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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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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管理规章制度

附件9:

压力容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减少和防止事故,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

为: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且工作压力

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盛装气

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

点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其中超高压容器应符合《超

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2-2005)

的规定,非金属压力容器应符合《非金属压力容器

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1-2004),简单压

力容器应符合《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3-2007)。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不适用本规定,按各自的技术监察规程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是公司对压力容器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生产、技术引进与开发、改扩建

项目和设备管理中,凡涉及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

选型、采购、制造(含现场组焊)、安装、验收、使

用、检验、修理、改造、报废更新等工作,必须严

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所引用的文件: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二)《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49号)

(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

(四)《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第1号修改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27号)

(五)《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2003〕207号)

(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5号)

(八)《超高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2-2005)

(九)《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1-2004)

(十)《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3-2007)

(十一)《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6号)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设备管理部是公司压力容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和国家有关法令法规,中石化集团公司及股份公司的有关制度和管理规定,制定公司压力容器管理规定并负责监督执行;

(二)负责建立和健全公司压力容器管理体系,制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内容的全员参与管理的压力容器管理模式;

(三)指导各使用单位参与压力容器的设计、采购、安装、验收、使用、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更新等管理环节的全过程管理;

(四)全面负责公司压力容器和安全附件定期检验工作,组织编制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组织公司新压力容器技术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公司压力容器注册登记,闲置压力容器停用、报废压力容器注销、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延期检验、压力容器安装告知等手续办理;负责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及上级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及实施情况报告;

(六)参与压力容器事故抢险、上报、调查和处理;

(七)负责组织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参加技术培训和考核并取得相应资质。

第六条公司生产管理部、科学技术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编制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

(二)负责检查各单位装置运行管理,保证操作工艺指标符合工艺操作规程,严禁压力容器超温超压运行;

(三)根据压力容器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组织压力容器的倒空、置换,以保证压力容器按期检验。对不能按时倒空影响定期全面检验的压力容器,负责提出延期检验的书面申请;

(四)负责组织制定延期检验压力容器的监控使用措施;

(五)负责组织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公司安全环保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压力容器管理全过程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各项

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二)组织或参与压力容器事故的上报、调查和处理;

(三)负责组织审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八条公司人事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按工作需要配备压力容器管理人员;

(二)配合、指导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压力容器操作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第九条物资装备中心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对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及安全附件供应商的资质审查;

(二)负责按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和有效的设计图样或按压力容器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标准型号采购压力容器;

(三)负责组织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使用单位或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参加压力容器的到货验收,并及时向使用单位或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提供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及本规定要求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四)对采购的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及安全附件的质量负责。

第十条公司工程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在工程项目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标准及上级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督促工程项目中的压力容器安装单位及时办理压力容器安装告知手续;

(三)负责组织工程项目中压力容器的工程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按时移交竣工资料。

第十一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等有关法令法规及集团公司、公司有关压力容器的制度和规定;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管理体系,制定本单位压力容器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三)负责编制并申报压力容器更新计划、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参加本单位压力容器采购、安装验收及试车;负责本单位新压力容器的技术验收申报工作;

(四)负责年度定期检验、修理、改造计划及延期检验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和申报,并按公司的指示进行相关工作;

(五)负责新增压力容器注册登记、闲置和报废压力容器使用证的注销申报,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六)定期向设备管理部报送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

题及处理情况等报告;

(七)负责制定本单位压力容器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及安全附件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制定本单位事故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参与压力容器事故抢险、上报、调查和处理;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十)负责建立和健全本单位压力容器技术管理档案。做好检修、修理改造等有关技术资料的及时归档工作。

第三章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与安装

第十二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新增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单位的资格审查;参

与压力容器设计文件审查和制造过程监理工作。公

司设备管理部负责新增重大、关键压力容器的设

计、制造单位的资格审查,参与重大、关键压力容

器设计文件审查和制造过程监理工作。

第十三条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

相应级别、品种的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

第十四条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单位,应当依

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规定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并公布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活动。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单位对其设计、制造的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负责。

第十五条压力容器的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设计文件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等法规要求。

第十六条压力容器的制造(含现场组焊) 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制造单位承担,并要求压力容器的制造单位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规要求提供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第十七条进口压力容器(指境外制造的压力容器),其境外制造单位应取得中国政府颁发的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许可证书。对进口压力容器应按有关法规要求进行安全性能的监督检验。

进口压力容器的制造资格许可及其管理、商品检验和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按照《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七号)、《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第447 号)、《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1985年6月6日劳动人事部、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颁发)及《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2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订货单位(或项目管理部门)必须妥善保管好进口压力容器的合约、发票、提运单、装箱单、质量证明书、随机文件等有关资料,以及商检文件、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等监检资料,在压力容器投用前及时全部移交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

