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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冯红超等同志记功嘉奖的决定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冯红超等同志记功嘉奖的决定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冯红超等同志记功嘉奖的决定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冯红超等同志记功嘉奖的决定

【法规类别】信访

【发文字号】洛政[2016]39号

【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7.28

【实施日期】2016.07.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冯红超等同志记功嘉奖的决定

(洛政〔2016〕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信访稳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强化为民意识,创新工作方法,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问题,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了一批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为冯红超等10位同志记二等功一次;为禹红卫等12位同志记三等功一次;给予谢冠峰同志全市通令嘉奖。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

先进为榜样,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高昂的工作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开创信访稳定工作新局面,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实现“四高一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 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服务 【发文字号】洛政办[2013]118号 【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0.25 【实施日期】2013.10.2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洛政办〔2013〕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10月25日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力量,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形成公共服务发展新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及《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以下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将直接承担或通过事业单位承担的技术性、服务性和辅助性的公共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承担,政府按照一定的标准评估履约情况并支付服务费用,是一种“政府主导、定向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新型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第三条凡本市范围内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和范围 第四条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一)权责明确。市、县两级政府根据职能转变的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级政府购买

最新-对同志的批评意见 精品

对同志的批评意见 对同志的批评意见 1、同志的意见理论学习积极主动性不够,存在消极应付现象。 理论学习有时不积极不主动,应付上级要求多,偶有学习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不求甚解,开展专题学习研究不够。 建议多开展专题理论学习,以便能运用理论解决实践中的新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 2、同志的意见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工作任务布臵多,认真检查落实到位不够,因而有时给人虎头蛇尾的感觉;且开会时个人发言时间较长,不够精练,建议改进文风会风。 3、同志的意见同志校长能做到早上班、晚下班,但对一些深层次的关系学生和职工利益问题缺乏细致的思考和研究,工作有时凭经验、凭感觉办事,与部分基层职工的交流沟通少,与离退休教职工和老同志交流还不够。 另外,王校长对我们下属要求太严格,对所有工作都要求做得最好,这让我们这些做下属的工作压力很大! 4、同志的意见工作管理有时不严,回避矛盾和问题。 工作中虽然能够发现问题,但却不敢触及敏感问题,有时甚至回避矛盾问题。 管理有时不严,即使个别人工作上有错误、缺点、过失,也不能大胆批评、严肃处理,总顾及所谓的面子、同事情谊,存在护短现象。 建议增强亮短揭丑的勇气 5、同志的意见总结宣传报喜不报忧,不敢直面问题。 有时总结宣传只重视突出成绩,好的方面大讲特讲,问题与不足则避而不谈,甚至不敢直面问题,下功夫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的力度还不够,以致一些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求真务实主动性欠缺,开拓精神还不够,有畏难思想和情绪。 6、同志的意见进取意识不够彰显。 想问题做工作受惯性思维束缚,经常是以前怎么做就怎么做,别人怎么做就怎么做,进取意识不强,突破动力不足,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 7、同志的意见在大胆工作方面做的不够好,顾虑太多,总觉得分管校长主要是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把责任界限划的太清,存在着怕得罪人的现象。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洛政办[2015]94号 【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8.14 【实施日期】2015.08.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 通知 (洛政办〔2015〕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8月14日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洛发〔2014〕14号),设立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职责。 2. 采矿权抵押备案审批职责。 3.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项目审批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审批职责下放到部分城市区(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回族区)政府。 (三)承接的职责 1. 市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的采矿权转让审批职责。 2. 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职责。 3. 一次性开发400-600公顷的国有荒山、荒坡、荒滩审批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加强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土地、矿产、测绘管理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有关政策。组织制定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落实国家、省国土资源宏观调控政策,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调查研究,拟订全市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 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洛政办[2010]166号 【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9.09 【实施日期】2010.09.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 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的通知 (洛政办〔2010〕1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洛阳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

洛阳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 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 根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洛发〔2009〕42号),设置洛阳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洛阳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是管理市直机关事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由市委、市政府管理,以市政府管理为主。 一、总则 (一)为了在职责配置上体现“职能”和“责任”的科学界定,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廉洁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形成权责一致、决策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制定“七定”规定。 (二)“七定”规定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协调同步的要求,适应全面履行职责、部门协调配合、审批简洁高效的需要。 (三)根据《行政许可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即审批办转事项及承诺办结时间)、联办事项(即联合办理事项和合作工作责任要求)、工作制度(即向市委、市政府负责的重要工作制度)和目标责任(即机构基本目标及承诺责任事项),使其成为各单位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严格遵循的制度。

