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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15房地产政策汇编

2008-2015房地产政策汇编
2008-2015房地产政策汇编

2009.12.07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年要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

中央经济会议指出,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

2009.12.09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

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

国务院决定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

政策继续实施。

2009.12.14 国务院提四措施遏制部分城

市房价过快上涨

国务院提四措施遏制房价:一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二是继续支

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三要加强市场监管;

四要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09.12.17 5部委新政打击囤地炒地:拿

地首付不低于50%

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明

确开发商以后拿地时,“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

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

地出让款的50%”。

2009.12.23 财政部:五年内住房转让全

额征收营业税

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

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

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

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 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

税。

2010.01.10 国办发出通知要求促进房

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国办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促

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10.01.12 央行上调准备金率强力遏制

信贷冲锋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2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

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0.02.20 银监会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

理暂行办法打击炒房者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

营的领域和用途。

2010.03.10 国土部强调房地产用地监管

将开展突击检查

国土部发通知:一、加快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二、促进住房建设用

地有效供应;三、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监管;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五、开展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

2010.03.18 国资委要求78家非地产主业

央企15天出退出方案

按照国资委要求,除已确定的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外,78家不以房

地产为主业的央企正在加快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

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

2010.04.11 银监会:银行不得对投机投

资购房贷款

中国银监会11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加风险意识,不对投机投资购

房贷款,如无法判断,则应大幅度提高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加

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

2010.04.13 住建部:加快保障房建设遏

制房价过快上涨

住房城乡建设部13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是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同时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

涨。

2010.04.15 国务院常务会:贷款买二套

房首付不得低于50%

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

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

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010.04.17 国务院:房价过高地区可暂

停发放第三套房贷

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

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

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2010.04.20 住建部:未获预售许可项目

开发商不得收取定金

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

排号、发放 VIP 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

费用。【更多】

2010.05.04 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加强廉

租房管理

住建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区要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房源。【更

多】

2010.05.22 重庆楼市新政出台未对第三

套房停贷

重庆调控重点着眼于加强住房保障、增加有效供给、规范市场秩序等,没有

对三套房停贷作出限制,同时对首次购买住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的主城纳税

人实行财政补助,有保有压的调控措施。

2010.05.06 深圳版新国十条出炉暂停

三套房贷款

深圳出台“新国十条”执行细则,规定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

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

缴纳证券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2011.01.26 国务院出台新国八条房地产

调控政策

国务院1月26日召开会议,要求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各地要确定价格

控制目标并向社会公布,二套房房贷首付比例提高至60%。

2010.11.03 住建部等限制公积金贷款购

房首付比例

住建部等通知,公积金贷款购买90平米以下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

90平米以上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禁用公积金贷款投机性购

房。

2010.05.22 广州出台国十条楼市新政细

广州细则主要是重申国务院“国十条”的多项措施,如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

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楼

盘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明确保障性住房供应量、商品房和限价房供应量等

等。

2010.06.04 三部委发文明确个人房贷二

套房认定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通知规

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

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2010.06.12 住建部等七部门发文加快

发展公租房

由住建部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12

日正式对外发布,旨在解决中国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2010.07.12 银监会:严格执行差别化房

贷政策

针对近日有媒体关于个别地区全面放松第三套房贷的报道,银监会有关负责

人表示,差别化房贷政策的要求和标准没有任何变化,商业银行要继续严格

执行二套及以上房贷政策。

2010.08.02 国土部发1457宗闲置土地黑

名单

国土资源部已将一份涉及全国1457宗闲置土地的统计表交予银监会,银监

会将根据这份“黑名单”做一次全面的风险排查。其中80%的闲置土地可能

被收回。

2010.09.04 首批十城市土地规划获批

102市须上报总体规划

国务院已正式批准杭州、南昌等10个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标志着市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式进入批准阶段。

2010.09.08 京沪先行启动空置房调查

空置率数据暂难出炉

北京媒体日前援引北京市统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于秀琴的话表示,关于

空置房的调查,是国家统计局投资司委托几个试点城市的调查总队来做,试

点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等四五座城市。

2010.09.18 李克强:加快公租房建设坚

决抑制投机性需求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座谈会1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

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推进保障

性安居工程,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2010.09.27 国土部住建部出重拳闲置

土地一年以上禁拿地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

设管理调控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10号文”确定

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

2010.09.29 多部委出台巩固房地产市场

调控成果措施

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房贷;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价过高上涨过

快城市将限定家庭购房套数。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城市要限定居民购房套数,

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1.1.18 银监会:继续实施差别化房

贷政策

2011年将重点防范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四大风险,

坚决守住风险底线。对平台贷款,要严格控制增量风险,并按照既定部署加

快存量分类处置。要落实贷款“三查”,加大对贷款风险分类准确性及其责

任的督查。会议指出,对房地产领域风险,要继续实施差别化房贷政策。继

续认真清理规范银信合作业务,要加强“防火墙”建设和并表管理,确保成

本对称,坚决禁止监管套利。规范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严格遵守真实性、整

体性和洁净转让原则,防范“不当销售”,确保信贷资产转让真正服务于银

行信贷风险管理的真实需要。

2011.1.20 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 从2011年1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今年以来央行首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2011.1.26 新“国八条”一、各地方政府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二、全国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

三、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四、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五、保障性住房等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六、房价上涨过快城市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对已有1套住房限购1套、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者暂禁购房。

七、对于新建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土地出让连续出现楼面地价创历史新高,以及保障建设缓慢、租售管理和后期使用监管不力的,约谈政府负责人;差别化住房信贷执行不力、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八、对各地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2011.2.9 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0.25% 自2011年2月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

2011.2.24 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 从2011年2月24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1.3.16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

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

格手册;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商品房销

定》的通知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

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还应标明“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

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容积率、绿化率、车位

配比率。”

2011.3.25 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 从2011年3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这是央行今年第三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也是去年以来第九次上调。此次上调之后,大型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将达到20.0%的历史高位。