订货单位(或项目管理部门)应保证文件、资料的齐全,由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压力容器的安装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压力容器的安装活动。

压力容器安装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压力容器安装情况书面告知淄博市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

第二十条压力容器安装工程完工后,应进行

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组织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及相

关部门参加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用。

验收合格后30日内,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应将下列资料移交给使用单位,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移交资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3.4条规定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

(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4.1.4规定的压力容器制造、现场组焊技术文件和资料;

(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装告知书;

(四)设备安装前的检查验收记录;

(五)设备安装记录;

(六)基础检查记录;

(七)隐蔽工程记录;

(八)设计变更通知书;

(九)压力试验记录;

(十)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第四章压力容器技术验收

第二十一条为控制新压力容器的产品质量,

在登记注册前,公司组织对新压力容器进行技术验收。

第二十二条新压力容器的技术验收应按照有关压力容器法规、标准,认真进行设计、制造和安装文件的审查,保证验收质量。经验收,若安全状况等级达不到使用登记要求的新压力容器,由订货部门负责处理或退货。

第二十三条新增压力容器统一由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向公司设备管理部申报验收。验收地点可选择在制造厂或使用单位安装现场。制造、使用单位提供验收条件。订货单位(或项目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提供齐全的产品技术资料。

第二十四条新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评定按《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2003〕20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首次定期检验周期一般为3年,球形储罐投用1年后应开罐检验。对合格产品在“新压力容器技术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含安全状况等级、首次定期检验日期)。

第二十五条公司新压力容器技术验收时可以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查,发现产品技术文件与实际质

量不符的不予验收。

第五章使用管理

第二十六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压力

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

负责。

第二十七条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到使用登记机

关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

记证》。未经公司技术验收的新容器或经验收组确

认安全状况等级达不到使用登记要求的新容器,使

用单位不能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应包括下列

内容:

(一)资料目录;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三)固定式压力容器登记卡;

(四)《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3.4条规定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通知

书;

(五)《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4.1.4条规定的压力容器制造、现场组焊技术文件和资料;

(六)压力容器安装记录(一般包括压力容器安装告知书、设备安装前的检查验收记录、设备安装记录、基础检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压力试验记录、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七)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八)维修和技术改造的方案、图样、施工方案、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

(九)检查、检修记录;

(十)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十一)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

第二十九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由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编写,设备

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对其进行会审,由主管生

产负责人签署批准。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

程中,应明确提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其内容

至少应包括:

(一)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含工作介质、最高工作压

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液位控制等);

(二)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三)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

第三十条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三十一条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规章制

度,发现压力容器有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应立即

采取有效的紧急措施,并及时按程序上报: (一)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二)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

(三)安全附件失效;

(四)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五)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六)过量充装;

(七)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八)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九)真空绝热压力容器外壁局部存在结冰、介质温度和压力明显上升;

(十)其他异常情况。

第三十二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实施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由设备管理部门专业管理人员根

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时间组织实施。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

第三十三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建立固定式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按《固定式压力容器

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要求进

行日常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并记录。

第三十四条盛装介质为液化石油气的16MnR、高强钢储存压力容器(指使用标准抗拉

强度下限бb≥540MPa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应建

立对工作介质中腐蚀介质的含量定期分析制度,并

严格控制腐蚀介质含量。

第三十五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固定式压力容器,一般不得继续使用。使用单位无法立即更

换或者修理的,按规定办理监控使用手续后方可投

用,其累积监控使用的时间不得超过3年,在监控使用期间,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提高其安全状况等级,否则不得继续使用。压力容器报废后应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予以注销。

第三十六条压力容器拟停用1年以内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公司设备管理部批准;恢复使用时应报公司设备管理部批准,安排检验单位进行全面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投用。压力容器拟停用1年以上的,报公司设备管理部批准后进行封存,在封存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并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重新启用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批准,安排检验单位进行全面检验,检验合格,持定期检验报告向登记机关申请启用,领取使用登记证。永久停用压力容器或报废压力容器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公司设备管理部批准,持有关资料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十七条压力容器安全状况发生变化、长期停用、移装或者过户的,使用单位应当按《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2003〕207号)的要求向使用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八条压力容器安全状况发生下列变化

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变化后30日内持有关文件向

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一)压力容器经过重大修理改造或者压力容器改变用途、介质的,应当提交压力容器的技术档案资料、修理

改造图纸和重大修理改造监督检验报告;

(二)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发生变化的,应当提交压力容器登记卡、压力容器的技术档案资料和定期检验

报告。

第六章压力容器的改造与维修

第三十九条压力容器的改造、维修单位应当是取得相应制造许可证或者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的单位。

压力容器改造、维修前,从事压力容器改造维修的单位应当向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机关告知。

