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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标准

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标准
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标准

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自动控制工程的仪表、PLC、DCS、计算机系统等的接地设计,装置的改造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不适用于操作控制室、DCS机房、计算机机房等的防静电接地设计。

1.0.2 接地系统按功能可分为保护接地、工作接地与仪表系统防雷接地。

1.0.3 执行本规范时,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 保护接地

2.0.1 用电仪表、自控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分,由于绝缘破坏而有可能带危险电压时,均应作保护接地。

它们包括:仪表盘、仪表柜、仪表箱、PLC及DCS机柜、操作站及辅助设备、供电盘、供电箱、接线盒、电缆槽、电缆托盘、穿线管、铠装电缆的铠装护层等。

2.0.2 24V或低于24V供电的现场仪表、变送器、就地开关等,若无特殊要求时,可不作保护接地。

2.0.3 安装在非爆炸危险场所的金属表盘上的按钮、信号灯、继电器等小型低压电器的金属外壳,当与已接地的金属表盘框架电气接触良好时,可不作保护接地。

3 工作接地

3.0.1 仪表、PLC、DCS、计算机系统等,应作工作接地。工作接地包括:信号回路接地、屏蔽接地、本质安全仪表系统接地。

3.0.2 当仪表、PLC、DCS、计算机系统等电子设备,需要建立统一的基准电位时,应进行信号回路接地。

3.0.3 当PLC、DCS、计算机系统与模拟仪表联用时,应对模拟系统与数字系统两者提供一个公共的信号回路接地点。

3.0.4 仪表系统中用以降低电磁干扰的部件(如电缆的屏蔽层、排扰线、仪表上的屏蔽接地端子等),应作屏蔽接地。除信号源本身接地者外,屏蔽接地应在控制室侧实施。3.0.5 本质安全仪表系统中必须接地的本安关联设备,应根据仪表制造厂的要求可靠接地。3.0.6 本质安全仪表系统的信号回路地和屏蔽地,可通过接地汇流与本质安全地连接在一起。

4 仪表系统防雷接地

4.0.1 位于多雷击区或强雷击区内的石油化工装置,当控制室内PLC、DCS、计算机系统仪表电缆引入处及现场仪表已设置了电涌保护器时,电涌保护器应进行仪表系统防雷接地。4.0.2 在强雷击区室外架空敷设且不在金属电缆槽内或穿管的多芯电缆,其备用芯宜作防雷接地。

5 接地连接方式和接地电阻要求

5.0。1 仪表、PLC、DCS、计算机系统等电子设备的保护接地,应接至厂区电气系统接地网,接地电阻小于4Ω。

5.0.2 仪表、PLC、DCS、计算机系统等电子设备的工作接地(信号回路接地、屏蔽接地),可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5.0.2.1 当厂区电气系统接地网接地电阻值小于4Ω,且能满足仪表系统的要求而仪表制造厂又无特殊要求时,可直接接至厂区电气系统接地网;

5.0.2.2 当厂区电气系统接地网接地电阻值较大或仪表制造厂有特殊要求时,应独立设置仪表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应小于4Ω(或按仪表制造厂要求确定)。

5.0.3 一般情况下,仪表回路和系统,应只有一个信号回路接地点。当使用变压器耦合型隔离器或光电耦合型隔离器时,在隔离器两侧也可分别设置信号回路接地点。

5.0.4 传送信号用导线的屏蔽层,应在仪表盘(柜)的接地端子或接地汇流排处接地,不应浮空或重复接地。

5.0.5 本质安全仪表系统的齐纳型安全栅接地系统,宜独立设置,接地电阻应小于1Ω。本质安全仪表系统的接地极宜保持独立,且与厂区电气系统接地网或其他仪表系统接地网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5.0m。

5.0.6 控制室侧的仪表系统防雷(电涌保护器)接地,如现有仪表系统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Ω时,可与仪表的保护接地、工作接地共用接地极;否则应独立设置接地系统,使仪表系统防雷(电涌保护器)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Ω。

5.0.7 现场变送器的防雷(电涌保护器)接地,可采用将仪表本体连接到已接地的金属电缆穿线管等方法实现。

6 接地体的设置

6.0.1 当电气系统接地网符合本规范的要求时,仪表系统不应单独设置接地体。

6.0.2 下列情况,应单独设置仪表系统接地体:

6.0.2.1 需要单独设置的本质安全仪表系统;

6.0.2.2 需要单独设置的DCS或计算机系统;

6.0.2.3 电气系统接地网接地电阻不能满足仪表系统接地要求时;

6.0.2.4 仪表系统对噪声敏感,抗干扰要求高时;

6.0.2.5 单独设置接地体较为经济、合理时。

7 接地连线及连接要求

7.0.1 仪表系统的接地连线,应采用多股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

7.0.2 仪表系统的接地连接,应根据不同要求分别接至下列设施:

7.0.2.1 单独设置的仪表系统接地体;

7.0.2.2 厂区电气系统接地网;

7.0.2.3 电气系统在不同装置或不同界区分设的接地分配器。

7.0.3 个别现场仪表、电缆接线盒等的保护接地连接,可就近接至已接地的金属构件或金属管道,但不得接至输送可燃性物质的金属管道。利用以上设施作接地连接时,应保证其接地的连续性可靠性,且应满足仪表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7.0.4 接地连线的截面,可根据接地电阻值的要求及连接仪表的数量和接地连线的长度按

表7.0.4选用。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

SH3097-2000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2000-06-30批准 2000-10―01实施

1 总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静电伤害,保障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在石油化工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防静电措施,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特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存在静电危害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静电接地设计。1.0.3 静电接地是防止静电危害的主要措施之一。石油化工企业的防静电设计,应由工艺、配管、设备、储运、通风、电气等专业相互配合,综合考虑,并采取下列防止静电危害措施:

1 改善工艺操作条件,在生产、储运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大量产生静电荷:

2 防止静电积聚,设法提供静电荷消散通道,保证足够的消散时间,泄漏和导走静电荷;