2011.4.6 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0.25% 自2011年4月6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2011.4.21 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 从4月21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央行今年以来第四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今年以来,央行以每月一次的频率连续三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2011.5.1 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价根据国家发改委于2011年3月16日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价。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执行“一房一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处以每套房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2011.5.10 要求公布保障房建设计划、

开工和竣工相关信息

住建部下发了《关于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的通知》,要求各地

在下发文件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布保障房建设计划、开工和竣工相关信息。

按照住建部的规定,6月9日则是公布信息的最后期限,截至6月9日,北

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已公布了今年保障房的建设情况。

2011.5.18 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 从2011年5月18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1.5.19 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住

房的分配任务

住建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签订《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书》,完成1000

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的分配任务。

2011.6.20 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6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1.7.7 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0.25% 自2011年7月7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2011.7.12 国务院:房价上涨过快二三

线城市要采取限购措施(最

新“国五条”)

国务院召开会议部署房地产调控,称部分城市房价上涨压力仍然较大,要求

继续严格执行限购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确定的各项调控政策,房价过高的

地区要加大调控力度;确保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11月底前全部开工建

设;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措施,遏制投机投

资性购房;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购措施;认真落实

今年的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加快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

放;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抑制租金过快上涨。

2011.8.1 央行:继续实施稳健货币政

策执行差别化房贷

要按照中央关于“房地产调控决心不动摇、方向不改变、力度不放松”的要

求,进一步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督促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

住房建设项目及时发放贷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2011.8.17 新增限购城市名单的5项建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对各地列入新增限购城市名单的5项建议标准:6月份

议标准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增幅或1至6月新建住房价格指数月环比增幅较高、

排名靠前的;6月份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比去年年底涨幅超过或者接近全年房

价控制目标的;1至6月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量同比增幅较高的;位于已限购

区域中心城市周边,外地购房比例较高的;存在房价上涨过快、调控政策执

行不严格等突出问题,社会反映强烈的。

2011.10.23 商业个贷可转成公积金贷款宁波市住建委下发《宁波市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按此规定,用商业贷款买房的市民,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将商业个贷转成公积金贷款,购房者能省下一笔不小的开支。以50万元20年期的贷款为例,商业个贷要比公积金贷款多还至少15万元。

2011.10.24 南京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

度恢复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恢复南京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最高贷款额度

由原先的20万元/人、40万元/户,恢复为30万元/人、60万元/户。家庭

已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在全部还清贷款并卖出唯一住房后,再次购房时

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但首付不得低于六成,贷款利率是公积金基准利率的

1.1倍。

2011.11.30 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12月5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1.12.1 无锡实施住房公积金新政无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住房公积金新政,首次购房且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家庭,只要夫妻双方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即使可贷额度不足50万元,也能按最高50万元的额度申请贷款。同时,新职工住房补贴也一并纳入可贷额度计算之列。

2011.12.4 房地产调控政策从严落实的

方向不变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房地产处处长赵路兴明确表示,房地产调控政策从严落

实的方向不会改变,并将延续至明年。而此前有媒体证实,住建部已知会地

方政府,对于限购政策将于今年年底到期的城市,地方政府需在到期后对限

购政策进行延续。

2011.12.9 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胡锦涛主持政治局会议,要求明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根据形势变化做出预调、微调;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保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2012.1.2 国土资源部:禁止农村地区

盲目建高楼

国土资源部等八部委近日公布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

治清理检查情况,结果显示,一些地区擅自扩大增减挂钩范围,甚至出现了

强迫农民上楼等问题。国土资源部总规划师胡存智强调,增减挂钩试点一定

做到农民知情、农民自愿、农民参与、农民满意,禁止在农村盲目建高楼。

2012.1.5 住建部:将消除非户籍人员

购当地商品房制度障碍

1月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要消除非户籍人员购买

当地商品房制度性障碍,营造比较好的市场环境。住房保障司司长冯俊表示,

允许利用集体用地建设公租房,不意味着小产权房将慢慢合法化。目前一些

地区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公租房,公租房建成后仍保持农村集体用地性

质。

2012.1.10 京沪获批集体土地建公租房

部分省会有望试点

在1月7日至8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

正式披露,允许地方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其中北京、上海已获批

准。与“小产权房”不同,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公租房,规定不能出售给

个人,产权仍然为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这使得试点并未触及到法律和制度的

“红线”。如果试点运行顺利,未来很有可能成为解决公租房盈利模式的重

要渠道。

2012.1.10 40城个人住房信息上半年联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今年上半年要实现与住建部联网,各省区市

网具体名单暂未确定以及其他城市也要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明年要争取实现全市、全省

联网。今年上半年要实现联网的40个城市,主要是东部和中部地区的一线

城市、省会城市和房地产调控的热点城市,西部地区相对较少,目前具体名

单还未最后确定。

2012.1.19 出台限购令的46个城市中,

25个城市表示将延续限购

在今年调控基调不变的大背景下,楼市里业界普遍认为,最大保障来自调控

政策的高压,用限购、限贷等“看得见的手”解决市场所不能解决的问题,

坚定不移地去投机化、去泡沫化。统计显示,目前出台限购令的46个城市

中,已有25个城市表示将延续限购政策。2012年,楼市预期难乐观。

2012.1.30 温家宝:巩固房地产市场调

控成果

2012年1月30号,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温

家宝表示,要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继续严格执行并逐步完善抑制投机

投资性需求的政策措施,促进房价合理回归。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普通商品房

供给,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

2012.2.1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强对

住房公积金的监管管理条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通

知》,要求各省(区)住建厅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重点检查“骗提骗贷”

