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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现状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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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现状和趋势

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现状和趋势

杨芳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络工程1班)

摘要: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十分重要的经济资源。在当代,知识产权也已成为一个战略问题,在国家和企业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基于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性,探讨我国知识产权现状和发展趋势也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知识经济;知识创新;战略措施

文献标识码:A

China's intellectual property development present situation and

trend

Yang Fang

(Comput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stitute Network project class 1) Abstract: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s a kind of intangible property right, it is a kind of very important economic resources.In the contemporary,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has become a strategic problem, in country and enterprises in the stature.Based on the importanc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strategy,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 China and development trend also has the very vital significance.

Key words:Knowledge economy;Knowledge innovation;Strategic measures

Literature identification code:A

一、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现状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通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与Trips协议要求基本一致的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并制定了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条例。虽然中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构成了框架性的当代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国在知识产权法律的实体权利保护方面与WTO的要求基本相当,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总体状况还存在着与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以及与面临的国际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法律体系存在缺陷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以单行法的形式出现,各知识产权单行法由不同的部门分别起草。各单行法律的内容、手段等不够统一、协调,缺乏法典化的统一安排和规范,导致对有些对象重叠调整、规范冲突,而对有些问题却又出现调整空白,甚至对于同一种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不同的单行法判决的侵权赔偿数额也可能会有惊人的差异。

2.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首要原因。它带来的直接后果是企业拥有

知识产权量少,易发生侵权或被他人侵权的现象。在我国,大多数人并没有把知识产权真正作为财产权来看待,甚至很多企业都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是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他们很少将知识产权作为财产权来对待,只重视有形资产的积累与保护,忽视了专利、商标、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

3.忽视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

在大力保护国外驰名商标时,我们却忽视了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造成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近些年,贽国商标国外抢注案件每年不下百起,涉及化妆品、饮料、家电、服装、文化等多个行业。国外抢注者通过商标抢注或进行商标倒卖,或以侵权之名索赔,或索取高额转让费,更有甚者利用商标抢注,让中国企业蒙受巨大损失。

二、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宏观上,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和配套措施不够到位,执法环境不乐观。

(1)从历史发展来看,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起步晚,发展程度不够高。知识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于知识创新,知识创新是种隐性的过程,蕴涵着先进生产力,因此需要法律制度的保护。我国是世界上知识产权制度建立较晚却是发展最快的国家,这种小步快跑的发展方式,必然带来了体系的不完善,一切都还有待在实践中检验。

(2)配套立法不全面,与国际法律接轨不协调。没有知识产权的立法,就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就没有法律赋予当事人的知识产权。从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来看,我国的立法注重保护成果和给予激励与奖励,却缺失了相应的辅佐制度。还需对一些中国相对薄弱的环节或产业进行保护使其良性发展。在与国际法律接轨方面,虽然我国已加入《巴黎公约》并有完善的专利法,但是反垄断法的缺失使中国部分产业损失严重。例如DVD事件中,从实质上看,是由于我国反垄断法的缺失,致使在专利费用方面吃了大亏。

(3)司法环境不乐观,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在法律已经确立该项权利的前提下,执行法律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司法保护力度不够,不法分子挂羊头卖狗肉,违法成本低而企业维权成本却相当高。同时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政府部门出于地方税收考虑,对违法企业睁只眼闭只眼,企业被发现侵权后就销声匿迹,而后更名从操就业,让受侵权的企业无可奈何。

2.微观上,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实施脱节。

在新形式下,作为高技术企业,纷纷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然而在战略的实践过程中却存在着诸多问题,导致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成了一句空话。

(1)企业研发风险大,现金流吃紧,资金链不稳固。知识产权保护的先决条件是要有科技创新成果,没有成果,保护也就无从谈起!因此高技术企业每年必须投入大量的研发经费,并且这种投入还必须是长时间、连续不断的、大笔的投入;而且投入之后,产出多少、何时产出也是未知数。这种巨大的风险,考验着企业的决策,最终影响到投入的产出。据调查,很多企业现时发展面临的困难集中起来就是资金紧张,资金不足导致科研所需的人员、设备、技术投入不够,技术研发风险很大。

(2)企业研究开发模式与管理模式不够成熟。诚然现在高技术企业已经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并设有相应的研发部门和管理部门,然而企业的人员管理模式和机构组织模式还是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企业研发部门人手不够,其他部门不参与企业研发活动,部门问联系不够紧密;仅研发部门而言,内部也存在着缺陷,研发过程中任务进度问衔接不紧密,常出现研发的停顿期或空白期,影响了产品的升级换代。

(3)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市场化程度低。知识产权的源头是技术创新,或者称为知识的再生产。这是知识产权战略的先决条件,但却不是知识产权的最高要意。知识产权的最高层次是利益的再分配问题,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市场化,才是知识产权的最终归属。但是,我

们的企业始终没有意识到这点。投入巨资研发的技术,只有少数的专利被产业化,大部分仅仅以专利的形式终结。

三、我国知识产权的未来发展态势及发展路径

1.我国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处于后起发展的地位。

我国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处于后起发展国的地位我国的知识产权发展由于发展时间较短,总体上还处于初级阶段。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相继颁布实施了《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涵盖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并颁布一系列相关的实施条例和司法解释,同时进行了多次修改,积极参加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公约和条约;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体系,使中央和地方分级设置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的功能逐步强化。

但是,在新的国际贸易体制中,知识产权的国际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作为世贸组织成员的中国已不可能再像发达国家那样经历一过渡期,因此,从政府到企业对知识产权的制度建设准备不及、制度运用经验不足。正如现任国际知识产权协会主席、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博顿说的,“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不在于知识产权制度本身,而在于运用这个制度的经验”,具体表现为:①知识产权意识薄弱。2008年,全国42.6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申请了发明专利的约占企业总量的2.l%,获得发明专利权的约占企业总量的0.6%。目前我国自有品牌商品出口量占总出口量的比重不足10%,国内出口企业(外资企业除外)中拥有国内注册商标的不到20%。②我国的知识产权基本法律体系存在局部缺失,有些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需要完善和修改。③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管理部门很多,在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下,管理部门之间缺少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政策协调性差,管理越位和缺位现象并存。④知识产权保护达到中高收人国家水平。但知识产权执法水平不高,尚存在一定程度的地方保护。⑤大部分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灵活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国际规则的能力,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战略的层次较低。

