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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工作,结合医院的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的规定,带头执行各项制度,狠抓工作落实。

二、定期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规定,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副职分工负责制,与各支部下签订责任书。

三、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与年终目标考核结合起来,凡出现问题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四、具体分管领导抓好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不以权谋私,管好自己,管好部下,管好子女和亲属。

六、班子成员要带头拒礼、拒贿、拒请吃,不请客送礼。

七、班子成员要带头端正作风,经常深入科室,倾听医护人员和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党和社会、群众、舆论的监督,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十、医院举报电话:8522232

廉洁自律规定

1、不准索取管理对象、当事人及其亲友钱物;

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和宴请;

3、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4、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当事人赠送的信用卡、支付凭证以及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5、不准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6、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其他亲友的学习、培训费用;

7、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装修、购买住房;8、不准用公款或利用职务之便参加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场所的娱乐活动;

9、不准用公款包租或者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10、不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以及违反工作程序,泄露国家机密和工作机密;

11、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12、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和从事第二职业;

13、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14、不准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15、不准对检举揭发人进行打击报复;

16、不准利用职权敲诈勒索、贪污受贿;

17、不准将卫生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改为有偿服务或将罚没款收入与干部职工的奖金、福利挂钩;

18、不准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

19、不准野蛮执法,违法实施处罚或收取费用,不准非法处理罚没款、物资等;

20、不准利用职权威胁、要挟有关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根据县纪委、局纪委和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廉政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为使廉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考核、奖惩办法。

一、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情况和执行廉政工作责任情况的考核,在上级机关的统一部署下进行。

二、本部门工作人员廉政工作的考核每年进行两次,由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考核。

三、考核时结合平时的廉政方面表现,每人要写出廉政工作总结。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自查自评本人执行廉政勤政工作的责任情况,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对每个同志进行综合评价。

六、结合年终工作,确定等次。

七、奖励。经考核,当年执行廉政工作责任制成绩突出的科室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八、处罚。本部门、本单位因廉政建设工作不力,受到上级有关部门或市卫生局的通报批评,医院主要领导要全体职工会上做出说明;对执行廉政工作不力,出现廉政方面的违法违纪和没有完成廉政目标责任制者,视其情节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给予通报批评。

廉政工作社会监督制度

一、为了加强社会各界对医院的监督,在县内党政、执法、监督机关、社会团体、新闻界、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中聘请廉政及行风义务监督员。

二、行风义务监督员的权利:

1、对医院的政风、政纪可随时提出质询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2、对医院工作人员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情况进行了解。

3、对医院工作人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违法乱纪行为提出批评。

4、检查并指导医院的廉政建设,必要时协助调查卫生局工作人员的违法乱纪行为。

三、廉政义务监督员的责任:

1、经常关注医院的廉政建设,及时提出建议。

2、注意收集和反映社会各阶层对医院工作人员行风及职业道德方面的不良表现。

3、协助医院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四、反映问题的方法、联系制度和对反映问题的处理:

1、反映问题的方法: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可以找院领导反映,也可以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2、联系制度:医院每季度与行风义务监督员联系一次,可以走访形式,也可以用电话联系;半年召开一次行风义务监督员座谈会,收集反映问题,并及时与义务监督员取得联系,并认真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廉政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医院党政领导和各科室领导干部廉洁行医,推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加强教育管理,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要求,决定实施医院总支同各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

一、谈话的对象医院各领导、各科室负责人谈话的具体对象,负责谈话的领导干部、谈话的具体内容、方法以及谈话的预期目的由院总支确定。

二、谈话内容

1、领导班子及本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等情况。

2、领导班子及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的情况。

3、领导班子及本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

4、本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包括八小时以外学习、生活、娱乐等主要活动情况。

5、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和建议。

6、近期总支掌握的和群众反映举报的有关事宜。

7、其他需要交谈的问题。

三、谈话的程序

1、谈话前要对需要谈话科室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及有关反映的问题作必要的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谈话的内容、要求、时间提前通知谈话对象,谈话对象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进行认真的准备。