等资金情况。

2012.2.15 12城市下调首套房贷利

率多数城市未松动

在统计了4个直辖市和27个省会城市相关数据后,共有4个直辖市和8个

省会城市的部分银行已将首套房贷利率从之前的“上浮”5%-10%改为回归“基

准利率”,目前房贷的基准利率为7.05%(5年期)。在12个城市中,除了北

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还包括房价较高的广州、杭州及南昌、

哈尔滨、成都、南京、济南、昆明。虽然有12个城市纷纷下调首套房贷利

率,但是多数城市却没有松动的迹象。

2012.2.21 国土部:加强房地产调控政

策不动摇禁止地方“微

调”楼市政策

2月21日召开2011年房地产用地管理调控等情况新闻发布会。国土部土地

利用管理司副司长窦敬丽表示,今年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调控政策不动摇,

坚决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坚决应保尽保,违

法违规用地坚决打击,一手抓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主的住房用地供应,同时

也要抓好已供土地的开发利用建设,及早形成有效供应。叫停各地擅自对中

央调控进行的更改,并一再重申必须坚持房地产掏空政策不动摇。

2012.2.29 国土资源部:小产权房不予

确权登记对小产权房问题

开展试点清理

今年即将启动的“小产权房清理试点工作”,能够扭转历时5年之久的小产

权房“治乱循环”乱局—自2008年以来,围绕小产权房治理的禁令几乎年

年出、年年讲,但其结果却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今年即将启动

的“小产权房清理试点工作”,来得虽迟了一些,但现实意义仍可谓重大,

只有在试点摸索的过程中,才能逐步形成对小产权房明确的清理机制,亦才

能为全面启动清理工作做好政策储备。

2012.3.6 房产税扩大征收范围财政部正进一步研究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方案,同时部分两会代表提出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建议用征收房产税取代限购,并用征收的房产税补贴建不起廉租房的地方政府。2012年,我国税制改革内容达六项,涉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城市建设维护税、环境保护税。房产税只不过是税制改革的内容之一。

2012.3.12 央行副行长称:银行必须首

先保证好个人的首套房贷款

3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在记者会上表示,各家银行对居民个

人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宅的贷款必须予以保证。对于利率水平,央行鼓励各

家金融机构在央行的基准利率和首套普通商品住宅贷款优惠利率的下限之

间,根据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权衡定价。

2012.3.14 温家宝:房价还远远没有回

到合理价位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14日上午闭幕,闭幕会后,温家宝与中外记者见

面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现在我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房价还远远没有

回到合理价位。因此,调控不能放松。”

2012.3.14 国务院参事:我国今年将会

扩大房产税试点推广的城市

2012年要继续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严格执行并逐步完善抑制投资、投机性

需求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同时要加快建

设城镇住房信息系统,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

发展

2012.3.21 未确定容积率地块不得出让

使用权

未确定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容积率是指一

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未确定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

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012.3.21 各地楼市促销力度持续加大

商品房的成交量继续回升

“两会”之后楼市政策面依旧从紧,各地楼市促销力度加大,在刚需释放的

带动下,主要城市商品房成交量继续回升。中指院最新数据显示,3月前三

周,其监测的40个城市中,有17个城市的楼市周均成交量同比下降,其他

城市同比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增长。

2012.3.23 全国13城市土地成交量大

降,地价仍有下调空间

数据显示,今年前2个月,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13个重点城市

土地成交面积同比下降24%,处于近五年中的同期低位。不过,一直高企的

土地出让流标率开始在2月份大幅下降。

2012.3.30 国土部再发"禁墅令" 别墅

或将逐渐退出一手市场

“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2月底国土部公布《关于做好2012

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

地供应。这意味着目前在售别墅将成最后的晚餐。专业人士表示,随着土地

管理趋紧,别墅或将逐渐退出一手市场。

2012.4.4 随着楼市调控“政策触底”

成为业内共识,上海、北京

等城市的刚性需求有所释放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明确表示,近期不会再出台新的房

地产调控政策。政策“触底”信号的发出,促使开发商“以价换量”,让遏

制已久的刚性自住需求开始逐步释放。

2012.4.4 小产权房初步清理方案已上

报国务院

4月29日,国土部知情人士介绍,“由国土部牵头、14个部委参与研究制

定的小产权房初步清理整治政策方案此前已上报给国务院。”

据悉,清理思路的原则是分类、分步骤推进。其中,侵占耕地等违法违规的

小产权房,尚未销售以及新建、续建的小产权房,有望列入清理范围。但具

体销售和建设的时间点、何时正式展开清理,尚待最后方案出台才能敲定。

国土部知情人士介绍,该部正在启动小产权房清理试点工作,拟在试点基础

上总结完善整治方案,继而启动全面清理。同时,年底即将完成的全国农村

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数据,将成为未来小产权房清查的主要参考。

2013.2.20 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

控工作通知

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

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

2013.4.3 关于做好2013年城镇保障性

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

加强保障房落实力度

2013.5.24 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

点工作的意见

扩大个人住房记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3.7.12 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

意见

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2013.9.6 1.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

干意见2.关于加强城市基础

设施建设的意见

人均用地不少于0.1㎡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2013.11.16 中共中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

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适时推进改革

2013.11.22 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

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

坚决查处“小产权房”在建、在售行为

2013.12.13 关于棚户区发行有关税收政

策的通知

个人首购90㎡以下安置房征1%契税

2014.9.30 央行出台房贷新政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可按照首套房贷政策执行;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等。本次房贷政策基本上是之前信贷政策的全面松绑,相对于此前信贷套数认定政策,本次政策对首套、二套、

多套,在认定上都有放松。这种松绑的幅度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比2009年政策还要宽松。有利于刺激大量需求入市,尤其是改善型需求。新政出台后,全国各地楼市皆迎来成交高峰。

2015.2.4 央行降准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5.2.26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公

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本正式对外公布。新证启用后,以前的簿证继续有

效,新证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依法办理变更、

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2015.2.28 下调利率 3.1起下调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

2015.3.18 国家住资中心《关于进一步

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膛

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将加大对职工购买首套房的贷款支持力度。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

