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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06-96)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96的通知水科技[1996]386号根据1991年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以部水利管理司为主编单位制订的《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06—96。本标准自1996年12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水利管理司,并由其负责解释。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6年8月26日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Design criterion of reservoir management SL 106-96

1 总则

1.0.1 为加强水库管理,保证水库工程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按照基本建设必须为工程管理创造条件的原则,要求设计中应具有为水库生产、经营管理以及职工生活所必备的管理条件和设施,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编制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设计。

1.0.3 加固、改建、扩建、续建的大、中型水库工程,应在充分利用原有管理设施的基础上,按照本规范的规定,增建完善管理设施。

1.0.4 本规范规定的水库工程管理设计内容所需要的投资,纳入水库工程设计总概算,并与工程同时完成。

1.0.5 本规范应与已颁发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配套使用,凡本规范未做规定的,仍按有关规范执行。

2 管理机构

2.0.1 按照水库管理等级规定(表2.0.1),确定水库主管部门的级别。据此,确定与主管部门级别相适应的水管理单位的机构规格。表2.0.1 水库管理等级规定工程规格水库分等指标水库主管部门级别水库总库容(m3)水库坝高(m)防洪灌溉面积(万亩)供城镇及工矿企业用水水电站装机容量 (万kw) 保护城镇及工矿区保护农田

面积(万亩) 大(I)型>10 特别重要>500>150特别重要> 120省级大(Ⅱ)型10~180 及以下重要500~100150~50重要120~30县级以上中型1~0.160 及以下中等100~3050~5中等30~5县级以上注按上表划分水库管理等级时,如有的水库库容属一个等级,而防洪保护城镇及工矿区、保护农田面积等其中一项属上一个等级或坝高超规模,则可认为是本档次的重要水库,其主管部门等级可按提高一级确定。

2.0.2 依据水库管理单位的规格、工程特点和有关部门现行的有关规定,设置水库管理单位机构,并按精简的原则确定人员编制。

3 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3.0.1 根据水库工程管理需要,结合自然地理条件和当地情况,在水库工程设计中,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3.0.2 工程管理范围应包括:工程区和生产、生活区(含后方基地)。

3.0.2.1 工程区管理范围包括:大坝、输水道、溢洪道、电站厂房、开关站、输变电、船闸、码头、渔道、输水渠道、供水设施、水文站、观测设施、专用通信及交通设施等各类建筑物周围和水库土地征用线以内的库区。

(1)山丘区水库,应符合以下规定:

大型水库上游从坝轴线向上不少于150m(不含工程占地、库区征地重复部分)。下游从坝脚线向下不少于200m。上、下游均与坝头管理范围端线相衔接。

中型水库上游从坝轴线向上不少于100m(不含工程占地、库区征地重复部分)。下游从坝脚线向下不少于150m。上、下游均与坝头管理范围端线相衔接。大坝两端以第一道分水岭为界或距坝端不少于200m。

(2)平原区水库,应符合以下规定:

大型水库下游从排水沟外沿向外不少于50m。

中型水库下游从排水沟外沿向外不少于20m。大坝两端从坝端外延不少于100m。

(3)溢洪道(与水库坝体分离的):由工程两侧轮廓线向外不少于

50~100m,消力池以下不少于100~200m。大型取值趋向上限,中型取值趋向下限。

(4)其它建筑物:从工程外轮廓线向外不少于20~50m(规模大的取值趋向上限,规模小的取值趋向下限)。

3.0.2.2 生产、生活区(含后方基地)管理范围包括:办公室、防汛调度室、值班室、仓库、车库、油库、机修厂、加工厂、职工住宅及其他文化、福利设施,其占地面积按不少于3倍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有条件设置渔场、林场、畜牧场的,按其规划确定占地面积。

3.0.3 水库工程管理范围的土地应与工程占地和库区征地一并征用,并办理确权发证手续,待工程竣工时移交水库管理单位。

3.0.4 工程保护范围与水库保护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

(1)工程保护范围:在工程管理范围边界线外延,主要建筑物不少于200m,一般不少于50m。

(2)水库保护范围:由坝址以上,库区两岸(包括干、支流)土地征用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

3.0.5 工程和水库保护范围内的土地不征用,应根据工程管理的要求和有关法规制订保护范围的管理办法。

4工程管理设施

4.0.1 水库工程管理设施设计应包括:水文站网,水库调度自动化系统,水库上、下游警报系统,水库工程内外观测设施及其自动化系统,水库内、外通信设施,交通道路,水库工程维修养护设备和防汛设施,供水建筑物及其自动化计量设施,水质监测设施,水库管理单位办公生产用房、职工住宅和文化、福利设施,各类车辆、船只及附属设施等。

4.0.2 根据水库调度的需要,进行水文站网总体规划设计。原有水文站网不能满足需要的,予以补充完善。大型及重要中型水库须设入、出库站。布站标准按部颁《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则》要求设置。

4.0.3 大型及重要中型水库按部颁《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规范》编制雨、水情自动测报及调度系统规划设计,在系统设备选型方面,要考虑与上一级系统联网。

4.0.4 大型水库和重要中型水库必须的观测项目有:变形监测,渗流监测,压力(应力)监测,并要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增测的项目,按有关的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编制监测设施的设计。多泥沙河流的水库,提出库区泥沙观测固定断面的布设,建永久性断面桩,并配备观测设施。

