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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在押人员出所就医安全管理工作指引

看守所在押人员出所就医安全管理工作指引

在看守所中,如何确保在押人员出所就医的安全是一个重要的管理工作。下面

将按照您的要求,使用易于理解的术语解释相关问题。

1. 看守所在押人员出所就医的需求和程序

在押人员因病情需要就医时,看守所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严格

按照程序进行管理。这包括确保病情真实性和急迫性的评估,明确出所就医的

需求。同时,看守所需要与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协商就医的具体时间、地点和

方式。

2. 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

在押人员出所就医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可能会有逃跑、暴力行为等情况发生。因此,看守所需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确保出所就

医过程的安全性。这包括但不限于:

•严格押解程序:在押人员出所就医时,需要进行严格的押解程序,确保出所的人员安全。这包括押解人员的数量和装备的评估,押解路线的规划和

监控等。

•通信保障:在押人员出所就医期间,需要与看守所保持良好的通信,及时汇报情况并接受指令。这可以通过无线电通信等手段实现。

•监控和监管:在押人员出所就医过程中,需要有专人进行监控和监管,确保出所人员不发生逃跑、暴力行为等违规行为。监控可以通过视频监控、

现场观察等方式进行。

•安全设施:看守所需要提供安全设施,例如防护网、安全门、警报系统等,以确保在出所就医过程中的安全。

3. 医疗机构的配合和协助

为了顺利进行在押人员的出所就医工作,看守所需要与医疗机构保持良好的配

合和协助。这包括但不限于:

•提前通知:看守所应提前与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告知出所就医的需求和时间,以便医疗机构做好准备。

•安全配合:医疗机构在接待在押人员时,需要做好相关的安全配合工作,例如提供安全人员协助、设置安全检查等,确保出所就医过程的安全性。•信息交流:看守所和医疗机构之间需要及时交流信息,包括在押人员的病情、治疗情况等,以便看守所及时调整和安排出所就医工作。

4. 出所后的监管和追踪

在押人员出所就医后,看守所需要进行监管和追踪,以确保他们按时返回看守

所并继续服刑。这包括但不限于:

•出所时间控制:看守所需要严格控制在押人员出所的时间,确保他们在医疗行程完成后能及时返回看守所。

•出所归档:看守所需要做好出所就医的相关记录和归档工作,包括出所时间、医疗机构信息、押解人员等,以备后续查询和追踪使用。

•监管追踪:看守所可以通过监控、定位等技术手段,对出所人员进行追踪和监管,确保他们在外出期间不产生违规行为。

总结起来,看守所在押人员出所就医的安全管理工作需要明确需求和程序、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与医疗机构配合和协助、以及进行出所后的监管和追踪。这些措施旨在保障在押人员出所就医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看守所在押人员出所就医安全管理工作指引

看守所在押人员出所就医安全管理工作指引 在看守所中,如何确保在押人员出所就医的安全是一个重要的管理工作。下面 将按照您的要求,使用易于理解的术语解释相关问题。 1. 看守所在押人员出所就医的需求和程序 在押人员因病情需要就医时,看守所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严格 按照程序进行管理。这包括确保病情真实性和急迫性的评估,明确出所就医的 需求。同时,看守所需要与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协商就医的具体时间、地点和 方式。 2. 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 在押人员出所就医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可能会有逃跑、暴力行为等情况发生。因此,看守所需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确保出所就 医过程的安全性。这包括但不限于: •严格押解程序:在押人员出所就医时,需要进行严格的押解程序,确保出所的人员安全。这包括押解人员的数量和装备的评估,押解路线的规划和 监控等。 •通信保障:在押人员出所就医期间,需要与看守所保持良好的通信,及时汇报情况并接受指令。这可以通过无线电通信等手段实现。

•监控和监管:在押人员出所就医过程中,需要有专人进行监控和监管,确保出所人员不发生逃跑、暴力行为等违规行为。监控可以通过视频监控、 现场观察等方式进行。 •安全设施:看守所需要提供安全设施,例如防护网、安全门、警报系统等,以确保在出所就医过程中的安全。 3. 医疗机构的配合和协助 为了顺利进行在押人员的出所就医工作,看守所需要与医疗机构保持良好的配 合和协助。这包括但不限于: •提前通知:看守所应提前与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告知出所就医的需求和时间,以便医疗机构做好准备。 •安全配合:医疗机构在接待在押人员时,需要做好相关的安全配合工作,例如提供安全人员协助、设置安全检查等,确保出所就医过程的安全性。•信息交流:看守所和医疗机构之间需要及时交流信息,包括在押人员的病情、治疗情况等,以便看守所及时调整和安排出所就医工作。 4. 出所后的监管和追踪 在押人员出所就医后,看守所需要进行监管和追踪,以确保他们按时返回看守 所并继续服刑。这包括但不限于: •出所时间控制:看守所需要严格控制在押人员出所的时间,确保他们在医疗行程完成后能及时返回看守所。

