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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信息系统存在五大风险

保险信息系统存在五大风险
保险信息系统存在五大风险

保险信息系统存在五大风险

从普查情况来看,保险信息系统存在五大风险问题。

1.基础条件相对简陋,存在系统运行中断风险。从信息系统普查看,各公司信息系统建设基本能够满足安全运行的需要,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机房较为简陋。部分分支机构机房供电系统不完善,没有配备UPS或UPS功率过小,一旦出现电路故障,系统将无法运行;有些机构机房防火防漏措施不到位,没有监控报警系统,个别甚至没有经过消防部门验收。二是网络较为脆弱。部分机构网络接入管理混乱,存在未经总公司批准、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下私自接入本地,或是使用无线网卡上网的情况;部分三级机构没有备份线路,没有部署防病毒软件。三是维护力量相对不足。大部分省分公司只有1名专职IT人员,在机构不断扩张、业务不断发展的情况下,系统运维压力不断增大。

2.系统管理比较薄弱,存在经营违规的风险。目前,保险分支机构在系统管理上还存在许多漏洞或不足。一是系统管理权责不清。部分机构的信息技术部门划归办公室或业管部负责,没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分工,导致内控执行力减弱,管理出现“两张皮”现象。二是重要功能管理不严。有的机构利用赔案注销权集中注销赔案;少数机构擅自更改重要科目的会计处理方法;部分机构隐瞒应收保费账龄信息,在系统中调节坏账准备金的比例系数;还有的机构利用单证管理

系统与核心业务系统没有对接,进行撕单埋单、违规批退等。三是数据管理权限下放存在管理失控风险。数据省级集中的公司,由于总公司对系统日志的审计流于形式,没有实际执行,信息技术人员可能通过技术手段来核销应收保费、违规批单退费、虚列手续费等。

3.系统功能不规范,存在数据失真风险。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使用的信息系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重要系统对接不规范。普查发现大部分公司财务业务系统对接不及时,制约了财务数据的时效性;部分公司的系统间对接科目没有锁定,允许分支机构以手工凭证方式干预对接结果。二是系统功能不适应。部分公司系统的指标定义在系统中没有及时调整,造成数据无法准确录入。如普查发现一家公司信息系统将农信社代理的小额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费归属为团险直销,但手续费归属在银邮代理渠道;部分公司系统各指标之间缺少逻辑比对功能,造成相关联的统计口径出现不匹配,如某寿险公司出现过意外险手续费远远大于相应保费的情况。三是新老系统切换脱节。如个别公司分支机构部分险种仍然沿用老系统,且数据存放在本地,无法与总公司系统进行对接,容易滋生违规操作。

4.信息安全保障不到位,存在信息安全风险。常见的问题包括:一是安全保障手段欠缺。保险分支机构层面广泛使用VPN连接方式,但没有采用身份认证机制对用户进行安全

认证管理;部分机构连接了银行、行业协会等外部网络,但未部署有效的入侵检测设备,使公司业务系统暴露在互联网之上。二是制度执行力不强。部分三级机构没有按照公司统一规定制定相应的系统运维办法,不能严格执行各项信息安全制度,存在内外网混接、IP地址乱用、不按规定安装防病毒软件、账户口令管理不严等问题。三是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分支机构负责人出于保费规模压力和费用紧张的考虑,应急演练走形式,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几乎空白。

5.信息化监管相对落后,存在监管“逆向选择”风险。相对于国际保险监管,我国保险信息化监管仍然相对滞后:一是监管信息系统共享能力不足。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三网一库”,积累了一定的信息资源,但现有监管信息系统的发展缺乏统一的规划,系统建设各自为政,技术手段和监管指标缺乏统一标准,无法有效地实现系统的集成和资源的共享。二是对公司信息系统监管乏力。目前相关信息系统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技术手段有限,监管人员的信息化监管经验不足,对信息系统无法进行有效监管。三是现有的监管信息系统智能分析功能相对有限。在现场检查中主要依靠手工翻阅凭证发现违规线索,非现场监管依靠自行设定一些报表要求保险公司手工报送,进行数据分析。信息不对称,监管决策往往依靠经验,易出现监管“逆向选择”。

保险信息系统风险产生的原因

对系统风险认识和防范不到位。一是有认识、有行动但措施不当。部分公司认识到信息系统存在一定的风险,制定了许多管理办法,召开了多次信息安全会议,但没有监督执行,没有相关考核,风险依然存在。二是有认识、无行动、无措施。部分公司出于保费规模压力和费用紧张的考虑,无暇顾及信息系统的风险管理。三是无认识、无行动、无措施。部分分支机构领导认为数据大集中后,信息系统已经不存在风险了,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加强系统风险管理。

系统功能不规范使内控存在漏洞。如有的公司业务已覆盖到乡镇,但信息化建设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需要,保单赔案等重要资料不能及时审核、及时出单,客服理赔服务不能及时跟上。又如有的公司单证管理系统没有和核心信息系统实时对接,单证管理存在潜在风险。再如有的公司意外险信息没有纳入核心业务系统管理,需要代理机构将保单信息手工录入,使撕单埋单、违规批退等行为形成可能。

内控体系不合理引发数据失真。有些公司对保费等目标进行考核时,不要求分险种分渠道核算、共同费用也不要求进行分摊。分支机构基层工作人员录入保单资料时就可能随意选择险种类别、销售渠道录入,对专属费用、共同费用随意进行分摊,造成财务业务数据失真。此外,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不到位、绩效考核的不科学,也使维护数据真实性工作失去了约束和激励机制。

制度不完善使信息化监管相对滞后。近几年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了一些信息化管理制度,但由于对公司信息化监管起步晚、投入不足、缺乏统一的保险机构信息化监管标准,如保险机构信息化工作指引、保险机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尚未出台,监管制度对实际监管工作的指导仍有所欠缺,监督检查有待加强。

违规成本与收益不对称诱发违规。信息系统违规涉及数量和金额往往较大,而且具有较强的隐蔽性,监管部门和总公司由于技术能力、监管制度、关注重点等方面因素,难以及时准确查处分支机构对信息系统进行的违规操作。违规行为得不到与收益相应罚责,就会使违规者得到额外的丰厚利益。久而久之,就会使利用系统漏洞违规的行为演化成一种惯例或行业“潜规则”。

