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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学专业怎样准备司法考试

非法学专业怎样准备司法考试
非法学专业怎样准备司法考试

非法学专业怎样准备司法考试

非法律专业的,一般要拿出更多的时间看准备司考。法律本科的,一般六个月左右的时间比较合适;非法律专业的,建议十二个月左右时间,并且要根据自己的自学水平制定比较科学学习计划。每天六个小时左右的专门备考时间。

首先要划分出基础学习和专门学习。基础学习目的是要打下各个部门法的理论基础,建议采用高校的正规系列教材,有助于把握主流理论观点,保证理论路线正确。专门学习,主要是针对司法考试,要选用有特别针对性的教材,有助于把握司考的试题类型和试题规律。

基础学习,推荐法律出版社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三大本)。其中,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是绝对重点,要必备,在以后的学习中,有不懂的问题,一般都可以在里面找到,类似字典的功能。其他的部门法,如商法经济法系列的,比较重要的是公司法,企业法,破产法。理论法学系列的次之,如立法法,法理学,宪法学,国际法等。

专业学习,可以分为:讲义,法条,习题三部分。

首先,讲义推荐法律教育网的名师讲义,是司法考试名师根据多年的辅导经验以及对司法考试历年真题的研究,整理出来的三大本的精华之所在。

其次,法条是司法考试的重点内容,是最有硬度的部分。因为法律和司法解释、新法和旧法、上位法和下位法、以及部门法之间,常有冲突或适用上的争议,并且,有些法条和司法解释是非重点,是可以越过不看的,听法律教育网的法条串讲班就够了,节省了自己研究法条的时间。

最后,研习真题是很关键的步骤,切不可仅凭看书的感觉而忽视真题的作用,历年的真题,体现命题规律,能够帮助在看书是后把握重点,发现盲点,提高针对性;能够体会命题的用意和答题的技巧,同事能够检验学习的效率,提高信心,所以,千万不能小视真题的作用。建议同样的真题,也要做三遍左右,对在何处,错在何处,要心知肚明,万不可答对就再不理了,答错之后,仅看一下正确答案就不闻不问了,不能自欺欺人。在司法考试复习之初,可以听法律教育网的历年真题讲评班,老师对于司法考试真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关于各个部门法的复习时间安排,首先要明确考试题的分布情况,一共四张卷,前三张卷是选择题,每卷单选50个、多选40个、不定项10个,总共150分。第四卷是主观题。两天考完。

卷一:理论法、宪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经济法;

卷二: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

卷三: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

卷四:主观题,一般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商法经济法的案例,以及热点法律问题的论述。

五大基本法是绝对的重点,占到将近三分之二的分数,其他占三分之一,这样,也就能看出复习时候的时间分配比例了,其中,刑事、民事的实体法是理论性最强的,行政法和两大程序法次之,这五大部分要拿出绝对充足的时间复习。

其他部分,并不是不重要,其累加的分数,也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如理论法、宪法、三国、经济法等,起到补缺作用,能弥补重点法的复习不足,也是得分高低的关键,因为每个人复习,都是在五大基本法上面下功夫,所以水平一般不相上下,如果要突破高分,就要在卷一上面下功夫,当然,是在时间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切不可本末倒置、南辕北辙。

精彩链接:

非法本如何参加司法考试

司考复习如何利用错题

司法考试好考吗

司法考试改革方案五大变化

司法考试改革方案五大变化 根据司法部颁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现在的司法考试模式可能截止,之后是延续老办法还是出台新规定,受到了广大考生和业界的广大关注,根据我们掌握的各种信息综合判断,司法考试改革可能将在近两年开始,预计有如下五点变化: 一、两考合一:就是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在司法领域合二为一,由中央政法委、中编办牵头,司法部会同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成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司法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具体由司法部负责实施。这一改革将使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将无需再参加公务员考试,而直接进法检任职。同时适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之前取得司法考试资格的进入法检仍需参加公务员考试,或者也可能会同意其参加新规的司法考试,就像之前的律考改司考一样。 二、一年两考:就是笔试和面试分开。首轮客观题笔试两天约在每年5、6月进行,共四张卷,卷一、卷二、卷三和和卷四目前变化不大,第卷四依然的客观题,但内容为公务员考试的内容,主要是行政能力测试。这两天大约通过率和目前的持平,约为20%左右,有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是:无意进入法检的考生是否可以免考第四卷?第二轮主观题面试半天或一天,第一轮通过者参加面试,此轮通过率约为50%,总法律//教育网平均算下来,应该是10%的通过率,相当于律考变司考头三年的通过率,但现在参考基数大为增加,预计2012