3、谈话时总支委应派员参加。做好谈话记录,谈话后,要整理成书面材料,向局总支委汇报,并存入谈话对象的个人廉政档案。

四、谈话的组织领导

1、谈话工作由医院总支委组织。负责谈话的同志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以与人为善的态度,与谈话对象进行同志式的平等交谈。

2、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谈话要注意原则,批语要有依据,该提醒的提醒,该打招呼的打招呼。对涉及领导班子和谈话对象本人比较敏感的重要问题,要掌握分寸、把握尺度。对谈话对象要求转达的意见和建议要如实向总支委反映。

3、对涉及谈话对象、内容、记录材料,必须严格保密。

4、谈话的具体事务包括拟定方案、下达通知、收集有关情况,谈话记录、整理归档等。具体事务由总支办公室承办。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doc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公司的工作人员,自律、自爱、廉洁奉公,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工作人员在实施职务行为时,必须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章制度,依法按章规范行事。必须强化法律意识,保持清醒头脑、廉洁奉公。以国家利益为重,为学校办好实事,争当廉洁模范。 二、签订工程合同或协议时,必须与劳务分包公司同时签订廉政协议书。 三、工作人员与合作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中,不得索要和接受任何单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回扣等钱物,如无法拒绝,必须上缴纪委、监察处,统一登记处理。 四、工作人员不得向合作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有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六、办公制度公开化、办事程序透明化,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七、负责工程项目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建设工程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八、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私自与合作方洽谈业务,洽谈业务或采购工程设备、设施,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参加。 九、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办事流程,严格按章办事。 十、对劳务分包队伍在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和报告,在两天内必须予以答复和解决,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刁难或拖着不办,因此原因延误工期者,将予以严肃党纪政纪处分。 十一、对执行工程建设廉政规定的情况,进行阶段性的检查。 第二章廉政警示制度 一、工作作风:廉洁、务实、团结、拼搏。 二、学校与参加工程建设所有的工作人员签定廉洁承诺书。 三、认真开展廉政文化教育,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党风廉洁活动,学习廉洁规定,做到教育常抓,警钟长鸣。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十项规章制度

附件2: 十项配套制度 第一项落实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 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考核和问责的依据。 一、“签字背书”的容。由党委主要领导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责任行为进行审阅,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 二、“签字背书”的程序。每年年初,结合市委印发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由市委与学院党委签订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市委书记与学院党委书记签订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承诺书,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承诺书,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党政负责人签订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承诺书。上述承诺书应向学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三、“签字背书”的监管。党委通过建立落实主体责任台账、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等形式,加强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纪委要协助党委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院主体办负责落实学院“签字背书”制度及日常监管。每年年底,党委要把落实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容。 第二项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分析制度 党委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一、党委定期听取专题汇报 每年6月和12月,党委至少两次听取各基层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专题汇报。党委结合听取的情况汇报,全面分析和准确研判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评估学院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以及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效果,重.页脚

点分析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集中制、作风建设等情况以及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反腐倡廉情况,有的放矢的总结经验、指导工作、解决问题。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并作总结讲话;召开会议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学院党委主要领导决定适当调整。 二、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每年第一季度,党委要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会议、学院廉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职责围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目标和落实措施,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提出分解意见,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有关岗位的职责和任务,以党委文件形式印发并进行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会议由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并作总结讲话。 三、党委及时召开重大突发应急会议 学院发生重大违纪案件、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及突发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时,与启动应急机制同步,党委要及时研究处置对策、采取果断措施、回应社会关切、落实“一案双查”,减少和避免负面影响,把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主动权。 第三项落实主体责任“三负责”制度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负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负责协调解决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负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 1.对所分管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检查分管部门或联系部门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制定情况,监督检查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2.对分管部门、分管或联系部门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监督其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3.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工作职责; 4.每年对所分管部门或联系部门的党员干部至少进行一次党风廉政教育授课,定期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直接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5.每年年底查阅分管部门或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和.页脚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为加强廉政建设,预防和惩制腐败行为,保持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十八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诚实做事,诚信做人,求真务实,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 第二条深入了解纪检监察部门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 有关规定,增强法制观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事。 第三条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方或供货方,重要商务谈判至少要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产品销售定价和材料采购实行集体决策。 第五条公司领导干部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第六条公司全体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他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 第七条全体员工应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禁止利用工作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