关于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有关要求

关于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有关要 求 背景资料之三 关于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有关要求 一、加强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 ,一,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由医生进行健康检查~看守所不具备健康检查条件的~由公安机关送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二,健康检查的项目为:血压、血常规、心电图、B超、胸片等,问诊的项目为:目前身体状况、以往病史、药物过敏史、家族病史等。检查结果必须由医生签名或者医院盖章。 ,三,看守所发现具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不予收押: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具有《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所列疾病或者有严重外伤~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以及70岁以上的老年人。其中~因涉黑、涉恶、涉及暴力犯罪等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而必须羁押的~应当由看守所所属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书面批准。 二、加强在押人员的日常医疗 ,一,看守所应当为在押人员逐人建立医疗档案~详细记载其病史、入所健康检查情况、在所期间每次健康检查情况、患病情况、每次服药情况、在所和出所治疗情况、与家属联系情况以及提请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情况等。 ,二,看守所医生应当每日上、下午各巡诊一次~逐监室了解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看守所应当加强对民警基本医疗知识的培训~使民警懂得常见病的识别和预防~将疾病预防纳入谈话教育和巡视监控等日常管理工作中。

,三,在押人员每羁押超过6个月后~看守所应当按照入所健康检查的标准对其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四,看守所应当对患病、有伤的在押人员及时给予治疗~病情严重的应当及时送医院治疗。 ,五,在押人员因病或因伤不适宜继续羁押的~看守所应当及时提请办案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依法办理保外就医。公安机关承办的案件不予变更强制措施的~必须经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批准。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承办的案件不予变更强制措施的~看守所所属公安机关应当报告当地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 三、搞好在押人员个人和监室卫生 ,一,看守所应当督促在押人员保持好个人卫生~并为在押人员搞好个人卫生提供方便条件。对于经济困难的在押人员~看守所应当向其发放毛巾、肥皂、牙膏、牙刷、内衣等基本生活用品。 ,二,看守所为新入所人员办理完收押手续后~应当安排其洗澡~并根据个人情况为其理发等~待做好个人卫生后方可安排进入监室。 ,三,看守所应当保证在押人员洗热水澡~其中夏季每周至 - 1 - 少1次~其余季节每15天至少1次,应当及时为在押人员理发。 ,四,看守所应当督促在押人员每15天至少换洗一次衣服~每月至少晒一次被褥~每季度至少拆洗一次被褥。有条件的看守所应当定期集中为在押人员洗涤衣服和被褥。 ,五,看守所应当保持监室内外的清洁卫生~每天打扫监室~每周至少消毒一次。看守所应当做好监室的夏季防暑降温、冬季防寒保暖工作~保持监室空气流通。 四、调剂好在押人员伙食

所外就医防脱逃系统方案

所外就医防脱逃系统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目录 第1章系统概述 (3) 1.1 需求背景 (3) 1.2 设计思路 (3) 1.3 系统架构 (4) 1.4 系统组成 (4) 第2章总体集成方案 (6) 2.1 警务终端监控系统 (6) 2.1.1 移动监控 (6) 2.1.2 语音对讲 (7) 2.1.3 无线传输 (7) 2.1.4 GPS定位 (7) 2.1.5 系统功能 (8) 2.2 住院智能布防监控 (9) 2.2.1 智能监控 (10) 2.2.2 本地存储 (10) 2.2.3 无线传输 (11) 2.2.4 系统功能 (11) 第3章关键设备/装备介绍 (13) 3.1 警务终端监控系统 (13) 3.1.1 警务终端 (13) 3.1.2 警务终端摄像机 (15) 3.2 电子脚镣 (16)

