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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主义 边沁关于功利主义的正确分析

功利主义 边沁关于功利主义的正确分析
功利主义 边沁关于功利主义的正确分析

功利主义

边沁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即效益主义是道德哲学(伦理学)中的一个理论。提倡追求“最大幸福”(Maximum Happiness)。主要哲学家有约翰·史都华·米尔(John Stuart Mill)、杰瑞米·边沁(Jeremy Bentham)等。

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认为人应该做出能“达到最大善”的行为,所谓最大善的计算则必须依靠此行为所涉及的每个个体之苦乐感觉的总和,其中每个个体都被视为具相同份量,且快乐与痛苦是能够换算的,痛苦仅是“负的快乐”。不同于一般的伦理学说,功利主义不考虑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与手段,仅考虑一个行为的结果对最大快乐值的影响。能增加最大快乐值的即是善;反之即为恶。边沁和米尔都认为:人类的行为完全以快乐和痛苦为动机。米尔认为:人类行为的唯一目的是求得幸福,所以对幸福的促进就成为判断人的一切行为的标准。

功利主义

发展历程

早在功利主义正式成为哲学理论之前,就有功利主义思想雏型的出现。

功利主义

西元前5世纪的亚里斯提卜(Aristippus)、前4世纪的伊比鸠鲁、中国古

代的墨子及其追随者的伦理学中都存在着如何促使最大快乐的思维,他们

是古人中的功利主义先驱。近代英国哲学家与伦理学家如坎伯兰 (Richard Cumberland)、法兰西斯·哈奇森与休姆都有功利主义的倾向。据边沁指出,他在英国化学家约瑟夫·普利斯特里、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

(Claude-Adrien Helvetius)、意大利法学家贝卡里亚 (Cesare Beccaria) 以及休姆等的著作中都发现了功利原则。

功利主义正式成为哲学系统是在18世纪末与19世纪初期,由英国哲

学家兼经济学家边沁和米尔提出。其基本原则是:一种行为如有助于增进

幸福,则为正确的;若导致产生和幸福相反的东西,则为错误的。幸福不

仅涉及行为的当事人,也涉及受该行为影响的每一个人。

19世纪末期的功利主义代表人物亨利·西奇威克(Henry Sidgwick)认

为功利主义来自对“常识”的道德系统的反省。他论证多数的常识道德被

要求建立在功利主义基础上。他也认为功利主义能解决常识学说的模糊和

前后矛盾而产生的困难和困惑之处。在20世纪功利主义虽然经过摩尔 (G.E. Moore) 的批判,但英美哲学家与英国自然科学家兼伦理学家图尔明(Stephen Edelston Toulmin)、牛津大学的诺埃尔·史密斯 (Patrick Nowell-Smith)、厄姆森 (J.O. Urmson)、美国哈佛大学的约翰·罗尔斯以及澳大利亚的斯马特 (J. J. C. Smart)等人仍为功利主义辩护。

主要派别

功利主义根据应用的方式可分为以下几种:

情境功利主义(act-Utilitarianism)

情境功利主义强调的是“在此时此刻这个情境下,该怎么作才能促进全体快乐值。”而不是问若将此道德律推广到每个人身上会对全体快乐值造成什么影响。

举个例子,像说谎一般来说是不对的行为,但在某些情境下,情境功利主义者会认为说谎是对的,像善意的谎言、为保守国家机密而说谎等。

普遍功利主义(general-Utilitarianism)

普遍功利主义重视的是“若每个人都按照我现在遵守的道德律作出行为,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最明确的例子是“穷人可不可以夺取富人的财富?”按照情境功利主义,这似乎是可以接受的,因为这可以以促进最大快乐值,但普遍功利主义提醒我们,若每个人都这么作,那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

规则功利主义(rule-Utilitarianism)

其学说认为,若每个人都永远遵守同一套道德规范,就能产生最大快乐值。常见的应用可见于交通规则,不能像情境功利主义那样,视哪种方法能取得最大快乐值而决定该往左开还是往右开,而是根据既定的规范。若大家都能遵守交通规则,那么交通就能安全便利(最大快乐值)。但需要注意这个规则制定时的合理性。也有批评学者认为实际是变化的,这种规则若不能紧跟变化会最终走向不合理

有人认为,普遍功利主义和规则功利主义本质上都属于情境功利主义的一种。

功利主义的应用

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的影响甚为广泛。它在法律、政治学、经济学方面更有特别显著的重要性。例如在惩罚方面,功利主义反对“一报还一报”的“报应”理论。功利主义者认为惩罚的基本原理是通过改造罪犯或保护社会不受罪犯破坏,从而避免发生更多的犯罪行为,同时也使其他人因惧怕受到惩罚而不敢犯罪。在政治哲学上,功利主义者赞成将民主作为使政府利益与公众利益取得一致的一种方法。他们认为每个人的最大自由和其他人的同等自

由是一致的。不过也有人因为强调政府利益的一面,而走向保守主义、甚至独裁主义。另一方面,也有人因相信人性本善,认为最大的幸福是来自社会的根本变革,从而走向无政府主义的共产主义,如威廉·戈德温。在经济学上,所谓边际效用分析学派如威廉姆·斯坦利·杰文斯,则是从边沁那里吸取了许多思想,所谓“福利经济学”是以“比较爱好”代替“比较效用”,也表现功利主义的基本精神。在经济政策上,早期的功利主义者倾向自由贸易,反对政府干涉。后期的功利主义者由于对私人企业的社会效率失去信心,又希望政府出面干涉来纠正私人企业的弊病。在当代的讨论中,人们对伦理学语言的分析,以及对边沁的“快乐计算”均已失去兴趣;功利主义出现了种种修正的和复杂的形式。

边沁的功利主义

学说简述

强烈,持久,不可避免,飘忽,充实,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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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乐皆具此特征,

人生本该寻快乐,

众人都应乐中生,

避苦就乐乃真性,

如苦必降但愿少而轻。

上面是边沁功利主义思想的综括。

功利主义是指以超阶级的功利作为人们行为标准的资产阶级哲学思想。18世纪末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J.边沁创立,对西方经济学研究曾产生过很大影响。

出发点和前提。边沁之前,A.斯密在启蒙学派的“自然秩序”和“理性观念”的基础上,把人性归结为个人利己主义,认为个人追求一己利益,便会自然而然地促进全社会的利益。边沁在《道德和立法原理导论》(1789)一书中进一步阐明功利原理,并把它应用于法学、政治学、经济学、伦理学之中,并以此作为判断一切行为和立法措施的准则。

边沁的功利原理有两个出发点和前提:①功利原理或最大幸福原理;②自利选择原理。关于功利原理,边沁认为,人们一切行为的准则取决于是增进幸福抑或减少幸福的倾向。不仅私人行为受这一原理支配,政府的一切措施也要据此行事。按照边沁的看法,社会是由各个人构成的团体,其中每个人可以看作是组成社会的一分子。社会全体的幸福是由组成此社会的个人的幸福的总和。社会的幸福是以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来衡量的。如果增加社会的利益即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的倾向比减少的倾向大,这就适合于功利原理。边沁把功利原理应用于经济学,各种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恰当与否以功利原理作为权衡标准。

所谓自利选择原理,按边沁的说法是:什么是快乐、什么是痛苦,每个人自己知道最清楚,所以什么是幸福也是各个人所知道的。各个人在原则上是他自身幸福的最好判断者。同时,各个人追求一己的最大幸福,是具有理性的一切人的目的。在人类社会生活中,自利的选择占着支配地位。当人们进行各种活动的时候,凡是对自己的最大幸福能有最高的贡献,不管对自己以外的全体幸福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他都会全力追求,这是人性的一种必然倾向。

