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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登记注销申请书

动产抵押登记注销申请书

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书

动产抵押登记

动产抵押登记申请条件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抵押的 动产抵押登记提交材料 1.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或者与申请业务相对应的《动产抵押登记变更申请书》《动产抵押登记注销申请书》)一份; 2.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一份; 3.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一份。 上述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 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流程 一、设立 1、填写申请信息 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材料 2、提交预审 申请人根据实际需要判断是否提交预审,如不需要预审,可以直接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审核。 3、下载《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下载申请书,抵押双方确认申请登记信息,盖章。 4、上传申请材料 申请人上传《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要求的申请材料,详见下图。 5、提交审核 申请人确认所有申请信息填写无误后,提交审核。

6、下载《动产抵押登记书》 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在自己账户下下载打印《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变更 1、填写申请变更信息 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变更材料 2、提交预审 申请人根据实际需要判断是否提交预审,如不需要预审,可以直接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审核。 3、下载《动产抵押登记变更申请书》 申请人下载申请书,抵押双方确认申请登记信息,盖章。 4、上传申请材料 申请人上传《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要求的申请材料,详见下图。 5、提交审核 申请人确认所有申请信息填写无误后,提交审核。 6、下载《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 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在自己账户下下载打印《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 三、注销 1、填写申请注销信息 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注销材料 2、下载《动产抵押登记注销申请书》 申请人下载申请书,抵押双方确认申请登记信息,盖章。

动产抵押登记书

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

动产抵押登记须知 为了您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请在填写登记书前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在须知后签字确认。(该须知和《动产抵押登记书》双面打印) 一、申请人须使用标准A4纸张、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登记书。 二、申请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及信息真实有效。登记书内容应当与抵押合同以及主合同相关内容一致。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动产不得抵押: (一)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二)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三)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办法所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包括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八、《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三条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可以由抵押合同一方作为代表到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由抵押合同双方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到登记机关办理。 当事人应当保证其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九、《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四条当事人设立抵押权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情形的,应当持下列文件向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十、《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六条抵押合同变更、《动产抵押登记书》内容需要变更的,当事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十一、《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七条在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或者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下,当事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注销书》;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十二、《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十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有关动产抵押登记信息,也可以持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到登记机关查阅、抄录动产抵押登记档案。 抵押人:(公章)抵押权人:(公章)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办理动产抵押登记须知及材料

办理动产抵押登记须知 一、申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一式四份); 2、抵押合同; 二、申请办理动产抵押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书; 3、授权委托书; 4、合同管理员证; 5、代办人身份证 或 1、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盖章的《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一式四份); 2、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分别持有的原《动产抵押登记书》或原《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 3、抵押合同; 4、实物验证报告; 5、资产评估报告; 三、申请办理动产抵押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书》(一式四份); 2、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分别持有的原《动产抵押登记书》或原《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 3、因主债权消灭、担保特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特权等原因的,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四、申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变更、注销登记时,除应分别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为企业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合同管理员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以自己名义申请抵押登记的,应提交法人的书面授权。(注明有效期); 2、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证复印件; 3、当事人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渔业生产经营者申请抵押登记的,参照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要求办理。 4、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抵押登记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动产抵押登记流程

一、动产抵押登记流程法律规定 1、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可以由抵押合同一方作为代表到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由抵押合同双方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到登记机关办理。 二、动产抵押登记材料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动产抵押登记载明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名称(姓名)、住所地等; (二)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 (七)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八)抵押人、抵押权人认为其他应当登记的抵押权信息。 四、动产抵押登记流程 1、客户审核 严格按照XXX借款客户审查标准考察客户,符合借款条件的客户考虑办理动产抵押。 2、抵押物调查 客户经理及风控部对借款客户抵押物进行审查,查询抵押物是否足值、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抵押物达到要求的,进行动产评估。 3、评估 动产抵押需提供评估报告,对于符合XXXX借款标准的客户,由指定评估公司进行动产评估,评估公司会在2-3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评估费由客户支付。 4、准备所需资料 动产抵押需向工商局提交以下材料,需提前准备。 (1)双方签字或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附动产评估明细(一式三份);

动产抵押登记书(样表)工商局样本

登记编号: 抵押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名称(姓名)住所地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证件号码 代理人名称(姓名) 抵押权人名称(姓名)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证件号码 代理人名称(姓名) 被担保债权概况 种类数额 担保的范围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备注 抵押物概况(如写不下可另附页) 名称所有权归属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等情况 备 注 抵押人签字(盖章)抵押权人签字(盖章)登记机关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登记机关存档)

