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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着力改善发展环境强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冀办发〔20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为基础,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制约和监督行政审批权力为核心,以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消除影响发展环境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建设生态型、现代化、民族特色新青龙提供有力保障。

二、改革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对象为目前我县范围内行使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具体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核准、批准、同意、备案、注册、认可、登记、检验、年检、发放证照等各种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某种资格和资质,确立其特定主体资格、特定身份及证明或者同意给予提供相关服务、享受有关优惠扶持政策等行为。主要分为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便民服务事项三类。

(一)行政许可。指根据《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二)非许可类审批。指由行政机关及其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实施的,由规章以上法规设立但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调整的审批事项,也是准予、允许或者同意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三)便民服务事项。指根据上级或我县自行制定的有关政策文件,通过审批方式对公民、法人、组织提供服务或确认有关资格和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之外的各类审核、审查、核准、备案、确认、登记、验收、验证、年检、检验、检测、检疫、监制、鉴定、评估、评审、有关税费减免、使用政府基金或者享受政府其他有关政策待遇、民政优抚和社保待遇等事项。

本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范围包括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府工作部门应统一对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改革,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作进一步优化。县、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应统筹协调好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改革工作。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垂直单位应参照本方案对进驻事项进行优化。

三、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清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1.清理范围及目标。全县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便民服务事项的定

义对本部门行使的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全面分类清理,做好与国务院和省政府清理下放项目的衔接,对因法律法规废止或修订取消的项目和国家公布取消的项目坚决取消。通过清理和调整我县行政审批事项,最终形成依据充分、科学合理的《青龙满族自治县本级“三类事项”目录》,并统一对社会公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后,对保留行使的事项,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简化审批手续;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立即停止审批。

2.清理原则。

(1)合法原则。设定和调整行政许可必须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必须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凡未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得进行审批。便民服务事项的设定也要相对规范,以县政府以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禁止随意设定。

(2)合理原则。对由多个股室或者环节重复交叉审批的事项,以及对公众提供的行政服务管理事项,可减必减、该放就放,进行取消和归并。对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的事项,予以取消;对程序复杂却达不到管理效果的,可以取消,寻找以其他方式进行管理;面向企业和群众的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能下放的全部下放到乡镇审批。对凡是市场机制可以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再直接实行审批管理。

(3)分类清理原则。认真把握行政审批事项的分类标准,严格界定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类审批事项的范围。对于无需审批许可但仍需办理的事项调整为便民服务事项。

3.工作步骤。

(1)部门清理阶段(2014年3月底前)。各部门要对职能范围内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清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逐项进行梳理、审查、核实,形成本部门“三类事项”目录,经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县审改办。

(2)审核汇总阶段(2014年4月底前)。县审改办对各部门上报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理结果进行审核、整理、汇总,形成我县“三类事项”目录,并上报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审定。

(3)对外公示阶段(2014年5月底前)。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我县“三类事项”目录向社会公示,并在政府相关网站上公布供群众查询。

对未列入“三类事项”目录的事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行使审批权。对未列入“三类事项”目录但日后工作中发现漏报的事项及新增加审批事项,经县审改办核实、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行使审批权。对清理不力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三类事项”目录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考核相关分数。

(二)做好“三集中三到位”工作

1.工作目标。“三集中三到位”是将部门内原来分散在各个股室的行政审批权向一个股室集中,将已经集中的行政审批权向首席代表集中,将首席代表向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股室集中到位,行政审批权向首席代表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到位。全县具有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审批职能的部门,均纳

入改革范围,垂直、双管单位可参照执行。通过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审批权,实现权力集中、责任集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2.工作内容和要求。

(1)审批服务股的设置模式及职能。具有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审批职能的部门原则上都要设立审批服务股,能成建制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必须成建制进驻。县编办要按照机构、职数、编制“三不突破”的原则,从审管分离的角度重新综合考虑相关部门股室职能的设置。对审批服务事项相对较少的部门,可考虑在其他股室加挂审批服务股牌子,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派驻首席代表办理业务;对审批服务事项较多、日常办件量较大的部门,原则上不新增股室,可将本部门某一股室撤销,职能进行重新整合后新设审批服务股,保持原机构数不变。各部门成立审批服务股后,因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地限制暂时不能集中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的,经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县审改办同意,实行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和领导交办项目等并联审批事项召集制,集中参加县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集中踏勘、联合指导、联合审图、联合审批、联合验收等工作;日常单独审批事项要严格按照县审改办审核公示的审批事项目录相关内容办理,并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县审改办监督。

审批服务股职能:代表本部门受理全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在授权或委托权限范围内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组织协调督促本部门各相关股室开展各类事项的承办、督办、审批、反馈等日常工作;对依法必须上报国家或省、市政府有关部门最终审批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照授权或委托权限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初审意见并上报。

(2)分散零星审批权的处理。对于个别部门只有分散零星审批权不宜设立审批服务股的,经县编办和县审改办审核同意后,可考虑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审批事项综合受理窗口,将分散零星的审批事项交由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综合窗口由相关部门共同派驻人员组成,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内完成审批。

(3)首席代表及职权。首席代表由审批服务股负责人担任或由分管领导兼任,全权负责本部门的审批工作。部门对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并签发授权书。

首席代表职权:对授权办理事项的审批决定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再授权;承诺办理和上报办理事项的牵头协调督办权;代表本部门参加县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并联审批和组织本部门相关股室内部联合审批,签署并联审批事项的会签意见;对确需技术论证或勘查、检验检测的事项,协调、督促其他股室办理的协调权、督办权;审批的最终盖章(审批专用章)、签字权。

为明确首席代表权责,规范首席代表行为,部门应建立相应管理制度。一是明确审批服务股与其他股室的权责关系、协调合作机制。明确专业性强的审批是否委托其他股室或专业机构协助审查,并明确委托审查的责任主体关系。二是明确首席代表与部门主要领导的权责关系。明确首席代表对部门主要领导负责,除涉及公共安全、社会公共资源等重大、复杂的事项需提交部门领导班子讨论核准外,一般事项直接授权首席代表办理。三是首席代表由部门推荐,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政务服务中心考察同意后任用。四是首席代表必须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

(4)审批印章及管理。实行“三集中三到位”后,各部门凡涉及审批时,原则上一律使用“××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由部门首席代表负责管理。

