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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大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大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大项目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大项目管理办法》

科发计字[2007]56号

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大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重大项目是以解决我国经济发展、国家安全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性科技问题为主要目标,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相衔接,能充分发挥我院综合优势、广泛吸纳社会资源、多所多学科系统集成并有望产生重大科技成果的大型项目。

第二条重大项目采取顶层设计、统一规划、自上而下的组织方式,成熟一项,启动一项。为规范和加强重大项目的立项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三条根据院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和知识创新工程三期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规划,由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关研究片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分片领导小组”)遴选并提出拟启动重大项目清单。创新基地按照项目清单和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组织具体项目的设计和可行性研究,并编制《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相关基地分管副院长同意后组织论证。

第四条创新基地负责组织院内外科技专家、投资方代表、财务管理专家和科技管理专家等对《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论证,可行性论证要严格采取回避制度,以保证论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主管专业局负责填写《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意见》,计划财务局负责填写《重大项目经费审核意见》。

第五条创新基地按照论证意见,组织修改《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后的《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分片领导小组审核,并由其决定是

否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

第六条院长办公会议对重大项目进行逐项审议,决定是否批准立项,确定项目经费总量、院支持经费数额和匹配资金(包括院外争取资源、研究所自筹资金等)与院投入的比例数。

第七条经院长办公会议审定批准的项目,由创新基地组织填写《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大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重大项目任务书》)和《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大项目经费预算书》(以下简称《重大项目预算书》)。《重大项目任务书》由项目主管、依托单位法人代表、主管专业局、计划财务局和相关基地分管副院长共同签署。

第三章项目领导体制

第八条重大项目主要依靠科技创新基地组织架构进行管理,实行项目主管责任制。

第九条分片领导小组是项目管理的决策机构,对院长办公会议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提出相关基地重大项目立项建议;

2、聘任项目主管、首席科技专家和项目组主要成员;

3、定期听取相关基地重大项目的总体进展报告,审议项目总体目标和经费预算总额调整等重大事项。

第十条相关基地领导小组在重大项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1、围绕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的战略需求,向分片领导小组提出重大项目立项建议;

2、审议批准重大项目主要成员的调整建议;

3、项目经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定期听取项目主管关于项目进展情况的汇

报,对项目主管进行考核与监督,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主管专业局在重大项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1、作为分片领导小组和基地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

2、协助基地分管副院长提出《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项目主管和首席科技专家人选建议,负责组织相关基地重大项目的可行性论证;

3、负责项目的过程管理,包括年度进展报告和年度计划的审核及有关档案的收集和归档等;

4、配合计划财务局组织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后评

第十二条计划财务局在重大项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重大项目立项的经费预算审核,组织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后评估;

2、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年度计划审核年度经费预算、核拨项目经费,项目完成后审查项目经费决算;

3、委托院项目评估监理中心进行项目的过程监督,及时将项目监理意见和建议报告相关基地领导小组和分片领导小组;

4、不定期向院长办公会议报告项目总体进展情况,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第十三条项目主管由分片领导小组聘任,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项目任务书和项目预算书,完成项目目标与任务;

2、负责项目计划的实施、管理和相关资源的统筹安排;

3、报告项目年度进展情况、经费年度决算和下年度计划(包括经费年度预算),保证各类数据的真实可靠;

4、及时向创新基地领导小组、主管专业局和计划财务局报告项目执行中出

现的重大问题,接受院有关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项目主管原则上年龄应在60岁以下,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丰富的科技管理经验,应将主要工作时间和精力投入本项目的研究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重大项目可根据需要设首席科技专家1至2名,由项目主管提名,分片领导小组聘任。首席科技专家的主要职责是协助项目主管制定项目技术方案,协助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学术和技术问题,以保证项目科技目标的实现,首席科技专家每人每年用于项目工作的时间不得低于0.7人年。

第十六条项目主要成员原则上年龄应在55岁以下,其中45岁以下的不少于50%,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应保证足够的工作时间,每人每年用于项目工作的时间不得低于0.7人年。项目主要成员不得同时参加院其他重大项目,不得同时作为负责人承担院重要方向项目。项目主要成员因故调整,项目主管须及时报相关基地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七条项目承担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和参加单位)在项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1、按照《重大项目任务书》的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实验设备和技术条件等;

2、确保本单位参加人员的时间投入和岗位需要等;