登记编号: 抵押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名称(姓名)住所地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证件号码 代理人名称(姓名) 抵押权人名称(姓名)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证件号码 代理人名称(姓名) 被担保债权概况 种类数额 担保的范围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备注 抵押物概况(如写不下可另附页) 名称所有权归属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等情况 备 注 抵押人签字(盖章)抵押权人签字(盖章)登记机关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抵押权人保存)

动产抵押登记书 登记编号: 抵押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名称(姓名)住所地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证件号码 代理人名称(姓名) 抵押权人名称(姓名)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证件号码 代理人名称(姓名) 被担保债权概况 种类人民币贷款数额 担保的范围 备注 抵押物概况(如写不下可另附页) 名称所有权归属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等情况 备 注 抵押人签字(盖章)抵押权人签字(盖章)登记机关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抵押人保存)

动产抵押登记书 登记编号: 抵押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名称(姓名)住所地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证件号码 代理人名称(姓名) 抵押权人名称(姓名)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证件号码 代理人名称(姓名) 被担保债权概况 种类数额 担保的范围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备注 抵押物概况(如写不下可另附页) 名称所有权归属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等情况沥青混凝土 拌合站 沥青混凝土 拌合站 沥青混凝土 拌合站 沥青混凝土 拌合站 备 注 抵押人签字(盖章)抵押权人签字(盖章)登记机关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置备于动产抵押登记簿供查询)

登记对抗主义之下的动产抵押登记制度

登记对抗主义之下的动产抵押登记制度 ——兼及《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的修改 高圣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关键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登记/登记对抗主义/登记单方申请主义/形式审查 内容提要:动产抵押改变了传统民法上“不动产抵押权-动产质权”的二元化担保物权格局,给传统物权公示方法提出了挑战,占有(交付)在其中已无法起到公示的作用,动产抵押登记制度遂之而生。合理的动产抵押登记制度由以下要素构成:在登记生效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之间采纳登记对抗主义;建立统一的动产登记机关;登记内容与登记事项简单明了;在双方申请主义和单方申请主义之间采纳登记单方申请主义;在实质审查和形式审查之间采取形式审查。 动产本以占有(交付)为公示方法,[1]但动产抵押不移转占有,其公示方法改以登记进行。但流通于社会的动产在绝大多数交易中仍以交付为公示方法,所以善意第三人极易受蒙骗。弥补这一缺陷的惟一途径即健全登记制度。此外,登记制度若不完备,登记机关职责不明,互相推诿,又使当事人望而却步,使动产抵押窒碍难行,失却其融通资金、保障交易安全的作用。由此可见,动产抵押是否健康发展,达到立法目的,与登记制度是否健全有密切关系。[2]我国《担保法》关于动产抵押登记制度的规定已广受批评。令人遗憾的是,我国《物权法》除对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作了统一规定之外,对动产抵押登记制度的构建并无建树。[3]本文拟就该此一陈管见,以求教于同仁。 一、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登记生效主义抑或登记对抗主义

登记生效主义,是指动产抵押权的设定以登记为发生效力的要件,换言之,未经登记,动产抵押权不仅不能对抗第三人,而且在当事人之间也无约束力;登记对抗主义,是指动产抵押权依当事人间的合意即设定,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易言之,当事人间依合意成立动产抵押权后,对于第三人而言,未经登记者并非无效,只是当事人不能对第三人主张其有效。 登记对抗主义本于私法自治的理念,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由,一方面使动产抵押权容易设定,方便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维持了交易上的便捷;另一方面,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申请登记,以维持动产抵押权的对抗力,同时,对于已登记者,第三人可通过查阅登记簿而明了抵押物的实际权利状况,由此维护交易安全。动产的流动性决定了动产物权的变动以交付为公示方法,若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公示方法,且以登记为必要,不符合现实生活的要求,将严重妨碍动产的流动便利,并增加动产抵押权的手续成本。 若动产抵押权未为登记,则抵押权人的权利不得对抗第三人,这似乎对抵押权人不利,但是,抵押权人不要求登记是自己选择的结果。由此可见,登记对抗主义既蕴含了私法自治的精神,又为抵押权人提供了足以保护自身利益的手段,同时又不至于使第三人遭受无辜损害,对各方利益的保护可谓相当周到。“实行以来,未见重大弊端,尚难谓非妥善之制度”。[4]在比较法上,美国、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中东欧诸国、越南等均采取登记对抗主义。即使是在奉行登记生效主义的德国,在船舶抵押权等上亦采取登记对抗主义。 我国《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189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