第八条在商务活动中,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等,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或对方按规定提供的公关费、劳务费等须报公司批准后才能接受,回公司后及时、如数交回公司,公司按收入总额10-50%的比例对当事人进行奖励。对私自接受礼金、礼品等隐瞒不报者,已经查实除没收非法收入外并对当事人处以50至2000元罚款。 第九条建立客户回访制度,对客户反映的问题由行政部登记备案逐项调查落实。 第十条建立举报制度,接受员工监督,对举报人保密。员工可通过书面、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举报,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按落实金额的5%至10%的比例进行奖励。举报事项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的,视情况予以重奖。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违规处理: 1.违反公司会议决议,发表有悖于公司重大决策和有损于公司形象的言论,每次普通员工罚款20元,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罚款50元。 2.在会议决议未公开前泄漏会议决定、定价信息、会议成员对事件的表述意见等,对违规者每次罚款200元,并在职工大会上消除事件影响,向有关当事人陪礼道歉。 3.泄漏公司重要商业秘密,透漏企业重要信息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公司信息外泄,每次给予200至2000元罚款。 4.擅自接受客户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行为,每次罚款100元,并向客户退赔消费费用。

公司廉政建设管理制度守则

XXXX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廉政商业道德建设制度 一、目的 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廉洁自律问题,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重点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物流控制、产品销售等相关岗位。 三、管理职责 1、公司成立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总经理兼组长,组员由副总级及以上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楼。 2、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及时分析、研究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2)听取公司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 (3)有计划地组织、协调对公司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考核; (4)对公司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向上级汇报。 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公司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情况,不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 (2)负责廉政建设管理制度的拟定、解释和修改; (3)根据工作部署,就贯彻落实提出初步意见,实施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4)接收员工反馈,收集意见箱信息,及时上报,报道公司廉政建设开展情况; (5)严格保密举报人,落实奖惩政策。 四、管理规定 1、管理方针:着力源头预防,德治法治并举。 2、全体员工应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禁止利用工作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社会、公司和他人利益。 3、廉政预防及管理 3.1廉政预防从源头抓起,严格岗位入职资格和条件预审,对重点岗位,如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物流控制、产品销售等相关岗位,应着重品德素质及个人经历考察,考察不合格一律不准录用。新到岗员工,应加强廉洁自律方面的训导,自觉接受全方位的监督。

3.2公司不定期组织开展廉政培训和案例警示教育,相关人员必须积极参与和自觉接受,不得缺席。 3.3不定期和供应商、客户等相关方开展廉政相关的活动调查,收集证据。 3.4对公司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建立廉政档案,形成系统化、全方位的监督跟踪管理。 3.5廉政监管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中,对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实,予以处罚: (1)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损害公司整体利益; (2)以任何形式泄漏公司重要商业秘密,随意透漏企业重要信息; (3)擅自接受关联或合作单位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 (4)向外协或合作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信息费等不正当费用等;(5)利用工作为家人和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从事营利性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6)在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过程等重要环节进行利益输送; (7)要求、暗示和接受所辖属员工烟酒、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物品、礼品或收取好处费、信息费、保护费、关照费等不正当费用; (8)在规章制度监管处罚上徇私情,存好恶恩怨,有失公平; (9)私自处理任何废旧物资。 5、处罚 (1)调离岗位; (2)索贿受贿或非法牟利,责令退回违规所得; (3)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予以赔偿,并按《职工奖惩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罚款及行政 处分; (4)情节特别严重者,退回违规所得,赔偿经济损失,按《职工奖惩管理办法》罚款后除名;同时劝退公司内工作的直系亲属,担保人负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6、公司倡导相互监督,鼓励举报。为方便举报,公司设立“意见箱”,员工可以以署名书面材料投递意见箱举报,也可以以署名书面材料直接送公司廉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举报,公司为举报人保密。举报事件或线索一经查实,公司按《职工奖惩管理办法》给予奖励。相关人员主动报告自己确有违规行为的,酌情处理。 五、未尽条款,按《员工手册》及《职工奖惩管理办法》执行。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12日