3、匹配《重大项目任务书》约定投入的科研经费;

4、协助院有关部门检查监督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

5、项目参加单位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依托单位和项目主管提供有关项目经费预、决算报告。

第四章项目组织管理

第十八条重大项目必须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保证,按照“项目、人才、经费”一体化的原则,形成项目的核心团队。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采取设立项目总体部、成立新的研究单元、组建实验室、工程中心、非营利机构或利用自有资金成立股份企业等不同方式,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第十九条重大项目实施时限一般为3至5年。实行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项目主管须在每年10月15日前通过院ARP系统提交项目当年度进展报告和下年度计划。计划财务局商主管专业局根据项目执行情况、院外经费到位情况等核拨下年度经费。

第二十条计划财务局负责组织重大项目的中期检查,撰写《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大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向相关基地领导小组和分片领导小组汇报中期检查情况,并提出相应调整的建议。

第二十一条因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对项目总体目标和经费预算总额进行调整,须经分片领导小组讨论,并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第二十二条因人为因素导致项目难以执行或在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院将视情况采取警告、通报批评直至中止项目的处罚。不能按时按质完成《重大项目任务书》规定目标的项目主管及其主要成员3年内不得申请院重大项目和重要方向项目,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在3年内不得承担院重大项目和重要方向项目。

第二十三条重大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等,均应用中英文标注“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大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Supposedby the Knowledge lnnovation Program Of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CrantNO.xxxx)。

第二十四条项目实施所形成的有形资产,按照项目投资比例进行处置,其

中院拨经费形成的部分,在研究所的进入其资产账户进行管理;若与外单位合作投入到公司,则应由有关研究所代表国家作为出资人对资产按股权比例予以管理。

第五章项目经费核定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项目主管按照《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统一要求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计划财务局委托有关机构或人员组织项目经费核算小组,该小组由财务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及同领域科学家代表组成,负责对项目经费预算方案进行审核。

第二十六条根据项目经费核算小组审核的经费预算方案,由分片领导小组提出项目支持经费额度建议,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七条项目主管必须在经费预算方案中明确院外争取经费的额度。匹配资金(包括院外争取资源、研究所自筹资金等)与院投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

第二十八条项目经费预算一经审定必须严格执行。在研究目标与预算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若需要调整的经费使用额度超过总额的10%,则须由项目主管提出调整建议并经分片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报计划财务局备案。

第二十九条若项目总体目标和经费预算总额确需调整,一般应以中期评估为节点,根据工作绩效、人员到位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匹配资金到位情况和下阶段任务对经费的实际需求,由分片领导小组提出调整项目经费预算和创新岗位配置的方案,由院长办公会审定。

第三十条计划财务局根据项目进展和匹配资金到位情况核拨项目经费。在完成《重大项目任务书》签署和收到项目主管提交的有关匹配资金的证明文件后,计划财务局将拨付项目首批经费。后续经费拨付安排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

和匹配资金到位情况确定。

第三十一条对未按《重大项目任务书》执行的项目将中止拨款。对确需调整计划的项目,在调整计划得到正式批准后,才能恢复拨款。

第三十二条项目主管必须根据项目经费预算控制经费支出,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使用院拨项目经费。

第三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对所承担项目的经费开支行使监督权,做到审批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内容真实、核算准确,确保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并积极配合计划财务局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计划财务局会同监察审计局不定期组织对重大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调查,及时了解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以确保项目经费按核定的预算合理有效地使用

第三十五条项目因故中止,计划财务局会同主管专业局负责组织项目经费的清查处理,项目主管须配合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决算报表及资产清单,上报计划财务局。剩余经费(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和设备的变价收入)上交院财政。

第六章项目结题验收

第三十六条项目主管需在项目执行期终止后5个月内向计划财务局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和全套验收资料。如不能按时验收,需在项目终止前3个月内向计划财务局提出延迟验收的申请,延迟验收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第三十七条项目结题验收由计划财务局会同主管专业局共同组织,由项目验收专家委员会主持,采取召开验收会议等形式进行。项目验收专家委员会应

