过1/1000。 22.短跑的起跑口令应为各就各位,预备,然后响枪。 23.大型比赛100米项目必须使用蹲踞式起跑,必须使用起跑器。 24.800米比赛中,必须跑过抢到标志线后才能切入内道。 25.在中长跑比赛中,第二弧线起跑的运动员必须沿着第四分道实跑线跑进。 26.径赛犯规旗示,检查员将旗上举头上左右摆动。 27.在接力比赛中,判罚传接棒的犯规标准看其运动员的身体是否完全在接力区之内。 28.径赛项目中,判定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顺序,是以运动员躯干的任何部分到达终点线内沿的垂直面的先后为准。以决赛的成绩作为

田径规则和裁判法

田径规则和裁判法 裁判员必须做到:1、认真学习规则与裁判法,加强岗位责任制; 2、执行裁判工作时,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 协作 裁判长:径赛裁判长、田赛裁判长、全能裁判长、外场裁判长、检录裁判长 径赛 一、径赛的赛次:预、次、复、决 二、跑道测量 1、标准跑道全长应为400米,由两个直段和两个半径相等的弯道组成。内、外突沿高约5cm, 宽至少5cm。 2、跑道计算线:第一道在内突沿外沿以外30cm处,其余各道在内侧分道线外沿以外20cm 处,若没有内突沿,则应在标志线外沿以外20cm测量。 3、赛跑的距离应从起跑线的后沿量至终点线的后沿。 4、400米及400米以下各项径赛,分道比赛,每条分道宽1.22±0.01米(包括右侧分道线), 分道线宽5cm。800米、4×400米接力为部分分道跑(过抢道标志线后切入里道)。1500米以上为不分道跑。 5、跑道的左右倾斜度最大不得超过1%,在跑进方向上的向下倾斜度不得超过 1‰ 三、起点工作 1、协调发令员:(1)安排发令组裁判员的职责。 (2)监督发令组每位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3)发令前,应确认有关计时员、检查员、终点裁判员和风速测量员已准备就绪,通知发令员开始发令。 (4)为每名召回发令员确定专门的任务和位置。 (5)保存所有产生在发令过程中的文件。 (6)确保规则第130条5得到完全执行(起跑犯规) 2、发令员:(1)运动员各就位时,发令员就完全控制运动员。在发令过程中,应位于能完全看清楚所有起跑运动员的位置。 (2)只有发令员有权实施规则中的警告和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 2、召回发令员:召回发令员如观察到任何起跑犯规情况都有权召回运动员。在运动员起跑犯规被召回或被中止后,召回发令员应向发令员报告他的观察结果,由发令员决定是否给予运动员警告。

田径裁判规则

田径裁判法 一、计时 1.在跑道上举行的径赛项目,手计时成绩应判读到较差的1/100秒。 2.计时应从发令枪或经批准的发令器材发出的闪光或烟开始,直至运动员的躯干(不包括头、颈和四肢)的任何部位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瞬间为止。 3.在3只正式表中,两只表所计时间相同而第3只表不同时,应以这两只表所计时间为准;如3只表所计时间各不相同,应以中间时间为准;如只使用两只秒表,所计时间不相同时,应以较差的时间作为正式成绩。 4.在 4 X400米接力赛跑中,第l个整圈应为分道跑,4X400米接力的第2棒运动员越过 抢道线之前应为分道跑。 5.计时员只有在计时长的要求下方可回表。 二.起点与终点 1.各项径赛应用发令枪或经批准的发令器材朝天鸣放起跑。发令应在发令员确认运动员处于稳定状态、起跑姿势正确之后进行。 2.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X100米及4 X400米接力)的各个项目,发令员用"各就位"、"预备",当运动员全部"预备"就绪,即可鸣枪或启动经批准的发令器材。 400米以上的各个项目,起跑时只使用"各就位"口令,在所有运动员稳定时鸣枪或启动经批准的发令器材。起跑时运动 员不得单手或双手触地。 3、在运动员做好起跑的各就位姿势后,无论何种原因,如果发令员对已进行的起跑准备不满意,他应命令所有运动员从起跑位置上撤回,然后由助理发令员重新将运动员召集在起跑线后大约3米处。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X100米和4X400米接力的第1棒)各个项目,运动员必 须使用蹲踞式起跑。在"各就位"口令之后,运动员必须走向起跑线,完全在自己的分道和起跑线后做好准备姿势。双手和一个膝盖必须触地。发出"预备"口令时,运动员应立即抬高身体重心做好最后的起跑姿势,此时运动员的双手仍须与地面接触,两脚不得离地。运动员已就位时,其双手或双脚(4x100米、4x400米接力第一棒起跑时接力棒)均不得触及起跑线或线前地面。 5、在"各就位"或"预备"口令发出后,所有运动员应立即做好最后的预备姿势,不得延时,对 警告后仍不服从起跑命令者,以起跑犯规论处。 6.运动员在做好最后预备姿势之后和鸣枪之前开始起跑动作,应判为起跑犯规。 7.对于第一次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必须给予警告。对以后的每一次起跑犯规负有责任的运动员取消其比赛资格。 8.若发令员或任何一位召回发令员认为起跑不公允,应鸣哨召回运动员重新比赛。 三、接力赛跑