3 选择适用于不同环境的静电消除器械,对带电体上积聚着的静电荷进时行中和及消散;

4 屏蔽或分隔屏蔽带静电的物体,同时屏蔽体应可靠接地;

5 在设计工艺装置或制作设备时,应尽量避免存在高能量静电放电的条件,如在容器内避免出现细长的导电性突出物和未接地的孤立导体等;

6 改善带电体周围环境条件,控制气体中可燃物的浓度,使其保持在爆炸极限以外;

7 防止人体带电。

1.0.4 静电接地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地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的有关规定。

2 名词术语

2.0.1 工业静电industrial static electricity

静电是对观测者处于相对静止的电荷。由它所引起的磁场效应较之电场效应可以忽略不计。静电可由物质的接触与分离、静电感应、介质极化和带电微粒的附着等物理过程而产生。工业静电是生产、储运过程中在物料、装置、人体、器材和构筑物上产生和积累起来的静电。2.0.2 带电体electrified body

正负电荷数量不相等,对外界显示电的特性的物体或系统。

2.0.3 带电区electrified area

带电体上积聚静电的部位。

2.0.4 物质静电特征参数

1 体积电阻率volume resistivity

表征物体内导电性能的物理量。它是单位横截面积、单位长度上材料的电阻值,其单位为欧[姆]?米(Ω?m)

2 表面电阻率surface resistivity

表征物体表面导电性能的物理量。它是正方形材料两对边间的电阻值,与物体厚度及正方形大小无关,其单位为欧[姆](Ω)。

3 电导率conductivity

表征材料导电性能的物理量。其与电场强度之乘积等于传导电流密度,即σE=j。电导率的单位为西[门子]/米(S/m)。

2.0.5 静电起电、积聚和消散

1 静电起电electrostatic electrification

由于物体的接触分离、静电感应、介质极化和带电微粒的附着等原因,使物体正负电荷失去平衡或电荷分布不均,而在宏观上呈现带电的过程。

2 静电积聚electrostatic accumulation

由于某种起电因素使物体上静电起电的速率超过静电消散的速率而在其上呈现静电荷的积累过程。

3 静电泄漏electrostatic leakage

带电体上的电荷通过带电体自身或其他物体等途径向大地传导而使之部分或全部消失的过程。

4 静电消散electrostatic dissipation[decay]

带电体上的电荷由于静电中和、静电泄漏、静电放电而使之部分或全部消失的过程。

5 静电静置时间time of repose;time of rest

在有静电危险的场所进行生产时,由设备停止操作到物料(通常为液体)所带静电消散至安全值以下,允许进行下一步操作所需要的时间间隔。

6 电荷弛豫时间relaxation time of charge

带电体上的电荷(或电位)消散(或下降)至其初始值的1/e时所需要的时间。

7 杂散电流stray current

任何不按指定的通路而流动的电流,这些非指定的通路可以是大地、与大地接触的管线和其它金属物体或构筑物。

2.0.6 静电放电现象

1 静电放电electrostatic discharge

当带电体周围的场强超过周围介质的绝缘击穿场强时,因介质产生电离而使带电体上的电荷部分或全部消失的现象。

2 静电放电能量electrostatic discharge energy

带电体所形成的静电场,通过静电放电所释放出来的总能量。

3 电晕放电corona discharge

发生在不均匀的、场强很高的电场中的辉光放电。电晕放电时,在电极周围有微弱发光的电晕层。

4 刷形放电brush discharge

指发生于带电量大的绝缘体与导体之间空气介质中的一种放电形式。该放电形式放电通道不集中,呈分枝状。

5 传播型刷形放电brush discharge with propagation form

在高速起电场所及静电非导体背面衬有接地导体的情况下,在静电非导体上所发生的放电能量集中、引燃能力强,并带有声光特征的一种放电。

6 火花放电spark discharge

由于分隔两电极间的空气或其他电介质材料突然袭击然被击穿,使电流急剧上升,电压急剧下降,引起带有瞬间闪光、并有集中通道的短暂放电现象

7 尖端放电discharge at sharp point

在带电导体曲率半径很小处所发生的放电现象

2.0.7 材料

1 静电导体static conductor

一种具有较低的电阻率,除非使它与地绝缘,否则其上难于积聚静电荷的材料。

2 静电非导体static non-conductor

一种具有很高的电阻率,因此能在其上积聚足够数量的静电荷而引起各种静电现象的材料。

3 导静电材料static conductive material

指金属和碳等电导率大的材料,以及用其他方法(如在绝缘材料中掺入导电材料等)使物体具有导静电性能的材料。

4 防静电织物anti-static fabric

通过某种工艺方法,使纤维表面电阻率降低,从而形成或生产出的一种具有防止静电积聚的织物。

2.0.8 静电安全有灾害预防

1 静电安全electrostatic safety

指在生产过程有各种环境(系统)中,不发生由于静电现象而导致人的伤害、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的状况和条件。

2 静电故障electrostatic accident

由于某种静电现象的作用,导致生产系统、设备、工艺过程、材料、产品等发生故障、损害(如生产率下降、产品质量不良,以致失效、破坏等)的现象或事件。

3 静电灾害electrostatic disaster

由于静电放电而导致发生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危害、损害的现象或意外事件(如火灾、爆炸、静电电击以及由此而造成的二次事故等)。

