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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2015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附件一:

2015年远程研修学分证明

本人承诺对以上信息正确性负责,如有错误,愿承担相应责任。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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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章:

县教育局(市直学校)学分管理员签字:

县教育局师训科(市直学校)公章:

年月日

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定)

张掖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2012——20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提高培训工作实效,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园)教师(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行每5年一周期的学分管理制度。周期内,以学年为单位进行学分登记,原则上从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完成的继续教育学分计算为当年学分。第一个周期时限为2012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第四条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落实每位教师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分类分层分岗培训任务”要求,每位在职中小学教师每学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72学时。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的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考核成绩合格,原则上每学时核定为1学分。 第五条市、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分别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工作量化考核制度,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 第二章学分管理的范围与标准

第六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各类学分统一按《张掖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标准》(附件1,以下简称“标准”)核定。 第七条依据《张掖市中小学教师德能测评办法》开展的教师德能测评活动,列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并按标准核定学分。 第八条中小学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凭培训机构颁发的结业证书或证明核定学分。 第九条中小学教师参加市、县级教师培训,按照市、县区教育局文件规定的培训学时及教师参训的实际情况核定学分。 第十条学校(园)开展校(园)本培训,须按隶属关系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张掖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园)本培训申报表》(附件2)和培训方案,经审核同意备案后开展培训,《备案通知》作为校(园)本培训学分登记的依据。未经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备案的教师培训项目,不能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每位教师每学年参加校(园)本培训登记的学分最多不超过30学分(市直学校不超过50学分)。 第十一条中小学教师离职或函授参加学历提高或第二学历进修,学习成绩合格者,按照所学课程规定学时登记学分;学习形式是自学考试或网络(远程)教育的,按成绩合格学科门次登记学分。每学年最多计72学分。

护士培训介绍材料(个人说明版)

乳源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护士培训手册 科室: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 _______________

目录 1、护士培训手册使用说明 (3) 2、个人基本情况表 (4) 3、护士培训方案 (5) 4、岗前培训制度 (8) 5、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制度 (9) 6、护士层级培训制度 (10) 7、护士培训考核管理措施 (13) 8、护士培训手册(岗前培训) (14) 9、护士培训手册(规范化培训) (16) 10、护士培训手册(三基三严) (22)

护士培训手册使用说明 一、护士培训手册为护理人员个人使用,分为三基培训及专科培训两部分。是护理人员在乳源 县妇幼保健院培训、考核的证明及专科层级能力的证据。 二、本手册由科室集中保存,培训时由个人取出。 三、护理人员必须按培训手册相关内容进行培训并完成相关考核项目。 四、本手册是护士竞聘或职称晋升的评审材料之一。 五、个人考核成绩记入培训手册,记录方式为:合格、补考合格、不合格三类。 六、操作考核每次由监考老师即时记录并签名。理论考核由各科的教学秘书统一记录并签 名。不得弄虚作假。 七、因进修、病假、产假缺考,应注明原因,否则当不合格处理。 八、认真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或缺页缺项。

乳源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护士培训方案 护士毕业后的在职培训是护理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护理队伍的建设和护理人才的培养起着重要的作用。根据广东省《护理管理工作规范》(第4版)的要求,结合整体护理工作模式、临床护士层级管理、专科护士培训工作发展等的需要,制定我院护理人员毕业后的培训方案。 一、培训对象: 1、中专、大专、本科护理专业毕业生。 2、外院调入或转入我院工作的护理工作人员。 3、完成规范化培训后的所有在职护理人员。 二、培训目标: 经过系统培训,达到护士基本条件要求和《护理管理工作规范》规定各层级护士的 任职资格要求,具体如下: 1、遵守《护士管理办法》和《护士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医德医 风和职业礼仪,热爱临床护理事业,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2、熟悉护理专业基础理论、护理操作常规和常用急救技术,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 3、能独立处理常见病的护理问题或常用护理技术问题,熟悉本专科各种传染病的护理。 4、熟练运用护理程序对病人进行整体护理,树立正确的临床思维观。 5、熟练掌握护理小讲课、护理查房、交接班的方法。 三、培训方案 按照广东省《护理管理工作规范》(第4版)的要求,我院护理人员的在职培训包 括岗前培训、三基培训、新护士规范化培训、核心能力层级培训及在职护士继续教育(包 括专业护理课程培训)。培训内容根据省市及行业发展要求1-2年更新一次。 (一)岗前培训 新毕业护士、外院调入护士进入我院工作,必须参加全院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由 医院办公室和护理部统一安排,以讲座或网络教学形式进行。培训内容包括: 1、医院组织体系和工作环境介绍。 2、医院制度: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医德规范教育、人事后勤制 度及要求、病历书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我院质控细则等。 3、护士工作态度培训包括护理服务礼仪、工作服务理念等。 4、护士技能培训包括护理核心制度、职责、爱婴医院母乳喂养知识、院感知识、护理病

