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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制度对经济的效应和影响

“营改增”制度对经济的效应和影响
“营改增”制度对经济的效应和影响

“营改增”税收政策的效应分析和影响

2013年8月1日,“营改增”作为我国税制改革重要举措在全国启动。我市国税部门按照总局要求,及时部署、加强宣传培训、采集相关信息,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营改增”政策在我市顺利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对中小企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营改增”纳税人行业分布情况

截至2015年4月末,我市共有1,563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104户,占全部“营改增”户数的7%;小规模纳税人1,459户,占全部“营改增”户数的93%。涉及交通运输业354户、邮政业33户、电信业26户、部分现代服务业1150户。

二、“营改增”纳税人增值税收入情况

试点以来,我市累计实现“营改增”税收收入12,582万元,其中:2013年实现“营改增”税收收入2,073万元,2014年实现“营改增”税收收入7,261万元,2015年1-4月份,试点行业“营改增”税收收入3,248万元,其中:交通运输业987万元、邮政业15万元、现代服务业1,269万元、电信业977万元。

三、“营改增”税收政策带来的影响

“营改增””是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为服务业企业发展提供了空间,加大了对第三产业的扶持力度。经过近两年运行,“营改增”的影响逐渐显现。

(一)“营改增”制度,使企业税负明显降低

“营改增”实施以来,在原增值税税率基础上增设了两档税率,分别为11%、6%,相比营业税税率5%、3%有所提高。但营业税是以纳税人营业额为计税依据直接计算征收,不实行抵扣税款政策;而增值税实行的是价外税,实行环环抵扣,对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运输费用等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企业实际负担的应纳税额相比征收营业税会明显降低。2013年8月份实行“营改增”以来,我市共有104户纳入“营改增”范围的企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2013年8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共实现销售收入679,773万元,实现增值税12,582万元,综合税负1.85%,与原营业税税率5%或3%相比,税负明显下降,具体税负下降情况如下表:

“营改增”的目的是消除重复征税,减轻纳税人税负,但也存在小部分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的现象。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由于这些企业“营改增”前已经购买的运输车辆,不能在“营改增”运行以后抵扣;并且油料、办公用品以及维修劳务占总成本的比例不高。而税率由3%上调为11%后,部分企业购买货物和劳务取得的进项税,不能抵消因税率提高而增加的税收。同时,占据货运物流企业成本很大部分的通行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费用,目前还不能抵扣,也是增加税负的主要原因。另据统计,个别现代服务业企业如:白城市建筑设计院,因其主要投入为设计人员的智力,购入的可抵扣进项税额较少,实行“营改增”后税负明显增加,最高达15.4%。

(二)“营改增”制度,推动企业经营模式向专业化转变“营改增”的实施,使现代服务业进入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促使部分企业经营模式进行调整和专业分工的优化。比较有规模的制造企业或者把公司内部的广告设计、产品研发等部门分立出去,单独成立公司,即完成本企业的设计、研发任务,同时还可以为其他企业提供服务,相比未分立之前,扩大了服务业务量,同时又可以让本企业增加抵扣税款。这样既可以达到甚至超过原有企业的设计、研发项目的标准,也可以为分立的企业提供商机,提高了设计、研发单位的积极性,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向专业化发展,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现代服务业纳入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带动了制造业的发展,使企业更加专注于产品质量,在提高产品效益上下功夫,各个企业在转型升级上得到了有效的加强。

(三)“营改增”制度,促使财政收入增加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企业的增值税税负有所下降,使企业节省了资金,企业可以将节省的资金做为投资,用于更新设备、提高技术等方面,即让企业资金活化,又节省因贷款、融资等产生的相关费用,使一些中小型企业有能力扩大生产规模,创造新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企业的产值增加了,相应带来的是当地税收的增长。所以,从“营改增”制度的长远效应看,税收增长是必然趋势。例如:电信业纳入“营改增”后,吉林移动白城分公司适时完成移动4G网络的升级改造,由吉林省移动公司在全省范围投资近12亿元,统一采购移动通讯设备,产生大量进项税额,仅白城分公司购入设备取得进项税额就达189万元。该企业在当地按预征率已经缴纳713万元税款,相比缴纳营业税额略有降低。但从长远效益看,随着4G网络开通,移动数据、广播、视频等业务量随之增加,势必为企业带来更高的经济效益,由于收入额的增加税收也会随之增长。

同时“营改增”后,企业所得税理论上会比“营改增”前有所增加,例如:“营改增”后企业购进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其固定资产原值相应缩小,计提折旧相应减少,即以同

样价格购进固定资产,“营改增”后的折旧费要比“营改增”前缩小,导致计税所得额增加,所得税会有所增加。同时,由于增值税税负的减少,以增值税为计征依据的附税随之减少,造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减少,也导致计税所得额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将有所增加。但由于试点时间较短,国税管辖所得税户较少,目前其增加所得税收入尚无法统计。

(四)“营改增”效应,带动社会就业岗位增多

“营改增”后消除了重复征税,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服务业作为吸纳就业人员的“大户”,为社会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作为智力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也能提供当前社会较为稀缺的“白领”岗位,有助于缓解当前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创造出更多高中低就业新岗位。例如:大安市先达食品有限公司,每年大量出口速冻粘玉米,由于农产品生产受季节性限制,出口订单签订以后就要向社会招用大量临时用工,受订单交货期限的限制,短时间很难招用大量务工人员,而且临时用工人员上岗时间难以保证,企业在管理临时用工上是个棘手的问题。“营改增”后该企业为了节省管理成本、提高效率,将此项工作做为劳务服务需求,外包给劳务服务公司,与劳务服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劳务服务公司因为用工比较固定,并且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可以达到该企业提出的标准,保证企业按时完成出口任务。这种模式既节省