动产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动产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1、申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A、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一式四份)。 B、抵押合同。 2、申请办理动产抵押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A、营业执照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书。 3、授权委托书。 4、合同管理员证。 5、代办人身份证。 一、动产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动产抵押登记资料 动产抵押登记可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 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 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 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动产抵押登记内容 (一)抵押人及抵押权人名称(姓名)、住所地; (二)代理人名称(姓名); (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四)担保的范围;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七)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动产抵押合同变更

《动产抵押登记书》内容变更的,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到原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原《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 (三)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 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变更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注销登记 在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等情形下,动产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到原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原《动产抵押登记书》;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s://www.sodocs.net/doc/6017693779.html,/souask/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动产抵押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在借贷、生产经营等民事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均可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设立抵押权。 第三条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住所地,以营业执照载明的地址为准。 农业生产经营者的住所地,属当地农村户口的,以农村户口簿载明的家庭住址为准;属城镇户口或异地农村户口的,以生产经营活动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材料为准。 第四条农业生产经营者是指在农业用地和单独的设施中从事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以及农林牧渔服务业生产经营的单位和自然人。包括农村和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及农村承包经营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社员等。 第五条生产设备是指用于工业生产的各种机器、机床、仪器、工具、装置以及用于矿业生产的各种采掘机械设备和农业生产的各种农业机械。 原材料是指用于加工、制作工业产品而采购的原料。 半成品是指正在加工或尚未加工合格的工矿产品和农产品。 产品是指抵押人自己生产或经销的工矿产品和农业产品。 第六条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s://www.sodocs.net/doc/6017693779.html,/souask/第七条抵押人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抵押权人为债权人或反担保中的第三人。 第八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人住所地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 第九条专门从事信用担保的企业申请办理反担保动产抵押登记的,登记机关应予办理登记。 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后,再要求债务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的一种方式。 第十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登记: (一)不属于登记管辖范围的; (二)提交的登记材料不完整或填写《动产抵押登记书》不符合要求的; (三)企业对境外借款设定抵押担保不能提供外汇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的; (四)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外的其它单位或自然人设立动产抵押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属于登记机关登记的其他动产。 第十一条动产抵押登记机关不得对下列动产办理抵押登记: (一)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二)以进口设备、原材料抵押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 (三)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四)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企业动产抵押物注销登记申请书

企业动产抵押物注销登记申请书抵押物登记号: 企业动产抵押物注销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抵押人)名称: 申请人(抵押权人)名称: 申请日期:年月日 ┌────────────────────────────────────────┐│││敬告││││1、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企业动产抵押物│

│登记管理办法》和本申请书,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2、申请人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3、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复印件,应当由申请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签字进行确认;││4、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应当使用a4纸;││5、填写申请书应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并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企业动产抵押物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序号│应提交的材料名称│提交材料的申请人││││类别│├──┼────────────────────────────┼────────┤│ 1│企业动产抵押物注销登记申请书│申请人双方│├──┼────────────────────────────┼────────┤│ 2│抵押权终止的证明│申请人双方│

├──┼────────────────────────────┼────────┤│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人双方│├──┼────────────────────────────┼────────┤│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双方│├──┼────────────────────────────┼────────┤│ 5│原《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申请人双方│├──┼────────────────────────────┼────────┤│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双方│└──┴────────────────────────────┴────────┘ 企业动产抵押物注销登记事项 ┌───────────┬─────────────────────────────┐│申请注销│││登记原因││├───────────┼───┬─────────────────────────┤│原抵押合同│ 名称│││├───┼─────────┬───────┬───────┤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动产抵押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在借贷、生产经营等民事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均可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设立抵押权。 第三条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住所地,以营业执照载明的地址为准。 农业生产经营者的住所地,属当地农村户口的,以农村户口簿载明的家庭住址为准;属城镇户口或异地农村户口的,以生产经营活动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材料为准。 第四条农业生产经营者是指在农业用地和单独的设施中从事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以及农林牧渔服务业生产经营的单位和自然人。包括农村和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及农村承包经营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社员等。 第五条生产设备是指用于工业生产的各种机器、机床、仪器、工具、装置以及用于矿业生产的各种采掘机械设备和农业生产的各种农业机械。