防范和化解保险信息系统风险的对策

1.做好保险信息化监管的总体规划。制定科学完善的保险信息化监管总体规划,明确今后一段时期信息化监管的发展目标、基本原则、建设项目和经费预算,通盘考虑,有序推进。加强保险信息化监管方面的立法研究,将保险信息化监管纳入保险监管的整体框架。

2.尽快完善信息系统监管制度体系。大力推进保险机构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尽快出台保险机构信息系统监管工作指引,推动保险公司加强内控制度执行力,提高信息系统建

设的能力和水平;尽快出台保险机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保险信息化内控管理机制等。

3.建立保险信息系统风险评级体系。借鉴国际金融监管经验,结合我国保险行业的特点和现状,从影响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物理条件、技术、组织和管理等方面,研究保险信息系统风险评级指标体系,依据等级保护的思想和适度安全的原则,确定各指标的权重。信息系统风险评级结果可作为分类监管的依据之一。

4.着力提高信息系统风险监管能力。整合行业内部资源,深入分析全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广泛吸取其中的成功经验,提高行业的技术基础。鼓励各地开展区域性保险信息化监管探索,在坚持数据大集中的总体原则下,积极鼓励各地开展各项信息化监管试点。开发和完善监管信息系统,改善用户界面,提高系统的易用性和资源共享能力。

5.加大信息系统风险监管检查力度。加强信息监管检查力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形成定期的现场检查和专项调研。加强对保险机构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的真实性监督检查,督促公司完善核心信息系统无缝链接,防范“三假”、撕单埋单、鸳鸯单、虚列应收、违规套费等违规行为,化解公司治理和经营风险。

6.引导行业加大信息化建设要投入。坚持信息系统建设与信息安全建设的协调同步发展,引导公司加大信息建设人

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合理配臵好资源,提升保险机构信息系统管理水平。通过信息化建设促进保险电子商务等新型业务发展,深化信息技术应用,降低经营成本,促进经营现代化和管理精细化,提高数据管理和数据挖掘能力,为科学管理决策提供支撑。

7.加强从业人员合规教育与培训。将高管人员、信息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合规教育作为一项长期性、制度性工作来抓,使保险公司从业人员深刻认识到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重要性和数据造假的法律责任,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打造一支依法合规、素质全面、精通业务的人才队伍。

保险基本原则之案例分析

保险的基本原则之案例分析 保险利益原则 案例分析一: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是否拥有保险利益 【案情】李某与张某同为公司业务员,1999 年8 月李某从公司辞职后,开始个体经营。开业之初,由于缺乏流动资金,李某向张某提出借款,并愿意按高于银行的利率计息,将自己的桑塔纳轿车作为抵押,以保证按时还款。张某觉得虽然李某没有什么可供执行的财产,但以汽车作为抵押,自己的债权较有保证,为以防万一,张某要为车辆购买保险,李某表示同意,1999 年9 月,双方到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为了方便,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栏中,都写了张某的名字。2000 年初,李某驾车外出,途中因驾驶不慎发生翻车,车辆遭到严重损坏,几乎报废,李某也身受重伤。得知事故后,张某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认为该车的事故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当赔偿。保险公司认为尽管该车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但是被保险车辆并非张某所有或使用的车辆,张某对于车辆没有保险利益,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应退还李某所交的保费,不承担赔偿责任。经过几次交涉未果,张某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某作为债权人,抵押车辆是否完好关系到抵押权能否实现,最终决定债权能否得到清偿,因此,发生保险事故后,张某对车辆拥有保险利益,保险公司应当进行赔偿。 【分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抵押权人对投保财产是否拥有保险利益。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保险利益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具体而言指保险事故

发生时,投保人可能遭受的损失或失去的利益。实际中,保险利益的形态是多种多样的。就本案而言,张某为保证自己的抵押权获得实现,以自己为投保人要求李某购买了车损险,出险之后,张某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不能一概而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第一,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或李某的原因损毁,这种情况下,张某的抵押权随之消灭,这种情况下,他对保险车辆是拥有保险利益的,有权向保险公司赔偿,本案便属于这种情况。第二,抵押车辆的灭失系第三人原因所致,并且李某对第三人享有赔偿金请求权。根据《担保法》第五十八的规定,张某的抵押权移至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金上,对该损害赔偿金可优先受偿,张某的抵押权并没有灭失,这种情况下,张某对投保车辆是没有保险利益的,出险后无权再向保险公司索赔。 【启示】 本案反映出两方面问题,第一,保险利益的概念。保险利益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拥有的法律上认可的经济利益,合法性和经济性是保险利益的两个特点。本案中张某对保险车辆拥有抵押权,由此决定了其债权能否得到清偿,因此张某虽然并不占有使用车辆,但并不见得没有保险利益;第二,保险利益存在的时间。各国立法在这方面的规定并不相同,有的在保险合同成立时判断投保人对于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有的则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判断投保人对于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笔者持后一种观点,因为在许多情况下,投保人投保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是不确定的,只能在事故发生后作出判断。本案就属于这种情况,张某对于抵押物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只能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根据保险事故的性质,导致的后果,进行判断。因此,事故发生后判断保险利益存在与否的做法是比较科学的。 案例分析二:“借名”购车连环纠纷

分红保险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分红保险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分红保险自XX年3月在中国大陆一经出现,便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据中国保监会最新统计显示,XX年一季度,我国实现人身险保费收入927.9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34%,其中分红保险业务同比增长46.95%,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67.04%,在新型产品中占比更是高达96%。但由于投资环境、投资收益不理想,目前占据保费收入半壁江山的分红保险令寿险公司处于两难的境地:如果分红与承诺的回报率大相径庭,可能引发类似“投连险风波”;如果勉强维持高分红,又势必影响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因此,认真研究分红保险产品面临的风险,积极寻求对策化解潜在风险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目前分红保险面临的主要风险 1.误导风险。本来任何投资都有风险,有没有红利可分都属正常,但遗憾的是,由于推销分红保险时出现的误导宣传,使投保客户的分红预期人为拔高,使保险公司不得不面对巨大的压力。具体来讲,主要包括两方面的误导:首先是代理人的误导。尽管保监会下发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但仍有个别代理人为单纯追求业务发展,在销售过程中,片面扩大分红保险的投资功能,如承诺高回报,隐瞒红利的不确定性等,误导消费者;其次是银行、