第1章系统概述 1.1需求背景 “所外就医”是看守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所外就医”防脱逃系统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所外就医”主要包括所外就医审批、在押人员押送和住院治疗三个部分,一直以来,在押人员所外就医的保卫工作由在外的看守所民警执行,不受看守所指挥中心的实时监控,造成了安全管理的真空区,存在着在押人员脱逃、共犯协逃和内外串通逃跑的极大风险,为防止这些意外事件的发生,看守所指挥中心必须能够随时掌握“所外就医”的在押人员和看守所民警的实时动态影像、语音信息、人员地理位置及押运车辆的行车路线轨迹等信息,以便全面掌握“所外就医”过程的各个环节,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和远程可视化指挥调度。 公司对“所外就医”安保的需求提出了一整套“所外就医防脱逃”解决方案,充分整合了“所外就医”业务流程审批、警务终端移动监控和住院智能布防监控等系统,通过使“所外就医”过程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达到在押人员所外就医无逃脱、无自残、无自杀、无重大事件发生的目的,确保“所外就医”过程的安全。 1.2设计思路 目前,根据看守所针对所外就医人员监督不力的现实情况,所外就医防脱逃系统将本着“高起点、高要求”的标准,切实改善目前所外就医“程序不严、监督不力、配备不够”的现实状况,切实加强“所外就医”过程管理程序化、安全保障信息化和应急处置高效化,达到“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效率”的目的。 所外就医防脱逃系统是针对在押人员所外就医安全防控而专门设计的一套系统,对在押人员在押送的途中和住院治疗的过程进行监控,以及出现突发事件时的警务终端作战指挥。所外就医防脱逃系统包括“所外就医”业务流程审批、警务终端移动监控和住院智能监控在内的一整套系统,涵盖了在押人员所外就医从流程审批、看押运送、住院治疗到返回看守所的整个就医过程,以及发生突发事件时的警务终端作战应急指挥。

看守所安全保护措施

看守所安全保护措施 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活动也在不断增加。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宁和保护公民的 权益,看守所作为重要的社会管理机构,承担着关押和管理犯罪嫌疑人或已被判决服刑人员的任务。为了确保看守所的安全和正常运作,一系列安全保护措施被采取。本文将探讨看守所安全保护措施,包括人员管理、监控设备、周密的巡查制度、和防火安全等各个方面。 一、严格的人员管理 看守所是管理犯罪分子的特殊场所,人员管理至关重要。首先,看守所会对进 入看守所的人员进行严格的身份检查,确保他们的身份真实可靠。只有经过身份核实的人员才能进入看守所,这样可以杜绝非法人员的混入。其次,看守所会对犯罪嫌疑人或服刑人员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监控和记录。通过监控和记录,看守所可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此外,看守所还会对人员进行分级管理和分区管理,以确保不同类型的犯罪嫌疑人或服刑人员得到适当的管理和管控。 二、完善的监控设备 现代技术的发展为看守所的安全保护提供了便利。监控设备在看守所中起到至 关重要的作用。监控设备可以记录看守所内部的活动,及时发现和报告异常情况。为了提高监控的效果,看守所可能会使用高清摄像头和智能监测系统。这些设备能够提供高质量的监控画面,并且能够自动识别和报警。此外,看守所还必须确保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安排专人负责监控设备的维护和更新。 三、周密的巡查制度 巡查制度是看守所安全保护的核心之一。看守所通过建立周密的巡查制度来确 保监管人员的处于高度警觉的状态,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巡查制度包括定期巡查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巡查两种形式。定期巡查是一种日常例行活动,监管人员会按照规定的巡查路线对看守所内的各个区域进行巡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巡查