2.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将逐渐从战略防御向战术进攻阶段转型。

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整体上比较落后,目前只能是属于防御性阶段。BCG(波士顿国际咨询公司)的调查认为,一个国家的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大体要经历5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主要以出口技术含茸较低的产品为主导,靠的是廉价劳动力和低成本原材料;第二阶段通过加大研发投资,推动技术含量较高产品的出口;第三阶段遭遇发达国家企业的知识产权壁垒,被迫付出高昂代价;第四阶段吸取教训,加大在收购、自主开发和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投资力度;第五阶段则开始享受知识产权的互惠互利,有的企业甚至可以通过知识产权获取竞争优势。目前,日韩两围都已完成了从第四阶段到第五阶段的飞跃,而我国将由第三阶段向第四阶段迈进。

我国亟需进行知识产权的主动保护,这是积极应对国内外压力的要求,更是内在的发展需求。知识产权在我国经济发展和产业竞争中的作用十分突显。目前,我国的技术发展阶段正从以仿制和引进技术为主转向引进技术与自主研发相结合;部分行业的产品结构从低端向中高端转移,企业和产业发展面临激烈的知识产权挑战;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假冒、侵权的主要受害者是国内企业。因此.实施知识产权制度和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加入WTO 和解决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的要求。更是我国实现经济体制转轨,激励创新,提高企业、产业和地区竞争力,增强国家综合实力的需要。

3.逐步成为知识产权大国,但成为知识产权强国仍有较长的路要走。

总体来看,我国的专利和商标目前已经处于高位,位居国际前列。同时,国内专利、PCT、国外专利以及国内商标和国外商标还保持了快速的增长态势。

(1)我国在美、欧、日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量逆势保持较快增长。2009年我国向美国专

利商标局提交发明专利申请6116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8.8%;向欧洲专利局提交发明专利申请1604件,比上年同期增长7.0%;向日本特许厅提交发明专利申请891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5.6%。而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2009年美、欧、日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同比分别下降12.9%,10.2%和l0.9%。

(2)PCT专利申请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最新公布的初步统计数据,2009年全球PCT申请量为155 900件,同比下降4.5%。2009年我国共受理PCT专利申请8 000件,比上年增长31.6%,3年即实现翻番。在2009年拥有200件以上申请的国家中,我国的增长速度最快。

(3)国内专利申请更是迅猛增长。自1999年以来,国内专利申请量的年增长率大都保持在20%以上,10年翻了三番。1999年,国内年度申请量首度跨上10万件台阶;2002年超过20万件,翻了一番;2006年超过40万件,翻了两番;2009年超过80万件,实现第三个翻番目标。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发明专利申请314 573件,比上年的289 838件增长8.5%。全球经济严寒使国外来华申请量同比下降10.9%,而国内专利申请量却春意洋洋,同比增长达到22.4%,不仅高于同期GDP增长速度,且与上年22.3%的增速相比,增幅反而略有加大,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亮点。2009年我国专利授权数量超过58万件,同比增长41.2%。其中,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数量同比增长40.4%,累计专利授权总量突破300万件;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其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了2001年的7.6倍多和12.1倍多。较之2008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17.7%,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最增长40.4%。2010年3月31日。我国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量累计突破200万件。自1985年4月1日专利法实施到2005年7月21日,发明专利申请量实现第一个100万件用时20年零4个月;从2005年7月21日到2010年3月31日,第二个100万件历时4年零8个月。

(4)商标数馈增长保持了快速发展。截至2009年底,我国商标注册累计申请量为722.25万件,累计注册量为427.88万件,有效注册商标量为340.45万件,商标注册申请量、商标注册审查量、有效注册商标量均为世界第一。2009年,国家商标局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83.05万件,同比增长18.96%,超过历史最高水平(2006年76.63万件)6.42万件。

另一方面,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主要发达国家的专利申请量仅维持小幅增长甚至下滑,如2009年美同和德国等围家的闷际专利申请公布量出现近5年来的首次负增长,尤其美国已经降至2005年的最低水平;2009年欧洲专利局(EPO)受理发明专利申请134 542件,比上年的146 561件下降8.2%;日本特许厅(JPO)受理发明专利申请348 596件,比上年的391 002件下降了10.8%;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受理发明专利申请163 465件,比上年的167 904件下降了2.6%。

在彼消我长的趋势下,我国与其它国家的知识产权实力,我国将处于更加有利的位置,“十二五”期末我国将成为真正的知识产权大国。但是由于知识产权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十二五”期末不可能一步到位,因此建设知识产权强国需长远部署。

四、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对策措施

温家宝总理指出,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是综合国力竞争的决定性因素,自主创新是支撑一个国家崛起的筋骨。只有拥有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才能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概括起来说,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提升我国国家整体竞争力的根本之道,是我国企业应对跨国公司挑战、提升企业竞争力的生存之道,更是保护我国知识财产,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安全的必由之道,是我国把握机遇、应对挑战、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抉择。

1.着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迅速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是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的前提。应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树立以下四种意识:一是培养全民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并把专利知识列为科技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二是强化知识产权战略意识。把知识产权贯穿于技术创新全过程,把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经营战略结合起来,运用专利进攻与防御战略,大幅度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和保护水平,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三是提高品牌意识。要以市场为导向,加大投入,进一步培养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的新产品、新品牌。四是树立全方位保护意识,利用知识产权保护的各种形式和途径来全方位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

2.着力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氛围。

我们对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关注重点还仅仅停留在一些国内企业被跨国公司打击、限制、制裁的事件上,而鼓励和保护人们的创造性,并能使人们的创造性获得物质上的回报,这才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最根本的出发点。一是要优化舆论环境。以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为目标,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二是要优化政策环境。专利政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促进专利活动、规范专利行为而采取的各种直接和间接的政策和措施的总和,要通过政策引导,形成技术创新的动力机制和激励机制。三是要优化法制环境。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通过司法、行政两条途径,有力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四是要优化服务环境。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市场,鼓励发展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在专利代理、专利信息、专利实施中介、专利战略研究咨询、专利评价评估等方面提供全面、快捷、合法的服务。