邮政在代理销售时的误导。有的代理人员混淆保险与储蓄的区别,简单地将分红保险与储蓄的收益率相类比,把分红产品的收益率简单地列为本金+保底利率+分红,有的甚至在银行门口打出“本金+储蓄+红利,一个都不能少”、“银行保险+分红保险:客户是最大的赢家”等横幅,使客户误认为购买分红保险相当于用保费进行储蓄和投资,容易产生“买分红保险比储蓄合算”的误解。同时,不能排除部分代理单位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对客户夸大回报率的现象。 2.成本风险。主要表现为保险公司经营中的“费差损”风险。寿险公司的经营费用主要由营业费用、手续费、佣金组成,目前在各保险公司投资收益大幅下降的同时,经营费用却呈上涨之势。据有关报道,XX年我国保险公司的营业费用、手续费、佣金同比分别增长了67.45%、 212.99%、28.92%。这是由于一方面,部分分红产品主要通过银行、邮政等中介代理机构销售,随着银行保险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保险公司付给银行等中介机构的手续费有不断攀升的趋势,如果不及时得以规范,一旦手续费超过了当初定价时的费用范围,就有可能造成该险种的费差损。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保费规模,采取各种措施激励营销员,进行各种业务竞赛,大规模的广告宣传,有的公司还采取了有奖销售等方式,这些都会导致公司的销售成本增加,额外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费用支出,有的公司甚至用

风险与保险的关系

风险与保险的关系 风险是人类生存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风险的世界之中,无论是从空间上讲,还是从时间上讲,风险都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是始终存在的,它是发生不幸事件的可能性,是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和可能 性。 人类首先要面对的是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风险,我们可以根据性质的不同,把风险分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及疾病。 (一)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由于自然界变异引起破坏力量所造成的现象,自然灾害一般是指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也可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界破坏力量所造成的灾害,自然灾 害一般有以下几种: 1、恶劣气候,通常是指暴风雨,飓风和大浪等自然现象。 2、雷电,主要是指雷击闪电自然现象造成陆上建筑物受损,或 由雷电所直接引起火灾所造成的损失。 3、地震,是指因地壳发生急剧的震动而引起地面断裂和变形的 地质现象,是一种突发性的灾害。 4、火山爆发,直接或归因于火山爆发造成的海上船舶,陆地建 筑物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5、海啸,是指由于地震或风暴而引起海水巨大涨落现象,海啸的破坏力很大,尤其是袭击某一拥挤港口或地区时,会使船舶互相碰撞, 船只搁浅甚至沉没。 6、洪水,是指偶然爆发的具有意外灾害性质的大水,一般指山洪暴发,江河泛滥,潮水上岸及倒灌或暴雨积水成灾,往往造成房屋倒 塌,人畜伤亡。

7、浮冰,是指由极地大陆冰川或山谷冰川末端因崩裂滑落海中而形成的冰山,它们大部分沉于水下,仅小部分露出水面,随海流向低纬度地区漂流,沿途不断融解破裂,对航海安全造成危害。 (二)、意外事故,虽然自然灾害对人类威胁是巨大的,造成的灾难是毁灭性的,但是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不是很高,人类更多的是遭受意外事故的打击,意外事故是指遭遇外来的,突然的,非意料中的事故给人们的财产造成损失,人员造成伤亡。 1、火灾事故,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比如房屋,仓库货物被烧毁,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2、爆炸事故,是指物体内部发生急剧的分解或燃烧,迸发出大量气体和热力,致使物体本身及周围其他物体遭受猛烈破坏的现象。物理性爆炸是指由于液体变为蒸汽或气体膨胀,压力急剧增加并大大超过容器所承受的极限压力而发生爆炸,化学性爆炸是指物体瞬间分解或燃烧时放出大量的热和气体,并以很大的压力向四周扩散的现象。 3、交通事故,是指人们出行时乘的交通工具发生碰撞,翻车,掉入水沟,山坡造成乘客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或行人在道路上行走或穿过公路时,突然被急驶而来的汽车撞倒,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等。 4、偷窃行为,是指人们出差或出行时,不小心钱财被小偷偷窃,或出门上班时,小偷破门而入,家中财物被盗等等。当然,还有其他许多意外被窃的情况,大家都可以列出许多。 (三)、疾病,疾病又可分为一般疾病和重大疾病。前者就是门诊、住院、手术,发生费用。后者,比如罹患癌症或者心脏病、肾病等等器官方面的重大疾病,除了庞大的手术、住院费用之外,就面临后期更加庞大的恢复费用,比如自费药品费用、营养费用等等,比如肾透析等等后期维持费用。一般疾病需要的保障就是社保或者住院费用的报销或者补贴形式的保险。而重大疾病就是一旦患病,就立刻给付10万、20万的补偿金的保险。 可以说,一个人一生中到底有多少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疾病等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 武萍 2012-11-9 10:24:18 来源:《中国行政管理》2012年第3期摘要:本文在全面分析中国社会保障基金运营面临的主要风险的基础上,对中国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地分析,进而从宏观对策和微观对策相结合的高度,提出了构建中国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管理长效机制的可行性对策与措施。 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管理,社会保障 一、中国社会保障基金运营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筹资风险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风险是指在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过程中,由于制度设计的某些缺陷以及各参与主体(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行为等影响因素所导致的不确定性风险,这种不确定风险使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额与预期目标不能达到持续、稳定的一致。筹资风险主要包括:1.缴费率风险。据测算,在人口老龄化压力下的缴费率是逐年攀升的,而且在转制成本、覆盖率、遵缴率等多重因素作用下,社会统筹账户的总体缴费率在2001年至2050年的平均费率达到28.31%。其中,在2035年可达35%以上(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缴费比率一般不超过20%)。面对如此沉重的养老费用负担,不但企业会不堪重负,也显然超出了财政的负担能力,政府承担的风险

