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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管理制度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管理制度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管理制度

困难员工帮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员工家庭在生产、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为工会春节慰问困难员工和集体送温暖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减轻因各种特殊情况造成经济困难的员工的生活压力,发扬公司员工团结一心、互帮互助的友爱精神,增强团队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体现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适用

三、权责

本制度由工会委员会制定,各单位照案执行。

四、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

五、帮扶程序

1、准确摸底,精准帮扶。公司各单位要认真、全面摸清和掌握本单位困难员工基本情况,杜绝“人情帮扶”“关系帮扶”,切实做到“应建尽建,应退尽退”(含内退员工,退休人员、工亡家属及伤残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建档范围)。

2、困难员工帮扶标准

①、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行政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员工家庭;

②、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内

(含),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员工家庭;

③、家庭成员遭遇意外灾害,损失巨大,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员工;

④、单亲丧偶家庭;单身一人且患有重病的;家庭成员中有两人同时患重病的;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患重病且有子女在大学就读的;

⑤、具有下列情形的员工家庭,不建立档案:拥有2套以上(含)住宅的,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⑥、公示上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员工,公司工会将进行集体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集团公司工会。

六、困难员工档案管理

1、困难员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发现随时上报,随时救助,随时变化随时调整,随时脱困随时撤档;

2、困难员工档案以纸质档案一式两份。

七、困难员工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困难员工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2、困难员工及其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困难证明;

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4、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大病及各种疾病诊断证明书,需提供市内公立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及相关医药费用单据(一年内)复印件。(精神病患者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精神残疾人”证明复印件

也可)和相关医药费用单据(一年内)复印件;

5、家庭遭受灾害的有效证明(一年内);

6、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以外的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提供上学证明材料、学费、宿费票据(一年内)。

八、困难员工申报认定程序:

1、申报。由困难员工本人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困难员工申请书》

(1)员工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困难员工及其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困难证明及本人银行卡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大病及各种疾病诊断证明书,需提供市内公立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及相关医药费用单据(一年内)复印件。(精神病患者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精神残疾人”证明复印件也可)和相关医药费用单据(一年内) 复印件。

(3)家庭遭受灾害的有效证明(一年内);或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以外的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提供上学证明材料、学费、宿费票据。

2、入户调查。基层工会收到困难员工申请的资料,应依据困难员工认定标准进行审核认定,并派2名或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调查人员要到申请人家中了解其家庭人口、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入户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当填写《困难员工入户调查表》,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代理人)分别签字,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

3、公示。入户调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员工,经基层单位工会集体研究同意后,在单位按照《困难员工公示》进

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单位工会应出具《困难员工公示无异议证明》,填写纸质《困难员工登记表》,并提出审查意见,签章齐全后上报公司工会困难员工帮扶站。

4、审核。工会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困难员工认定条件,对上报的困难员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入户核查。审核完成后,将合格的困难员工材料汇总上报报公司工会研究批准。

5、审批。工会负责对工会拟建档的困难员工进行审批,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对本系统及下属单位工会拟建档的困难员工进行审批。

6、建档。工会应及时将本级工会已审批的困难员工档案上报公司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7、救助。经审批确定为困难员工的,公司工会困难员工帮扶站可根据其困难情况进行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法律援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救助帮扶。

党内送温暖制度,爱心扶贫助困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党内送温暖制度,爱心扶贫助困制度 篇一:扶贫帮困工作制度 ****学校扶贫帮困工作制度 一、活动的目标: 通过全校师生的爱心行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建立扶贫帮困助学的长效机制。帮助贫困学生树立学习和生活的信心,顺利渡过在我校的学习生活。同时在活动中,使每个教师进一步牢记宗旨,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师德素养。 二、助学对象: 1、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 2、心理、习惯、思想存在问题的学生。 3、生活贫困,完成学业有难题的学生。 三、助学原则 1、坚持自愿的原则,对帮扶的对象要征得家长的同意,要有家长的书面申请。 2、坚持低调的原则,不在学校尤其是班级内公开帮扶对象。 3、坚持经常的原则,对帮扶对象负责到中学毕业。