3.切实加强国家层面知识产权宏观战略的对策研究。

一是要加强对美、日等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情况的跟踪研究,及时了解知识产权发展动向与竞争态势。二是客观分析知识产权竞争的优劣,制定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的切合中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战略。三是把知识产权战略切实纳入到地方、行业及企业的发展战略当中去。四是选择一些重点领域(如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新材料和中医药等领域)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与运用工作,并在培育和形成新的科技优势后,尽快将其提升为知识产权优势。五是鼓励企业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创新,进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4.加强建设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我们应当密切注视与高科技企业相关的技术和知识产权政策相关的国内外法律法规和世界贸易组织WTO、国际电信联盟ITU等国际组织和论坛的动态消息,及时了解国际知识产权的发展趋势。尽快完善《反垄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大对反知识产权垄断的保护力度,对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垄断或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规范,,使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既充分发挥其鼓励创新和促进传播的积极作用,,又不致被滥用来限制竞争。

5.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分类指导,编制相关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与办法示范文本,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参考、借鉴;对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在合作、交往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权益分享等事宜,要制定明确的规定;指导基层单位采取“突围”和“包围”、自创和并购等各种策略,有效规避他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在对高新技术企业、工程中心和技术研发机构的考核评定中,应当明确将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的能力与水平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6.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和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制。

一是要建立权威、高效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构,解决知识产权管理条块分割和部门之间不协调的问题,研究和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总体战略、政策和对策措施。二是按工业产权划分管理职能,实行授权管理与行政执法分离。借鉴国际经验,按工业产权分类,实行专

利审查和商标注册集中管理。与此同时,实行审查授权和行政执法相分离,分别由两个系统负责。三是加强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对有可能引发知识产权争端,并对国家根本利益、经济安全产生重大影响以至严重威胁的动向,研究对策,向有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发出预警报告。

7.大力促进专利技术的实施。

制定特惠扶持政策,支持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促进其产业化,着力解决产业技术空心化的问题;对于政府投资且在一定期限内未实施的休眠专利,要制定相应办法,促进其转让和实施;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在合理分享权益的基础上,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向企业转移;支持和鼓励以专利创业,依靠专利技术发展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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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状及完善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状及完善 知识产权指的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也称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权等人们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法,就是保护这类民事权利的法律。这些权利主要是财产权利。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又被统称为"工业产权"。它们是需要通过申请、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才产生的民事权利。版权与商业秘密专有权,则是从有关创作活动完成时起,就依法自动产生了。 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及其现状 (一)概况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的1979年,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三部法律同时开始起草。在1979年的《刑法》中,规定了禁止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使商标从这时起就被赋予了"专用权",成为一种"从刑法中产生的民事权利"。顺便说一句,在我国刑法较发达而民法不发达的相当长的历史中,许多民事权利都是依刑法产生,仅仅受刑法保护的。1982年,我国颁布了《商标法》(并于1993年2月与现在两次修订);1984年,我国颁布了《专利法》(并于1992年9月与2000年8月两次修订);1986年,我国颁布

了《民法通则》,其中明文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1990年,我国颁布了保护版权的《著作权法》,1991年6月国务院又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3年9月我国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开始明文保护商业秘密;199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除了几部单行法律与行政法规之外,我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还列有专章,规定了对严重侵犯商标权、侵犯版权、侵害商业秘密及假冒他人专利者进行刑事制裁。至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法规已经具备了。

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发展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现状与发展 摘要:按照社会科学家们的理解,当今社会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就是生产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发展使得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与日俱增。当今国家之间的竞争实质是人才和科技的竞争,这就不得不依靠知识产权的保护,谁掌握某一领域内关键打的知识产权,谁就能在这个领域取得控制权。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生产力发展,已经成为各国的普遍共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仅用了短短20年的时间就建立了符合国际条约标准的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但是,同样是因为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起步较晚加上经验的欠缺,以致于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 一.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1]。 2.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1)专有性(2)地域性(3)时间性 二.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特点 1.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建设起步较晚,但是起点较高,发展较快 我国在1982年就率先颁布了商标法,这是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迈出的第一步。1984年,我过又颁布了专利法,该法明确规定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并按照国际标准建立了审查制的专利局和严格的审查基准,有关专利保护的法律程序尽可能采取国际惯例,使我国工业产权保护制度很快步入了现代国际工业产权保护行列[2]。经过实践证明,我国用十年时间建立起来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与发达国家两百年建立起来的体系基本相当,并且基本上与当代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条约规定和精神相一致,可以称得上起步晚,起点高,发展快。 2.在发明创造方面实行了单一专利保护制度 我国采取了单一专利保护制度,即在一部专利法中同时保护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联合国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管曾高度赞扬:中国专利法所选择的方案集中了当代通常采用的最明智的方案,是一部很好的法。 3.对知识产权给予尽可能的充分保护 按照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的规定,同一智力劳动成果可以依据不同法律规定同时予以复合保护[3]。 4.行政处理与司法审判结合 为了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我国根据国情规定除人民法院以外,各知识产权管理机关也可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采取行政调处知识产权纠纷的方法,主要目的是使包括侵权行为在内的有关纠纷能够及时、有效地得以解决,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5.注重国际间的合作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从开始建立就非常注意在专利、商标、版权等领域广泛发展同国