较大。2.“费”软约束风险。具体表现在:一是拖欠、拒缴现象严重,使征缴率偏低,产生筹资风险。据测算,我国拖欠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已经超过30万家,累计拖欠职工养老保险费达439.9亿元。二是许多企业和个人往往通过降低社会保障税或费的基数来逃避社会保障的缴费义务。三是逆选择使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偏窄,难以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来分散风险,产生筹资风险。四是由于现行制度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消化转制成本的规则融资渠道,使单纯依靠社会保险费难以解决所需基金,反过来又使费率太高,企业拖欠、拒缴现象以及逆选择行为更加严重,产生筹资风险。 (二)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是指由于政策调整的滞后、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的风险。管理风险主要表现在:1.内部欺诈风险。其手段是借用职权、内部流程和管理漏洞进行违规操作。其危害在于:一方面是侵占社保基金,包括通过直接贪污挪用引起的侵占,违规办理社保业务导致的基金流失,通过个人受贿间接引发的基金风险和基金损失等;另一方面是影响社会对基金管理部门的信任程度。2.流程管理失败风险。该风险是各基金管理机构或相关管理人员的主动行为引发;其目的是谋取单位或个人的权利,或减少业务操作的复杂性;手段是利用流程中的漏洞不报情况或虚报情况;危害程度是单个事件的损失较为严重,由于各基金管理部门所接触的已经是集合性资金,一旦出现问题则涉及资金量庞大,造成社会公众对基金管理部门的信任度降低。3.信息系统失败风险。该风险是由于系统设计不良或操作失败的被动行为;损失程度是单个事件的损失巨大。社保业务已离不开信息系统的支撑,一旦出现问题则影响巨大。危害是直接造成系统瘫痪,数据丢失、泄露、篡改、错误,业务不能正确办理或业务中断;间接造成基金损失,管理失效,声誉受损。

保险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Visual Basic 程序设计作业(2011-6-1 一、选择题(将符合题意的描述选项前的字母填到题后的括号中) 1.以下对Visual Basic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D )。 A.Visual Basic是可视化的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 B.Visual Basic采用事件驱动的编程方式。 C.Visual Basic具有强大的数据库访问能力。 D.在VB的集成开发环境中,对象的属性只能在属性框中设置。 2.以下关于类与对象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D ) A.同类对象的集合与抽象称为类。例如学生是类,学生中的李梅则是对象。 B.同类型的对象具有相同的属性和不同的属性值。 C.工具箱中的控件是类,当把一控件“拖动”到窗体上,并为其赋给属性值后,就是对象。 D.类的属性值可以在属性窗口中设置。 3.在下事件过程中,下列有关对象、事件和方法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D 。 Private Sub Command1_Click( Form1.Print “我们学习Visual Basic程序设计” End Sub A.Command1是对象,Click是对象响应的事件。 B. Form 的方法是Print。 C.一个对象只能响应属于自己的事件。例如Command1可响应Click、DblClick 事件,不能响应Load事件。 D.事件过程可以用End Sub结束,也可以只用End结束。

4.执行以下命令,不能在相应对象(如Form1、Label1、Text1)中显示“学习VB”的语句行是( C)。 A. Form1.Print “学习VB” B. Label1.Caption=“学习VB” C.Text1.Caption=“学习VB” D.Text1.Text=“学习VB” 5.在Form、Text、Label中都可以显示文本字符。以下描述中错误的是:( D A.可以用Font属性在在对话框中设置字体、字型和字号。 B.可以用ForeColor属性设置字符的颜色,用BackColor属性设置字符的背景色。 C.若要将标签框成为透明,可通过设置“Label1.BackStyle=0”来实现。 D.若要将文本框成为透明,可通过设置“Text1.BackStyle=0”来实现 6.在运行时,若要使文本框获得焦点,可调用文本框对象的( C 方法来实现。 A.Refresh B.GetFocus C SetFocus D.Text1. Focus=”焦点” p 说明:若能将光标置于Text1span中,则称Text1 “获得了焦点”。 7.Form中有三个对象:Text1、Text2、Text3,执行下列语句( D ),可使光标在Text3中闪动,即Text3获得焦点。 A. Text1.SetFocus B. Text3. GetFocus C. SetFocus.Text3 D. Text3.SetFocus 说明:此题与前一题同。 8.以下描述了在窗体中添加控件的方法。其中错误的是()。 A.在工具箱中单击所需的控件,再将鼠标移动到窗体区域内时,光标变为”十”字形,这时在窗体中拖动鼠标即可绘制所需大小的控件。 B.在工具箱中双击所需的控件,可在窗体中自动绘制出该控件。 C.将工具箱中的控件拖曳到窗体中,可得到相应的控件。

保险与风险的关系以及未来的发展

中国保险业的未来发展分析——机遇和挑战并存 从具体的行业发展来看,我国的保险业在未来将会: 1、发展水平迅速提高 第一,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恩格尔系数的不断降低,保险品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消费品必然会逐步伴随收入的增加而日益提高。 第二,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保险业必将随着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不断增加。 第三,在我国社会经济发生重大变革转型时期,民众对于保险在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势必会有更深程度的认识。 2、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第一,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加强了保险市场的竞争程度,激烈的市场竞争会导致保险企业保费利润率的下滑。 第二,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必定会与国内保险公司争夺一定的市场份额,造成一部分保费外流。 第三,外资保险公司客观上有着资金实力雄厚,管理先进,技术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在待遇方面有着比国内保险公司优厚的条件,会造成国内保险企业一部分优秀人才流。 3、结构更加合理,体系更加健全 我国保险市场体系的建设步伐正在不断加快,国家将会着重解决国资保险公司垄断,市场缺乏活力,体系两头大、中间小,再保险公司少等问题。在未来,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将会建立。 4、业务经营更加专业。专业化主要表现在第一,为了适应同外资保险公司的激烈竞争,我国保险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将会有很大提高。第二,将会涌现出更多专业服务于某一类型保险的专业化保险公司。 5、市场监管更加规范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程度的加深,向西方不断学习先进技术理念和自身经验的不断积累,我国的法律法规政策将会越来越健全。同时保监会也会不断完善自身的监管不足,发挥越来越重要和积极的作用,变现在的被动监管为真正的主动监管。 5. 保险创新。 创新永远是金融的主题,保险也不例外。在未来的保险业发展过程,我国的保险创新应从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电子技术、等多方面进行创新。以满足更多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 (一)加快对内开放保险市场的步伐,提高民族保险业的竞争力现阶段我国保险市场有两大特征,一是封闭,二是垄断。针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加快对国内保险市场开放的步伐,尽快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保险机制,打破封闭垄断的市场格局,放开内资保险市场,大胆的让现有保险公司都加入竞争行列,实现保险市场的充分有序竞争,并充分发展。 (二)国家对保险业应实行低税政策,进一步壮大民族保险业实力。我国现行的保险公司税收标准是按照保费收入每年上缴8%的营业税、33%的所得税和15%的调节税。 我国财政对保险公司实行揽底课税,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的积累,从而影响保险偿付能力的提高。此外,政策给予外资保险公司超过国民待遇的某些政策,也会使中外保险公司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以上都需要国家从政策上予以