第四十条严禁压力容器使用单位任意修改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时的参数,如确需修改,应以书面

形式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

位进行校核,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向设计单位提供

全面检验报告和相关文件,经设计单位同意并办理

有关手续后方能修改操作参数。

第四十一条公司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压力容器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压力容器使用单位防范事故的能力。使用单位应采取修理改造、更新等措施,合理控制在用3级压力容器数量,适应装置长周期运行。

第七章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第四十二条压力容器检验单位应严格按照核准范围从事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检验检测人员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检验检测人员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单位中执业。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对进入公司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人员登记,不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人员登记的检验检测单位,不准在公司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第四十三条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压力容器检验周期到期情况和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及时安排到期压力容器的全面检验工作。各使用单位每年1月份向公司设备管理部上报年度应检压力容器明细表。公司设备管理部编制公司压力容器检验计划,确定检验单位,明确检验要求。使用单

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压力容器检验计划。

第四十四条压力容器检验单位根据公司检验计划按有关规程要求逐台编制检验方案。使用单位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审查压力容器的检验方案,大型关键压力容器的检验方案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审查。检验单位不按公司规定逐台编制检验方案或检验方案未经审查认可,不准在公司实施压力容器的检验。

第四十五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内容及要求、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和定期检验周期的确定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的规定执行。检验单位在现场检验工作完成后,应向使用单位通报受检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的初步评级情况,并结合压力容器所在生产装置检修周期,合理确定检验周期。

第四十六条压力容器经定期检验符合继续使用的安全状况等级后方可投入使用。检验单位在检验过程中查出需要处理的缺陷,限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使用单位,以便于及时安排修理。装置开工后,除去特别原因确实对检出缺陷不能及时安排修理的情况,不允许有4、5级压力容器出现,检

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办法a I时'间H 卜/ / 1 /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压力容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地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实验教学安全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压力容器包括电加热蒸汽发生器、灭菌设备、气瓶和液氮存储设备等各种设备。 第二章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正确和合理地使用压力容器是提高压力容器安全可靠性、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重要条件。 第四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并根据设备的数量和安全性能要求,负责对学生使用压力容器的培训。 第五条使用单位须依据压力容器的有关法规和操作手册,编制本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使用单位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每年将压力容器数量、变动和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报送校资产设备处。 第七条使用单位须做好压力容器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的检查,做好压力容器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工作,压力容器受压部件的重大修理和改造方案须按相应程序报上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 第八条发生压力容器爆炸及重大事故,须迅速报告上级安全监察机构和校资产设备处,并立即组织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填写《压力容器事故报告书》,报送当地安全监察部门和主管部门。

第三章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 建立和有效地执行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 度是确保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的基本条件。 第十条 使用单位须建立压力容器管理责任制。各使用单位除由 技术负责人对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外,还应根据使用单位所使用 容器的具体情况,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压力容器的专职管理人员应在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 具体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执行有关压力容器 的管理规范和安全技术规定。 负责压力容器的登记、建档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和统计上报工 作。 负责组织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 及 仪器使用证的发放工作。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须建立压力容器操作责任制。每台压力容器都应有专职 的操作人员,压力容器专职操作人员应具有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所 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并经过技术考试合格。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履行 以下职责: 1.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正确操作使用压力容器。 2.认真填写操作记录。 3.做好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工作,使压力容器经常保持良好的技 术状态。 4.经常对压力容器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操作条件不正常时 及时进行调整,遇紧急情况应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向上级 报告。 2. 参加新进压力容器的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3. 编制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 5. 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操作、维修和检验情况。 6.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 安全管理制度 1、在进行锅炉、压力容器安装、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条例》、《蒸气锅炉安全监察规程》、《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2、使用压力锅炉要有下列资料: (1)锅炉总体图纸 (2)受压元件强度计算书 (3)质量证明书 (4)锅炉安装图和使用说明书 (5)检修、事故、验审记录等。 3、使用压力容器要有下列资料: (1)容器详图 (2)强度计算书 (3)质量证明书 (4)容器检修、检验原始记录。 4、在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前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保卫制度、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等; 5、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视力和听觉障碍,