看守所医疗保障工作方案

看守所医疗保障工作方案 看守所是一个特殊的监管场所,主要用来收押犯罪嫌疑人和已经判决的罪犯。看守所对于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身体健康和精神健康都有着特定的需求。因此,医疗保障是看守所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之一。本文将详细介绍看守所医疗保障工作的方案。 一、医疗保障服务的范围 看守所医疗保障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常规的诊断治疗、疾病预防、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治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等。对于有些需要转诊到医院治疗的患者,应该尽快地安排转运和治疗,并跟踪治疗过程。 二、医疗保障服务的组织和管理 为了确保看守所医疗保障服务的质量和效果,需要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障组织和管理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1.建设健全医疗保障机构。成立看守所卫生所和门诊部,配备 足够的医疗人员,建设必要的诊疗设备,提供常用的诊疗药品。同时,应在医疗保障工作中加强与医院、社区卫生站等医疗机构的联系和合作,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转诊制度。 2.加强医疗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医疗人员应具有职业资格,同 时要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确保医疗保障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3.加强医疗保障信息管理。建立患者病历档案,建立医疗保障 信息数据管理系统,可实现对医疗保障服务的全过程的记录和管理,以及统计和分析工作成果。 三、医疗保障工作的具体措施 看守所医疗保障服务应具体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制定相关的措施和工作方案。主要措施如下: 1.加强传染病的防治。对入所的所有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隔离 可能有感染病毒的人员,预防和控制可能会出现的传染病疫情。 2.完善卫生设施和卫生管理。加强对看守所的消毒和杀虫灭蚊,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在押人员的卫生意识,确保人员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 3.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医疗人员开 展传染病预防和抗疫知识宣传,让在押人员认识到传染病的严重危害和预防措施。 4.建立巡回诊疗制度。医疗人员每天在看守所内集中诊疗,在 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对需要轻微治疗的患者立即处理,便于及时、有效地进行治疗。 5.加强医患沟通。医疗人员应主动与在押人员沟通,了解他们 的病情、诉求和医疗需求,及时解决他们的医疗问题,要坚持人性化、公正公平的原则,不针对任何少数群体而减弱医疗服务的质量。

关于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有关要求

关于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有关 要求 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旨在保护在押人员 的人身安全和基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看守所的管理水平和服 务质量,下面从设施环境、医疗保健、饮食健康等方面,给出以下建议。 首先,看守所应注重改善设施环境。提供一个卫生、安全、舒适的生 活环境,为在押人员提供足够的空间和充裕的通风,确保基本的生活需求。设施设备应定期维护,完善各项设施功能,确保正常使用。考虑到在押人 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加强监控设备的设置,确保全方位监控和录像。 其次,看守所应加强医疗保健工作。健全医疗保健机构,配备足够的 医生和护士,提供全天候的医疗服务。建立健全的健康档案系统,记录在 押人员的个人信息、身体状况、用药情况等,做到有据可查、科学准确。 针对不同的健康问题,开展定期的体检和健康宣教活动,提高在押人员的 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预防和及时治疗疾病。 再次,看守所应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合理制定饮食方案,根据在押 人员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因素,提供足够的膳食营养。确保饮食安全,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定期检查食品质量,杜绝不合格食品入口。鼓励 在押人员参与饭菜制作过程,做到自愿合理选择,保持饮食多样性。 此外,看守所应提供必要的体育锻炼和文化娱乐活动。组织定期的体 育锻炼活动,让在押人员参与体育运动,增强体质和身体素质。同时,提 供丰富多样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让在押人员有充足的学习和娱乐时光,减轻心理压力,促进身心健康。鼓励参与教育培训,提供学习机会, 让在押人员有机会自我完善、自我改造。

最后,看守所应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范。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力,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其专业素质和法制观念。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管,建立投诉反馈渠道,接受在押人员的监督和建议,处理投诉和问题,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明确对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的保护措施和要求,加强对违规行为和虐待行为的严惩。 总之,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是社会治安和司法公正的重要一环。只有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保护在押人员的基本权益,才能真正实现法律的公正和人权的保障。各级政府、司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应加强对看守所管理的重视,加大投入力度,推动相关,为在押人员提供一个公正、人道、有效的管理环境。

保外就医管理规定

保外就医管理规定 一、概述 保外就医是指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 批准可以暂时离开看守所、监狱等法定场所,前往医院或者其他医疗 机构接受专门治疗的一种管理措施。为了确保保外就医程序的公正与 正当性,保障社会和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利益,我国出台了一系 列的保外就医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保外就医管理规定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在刑事侦查、审判 过程中需要接受医疗治疗的情况。保外就医的实施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需要进一步诊断和治疗; 2. 就医地点的医疗机构具备相应的诊疗条件; 3. 在保外期间,能够确保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安全以及社 会稳定。 三、保外就医管理程序 1. 提出申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辩护人可以向相关机关提出保外就医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病历、诊断证明、医院意见及具体治疗方案等。 2. 评估审批