对当前医疗保险基金风险分析报告及几点建议

对当前医疗保险基金风险分析及几 点建议 fE> 对当前医疗保险基金风险分析及几点建议 陈建成 医疗保险基金是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实施社会保障而建立起来的专项专用资金。医疗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基金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整个社会保险制度中占有重要

地位。 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是对过去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的制度创新和机制的转换,是改变过去国家和企业包揽职工医疗费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增加了个人自我保障责任,实现了权利与义务的统一;由过去国家承担无限责任改为保障职工基本医疗,实现福利保障到社会保障有限责任的转变,采取了医疗保险基金统筹调剂,共同防范风险的方式运作。从河北省秦皇岛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二年多的实践看,能否保证基金的安全,是新旧体制平稳过渡的关键。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改制、破产等改

革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任重道远,基金运行的社会性、可靠性及风险意识必须加强。否则,我们刚刚起步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就会前功尽弃。 对医疗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的分析 医疗保险基金稳定的资金来源和科学的管理手段,对实现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保证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用人单位和广大参保职工对已经建立了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着严重的误区,普遍缺乏费用意识和基金的风险意识,

有限的筹资水平与参保职工就医的无限费用矛盾逐步显现。 目前,我们的医疗保险政策和制度还不够完善,缺乏医疗消费“需方——患者”的费用分担机制,监察手段不够,对不规范的就医行为监管不力,造成了大量资金流失,给基金支付带来了压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初期,多数参保职工费用意识差,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尤其是在认识上的误区短时间内是无法解决的。一些单位把基本医疗保险理解为医疗消费的全部,抱着过去“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的观念不放,一旦报销费用达不到个人要求,就会采取消极行为,

保险理赔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保险理赔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摘要]保险理赔是保险公司经营的重要环节,然而我国保险理赔运行现状不甚理想,“理赔难”现象比较突出,主要体现在现场勘查难、调查取证难、理赔控制难、依法经营难。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是因为现有的社会环境直接影响着理赔效率,如法制环境不健全、诚信环境不理想、人才环境不适应、政府职责不明确等。保险业应与时俱进,完善法制环境;同心同德,建设保险诚信;以人为本,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合作,利用保险公估资源;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高保险理赔效率。 保险理赔既是保险业务处理程序的最后环节,又是评估其他工作效率的最佳手段。更是保险人履行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具体体现,是验证保险公司业务质量和服务质量最重要的环节,通过处理理赔纠纷可以发现保险公司在业务承保这个“进口”和后续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一般说来,保险理赔工作的基本程序如下:接受出险通知——现场勘查(包括查看出险地点、时间,查明出险原因,了解保险标的受损情况)——责任审核(包括审核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标的上,是否发生在保单载明的地点,是否发生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内,要求赔偿的人是否有权提出要求,保险事故发生的结果是否可以构成要求赔偿的条件等)——损失核算(包括保险标的实际损失和发生的一些直接费用)——损余物资处理——赔款给付——代位追偿。保险理赔工作一般应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所谓主动,是指保险人应主动深入现场开展理赔工作;所谓迅速,是指保险人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间,及时赔付,不拖延;所谓准确,是指计算赔付金额应力求准确,不惜赔,也不滥赔;所谓合理,是指赔付要合情合理,树立实事求是的作风,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符合保险条款的规定,又符合实际情况。然而我国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却还远远达不到以上要求,“理赔难”的现象比较普遍。 一、我国保险理赔低效率的表现 (一)现场勘查难。保险公司有关理赔的规章制度要求第一现场勘查率力争达100%,而实际工作中却达不到70%。虽然,保险条款和索赔须知明确要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可实际上,由于缺乏法律层面的理赔规定,加之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事故当事人的不良动机,使保险理赔的责任判定和实际损失的认定,充满了不确定因素。

关于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思考 社保基金风险防控

关于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思考社保基金风险防控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关于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思考社保基金风险防控 思考是思维的一种探索活动。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关于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思考,供大家参考选择。 关于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思考 近年来,随着全民参保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全面参保,截止9月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已参保8194人,因无编制待参保的还有1748人,其中已经领取养老金的是2024人。企业参保7627人,其中领养老金的是1666人,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其基金风险防控已经成为各地基金监管部门的头等大事之一,作为设在社保局的纪检组基金监管也是重点之一,近年来根据全国各地开展的经办风险专项检查,也体现出了风险防控的重要性。昨天省上发来的一个文件就是专门就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的安排即自查和交叉检查的安排。如何作好风险防控,确保基金安全运行,我经过调研和结合我县的基金运行情况分析自己也有了一些思考和想法: 1,冒领养老金:由于现在的离退休人员居住分散,全国各地都有,部分离退休人员在死亡或丧失享受养老金资格后仍然继续领取养老金,死亡家属不报或者漏报,社保部门在生存认证过程中予以掩盖或者利用相似的人顶替认证等,都会造成基金损失。 2,违规办理提前退休.补缴:如果某一个人利用虚假材