廉政建设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廉政建设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上下沟通,密切联系,以规范各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在项目办党委、总监办党支部及公司党支部领导下,认真做好本合同段项目部廉政独立工作,履行《廉政合同》,贯彻落实廉政建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的管理、监督,上下联系,转变作风,保证政令畅通。 第二条本项目部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建立自下而上的不定期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加强联系,协调配告,自觉遵守,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发挥组织领导的作用。 第三条工程项目开工进场后,在1个月内向处纪委及项目办纪检组上报本合同段廉政建设小组和监督小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成员名单、联系电话、驻地名称及工作安排计划。项目部对各施工队负责人姓名、驻地名称及联系电话一并列表报上。 第四条按照上级组织要求和本合同段的工作计划安排、制度措施,认真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在落实上下功夫。并定期向公司党务工作部及项目办纪检组报半年或全年的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的情况,写出书面的工作总结,按时上报,对上级安排的专项工作,做到专题及时报告。 第五条上级组织或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段廉政建设工作进行

检查考核反馈意见后,在1个月内向检查考核单位书面上报整改情况。 第六条发现或发生参建施工队及其工作人员中有严重违反《廉政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为的:或者由于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其它问题造成国家严重经济损失或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及时向公司党务工作部和项目执行办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使上级部门及时掌握情况,并安排调查处理事宜。 第七条在廉政建设工作中对有些工作不十分清楚、明确.或遇到疑难问题、争办事项、究发情况的,不回避、不推拖、不拖拉,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得到答复后及时办理。 第八条在请示、报告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有内容、有重点、有建议或措施、意见,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言之无物,树立好的文风。 第九条本制度在执行中,经办人员和有关领导要严格遵守.凡违反上述条款,不按时请示、上报工作,造成工作延误的。或者从中弄虚作假,不按时请示、上报工作,造成工作延误的。或者从中弄虚作假,不如实反映情况,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失职论处,进行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执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党组对全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所长负总责。 第三条党支部书记、所长对单位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其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四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对所属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人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 1 -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七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第八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 2 -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中滩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为了全面落实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在我校廉政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机制,特成立中滩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王荣辉 副组长:李斌曹建局余宗琴 成员:成员:张明鹏谭小龙刘勇唐宏陈凤鸣谭俊莲陆晓燕李胜文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党支部 办公室主任:李胜文 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1、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布署,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任务分解意见和有关工作制度,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2、履行监督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分析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和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向县局党委报告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负总责。根据上级党委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组织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履行职责。 (三)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和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提出落实责任、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起草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建议; 建立校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开展调查研究,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综合指导;定期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 四、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 (一)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一般由组长召集和主持。遇有特殊情况,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和主持。 (二)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重点工作和形势任务的需要提出,呈副组长、组长批准后通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三)提请领导小组会议的议题,经副组长、组长审定后,由领导小

