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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

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
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

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单位互联网的使用管理,防止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发生违规和泄密事件,确保信息安全,根据上级有关互联网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计算机上互联网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二、互联网计算机必须专机专用,严格按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将互联网计算机作为日常办公机器使用。

三、互联网计算机必须按批准的方式接入互联网,不得私自接入路由器和无线网卡。

四、禁止在互联网计算机上处理内部敏感信息。

五、凡向互联网上提供或者发布信息,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批同意,严格执行信息上网发布审核制度。

六、禁止一台计算机既接入互联网又接入局域网。

七、禁止将互联网的网络设备连接到局域网的网络设备上。

八、禁止互联网计算机及移动介质与局域网计算机及移动介质交叉使用。

九、互联网计算机操作人员要相对固定,人员离开时,必须关闭计算机。

十、互联网计算机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和漏洞修补工具,并及时更新。

十一、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对所有上网记录保留60天。

十二、上网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禁止上班时间访问游戏、娱乐类网站,禁止玩网络游戏,禁止上班炒股;

2、禁止下载MP3,WMA,MPEG等与工作无关,占用网络带宽的音乐、电影文件;

3、禁止使用p2p、p2p streaming(网络电视)类工具

4、禁止直接下载exe、com、bat等有风险的程序,禁止访问有恶意代码的病毒网站;

5、禁止使用聊天工具、电子邮件、bbs等传递违反法律的内容;

6、利用单位互联网资源进行侵害国家安全以及谋取私利的行为;

7、浏览娱乐网站、带有色情和反动倾向的网站以及进行网上游戏;

8、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9、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十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纳入日常考核。

附:

计算机接入互联网审批表

计算机及网络管理规定

深圳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计算机及网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深圳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实现公司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公司计算机及网络信息保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计算机及网络按照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安全保密的原则建设、管理和维护,并划分为两个子网:外网(国际互联网)和内网(公司局域网)。 第三条公司计算机及网络和公司网站管理均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章职能机构 第四条公司分别设立网络监管中心(以下简称“网管中心”)和文档资料处理中心(以下简称“文印中心”),在技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网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网络建设、管理和设备维护,保证公司网络的安全、正常运行,并对公司计算机及网络信息进行日常监控、组织培训等,具体工作由网管中心网络工程师负责。 第六条文印中心负责各部门计算机内所需文件的集中打印、复印等,具体工作由技术部资料员负责。 第三章计算机管理 第一节采购及维护 第七条公司指定部门统一采购计算机(包括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的各种软、硬件,其安装和连接由网络工程师负责完成。网管中心在办理计算机登记、编号后,由使用部门申请领用。其中,笔记本电脑一律由网管中心统一保管。 第八条计算机的软、硬件原始资料(软盘、光盘、说明书及保修卡、许可证协议等)由网管中心统一分类保管。如需使用,使用人须向网管中心办理借用手续。《公司计算机原始资料借用审批表》见附件1。 第九条公司及各部门计算机的维护、维修由网络工程师负责。出现故障时,

应及时向网络工程师反映并由其负责处理,不得擅自拆装(或修理)。 第二节使用规定 第十条公司及各部门计算机只能经网管中心培训合格的员工使用。公司所有的电脑须设置开机密码,严禁员工擅自使用他人电脑及携带私人电脑办公,严禁非公司员工使用公司电脑。 第十一条公司办公电脑一律使用台式计算机。因工作需要,外出携带笔记本电脑或公司内部会议使用的,须向网管中心办理借用手续。《借用笔记本电脑申请表》见附件2。 第十二条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妥善存储在非启动分区相应的位置(一般不应存储在C盘上),网管中心不定期对存储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公司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均为公司财产,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和损坏。 公司禁止员工私自加装软件;如因工作需要,当事人须向其部门经理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同意后,网络工程师负责安装。《加装工作软件申请表》见附件3。 第十四条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使用者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第三节安全使用规定 第十五条使用者须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严防密码被窃取。一旦发现密码被窃取,应立即向网管中心报告并由网络工程师负责及时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公司计算机系统的数据资料列入公司保密范围,严禁私自复制。公司计算机所有的软驱、光驱、USB端口均被屏蔽。如需使用,须经批准后统一在网管中心集中登记拷贝。除非因工作特别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网管中心进行解锁。《使用软驱、光驱及USB端口申请表》见附件4。 涉密的计算机在外部维修前,须由网管中心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包括卸除硬盘、现场监督维修等)。维修过程中换下的涉密载体(如硬盘等)须带回公司履行相关手续后销毁,禁止将旧件抵价维修或随意抛弃。 第十七条公司新购计算机及设备,由网络工程师必须先进行病毒检查后方可安装软件、使用。公司所有的计算机须安装防病毒软件,该软件须为国家规定的、具有计算机使用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防病毒产品,网络工程师要