了制造企业的人工成本和管理成本,又为服务企业增加了业务量,同时也增加了就业岗位。

五、“营改增”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营改增”实施已近两年,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认清并设法解决。

(一)、部分试点企业税负过高成为制约改革的瓶颈。

目前“营改增”仍不彻底,许多行业尚未纳入试点,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增值税运行链条不完整、进项税额抵扣不充分的局限。比如一些高科技或技术型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为专业智力型,并且用于提供服务的成本投入不多,而取得的收入却很高,成本投入中占比重较大的工资薪酬不能抵扣进项税,导致营改增后较改革之前缴税大大增加,造成一些企业税负过高,以至于制约了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二)、税率设计不统一给企业提供了避税空间

“营改增”制度中,将物流企业根据业务特点分别设置了“交通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两类应税服务项目,交通运输服务按照11%的税率,物流辅助服务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物流企业基本的运作模式是整合各类物流资源,实行供应链管理,开展一票到底、一站式服务。在实际经营中,各项物流业务上下关联,很难准确区分运输服务与物流辅助服务项目。“营改增”后的物流业服务,被分割成两种应税服

务项目适用两档税率,这不仅给税务机关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同时也给了物流企业将高税率服务收入,计入低税率收入的机会,人为调节计税收入依据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三)、试点企业经营模式落后增加执法风险。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个别行业的特殊管理模式,造成与新制度不相适应,给税务机关执行政策带来风险。例如:白城市公路客运公司的经营管理,还是按照运管部门要求的营改增之前的模式,个体挂靠车辆的车籍信息不属于客运公司,客运公司对挂靠车辆收取票款一定比例管理费,剩余票款以现金形式反还给车主并以白条入帐。此种模式下客运公司收取管理费更应该属于营业税范畴,实际增值税纳税人应为挂靠车辆的车主。而挂靠车辆还按照制度改革前模式并未办理税务登记等手续,税务机关很难对其征收管理。如将客运企业做为纳税主体,客运公司票款收入应全额计算收入。而挂靠车辆由于车籍信息和所有权均不属于客运企业,其取得的进项税发票因为受票方名称不同不允许抵扣,客运企业税负将大幅提高;如将挂靠车辆做为纳税主体,按实际收入计算纳税,各车辆发车时间不同、运行线路不同等因素,会导致各车辆间纳税高低不同。由于客运企业属于社会公共事业的特殊性,税负的增加很可能会对社会造成不良效应,税务机关在执行政策时即要落实政策还要减少不良影响,给税收管理工作带来了执法风险。

(四)针对以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议政府设立营改增财政扶持资金。效仿上海等地区做法,对确实由于新老税制转换等原因导致企业税负增加的,设立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对由于种种原因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点企业,财税部门会同有关行业协会或工商联建立协调评估机制,区别不同情况,在过渡期内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降低税负过高企业的承担风险。财税部门可根据试点企业提出申请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分类扶持,解决影响服务业发展的税收瓶颈问题。

二是政府和国税部门多渠道向总局反映,建议简并或降低税率,降低部分行业税负。以物流业为例,建议将税率统一为6%,统一物流业务各环节税率,支持物流业一体化运作。允许物流企业集团及物流联锁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分公司向总公司申报收入额,由总公司取得进项发票进行抵扣,以解决一些小公司不能取得进项发票的问题。建议设计使用物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适应物流业“一票到底”的需要。

三是建议运管部门对公路客运管理模式进行改革,以适应新税制的要求,规范客运企业与挂靠车辆之间的经营关系,建立各种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有利于企业自身的经营和发展,降低税务机关管理风险。同时,建议政府建立综合治税网络信息平台,协调发改委、财政、地税、工商局、土

地局、交通局、运管、交警、医保等职能部门间的联系,并制定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各业务部门之间的涉税信息采集、登记、处理、上传的方式及时限。国税部门对获得的相关数据进行了科学分析,形成风险数据进行排查,有效防止税收收入的流失。比如:国税部门可以通过交通局运管处提供的车辆的运营状况、真实的载客、班次信息等,深入的进行数据分析,查找税收管理的风险,有效杜绝纳税人偷逃税款的发生。

浅谈营改增对企业税负和利润的影响

浅谈“营改增” 对企业税负和营业利润的影响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对目前的热点“营改增”的背景和原因的认识,分析了税制改革后对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影响和对企业利润的影响,认清了营改增对各行业的税负的不平衡影响。【关键词】营改增重复征税税负分析利润影响 一、“营改增”的背景及原因 如何减税为企业减负,如何促进企业的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成为目前中国经济发展遇到的难题之一,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11年11月16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等文件,自2012年1月1口起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可以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主要是由于营业税的缺点和增值税的优点决定的。营业税存在着重复征税和累计税负、阻碍服务业发展、切断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和征收管理困难等缺点,这也是营改增的主要原因。 二、营改增后税负分析 1.对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的分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是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的征收率计算征收增值税,因此,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其税收负担是增加还是减少,关键看增值税的征收率与原来课征营业税时的税率