对某某同志处理决定

对某某同志处理决定 决定适用于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对某某同志处理决定范文,供大家参考! 对某某同志处理决定范文一公司各部门: 0xx年11月22日星期六下午16:40左右,xxx、xx在清点出机配件工具箱时,因沟通态度问题,xxx,xx发生了语言上的冲突,并发生了肢体的冲突。 0xx年11月24日星期一公司管理部就此事进行了解,具体情况如下:1、xxx途径出机区域听xx对品管部有不良评价,遂不友好对其质问。2、xx闻后回答,态度同样不友善。 3、语言冲突时,xx,用脚踹了xxx。 11月25日上午11:30,管理部组织资材部经理,仓库主管以及xxx、xx,共5人对此事进行调解。调解情况如下: 1、xx就用脚踹人的行为向xxx道歉。 、xx接受其道歉,并称同事即兄弟。 、对于xx的行为按照公司规定,本该做开除处理,但结合公司实际以及xx道歉态度友好,对xx记大过一次,并处以300元罚款。 望全体职工,相互团结,相互帮助,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以及个人形象,以工作为重,禁止在工作期间搬弄是非,制造矛盾,一经发现,公司将从严

从重处罚!若发生打人,打架斗殴事件,对动手者不计原因作开除处理! 特此通报 南京xx机械有限公司 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对某某同志处理决定范文二各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了加强计划生育管理,提高村干部计划生育责任意识,对政策内怀孕孕情消失对象,实行逆向查找原因,对孕情跟踪责任人根据“村为主”及其他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具体处理如下: 1、三合村高头户组:xxx夫妇20xx年5月政策内怀孕二胎,于20xx年12月29日自流,查无实据。经研究决定,给予孕情跟踪责任人即村两委包组干部任本和同志罚款500元处理,同时予以通报批评。 、周岗村周东组:xxx夫妇20xx年11月政策内怀孕二胎,于20xx年12月25日人流,经查情况属实。经研究决定,给予孕情跟踪责任人即村两委包组干部谢部连同志罚款200元处理。 中共定远县连江镇委员 定远县连江镇人民政府 年元月二十五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8年省重点民生实事涉及我市事项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8年省重点民生实事涉及 我市事项责任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机关 【发文字号】洛政办[2018]35号 【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3.27 【实施日期】2018.03.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8年省重点民生实事涉及我市事项责任分工的通知 (洛政办〔2018〕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18〕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2018年省重点民生实事办理责任,现将《2018年省重点民生实事涉及我市事项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落实情况请于每月25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附件:2018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涉及我市事项责任分工

2018年3月27日附件 2018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涉及我市事项责任分工 一、继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水平。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分别由不低于250元、142元提高到不低于262元、154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将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8元;继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 二、推进青年人才公寓建设。在有条件的省辖市开展青年人才住房保障试点

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洛阳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地方规范