互联网管理制度

互联网管理制度 GZ/SZQ03.02-2012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规范网络内互联网使用的管理控制,在支持公司业务需求的同时提高信息化工作效率, 切实保障的信息安全。 1.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内所有部门和单位。 2引用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3术语 3.1 互联网:全球各种公共计算机网络连接而成的全球性网络; 3.2 各互联网应用单位:公司内各部门和单位。 4职责 4.1IT管理员职责 4.1.1负责互联网通道的建设与维护; 4.1.2负责对互联网应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4.1.3负责维护(开通、取消、更改)互联网应用权限; 4.1.4负责定期整理互联网开通用户信息列表并提交给公司领导审核。 4.2各互联网应用单位领导的职责 4.2.1各互联网应用单位的领导严格按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单位的互联网的应用申请进行符合性把 关; 4.2.2各互联网应用单位的领导对本单位获准使用的互联网应用管理和监督。 4.3涉及本制度的个人职责 4.3.1互联网用户,必须遵守网络安全管理和企业商密保护的相关制度规定、以及国家关于互联网 应用的法律法规; 4.3.2互联网内部应检查自身使用计算机的防病毒软件、防火墙的有效性;保证登录密码的安全 可靠,不得泄露给他人。 5管理活动的内容与办法: 5.1对互联网使用权限的管控规定 5.1.1对互联网应用需求的支持原则

5.1.1.1确保公司各种涉外业务信息系统的应用需要; 5.1.1.2充分满足企业对外联系的电子邮件通信需要; 5.1.1.3重点支持财务及营销业务的对外网上交互需要; 5.1.1.4适度满足信息查询需求,并控制总体应用规模,以减轻企业网承载的外部网络安全压力。 5.1.2互联网应用权限管理的分类规定 5.1.2.1对互联网应用权限的管控,落实至具体用户及其计算机; 5.1.2.2根据不同用户群体的岗位业务对互联网应用的不同需求,根据下表赋予相应级别的互联网资源使用权限; 5.1.2.3对的互联网资源各类应用人员,按照本制度各相关章节要求进行权限和应用管理。 5.1.3人员权限变更管理 5.1.3.1 IT管理员每季度将互联网使用者名单送人力及行政专员进行岗位符合性核对。岗位变动者如需继续使用互联网,必须重新申请; 5.1.3.2接替有上网权限岗位的员工,不能继承已有权限,必须重新申请上网权限。 5.2对互联网应用的管理规定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域名服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保障互联网域名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推动中文域名和国家顶级域名发展和应用,促进中国互联网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规定,参照国际上互联网域名管理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域名服务及其运行维护、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域名服务(以下简称域名服务),是指从事域名根服务器运行和管理、顶级域名运行和管理、域名注册、域名解析等活动。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全国的域名服务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互联网域名管理规章及政策; (二)制定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域名资源发展规划; (三)管理境内的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和域名注册管理机构; (四)负责域名体系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 (五)依法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六)负责与域名有关的国际协调;

(七)管理境内的域名解析服务; (八)管理其他与域名服务相关的活动。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域名服务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域名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三)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和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域名系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 (五)依法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六)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域名解析服务; (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其他与域名服务相关的活动。 第五条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予以公告。根据域名发展的实际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以对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进行调整。 第六条“.CN”和“.中国”是中国的国家顶级域名。 中文域名是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鼓励和支持中文域名系统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 第七条提供域名服务,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计算机和互联网使用管理制度(修订)