4 静电电击electrostatic shock

由于带电体向人体,或带静电的人体向接地的导体,以及人体相互间发生静电放电,其所产生的瞬间冲击电流通过人体而引起的病理生理效应。

5 二次事故secondary accident

由于静电电击使人体失去平衡,导致人员由高空坠落或触及其他障碍物而引起的伤害;或造成已存在的火灾、爆炸的后果进一步扩大等危害的现象或事件。

6 静电危险场所area of electrostatic hazards

空间存在可由静电引爆的爆炸性混合物,或对其进行直接加工、处理和操作等工艺作业场所的统称。

2.0.9 静电接地

1 静电接地系统electrostatic earthing system

带电体上的电荷向大地泄漏、消散的外界导出通道。

2 直接静电接地direct static earthing

通过金属导体使物体接地的一种接地方式。

3 间接静电接地indirect static earthing

通过非金属导电材料或防静电材料以及防静电制品使物体接地的一种接地方式。

4 连接connection

将彼此间没有良好导电通路的物体进行导电性连接,使相互间大体上处于相同电位的措施。

5 静电接地的电阻分类

a静电泄漏电阻leakage resistance of static electricity

物体在不带电的情况下,物体的被测点对大地的总电阻。

b静电接地电阻earthing resistance of static electricity

指静电接地系统的对地电阻。

直接静电接地电阻为接地体或自然接地体的对地电阻和接地线电阻的总和。间接静电接地电阻为被接地物体的接地极与大地之间的总电阻,主要由导电、防静电材料或防静电制品的电阻决定。

3 一般规定

3.1 静电接地的范围

3.1.1 在生产加工、储运过程中,设备、管道、操作工具及人体等,有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而造成静电危害时,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3.1.2 在进行静电接地时,必须注意下列部位的接地:

1 装在设备内部而通常从外部不能进行检查的导体;

2 装在绝缘物体上的金属部件;

3 与绝缘物体同时使用的导体;

4 被涂料或粉体绝缘的导体;

5 容易腐蚀而造成接触不良的导体;

6 在液面上悬浮的导体。

3.1.3 各种静电消除器的接地端,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接地。

3.1.4 在下列情况下,可不采取专有的静电接地措施(计算机、电子仪器等除外):

1 当金属导体已与防雷、电气保护、防杂散电流、电磁屏蔽等的接地系统有电气连接时;

2 当埋入地下的金属构造物、金属配管、构筑物的钢筋等金属导体间有紧密的机械连接,并在任何情况下金属接触面间有足够的静电导通性时;

3 当金属管段已作阴极保护时。

3.2 静电接地方式

3.2.1 需要进行静电接地的物体,应根据物体的类型采取下列静电接地方式:

1 静电导体应采用金属导体进行直接静电接地。

2 人体与移动式设备应采用非金属导电材料或防静电材料以及防静电制品进行间接静电接地。

3 静电非导体除应间接静电接地外,尚应配合其它的防静电措施。

3.3 静电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

3.3.1 静电接地系统静电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6Ω。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对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Ω,在山区等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地区,其对地电阻值也不应大于1000Ω。3.3.2 当其它接地装置兼作静电接地时,其接地电阻值应根据该接地装置的要求确定。3.4 静电接地端子和接地板

3.4.1 应在设备、管道的一定位置上,设置专有的接地连接端子,作为静电接地的连接点。3.4.2 接地连接端子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不易受到外力损伤;

2 便于检查维修;

3 便于与接地干线相连;

4 不妨碍操作;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自2000-10-1 起执行 、八—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石化(1995)建标字269 号文的通知,由我公司主编的。本规范共分四章和两个附录。主要内容有:静电接地的范围、静电接地方式与静电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静电接地端了、接地板、接地支线、连接线、接地干线、接地体以及具体连接的一般规定:石油化工企业存在静电危害场所的具体规定。 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几年来石油化工有关静电接地设计(施工)经 验,吸取了国外先进标准(日本的《静电安全指南》1988年版、美国《静电作业规范》NFPA77-93《对静 电、闪点和杂散电流引燃的预防》APIRP2003-91、英国《防静电通用规范》BS5958 1983年版等)有关静电 接地范围、非导体带电性指标、物质分类及具体作法等内容。征求了有关设计、生产、科研等方面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我公司,以便今后修订时 我公司的地址是:北京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 号 邮编:100101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参加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天然集团石化安全技术研究所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中国石化集团上海金山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主要起草人:张洁谭凤贵于长一朱耀祥目次 1 总则 2 名词术语 3 一般规定 3.1 静电接地的范围 3.2 静电接地方式 3.3 静电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 3.4 静电接地端子和接地板 3.5 静电接地支线和连接线 3.6 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 3.7 静电接地的连接 4 具体规定 4.1 固定设备 4.2 储罐 4.3 管道系统 4.4 铁路栈台与罐车 4.5 汽车站台与罐车 4.6 码头

防雷接地设计规范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 第1.0. 2条本规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 1.0.4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策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没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 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注,预计雷击次数应按本规附录一计算; 第2.0.4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三、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四、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五、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点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 ) Installations[ 液化石油气( LPG )设施的设计和建造 ] 第 5.1.2.5 条规定旋转设备与储罐的防 火间距为 15m ( 50ft )。 5.3.5 罐组的专用泵区应布置在防火堤外,与储罐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

距甲 A 类储罐不应小于 15m ; 2 距甲 B 、乙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 12m ,距小于或等于 500m 3 的甲 B 、乙类固定顶 储罐不应小于 10m

; 3 距浮顶及内浮顶储罐、丙A 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 10m ,距小于或等于 500m 3 的内 浮顶储罐、丙 A 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 8m 。 [ 条文说明 ]

一般情况下,罐组防火堤内布置有多台罐,如将罐组的专用泵区布置在防火 堤内,一旦某一储罐发生罐体破裂,泄漏的可燃液体会影响罐组的专用泵的使用。罐组的专用泵区通常集中布置了多个品种可燃液体的输送泵,为了避免泵与储罐之间及不同品种可燃液体系统之间的相互影响,故规定了泵与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泵区包括泵棚、泵房及露天布置的泵组。 5.3.6 除甲 A 类以外的可燃液体储罐的专用泵单独布置时,应布置在防火堤外,与可燃液体 储罐的防火间距不限。 [ 条文说明 ] 当可燃液体储罐的专用泵单独布置时,其与该储罐是一个独立的系统,无论 哪一部分出现问题,只影响自身系统本身。储罐的专用泵是指专罐专用的泵,单独布置是指与其他泵不在同一个爆炸危险区内。因此,当可燃液体储罐的专用泵单独布置时,其与