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工作,结合医院的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的规定,带头执行各项制度,狠抓工作落实。 二、定期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规定,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副职分工负责制,与各支部下签订责任书。 三、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与年终目标考核结合起来,凡出现问题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四、具体分管领导抓好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不以权谋私,管好自己,管好部下,管好子女和亲属。 六、班子成员要带头拒礼、拒贿、拒请吃,不请客送礼。 七、班子成员要带头端正作风,经常深入科室,倾听医护人员和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党和社会、群众、舆论的监督,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十、医院举报电话:8522232 廉洁自律规定 1、不准索取管理对象、当事人及其亲友钱物; 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和宴请; 3、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4、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当事人赠送的信用卡、支付凭证以及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5、不准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6、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其他亲友的学习、培训费用; 7、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装修、购买住房;8、不准用公款或利用职务之便参加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场所的娱乐活动; 9、不准用公款包租或者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10、不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以及违反工作程序,泄露国家机密和工作机密; 11、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12、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和从事第二职业; 13、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14、不准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15、不准对检举揭发人进行打击报复; 16、不准利用职权敲诈勒索、贪污受贿;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一、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央、区、市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发布的规定、指示、决议等党规党法,通过学习,使每个党员了解上级的有关精神。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天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和中央、区、市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形式和方法 1、组织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班和充分利用上党课、组织生活、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对党员进行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2、召开座谈、专题讨论会,专题演讲会和写心得等,对党员进行专题教育;组织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对党员进行勤廉兼优的先进人物、行进事迹教育。 三、学习要求 1、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司法行政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政治业务素质。 2、遵守学习纪律,自觉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请假需领导批准。 3、在讨论中要积极发言,拟好发言提纲。 4、在民主生活会中,要积极发言,敢说真话、敢于批评、敢于 暴丑。

二、议事制度 (一)议事程序 残联执行理事会向主席团和县残工委负责日常工作,处理日常事务由理事长召集的理事长工作会议或理事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请残联主席协调残工委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 (二)议事规则 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召开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应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决定。如意见分歧较大,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当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决定。会议应指定专人作记录,对出席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都应做记录。汇报内容及讨论中的发言要作准确记录,会议主持人的结论性意见作为“决定”予以记录,应明确“同意”、“不同意”或作其他处置。 会议决定的事项,理事长应加强对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责成相关人员认真办理,及早办结,确保会议决定事项事事有人办,件件得落实。 三、廉洁制度 1、加强党员廉洁自律建设,增强廉政意识。要把廉政建设纳入重要日程,经常对职工进行廉政教育 2、要推行办公制度公开化。在干部晋级,提职、职称评定,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工作实行公开,增强办事的透明度,强化群众监督。 3、严禁收礼受贿。严禁收受礼品、物品,违者根据在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4、严禁行贿受贿。对行贿受贿行为,不仅要追究受贿者的责任,而且要追究行贿者的责任。以权谋私接礼受贿者,要加重处罚。 5、不准接受馈赠和馈赠他人钱物。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上级行及其工作人员送礼,不允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授单位和个人馈送的礼金。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视其情节,实行经济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6、实行不廉洁一票否决制度。凡是经查核实有不廉洁的问题,不能评选先进,问题严重的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

…2011? 84号 党风廉政建设相相关制度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督促领导干部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总则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在新形势下坚持做到“两个务必”,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干部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局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与组织稽查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 责任范围 一、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知识,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政策法规,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和项目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履行监督职责,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组织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 二、党政正职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党委成员的廉洁从政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管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认真检查、监督其廉洁从政情况,并对党委成员分管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分解责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议事规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为加强廉政建设,预防和惩制腐败行为,保持员工队伍的清正廉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

洁,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十八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诚实做事,诚信做人,求真务实,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 第二条深入了解纪检监察部门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 规定,增强法制观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事。 第三条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方或供货方,重要商务谈判至少要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产品销售定价和材料采购实行集体决策。 第五条公司领导干部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第六条公司全体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他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 第七条全体员工应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禁止利用工作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 第八条在商务活动中,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等,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或对方按规定提供的公关费、劳务费等须报公司批准后才能接受,回公司后及时、