护士继续教育制度

护士继续教育制度 1、继续护理学教育是继毕业后规范化专业培训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护理学教育。 2、继续护理学教育的对象是毕业后通过规范专业培训,具有护师及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正在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护理技术人员。 3、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既是护理技术人员享有的权力,也是应尽的义务。 4、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专题讲习班、专题调研和考察、疑难病历护理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短期或长期培训等),为同行授课、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等,均视为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 5、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由护理部负责。护理部与各科室共同制定护理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修计划。 6、护理部应建立继续护理学教育登记制度。登记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编号、日期、内容、形式、认可部门、学分数、考核结果、签章等。登记证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印制和发放,由护理部保存。 7、护理技术人员须按规定取得每年接受继续护理学教育的最低学分数,才能作为再次注册、聘任及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8、护理技术人员每年最低学分数为主管护师Ⅰ类学分须达到10学分,护士、护师Ⅱ类学分达到20学分。 护理部 2010年1月1日

在职护士继续教育制度 一、继续教育内容 1、复习巩固护理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2、专科的医学和护理学知识、技能。 3、护理专业理论及临床教学、护理管理、护理科研等综合内容。 二、继续教育的途径 1、病房有计划地组织讲课、查房和考核。 2、科内组织讲座和查房等。 3、院内外各种专业或相关专业的讲座、会议交流、学习班、研讨班。 三、继续教育安排 1、轮转护士的继续教育 (1)目标:具有良好的护士形象和行为,能独立完成临床护理中护士的工作。 (2)重点: ①巩固专业思想,严格素质要求,加强护士素质培养。 ②与临床实践相结合抓好“三基”训练。 ③明确临床护理工作程序及责任护士工作职责。 ④学习专科护理理论和技能。 ⑤学习为患者做健康教育并实施整体护理。 (3)具体要求 ①到医院报到时,接受护理部组织的入院教育和护士行为规范训练。 ②护士长结合每一位护士的情况,制定具体培训计划。 ③以小组护士工作为主, 适当安排治疗工作,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的知识和技能。 ④参加病房内、科内、院内的业务学习。

护士继续教育制度

护士继续教育制度 一、建立护理学术组 根据本院的规模,设立护理学术组其成员由护理部成员及各科室护士长等10余人组成。护理学术组全面负责医院护理队伍的教学计划,协助护理部做好督促、贯彻、检查工作。 二、护理部对教育的管理 护理部每年制定教育计划,结合医院护理人员的知识结构,以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方法,以长远规划和近期规划相结合,普遍教育与因材施教相结合,专业教育与文化教育相结合为原则,抓好在护理部垂直领导下各科室教学计划的落实。要求各科室有教学计划的落实措施及考核方法。护理部在年终对各科护士长进行教育工作考评,作为工作绩效,记入技术档案。 三、护理部在实施继续教育课目内容 1、充实和更新基本知识和技能。 2、加深和拓宽以前学过的专业概念和技能。 3、补充技术领域中的新知识和技能。 在职护士继续教育制度 一、继续教育内容 1、复习巩固护理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2、专科的医学和护理学知识、技能。 3、护理专业理论及临床教学、护理管理、护理科研等综合内容。 4、专业英语及公共英语。 二、继续教育的途径 1、病房有计划地组织讲课、查房和考核。 2、科内组织讲座和查房等。 3、院内外各种专业或相关专业的讲座、会议交流、学习班、研讨班等。 三、继续教育安排 1、试用期护士的继续教育 (1)目标:具有良好的护士形象和行为,能独立完成临床护理中小组护士的工作。 (2)重点: ①巩固专业思想,严格素质要求,加强护士素质培养。