该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做限制。甲 A 类可燃液体的危险性较大,无论其专用泵是否单独布置, 均应与储罐之间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5.3.7 压缩机或泵等的专用控制室或不大于 10kV 的专用变配电所,可与该压缩机房或泵 房等共用一幢建筑物,但专用控制室或变配电所的门窗应位于爆炸危险区范围之外,且专用控制室或变配电所与压缩机房或泵房等的中间隔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范》( GB50016 )规定 “ 变、配电所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供甲、 乙类厂房专用的 10kV

化工现场通用仪表接地规范知识

接地的自控设备如:仪表盘、仪表柜、仪表箱、DCS/PLC/EDS的机柜和操作站、仪表供电设备、电缆桥架、穿线管、接线盒及铠装电缆的铠装层,以及控制室内的防静电地板。 一般来讲,使用DC24V为电源的现场仪表、变送器等无特殊要求的可不作保护接地。 保护接地的方法 现场仪表桥架、穿线管应每隔30m用接地线与已接地的金属构件相连。特别要指出的是,现场接地绝不能利用储存、输送可燃性介质的金属设备、管道以及与之相连的金属构件进行接地。 控制室的仪表自控设备、机柜、仪表盘等应单独设置保护接地汇流排。其接地体可与电力系统的接地体共用。 仪表保护接地连接线标识颜色为绿色。 二、工作接地 工作接地包括信号回路接地、屏蔽接地、本质安全接地。 1、信号回路接地 在非隔离的信号系统中,应建立一个统一的信号参考点。即进行信号回路接地。通常为直流电源的负极接地。使用非隔离的信号系统设计中一般的首选方法。在运行时,系统受到干扰的情况极其少见。 在隔离的信号系统中,隔离信号可不接地。这里指的隔离是每一个输入/输出信号与其他输入输出信号的电路是绝缘的。做到电源独立、

相互隔离、参考点浮空。在回路较多的系统,不要轻易使用这种方法。 在控制内应设置信号及屏蔽接地汇流排。 接地线颜色标识为黄/绿线。 2、屏蔽接地 电缆的屏蔽层、排扰线应作屏蔽接地。 在强雷击区,室外架空不带屏蔽的普通多芯电缆,备用芯应屏蔽接地。主要是为了避免雷电在信号线路感应出高电压。 现场接线箱内,端子两侧的电缆屏蔽线应在箱内进行跨接。 同一信号回路,同一屏蔽层应该单点接地。 一般屏蔽接地应在控制室一侧接地。 在控制内应设置信号及屏蔽接地汇流排。 接地线颜色标识为黄/绿线。 3、本质安全接地 齐纳安全栅的汇流排必须与直流电源公共端相连(主要是保证当电源故障时能够对危险场所进行保护)。其汇流排或导轨作本安接地。 在控制内应设置本安接地汇流排。 接地线颜色标识为兰/绿线。 工作接地的方法 信号及屏蔽接地汇流排、本安接地汇流排通过各自的接地线接至工作接地汇流排。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的固定设备规定

编号:SM-ZD-94116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的固定 设备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的固定设备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固定设备(塔、容器、机泵、换热器、过滤器等)的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若为覆土设备一般可不做静电接地。 2、直径大于或等于2.5m及容积大于或等于50`m^3`的设备,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应沿设备外围均匀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30m. 3、有振动性能的固定设备,其振动部件应采用截面不小于6`mm^2`的铜芯软绞线接地,严禁使用单股线。有软连接的几个设备之间应采用铜芯软绞线跨接。 4、转动物体的接地,可采用导电润滑脂或专用接地设施(如在无爆炸、无火灾危险环境内可采用滑环和电刷等)进行接地,但类似于阀杆、轴承转动部分可不必进行上述连接。容易积聚、电荷的皮带或传送带,宜采用导电橡胶制品。 5、皮带传动的机组及其皮带的防静电接地刷、防护罩,均应接地。 6、可燃粉尘的袋式集尘设备,织入袋体的金属丝的接地

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YD

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YD5068-98 1 总则 1.0.1 为防止移动通信基站遭受雷击,确保移动通信基站内设备的安全和正常工作,确保构筑物、站内工作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移动通信基站的防雷与接地设计。对于改建、扩建移动通信基站的防雷与接地设计,已建基站的防雷与接地技术发行亦可参照执行。设在综合通信楼内移动通信基站的防雷与接地设计应按YDJ26-89《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定》与本规范一并执行。 对于利用商品房(居民住、高用办公楼等)作机房的通信基站,亦应参照本规范执行,其地网应根据现场环境条件的呆能进行布设,但机房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建筑防雷接应共用一个地网。 1.0.3 移动通信基站的防雷与接地设计应本着综合治理、全方位系统防护的原则,统筹设计、统筹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切实做到安全可靠。 1.0.4 移动通信基站的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中采用有理论依据、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并经部级主管部门鉴定合格的产品。 2 术语 2.0.1 环形接地装置 围绕移动通信基站房四周,接规定浓度埋设于地下的封闭环形接地体(含垂直接地体)。 2.0.2 接地体 埋入地下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导体。 2.0.3 接地汇集线 引出机房、电力室等各种接地线的公共接地母线 2.0.4 接地引入线 接地汇集线与接地体之间的连接线。 2.0.5 接地线 通信设备与接地汇集线之间的连接。 2.0.6 接地系统 接地线、接地汇集线、接地引入线以及接地体的总称。