谁高谁低。除了交通运输业为3%,其他6个服务业的营业税率均为5%,高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因此,即使不考虑价外税因素,其他6个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都会比原来课征营业税时的营业税负担要低。虽然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率和实行增值税后的征收率都为3%,但增值税是价外税,征收增值税后,运输业的销售额要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即要从其销售额中剔除增值税后作为计征依据,因此,交通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也要比课征营业税时低。也就是说,“1+6”行业改征增值税后,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很明显,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此次“营改增”是个极好消息,为企业降低了税负,增加小规模纳税人的生存机会。 2.对一般纳税人税收负担的分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分别适用11%和6%两档税率,如果一般纳税人没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话,由于这两档税率均高于原来征收营业税时的税率,因此,其税收负担明显增加。假设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的销售额分别为X 和Y,则改革前,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缴纳的营业税分别为5%X 和3%Y。改革后,缴纳的增值税分别为5.66%X[公式:X/(1+6%)×6%]和9.91%Y[公式:Y/(1+11%)×11%],税收负担分别增加13.2%和230.33%。 但是,通常纳税人都有外购项目,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包括外购的机器设备、水费和电费所含的进项税额等,因此,营业税改征增值

营改增——国内文献综述

营改增——国内文献综述

“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经营绩效影响研究 ——国内文献综述 我国“营改增”试点从2012年1月1日在上海启动,同年7月25日扩大试点范围,到2016年5月1日在全国全面推开,经历了4年4个月的时间。伴随着试点实践,国内学术界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涌现出了一批优秀文献成果,现从三个角度予以分析阐述。 一、“营改增”对企业影响的文献综述 “营改增”对企业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国内的一些文献综述也对研究“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具有借鉴意义。李心阳(2016)提出,伴随着企业专业化、规范化发展,财务管理在企业运营中的作用日益显现,然而,“营改增”政策的调整,对于企业财务管理带来了挑战,直接必须重新思考原先的财务管理模式,结合“营改增”的新要求,转变企业财务管理思想和具体运作模式,从而很好地适应“营改增”的需求1。卢新莲(2015)认为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企业最主要两大税种,“营改增”对于企业的影响主要包括减税效应和增税效应两种,最终“营改增”对企业的税负影响,取决于这两种效应的叠加净效应2。刘文忠(2016)通过量化分析的方式,分析了“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状况3。李晓明(2016)分析了“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认为“营改增”意味着企业必须对会计核算的现有模式进行重构,搭建新的会计核算模式,否 1李心阳,“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与对策研究[J],财会学习,2016年第9期。 2卢新莲,“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税负影响[J],商,2015年第10期。 3刘文忠,营改增对企业税负影响的量化分析[J],2016年第5期。

则很难适应这项改革试点的要求4。李真(2015)针对酒店行业的具体M酒店进行了“营改增”分析,认为酒店行业应当积极应对“营改增”试点,减轻自身税负5。张玉梅(2016)从有效的降低企业的赋税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用理论分析、总结分析和实地调查的方法就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积极影响了消极影响分别进行了阐述,进一步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为营改增环境下,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高效开展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进而促进企业赢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6。朱彦秋(2016)提出,中小企业因其自身基础薄弱、资金短缺、技术研发力度不足等先天性缺陷,其"开源"的途径较少,而保障其发展的正确路径主要靠"节流",税收筹划作为中小企业节约成本的重要手段,在企业的持续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阐述了"营改增"背景下的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现状,提出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在新经济形势下的改进策略,以期为我国中小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帮助,使其成为完善我国经济发展结构的重要力量7。马悦(2016)以中国国航为例,分析了“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问题,这涉及到了具体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8。张之慧(2015)提出,IT企业是"营改增"试点企业,深受税制改革的影响。她介绍了"营改增"的具体情况,其次阐述了"营改增"对IT企业财务带来的影响,并选取了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案例,通过结合该公司的财务数据进一步分析了"营改增"对企业税负、利润、现金流以及财务比率等方面带来的影响,最后提出了税制改革后IT 企业应注意的事项9。 二、“营改增”对行业影响的文献综述 由于本文研究的是商业银行涉及金融行业,但是,国内文献对于其他行业 4李晓明,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与对策[J],财会学习,2016年第9期。 5李真,浅谈酒店业“营改增”——以M酒店为例[J],齐鲁珠坛,2015年第6期。 6张玉梅,“营改增”对企业利弊影响及对策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6年第4期。 7朱彦秋,“营改增”背景下的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研究[J],财会学习,216年第7期。 8马悦,“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以中国国航为例[J],财经界,2016年第7期。 9张之慧,“营改增”对我国IT企业财务的影响——以万达信息为例[J],创新科技,2015年第10期。

营改增文献译文

比较增值税与零售税 理查德费冉,泰蕾兹德麦圭尔 公共经济学杂志 2011 年4 月 增值税概述 作为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的增值税正在被130 多个国家所使用。增值税是一个普遍的,基础广泛的消费税,增加商品和服务的价值评估上。增值税是在生产的每一个阶段普遍征收的附加值,一个让卖方为他们对自己购买的商品和服务(进项税额)支付其销售的商品和服务上收集到的税种的税收信贷机制(销项税额)。 一般而言,增值税有以下几层含义:一个普通税适用于所有涉及生产和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商业活动;消费税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是间接征收消费的商品或服务价格的一部分;在每个阶段的生产和分配阶段间接税可见多级税收征收消费的商品或服务价格;一个小幅收税款,已被控在其所有的采购系统,它采用的是由卖方收取了相应的信贷索赔其所有销售的增值税或增值税的部分付款。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计算方法有三种:信贷发票的方法—加减法,和另外的两种方法。只有信用发票的方法是相对使用广泛的,这种方法涉及此列。信贷发票的方法,突出了增值税的定义功能:使用销项税(收集销售税)和进项税(采购缴纳的税款)。一般纳税人收取的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和应税采购所支付的增值税之间的差额作为计算其增值税纳税义务。这种方法需要使用发票,分别列出了所有应税销售额的增值税部分。销售发票的卖方成为买方的购货发票。销售发票显示,收取的销项税额和购货发票显示支付的进项税额。总之,纳税人使用发票抵免的计算方法以下列方式汇到税务机关的增值税额如下:骨料的销售发票中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聚合在购货发票所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和任何余额汇给政府;在事件的进项税大于销项税一般需退款。美国是唯一的不征收增值税国家层次上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成员,然而,增值税已经成为广泛认可的联邦税收改革的辩论中的重要选项。 一般增值税计算 分析正在实施的增值税,它提供了一个简单的例子说明如何在面包生产实施增值税。此例为:一个农民的增长和销售小麦到米勒,研磨成面粉的小麦。米勒销售的面粉,面包师,使面团和烤面包。面包,然后出售给杂货店,卖面包给最终消费者。在面包