如数交回公司,公司按收入总额10-50%的比例对当事人进行奖励。对私自接受礼金、礼品等隐瞒不报者,已经查实除没收非法收入外并对当事人处以50至2000元罚款。 第九条建立客户回访制度,对客户反映的问题由行政部登记备案逐项调查落实。 第十条建立举报制度,接受员工监督,对举报人保密。员工可通过书面、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举报,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按落实金额的5%至10%的比例进行奖励。举报事项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的,视情况予以重奖。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违规处理: 1.违反公司会议决议,发表有悖于公司重大决策和有损于公司形象的言论,每次普通员工罚款20元,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罚款50元。 2.在会议决议未公开前泄漏会议决定、定价信息、会议成员对事件的表述意见等,对违规者每次罚款200元,并在职工大会上消除事件影响,向有关当事人陪礼道歉。 3.泄漏公司重要商业秘密,透漏企业重要信息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公司信息外泄,每次给予200至2000元罚款。 4.擅自接受客户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行为,每次罚款100元,并向客户退赔消费费用。 5.向客户索要或接受回扣、好处费、信息费等不正当行为,公司没收不当得利,按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6.利用工作职权为家人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从事营利性

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工作,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第一章党政干部廉洁勤政守则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自觉接受监督,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认真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二、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务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不私自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 三、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公共财务管理使用规定,无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和私设帐外资金、“小金库”的行为。 四、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工作制度办事,不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利用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及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五、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涉及他们利害关系的事情应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之谋取利益。 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在住房、通讯工具及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

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主动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支持、配合执法执纪机关对责任范围内违法违纪问题的查究,无袒护、说情、好人主义现象。 八、勤政务实,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关心群众疾苦,处理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无与民争利、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同时,每个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几项规定 为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端正工作态度,完善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一、完善请假制度 1、副科级以上干部,所有类别的请假(含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因公外出等)都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2.副科级以上外出1天必须按规定向县****长请假,3天以上(含两天)须经州****局长批准。 3、严格审批手续,请假应先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假前办理手续时,事后应及时补办,对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和违反规定者,按违反劳动纪律严肃处理。 二、完善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制度 1、凡是局里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局内各****负责人,除

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办法

荣昌县黄桷滩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明确和落实公司及所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领导人员的责任,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企业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明确领导责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深入。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公司及所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重要议事和管理日程,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于责任制的落实。要做到:组织责任落实;领导职责落实;工作措施落实;检查考核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四条公司领导层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全面领导职责。 1.公司党组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全面领导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以及国资委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研究决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 针对公司系统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针对公司系统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人员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以及党内规章、法律法规的教育;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和考核,追究有关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公司党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全面领导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以及国资委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和要求; 全面落实公司党组、纪检组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决议和决定,分析研究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研究决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 向公司党组织报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针对存在的