年将有40万以上考生参加,则每年司法从业新增4万余人,基本上满足我国司法行业的正常发展的需求。 三、面试的方法,将采取网络评卷的方式 四、关于考务费,首轮将和现在持平,220-260元之间〔如果纸张没有大幅度涨价的情况下〕,第二轮面试的考务费,将在500-1000元之间,因为其成本确实很高。另外从保密角度考虑估计每个省只能在省会设一个面试考点。如果时机成熟,第一轮也可能采取网络考试的办法,不过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均,所以可能会在部分地区试点。 五、结合本次改革,教育部在法学本科教育的改革也将随之展开,可能会增加司法考试专修课程,即本科是法律相关专业毕业的,进行两年的司法考试专修后取得硕士学位,之后才可以参加司法考试,本科非法律专业毕业的,则进行两年的司法考试专修,取得法学第二学位后可以参加司法考试,目前有政法大学等全国9个高校参加的西部法检计划就是采取这个模式,这一改革最早可能在2015年前后完成。 通过以上五项改革措施,我国的司法考试将趋同于国际上法律职业精英化路线,培养高学历、高素质、高收入的法律人才,全面提升我国法律职业教育与从业水平,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更好的实现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面试时自我介绍的五大禁忌

面试时自我介绍的五大禁忌 所谓面试,就是考生与考官通过面对面的交流而进行的一场智力博弈。考生要想在这场博弈中获胜,一番精彩的自我介绍是必不可少的。销售法则中有:“客户愿意去购买商品,不是因为你,而是因为他们自己。”因为客户有需求,所以他们才会购买。同样,只有考生的能力或潜质符合岗位需要,考官才会录用你。不要试图让考官去发掘你的优点,要懂得自我推销。自我介绍就是推销自己的重要方式,它既是打动考官的敲门砖,也是推销自己的绝佳时机,可以让考官全面了解自己的优势与能力,因此,考生一定要重视这个难得的自我展示的机会。中公教育专家将自我介绍中考生容易出现的问题做了一个归纳,共总结出自我介绍的五项禁忌: 第一,自我介绍时,切忌“自吹自擂”要“有的放矢”。自我介绍是一种说服的艺术,聪明的应试者会以招考单位的工作要求与测试重点组织自我介绍的内容,不仅仅要告诉考官们你是多么优秀的人,更要告诉考官,你如何适合应聘的工作岗位,针对岗位“有的放矢”,而与面试无关的内容,即使是你引以为荣的优点和长处,你也要忍痛舍弃,切忌“自吹自擂”。 第二,自我介绍时,切忌用“我”这个字眼。自我介绍过程中,很多考生习惯性地这样介绍自己:“我叫某某,毕业于某校某系。我的特长是…;我的爱好是…;我的…,一连串的“我”说着说着,你就会发现考官的脸色越来越难看。通常以“我”为开端的叙述,会给人留下自私自利的印象,很容易让人感觉你像自以为是的自我中心者。很好的解决办法是把“我”字开头的话题,转为“你”字开头,如“你想了解我的个人爱好,还是与工作有关的问题?”“您说呢?”,“你认为怎么样?”等等。 第三,自我介绍时,切忌“报喜不报忧”,要力求“真实感人”。对于面试来讲,过往的经历中,无论是成功的经验还是失败的经验都是推销自己的宝贵资源。很多考生不由自主地将自己以往取得的优异成绩、成功经验等好的一面侃侃而谈,而对自己失败的一面讳莫如深,闭口不谈,这并不是明智的做法,很容易给考官留下一种夸夸其谈、华而不实的印象。要想给考官留下真实可信、励志图强的好印象,将失败经验中自己懂得总结并重新站立起来的经历,会让考官更加对你刮目相看。 第四,自我介绍时,切忌“夸大其词”,要尽量给自己留“后路”。有些考生为了提升自己的价值,过于夸大自己的能力,与实际情况并不相符,这会让考官十分反感。例如,一个刚走出高校的毕业生,夸下海口说:“自己在某企业实习的半年内创下了好几百万的销售业绩!”殊不知,该企业业务分散,即使经验丰富的业务人员,一年的业绩也不到百万。这

2017年司法考试改革的最新消息

鸭题榜(鸭题榜不是培训学校)队长结合教材与网络整理的资料,敬请参考。 司考改革“靴子落地”: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司法考试? 根据现行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国家司法考试的定义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所谓的“特定法律职业”,实施办法对此明确为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从“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看似相近的表述其实大有不同。这意味着,今后想在上述四种职业之外的法律相关领域工作,也要先过“司考关”才行。所以,哪些职业有可能“中奖”呢?《意见》也给了我们提示:“将部分涉及对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和克减、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法律从业人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事实上,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里,就已经隐藏着司考改革的“线索”:“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明确指出,要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可见,通过提高整体法律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带动全社会法治程度的提升,是这次司法考试作出重大调整的原因所在。按照目前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正在进行的员额制改革,法官、检察官与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将实行分类管理。从现行的国家司法考试定义来看,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并不是法官、检察官,自然也无须参加司法考试。分析了这么多,最后问题来了:究竟什么样的人最有

考研复试自我介绍及注意事项

考研复试自我介绍及注意事项 考研复试自我介绍及注意事项 自我介绍好不好,甚至直接关系到你给别人的第一印象的好坏及以后交往的顺利与否。同时,也是认识自我的手段。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研复试自我介绍及注意事项,欢迎阅读! 考研复试自我介绍范文 Respected Professors,Good afternoon! I’m great honored to meet you here.Now allow me to give a brief self-introduction. I’m ,26 years old , born in city , Province.In the year of ,I entered University, majoring in Machincal Designing and