4.0.5 水库内、外通信,应采用先进设施。对外要建立与主管部门和上级防汛指挥部门以及水库上、下游主要水文站和上、下游有关地点的有线及无线通信网络。

4.0.6 水库内、外交通及附属设施规划设计。在工程管理范围内的主要道路和连接各建筑物的道路为永久路面。对外道路要与正式公路相接,大型水库道路标准为三级以上;中型水库道路标准为四级以上。在道路适当地点应设置回车场、停车场和车库,并设置路标和里程碑。

4.0.7 根据水库工程规模和特点,配备必要的工程维修设备和防汛设施。其中包括:备用电源、照明设备以及工程维修养护设施和必要的防汛抢险储备物资、仓库、料场等。

4.0.8 根据水库管理单位生产、生活的用水、用电的需要,进行水源、电源和供水、供电设施的规划设计。

4.0.9 水库管理单位办公用房、职工住宅和生产用房标准:

(1)办公室(含会议室),应按管理人员人数,人均10~15㎡计算。

(2)职工住宅及文化福利房屋(含后方基地),应按职工人均综合指标计算:

大(Ⅰ)型水库30~32㎡/人

大(Ⅱ)型水库32~35㎡/人

中型水库35~37㎡/人

(3)生产用房。大型水库,配置修配车间、仓库、油库,其他根据需要兴建。以上三项用房均为建筑面积。在设计中,应符合当地城市永久性建筑标准。

4.0.10 水库管理单位配备的交通工具数量,应符合表4.0.10的规定。表4.0.10 车辆、船只的数量指标表工程类别设备名称及数量(辆、艘)载重汽车工具车小型客车面包车消防车救护车大客车防汛专用车

汽船机动船大(I)型水库3121111222 大(Ⅱ)型水库2111111212 中型水库21 211 1 1 注有后方基地的水库,可酌情增加大客车的数量。根据生产管理的需要,可建设适当规模的码头。

4.0.11 对有工业生产和生活供水任务的水库,修建供水建筑物及配备自动化计量设施。

4.0.12 水质监测设施。大(Ⅰ)型水库和有生活供水任务的大(Ⅱ)型及中型水库,配备必要的水质监测设施。

4.0.13 有白蚁防治要求的水库,提出防蚁措施和配备防蚁设施。

4.0.14 工程管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修建,竣工验收时移交管理单位。5工程运用管理

5.0.1.1 水库的调度运用,应依据水库工程的任务、防洪兴利调度运用原则和工程建筑物的运用条件,制订水库调度运用规程要点。

5.0.1.2 根据水库防洪、兴利要求和水文站网情况,提出雨、水情的测报要求,并编制水文预报方案。

5.0.2 工程运用及维修,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1)制订各主要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的运用和维修技术要点。(2)制订主要设备的大修及更新改造标准。

5.0.3 工程监测,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1)制订工程各监测项目的监测技术要求(含施工期)。(2)对于水库诱发地震、滑坡及其他特殊观测项目,须提出各专项的监测技术要求。(3)对加固、改建、扩建及续建工程,提出对原有监测设施的保护措施或更新改造的安排。 (4)对多泥沙河流的水库,须提出库区泥沙观测技术要求。

5.0.4 水质保护和监测。凡有生活供水任务的水库,须提出水源保护措施的制订水质监测技术要求。

5.0.5 在水库工程财务评价指标计算的基础上,制订供水、供电的管理章程和水费、电费的计收方法。

水库工程管理通则

水利部《水库工程管理通则》 SLJ T02—81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对水库工程进行科学管理,正确运用,确保工程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工程和水资源的综合效益,逐步实现工程管理现代化,更好地促进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通则。 第1.0.2条本通则适用于大、中型水库工程,小型水库工程,可参考本通则进行管理。 第1.0.3条水库工程竣工验收前,管理筹备机构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根据本通则和水库设计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制订本水库工程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现有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均应根据本通则,制订或修订水库工程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水库工程管理办法,按管理体制,由主管部门审批,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水库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的运用情况,每隔一定时期,对管理办法进行检查修订,审批程序同上。 第1.0.4条水库工程管理办法,除按照本通则规定的内容,结合工程的情况制定外,尚应包括工程概要、设计指标、管理体制,人员编制、分工职责和管理范围等内容。 本通则中未作规定或只有简单要求的有关管理业务,如水库的水电站、船闸、筏道的管理,水库机电设备的运行和维修,水库水文和水源保护工作等,应参照各有关规定执行或另订具体办法。 第1.0.5条水库工程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管理单位即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违反。 第1.0.6条水利工程是国家和人民的财富,是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和繁荣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物质基础。水库工程的安全,关系重大,各级领导要特别注意,除经常性的检查、养护和修理外,必须每隔一定时期,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安全鉴定。 第1.0.7条本通则由水利部批准颁发,修改时同。

大中型水库标准化管理手册

大中型水库标准化管理手册 引言 本手册旨在为大中型水库的管理提供一套标准化程序 和规范,以确保水库的稳定、安全、高效运行,同时保护水环境和周边生态系统的健康。本手册涵盖了水库概述、水文气象、水库调度、工程设施管理、水质管理与保护、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运行维护记录与报告、培训与演练计划、审核与评估制度、持续改进计划等方面的内容。 水库概述 本章节应对水库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包括水库的地理位置、流域情况、库容、设计目标、历史沿革等。同时,还应阐述水库的作用和意义,如防洪、灌溉、发电、供水等。 水文气象 本章节应介绍水库所在地区的气候类型、降雨分布、蒸发量、水温变化等情况。同时,应提供水库流域内的水文观测数据,如流量、水位、泥沙含量等,以便进行水库调度和工程设施管理的决策。 水库调度 本章节应阐述水库的调度原则和目标,介绍水库的调度方案和方法,包括洪水调度、发电调度、供水调度等。同时,应提供水库调度的历史数据和效果评估,以便优化调度方案和提高水库的运行效率。

