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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营改增论文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

摘要

在市场经济竞争压力如此之大的今天,如何根据新的财政税收制度变革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现在所有企业必须面对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因此,全面深化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规范与约束就显得尤为重要,值得企业的高度关注。

关键词

营改增;企业财务管理;影响

一、营改增概述

营改增即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指对一些以前交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进行改征增值税。从宏观意义上来说,实行税制改革后,彻底的解决了在纳税流程和课税范围上存在的重复纳税的问题,从而减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压力。进一步的分析,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部分企业定价,对于扩大消费#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优化企业投资结构有着一定的推动意义。从微观意义上来说,在税制改革之前,营业税是在我国境内征收的商品劳务费的一种,其课税对象有:提供的应税劳务、无形资产转让、销售不动产。与营业税不同,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是以商品和应税劳务在其流转时所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的依据。增值税分进项税和销项税,进项税用来抵扣。

二、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1、对企业发票管理的影响

任何企业的资金收入与支出都会有相应的票据,它作为一种资金流通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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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既是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有效依据,又是国家税务机关进行征税的凭证。因此,发票的管理尤为重要,其作用不容忽视。营改增之后,相关发票种类发生了变化,因而对企业发票的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例如:以前服务类企业只需开具服务业的税务发票即可,但是由于增值税制度中存在消税项和进税项的区别,对发票的管理更为严格。目前,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向税务局申请领购,不能由企业自行印制,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的用量势必大大增加,从而加大了企业及税局的增发票管理难度。

2、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在营业税改成增值税之后,要求所有企业能够将其所经营的各项业务区分开来,否则,税务机关就会按照最高业务税率对企业进行征税。但是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国某些企业还是复合型经营,因而同一个企业的不同业务的纳税标准是不一样的,因此,企业为了少缴纳税务资金,就必须得对各项业务进行区别核算,这样一来就加大了会计核算难度。此外,由于目前的财务人员的应变能力不高,不能很快适应营增改,在一定程度上也使会计核算难度增加。

3、对企业现金流出量的影响

企业的资产一般可以分为固定资产和流通资产,而营改增的实行对其两方面都有一定的影响。虽然如此,但是对流通资产的影响更大。具体说来,体现在下列两个方面。第一,影响投资活动。营改增之后,对于固定资产购建,除了采购设备外,工程的设计勘察、招标代进、工程监理等其他工程支出也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从而减少了工程成本,降低固定资产总额,这就增加了企业的投资热情。第二,影响经济活动。由于营改增之后,减少了企业所纳税额,也就相当于降低了企业的成本开销,所以企业经济活动中的现金流出数量会增

加。

三、营改增的加强对策

1、统一快递业行业归属及适用税率

营改增试点后,试点地区税务机关实际操作中是依据原营业税纳税税目来确定试点纳税人。多数快递企业这次被认定为试点纳税人,按照交通运输业纳税人对待,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有的快递企业不在试点范围之内,依旧按照邮电通信业缴纳营业税。这样,一方面造成同业间适用税目不一致,税负差异较大,导致同类企业税负不公。另一方面快递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力成本占总成本比重较高,可以抵扣的项目更少。

2、允许试点物流企业集团及其分、子公司合并缴纳增值税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7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由于一体化运作、网络化经营的需要,物流企业普遍采用总部统一采购运输工具、分公司实际运营的方式,造成分公司可抵扣进项税额很少,而总部形成大量进项税留底的情况。如果允许集团化的物流企业合并缴纳增值税,将平衡集团内税收负担,支持物流企业向大型化、集团化发展。

3、增强企业市场化运营意识

增值税在税率设计上根据不同行业制定了差异化对待举措。对于创新型企业这样的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组织,在6%的较低税率下必然直接增加了它们的税后利润总量。在以扩大再生产为主要经营特点的市场环境下,税后利润的增加在满足企业内涵发展要求的同时,还应从企业市场逐利性方面提升其市场化运营意识。或者说,从过去的害怕面对市场,转变到如今的积极面对市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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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营改增对企业税负和利润的影响