知识产权的现状与思考

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人们对其从事智力活动而产生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在我国虽然实行知识产权制度比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但是发展的速度非常快。这20年里,我们形成了一个适合我国国情并且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还建立起一个包括知识产权的行政审批、宣传培训、中介服务、学术研究等等在内的一个工作体系;也建立起一个行政与司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这也就是说一个包括法律体系、工作体系、执法体系的知识产权制度,我国在短短的20年里都把它建立起来了。在实际发展中,我国也保持了一个高速度。近些年来,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都居世界第一位。2005年我国的商标申请量是58.8万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分别是11万件。这都是居世界第一位的,而且与第二名拉开了很大距离。在这些年的科技发展中,我国也在各个领域,包括农业、制造业、高科技领域也拥有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但是综合看来我国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方面依然存在严峻的挑战,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我国知识产权自主创新之路将艰难而漫长以专利为例,专利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其中技术门槛比较高的,或者说含金量比较高的专利是发明专利,它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检索,最后合乎法律规定才给予授权。首先从数量上看,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量是13万件,这个数字在世界范围内虽然排前几位,但是被13亿人一除,我国的人均专利拥有量就很少了,我们的排位就到第八九十位了。另外,在这13万件专利中,其中一半来自外国的公司,主要是跨国公司,他们要在中国投资、进入中国市场,首先要确立自己的知识产权,并且国外公司在申请专利方面是非常活跃的;那么剩下一半专利来自国内,这一半中,大概有40%左右是个人申请,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特别是我国的企业申请的专利只有60%多一点。也就是说剩下的4万多件专利中,又有一半左右的专利申请来自三资企业;剩下两万多件是国营企业、民营企业申请的。这两万多件与我们几百万家企业这个总数相比就很少了。其次看一下质量的分析。据统计,这么多年来,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发明专利,本国人、本国企业申请的最集中的领域有:第一位是中药,国内申请占98%;第二位是软饮料,占96%;第三位是食品,占90%;第四位是汉字输入法,占79%。这是我们占优势的比较集中的领域。而来自国外的专利申请所集中的领域主要是高科技领域:第一位是无线电传输,占93%;第二位是移动通讯,占91%;其后为电视系统,占90%;半导体占85%;西药占69%;计算机应用占60%。从这里不难看出,国外申请的重点是放在了高技术领域,放在高端。国人申请100件专利,其中发明只有18件,82件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外观设计就是产品的造型,实用新型就是关于产品结构上的一些改进、一些创新。而来自国外的申请,100件有86件是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发明专利。这也是一个很鲜明的对比。在我国现在也有一些很好的企业非常重视知识产权,重视自主创新,重视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像深圳华为公司,它是专门制造通讯产品的一家民营企业,它的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46%,是国内所有企业中申请发明专利最多的,累计申请国内专利3500件,同时向国外申请了400多件,注册商标也有600多件。另外像海尔、海信、青啤等,他们在自主知识产权方面做得也比较好,申请了很多专利,像海尔平均每天申请3件专利,每年1000多件,青岛啤酒也是一个很有名的驰名商标。但是这样的企业数量太少了。还有大量的企业没有自主创新,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据统计,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占大约万分之三,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有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之所以在国际上造成了这样的影响,就是中国只是一个制造大国,在知识产权方面我们还处在一种比较落后的状态,很多人说我国的企业是有制造没有创造,有产权没知识。像我们国家民航客机,百分之百从国外进口,当然最近尝试制造商用民航客机。我国高端的医疗设备、半导体以及集成电路制造设备和光纤制造设备,基本上都是从国外进口的。很多重要的装备,制造产品的机器,都是从国外进口的,例如,石化装备的80%、数控机床和先进纺织设备的70%依赖进口,彩电、手机的

知识产权行业产业研究

二、产业维度评估 1、市场规模 随着“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战略转变,知识产权服务业未来具有广阔空间。“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的战略机遇期。到2020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预计达到12件,PCT 专利申请量预计达到6万件,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预计达到1800亿元。国务院提出了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目标,知识产权快速发展倒逼着配套服务需求增加,供需矛盾持续激化使得知识产权服务业有望成为下一个风口。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从2015到2020年知识产权服务年均增速要达到20%。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的预测,2018年专利申请数量将达到372万件,商标申请量将达到252万件,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达到25万件,未来增长潜力巨大。 国内专利申请量和申请授权量同步增长,专利授权量2010-2017年复合增长率12.8%。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逐渐增加,2011-2017年复合增长率26.43%,PTC专利申请受理量跃居全球第二位。2018年上半年国内三种专利申请量达到202万件,同比增长33.1%。除了2014年有小幅下调外,2010-2017年的国内申

请量均稳步上升,且实用新型类占比较高。2018年上半年国内专利授权量达到117 万件,同比增加46.6%,2010年至2017年间,专利授权量除2014年较2013年略有下降,其余年份均保持增长,复合增长率12.80%。2017 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为9.8 件,同比增长22.5%,2011-2017 年复合增长率12.8%。 图表1 2010-2018年上半年国内三种专利申请量(万件) 资料来源:IFR、光大证券 图表2 2010-2018年上半年国内专利申请授权年度状况(万件)

《2016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发布

《2016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发布 近日,《2016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发布。报告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环境等4个方面,对全国及各省级区域2016年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和 2010-2016年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评价和分析。同时对全球40个科技资源投入和知识产权产出较大的国家,从知识产权能力、绩效和环境等3个维度,进行了国际比较。报告显示,全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国际排名进步显著。一、全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全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指数综合利用层次分析法和 综合指数法,以2010年为基期年份,设置2010年综合及创造、发展、保护、环境等各分项发展指数为100分,并对2010至2016年的全国数据进行测算。经测算,2010年以来,全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稳步上升,2015年达到187.3分,至2016年已达到200.3分。这种趋势反映出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进入了一个全新的稳步发展阶段。2010~2016年全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变化图 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环境水平稳步改善,各项指数基本呈现平稳增长。知识产权创造发展指数创造发展指数自2010年以来稳步上升,由2010年的100分逐年上升至2015年的164.8分,2016年达到189.5分。具

体数据上,2016年各类主要类型知识产权申请、登记、注册数量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共受理发明专利申请133.9万件,同比增长21.5%,连续6年位居世界首位;受理PCT国际专利申请4.1万件,同比增长49.9%。受理商标注册申请369.1万件,同比增长28.4%,连续15年保持世界第一;我国申请人提交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3014件,同比增长29.8%;著作权登记量200.8万件,同比增长22.3%;植物新品种权授权2011件,同比增长35.2%。专利申请结构进一步优化,发明专利申请比例超过36%,与2015年基本持平,较2010年提升11个百分点。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达到5.88年,较2015年小幅上升。创造效率各项指标提升幅度也较大。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0件,同比增长26.3%;每百户市场主体有效注册商标量12.5件,同比增长10.2%。“十八大”之后,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新目标的提出,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推向深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进入新的历史阶段。这些因素均有力促进了知识产权创造数量、质量、效率的增长。 2010~2016年知识产权创造发展指数变化图知识产权运用发展指数知识产权运用发展指数由2010年的100分稳步上升至2015年的174.5分,2016年略有上升,达到178.4分。整体增速有所放缓。表现为知识产权运用的指标