料如;伪造病历,特殊工种证明,利用工作人员修改档案年龄等方式办理提前退休也会造成基金损失,一是减少基金收入,二是增加基金资出。 3.单位虚报缴费基数:个别企业为减少负担,少报,瞒报漏报缴费基数导致少交社保费,一是损害了职工利益,二是减少了社保基金收入。 4,重复享受待遇:目前全国各省份之间养老金是分别开展的,信息不互通,参保人员流动大,当一个人在两个省份参保满15年后可同时在两个省份领取养老金。 5.经办过程中的风险点:由于经办人员不足,一人兼办两个人的工作,形成了一定的风险点,也给基金监管带来了难度。 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风险分析,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防控: 一.优化经办规程:严格流程控制,严格线上发放,严禁线下操作。禁止手工办理和现金收付业务,完善认证方式,通过大数据对比,社会化管理;社会化管理包括原单位及居住地乡镇和社区,远程认证等,严格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核查。全面实现服务信息及时告知和便捷查询,方便参保人员监督,协同推进服务便民和监管方式创新,切实管控服务风险。 二,健全内控体系:提升防控能力。切实加强内控制度

最新整理关于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的自查报告.docx

最新整理关于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的自查报告 关于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的自查报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专项检查的通知》(x人社函 20xx 42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责任,按要求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了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xxx任组长,副局长xxx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财务股股长、征管股股长及相关人员为成员,明确了工作职责,落实了工作责任。 二、自查情况 20xx年,我局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了基金的监督管理、稽核及审计检查工作,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一)职工医保基金收支结余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xx年滚存结余103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上年滚存结余670万元、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上年滚存结余

364万元 2、20xx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9717万元。其中: 统筹基金收入561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万5603元,利息收入11万元。 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基金收入4102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4080万元,利息收入4万元。转移收入18万元。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49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4457万元。个人账户基金支出4002万元。转移支出34万元。 4、20xx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为2258万元,较去年增加122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末滚存结余为1828万元、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年末滚存结余为430万元。 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暂付款733900元。 (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结余情况 20xx年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覆盖全县31个乡镇、495个行政村,54个社区(居委会),覆盖率达100%。20xx年我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627019人,代缴费人数43067人,享受待遇人数682588人,大病覆盖人数627019人。大病报销人次19183人。其中城镇居民为54479人,农村居民为572540人,参保率为98%。20xx年,居民个人缴费9xxx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收入646万元,利息收入71万元,政府补助收入3xxx万元。其他收入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500万元。中央省级配套基金市级统一统筹。20xx年全县已有627019人次城乡居民享受医疗待遇补偿,住院补偿25372万元,门诊统筹基金、门诊慢病补偿

保险的四大基本原则及案例分析

1.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保持最大限度的诚意,双方都应遵守信用,互不欺骗和隐瞒,投保人应向保险人如实申报保险标的的主要风险情况,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2000年12月,某保险公司承保了某纺织品公司企业财产险,保险金额10亿元。保险期限一年。2001年2月,纺织品公司告知保险公司其存放成品的仓库未安装消防自动喷淋设备,但纺织品公司强调,根据产品特性其仓库不能安装该设备,按照惯例也不需要安装。同时声称,已经采取了其他有效的消防措施,足以保证仓库安全,请求保险人按原保险条件承保。保险公司接到该申请后,随即以批单的形式同意按原保单条件继续承保。2001年9月,该纺织品公司发生火灾,其存放成品的仓库损失严重。纺织品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人民币4000万元。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2001年,消防部门多次书面要求其整改,并特别指出其成品仓库按照惯例应该安装消防自动喷淋设施,其现有条件根本不具备保证成品仓库安全的条件。经火灾专家鉴定,如果安装了消防自动喷淋设施就足以及时扑灭大火。因此,保险公司认为,纺织品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在保险合同期间内,虽然补充告知了未安装消防自动喷淋设施的情况,但其声称按照惯例不应安装,且有其他消防措施足以保证安全。这与消防部门整改通知中所认定的情况不符。所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纺织品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其损失4000万元。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纺织品公司败诉,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可保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因具有各种利害关系而享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依据。在寿险中,一般以下几种情况投保人有可保利益:(1)投保人对本人;(2)配偶、子女、父母等;(3)具有收养、赡养等法定义务;(4)对有合同关系或其他债务关系的人;(5)对其他与之有合法经济关系的人。另外我国《保险法》还规定,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 雷松与王丽在大学相识,因为志趣相投而结成好友,并且两人的恋爱关系也得到了各自家长的首肯。毕业后,两人虽然没有分在同一个地方,但仍然书信往返,不改初衷。雷松的生日快到了,为了给他一个惊喜,王丽悄悄为他投保了一份人寿保险,准备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他。谁知当雷松从外地匆匆赶到王丽所在的城市时,却遇到了翻车事故,雷松当即死亡。得知这个消息后,王丽伤心欲绝,随后想到半个月前曾为雷松投保的人寿保险,于是她便携带着有关的证明及资料,到了保险公司要求支付约定的保险金2万元。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得知雷松这份人寿保险是在他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由王丽擅自买的,于是便以王丽违反了保险利益原则为由发出了拒赔通知书。王丽想不通了:保单签了,保费也交了,我该履行的义务都履行完毕,轮到保险公司履行义务时,却推三阻四找这么个违反保险利益的理由来搪塞人。一气之下,她走上了法院将保险公司给告了,谁知判决结果却让她失望了,法院支持了保险公司的主张。 3.补偿原则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无论以何种方式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也只能使被保险人在经济上恢复到受损前的同等状态,被保险人不能获得额外收益。因此,保险人在理赔时一般按以下三个标准确定赔偿额度:以实际损失为限,以保险金额为限,以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可保利益为限。在这三个标准中,以最低的为限。 按照房子价值100万投保,后遭受火灾全损,损失时房子的市场价值为80万元,赔偿多少元?赔偿80万元,以实际损失为限。 上例中,遭受火灾全损时,房子市场价值为120万元,赔偿多少元?赔偿100万元,以保险金额为限。 某人贷款购房,以60万元的房子抵押贷款40万元,银行将抵押品投保财产险,房屋后遭受全损,银行获得赔偿多少元?赔偿40 万元,以保险利益为限。