Producing. During those 4 years’study,I worked hard and I was always active in various activities. I gained the first scholarship for four times and I joined the Communist Party at the college. After my graduation in June ,I worked in company. I got a position in the Technology Department the first year and I was involved in several internet projects, such as the one for College student Recruitment in Henan Province and the one for Computer Center in Mathmatics Department in Zhengzhou University. Owning to my hard work ,I was awarded the Best Newcomer Prize in the year . The next year, I was transferred into the Principal Customer Department,responsible for developing and strengthening a good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rincipal customers and my company. Two major customers, Henan Provincipal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and Henan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Personnel,are under my work.

新形势下的司法改革

新形势下的司法改革 我国的司法建设工作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这主要归功于我国能够根据国情的变动而不断地对陈旧的、不适合中国发展的司法规范、司法程序以及司法体制进行改革。在今后的法治建设进程中,司法改革仍然具有重要意义。而在司法改革的活动过程中,我国应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指导,寻求一条能够真正对人民有利的改革道路,充分重视陪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让人民能够切实参与到司法工作中。 标签:司法改革;群众路线;陪审制度;人民;参与 司法改革,一直都是各界人士关注的焦点问题,尤其是此次在结束不久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党中央对将来的改革工作做了整体部署,再次掀起了政界及学术界对司法改革的评论热潮。借此时机,本文通过对近几年司法改革取得的成就及出现的问题,进而阐述群众路线在司法改革领域的价值,以期在未来的司法改革中,党和政府能加注重对人民群众力量的挖掘和利用,将群众路线思想切实贯彻到司法领域。 一、司法改革所取得的成就 自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司法改革工作从未终止,一直以国家的重点工作持续进行着,并已取得了显著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司法规范的重建,使得司法有法可依,逐步实现了司法活动的法律化和制度化。我国的司法改革工作以对司法规范的重建为开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执政党和国家政府着手消除文革时期出现的“法律虚无主义”①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在国家各个领域拨乱反正,恢复司法体系。而在这一进程中,不仅大量的司法规范被制定出台,如我国宪法中关于司法制度的规范、1979年的《中共中央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我国更是创造性地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一系列司法规范的改革,使得我国的司法活动得以正常化、秩序化及规范化,并使我国的“司法制度逐渐充实、丰富和完整”[1]。 第二,司法组织体系改革,确立了司法机关的独立地位。90年代之前,司法机关一直是作为行政机关的从属机关而存在的,其工作往往要受到行政机关的干扰或约束,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司法程序的正当性以及司法审判的公正性。我国也逐渐地意识到这个问题,“作为现代司法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参与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对行政权力的制约”[2]。随后,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一规定确立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尤其是1990年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更是有助于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监督。由此,司法机关开始作为独立于行政机关并对行政机关起监督作用的机关而存在。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改革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改革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改革 9月16日、17日,有法律界“第一大考”之称的国家统一司法 考试迎来最后一考,这次考试有接近65万人报名,创下历史新高。 从2018年起,有16年历史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将告别历史舞台。 刚刚结束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明确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将改为国 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还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考试的范围将扩大 到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等九类人员。 这些变化绝非只是改名那么简单。这背后,司法考试将作哪些调整?新旧制度之间又该怎样衔接?这些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9类法律职业人员需通过考试 “从事法律工作,政治性很强,专业化要求很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邓昌友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修 正案(草案)》的说明时表示。草案明确规定,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目前,我国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的,应当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但对从事行政处罚决 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仲裁员,虽然从事法律工作,但没有要求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邓昌友表示,为了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应当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从现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扩大到从 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 顾问、仲裁员(法律类)。

面试时的自我介绍技巧与禁忌

面试时的自我介绍技巧与禁忌 相信参加过面试的小伙伴都知道,面试时首先要做的就是自我介绍,很多人都在好奇,简历上不是有关于自己的信息了吗,为什么还要自我介绍,其实这是在考验你的反应能力和思维语言能力,下面,范文大全WTT为您搜罗整理,面试时的自我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面试时的自我介绍 大家好,我叫XXX。今年XX岁,恰好弱冠之年。大学里学的是经济学专业,虽然还算努力学习,结果还是学业不精。我是本地武汉人,但是很少说武汉话,可不要奇怪,我觉得普通话比较绅士一点,呵呵…… 我的兴趣爱好不多,算少了,就台球、五子棋和看书而已。喜欢台球的,我以后可以你做陪练,水平很菜鸟,包你赢个够。五子棋就不那么外行了,貌似多年来还没有输过,有兴趣的可以切磋一下。看书是很多人的业余生活部分,就不多说了,不过看书效率呢,不是夸张,真的不错,可以达到两小时万字的标准,如果你是喜欢精读的话,就不用和我比效率了。 现在刚刚从校园里解放出来,对工作不是很了解,希望前辈们多多指点。在工作中有什么做得不好的地方,希望多多谅解,毕竟大家都是从新人做起的嘛。时间过的真快,大学生活要结束了,现在也走上工作岗位了,新的起点,新的开始,我愿与大家