3 移动通信基站的离雷与接地 3.1 供电系统的防雷与接地 3.1.1 移动通信基站的交流供电系统应采用三相互线制供电方式。 3.1.2 移动通信基站宜设置专用电力变压器,电力线宜采用具有金属护套或绝缘护套电缆钢管埋地引入移动通信基站,电力电缆金属护套或钢管两端应就近可靠接地。 3.1.3 当电力变压器高在站外时,对于地处年雷暴日大于20天、大地电阻率大于100Ω·m的暴露地区的架空高压电力线路,宜在其上方架设避雷线,其长度不宜小于500m。电力线应避雷线的25°角保护范围内,避雷线(除终端杆处)应每杆作一次接地。 为确保安全,宜在避雷线终端杆的前一杆上,增装一组氧化锌避雷器。 若已建站的架空高压电力线路防雷改造采用避雷线有困难时,可在架空高压电力线路终端杆、终端杆前第一、第三或第二、第四杆上各增设一组氧化锌避雷器,同时在第三杆或和四杆增设一组高大保险丝。 避雷线与避雷器的接地体宜设计成辐射形或环形。 3.1.4 当电力变压器设在站内时,其高大电力线应采用电力电缆从地下进站,电缆长度不宜小于200m,电力电缆与架空电力线连接处三根相线应加装氧化锌避雷器,电缆两端金属外护层应就近接地。 3.1.5 移动通信箕站交流电力变压器高压侧的三根相线,应分别就近对地加装氧化锌避雷器,电力变压器低压侧三根相线应分别地加装无间隙氧化锌避雷器,变压器的机壳、低压侧的交流零线,以及与变压器相连的电力电缆的金属外护运载,应就近接地。出入基站的所有电力线均应在出口处加装避雷器。 3.1.6 入移动通信基站的低压电力电缆宜从地下引入机房,其长度不宜小于50m(当变压器高压侧已采用电力电缆时,低压电力电缆长度不限)。电力电缆在时入机房交流屏处应加装避雷器,从屏内引出的零线不作重复接地。 3.1.7 动通信基站供电设备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分、避雷器的接地端,均应作保护接地,严禁作接零保护。 3.1.8 动通信基站直流工作地,应从室内接地汇集线上就近引接,接地线截面积应满足最大负荷的要求,一般为35~95㎜2,材料为我股铜线。 3.1.9 移动通信基站电源设备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中关于耐雷电冲击指标的规定,交流屏、整流器(或高频开关电源)应设有分级防护装置。 3.1.10 电源避雷器和天馈线避雷器的耐雷电冲击指标等参数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2 铁塔的防雷与接地 3.2.1 移动通信基站铁塔应有完善的防直击雷及二次感应雷的防雷装置。

石油化工交工资料标准规范

第四章交工资料标准规范 第一节交工资料应遵循的主要标准规范 一、国家标准 (1)GB/T 50328-2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2)GB 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GB 50252-94 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二、化工石油行业标准 (1)SH 3503-2001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 (2)HG20237-1994 化学工业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 (3)Q/CNPC114-2005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编制规范 第二节SH 3503-2001《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 本规定是对SH3503-1993《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进行修订而成,共分3章和2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明确了炼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工程中下述项目交工技术文件格式应执行相应标准或有关部门的规定: ——铁路、公路、港口码头、电信工程、35kV以下送变电工程、工业电梯; ——油田、长输管道和城镇建设工程; ——工业建筑物、构筑物; ——锅炉安装、压力容器现场组焊和特种设备安装工程。 2.规定了应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建设革位、施工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关于交工技术文件的管理责任。 3.对交工技术文件的幅面、份数和用计算机编制交工技术文件作出了规定; 4.增加了由设计单位负责绘制最终版施工图的规定; 5.对交工技术文件的表格进行了增补、合并、修改和必要的删减; 6.细化了附录B《交工文件表格使用说明》的内容。 一、总则 1.为加强基本建设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结合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炼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以下简称石油化工装置)及其配套设施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3.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中有关铁路、公路、港口码头、电信工程、35kV以上送变电工程、工业电梯以及涉及油田、长输管道和城镇建设等工程的交工文件内容及格式应按相关行业标准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石油化工工程中的工业建筑物、构筑物所用的交工文件内容和格式,除本规定所列表格外,还应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4.锅炉安装、压力容器现场组焊和特种设备安装工程的交工文件应按建设单位所在地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内容和格式执行。 5.本规定所列的交工文件是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应做为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

接地电阻,法兰跨接,防雷接地体,静电连接线,可燃液体流速、静置等标准出处及要求

接地电阻,法兰跨接,防雷接地体,静电连接线,可燃液体流速、静置等标准出处及要求 一、《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2008对于可燃液体进储罐管道位置、防雷要求: 6.2.24储罐的进料管应从罐体下部接入;若必须从上部接入,宜延伸至距罐底200mm处。 9.2.2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当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可不设避雷针、线保护,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9.2.5防雷接地装置的电阻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接地电阻要求; 14.2.1钢储罐必须做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 14.2.2钢储罐接地点沿储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14.3.16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0Ω。 三、《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 2011接地电阻要求: 6.1.2低电阻接地系统的高压配电电气装置,其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应符合本规范公式(4.2.1-)的要求,且不应大于4Ω。 四、《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接地电阻、跨接要求:

4.2.1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8.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或架空接闪网应设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在土壤电阻率高的地区,可适当增大冲击接地电阻,但在3000Ωm以下的地区,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4.2.2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闪电感应应符合下列规定: 2.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也应跨接。 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 3Ω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5.2.2接闪杆采用热镀锌圆钢或钢管制成时,其直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杆长1m以下时,圆钢不应小于12mm,钢管不应小于20mm; 2.杆长lm~2m时,圆钢不应小于16mm,钢管不应小于25mm; 3.独立烟囱顶上的杆,圆钢不应小于20mm,钢管不应小于40mm 。 5.2.3接闪杆上的接闪端宜做成半球状,其最小弯曲半径宜为4. 8mm,最大宜为12.7mm。 五、《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静电接地要求: 7.13.1设计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当每对法兰或其他接头间

石油化工技术标准

石油化工技术专业教学标准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石油化工技术(570203) 【学制及招生对象】 三年/普通高中毕业生 【就业面向】 主要就业领域:石化类或与石化类密切联系的其它化工企业、有机化工中间产品的合成企业、其它与本专业相关的企业与部门。 初始就业岗位群:石油化工工艺运行控制岗位、石油化工生产装置操作与维护岗位等。 发展岗位群:经过3-5年的努力,可以从事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及质量管理工作。 【培养目标与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专业技能、生产方法,能从事石化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相关岗位一线工作的,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的高等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 二、职业岗位核心能力