“营改增”后“劳务发生地”原则政策执行效应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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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劳务发生地”原则政策执行效应反思 【标 签】营改增,劳务发生地,执行原则 【业务主题】增值税 【来 源】赵国庆 根据我们前面对1994年-2009年营业税制度下文件的梳理,除了国际旅客货物运输以及旅游服务有特殊表述外,其他劳务都是按照劳务是否发生在境内作为跨境劳务营业税是否征税的判定标准,即“劳务发生地”在上面各个文件的表述中有着很强的痕迹,这种行为是否需要在中国境内缴纳(扣缴)营业税,就是看劳务是否发生在境内。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跨境劳务和跨境货物交易存在很大的区别。货物贸易是有形的,同时货物的出口和进口目前在各国都存在比较完善的海关监管。因此,判定跨境货物的境内和境外交易比较容易。而劳务是无形的,有些劳务的提供和消费是同时发生的,比如音乐会、会展服务;有些劳务的提供和消费并不会同时发生,比如咨询服务。有些服务属于和不动产直接相关的服务。因此,对于各种类似的服务,我们在用“劳务发生地”原则时,究竟何为发生地,是按实际提供地来看,还是按实际消费地来看,必然容易产生争议,也会产生相应的人为避税问题。另一方面,劳务的跨境贸易并不属于海关监管范畴,不像跨境货物贸易有比较完善的海关监管。比如,如果你以CD-ROM的形式进口(出口)软件,你需要履行从海关的报关手续。但是,如果你直接通过Internet下载软件使用,这种就不属于海关监管范围。因此,“劳务发生地”是一个从理论上来看正确的做法。但是落实到税收征管实践中,对于各种营业税劳务,究竟以什么标准判定其发生在境内和境外,这个就涉及到税收原理到政策落地执行层面的问题了。 正如被OECD各国财长所公认的,“渥太华税收框架条件”(the Ottawa Taxation Framework Conditions)所提出来的一个理想的税制所应该满足的5个条件应该是大家共同的追求: 那我们为什么要在2009年营业税暂行条例修订时,把原来营业税下的以“所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来判定跨境劳务的征免税规则,改为按照“劳务的提供方或接受方是否在境内”作为判定跨境劳务的征免税规则,应该是在征管实践中对照上面这些原则出现了很多的问题。

“营改增”对于企业影响利弊分析

“营改增”对于企业影响利弊分析 摘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已被确定为我国“十二五”期间税制改革的重头戏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实施“营改增”,可以通过增值税具有的抵扣机制避免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但由于这项重大税制改革将可能给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很多意想不到的影响,因此,企业在实施这一税制改革时,应全面评估“营改增”对其的利弊影响。 关键词:营改增企业利弊 一、“营改增”对企业有利影响的分析 “营改增”试点改革实施至今已将近两年。当前,我国正处于调整经济结构,以及完善税制的关键时刻,“营改增”改革对企业的影响无疑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1.“营改增”有利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受“营改增”影响,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主辅分离、专业化协作的方式,重新寻找产业链的定位。武汉工贸有限公司是湖北省地方家电连锁企业,“营改增”之后,该公司于2013年9月底成立独立的物流子公司,通过主辅业分离进一步扩展市场。通过对外提供服务后,该公司增值税抵扣范围更大,营利前景更广阔。 除了企业自身的转型升级,“营改增”对于整个行业的细化、升级也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以往业务环节越多税负越重,“营改增”消除了重复征税。企业从以前不得不外包,到主动寻求外包。以IT行业为例,“营改增”后IT行业更加集群化,从市场测算情况来看,“营改增”后不少IT软件企业的外包比例达到20%以上。这样既能提高收益水平,也给小公司发展壮大的空间,有利于整个行业集群化发展。