浅谈“营改增” 对企业税负和营业利润的影响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对目前的热点“营改增”的背景和原因的认识,分析了税制改革后对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影响和对企业利润的影响,认清了营改增对各行业的税负的不平衡影响。【关键词】营改增重复征税税负分析利润影响 一、“营改增”的背景及原因 如何减税为企业减负,如何促进企业的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成为目前中国经济发展遇到的难题之一,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11年11月16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等文件,自2012年1月1口起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可以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主要是由于营业税的缺点和增值税的优点决定的。营业税存在着重复征税和累计税负、阻碍服务业发展、切断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和征收管理困难等缺点,这也是营改增的主要原因。 二、营改增后税负分析 1.对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的分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是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的征收率计算征收增值税,因此,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其税收负担是增加还是减少,关键看增值税的征收率与原来课征营业税时的税率

谁高谁低。除了交通运输业为3%,其他6个服务业的营业税率均为5%,高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因此,即使不考虑价外税因素,其他6个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都会比原来课征营业税时的营业税负担要低。虽然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率和实行增值税后的征收率都为3%,但增值税是价外税,征收增值税后,运输业的销售额要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即要从其销售额中剔除增值税后作为计征依据,因此,交通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也要比课征营业税时低。也就是说,“1+6”行业改征增值税后,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很明显,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此次“营改增”是个极好消息,为企业降低了税负,增加小规模纳税人的生存机会。 2.对一般纳税人税收负担的分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分别适用11%和6%两档税率,如果一般纳税人没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话,由于这两档税率均高于原来征收营业税时的税率,因此,其税收负担明显增加。假设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的销售额分别为X 和Y,则改革前,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缴纳的营业税分别为5%X 和3%Y。改革后,缴纳的增值税分别为5.66%X[公式:X/(1+6%)×6%]和9.91%Y[公式:Y/(1+11%)×11%],税收负担分别增加13.2%和230.33%。 但是,通常纳税人都有外购项目,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包括外购的机器设备、水费和电费所含的进项税额等,因此,营业税改征增值

营改增将给金融业带来影响分析

营改增将给金融业带来影响分析 财政部目前正在制定金融业的营改增试点相关规定,金融机构应尽早开始准备相关工作,因为其他行业营改增试点规定从颁布到实施的时间间隔非常短,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上海试点,2011年11月16日有关部门发布相关规定,2012年1月1日起实施,间隔仅1个半月;全国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2014年4月29日有关部门发布相关规定,2014年6月1日起实施,间隔仅1个月。 普华永道认为,金融企业应对营改增应至少包括四个环节:首先是准备工作,包括人员调配,产品、业务、流程的梳理,合同、文件整理,并汇总业务、财务、税务、系统情况;其次是影响分析和计划制定,包括预判政策倾向,进行影响分析,总结政策诉求,提出管理及可能的税务筹划建议,制定计划;然后是具体实施,涉及培训、定价议价、会计核算、业务流程、系统修改、制度修订、优惠申请、合同发票、税务合规等;还有后续跟踪,包括业务跟踪、财务跟踪、税务跟踪、系统跟踪等。营改增的影响 营改增将给金融业带来哪些重要影响? 普华永道以银行业为例指出,从增值税征税原理看,金融产品种类繁多,在大多数征收增值税的国家对金融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情况下,我国将如何对利息收入、衍生产品、汇票贴现等产品适用并征收增值税、怎样确定利息收入的进项税抵扣额、是否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等问题非常关键。在理论和实践操作中,由于金融交易数量繁多,且处理机制复杂,金融企业面临如何纳入金税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是否可以合并申报、总行是否会累积大笔进项税额(因为重要采购工作通常由总行完成)、新制定的政策如何与现有规定衔接(如已签订的20年房屋抵押贷款如何做出税务处理)等挑战。还有对系统的要求,因为与其他行业相比,向金融业征收增值税更加困难,而且信息系统各模块互相依赖,对安全和保密要求极高。 普华永道指出,过渡到增值税会为金融企业带来的重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对金融行业以及金融服务业的增值税政策正充满着不确定性;税率改变导致的间接税成本增加或减少和进项税抵税额的可用性;增值税的转嫁或吸收;对在增值税制度下的商业流程进行改变;新的定价策略以及和消费者与供应商的协商;新的会计处理和财务流程;新的税务合规性要求;对企业资源计划系统的更改;对内部政策的更改;部门和员工可能对增值税没有足够的了解;由于营改增期间的沉重工作量,可能会需要更多的财务或税务人员;与主管的税务局进行沟通。 在实务操作层面,营改增可能会对金融企业带来发票管理、产品设计等方面的影响。在发票管理方面,增值税发票管理(开具发票、收取发票)会增加很多工作量,也会增加相应的运营成本,如需要增加人手负责发票管理。金融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所需要的信息是否已经具备?由于增值税凭票抵扣,如果存款利息需要缴纳增值税,那么如何从储户取得进项税发票,也是一个问题。就产品设计而言,是否所有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都是相同的增值税税率?如果不是,那么对金融产品设计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银行是否可以将增值税转嫁出去?如果不能,那么银行的成本将会增加。此外,营业税下金融商品转让的负差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增值税下如何处理? 营改增下金融机构的ERP系统改造也将会是一个复杂的工作。对现有在执行的业务合同,金融机构如何做好营改增过渡的准备工作?普华永道指出,这些准备工作可能会面临很大的挑战,并且工作量可能会很大。外资银行差异化应对