4、坚持发放生活补助公平的原则。 四、助学方式 1、对于重点资助对象,为其解决中学阶段学杂费、书本费等。对于一般资助对象,一次性资助200元钱和学习用品。 2、对于学习、思想有问题的学生进行帮扶。每个教师至少与一个学生结成对子,通过谈心、交流、个别辅导等方式有针对性的解决实际问题。 五、助学办法 1、确定帮扶学校,签定帮扶协议。 2、在全校进行摸底调查工作,建立贫困生档案,确定帮扶对象。 3、通过家访深入了解贫困学生的家庭状况,学生的精神状态,有针对性的物质帮扶的同时,注意精神鼓舞,帮助其树立自尊和自信。 *****中心学校 ****中心学校扶贫帮困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构建和谐校园,切实保证贫困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全力营造关爱贫困学生的社会氛围,解除贫困家庭的后顾之忧,不断加大“贫困家庭”关爱力度,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我校“扶贫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工作制度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制度 一、认真落实工会帮扶人的工作职责,深入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使之经常化、规范化。 二、走访困难职工家庭,做到困难原因清、家庭人口清、工资收入清、家庭住址清等情况。 三、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站领导和上级工会报告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和帮扶工作进展情况。 三、组织站领导、工会干部积极开展联系困难职工“结对帮扶”活动,努力帮助困难职工走出困境。 四、积极筹措送温暖资金,做到日常困难补助与节日困难补助相结合,一般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相结合。 五、对困难职工子女升学实施“金秋助学”帮扶活动。 确保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不因生活困难而辍学。 六、做好帮扶困难职工工作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3、B比率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不能测算出各因素的影响程度。√ C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分配原材料费用与分配加工费用所用的完工率都是一致的。X C采用直接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应考虑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情况。错C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包括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 C成本报表是对外报告的会计报表。× C成本分析的首要程序是发现问题、分析原因。× C成本会计的对象是指成本核算。×

C成本计算的辅助方法一般应与基本方法结合使用而不单独使用。√ C成本计算方法中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分步法。X D当车间生产多种产品时,“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的借方余额,月末均直接记入该产品的产品成本中。× D定额法是为了简化成本计算而采用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F“废品损失”账户月末没有余额。√ F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XF分步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步骤之间要进行成本结转。(√) G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产品,可不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错 G工资费用就是成本项目。(×) G归集在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最后均应分配计入产品成本中。对 J计算计时工资费用,应以考勤记录中的工作时间记录为依据。(√) J简化的分批法就是不计算在产品成本的分批法。(×) J简化分批法是不分批计算在产品成本的方法。对 J加班加点工资既可能是直接计人费用,又可能是间接计人费用。√ J接生产工艺过程的特点,工业企业的生产可分为大量生产、成批生产和单件生产三种,X K可修复废品是指技术上可以修复使用的废品。错 K可修复废品是指经过修理可以使用,而不管修复费用在经济上是否合算的废品。X P品种法只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单步骤生产的企业。×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管理规定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困难员工帮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员工家庭在生产、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为工会春节慰问困难员工和集体送温暖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减轻因各种特殊情况造成经济困难的员工的生活压力,发扬公司员工团结一心、互帮互助的友爱精神,增强团队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体现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适用 三、权责 本制度由工会委员会制定,各单位照案执行。 四、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 五、帮扶程序 1、准确摸底,精准帮扶。公司各单位要认真、全面摸清和掌握本单位困难员工基本情况,杜绝“人情帮扶”“关系帮扶”,切实做到“应建尽建,应退尽退”(含内退员工,退休人员、工亡家属及伤残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建档范围)。 2、困难员工帮扶标准 ①、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行政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员工家庭; ②、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

内(含),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员工家庭; ③、家庭成员遭遇意外灾害,损失巨大,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员工; ④、单亲丧偶家庭;单身一人且患有重病的;家庭成员中有两人同时患重病的;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患重病且有子女在大学就读的; ⑤、具有下列情形的员工家庭,不建立档案:拥有2套以上(含)住宅的,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⑥、公示上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员工,公司工会将进行集体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集团公司工会。 六、困难员工档案管理 1、困难员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发现随时上报,随时救助,随时变化随时调整,随时脱困随时撤档; 2、困难员工档案以纸质档案一式两份。 七、困难员工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困难员工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2、困难员工及其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困难证明; 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4、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大病及各种疾病诊断证明书,需提供市内公立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及相关医药费用单据(一年内)复印件。(精神病患者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精神残疾人”证明

困难党员关爱帮扶资金管理办法

困难党员关爱帮扶资金管理办法

合肥高新区困难党员关爱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全市创先争优活动中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合组〔〕62号)有关建立健全党内关爱帮扶困难党员长效机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困难党员帮扶救助工作,结合我区实际,设立高新区困难党员关爱帮扶资金。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困难党员关爱帮扶资金(以下简称“资金”),是指采取党费划拨、党员捐款、社会赞助、财政补贴等办法筹集,用于救助由于生病、受灾、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生产生活困难,迫切需要救助和关怀的困难党员的专项资金。 第二章资金的来源及募集 第三条资金主要来源: (1)区财政资金补贴; (2)区代管党费划拨; (3)基层党组织、党员自愿捐款; (4)社会赞助;