自由放任主义

边沁以所谓功利原理和自利选择原理为依据,在经济方面鼓吹自由放任主义。他认为,在经济活动中

功利主义

应以个人的活动自由为原则,国家应为之事,只限于保护个人活动的自由和保护私有财产的安全,除此之外,不应作任何干涉。按照边沁的解释,在经济上实行自由放任,生产上将会得到最大量,分配上将越趋于平等,从而使幸福也达到最大量。如果安全与平等不能两立,就必须放弃平等,而维护私有财产的安全。

边沁功利主义的影响

功利主义

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深深影响当时和以后英国及欧洲大陆上许多经济学家如J.B.萨伊、D.李嘉图、J.密尔、J.S.密尔、A.L.C.德斯蒂·德·特拉西(1754~1836)、W.S.杰文斯、A.C.庇古等。

J.S.密尔从小受到边沁功利主义的熏陶,始终坚信“幸福”是人类一切行为的规则和标准,并且是人生的目的。但在他生活的年代,阶级矛盾比边沁时代尖锐化了,他同情无产阶级的悲惨境遇,因而对功利主义作了新的解释,认为人生的目的应脱出图谋一己幸福的范围,而去关心他人的幸福和人类状况的改善,也就是从“自利”转变为“自己牺牲”。他晚年写的《功利主义》(1861)认为人类有为别人的福利而牺牲自己的最大福利的能力,如果是不能增加幸福总量、或没有增加幸福总量的倾向的牺牲,不过是白费。他强调功利主义在行为上的标准的幸福,并非行为者一己的幸福,而是与此有关系的一切人的幸福。当你待人就象你期待他人待你一样和爱你的邻人就象爱你自己一样,那么,功利主义的道德观就达到理想完成的地步。他幻想通过某些改良主义措施,来调和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

19世纪70年代西方经济学中出现的边际效用学派仍以边沁功利主义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英国边际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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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学派代表杰文斯认为经济学的目的是求以最小痛苦的代价来购买快乐,而使幸福增至最高度;要求对快乐和痛苦进行计算,因而把经济学叫作“快乐与痛苦的微积分学”。

在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后,功利主义在西方经济学中仍然发生影响。由英国庇古奠定的福利经济学,就认为一个人的福利是他所感到的满足的总和,社会福利则是各个人的福利的总和,各个人总是力图使自己

功利主义法学

功利主义法学

功利主义功利主义法学生产于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的英国,是把功利主义运用到法学领域而产生的法学流派。功利主义基于这样一种伦理原则:人的本性是避苦求乐的,人的行为是受功利支配的,追求功利就是追求幸福;而对于社会或政府来说,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基本职能。功利主义法学的最基本特点就是强调追求“最大幸福”的功利主义原则是立法的宗旨、评判法律优秀的标准和法律实务欧洲大陆,对政治学、法学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20世纪以后,功利主义法学的一些基本原理被西方法学、社会法学、自由主义法学、经济法学等所吸收。

第一,功利主义法学是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意识形态,它提出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尽管从表面上看与“为绝大多数人谋福利”、“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社会主义运动的指导思想有相似之处,但两者有实质性的区别。功利主义所谓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本质是自由主义而非社会主义,这个原则鼓励每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去自由竞争,国家奉行不干涉主义,国家的任务只是为自由竞争提供良好的环境。自由竞争的必然结果是优胜劣汰、两极分化,这与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社会主义原则当然不可同日而语。

第二,功利主义原则不是人类伦理的绝对最高原则,人类伦理的原则是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而发展的,因为人类对自身的认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深化的。过分地强调功利,实际上使功利主义学说最终陷人到自

然法的思维方式中去(尽管边沁坚决地反对自然法学),即用一种绝对的标准去衡量、限定人类行为,所以有些西方学者认为功利主义法学是一种没有自然法的自然法理论。关于这一点,可以借用丹宁勋爵的评价:“他(指边沁)是世间最自负的人。就像浴室里的阿基米德一样,1768年他发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一成语时,他喊道:‘尤里卡!’(Eureka,是古希腊语,意为好啊!有办法啊!)他认为功利主义哲学可以解释所有法律和社会问题。但它什么也解释不了。”

第三,功利原则并非是人类行为的唯一原则。人类行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功利只是人类行为的动机之一,功利主义试图以功利来概括全部人的行为动机,把快乐当做道德的唯一价值,把追求功利当做人生的唯一目标,忽略了人的需要的多样性,经不起现代心理学研究成果的检验。汤因比认为,功利原则不可能涵盖人类所有的行为。“人在想像到关于星辰的知识可以对农民或航海者具有任何实际用途之前很久,早就已经对星辰怀有好奇心了。假如他没有这种无私的好奇心,没有这种显然是人的、超越于动物之上的对待宇宙万物的态度,那么功利也就不会接踵而来。”事实上,人不是以功利为动机的冰冷的计算器,而是丰富多彩、充满激情的社会主体,功利主义把人的本质简单化和绝对化了,无法解释复杂多变的社会生活,这也是功利主义法学虽然对西方法律思想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但是却没有能够长期占据西方法律思想舞台的重要原因。

审美功利主义

“审美功利主义”可以被确立为中国美学的现代传统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这是20世纪前50年多数美学家的一种“共识”,不仅王国维、蔡元培、朱光潜如此,而且青年鲁

“审美功利主义”

迅、吕激、林语堂、宗白华、丰子恺等人也如此。我国当代美学界以前过于关注直接服务于政治斗争和道德教化的美学思想传统,相对忽视了以启

蒙为宗旨、着眼于思想文化重建的美学思想传统,这并不能全面准确地把握中国现代美学的精神实质。

第二,它源自中国现代化自身的问题,是试图以中西思想文化资源来创建新的思想文化,从而解决中国现代化问题的产物,因而它是一种扎根于中国本土而又有创见的现代美学传统。

第三,它是中西美学以及思想文化交融的创造性成果。审美功利主义思想一方面受到西方现代美学的直接影响,另一方面又深深地扎根于中国本土的传统思想文化,二者的融合直接针对着中国当下思想文化问题之解决,在如何借鉴西方美学思想,如何处理中国和西方美学思想的相互参照、相互阐释、相互补充、相互贯通等方面,形成了可供今人借鉴的方法论。

第四,它对后来的中国美学产生了深远影响,当代中国美学中有许多观念、术语和语式都来自于这种现代美学思想,具有一种穿透历史、跨越时代的生命力。因此,这种美学思想是今天建设中国美学的最直接的思想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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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

作者: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

副标题: UTILITARIANISM

ISBN: 9787801955517

页数: 150

定价: 19

出版社: 九洲出版社

装帧: 平装

出版年: 2007-01-01

目录

第一章概论

第二章功利主义的含义

第三章功利原理的终极约束力

第四章功利原理的证明

第五章功利与正义

译者后记

……

文摘

我清楚,有一种倾向认为,一个人若在道德义务中找到了先验事实即属于“事物本身”范畴的客观实体,那么他往往比那些相信道德义务完全是主观性的、只存在于人类意识之中的人更顺从于道德义务。然而,无论一个人在“实体论”这点上持何种立场,真正使他受到驱使的力量无疑是他自身的主观情感,并且驱使力量的大小无疑由情感程度来决定。没有人相信义务为客观实体胜过相信上帝是客观实体。而即便是对上帝的信仰,除去对实际奖惩的期望,也唯有通过相应的主观宗教情感才能作用于行为。约束力,只要是公正的,就必然始终存在于人类的心灵之中,而先验派伦理学家的观点无非是认为约束力只有被相信扎根于心灵之后才存在其中。如果一个人能够扪心自问,是什么在约束我?是什么被称为“我的良心”?那么答案只有一个:我内心的某种情感。于是他便可能得出结论:情感消失时,义务也随之消失了。当他觉得这种情感给他带来了不利,他或许就开始忽略它,然后想方设法除去它。然而,这样的危险难道仅限于功利主义道德么?那种认为道德义务能够栖息于心灵之外的观点是否就能使道德