相关机关将组织医疗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判断是否满足保外就医条件。如需要,可安排对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身体检查。 3. 批准保外就医 经评估审批后,相关机关将决定是否批准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外就医,并签发相应的准予保外就医文件。同时,制定详细的保外就医管理方案。 4. 监管措施 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保外期间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离开就医地点需提前报告并经批准。相关机关可采取监控、监护人陪同等监管措施,确保其不逃避法律制裁。 5. 就医结束 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保外就医期满后,需按时返回看守所、监狱等法定场所,接受后续刑事侦查或者刑罚执行。 四、保外就医管理的意义 1. 人道关怀 保外就医管理规定体现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道关怀,使其能够及时接受治疗,保障其健康权益。 2. 依法管理

看守所安全管理规程

看守所安全管理规程 近年来,社会治安问题日益突出,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宁与秩序,看守所作为一 种重要的执法机构,在维护社会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为保证看守所安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规程,以确保看守所的安全运行。 首先,看守所内外围安全应当得到高度重视。内围安全主要是指看守所内部的 安全风险预防与控制工作,外围安全则是指看守所周边的安全区域管理。在内围安全方面,看守所应该配备完善的安防设施,确保监舍设施的安全,防止囚犯越狱、暴力行为等。同时,看守所应加强监控措施,安装监控摄像头,实现对囚犯活动的全面监控,及时发现和阻止任何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在外围安全方面,看守所应加强与周边社区的合作,加强巡逻巡查力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处理,以确保看守所内部安全。 其次,看守所应强化入所安全管理。囚犯的入所是看守所管理的重要关口,对 入所环节的严格把关是确保看守所安全的重要一环。首先,对囚犯的人身安全进行必要的检查,防止携带违禁物品或危险物品入所。其次,对囚犯进行身体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入所。同时,看守所应建立健全的囚犯信息管理系统,以便监控囚犯的活动轨迹和个人信息,减少任何可能的安全隐患。 第三,看守所应加强囚犯的生活管理。囚犯是看守所管理的重点对象,其生活 管理的规范与严格对于维持看守所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看守所应确保囚犯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提供合理的饮食、卫生等条件。同时,看守所应组织囚犯进行文体活动,提供合适的娱乐方式,以减少囚犯的压力和冲突。此外,看守所应加强对囚犯的教育工作,提供合理的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帮助囚犯认识错误、反思自己,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最后,看守所应建立健全的安全应急管理机制。事故和突发事件是无法预测的,因此,看守所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安全应急管理体系,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应

出所就医脱逃应急预案

出所就医脱逃应急预案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行为和心理也日益多样化,矛盾和纠纷也越来越 复杂。在这背景下,出所就医脱逃事件也越来越频繁,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如何规范和完善出所就医脱逃应急预案,成为了关键问题之一。本文将以出所就医脱逃应急预案为出发点,探讨一些关键措施和建议。 一、思想教育 在任何行动之前,需要加强思想教育的宣传引导。特别是出所人员,应加强政 治思想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内容中要强调,出所就医是一种法定程序,严禁不合法行动,加强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同时,要强调出所人员在出所就医过程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整个过程安全有序,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出所人员应该时刻牢记,任何不合法的行动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安保措施 在出所就医的过程中,安保措施是至关重要的。为了保证出所人员和他人的安全,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保措施。首先要加强监控设施的建设,安装高清监控摄像头和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做出应对。其次,要加强安保力量的配置,调集警力、武警和特警等力量进行严密防范。在执行出所就医任务的过程中,必须采取分流制度,让出所人员和其他病人分开就诊,避免不必要的接触。另外,需要加强对出所人员随身携带物品的检查,确保他们并不携带任何危险物品。 三、应急预案 事故或意外事件的发生往往难以预料,因此要根据可能的危险情况,及时预设 应急预案以备不时之需。在出所就医脱逃事件中,应该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应急预案。首先要建立起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调集警力和医护力量进行紧急处理。其次,要建立联合作战机制,使出所人员和安保力量之间能够有效沟通、协调合作。此外,还需要根据不同的危险情况制定应对措施,并进行定期演练,以便在危险情况下能更加冷静应对。 四、加强监控技术 目前,监控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也为出所就医脱逃事件的防控提供了重要 支持。建议在各级监狱和相关医院新增高清监控摄像头,并加强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同时,在监控摄像头监控范围内安装警铃和对讲系统,确保任何异常行动能够在第一时间被发现,并及时做出应对。