3.工作步骤。

(1)清理本部门审批职能(2014年3月底前)。各部门对本部门股室的审批职能进行梳理,列出各股室审批职能清单。按照审批时所需的专业知识,将审批职能分为日常、一般性审批职能与专业性强、较复杂的审批职能。分类后将各股室的日常、一般性审批职能进行集中;专业性强、较复杂的审批职能确需部门其他股室协助核定的,经县审改办核实同意,由审批服务股完成事项受理、材料审核和出证发文等工作后,将主要技术核准交由其他股室按承诺时限完成。

(2)调整内部机构设置,设立审批服务股(2014年5月底前)。各部门根据股室审批职能清理情况,在坚持机构、职数、编制“三不突破”的前提下,重新调整内部股室的设置和职能,理顺交叉职能,合并相近职能,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向一个股室集中。审批服务股的设置应结合实际情况,可采用加挂牌子或新设的途径解决。各部门必须按时编写本部门审批服务股组建方案,报县编办、县审改办审核,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后正式设立审批服务股。审批服务股成立后,其他股室不再行使审批职能。在设立审批服务股的同时,各部门应重新调整和全面优化内部机构设置,相对集中部门的综合审批、综合监督管理、综合执法、综合政策研究等职能,实现各职能间既相对分离又紧密联系。

(3)组织审批人员培训,加强审批队伍建设(2014年6月底前)。各部门应根据职能、岗位分配情况,推荐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政务服务中心考察同意后,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为保持窗口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如需调换,由部门提出调整人选,经县政务服务中心考察同意后方可调换。各部门要做好人员审批技能培训,并根据审批流程定岗、定人、定事、定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制作公开栏,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县政务服务中心对进驻人员具有日常管理权、工作评价权、干部推荐权。年终考核时,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员评优指标不少于20%。

(4)建立部门首席代表制(2014年6月底前)。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具体业务特点,制定首席代表工作指导文件,明确首席代表职权,通过与首席代表签订《首席代表审批授权书》(见附件2),以书面形式明确对首席代表的授权范围。

(5)审批服务股与首席代表向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2014年6月底前)。各部门审批服务股和首席代表确定后,尽快整体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方便群众办事。

(三)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1.工作目标。打破“以职能部门为中心”的空间分散、环节多、互为前置、时限长、效率低的传统行政审批流程,建立“以公众为中心”的高效、透明、低成本行政审批流程。新审批流程优化工作预期要达到以下目标:

(1)整合优化审批流程,做到流程最优;清理规范审批要件,做到材料最精;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做到时限最短;精简审批环节,做到环节最少。

(2)推进跨部门协同审批,实行涉及两个部门以上的审批事项并联审批机制;对部门之间互为前置审批事项进行沟通协调,明确审批次序,破解循环“死结”。做好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和领导交办项目的领办、代办工作。

2.工作步骤。

(1)清理审批要件(2014年3月底前)。各部门根据“一事项一流程”原则,逐事项对审批要件清单进行清理、梳理。针对整理出的审批要件清单,对照法律条文按照“能减则减”的原则,取消无法定理由和不必要的材料,详细列出申请人获取批准许可所必备的各种条件。各部门将清理结果填报于《行政审批事项流程优化对照表》“审批要件”栏内(见附件3)。

(2)精简审批环节(2014年3月底前)。各部门要彻底理清各事项的审批环节,明确每一事项审批的层级和步骤,在界定审批法定程序的基础上,取消不必要的层层把关、逐级审批的冗长环节,减少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审批层级。在部门内部,股室作实质性审批而部门领导作程序性批准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科学合理地减少部门领导审批环节,实现“一审一核”、“即审即办”。根据审批事项的性质、特点、繁简和重要程度,逐项分类设定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减少内部审批环节,对中间管理层充分授权,将每个事项的权限、职责、时限分解到各审批节点,明确岗位职责,避免责任推诿。对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一般性事项和审批标准明确、条件简单、只需对材料进行审查的事项,采取“一审一核制”、“两岗办结制”,当场即办。涉及公共安全、社会公共资源等重大、复杂的事项,首席代表可直接提交局领导班子讨论核准。各部门将精简结果填报于《行政审批事项流程优化对照表》内。

(3)合理确定和压缩审批时限(2014年3月底前)。各部门本着“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对每一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压缩审批时限,确定最短审批时限。对申报资料少、审批条件简单的事项,即来即办,当场办结,提高即时办结率。各部门将时限压缩结果填报于《行政审批事项流程优化对照表》内。

(4)建立并联审批机制,优化审批流程(2014年7月底前)。根据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效能的意见》(青政〔2009〕56号)要求,按照“统一、联合、集中”的原则,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建立“一口受理、抄告相关、阶段并联、同步审批、限时办结、流程监控”的并联审批制度,凡涉及多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都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尝试企业营业执照、国税税务登记证、地税税务登记证、代码证书一口受理,资料在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四单位窗口内部转传同步审批,实现“同步办理、四证同发”。

(5)做好项目手续领办、代办工作。以县政务服务中心为平台,由县投资项目代理中心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领导交办项目实行领办、代办制,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县投资项目代理中心组织相关部门与项目单位对接,进行现场办公、现场勘验,明确审批事项,告知企业需提交的资料,统筹设计项目审批进度计划和办理流程。结合审批部门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便民服务事项等承诺办理时限,下发交办单。每一个代办项目,县投资项目代理中心配备一名专职代办员,相关部门配备一名联络员,企业明确一名经办人,专门负责项目各种手续跑办工作,一包到底,直至办结,形成县投资项目代理中心组织、代

办员代办、各部门联办的工作机制。县投资项目代理中心建立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每个项目代办情况,并对各部门承办审批事项进行总体评价,评价结果与各部门绩效考核挂钩。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及时移交县发展环境监督保护中心处理。

(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1.工作目标。在清理事项和归类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按照“简化、便民、合理、明晰”的原则,对每一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唯一对应的要件标准、流程标准和裁量标准,确保每一事项面对不同申请主体的“无差别审批”。经核准后形成标准化规范并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审批。

2.工作内容和要求。

(1)审批要件的标准化。

①明确主客体要素要求。对每一行政审批事项,明晰列出事项名称、事项编号、事项性质、设定依据、生效及失效时间、重要说明及注意事项、适用的申请主体、法定实施主体名称、实际实施主体名称等。具体要求如下:

事项名称: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后,经县审改办审定核准的事项目录为依据,具体到小项。