田径规则裁判法复习题完整版

田径规则、裁判法复习试题题 一、是非题: 1、技术代表或其指定的委托人应负责的各种竞赛抽签。() 2、在田赛比赛中,技术官员应在成绩单上签字。() 3、在径赛项目比赛中,同赛次多名运动员超原记录,均可承认创记录。() 4、每名超创全国记录的运动员,必须在该项比赛结束时,接受兴奋剂检查。() 5、田赛及格赛后,决赛前三次比赛顺序应与及格赛顺序相同。() 6、及格赛的成绩不能成为决赛成绩,但创记录可以承认。() 7、参加径赛,可以男女混合编组。() 8、运动员离开设在跑道内侧的比赛场地到跑道外侧与场外人员说话,应视为接受帮 助。() 9、如果一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多项田赛,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 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的比赛中,或在跳高和撑杆跳高的每次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的顺序进行试跳(掷)。() 10、4X100米接力赛跑,接棒运动员可以从接力后10米的预跑线内起跑,并进行交接 棒。() 11、丈量高度时,应从地面丈量至横杆中点的上沿。() 12、跳远比赛中,运动员踏跳脚踏上起跳板时,裁判员观察到脚过了起跳线,橡皮泥 显示板虽未留痕迹,也应判其试跳失败。() 13、跳远和三级跳远比赛运动员从起跳两端以外的起跳线的延长线后面起跳,应判为 试跳失败。() 14、三级跳远比赛的三跳顺序应为跨跳,单足跳,跳跃。() 15、在竞走比赛中,当某运动员受3名不同裁判的警告时将被取消比赛资格由主裁判 通知该运动员。() 16、铅球,铁饼,链球,标枪项目的成绩丈量,均以1厘米为最小丈量单位。( ) 17、全能比赛某运动员因故迟到未能参加第一个单项的比赛,裁判员允许其参加以后 几个单项的比赛。() 18、掷铅球运动员,器械推出后即可离开投掷圈。() 19、田赛比赛时,运动员无故延误比赛时间,即不准参加该次试跳,以失败论处。 () 20、检查员是检查田赛,径赛运动员在比赛中是否犯规。() 21、总裁判长必要时,可以修改竞赛规则。() 22、总裁判长必须亲临破纪录的现场、审核成绩并签字。() 23、径赛裁判长发现计时成绩有问题时,经调查后有权调整计时成绩。() 24、径赛项目检录时,凡点名不到者均应取消其比赛成绩。() 25、计时员应听到发令员的枪声立即开表。()