2021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营改增”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1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营改增”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1最新版) 作者:______ 编写日期:2021年__月__日 税收优惠 【所属章节】 第二章增值税法 【知识点】“营改增”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营改增”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54项 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3.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4.婚姻介绍服务。 5.殡葬服务。 6.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7.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8.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9.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10.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

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11.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12.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13.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14.个人转让著作权。 15.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18.以下利息收入: (3)国债、地方政府债。 (4)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 (7)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

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 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统借统还业务,是指: ①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下同),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 ②企业集团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资金,并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本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的业务。 (新增)自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新增)(8)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

关于房地产企业的营改增税收政策解读分析

房地产业营改增税收指引 1纳税人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企业,为增值税纳税人。 二、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两大类。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2征税范围 1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规定,房地产业主要涉及以下税目 (一)房地产企业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销售不动产税目; (二)是房地产企业出租自己开发费房地产项目(包括如商铺、写字楼、公寓等),适用租赁服务税目中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目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税目(不含不动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2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3税率和征收率 一、房地产企业销售、出租不动产适用的税率均为11%。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出租不动产业务,征收率为5%。 三、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从税制适用而言,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4计税方法

1基本规定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3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一)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二)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5销售额的确定 1基本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2具体方法

“营改增”对于企业影响利弊分析

“营改增”对于企业影响利弊分析 摘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已被确定为我国“十二五”期间税制改革的重头戏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实施“营改增”,可以通过增值税具有的抵扣机制避免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但由于这项重大税制改革将可能给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很多意想不到的影响,因此,企业在实施这一税制改革时,应全面评估“营改增”对其的利弊影响。 关键词:营改增企业利弊 一、“营改增”对企业有利影响的分析 “营改增”试点改革实施至今已将近两年。当前,我国正处于调整经济结构,以及完善税制的关键时刻,“营改增”改革对企业的影响无疑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1.“营改增”有利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受“营改增”影响,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主辅分离、专业化协作的方式,重新寻找产业链的定位。武汉工贸有限公司是湖北省地方家电连锁企业,“营改增”之后,该公司于2013年9月底成立独立的物流子公司,通过主辅业分离进一步扩展市场。通过对外提供服务后,该公司增值税抵扣范围更大,营利前景更广阔。 除了企业自身的转型升级,“营改增”对于整个行业的细化、升级也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以往业务环节越多税负越重,“营改增”消除了重复征税。企业从以前不得不外包,到主动寻求外包。以IT行业为例,“营改增”后IT行业更加集群化,从市场测算情况来看,“营改增”后不少IT软件企业的外包比例达到20%以上。这样既能提高收益水平,也给小公司发展壮大的空间,有利于整个行业集群化发展。