事项编号:以县审改办审定核准后的事项目录为依据,每一事项对应唯一编号。

事项性质:应明确每一行政审批事项的性质,分为“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和“便民服务”三类。

设定依据:清晰列出设立本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据,包括法规名称、颁发机关、文号及具体条款。

生效及失效时间:事项设立如有效力时限规定的,应作标注。

重要说明及注意事项:需要特别加以提醒与警示的内容,在文本中以加黑形式突出。例如:审批需要现场勘察;办理程序的修订可能与咨询方式等。

适用的申请主体:应根据同一行政审批事项因不同规模、不同投资主体、不同产业政策等具体资格条件,对审批适用对象进行定位归类,明确适用的申请主体。例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适用于宾馆、饭店、咖啡馆、茶馆;适用于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法定实施主体名称:给出实施主体的全称或规范简称。

实际实施主体名称:给出实施主体的全称或规范简称,注明委托实施的授权依据。

②明确条件及材料要求。清晰说明获取证照批文必须具备的条件、需申请者提交的申报表格及证明材料清单、收费标准及其依据、缴费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从允许和限制两个角度列出申请人获得批准所必须具备的资格资质、产业政策、规划布局、节能环保、消防标准、技术设备、场所设置、资金规模、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必要条件。允许型必要条件采用“应……”的表述形式,限制型必要条件采用“不应……”的表述形式。

一次性列明申请人就本申请事项应提交的所有表格和材料清单,以编号形式列出,并提供样表格式及填写说明。如有材料确需在审批过程中视不同实际情况才能确定是否需要提交的,也应提前一次性告知,并在审批流程说明及流程图中清晰标注。

一次性列明本事项涉及的所有收费(含全部税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事项等)。不收费的应注明“不收费”。

(2)审批流程的标准化。将行政审批流程整合优化后的各个环节,以节点定制与流程图形式,对申请、受理、审批、发证(或发文)四个阶段具体处理步骤予以分解、连贯和固化,确保各个环节“不增、不减、不拖”,依照规定程序限时办结。加强审批过程控制,建立首次申请时间、受理时间、办结时间、送达时间统一登记管理制度,推行流程记录表管理,详细记录审批过程中内部运转各环节的办理时限。具体要素包括:责任股室、受理地点、受理时间、咨询电话、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获取证照批文的程序及相关工作、本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

责任股室:采用审批服务股一口受理模式。

受理地点:注明县政务服务中心××局窗口,如事项未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应提供实际办理地点的详细地址。

咨询电话:以长途区号+电话号码形式标出。

法定办理时限: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成时间,以“×个工作日”形式标出。

承诺办理时限:以根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及时限压缩后各部门确定的承诺办理时限为准,以“×个工作日”形式标出。本级终审事项应直接给出承诺办结时限;上级终审事项,本级承诺办结时限为受理申请到提交上级的时间段。

办理流程定制与流程图制作:在梳理整合优化审批流程的基础上,根据申请、受理、审批、发证(或发文)四个阶段所涉及的责任单位、工作步骤、工作内容、办结时限、串并联情况等要素,按照时间顺序和工作逻辑关系,整理形成直观形象的全过程流程图。流程制定固化后,未经县审改办审核同意,不得随意改动各审批环节设置及办理时限。单个部门办理的审批事项流程由该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并联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由县审改办牵头,县政务服务中心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共同研究制定。

(3)裁量准则的标准化。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审批必要条件只作原则性规定、审批部门在许可决定环节中具有自由裁量权的,应对该环节许可与否的各种标准与情况作分类归纳,以量化数据、典型实例对照等方式,对许可裁量依据进行细化、清晰、可对照

的标准化处理,确保每一事项面对不同申请主体的“同标准审核”、“无差别审批”。裁量环节应在流程图中以不同颜色标注,并将裁量标准以列表形式随附其后。坚持“否定必有依据”原则,对不予批准的申请应提供量化标准依据和同类示例对比说明。

(4)审批规范公开形式的标准化。行政审批规范性信息确定后,应通过印发办事指南、网上公开发布、窗口标识公示等多种渠道向群众广泛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办事指南:针对每一审批事项,将主客体要求、条件要求、材料要求、办理流程等要素,印刷成完整准确的办事指南,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提供群众免费取阅对照。办事指南统一样式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设计规定。

网站公布:以受理责任部门为分类单位,将每一审批事项的办理要素以办事指南形式,通过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站、相关部门网站对外公开。

(5)办事制度的标准化。实行统一受理制、首问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缺席默许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公开公示制、一次性告知制、同岗替代(AB角)制、追究问责制等九项制度。

(6)审批运行系统平台的标准化。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开发我县行政审批系统平台,或待市统一开发通用审批业务办理系统,将全部审批事项纳入同一平台进行处理。通过业务操作系统把标准化处理后的行政审批具体要件、流程予以固化,实施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办理,处理信息、责任人及结果全过程留痕,实现行政审批全过程电子化运作与监督。

(7)收费的标准化。为提高办事效率,避免申请人多头跑,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非税收入统一收缴窗口”,联合县财政局建立统一收费管理系统,负责对各部门进厅事项相关税费的收缴工作。统一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缴,不得多收或少收;统一收费票据,统一使用机打票和税票,严禁使用普通票据;统一减免权,县政府成立非税收入缓、减、免领导小组,成员由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执收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制定《非税收入缓、减、免管理办法》。非税收入缓、减、免由领导小组例会研究决定,领导小组成员在审批表上签字后,审批表留存执收单位和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收缴窗口,统一收缴窗口按审批表收取。未经领导小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非税收入多征、少征、缓征、减征、免征。

3.工作步骤。

(1)要素梳理阶段(2014年3月底前)。各部门在优化内部审批流程与并联审批流程过程中,要同步对各项办理要求进行梳理,理清审批标准化的对象。

(2)研究制定阶段(2014年4月底前)。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要求,对每一事项审批全过程的各要素、条件、步骤、衡量标准、相关管理制度等进行规范化、格式化填报,形成“一事一指南”,以责任部门为单位汇总制定《×××局行政审批标准化操作规范》。

(3)报审及征求意见阶段(2014年5月底前)。各部门将制定的《×××局行政审批标准化操

作规范》报送县审改办。由县审改办牵头,通过互联网络征询、专家学者研讨、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座谈、政府部门交叉审核等形式,就各部门制定的行政审批标准化操作规范征求各界意见。