住住房且贷款受理前1年之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将原规定的个人账户余

额不足2万元按照2万元计算,余额不足5万元按照5万元计算。同时加大

对职工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的贷款支持力度。

2015.3.30 3.30新政央行二套房贷款首

付比降至四成。

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

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2015.4.27 央行降准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5.5.10 央行降息5月10日央行再度宣布降息,贷款利率降至历史较低水平(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至5.1%;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至2.25%)

2015.6.27 央行降息6月27日央行宣布:自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8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

2015.8.19 中央取消外资购房限制8月19日,中央六部委联合公布《住建部等部门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楼市宽松调整再升级

2015.8.26 央行双降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8月2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购房成本降至历史新低。

2015.8.31 国住资中心公积金首付再降8月31日,二套房公积金首付再降,公积金政策降至08-09年水平

2015.9.28 央媒重提房地产为支柱产业9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时评《房地产市场是稳住宏观经济环境重要之锚》,或有政策出台

2015.9.30 央行商贷再降9月30日,央行:不限购城市首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5%

国家房价调控政策

在中国房地产界,有一个和“发改委打飞机”并驾齐驱的典故,那就是中央政府每次调控房地产,房价就会飞涨,所谓“调控调控,越调越恐”。的确,纵观2003年以来的楼市调控政策,“八年抗战”的结果是越调越涨,如同“狼来了”的故事,讲多了,最终就没人信了。 哪怕是此次被业界称为“史上最严厉新政”的楼市调控,虽然一线城市的二手房市场出现降价抛售、一些新楼盘也打起了折,但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李稻葵认为未来12至18个月内才能收到明显成效。独立房地产评论员顾海波更是担心,楼市“重拳”可能演变成“花拳”,毕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此前的几轮调控也都出现过短期降价现象,但没过多久又“旧态复萌”,然后是新一轮的疯狂上涨……正如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的判断:“别迷恋调控,调控只是一个传说。”希望不会一语成谶。 2003:分水岭 在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看来,中国楼市调控分为四个阶段,而真正意义上的调控始于2003年,那时恰逢我国住房改革5周年,房地产调控从扩张型转为紧缩型政策。 中国楼市的市场化运作始于1998年,当时亚洲金融危机的余威正在影响中国,而1998年的中国又遭遇了长江流域的大洪水,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500亿元;同时为了兑现中国政府“人民币不贬值”的承诺,出口增长率也出现下滑。要扭转局面,启动内需是唯一的选择。 1998年7月3日,随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简称23号文)的公布实施,福利分房取消,中国住房制度改革拉开大幕。房地产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是明显的。据统计,每100元的房地产需求(或建筑业的产出)可以带动34元的机械设备制造业需求、33元的金属产品制造业需求、19元的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需求、19元的化学工业需求、17元的炼焦、煤气及石油加工业需求、17元的采掘业需求,以及10元的住房装修支出。 那时的房价也似乎令人“怀念”。根据中国社科院蓝皮书报告,1998年至2003年全国商品住房每平方米的价格只增加了343元,2003年的房价大约是普通家庭收入的4-5倍,比较符合家庭承受能力。 即便如此,2002年下半年开始了“地产泡沫论”之争,房地产行业倍受非议。这一年,国家九部委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内部称为217号文,针对局部地区出现的房地产投资增幅过大、土地供应过量、价格增长过快等问题,九部委从土地供应、金融信贷、住房结构等方面强调要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

房地产产业政策

房地产产业政策 1、2010年全国房地产政策综述 2010年是房地产调控的大年,也被业界称为史上最严厉调控年。今年的房地产调控始于2009年12月7日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国务院办公厅1月7日印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国十一条")为标志,以"平稳发展"为总体基调的第一轮调控;第二轮调控以国务院4月17日印发的《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简称"国十条")为标志,以"坚决遏制过快上涨"为总体基调;第三轮调控以各部委在9月29日前后下发的关于落实"国十条"为标志,其中财政部、国税局、住建部下发《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住建部、国土部对各地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通知提出四项要求;央行下发《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住建部、国土部、监察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通知》。这轮调控以"巩固调控"为总体基调。 纵观2010年的三轮房地产调控政策,基本呈现以下特点: (1)三轮调控"一轮严于一轮" 三轮调控均是对房地产市场整体上出现的一些积极的变化做出的及时反应。第一轮调控是针对金融危机过后2008年四季度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升,近期部分城市出现了房价上涨过快等问题,国务院出台"国十一条";第二轮调控是由于第一轮调控未取得成效,国务院对待房地产市场的态度由"平稳发展"转向"坚决遏制过快上涨";经过两轮调控的房地产市场取得一定成效,但随着"金九银十"的到来,市场又表现出积极的变化,因此第三轮调控出击,主要是国家有关部委针对"国十条"进一步严格要求地方政府出台细则进行落实,动用行政手段,表现在地方进行"限购"等。 而被业界很多称为"房地产新政"出台的三轮调控,实际上很多政策在几年前就已提出,如信贷政策,有些甚至在房改初期就已经提出,如住房保障政策。只不过很多政策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等诸多因素,并没有有效的落实,才导致中央一轮接着一轮的重申。 (2)既调"需求",又调"供应" 调控--平静--反弹--再调控。2010年,房地产市场如此这般的反复了三次,热闹非凡。市场蠢蠢欲动,政策频频加码,市场与政策经过激烈的博弈和对冲。今年的三轮调控总体上从供应和需求两个面上进行调控: 需求端,首先是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在支持自住性住房需求的同时,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供应端,继续努力增加住房有效供给,调整供应结构,增加公租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 (3)严"商品房",宽"保障房" 主要体现在对商品房的信贷、交易、税收等进行严格;而对于保障房的土地、税收、融资等方面放宽管理。同时在商品房的政策方面也有紧有松,以紧为主,房地产金融政策和税收政策方面,既有提高门槛,如对中小套型商品房的土地供应加大;也有降低门槛,但提高门槛远多于降低门槛的,如商品房二套房首付调高到50%,三套房停贷等。