“营改增”后,由于企业外购的设备和服务都可以允许抵扣,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允许抵扣更是吸引企业加大设备的更新与改造力度。网易公司财务总监刘正俊介绍说,从2012年底实施“营改增”以后,网易公司加大对增值税抵扣链条上相关固定资产和服务的采购。从8月份的增值税申报情况来看,该公司固定资产进项所抵扣的税额就达到了218万元,这说明公司在8月份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500万元。此外,2013年上半年,浙江有代表性的试点企业普遍加大了对固定资产设备的投入,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分别达到6980万元、3402万元、3390万元。 “营改增”从制度上促进了试点纳税人加速设备的更新与改造,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有利于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 2.“营改增”有利于部分企业减轻税负 无论是试点行业和企业、还是购买服务的制造业,其税负都由此而减轻。以上海市为例,通过一年“营改增”的试点,2012年,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累计减轻有关企业税负高达170余亿元,且服务业减税效果最为明显,实现10%以上的增长。同样,“营改增”后,青岛市一些交通运输企业、电视广告企业税负有较为明显的减轻。经测算,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将减税2000万元,青岛广播电视台预计年税负降低14.3%,对当地服务业和制造业形成互动良性循环起到积极作用,也为促进青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了机遇。 具体就统计数据而言,2013年9月-10月两个月时间里,青岛市增值税纳税人整体减税已达2.45亿元。其中,“营改增”效果明显,试点纳税人减税1.29亿元,减税幅度为 22.2%;非试点一般纳税人则增加抵扣1.16亿元。此外,多数试点纳税人税负均有所下降。试点的一般纳税人中,4037户税负减轻,占一般纳税人的37.7%,减少税额2.25亿元;不

研究论文:营改增对金融业的影响

105040 金融研究论文 营改增对金融业的影响 营业税的征收范围是围绕商品和劳务的营业额来开展,征税的主体主要是以服务业为主。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主要是围绕对商品、劳务的增值额来开展,其针对的征税主体以制造业为主。而对于金融业的营改增,也就是用增值税取代营业税所缴纳的项目,从而达到调整税收结构的目的。本文以营改增对银行的影响作为文章内容的入手点,并对金融业实施营改增的难点以及影响进行了详细地阐述。 一、营改增对银行的影响 营改增作为我国一项重大税收改革,但是金融业作为改革难点,主要体现在营改增对银行产生的影响是非常大的。营改增对银行所产生的影响,不能一概而论,因为不同规模、性质的银行,其政策也是不一样的,有很多专家认为,根据当前银行经营情况的测算,不同规模的银行其利润影响情况也是不同的,一般而言,大型银行受到的影响较少,区域性中小型银行则受到的影响非常大,而农村

信用社和村中银行其利润下降的最为明显。营改增对银行产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会对银行客户的构成产生影响,这主要是因为银行想要实现营改增,要看其转嫁的对象,若是对象是公司客户,作为增值税一般能够抵扣进项税,在这样的情况下,银行可以努力尝试转嫁一部分或者是全面的增值税。但是,若是个人客户,一般无法进行抵扣,但是,在银行业竞争如此激烈的背景下,这样就不利于银行利益的最优化获得。其次,银行采购周期的不同,在实行营改增之后对银行的影响也有所不同,比如,若是银行引进大型IT设备,在实行营改增之前和实行之后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这就对银行实际利润的获得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最后,银行规模、业务模式的不同,营改增对其产生的影响也不同。一般来说,银行主要分为三块收入,即利息、中间业务、金融商品买卖这三方面收入,对这三项收入,其增值税政策都是不一样的。虽然各个银行的业务有所不同,但是,只要免税的业务种类非常多,或者是税负非常低,那么影响就会非常小,但是,若是税负较高的业务非常多,则影响非常大。 二、金融业实施营改增的难点 想要在全国范围内的金融业中实施营改增,还是具有一定的难度的,金融业实施营改增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以

营改增后与房地产估价相关的税收-好

营改增后与房地产估价相关的税收 全国范围内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已经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对房地产业等产生重大影响的同时,也对房地产估价中相关内容及估价参数产生较大影响。评估师信息网经对近期出台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进行梳