“营改增”后,由于企业外购的设备和服务都可以允许抵扣,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允许抵扣更是吸引企业加大设备的更新与改造力度。网易公司财务总监刘正俊介绍说,从2012年底实施“营改增”以后,网易公司加大对增值税抵扣链条上相关固定资产和服务的采购。从8月份的增值税申报情况来看,该公司固定资产进项所抵扣的税额就达到了218万元,这说明公司在8月份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500万元。此外,2013年上半年,浙江有代表性的试点企业普遍加大了对固定资产设备的投入,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分别达到6980万元、3402万元、3390万元。 “营改增”从制度上促进了试点纳税人加速设备的更新与改造,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有利于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 2.“营改增”有利于部分企业减轻税负 无论是试点行业和企业、还是购买服务的制造业,其税负都由此而减轻。以上海市为例,通过一年“营改增”的试点,2012年,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累计减轻有关企业税负高达170余亿元,且服务业减税效果最为明显,实现10%以上的增长。同样,“营改增”后,青岛市一些交通运输企业、电视广告企业税负有较为明显的减轻。经测算,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将减税2000万元,青岛广播电视台预计年税负降低14.3%,对当地服务业和制造业形成互动良性循环起到积极作用,也为促进青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了机遇。 具体就统计数据而言,2013年9月-10月两个月时间里,青岛市增值税纳税人整体减税已达2.45亿元。其中,“营改增”效果明显,试点纳税人减税1.29亿元,减税幅度为 22.2%;非试点一般纳税人则增加抵扣1.16亿元。此外,多数试点纳税人税负均有所下降。试点的一般纳税人中,4037户税负减轻,占一般纳税人的37.7%,减少税额2.25亿元;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和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和影响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二者分立并行。其中,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覆盖了除建筑业之外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则课征营业税。这一始于1994年的税制安排,适应了当时的经济体制和税收征管能力,为促进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这种划分行业分别适用不同税制的做法,日渐显现出其内在的不合理性和缺陷,对经济运行造成扭曲,不利于经济结构优化。 首先,从税制完善性的角度看,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影响了增值税作用的发挥。增值税具有“中性”的优点(即在筹集政府收入的同时并不对经济主体施加“区别对待”的影响,因而客观上有利于引导和鼓励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做大做强),但是要充分发挥增值税的这种中性效应,前提之一就是增值税的税基应尽可能宽广,最好包含所有的商品和服务。现行税制中增值税征税范围较为狭窄,导致经济运行中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被打断,中性效应便大打折扣。 其次,从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角度来看,将我国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外,对服务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由于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全额征税,且无法抵扣,不可避免地会使企业为避免重复征税而倾向于“小而全”、“大而全”模式,进而扭曲企业竞争中的生产和投资决策。比如,由于企业外购服务所含营业税无法得到抵扣,企业更愿意自行提供所需服务而非外购服务,导致服务生产内部化,不利于服务业的专业化细分和服务外包的发展。同时,出口适用零税率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但由于我国服务业适用营业税,在出口时无法退税,导致服务含税出口。与其他对服务业课征增值税的国家相比,我国的服务出口由此易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 第三,从税收征管的角度看,两套税制并行造成了税收征管实践中的一些困境。随着多样化经营和新的经济形式不断出现,税收征管也面临着新的难题。比如,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商品和服务捆绑销售的行为越来越多,形式越来越复杂,要准确划分商品和服务各自的比例也越来越难,这给两税的划分标准提出了挑战。再如,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某些传统商品已经服务化了,商品和服务的区别愈益模糊,二者难以清晰界定,是适用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的难题也就随之产生。 上述分析,可以说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面简称“营改增”)这一改革的必要性。国际经验也表明,绝大多数实行增值税的国家,都是对商品和服务共同征收增值税。在新形势下,逐步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务,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符合国际惯例,是深化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这一总体上使相关企业免除重复征税制约而在总体上减轻税负的改革,将促进一大批市场主体放开手脚发挥潜力推进自身业务经营和发展中的专业化

中国税制期末复习增值税

第二章:增值税 第一节:商品劳务税概述 ●一、概念和特征 ●(一)商品劳务税的概念 ●商品劳务税是以商品和劳务的交易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也称为流转税或货物劳务税。 ●(二)流转税的特点 ●税收负担的间接性 ●税收分配的累退性 ●税收征收的隐蔽性 ●税收管理的方便性 ●税收收入的稳定性 第一节:商品劳务税概述 二、商品劳务税的分类 (一)按征税环节:可分为单一环节商品劳务税和多环节商品劳务税。 (二)按征税标准: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三)按计税依据:从价税可分为总额型和增值型商品劳务税。 (四)按计税价格:从价税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五)按涉外性:商品劳务税可分为国内商品劳务税和涉外商品劳务税。 第二节:增值税概论 ●一、增值税基本原理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增值额的征税。 ●增值额的理论含义:v+m ●各国增值税制度中,据以征税的增值额为法定增值额 ●(二)增值税的特点 ●1、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 ●2、实行普遍征税 ●3、实行多环节征税 ●4、税率差别小(大多为单一税率) 第二节:增值税概论 一、增值税基本原理 (三)增值税的类型 1、生产型(国民生产总值GNP型)增值税:以销售收入减除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等中间投入产品的价值后的余额为征税增值额。 增值额=工资+利息+利润+租金+折旧 由于增值额的构成基础从宏观上相当于GNP,所以称为生产型(国民生产总值GNP型)增值税 第二节:增值税概论 一、增值税基本原理 (三)增值税的类型 2、收入型增值税:以销售收入减除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等中间投入产品的价值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为征税增值额。 增值额=工资+利息+利润+租金 由于增值额的构成基础从宏观上相当于国民收入,所以称为收入型(国民生产净值NNP型)增值税