经济全球化与的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

经济全球化与的知识产 权发展和保护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经济全球化与我国的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 [摘要]在我国加入WTO之后,知识产权问题被越来越重视。我们应针对法律上的空白制定新的法律,并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法律,具体而言就是针对新问题作出规定;取消或调整一些规定;增强行政查处手段,强化商标权的保护力度。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创新,我们应建立健全国家技术创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壮大创新主体;推进教育创新,培养创新人才;发挥政府制度保障作用,营造创新环境。 [关键词]知识产权;经济全球化;特征;发展目标;创新 [目录] 引言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点。 二、我国知识产权现状以及在面对经济全球化时的机遇和挑战。 三、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发展目标。 结论 注释和参考文献 引言 知识产权在我国立法的时间不长,但随着我国加入WTO及经济全球化的加快,产权问题及着作权问题越来越被重视,而它与公司法的分离也使它的地位更加重要。各国知识产权立法缺少对某些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知识产权立法与传统民事侵权理论相冲突;知识产权法内部存在矛盾与分歧;知识产权立法对新生事物缺乏必要的预见性,这些问题都凸现出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不足,我们应本着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对知识产权立法进行修改,以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商业标记和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所享有的权利。[1]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智力劳动成果方面享有的权利指的是专利权和着作权。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权利有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放弃权、标记权;着作权中可以享受着作权保护的作品涉及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着作权的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使用权、获得报酬权。2、商业标记方面享

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的探析

关于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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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的探析 摘要: 随着科学不断的发展,科技的突飞猛进,经济的强势发展,各国之间的资源争夺,科学技术发展使得人类从工业经济时代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不单单只体现在物质经济,知识产权保护更是发展经济不可或缺的成分,也成为了经济上的一种财富资源,企业之间的竞争,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更少不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的起步阶段较晚,保护制度及不完善,经验不足,监管不到位,审批进度缓慢,审查不严,保护范围不明确,执法力度不大,导致诸多假冒产品流向市场,出现产品窜货,技术泛滥盗用,技术、品牌侵权,上诉无方。加上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不重视,盗用或未对自主研发技术加以保护,更加扰乱了市场竞争的合法秩序,破坏了企业甚至国家的声誉。 本文通过论述知识产权的定义,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历程,提出我国在专利、商标的审查程序及标准的弊端,来体现我国知识产权现状,并从个人亲身经历的知识产权代理工做中给予一些建议接解决对策。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经济时代保护制度市场竞争 一:知识产权的定义及我国发展的历程概述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定义,知识产权(IP)是指智力创造成果——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外观设计,商业中使用的符号、名称和形象等。法律上,知识产权体现为对于专利、版权和商标等的保护。①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exclusive right)。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通俗的说,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它不是实物,而是一种脑力智慧的客观体现或智慧的产品,但它跟房子、汽车一样具有价值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极为有限,甚至是很陌生,这也导致很多人的智慧成果被利用、盗用及不合法行驶。 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起步也较晚,于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法规建设,《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法律相继出台,《商标法》的出台,也是我国开始系统建立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此期间,我国还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迩诺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 协议》等多个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条约,。TRIPS的诞生,不但进一步扩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范围,而且还提出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必须达到的最低保护要求,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使得原来差异较大的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统一到了同一个最低保护标准上,它对今后世界知识产权制度乃至各国经济贸易关系

知识产权的现状与思考

知识产权的现状与思考

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人们对其从事智力活动而产生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在我国虽然实行知识产权制度比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但是发展的速度非常快。这20年里,我们形成了一个适合我国国情并且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还建立起一个包括知识产权的行政审批、宣传培训、中介服务、学术研究等等在内的一个工作体系;也建立起一个行政与司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这也就是说一个包括法律体系、工作体系、执法体系的知识产权制度,我国在短短的20年里都把它建立起来了。在实际发展中,我国也保持了一个高速度。近些年来,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都居世界第一位。2005年我国的商标申请量是58.8万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分别是11万件。这都是居世界第一位的,而且与第二名拉开了很大距离。在这些年的科技发展中,我国也在各个领域,包括农业、制造业、高科技领域也拥有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但是综合看来我国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方面依然存在严峻的挑战,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

有:一、我国知识产权自主创新之路将艰难而漫长以专利为例,专利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其中技术门槛比较高的,或者说含金量比较高的专利是发明专利,它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检索,最后合乎法律规定才给予授权。首先从数量上看,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量是13万件,这个数字在世界范围内虽然排前几位,但是被13亿人一除,我国的人均专利拥有量就很少了,我们的排位就到第八九十位了。另外,在这13万件专利中,其中一半来自外国的公司,主要是跨国公司,他们要在中国投资、进入中国市场,首先要确立自己的知识产权,并且国外公司在申请专利方面是非常活跃的;那么剩下一半专利来自国内,这一半中,大概有40%左右是个人申请,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特别是我国的企业申请的专利只有60%多一点。也就是说剩下的4万多件专利中,又有一半左右的专利申请来自三资企业;剩下两万多件是国营企业、民营企业申请的。这两万多件与我们几百万家企业这个总数相比就很少了。其次看一下质量的分析。据统计,这么多年来,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发明专利,本国

知识产权立法现状及发展趋势(一)