②与临床实践相结合抓好“三基”训练。 ③明确临床护理工作程序及责任护士工作职责。 ④学习专科护理理论和技能。 ⑤学习为患者做健康教育并实施整体护理。 (3)具体要求 ①到医院报到时,接受护理部组织的入院教育和护士行为规范训练。 ②护士长结合每一位护士的情况,制定1年具体培训计划。, ③以小组护士工作为主, ,适当安排治疗工作,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的知识和技能。 ④参加病房内、科内、院内的业务学习。 ⑤护士长每月考核和抽查护士素质、护理知识和技能。 ⑥每季度考核各项基础护理操作,考试成绩均在85分以上者方能参加转正定级。 2、护士阶段的继续教育 目标:能按要求独立完成科室各项护理工作,特别是专科护理的知识,逐渐达到护师水平。 毕业2~3年的护士: (1)重点 ①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和熟练专科知识和技能(包括专科疾病知识、疾病护理要点、专科仪器使用、用药注意事项及常见不良反应等)。学习整体护理有关的理论和方法。 ②学习专业外语。 ③学习健康教育的原则和方法,充实教育内容,提高教育能力。 (2)具体安排: ①工作以临床小组主,适当安排治疗工作,熟练掌握各岗位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 ②积极参加科内、院内的业务学习,完成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侧重专科疾病的护理知识和技能,适当参与病房内小讨论和患者教育工作。 ③护士长定期考核,侧重专科护理知识和技能。毕业4~6年护士。 (1)重点: ①专科疾病护理知识和技能。 ②学习和熟练抢救技术及相关知识。 ③学习专业外语。

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要求

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要求 一、2016年北京燕化医院学分审验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序号我院2016年学分审验存在问题改进措施 1手工录入虚假半脱产学历教育学 分证明 由于我院科教部无权限查询在职学历教育 学员学籍,因此请各位学员自觉递交真实 的、由科室主管领导亲笔签名的学分证明。 2存在举办单位手工补录现象,实名 查不到 刷卡学分不可做过期补录,讲座当天未带 学分卡者,宁舍勿补;务必要实名注册, 本人参会,学分卡不代刷。 3全员刷卡:科室全员参加本院举办 的继教项目并全部刷卡 一次继教讲座刷卡人数不得超过本科室人 员的2/3 4录入与专业偏差较大的学分证书不接收药商提供的学分证书,不参加跨专业的研讨班、培训班。 5院内继教讲座项目刷卡总人数超 限 各科室根据科教部要求的人数,通知本科 室人员参加讲座。 6一天到两个培训地点获取两个不 同继教项目学分,总分﹥2分/天 请勿将本人学分卡随意托付他人代刷,同 一天不能去不同培训地点刷学分。 7跨专业获取学分情况严重每人每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记录中,至少含有3条本专业学习记录(讲座、培训班、进修、论文、自学、网上学习等) 二、学分获取途径 Ⅰ类学分参加国家级项目(1分/3h)、讲授国家级项目(2分/h)参加市级项目(1分/3h)、讲授市级项目(1分/h) 国家级成果奖、市级成果奖(按奖项等级授分) 网上学习(10分CME卡) Ⅱ类学分参加区县级项目(1分/3h),讲授区县级项目(1分/2h) 自学笔记(1分/2000字,≯5分/年),自学资料内容不包括查房、听课等活动记录,2014年起,根据北京市继教委要求,我院新制定《自学认定与管理办法》,已放我院内网 发表论文或综述(国外、国内、内部刊物)、科研立项(院内立项除外)、获区级成果奖 出版医学著作、译文(1分/1000字) II类学分证书只承认全继委指定杂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材》、《中国继续医学教育》杂志}(≯5分/年)(5分CME证书) 国内进修、对口支援、出国培训(4分/月,≥6月按25学分计算,先满足Ⅱ类超出部分视为Ⅰ类) 学历教育:全脱产学历教育(25分/年),半脱产学历教育(2分/科,≯15