原材料是指用于加工、制作工业产品而采购的原料。 半成品是指正在加工或尚未加工合格的工矿产品和农产品。 产品是指抵押人自己生产或经销的工矿产品和农业产品。 第六条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第七条抵押人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抵押权人为债权人或反担保中的第三人。 第八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人住所地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 第九条专门从事信用担保的企业申请办理反担保动产抵押登记的,登记机关应予办理登记。 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后,再要求债务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的一种方式。 第十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登记: (一)不属于登记管辖范围的; (二)提交的登记材料不完整或填写《动产抵押登记书》不符合要求的; (三)企业对境外借款设定抵押担保不能提供外汇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的; (四)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外的其它单位或自然人设立动产抵押的;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范文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范文Model of chattel mortgage registration method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范文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20xx年10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0号公布 20xx年7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8号修订)第一条为规范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保障交易安全,促进资金融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办法所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包括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条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可以由抵押合同一方作为代表到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由抵押合同双方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到登记机关办理。 当事人应当保证其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第四条当事人设立抵押权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情形的,应当持下列文件向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动产抵押登记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名称(姓名)、住所地等; (二)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解除抵押登记的申请书

解除抵押登记的申请书 解除抵押登记的’申请书1 x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们双方于 xx年x 月 x日在你局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登记证编号:),现由于以下第项原因: 1、主合同已履行完毕; 2、抵押权人已实现抵押权; 3、抵押物已全部灭失; 4、提前解除抵押合同;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向你局申请巴黎抵押物注销登记。 抵押人(盖章):地址: 抵押权人(盖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住所: 代理人(签字): 住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xx年 x月 x日

解除抵押登记的申请书2 注销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 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在———————年————月————日向海南交行申请了———————万元贷款,并用公司名下位于海口市——————————————————————————————平方米土地作为贷款抵押物,土地使用证书编号为“海口市国用(——————)第—————号”。现公司已将“琼交银—————年借字——————号”合同项下的所有贷款还清,现特向你局申请解除土地抵押登记。请予办理为谢。 ————————————————————————————————— xx年 x月 x日 解除抵押登记的申请书3 XXX房地产交易所: 借款人XX公司于20xx年8月5日用XXX行政中心东边XXX苑1、2、3、8、9、10号楼住宅59套,门面12套,在我社在建工程抵押贷款663万元整,现归还贷款本金200万元整。我社同意解除1号楼1单元102号、202号;2号楼1单元202号,2单元101号、602号、603号;3号楼1单元102号、601号;8号楼1单元101号、102号、302号、402

在线动产抵押登记操作流程

在线动产抵押登记操作流程 天津东法律师事务所定位于以金融类业务、发债私募股改并购上市等企业法律服务类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养老法律服务、刑事及民商事类业务为主的综合律师事务所。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在线动产抵押登记操作流程的相关问题,请点击进入官网进行免费咨询。 (详情点击进入官网咨询) 在线动产抵押登记操作流程天津东法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动产抵押问题: 1,可直接在搜索引擎中直接搜索“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字样,直接进入登记系统。 2,所需材料:(1)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申请书(2)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3)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办事指南:第一步:用户注册 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办理人经过身份认证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相关业务。身份认证分为账号密码和电子营业执照两种方式。其中,通过账号密码登录需要注册新用户,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无需注册。友情提示:经办人注册用户时所使用的手机号码必须为本人已经在运营商处通过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

第二步:登录办理业务 办理人在线登陆后即可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变更、注销业务。用户点击系统首页的“动产抵押登记”、“动产抵押变更”、“动产抵押注销”图标,进入业务办理列表页面填写相关信息。 第三步:提交预审 当您将网页上的信息填写正确完整后,就可以提交预审了。点击“提交预审”点击“确定”按钮,列表中显示的数据为提交预审的数据,状态为“待预审”,显示登记部门、联系电话,用户可点击“”按钮,查看已提交预审的信息。 第四步:上传电子文件材料 预审通过后,第四步只需您将所有需提交的材料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附件至您预审通过的动产抵押登记信息中,然后提交审核。上传附件时还请注意系统对文件格式大小的要求。 第五步:下载动产抵押登记书 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动产抵押登记(注销、变更)书》。下载的登记书,加盖了登记机关的电子印章,可打印提交抵押人或抵押权人。 天津东法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在线动产抵押登记操作流程的答案。 天津东法律师事务所秉承“明理求法、智合笃行”的发展理念,明世间之道,求优宜之法,聚众人之智,笃大道之行。东法立足天津,深耕京津冀,服务全国。总部设在天津公馆,坐拥1200余平米的宽敞办公场地,设有现代化的智能办公平台,人性化的后勤体系为员工提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2007年10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0号公布 2016年7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8号修订) 第一条为规范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保障交易安全,促进资金融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办法所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包括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条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可以由抵押合同一方作为代表到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由抵押合同双方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到登记机关办理。 当事人应当保证其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第四条当事人设立抵押权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情形的,应当持下列文件向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动产抵押登记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名称(姓名)、住所地等; (二)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 (七)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八)抵押人、抵押权人认为其他应当登记的抵押权信息。 第六条抵押合同变更、《动产抵押登记书》内容需要变更的,当事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七条在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或者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下,当事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注销书》;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八条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注销,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本办法形式要求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办理,在当事人所提交的《动产抵押登记书》《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动产抵押登记注销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注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登记机关不予办理,并应当向当事人告知理由。 第九条登记机关应当根据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动产抵押登记注销书》设立动产抵押登记档案,并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及时将动产抵押登记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动产抵押登记书》《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动产抵押登记注销书》各一式三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持一份,登记机关留存一份。