(4)修订完善阶段(2014年6月底前)。县审改办牵头对修改意见进行汇总,初审筛选后向责任部门予以反馈。责任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修改意见,对本部门行政审批标准化操作规范进行修订完善。对不予采纳的修改意见,责任部门应作出相应说明。

(5)公布实施阶段(2014年7月底前)。责任部门修订完善后的《行政审批标准化操作规范》报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施行。

(五)推进网上服务大厅建设

网上服务大厅建设以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为依托,通过互联网为申请人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提交材料清单、收费标准、承诺时限、办理流程、咨询评议等服务。审批部门所有审批事项的主体、依据、条件、材料、时限、程序、收费标准、表格下载等基础数据由县审改办根据《行政审批标准化操作规范》录入网站,并根据事项变化随时做好更新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审改办)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审批事项清理优化组、集中审批权创新组和督导检查组三个工作组。审批事项清理优化组负责组织审批事项清理、审批流程优化和审批标准化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县法制办配合;集中审批权创新组负责推进各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协调各部门进行内部股室调整,规范审批服务股建设,由县编办牵头,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法制办配合;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追责,由县监察局牵头,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督查室配合。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要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服务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与“两转三服务”、“双减双提”等活动紧密结合,形成改善发展环境的整体合力。三个工作组牵头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保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督导检查组和县审改办要加强督导检查,指导监督各部门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提交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并将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对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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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近年来,作为规制改革的一部分,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效果明显,但在轰轰烈烈削减审批项目的背后也暴露出很多问题。比如:很多地 方削减的审批项目开始反弹、官方公布的数据也有水分、取消后的事 项成了管理上的“真空”、审批改革缺乏长期规划、审批责任制尚未 完全建立等等,归根结底是因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衔接工作不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续监管体系尚不完善。 早在制定《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时,国务院就预 见到了后续监管的重要性。①但关于如何公正、公开、有效地对行政 审批改革实行监管,在实践中和理论界上一直缺乏充足的重视。在改 革已经进入到第二轮、第三轮的很多地方,已经日益发现后续监管的 必要性和迫切性,很多部委和地方已开始着手探索建立公正、公开、 有效的后续监管措施②,研究如何构建审批制度改革后续监管体系已 经成为审批改革的新课题。 一、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续监管体系的研究现状 正如其他改革领域一样,在行政审批后续监管领域的理论研究远落后 于改革实践的需要。当前关于行政审批的研究成果大多围绕行政审批 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途径、建立行政审批服务 中心③以及《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围、行政许可的分类等问题展开,深入、系统的研究如何构建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续监管体系的很少。并且关于这个问题的探讨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审批的概念 在谈到行政审批的后续监管时,很多学者首先提到我国对行政审批这 个概念界定不清,无法指导改革实行。北京市将政府的行政审批划分 为四个类型: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并分别确定了明确的定义。 但有的地方仅包括审批、核准、审核,差别十分明显。 (二)行政审批后续监管体系内容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考试答案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 考试答案 注意:题目顺序和选项顺序会有不同,请注意核对具体选项! 1(单选题).(4分) 行政主体行使审批权的同时也要承担职责,体现了行政审批权的(C)原则。 A. 独立自主 B. 预防为主 C. 权责一致 D. 合法行政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2(单选题).(4分) 为破除部门利益的“一亩三分地”,增强工作主动性,国务院将加大(B)推动力度,更多借用社会力量促进改革。 A. 从内到外 B. 自上而下 C. 从外到内 D. 自下而上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3(单选题).(4分) 法无授权不可为,我国应编制并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在此基础上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B)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A. 权利清单 B. 权力清单 C. 负面清单 D. 财力清单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4(单选题).(4分)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上(D)经济社会的发展。 A. 平行于 B. 领先于 C. 紧随 D. 滞后于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5(单选题).(4分) 我国政府要妥善处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依法行政的关系,要发挥(A)对政府职能转变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A. 法治 B. 法制 C. 督查 D. 创新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6(单选题).(4分) 按照国务院要求,能取消的职能就要尽量取消而不放下,因为(B)的最终目标是要激发市场活力和企业创新动力。 A. 简政集权 B. 简政放权 C. 冗政集权 D. 冗政放权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7(单选题).(4分) 行政审批主要是政府运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社会的(C)控制方式。 A. 事中 B. 整个过程 C. 事前 D. 事后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8(单选题).(4分)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是在(B),标志着行政审批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A. 1998年 B. 2004年 C. 2000年 D. 2014年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9(单选题).(4分) 根据宪法,(A)是实施审批制度改革的主体。 A. 国务院 B. 企业 C. 地方政府 D. 社会组织 答案: A B C D 标记此题 10(单选题).(4分)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B)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 A. 经济事务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结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结 篇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行政审批事项汇报 20XX年以来,我窗口在行政服务中心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公开、高效、便民、廉洁”为中心,按照“再下放、再精简、再提速”的总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推进简政放权,切实服务群众,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体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沁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优化发展环境、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总体要求,提高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制定了行政审批服务措施、行政审批流程图,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并且按照要求,进行了行政审批上网公示。三是认真自查,边整边改。对照《沁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逐条逐款认真检查对窗口值班人员有无脱岗缺岗、业务不熟悉、服务不热情、审批超时等行为。针对自查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无条件保证审批窗口在法定工作时间有人值守,杜绝缺岗脱岗现象发生;严禁有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服务周到,举止得体,程序简洁,办事高效;公布投诉电话,充分接受行政效能服务中心和服务对象、社会各界等的监督

评议,促进作风转变,提高服务能力,树立人社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目前我局保留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55项,行政奖 励1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检查12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职权48项。针对每项业务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办件流程图,对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经过这次专项治理,我局合并减少事项1项,取消2项。简化了办事流程,压缩办件时间30%以上,提高审批效率。 20XX年1月8日 篇二: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总结 市发改委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梳理自查情况汇报为正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发展环 境,有效提高行政审批办理质量和效率,根据《关于对行政审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我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现 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迅速成立工作小组,由黄光主任总负责,分管副主任具体拟落实,全面启动相关工作。