营改增对工业企业的影响

为了适应新时代下产业结构发展对流转税的征收影响,我国于2012年首先在上海开始试点“营改增”的变革。随着“营改增”的推广和实施,2014年6月,“营改增”正式进入到电信行业中去。这一变革对电信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方面,流转税种的变化带来了以往的会计核算的变化,行业内的管理也面临巨大挑战;另一方面,税种的改变,需要电信业做出调整来适应这种变化,例如对资源的分配管理等。目前,“营改增”对电信业的实施已经四年,从整体上看在逐步地推广发展中,但还存在较多的问题。本文主要研究“营改增”对电信业的影响,以期望能够为电信行业全面实施“营改增”提供帮助。 一、电信业“营改增”概述 (一)“营改增”的内涵 (1)营业税和增值税。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征收率在20%以内,不同行业在税率上存在明显的差异。营业税的征收范围比较广,涉及应税劳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三大类,税率低易计算。营业税收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构成了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部分。增值税是对商品(含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増值额进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征税范围主要包括为销售和进口的货物提供的应税劳务(指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的应税服务(“营改增”新增)。1994年,我国出台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奠定了增值税在我国纳税的地位。“营改增”的实施,又进一步地促进了我国税制的改革和发展。(2)电信业“营改增”内涵。“营改增”,简单地说就是对以往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征增值税,而不对课税商品和服务进行区别对待。2014年6月,“营改增”正式进入到电信行业领域。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是我国三大电信企业,本文主要以中国联通作为对象进行研究。 (二)电信行业“营改增”相关政策 自2014年至今,我国对电信业“营改增”基本上实现了全方面改革。主要是对电信业应纳税内容的调整,对缴纳营业税的内容全部改征增值税,对涉及以营业税和增值税为纳税基础的税种同步调整。此外,“营改增”以后对混合销售行为做了重新地解释,进而影响到电信业的计税方法发生了改变。具体如下:(1)“营改增”把电信行业分为了基础电信业和增值电信业,“营改增”之前,通信业所适用的营业税率为 3%,而“营改增”之后,对基础电信实施10%的征收率,而增值电信实施6%的征收率。(2)现代服务业务,在实施“营改增”之前按照3%征收营业税,而实施“营改增”之后,则按照6%征收增值税。(3)对一些零售终端和促销业务,在“营改增”之前,按照3%征收营业税,并作为混合销售行为处理,而在实施了“营改增”之后,则区分对待:①提供电信业服

充分认识营改增的意义_杨根生

Public Administration 公共管理 | MODERN BUSINESS 现代商业201 充分认识营改增的意义 杨根生 睢县财政局 河南睢县 476900 摘要:通过对营改增意义的分析,全面认识到营改增是当前我国宏观调控的主战场,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点”, 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将引发新一轮的财税改革。关键词:营改增;宏观调控;经济结构;财税改革 2012年元月,营改增率先在上海启动改革试点,之后采取“雁阵”方式扩围提速,陆续有12个省市加入到营改增的试点范围。营改增这艘巨轮已经试水成功,正乘风破浪,披荆斩棘,一路远航。但是,根据笔者观察,对于营改增的意义,人们多倾向于从税负和税制调整的角度加以阐述,将其作为完善流转税制的一个重要举措。这当然是不错的。但是,倘若对其意义的认识只停留在这一高度,则会看不到营改增在某些方面十分重要的影响和战略意义。笔者认为,分析营改增的意义,应放在当前整个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之中加以仔细地审视。营改增是当前我国宏观调控的主战场,关系着此轮宏观调控的成败,是以结构性减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点”, 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因此,有必要全面充分认识营改增的重大意义。 一、营改增是当前我国宏观调控的“主战场”,关系着此轮宏观调控的成败 营改增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在我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下实施的。从一开始,它就被打上了化解经济危机、加强宏观调控的烙印,它已与国家实施的宏观调控、积极财政政策紧紧相联。放眼国内外经济和宏观政策的总体走向,我们便会看到: 第一、2012年金融危机不仅未结束,而且演变成了一场全球经济危机。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持续显现,世界经济复苏充满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为应对增长困局,全球主要发达经济体央行继续倚重宽松政策。然而,量化宽松虽有助于短期刺激经济,却不能替代长期的财政整固和结构性改革。目前,这一政策的效力已日渐下降,并可能造成下一轮通胀和资产泡沫,其溢出效应也必将影响到我国,输入型通货膨胀压力越来越大。 从中长期看国内劳动力价格抬升较快,企业综合成本上升,国际宽松货币政策对流动性注入也会推动全球物价上涨,加大我国未来通胀压力,因此不宜过于关注增长速度而轻易放松货币控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国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货币政策更强调中性的取向,调控目标更强调物价的基本稳定。货币政策在刺激经济增长方面被拖住后腿,在这种情况下,稳增长的重任将主要落在财政政策身上。 第二、财政政策在调控经济方面有两方面的手段,一方面是税收方面的调控,另一方面是支出方面的调控。在稳增长方面,财政政策有扩大支出和减少税收两种选择。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中央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 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中的作用。积极财政政策等于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它的整个调整方面是趋于扩张的。减税增支,这是扩张性财政政策的一个收支搭配的格局。在扩大支出日趋减弱的情况下,减税将成为2013年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载体。 笔者认为,如果说往年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增支的话,今年则重在减收,即推进结构性减税,重点是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完善试点办法,适时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 第三、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稳增长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稳增长就是要稳定实体经济,稳定企业发展,从而做到稳定整个国民经济。如果政府的钱可以取之不竭用之不尽,那么,政府就可以作为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以政府投资来保增长。然而,谁都知道政府的钱取之于民,如果企业和民间这渠水源有限甚至枯竭,政府又该从何处取水进行投资保增长呢?所以,放水养鱼是必须的。所谓放水,就是说当经济困难的时候,政府进行减税,藏富于民,让他们能够得以养鱼,等到鱼儿们养肥了,政府就可以多撒几网捕捞,增加自己的财政收入。目前,政府通过转变投资保增长的经济增长方式,实施以减税为目的的营改增等改革,藏富于民,启动民间投资这台“发动机”。 二、营改增是当前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点” 在我国存在着货物和服务两大流通环节,并行着增值税和营业税两大流转税。前者主要适用于制造业,由于实行税款抵扣制度,税负相对较轻。后者主要适用于服务业,由于不能进行税款抵扣,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因而税负相对较重。为了推进服务业的发展进而调整产业结构,让增值税吃掉营业税,从而在整个商品和服务流转环节统一征收增值税,便成为一种自然的选择。营改增,能有效促进服务业的提升、制造业的优化,促进产业分工专业化、鼓励资本流向高新技术行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 1、营改增促进了服务业加快发展。一是服务业企业户数增加较快。以湖北省为例,试点一个月全省新增试点纳税人3950余家。上海市实施营改增10个月,新登记注册的服务业企业也一下子猛增了不少,服务业实现了10%以上的快速增长,服务业利用外资增长20%以上。二是服务业经济总量增长迅速。2012年上海市GDP增长7.5%,其中第三产业增长了10.6%,高出全市生产总值增速3.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首次突破60%,拉动经济增长6.2个百分点。 2、推动了制造业的创新发展。营改增直接受益的是服务业,但对制造业也产生了重要的“溢出”效应,影响十分显著。以往制造业喜欢把为主业服务的副业放在自己的企业内,因为这些副业为制造业提供服务,如果独立出来,前面所交的税款, 本页已使用福昕阅读器进行编辑。福昕软件(C)2005-2008,版权所有,仅供试用。