(5)其它合法收入。 第四条区财政每年补贴不少于10万元,区代管党费每年划拨不少于5万元,实现资金筹集的经常化、制度化。 第五条鼓励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社会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向资金捐款。对捐赠单位或个人高新区工委办均出具收据,对捐赠额超过5000元的,高新区工委办颁发“高新区关爱困难党员优秀单位”、“高新区关爱困难党员优秀个人”荣誉证书,并在有关媒体予以报道和宣传。 第三章资金的救助对象及标准 第六条资金救助对象为因下列情况导致家庭困难的党员: (1)因遭受火灾、水灾等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 (2)因患大病、重病、疾病或意外伤害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 (3)因配偶、子女患重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社区、农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等子女考上大学难以承担入学费用的; (5)孤寡、年老体衰,无固定收入来源的; (6)其它原因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确需帮助的。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有关规定及工作制度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有关规定及工作制度 困难职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困难职工救助资金本着切实为特困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的指导思想,坚持解难济困的原则,经常性地救助因天灾、人祸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难以为继的特困职工。为保证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现根据有关财务制度及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的募集。资金来源主要由政府拨款、社会捐助、工会经费和个人捐赠等多渠道筹集。帮扶中心常年接受社会、个人捐助,补充救助资金。 二、资金的管理与使用。⒈帮扶中心在县总财务设救助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用于中心接收捐赠资金和中心有关救助款项的支出,不得用于与救助无关的任何其他项目,接受财政、审计和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计监督。⒉定期公布资金筹集情况,通报救助使用情况。⒊救助程序。首先由特困职工个人提出申请,基层工会核实,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由基层工会上报帮扶中心。帮扶中心进行审核,并由救助资金管理委员会集中研究,由帮扶中心实施救助。 三、组织机构。帮扶中心成立救助资金管理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审查批准救助报告,研究有关救助资金的重大问题。 特困职工救助办法 一、救助的对象及标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所救助的对象是瓜州县建立工会企业的特困职工,且本人与单位(企业)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加入工会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以家庭为单位,给予一次性资金救助:①家庭收入达不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未进入“低保”的职工;②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绝症生活难以为继的职工;③遭遇意外灾害,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职工;④因生活困难造成无力支付考入大学的子女学费的困难职工;⑤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难以维继的职工。 二、救助程序及要求 1、登记受理:职工因各种原因需要帮扶时,须由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携带《户口本》,到所在单位(企业)工会填写《特困救助登记表》,根据申请事项填写相应的申请登记表,经基层单位工会签字、盖章;申请困难补助的职工须提供社会低保证明、伤残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子女入学证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申请法律援助的职工须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确定帮扶:帮扶中心对申请帮扶的事项进行审核,并在收到职工申请5个工作日内(特事特办除外)完成调查核实工作,确定是否进行帮扶,并向申请人做出明确答复。 3、制定措施:对确定帮扶的事项,根据申请人的具体要求,由帮扶中心制定帮扶计划,确定帮扶的具体内容和措施。 4、落实措施:根据确定的帮扶计划,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帮扶措施。对特困职工的救助以家庭为单位每年只限一次。 5、跟踪回访:对帮扶对象实行定期回访,及时掌握帮扶后的相关情况,对确需进行二次帮扶的,按有关程序再予帮扶。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管理制度

困难员工帮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员工家庭在生产、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为工会春节慰问困难员工和集体送温暖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减轻因各种特殊情况造成经济困难的员工的生活压力,发扬公司员工团结一心、互帮互助的友爱精神,增强团队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体现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适用 三、权责 本制度由工会委员会制定,各单位照案执行。 四、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 五、帮扶程序 1、准确摸底,精准帮扶。公司各单位要认真、全面摸清和掌握本单位困难员工基本情况,杜绝“人情帮扶”“关系帮扶”,切实做到“应建尽建,应退尽退”(含内退员工,退休人员、工亡家属及伤残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建档范围)。 2、困难员工帮扶标准 ①、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行政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员工家庭; ②、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内(含),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它特殊原

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员工家庭; ③、家庭成员遭遇意外灾害,损失巨大,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员工; ④、单亲丧偶家庭;单身一人且患有重病的;家庭成员中有两人同时患重病的;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患重病且有子女在大学就读的; ⑤、具有下列情形的员工家庭,不建立档案:拥有2套以上(含)住宅的,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⑥、公示上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员工,公司工会将进行集体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集团公司工会。 六、困难员工档案管理 1、困难员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发现随时上报,随时救助,随时变化随时调整,随时脱困随时撤档; 2、困难员工档案以纸质档案一式两份。 七、困难员工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困难员工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2、困难员工及其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困难证明; 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4、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大病及各种疾病诊断证明书,需提供市内公立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及相关医药费用单据(一年内)复印件。(精神病患者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精神残疾人”证明复印件也可)和相关医药费用单据(一年内)复印件;

员工困难帮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员工困难帮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践行中国移动“正德厚生臻于至善”的核心价值观,切实关心有特殊困难员工的生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帮扶专项资金的描述:以帮扶困难员工为主要目的而建立的公益性专项资金,是在员工出现本办法所规定的困难情形时,由员工提出申请,并进行审批后所提供的经济帮助,是享受社会基本保险之外的又一项体现人文关怀的措施。 第三条帮扶专项资金的目标:为困难员工排忧解难,体现公司和工会组织的关心、关怀和关爱,维护员工队伍稳定,营造和谐内部氛围,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 第四条帮扶专项资金的原则: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提倡实事求是、着眼长远的思路,倡导奉献爱心、以人为本的精神,充分体现河南移动大家庭的温暖。