义务感变得不可撼动?至少到目前为止,事实是否定的,所有道德学家都承认这一点,并且为普遍的心灵麻木感到扼腕痛惜,因为那会使良心受到压抑甚至窒息。“我需要听从我的良心吗?”这样的问题不仅是功利论者们在扪心自问,许多从未听说过功利原理的人也常常会发出如此的疑问。而那些缺乏基于良心之上情感的人是不可能问这个问题的,如果说他们对此做出肯定的回答,那也不是因为他们信奉先验论,而是因为外在的约束力。

对于义务感究竟是与生俱来的还是后天培养的,本书没有必要在这里下定论。倘若义务感是先天性的,那么它天生依附于何种目标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因为当下这种学说在哲学上的支持者们同意人直觉感知的是道德的原理而非细节。如果说在这个问题上真有什么天生的东西,那么我实在看不出有任何理由来反对义务感天生关注的是他人的喜怒哀乐这一思想。如果说有什么道德原理凭人的直觉就知道是义不容辞的,那么我说这样的原理必定是促进普遍幸福。倘若事实如此,那么直觉派伦理与功利主义就是一致的,相互之间无须再争论不休。

《功利主义》

作者:(英国)约翰·斯图亚特·穆勒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年12月

ISBN: 9787500482932

开本: 16开

定价: 18.00 元

内容简介

《功利主义》内容简介:为了深入探究西方文明的渊源与演进,促进中西文化交流,反映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学界对西方文明的全新视角,展示伴随改革开放成长起来的一代学人对西学的重新审视与诠释,构建全新的西学思想文献平台,我们组织出版了这套《西方学术经典译丛》(全新译本)。本译丛精选西方学术思想流变中最具代表性的部分传世名作,由多位专家学者选目,一批学养深厚、中西贯通、年富力强的专业人士精心译介,内容涵盖了哲学、宗教学、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法学、历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收录了不同国家、不同时代、不同载体的诸多经典名著。

本译丛系根据英文原著或其他文种的较佳英文译本译出。与以往不同的是,本译丛全部用现代汉语译介,尽量避免以往译本中时而出现的文自相间、拗口艰涩的现象。本译丛还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在译介理念和用词用语方面,基本采用改革开放以来西学研究领域的共识与成论。另外,以往译本由于时代和社会局限,往往对原作品有所删改。出于尊重原作和正本清源的目的,本译丛对原作品内容一律不作删改,全部照译。因此,本译丛也是对过去译本的补充和完善。

图书目录

第一章概论

第二章功利主义的含义

第三章功利原理的终极约束力

第四章功利原理的证明

第五章功利与正义

译者后记

……

边沁功利主义浅析概要

边沁功利主义浅析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生刘小兵吴涧清 指导教师卢秉利副教授 摘要:功利主义,又称为效益主义,其创始人为杰瑞米?边沁。他的学说由苦乐原理、功利原则和最大幸福原则三大理论基点构成。本文在追溯边沁功利主义产生的背景和主要思想的基础上,重点阐述了边沁功利主义思想的贡献与局限以及对我国的启示。本文作者主张辩证地看待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关键词:边沁,功利主义,贡献,局限,启示。 Abstract:Utilitarianism, also known as utilitarianism, the founder of Utilitarianism is Jeremy Bentham.His theory formed by Pains-Pleasures principle, the principle of utility and the greatest happiness principle. This article traces back to Bentham utilitarianism ground background and main on the foundation of the thought, focusing on Bentham's utilitarianism thought the contributions and limitations of Bentham's utilitarianism, and the enlightenment to our country .In this article , the author advocates dialectical view of Bentham's utilitarianism thought, takes its essence, goes to its dregs. Key words: Bentham, utilitarianism, contributions, limitations, enlightenment. 一、前言 功利主义,即效益主义,是道德哲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提倡追求“最大幸福”。其主要哲学家包括;杰瑞米·边沁、约翰·史都华·密尔等。早在功利主义正式成为哲学理论之前,就有功利主义思想雏型的出现。西元前5世纪的亚里斯提卜、前4世纪的伊比鸠鲁、中国古代的墨子及其追随者的伦理学中都存在着如何促使人获得最大快乐的思维,他们都是古人中的功利主义先驱。近代英国哲学家与伦理学家如坎伯兰、法兰西斯·哈奇森与休谟都有功利主义的倾向。据边沁指出,他在英国化学家约瑟夫·普利斯特里、法国家爱尔维修、意大利法学家贝卡里亚以及休姆等的著作中都发现了功利原则。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也是直接来源于法国的唯物主义者爱尔维修和意大利的刑法学家贝卡利亚。对于这一点,边沁自己也是直言不讳。他说:“我记得非常清楚,我最初是从贝卡利亚关于犯罪与刑罚那篇小论文中取得一些原理(计算快乐和幸福)的第一个提示。”[1] 功利主义正式成为哲学系统是在18世纪末与19世纪初期,由英国哲学家兼经济学家边沁提出。其基本原则是:一种行为如果有助于增进幸福,则为正确的;若导

用功利主义分析方法分析

用功利主义分析方法分析 大方船厂案例分析 SMBA一班王妍 用功利主义分析方法分析 大方船厂案例 SMBA一班 王妍 1 / 11 大方船厂案例分析 SMBA一班王妍 目录 摘要..................................................................3 一、相关概念介绍................................................3 二、案例介绍......................................................4 三、律师的行为既违法又“缺德”...........................6 四、用功利主义分析方法分析该案 (7) 2 / 11 大方船厂案例分析 SMBA一班王妍 摘要:伦理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石~它牵动着社会上相关群体的每根神经。只为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不惜放弃道德~采取各种非法途径~通过不正当竞争~去达到自己的目的、满足欲望、获得利益的途径~犹如商海里的一股逆流~不仅损害了其他诚实经营者的利益~破坏了公平~本身也失去了公众的信任~扰乱了市场秩序~迟早会被世人唾弃~会被时代所淘汰~大方船厂的案例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 关键词:企业伦理功利主义利益相关者 一、相关概念介绍

,一,功利主义 要想用功利主义分析方法分析该案~我们首先必须明确功利主义的概念。功利主义是后果主义伦理学中最主要的一种。产生于日常生活中对生活的直观理解:即一个决定是根据收益与成本相比较的基础上做出的~人们将选择收益最大化的决定。简言之~效用是决定道德的标准。因此~基于功利主义~为大多数人带来最大好处的行为就是道德的~否则就是不道德的。用通俗的语言讲功利主义认为人应该做出能“达到最大善”的行为~所谓最大善的计算则必须依靠此行为所涉及的每个个体之苦乐感觉的总和~其中每个个体都被视为具相同份量~且快乐与痛苦是能够换算的~痛苦仅是“负的快乐”。而功利主义对企业行为的评价原则是:一个行动 3 / 11 大方船厂案例分析 SMBA一班王妍 在道德上是正确的或正当的~当且仅当它产生或会产生出全体利益相关者的最大多数人的幸福。 ,二,利益相关者:是指可能对组织的决策、政策、活动和目标施加影响或可能受组织的决策、政策、活动影响的所有个人和群体。 二、案例介绍 大方船厂是一家民营企业投资建立的船厂。其最早的投资者出身于一个建筑企业~为一些新建的船厂挖过船坞~看到这个行当有利可图并且前景广阔~所以就从一个镇政府手中买了五百亩土地~准备建立自己的修造船企业。其中最野心勃勃的做法是挖了一个340米的船坞。但是一旦投入之后~这个年近六十的老企业家才发现~原来建立一个船厂或者船坞~实在也不是一个轻松的事情。但是他不甘就此收手~一定要在市场拼搏一番。一直心无旁骛的干他的企业。 到了2005年后半年之后~从银行的贷款陆续到期~还款压力大增。因为后续资金不足~加上要为过去的船坞船厂垫付资金~所以~王老板下决心卖掉这个企