裁判法与规则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法 教学目的和任务: 1、掌握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和裁判方法。 2、通过教学与实践,初步具备小型田径运动会的裁判工作能力。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是田径运动竞赛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裁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竞赛的进行、运动员的比赛情绪以及运动员技术水平的发挥。裁判员不仅是运动成绩和比赛名次的判定者,同时也是竞赛的组织者。因此,对裁判员的基本要求是:认真掌握比赛的规则,熟练掌握裁判方法,在裁判工作中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尽心尽力的完成裁判工作任务。 一、田径运动竞赛前的准备工作 为了保证田径运动会的顺利进行,裁判组应在竞赛组领导下,做好下列赛前准备工作: (一)组织和培训裁判队伍 具体工作是:根据运动会规模选聘裁判员,进行裁判员分工,组织裁判员学习竞赛规程与田径竞赛规则、研究裁判方法和进行现场裁判实习,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在此基础上,要求各裁判组制定工作计划,使每个裁判组都成为一个能战斗的集体。 (二)召开好各种会议 1、全体裁判员大会 2、裁判组会议 3、主裁判会议 4、领队、教练员会议 (三)做好裁判器材和用具准备 各裁判组要提出裁判工作所需的器材和用具清单。对于领到的裁判器材和用具要落实专人负责,以保证比赛裁判时使用。 (四)做好比赛场地和器材检查 各裁判组于赛前必须到现场检查场地和清点器材。检查后,提出场地修整和器材添置意见,交场地器材组解决。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进行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需要掌握田径竞赛规则。由于基层单位举办的田径运动会属于群众体育比赛的性质,因此,竞赛规则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参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执行。对于有变动或另行制定的竞赛规则,应在竞赛规程中或领队教练员会议上进行说明。 (一)田径比赛通则方面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2、径赛项目运动员须沿跑道逆时针方向跑进。 3、径赛运动员挤撞或阻挡别人而防碍别人走或跑进时,应取消其该项比赛资格。 4、如果一名运动员参加一个径赛项目,又参加一个田赛项目,或者参加一个以上的田赛项目,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主裁判可以允许运动员只在某一轮次(高度项目以一个高度为一个轮次,一个高度有3次试跳机会;远度项目以所有运动员按顺序试跳或试掷完一次为一个轮次。)的比赛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确定的顺序先进行试跳(试掷)一次。回来后已错过的试跳(试掷)顺序一律不补。

专业田径裁判法、规则题库

一、是非题:(每题1分共20分,正确+、错误-) 1、技术代表或其指定的委托人应负责的各种竞赛抽签。() 2、在田赛比赛中,技术官员应在成绩单上签字。() 3、在径赛项目比赛中,同赛次多名运动员超原记录,均可承认创记录。() 4、每名超创全国记录的运动员,必须在该项比赛结束时,接受兴奋剂检查。() 5、田赛及格赛后,决赛前三次比赛顺序应与及格赛顺序相同。() 6、及格赛的成绩不能成为决赛成绩,但创记录可以承认。() 7、参加径赛,可以男女混合编组。() 8、运动员离开设在跑道内侧的比赛场地到跑道外侧与场外人员说话,应视为接受帮助。() 9、如果一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多项田赛,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 轮的比赛中,或在跳高和撑杆跳高的每次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的顺序进行试跳(掷)。() 10、4X100米接力赛跑,接棒运动员可以从接力后10米的预跑线内起跑,并进行交接棒。() 11、丈量高度时,应从地面丈量至横杆中点的上沿。() 12、跳远比赛中,运动员踏跳脚踏上起跳板时,裁判员观察到脚过了起跳线,橡皮泥显示板虽未留痕迹, 也应判其试跳失败。() 13、跳远和三级跳远比赛运动员从起跳两端以外的起跳线的延长线后面起跳,应判为试跳失败。() 14、三级跳远比赛的三跳顺序应为跨跳单足跳跳跃() 15、在竞走比赛中,当某运动员受3名不同裁判的警告时将被取消比赛资格由主裁判通知该运动员。() 16、铅球,铁饼,链球,标枪项目的成绩丈量,均以1厘米为最小丈量单位。() 17、全能比赛某运动员因故迟到未能参加第一个单项的比赛,裁判员允许其参加以后几个单项的比赛。() 18、掷铅球运动员,器械推出后即可离开投掷圈。() 19、田赛比赛时,运动员无故延误比赛时间,即不准参加该次试跳,以失败论处。() 20、检查员是检查田赛、径赛运动员在比赛中是否犯规。() 二、填空题:(每题1分,共10分) 1、田径规则规定,要求裁判员执行工作时要 。 2、仲裁委员会一般由或人组成。 3、记圈员所记人数,1500米以上的项目不得超过人,竞走不得超过人。 4、4×100米接力跑,接力区长为米,预跑区长为米。 5、跳高助跑起动点与起跳点之间的倾斜度不超过米。 6、跳高横杆长度在米至米之间。 7、跳远助跑道宽米,最长不超过米。 8、跳远助跑道的左右倾斜度为米,前后倾斜度为米。 9、成男标枪重为克,成女标枪重为克。 10、成年男子110米栏共设栏架,栏高为米。 三、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 1、田径比赛中应测量风速的项目的() A、跳远 B、三级跳远 C、标枪 D、撑杆跳高 E、100米 F、200米 G、400米 H、100米栏 2、运动员起跳犯规谁能给予警告() A、发令员 B、助理发令员 C、召回发令员 3、高度项目最后阶段时限,剩2—3人,剩1人,跳高(),撑杆跳高() A、2分钟 B、3分钟 C、4分钟 D、5分钟 E、6分钟 F、1分30秒 4、跳高落地区不得小于() A、5×5米 B、5×3米 C、4×5米 5、跳高的横杆长度应为() A、4.00——4.04米 B、3.96米——4.00 C、3.98——4.02米