动产抵押登记须知

动产抵押登记须知 为了您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请在填写登记书前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须使用标准A4纸张、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登记书。 二、申请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及信息真实有效。登记书内容应当与抵押合同以及主合同相关内容一致。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动产不得抵押: (一)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二)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三)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动产抵押登记,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下列文件: (一)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一式四份,如有抵押物概况附页则同样需打印一式四份并签字或盖章; (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和流程

动产抵押登记 动产抵押登记须知 一、申请人须使用标准A4纸张、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登记书。 二、申请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及信息真实有效。登记书内容应当与抵押合同以及主合同相关内容一致。 三、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四、下列动产不得抵押: (一)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二)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三)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动产抵押登记办事指南 一、动产抵押登记机关 动产抵押登记机关为动产抵押人住所地的区县工商分局。 动产抵押人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 动产抵押物包括:动产抵押人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二、如何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一)动产抵押登记

当事人申请动产抵押登记,应向动产抵押人住所地的区县工商分局提交下列文件: 1、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点击《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抵押物权属证明、价值凭证原件。 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上述文件到动产抵押人住所地的区县工商分局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二)动产抵押变更登记: 当事人办理变更登记,应当向原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工商分局提交下列文件: 1、原《动产抵押登记证》; 2、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变更登记申请书》;(点击《动产抵押变更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原件。 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上述文件到原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工商分局办理变更登记。 (三)动产抵押注销登记 当事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向原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工商分局提交下列文件: 1、原《动产抵押登记证》; 2、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注销登记申请书》;(点击《动产抵押注销登记申请书》) 动产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上述文件到原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工商分局办理注销登记。

新《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存在的两个问题

新《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存在的两个问题 《物权法》自2007年10月日生效,为适应法律变化,国家工商总局于2007年1 0月12日出台《动产抵押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同时宣布原《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废止。通过对《物权法》、《担保法》和《办法》的分析,笔者发现《办法》的几处规定与《物权法》、《担保法》相抵触。 一、《办法》未区分动产抵押物的性质,对抵押登记机关作了统一规定 《办法》第2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其他条款未对登记机关作规定。 《物权法》第189条确实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181条规定的动产(即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但仅是针对该法181条特指的“浮动抵押”情形下,登记机关是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对常见的“非浮动抵押”登记,即普通的、单个的动产抵押,《物权法》对登记机关未作规定。虽然《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但在《物权法》对普通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未作规定的情况下,不存在《担保法》与其冲突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仍应该适用原有的《担保法》。 《担保法》第42条对普通的动产抵押所作的规定是:“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见,普通的动产抵押登记机关为财产所在地工商机关,非抵押人住所地。 二、《办法》突破法律规定,对需要工商进行抵押登记的普通动产抵押人的范围作出了扩大规定

抵押物注销登记申请书

抵押物注销登记申请 敬 .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中华人们共国担保法》和本申请书,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申请人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所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十六开纸 .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或签字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申请抵押物注销登记须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应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记 (一)主合同已履行完毕的 (二)抵押权人已经实现抵押权的 (三)当事人提前解除抵押合同的

(四)抵押物全部灭失的 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有关文件 (一)抵押物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原《抵押物登记证 (三)合同履行完毕的凭证 (四)提前解除抵押合同的协议 (五)抵押物全部灭失的凭证 (六)双方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三、提前解除抵押合同的应自解除合同协议签字盖章日办理注销登记。合同履行完毕或者抵押物灭失的,应于履行完毕或者抵押物灭失之日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四、不办理注销登记的,抵押物不得再次设定抵押 __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 我们双方__________________日在你局办理了抵物登记(登记证编号______,现由于以下______项原因 .主合同已履行完毕 .抵押权人已实现抵押权 .抵押物已全部灭失 .提前解除抵押合同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向你局申请巴黎抵押物注销登记 抵押人(盖章________抵押权人(盖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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