计算机与互联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规范公司计算机与计算机网络的管理,确保计算机与计算机网络资源的安全运行与高效运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计算机以及计算机网络资源的使用应限制在工作以及与工作相关的业务学习范围以内。 第三条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公众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规范》,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条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公文处理、计算机与计算机网络管理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各种故意妨碍计算机与计算机网络安全运行与高效运用的行为。 第二章计算机与网络设备的保管 第五条公司为各部门及员工配置的计算机或计算机网络设备、计算机驱动程序等软件、外接设备、辅助设备等,由使用部门与使用人负责妥善保管,并做好防尘、防潮、防火、防雷、防盗等工作。 第六条要定期清洁电脑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以及相关的外接设备打印机、扫描仪等,随时清除设备周边的杂物,为设备安全、正常运行提供良好的环境,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计算机原则上由专人负责操作与维护。 未经计算机使用或管理人员准许,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的计算机。财务、科研等重要岗位计算机使用人员必须设置开机密码。保密文件不得提供共享,必要时还应设置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防止密码泄漏、遗失、遗忘或被他人破解。 工作人员仅限于使用自己的帐号、密码及权限,不得窃取他人帐号及密码越权访问。

第八条做好重要文件的备份。需要使用光盘备份文件时,可向公司人力行政部申请领取光盘进行刻录,刻录后的光盘由文件保管人员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第九条未经公司领导同意,本公司的软件或光盘不得随意外借,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拷贝软件;外来人员不得随意使用本公司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 第十条公司为各部门及工作人员配置的计算机或计算机网络设备、计算机驱动程序等软件、外接设备、辅助设备,以及计算机、光盘、移动硬盘等各类储存介质内的与公司有关的所有资料,均归公司所有。工作人员离职、转岗时,必须保证上述硬件、软件与资料的完好,并全部交回公司。 第十一条下班或外出超过两小时,不使用计算机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 第十二条对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损毁、应追究部门负责人与使用人的相应的责任;归个人保管的设备丢失,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三章计算机与网络的使用 第十三条使用计算机的工作人员应具备计算机操作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公司员工应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操作熟练程度。 第十四条为员工配置计算机时,人资行政部应向员工明确应用软件安装范围;严禁员工在计算机内安装游戏、购物、炒股及与办公、学习无关的软件。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使用互联网行为规范: 1、上班时间,仅限于网络办公平台以及与公司有关的信息网页,不得浏览与工 作无关的网页。 2、不得利用公司的网络办公平台发布违背事实,对公司和其它员工造成损失及 伤害的语言信息。 3、上班时间,未经许可不得使用QQ、MSN等工具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聊天等活 动。 4、上班时间,不得利用公司提供的互联网从事以下活动: (1)、下载观看影视作品;

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

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单位互联网的使用管理,防止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发生违规和泄密事件,确保信息安全,根据上级有关互联网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计算机上互联网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二、互联网计算机必须专机专用,严格按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将互联网计算机作为日常办公机器使用。 三、互联网计算机必须按批准的方式接入互联网,不得私自接入路由器和无线网卡。 四、禁止在互联网计算机上处理内部敏感信息。 五、凡向互联网上提供或者发布信息,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批同意,严格执行信息上网发布审核制度。 六、禁止一台计算机既接入互联网又接入局域网。 七、禁止将互联网的网络设备连接到局域网的网络设备上。 八、禁止互联网计算机及移动介质与局域网计算机及移动介质交叉使用。 九、互联网计算机操作人员要相对固定,人员离开时,必须关闭计算机。

十、互联网计算机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和漏洞修补工具,并及时更新。 十一、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对所有上网记录保留60天。 十二、上网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禁止上班时间访问游戏、娱乐类网站,禁止玩网络游戏,禁止上班炒股; 2、禁止下载MP3,WMA,MPEG等与工作无关,占用网络带宽的音乐、电影文件; 3、禁止使用p2p、p2p streaming(网络电视)类工具 4、禁止直接下载exe、com、bat等有风险的程序,禁止访问有恶意代码的病毒网站; 5、禁止使用聊天工具、电子邮件、bbs等传递违反法律的内容; 6、利用单位互联网资源进行侵害国家安全以及谋取私利的行为; 7、浏览娱乐网站、带有色情和反动倾向的网站以及进行网上游戏; 8、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9、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十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纳入日常考核。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2000年9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四条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五条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六条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二)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第七条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