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证,才能独立操作。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6、各种压力容器要装有安全阀(或防爆膜)、压力表、减压阀,乙炔发生器要有防回火装置,蒸汽锅炉还要有水位表等; 7、压力容器的检修要在无压力的情况下进行,各种介质必须放清、洗净。容器的修补焊接工人必须持劳动部门颁发的合格证才能操作; 8、各种气瓶应配上安全帽、防震圈等安全附件,严防沾染油污,避免曝晒、碰撞、腐蚀,放置地点必须距明火10米以外。 9、锅炉、压力容器按照国家规定期限,定期进行技术检验,并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归档备查。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和报废处理 1、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检查和效验,做好记录。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准带压对承压部件进行焊接,捻缝、紧螺丝等工作,擅自拆除和损坏特种设备安全附件。 3、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汇报设备主管。 4、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压力容器的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1、本压力容器管理制度,是本公司竹木碳化罐特种设备的使用以及定期检验的管理制度。 2、公司经理负责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协助管理。 3、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及定期检验 3.1 新购或更新压力容器,或进行压力容器工程招标时,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或安装单位。在压力容器投入前,按规定到延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3.2 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内容应包括: a) 压力容器档案卡(见《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附件四); b) 压力容器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样、技术条件、强度计算书,以及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c) 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竣工图、质量说明书、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强度计算书等); d) 检验、检测记录,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e) 修理方案,实际修理情况记录,以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f) 压力容器技术改造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保证书、施工质量检验技术文件和资料; g) 安全附件校验、修理、更换记录; h) 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 3.3 运行中的压力容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⑴储罐罐体无明显变形,储罐基础无不均匀沉降(倾斜度超过1%时,不得继续储气,应清空进行修复)。保持罐基周围排水沟畅通无积水,储罐区内无杂物、畅通无阻。防雷、防静电装置应符合设计规定要求,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⑵压力容器罐体焊缝、附件及所有连接点无泄漏,阀门开关灵活;罐体外壁防腐涂层完好无脱落,罐体及附件无锈蚀。 ⑶温度计、液位计、压力表等仪表应保持完好和有效状态,指示符合实际情况。 3.4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定期对他们进行专业培训与安全教育。 3.5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超压、超量、超温运行。做好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若情况异常,要采取紧急措施并迅速向上汇报。 3.6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编制压力容器(包括安全附件)的检验、维修、保养计划。 对压力容器的检查、检验、维修、保养的安全要求是: a) 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修理; b) 处理紧急泄漏需要带压堵漏时,必须制定有效的安全操作方案和严格的防护措施,经公司经理批准,选用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有效证书的人员来操作,并有公司经理派技术人员在现场监督; c) 对本公司进行定期检查、检验、或进行技术改造、修理的外来单位,必须是已经取得相应资格或者是经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定

TSG R5002-2013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Pressure Vessel Service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3年1月16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使用管理┅┅┅┅┅┅┅┅┅┅┅┅┅┅┅┅┅┅┅┅┅┅┅┅┅┅┅┅┅ 第三章使用登记和变更┅┅┅┅┅┅┅┅┅┅┅┅┅┅┅┅┅┅┅┅┅┅┅┅┅┅ 第四章年度检查┅┅┅┅┅┅┅┅┅┅┅┅┅┅┅┅┅┅┅┅┅┅┅┅┅┅┅┅┅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六章附则┅┅┅┅┅┅┅┅┅┅┅┅┅┅┅┅┅┅┅┅┅┅┅┅┅┅┅┅┅┅ 附件A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式样┅┅┅┅┅┅┅┅┅┅┅┅┅┅┅┅┅┅┅┅┅┅ 附件B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附件C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方法┅┅┅┅┅┅┅┅┅┅┅┅┅┅┅┅┅┅ 附件D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附件E 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年度检查专项要求┅┅┅┅┅┅┅┅┅┅┅┅┅┅ 附件F 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年度检查专项要求┅┅┅┅┅┅┅┅┅┅┅┅ 附件G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年度检查项目、内容和要求┅┅┅┅┅┅┅┅┅┅┅┅ 附件H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氧舱,但是不包括气瓶。 第三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实行安全管理并且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第四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 第二章使用安管理 第六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总则 1、为加强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运行,保护 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我公司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与管理,我 公司使用压力容器的单位在使用管理、检修修理时必须遵 守本规定。 3、本规定适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 (1)最高工作压力大于0.1Mpa ,小于1.6Mpa(不 含液体静压力)。 (2)内直径大于0.15m,且容积大于0.25m3。 (3)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于标准沸 点的液体。