知识产权立法现状及发展趋势(一) 摘要: 本文首先从知识产权立法现状入手,分析了构建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内涵,随后从知识产权特有属性、制度发展需要及历史趋势的角度对知识产权“法典化”的必然趋势进行了简要论述。关键词:知识产权立法现状法典化 人类已经步入新的世纪。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人类社会生活发生着空前巨大的变化。在各种法律领域中受其影响最深、冲击最大的首推知识产权法。1]在技术创新日益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许多复杂并且相互作用的新型关系,这些关系仅靠现有的规范文件体系是无法充分调整的,如何保证知识产权立法体系的科学合理、与时俱进?无疑是当下最值得思考的命题。 一、知识产权的立法现状 通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与Trips协议要求基本一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但是,就整个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对个体智力创造和企业技术创新激励保障发挥的作用来看,还不尽如人意。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为目前的法律体系缺少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统摄,从结构上看是不完备的,导致了法律规范和法律责任的不统一,造成了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内部各法律之间的相互协调和整合作用的缺失。具体而言,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律体系不具完备性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编织不够科学,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各单独法律的内容、手段等不够统一、协调,缺乏法典化的统一安排和规范。从结构上来说,结构优化原则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2003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新闻发言人姜恩柱在谈到我国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时,认为“每一个法律部门的基本法律制定完成”,是已经初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根据之一。2]可见对于一个部门法而言,其基本法律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而就知识产权这一部门法而言,我国显然缺乏处于基本法地位的知识产权法典,最基本的法典缺失使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失去了其应有的完备性。 (二)法律规范之间存在交叉与冲突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以单行法的形式出现,《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分别对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权利进行了界定和规范。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共性的内容重复规定以及在权利范围、保护标准、举证责任等方面的规定中存在交叉和冲突等问题。 (三)分散立法导致责任制度不统一 目前,我国各知识产权单行法由不同的部门分别起草,这种分散立法的状况不可避免地产生知识产权单行法之间在法律责任制度上的不协调问题。以对知识产权保护意义最为重大的民事责任为例,我国著作权法具体规定了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而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而且每一种责任方式如何适用也不够明确,直接影响到执法活动及其效果。3] 二、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涵义 从一国法律的整体来看,法律体系通常是指一个国家由存在有机联系的全部法律、法规所构成的统一体。而就某一相对独立的部门法而言,也存在着与该部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存在有机联系的全部法律、法规所构成的统一体。在这种认识的前提下,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构成了框架性的当代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而这个体系仍离理想的彼岸有很大的差距,一个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应当是具有相同的精神,完整的结构,统一的原则和协调的机制,由不同层次不同位阶法律法规组成的统一的结构体系。在这一结构体系中,既包括知识产权单行法的建设,又包括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的建设;既包括知识产权法律与其他部门法的协调机制建设,又包括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内部的协调机制建设;既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一九九四年六月·北京 目录 前言 一、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立场和态度 二、中国具有高水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 三、中国具有完备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体系 结束语 前言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文明历史的国家。中华民族蕴藏着极大的创造性,她创造的灿烂文化对人类文明的进程产生过深刻的影响。数千年来中国众多杰出的科学家、发明家、文学家、艺术家曾以其辉煌的智力劳动成果为人类文明发展做出过巨大的贡献。 伴随着人类文明与商品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诞生了,并日益成为各国保护智力成果所有者权益,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国际竞争的有力的法律措施。由于历史上的种原因,从整体上看,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起步较晚。但是,实行改革开放后,为了更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推动社会全面进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与世界经济的接轨,中国加快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的步伐。从七十年代末至今的短短十几年间,中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走过了一些发达国家通常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才能完成的立法路程

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在知识产权的立法和执法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际间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和文化交往中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问题。围绕这个问题展开的国际间双边、多边的谈判,特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达成,促使世界范围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在国际社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今天,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立场是什么?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的现状如何?中国采取了哪些措施承担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义务?有必要做一基本的介绍。 一、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立场和态度 中国政府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它既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制度,又是开展国际间科学技术、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基本环境和条件之一。中国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改革开放政策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七十年代末即着手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国际组织的活动,加强与世界各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往与合作。因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设,在初始阶段就显示了面向世界、面向国际保护水平的高起点。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中国知识产立法速度之快,也是史无前例的。 1980年3月3日,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加入书。从1980年6月3日起,中国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并于1983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开始系统建立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知识产权的历史发展

知识产权的历史发展 从前,特别在大陆法国家,把知识产权称为无体财产权,列入财产权之中(与物权、债权并列)。从“知识产权”一词在国际上流行,特别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之后,“知识产权”就完全取代了“无体财产权”一词。至于把知识产权从财产权中划分出来,则是因为知识产权有它的特点,与财产权大大不同。 知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权利,也就是说知识产权再如何分类,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涉及现在各国法律和国际公约的规定。《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67年)第2条第8项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有关的产权:文学、艺术和科学着作或作品;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唱片或录音片或广播;人类经过努力在各个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和商号名称及标识;以及所有其他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中的智能活动产生的产权。 根据这种规定,可以将知识产权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以保护人在文化、产业各方面的智力创作活动为内容的,包括着作权和发明权;第二类是以保护产业活动中的识别标志为内容的,包括商标权、商号权等。前一类又可分为以保护和促进精神文化为主的着作权与以保护和促进物质文化为

主的专利权。 但是在实际上,在上述公约之前,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已经有了关于“工业产权”的规定,说:工业产权保护的对象有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产地标志或原产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所以一般又把知识产权分为着作权与工业产权两大类,在工业产权之下又分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等。这种分法也有道理。工业产权是涉及“产业”的,着作权则否。 现在,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智能产物应受法律保护的日益增多,知识产权的范围也逐渐扩大。例如受保护对象又增加了版面设计、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集成电路等等,而且还在增加。所以知识产权现在是一个尚在扩大中的、一类权利的总称。 关于知识产权,有不少问题有待研究。 1893年,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立的国际局与据《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成立的国际局联合起来,组成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联合局。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成立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74年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它的宗旨是通过国际合作与其他国际组织进行协作,以促进在全世界范围内保护知识产权,以及保证各知识产权同盟间的行政合作。中国已在1980年3月3日参加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同年6月3日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国。