对功利主义发展的研究

对功利主义发展的研究 关键词:功利主义; 贡献; 最大幸福原则;边沁 摘要:功利主义,又称最大幸福主义,是在西方乃至全球影响巨大的一支伦理学流派,而它的萌芽可以上溯到古希腊。边沁是18世纪后半叶英国功利主义伦理理论框架的确立者和声势浩大的功利主义运动的精神领袖。 一、功利思想的古代先驱:伊壁鸠鲁及其学派 边沁曾经说过,“在所有古代作家中,只有伊壁鸠鲁令人敬佩地认识到道德的真正来源”。1伊壁鸠鲁的功利思想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和把握: 1、他认为快乐就是善,并且旗帜鲜明地将这一点坚持到底。这可以视为对享乐主义学派基本原则的继承。他说,“快乐就是有福的生活的开端与归宿”,又说,“一切善的根源都是口腹的快乐;哪怕是智慧与文化也必须推源于此”。2 2、审慎的快乐。尽管伊壁鸠鲁把快乐当做至善,但是他要的是满足和安宁的持久心情,而非暂时、激烈的单纯肉体享受。他说,“一切之中最大的善就是审慎”,3这其实是对享乐主义内核的一个改造。在实践上,这种审慎体现为两方面。其一,他追求一种平静的快乐,或者说是一种无痛苦的静止状态,没有一切欲望的状态。其二,在实践上,他主张有智慧的人应当把没有痛苦,而不是把有快乐,作为人生的目的。 3、一切社会联合形式最终都归结于个人功利的考虑。伊壁鸠鲁主义系统地贯彻了智者学派已经发挥过的,关于政治社团起源于成员们对自身利益的慎重考虑的学说。国家不是自然结构,而是人们反复思考的结果,是为了从它那里得到期望的利益而形成的。因此,法律在任何具体情形下都是来自有关共同利益的公约。法律的确认和有效性与法律的起源和内容完全一致,法律用以防止痛苦,法律用以导致快乐,而此痛苦和快乐的总和便是唯一的标准。 二、边沁功利思想的近代先驱 (一)霍布斯的功利思想 他说到,“人们所欲求的东西也称为他们所爱的东西,而厌恶的东西则称为他们所憎的东西”,“任何人的欲望的对象就他本人来说,他都称为善,而憎恶或厌恶的对象则称为恶;轻视的对象则称为无价值和无足轻重。因为善、恶和可轻视状况等词语的用法从来就是和使用者相关的,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单纯地、绝对地是这样。也不可能从对象本身的本质之中得出任何善恶的共同准则”。4 (二)洛克的功利思想 “善和恶只是快乐或痛苦,或是能致快乐或痛苦的东西。因此,所谓道德上的善恶,就是指我们的自愿行动是否契合于某种能致苦乐的法律而言。它们如果契合于这些法律,则这个法律可以借立法者的意志和权力使我们得到好事,反之则得到恶报。这种善或恶,乐或苦是看我们遵守法则与否,由立法者的命令所给我们的,因为我们便叫它们为奖赏同刑罚”。5(三)休谟的功利思想 在伦理学方面,休谟最早提出功利(utility)的概念,并对边沁把功利主义作为自己法学理论研究的基础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影响。休谟认为:“人类心灵的主要动力或推动原则就是快乐或痛苦,”6认为美的;休谟将这种可以实质地使我们感到快乐和满足的东西称为“效用(utility)”。7当然,我们也必须指出,休谟的功利思想尽管曾经对边沁产生巨大影响,但相对于边沁,休谟对功利的表达还有不少模糊之处,两人也有相当的不同。8 (四)哈特莱的联想原理和普雷斯特里的功利思想

简析边沁功利主义

简析边沁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即效益主义是道德哲学(伦理学)中的一个理论。提倡追求“最大幸福”(Maximum Happiness)。 早在功利主义正式成为哲学理论之前,就有功利主义思想雏型的出现。西元前5世纪的亚里斯提卜(Aristippus)、前4世纪的伊比鸠鲁、中国古代的墨子及其追随者的伦理学中都存在着如何促使最大快乐的思维,他们是古人中的功利主义先驱。近代英国哲学家与伦理学家如坎伯兰(Richard Cumberland)、法兰西斯·哈奇森与休姆都有功利主义的倾向。据边沁指出,他在英国化学家约瑟夫·普利斯特里、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Claude-Adrien Helvetius)、义大法学家贝卡里亚(CesareBeccaria) 以及休姆等的著作中都发现了功利原则。 功利主义正式成为哲学系统是在18世纪末与19世纪初期,由英国哲学家兼经济学家边沁和米尔提出。其基本原则是:一种行为如有助于增进幸福,则为正确的;若导致产生和幸福相反的东西,则为错误的。幸福不仅涉及行为的当事人,也涉及受该行为影响的每一个人。 19世纪末期的功利主义代表人物亨利·西奇威克(Henry Sidgwick)认为功利主义来自对“常识”的道德系统的反省。他论证多数的常识道德被要求建立在功利主义基础上。他也认为功利主义能解决常识学说的模糊和前后矛盾而产生的困难和困惑之处。在20世纪功利主义虽然经过摩尔(G.E. Moore) 的批判,但英美哲学家与英国自然科学家兼伦理学家图尔明(Stephen EdelstonToulmin)、牛津大学的

诺埃尔-史密斯(Patrick Nowell-Smith)、厄姆森(J.O. Urmson)、美国哈佛大学的约翰·罗尔斯以及澳大利亚的斯马特(J. J. C. Smart)等人仍为功利主义辩护。 功利主义认为人应该做出能“达到最大善”的行为,所谓最大善的计算则必须依靠此行为所涉及的每个个体之苦乐感觉的总和,其中每个个体都被视为具相同份量,且快乐与痛苦是能够换算的,痛苦仅是“负的快乐”。不同于一般的伦理学说,功利主义不考虑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与手段,仅考虑一个行为的结果对最大快乐值的影响。能增加最大快乐值的即是善;反之即为恶。边沁和米尔都认为:人类的行为完全以快乐和痛苦为动机。米尔认为:人类行为的唯一目的是求得幸福,所以对幸福的促进就成为判断人的一切行为的标准。 功利主义的影响甚为广泛。它在法律、政治学、经济学方面更有特别显著的重要性。例如在惩罚方面,功利主义反对“一报还一报”的“报应”理论。功利主义者认为惩罚的基本原理是通过改造罪犯或保护社会不受罪犯破坏,从而避免发生更多的犯罪行为,同时也使其他人因惧怕受到惩罚而不敢犯罪。在政治哲学上,功利主义者赞成将民主作为使政府利益与公众利益取得一致的一种方法。他们认为每个人的最大自由和其他人的同等自由是一致的。不过也有人因为强调政府利益的一面,而走向保守主义、甚至独裁主义。另一方面,也有人因相信人性本善,认为最大的幸福是来自社会的根本变革,从而走向无政府主义的共产主义,如威廉·戈德温。在经济学上,所谓边际效用分