留置人员外出就医安全预案

留置人员外出就医安全预案 为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以下简称居家隔离人员)的管控工作,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社区(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新冠肺炎疫情隔离医学观察指南》等要求,结合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居家隔离实施基本条件 1.居家隔离对象确定。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参照新冠疫情防控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居家隔离对象。 2.居家隔离场所评估。居家隔离人员居住场所须由社区医务人员进行居家内外环境专业评估。不满足居家隔离场所条件的,一律进行集中隔离。 二、居家隔离人员管控要求 3.做到足不出户。居家隔离人员在居家隔离期间必须做到足不出户,严禁以任何形式和理由私自外出,拒绝一切探访。私自外出者,一律转为集中隔离,隔离期限重新计算,费用自理。 4.隔离居住要求。居家隔离人员宜单独居住。如有同住人员,须与居家隔离人员共同执行管控措施。同住人员尽量减少与居家隔离人员及其使用物品的接触。 5.配合核酸检测。为避免对邻居的影响,由社区组织联系核酸检测机构为居家隔离人员安排入户核酸采样,居家隔离人员必须配合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须详细记录每次核酸检测信息,务必做到人头清、核酸检测清,确保居家隔离人员在完成居家隔离要求后,方可解除居家隔离。 6.自我健康监测。居家隔离人员须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给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登记。身体如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须立即报告。 7.采取预防措施。经常开窗通风,每日至少进行1次房间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卫生间等部位的排风口应予以密封。在冲水马桶蓄水箱内或便池内投消毒药片对厕所下水消毒。生活垃圾应使用专用垃圾袋扎口密封,对其外表面进行消毒,严禁私自开门将垃圾堆放门外。 8.保持通讯畅通。居家隔离期间,隔离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与管理人员保持联系。独居的老、弱、病、残等特殊人员,需确定同住人员或紧急联系人。 9.对违反居家隔离管控要求,拒不执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不配合管控工作,瞒报信息的人员,由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并追究法律责任。

抓好制度落实,确保监所安全

抓好制度落实,确保监所安全 ——形象建设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公安局“形象建设年”工作方案和要求,针对看守所实际状况,强化队伍管理,抓好制度落实,确保监所安全,展示文明法治窗口,看守所做出如下举措: 一、确定2013年看守所的工作的重点: 1、坚持安全第一,加强监所管理,确保管教、提讯、提押、体检、就医各环节安全。 2、以人为本,进一步对外开放,展示法治文明窗口。 3、改革创新,进一步改革勤务模式。对工作满五年的民警有计划地交流。 二、为全面加强提升看守所整体形象和民警个人形象,经所务会研究,特制定以下规定: 1、民警、辅警着装或挂牌上岗、精神饱满,举止得体,谈吐文明,接待热情。 2、民警、辅警保持个人工作场所和责任区卫生整洁 3、严格执行落实《邵东县公安局“形象建设年”行为规范》、 《邵东县看守所“四条禁令”》、《邵东县看守所工作行为规范》。 4、追责办法: 第一、上班、上岗、开会迟到的每次罚款30元,脱岗、会议无故缺席罚款100元,不另计入其他追责范围。 第二、凡违反《邵东县看守所“四条禁令”》的民警一律调离本单位,辅警一律辞退,分管所领导和股领导扣考核分10分。 第三、凡违反《邵东县公安局“形象建设年”行为规范》和《邵 东县看守所工作行为规范》的民警或辅警,第一次扣考核分5分;第二次扣考核分10分,并通报批评;第三次扣考核分15分,并大会检讨;第四次民

警退回政工室调离本单位,辅警一律辞退。分管所领导和股领导,一年内所辖民警、辅警违反两个“规范” 5次以上,对股长或分管副所长予以批评;10次以上,每次扣考核分5分,并大会检讨;15次以上扣考核分15分,建议引咎辞职或提请局党委免职,并建议调离本单位。 三、开展勤务模式改革,确定看守所岗位及职责 看守所工作划分为管教、值班巡控和后勤管理三片。所长负总责;教导员协助所长抓全盘工作,负责主管队伍建设、考核考评和财务工作;副所长分别兼三片片长,负责组织各片的日常工作并对所长、教导员负责。 一、管教片 片长:负责本片全面工作。 管教片的职责: 1、负责对所有监室监室在押人员的管理教育、就医、风险评估、现 实表现。 2、适度组织生产劳动。 3、配合办案、深挖犯罪。 4、负责所属辅警的管理工作。 5、对口联系市监所指导大队。 1、监区负责人:对片长负责,组织所分管的监区的日常管理、生产劳动和深挖犯罪,管理所属辅警。 监室责任民警:包管理、包教育、包安全、包生产。 2、深挖犯罪民警:对片长负责,负责全所深挖犯罪工作,(全年完成44件案件,其中大案7件)对口联系市深挖犯罪大队,管理所分配的监室二、值班巡控片