工程设施管理 本章节应对水库的工程设施进行介绍,包括大坝、溢洪道、进水口、发电站、闸门等。同时,应阐述对这些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要求,以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 水质管理与保护 本章节应介绍水库的水质状况和水质管理措施,包括水质监测、污染源控制、生态保护等。同时,应阐述水库水质对周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和规划。 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 本章节应介绍水库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同时,应阐述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措施,以确保水库的安全生产和稳定运行。 运行维护记录与报告 本章节应对水库的运行维护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包括设备运行状况、维护保养情况、故障处理等。通过这些记录和报告,可以了解水库的运行状态和维护情况,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提供依据。 培训与演练计划 本章节应介绍水库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和演练方案,包括培训内容和方式、演练科目和评估标准等。通过培训和演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SL 106-96 ---2005-1-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SL 106-96 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管理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目次 1 总则 2 管理机构 3 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4 工程管理设施 5 工程运用管理 6 施工期工程管理 7 绿化和环境美化 8 综合经营和渔业 附加说明 , 总则 ,(,(,为加强水库管理,保证水库工程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按照基本建设必须为工 程管理创造条件的原则,要求设计中应具有为水库生产、经营管理以及职工生活所必备的管理条件 和设施,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编制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设计。 ,(,(,加固、改建、扩建、续建的大、中型水库工程,应在充分利用原有管理设施的基础上,按照本规范的规定,增建完善管理设施。 ,(,(,本规范规定的水库工程管理设计内容所需要的投资,纳入水库工程设计总概算,并与工程 同时完成。 ,(,(,本规范应与已颁发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配套使用,凡本规范未做规定的,仍按有关 规范执行。 , 管理机构 ,(,(,按照水库管理等级规定(表,(,(,),确定水库主管部门的级别。据此,确定与主管部门级别 相适应的水管理单位的机构规格。 ,(,(,依据水库管理单位的规格、工程特点和有关部门现行的有关规定,设置水库管理单位机构, 并按精简的原则确定人员编制。 3 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3(0(1 根据水库工程管理需要,结合自然地理条件和当地情况,在水库工程设计中,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3(0(2 工程管理范围应包括:工程区和生产、生活区(含后方基地)。 3(0(2(1 工程区管理范围包括:大坝、输水道、溢洪道、电站厂房、开关站、输变电、船闸、码头、渔道、输水渠道、供水设施、水文站、观测设施、专用通信及交通设施等各类建筑物周围和水库土地征用线以内的库区。 (1) 山丘区水库,应符合以下规定:

水库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水库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一、引言 水库工程设计规范是为了确保水库工程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而 制定的技术规范。本文将详细介绍水库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包括水 库位置选址、水库坝型选择、水库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要求等方面。 二、水库位置选址 水库位置选址是水库工程设计的首要任务,其选取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安全性:选址应避免地震带、滑坡带、活动断层等地质灾害区域,确保水库的抗震、抗滑等能力。 2. 蓄水能力:选址应考虑水库蓄水量、水库库容充足,以满足灌溉、供水等需求。 3. 生态环境:选址应尽量避免水库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保护河 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水生物多样性。 4. 社会经济效益:选址应考虑周边区域的经济发展潜力以及水库对 当地居民的利益影响。 三、水库坝型选择 根据具体的工程要求和地质条件,选择合适的水库坝型是水库设计 的重要环节。常见的水库坝型包括重力坝、拱坝、土石坝等,选择坝 型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抗震性:选择的坝型应具备良好的抗震性能,能够在地震情况下 保持结构的稳定性。 2. 适应性:选择的坝型应能适应地质条件并保证坝体的稳定性和密 实性。 3. 经济性:选择的坝型应考虑工程建设成本和维护成本,追求经济 效益的最大化。 四、水库建设安全要求 水库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是设计规范的重要关注点,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技术设备:选用可靠的施工技术和高品质的施工设备,确保施工 质量和安全性。 2. 施工过程: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 保障。 3. 检测监控:在施工期间进行强度、位移、隐患等方面的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安全管理: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 控制和事故预防。 五、水库工程验收标准 水库建设完成后需要进行验收,以确保其达到设计规范的要求。水 库工程验收应符合以下标准:

水库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水库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目的 随着水资源的日益紧缺,水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提高水库管理效率和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制定水库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非常必要。 本方案的目的是建立一套水库管理的标准化流程和制度,通过统一的管理措施和标准,提高水库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保障水库工程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管理体制 1. 建立水库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专家和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组成。委员会负责制定水库管理的规划和决策,并监督实施情况。 2. 设立水库管理办公室,负责水库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文件管理、技术支持等。 三、管理流程 1. 水库规划和设计阶段: - 制定水库建设规划,明确水库的功能、用途和设计标准。 - 进行水资源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水库建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 编制水库设计方案,包括水库的结构、泄洪设施、取水设备等。 2. 水库建设阶段:

- 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 进行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3. 水库运行和维护阶段: - 设立水库运行管理制度,包括水位调度、泄洪操作、检修和维护等规定。 - 定期进行水库巡查和安全检查,确保水库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 建立水库信息管理系统,收集、存储和分析水库运行数据,及时掌握水库的运行状况。 4. 紧急事件处理: -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洪水、地震等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 建立紧急通信和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 四、技术支持 1. 建立水库技术支持团队,包括水利工程师、地质勘察师等专业人员,为水库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2. 引入先进的水库管理技术,如遥感监测、数据分析和模型模拟等,提高水库管理的科学性和精确性。 五、培训和交流 1. 开展水库管理培训,提升水库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大中型水库管理规程

大中型水库管理规程 一、引言 大中型水库作为国家重要的水资源工程,对于水资源的调控和利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保障水库的正常运行和管理,确保水库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规程势在必行。本文就大中型水库管理规程进行详细阐述,旨在规范水库管理行为,提高水库管理效率。 二、水库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1. 目标 大中型水库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水库安全、高效、经济地运行,保障供水、防洪、发电等功能的实现,同时兼顾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效益。 2. 原则 (1)科学性原则:水库管理应建立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的基础上,依据水文、水资源、工程和环境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和实践经验。(2)安全性原则:水库管理要以安全为前提,确保水库结构的稳定性和运行的安全性,防止溃坝、泄洪等事故的发生。 (3)综合性原则:水库管理要兼顾各项功能的协调发展,综合考虑水库的多种利用需求,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4)可持续性原则:水库管理要注重长期发展,保障水库的可持续利用,同时关注水库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

三、水库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1. 设施管理 (1)水库建设:水库建设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2)设备维护:定期检修和保养水库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寿命。 (3)管理信息化: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水库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水库的实时监测和数据分析。 2. 运行管理 (1)水库调度:根据水库的多种功能需求,制定合理的水库调度方案,确保供水、防洪、发电等功能的充分发挥。 (2)水量控制:根据水库蓄水情况和下游需水情况,合理控制水库的进出水量,保证水库的水量平衡。 (3)泄洪管理:根据降雨情况和下游河道情况,合理安排泄洪,防止洪水对下游地区造成严重损失。 3. 生态环境管理 (1)水库保护:加强水库周边的生态环境保护,禁止乱占乱建,保持水库周围的生态平衡。 (2)水质保护:加强水库水质监测和治理,减少水库的污染,保护水库的水质。 (3)生态修复:对于因水库建设而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适当的修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水库工程是指通过对水体进行阻拦集水,形成能够储存大量水源的水体工程。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中,水库工程具有重要的地位。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是为了保证水库工程在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过程中能够安全可靠地发挥作用,保护水库生态环境,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本文将从设计、建设和管理等方面介绍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1.设计规范 (1)水库工程应根据水资源的供应能力、水质要求、工程建设 成本等因素,确定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考虑水库的地理位置、地质条件、气候状况等因素,确保工程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设计应根据水库的规模、用途、功能等要求,合理确定水 库的深度、平均水深、库容和库容曲线。设计应考虑水库对水体生态环境的影响,采取有效的措施减轻对水体生态环境的影响。 (3)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包括水污染 防治措施、水土保持措施等。设计应完成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对水库工程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和预测。 2.建设规范 (1)水库工程建设前应进行现场勘察、地质勘查等工作,确保 建设前对水库工程的地理环境和地质条件了解清楚,避免建设

中的意外情况。 (2)建设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规范进行,建设中的材料应符 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建设过程中应加强质量监督和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性。 (3)建设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和评估,评估水库工程是否符合设 计规范要求,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确定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3.管理规范 (1)水库工程建成后应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 责任和权限,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水库工程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范,保证水库的正常运行和管理。 (2)水库工程管理应定期进行巡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巡查内容包括水库大坝、溢洪道、引水系统、放水系统等各个环节,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3)水库工程管理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预案,包括水库调度预案、应急预案等,以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发生。 综上所述,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对于水库工程的设计、建设和管理过程非常重要。只有严格遵守规范要求,确保水库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才能更好地发挥水库工程的作用,保护水资源,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条文说明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 DL/T 5064-1996 条文说明 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 DL,T 5064,1996 条文说明 目次 1 总则 2 各规划设计阶段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内容 3 水库淹没处理范围的确定 4 水库淹没实物指标调查 5 移民安置规划 6 专业项目复建规划设计 7 防护工程规划设计 8 水库水域开发利用 9 库底清理技术要求 1O 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投资概(估)算 11 附则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1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库 1 总则