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工程项目申报管理、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和零计划管理、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项目内容管理、工程项目时效性管理、工程项目追加管理、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术语 2.1建设工程项目:是指由八钢公司投资的构成固定资产项目或对固定资产功能进行恢复、改造的项目,固定资产项目主要包括:基建、技改、安全、环保、能源、更新改造、零购、零固。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包括:大中修、检修、抢修、绿化、环境治理。 2.2立项:是指八钢公司为了发展和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的投资,并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确定投资控制目标并上报宝钢集团或八钢公司得到批准的过程。 3管理职责 3.1设备工程部负责 3.1.1对拟立工程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的调研和审查管理,包括咨询设计及咨询设计成果的审查管理。 3.1.2拟立工程项目中有关投资金额的审核管理。 3.2项目单位负责 3.2.1拟立工程项目(包括本单位内部项目)的审查确认和申报管理。 3.2.2配合主管部门对拟立工程项目的调研并提供有关资料的管理。 4管理程序 4.1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管理流程图见附件一。 4.2工程项目申报管理 4.2.1对八钢公司发展有影响的、建设规模大、涉及面广的拟立建设工程项目,如:基建、技改、技措、环保、能源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各单位可通过八钢办公信息网“OA”或SGMIS系统向设备工程部和八钢公司领导申报。 4.2.2申报单位应详细说明立项理由,尽可能对拟立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述,如拟立项目通过SGMIS系统申报的,须将以上内容挂入文档。 4.2.3对于影响面不大、建设规模小的拟立建设工程项目,如:小型基

汉中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汉中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 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我市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和使用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各 级财政部门、重点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是指纳入基本建 用于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类建设资金。 (一)各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的用于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类 建设资金; (二)各级财政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贴息资金(含外国政府 贷款和其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财政贴息); (三)政府无偿划拨的土地和减免的税费以及项目建设单位 直接在土地一级市场上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土地的增值等政府政策性投入。 第四条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专款专用原则。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必须用于建设项目, 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效益原则。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提高 资金使用效益,努力降低工程成本,防止损失浪费; 第五条建立重大项目建设听证制度。对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的建设实行听证制度,充分听取人大、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 第六条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拨付、使用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加强工程的预、决算审查和资金的全程监督,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对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章、政策; (二)参与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安排; (三)根据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投资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及 工程进度核拨资金;监督检查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并对发现问题作出处理; (四)审查和确定财政性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预、决算; (五)审批重点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第八条项目主管部门对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有关

南昌市重大重点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洪府发[2004]3号)

南昌市重大重点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洪府发[2004]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降低工程投资成本,确保建设项目安全、优质、高效、廉洁地实施,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建委等五部门的<南昌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03]69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利用国家开发银行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城建项目贷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03]3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指财政性资金或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贷款资金的各类城建项目(下称工程项目),涉及到国家、省里项目投入资金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其它城市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管理 第四条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在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的基础上,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类别及投资额的不同区别对待,力求简化前期手续。 (一)工艺、技术简单、建设方案明确、结构安全系数较大的工程项目,符合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可凭立项批准文件,直接采取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查。 1、建安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城市道路拓宽、改造项目; 2、小桥新建及200万元以下的桥梁维修、加固(非结构安全性)项目; 3、投资额300万以下的公路、排水、市政、园林的维修与改造项目; 4、符合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城市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及道路的拓宽、改造。(二)采取一阶段设计时,市发展计划部门可直接凭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组织初审并批准概算。 (三)市建设、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在审批发证时,应本着从简、从快的原则,按以下规定操作: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凭市发展计划部门批准的立项及市规划部门的地形图、批准的规划方案到市规划部门办理;

2020-2021年中国科学院大学(中科院)系统理论考研招生情况、分数线、参考书目及备考经验

一、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简介 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由中科院数学研究所、应用数学研究所、系统科学研究所及计算数学与科学工程计算研究所四个研究所整合而成,此外还拥有科学与工程计算国家重点实验室、中科院管理决策与信息系统重点实验室、中科院系统控制重点实验室、中科院数学机械化重点实验室、华罗庚数学重点实验室、随机复杂结构与数据科学重点实验室,以及中科院晨兴数学中心和中科院预测科学研究中心等。2010年11月成立国家数学与交叉科学中心,旨在从国家层面搭建一个数学与其它学科交叉合作的高水平研究平台。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拥有完整的学科布局,研究领域涵盖了数学与系统科学的主要研究方向。共有16个硕士点和13个博士点(二级学科),分布在经济学、数学、系统科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六个一级学科中,可以在此范围内招收和培养硕士与博士研究生。在2006年全国学科评估中,我院数学学科的整体评估得分为本学科的最高分数。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硕士招生类别为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9年共计划招收122名。 二、中国科学院大学系统理论专业招生情况、考试科目