房地产行业采购合同(通用详细版)

项目 采购合同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实用原则,按照甲方采购管理办法、采购工作细则及相关采购招标文件,甲乙双方 就项目货物的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条采购货物及总金额 1.1 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下列采购清单,向甲方交货。 《项目货物采购清单》 注:“总金额”为按本合同约定单价甲方采购货物的总价,可能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书面要求变更采购数量而相应增减。

1.2 采购清单报价为含税价(含增值税、关税),报价中已经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运输至甲方工地(包括一切运输及装卸费用)、保护、装卸、存储、成品保护、安装所需辅材、调试、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劳保基金、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在合同执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报价不论任何情况均不予调整。 在采购清单报价总额(含增值税)以外收取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费用,依据税法规定,视为价外费用(含增值税)。 1.3 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货物的规格和功能配置等可能存在小幅度变更,这些变更不低于原定货物品质要求(包括技术参数、功能、材质等),这些变更不构成调整价格的理由,货物的单价不予调整。 1.4 甲方有权按施工图纸及项目现场实际需要,单方书面要求增减采购货物量,无论采购货物量增或减,其单价以本合同采购清单为准,并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1.5 采购清单数量为合同交货总量,如需分批交货,则每批交货数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实际交货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的交货量为准,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合同价款。 1.6 货物的详细技术规格及参数按以下约定: 。 第2条付款方式 2.1 甲方以汇款/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委托第三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需要提供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2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材料品目、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要时,甲方需协助乙方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2003~2013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汇总

2003年-2013年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摘要】完善稳定房价,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一直都是中国房地产调控的核心宗旨。 2003年(1项政策) 2003年8月份,国务院明确将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18号文件,将房地产行业定位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明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2004年(2项政策) 2004年3月,831大限提高拿地“门槛”,调控开始 ——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又联合发文,严令各地须在当年8月31日前将协议出让土地中的“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否则国土部门有权收回土地,纳入国家土地储备,是为“8.31”大限,此举是中央政府从土地供给抑制房地产过热的举措。 2004年10月,央行10年来首次宣布上调存贷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 2005年(6项政策) 2005年3月,房贷优惠政策取消,调控涉及消费层面 ——央行决定即日起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宣布取消住房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房贷首付比例从20%上调到30%。 2005年3月,房地产税改革深入,调控涉及交易环节 ——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在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时表示,中国目前房地产保有和交易环节税费偏轻,今后将重点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2005年3月,国八条出台,调控上升到政治高度(老国八条) 国务院出台八点意见稳定房价, 一是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 二是将稳定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 三是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住房的土地供应,并督促建设; 四是严格控制被动型住房需求,主要是控制拆迁数量; 五是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需求; 六是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 七是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 八是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 2005年5月,七部委意见,调控加强、细则出台(新国八条)

最新房地产宏观政策

最新房地产宏观政策 宏观政策的出台对房地产行业的未来发展和走向起到了引领的作用,其影响力不可小觑,下面让带你们一起了解一下最新房地产宏观政策吧。 最新房地产宏观政策:购房限购政策 1、取消商业银行的差别化信贷,并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低首付、提高贷款上限,支持中间阶层置业。现行的差别化信贷政策违背商业银行的逐利本能,必须靠银监会三令五申才可实施,而限购令可基本禁绝利用信贷资源炒房和过度投资的行为。 2、取消限价房,逐步取消经济适用房。中产阶层可购买性价比更好的新建或二手商品住宅;住房保障体系从“以售为主”转向“租售并举”,将来可转向“以租为主”直至最终取消经济适用房。 3、原用于调整供应结构、抑制地价的90/70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可以取消。国有土地出让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尽量减少易导致暗箱操作的综合评标。 4、6月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比去年年底涨幅超过或者接近全年房价控制目标的,上半年新建住房成交量同比增幅较高的,位于已限购城市周边,外地购房比例较高的,存在房价上涨过快、调控政策执行不严格等突出问题,社会反映强烈的。 最新房地产宏观政策:增加土地供应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两会期间表示,将采取分类调控的原则,增加一线城市的土地供应面积。最近一线城市房价上升快,引起关注,为防止异常交易推高房价,全力支持一线城市地方政府调控措施。 记者了解到,由于此前房地产市场的不景气,包括北上深等一线城市去年均大幅减少了土地出让的宗数和面积,与此同时,由于下半年以来土地市场的火爆,北上深等一线城市屡屡拍出高价地。姜大明关于将增加一线城市土地供应的消息一经传出,即在地产界引发了热议。 最新房地产宏观政策:整治“首付贷” 去年下半年以来,北上深等一线城市房价大幅上涨,以“首付贷”为代表的杠杆资金被认为是推动此轮房价上涨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上海“链家事件”发生以后,记者曾在《地产中介链家的“金融风暴”》中提到“首付贷”给房地产市场带来的风险。在今年两会上,“首付贷”将何去何从成为委员代表和媒体记者关注的一个焦点。 两会期间“金融改革与发展”媒体发布会上,在回答“如何看待首付贷”时,央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央行会同有关部门一起,结合即将开始的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整治活动,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与p2p平台合作开展的金融业务,开始进行清理和整顿,打击为客户提供首付贷融资、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 最新房地产宏观政策:房地产税立法

房地产广告宣传违规的法律法规汇总

关于广告宣传违规的法律法规汇总 关于房地产营销广告宣传方面的法律法规,现就重点部分进行摘抄,供诸位领导查阅。 一、《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 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 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案例:武汉某有限公司从2005年6月开始,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明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 过报夹式擅自在蔡甸城关发布“今天,康城的主角是你!”的预售房地产印刷广告3000份。蔡甸工商分局 认为,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一)项、第(四)项之规定,据此,蔡甸工商分局根据《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决定:1、责令停止发布;2、罚款8000元。 二、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通知。 一、商品房买卖所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中,应明确载明购房者所购置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实得建筑面积)及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第五条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 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