第二章专项资金来源 第五条帮扶专项资金的主要来源: (一)企业拨款:每年将帮扶资金列入福利费预算,在预算额度内的据实列支; (二)工会资助:河南省移动通信工会定期拨付; (三)接受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的爱心捐助; (四)利息收益。 第三章基本内容 第六条作为一项“关爱员工、扶危济困”的关爱措施,员工困难帮扶专项资金的使用对象是:中国移动河南公司全体在岗员工。 第七条帮扶专项资金的主要用途是: (一)关爱员工的生活状况,对生活特别困难的给予帮扶。 (二)关爱员工的家庭平安,对因自然灾害、火灾等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帮扶。 (三)关爱员工的个人安危,对遭受意外伤害的给予帮扶。

(四)关爱员工的身体健康,对患重大疾病员工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给予帮扶。 (五)关爱企业先进人物,对荣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员工出现上述情况的,提高相应帮扶标准。 第八条对其它不可预测而又确需帮扶的特殊困难,由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帮扶。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帮扶: (一)申请帮扶的员工家庭有高消费行为的,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无正当理由未就业的; (二)因违法违纪、违反社会道德等造成伤亡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三)个人要求到国外和港、澳、台地区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 (四)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不接受调查核实的。 第四章帮扶对象和帮扶标准 第十条公司在职员工可按以下条件和标准申请得到相应帮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计划

巴格艾热克博依社区工会困难职工 帮扶计划 工会组织开展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是工会协助党政解决困难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为困难职工提供救助、维权和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平抑社会矛盾,促进改革发展,为党和政府分忧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将帮扶工作做大、做强、做实,使帮扶工作覆盖到每一名困难职工,现制定社区工会帮扶工作计划: 一、对特困和困难职工情况进行调查 每年10至11月工会统一对单位困难职工进行调查摸底,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摸清特困和困难职工的变化情况。对符合特困和困难标准的职工要在实施“三查一访”后,纳入困难职工档案。其他时段特困和困难职工情况有变化的,要随时报告变化情况,修改困难职工档案。 二、帮扶措施 工会对检查中所发现的职工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主动向党支部做汇报,并及时制定了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我们感到要彻底解决困难职工群体的生产、生活、和发展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办到的,要想解决诸多问题,需要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更需要我们的广大党员干部有高度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带领困难职工群众树立战胜困难坚定的信心。 (一)是倡导职工群众互助互济,解决困难职工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

(二)是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对困难职工给予资助。 (三)是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困难户制度,明确包保责任制。 (四)是想办法、定措施,出台扶贫政策。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的创业热情和创业意识,调动广大职工踊跃投身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达到的目的 我们要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党支部领导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深入开展走百家门、解千家难,努力解决困难职工群体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团结、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今后我们一定要立足本职,深入职工群众,全面真实地了解职工所想、职工所盼,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始终把维护职工利益摆在首位,扎实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它融入和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

工会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0)

工会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0) 各县(市、区)总工会、工农业园区总工会,市直属各系统工会联合会,各直属企业工会,市总机关各部室: 《工会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职责,已经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请市直属各系统工会联合会、各直属企业工会参照执行。 吴忠市总工会 2020年3月5日 工会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以下简称帮扶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能,确保资金规范安全运行,依据《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总工发〔2015〕2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宁工办通〔2019〕6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帮扶资金,是指中央、自治区财政、市县区级地方财政拨付的、各级工会在留成经费中安排的以及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的用于支持各级工会开展困难职工(含困难农民工,下同)帮扶活动的专项资金。 第二章资金的使用对象及标准 第三条帮扶资金使用对象为精准识别后纳入工会帮扶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家庭。 第四条帮扶资金适用于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助学、法律援助、职业培训等帮扶项目。 (一)生活救助:用于对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保障的生活补贴,根据困难职工家庭致困原因和收支情况,每户每次给予500--1000元的帮扶救助,每户每年累计救助不得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年度总额。 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特殊灾害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害的,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补助金。 (二)助学救助:用于对困难职工家庭中在非义务教育阶段上学子女以及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的上学基本生活补贴,以推动进入“奖、助、贷、勤、减、免”资助体系为主,适当补助上学期间所需生活费、路费、学习用品等费用,每年开学给予5000元的帮扶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救助不得超过建档地10个月低保标准总和。