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洛阳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各人民团体: 《2016年洛阳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重点民生实事摆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民生实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为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而不懈努力。一要以人为本,提高认识。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构建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真正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回应群众殷切期盼,强力推进民生实事,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二要强化责任,有诺必践。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既定方案进行责任分解,把各项任务压实到市级领导、具体部门和责任人。排出时间表、制定“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组织有序、加快推进,早完成、早惠民。扎实做好前期工作,打好基础、完善细节、规范运作。科学论证、准确测算,抓好资金拨付和支出工作,确保应拨尽拨、刚性到位。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要加强沟通、通力合作,共同抓好工作落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三要创新机制、提升效益。要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和企业投资,通过以奖代补、投资补助、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努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民生工程项目,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加快建立健全工程管护长效机制,在加强工程建设的同时,注重管理维护,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四要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公开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审计部门要对民生实事的投入、经费支出开展审计,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要把各项民生实事列入重点督查范围,将日常监督与抽查暗访相结合,全程跟踪督办,定期进行公布,确保顺利推进。主办单位要在每月27日前向市政府督查室报送承办事项的进展情况,年底综合报告全年完成情况。启动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格追究问责。 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30日 2016年洛阳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 市委、市政府决定,2016年继续从全市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集中力量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实事,努力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 一、加大脱贫攻坚力度。68284名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对13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实现20615名深石山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开展扶贫开发互助资金扩容工程,实现放贷规模2亿元。 责任领导:尚朝阳、史秉锐 主办单位: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市委农工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提高养老保障和服务水平。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支持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市新增养老床位1800张,新建农村老年幸福院200个;建成智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0个。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洛政[2008]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控制农民建住宅占用耕地,正确引导农村居民集约节约用地、依法合理利用土地,遏制违法占用宅基地行为,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重要意义 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是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当前农村工作的热点和难点之一,也是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环节。农村宅基地管理不好,不但会出现村庄建设严重侵占农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扰乱土地管理和村庄建设秩序等问题,而且也容易产生宅基纠纷和资源浪费,引发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给农村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搞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对于有效地节约和保护土地,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有重大意义。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农村宅基地管理作为关系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大事,切实抓紧抓好。 二、认真实施农村规划管理 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县域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乡镇建制调整和新农村建设工作,抓紧编制、修订、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并严格监督实施规划。村庄建设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和用地面积,严禁擅自占用基本农田。要充分挖掘现有村庄用地潜力,充分利用闲置宅基地和空闲地进行旧村改造。要严格执行《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和《镇规划标准》,严格控制宅基用地标准,并从提高农民物质文化生活和改善村容村貌出发,合理划定功能区。做好与原有规划的衔接,充分利用现有住宅,不搞大拆大建,尽可能减少既有宅基的拆迁和调整,以减少矛盾和纠纷。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建设要依照城市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并纳入城市规划控制范围。 村庄建设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在村庄规划区内进行的各类建设,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在建设公益设施和划定村民宅基地等实施规划的过程中,要本着科学引导、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处理新建与拆旧的关系,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有条件的应当集中兴建农民住宅小区或住宅楼。对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照城镇化和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除危房改造外,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 三、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 农民建房安排宅基地,要本着有利于保护耕地、实施规划、综合治理“空心村”和改善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明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明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洛政办[2015]32号 【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4.07 【实施日期】2015.04.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明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 革实施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 (洛政办〔2015〕32号)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洛发〔2014〕14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用3至5年时间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任务复杂艰巨,需要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分批实施、逐步推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明确《意见》任务分工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5年完成的任务(共32项) (一)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取消和下放一批投资审批项目、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事项、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相应加强监督管理。(市编办会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2015年6月底前完成) (二)修订市政府部门“三定”(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梳理行政职权,公布权责清单。(市编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三定”规定修订,并公布新组建部门行政职权清单) (三)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防止行政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编办负责。2015年6月底前提出并执行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具体措施)(四)除法律、法规或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有明确规定的外,取消其他评比达标表彰、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绩效办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等有关部门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五)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探索一业多会,强化行业自律,加强能力建设,使其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政府国资委等有关部门负责。2015年6月底前提出脱钩方案,确定一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试点,同时试点一业多会) (六)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简化审批程序,优化跨层级、跨部门办理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预审和前置审批环节,创新审批方式,压缩办理时限。每项审批事项都要明确审批依据、条件、提交材料清单、流程、期限等,对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分别负责。2015年6月底前完成) (七)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在名称、住所(经营场所)、经营

对某某同志的批评意见

1.对xxx同志的批评意见:督查不勤,落实不力,有时思考处理 问题就事论事,导致工作思路不宽不新,工作举措不实不力,有时精神懈怠,工作激情下降。对分管的项目工作往往是安排给相关人员负责后,就不管不问,认为把会开了,文件发了,工作安 排部署了,事也就完成了,对所安排的工作,只有领导和部门过问了催急了时间到了,才匆匆应付了事,完成工作的质量效率较低。比如:在火把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对工作统筹协调管理落实不力,导致项目进展缓慢。不敢担当,创新不足,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难点焦点问题缺乏敏锐力。在思考决策和处理问题时缺乏系统性科学性和前瞻性,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命令式安排的多,耐心细致引导说服的少,在工作中怕出事,怕冒风险,放不开手脚。比如:在推进特色集镇建设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全凭经验和主观想法去解决,在如何推进集镇建设思考不深入,致使对集镇建设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研究不透,工作思路零碎不系统。 对xxx同志的批评意见:对全镇的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思谋不多,同班子成员之间缺乏沟通,心里的一些想法也仅只停留在大脑里而没有说出来,更没有付诸行动,以致和班子间沟通交流不够,一些工作造成了被动。比如:用心主动汇集人大代表个性是主席团成员对全镇重点难点的意见推荐,为党委政府决策带给参考工作做得不够好。不敢担当,不敢碰硬。精神有所懈怠,习惯于老经验老办法,开拓进取意识有所减弱,缺乏主动谋划工作的用心性创造性,不主动思考,想办法出点子,汇报工作讲问题多,