ISO9000互联网管理办法.doc

ISO9000互联网管理办法1 1.1制定目的 (1) 规范本公司互联网的管理。 (2) 使公司互联网的使用更安全、高效,充分利用公司的互联网资源。 1.2适用范围 凡隶属本公司电脑上网,与外部网络的联系,悉依本办法执行。 1.3权责单位 (1) 资讯组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以下便是第1页的正文: ISO9000互联网管理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1) 规范本公司互联网的管理。 (2) 使公司互联网的使用更安全、高效,充分利用公司的互联网资源。 1.2适用范围 凡隶属本公司电脑上网,与外部网络的联系,悉依本办法执行。

1.3权责单位 (1) 资讯组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互联网管理办法 2.1互联网管理办法 (1) 互联网的使用规范能够更好的使公司与外界沟通联络,不断的发挥公司信息化的 作用。公司工作人员有维护网络安全,保证网络正常运行的责任和义务。 (2) 公司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 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公司内部信息 随意公开。 (3) 禁止登陆非法网站,浏览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社会风化的消息、图片等内容。 (4) 工作人员在上网时,除非工作需要,否则不允许使用QQ、SKYPE、MSN等聊天软件, 更不得私自通过其他途径或手段使用此类工具软件。上班时间也不得利用互联网从

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 (5) 为节省网络资源和防止病毒,工作人员不得在望上下载软件、音乐、电影等;不 得长时间、大流量的站用网络资源;不得使用BT或电驴等P2P类软件,违者资讯 组有劝关闭其上网权限,并上报总经理给予处罚。 (6) 公司员工应该有相当强保密意识,不允许将公司的机密资料以任何形式发布到互 联网上,一经发现,立即上报总经理进行处罚,严重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分,并保 留送交公安机关的权利。 (7) 公司外部邮箱系统由公司各部门邮箱和所属企业邮箱组成,资讯组负责邮箱的维 护、管理及申请和办理工作。邮箱不得以他人用户帐号、密码登陆。不得盗用他人 邮箱发送邮件。邮箱用户及密码必须保密。 (8) 为避免病毒的入侵和传播,不要随便下载来历不明的网页、邮件及附件等。通过 互联网传送的文件,发件人应主动通过病毒扫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发送。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文文档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文文档Full text document of Internet information service mana gement measures 编订:JinTai College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文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下面小泰 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 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 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 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 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四条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 息服务。 第五条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 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六条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二)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 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 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公司互联网管理规定范文

公司互联网管理规定范文 公司对互联网进行管理,旨在规范公司网络的管理,确保网络资源高效安全地用于工作。下面是公司互联网管理细则,欢迎学习借鉴。 公司互联网管理规定范文1 为了有效、充分发挥和利用公司网络资源,保障网络系统正常、安全、可靠地运行,保证日常办公的顺利进行,规范网络建设工作,建立信息网络系统,发挥计算机网络的作用,提高办公效率,改善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及岗位设置 一)集团公司总部、所属子公司及项目公司或项目部。 二)集团公司总部设网管员,子公司及项目公司或项目部设网管员或相应管理员。 二、机房管理 一)机房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管员专职负责。 二)机房内各种设备的技术档案,由网管员或相应管理员妥善保管并建立机房内各种设备运行状态表。并报集团公司网管员备案。 三)机房需保持环境清洁卫生,设备整齐有序。由网管员每周对设备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加负载满负荷运行测试设备性能以保证公司网络正常运行。(维护、维修记录表) 四)未经许可,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机房。 五)为保证机房设备运转,未经允许,不得改动或移动机房内的