工会帮扶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工会帮扶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工会帮扶工作调研报告(一) 各级工会组织高度重视和十分关心下岗职工、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努力探索建立工会长效帮扶特困职工的新路子。为困难职工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但是目前导致低收入阶层和特困职工群体出现的原因是复杂的,如果仅就工会帮扶工作,使帮扶工作停留于“节日慰问型”阶段,不仅难以治本,也使帮扶工作失去应有的意义,因此工会帮扶工作应在主动融入上着力。因此当前工会帮扶工作的重点是由节日活动型向长效机制型的转变,由抓典型向全域覆盖的结构型转变,由单纯办实事向帮监促全方位保障转变,实现帮扶工作经常化、社会化、制度化,必须在思路、载体、方法上等进行不懈地探索。为此,按照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要求,区总工会采取深入基层、走访职工、抽样访谈,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围绕我区特困职工、困难职工生产和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及工会组织应采取的帮扶对策、建立完善帮扶体系等方面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如下(中国)调研报告如下: 一、我区困难职工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职工总数33724人,困难职工(人均280元以下)总数3456人,约占职工总数10%。其中:特困职工(人均245元以下)1058人。特困职工中按年龄结构分类:男50岁以下612人,50岁以上140人,女40岁以上196人,40岁以下110人。按文化结构分,初中以下692人,高中345人,大专以上21人。 从本次调查的困难职工群体来看,其形成困难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一)因企业停产半停产所致。 困难职工所属企业绝大部分是停产或半停产企业,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国企改革不断深化,企业改制和并轨工作的进行,职工同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在这些困难职工中,只有少数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上岗,而绝大多数职工处于非稳定的灵活就业状态。相当一部分困难职工的就业还没有着落点,并且大都是“4050”人员。一家人在同一个企业的比较多,加之企业收入比较低,工资发放又不及时。

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办法

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办法 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办法 企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管理(以下简称“帮扶资金”),发挥以人为本的扶贫帮困作用,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领导及组织机构 (一)成立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二)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对上报的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进行复审,经董事长审核批准后执行,根据企业困难职工实际以及帮扶资金情况,量入为出,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困难职工提供直接、方便的帮助和服务。 第三条帮扶资金来源和使用原则(一)帮扶资金由财务部统筹安排。 (二)帮扶资金用于帮助解决企业困难职工家庭的困难,帮扶重点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困难职工。 第四条帮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一)帮扶资金由财务部统一管理,专帐核算。(二)帮扶资金的使用 1.救助范围:企业的困难职工因老、弱、病、残、子女就学、家属生活困难及遭受意外灾害等造成家庭困难的职工家庭。 2.救助标准:

①对企业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家庭,出现生活困难的,可给予每年两次,每次500元救助。 ②对企业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住院或本人长期患慢性疾病而出现生活特别困难的,可给予每年两次,每次202*元救助。 ③对企业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癌症或其他绝症,而出现家庭生活重大困难的,可给予5000元一次性救助。 ④对企业中遭受意外灾害等造成家庭困难的职工家庭,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救助。 3.每位困难职工家庭原则上一年只能享受一个项目的救助。第五条帮扶资金的申请和审批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职工本人向综合部提出申请; (二)综合部初核,审核汇总(附《职工申请表》及《汇总表》),于每年12月初报领导小组; (三)领导小组复核后,企业进行公示; (四)企业公示完毕,由财务部于每年春节和中秋节下拨帮扶资金,综合部执行。 第六条企业对下拨的帮扶资金接受财务审计和监督。发放情况应及时汇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条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第八条本办法自202*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说明

市总《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细则》-1(1)(1)

市总《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细则》-1(1)(1) 抚顺工会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细则(试行) 第1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帮扶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能,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实现精准帮扶、公平救助,依据全总《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及《辽宁省工会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专项帮扶资金,是指各级财政拨付的、各级工会投入的和社会各界捐助的,用于支持各级工会开展困难职工(含困难农民工,下同)帮扶救助活动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帮扶资金)。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困难职工是指符合全总、省总及市总及各县级总工会所规定困难职工身份认定标准,并经基层工会在所管辖范围内进行公示后,经县以上工会核定,被纳入全总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职工。 第四条帮扶资金的发放和使用,应当坚持“依档帮扶”,“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银行卡发放”的原则。不得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发放帮扶资金。 第五条各级工会应根据全总《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准确核查困难职工家庭状况,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到全国总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第2章困难职工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第六条纳入帮扶资金救助范围的困难职工,其家庭必须符合以下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标准条件之一: (一)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A证)。 (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三)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35倍,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A证)。 (四)因自然灾害、意外伤害和突发性事件等不可预见情况,导致实际生活水平与以上所述情况相近的职工家庭。 (五)本人加入工会组织,其家庭按务工地标准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农民工家庭(不可认定为A证); (六)其它情况造成特殊生活困难的职工。 第七条对家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不得认定为困难职工: (一)拥有2套(含)以上住宅的; (二)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四)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困难职工帮扶制度

困难职工帮扶制度 一总则 为切实帮助我所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度过一时难关,让其真正感受到我所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在“以人为本”的思想指导下,所工会本着“救急不救贫”的帮扶原则,对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在遇到重大疾病、突发事故或其他重大变故时能得到单位在第一时间给予的一定的物质帮扶,现根据我所的实际情况及工会组织困难职工帮扶意见,制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以规范和统一帮扶标准、申请程序、承办时效等。 二困难帮扶工作的原则、目标、服务宗旨 1、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是工会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的重要体现,是我所关爱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帮扶工作坚持面向困难职工,及时帮扶的原则,努力把帮扶工作打造成依法维护困难职工合法权益的阵地。 2、基本职责 工会根据困难职工的实际情况,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和会议决策等方式,为困难职工提供直接的帮助和服务,与有关部门配合,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在就业、医疗、生活、子女上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难题,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帮扶