2.提对策推荐少。比如:对今年烤烟生产中红大片区品种纯度把关 上没有一抓到底的决心,在挂点村工作中,对推进茶叶产业和突发洪灾应对不力,对三大湾人饮项目工程但是问不跟踪,虽经多次催促,至今仍无结果。 3.xx同志的意见:在工作中只愿抓大事而对一些小件不愿意抓, 认为具体工作由手下做,有抓大放小的思想。在落实抓大不放小学生面前无大小的工作方针不够彻底。关心师生不够,认为只要多到学生食堂用餐多到教室学生宿舍转转,就是联系了群众,跟其他普通教师联系得少。 4.向xx同志的意见:在工作过程中,存在畏难情绪,组织协调潜 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思想上存在等靠要的想法,遇到困难,缺乏迎头应对的勇气和决心,当其他科室的同志遇到工作中的困难时,有推诿的状况发生。 5.对xx同志批评意见:第一,学习不足导致工作浮于表面。满足 于完成日常工作,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够,研究不深,动口多动手少。比如,你平时满足于开会和安排工作,对材料方面动手少,大多安排秘书工作人员做,这是你官僚主义的表现。 第二,缺乏精益求精的精神,不求做得好,只求过得去。对领导安排的工作,结合实际深入思考不够,满足于安排什么就做什么,完成的质量不高。比如,有几次领导安排你的材料,你没有深入研究,只是简单地用以前的材料拼拼凑凑,还有部分错别字,这是你不负职责应付过关的享乐主义表现。 6.对xx同志批评意见:第一,抓落实不力。对领导安排的工作跟

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工作的决定

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工作的 决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4.28 【实施日期】2010.04.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工作的决定 为加快我市信息化工作步伐,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努力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实现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宏伟目标,特做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已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是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助力器。在当前经济信息化、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信息化水平已成为一个城市或地区现代化水平、文明程度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也是增强城市综合实力的关键环节和决定性因素。我市经济社会正处在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充分认识加快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在工作中全力推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城市综合竞争力为目的,以促进信息产业发展为核心,以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两化”融合及发展电子商务为突破口,以电子政务为引导,“无线城市”建设、园区建设和信息技术平台建设为抓手,加大信息产业招商引资、引企、引智力度,引进和培育信息化龙头企业,“以平台引企业,以企业聚人才,以人才兴产业”,着力推进信息化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各方面的应用,实现社会信息化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以信息产业的培育发展支持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应用促进信息产业发展。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促进各领域、各部门之间信息化工作的全面提升。 加强整合、资源共享。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整合及有效利用,打破条块分割,促进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优化资源配置。 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围绕信息化建设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突破、分步实施,加快信息技术在各行各业的推广应用。确保信息化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工作目标 以信息化为核心动力形成信息产业集群,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使洛阳成为中原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建设的龙头城市,跻身全国信息化先进城市行列。 到2012年,信息产业产值达45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0%以上。建成一个国家级的电子信息产品特色产业基地。培育出5个超亿元全国领先的信息化企业。 努力创建国家信息化示范城市。 建成一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特色产业基地。每年培育或引进5家电子商务企业,每年促进10家制造业企业和10家服务业企业成为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城市区60%的企业应

工作失职处理意见范文

工作失职处理意见范文 篇一:关于对孙立玲、程玲玲等人严重失职的处理通告 深圳市安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安轩-TG〔2019〕第号 关于对孙立玲、程玲玲等人严重失职的处理通告 集团各单位: 集团洪泽财务部财务主管孙立玲、出纳程玲玲未按集团资金支付财务审批流程,在工作中出现将公司应付款项90万实际支付了115万的严重工作事故,这一工作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决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条款,即日起解除两人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此后其任何个人行为均与本公司无关。同时,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诉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鉴于以上处理决定,公司安排林琪英暂停在洪泽对孙立玲的财务工作交接,留岗待交。 集团副总裁徐韵,在此次洪泽财务人员严重工作事故中负有管理失察责任,公司决定,取消公司授予其的50万期权作为处罚。 希集团财务人员要引以为戒,工作中不能麻痹大意,要严谨认真,思想上加强财务工作风险防范意识,从行动上加强对财务各项审批流程的学习和执行,避免出现类似事件。同时集团全体员工要以此进行深刻反思,在各自岗位上认真负责,加强学习,提高自己工作的职业化水平,在各项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以公司利益