项的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六条第(三)项: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例:某人出租其不动产,如取得月租金在31,500元。计算其应缴纳的增值税。 月销售额=31,500÷(1+5%)=30,000元。 其月取得租金收入未超过3万元,按照23号文相关规定免征增值税,即增值税为零。 二、成本法、假设开发法(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营改增后涉及到房地产估价中成本法和假设开发法中“销售税费”项 目中增值税计算,以及以增值税应缴纳金额为计算基础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项目。 《房地产估价规范》(GBT/T 50291-2015),房地产估价成本法运用,测算房地产重置成本或重建成本应为在价值时点重新开发建设全新状况的房地产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建筑物重置成本或重建成本应为在价值时点重新建造全新建筑物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除追溯性评估外,均是基于2016年5月1日后的重新开发或重新建造成本,估价时,首要在于区分开发或建设主体为小规模(个人)或一

值税),当然最为合理的仍应采用清算模式测算确定。关于预征模式和清算模式的探讨,有兴趣可查阅评估师资讯公众号的推送过的一篇文章“假设开发法评估商业住宅用地“营改增”后税负测算探讨”。 四、其他相关内容 营改增后,房地产估价活动中不仅涉及到以上三大评估方法估算过程中的相关项目,还涉及到其他需要测算增值税情形,如抵押估价中对“评估净值”测算,司法拍卖“拍卖保留价”测算,即估价中卖方实际税费负担转移的测算。等等。 (一)差额征税或免税情况 为适用营改增试点的需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部分行业或某些业务,规定了可以实行差额征税政策。与房地产估价相关的具体(包括但可能不限于)有: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

营改增对工业企业的影响

为了适应新时代下产业结构发展对流转税的征收影响,我国于2012年首先在上海开始试点“营改增”的变革。随着“营改增”的推广和实施,2014年6月,“营改增”正式进入到电信行业中去。这一变革对电信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方面,流转税种的变化带来了以往的会计核算的变化,行业内的管理也面临巨大挑战;另一方面,税种的改变,需要电信业做出调整来适应这种变化,例如对资源的分配管理等。目前,“营改增”对电信业的实施已经四年,从整体上看在逐步地推广发展中,但还存在较多的问题。本文主要研究“营改增”对电信业的影响,以期望能够为电信行业全面实施“营改增”提供帮助。 一、电信业“营改增”概述 (一)“营改增”的内涵 (1)营业税和增值税。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征收率在20%以内,不同行业在税率上存在明显的差异。营业税的征收范围比较广,涉及应税劳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三大类,税率低易计算。营业税收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构成了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部分。增值税是对商品(含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増值额进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征税范围主要包括为销售和进口的货物提供的应税劳务(指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的应税服务(“营改增”新增)。1994年,我国出台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奠定了增值税在我国纳税的地位。“营改增”的实施,又进一步地促进了我国税制的改革和发展。(2)电信业“营改增”内涵。“营改增”,简单地说就是对以往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征增值税,而不对课税商品和服务进行区别对待。2014年6月,“营改增”正式进入到电信行业领域。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是我国三大电信企业,本文主要以中国联通作为对象进行研究。 (二)电信行业“营改增”相关政策 自2014年至今,我国对电信业“营改增”基本上实现了全方面改革。主要是对电信业应纳税内容的调整,对缴纳营业税的内容全部改征增值税,对涉及以营业税和增值税为纳税基础的税种同步调整。此外,“营改增”以后对混合销售行为做了重新地解释,进而影响到电信业的计税方法发生了改变。具体如下:(1)“营改增”把电信行业分为了基础电信业和增值电信业,“营改增”之前,通信业所适用的营业税率为 3%,而“营改增”之后,对基础电信实施10%的征收率,而增值电信实施6%的征收率。(2)现代服务业务,在实施“营改增”之前按照3%征收营业税,而实施“营改增”之后,则按照6%征收增值税。(3)对一些零售终端和促销业务,在“营改增”之前,按照3%征收营业税,并作为混合销售行为处理,而在实施了“营改增”之后,则区分对待:①提供电信业服