[财务风险,对策,原因]保险财务风险形成的原因、危害及对策分析

保险财务风险形成的原因、危害及对策分析 一、保险财务风险形成的原因 1.缺乏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漏洞百出 保险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保单的标的额和数量,为了获取收益,企业将最大限度的获取保单作为经营重点,而忽视了财务管理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很多公司缺乏有效的财务管理机制,对于保单的审核、赔偿的认定、赔付标准的确定、相关的支出标准、业务监督流程等并没有相应的制度进行规范。造成在实际操作中常常出现虚假保单和虚假支付、费用超标、业务人员非法操作等现象,给保险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2.保险基金经营不当,效率低,收益小 首先,保险基金作为一种应对风险的特殊基金,《保险法》对其作出了特殊的规定,保险基金只能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等风险较小的投资,因此,保险基金投资渠道狭窄,收益较低;其次,由于缺乏严格的核保核赔制度,造成逆向承保、扩大理赔范围,提高赔付标准现象的发生。此外,由于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有限,不能满足现代保险财务管理的要求,财务人员只是进行简单的核算,在加强保险金管理,合理分配、利用保金,提高保险基金增值能力方面心有余力不足。 3.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体制预防财务风险的发生 保险业作为特殊的行业,理应受到来自多方面的监督管理,实际中,监督管理体制不健全、执行能力较差是造成保险财务风险的主要原因。一是,相关部门对保险公司的审核松懈,审核步骤不完全,不能真正获取相关保险公司的信息。新型的保险公司不断涌现,这些保险公司规模小、资金少、经营能力有限,只是简单复制大保险公司的业务。这样的保险公司不仅缺乏资质,也不利于监管。二是,相关部门对企业的最低保障金监管不力,再加上企业经营不善,企业最低保障保金不能支付保险赔偿金额,很多企业面临亏损的局面。 二、保险财务风险的危害 1.保险会司偿付能力不足,面临亏损、倒闭风险 一些保险公司本身规模小、资金少,相关业务也只是复制其他保险公司的,再加上经营不善,很难和有资质的大保险公司相抗衡。很多保险公司,本身保单较少,资金来源有限,提取的最低保障金也较少,再加上对保险基金管理不善,造成保险对外投资亏损或者保险基金本息难以收回,当发生理赔时,很难支付相关的赔偿金额。此外由于对相关的赔付标准、理赔过程缺乏监督、控制,常常出现业务员非法操作的现象,长此以往,公司的偿付能力越来越不足,资金链的中断使企业面临亏损、倒闭的风险。 2.经营不善,影响保险行业声誉,使投保人对保险业丧失信心 保险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由于决策失误,经营不善,很可能会出现亏损,特别是对保

保险学-风险与保险

第一章风险与保险 风险:是指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 危险 静态风险:是指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动或人们行为的错误或失当所导致的风险 动态风险:是指有社会经济或政治的变动导致的风险 纯粹风险:是指那些只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投机风险:是指那些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可能性 风险事故:也称风险事件,是指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也即指风险有可能变为现实,以至引起损失的结果 实质性风险因素:是指有形的并能直接影响事件的物理功能的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是指与人的品行修养的有关无形因素 心理风险因素:是指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无形因素 风险管理:是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 可保风险:是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 1.关于风险的定义有哪些?你支持那一种说法,为什么 有的认为风险是一种不确定性,包括不幸事件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或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或可测定的不确定等,有的则认为风险是一种疑虑,包括对客观存在的遭受损害可能性的疑虑,或在一定情况下关于未来结果的疑虑等。 风险真正的含义是指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 2.理解风险的特征对了解保险运行机制有何意义 客观性 损害性 不确定性 可测定性 发展性 3.风险的分类对风险管理有何意义 为了便于对各种风险进行识别,测定和管理,对种类繁多的风险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科学分类是十分必要的,尤其对于保险的经营,更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4.如何理解保险在风险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第二章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损失说 二元说 非损失说 保险本质:是指在参与平均分担损失补偿的单位或个人之间形成的一种分配关系。 分散危险功能:为了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分散危险,保险把集中在某一单位或个人身上的因偶发的灾害事故或人身事件所致的经济损失,通过直接摊牌或收取保险费的办法平均分摊给所有被保险人,这就是保险的分散危险功能 补偿损失功能:把集中起来的保险费用于补偿保险人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或人身事件所致经济损失,保险所具有的这种补偿能力就是保险的补偿损失功能 积蓄基金功能:以保险费的形式预提分摊金并把它积蓄下来,实现时间上分散危险的功能就是保险的积蓄保险分配功能。 监督危险功能:发生相互间的危险监督,以期尽量消除导致危险发生的不利因素,达到减少损失和减轻负担的目的 保险商品:保险的商品形态是保险分配关系得以实现的一种形式,亦即保险分配关系的商品化 保险商品的价值:是物化于保险本身的劳动即用来生产因危险损失引起的保险补偿过程中所必须消耗的那部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劳动。 保险商品的使用价值:为它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因此,保险商品是一种保障性商品。 保险商品等价交换:保险人总体为一方和被保险人总体为另一方的双方交易是等价的。 商业保险:即保险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用于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事件时,保险人履行赔付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公司:是保险分配关系外部组织的高级形式。 组织经济补偿功能:保险公司通过承保业务把被保险人的风险集中在自己身上,出险时则履行赔偿义务,实现了保险的补偿损失功能,另一方面,它又通过扩大承保面和再保险把风险分散出去,在被保险人之间进行风险的分摊,从而实现了保险分散危险损失的功能。 掌握保险基金功能保险公司为了实现其组织经济补偿的功能,通过收取保费,建立赔付或给付的准备金,保险公司的这种负债,就是其掌握保险基金的功能