二、使用与管理 1、安全部门对压力容器进行安全监察,各使用单位对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负责。 2、使用压力容器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主要包括: (1)贯彻本规定和有关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 (2)编制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和安全附件的校验情况。 3、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定期检验安全附件 1、压力容器必须定期检验 介质对容器材料腐蚀情况不明,腐蚀速率大于0.25毫米/年内外部检验或耐压试验期应缩短。 2、压力容器必须装改必要的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液面计、爆破气、测温仪表等),使用过程中各单位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压力容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地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法规,对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内容和严格的要求,我公司对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做以下规定: 一、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 正确和合理地使用压力容器,是提高压力容器安全可靠性、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重要条件。 1、用压力容器的技术负责人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并根据设备的数量和对安全性能的要求,负责对压力容器使用的培训。 2、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将压力容器数量、变动和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统计。 3、做好压力容器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的检查,做好压力容器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工作,压力容器受压部件的重大修理、改造方案应及时报上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 4、发生压力容器爆炸及重大事故,应迅速报告上级安全监察机构和上级领导,并立即组织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填写《压力容器事故报告书》,报送当地安全监察部门和主管部门。 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建立和完善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有效地执行和落实,是确保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的基本条件,为此,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1、技术负责人对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外,还应根据所使用的具体情况,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容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技术总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①、具体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管理规范和安全技术规定。 ②、参加新进压力容器的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③、编制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④、负责压力容器的登记、建档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和统计上报工作。⑤、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操作、维修和检验情况。 ⑥、负责组织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及仪器使用证的发放工作。

[管理制度]压力容器制造管理制度

【最新卓越管理方案您可自由编辑】 (管理制度)压力容器制造管理制 20XX年XX 寥年的企业咨询顾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落地$丸行的卓毬管碎方案,嘀得您下戟拥肓

目录 一、原材料、外购外协件管理制度 二、工艺管理制度 三、暗室工作制度 四、图纸及工艺文件保管和发放管理制度 五、工状管理制度 六、工艺修改管理制度 七、材料定货保管发放制度 八、焊接材料管理制度 九、材料标记移植管理制度 十、压力容器材料代用制度 十一、焊工钢印管理制度 十二、产品焊接试板管理制度 十三、焊缝返修管理制度 十四、热处理管理制度 十五、于制品检验管理制度 十六、射线探伤布片规则和评片制度 十七、理化试验管理制度 十八、成品检验管理制度 十九、无损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二十、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十二、压力试验管理制度 二十三、焊接设备管理制度 二十四、无损检测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二十五、焊工资格管理制度 二十六、设备管理制度 二十七、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二十八、文件管理制度 二十九、文件编号和材料标记号规定 三十、压力容器制造质量计划编制规定 原材料、外购外协件管理制度 1. 总则本制度对原材料、外购外协件的采购、到货、检验入库、复验、保管、发放及外协件的管理作出规定。 2. 采购 2.1 运营部负责编制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采购计划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2 根据“采购计划表” ,运营部根据库存情况编制“采购任务单”经运营部经理批准后进行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采购。 2.3 采购人员提货时,应检查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外观质量、尺寸标记、索取且核对质量证明书和计划、实物相符。 3. 到货 3.2 保管员对待检材料进行待检状态标识。

压力容器使用存放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使用存放管理制度 1.为了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加强气瓶等压力容器的管理,保护公司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促进公司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公司压力容器的使用、充装和储存必须符合规定,并对每台压力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3.公司符合规程所规定压力范围的压力容器、气瓶有:氧气瓶、乙炔气瓶、氩气瓶(应符合《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4.气瓶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验。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有严重损伤等,应提前进行检验。 5.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 A.所选用的气瓶漆色、字样与所充装的气体应符合规定。 B.各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阀门应有保护装置,如气瓶配戴瓶帽等。气瓶上应配戴两个防震圈。 C.压力容器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应符合检验期限。 D.各类压力容器经外观检查无缺陷,能够保证安全使用。 6.使用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A.压力容器使用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方可上岗操作。 B.禁止对气瓶敲击、碰撞、火烤。阀门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 C.容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压力、温度条件使用,不得在超温、超压和超负荷下运行。变动温度、压力控制指标,报请领导批准,方可变动。 D.开启压力容器阀门时应小心缓慢的进行,操作者应在侧面以免气流伤人。 E.氧气瓶、氩气及其减压器等,禁止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严禁穿有油污的工作服和手套。 F.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G.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 H.气瓶等压力容器夏季要防止日光爆晒。 I.各类气瓶的减压阀不准互相代用,并确保不漏气。 J.在更换、搬运气瓶时,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 7.任何个人不得拆除容器的安全保护装置,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对主要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和紧固工作,气瓶发生爆炸,瓶阀、安全阀飞出,或因气瓶事故引起着火、中毒事故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

压力容器管理和使用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压力容器管理和使用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441-22 压力容器管理和使用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遵守国家劳动总局颁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各项规定。 (二)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是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设备、动力部具体全面负责、安全技术部负责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 (三)本企业严禁制造压力容器。 (四)新装压力容器前,必须经设备、动力工程部,安全技术部检查容器制造厂家资质、相关证书及技术资料。按规定试压确认记录正常,方可安装。 (五)使用容器部门,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容器的技术性能,会同设备动力工程部制定容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经安全技术部及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同意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生产部必须对每台压力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并按规定按时统计上报给安全技术部。 (七)使用部门,不得任意修改原设计容器的工艺条件。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八)容器操作人员,由使用部门组织,设备、动力工程部组织培训教育,安全技术部监督、考核与考试合格,领有“安全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特种作业须经上级安全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并取得“特种行业操作证”方得上岗操作。 (九)压力容器在运行中发生异常现象,操作员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车间及主管部门。 (十)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按照工艺操作,控制允许最高温度和压力;开车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运行中注意重点检查主要项目和部位,确保生产安全。 (十一)操作人员要定时,定点,定线进行巡逻检查、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制度。