电源、机柜、服务器、交换机、换气扇等设备。 六)未经网管员或相应管理员授权,严禁他人开关、操作服务器、交换机等各种网络设备。 七)未经总裁或子公司总经理批准,不能带外来人员参观机房设备,禁止在服务器上演示、查询信息,收、发E-mail、浏览网页、上QQ等上网工作。 三、电脑办公网络管理 一)电脑及其配件的购置、维修和使用。 1.需要购买计算机及其备品配件的,先由申请部门的使用人填写申购单,相应的配置型号由总裁办网管审核后执行办公物资申购程序。 2.电脑及办公设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投影仪等)需外出维修的,必须填写申请单经总裁办或子公司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外出维修,如设备未出保修期,由网管员或相应管理员通知供应商及设备售后维修部更换及维修。 3.电脑安装调试正常使用后,计算机名按照统一规范来命名,手动设置IP地址,并将IP地址和电脑MAC地址绑定;各子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电脑及其外设办公设备,并由集团网管员备案。 4.各部门人员均不得擅自拆装电脑、外设和更换部件,确实需要打开机箱的,应通知网管员或相应管理员进行处理。 5.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上班期间使用公司电脑、网络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游戏、下载、购物等,网管员或相应管理员每周不定期抽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总裁办。

互联网管理制度

河北..制药有限公司标准文件起草:…日期:2003/02/10 文件名称:互联网管理规定审核:.. 日期:2003/03/01 文件编码:ZR/GB/1900500批准:.. 日期:2003/03/ 主管部门:计算机中心执行日期:2003/03/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计算机互联网管理。 目的:规范公司互联网用户的建设、接入、管理及使用。 责任:计算机中心、各使用部门和人员。 规定: 1互联网建设项目立项、论证。 1.1根据公司信息化建设的要求,需要建立专线、配置服务器、路由器等相关设备接入互联网,由计算机中心起草项目建议书,报技术部组织论证。 2互联网建设项目调研。 2.1经论证通过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互联网建设项目由计算机中心负责项目的建设及管理。 2.2计算机中心负责工程项目的小组筹建、人员分工、工作计划、考核办法制定等工作,涉及到的部门应给予配合及支持。 2.3计算机中心负责组织项目组有关人员对建设单位进行调研、考察,组织招标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工作。3合同审批及签订。 3.1在确定工程实施单位后,计算机中心负责编写合同文件,报公司主管工程项目建设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3.2合同经审批后由计算机中心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开始进行项目实施。 4互联网建设项目实施。 4.1计算机中心按照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项目进度。 4.2计算机中心按项目进度负责工程款的申报工作。 4.3计算机中心负责项目建设的监督、测试、技术资料收集等工作。 5互联网建设项目验收。 5.1项目建设完成后,由计算机中心报技术部组织验收。 5.2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合同条款和项目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5.3验收报告由参加验收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填写,验收报告由技术部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5.4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应附有完备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文档,如:系统软、硬件技术资料、软件安装盘、系统使用说明书、接线图、系统维护手册等。 5.5以上文档及资料,经验收后交由公司档案室保存或备案,资料的复印件由计算机中心保存,软盘、光盘等软件由计算机中心保存并报公司档案室备案。 6计算机网络资产办理。 6.1工程项目通过验收后计算机中心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固定资产手续。 7接入互联网申报程序。 7.1业务部门根据工作要求,需要接入互联网,须向计算机中心提交《接入互联网申请表》(见附件一),由计算机中心进行审核。 7.2符合申报条件、接入互联网不需资金投入的,由计算机中心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7.3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计算机中心安排网络管理员直接解决,文件由计算机中心存档。 7.4业务部门接入互联网投入资金较少的(少于一万元),走网络维护费;投入资金超过一万元的,计算机中心起草项目建议书,报技术部组织论证。 8申请接入互联网(Internet网络)的部门及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8.1申请接入互联网的部门及人员工作上确实需要经常从互联网上查阅、下载与工作有关的信息。

互联网工作群组管理办法

互联网工作群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工作群组管理,根据国务院《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工作群组,是各级组织(部门、单位)或干部职工以工作团队、职务身份为单元,利用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工作信息的网络空间,主要包括微信群、QQ群等。 各级组织(部门、单位)或干部职工,凡组建、使用互联网工作群组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互联网工作群组按照谁建群、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管理,群主是直接管理者,负直接责任。互联网工作群组的群主是干部职工的,所在党支部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主要管理者;领导班子成员是群主的,所在党委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主要管理者。 第四条互联网工作群组仅限于工作联系、沟通事项、业务学习、经验交流等工作用途。工作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必须遵循中央精神、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严禁在群组内发布与中央精神、国家法律法规、总公司、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不相符的信息内容。 第五条负主体责任的党组织负责人和负直接责任的