廉政管理制度

廉政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进一步规范项目部管理职能,把住效益源头,防止腐败,确保工程资金有效运行,积极主动同建设单位签定《廉政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把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到工程施工全过程,为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要求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正确认识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3.建立廉政建设责任制,项目经理对所管理项目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责。 4.教育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公仆意识,正确行使职权,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5.坚持民主生活制度,廉洁自律汇报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领导干部树立廉政建设从我做起的思想,处处以身作则,执行廉政责任制。 7.做到说真话,不说假话;办实事,不办虚事;讲实效,不讲排场。 8.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9.坚持集体领导,分工合作。杜绝各行其是,各自为政。 10.选拔任用干部坚持任人为贤,反对任人为亲;坚持集体讨论,反对个人说了算。 11.在工程管理中,对下属各作业队遇有设计变更、增加内部承包工程预算等问题,要坚持集体讨论制度,防止徇私舞弊、个人决策。 12.采购工程材料要货比三家,不得舍近求远,按照规定程序采购。 13.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项目经理按照职责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14.认真履行工程检查制度,严把工程质量关,不得利用工程质量等级、技术标准、施工工艺、操作规程、检测试验等手段损害国家和单位利益。 15.项目部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力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为了保持清正廉洁,防止腐败,强化自我约束机制。根据中央、省、州、县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结合我乡机关实际,经全体同志充分讨论,建立如下廉政制度: 一、要甘当公仆。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爱本职工作,继续发扬密切联系群众,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多作贡献。 二、要改进作风。全体工作人员要讲实效、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要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不用公款请客送礼;开会不发纪念品;对上下级和外地客人,按接待标准,积极热情接待;下乡应在职工食堂就餐,并按规定交费;坚持同城不吃饭,下乡不喝酒。 三、要清正廉洁。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得利用权力为子女亲属安排升学、就业、参军、提干、晋级;不得利用职权索贿;不把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变为有偿服务;严格按照小汽车管理办法使用小汽车,因私用车要按规定付费;严禁贪污、挪用公款。 四、要政务公开。全局性的工作,如年度计划、年度工作安排、经费开支、评选先进职工、奖惩等重大问题,应广泛征求意见,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讨论决定问题时,涉及的有关人员应该自觉回避。 五、要严格考核制度。平时的考核,由纪委负责考核;作为评选评优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终总评。 六、党风廉政建设措施: (一)增强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带头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维护党纪和法规的尊严; (三)不准把职权、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变为有偿服务,坚决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发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促进浙江海事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党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浙江海事局和局属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浙江海事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进浙江海事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纪检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与海事管理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1

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局机关各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下同)为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责任范围 第六条各级领导班子的责任范围: (一)局党政领导班子 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对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局属单位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局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 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对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本单位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下属单位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全面领导责任。 (三)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协助同级领导班子抓好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并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责任。 第七条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 (一)局党组书记、局长 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对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2

1.项目部廉政建设管理办法

项目部廉政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加强项目部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规范全体工作人员的行为,按照公司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和“为民、务实、清廉”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努力实现工程项目建设“优质优廉”的目标。 第二条认真贯彻省、市、县、交通厅和建设局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有关廉政建设工作的会议精神、部署安排,认真执行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要求,认真履行《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和《廉政合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求真务实,付诸行动,使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让群众满意、组织放心。 第三条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部门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在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采取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保证书或承诺书的方法,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各-----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项

工作的落实,形成各负其责,分级管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第四条落实学习教育计划和《学习宣传教育制度》,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做好廉政建设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工作部署和要求;学习国家、自治区、交通厅、建设局和本执行办制定的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以规范性教育、先进事迹教育、案例警示教育为重点,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顾大局、识大体、讲原则、守法纪、看实效”的观念,打牢思想道德基础,规范自己的言行,积极营造反腐倡廉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 第五条严格遵守上级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本执行办的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现已制定的《廉洁自律规定》、《廉政建设工作监督办法》、《廉政建设学习宣传教育制度》、《廉政建设定期考核制度》、《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等10项规定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抓好源头管理,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执行制度上力戒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防止因人而异,有章不循。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起到表率作用。 第六条加强廉政建设监督、考核工作,实行季度个人--------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考核,半年单位自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认真落实《廉政建设定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新修订的《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规定有关规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讨论。 二、定期组织收看反腐倡廉警示片。利用反面教材,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在思想上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钢铁长城。 三、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原则,认真落实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五个不许”的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落实中央提出的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干干净净为官、明明白白做人,树立清廉统计新形象。

五、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决不许有案不报或有案不查的现象,更不允许打击报复举报人。 六、保障措施。一是强化意识。所有党员应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列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并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依据。二是完善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体要求,针对薄弱环节,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每个党员干部要经常性对照检查一次执行廉政建设制度的 情况,并作为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的必谈内容。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或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而不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庄河市第四高级中学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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