篮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篮球竞赛规则 (说明:本竞赛规则及裁判法是本次赛事重要的指导标准,各参赛队必须认真学习竞赛规则,各裁判员必须认真学习裁判法。) 篮球规则是篮球运动的法律性文件,是篮球竞赛唯一的理论依据。裁判法是临场裁判员的工作方法,指导裁判员如何完成一场竞赛的裁判工作。 一、篮球竞赛的主要规则 (一)违例及其罚则 违例是违反规则的行为。裁判员应根据下列基本原则来判断是否违例: ● 规则的精神和意图以及坚持比赛完整的需要。 ● 在每场比赛中运用常识的一致性,在比赛中要记住有关队员的能力以及他们的态度和行为。 ● 在比赛控制和比赛流畅之间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对于参与者们正想 1、运球违例(两次运球或非法运球) 运球的概念:持球队员在原地或移动中,用单手连续按拍借助地面反弹起来的球的技术。球在一手或双手之中停留的一刹那运球即停止。不能翻腕运球(携带球),不能双手同时拍球,不能两次运球。漏接:运球开始或结束时,队员偶然地失去球,接着又恢复控制球。漏接不是运球。“三不碰”可以再次接触球。 2、持球移动违例(走步) (1)中枢脚的确定 第一种类型:队员双脚着地接到球(原地接球),可用任一脚作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 第二种类型:队员在移动或运球中接到球。第一种情况:队员接到球时一脚正触及地面,另一脚一触及地面,原先那只脚就成为中枢脚;如队员跳起原先触及地面的那只脚并双脚同时落地,则哪只脚都不能成为中枢脚。第二种情况:队员接到球时双脚离开地面:A、双脚同时落地,任一脚都可作为中枢脚;B、两脚分先后落地,先触及地面的脚是中枢脚;C、一脚落地又跳起这只脚并双脚同时落地,哪只脚都不能成为中枢脚。 (2)判定持球移动 确定中枢脚后,队员在传球或投篮中,可抬起中枢脚,但在球离手前不准落回地面;队员开始运球时,在球离手前不准提起中枢脚。哪只脚都不能作为中枢脚时,如队员传球或投篮,可抬起一脚或双脚,但在球离手前不准落回地面;如运球,在球离手前哪只脚都不可以抬起。 3、球回后场违例 (1)三个必备条件:A、控制球队才能出现球回后场;B、必须是控制球队使球从前场进入后场;C、必须是控制球队的队员在后场首先触球。 (2)球回后场违例的几种情况:队员从前场跳起,在空中直接从中圈跳球中获得控制球,并一脚或双脚落回后场;队员在前场跳起于空中获球后落在后场;队员从后场起跳,在空中接住同队队员从前场传来的球后落在前场;队员骑跨中线时接前场来球等等。 (3)不算球回后场违例的情况:被防守队员断回后场的球,可以被双方任一球队重新获得;运球队员在中线附近由后场向前场做后转身运球,即使身体接触了前场地面但球运在后场地面上,继续向前运球;在前场投篮出手后球