(1)综合素质 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学有专长,并具有终身学习和发展能力;具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及方法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职业能力 以强化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研究行业产业链中生产流程和工作岗位能力要求,确定五个目标就业岗位及十四个典型工作岗位。 石油化工产业链包括新产品的研发,产品的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维修维护、产品的销售等环节,每一环节均有相应的职业岗位,本专业的职业目标定位于每一岗位中要求具有熟练专业技能及较高技术应用能力的中、低职位。 即具有熟练的石化新产品开发能力、石化产品生产能力、石化产品检验能力、技术型销售能力等。

石化产业链产品研发 产品生产产品销售 新产品研发生产加工质量检测品控管理市场营销 就业岗位群工作岗位初 级中 级高 级 企 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红色代表可零距离就业岗位 产品检验产品品控实习生试验员工艺员技术员工程师研发主管研发主任 实习生操作工设备员工艺员技术员生产主管车间主任 实习生操作工技术员工程师施工队长技术部长项目经理 实习生质检员品控员品管员工程师维修主管 实习生售货员销售员营销员销售主管营销主管营销经理 工段长 (3)职业拓展能力 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善于交流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及终身学习能力;具有确切汉语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英语应用能力和熟练计算机办公软件的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开发和实际工作能力。 【职业证书】 本专业学生需取得下列职业资格证书之一 【课程体系与核心课程】 一、 课程体系 按照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和石油化工技术专业的培养目标,通过对专业岗位描述及职业能力的分析,开发典型工作任务及其工作过程,设定本专业课程体系为:以典型工作任务及其工作过程为导向的“五层次训练,四情景升级”。即从岗位概念性能力、岗位性相关能力、岗位功能性能力、岗位系统化能力、岗位指导性能力五个层次确定情景课程结构和课程大纲,通过岗位概念性能力训练

仪表及控制系统接地知识科普

仪表及控制系统接地知识科普 仪表及控制系统接地不是一个新的论题,很多问题早有结论,也有正确的设计方法。但在部分工程技术人员中,仍存在一些模糊概念和疑虑。接地的作用、接地的分类很多文献都讨论过,由不同的方法可以有不同的分类,都有道理,本文不再讨论。本文主要讨论接地设计怎么做,为什么。 仪表及控制系统接地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为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运行,包括保护接地、本安接地、防静电接地和防雷接地等;二是为信号传输和抗干扰的工作接地。但二者又是相关的,不能截然分开。 关于仪表系统接地,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但电气专业关于保护接地、防雷接地的国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是可以参照执行的。 IEC和ISA等国际组织的有关标准提供了很好的参考,特别是信息技术装置功能接地和保护接地通过等电位连接以及合用接地的规定,为设计人员提供了权威的、明确的工程设计依据。 01 保护接地 保护接地是为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安全而设置的接地(也称为安全接地),仪表专业的保护接地与电气专业的保护接地一样,属于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因此,应按电气专业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方法进行。例如: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等。 对于低压配电系统接地,电气专业有一系列比较完善的设计、计算、试验、施工及验收的标准规范,对接地系统的各个环节都有较完整的理论、实验和方法,绝不是某个接地电阻值就可以概括的。 仪表专业用电一般来自不间断电源UPS或电气专业的建筑物配电,大体可分为控制室用电和现场仪表用电。控制室用电一般采用TN-S系统(整个系统中的保护线和中线是分开的)[1]。现场仪表用电一般采用TT系统(分散接地)。 根据等电位连接原则,仪表用电的保护接地应当是电气接地系统。不但建筑物内实施等电

化工部及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化工行业标准 HG/T 20519.15-1992 管段表及管道特性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16-1992 特殊管架图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17-1992 管架图索引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18-1992 管架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19-1992 弹簧汇总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1992 图纸目录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0-1992 特殊管件图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1-1992 特殊阀门和管道附件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2-1992 隔热材料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3-1992 防腐材料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4-1992 伴热管图和伴热管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5-1992 综合材料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6-1992 设备管口方位图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7-1992 管道常用的缩写词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8-1992 流程图;设备、管道布置图;管道轴测图;管件图;设备安装图的图线宽度及字体规定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29-1992 管架编号和管道布置图中管架的表示法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1992 设计说明(包括工艺、管道、隔热、隔声及防腐设计说明) 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0-1992 隔热及隔声代号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1-1992 管道及仪表流程图中设备、机器图例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2-1992 管道及仪表流程图中管道、管件、阀门及管道附件图例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3-1992 管道布置图和轴测图上管子、管件、阀门及管道特殊件图例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4-1992 设备、管道布置图上用的图例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5-1992 设备名称和位号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6-1992 物料代号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7-1992 管道的标注1993-04-01 现行 HG 20519.38-1992 管道等级号及管道材料等级表化学工业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39-1992 垫片代号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4-1992 首页图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40-1992 垫片密封代号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5-1992 管道及仪表流程图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6-1992 分区索引图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7-1992 设备布置图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8-1992 设备一览表1993-04-01 现行 HG/T 20519.9-1992 设备安装图1993-04-01 现行 HG/T 20570.1-1995 设备和管道系统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的确定1996-03-01 现行 HG/T 20570.11-1995 隔热、保温类型的选用1996-03-01 现行 HG/T 20570.18-1995 阀门的设置1996-03-01 现行 HG/T 20570.19-1995 阻火器的设置1996-03-01 现行