一起努力,为公司再造辉煌。也祝愿公司业务发展蒸蒸日上,大家工作顺顺利利。大家想更多的了解我,以后可以多多交流。谢谢,就这么多吧。 面试是的自我介绍技巧 1、首先就是做好内容准备 熟悉自己的简历,特别是如果你针对所投递的公司和职位更改过自己的通用简历时一定要清楚,我想这个并不是什么难事。同时要准备讲哪些内容,肯定不是把简历背诵一遍,只要讲重点、亮点即可。比如毕业的院校、专业,曾经在哪些公司工作过,担任什么职位,负责过什么项目,有过什么突出的贡献、专利等。项目的内容不用展开来讲,因为后面会有提问环节。如果是应届生,可以说说在学校参加过什么社团,担任过什么职务,获得过的奖学金等。如果有比较健康、高端一点的爱好也可以提一下,比如摄影、油画、跆拳道、写作等。至于什么看电影、看美剧、跑步、打球、打游戏这些很通用的爱好也没什么必要提。 2、其次做好时间控制 一个好的自我介绍不可能非常短,一两句话就说完了。我就遇到过有面试者让他做自我介绍,说完姓名和年龄之后就呆呆的看着我了。这显然是不合适的,难道自己就没有什么可介绍的吗?同样也不可能时间特别长,不适宜超过3分钟,控制在2分钟以内就足够了。因为面试过程毕竟不是面试者自己一个人侃侃而

2020新司法改革细则

2020新司法改革细则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就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圈定84项改革举措,为改革划定路线图和时间表。下文是小编收集的20xx最新司法改革细则,欢迎阅读!! 20xx最新司法改革细则:新司改启动十个月再啃“硬骨头”回顾以来的司法体制改革路线,在xx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后,去年6月中央深改组先后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以及《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自此,由中央牵头的新一轮司改全面启动,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贵州7地作为首轮司改试点,根据当地情况陆续推进司改试点。 上海率先启动司改试点至今已逾半年,据了解,截至目前,最高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在深圳、沈阳挂牌设立并开庭审理案件;有关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等改革实施意见都已推出。 新华社介绍,此时推出《实施方案》,则是在协调衔接三中全会相关改革任务和四中全会改革举措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绘就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而《实施方案》中所列的84项改革举措,都是着眼于在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敢于啃硬骨头,突破利益格局的藩篱,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 20xx最新司法改革细则:今年将推动制定社区矫正法据了解,《实施方案》特别就司改中社会各界尤为关注的如何防范司法“打招呼”、如何留住司法人才、如何启动错案倒查问责、如何建立立案登记制、检察机关如何提起公益诉讼、审判权与执行权如何分离、社区矫正如何走向法治化以及如何推动法制教育8方面焦点问题进行详细部署分工。

面试自我介绍七大禁忌

面试自我介绍七大禁忌 面试自我介绍七大禁忌 自我介绍有哪些禁忌? 1.忌讳主动介绍个人爱好。 面试时不要介绍个人爱好,除非面试官主动问。有被面试者虽然工作多年了,往往在做自我介绍时,仍兴致盎然地介绍个人爱好,如:登山、打球、听音乐等等,不仅白白浪费时间,还让面试官感觉你成熟度不够。注意,个人爱好不等于个人特长。 2.忌讳头重脚轻。

上来把自己刚参加工作那一段经历讲得非常详细,讲得眉飞色舞,以至于忽略了时间,忽然发现时间很紧了,只好把近年的事情一代而过,结果面试官对你的把握还停留在你刚参加工作那一段经历里,对你的能力会产生错误的判断,同时会认为你时间概念不强。曾有一位被面试者,我连续提醒和引导,1小时还没有做完自我介绍。还有一位老总都工作20年了,自我介绍了30分钟,还没有走出大学毕业后前两年在西北沙漠里奔波。 3.忌讳把岗位职责当个人业绩来呈现。 比如是市场部总监,结果你把整个市场部的职责逐条介绍了一遍,占了很多时间。你应该介绍自己在担任市场部总监这段时间内,自己所做出的个人努力,采取的工作方法,动用了什么资源,最终取得的实实在在的’业绩。出现这种情况,往往是面试经验不丰富造成的,通过专业的猎头顾问,会帮助你避免这种低级错误。

4.忌讳说满和说谎。 在做自我介绍时,全部事实不一定都说尽,但说出来的一定是事实,一定不要说谎,不要把自己吹嘘得天花乱坠,无所不能。说得太完美了,面试官也不会相信,轻则会认为你自我认知能力不够,重则会认为你职业操守有问题。坦然面对我们过往工作经历中的一些曲折,也是一种职业品质和潇洒。 5.忌讳言谈举止非职业化。 人在职场就要职业化。言谈举止不要太随意,不要用很世俗、江湖、随意的语言来介绍自己,应该用近乎书面的语言来表达。举止端庄即可,不要摇头晃脑、表情过于丰富,眼光尽量直视面试官。 6.忌讳过于简单,没有内容。