医疗机构继续教育授予学分细则精编版

张家口市第五医院 继续教育学分授予和学分登记管理实施 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与实施,促进我院继教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继续教育学分授予和学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下发到各科室。 第一条根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省人事厅《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管理的通知》和省卫生厅、人事厅《河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3、推广项目。 参加以上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可授予Ⅰ类学分,以上三种项目中均包含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Ⅱ类学分 自学笔记、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省继续医学教育委

员会指定并统一组织考核的学习项目、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外出进修、发表学术论文、科研立项、出版医学著作、考察和调研报告、医学译文、单位和科室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第三条学分授予标准 一、Ⅰ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3、国家级推广项目按课件的学时数每3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5学分;省级推广项目按课件的学时数每6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5学分。 4、国家级、省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批准的学分数授予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5学分。 5、省、市级学会举办的学术年会,每次授予省级Ⅰ类学分不超过3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在科室交流,每2,000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 学分很重要的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方法 关键字: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方法 (一)Ⅰ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 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省、市(州)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 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省、市(州)级学会举办的学术年会,每次授予省、市(州)级学分3 学分。 4、上述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自学笔记: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 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在科室交流,每2000字授予1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经单位批准,凡到外单位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1—5个月,经考 核合格者,每月授予5学分。6个月及其以上,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每年规定的25学分(不区别Ⅰ、Ⅱ类学分)。 3、在刊物上发表论著和综述,按以下类别计算学分: 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依此类推) 4、国外刊物10-9学分 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8-7学分 或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

省级刊物6-5学分 地(市)级刊物4-3学分 内部刊物2-1学分 5、科研立项 已批准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课题类别课题组成员排序(依此类推)? 国家级课题10、9、8、7、6、5、4学分 省、部级课题8、7、6、5、4、3、2学分 市、厅级课题6、5、4、3、2、1、1学分 6、出版医学著作,每编写1000字授予1学分。 7、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1学分。 8、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 9、由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主讲人可授予2学分,参加者授予0.5学分。 10、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予1学分,参加者授予0.2学分。 第1项、第3—10项由单位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查授分。? (三)学分要求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完成规定的学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得的最低学分数不得低于20分,所获I、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完成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数不得低于10分(不区分I、Ⅱ类学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落实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I类、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二、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以上学(协)会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3、推广项目 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在职卫生人员开展的培训需要(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由卫生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二)II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II类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 (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 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3、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推广项目按课件的学时数每3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写出综述,由所在单位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授予学分。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按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此类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第一作者--第三作者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标准及要求(最新版)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标准及要求 一、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自治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 二、学分分类 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授予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广西区卫生厅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广西区卫生厅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二)Ⅱ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和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 (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上述1、2中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者,应制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经审核,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负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接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3、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类别计算学分: 刊物类别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 (1)国外刊物10-8学分

在职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

在职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的规定:“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的 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以短期业务学习为主,形式包括学术讲座、学 术会议、专题讨论会、专题学习班等;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最低 学分为25学分”等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出下述在职医务人员继续教育的规 章制度。 一、继续教育的考核办法 1、在职人员每年参加经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为25分。①参加院级学术 讲座,每参加一次计1分;②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或专题学习班,学分由中华医学会学术会务 部发的学分证为依据;③市级三、二、一等科技成果奖的主持者分别记学分3分、6分、9分, 省级医学科技进步三等奖10分,二等奖15分;第2—7名完成人,按主持减1分计算(最低计 1分);④发表学术论文,省级杂志临床交流(1500字以上)5学分,临床论着(2500字以上) 10学分;国家级杂志临床交流(1500字以上)7学分,临床论着(2500字以上)计12学分。 中华牌杂志临床交流(1500字以上)10学分,临床论着(2500字以上)15学分。其它专题论 文参考上述规定计分;⑤临床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每项经院学术委员会根据经济效益及 水平认定后记2—5学分;⑥专着:主编15学分,副主编10学分,编委5学分;⑦专利:发明 专利15学分,实用新型专利5—10学分(院学术委员会根据经济效益及水平认定)。 2、根据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第三款第四条规定:“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取得最低学分25 学分,才能提出晋升高一级技术职务的申请”之规定,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需连 续5年,每年取得25学分后,才有资格晋升高一级技术职称。