营改增后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营改增后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营改增”试点的政策效应分析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从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由此,上海先行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正式展开。 一、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政策影响 本文主要从对试点行业的税负、税务部门的征管权限以及对试点地区的财政收入等三个方面对该政策的效应进行分析。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试点行业的税负影响。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交通运输业的税负影响。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前,交通运输业在营业税税目中属于“交通运输业”的征收范畴,税率为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交通运输业的企业会涉及两个税率: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按照11%的税率征收;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对于前者来说,貌似税率提高,税负增加,其实不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年不含税应税服务额达到500万才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同时,根据现行增值税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进行抵扣政策,也就是说交通运输业企业购进的作为经营用的汽车、固定资产、汽油以及其他材料的进项税额可以予以抵扣,由于抵扣的影响,试点交通运输企业的最终税负率会远远低于上述名义税率11%。 根据分析可以得出,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对于交通运输业的税负影响是结构调整,稳中有降。 2、营业税改征增值对现代服务业的税负的影响。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试点的另一个行业就是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这些行业在营业税改征增值前,属于营业税的“服务业”税目征收范畴,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营业税改征增值后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其中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其他行业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

营改增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的税收政策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已成为我国深化税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企业如何适应国家税制改革的大潮?如何应对“营改增”对企业税负带来的影响?如何使企业通过营改增,创造更大的利润?这已成为绝大多数企业最关注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本文主要对“营改增”产生的背景及意义,以及带来的影响进行简要分析,并对企业提出相应的建议与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营改增税负影响因素 1.“营改增”的背景及原因 如何减税为企业减负,如何促进企业的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成为目前中国经济发展遇到的难题之一,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11年11月16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等文件,自2012年1月1口起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可以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主要是由于营业税的缺点和增值税的优点决定的。营业税存在着重复征税和累计税负、阻碍服务业发展、切断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和征收管理困难等缺点,这也是营改增的主要原因。 2、营改增后税负分析 2.1.对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的分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是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的征收率计算征收增值税,因此,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其税收负担是增加还是减少,关键看增值税的征收率与原来课征营业税时的税率谁高谁低。除了交通运输业为3%,其他6个服务业的营业税率均为5%,高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因此,即使不考虑价外税因素,其他6个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都会比原来课征营业税时的营业税负担要低。虽然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率和实行增值税后的征收率都为3%,但增值税是价外税,征收增值税后,运输业的销售额要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即要从其销售额中剔除增值税后作为计征依据,因此,交通运

营改增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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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给建筑企业带来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摘要:自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扩大至工程建设方面,因此,建筑行业实行“营改增”已经成为必然,而实施“营改增”必将会带来一定的风险,企业应当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应对。本文首先介绍了“营改增”的含义及其影响,进而就“营改增”给建筑企业带来的风险进行探究,同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企业风险 现阶段,国家经济正处在加快转型阶段。在转型过程中,税收制度和经济发展联系密切,对税制进行优化改革将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推动国家经济的转型。而“营改增”的实行使得国家税制获得进一步完善,税收渐趋合理化,可以切实防止重复征税现象,有效降低税收成本,使得企业税负得到明显的减轻。本文接下来则围绕“营改增”给建筑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进行阐述,深入分析建筑单位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的不当之处,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应对,推动“营改增”的全面实施。 一、营改增的含义及其影响 众所周知,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营改增”就是原来按照营业税征收的部分行业,现在改为按增值税征收。通俗来讲,就是把产品和服务一并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再对“服务”征收营业税,并且降低增值税税率。 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实施“营改增”,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营改增”可以说是一种减税的政策。具体来说,有以下影响: (一)降低企业税负压力 “营改增”消除了重复缴税的情况,对现有税收制度进行了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税负压力,促进企业更好地发展,使其经营活动更加有序地开展。例如,2014年,某上市建筑公司单位获得收入1000亿元,当期能够进行进项税抵扣的额度为300亿元,额外成本费用为150亿元。在试行“营改增”之前,该公司需要缴纳所得税以及营业税,由此可以得出企业应当上缴的税额为:1000×3%=30亿元,需要上缴所得税为:(1000- 150- 300-30)×25%=130亿元,二者共计160亿元;而实行“营改增”之后,企业则需要交纳所得税以及增值税,在此,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0÷(1+11%)]×11%=99.10亿元,进项税额为[300÷(1+17%)]×17%=43.59亿元;而增值税额=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也就是说需要上缴的增值税为:99.10- 43.59=55.51亿元;建筑单位需要上缴的所得税额为:(1000÷1.11- 300÷1.17- 150)×25%=12.36亿元,二者共计为55.95亿元。很显然,实行税制改革之后,缴税较之前少了104.05亿元,显著降低了建筑单位的税负。 (二)显著拓展企业的发展规模 当前,国内实行的增值税具有一定的特性,在对企业税款进行计算的过程中,购买的固定资产增值税实行抵扣,但是并不计入成本之中。这在很大程度上为企业减少了投资成本,加快了资金流转,便于新技术、设备的改造或购买。同时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对于健全税制造成了负面的影响,使得营业税以及增值税一起征收,加大了税收征收的工作量,对其管理也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进行“营改增”税收制度改革满足了发展要求。“营改增”的实行一方面可以去除重复征税的环节,降低了税负。企业税负制约减少,企业的发展潜能就可以得以充分的发挥,促进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行业整体的发展情况得以改善和提高,与此同时,加快了企业运营方式的改变,拉动内需、推动消费,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国家经济的发展。 二、“营改增”给建筑企业带来的风险 (一)进项税额无法实行抵扣,加重了企业的税负