我国司法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我国司法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篇一:我国司法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3、法官素质不高 由于我国的法官队伍基本上形成于《法官法》颁布以前,当时以工代干的人可以成为法官、法院的司机、打字员能提成法官,复转军人等皆可轻而易举地成为法官。《法官法》将法官入门的起点规定为大学本科学历以上。但目前,我国法院符合规定的法官却不足三分之一。长期以来,人们对法官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了法官选拔标准与程序上的偏差,表现为:一是准入条件过低,导致法官精英程度不高。这种情况直接产生了两个方面的恶果。一方面是错案往往难免,由于一些法官素质不高,对法条理解能力偏低,对证据的判断失误,不能胜任高度专业化的审判工作;部分法官缺乏对审判技能的收敛掌握和运用,审判技能较差,无法独立地、高质量的处理复杂案件,不能很好的履行法律赋予其公正司法的职责,另一方面是法官违法违纪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法官甚至贪赃枉法,判“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徇私舞弊。这两个恶果已经严重的危害了法院的权威性和司法的公正性。法院的审判结果最终要体现在裁判文书上,而过去裁判文书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不讲判决的道理,使当事人不信服,导致上诉申诉居上不下。因此,为了实现审判结果的公正,体现裁判结果的法律文书的改革也势在必行。

4、审判方式不科学 长期以来,我们实行的审判方式是法官职权主义,由法官一手操作立案、调查取证、审理、裁判等过程。而这种操作往往又在“暗箱”里封闭进行,从而使审判的行使权得不到监督和制约,给法官偏袒一 方创造了条件,这种“暗箱操作”难以保证实体公正的结果。 在我国,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都是审判组织。合议庭负责审理绝大部分案件,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审理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但在实践中,许多审议庭只是负责查审事实,提出适应法律的意见,最终判决是通过请示领导等方式得到了最终结论后作出的审判,从而导致了“先定后审”的走过场现象;法官对案件只有审理的权利,而无裁判的权利,审判委员会集权太多,审理案件过多。而审判委员会又大多不参与具体案件的审理,这就形成了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判分离的现象。这不仅不利于调动审判人员的积极性,还人为的延长了审判时间,导致了超审现象的出现。由于集体讨论,责任分散,因此出现了出了错案无人负责,违法审判的责任追究落实不了这一现象。 5、“执行难”问题 生效的判决应当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这是社会公平、争议的实现和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能。但多年来,法院“执行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已成为困扰法院工作、影响国家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突出问题。执行机构互不隶属,力量分散,装备薄弱,严重制约执行效率,影响执行效果;整

面试自我介绍的四大禁忌

面试自我介绍的四大禁忌 面试时候的自我介绍有四大需要注意的禁忌。 一、尽量少用“ 我“ 这个字眼 应聘者当时是这样做自我介绍的:“ 我叫某某,毕业于某校某系我的特长是 --- 我的爱好是 --- 我 ---” 一连串的” 我“ !说着说着,她发现面试官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人们一般讨厌把“ 我“ 字放在嘴边,在自我介绍的开端如果连续三句都用“ 我“ 做开端面试官一般认为你是一个极端自私自利,自以为是的自我中心者。那么这个面试小技巧酒不容忽视了。最好的.办法是,把“ 我“ 字开头的话题,转为你字开头,“ 你想了解我的个人爱好,还是与工作有关的问题?“ 您说呢?你认为怎么样?等等。 二、把好事留后头 面试一开始,许多面试者就迫不及待的将自己的“ 光辉历史“ 一一历数,扬扬万里。这不是明智的做法,容易给面试官一种自吹自擂,夸夸其谈的感觉。好事应该留在后面说。尽量给人一种诚实谦虚的印象,使面试管对你刮目相看。或者将之换作一个话题,引起面试管兴趣,来主动问你。这样也给人面试第一印象是良好的。 三、给自己留条后路 为了证明自己“ 对这个企业的价值“,作为一个刚从高校毕业的学生,求职者夸下海口:“ 一年内,我能实现 500 万的利润!“殊不知,该企业业务比较分散,经验丰富的市场人员,一年的业绩能逾500万者也寥寥无几。面试管非常反感,问她“ 是否了解公司最近的动向、具体方案是什么“ ,求职者张口结实。有些没办法确定的话题,先不要做出夸口。就是对自己能力有充分信心,

也要有所保留,话不能说得太满。特别是销售人员的面试技巧,要清楚了解下应聘单位的概况先吧。 四、语言简洁,语气明快 求职者是这样介绍自己的:“ 我出生在海边,那儿风景优美“应试者经常以为,这样的开头,形象生动,会给面试官留下深刻印象。殊不知,透过罗嗦的语言,面试官会发现应试者缺乏概括能力,并且,连他提问的用意都理解不了。面试官不会想要了解你的成长经历,他想知道的是,你是否适合这份工作。所以,语言尽量简洁明快,要有条理性。千万不要采用“ 浪漫主意“ 的描述手法。