学分申报流程

附件1 继续教育学分个人填报流程说明 1 系统概述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办公室负责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的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各类人员进行学分的审核工作。滨州市所有需要晋升职称的人员提交增加学分的申请,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办公室管理人员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通过审核者,获得该学分。参评人学分合格后可以申请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2 系统的注册与登录 2.1 登录 首先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地址:,在网站中单击“继续教育培训”图片(图2-1红框中的图片),然后点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进入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页面,然后在打开的页面中单击学分申报图片(图2-2中红框中的图片)即可进入登陆页面(如图2-4),在第一次打开登陆页面时,页面顶端会提示用户进行安装插件操作(如图2-3),单击下载控件并在本地运行下载的控件即可。以后再访问页面不会再次提示。 图2-1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界面

图2-2 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界面 图2-3 第一次打开的登录界面

图2-4 登录界面 进入如图2-4的登录界面,如果参评人有考试系统的帐户,可以用考试系统的帐户登录本系统。若参评人目前还没有的帐户,可以点击【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 账号默认为姓名+密码的形式,如张三的身份证号为371123************,则账号为:张三371123************。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2.2 注册 图2-5 注册页面 进入注册页面后,按照每个文本框下的要求输入正确的个人信息,然后点击【立即注册】按钮进行注册。 注册成功后会弹出如下对话框。请各位用户留意对话框上的信息。注册后,系统的登录名为:姓名加身份证号码,如:张三3714618;系统的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如:张三的密码为094618。 图2-6 注册成功提示信息 注册成功后,再次返回登录页面。如(图2-4)。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入系统。

护理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

护理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 一、培训 1、所有护理人员毕业后均必须参与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从护士毕业后开始,为终身教育。 2、培训的内容以学习专业相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 3、护理继续教育培训的形式有:参与科室及全院各种知识、技能培训、查房、讨论及参与院外各种学术交流、讲座、培训班。 4、护理管理部门、管理者要为护理人员创造继续教育培训的条件,提供机会。 5、继续教育培训学分的计算: (1)Ⅰ类学分计算 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为 1 学分/3 学时,主讲者 2 学分/小时;省级继续教育项目为 1 学分/6 学时,主讲者 1 学分/小时。 (2)Ⅱ类学分计算 Ⅱ类学分包括医院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新技术推广,主讲人 1 学分,参加得 0.5 学分,全年不超过10 学分;科室组织的培训学习、教学大查房、全科疑难病例讨论会、多科室的病例讨论会,主讲人 1 学分,参加者 0.5 学分,全年不超过 10 学分。 6、护士、护师每年获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得低于 20 学分

(其中Ⅰ类学分为 2 分,Ⅱ类学分为 18 分),主管护师及以上人员每年获得的学分不得低于20 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为 4 分,Ⅱ类学分为 16 分),Ⅰ类、Ⅱ类学分不能相互替代。 二、考评 1、护理部每年一次对每位护理人员分层次进行全年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的年终考评。新职工进院第一年,只参与继续教育培训,但不纳入考核,其考核时间从次年元月份开始。 2、护理继续教育学分由护理部、护士长负责管理。学分统一管理,培训组织者根据培训类别发放学分证书。 3、各科室护理人员学分先由护士长审核,再由护理部审核。每年 12 月 31 日前必须完成当年学分审核,学分数不合格者以科室为单位上报科教部。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应妥善保存自己的各种学分证书/证明原件。 4、个人未达到规定学分者,不得参与当年及第二年晋升、聘任及注册,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且无论Ⅰ类、Ⅱ类学分,每差1 分,罚款 300 元。