电子脚扣及出所就医防脱逃系统技术方案

电子脚扣及出所就医防脱逃系统技术方案 系统概述 依据《看守所执法细则》规定,被监管人员在服刑期间出现一般性疾病,可以由所内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当病情较为严重时需要送到指定医院进行诊断治疗。被监管人员出所就医、住院治疗必须按规定穿识别服,加戴械具,需住院治疗时,应当实行民警24小时双人值班看守。 传统被监管人员因病外出就医,车辆离开监所后,监所指挥中心便无法获取看管民警、被监管人员实时动态,留下安全隐患。到达指定医院后,为防止被监管人员趁机脱逃,民警须对患病被监管人员24小时轮番看守,承受巨大精神压力。 2015年11月25日,公安部监所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所外就医防脱逃系统试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市尽快试用所外就医防脱逃系统。 系统设计 所外就医防脱逃系统主要为被监管人员所用,用于出所就医期间针对被监管人员的实时位置、行动轨迹、实时视频的监控和管理系统。系统包括电子脚扣、视频监控设备、后台监控系统等。通过UWB 测距、GPS/北斗/LBS定位、蓝牙通信、GPRS通信、APN专网等多种技术的联合应用,可实时监控被监管人员出所后的运动轨迹,犯人和警员之间距离的判断和告警管控,现场实时视频的回传。此外,电子脚扣必须具有防水、防拆卸、防破坏功能,一旦发生暴力拆除和破坏逃脱,现场民警和指挥中心同时接收到报警信号并开启逃脱追踪功能,协助民警快速实施抓捕。 系统架构 系统采用云平台部署服务器,成本轻,易使用。

系统功能 ●视频预览 在监所指挥中心所外就医防逃脱监控系统管理平台,通过公网3G/4G网络接入手持单兵设备,可以实现实时预览、即时回放、即时上墙、图像抓拍抓录、镜头分组、预览轮巡、快捷操作等功能。 ●视频存储 手持单兵采集并编码后的视频信息可以存储在机身SD卡中,通过网线或WIFI直接存入执法记录视频采集终端实现本地存储; ●定位监控 定位监控页面如下图所示。可查看押解、脱管等相关任务、告警消息提醒及位置信息的实时跟踪、历史轨迹和电子围栏相关信息。 ●轨迹回放 根据设定的时间段对指定任务人员的轨迹记录进行检索及回放。

2021年看守所安全管理制度

If you forget to wake up, then I would rather close your eyes first.通用参考模板(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 页眉可删) 看守所安全管理制度 看守所运行的封闭性,加上近年来各种事故频发,看守所人权保障和安全监管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的关注。在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复杂严峻,犯罪问题日益突出,看守所羁押量逐年上升。虽然看守部门在强化安全监管上做了大量工作,但与此同时网络上流传的看守所各种离奇死亡的事件也是翻了花样,躲猫猫死,喝开水死等等一桩桩在押人员的离奇死亡,使看守所成了全社会的热点话题,看守所似乎也成了人们心中“最不放心”的地方。这些非正常死亡方式不仅仅是一场场悲剧,更多的是在拷问法律的公信力。从检察人员的角度,剖析看守所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其解决预防对策变得十分重要,为以后预防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有重要的意义。 看守所存在的安全监管问题: (一)法律对看守所的监督依据不充分,监督权的实现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刑事诉讼法》第8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5条和《看守所条例》第8条。是目前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监管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主要依据,增加了监督困难,严重影响了监督的实效。主要表现在:第一,缺少基本法的明示性认