反思司法改革

反思司法改革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一项具有强烈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伟大工程。建设一个权威而公正的司法制度,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条件,是公民权利免受非法侵害的重要屏障和受到非法侵害时获得救济的有效而最后的途径,也是立法和行政武断、短视、偏差不可愈越的阻碍。当前,没有权威而又不公正的司法,已经严重影响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使群众看不到法治的好处,从而逐渐丧失对法治的信心和追求,也给那些肆意破坏法治的人以借口:以其你胡来,还不如我胡来。因此,司法改革已经成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 近年来,各方面为推进司法改革作了许多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可以说,“司法改革”已成为目前法学界的强势话语。但总体上讲,司法改革似乎有些内冷外热、上冷下热,虽然学界沸沸扬扬,声势很大,但实际进展却非常缓慢和有限,甚至可以说真正意义的司法改革还没有真正开始。究其原因,是推进司法改革的思路很值得认真反思。 一、谁是司法改革的推动者:立法?司法?民众? 司法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改革实际上是政治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离不开立法、司法、民众各个方面的参与。 立法的优势是拥有丰富的权力资源,既有制度创设权,又有物质分配权,可以调动强大力量来推进司法改革,但有三个方面的局限:一是对社会改革要求的反应比较迟缓。因为任何一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的决定,必须先有社会共识,在对一件新事物还没有形成社会共识之前,试图依靠民主作出决定,是比较困难的,这是民主比较不易走极端和较少失误的重要原因,但由于形成社会共识需要一个过程,因此立法对社会改革愿望的回应往往比较滞后。二是对推进司法改革缺乏内在动力。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落实和推进司法独立,但司法独立的落实,既有利于立法、司法共同制衡行政专横,同时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削弱立法对司法的影响,因此,立法在司法改革方面总是显得犹豫不决,在司法不公、司法腐败还没有严重到威胁自己的地位和利益时,往往缺乏进行改革的内在动力。三是对如何推进司法改革缺乏理性认知。司法制度是一项精巧而复杂的政治制度,需要在理性指引下精心设计,而这方面恰恰不是由民选产生的立法者之所长。 司法的优势是对如何进行司法改革有比较清晰的思路,对落实和推进司法独

论我国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教育改革

2010年04月第2期第23卷(总第111期)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Journa l of Hunan T ax Co lleg e V o.l23N o.2 A pr.2010 论我国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教育改革* 李时琼1 李湘勇2 (1、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 2、湖南省司法厅,湖南 长沙 410011) [摘 要] 实行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我国的法学教育应以司法考试为契机,推动法学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学内容与方法等方面的变革与创新,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法律人才。 [关键词] 国家司法考试;法学教育;改革 [中图分类号] G6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4614-(2010)02-0059-03 改革开放近30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我国的法学教育蓬勃发展,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大规模的法学教育体系。法学教育的快速发展为我国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现状与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迫切需要探求一条法学教育发展的新路径。 一 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 (一)法学教育发展速度失控,法科学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据教育部资料统计:1978年,我国仅有北京大学法律系、人民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西南政法大学及湖北财经学院法学系5机构招收法律专业人才。1988年,我国招收法律专业人才的机构增至72所,1998年为170所,2003年为354所,截止到2006年底则已达420所。[1]法学教育出现了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成教自考、函大、民办教育等多种办学形式,构成了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司法教育三个基本法学教育层次。伴随近年高校扩招步伐的扩大,一些高校不顾自身师资力量、硬件设施等办学条件的限制,盲目扩大招生规模,造成教师与学生比例严重失调,进一步削弱法学教育的师资力量,偏离高等教育客观规律。法律职业热也催生了扩张式法学教育的产生,人们把进入法律院校当作法律职业的门槛或者有效专业证明,一些学校、单位办学中也存在着明显的商业化倾向,招生过程中随意降低招生生源质量要求,损害了法学教育的声誉。近年来我国法学教育的整体质量有逐年下降趋势。在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和转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又好又快地发展国民经济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我国社会人才需求与法学教育快速发展的矛盾以及现行的考试录用制度与法学教育模式的矛盾日益突显。法学专业是本科招生最热门10个专业之一,但招生的热门却遭遇了就业的冷门。据2008年上半年麦克思(M yCos)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咨询公司发布的?2007届大学毕业生求职与工作能力调查报告#显示:在应届大学生毕业半年后失业人数最多的10个本科专业中,法学位列第二。[2]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社会就业的压力也严重影响、制约法律院校毕业生的就业。 (二)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 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与法律职业、社会需求严重脱节:一方面,高校的法学教育发展形成了自我办学、自我完善、自成一体,强调法学教育的学科化、学院化的发展道路;另一方面,法律职业的大众化、地方化、行政化倾向严重,法律职业难以形成专门化分工,同时社会发展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也逐渐摒弃过去对单一!人才的需求而转为大量需求能够适应复杂工作需要的复合型人才。一直以来,我国法学专业学生的课程学习都必须遵循各法律院校统一制定的专业培养计划。各高校的法学专业培养计划一直将专业培养模式确立为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强调专业对口,不少学生亦将自己毕业后的职业选择定位为到司法实践部门工作或从事法学教学科研。但近年来,随着我国就业形势的巨大变化,就业压力逐年加大,以及我国现行的公 59 *[收稿日期]2010-01-22 [作者简介]李时琼(1978-),女,湖南永州人,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讲师。