群主必须认真履行对群组的管理责任,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和群组成员的网络行为,构建清朗的群体网络空间。如有群组成员在群组内传播违法违纪违规信息、组织参与相关活动的,一经发现,群组其他成员应及时主动向群主报告,由群主在群组内果断处置、消除负面影响,并及时向党组织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报告,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方面进行处置。群成员未经群主批准,不得将群内信息以任何形式向本群组外转发、传播。

第六条负主体责任的党组织负责人应根据群组功能规范群组名称,严格工作群组的运维管理。群主负责入群审核,以及监看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等日常管理。每个工作群组均应启动群聊邀请确认功能,成员入群时,群主应核实入群人员的真实身份信息并规范其群内昵称,向其强调自律规则、负面内容清单。 已经建立工作群组的,必须将有关情况报所在党支部备案。 第七条实行互联网工作群组备案和审批制度。所有互联网工作群组建立前须报批(见附表),经所在党支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建立,群主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需经党委书记审批。应急性质的互联网工作群组,可先电话申请,后履行报批手续。报批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群组的规模、主要功能、群成员构成情况、拟发布信息的主要类别、监管措施等。 第八条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时,应及时解散相关工作群组。因应急性、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任务建立的工作群组,任务结束后应及时解散。解散群组时,群主要向审批者

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公司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公司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公司网络系统,是指由公司投资购买、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公司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公司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公司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网络与信息中心可以委托相关单位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子节点设备。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公司负责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公司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或其它互联网在内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二章安全保护运行 第一条除公司负责部门,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公司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公司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第二条公司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WW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单位领导审核,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办公室审核备案后,由网络与信息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第三条公司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与信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四条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五条公司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六条公司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公司负责单位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公司保卫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第七条严禁在公司网络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

公司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DOC

公司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DOC 1、总则 1、 1、制定目的规范网络的使用且使之真正为大家的工作带来帮助,确保网站的有效性,并使之更完善。 1、2、适用范围凡本公司人员互联网之使用,悉依本办法执行。 1、3、权责单位(1) 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2)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互联网网使用管理规定 2、 1、名词解释互联网使用:指上网查询资料及收发E-mail。 2、2、人员规定每部门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操作,人员名单报备管理部。 2、3、操作规定(1) 原则上指定专门一台上网专用电脑。(2) 由管理部专人庙宇密码负责管理,负责人应妥善保管密码,并不定期更换密码。(3)

上网前应先准备好相关资料如网址、E-mail及预计上网时间等至管理部登记“上网登记表”,经管理部人员查核后方可链接上网。(4) 上网时应提高效率,每次尽量控制在两小时以内;上网时间超过四小时,应向管理部主管核签。(5) 严禁用公司网络处理私事或泄露公司机密。如有违反,视情况按公司奖惩制度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法办。(6) 不允许随便打开陌生的邮件或文件,以免病毒的侵入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7) 负责人应每月将登记表与电信局对账单进行核对,如有不符之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关措施及时处理。(8) 上网时间固定为每日上午8:00~9:00、11:00~12:00,下午5:00~6:00,其他时间非紧急情况不予以办理。 2、4、注意事项(1) 上网查询资料如与公司文件资料整理录入有冲突时,以资料录入优先(收发紧急电子邮件除外)。(2) 能够通过报刊、杂志、书籍等渠道查得之资料,尽量不上网查询。 3、本公司网站管理规定(1) 技术维护由网络公司进行公司内部网站管理由管理部专人负责。(2)

公司互联网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互联网使用管理规 定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文书管理制度公司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 1. 总则 . 制定目的 规范网络的使用且使之真正为大家的工作带来帮助,确保网站的有效性,并 使之更完善。 .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人员互联网之使用,悉依本办法执行。 . 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 互联网网使用管理规定 2.1.名词解释 互联网使用:指上网查询资料及收发E-mail。 2.2.人员规定 每部门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操作,人员名单报备管理部。 2.3.操作规定 (1)原则上指定专门一台上网专用电脑。 (2)由管理部专人庙宇密码负责管理,负责人应妥善保管密码,并不定期更 换密码。 (3)上网前应先准备好相关资料如网址、E-mail及预计上网时间等至管理部 登记“上网登记表”,经管理部人员查核后方可链接上网。