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

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精神,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晋办发[xxxx]xx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朔办发[xxxx]xx号)要求,结合我县乡镇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乡镇机构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县乡权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整合事业站所,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提高乡镇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和服务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逐步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因 - 2 - 地制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坚持依法行政和权责一致,赋予乡镇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和财力,增强乡镇服务能力;坚持精简、统 一、效能和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农村社会稳定。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着力推进乡镇职能转变 乡镇要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的主要职能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同时,要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资金监管、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工作。(二)切实理顺县乡权责关系 明确划分县乡政府之间的事权和各自的职责,使权责趋于一致。改革对乡镇的考核办法,按照乡镇的主要职责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积极探索县直部门和乡镇在管理农村事务、服务“三农”方面相互结合的有效形式,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三)科学设置乡镇机构1、乡镇综合办事机构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各乡镇统一设置3个综合办事机构,即: 党政工作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2、乡镇事业机构 将各乡镇现有事业站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乡镇政府,生产经营性职能分离到经营实体或中介服务组织,公益性服务职能进行重新整合。即: ─农技推广、畜牧兽医、水利水保、林业管理、农机管理、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劳动保障、卫生监督、财政所等以技术服务或行政执法为主的机构纳入县直职能部门的服务网络建设,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对策1

摘要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快的今天,在中国已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21世纪,如何改革和完善行政审批,以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的要求,已成为各级行政机关所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要由适应原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来,无论在制度的内容或运行方式方面都需要进行系统的改革。 当今世界许多国家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率先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并通过改革,提高了公共管理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本文论述了行政审批制度的含义和特征,分析了我国行政审批制度与计划经济的联系,指出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的弊端导致“强审批、弱监管”的行政模式,认为只有调整行政审批行为,重新配置政府行政职能,确立“弱审批、强监管”的行政模式,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加入WTO的要求,建设精干、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关键词]:行政审批制度政府行政职能 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是适应世贸组织规则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行政审批的涵义和特征 关于行政审批,虽然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司空见惯,但关于它的确切涵义,目前尚没有明确的界定。一般认为,所谓行政审批,就是行政机关在其管理权限范围内,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申请人的申请的过程。如果批准其申请,就意味着授予申请人从事申请名下的活动的资格或权利。行政审批既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又是一种行政管理方式。它一般包括受理、审核、核准和备案四种形式。在立法上,行政审批常被称为行政许可。从行政法的角度看,行政审批有这样几个主要特征:第一,行政审批的主体是依据法定授权、有相关管理权限的政府行政机关。第二,行政审批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就是说,相对人申请是启动行政审批程序的前提。第三,行政审批一般以法律的禁止为前提,法律如果对相对人所从事的活动没有禁止性的规定,行政审批即无存在的余地。第四,行政审批具有解除法律禁止的效力,行政主体一旦批准了相对人的申请,相对人便获得了从事批准领域活动的资格和权利。

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计划管理表(三) 一、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向基层政府下放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市法制办) 上周工作完成情况:配合省里总体部署,和市软建办一起,做好以市政府名义公布行政许可项目、服务事项等的准备工作。 本周工作计划:继续做好许可和初审项目流程汇总审查等准备工作;梳理改革后可能发生抵触的法律条目,准备上报省政府。 二、大力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发改委将《市政府关于发布<淮安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淮政发〔2014〕65号)精神传达各县区发改委(本项改革任务发改委已完成);商务局对《市政府关于发布<淮安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本周工作计划:商务局拟就《市政府关于发布<淮安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与各部门进行会签。 三、加大向社会转移职能力度(责任部门:市编办) 上周工作完成情况:进一步调研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梳理各部门职责。 本周工作计划:赴省参加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专题培

训,按照省统一部署开展工作相关工作。 四、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上周工作完成情况:1、接收汇总15家行业主管部门填报的《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工作部门联系表》。2、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行业、本领域社会组织实际,制定所属社会组织管理办法。 3、已督促、指导30家社会组织填报社会组织发展调查问卷,并征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意见建议。 本周工作计划:1、继续督促未报送联系表的行业主管部门填报《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工作部门联系表》,对填写错误的反馈重报。 2、继续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行业、本领域社会组织实际,制定所属社会组织管理办法。 3、继续督促、指导社会组织填报社会组织发展调查问卷,征求我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意见建议。 4、与市活动办共同草拟《关于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 五、构建政务服务体系、创新审批服务方式(责任部门:市政务办) 上周工作完成情况:1、并联审批相关工作制度完成初稿。2、专网专线数据对接材料收集(公安局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业务、消防支队、文广新局表示无法提供对接数据;规划局自建系统正在改造升级,待升级后开放接口)。3、企业数据库系统设计完成。4、服务事项信息共18个单位、156个服务事项提供材料,已录入行权网。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结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结 篇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篇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20XX年,承德无线电管理分局以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加强无线电管理的制度建设入手,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为目的,为保证承德市无线电管理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结合无线电管理实际,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许可有关配套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办理设台审批,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下面就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许可事项、设定条件及依据 我局主要共有十项行政许可,取消两项。主要有: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工作频率、频段和有关技术指标的核准;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时,进行实效发射实验时的批准;驻华代表机构、来华团体客商等外籍用户设置、使用无线电(站),携带或者运载无线电

设备入境的审批;无线电(站)呼号审批;无线电频率指配;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核准;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指配;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停止两项(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注册登记费)。 (二)行政许可事项许可时限 我局窗口接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经审定合格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书面答复。 (三)行政许可事项统计 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35起。经核实没有一起超范围、超时限的行政许可;没有擅自增加许可环节、许可程序。行政许可制度完善,审批规范。 二、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注重转变观念完善体制 在进一步学习行政许可法的基础上,注重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局领导始终围绕这一重点做工作,各科、站形成合力抓落实,做到了“一个强化”、“二个坚持”、“三个倾斜”。“一个强化”: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改进机关工作方式和作风。“二个坚持”:一是坚持检查督促。结 合阶段性、综合性工作任务,定期做好行政许可的检查

下一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下一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 篇一:《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试卷90分 考试标题《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试卷 所属课程《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 倒计时56:1 一、判断题(15道) 1.一个部门应当实行多个“窗口”对外。 正确错误本试卷共有判断题15道,单选题15道,多选题10道,总分100分,60分及格。您的得分:90.0!恭喜,您通过了《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的考试! 2.截至20xx年,国务院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2183项。 正确错误 3.坚持集中行政审批权力的“刚性要求”,是可谈判和可妥协的。 正确错误 4.行政审批权的编码管理,是规范和限制行政审批权的有效工具。 正确错误

5.政务中心是职能部门审批权运行的统一平台。 正确错误 6.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第六批取消和调整314 项行政审批项目。 正确错误 7.行政审批改革,国务院十年来分六批共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 正确错误 8.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发展阶段主要在一些发达地区 探索进行。 正确 错误 9.空间场所上的集中或机械式集中,即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或“行政服务中心”。 正确错误 10.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一般不予撤销。 正确错误 11.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正确错误 12.行政审批是现代国家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