用功利主义分析道德困境

Ethical Dilemma (Utilitarianism) I. Case study: An American manager pays a visit to a factory in a very poor country, the local manager shows him around. The American manager finds a young girl is working in the factory and asks her name and age, and then he tells the local manager to fire her since hiring underage worker is a violation to the company’s rules. Without the job, the little girl has to become a prostitute to support her and her little brother. One year later, the little girl dies of AIDS, and her little brother has to beg in the street. One year later, the little boy also dies of hunger. Now there is an ethic dilemma, we should judge whether the American Manager does in this case is right or wrong? If he knows the consequence the action brings, will he fire the little girl? II. Presentation: Today, in my presentation, there are totally 3 parts. First, it is the theory of Utilitarianism. Second, I’ll analyze the case according to the theory; and in the end, a conclusion will be made on the basis of Utilitarianism. 今天,在我的课堂呈现中,总共有三部分。第一,是功利主义的理论。第二,我会就这个理论分析案例。最后,在功利主义的基础上我会做一个总结。 Now let’s move to the first part. Utilitarianism is a theory that was proposed by John Stuart Mill, a philosopher from Britain. His theory is mainly focused on the consequences of an action, rather than its process. There is a principle that defines the theory, which is called Greatest Happiness Principle. The principle means when we judge if an action is right or wrong, we should evaluate the happiness it brings. 现在让我们进入第一部分。功利主义的理论是由John Stuart Mill提出的,他是一个英国的哲学家。他的理论主要集中于一个动作的结果而非过程。有一个原则能够定义该理论,就是最大快乐原则。这个原则意思是当我们判断一个动作是好的还是坏的,我们应该评估这个动作所带来的快乐。 Next, I will say something about the case. According to the theory, I hereby divide the consequences of the case into 2 parts, one is the pleasure and the other is

边沁的功利主义(全稿)

十九世纪英国功利主义代表的自由主义思潮 边沁的功利主义 讲述人:吴金府 讲述所参考的主要书目: [1] 边沁,(沈叔平译).《政府片论》.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2] 边沁,(时殷弘译). 《道德与立法原则导论》. 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3] 周敏凯.《十九世纪英国功利主义思想比较研究》.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 [4] 舒远招. 《系统功利主义的奠基人:杰里米·边沁》. 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5. [5] 阎照祥. 《英国政治思想史》.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背景知识简述:十九世纪欧洲的自由主义思潮 十九世纪的欧洲,盛行着各种社会思潮,其中主要包括自由主义、保守主义、激进主义、浪漫主义、实证主义、社会主义等。这些思潮在各个国家之间,甚至在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阶段都有不同的理论表现形式。而对边沁的思想和学说发生了重要影响的思潮主要就是自由主义思潮。所以,在此有必要对自由主义思潮作一个简要的概述。 自由主义本源于十九世纪初西班牙一个政党的名称,1810年西班牙议会中,主张英国式宪政主义的政党被称作自由主义的政党。1812年,这个称呼被西班牙的自由派政党所采纳政党所采纳。1822年,英国文学家拜伦、雪莱等人创办了一份以《自由主义》命名的杂志,但影响甚微。只是到了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自由主义"才开始在英国被广泛使用,而后在欧洲、北美广泛流行使用,成为一种资产阶级思想流派的代名词。然而,自由主义这一概念在历史演变中形成了诸多混乱。在几个世纪当中,其含义一直在变化,用法一直相当宽泛,没有明确的界定。 但大致说来,我们还是可以从当代著名政治哲学家罗尔斯的论述中总结出自由主义的若干基本原则: ①自决原则:个人的生活只有在他们是自我决定的即自由选择的意义上才是有价值的。 ②最大限度的平等自由:国家应保障每个人与他人的同等自由相容的最大的个人自由 ③多元主义:由于个人确实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他们有可能作出不同的选择,简言之,存在善的观念的多样性。 ④中立性:从前三项原则可以推出,国家应当保持中立并且反对完美主义。 ⑤善的原则:应当公平分配资源,以使所有人都有追求其自身善的观念的公平机会。 ⑥正当对善的优先性:正义或正当原则约束个人对其自身善的观念的追求。 总之,十九世纪欧洲自由主义最典型的发展是在英国,其主要表现形式就是功利主义。而功利主义是英国近代自由主义的重要翼翅,边沁就是功利主义的公认创始人。 (本人讲述的主要思路及框架:一个核心、两个维度、三个基点、五个部分。) 一、边沁生平及重要著作(略述) 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1748年2月15日——1832年6月6日)是英国的法理学家、功利主义哲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改革者。边沁出生在伦敦东城区的斯皮塔佛德的一个保守党律师家庭,他的父亲和祖父都是律师,他母亲是安多弗地方一个商人的女

浅谈功利主义对营销伦理的影响

浅谈功利主义对营销伦理的影响 美国哈福大学教授加尔布雷思提出:“按照我对世界形势的观察,我们生活在一个意识形态的约束日益减弱,实用主义的适用性大大增加的时代”。这反映了当今世界的一种普遍倾向,即功利主义的盛行。功利主义是社会走向世俗化的理论表现。通过半学期对于营销伦理的学习,笔者对于功利主义在当下营销活动中所起到重要影响产生浓厚兴趣。本文结合案例,浅谈了功利主义在商业活动中的发展和应用,从而对营销伦理的影响及对其未来发展趋势的个人看法。 关键字:功利主义营销伦理影响 一、功利主义的理论基础 功利,即有用、利益、效益等。人类的活动都是有目的性的活动,这种目的即追求利益、满足需要。近代进入商品经济时期以后,人类的功利倾向明显地加强了。因为,商品社会首先强调价值、有用性,人与物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都围绕着是否具有使用价值、交换价值这个轴心来运转的,这势必培养人用功利眼光、功利态度去观察他人和事物。消费越多,需求越大,生产越繁荣,这也主张了功利主义。所以,功利主义的兴起是与商品经济时代相联系的。 通过学习,了解到功利主义原是西方伦理学中一种以功利原则(即利益、享乐、幸福)为道德标准的学说。它认为,趋利避害、求乐避苦是人类的本性。由此,评价人们的行为是非和道德善恶,只能依据于快乐和痛苦,即能增进快乐的就是善的,能造成痛苦的就是恶的。当然,快了也又高、低之分,肉体的快乐是低级的快乐,精神的快乐是高级的快乐。“做一个不满足的人比做一个满足的猪好;做一个不满足的苏格拉底比做一个傻子好。”然而,快乐和痛苦因人而异,全凭个人主观感受,缺乏客观标准,势必使人类行为由于缺乏约束和调节而陷于混乱。为此,功利主义又提出行为功利主义和准则功利主义两种说法。 行为功利主义主张,应以行为结果判定道德是非。就是说,应善于估量自己行为的后果,在同样的环境和条件下,如果一个行为能比其他行为带来最大的好结果,那么这一行为就是善的、道德的。 准则功利主义则主张以行为准则来判定行为是非,因为单凭个人对行为后果的估量为行为依据,仍然是不确定的、随意的,因此必须建立一套对每个人都适用的社会规范和道德秩序。 二、商业活动中的功利主义 宾克莱说,功力主义给现代人“关心实际行动而不关心崇高理想提供一个哲学根据”,因此在西方也被称为是一种“商业化哲学”。在商业活动的前提下,功利主义似乎更加的具象化。笔者总结其表现为: 第一,讲究实惠。实惠是追求合法的个人利益,是一切工业社会,包括正处在又一次工业化高潮的中国在内,所不能缺少的时代精神。实惠观念是伴随工业化社会中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而产生的。在商品经济社会里,个人的劳动通过交换得到承认,个人的价值通过交换得到实现,个人的利益通过交换得到满足。人们与其说注重个人劳动的自身价值,不如说更关心劳动的交换价值,即劳动给自己所带来的实际利益,这就是实惠观念。