(4)上网时应提高效率,每次尽量控制在两小时以内;上网时间超过四小 时,应向管理部主管核签。 (5)严禁用公司网络处理私事或泄露公司机密。如有违反,视情况按公司奖 惩制度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法办。 (6)不允许随便打开陌生的邮件或文件,以免病毒的侵入而给公司造成不必 要的损失。 (7)负责人应每月将登记表与电信局对账单进行核对,如有不符之处应及时 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关措施及时处理。 (8)上网时间固定为每日上午8:00~9:00、11:00~12:00,下午5: 00~6:00,其他时间非紧急情况不予以办理。 2.4.注意事项 (1)上网查询资料如与公司文件资料整理录入有冲突时,以资料录入优先 (收发紧急电子邮件除外)。 (2)能够通过报刊、杂志、书籍等渠道查得之资料,尽量不上网查询。 3.本公司网站管理规定 (1)技术维护由网络公司进行公司内部网站管理由管理部专人负责。 (2)负责人应每天查看一次网站,以确认它的正常运行及查看留言簿的反馈 信息,并将内容依收发文管理规定书面联络相关人员。 (3)每年定期如每月一次,依公司业务需要,会同企划设计人员对网站进行 更新,如及时发布最新业务动态,提供最新资讯等。 (4)其他管理。 4.附件 【附件】BB08-1 《上网登记表》

信息安全及网络使用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及网络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局机关局域网、党政网与政务外网、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禁计算机在无保密措施的情况下,同时接入党政网(含政府办公网、局域网)和政务外网(含互联网)。 第二条局机关局域网、党政网只限本单位人员使用,登录局域网必须使用本人的用户名。未经许可,严禁本单位以外人员登录局域网、党政网。 第三条不准私自将单位网络网线连接到指定以外的计算机;严禁将私人计算机接入局机关党政网(含政府办公网、局域网)。 第四条需上传至本局服务器的资料,须进行病毒检测,确保无病毒感染方可上传。机房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对服务器进行病毒检测和安全漏洞检测,升级服务器系统,安装必要的系统补丁,预防网络安全漏洞,防止病毒入侵和传播。 第五条坚持定期利用杀毒软件检测机器上是否存在黑客程序。安装新软件或许可从网上下载、安装文件必须进

行系统杀毒。严禁下载、安装黑客软件。 第六条严禁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送信息,侵犯他人隐私;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它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严禁在网上收听、收看、复制不健康的内容或向他人发送恶意、挑衅性邮件。、第七条机房工作人员须及时做好计算机网络的维护、信息更新和安全防范工作,熟悉机房用电线路、设备性能及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机房设备和网络系统进行检查维护,随时监测设备和网络状况,确保计算机网络安全运行。 第八条机房出现故障时,机房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做应急处理,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向局领导报告。 第九条政府办公网由局办公室机关文书人员负责使用,实行专人专机密码管理。机关文书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每个工作日按时开机查看、接收文件。 第十条政府办公网上的公文由局机关文书人员直接接收,任何人不得擅自登录政府办公网专用计算机。机关文书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使用政府办公网,不得违反