各方面事务的一种重要的事前控制手段。 正确错误 13.行政审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正确错误 14.政务中心集“保姆”与“管家”角色于一体。 正确错误 15.新设审批项目必须于法有据。 正确错误 二、单选题(15道)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a.上级行政机关 b.监察机关 c.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 d.复议机关 2.实施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事项的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通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 a.协商 b.招标 c.拍卖 d.招标、拍卖 3.以下不属于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的目的的是()。 a.在于减少行使行政审批权的机构数量 b.在于通过科学合理配置行政审批权力,最大限度地消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 (2017年2月23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地方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5〕2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切实做到两者的有机统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突出问题导向,分类实施,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把握好改革的次序、节奏、力度,确保扎实进行、务效。 到2020年,全市国有企业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市情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竞争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全部完成,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积极进展。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优胜劣汰、经营自主灵活、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更加完善。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三篇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三篇20xx年,承德无线电管理分局以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加强无线电管理的制度建设入手,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为目的,为保证承德市无线电管理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结合无线电管理实际,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许可有关配套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办理设台审批,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下面就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行政许可事项、设定条件及依据 我局主要共有十项行政许可,取消两项。主要有:无线电台设置审批;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工作频率、频段和有关技术指标的核准;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时,进行实效发射实验时的批准;驻华代表机构、来华团体客商等外籍用户设置、使用无线电,携带或者运载无线电设备入境的审批;无线电呼号审批;无线电频率指配;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核准;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指配;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停止两项。 行政许可事项许可时限 我局窗口接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经审定合格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书面答复。

行政许可事项统计 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35起。经核实没有一起超范围、超时限的行政许可;没有擅自增加许可环节、许可程序。行政许可制度完善,审批规范。 领导重视,注重转变观念完善体制 在进一步学习行政许可法的基础上,注重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局领导始终围绕这一重点做工作,各科、站形成合力抓落实,做到了“一个强化”、“二个坚持”、“三个倾斜”。“一个强化”: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改进机关工作方式和作风。“二个坚持”:一是坚持检查督促。结合阶段性、综合性工作任务,定期做好行政许可的检查讲评,对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收费、办照、检测等方面坚持原则,不吃请,不索要收受财物。“三个倾斜”:一是领导力量倾斜。成立了局长挂帅、监督检查科专职负责,各科、监测站参加的行政许可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执法力度倾斜。监督检查科和业务科加大对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查处力度,对部分非法用户进行了查处,维护了空中无线电电波秩序。三是宣传倾斜。为提高无线电管理的知名度,我局在重大节日及条例纪念日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无线电管理条例;在新办公区树立夜景照明广告牌,提高了市民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了解和认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回顾与展望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的回顾与展望 ○ 徐增辉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经过四个阶段的改革,在削减审批项目、转变政府职能、 创新审批方式、建设审批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当前,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更新行政理念,为审批制度改革提供思想基础;二是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为行政审批框定范围;三是整合精简政府机构,为审批制度改革提供财政保障;四是放弃运动式、指标式改革,着手于全面制度建设;五是实行审批经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抑制审批冲动。 [关键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顾;展望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12X (2008)—03—0012(04)[作者]徐增辉,法学博士,讲师,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东广州 510008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伴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在上层建筑领域进行的一场重大改革,是政府行政方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而进行的一场自我变革。在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客观总结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梳理改革历程、总结改革成绩、反思改革问题、提出下一步改革思路,对于深化我国经济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程在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以万能管理者的身份出现,成为指挥整个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唯一主体,因此,调控社会经济与生活的行政审批制度就应和了政府角色。同时,法律的缺失又导致许多领域内缺乏管理的统一标准和依据,于是,行政审批作为法律的替代物在各个领域得到广泛适用。行政审批制度是这一时期保持社会秩序稳定、保障指令性计划顺利实施和保证有限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 行政审批制度的弊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开放进程中日显端倪,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性 瓶颈”。鉴于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被提上议事日程。梳理归纳一下,改革大体可以划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20世纪90年代初。改革的中心有两个,一方面是搞活企业。计划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是政企不分,企业利润全部上缴,投资由政府统一安排,员工收入由政府制定统一的工资标准。这样一种管制式行政管理制度,使企业失去了生产积极性和发展的动力,整个国 民经济处于十分危险的境地,急需政府改革对企业的管理制度,以提高企业活力,加速经济发展。因此,这一阶段的行 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政府向企业放权让利为内容而展开,其特点是逐步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审批,把分配权和生产经营管理权放给企业。另一方面是调动地方积极性。为了提高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中央开始向地方放权,将审批权在上下级政府机关之间进行转移调整,由中央集中审批逐步变为各级政府分散审批,将中央政府对企业的管理权部分下放给地方,赋予地方政府比较大的自主权。同时,也把文教卫生、投资决策、外汇管理等方面的一些管理审批权下放给地方政府。 第二阶段,从1992年到1997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篇一: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提案 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001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案由: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提案 审查意见:中央编办 提案人:民盟中央 主题词:依法行政,政府职能,改革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容: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快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该放的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两年多来,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将简政放权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大幅度削减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激发了市场和企业活力,推动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促进了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但是在改革过程中还存

在一些问题,行政审批项目仍然过多,相应监管和服务不到位,行政审批体制仍不完善,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不规范、不完善。 建议: 1.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应全面取消各级政府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个别确需继续实施的,应经严格论证后通过立法调整为许可事项;定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法定程序及时取消、调整行政管理权限,并向社会发布。 2.完善审批权取消和下放后的监管和服务。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明确不同类别监管的责任主体、职责,分类制定监管工作标准和规范,防止监督缺位、管理真空;应运用电子监察、视频监控、服务对象评价、民意调查等多种手段建立多方共同参与的审批权力监督管理体系;应重视和加强基层审批能力建设,审批项目改革中事权的下放要与财权、要素配置权同步推进,并在推进中加强指导和协调。 3.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制。根据《行政许可法》提出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推进部门行政审批向同一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应逐步将多部门行政审批权尽量归并至一个行政机关,形成一体化业务运作;应大力推进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实现省、市、县、乡纵向、同级部门间横向互联互通,实现网上办理各项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减少审批环节,推进流程再造,建设效能政府,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以精简、统一、高效为目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题,实行“首席代表制”,构建“审管分离、权责一致”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努力做到“行政审批快一点、项目落地快一点、为百姓办事快一点”,实现服务整合、信息集成、效能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实施原则 (一)依法调整原则。以《行政许可法》、《太原市行政审批管理办法》作为职能调整和行政审批改革的主要依据,使机构的设置与行政审批职能相适应。 (二)职能与人员归并、审批与监管分离原则。按照整合内部机构,归并行政审批职能的原则,将我局具有行政许可、审批、服务职能的耕保规划科、地籍管理科、建设用地科、矿政管理、资源环境科、测绘管理科等6个科室负责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集中归并到行政审批科统一办理,行政审批与监管工作分离。上述6个科室担负有行政审批职