会计学论文 “营改增”对房地产业的效应分析

“营改增”对房地产业的效应分析 ——以保利集团为例 [摘要]从2016年5月1日起,国家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房地产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行列。在研究目标企业的基本情况、房地产行业概况的基础上进行“营改增”的影响分析。基于“营改增”和“去库存”的双重政策的视角下,对保利集团的税负、成本情况和利润进行理论和数据分析,得出“营改增”后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同时,根据“营改增”对各线城市的影响,分析出企业应在各线城市中的相应措施。通过分析“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效应分析,更好地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营改增”;房地产企业;税负;影响分析

Analysis of the Effect of VAT on Real Estate - Poly Group as an Example Abstract:Since May 1, 2016, the state has comprehensively pushed forward the reform of VAT, and incorporated the real estate industry into the pilot reform of VAT. In the study of the basic situation of target enterprises, the real estate industry on the basis of the VAT impact analysis. Based on the theory of "tax reform" and "reducing their unsold home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tax burden, cost and profit of Poly Group, and obtains the influence on the real estate enterprise. At the same time, according to the VAT on the impact of the city line, the analysis of enterprises in the line should be th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in the city.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VAT on the real estate business effects analysis, to better 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of enterprises and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real estate market. Keywords:VAT;Real estate enterprises;Tax burden;Impact Analysis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试论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财经系董俊芳 摘要:社会对营改增的关注度一直很高,在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必然趋势下,研究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有利于企业的财务管理。本文分析了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造成的影响,结合实际对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财务管理;对策分析 一、营改增的意义分析 1.营改增的主要内容 将企业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就是营改增的主要内容,其中,增值税的税收主要是对企业的增值部分实行征收税收。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对大部分来说效益是显著的,是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其实,营业税改增值税实施之后影响,效果最大的还是小型企业,将小规模纳税人的营业税率从以往的5%降到了3%,对小型企业的发展大有裨益,此外,营改增的实施对于大中型企业来说也有着较强的影响,我们随后作出分析。 2.营改增的意义分析 对于社会来说,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深入期,任务重大,营改增对于发展第三产业服务业、刺激市场需求、促进社会分工的合理化、加快产业化进程、建立健全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优化投资消费的结构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多方面都具有重大意义。其次,对企业来说,减掉对企业征税的重复环节,降低企业生产经营的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混业经营企业来说,如原企业是生产化工产品和化工品仓储服务的,由于混业经营,在未实行营改增前,仓储收入缴纳营业税,税收留存到地方。实行营改增后,缴纳增值税,但比例很小,地方留存税收也少。 二、营改增对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 固定资产是企业经营发展的必要组成部分,实行营改增后,企业购建固定资产,因税收的变化,会引起企业资产负债等项目的变动。在营改增之后,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减少,企业使用同种方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会降低企业的累计折旧。从短期来看,企业在营改增之后的资产以及负债总额在短时间内都会有所变化,造成在流动资产以及流动负债方面将会提升;从企

营改增必要性和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二者分立并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覆盖了除建筑业之外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则课征营业税。这一始于1994年的税制安排,适应了当时的经济体制和税收征管能力,为促进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这种划分行业分别适用不同税制的做法,日渐显现出其内在的不合理性和缺陷,对经济运行造成扭曲,不利于经济结构优化。 首先,从税制完善性的角度看,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影响了增值税作用的发挥。其次,从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角度来看,将我国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外,对服务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同时,出口适用零税率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但由于我国服务业适用营业税,在出口时无法退税,导致服务含税出口。第三,从税收征管的角度看,两套税制并行造成了税收征管实践中的一些困境。随着多样化经营和新的经济形式不断出现,税收征管也面临着新的难题。比如,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商品和服务捆绑销售的行为越来越多,形式越来越复杂,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某些传统商品已经服务化了,商品和服务的区别愈益模糊,二者难以清晰界定,是适用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的难题也就

随之产生。 国际经验也表明,绝大多数实行增值税的国家,都是对商品和 服务共同征收增值税。在新形势下,逐步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 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务,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符合国际惯例, 是深化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这一总体上使相关企业免除 重复征税制约而在总体上减轻税负的改革,将促进一大批市场 主体放开手脚发挥潜力推进自身业务经营和发展中的专业化 细分,提升服务水准,进而有利于提振消费和改善民生增进百 姓实惠,并助益于扩大内需、推进产业升级换代,加快转变生 产方式。 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有利影响 国家现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这项政策已于2012年1月1 日在上海试点。据税总测算,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可带动GDP 增长0.5个百分点,拉动出口增长0.7个百分点,同时还可以 带来新增就业岗位约70万个。若改革在全国推开,全国税收净 减收将超1000亿元。 1.降低企业税负。我国在原有的基础上新设了两档更低的税率 11%、6%,这是精心测算之后选择的结果。有关测算表明,现有 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转换成增值税,由于各个企业的具体情况 不同,对应的增值税税率水平基本上在11%一15%之间,无疑,在这个区间内选择的税率,改征后的税负水平就大致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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