静电接地规范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SH3097-2000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2000-06-30批准2000-10―01实施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石化(1995)建标字269号文的通知,由我公司主编的。 本规范共分四章和两个附录。主要内容有:静电接地的范围、静电接地方式与静电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静电接地端了、接地板、接地支线、连接线、接地干线、接地体以及具体连接的一般规定:石油化工企业存在静电危害场所的具体规定。 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几年来石油化工有关静电接地设计(施工)经验,吸取了国外先进标准(日本的《静电安全指南》1988年版、美国《静电作业规范》NFPA77-93、《对静电、闪点和杂散电流引燃的预防》APIRP2003-91、英国《防静电通用规范》BS5958 1983年版等)有关静电接地范围、非导体带电性指标、物质分类及具体作法等内容。征求了有关设计、生产、科研等方面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我公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我公司的地址是:北京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 邮编:100101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参加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天然集团石化安全技术研究所 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上海金山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洁谭凤贵于长一朱耀祥 1 总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静电伤害,保障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在石油化工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防静电措施,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存在静电危害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静电接地设计。 1.0.3 静电接地是防止静电危害的主要措施之一。石油化工企业的防静电设计,应由工艺、配管、设备、储运、通风、电气等专业相互配合,综合考虑,并采取下列防止静电危害措施: 1 改善工艺操作条件,在生产、储运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大量产生静电荷: 2 防止静电积聚,设法提供静电荷消散通道,保证足够的消散时间,泄漏和导走静电荷; 3 选择适用于不同环境的静电消除器械,对带电体上积聚着的静电荷进时行中和及消散; 4 屏蔽或分隔屏蔽带静电的物体,同时屏蔽体应可靠接地; 5 在设计工艺装置或制作设备时,应尽量避免存在高能量静电放电的条件,如在容器内避免出现细长的导电性突出物和未接地的孤立导体等; 6 改善带电体周围环境条件,控制气体中可燃物的浓度,使其保持在爆炸极限以外; 7 防止人体带电。 1.0.4 静电接地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地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的有关规定。 2 名词术语 2.0.1 工业静电industrial static electricity 静电是对观测者处于相对静止的电荷。由它所引起的磁场效应较之电场效应可以忽略不计。静电可由物质的接触与分离、静电感应、介质极化和带电微粒的附着等物理过程而产生。工业静电是生产、储运过程中在物料、装置、人体、器材和构筑物上产生和积累起来的静电。 2.0.2 带电体electrified body 正负电荷数量不相等,对外界显示电的特性的物体或系统。 2.0.3 带电区electrified area 带电体上积聚静电的部位。 2.0.4 物质静电特征参数 1 体积电阻率volume resistivity 表征物体内导电性能的物理量。它是单位横截面积、单位长度上材料的电阻值,其单位为欧[姆]·米(Ω·m) 2 表面电阻率surface resistivity 表征物体表面导电性能的物理量。它是正方形材料两对边间的电阻值,与物体厚度及正方形大小无关,

接地阻值国家标准

接地电阻的国家标准 依据GB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条: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第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本规范第.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第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4章接地与安全:

第条要求,当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依据GB50089-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2章:电气;第条: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条: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条:危险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第条:低压配电线路的接地应采用TN-S或TN-C-S系统,引入建筑物的电源线路,中性点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石化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第14章:电气装置;第条:钢油罐接地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条:覆土油罐的罐体及罐宝的金属构件以及呼吸阀、量油孔等金属附件,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条:进出洞内的金属管道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0Ω。电力和信息线

仪表接地规范标准[详]

1 总则 1.0.1 本规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自动控制工程的仪表、PLC、DCS、计算机系统等的接地设计,装置的改造可参照执行。 本规不适用于操作控制室、DCS机房、计算机机房等的防静电接地设计。 1.0.2 接地系统按功能可分为保护接地、工作接地与仪表系统防雷接地。 1.0.3 执行本规时,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的要求。 2 保护接地 2.0.1 用电仪表、自控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分,由于绝缘破坏而有可能带危险电压时,均应作保护接地。 它们包括:仪表盘、仪表柜、仪表箱、PLC及DCS机柜、操作站及辅助设备、供电盘、供电箱、接线盒、电缆槽、电缆托盘、穿线管、铠装电缆的铠装护层等。 2.0.2 24V或低于24V供电的现场仪表、变送器、就地开关等,若无特殊要求时,可不作保护接地。 2.0.3 安装在非爆炸危险场所的金属表盘上的按钮、信号灯、继电器等小型低压电器的金属外壳,当与已接地的金属表盘框架电气接触良好时,可不作保护接地。 3 工作接地 3.0.1 仪表、PLC、DCS、计算机系统等,应作工作接地。工作接地包括:信号回路接地、屏蔽接地、本质安全仪表系统接地。 3.0.2 当仪表、PLC、DCS、计算机系统等电子设备,需要建立统一的基准电位时,应进行信号回路接地。 3.0.3 当PLC、DCS、计算机系统与模拟仪表联用时,应对模拟系统与数字系统两者提供一个公共的信号回路接地点。 3.0.4 仪表系统中用以降低电磁干扰的部件(如电缆的屏蔽层、排扰线、仪表上的屏蔽接地端子等),应作屏蔽接地。除信号源本身接地者外,屏蔽接地应在控制室侧实施。 3.0.5 本质安全仪表系统中必须接地的本安关联设备,应根据仪表制造厂的要求可靠接地。3.0.6 本质安全仪表系统的信号回路地和屏蔽地,可通过接地汇流与本质安全地连接在一

静电接地设计规范标准[详]