1(0(1 基本沿用SD130-84《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设计规范》(以下简称SD130-84)第1.0.1条,只增加了“必须贯彻《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由于原水利电力部已分为水利部、电力工业部,特别根据1993年12月22日电力工业部电计,1993,567号文《关于调整水电工程设计阶段的通知》,水电工程设计阶段调整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同步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详图四个阶段,而水利项目仍沿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技施设计三个阶段。加之近1O年来水库移民工作有很大的发展和加强,特别是国务院发布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转发国家计委的《关于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规;又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工作的任务愈来愈重,SD130-84已难以全部适应现在实际工作的要求,必须进行修订。因此,在修订SD130-84之时,规范的名称也改用《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 1. 0. 2 基本沿用SD130-84第1.0.2条,只增列了“城镇迁建”的规划任务,并在文字表述上有所改进。 1. 0. 3 沿用SD130-84第1.0.4条,只是将其中“水库移民征地问题”改为“水库淹没损失问题”,以概括当前水库淹没涉及的对象更加扩大了。 1(0(4 基本沿用SD13O-84第1.0.3条。在文字表述上引用了《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第四条中“坚持国家扶持、政策优惠、各方支援、自力更生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条“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生产扶持的办法”及第四条中“逐步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以代替SD13O-84第1.O.5条中“…,做到不降低移民原来正常年景实际的经济收入水平,并能逐步有所改善”的提法。 1(0(5 基本遵循SD130-84第1.0.5条的精神和为贯彻《条例》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_SL_106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 SL 106-96 [1996-08-26] https://www.sodocs.net/doc/5d19357023.html, 日期:1996-8-26 9:24:17来源:水利信息网 字体:大中小打印 1 总则 2 管理机构 3 工程管理围与保护围 4 工程管理设施 5 工程运用管理 6 施工期工程管理 7 绿化和环境美化 8 综合经营和渔业 附加说明 1总则 1.0.1为加强水库管理,保证水库工程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按照基本建设必须为工 程管理创造条件的原则,要求设计中应具有为水库生产、经营管理以及职工生活所必备的管理条件 和设施,特制定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编制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设计。 1.0.3加固、改建、扩建、续建的大、中型水库工程,应在充分利用原有管理设施的基础上,按照本 规的规定,增建完善管理设施。 1.0.4本规规定的水库工程管理设计容所需要的投资,纳入水库工程设计总概算,并与工程 同时完成。 1.0.5本规应与已颁发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配套使用,凡本规未做规定的,仍按有关 规执行。 2管理机构 2.0.1按照水库管理等级规定(表2.0.1),确定水库主管部门的级别。据此,确定与主管部门级别 相适应的水管理单位的机构规格。 2.0.2依据水库管理单位的规格、工程特点和有关部门现行的有关规定,设置水库管理单位机构, 并按精简的原则确定人员编制。 3 工程管理围与保护围 3.0.1 根据水库工程管理需要,结合自然地理条件和当地情况,在水库工程设计中,划定工程管理围和保护围。 3.0.2 工程管理围应包括:工程区和生产、生活区(含后方基地)。

3.0.2.1 工程区管理围包括:大坝、输水道、溢洪道、电站厂房、开关站、输变电、船闸、码头、渔道、输水渠道、供水设施、水文站、观测设施、专用通信及交通设施等各类建筑物周围和水库土地征用线以的库区。 (1)山丘区水库,应符合以下规定: 大型水库上游从坝轴线向上不少于150m(不含工程占地、库区征地重复部分)。 下游从坝脚线向下不少于200m。 上、下游均与坝头管理围端线相衔接。 中型水库上游从坝轴线向上不少于100m(不含工程占地、库区征地重复部分)。 下游从坝脚线向下不少于150m。 上、下游均与坝头管理围端线相衔接。 大坝两端以第一道分水岭为界或距坝端不少于200m。 (2)平原区水库,应符合以下规定: 大型水库下游从排水沟外沿向外不少于50m。 中型水库下游从排水沟外沿向外不少于20m。 大坝两端从坝端外延不少于100m。 (3)溢洪道(与水库坝体分离的):由工程两侧轮廓线向外不少于50~100m,消力池以下不少于 100~200m。大型取值趋向上限,中型取值趋向下限。 (4)其他建筑物:从工程外轮廓线向外不少于20~50m(规模大的取值趋向上限,规模小的取值趋向下限)。 3.0.2.2生产、生活区(含后方基地)管理围包括:办公室、防汛调度室、值班室、仓库、车库油库、机修厂、加工厂、职工住宅及其他文化、福利设施,其占地面积按不少于3倍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有条件设置渔场、林场、畜牧场的,按其规划确定占地面积。 3.0.3水库工程管理围的土地应与工程占地和库区征地一并征用,并办理确权发证手续,待工程竣工时移交水库管理单位。 3.0.4工程保护围与水库保护围,应符合以下规定: (1)工程保护围:在工程管理围边界线外延,主要建筑物不少于200m,一般不少于50m。 (2)水库保护围:由坝址以上,库区两岸(包括干、支流)土地征用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 陆地。 3.0.5工程和水库保护围的土地不征用,应根据工程管理的要求和有关法规制订保护围的管理办法。 4工程管理设施 4.0.1水库工程管理设施设计应包括:水文站网,水库调度自动化系统,水库上、下游警报系统,水库 工程外观测设施及其自动化系统,水库、外通信设施,交通道路,水库工程维修养护设备和防汛设施,供水建筑物及其自动化计量设施,水质监测设施,水库管理单位办公生产用房、职工住宅和文化、福利设施,各类车辆、船只及附属设施

小二型水库标准

小二型水库标准 水库作为一项重要的水利建设项目,在保证水源安全、满足人民用水、增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小型水库是指封闭容积不大于10000m3的水库,不包括游泳池和灌溉池。《小二型水库标准》是针对小型水库建设实施的一套规范,旨在维护水质安全,保障周围环境无害,并防止因日常维护不力而导致的水池失效。 小二型水库标准一般包括水库的建设、运行及其相关工程的设计规范、技术要求以及管理等内容。 一、水库设计规范: 1、水库应遵循“功能实用、造价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设计应符合《水利工程技术设计规范》的规定; 2、水库应具备良好的抗泥沙能力,水库本体及岸坡的设计应符合《水利建设抗泥沙规范》的要求; 3、水库的供水及水提升标准应符合《水库灌溉工程技术设计规范》的要求; 4、水库的排洪标准应符合《水库安全设计规范》的规定,防洪措施应根据洪水规模、影响范围决定; 5、水库的地质条件要与水库设计及施工有关,应按照《水利工程勘查设计规范》的规定做好地质勘查; 6、水库的环境保护应按照《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对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开展相应的防治措施; 7、水库的水质保护要达到《水库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防止