重点的是伤、病、残职工及因遭遇意外灾害、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重)病等原因造成的困难职工群体。 3、服务宗旨 雪中送炭、救急济难 4、、工作标准 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以自救为主,以帮扶为辅;鼓励困难职工自强不息。 三、困难帮扶的类别、标准及对象 1、特殊帮扶标准 (1)、职工本人因病或突发性事件等原因需要救助的,给予一次性救助1000-3000元; (2)、因火灾、水灾等意外性突发事件等原因需要救助的,给予一次性救助3000-5000元; ( 3)、其他需要给予特殊救助的,由工会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一次性救助5000-10000元; 2、帮扶限定额度 (1)、限定标准:每人每次救助资金不得超过上述标准。 (2)、限定次数:每人每年只申请帮扶一次 (3)、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3、困难帮扶对象 (1)、家庭遭遇意外灾害,致使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特困职工。

关于加强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的方案

关于加强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的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区《关于印发财政性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转发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以及财政局、扶贫开发办《关于印发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主要职责分工 1、财政局负责扶贫开发工作中的财政预算资金筹措及管理。 2、对口帮扶单位负责本单位帮扶资金的监管。 3工作队负责协助各类扶贫开发资金统筹,监管资金使用。 4、扶贫开发办根据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要求负责做好扶贫开发资金的统筹相关工作,协助财政局做好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5、镇财政所负责镇村各类扶贫开发资金的具体拨付和管理工作,确保各类资金安全、规范、高效。 二、制定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在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前,贫困村要与对口帮扶单位和镇政府根据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共同制定扶贫开发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填报《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及资金年度使用计划表》,并经上述三方签字盖章,报工作队和扶贫开发办审核后,组织实施。 三、项目资金拨付和报账管理 财政资金拨付程序:所有含帮扶单位、企业捐资等资金和财政扶贫开发资金等必须按照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财政性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转发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以及财政局、扶贫开发办《关于印发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精神执行,原则上划入扶贫专项资金专账专户,按照专款专用原则,由帮扶单位,帮扶企业,及镇共同主导资金的使用。 四、加强资金监督检查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扶贫开发专项资金,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截用、移用、挪用资金的,或不按要求组织实施的,一律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理。同时,取消项目单位今后享受有关政策扶持的资格。

困难职工帮扶制度

困难职工帮扶制度 工会组织开展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是工会协助各级党政解决困难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为困难职工提供救助、维权和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平抑社会矛盾,促进改革发展,为党和政府分忧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将帮扶工作做大、做强、做实,使帮扶工作覆盖到每一名困难职工,现就区总工会帮扶工作有关内容、制度和标准进行说明。 一、特困和困难职工标准 2007年北京市和北京市总工会分别调整了特困和困难职工标准,特困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7年为330元)的职工。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由于重病或残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2007年家庭月人均收入400元以下)。 二、特困和困难职工调查 每年9至10月区总工会统一对区直属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和各街道辖区企业的特困和困难职工进行调查摸底。要求各基层工会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摸清特困和困难职工的变化情况。对符合特困和困难标准的职工要在实施“三查一访”后,纳入困难职工档案。其他时段特困和困难职工情况有变化的,基层工会要随时向区总工会报告变化情况,修改困难职工档案。 三、区总工会帮扶办公室职责 (一)法律援助。发挥与区司法局联合建立的崇文区总工会法律援助站的作用,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来信来访,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代为书写法律文书,代理参加劳动争议诉讼等项服务。对低保家庭给予减、免服务费等优惠。 (二)技能培训。依托区总工会再就业定点培训学校,为有培训意愿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属提供包括电工、家政、物业管理、制冷等多个工种的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困难职工的再就业能力。对有其他培训意愿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属,帮扶中心可以帮助其联系其他再就业定点培训学校。 (三)职业介绍。帮扶中心将充分发挥工会职介所中介组织作用,通过与北京市职工帮扶中心以及其他职介机构进行联网,进一步拓宽用工信息渠道,全力满足用工和就业双方的需求,帮助困难职工实现再就业。 (四)家政服务。通过区总工会家政服务,为困难职工提供就业机会,尤其是针对4050人员,实行减免管理费、介绍费的方式,吸收更多的困难职工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并由此逐步改善家庭生活状况,实现最终的脱贫。 四、帮扶工作制度 (一)每年“两节”期间向特困和困难职工发放米、面、油等过节物品和慰问金。 (二)各级工会深入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走访慰问,组织贴心人服务队开展为困难职工服务活动。 (三)每年在8月底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考上大学和高中的特困和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 (四)组织在读受助大学生开展暑期教育活动,并发放助学金。 (五)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三发放帮扶物品。 (六)不定期开展转赠活动,将筹集到的帮扶物品赠与有需求的困难职工。 (七)每年为新增在职困难女职工一次性办理一份女工…四病?保险。 (八)每年按照市总要求,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募捐活动,集社会力量帮扶困难职工。 (一)职工解困基金 1.资助条件。