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案例:宁波市象山坤宏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案,当事人在销售楼盘时,通过户型宣传册、楼盘立体模型、微信公众号、样板房等,将原规划设计图纸中的庭院、设备阳台等部分,以业主购房后可以拓展建设增加使用面积为由,开展违法宣传,对购房对象进行错误引导,对客户购买意向产生实质性影响,误导消费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行为。2018年1月,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 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罚款80万元。 三、广告法 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 案例:温州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没有明示附赠信息的印刷品房地产广告案,当事人于2016年3月14日至4月3日间以宣传单页形式发布包括“成交就有金条送”、“金 喜一:送金钥匙”、“金喜二:抽金条”、“金喜三:送金条“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没有明 示所附带赠送的商品的规格、数量及赠送期限等信息,共发放上述广告2000张。当事人又于2016年4月以宣传单页形式发布包括“空间最优化:全跃设计带来温州利用率最高户型,双倍空间超值拓展,私密套房动静分离”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共发放上述广告2000张. 当事人发布没有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规格、数量及赠送期限等信息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发布含有绝对化用语的广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罚款210000元。 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二)使用

2021年房产合同汇编十篇

Albert Einstein: Logic will get you from A to B. Imagination will take you everywhere.悉心整理祝您一臂之力 (页眉可删) 房产合同汇编十篇 房产合同篇1 第一部分:合同说明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签字(盖章)生效。 1.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部分:双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售方): 法人代表姓名: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购买方): 法人代表姓名: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况概述 3.1 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已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地产。 3.2 上述房产全部以现况为准,双方签订合同房产及土地交付乙方后,双方永无争议。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价格及手续 4.1经双方协商同意房产及土地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4.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将购房款一次性交付甲方,甲方同时向乙方交付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及相关手续。 4.3甲方保证上述房产及土地产权清楚无任何纠纷,如发生产权方面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4.4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过户费用。 第五部分争议的解决 5.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5.2如争议未能于前述方式解决,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部分:合同附件 6.1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6.2 房屋产权证 6.3 土地使用证 6.4 裁定及其他附件 6.5 房地产现状录像光盘 第七部分:合同签署 甲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2005-2011年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

2005年国八条—— 2005年3月底,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即“国八条”要求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抑制价格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并对此提出了八条意见: 一、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 二、切实负起稳定住房价格的责任; 三、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四、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 五、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需求; 六、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 七、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 八、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 2006年国六条——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上提出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 一、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二、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 三、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五、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六、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2009年国四条—— 国四条是指在 2009年12月1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出增加供给、抑制投机、加强监管、推进保障房建设等四大举措。 一、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适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房用地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使用效率。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二、要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切实防范各类住房按揭贷款风险。 三、要加强市场监管。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完善土地招拍挂和商品房预售等制度。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四要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2010年国十一条——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一、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二、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 三、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近年房地产业重要政策法规

近年房地产业重要政策法规 2002至2004年房地产业重要政策法规一览 11号令 2002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签发11号文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文件叫停了已沿用多年的土地协议出让方式,要求从7月1日起,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此前,北京市近90%的土地是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的,11号令的颁布,被业界称为“新一轮土地革命”的开始。 33号文件 为具体实施11号文,2002年6月底北京市出台了《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有关规定的通知》(也就是33号文件),该文件重申了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外,同时却又为土地协议转让留出了“四个口子”,即绿化隔离带项目、小城镇建设项目、开发带危旧房改造项目以及国家级开发区和科技园区外非生产加工型一般性高科技项目用地。这个文件使协议转

让得以延续,相当多的项目都套上了这四类名目,实际上是一个“缓期执行”的做法;截止彼时,已有大量土地流入房地产商手中。121号文件 2003年6月5日,央行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3]121号),要求商业银行进一步落实房地产信贷政策,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促进房地产金融健康发展。此文件对高档房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引起业界反对声一片。 18号文件 2003年8月12日,国务院发出《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即“国务院18号文件”,将房地产业定位为拉动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明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4号令 2004年2月,北京市国土房管局联合四部门制定了《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补充规定》(4号文件),短短6条700多字,将原先留的口子一一堵死,整个北京土地市场原有的游戏规则被完全改变。 4号令明确了经营性用地全部入市交易、堵上“四个口子”的同时,也规定按“33号令”可以协议出让且发改委或规划委已立项或回复

房地产开发合同简单范本(官方版)

编号:QJ-HT-0057 房地产开发合同简单范本 (官方版) In order to clarify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sign contracts to ensure tha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are not harm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房地产开发合同简单范本(官方版)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规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保证权利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文档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有关于房地产开发合同 甲方:(下称: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下称: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建设位于市区地块房地产项目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土地及其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双方本次合作开发的项目暂定名称为“”,最终名称以政府主管部门核

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位置 本项目占用的土地位于省市区,土地使用权证号码为市字第号和市字第号,四至坐标见《土地使用权界址坐标表》。 3、项目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生活用地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约合亩),甲方已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上述项目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按市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4、项目规划内容 本项目用地规划指标根据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为准,作为双方合作项目建设指标。 第二条、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内容的商品房项目建设用地,参与项目开发建设和监督经营管理。 2、乙方提供本项目除土地地价之外的全部开发建设资金,并负责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工作。乙方提供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建筑、设施设备及安装资金,本项目的勘察、规划设计、环境、绿化、消