营改增后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营改增后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营改增”试点的政策效应分析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从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由此,上海先行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正式展开。 一、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政策影响 本文主要从对试点行业的税负、税务部门的征管权限以及对试点地区的财政收入等三个方面对该政策的效应进行分析。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试点行业的税负影响。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交通运输业的税负影响。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前,交通运输业在营业税税目中属于“交通运输业”的征收范畴,税率为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交通运输业的企业会涉及两个税率: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按照11%的税率征收;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对于前者来说,貌似税率提高,税负增加,其实不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年不含税应税服务额达到500万才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同时,根据现行增值税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进行抵扣政策,也就是说交通运输业企业购进的作为经营用的汽车、固定资产、汽油以及其他材料的进项税额可以予以抵扣,由于抵扣的影响,试点交通运输企业的最终税负率会远远低于上述名义税率11%。 根据分析可以得出,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对于交通运输业的税负影响是结构调整,稳中有降。 2、营业税改征增值对现代服务业的税负的影响。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试点的另一个行业就是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这些行业在营业税改征增值前,属于营业税的“服务业”税目征收范畴,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营业税改征增值后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其中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其他行业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

金融服务业营改增单篇解读(老会计人的经验)

金融服务业营改增单篇解读(老会计人的经验) 上海作为金融要素市场较为完备的国内城市,集聚各类持牌金融机构约1500家,据最新统计,2015年上海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GDP16%,第三产业纳税百强中金融机构数量占47%、纳税额占60.8%。上海金融业在全市税收结构中贡献突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日益凸显。金融业营改增作为整个金融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将为金融业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重复征税,优化税制结构,直接减轻纳税人负担,加速金融业和制造业的循环式发展。 一、概念和征收范围 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在原营业税的规定中,将金融业和保险业归为一个税目,即“金融保险业”,并划分为金融业和保险业两个征收品目。其中:金融,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区别: 1、增加“金融服务”,并划分为“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 2、将原营业税税目“金融”子税目拆分为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三项。 3、将原营业税税目中“金融经纪业”剔除出金融服务税目中。划入“商务辅助服务”税目项下经纪代理服务中。 (一)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指引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指引 一、生活服务业增值税纳税人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生活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两大类。这两类纳税人不仅有规模上的区别,更有税制适用上的区别。从税制适用而言,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二、征税范围 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规定,生活性服务业的征税范围主要涉及以下税目: (一)生活服务税目 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二)现代服务税目中部分涉及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经营活动 1.鉴证咨询服务税目。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从税目注释的规定看,鉴证咨询服务不仅包括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鉴证咨询服务,也涉及为居民生活提供鉴证咨询服务(如健康咨询)。 2.商务辅助服务税目。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从税目注释的规定看,商务辅助服务涉及的项目不仅包括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也涉及为居民生活提供服务(如经纪代理税目中的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和婚姻中介,安全保护服务中的住宅保安等)。 三、税率和征收率 (一)生活性服务业适用的税率为6%。 (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征收率为3%。 四、计税方法 (一)基本规定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

营改增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的税收政策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已成为我国深化税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企业如何适应国家税制改革的大潮?如何应对“营改增”对企业税负带来的影响?如何使企业通过营改增,创造更大的利润?这已成为绝大多数企业最关注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本文主要对“营改增”产生的背景及意义,以及带来的影响进行简要分析,并对企业提出相应的建议与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营改增税负影响因素 1.“营改增”的背景及原因 如何减税为企业减负,如何促进企业的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成为目前中国经济发展遇到的难题之一,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11年11月16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等文件,自2012年1月1口起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可以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主要是由于营业税的缺点和增值税的优点决定的。营业税存在着重复征税和累计税负、阻碍服务业发展、切断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和征收管理困难等缺点,这也是营改增的主要原因。 2、营改增后税负分析 2.1.对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的分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是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的征收率计算征收增值税,因此,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其税收负担是增加还是减少,关键看增值税的征收率与原来课征营业税时的税率谁高谁低。除了交通运输业为3%,其他6个服务业的营业税率均为5%,高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因此,即使不考虑价外税因素,其他6个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都会比原来课征营业税时的营业税负担要低。虽然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率和实行增值税后的征收率都为3%,但增值税是价外税,征收增值税后,运输业的销售额要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即要从其销售额中剔除增值税后作为计征依据,因此,交通运