总公司工会帮扶困难职工工作综述

总公司工会帮扶困难职工工作综述 “不让一名员工家庭生活过不下去,不让一名员工子女上不起学,不让一名员工看不起病”是总公司党委针对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提出的“三不”目标。 近几年来,总公司党委、工会围绕这个帮扶总目标,深入持久地开展困难员工帮扶救助活动,为困难职工家庭鼓起了战胜困难的勇气,点亮了暗夜行路的心灯。 从“效益提升”到“惠及职工”--企业发展不忘职工恩 近几年,伴随着长庆油气田大开发的进程,总公司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施工产值连年攀升,职工收入持续增长,企业正处于人和、业兴的最佳发展期。但同时,由于疾病缠身、年老体弱、天灾人祸等多方面的原因,少数职工家庭在生活、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遇到了困难,生活陷入困境。据统计,2008年有困难员工59人,员工遗属167人,困难家庭55个。面对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总公司党政领导清醒地认识到:当企业处于“黄金发展时期”,尤其要防止由于利益不均衡产生的“凸现矛盾”。 站在企业发展的高度,总公司把开展帮扶活动作为帮助员工摆脱贫困、走出困境的切入点,作为化解企业人际矛盾的着力点,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结合点,作为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构建和谐的基础工程,再次明确提出:“不让一名员工家庭生活过不下去,不让一名

员工子女上不起学,不让一名员工看不起病”的“三不”帮扶总目标,同时提出“以困难员工为重点,以关注关爱为主线,以经济帮扶为主体,以减困消贫为目标”的帮扶思路和原则。 为了这一目标,总公司适时成立了处级困难员工帮扶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挂帅,形成一个决策能拍板、执行有力度、操作无障碍的强势领导机构。同时,建立完善制度保障规范体系,制定下发了《困难职工帮扶管理实施办法》,从指导思想、工作体系、资金筹集、帮扶标准、帮扶措施、帮扶程序等方面,以“企业大法”明确规定实现帮扶制度化、标准化、常规化。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中队、大队、处级三个层次的帮扶组织体系,确保帮扶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包容。 从“困难户上访”到“领导接待日”--解除思想疙瘩 为了使困难员工难有处诉、困有处济,总公司建立从班组、中队、大队、处四级困难员工诉求体系,随时了解掌握员工、遗属困难情况。党政领导坚持月度“领导接待日”制度,总公司领导干部与困难员工结帮扶对子10户,直接面对群众,听取意见、解决问题。信访办、工会办公室开门接纳群众来访,困难员工可以通过书面信访、口头表达、登门面谈等多种方式向党政工团各级组织多渠道反映情况。总公司主动建立健全困难职工诉求表达机制,努力做到:员工有困难,组织早知道。

扶贫资金专项审计的方法及经验分享

扶贫资金的专项审计的方法及经验分享(精准扶贫) 一、确定工作目标 对扶贫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扶贫领域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等问题,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体制机制性问题的审计力度。 二、确定审计目标 (一)摸清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的底数及构成和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 (二)重点审计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截留、滞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及侵占贪污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 (三)对部门和单位在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审计。 (四)对扶贫领域专项资金安排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三、专注审计内容和重点 以资金流向为主线,以项目为载体,以政策落实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重点审计扶贫专项资金的补助对象、补助项目、申请程序、资金拨付、管理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建设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及侵占贪污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一)?审计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精准识别”情况。 对贫困户的“精准识别”重点需要审计核实“不该纳入的纳入和该纳入的未纳 入”的情况,即:进入建档立卡户中的贫困人口是否符合国家贫困人口标准,是否存在贫困人口应纳入而未纳入的情况。 1.审计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真实。通过对公安、交警、房管、工商等部门的数据筛选比对,看有无将非农村户籍人员、财政供养人员、农村运输大户、家庭成员中有注册公司或经营商铺、在县区购买商品房、购买消费性小轿车等纳入贫困户。对经审计核实的非贫困人口享受了建挡立卡贫困人口优惠政策,如享受优惠利率贷款或贴息、享受雨露计划扶持等要予以追回财政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审计是否存在贫困人口应纳入而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审计是否存在应纳入贫困人口的农村低保人员、五保户(尤其是农村低保对象中的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特困人口或因病因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未纳入建档立卡户的情况。 (二)审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情况。

走访帮扶困难职工制度

走访慰问职工制度 一、在岗职工出现婚、育、病、丧、困等特殊情况时及时走访、慰问,力所能及地帮助职工解决各种困难,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解决,开展救济、捐助等活动,使职工顺利渡过难关。 二、定期组织人员对一线职工及其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一线职工解除后顾之忧。 三、在春节、中秋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对老干部和退休教职工进行走访慰问,及时解决老干部和退休职工的实际困难。