为重。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安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开除、处罚、通告 抄送: 拟搞:杨智明审核:总经理复核:签发日期:2019年5月11日印发签发份数:1份 安芯置业财务主管孙立玲、兴泽实业出纳程玲玲、洪芯智能黄明媚月1日已在开始休产假)、 (4 篇二:关于对近期有关工作失误及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关于对近期多起 工作失误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一、自进入六月份以来,为了照顾部分职工的工作,公司决定实行车间生产由二班轮换变成三班轮换。但是,由于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在招工工作中的失误,及公司分管领导审查不够严格,致使被招聘的部分新员工素质和技能达不到标准和要求,使分三班工作被迫中止,给公司造成了较大损失,并影响了部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给予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马耐杰罚款200元的处理;给予公司分管领导潘延兵罚款100元的处理。 二、7月8日,在对物资出厂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了钢卷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洛政办[2015]93号 【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8.14 【实施日期】2015.08.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洛政办〔2015〕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8月14日洛阳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洛发〔2014〕14号),设立洛阳市司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管理劳动教养工作职责。 2.已经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年度备案职责。 3.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年检材料审查职责。 4.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和司法鉴定人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继续教育职责,工作由市司法鉴定人协会承担。 (二)加强的职责 1.社区矫正管理职责。 2.强制隔离戒毒管理职责。 (三)承接的职责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职责。 2.公证机构负责人考核结果备案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全市监狱工作,管理和监督全市监狱刑罚执行、改造罪犯、重要设施建设等工作。 (三)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执行工作。 (四)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 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洛政办[2010]65号 【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3.29 【实施日期】2010.03.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 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的通知 (洛政办〔2010〕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洛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洛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 根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洛发〔2009〕42号),设置洛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洛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是主管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总则 (一)为了在职责配置上体现“职能”和“责任”的科学界定,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廉洁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形成权责一致、决策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制定“七定”规定。 (二)“七定”规定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协调同步的要求,适应全面履行职责、部门协调配合、审批简洁高效的需要。 (三)“七定”规定是根据《行政许可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即审批办转事项及承诺办结时间)、联办事项(即联合办理事项和合作工作责任要求)、工作制度(即向市委、市政府负责的重要工作制度)和目标责任(即机构基本目标及承诺责任事项),使其成为各单位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严格遵循的制度。 (四)“七定”规定中的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定审批办转事项是法律法规赋予各单位的职能和权力,定承诺办结时间、定联合办理事项和合作工作责任要求、定重要工作制度、定机构基本目标及承诺责任事项是各单位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处理意见范文

处理意见范文 本文是关于处理意见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处理意见范文篇一 中共××局纪律: 根据纪委××××年××月××日关于对×××同志违纪建私房问题进行立案检查的决定,现已查清×××同志的全部错误事实。现将其错误事实及处理意见请示如下: 基本情况(略) ×××同志在建私房中的主要错误(略) ×××同志身为党委副书记,利用职权侵占公款公物建私房,在党内外造成了不良影响。但鉴于×× ×同志在其问题被揭露后,积极退赔所侵占的18000元建筑材料款,其挪用的120xx元公款也已如数归还, 本着经济退赔从严、组织处理恰当的原则,经分局党委××××年××月××日讨论决定,给予×××同 志撤销分局党委副书记的处分。 当否,请批示。 中共×××局委员会(章) ××××年××月××日 处理意见范文篇二 xx实业有限公司: 20xx年1月17日10时20分左右,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服务分公司煤棚工段劳务工钱海峰在安徽氯碱化工集团(以下简称安徽氯碱集团)热电分公司上煤皮带机处被挤压受伤,经安徽氯碱集团医院现场急救,并转送市第二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规规定和市政府授权,市安全监管局牵头成立了由总工会、市经委、市瑶海公安分局红光派出所等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经过现