做好自我介绍的六个注意事项(精选多篇)

做好自我介绍的六个注意事项(精选多篇)第一篇:做好自我介绍的六个注意事项 在求职面试时,大多数面试考官会要求应聘者做一个自我介绍,一方面以此了解应聘者的大概情况,另一方面考察应聘者的口才、应变和心理承受、逻辑思维等能力。千万不要小视这个自我介绍,他既是打动面试考官的敲门砖,也是推销自己的极好机会,因此一定要好好把握。应聘者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接到面试通知后,最好在家打个,然后试着讲述几次,感觉一下。 二、自我介绍时首先应礼貌地做一个极简短的开场白,并向所有的面试人员(如果有多个面试考官的话)示意,如果面试考官正在注意别的东西,可以稍微等一下,等他注意转过来后才开始。 三、注意掌握时间,如果面试考官规定了时间,一定要注意时间的掌握,既不能超时太长,也不能过于简短。 四、介绍的内容不宜太多的停留在诸如姓名、工作经历、时间等东西上,因为这些在你的简历表上已经有了,你应该更多的谈一些跟你所应聘职位有关的工作经历和所取得的成绩,以证明你确实有能力胜任你所应聘的工作职位。 五、在作时,眼睛千万不要东张西望,四处游离,显得漫不经心的样子,这会给人做事随便、注意力不集中的感觉。眼睛最好要多注视面试考官,但也不能长久注视目不转睛。再就是尽量少加一些手的辅助动作,因为这毕竟不是在作讲演,保持一种得体的姿态也是很

重要的。 六、在自我介绍完后不要忘了道声谢谢,有时往往会因此影响考官对你的印象。 第二篇:应聘自我介绍注意事项 自我介绍是向别人展示你自己的一个重要手段,自我介绍好不好,甚至直接关系到你给别人的第一印象的好坏及以后交往的顺利与否。自我介绍不仅仅是展示自己的手段,同时,也是认识自我的手段。古人云:“知人者智,知己者明”,常言道:“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可见,要想认识自我,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通过写自我介绍,会对自己进行一个有意识的梳理。 一段短短的自我介绍,其实是为了揭开更深入的面谈而设计的,犹如商品广告,在有限的时间内,针对客户的需要,将自己最美好的一面,毫无保留地表现出来。不但要令对方留下深刻的印像,还要即时引发起购买欲。英文自我介绍该说些啥呢? 1. 自我认识 想一矢中的,首先必须认清自我,一定要弄清以下三个问题。你现在是干什么的?你将来要干什么?你过去是干什么的? 2. 投其所好 清楚自己的强项后,便可以开始准备自我介绍的内容:包括工作模式、优点、技能,突出成就、专业知识、学术背景等 3. 铺排次序 内容的次序亦极重要,是否能抓住听众的注意力,全在于事件

我国司法改革的回顾与展望(一)

我国司法改革的回顾与展望(一) 司法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司法体制改革是我国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情况和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建立于五十年代初期,适应“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环境和计划经济体制的我国现行司法制度,日益显露出诸多的弊端,影响了司法功能的正常发挥,不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因此,自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提出“要推进司法改革”的任务后,我国司法机关开始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司法改革运动。现在刚刚闭幕的十六大又对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司法改革的前景令人鼓舞。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有必要对五年多来的司法改革进行总结和反思,并根据党的十六大的要求作出新的部署。一、司法的涵义和当代司法制度的主要特征所谓司法,是指国家适用法律解决社会纠纷的活动。有的西方学者认为,司法是国家“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不用武力解决争端的方法”。(参见张文显《西方法哲学》,吉林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06页。)司法方式解决纠纷,相对于人类早期社会中采用“自力救济”方式解决纠纷,是社会的一种进步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它属于“公力救济”的范畴。所谓公力救济,即凭借国家和社会的力量,而不是凭借纠纷当事人自己的力量,对受到侵害的权利进行救济。司法活动是一种国家活动,它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具有独立性、中立性、公正性、终局性等显著特点。国家规范司法活动的制度,便是司法制度。司法制度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

成部分,只要有国家存在,就必然有司法制度。同时,司法制度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又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并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因此,它必将随着经济基础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完善。所谓当代司法制度,是指“二战”以后逐渐发展完善起来,符合司法活动的特点和规律,体现社会文明与进步的一种比较先进的司法制度。一般认为,当代司法制度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司法的统一性。它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指国家的司法权统一由法律规定的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均无权行使司法权;二是指司法机关在行使司法权时,必须适用统一的国家法律,不能各行其是;三是指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同样的事实适用同样的法律,不同的事实适用不同的法律。司法的独立性。司法独立作为当代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已为联合国核准认可的《关于司法机关独立的基本原则》所规定。在我国,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和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不仅早已载入1982年的宪法,成为一项宪法原则,同时也被执政党的正式文件所确认。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按照西方国家的理解,司法独立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法院作为一个整体的独立审判,只服从宪法和法律,不受其他机关、组织和个人的干涉;二是指每个法院的独立审判,只服从宪法和法律,不受上级法院和其他法院的干涉;三是指法官独立审判,只服从宪法和法律,不受其他因素左右。马克思早就说过,“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在我国,司法独立