购买保险要遵循的几个基本原则

购买保险要遵循的几个基本原则 每当和一些朋友聊起家庭理财,大家都对股票,房产,存款,黄金或者是私人投讓嵢理财方式反映热烈唯独一说起保险,很多人便茫然,或者非常鄙夷甚至很是生气而我,却每次都要在大家惊诧的表情中承认:我最重要的理财方式之一就是购买保险当然,储蓄,房产,黄金等我也一样很重视并且从投入的数额看来,房产,储蓄是要远远超过我的保险投入的那么,为什么有很多朋友会对保险嗤之以鼻,并且甚至一讨论到保险就会抨击一次,并且劝说他的朋友和家人不要购买保险我完全相信他的良好初衷和好意但是,正如他对我购买保险不理解一样,我一直也对他们既然不了解保险,沒有购买过保险就对保险全盘否定而非常困惑 作为一个把保险作为一種重要理财方式的人来说,我是如何看待和认识保险,我为什么要购买保险?以及我是如何购买保险的呢?保险,从本质上来讲是责任,沒有责任便不会需要保险其次,保险是一门科学,他的科学依据其實我们都很熟悉:概率论和大数法则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一種互助的发明保险属于金融行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属于分配领域因此从本质上来看,我看不出保险有什么值得批判

的地方我从拿到自己的第一份工资开始,就必须学习理财的方法 是全部消费掉,还是先存起来一些?那么储蓄,也就是存钱这種朴素的理财行为也就顺理成章了当储蓄到一定的数量,我会想我为什么要存钱呢?因为我要报答我的父母亲,我还要准备结婚组建家庭,給我爱的人,以后还有我的孩子一个比较好的经济生活环境这些不都是自然就能想到的吗?然而,我的这些目標(责任)都能顺利實现吗?我工作了十年,这十年里,我亲眼看到了路途上因意外事故而离开的人 我亲眼目睹了一位领导和3个同事因患癌症和白血病而抛妻别子我亲身经历了朋友和身边亲人遭遇重大疾病而家庭经济陷入困境的事實人生的残酷事實让我知道了虽然我们都希望世界上的事和和美美,团团圆圆但总有一些残酷的事情会发生,不知道何时何地?也不知道会是何人?人同此心,当看到无法避免的事實万一发生在我的身上,我该如何面对?我的责任和爱能否继续?所以,基于这些考虑,我理财的基础就必须是第一要储蓄一定的资金,第二就是我要为不确定的将来做比较确定的打算所以,保险就必然是我理财的基础之一 我要根据我当下的责任做我能做的安排保险的意义,只是今日做明日的准备,生时作死时的准备父母做儿女的准

保险信息系统存在五大风险

保险信息系统存在五大风险 从普查情况来看,保险信息系统存在五大风险问题。 1.基础条件相对简陋,存在系统运行中断风险。从信息系统普查看,各公司信息系统建设基本能够满足安全运行的需要,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机房较为简陋。部分分支机构机房供电系统不完善,没有配备UPS或UPS功率过小,一旦出现电路故障,系统将无法运行;有些机构机房防火防漏措施不到位,没有监控报警系统,个别甚至没有经过消防部门验收。二是网络较为脆弱。部分机构网络接入管理混乱,存在未经总公司批准、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下私自接入本地,或是使用无线网卡上网的情况;部分三级机构没有备份线路,没有部署防病毒软件。三是维护力量相对不足。大部分省分公司只有1名专职IT人员,在机构不断扩张、业务不断发展的情况下,系统运维压力不断增大。 2.系统管理比较薄弱,存在经营违规的风险。目前,保险分支机构在系统管理上还存在许多漏洞或不足。一是系统管理权责不清。部分机构的信息技术部门划归办公室或业管部负责,没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分工,导致内控执行力减弱,管理出现“两张皮”现象。二是重要功能管理不严。有的机构利用赔案注销权集中注销赔案;少数机构擅自更改重要科目的会计处理方法;部分机构隐瞒应收保费账龄信息,在系统中调节坏账准备金的比例系数;还有的机构利用单证管理

系统与核心业务系统没有对接,进行撕单埋单、违规批退等。三是数据管理权限下放存在管理失控风险。数据省级集中的公司,由于总公司对系统日志的审计流于形式,没有实际执行,信息技术人员可能通过技术手段来核销应收保费、违规批单退费、虚列手续费等。 3.系统功能不规范,存在数据失真风险。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使用的信息系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重要系统对接不规范。普查发现大部分公司财务业务系统对接不及时,制约了财务数据的时效性;部分公司的系统间对接科目没有锁定,允许分支机构以手工凭证方式干预对接结果。二是系统功能不适应。部分公司系统的指标定义在系统中没有及时调整,造成数据无法准确录入。如普查发现一家公司信息系统将农信社代理的小额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费归属为团险直销,但手续费归属在银邮代理渠道;部分公司系统各指标之间缺少逻辑比对功能,造成相关联的统计口径出现不匹配,如某寿险公司出现过意外险手续费远远大于相应保费的情况。三是新老系统切换脱节。如个别公司分支机构部分险种仍然沿用老系统,且数据存放在本地,无法与总公司系统进行对接,容易滋生违规操作。 4.信息安全保障不到位,存在信息安全风险。常见的问题包括:一是安全保障手段欠缺。保险分支机构层面广泛使用VPN连接方式,但没有采用身份认证机制对用户进行安全

关于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的自查报告

关于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的自查报告 银行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性质 xxx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 xxx银行xxx县支行 xxxxxxxxxxxxxx 支出户 xxx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 xxx银行xxx县支行 xxxxxxxxxxxxxx 支出户 (五)对账制度和执行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定,每月和银行、财政对账一次,保证了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做到了基金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优化经办管理 计算机业务系统统一由省社保局管控,各经办人员设有

密码和操作权限,做到了计算机处理业务的痕迹具有可复核性、可追溯性和责任认定性,使业务操作过程透明化。同时设立了财务系统与外部互联网完全隔离,有效防止财务数据外泄,确保数据安全。 (七)业务流程情况 严格执行业务初审及复核制度,切实做到现金、支票保管与账务处理相分离,并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记账、核算工作,有明确的主管、记账、复核、出纳等岗位责任制,使资金收支的审批与具体业务办理相分离,信息数据处理与业务办理及会计处理相分离。 三、自查结果 通过对20xx年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经办服务管理和基金财务管理等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自查,我局严格遵守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没有发现违法违纪违规现象,但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教育工作尚需加强,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打算 继续坚持严格执行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相关法规,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坚决防止不按制度办事、搞变通、暗箱操作等现象发生,实现社保基金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同时加大对职工进行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职工风险防控意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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