中国房地产行业政策汇总分析

2015年9月中国房地产行业政策汇总分析 中国指数研究院10月8日发布《2015年9月中国房地产政策跟踪报告》,9月百城住宅均价继续双涨。根据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对100个城市新建住宅的全样本调查数据,2015年9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为10817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28%,涨幅较上月收窄0.67个百分点。均价较去年同期上涨1.36%,涨幅较上月扩大1.21个百分点。北京、上海等十大城市(新建)住宅均价为20061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50%,涨幅较上月收窄1.45个百分点;同比上涨5.64%,涨幅较上月扩大1.81个百分点。 一、市场情况:百城均价继续双涨主要城市同比回升明显 2012年1月-2015年9月百城价格指数 9月百城住宅均价继续双涨。根据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对

100个城市新建住宅的全样本调查数据,2015年9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为10817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28%,涨幅较上月收窄0.67个百分点。均价较去年同期上涨1.36%,涨幅较上月扩大1.21个百分点。北京、上海等十大城市(新建)住宅均价为20061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50%,涨幅较上月收窄1.45个百分点;同比上涨5.64%,涨幅较上月扩大1.81个百分点。 9月各级城市成交同比继续回升。在一系列政策支持下9月市场成交持续回暖,其中一线及二三线城市月度周均同比依然呈现增长趋势。具体来看,一线城市月度周均成交继续回升,同比增幅75%,环比微幅下降23%%,其中上海同比增幅达121%领先其他三市。二三线城市月度周均同比多呈现两位数增长,环比小幅上涨6%.从全年累计同比来看,一线城市累计增幅在50%以上,二三线城市累计增幅超四成。 二、中央地方政策再宽松助力库存去化活跃市场 首套房商贷首付降至五年内最低。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从上年930新政以来,已有三轮信贷政策放松(930、330、831新政),到三季度,其政策效应减弱,主要城市成交量和同比均出现回落。此次商贷门槛的降低将进一步扩大首置刚需和部分改善型

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汇编

1 目 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的通知 国税发[2009]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的纳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特点,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六日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包括土地的开发,建造、销售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除土地开发之外,其他开发产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已经完工:(一)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二)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 (三)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 第四条企业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税务机关可对其以往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并逐步规范,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但不得事先确定企业的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 第二章收入的税务处理 第五条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的范围为销售开发产品过程中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其他经济利益。企业代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费用和附加等,凡纳入开发产品价内或由企业开具发票的,应按规定全部确认为销售收入;未纳入开发产品价内并由企业之外的其他收取部门、单位开具发票的,可作为代收代缴款项进行管理。 第六条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具体按以下规定确认: (一)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权利)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三)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确定收入额,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四)采取委托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以下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 1.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2.采取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属于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或企业、受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如果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高于买断价格,则应按销售合

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表

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表 1978-1983年 政策目标:修改十年规划指标,调整、改革、整顿; 政策容:允许私人建房,城市居民可以自购自建。开始住房制度改革;调整产业结构,下放管理权; 1984年 政策目标:发展房地产业; 政策容:发布城建综合开发暂行办法,推行商品化试点; 1985-1987年 政策目标:防止盲目发展商品住宅; 政策容:加强商品房住宅计划管理,公有住房补贴出售; 1988年 政策目标:扩大房地产业发展,实现住房制度改革 政策容:修改《宪法》,允许土地批租;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 1989年 政策目标: 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 政策容: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规市场行为,整顿市场 秩序;压缩固定资产规模,紧缩银根; 1990年 政策目标:加强治理整顿;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政策容:治理整顿,大规模清理在建项目;颁布深化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的通知;紧缩银根;发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991年 政策目标:规产地产业发展: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政策容:治理整顿;房地产市场建设全面起步;房改开始在全国围全面推行; 1992年 政策目标:加快房地产业发展; 政策容:引进外资;宣布“治理整顿”结束;房地产价格;扩大市场调控围;下放权力;发放开发消费贷款; 1993年 政策目标:理顺房地产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政策容:开始进行宏观调整;控制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规市场行为,调节房地产经营收益。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的通知》; 1994年 政策目标:加强宏观调控,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政策容:发布《国务院关于继续加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的通知》和《国务院 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进入调控、消化、稳定的发展阶段;开展 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整顿金融秩序; 1995年 政策目标:规房地产市场; 政策容: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管理;颁布《房地产管理法》、《增值税法》;整顿金融秩序;开始实施安居工程; 1996年

房地产行业合作协议书完整版

房地产行业合作协议书完 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行业合作协议书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合作投资设立东莞市xx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为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乙方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丙方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收购东莞市xx 评估有限公司及合作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