三大自我介绍面试禁忌

三大自我介绍面试禁忌 自我介绍通常是面试过程的第一个环节,找过工作的人对此并不陌生。昨天,在参加单面比赛时,大三学生小吴听到面试官要求他做自我介绍时,小吴流利地说出自己的姓名、年龄、院校、专业等。这种回答让面试官直摇头。“自我介绍不是照简历上的基本信息背一遍,而是要让我们知道你怎样看待自己。”有着几年人力资源工作经验的面试官尹潇瑞说,自我介绍考查的是应聘者的语言组织能力,以及对自己的定位是否清晰。“要像明星出场一样,短时间内就让人看到自己的优势。” “我是南大化工学院研二学生丁少杰,我将用3个关键词来介绍自己。”丁少杰的这句话,立刻让面试官尹潇瑞抬起头来,坐正身子认真听起来。丁少杰的3个关键词是“社团”、“比赛”、“实习”,并分别举了几个例子,让面试官尹潇瑞听得频频点头。尹潇瑞说,3个关键词证明了她的领导力、沟通力、团队合作能力很强。 如实相告自己的缺点 面试结束后,大三学生小吴向面试官白斌请教:“被问到自己的优点时,我该怎么回答?”白斌告诉他,挑出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优点,最多说3个即可,多于3个,就会让人觉得太自负。 “被问到缺点时,要不要如实告诉面试官?”白斌认为,要如实相告。“没有人完美无缺,一个人最可悲的是不知道自己的

缺点,最可贵的是发现自己的缺点,作出改正的努力。”白斌说,如实相告会让面试官觉得你这个人是诚实的,做人没问题。“在回答缺点这个问题上,千万不要撒谎,面试官会通过应聘者的眼神、肢体语言等看出来。” 察言观色判定面试官性格 “不要谈论薪水”,很多应聘者都知道要遵守这个原则,但当被面试官问到这个敏感问题时,说多少才算妥当?白斌认为,不同的企业文化,以及面试官的不同性格,对同一个应聘者的回答,会有不同的评判。“你回答3000元,有的面试官会觉得你很踏实,实事求是。还有的面试官会觉得你欲望不高,没有上进心。”因此,白斌建议在校大学生,要学会察言观色。“跟各种各样的人交流,了解他们的心理和性格,这样在面试时就能快速判断面试官是什么样的人,从而调整自己的应聘策略。”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孟建柱 《人民日报》(2013年11月25日06 版)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是我们党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决定》精神,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刻认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司法保障。司法机关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神圣使命。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各种矛盾和问题集中出现,机遇和挑战并存,司法工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影响更加凸显。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举措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我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完全做到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缺乏必要的权威,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有效的执行。因此,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统一、正确、严格实施,已经成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关键。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法治建设的重点。《决定》进一步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司法机关作为执行法律的专门力量,不仅自身应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保证公正司法;而且应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用权、公民依法办事,推进依法行政、全民守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只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才能在全社会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法治秩序,才能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只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实现长久稳定的和谐。当前,我国社会大局总体稳定。同时,必须看到,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社会矛盾高发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迫切需要发挥司法权利救济、定分止争的作用。多年来,司法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群众广泛认可。但是,也要看到,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的问题仍然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恶劣影响,损害了司法权威。必须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拓展司法体制改革深度,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

2020司法考试改革:非法本何去何从

2020司法考试改革:非法本何去何从 司考改革,非法本何去何从。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犹如 一颗重磅炸弹在司考界炸开了花。被誉为“天下第一考”—司法考 试的重大变革引起考生热议,2016年司法考试以及考试通过以后能 否顺利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表示担忧。本文将就这两个问题进行 探讨,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意见》中规定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取得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 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 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 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 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 试并获得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众所周知,当前国家司 法考试的报考条件中关于学历背景要求的描述是“高等学校法律专 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对比《意见》中的要求要宽泛很多,只要具有国家承认的本 科学历就可以报考司法考试,这其中涵盖了自考、成考(函授、业余、电大、远程、脱产)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考生。《意见》的规定, 将学历条件限制为“全日制本科”,限制了自考和成考学历的考生; 对非法本考生添加了“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 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的限定条件,限制了非法本 考生的报考。 那么,参加2016年司法考试的考生会不会受《意见》影响呢?答案是否定的。政策是在一定时间内的历史条件和国情条件下,推行 的现实政策。司法考试关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执行期限截至 2016年12月31日,司法考试放宽政策尚在时效内,户籍在放宽地 区的法律类专业专科考生仍然可以报考2016年司法考试,在此情况 下对本科生报名进行限制显然是不合理的。而且有内部消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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