责的部分人员列入行政审批科人员编制;其他工作人员仍在原科室履行业务指导和批后监管职责,承办来文来函,制定相关政策,解决遗留问题,并按照领导要求特事特办。 (三)相对稳定原则。实施过程中,机构数、职数、人员编制数保持稳定,可根据工作量临时抽借工作人员到行政审批科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耕保规划科、地籍管理科、建设用地科、矿政管理、资源环境科、测绘管理科等6个科室机构不变、服务和监管职责不丢。 (四)充分授权原则。局法人代表充分授权委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行使行政审批权,代表本部门组织联合审批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联合审批,并签署联合审批事项的会签意见。 (五)集体决策原则。所有涉及行政许可类、审批(初审)类、登记类、备案类、服务类的项目实行集体讨论、会议决策制度。 (六)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原则。规范程序、简化环节,把不必要的审批环节精减掉。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更加便捷、透明、高效的审批服务。 三、深入改革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 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精神,将我局全部审批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由原先5项调整为11项,由首席代表负责审批。

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改革决策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把准改革方向,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期盼,精心组织,精准发力,各领域改革扎实有序推进。 一、经济体制改革领域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市级行政审批局组建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组建市行政审批局的改革方案》等“1+5”系列文件,市级行政审批局筹建工作稳步推进。落实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工作,停止审批上级明确取消的77项市、县审批项目,下放92项审批事项到县区,下放60多项经济社会管理事权到城区,委托或授权国家级开发区实施245项市级审批事项,将8大类89项市级行政审批权交由五象新区行使。全市45个具有行政审批职权的市直部门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553项审批事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部门和事项进驻应进必进率达100%。削减市本级权限设立的审批事项,除保留“户外广告设置许可”1项以外,其他65项全部取消或调整监管方式,红头文件设立的审批事项均全部取消。市本级46个承担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单位全部向社

会公开审批事项清单。探索推行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的办法,构建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诚信和奖惩体系。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正在加快实施。研究制定《**市重大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实行“重大项目代办制”,探索开展市代办机构对审批绿色通道重大项目实行免费代办。实行“先照后证”改革,改变企业登记与前置审批相互渗透的登记模式,加快推进“先照后证”后续监管工作,按部门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并严格组织落实。制定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年底前在市、县区全面实施。积极探索“一照一码”,**县率先在全区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试点改革并取得成效。 (二)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启动并推进房产业开发总公司等12户企事业单位改革,已批复同意**市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等5户全民所有制企业实施改制。继续推进五县一城区新华书店改制工作。积极参与“央企**行”活动,多渠道进行项目推介,吸引央企、大型国有企业和各种非公资本参与国有股权多元化改革。推动南方融资性担保公司增资扩股,推进广发重工、五菱桂花、保安公司引资重组,推动南南铝加工、新华书店国有股转让工作。选择条件成熟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进行上市辅导,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并上市。制定加强监管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试点在轨道交通集团和农工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篇一:济南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和活力,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按照重心下移和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向县(市)区(含济南高新区,下同)放权分权,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规范审批行为,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原则。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符合上位法规定要求,不得擅自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前置和要件。 2.坚持分级负责原则。明确界定市和县(市)区管理权限。市直部门重点加强宏观管理、标准制定、监督考核,县(市)区着力创新审批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行政效率。 3.坚持应放尽放原则。凡是省里下放给市里的管理权限,尽量下放到县(市)。市、区均可行使的管理权限,原

则上由区行使。管理权限属于市级,但区级行使更有利于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的,直接下放给区或由市职能部门在区的派出机构行使。 4.坚持强化监管原则。坚持谁审批谁监管,凡属部门职责范围内监管事项,要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对结果承担责任。 5.坚持权力公开原则。对下放到县(市)区的行政管理事项和允许继续实施的市级行政管理事项,全部面向社会公布。凡是未向社会公开的事项,一律不准施行。 6.坚持分步推进原则。妥善处理整体设计与分步实施、全面推进与把握重点、先行先试与循序渐进的关系,分期分批下放市级管理权限和取消、调整市级审批事项。 二、推进管理权限下移 (一)下放市级管理权限(第一批)。向县(市)区下放市级管理权限166项(详见附 件1)。其中,经济管理类16项,城市管理类55项,社会管理类10项,资源管理类85项。按照区域性、分类别、整体下放的要求,对具备下放条件的县(市)区,先放先试,成熟一个、实施一个,逐步推进。 在第一批放权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借鉴外地简政放权先进经验,由市监察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法制办等部门继续提出下放权限意见,

全面深化改革(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三项制度改革事关企业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制度流程、队伍建设等方方面面,突显其艰难性和复杂性。但从我公司内部改革方面看,要立足于公司经营环境和管理现状,充分认识和考虑内部管理水平和发展不平衡及管理基础、企业文化差异等因素,系统思考、统筹谋划、分步推进,把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作为推动企业发展和改革的必要路径,更是实现创新和融合的重要手段。以着眼发展,正向激励,解决问题,建机立制,有序实施。 一、围绕抓管理,建机制。不断完善和健全与新的管控要求相适应的制度和标准体系,使人力资源体制机制与人才发展要求相适应,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全面提升员工素质,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服务和提供支撑保障。 一是着力加快规范基层组织机构设置,推进“三定”实施工作; 二是做好用工接续计划和人才建设规划,不断调整和优化用工策略,完善新、老厂之间人员合理流动和配置机制,新建电厂项目优先内部调剂和优化内部人力资源结构、老电厂输出人才和自然减员适量补充大学生调整人才素质结构、相关超编超员单位从严控制,确保“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步骤、有依据。