护士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和考评制度

在职护士继续教育培训与考评制度 一、培训部门:科室及护理部 1、护理部制定在职护士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科室根据护理部计划制定本科室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培训形式: 1、自学是继续教育的重要形式,要求护理人员自觉加强学习,特别是本科室常见技术操作、常见病的护理常规等,提高自身素质。 2、由科室、护理部组织学习、查房、疑难病例讨论、考核。 3、鼓励护理人员参加短期培训班。 4、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 5、鼓励护理人员参加高等教育学习。 三、考评 1、新进医院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结束后由护理部根据院方安排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安排进入科室轮转。 2、轮转期间由科室做好轮转人员的出科考核(理论及操作)。 3、定岗前由护理部操作组对轮转人员进行8项基础技术操作及理论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入科。 4、护理部对毕业后1-5年以内的护士,根据科室制定的培训计划,每季度进行一次理论及操作考核,所得成绩计入本科成绩,科室每月进行一次理论及操作考核(5年以上的护士,科室主要针对专科操作进行培训并考核)。 5、护理部组织的考核,除45周岁以上人员外均必须参加。

6、科室、护理部考核均计入个人档案。 7、每位护士必须取得每年院内继续教育学分的90%以上。 8、护理部组织的理论及技术操作考核,年终进行排名,对全年考核成绩优秀的护理人员(个人平均成绩前10名)年终给予奖励,科室(平均成绩前3名)每季度予以奖励,成绩差的科室(平均成绩后3名)年终给予处罚。 护理部 2015.12.15

在职护士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护理继续教育是继在学校毕业以后,对护理人员进行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及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为主的一种教育方式,目的是使我院护理人员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及技术水平,以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需求,更好的为广大患者服务。 一、继续教育对象 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全体护理人员 二、培训方式 (一)院级培训 各级护理人员必须参加院方组织的各种与护理有关的培训 (二)护理部及科室培训 第一级段:毕业后岗前培训 新进医院的护理人员除参加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外,根据院方的安排,由护理部制定具体的护理人员岗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轮转科室培训 新进医院护理人员完成岗前培训后,由护理部安排科室轮转,所轮转科室根据护理部制定的轮转科室培训计划认真进行培训,并完成出科考核,轮转结束后由护理部统一进行考核决定定岗。 第三阶段:定岗后的培训 1、轮转护士经考核合格后由护理部安排定科,科室根据护理部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制定本科室培训计划(分层培训),对本科室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基本知识、专科操作、常规、规程、护理核心制度、应急预案、流程、新技术、新业务等进行培训。(业务学习、护理查房至少每月一次,要求有实用性)。 2、护理部 护理管理人员培训:护理部制定护理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护理部每年除对新技术、新理论、新知识组织培训外,对交接班规范、护理查房规范、沟通技巧、《基础护理技术操作》中常见技术操作、急救技术等进行培训,2016年在我院开展PICC导管维护、品管圈工具的使用,举办危重病人培训班,邀请相关科室医生进行授课。 (三)护士ICU轮转培训 为了提高我院护理人员的危重患者抢救能力,提高护理队伍的整体水平,对1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临床护士从2016年1月份开始进ICU进行培训(培训时间:

关于继教学分常见问题的答疑

1、问:如果学分不够,怎么购买? 答:获取学分的方法: 若自我评估每年通过学术会议,不能获取足够的Ⅰ类学分,可以申请参 加华医网、好医生等网站的远程教育。 华医网流程:注册——关联医卡通号码——购买学习卡——绑定账号— 开始学习——参加考试(考试完毕提交申请后,相应学分 24小时后能下来,自动转入学分系统里个人的账户内)。 2、问:关于科室活动授予学分的问题。科室活动是指科室开展的教学查房、疑 难病例讨论、大会诊等活动,每人每年度科室活动最高不超过10分。鉴于录入存在工作量大的问题,科教科不再录入该项目,医务科将直接批量录入并收入该类学分,计为市级II类学分10分。那么是否:每年需要自己挣的学分数量仅仅为15分了? 答:是的。但要求这15分中的I类学分最低有5分、市级Ⅱ类最低有8分。 3、问:新进规培学员如何查找医卡通号码? 答:华医网上用身份证号注册后,网页上会显示(以2开头的)医卡通号码。 4.问:今年新进的往届毕业的学员,如果之前已经有医卡通,现在能继续用吗?答:能继续使用。但需要自己找原单位给你在系统里点击学分卡转出,然后把你的姓名、医卡通号码发至梁老师手机:,梁老师统一到这边医务科去给你们办理学分卡转入,然后就可以使用了。 5.问:往年的学分在今年是否能用呢? 答:不能。 6.硕士毕业的规培学员,学分不由科教科录入,而是由医院招聘你们时给你们所定的科室(也就是规培结束后应回到的那个科室)录入。 问:学分交自己定科的科室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需要问你们自己的科室。 7.问:I类学分无论是国家级的还是省级的都可以吗? 答:都可以。 8.问:医卡通里面的学分还需要登记吗? 答:不需要,因医卡通里的学分是联网的,每次参加学术活动时一刷卡,学分就被自动记入学分系统。若是纸质版的学分证书,则需要提交到科教科登记。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办法(1)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办法 继续教育学分是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数量和质 量的主要依据,其计算办法,国家、省有规定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行业主管部门与市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发文确定学分计算办法的,仍按原办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以下办法进行分类计算。 (一)培训类 1、参加市和市区各部门(单位),以及经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开展的各类 继续教育培训,经考核(考试)合格后,以颁发的《结业证书》为依据登记学分。为继续教育培训提供教学的,凭继续教育基地或施训机构出具的授课证明、本人备课记录,可获得所授课时的2倍学时计算学分。 2、参加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脱产、半脱产培训或进修,以及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高级研修班,按实际学习天数计算学时,以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为依据登记学分。 参加上述两类培训,学分计算标准,一天为6个学时,每5个学时折算1学分。每项培训计算和折算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0学分。

3、参加市和市区各部门(单位)以及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范等,参加人员按实际听课学时数,凭举办单位的证明,每5学时折算1学分。 4、参加国际和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类学术交流(学术报告)、专题研讨会等,每次按实际天数计算学时,以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或会议通知、与会人员名单为依据登记学分(参加不同级别、同一专题会议的,按最高级别登记,不得重复登记)。同时做主题演讲的,以演讲稿等说明材料为依据,分别增计10学分、8学分、6学分、4学分。 5、出国考察学习的,以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护照为依据,每次登记3学分;出国讲学或出国留学进修的,以单位证明或进修证书为依据,每次时间在半个月内的登记10学分;半个月以上至一个月的登记15学分;一个月以上不满二个月的登记20学分;二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登记25学分;三个月以上不满四个月的登记30学分;四个月以上至半年的登记35学分;半年以上至一年的登记40学分;一年以上的每超过二个月增计5学分。 6、参加自学考试的,以单科合格证书或学校出具的有学籍编号的成绩单等为依据,每门登记5学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承认的各种学历教育的,以录取通知书、毕业证和成绩单为依据,在规定的学制内每年登记10学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以结业证书为依据一次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规定

Xxx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与加强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得管理与实施工作,提高全院医务人员得业务水平,结合张卫行[2009]28号《关于张家港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得意见》及苏卫办科教[2014]9号《关于加强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工作得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继续教育对象 在职得从事卫生技术工作人员。 二、学分分类 学分分为Ⅰ类学分与Ⅱ类学分。 Ⅰ类学分: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推广项目等。 Ⅱ类学分: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得学术活动、操作示教、外出进修学习、参加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及成人毕业后再教育等形式得活动。 三、学分要求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得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取得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Ⅱ类学分20分,鼓励参加Ⅰ类学分学习;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得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取得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四、学分授予标准 (一)Ⅰ类学分: 参加国家级与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经考核合格,按该项目规定得学分数,由主办单位授予得学分。 (二)Ⅱ类学分: 1、由市卫生局、市医药卫生学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学组)名义举办得各类培训班、学术讲座、学术研讨、学术报告等,主讲者每学时授予1分;参加者每学时授予0、5分。 2、由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得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等,主讲者每次授予2分;参加者每次授予0、5分。参加者全年所