走访慰问职工家庭组织机构 组长 高俊峰 副组长 董国栋杜建军 崔文良翟建京 成员 田相如刘俊香樊侠权改芳李宏李学青

帮扶困难职工家庭组织机构 组长 高俊峰 副组长 董国栋杜建军 崔文良翟建京 成员 田相如刘俊香樊侠权改芳李宏李学青

走访帮扶困难职工制度 为进一步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创新扶贫帮困形式,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帮扶内容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际、国内、本地区的形势,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2、对困难职工,通过资金扶持、技能扶持等形势,帮助帮扶对象增强致富意识和本领,开辟致富渠道,实现就业再创业,增加收入,切实改善生活水平。 3、对子女难以完成学业的困难家庭,采取建立长期助学计划,使其顺利完成学业,增强其家庭的脱贫能力。 4、对动能力薄弱、生活处理能力薄弱的特困家庭,通过发动党员、工会、团员、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信心。 二、联系帮扶形式 根据帮扶对象的年龄、文化等具体情况和经济状况、居住状况的不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联系帮扶。 一名工会班子成员要联系2—3户。根据党员群众的自身能力和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具体确定帮扶贫困户再就业的要求和达到的目标、脱贫的时限等任务。至于那些子女无法完成学业、无劳动能力、无生活处理能力的特困户。这些困难户,靠一个党员干部帮扶比较困难,必须由几名工会班子成员共同帮助。 三、联系帮扶的目标和原则 联系帮扶要切实做到每一名工会班子成员都有家庭作为结对帮扶对象;上门看望特困家庭每半年至少一次;每年给特困户

《XX公司公司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及送温暖管理”办法》

XXX公司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及送温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及送温暖管理体系,规范帮扶、慰问的认定标准,体现工会组织大家庭的温暖,激励员工努力工作。根据XXX和XXXXX工会《财务管理办法》要求,结合XXXXX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公司工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会会员。 第三条坚持“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及送温暖”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由各分工会上报本月需慰问的员工名单,由公司工会审定评议发放人员名单与发放金额。 第四条条件及发放标准。 (一)大病慰问:员工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工会派员上门慰问。 1.住院未实施手术者,发放500元慰问金; 2.住院并实施手术者,住院在一个月以内的,发放1000元慰问金; 3.住院并实施手术者,住院在一个月以上的,发放1500元慰问金;

3.重大恶性疾病者,发放2000元慰问金; 4.病假在家休息一周以上(含一周)者,视情况发放慰问金。 5.地处偏远地区,不能经常回家照顾家庭的职工、工班长、站(队)长等管理人员,直系亲属住院,视情况发放慰问金(标准见以上3条)。 (二)工伤慰问:凡在职员工因公受伤影响正常工作或需在家休养者,可视情况给予慰问。 1.因公受伤,造成严重伤害者,发放1500-2000元慰问金。 2.因公受伤,未造成严重伤害者,发放1000元慰问金。 (三)丧事慰问:凡丧事,务请第一时间通知分工会,由分工会通知公司工会。 1.在职员工去世,工会派员协助家属办理丧事,同时发放2000元慰问金; 2.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工会派员上门慰问,赠送花圈或500-2000元慰问金。 ①直系亲属因重大恶疾去世且住院时间长(1年以上),且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低,家庭条件困难,视情况发放2000元慰问金。 ②直系亲属因重大恶疾去世、住院时间较长(3—12个月之间),且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低,家庭条件相对困难,发

绩效管理提升帮扶资金管理水平-最新范文

绩效管理提升帮扶资金管理水平 一、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绩效评价内容及检查措施 开展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应做好从拨付到管理使用一查到底的检查核实工作。要统一尺度,量化标准,设置带分值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使此项工作具体化、精细化。重点评价内容应包括以下十一项:帮扶计划明确性、完成的及时性;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力;监督管理的制约性;帮扶机构和人员配备的合理性;帮扶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帮扶救助对象的受益率;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后的再就业率;会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合理性;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帮扶资金支付的及时性、合规性;实名制发放的合规性等。了解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可通过一系列现场检查措施了解真实情况。包括现场查阅核实帮扶项目计划、预算、实施、决算、审计报告等资料;询问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查看职工帮扶中心(职工服务中心);召开困难职工座谈会;入户走访,核对困难职工档案资料;电话回访核实发放情况;查阅会计账簿、确认资金到位情况等。通过以上方法完成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绩效测评等级评定可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档,70分以上为优良档次。

二、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现状 各级工会都非常重视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均设置了专门的帮扶机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或职工服务中心)和专职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各地工会帮扶机构对困难职工开展了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教育、法律援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帮扶工作。财政帮扶专项资金年初按照要求编列预算及计划,逐级上报上级工会。大多数单位除按照上级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外,还出台和完善了符合自身实际的实施细则,大都能够按照制度要求执行,资金及时拨付使用。大多数的困难帮扶档案信息能够及时建档、及时更新。越来越多的困难职工在救助政策的帮助下,困难得到缓解,生活得到改善;大多数工会不仅对在档的困难职工开展有效的帮扶救助,还投入自身经费对临时困难职工进行救助,社会影响力和困难职工满意度不断提高,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项目在改善职工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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