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一)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二)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三)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四)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五)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和运行记录规定; (六)压力容器经常性安全检查、年度检查和隐患整治规定; (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检和实施规定; (八)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规定; (九)压力容器设计、采购、安装、改造、维修、报废等管理规定; (十)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十一)贯彻执行政策法规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接受安全监察规定;(十二)压力容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我单位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了以上切实可行的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可实施性负责;将严格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承担并履行使用登记后相关责任,做好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特此申明。 (单位公章)

年月日《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一、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参与压力容器及其装置的全面检查验收工作。 2、参与制定并发布操作规程,考评操作工作;编制容器运行记录,检查运行工作,及时对具体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3、负责停机、开机物料的调度方案实施。制定日常容器维护保养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协调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 5、建立、保管设备档案。 二、操作人员工作职责 1、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流程,了解设备。参加公司内部的工也设备安全培训后才能准备本岗位工作。 2、上岗前必须取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取证后必须跟班实操三天以上方可独立操作。 3、保证压力容器操作平稳。 4、严格控制工艺参数。 5、坚持容器运行期间的巡回检查。 6、正确处理紧急情况。 三、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单位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应按照《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有关要求,到质量技术监察机构或授权部门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维修;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时,或出现泄露需进行带压堵漏时,必须按设计规定制订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采取防护措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一、压力容器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应按照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压力容器房做好交接班前的准备工作,并详细了解上一班压力容器的运行情况。 2、交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班准备,保持压力容器以及其他方面均正常并做好清洁工作。 3、交接班工作应在压力容器现场进行,对交接压力容器运行情况及发现的缺陷,安全附件和附属设备情况,阀门开关及工作情况,工具设备等,交班人员应引导接班人员对各项共同核查,如果班次发生事故,且尚未处理完毕,交班人员应处理完毕后方可离去。 4、在交班时,如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四交”和“四不交” 四交是:(1)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灵敏可靠。(2)压力容器附件和设备无异常。(3)运行记录齐全、正确、备件、工具齐全无损坏。(4)压力容器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四不交是:(1)不交给喝醉酒或有重病不宜操作的容器操作人员。(2)在事故中不进行交接。(3)接班人员未到时,不交给其他无证的非正式容器操作人员。(4)压力容器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6、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将有关运行等方面的通知和指令告知

接班人员。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应认真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并签字。交接班完成后发现的设备运行问题,原则上由接班者负责处理。 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要点 (一)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压力及温度波动幅度的控制值等; (2)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开、停机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3)容器运行中日常检查的部位和内容要求; (4)容器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方法以及防范措施; (5)容器的防腐措施和停用时的维护保养方法。 (二)压力容器的检验 1、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6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定期检验周期根据检验机构决定。 2、对压力容器所配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应定期进行通、排放工作,以保证其灵敏、可靠。安全附件的检定、检验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3、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理或消除,对难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一、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要点 (一)、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的内容: (1)容器的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压力及温度波动幅度的控制值; (2)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开、停机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3)容器运行中日常检查的部位和内容要求; (4)容器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方法以及防范措施; (5)容器的防腐措施和停用时的维护保养方法。 二、压力容器的检验 1、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定期检验周期根据检验机构决定。 2、对压力容器所配备的安全装置(安全阀、压力表等),应定期进行通、排放工作,以保证其灵敏、可靠。安全附件的检定,检验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3、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理或消除,对难以消除的缺陷应采取降级、降压,限期使用直至更新等方法进行处理,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三、安全装置的调整和检修 1、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对安全装置和主要的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调整工作。需焊、挖补修理时,应由持特殊焊接工作操作证人员参加。 2、安全阀更新购置应有出厂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有检验部门和质检员的印章,并有注明检验日期,无出厂合格证严禁购置使用。 3、安全阀使用中应定期校验,每年至少一次,调整后的安全阀应加铅封,并填写记录。检验调整工作应由专职检验人员进行。未经许可,本公司任何人员不得任意启封调整检验。 4、未经检验合格和无铅封的压力表不得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压力表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卸压后指针不回零位、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5、压力表的装设、校验与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压力表应定期检验,每半年至少一次,经检验合格的压力表有铅封和检验合格证。 四、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种类: 1、压力容器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压力容器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压力容器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2、压力容器开工申报单; 3、压力容器安装施工记录;