场勘察、询问有关人员、调阅相关资料,现已查清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责任处理和防范措施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市安监局案件审理委员会研究审理了事故调查组呈报的《xx实业有限公司“1.17”死亡事故调查报告》,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准确,以此为基础,经研究,对事故性质和责任认定、责任追究作出如下决定:事故直接原因是员工钱海峰操作不当,手臂违规进入皮带传动部位,安徽氯碱集团热电分公司煤料输送设备为敞开式皮带输送,从动滚筒和输送皮带离操作面高度不足2米,没有采取有效的机械防护措施。事故间接原因是xx公司隐患排查诊断能力不足,安徽氯碱集团没有告知劳务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xx公司安全检查不力,安全教育培训不够深入,没有及时发现职工违规操作等行为。责任追究分别为: 一、xx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鉴于该公司系集体劳服企业,经济基础条件差,又处于企业改制阶段,企业经营运行困难,并已对事故相关责任人从严处理。经研究,免予经济处罚。 二、xx公司服务分公司劳务工钱海峰违规操作,手臂进入皮带传动部位,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三、xx公司安全检查不力,没有排查诊断出事故隐患,没有及时发现职工的违章行为并加以制止,xx公司服务分公司负责人钱家安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给予撤职处分。 四、xx公司主要负责人韩阳,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鉴于该公司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五、安徽氯碱集团热电分公司没有告知劳务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热电分公司负责人姚怀洲负有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相关部门要严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管理,防范相关事故再次发生。xx公司要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管理,把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于6月30日前报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向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派驻综合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向政府投资重大项目 派驻综合监督组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洛政办[2013]49号 【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12 【实施日期】2013.04.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向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派驻综合监督组实施方案的 通知 (洛政办〔2013〕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向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派驻综合监督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2日

洛阳市向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派驻综合监督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监管,实现项目稽查、工程效能监察、人员廉政监督、资金财务监管的触角前移,推进项目建设的规范化和高效率,确保重大项目建设廉洁、高效、优质、安全,同时进一步发挥退居二线领导干部的作用,解决目前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现就向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派驻综合监督组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派驻综合监督组的项目,主要是市本级政府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具体派驻方案由市重大项目建设监督领导小组根据当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项目性质、实施进度、项目的关联性和群众的关注度等情况综合确定。 首批派驻的综合监督组确定为6个,每个综合监督组负责监督检查2-3个市本级政府投资重大项目。首批接受派驻监督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为 17个,总投资额35.1亿元。各县(市、区)政府为主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可参照市模式加强监管。 综合监督组主要围绕重大项目开展监督检查,正确处理好与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的关系。 二、综合监督组的人员组成 综合监督组每组3人,设组长1人、组员2人。其中,组长由退出领导岗位的正县级干部担任,组员从有关职能部门52岁左右退出实职的正科级干部中挑选1名,另从有关部门挑选1名年轻干部作为联络员。 综合监督组的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二)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洛政办[2010]36号 【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3.01 【实施日期】2010.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 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的通知 (洛政办〔2010〕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洛阳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洛阳市科学技术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 根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洛发〔2009〕42号),设置洛阳市科学技术局。洛阳市科学技术局是主管全市科技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总则 (一)为了在职责配置上体现“职能”和“责任”的科学界定,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廉洁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形成权责一致、决策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制定“七定”规定。 (二)“七定”规定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协调同步的要求,适应全面履行职责、部门协调配合、审批简洁高效的需要。 (三)“七定”规定是根据《行政许可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各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即审批办转事项及承诺办结时间)、联办事项(即联合办理事项和合作工作责任要求)、工作制度(即向市委、市政府负责的重要工作制度)和目标责任(即机构基本目标及承诺责任事项),使其成为各单位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严格遵循的制度。 (四)“七定”规定中的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定审批办转事项是法律法规赋予各单位的职能和权力,定承诺办结时间、定联合办理事项和合作工作责任要求、定重要工作制度、定机构基本目标及承诺责任事项是各单位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发布文号: 洛政[20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有效遏制和打击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和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370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合作”的原则,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综合治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查处取缔范围 (一)未按照有关规定取得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以及许可证、营业执照有效期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登记的经营行为,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应免予登记的经营行为,不作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三、职责分工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务实、高效地开展工作。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负责依法查处、取缔无须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或已领取许可证(批准文件)而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2.负责查处取缔已被吊销、撤销、注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期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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