论边沁的功利主义及其现实意义

论边沁的功利主义及现实意义 内容摘要:功利主义是一种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学说,其发展历程源远流长,在西方乃至全球范围内影响巨大。本文立足于全面分析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并进一步认为其思想对我国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边沁;功利主义;现实意义 功利主义,又称功用主义或乐利主义,是一种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学说。在西方,功利主义思想由来已久,可追溯到古希腊的伊壁鸠鲁派和斯多噶派。到了17 世纪,资产阶级储备力量准备和发动革命,作为理论武器,霍布斯和培根就已经提出了他们的伦理功利论,之后法国爱尔维修发展了这一理论,但是都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直到18 世纪末19 世纪初,英国的边沁和密尔才使之真正成为一门独立的学说。自19 世纪后期以来,功利主义渗透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各个领域,成为现代西方社会的一种价值取向、生活观、道德准则,影响甚大。所以,人们提及功利主义,都是指19 世纪以边沁为代表的功利主义,并称边沁为功利主义学说的创始人。 一.边沁功利主义的内部结构 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深受快乐主义、哲学经验论、英国情感论和18 世纪法国唯物主义的影响,是西方伦理学、哲学传统的沿袭。功利是这样一种事物特性,它能给人带来快乐( 或利益、好处等) 或者减轻、避免痛苦( 即不幸福)。总而言之,功利就是趋乐避苦。大多数国内学者对此提出了不同观点,笔者赞同三分法,即快乐论原则、功利原则和唯效果论构成了边沁功利主义思想的三个基本点,并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其道德最高原则。

(一)快乐论原则:趋乐避苦是人做出行为选择的终极原因 边沁认为,追求快乐逃避痛苦是人做出行为选择的终极原因。人做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得到快乐逃避痛苦。在他看来,趋乐避苦是人的自然本性,人的一切所思所想所为都受其支配。在他的专著《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的开篇就如是阐述:“自然把人类置于两位主公———快乐和痛苦的主宰之下。只有它们才指示我们应当干什么,决定我们将要干什么。是非标准,因果联系,具由其定夺。凡我们所行、所言、所思,无不由其支配:我们所能做的力图挣脱被支配地位的每项努力,都只会昭示和肯定这一点。一个人在口头上可以声称绝不再受其主宰,但实际上他将每时每刻对其俯首称臣。”在这部著作中,很明显,已经说明边沁的功利主义原则是建立在苦乐原理的基础上的。他认为,自然将人类置于快乐和痛苦这两个至上的主人的统治之下,只有快乐和痛苦才是人类行为唯一的是非标准。在他看来,快乐的增加或痛苦的免除是人的本性,追求快乐是人的一切行为的初始点与最终目的。 但边沁对快乐的看待主要是物质性层面的,即物质的快乐或物质利益的得失所引发出来的生理感受的快乐,由于快乐主要是物质性的和生理意义的,所以快乐是可以计算的。边沁特别提出了“七种”快乐计算方法,其中包括判断快乐和痛苦大小的四个计算因子:强度、持续性、确定性、远近性,以及最大幸福的三个标准:繁殖性、纯洁性、广延性。边沁认为,可依据这些因素对于某个行为产生的快乐或痛苦的价值进行计算。然而,不同的行为所产生的不同的苦与乐,在边沁功利主义看来,只有量的区别。边沁认为,小孩的图钉游戏的快乐与大人从诗中得到的快乐性质上是一样的。把不同质的快乐看成在性质是一个东西,是边沁的基本的重要的论点。因此,边沁主张以最大的快乐的总量为行为的道德标准, 并具体地依赖于快乐的计算,这就显得过于狭隘。 (二)功利原则: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 边沁认为,所谓功利主义就是对利益的追逐、获得、享受与满足。当然这里也包括精神上的、情感上的、心灵上的利益追求、获得与满足。他说:“功利不仅仅是个人对自身利益生活的追求,也是个人对自身利益之外的他人利益的设定

边沁的功利主义

边沁的功利主义 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是受了贝卡里亚的思想的直接影响,边沁曾这样说 过:“我记得非常清楚,最初我是从贝卡里亚论犯罪与惩罚那篇小论文中得到这一原理(计算快乐与幸福的原理)的第一个提示的。由于这个原理,数学计算的精确性、清晰性何肯定性才第一次引入道德领域。这一领域,就其自身性质来说,一旦弄清之后它和物理学同样无可争辩地可以具有这些性质。”【1】 但是快乐与幸福真的可以用数学来精确计算出来吗,边沁是这样来论证这个原理的,他认为,道德的最高标准,无论是个个人道德还是政治道德,都是最大化公共福利,或者说是集体幸福感,或者说是权衡苦乐,让幸福最大化,即一句话“功利最大化”。他觉得,人类的行为完全以快乐和痛苦为动机,苦乐是人们至高无上的主宰,因此任何道德体系都应该考虑到它们,怎样考虑呢?通过最大化,从而引出“为多数人谋求最大幸福”这一原则。如政府如何为多数人谋求最大幸福,用它的所有收益减去它付出的成本之后,选择一个最大的幸福,即为幸福最大化,也即功利最大化。 我们先来看看可以用功利主义分析的日常案例。捷克共和国有一个增加香烟消费税的提案,在这之前他们做了一个分析调查,分析结果显示,如果让捷克共和国的人民吸烟,能让政府获利,虽然吸烟会给人们造成疾病,随之会增加医疗支出,但另一方面,销售香烟则会给政府带来各项税收,并且因为吸烟造成的早逝同样可以给政府节约医疗支出,减负养老金,减负老人们的住房开支,当把总成本和各项收支分别汇总之后,得出的结果是捷克共和国的财政收入将获得一亿四千七百万的净收益。通过这样的成本效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人们的健康和生命被用数学上的金钱数字来精确计算了。再看福特平托的案例,福特平托车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风靡一时的小型车,它的油箱装在车的尾部,如果发生追尾时油箱就会发生爆炸,造

浅谈边沁功利主义道德观

浅论边沁的功利主义 摘要:功利主义是一场风行于19世纪英国的哲学运动,是对西方乃至全球影响巨大的一支伦理学流派,但始终带有一种明显的英国色彩。功利主义,即效益主义,又称最大幸福主义,是伦理学中的一个理论;追求“最大幸福”原则,认为提倡实用即至善的理论,相信决定行为适当与否的标准在于其结果的实用程度。虽然有其自身的历史局限性,但它丰富深刻的思想内容仍然极具当代价值。它的萌芽可以上溯到古希腊德谟克利特和伊璧鸠鲁的快乐主义学说,历史进程中主要法哲学家有大卫?休谟、杰瑞米?边沁、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等,边沁是18世纪后半叶英国功利主义伦理理论框架的确立者和声势浩大的功利主义运动的精神领袖。本文重点 关键词功利主义快乐原则最大幸福原则四个目标功利原理 古今中外,没有一个哲学家不谈幸福,但是没有一个人能够说清楚或者给出一个让人比较满意的系统的关于幸福的理论。而边沁借鉴休谟的“道德行为的特征是产生幸福的倾向”,沿着这一思路进一步思考,认为:人类作为社会动物,是从别人的幸福中使自己感到幸福的,所以他们不应当不仅以自己的快乐作为他们行动的目的,而且还要一别人的快乐作为他们行为的目的。边沁后来将这一思想发展成为功利主义道德原则,提出了一套关于“苦”“乐”的幸福观。 (一)产生基础 边沁的功利主义伦理是建立在苦乐人性的基础上的。他对苦乐的定位首先可以起源于希腊古典哲学的昔勒尼学派和伊壁鸠鲁主义的快乐主义,把快乐作为人一切行动的动机和目标,人生的目的便是追求快乐。边沁将古代哲学传统中对单独个体快乐的重视,扩展到行为涉及的共同体的利益。他指出个体应该积极地寻求自己的幸福和快乐,这是自然法则作用的结果。因而在边沁那里是看不到伊壁鸠鲁静态快乐的影子的,人有权利也有义务更自由、主动地寻求属己的快乐。 启蒙运动的发展,休谟的人性论开始把人们的关注焦点从天堂拉回了人间,开始关注人自身的存在。休谟明确的指出能产生幸福的行为是源于有助于功利,这给了边沁在行为正当性上的初步认识,以及对功利内涵的最初步了解。因为人