三是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创新激励机制、深化约束机制、加强总部机关能力建设,推进管理、技术、技能三条职业通道,使各级员工在职业生涯规划上有定位,有方向,有奔头。 二、围绕抓队伍,促发展。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在人才优先发展、人才服务发展方面进行有效的开发。使人力资源能力素质与公司发展要求相适应,使员工职业发展意愿和公司发展需求相匹配,促进人才建设,全面推开“模块化”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以建设三支人才队伍为中心,着力建设“双师型”人才队伍为重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关键,顺畅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一是重点提升领导干部和后备人才的责任意识和能力素质,设计专题培养方案和计划; 二是提升专家及技术人才的创新意识和引领作用,采取课题攻关、导师制等方式,促进技术人才的成长和充分发挥影响力和带动力; 三是提升技能人才的一岗多能和应用能力,通过模块化培训、持证上岗、师徒结对、岗位练兵等有效方式强化培养。 三、围绕推转型,促提升。立足公司发展目标,协同专项管理提升,不断丰富和创新人力资源管理手段和方法,推进人力资源管理转型,促进人力资源优势向人才优势转化,人力资源管理具备较强价值创造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促进境外投资健康发展 一、我国境外投资行政审批制度的历史沿革 从境外投资行政审批制度的历史沿革来看,我国对境外投资的管制经历了一个由紧到松、再由松到紧的变化过程。 (一)第一阶段(1979~1985年) 我国对境外投资进行审批的法规依据,最早可以追溯到1979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15项经济改革措施,其中的第13项明确规定“允许出国办”。由于当时并无境外投资的经验,且国家的外汇储备又极为有限,虽然将境外投资作为改革措施之一,在这方面的控制还是相当严格的,仅允许一些中央部委级、以及个别省、直辖市所属尝试性地开展境外投资活动。这一阶段投资项目不多,年均境外投资额仅为2500万美元(在1979~1983年间,年均境外投资额仅为920万美元),平均投资规模也只有95万美元。 (二)第二阶段(1986~1991年)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推进,我国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在境外投资方面也积累起一些经验,于是政府开始放松对境外投资的管制。1983年,国务院授权外经贸部为在国外开设合资经营的审批和管理的归口部门,外经贸部据此制定了《关于在境外举办非贸易性的审批和管理规定(试行稿)》(该规定于1985年开始试行,详见向东主编《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政策指南》,第1276页,经济管理出版。)(以下简称“1985年规定”)。 根据该规定,到国外(在港澳地区举办的合资或独资经营,其审批与管理办法不在本办法之列)。举办合资经营(我国在国外举办独资经营的审批与管理,亦照该办法办理),中方投资额在100万(含1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由主办单位的上级部门(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向外经贸部申报,由外经贸部征求我驻外使(领)馆和有关部门意见后审批;中方境外投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主办单位的上级部门直接征求我驻外使(领)馆同意后审批。 上述规定使境外投资的审批条件得到了明确,境外投资权不再仅仅授予少数,因而这一阶段的年均境外投资额大幅度上升,达到亿美元,平均投资规模也明显增大,达到140万美元。 (三)第三阶段(1992~1998年)

最新 行政审批与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历史沿革-精品

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十八大以来政府行政审批制度革新探析 【绪论】十八大后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进研究绪论 【第一章】行政审批与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历史沿革 【第二章】十八大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理念与思路 【第三章】十八大以来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践 【第四章】深化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路径探索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优化创新研究参考文献 第一章行政审批与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历史沿革 长期以来,作为国家实施的重要手段之一的行政审批,其影响力逐步扩大,涉及到经济和社会的许多方面,是国家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行政审批制度在经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等不同发展时期,时至今日已在国家管理制度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逐渐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体系,发展成为一种主要的国家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节行政审批制度的内涵界定 一、行政审批的内涵 本文主要从行政审批的含义、分类及功能描述三个方面来论述行政审批的内涵。 (一)行政审批的含义 行政审批是指行政审批机关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认可其是否具有某种资格资质、确认其是否存在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或者某种特定民事关系以及准许其是否可以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具体包含备案、否定及批准三类行为。 行政审批的特征具体包括以下几点:行政审批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它是由行政审批机关对特定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的;行政审批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审批是一种备案行为,它承认相对人是否具有某种能力或资格;行政审批的结果表现为书面文件材料,其形式主要有许可证、批件等。 (二)行政审批的分类 行政审批的种类有很多种,从表现形式来看,主要有十种形式,具体是指审批、许可、批准、核准、审核、备案、登记注册、证明、认可、特许等。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及适用条件的角度来看,主要分为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以及登记这五大类。普通许可是运用最广泛的,一般也没有数量限制,具体指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相对人被相关行政机关准许其行使某项法定权

当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6b15424336.html, 当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龙禹 来源:《决策探索》2015年第12期 为了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激发市场活力,自2002年以来,我国已先后多次以国务院的名义颁布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3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指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微观事务管理,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截至2014年年底,新一届中央政府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达600多项。近年来,各地根据国务院“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要求也对本地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大量的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或下放,地方行政审批事项不断减少。 一、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审批项目仍有进一步缩减的空间 虽然各地已对行政审批进行了“批发式削减”,但实践中,公众和企业依然感到行政审批项目过多,范围过宽。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相关政府部门在削减行政审批项目时,更多削减的是实践中行政相对人申报量较少的项目,或是监管风险高或不收费的项目,而对于一些可收费项目,却采取“化零为整”的方式予以保留;其二,当前对行政审批的削减,更多关注的是对存量的削减,而对增量的控制还不够严格,有的地方存在着“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的情况。总之,行政审批项目仍有进一步缩减的空间。 (二)涉及项目立项的相关行政审批没有同时下放 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展速度决定了项目实施的快慢程度。目前,一个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审批到工程开工,需要做大量的前期工作。在现行的体制下,基本建设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涉及的立项审批事项较多,其审批权限主要集中在省市发改委、国土、水利、住建、环保等部门。当前,一些省市虽然下放了其中一项或几项行政审批事项,但涉及该项目立项的相关行政审批没有同时下放,项目要落地仍然需要其他上级部门的审批。 (三)行政许可项目取消后,存在变相设定行政审批的现象 由于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不受《行政许可法》调整,存在管理不规范、随意性大的问题。2014年国务院审改办公布的权力清单中,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仍占30‰实践中,存在以“备案”“年检”“培训”等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现象。此外,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 有的地方将“培训”作为当事人申请行政许可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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