第三章 田径运动竞赛规则

第三章田径运动竞赛 一、竞赛规程、竞赛规则及裁判法的定义 (一)竞赛规程:是竞赛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具有法规性。有关竞赛的主要问题用文字形式确定成文,保证竞赛工作规范化。竞赛规程必须以田径规则为依据。 (二)竞赛规则是将运动员、工作人员和运动员对竞赛工作中,特别是比赛中所涉及的问题用文字概括起来,制定成田径竞赛工作的“法规”,指导竞赛。它是人们共同认可而又共同遵守的文件,目的使运动员在平等条件下竞争,保证比赛条件的同等性,比赛结果判决的公正性与准确性、运动成绩计量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从而达到竞赛规范化。 (三)裁判法:裁判员根据规则的规定,结合项目的特点,组织运动员进行比赛,判定运动员在比赛中的行为和结果所采用的方法。 二、田径裁判员的基本素质 16字方针: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1.职业道德 2.工作态度 3.服从分配 4.相互学习、互相尊重 5.熟悉规则,掌握裁判法 三、竞赛规程的内容 1.明确主办和承办单位、运动会的名称、目的任务、比赛日期和地点、参加单位及组别。 2.确立项目、组别、参赛资格及器材要求 3.参加办法 4.报名办法 5.计分及奖励办法 6.比赛采用的规则等 四、竞赛分组的编排

1.分组的原则 1)按参赛人数、跑道数、赛次、录取方法和裁判员人数进行分组。 2)同一项目,同一单位运动员尽量避免排在同一组。 3)不分道的比赛项目每组人数不应超过跑道数的2倍(基层运动会可例外)。 4)长距离跑分组决赛时,一般把成绩好的集中编在一组。 5)一次性决赛的径赛项目,按成绩优劣分组。 6)全能项目分组时(径赛)每组最好5人或5人以上,但不得少于3人,最后一个径赛项目把前面各单项累积分较多的运动员编在一组。 2.分组的方法(P129~134)(自学) 1)蛇形分组法 2)斜线法 3)田赛项目的分组 4)全能项目的分组 5)填写各项径赛分组表 五、竞赛日程的编排 1.编排原则 (1)比赛的间隔时间(最短) 200米及200米以下各项为45分钟 200米以上至1000米各项为90分钟 1000米以上各项目不同同一天 全能各单项间休息30分钟(以最后一人结束比赛到下项比赛第一人开始) (2)尽量不安排项目冲突 (3)尽量照顾兼项之间的时间间隔,及格赛后间隔一天进行正式比赛。 (4)不同组别的同一田赛项目,一般不连续安排在同一单位。 (5)不同组别的同一径赛项目,最好衔接进行。 (6)跨栏项目一般安排各单元的第一项,还可安排在长距离竞走、跑之后进行。 (7)决赛时预计能破纪录的项目,可分配到各个单元。 (8)同一时间不安排、两个田赛长投项目。