污染物进入水库,保护其环境质量和水文水质; 8、水库的可操作性应适应水库管理和操作条件,应符合《小型水库可操作性设计规范》的要求。 二、水库技术要求: 1、水库的控制应符合《水利工程控制规范》的要求,以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 2、水库的维护及修复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应符合《水库维护修复技术规范》的要求; 3、水库的供水和排洪设施必须设计结构强度适宜,应符合《水库排洪设备设计规范》的要求; 4、水库的自然蓄水量要考虑多年平均径流量、出库量等,应符合《水库自然蓄水量计算规范》的要求; 5、水库管理及监测要求应符合《水库管理及监测规范》的要求,以保障水库安全运行; 三、水库管理: 1、水库建设完成后,应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监督管理; 2、水库的日常操作管理要符合《小型水库日常操作管理规范》的要求,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 3、水库的资金管理要合理调配,避免两轻二重,确保水库管理及养护工程顺利进行; 4、水库的安全检查要定期对水库进行检查,应符合《水库安全

(建筑工程设计)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06-96) 投稿:傅琼华发布时间:2007-08-15文章来源:水利部 点击次数:231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06—96的通知水科技[1996]386号 根据1991年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以部水利管理司为主编单位制订的《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06—96。本标准自1996年12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水利管理司,并由其负责解释。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6年8月26日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Design criterion of reservoir management SL 106-96 1 总则 1.0.1 为加强水库管理,保证水库工程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按照基本建设必须为工程管理创造条件的原则,要求设计中应具有为水库生产、经营管理以及职工生活所必备的管理条件和设施,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编制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设计。 1.0.3 加固、改建、扩建、续建的大、中型水库工程,应在充分利用原有管理设施的基础上,按照本规范的规定,增建完善管理设施。

1.0.4 本规范规定的水库工程管理设计内容所需要的投资,纳入水库工程设计总概算,并与工程同时完成。 1.0.5 本规范应与已颁发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配套使用,凡本规范未做规定的,仍按有关规范执行。 2 管理机构 2.0.1 按照水库管理等级规定(表2.0.1),确定水库主管部门的级别。据此,确定与主管部门级别相适应的水管理单位的机构规格。表2.0.1 水库管理等级规定工程规格水库分等指标水库主管部门级别水库总库容 (m3)水库坝高 (m)防洪灌溉面积 (万亩)供城镇及工矿企业用水水电站装机容量 (万kw) 保护城镇及工矿区保护农田面积(万亩) 大(I)型>10 特别重要>500>150特别重要> 120省级大(Ⅱ)型10~180 及以下重要500~100150~50重要120~30县级以上中型1~0.160 及以下中等100~3050~5中等30~5县级以上注按上表划分水库管理等级时,如有的水库库容属一个等级,而防洪保护城镇及工矿区、保护农田面积等其中一项属上一个等级或坝高超规模,则可认为是本档次的重要水库,其主管部门等级可按提高一级确定。 2.0.2 依据水库管理单位的规格、工程特点和有关部门现行的有关规定,设置水库管理单位机构,并按精简的原则确定人员编制。 3 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3.0.1 根据水库工程管理需要,结合自然地理条件和当地情况,在水库工程设计中,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3.0.2 工程管理范围应包括:工程区和生产、生活区(含后方基地)。 3.0.2.1 工程区管理范围包括:大坝、输水道、溢洪道、电站厂房、开关站、输变电、船闸、码头、渔道、输水渠道、供水设施、水文站、观测设施、专用通信及交通设施等各类建筑物周围和水库土地征用线以内的库区。(1)山丘区水库,应符合以下规定:大型水库上游从坝轴线向上不少于150m(不含工程占地、库区征地重复部分)。下游从坝脚线向下不少于200m。上、下游均与坝头管理范围端线相衔接。中型水库上游从坝轴线向上不少于100m(不含工程占地、库区征地重复部分)。下游从坝脚线向下不少于150m。上、下游均与坝头管理范围端线相衔接。大坝两端以第一道分水岭为界或距坝端不少于200m。 (2)平原区水库,应符合以下规定:大型水库下游从排水沟外沿向外不少于50m。中型水库下游从排水沟外沿向外不少于20m。大坝两端从坝端外延不少于100m。 (3)溢洪道(与