三、中国科学院大学系统理论专业分数线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四、中国科学院大学系统理论专业考研参考书目 616数学分析 现行(公开发行)综合性大学(师范大学)数学系用数学分析教程。 801高等代数 [1] 北京大学编《高等代数》,高等教育出版社,1978年3月第1版,2003年7月第3

版,2003年9月第2次印刷. [2] 复旦大学蒋尔雄等编《线性代数》,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 [3] 张禾瑞,郝鈵新,《高等代数》,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7. 五、中国科学院大学系统理论专业复试原则 在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按研究所成立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秘书1人。 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专业知识成绩占60%,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占20%,综合素质成绩占20%。 在面试环节,每位考生有5分钟自述,考查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外语(口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等。 1、专业知识面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新能力。 2、外语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3、思想品德的面试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遵纪守法以及心理素质等内容。 4、体检主要了解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 5、研究生部通过“政审表”向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或考生管理部门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和现实表现。“政审表”将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时间部署与调档函一并寄发,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随档案一并寄回。政审合格方可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中国科学院大学系统理论专业录取原则 复试小组对本学科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综合评定,得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最终录取成绩:将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平均后,得出录取成绩。加权平均采用下列公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40%+复试成绩×6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在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七、中国科学院大学系统理论专业考研复习建议 1、零基础复习阶段(6月前) 本阶段根据考研科目,选择适当的参考教材,有目的地把教材过一遍,全面熟悉教材,适当扩展知识面,熟悉专业课各科的经典教材。这个期间非常痛苦,要尽量避免钻牛角尖,遇到实在不容易理解的内容,先跳过去,要把握全局。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对各门课程有个系统性的了解,弄清每本书的章节分布情况,内在逻辑结构,重点章节所在等。 2、基础复习阶段(6-8月) 本阶段要求考生熟读教材,攻克重难点,全面掌握每本教材的知识点,结合真题找出重点内容进行总结,并有相配套的专业课知识点笔记,进行深入复习,加强知识点的前后联系,建立整体框架结构,分清重难点,对重难点基本掌握。同时多练习相关参考书目课后习题、习题册,提高自己快速解答能力,熟悉历年真题,弄清考试形式、题型设置和难易程度等内

新产品开发项目管理办法

Q/ZSZDXM01新产品开发项目管理办法 版本号: 标准化: 审定: 批准: 重庆宗申宏立座垫制造有限公司发布 新产品开发项目管理办法 目的

为建立健全公司制度、规范新产品开发流程,使新品项目按计划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新产品开发项目全过程的管理。 定义 新产品开发是指从研究选择适应市场需要的产品开始到产品设计、工艺制造设计,直到投入正常生产的一系列决策过程。 职责 公司领导 4.1.1对项目立项、项目撤销进行决策; 4.1.2任命项目主管或经理; 4.1.3对项目计划进行评审;对项目进行过程中的重大里程碑、重大变更计划做出决定; 4.1.4对项目的绩效进行考核。 项目部 4.2.1项目立项前期组织各部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价; 4.2.2召集成立项目小组,召开项目阶段性评审会(主要指手工样件、工装样件、小批送样评审); 4.2.3适时更新项目进度表,确保新项目按照客户的要求顺利投产,有异常情况时向客户报告。4.2.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以产品工程师、供应商质量工程师、采购工程师、物流工程师、客户质量工程师、生产管理等为主要成员的项目推进会,督促、协调各部门及供应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4.2.5协调客户与公司内部各部门的沟通,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合理的需求。 4.2.6对开发阶段客户提出的座椅交样数量及试验样椅等各种需求的座椅,项目部下达计划到物流计划部(5套以下手工样件下达计划到技术部)。 4.2.7按照《项目管理考核办法》Q/ZS-MSZDRY03,进行考核。 财务部 4.3.1立项前期对产品进行投资回报分析,确定从财务角度出来该项目是否可行; 4.3.2按客户要求对产品进行报价和议价,并对各种费用进行审核。 4.3.3按项目费用预算计划准备资金。 4.3.4对新产品材料提出目标价格。 技术部 4.4.1项目立项前期对该产品进行技术分析,确定从技术角度出发该项目是否可行,能否满足客户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一九九六年六月三日国务院批准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四日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按期竣工,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是指从下列国家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中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点影响的骨干项目: (一)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大型项目; (二)高科技并能带动行业技术进步的项目; (三)跨地区并对全国经济发展或者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四)对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五)其他骨干项目。 第三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确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可能,实行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留有余地、防止资金分散、保证投资落实和资金供应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由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确定。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的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公司),按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和第三条规定的原则,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平衡后,每年可以向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提出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申请。 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进行综合平衡,在所申请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确定国家重点建设预备项目;在所申请项目批准开工后,正式确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家重点建设预备项目确定后,由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公布。 第六条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安排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 第七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生产经营、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建设工期、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等进行严格管理。 建设项目法人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根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合同,负有拨付建设资金责任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银行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项目的建设进度,保证拨付建设资金。 第九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设备储备资金,各有关银行和部门应当优先安排。 第十条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在安排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时,应当预留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特殊需要。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以及设备储备资金。 第十二条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有关的协调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 第十三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由建设项目法人依法公开进行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但是,按照规定经批准可以议标、邀请招标的除外。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投标单位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甲级(一级)资格(资质)。