可。监督权威缺乏保障。1997年的《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20__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保留了此条款也未做详细的说明。但是看守所作为对未决犯进行羁押管理,并承担部分刑罚执行任务的场所,其监管活动与侦查、起诉和审判等刑事诉讼活动本身还是有一定区别。目前各级检察机关对看守所的检查监督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各种内部规范性文件,由于是检察机关自行规定,法律效力层级较低,在实践中很难得到公安机关的认可,增加了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困难。第二,法律的规定过于宽泛、原则,可操作性不强增加了监督的难度。由于立法的过于原则,所以实践中常常出现检察无权,监督无力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实施监督的实效。 (二)执法人员基本素质与理念不高 看守所民-警素质优劣直接影响到看守所工作质量。近几年,看守所的民-警总体上能遵守职业道德,敬业爱岗,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但也有一些不良现象。有些民-警接受在押人员家属,朋友,律师的宴请,金钱礼物,违反条例制度规定为在押人员提供方便。看守工作常年面对的是形形色色的在押人员,容易产生消极思想,加之近年来看守所的硬件蛇蛇大有改观,有些民-警认为看守所设施牢固有监控系统,不可能有脱逃事件的发生。这些主客观因素使民-警容易产生麻痹思想放松警惕。我国法律规

看守所卫生所医疗规章制度

看守所卫生所医疗规章制度 《宣城市人民医院驻宣城市看守所卫生所 医疗、卫生工作制度》 为保障在押人员就医权,做到在押人员患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就 治,更好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公安部关于看守所基础工作规范(细则)》精神,建立“以医促管,以教助治,医管共赢” 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监所安全。并根据公安部、卫生部下发的《看1 守所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的文件精神,现依据我所具体情况特制定《宣城市人民医院驻宣城市看守所卫生所医疗、卫生工作制度》。本制度包括: 一:《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制度》; 二:《巡诊、用药、治疗制度》; 三:《卫生防疫制度》; 四:《药品、器械采购、检查、保管制度》; 五:《在押人员外诊审批、看押、就医制度》; 六:《患病在押人员(所内治疗)观察制度》; 七:《在押人员突发病应急处置及信息传递制度》; 2 八:《在押人员艾滋病月筛选制度》; 九:《与地方卫生职能部门长效协作机制》; 一:《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公安部关于看守所基础工

作规范(细则)》精神;切实做好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送押前由办案单位将被送押人员送往指定医院(宣城市人民医院)进行健康检查,送押时办案单位必须出据合格的《宣城市 看守所新入所人员健康检查表》,具体要求: 3 1)检查时间在送押前24小时以内; 2)检查内容必须包含有宣城市人民医院进行的内外科、五官、 血常规、全胸片、肝功能、B超(肝、胆、胰、脾)、孕检(女 性)等项检查 3)《宣城市看守所新入所人员健康检查表》填写规范,检查结 果明确,有检查医师、送押民警签名,并加盖宣城市人民医院 公章。 二)新入所体表检查(女性新入所由女民警进行) 1、询问病史(:现病史、既往病史、家族病史、吸毒史、月经史); 4 2、目测身体状况: 1)观察犯罪嫌疑人言行举止及表情——了解其精神状况; 2)观察犯罪嫌疑人体表——了解其伤残情况; 3)观察犯罪嫌疑人体型——了解其营养情况。 3、常规医学检查: 身高、体重、体温、血压、心肺腹听诊等; 4、检查入所人员体表是否有伤、残(包括陈旧性伤疤); 5、将以上检查情况与《宣城市看守所新入所人员健康检查表》内

看守所管理制度

看守所管理制度 篇一:看守所规章制度 药房工作制度(试行) 一、药房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摆放生活用品。 二、调配处方前必须查对在押人员的姓名、年龄、药品名称、计量、服用方法、禁忌症 等, 审查后方能调配 三、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毒、限、剧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 班。 四、配方时要精神集中,细心谨慎,不得估计取药,处方调配后,应严格核对方可发出。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在押人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六、含有剧毒药品、麻醉药品、限制药品的处方应按国家有关管理制度来执行。 七、对有错误的处方,如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药房人员应主动与当班医生联 1 系, 更正后再发药。药房人员有责任拒绝给不按规定开出的处方发药。 八、药品必须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过期失效的药品应上报所领导,集中销毁。

九、药房每半年盘点一次,平时做到日清月结。处置室工作制度(试行) 一、处置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摆放生活用品,做到一医一患。 二、处置过程中要做到细致、准确,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三、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可能有过敏反应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过敏试验,实验药液现配现用,一人一液,不重复使用。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 意外,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当班医生。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液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 五、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六、室内坚持每天消毒,严格执行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特殊感染不得在处置室内处理。 七、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 2 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超过3日要重新消毒。治疗室工作制度(试行) 一、治疗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摆放生活用品,做到一医一患。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密切观察注射反应或意外,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当班医生。 三、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可能有过敏反应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过敏试验,试验药液现配现用,一人一液,不得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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