浅析边沁功利主义法学思想中的刑罚观

浅析边沁功利主义法学思想中的刑罚观 摘要: 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1748~1832),英国功利主义法学家、法 律思想家、哲学家、经济学家,作为英国近代功利主义的创始人和一位激进的法 律改革家,他毕生致力于英国的法律改革事业,是英国法律改革运动的先驱和领 袖,也被认为是分析分析法学卓有成效的领导者。本文主要从边沁所处法律时代 的角度,对其功利主义法学中的刑罚观进行浅析。 关键词:功利主义刑罚观刑罚权 正文: 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边沁所处的时代,是英国法制史上保守势力与革新力量激烈斗争的时代。为了驳斥英国著名法学家布莱克斯通在《英国法释义》中对英国法制现状所作的辩护,推进法律改革事业,边沁在总结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第一次全面阐述了功利主义理论,为英国的法制改革事业奠定了与古典自然法哲学截然不同的理论基础。他的关于立法原则与立法技术的思想给19世纪英国法制改革运动以巨大推动,并影响到欧洲一些国家。他以功利原则的价值判断为基石,对刑法给予了特别关注,并以评述刑罚合理性作为他的关于法律改革的著述活动的开始。因此,边沁的功利主义刑罚观在其思想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在现代刑法学界有着很深的影响。 一、刑罚权的根据 刑罚权的根据是什么?历来有不同的学说。在此之前,有神权说、契约说、命令说等各种主张①。边沁认为,刑罚权是由于社会的利益或社会的必要而存在。 边沁在《道德与立法原则导论》一书中指出:大自然把人类置于两个主宰-苦与乐-的统治之下。只有这两个主宰才能给我们指出应当做什么和不应当做什么。趋乐避苦是人类的天性。这种人性支配着人们的一切行动。应当根据行为本身所引起的苦与乐的大小程度来衡量该行为的善与恶。“功利原则承认(人类对这两个主人)的服从,视之为制度的基石,该制度的目标就是通过理性和法律培

对功利主义伦理观的评价

对功利主义伦理观的评价 【摘要】:功利主义是一种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作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学说、道德学派和哲学思潮,是人类极其重要的思想成果,合理地继承他们有价值的思想,对建立和谐社会有重要的意义。在不了解功利主义的人们看来,功利主义往往带有贬义色彩,本文着重于分析功利主义的发展历程及代表人物,以及对现实社会的影响,从积极和消极两方面对其进行客观评价,扬弃地辩证地看待功利主义。【关键词】:功利主义;边沁;个人利益;市场经济;法治 一、功利主义伦理观的主要概念 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即效益主义是道德哲学(伦理学)中的一个理论,提倡追求“最大幸福”,认为人应该做出能“达到最大善”的行为,所谓最大善的计算则必须依靠此行为所涉及的每个个体之苦乐感觉的总和,其中每个个体都被视为具相同份量,且快乐与痛苦是能够换算的,痛苦仅是“负的快乐”。不同于一般的伦理学说,功利主义不考虑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与手段,仅考虑一个行为的结果对最大快乐值的影响。能增加最大快乐值的即是善;反之即为恶。 功利主义以坚持人性论,坚持道德为出发点是从人的趋乐避苦的天性出发,提出快乐是人的最终目的,社会的每一个个体都有追求自身的幸福快乐的权利。功利主义思想家们关注到从追求个人幸福的功利立场出发,会导致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的利益冲突,进而提出有效的调适方法,以图解决利己与利他之间的矛盾。功利主义提出了合理的利己主义,个人幸福必须与社会幸福结合起来等观点,强调一种普遍效应的快乐主义,认为任何一种行为只要其增多社会幸福的趋向大于减少社会幸福的趋向,我们便说这个行为是符合功利原则的。这种行为不单指个人行为,还包括了整个政府及其政策和法律,假如这里的当事者是泛指整个社会,那么幸福便是社会的幸福。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即使受到一些痛苦,但只要以总的方面增加了快乐,他也应该是幸福的。功利主义认为行为上是非标准的幸福并不是行为者一己的幸福,乃是一切与这行为有关的人的幸福,简言之,即最大幸福原则。 二、功利主义伦理观的形成过程及代表人物 早在功利主义正式成为哲学理论之前,就有功利主义思想雏型的出现。 西元前5世纪的亚里斯提卜、前4世纪的伊壁鸠鲁、中国古代的墨子及其追随者的伦理学中都存在着如何促使最大快乐的思维。近代英国哲学家与伦理学家如坎伯兰、法兰西斯·哈奇森与休姆都有功利主义的倾向。据边沁指出,他在英国化学家约瑟夫·普利斯特里、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意大利法学家贝卡里亚以及休姆等的著作中都发现了功利原则。 功利主义正式成为哲学系统是在18世纪末与19世纪初期,由英国哲学家兼经济学家边沁和密尔提出。其基本原则是:一种行为如有助于增进幸福,则为正确的;若导致产生和幸福相反的东西,则为错误的。幸福不仅涉及行为的当事人,也涉及受该行为影响的每一个人。 在功利主义伦理学史上,边沁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18世纪末叶,英国爆发产业革命,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工业资产阶级寻求更多利益。就是在这

浅析大学生日益“功利主义”的心态

浅析大学生日益“功利主义”的心态 [摘要]:“功利主义”由来已久,它直接影响到一个人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生成,由于教育和社会等等客观因素以及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现在“功利主义”的魔爪已经伸向了身在“象牙塔”里的我们。于是当代的大学生群体中出现了很多“功利主义”分子。他们的一些行为表面上看起来令人费解,然而,当我们静下心来,理性思考的时候,我们却愕然发现,这些行为的背后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推动,它就是“功利主义”的毒瘤。然而遗憾的是,无知的我们却很少有人意识到“功利主义”的存在以及它的危害性。本文通过一些真实的社会现象,再现了当代大学生在“功利主义”心态的驱使下做出的一系列“好笑的行为”,继而理性的分析了这些表象产生的社会和个人因素。 [关键词]:功利主义、价值观变迁、深层原因。 一、一些社会现象所引发的思考 我们从小就接受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教育。时至大学,这种传统教育我们已经“沐浴”了十几载。在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念中,虽然体现崇高理念的集体主义观念仍占主导地位,但是不得不承认,我们从小受到的主流教育的核心价值观正在世俗的功利主义的围攻。以至于如今出现了一些表面上让人费解,但冷静的分析后却让人痛心疾首的“怪现象”。 譬如,在一项关于当代大学生入党动机的调查中,对“为什么加入中国共产党”,“寻找精神寄托”占8%,“为共产主义而奋斗”占7%,“为更好地服务人民”占2%,“为以后找工作方便”占83%。根据对调查数据的分析,这些动机中,既有追求理想的精神动力,也有实现个人自身价值的利益考量,但表现突出的是入党动机的功利性。抱着功利化动机入党的大学生,把入党作为实现个人利益的一种手段,而不是一种崇高的信仰,他们考虑的往往是如何利己,而不是如何更好的服务他人。他们入党是为了给自己带来名、利、权等方面的资本和实惠,可以在以后寻找工作时增加一个及其重要的筹码。 当今的大学生选择到农村工作,意愿多样。例如,在农村工作有利于积累基层工作经验,为将来再择业打基础;有利于充分发挥自身能力,有较大发展潜力与上升空间;大部分大学生村干部在农村长大,期望为家乡发展做贡献等。 但是,有很大一部分大学生担任村干部存在功利化目的,如为了报考公务员时获得优先录取条件。有的学生认为,农村工作比较轻松,报酬尚可,即使工作不努力,也不会产生严重后果;部分学生把到农村锻炼作为选择更好岗位的“跳板”,缺少扎根农村、长期奉献的打算。假如一个国家的行政管理部门多了这些所谓的功利的“聪明人”,那他们势必会像蛀虫一样慢慢的吞噬掉整个民族的明天。 还有一部分大学生,在暑假中积极地投身到各种社会实践中,在四川地震灾区,国内各地