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爆炸是压力容器的灾难性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应从 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压力 容器破坏失效及爆炸事故的发生。 1.压力容器选购、安装的安全审查 (1)保证压力容器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从安全出发, 设计、制造压力容器,其技术要求必须达到:结构合理、 过渡连续、变形均匀、强度可靠、稳定性好、材质适宜 等。 (2)根据压力容器的特点不同,选用配备合适的安全 附件,并保证安全附件运行灵敏、可靠。 (3)压力容器必须是取得相应压力容器类型生产许可 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制造,并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

证、质量证明书等。现场组装焊接的压力容器,安装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将竣工图和原始技术资料及安装质量证明书等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确认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2.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 新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必须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申报手续。申报手续所需资料有:①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②产品合格证;③产品质量证明书;④产品竣工总图;⑤检验部门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⑥进口压力容器应有 省级以上(含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核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在核查申报资料,确认该压力容器的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且申报

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编号:SM-ZD-42897 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防止压力容器发生爆裂,危及人身安全、污染环境及灾难性恶果,必须按压力容器安全规程进行操作,使其安全、可靠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1、制冷装置中的立式壳管冷凝器、卧式壳管冷凝器、蒸发式冷凝器、淋水式冷凝器、油氨分离器、高压贮液器、中间冷却器、低压循环桶(立式、卧式)氨瓶等均属于压力容器。 2、焊接用的氧气瓶、乙炔气瓶属于压力容器。 3、更新采购安装的上述压力容器,必须向生产单位索取产品的竣工图样、产品质量证明书和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4、原则上对压力容器不得在无制造、维修资质的情况下任意进行自行改装、制造。 确因生产及时性需要,在有资质和焊接经验的焊工配合下,对制冷装置中的低压容器,并经公司领导、总工程师批

压力容器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X围 本制度对压力容器产品制造流程中的检验技术管理、产品质量检验、产品制造竣工最终检验、资料管理等项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做出规定。 2.检验技术管理 2.1.检验技术管理的要求 2.1.1.检验管理工作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1.2.检验责任人对检验工作的质量控制负责。检查员在检验责任人的指导下开展具体业务工作。 2.1. 3.产品质量标准以图样的技术文件要求为准。 2.1.4.产品质量的评定以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结论为准。 2.1.5.检验人员应对作业者执行工艺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在征得检验质控责任人同意后,有权对作业者发出停工指令。 2.1.6.汇总整理产品竣工资料,出具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 2.2.检查员的职责 2.2.1.以施工图和工艺文件为依据,按检验工艺文件的要求,对产品制作的全流程进行检查,并作好检验记录。不合格产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2.2.2.督促施工者严格执行工艺纪律。 2.2. 3.核实零部件制造工艺流程卡、工序记录表的填写,确认无误后签署确认章。 2.2.4.产品完工检查验收时,及时将该产品实施质量控制的工艺文件、检

验记录表卡进行收集和整理,交检验责任人。 2.3.不合格品控制、纠正和预防按Q/LSJM.CW.17—2005《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2.4.检查员除进行产品首件检验、巡回检验、完工检验和实物质量检查外,还应按企标Q/LSJM.G.13—2005《压力容器标记管理制度》和企标Q/LSJM.G.21—2005《压力容器焊缝标记规定》作好检查并做好各种检验记录。 2.5.零部件制造工艺流程卡和工序记录表应按规定内容由各工序施工者认真填写并签字,检查员在检查核实确认无误后,随序传递。做到工艺文件、表、卡、图样、和实物同步。 3.产品质量检验 3.1.外购件、外协件质量检验 3.1.1.凡外购件检验按企标Q/LSJM.G.14—2005《压力容器外购件管理制度》执行。 3.1.2.需进行复验的外购和外协件,应对要求的复验项目进行检查。 3.2.机加工件的质量检验 按图样和工艺文件要求,对机加工件的材料、标记移植、加工精度等进行检查。检查数量可按加工批量的大小决定抽检或全数检查。 3.3.铆焊件质量检验 3.3.1.封头检验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作用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都属于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特种设备范畴,为了加强对这一类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部门为机模部,机模部部长(或设备主管)为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员。 3、设备前期管理 (1)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这类单位必须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12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应按规定检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没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本公司的压力容器设计与安装工作。负责安装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到市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二、本公司压力容器在投入使用之前,安全部门应组织办理以下手续: 1、压力容器使用证; 2、压力容器注册登记; 3、操作人员上岗证。 三、安全部门在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证时应准备好下列资料;