国家政策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国家政策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随着3月1日“国五条”实施细则发布,市民及房地产行业人士看到了国务院从严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决心。无论是对二手房交易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还是对二套房提高首付比例与利率,这些条款之严厉,都远远超出了市场的想象。两会即将结束,“国五条”具体的细则实施也即将浮出水面。有关“国五条”等等一系列宏观政策到底对2013年后三个季度的房地产行业形势产生什么巨大的影响呢?以下是我个人的一些浅见。 (1)在国五条中,不管是大幅增加土地供应量,还是实施二手房计税20%,政府的目的旨在“抑制房价”,但是所谓的“抑制房价”只是迷惑老百姓的烟雾弹,其真正目的还是要提高房价,只是政府希望把房价控制在合理的通货膨胀范围内。因为现在的人们已经懂得纸币在贬值,所以房价上涨也是必然的事情,只是上涨的速度超乎了人们所能接受的范围。此次政府推出的“新国五条”,或许其目的在于两点,一是安抚民心,防止社会人民因房价过高而怨声载道,从而稳定社会。二是在人民可接受的房价增长范围内,最大限度缩减开发商利润从而增加中央财政收入。二手房计税点的大幅提高,土地供应量的快速增长,无疑会促使新建住房的需求,供应双向提升,进而达到另一个平衡点,而这个平衡点无疑会是政府希望的得到最大提升的楼市价格。但这个价格又不能超过人民所能接受的范围,还得满足财政收入的需要,更要从开发商所获得利润中抽取最大的税收。基于这三点,2013年未来三个季度内,针对住宅地块,在一线城市,重点二线城市,土地供应量或许会较大增加,土地价格可能相对第一个季度或是去年年底较低,但土地绝对价格仍然会偏高,而二三线非重点城市土地量则会大幅增加,且土地价格不会很高,溢价率也会保持较低水平。所以整体的土地价格,相比第一季度和去年,未来2-4季度内可能会下降,但下降的幅度不会很大。 (2)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细则里,最惹人关注的也是未来最能影响房价走势的一项政策就是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所得税。当3月1日此项细则一出,全国二手房市场顿时风起云涌,二手房交易频繁增加,尤其以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为最。根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的数据显示,3月上旬全国主要的54城市,新建住宅签约套数合计为86478套,环比之前89504套微跌3.4%。由此我们可以也看出这次对二手房交易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细则确实给房地产市场,尤其是二手房市场及新房市场带来了一定的影响。那么这种影响是否会继续持续下去呢。我个人认为,在此项细则落地实施之前,二手房市场会出现短暂的火爆形势,新建商品住房市场必然会受到相应的影响,但影响不大。在此项细则(各地方性细则)出台实施之后,二手房市场交易会出现短暂的骤减,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会随之出现较大上涨。但上涨幅度不会过大。由此,不难看出,对此项细则影响的预测,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无乱是二手房和新建住房,房价都会要上涨,但上涨的幅度,平均来看,不会非常大。 之所以有此上述观点结论。我认为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得出。首先,从全国范围来看,这项政策的影响程度由大到小依次是一线,二线,三四线。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就二手房市场交易的买卖双方来看,无论是几线城市,其实实际的影响力并没有表面上看到的巨大。这其中最关键的因素就是在于二手房交易时发生的阴阳合同问题。计征税率提高到20%,的确给买方带来了不小的税负,但是阴阳合同的潜规则下,这比税负依然会被大量减轻,只是与发布政策之前的税负相比会增加很多,但是对于买方的消费者来说,税负的增加幅度远未达到他们不能承受的底限。所以政策前后,二手房的交易量会出现小幅震荡,但影响不大,而新建住房市场也会相同,因为这两个市场是互相依存制衡的关系。第二,从二手房和新建住房的价格来看,在计征20%所得税的影响下,二手房的涨价,降价,必然会影响新建住房的降价,涨价。但不可否认的一点,二手房与新建住房的此消彼长,其带来的结果必然是整体房价的上升,但是这个上升的速度会比较缓慢平稳。第三,从现在需求的客户来看,不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政策法规汇编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政策法规汇编》 作者:林森 出版社:中国建材科技出版社2010年出版 开本:16开精装 册数:全六卷+1张CD-ROM 定价:1598 元 优惠价:680 内容介绍 本书以新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基础,以房地产的开发经营全过程为主线,收录至2007且12月最新现行有效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内容包括城市规划、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屋中介服务、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地产权属管理、房屋中介、物业管理以及房地产纠纷处理等内容,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劳动、经济、金融、商贸等领域有关房地产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 详细目录 国务院有关规定

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房地产合同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房地产企业财务会计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外资房地产企业相关政策法规 房地产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房地产行政许可与审批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城市开发与规划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国有土地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房屋拆迁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房地产项目质量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房地产档案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房产权证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住房制度改革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房地产市场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商品房预售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商品房买卖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房地产交易价格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房地产抵押与担保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房产转让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房产租赁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房产中介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房产估价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住房贷款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房产测量与住房面积计算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房地产税费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房地产纠纷调处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房产管理及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编号书名册数定价优惠价 2 现代房地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全集5册1380 650 3 中国著名房地产企业高利润项目全程实战策划5册1380 650

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

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1998年7月3日,国发(1998)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点评:对城镇居民生活产生巨大影响的住房暴涨序幕正式拉开,主要角色陆续到位——虚伪的相关政府部门、贪婪的开发商、精明的投机客、朴实的自住购房者。 2001年刺激消费繁荣房地产市场——4月19日,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为消化积压空置商品房,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积极防范金融风险,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规定:.................... 点评:只要出台政策,名头都很动听!地产商小弟有困难,政府大哥当然两肋插刀、义不容辞;兄弟情深,可见一斑;到底是什么维护了这段感情,现在大家已然明了 2002年土地使用权转让规定,规范土地市场.——2002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签发11号文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文件叫停了已沿用多年的土地协议出让方式,要求从7月1日起,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 此前,北京市近90%的土地是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的,11号令的颁布,被业界称为"新一轮土地革命"的开始。土地市场开始了从划拨、协议“暗箱操作”走向招拍挂“阳光操作”的“乾坤大挪移”。 点评:暗箱操作似乎并未被“挪移”,但土地却获得了一个身价倍增的极佳途径:拍卖——价高者得!明确告之普通百姓:没钱你就别想使用土地!土地财政这块肥肉已经递到了政府嘴边!作为土地的唯一供应者,政府想要多吃肉,只能限制供应土地,伺机拉高地价!政府作为商人会很合格! 2003年4月121号文件拉响宏观调控警报 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规定对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商品房的借款人,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不再执行优惠住房利率规定。此份文件是中国第一轮房地产牛市启动之后,中央政府第一次采取抑制房地产过热的措施,表明中央政府对房地产的态度由支持转为警惕。 点评:中国从来不缺少规定,却从来缺少执行!各种规定在聪明的执行者面前均化为无形。 2003年8月国务院明确将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出产业 点评:中国是世界上极少数把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的国家之一,开发商从此有了坚实的依靠,现在来看,国之误、民之哀! 2003年8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又称18号文件),将房地产业定位为拉动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明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要根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程、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变化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对于高档、大户型商品住房以及高档写字楼、商业性用房积压较多的地区,要控制此类项目的建设用地供应量,或暂停审批此类项目。 点评:开发商的又一尚方宝剑,限制开发商的行为就是与中央对着干!上面红字部分是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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