营改增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刘中虎. 增值税的社会经济效应与“营改增”问题研究[D].武汉大学,2013. [2]唐海舟. “营改增”对合肥税收经济的影响研究[D].安徽大学,2013. [3]张扬帆. “营改增”中存在问题的探究[D].山东大学,2014. [4]许峰. “营改增”政策实施影响及对策研究[D].苏州大学,2014. [5]殷琳. 我省“营改增”政策效应分析[D].苏州大学,2014. [6]宋春逸. 我国试行“营改增”政策的现状及其完善[D].上海交通大学,2013. [7]付晓玥. “营改增”扩围与企业税负变化研究[D].西安石油大学,2014. [8]戈昕. “营改增”效应分析[D].内蒙古财经大学,2014. [9]张惠玲. "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J]. 企业改革与管 理,2015,04:122+23. [10]贾国兴. “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基于厦门市的调查分析[J]. 商业会计,2015,04:80-82. [11]王海霞. 企业“营改增”税负不减反增现象研究[J]. 中国集体经 济,2015,06:67-68. [12]陈立新. 论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及其策略[J]. 时代金融,2015,03:142. [13]陈琛. 安徽省“营改增”试点政策影响分析[J]. 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1:99-101. [14]. “营改增”的七项优惠政策[J]. 中国工会财会,2015,03:44-45. [15]付俊花. 完善我国“营改增”税制改革问题探析[J]. 商业会 计,2015,06:40-41. [16]李刚. “营改增”促进青岛经济优化升级[J]. 中国国情国 力,2015,02:65-67. [17]王一然. “营改增”税收问题实证研究——以辽宁省“营改增”试点工作为例[J]. 辽宁经济,2015,01:46-49. [18]黄义晏. “营改增”政策下企业税负的变化及政策优化建议[J]. 商业会计,2015,05:126-127. [19]李承健. 论营改增对行业税收负担的影响[J]. 商业经济研 究,2015,09:96-97. [20]郭瑶. “营改增”过程中问题与对策探析[J]. 中国市 场,2015,08:117-118. [21]孙钢. “营改增”伴随的理论迷茫与辨析[J]. 国际税收,2015,02:33-36. [22]曹静. 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与对策[J]. 新经济,2015,02:54

论文:全面营改增对金融业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106097 金融研究论文 全面营改增对金融业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从20xx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税收政策。随着适用范围的扩大,金融行业也纳入其中。对于金融行业来说,这是一个调整自我,完成改革,实现发展的重要契机。长远来看,营改增能够降低金融企业的税负,为其发展提供新的动力。本文主要分析营改增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及应对对策。 一、营改增 1.概念 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这一做法可以减少重复征税,减轻税负,深化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为市场的发展提供新的动能。 2.意义 对于金融业来说,营改增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传统的营业税存在重复纳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

国金融业的发展。尤其是2003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传统的征税模式更加难以满足金融行业发展的需要。 相较于营业税,增值税具有诸多优势。首先,它以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不会因流转环节多而重复征税、增加企业的税负;其次,增值税是按照能力负税的税收原则对企业征收税负,能最大程度的保证公平,不会对经济主体差别对待。 对于金融行业来说,增值税更加符合其发展需要。这主要是因为我国金融行业经营的业务十分复杂,生产服务的性质更加明显。以银行业来说,就具有贷款业务、中间业务、差价业务等。因而重复征税的几率相较于其他行业更大。而征增值税恰好能够规避重复征税问题,有利于金融业健康、良好的发展。 二、全面营改增对金融业的影响 1.对税负的影响 全面营改增后,金融行业的税率发生了变化,由之前的5%营业税变为6%增值税。从表明数字来看,税率有所增加,实际上金融行业的税负是降低的。

第39讲_“营改增通知”及有关部门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九节税收优惠 【考点2】“营改增通知”及有关部门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9.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 被撤销金融机构是指经人民银行、银监会依法决定撤销的金融机构及其分设于各地的分支机构,包括被依法撤销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除另有规定外,被撤销金融机构所属、附属企业,不享受被撤销金融机构增值税免税政策。 20.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 21.再保险服务。 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再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 22.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 (1)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 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以及经人民银行认可的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本币市场取得的收入也属于金融商品转让收入。银行间本币市场包括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以及衍生品市场。 (2)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和深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内地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 (3)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 (4)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例题·多选题】下列金融业务中,免征增值税的有()。(2019年考题改编) A.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B.融资租赁公司从事的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C.商业银行提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D.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提供贷款业务 【答案】ACD 【解析】选项B: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23.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1)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包括人民银行对一般金融机构贷款,以及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等。商业银行购买央行票据、与央行开展货币掉期和货币互存等业务也属于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 (2)银行联行往来业务。是指同一银行系统内部不同行、处之间所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业务。境内银行与其境外的总机构、母公司之间,以及境内银行与其境外的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业务也属于银行联行往来业务。 (3)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短期(一年以下含一年)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 (4)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转贴现业务,贴现机构已就贴现利息收入全额缴纳增值税的票据, 转贴现机构转贴现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4.同时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者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3年内免征增值税。 25.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承担商品储备任务,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取得的利息补贴收入和价差补贴收入。 26.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27.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28.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