功利主义 边沁关于功利主义的正确分析

功利主义 边沁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即效益主义是道德哲学(伦理学)中的一个理论。提倡追求“最大幸福”(Maximum Happiness)。主要哲学家有约翰·史都华·米尔(John Stuart Mill)、杰瑞米·边沁(Jeremy Bentham)等。 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认为人应该做出能“达到最大善”的行为,所谓最大善的计算则必须依靠此行为所涉及的每个个体之苦乐感觉的总和,其中每个个体都被视为具相同份量,且快乐与痛苦是能够换算的,痛苦仅是“负的快乐”。不同于一般的伦理学说,功利主义不考虑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与手段,仅考虑一个行为的结果对最大快乐值的影响。能增加最大快乐值的即是善;反之即为恶。边沁和米尔都认为:人类的行为完全以快乐和痛苦为动机。米尔认为:人类行为的唯一目的是求得幸福,所以对幸福的促进就成为判断人的一切行为的标准。

功利主义 发展历程 早在功利主义正式成为哲学理论之前,就有功利主义思想雏型的出现。 功利主义 西元前5世纪的亚里斯提卜(Aristippus)、前4世纪的伊比鸠鲁、中国古 代的墨子及其追随者的伦理学中都存在着如何促使最大快乐的思维,他们 是古人中的功利主义先驱。近代英国哲学家与伦理学家如坎伯兰 (Richard Cumberland)、法兰西斯·哈奇森与休姆都有功利主义的倾向。据边沁指出,他在英国化学家约瑟夫·普利斯特里、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 (Claude-Adrien Helvetius)、意大利法学家贝卡里亚 (Cesare Beccaria) 以及休姆等的著作中都发现了功利原则。 功利主义正式成为哲学系统是在18世纪末与19世纪初期,由英国哲 学家兼经济学家边沁和米尔提出。其基本原则是:一种行为如有助于增进 幸福,则为正确的;若导致产生和幸福相反的东西,则为错误的。幸福不 仅涉及行为的当事人,也涉及受该行为影响的每一个人。 19世纪末期的功利主义代表人物亨利·西奇威克(Henry Sidgwick)认 为功利主义来自对“常识”的道德系统的反省。他论证多数的常识道德被 要求建立在功利主义基础上。他也认为功利主义能解决常识学说的模糊和 前后矛盾而产生的困难和困惑之处。在20世纪功利主义虽然经过摩尔 (G.E. Moore) 的批判,但英美哲学家与英国自然科学家兼伦理学家图尔明(Stephen Edelston Toulmin)、牛津大学的诺埃尔·史密斯 (Patrick Nowell-Smith)、厄姆森 (J.O. Urmson)、美国哈佛大学的约翰·罗尔斯以及澳大利亚的斯马特 (J. J. C. Smart)等人仍为功利主义辩护。 主要派别 功利主义根据应用的方式可分为以下几种: 情境功利主义(act-Utilitarianism)

浅谈从功利主义和正义论出发浅析正义观

浅谈从功利主义和正义论出发浅析正义观 一、功利主义法学思想主要内容 (一)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认为“快乐幸福”,就是“善”,痛苦就是“恶”。功利主义的正义观是,如果社会主要体制的安排获得了社会全体成员满足的最大净差额,那么认为这个社会就是一个合理的社会。幸福和福乐能够明白的表示快乐和痛苦,因此边沁常常用最大幸福原理代替功利原理。边沁将法律作为他实现功利主义的手段。而从部门法角度来说,边沁又倾向于首先从刑法的角度实现功利主义,即按照功利主义的原则规定哪种行为是犯罪行为。 (二)边沁功利主义的两原则 1.自利原则。理性的人的最大目的,是追求个人的最大幸福。什么是快乐、什么是痛苦,每个人自己最清楚。个人是他自身幸福的最好判断者。在人类社会生活中,自利的选择占着支配地位。当人们进行各种活动的时候,凡是对自己的最大幸福能有最高贡献的,不管对自己以外的全体幸福带来什么样的结果,他都会全力追求,这是人性的一种必然倾向。 2.最大幸福原则。人的本性是避苦求乐,人的行为受功利原则支配,追求功利就是追求幸福,个人就是要追求其自身的最大幸福;对于政府和整个社会来说也应该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就是所谓的“最大幸福原则”。 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任何行动和方针必须产生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将痛苦减小到最少,甚至在必要情况下可以牺牲少部分人的利益。功利主义认为人应该做出“能达到最大善”的行为,最大善的计算依靠此行为所涉及的每个个体的苦乐感觉的总和,其中每个个体都被视为具有相同份量。 二、正义论的主要思想 (一)正义,即公平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体制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

要价值一样。”正义,不是个人的德行,不是人们之间的理想关系,是一种公正的体制。正义是社会制度的正义。正义意味着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和对行为的安排,使人们生活得更好,满足人类对享有某些东西或实现目的的手段,使大家尽可能地在最少阻碍和浪费的条件下得到满足。正义的对象是社会基本结构,即用来分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罗尔斯将正义的前提规定为原初状态和无知之幕,提出相互冷漠的理性人的概念,与资本主义社会的状况有类似之处。罗尔斯认为,无知即为公正,无知之幕是一种前提,行为人在做出选择时忽视影响公正的各种功利性因素。而原初状态则指行为人做出的选择不受偏见等偶然因素影响的状态。 (二)正义两原则 1.自由平等原则,也即政治权利原则,即每个人与所有人一样享有最广泛的平等自由权利。包括政治自由、言论和集会自由,良心自由和思想自由,依法不受任意逮捕和剥夺财产的自由。 2.机会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也即经济权利原则,它适用于收入和财富的分配,以及那些利用权力、用以调节社会和经济利益的分配。即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当满足这样的条件:使它们在与正义的储蓄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即差别原则;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即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其中,两个正义原则应以词典式次序排列,第一个原则优先于第二个原则,即首先应当实现政治自由,然后实现经济自由。“自由只能由于自由的缘故才能受到限制”,而不能受到社会经济利益的限制。即使是整个社会,都不能剥夺公民的基本自由。而第二个原则中的机会平等原则又优先于效率原则。第一个原则体现了平等自由,并且这种平等自由具有广泛性,第二个原则体现了平等互利,这种机会均等面向社会所有人,尤其是在社会中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例如,根据机会平等原则,罗尔斯认为,无论公民的家庭条件如何,他都应该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而差别原则的初衷在于调节社会中位于最不利地位的公民和有利地位的公民的利益平衡。罗尔斯的正义观侧重于社会公平和实质公平,同时在一系列的公平正义原则中,又有不平等原则,而这种原则是为了倾斜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 三、电车难题和医院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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