公司项目管理办法

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讨论稿) 一、项目管理的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产品开发、重大技术攻关、工程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充分整合公司的人、财、物等资源,缩短任务周期,降低成本,同时培养公司复合性人才,公司对有关的项目开展采用项目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二、项目管理的适用范围 被列为项目计划管理的项目具有跨部门、开发周期较长(一般超过3个月)、经费较大(一般超过10万元)等特点,且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项目管理办法适用于以下项目范围:新产品开发项目;重大管理项目;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工程建设项目。 三、公司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1、决策机构: 1、项目管理委员会是公司项目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总经理任主任,固定委员会 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组成。根据项目的性质,公司可聘请 内、外的行业专家进入项目管理委员会任临时委员。 2、项目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a)确定年度项目开发计划; b)对项目立项、项目撤消进行决策; c)评审项目计划:包括进度计划.成本预算.质量计划等; d)召开项目阶段性评审会:必要时对项目阶段报告进行评审;对项目总结报告 进行评审。 e)监督项目管理相关制度的执行; f)对项目进行过程中的重大里程碑.重大变更计划做出决定; g)确定项目经理及对项目经理的考核; h)确定项目的绩效考核原则。 2、日常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办公室为项目日常管理的常设机构,对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现设在公 司经营管理部。主要职责如下: 1、拟定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 2、开发和维护项目管理标准.方法和程序; 3、制订具体的年度项目计划; 4、依照项目管理相关制度,管理项目; 5、对项目的进展进行适时的跟踪; 6、协调项目开展所需的资源及项目的外部工作; 7、组织项目阶段性评审; 8、保存项目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数据; 9、为优化项目管理提出建议,主要包括:为公司各个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的咨询和指 导;为公司提供项目管理培训;为企业提供项目管理的其他支持。 四、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的产生:项目经理由项目管理委员会聘任. 2.项目经理的任职资格: a)原则上项目经理必须具备高级设计师、高级工程师、高级项目经理或部门经 理以上条件之一资格。 b)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且在项目主要相关业务上有较高的工作经验。对于 研发的项目必须有较深的技术背景。 c)具有系统思考能力,能合理的权衡项目的目标,能对项目的规划和项目中出现 的问题以全面、长远的眼光进行思考。 d)充分的协调能力,其中包括:充分利用资源的能力;组织和组建团队的能力; 应付危机和解决冲突的能力;谈判和广泛沟通的能力。 e)项目经理原则上不能同时兼任两个以上的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的职责: a)保证项目完成的目标与制定的目标一致. b)合理的分配项目的资源,协调企业内部的资源. c)与企业的各个职能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协调,使项目能顺利的进行. d)对项目的成功富有的主要责任,对项目的计划、实施、监督与控制富有全权

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科学院

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名称: 候选项目负责人: 依托单位: 参加单位: 联系人: 电话: E-mail: 所属创新基地: 主管专业局/主管专业处: 中国科学院计划财务局制 20 年月日填