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静电伤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防静电措施,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存在静电危害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静电接地设计。 1.0.3 静电接地是防止静电危害的主要措施之一。石油化工企业的防静电设计,应由工艺、配管、设备、储运、通风、电气等专业相互配合,综合考虑,并采取下列防止静电危害措施: 1 改善工艺操作条件,在生产、储运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大量产生静电荷: 2 防止静电积聚,设法提供静电荷消散通道,保证足够的消散时间,泄漏和导走静电荷; 3 选择适用于不同环境的静电消除器械,对带电体上积聚着的静电荷进时行中和及消散; 4 屏蔽或分隔屏蔽带静电的物体,同时屏蔽体应可靠接地; 5 在设计工艺装置或制作设备时,应尽量避免存在高能量静电放电的条件,如在容器内避免出现细长的导电性突出物和未接地的孤立导体等; 6 改善带电体周围环境条件,控制气体中可燃物的浓度,使其保持在爆炸极限以外; 7 防止人体带电。 1.0.4 静电接地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地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的有关规定。 2 名词术语 2.0.1 工业静电industrial static electricity 静电是对观测者处于相对静止的电荷。由它所引起的磁场效应较之电场效应可以忽略不计。静电可由物质的接触与分离、静电感应、介质极化和带电微粒的附着等物理过程而产生。工业静电是生产、储运过程中在物料、装置、人体、器材和构筑物上产生和积累起来的静电。 2.0.2 带电体electrified body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Code for the design of static electricity grounding for petrochemical industry 自2000-10-1起执行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石化(1995)建标字269号文的通知,由我公司主编的。 本规范共分四章和两个附录。主要内容有:静电接地的范围、静电接地方式与静电接地系统接 地电阻的要求:静电接地端了、接地板、接地支线、连接线、接地干线、接地体以及具体连接的一般规定:石油化工企业存在静电危害场所的具体规定。 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几年来石油化工有关静电接地设计(施 工)经验,吸取了国外先进标准(日本的《静电安全指南》1988年版、美国《静电作业规范》NFPA77-93、《对静电、闪点和杂散电流引燃的预防》APIRP2003-91、英国《防静电通用规范》BS5958 1983年 版等)有关静电接地范围、非导体带电性指标、物质分类及具体作法等内容。征求了有关设计、生产、科研等方面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我公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我公司的地址是:北京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 邮编:100101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参加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天然集团石化安全技术研究所 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上海金山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洁谭凤贵于长一朱耀祥 目次 1总则 2名词术语 3 一般规定 3. 1静电接地的范围 3. 2静电接地方式 3. 3静电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 3. 4静电接地端子和接地板 3. 5静电接地支线和连接线 3. 6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 3. 7静电接地的连接 4具体规定 4. 1固定设备 4. 2储罐 4. 3管道系统 4. 4铁路栈台与罐车 4. 5汽车站台与罐车 4. 6码头

接地设计规范和指南

目录 第一章概述 (1) 1.1 “地”的定义 (3) 1.2 “接地”的分类及目的 (4) 1.2.1 接“系统基准地” (4) 1.2.2 接“静电防护与屏蔽地” (4) 1.2.3 接“大地” (4) 1.3 接地设计的基本原则 (4) 1.4 各种地相连的六种情况 (5) 1.5 静电防护与屏蔽地 (5) 1.5.1功能单板静电防护与屏蔽地的设计 (5) 1.5.2后背板静电防护与屏蔽地的设计 (6) 第二章设备的接地设计 (7) 2.1 立式大机架设备的接地设计 (7) 2.1.1 多层机框的接地 (7) 2.1.2 设备接大地 (7) 2.2 台式设备的接地设计 (8) 2.3 射频设备的接地设计 (10) 2.3.1 接地要求 (10) 2.3.2 射频设备的接地设计 (10) 2.3.3 射频设备天馈系统的接地设计 (10) 2.4 监控设备的接地设计 (10) 2.4.1 监控设备的特殊性及其接地要求 (10) 2.4.2 模拟量输入电路 (11) 2.4.3 开关量输入电路 (12) 2.4.4 开关量输出电路 (12) 2.4.5 视(音)频模拟电路 (13) 2.4.6 监控设备接大地 (13) 2.5 浮地设备的接地设计 (13) 2.5.1 浮地的基本概念 (13) 2.5.2 浮地设备的特殊问题 (14) 2.5.3 浮地设备的接地设计 (14) 2.5.4设计案例 (15) 2.5.4.1 问题描述和原因分析 (15) 2.5.4.2 设计改进和实验结果 (15) 第三章PCB的接地设计 (16) 3.1 共模干扰、信号串扰和辐射 (16) 3.1.1 共模干扰 (16) 3.1.2 串扰 (16) 3.1.3 辐射与干扰 (17) 3.2 PCB接地设计原则 (17) 3.2.1 确定高di/dt电路 (17) 3.2.2 确定敏感电路 (17) 3.2.3 最小化地电感和信号回路 (18)

《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93 总则 1.0.1 为了在设计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石油化工企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石油化工工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 1.0.3 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1.0.4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其内容应符合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石油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规定》的要求。 1.0.5 经批准的职业安全卫生初步设计方案,应在施工图设计中贯彻执行。如需要作原则性修改应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1.0.6 执行本规范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 通则 2.1 一般规定 2.1.1 工程项目的设计,应从工艺过程及所用物料和产成品的特点出发,按其危害人体的途径和程度,进行危险性分析,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2.1.2 研究成果应经过生产性试验鉴定,具备职业安全卫生的设计条件时,才能在工程设计中推广使用。 2.1.3 在工程设计中应采取以下措施: 2.1.3.1 选用先进的工艺及设备,消除或减少有害源; 2.1.3.2 采取报警、连锁、泄放等预防性措施防止危害; 2.1.3.3 采取遥控及隔离等措施防止危害蔓延; 2.1.3.4 配备必要的救护、消防设施,以减少伤害; 2.1.3.5 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改善劳动条件。 2.1.4 生产设备的安全设计,应按《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执行。 2.2 防火、防爆 2.2.1 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应按《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执行。 2.2.2 爆炸或火灾危险环境内电气设备和仪表等的电力设计应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 建筑物设计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 2.2.3 压力容器设计应按《钢制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钢制管壳式换热器》执行,炼油厂钢制压力容器设计尚应符合《炼油厂钢制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规定》的要求。 2.2.4 工艺生产装置的管道布置设计应按《石油化工企业管道布置设计通则》的要求。 2.2.5 处理易凝固、易沉积的危险性物料时,设备和管道应有防止堵塞和便于疏通的措施。 2.2.6 铅封的阀门和盲板,应在管道及仪表流程图上注明。 2.2.7 物料倒流会产生危险的设备管道,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自动切断阀、止回阀或中间容器等。 2.2.8 在不正常情况下,物料串通会产生危险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止措施。 2.2.9 对超过正常范围会产生严重危害的工艺变量,应设相应的报警、联锁等设施。 2.2.10 在仪表供电电源或气源发生故障时,应保证调节阀的阀位处于安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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