[知识产权,现状,趋势]我国知识产权质量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我国知识产权质量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摘要]本文首先从专利的申请与授权量、三种专利的结构分布、国内外专利申请人比例等3个方面,分析了我国专利质量的现状及变化趋势;然后从商标的申请和注册、商标的质押融资、商标许可备案、商标的马德里申请等4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商标质量的现状及趋势;最后从著作权的质权登记等3个方面分析了版权的质量状况。可以看出我国知识产权已完成数量布局的任务,开始从数量积累向质量提升的方向转变,整体质量逐渐提升。 [关键词]知识产权;质量;授权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需要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支撑,高质量的自主知识产权是实现自主创新的保证,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知识产权的量和质都有了明显地提高,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奠定了基础。 1 专利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 1.1 专利申请和授权变化趋势 图2 2009-2014年中国3类专利申请量及占比变化图 1.3 内外申请人的专利质量情况 图3 2009-2014年国内外申请人专利申请量比例变化图 2 商标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 商标的质量主要体现在商标的商业价值以及持有人的市场运营上。我国加入WTO后15年保护解禁,国内企业越发重视自主品牌,我国商标的质量有了显著提高。下面从近年来我国商标的申请与注册、商标质押融资金额、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量及国内申请人提交的马德里商标申请量4个方面对商标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说明。 2.1 商标申请与注册的变化趋势 图4 2009-2014年中国商标注册申请量变化图 2.2 商标质押融资发展趋势 图6 2009-2014年我国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量变化图 2.4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变化趋势 图7 2009-2014年国内申请人马德里商标申请量变化图

2018-2019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

2018-2019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 状况评价报告

目录 一、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指标体系 (1) (一)评价思路 (1) (二)指标选取原则 (1) (三)指标体系调整情况 (2) (四)指标体系 (3) (五)评价指数与数据来源 (5) 1.评价指数 (5) 2.数据来源 (5) 二、全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状况 (7) (一)2018 年全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状况 (7) 1.综合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7) 2.创造水平稳步提高 (8) 3.运用水平显著提升 (9) 4.保护水平成效明显 (10) 5.环境水平不断优化 (11) (二)2018 年地区知识产权综合发展状况 (12) 1.区域间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呈阶梯分布 (12) 2.地区发展状况位次波动幅度较小 (16) 3.地区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差异较大 (18) 4.领先地区知识产权发展均衡性较好 (19) 5.知识产权运用发展空间较大 (20) (三)2010~2018 年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情况 (22) 1.2010~2018 年地区知识产权综合发展趋势 (22) 2.2010~2018 年知识产权发展部分指标变化情况 (23) 三、地区知识产权创造发展状况评价 (28) (一)发展方向各有侧重 (31) (二)质量整体水平提升 (34) (三)效率同步提升显著 (36) (四)进入效率推动阶段 (40) 四、地区知识产权运用发展状况评价 (43) (一)规模整体放大 (45) (二)效益普遍提升 (47) (三)效益重于规模 (50) 五、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状况评价 (53) (一)司法案件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 (55) (二)东部地区行政保护工作突出 (58) (三)各地区保护效果提升显著 (61) (四)各地行政保护贡献度较高 (63) 六、地区知识产权环境发展状况评价 (66) (一)各地政策法规不断完善 (68)

中国知识产权的现状

中国知识产权的现状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李彦丽 伴随着人类文明与商品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诞生了,并日益成为各国保护智力成果所有者权益,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国际竞争的有力的法律措施。由于历史上的各种原因,从整体上看,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起步较晚。但是,实行改革开放后,为了更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推动社会全面进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与世界经济的接轨,中国加快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的步伐。从七十年代末至今的短短十几年间,中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走过了一些发达国家通常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才能完成的立法路程,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在知识产权的立法和执法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当前,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步伐明显加快,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际经济和企业竞争的一个焦点,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际间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和文化交往中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问题。围绕这个问题展开的国际间双边、多边的谈判,特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达成,促使世界范围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主要完成于八十年代。进入九十年代后,国际经济关系和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90年11月,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草案,它标志着保护知识产权的新的国际标准的形成。中国政府积极参与了这一谈判进程,并为推动该协定的达成做出了极大的努力。出于扩大开放的需要,中国积极履行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义务,努力使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向新的国际标准靠拢,采取了许多重大措施,进一步提高中国现行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需要意识到的是,直至现在,知识产权在我们国家很多人心目中还

中国知识产权发展分析

知识产权法 论文 老师:刘雪凤博士 学生姓名:雷洪 学号:06102500 学院:化工学院 班级;矿物加工过程10 -4

中国知识产权发展分析与展望 摘要:当今社会高速发展,靠的是不断创新,如何真正多方面的鼓励创新,保护创新,是每一个国家都应当高度关注并且实施的战略。要想本国的品牌走向世界,就要加强品牌意识,加大对国内品牌的的保护。当今世界强国都对本国的知识产权予以了多方面的支持和保护。 关键词:知识产权专利品牌意识 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 中国的目标是走知识产权大国之路,但在当今的大国际环境下,中国对知识产权这一块还是相当薄弱的。无论从知识产权法的制定与实施,还是知识产权法的完整性和国外都是无法相比。中国的专利申请量虽然庞大,但是真正创新而且很有科技含量的东西不多,并且其中绝大多数都被闲置着,没有用到实际的用途中。中国政府对很多国内品牌的保护力度很低,特别是很多日用,服饰,电子产品都是外国品牌占绝对优势。 2005年中国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同时政府也不断地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从中国目前的立法现状看,知识产权法仅是一个学科概念,并不是一部具体的制定法。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主要由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若干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司法解释、相关国际条约等共同构成。随着知识产权领域的制度创新、法律修订以及理论研究引入注目,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问题、新案件不断出现,这极大地丰富了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内容,知识产权法学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厚实的积淀。但是还是有很多地方需要更多的改进。 我国专利法于1985年4月1日正式施行 ,而国外早在13世纪就有相关专利保护的条例和措施。1474年威尼斯城邦共和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1624年,英国颁布《垄断法案》。它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专利法。工业革命后,各国效仿英国,建立专利制度。到19世纪末,人们充分意识到专利法的作用后,专利法得以在世界范围里顺利发展。 我国专利法的第一次修订是1992年,为了落实中美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于2000年8月25日通过了对专利法的第二次修正这次修改吸收了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的实践经验和立法成果,加大了专利保护的力度,简化了专利审批程序,按TRIPS进一步调整完善了我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修改后的专利法在于2001年7月1日生效。2008年进行了第3次修订,为了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高国家的自主知识产权水平。短短的时间就对法律进行了修改,说明制定的法案没有发展的眼光,不能符合社会的高速发展。在新一轮法案制定之前很多问题都是由于法案不完善导致的,这阻碍了国内当时知识产权的发展,同时由于起初的知识产权法很多是参照发达国家的制定的,不是太符合中国的国情,导致很多知识产权纠纷最后都是国内企业蒙受损失。当时的国际条约没有为发展中国家和贫困国家考虑,同时本国知识产权法有薄如,对