篮球规则裁判法考试卷与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30分) 1、国际篮联的正式比赛场地,球场尺寸长28 米,宽15 米,球场的丈量是从界限的内沿量起。 2、球场长边的界线叫边线,短边的界线叫端线。所有界线宽 5 厘米。 3、罚球线长 3.60 米,罚球线的外沿距端线的内沿 5.80 米。 4、先在距两边线各 1.25 米处从端线引出两条平行于边线的直线,再以篮圈的中心垂直线与地面的交点为圆心,以 6.25 米为半径画弧与两直线相交,即画出了三分线。 5、篮板的尺寸为横宽 1.80 米,竖高 1.05 米,篮板下沿距地面 2.90 米。 6、篮圈的内径最小为45 厘米,最大为45.7 厘米。圈材的直径最小为 1.6 厘米,最大为 2.0 厘米。篮圈内沿距篮板面的最近距离为15 厘米。篮圈上沿距 地面 3.05 米。 7、球的圆周不得小于74.9 厘米,不得大于78 厘米。重量不得少于567 克,不得多于650 克。 8、球队要使用4-15 的号码,同队队员不得使用重复号码。 9、国际篮联的一场正式比赛可分成 4 节,每节10 分钟。 10、在所有的决胜期中,球队按下半时或第四节进攻方向的相同球篮继续比赛。 二、是非判断题(判断每小题是否正确,正确的在题后的括号内填写“√”,错误的 在题后的括号内填写“×”。每题2分,共20分) 1、防守队员面对对手,双脚以正常的跨立姿势着地(双脚之间的距离与身高成比例),双臂上举就是建立了合法的防守位置。(√)2、A3在后场运球后将球传向位于前场的A5,球碰到A5后又弹回了后场,A3在与对方抢球中首先接触了球。裁判员判A队球回后场违例。(×)3、比赛过程中记录员将B队的一个三分球记成了两分,下半时结束后双方打成平局(错误比分)。 主裁判员认为已不能再纠正,双方必须进行决胜期比赛。决胜期结束后B队告负。(×)4、A队犯规,B5在端线后掷界外球。为躲避A队的封堵,B5从篮架左侧跑到右侧将球掷入场内。裁判员判B5掷界外球违例。(√)5、A1接球后跳投,跳起时球脱手。A1不等球落地重新拿到球,并运球突破过防守他的B1上篮得分。

田径比赛裁判工作介绍

田径比赛裁判工作介绍-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田径比赛裁判工作介绍: A、检录工作方法 赛前工作: 1.主裁判组织裁判员学习规则和规程,安排人员分工,制定检录工作细则和工作流程。 2.向编排记录组索取已经确认的竞赛日程表、运动员分道分组表(或径赛卡片)和接力棒次表,根据径赛回程制定检录时间流程表。 3.准备检录所需器材和用品,包括:检录处标志牌、检录时间公告牌、文具、各种表格、手提喇叭、裁判桌椅、运动员休息凳、安全别针、针线、卡尺等。采用终点电动计时时,还需准备道次小号码、长跑顺序小号码。 4.重大比赛时,要预先熟悉竞赛规则中有关运动员服装、比赛用鞋、提包和用品上的广告规格的规定。必要时,复制数份广

告规格表,以备检录时查用。检查运动员的练习场地、器材、卫生间及进入比赛场地的通道设置是否合理。 赛中工作: 1.主裁判领导全体检录员在每个比赛单元的第一项比赛开始前60—90分钟到达检录地点,清理工作场地,进行赛前准备。2.用广播和张贴形式宣布检录地点、本单元各比赛项目检录时间表和检录注意事项。 3.每项检录前10分钟预告检录的项目、检录开始时间、检录结束时间、比赛时间、检录要求等事项,通知有关运动员按时前来检录。 4.检录。重大比赛,由人口检查员开始检查该项参赛运动员的证件及号码,做好记录,指引运动员进入检录地点交该项捡录员(组)进行检录。 一般比赛,由该项检录员(组)按照比赛分组分迈的顺序点名,并排好运动员的队列。

检录时,应检查运动员的身份、号码、服装、比赛鞋、携带物品等是由符合规则规定。如采用终点电动计时,在进行径赛项目检录时应分发道次小号码或长跑顺序小号码,提示运动员正确佩带,防止脱落、颠倒等。检录员应事先准备充足的别针、针线等物品,便于运动员使用。 由于国际田联在规则中对比赛的广告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在重大比赛、特别是在国际比赛中,一定要认真检查服装、鞋帽、提包等物品上的广告,不符合规则规定的一律不准带入比赛场内,并交物品保管员登记保存,送赛后控制中心处理。 检录时间截止,未到达的运动员均以比赛弃权论。 5.将各项比赛实到人数与秩序册核对,填写检录表、记录缺席运动员统计表,调整径赛卡片和径赛成绩表。 6.按时将运动员列队,沿指定路线带人比赛场地,交发令组接收。同时将检录单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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