一、简表

重要方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报告摘要 一、立项依据 1、项目的科学意义,国内外研究概况及发展趋势; 2、国家战略需求分析,包括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方面的市场需求分析(高技术类项目须查清国内外专利情况)。 二、项目目标及预期成果 1、研究目标,包括总目标、年度进展目标及主要考核指标; 2、预期成果与水平(高技术类项目须明确专利数与水平); 3、市场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 三、主要研究内容 1、拟重点解决的科学问题或关键技术; 2、研究中的创新点。 四、研究方案 1、总体研究方案、学术思路、技术途径及可行性分析; 2、课题设置与分工,所设课题的研究重点; 3、应用发展类项目须阐述从科研、中试到成果转化或产业化的总体技术设计方案,以及所能达到的重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五、研究基础和条件 1、已有的工作基础和取得的成绩; 2、与国家各类科技重大计划项目的衔接情况; 3、与地方、企业的项目合作的基础; 4、研究队伍状况; 5、实施研究方案已具备的条件(如:基础数据资料、实验条件等),尚欠缺的研究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及落实方案。 六、项目管理 1、项目组织管理体制(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及需要成立新的研究单元的管理等); 2、项目运行机制(主要包括:项目承担单位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项目经费与人才配置、任务分配的结合机制等)。

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为提升我院国际合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同时为规范我院国际合作项目的管理,确保有计划、有重点地资助国际合作项目,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定义 国际合作重点项目是指围绕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结合国家和院重大科研项目和面向科研机构长期发展而组织开展的重要国际合作活动。 二、支持原则 重点支持与欧、美、日、俄等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同时支持与第三世界及周边国家的交流与合作。 重点支持与国际一流研究机构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和引进国外科学思想、一流人才和先进创新管理的国际合作活动。 重点支持先进研究所、重点实验室、重大与前沿创新项目以及具有原始创新思想的科学家。 三、项目类型 1.经院批准,与国外一流科研机构、著名大学等建立的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和青年科学家小组。 2.经院批准,我院有关机构和科学家牵头创办的国际科技组织和发起的国际合作计划。

3.由我院科学家提出、具有实质合作内容、得到国外积极响应的国际合作项目。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是国家或院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负责人、在国际科技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的科学家,特别支持符合上述条件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 2.申请项目是本单位国际合作的重点,申请单位承诺为申报项目提供匹配1:1国际合作经费支持; 3.国外合作伙伴书面项目合作意向书。 五、申报要求 1.单位申请报告; 2.《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 3.国际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 4.其他相关材料。 六、项目审批 申请材料经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专家委员会评议后,由国际合作局审批。 每年批准30个左右国际合作重点项目,每个项目资助20万元左右。 七、项目总结 项目一旦批准,申报单位可按方案实施,并按要求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及项目总结报告。对于执行情况好、总结及时、效果显著的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地区工程项目建设市场,加大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建设领域的不廉洁行为,保证工程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纪律规定,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地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及涉及公共安全设施的工程建设等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是指房屋建筑及附属工程、水利工程、城市市政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工程以及农业、林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等。 第四条 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地区纪委监察局直接进行监督,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由县(市)纪委监察局或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监督。 第五条投资3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核准审批、备案、招标投标、双合同(建设合同、廉政合同)及竣工决算、审计、验收等程序。 第六条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法人对重大建设项目必须注入资本金,资金到位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立项审批程序。 第七条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终身负责,凡工程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等问题的,随时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章招投标活动 第八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工程建设的综合监督检查职责。对于招投标过程中(包括招标、投标、评标、中标)泄露保密资料、标底,串通抬标、投标、围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在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牵头下,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招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按照这一原则,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建设以及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水利、交通部门工程的监督执法分别由水利、交通部门负责;建设、水