水库综合项目工程管理设计标准规范SL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SL 106-96 [1996-08-26] 字体:大中小打印 1 总则 2 管理机构 3 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4 工程管理设施 5 工程利用管理 6 施工期工程管理 7 绿化和环境美化 8 综合经营和渔业 附加说明 1总则 1.0.1为加强水库管理,确保水库工程正常运行,充足发挥水库综合效益,根据基础建设必需为工 程管理发明条件标准,要求设计中应含有为水库生产、经营管理和职员生活所必备管理条件 和设施,特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适用于编制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设计。 1.0.3加固、改建、扩建、续建大、中型水库工程,应在充足利用原有管理设施基础上,根据本 规范要求,增建完善管理设施。 1.0.4本规范要求水库工程管理设计内容所需要投资,纳入水库工程设计总概算,并和工程 同时完成。 1.0.5本规范应和已颁发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配套使用,凡本规范未做要求,仍按相关 规范实施。 2管理机构 2.0.1根据水库管理等级要求(表2.0.1),确定水库主管部门等级。据此,确定和主管部门等级 相适应水管理单位机构规格。 2.0.2依据水库管理单位规格、工程特点和相关部门现行相关要求,设置水库管理单位机构, 并按精简标正确定人员编制。 3 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3.0.1 依据水库工程管理需要,结合自然地理条件和当地情况,在水库工程设计中,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3.0.2 工程管理范围应包含:工程区和生产、生活区(含后方基地)。3.0.2.1 工程区管理范围包含:大坝、输水道、溢洪道、电站厂房、开关站、输变电、船闸、码头、渔道、输水渠道、供水设施、水文站、观察设施、专用通信及交通设施等各类建筑物周围和水库土地征用线以内库区。 (1)山丘区水库,应符合以下要求: 大型水库上游从坝轴线向上不少于150m(不含工程占地、库区征地反复部分)。 下游从坝脚线向下不少于200m。 上、下游均和坝头管理范围端线相衔接。 中型水库上游从坝轴线向上不少于100m(不含工程占地、库区征地反复部分)。 下游从坝脚线向下不少于150m。 上、下游均和坝头管理范围端线相衔接。 大坝两端以第一道分水岭为界或距坝端不少于200m。 (2)平原区水库,应符合以下要求: 大型水库下游从排水沟外沿向外不少于50m。 中型水库下游从排水沟外沿向外不少于20m。 大坝两端从坝端外延不少于100m。 (3)溢洪道(和水库坝体分离):由工程两侧轮廓线向外不少于50~100m,消力池以下不少于 100~200m。大型取值趋向上限,中型取值趋向下限。 (4)其它建筑物:从工程外轮廓线向外不少于20~50m(规模大取值趋向上限,规模小取值趋向下限)。 3.0.2.2生产、生活区(含后方基地)管理范围包含:办公室、防汛调度室、值班室、仓库、车库油库、机修厂、加工厂、职员住宅及其它文化、福利设施,其占地面积按不少于3倍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有条件设置渔场、林场、畜牧场,按其计划确定占地面积。 3.0.3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土地应和工程占地和库区征地一并征用,并办理确权发证手续,待工程完工时移交水库管理单位。 3.0.4工程保护范围和水库保护范围,应符合以下要求: (1)工程保护范围:在工程管理范围边界线外延,关键建筑物不少于200m,通常不少于50m。 (2)水库保护范围:由坝址以上,库区两岸(包含干、支流)土地征用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 陆地。 3.0.5工程和水库保护范围内土地不征用,应依据工程管理要求和相关法规制订保护范围管理措施。 4工程管理设施 4.0.1水库工程管理设施设计应包含:水文站网,水库调度自动化系统,水库上、下游警报系统,水库 工程内外观察设施及其自动化系统,水库内、外通信设施,交通道路,水库工程维修养护设备和防汛设施,供水建筑物及其自动化计量设施,水质监测设施,水

水库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水库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1. 引言 水库是一项重要的水利工程项目,它能够储存大量的水资源,提供 水源供应、防洪灾和发电等多重功能。为了确保水库施工的安全、高 效和质量可控,水库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施工 组织设计的角度出发,探讨水库施工的相关规范和要求。 2. 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原则 2.1 安全第一 在水库施工过程中,安全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施工组织设计应根 据实际情况,合理布局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同时,施工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2 高效率与经济性 施工组织设计应追求高效率和经济性,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方法,最大限度地提高施工效率。同时,还要合理利用材料和人力资源,降低施工成本。 2.3 质量控制 水库的施工质量对于工程的安全和长期运行具有重要影响。施工组 织设计应制定严格的施工质量控制标准和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每个 环节的质量得到有效监控和控制。

3. 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 3.1 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水库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内容之一。施工方案应确保施工工序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具体包括施工时间安排、施工工序和顺序、使用的施工机械和设备等。 3.2 施工组织机构 施工组织机构是指水库施工过程中的各个职能和责任部门的组织结构。施工组织机构应包括施工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等,各部门之间应有明确的职责划分和协作机制。 3.3 施工管理措施 施工管理措施是针对水库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管理问题制定的具体措施。包括施工现场管理、物资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对于一些特殊工作环境或复杂施工工序,还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 3.4 环境保护措施 水库施工过程中必须重视环境保护,保护水库周边的生态环境。施工组织设计应明确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施工废弃物的处理、水土保持措施、生态修复等。 4.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修改 4.1 编制流程

江西省小(2)型水库设计导则

江西省小(2)型水库设计导则 江西省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 加固初步设计及审批导则 ,试行,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列入国家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项目前期工作~保证初步设计质量~控制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全省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导则。 一、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全省列入全国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及审批工作。 二、目标任务 我省列入全国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的水库共2297 3座,坝高10 m以上且库容20万m以上,。按照水利部、财政部要求~从2011年开始实施~ 2013年底前全面完工~达到竣工目的。 三、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由具备丙级及以上水利工程勘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报告应按照省水利厅提供的《江西省重点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规划项目,,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提纲》,试行,格式文本进行编制。初步设计要根据大坝安全评价,按照我厅 印发的《江西省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技术规定,试行,》要求进行安全评价,或安全鉴定成果明确的建设内容~充分论证加固方案的合理性,优选加固方案。