机关单位网络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XX机关单位 网络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网络安全使用的管理,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国家对网络系统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接入本大厦网络的相关单位。 第三条内网是指使用私网IP地址为xx.xx.xx.xx的整个B类地址范围内的机器设备。外网是指使用公网IP地址为xx.xx.xx.xx的整个C类地址范围内的机器设备。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安全工作委员会是网络安全使用的管理机构。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下属单位办公室和接入本大厦网络的相关单位办公室协同负责网络安全使用管理。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网络IP地址和无线路由器使用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召集下属单位办公室主任会,及时传达国家互联网管理要求。 第六条保卫处负责主干网络设备的运营与维护,负责各单位网管员登记备案和技术培训,并依据办公室下发的IP地址登记备案表对IP地址进行分配管理和上网行为监控。 第七条各单位办公室要指定网管员负责本单位的IP地址分配、登记及本单位网络设备的维护管理, 并负责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下属单位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向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向安全工作委员会及上级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章内网IP地址的管理 第九条各单位要严格管理现在使用的互联网内网IP地址,要做到内网IP地址与MAC地址及人员一一对应;互联网内网IP地址应由各单位指定网管员负责分配,统一管理,并进行备案。备案表要上报办公室备案管理人。发生内网IP地址的增减应及时更改备案表,并及时通知办公室备案管理人进行备案表的更改,内网IP地址备案后方可使用。(见附表1)第十条办公室分配给各单位的VLAN 地址使用及管理权在单位办公室;各单位要加强管理,杜绝违反国家互联网管理条例的事件发生。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河南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河南省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食品销售行为,依法查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证食品安全,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制定了《河南省网络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2017年2月17日 河南省网络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食品销售行为,依法查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的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销售者(以下简称入网食品生产销售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食品销售,是指通过互联网销售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省网络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自建网站相关电信与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从事网络食品销售,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开展销售活动,保证食品安全,遵守商业道德,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六条互联网食品监督管理,应当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部门协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可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机构的作用,促进社会共治。 第二章入网食品生产销售者的义务 第七条入网食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项目从事食品销售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2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 +医疗 健康”发展的意见》,推动互联网医 院持续健康发展,规范互联网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保证医疗质量和医 疗安 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

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医院包括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以及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院基本标准见附录)。 第三条国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互联网医院实行准入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互联网医院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负责辖区内互联网医院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互联网医院准入 第五条实体医疗机构自行或者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搭建信息平台,使用在本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应当申请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 实体医疗机构仅使用在本机构注册的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可以申请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

第六条实施互联网医院准入前,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与互联网医院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实时监管。 第七条申请设置互联网医院,应当向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提出设置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报告内容;

(三)所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的地址; (四)申请设置方与实体医疗机构共同签署的合作建立互联网医院的协议书。 第八条新申请设置的实体医疗机构拟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的,应当在设置申请书中注明,并在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写明建立互联网医院的有关情况。如果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建立互联网医院信息平台,应当提交合作协议。 第九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设置申请

公司网络管理规定制度

公司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 一、内容和适用范围 1.为了加强公司计算机硬件及网络的管理,确保计算机硬件及网络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各级员工使用计算机硬件及网络,均应遵守本制度涉及的各项规定。 2.本文所称的计算机硬件主要指:笔记本电脑,台式机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打印机,复印机,网络设备及附属设备。 3. 本文所称的网络包括互联网、公司内部局域网。 二、归口管理 1.公司计算机硬件及网络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办公室。 2.综合办公室配备网络管理员对公司所有计算机及信息实行统一管理,负责对公司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进行维护。 3.公司网络管理员负责对公司网络进行信息维护和安全防护。 4.公司计算机、计算机周边设备、低值易耗品等采购计划,必须经办公室审批,供应采购,办公室统一保管、分发和管理。 5.公司各部门的计算机硬件,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三、计算机硬件管理 1.计算机硬件由公司统一配置并定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允许私自挪用、外借和移动。严禁私自拆卸计算机,严禁未经许可移动、拆卸、调试、更换硬件设备。 2. 未经工作部门同意,任何人或部门不得私自改变计算机用途,不得在部门间或部门内转移或调换计算机设备,若需改变计算机用途或转移、调换计算机设备应获得计算机所在部门和工作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并报综合办公室方可进行。 3. 公司使用的计算机(包含网络设备及视频会议设备等)由网络管理员统一进行安装、维护。 4.为了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除公司个别关键计算机外,所有计算机下班后必须关机。否则,一经发现处罚单位正职及使用者100元/次。 四、网络管理 1.未经网络管理员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内部信息平台)拓扑结构、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设备布置、服务器、路由器配置和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参数。 2.公司网络管理员对计算机IP地址统一分配、登记、管理,严禁盗用、修改IP地址。 3.公司内部局域网由网络管理员负责管理,网络使用权限根据业务需要经使用部门申请,由网络管理员统一授权并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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