2020知识产权行业现状及前景趋势

2020年知识产权行业现状及前景趋势 2020年

目录 1.知识产权行业现状 (4) 1.1知识产权行业定义及产业链分析 (4) 1.2知识产权市场规模分析 (5) 1.3知识产权市场运营情况分析 (6) 2.知识产权行业存在的问题 (9) 2.1惩罚力度不够 (9) 2.2缺少维护知识产权公平竞争的反垄断措施 (9) 2.3知识产权权属政策缺乏系统性 (9) 2.4缺乏协调和预警机制 (9) 2.5立法程序透明度低 (10) 2.6工业产权分散管理 (10) 2.7保护经费不足,适用人才短缺 (10) 2.8供应链整合度低 (11) 2.9供给不足,产业化程度较低 (11) 3.知识产权行业前景趋势 (12) 3.1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在增强 (12) 3.2知识产权环境不断改善 (12) 3.3延伸产业链 (12) 3.4生态化建设进一步开放 (13) 3.5呈现集群化分布 (13)

3.6需求开拓 (14) 3.7知识产权产业与互联网等产业融合发展机遇 (15) 3.8行业发展需突破创新瓶颈 (15) 4.知识产权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17) 4.1知识产权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17) 4.2知识产权行业经济环境分析 (17) 4.3知识产权行业社会环境分析 (17) 4.4知识产权行业技术环境分析 (18) 5.知识产权行业竞争分析 (19) 5.1知识产权行业竞争分析 (19) 5.1.1对上游议价能力分析 (19) 5.1.2对下游议价能力分析 (19) 5.1.3潜在进入者分析 (20) 5.1.4替代品或替代服务分析 (20) 5.2中国知识产权行业品牌竞争格局分析 (21) 5.3中国知识产权行业竞争强度分析 (21) 6.知识产权产业投资分析 (22) 6.1中国知识产权技术投资趋势分析 (22) 6.2中国知识产权行业投资风险 (22) 6.3中国知识产权行业投资收益 (23)

我国知识产权法现状及建议

我国知识产权法现状及建议 在经济、政治、科技等因素的交互影响和综合作用下,知识产权法因应时代之变迁,也愈加显出其重要性。而当前我国知识产权领域遭遇到诸多尴尬,一方面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频频出台,另一方面,知识产权领域的盗版侵权活动却依然猖獗。 一、知识产权法概念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二、知识产权法发展的现状 1,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客体上的发展 知识产权法之初始,仅以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为其主干,随着时间的发展,知识产权法之初始,仅以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为其主干。如商标法,早期仅保护商品商标,其后扩及服务商标,现在又延及地理标志和证明标记,包括范围日见其长。 知识产权客体的范围传统上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创造性的知识产品,比如专利技术、文艺作品等;一是识别性的知识产品,比如商标、商号等。因此知识产权的客体要具有创造性和识别性,并非只要是具有无形性或非物质性特点的财产都会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但近年来的知识产权立法,开始缓慢的动摇知识产品传统上应具有的创造性或识别性特征。 2,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归属上的发展 知识产权法的目的之一在于激励知识创新,知识产权因此归属于创造者。1791年法国专利法前言宣称:“任何新的想法,其实现或者开发可以变为对社会有用的,主要应属于构思出这种想法的人。如果认为工业发明不是发明人的财产,从实质上来说,那是违反人权的。”但是随着知识产品的商业化生产,知识产权归属于创造者的原则,渐渐让位于保护投资者的需要。 在著作权法上,美国从实用主义出发,为保护投资于创作的产业者利益,其雇佣作品制度直接规定雇主为作者。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第2款之规定与其几乎类似,而第16条第2款则规定了职务作品的经济权利由作者的受雇单位

关于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的探析

关于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的探析 摘要: 随着科学不断的发展,科技的突飞猛进,经济的强势发展,各国之间的资源争夺,科学技术发展使得人类从工业经济时代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不单单只体现在物质经济,知识产权保护更是发展经济不可或缺的成分,也成为了经济上的一种财富资源,企业之间的竞争,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更少不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的起步阶段较晚,保护制度及不完善,经验不足,监管不到位,审批进度缓慢,审查不严,保护范围不明确,执法力度不大,导致诸多假冒产品流向市场,出现产品窜货,技术泛滥盗用,技术、品牌侵权,上诉无方。加上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不重视,盗用或未对自主研发技术加以保护,更加扰乱了市场竞争的合法秩序,破坏了企业甚至国家的声誉。本文通过论述知识产权的定义,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历程,提出我国在专利、商标的审查程序及标准的弊端,来体现我国知识产权现状,并从个人亲身经历的知识产权代理工做中给予一些建议接解决对策。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经济时代保护制度市场竞争 一:知识产权的定义及我国发展的历程概述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定义,知识产权(IP )是指智力创造成果——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外观设计,商业中使用的符号、名称和形象等。法律上,知识产权体现为对于专利、版权和商标等的保护。① 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exclusive right )。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 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 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通俗的说,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它不是实物,而是一种脑力智慧的客观体现或智慧的产品,但它跟房子、汽车一样具有价值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极为有限,甚至是很陌生,这也导致很多人的智慧成果被利用、盗用及不合法行驶。 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起步也较晚,于20 世纪80 年代才开始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法规建设,《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法律相继出台,《商标法》的出台,也是我国开始系统建立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此期间,我国还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迩诺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 协议》等多个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条约,。TRIPS的诞生,不但进一步扩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范围,而且还提出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必须达到的最低保护要求,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使得原来差异较大的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统一到了同一个最低保护标准上,它对今后世界知识产权制度乃至各国经济贸易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 2001 年中国终于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简称WTO,这些国际条约的签订,也标志着我 国知识产权发展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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