会计学论文 “营改增”对房地产业的效应分析

“营改增”对房地产业的效应分析 ——以保利集团为例 [摘要]从2016年5月1日起,国家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房地产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行列。在研究目标企业的基本情况、房地产行业概况的基础上进行“营改增”的影响分析。基于“营改增”和“去库存”的双重政策的视角下,对保利集团的税负、成本情况和利润进行理论和数据分析,得出“营改增”后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同时,根据“营改增”对各线城市的影响,分析出企业应在各线城市中的相应措施。通过分析“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效应分析,更好地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营改增”;房地产企业;税负;影响分析

Analysis of the Effect of VAT on Real Estate - Poly Group as an Example Abstract:Since May 1, 2016, the state has comprehensively pushed forward the reform of VAT, and incorporated the real estate industry into the pilot reform of VAT. In the study of the basic situation of target enterprises, the real estate industry on the basis of the VAT impact analysis. Based on the theory of "tax reform" and "reducing their unsold home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tax burden, cost and profit of Poly Group, and obtains the influence on the real estate enterprise. At the same time, according to the VAT on the impact of the city line, the analysis of enterprises in the line should be th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in the city.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VAT on the real estate business effects analysis, to better 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of enterprises and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real estate market. Keywords:VAT;Real estate enterprises;Tax burden;Impact Analysis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试论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财经系董俊芳 摘要:社会对营改增的关注度一直很高,在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必然趋势下,研究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有利于企业的财务管理。本文分析了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造成的影响,结合实际对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财务管理;对策分析 一、营改增的意义分析 1.营改增的主要内容 将企业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就是营改增的主要内容,其中,增值税的税收主要是对企业的增值部分实行征收税收。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对大部分来说效益是显著的,是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其实,营业税改增值税实施之后影响,效果最大的还是小型企业,将小规模纳税人的营业税率从以往的5%降到了3%,对小型企业的发展大有裨益,此外,营改增的实施对于大中型企业来说也有着较强的影响,我们随后作出分析。 2.营改增的意义分析 对于社会来说,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深入期,任务重大,营改增对于发展第三产业服务业、刺激市场需求、促进社会分工的合理化、加快产业化进程、建立健全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优化投资消费的结构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多方面都具有重大意义。其次,对企业来说,减掉对企业征税的重复环节,降低企业生产经营的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混业经营企业来说,如原企业是生产化工产品和化工品仓储服务的,由于混业经营,在未实行营改增前,仓储收入缴纳营业税,税收留存到地方。实行营改增后,缴纳增值税,但比例很小,地方留存税收也少。 二、营改增对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 固定资产是企业经营发展的必要组成部分,实行营改增后,企业购建固定资产,因税收的变化,会引起企业资产负债等项目的变动。在营改增之后,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减少,企业使用同种方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会降低企业的累计折旧。从短期来看,企业在营改增之后的资产以及负债总额在短时间内都会有所变化,造成在流动资产以及流动负债方面将会提升;从企

2017年最新营改增政策

2017年最新营改增政策 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全面推行,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教育医疗等生活服务从5月1日起要改缴增值税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哪几类?具体如何划分?计税方法有哪些?详情请参考下文! 2017年最新营改增 1.某个人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因此,个人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2.某运输企业以挂靠方式经营,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被挂靠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哪一方是纳税人?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因此,该运输企业以挂靠方式经营,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被挂靠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被挂靠人作为增值税纳税人。

3.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哪几类?具体是怎么划分的?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纳税人,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吗?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5.纳税人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还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负担的增值税额。 12.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哪些?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六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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