1、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产品竣工图等技术资料; 2、压力容器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报告(证书); 四、安全部门必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统一保管;并按规定定期组织申报年检。 五、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操作要求。 六、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七、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并严格执行。 八、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修理。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压力容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天然气生产装置和辅助生产装置压力容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凡使用压力容器的单位,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压力容器的管理规范和安全技术规定。各单位主管生产和设备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及QHSE监督员必须经常监督检查所有压力容器的操作和维护情况,杜绝违章操作,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参加新安装容器的验收和试运工作。 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准无证操作、无证维修和违章操作。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经过培训考核,熟悉容器操作工艺,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并取得操作合格证。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在运行中发现操作条件不正常时应及时进行调整。遇有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厂主管部门和领导: (1)压力容器的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其设计值时。 (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部件发生变形、鼓包、裂纹、泄漏等缺陷。 (3)压力容器的安全装置失效、阀门和仪表接管断裂,容器紧固件损坏。 (4)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 三、任何单位领导不得同意或强迫操作人员违章操作。 四、压力容器使用前,分厂机动部门必须按规定,向当地质量技术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在用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每六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压力容器的外部检查,由使用单位负责组织进行,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存档。压力容器的内外部检查和全面检验,由分厂机动部门与当地具备相应资格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联系安排检验。 五、压力容器的改造、修理、判废等技术审查和报批程序。在用压力容器需要进行改造、修理、判废时,使用单位必须向总厂机动部门提出申报计划,对常压容器的一般改造、修理,经机动部门审查后安排维修单位组织施工。对于压力容器进行改造、修理,必须经总厂生产运行科、机动办、质安环科、计财科等有关部门研究,上报厂务会批准后,由总厂或分厂机动部门联系具备压力容器相应级别修理资质的单位进行修理,并上报当地质量技术安全监督部门批准,方可组织安排落实实施。压力容器修理完毕,维修单位应填写修理记录,交使用单位及厂有关主管部门存入设备技术档案。压力容器的判废,根据检验报告规定的安全技术等级低于4级(含4级)以下时,由分厂机动部门书面上报总厂,经总厂研究批准后,由总厂机动部门和计财科上报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六、使用单位必须认真做好压力容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和设备除锈、刷漆防腐工作。对停止运行或长期停用的容器,应将其内部介质排除清洗干净。特别是对腐蚀介质要进行排放、置换、清洗、吹干,保持容器内部干燥和洁净,有条件的尽量做到内部充氮气保护。 七、压力容器安全装置和仪表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强检仪表、重要压力容器的安全装置每半年检验一次。压力容器使用前必须先经试压合格,并认真检查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后才可正式投入使用。安全

压力容器制造程序文件及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制造 程序文件及管理制度 (2016版) 文件号:LZZG-2016.1 编制: 审核: 批准: 持有人: 2016-0X-0X发布2016-0X-0X实施

xxxxxxxx有限公司

1.1 人员职责 1.1.1 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1.1.1.1 负责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对公司产品的安全质量负全责; 1.1.1.2 批准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批准发布《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手册》; 1.1.1.3 任免公司总经理、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 1.1.1.4 为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运行提供所需的资源; 1.1.1.5 主持召开董事会,拟定公司管理机构; 1.1.1.6 支持总经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为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运行提供所需的资源。 1.1.2 总经理 1.1. 2.1 全面领导公司日常工作,向全体员工传达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及顾客满意的重要性; 1.1. 2.2 对公司质量工作和产品质量负责; 1.1. 2.3 负责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 1.1. 2.4 负责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的批准; 1.1. 2.5 负责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任免; 1.1. 2.6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全面负责; 1.1. 2.7 主持管理评审; 1.1. 2.8 为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运行提供所需的资源

1.1. 2.9 支持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专业质控责任人开展工作,确保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有效。1.1.3 质保工程师 1.1.3.1 协助总经理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并确保其有效运行; 1.1.3.2 按照质保手册的规定对各质控系统的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根据生产的发展不断完善、改进质保体系的工作; 1.1.3.3 组织贯彻、执行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定; 1.1.3.4 坚持原则,行使质量否决权,保障和支持质量保证体系工作人员工作; 1.1.3.5 定期组织质量分析、质量审核,协助总经理组织管理评审; 1.1.3.6 对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定期组织教育和培训; 1.1.3.7 组织编制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标准,其中包括质量记录、报告,并通过质量保证体系贯彻实施; 1.1.3.8 审签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1.1.4 材料责任人 1.1.4.1 对原材料、焊材、外购外协件的采购质量负责,审核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和材料的入库验收; 1.1.4.2 审查分包/分供方的资质,组织对分包/分供方的评价工作; 1.1.4.3 监督检查材料的保管、标记移植和材料的发放,确保压力容器用材的正确性; 1.1.4.4 审核材料的代用手续; 1.1.4.5 有权对材料员、保管员的工作进行检查,有权制止不合格的材料进入制造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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