获该类学分,最高不超过10学分。 3、经单位批准,到省级以上进修基地进修(含省级与出国培训)6个月以上者(不含6个月),经考核合格,视为完成当年规定得25学分。进修6个月以下者,按进修月份数折合授予Ⅰ类学分与Ⅱ类学分。 4、参加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按该项目所属类别与规定学分数授予学分,最高不超过5学分。 5、参加成人毕业后再教育(夜大)学习,取得得学分统一只承认继续教育Ⅱ类学分5分。 6、学习由全国或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指定得自学资料、音像教材、相关报刊杂志,经市医学会考核认可,按规定授予学分,最高不超过Ⅱ类学分5分。 7、由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得多科室临床病例(案例)讨论会、大查房等,主讲者每次授予1分;参加者每次授予0、2分。参加者全年所获该类学分,最高不超过10学分。 8、由单位或本科室组织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知识、有明确目标与学习计划,学习后写出综述经医学会认可,按每2000字授予1学分,每年最高不超过5学分。 9、在刊物上发表论文或综述,按刊物类别分别授予学分,并按作者排序第1至第3名依次递减1学分。(1)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STP)收录得期刊:10~8学分;(2)核心期刊:8~6学分;(3)非核心期刊:5~3学分;(4)内部期刊:3~1学分。 10、已批准得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一下类别授予学分,并按课题组成员排序第1至第5名依次递减1学分。(1)国家级课题:10~6学分;(2)省、部级课题:8~4学分;(3)市、厅级课题:6~2学分;(4)张家港市级课题:4~1学分。 11、有书刊号得医学著作:每1000字授予1分;出国考察报告与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1分;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分。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证明

老师: 您于2013年9月12日参加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组织的“本学期语文教研工作开题会”学习,共计2学时。 特此证明! 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 二0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证明 老师: 您于2013年9月12日参加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组织的“本学期语文教研工作开题会”学习,共计2学时。 特此证明! 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 二0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老师: 您于2013年9月26日参加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组织的“浅谈如何培养一年级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训,共计2学时。 特此证明! 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证明 老师: 您于2013年9月26日参加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组织的“浅谈如何培养一年级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训,共计2学时。 特此证明! 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老师: 您于2013年10月10日参加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组织的“一年级汉语拼音教学的方法”培训,共计2学时。 特此证明! 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 二0一三年十月十日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证明 老师: 您于2013年10月10日参加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组织的“一年级汉语拼音教学的方法”培训,共计2学时。 特此证明! 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 二0一三年十月十日

老师: 您于2013年10月12日参加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组织的“学校教研课《只有一个地球》”探讨,共计2学时。 特此证明! 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 二0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证明 老师: 您于2013年10月12日参加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组织的“学校教研课《只有一个地球》”探讨,共计2学时。 特此证明! 白云区第三小学语文教研组 二0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办法

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办法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关于印发《广东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办 法》通知 【来源:发布日期:2010-7-23阅读次数:805】【选择字号:】 粤继医教〔2007〕10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部、省(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高等院校及学术团体: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根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卫科教发〔2000〕477号)和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全继委发〔2006〕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我省1999年颁发的《广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2002年颁发的《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细则》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广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章程》、《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是指经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评审,由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学科的国际、国内或省内发展前沿; (二)边缘学科和交*学科的新进展; (三)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科研成果的应用与推广; (四)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与推广; (五)填补国内、省内空白,有显着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新技术和新方法。 三、拟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经由所在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推荐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省(部)属高等医学院校、厅直属单位、省一级学会(协会)可直接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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