超出大坝安全评价或安全鉴定核查意见的建设任务~原则上不得列入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 四、初设审批 初设报告由设区市水利,水务,局会同设区市财政局审批~省水利厅及省财政厅参加。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负责行政协调~组织专家审查~各有关单位协助配合~做好初设审查工作。审查意见报省水利厅复核~设区市水利,水务,局根据省水利厅复核意见下达批复文件。 五、初设技术审查控制要点 小,2,型水库各建筑物加固处理技术方案应根据水库具体病险情况~按照下列初设控制要点进行设计。初设控制要点主要针对土石坝~其它坝型可按照设计规范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对于近期省级或地方投资加固的单个项目~经验收合格的~不得重复列入除险加固项目。 ,一,挡水建筑物加固 1、坝体加高培厚处理:现状坝体单薄~坝高不够~需进行加高培厚的~原则上要求在大坝上游坡进行~并尽可能与坝体防渗相结合。坝顶宽一般为3.5,5 m。 2、大坝防渗加固处理:对需进行坝体防渗处理的~应优先采用“上游坡设置粘土斜墙、粘土铺盖及坝基截水槽”方案。水库大坝相对较高~坝坡符合设计要求~但渗漏严重的~可采取冲抓粘土心墙防渗处理方案 与粘土斜墙方案比较~择优选取。对大坝坝基,含两岸坝肩,一般不采用防渗帷幕灌浆措施。 3、大坝下游反滤加固处理:现状无反滤排水设施的~应设置贴坡反滤,原有反滤排水设施~应优先采用翻修利用、完善方案,失去翻修价值的~方可考虑拆除重建~但反滤排水设施的型式应采用贴坡反滤式~贴坡排水层顶高程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控制。下游侧设置量水堰。

水库工程建设与管理规范

水库工程建设与管理规范 引言: 水库工程是我国重要的水利工程之一,对于防洪、灌溉、发电等方 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为了确保水库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保护水资源 并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对水库工程建设与管理规范进行详细阐述,旨在提高水库工程 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 1. 水库建设规划与设计 1.1 水库建设目标:水库建设应明确建设目标,包括防洪能力、灌 溉用水量、发电产能等,需综合考虑水库在流域中的地位和作用,确 保建设目标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1.2 水库选址与勘测:水库选址时需综合考虑地质地貌、水文地质、水资源等因素,确保选址适宜;对水库地区进行详细勘测,包括地质 调查、地质灾害评估等,提前识别潜在风险。 1.3 水库设计标准:根据水库用途和工程规模,制定相应的设计标准,包括坝高、坝宽、库容等,确保水库结构稳定可靠、经济合理。 1.4 水库环保设计:制定水库建设环境保护方案,包括水土保持、 水质保护、生态修复等措施,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2. 水库施工管理

2.1 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施工工期 计划、施工队伍组织、安全生产措施等,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2.2 施工质量控制:建立水库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施工过程中 的检查、试验、验收等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3 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包括施工现场安全、人员 安全、物资设备安全等,加强对施工风险的预防和控制,确保施工过 程中的安全。 2.4 现场监测与记录:对水库施工过程进行监测和记录,包括土质 监测、温度监测、应力监测等,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中的问题。 3. 水库工程管理与运行 3.1 水库工程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的水库工程管理机构,明确职责 和权限,加强对水库工程的日常管理和运维。 3.2 水库安全监测:建立水库安全监测系统,包括水位监测、库容 监测、堤坝变形监测等,及时掌握水库安全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进行调整。 3.3 预案和应急管理:制定水库应急预案和管理规定,定期进行演 练和应急预案修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4 定期检修与维护:定期对水库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包括堤坝、泄洪设施、闸门等,确保水库设施的完好性和正常运行。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doc

SL 106-2017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4 ICS27.140 P5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 L 106—2017 代SL 106—96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reservoir management design 2017-02-28 发布2017-05-28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2017年第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SL 106 —2017)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 水利部

2017年2月28日 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SL 1 2014《水利 技术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对SL 106 96《水库工程管理设计 规范》进行修订。 本标准共7章,主要技术内容有: 一一管理机构; -一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工程管理设施; ——工程管理自动化; 一一工程运用管理; ——施工期工程管理。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增加了工程管理自动化; ——修订了管理机构; ——修订了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修订了工程管理设施; ——修订了工程运用管理;

-- 修订了绿化和环境美化并列入工程管理设施; 修订了综合经宫和渔业并列入工程管理设施; ——修订了施工期工程管理。 本标准为全文推荐。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SL 106—96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 本标准参编单位:辽宁省供水局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张文洁夏明勇冯东昕王健 朴哲浩许海军喻松阳 本标准审查会技术负责人:刘六宴本标准体例格式审 查人:曹阳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邮政编码:1〇〇〇53;电话: 010 - 63204533;电子邮箱:bzh@https://www.sodocs.net/doc/5d19357023.html,),以供今后修订

山东水库工程管理细则试行

山东省水库工程管理细则(试行) 山东省水利厅 二○一一年一月 目录 1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2巡视检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检查项目和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检查方法和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 检查记录和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3工程监测..............................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变形监测.................................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 渗流监测.................................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 水文、气象监测........................... 错误!未定义书签。 3.5 监测资料的整编与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4工程养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坝顶、坝端养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坝坡、坝区养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 排水设施养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 输、泄水建筑物养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4.6 观测设施养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4.7 自动监控设施养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4.8 管理设施养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5工程修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 护坡修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 坝体裂缝修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5.4 坝体渗漏修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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