中国科学院以院地合作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万方数据

万方数据

(4)共建院地合作机构,提升叹域创新能力 为实现中国科学院的优质科技资源与地方科技创新需求的匹配,中罔科学院以覆盖全国的科技资源体系为基础,通过合理的空间布局、功能布局和学科布局及相应规划,以共建研究所、技术转移中心、应用技术研发转化中心和科技园等形式,实现高效的院地合作。当然,各类科研院所在地方并不是盲n设立。“科研能力的建设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互相协调、互相支撑;一个国家的科技创新体系,尤其要考虑区域的布局结构”。【41 如何选点,在哪里设置机构是中科院开展院地合作首先要考虑的问题。让我们先看看中科院院地合作的基本态势(如图2)。 图2中科院院地合作态势图 注:2007年11月28日中科院与台州市签约成立“中国科学院台州应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中心”。资料来源:中国科学院网站。 2.共建院地合作机构的经验 (1)空间布局——向创新基础好的区域倾斜 选择那些对我国经济社会町持续发展有至关重要意义,既有众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受体,义有利于吸引高层次人才的区域,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科技创新成果时社会的贡献力度。中科院的研究成果在转化的过程中需要较高端的人才、较密集的生产要素和资本市场配合,因此,社会经济比较发达、科技资源基础厚蕈、企业总体发展情况较好,市场经济比较完备的地区就成为中科院院地合作的蕈点区域(如图2),这些地I)(丰富的科技基础及社会埘技术的强大需求能激发中科院现有创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另外我们可以看到,院地合作更倾向于与区域创新能力较强的省份合作,而且院地合作与当地经济水平呈正相关关系。 (2)功能布局——注重技术传播层次性 中科院进行院地合作的主要对象是政府与企业。这两类客户的需求并不完全一致。一般说来,中科院同政府合作的项目主要包括如下方面:第一,在政府的支持f,共建支撑某一产业发展的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包括联合实验室、技术中心等;第二,在政府的支持下,建设具有某一领域认证资质的中介检测服务平台;第三,共建成果示范基地;第四,共建122高技术专业人才培养基地;第五、作为思想库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战略咨询服务。同企业合作的项目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其一,企业需要技术支持时主动与中科院联系;其二,中科院通过中介平台向食业推介科研成果;其三,企业与研究所就某一技术难题共同研发。 为提高对客户的响应时间,弥补反应不足的缺口,中科院对设立的机构进行了科学分类。我们发现这些机构在命名上有小同的称谓,主要有“技术转移中心”、“科技(创新)园”、“研发中心”、“研究所”四火类。依据这些机构成立时确市的R标及工作方向,我们按照它们对技术反应的时效进行系新归类(见表1)。 通过表l我们町以有这样的一种判断:对于企业来说,当他们需要技术支持时,总是希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从最近的技术平台获得支持,此时中科院的科技(创新)园是这类即时技术资源的最佳供给者;技术转移中心作为一类中介机构,能够把一段时间内技术供求情况进行归总,并为二者产生深层次交流与合作牵线桥搭;对于一些需要研究所与企业共同研发的技术难题来说,通过中科院设立的研发中心进行研发与中试,并在企业适时产业化;对于六个“年轻的”研究所来说,它们更多是从国家安全角度出发,基于社会可持续 发展,研究最前沿技术这一层面设立的。中科院技术转移与万方数据

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速我公司的新技术的开发及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的 管理,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第二条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 第三条为保证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项目管理公开制度、报告制度、回避制度、监督检查和审计评价制度。 1. 公开制度。在执行有关技术保密规定的原则下,由公司相关部门负 责人(即技术研发部)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和验收鉴定 结果等通过一定程序公开发布。 2. 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小组、项目责任人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 并根据要求按期如实填报有关报表。 3. 监督检查与审计评价制度。项目承担小组和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实施 过程中,应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充

分的自主权。同时,项目承担小组和项目责任人有义务主动接受技术研 发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检查、绩效审计等跟踪管理。 第二章项目调研 第四条项目调研工作由技术部完成。 第五条项目调研的主要任务: 1. 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 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市场动态及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 技术优势。 3. 论证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含物资、设备、 能源及外购外协件配套等)。 第六条项目调研结束提供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应包括: 1.项目概况,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包括技术水平); 2.市场需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技术关键; 4.预期目标(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申请情况); 5.现有技术的知识产权情况及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设想; 6.已有条件分析(包括原有基础、技术力量的投入、科研手段和研究成 果的生产或应用去向);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研究生导师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有关导师岗位改革的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章导师岗位职责 第二条导师要为人师表,做到教书育人。不仅要指导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工作,而且要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品德情况,特别要在严谨治学、科研道德和团结协作等方面对研究生提出严格要求,并配合研究生部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导师有义务根据研究生部的统一安排,进行招生宣传,深入高校进行学科前沿讲座,组织生源,参与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命题、阅卷和面试等工作; 第四条研究生入学后,导师应详细介绍研究方向,并根据培养方案要求,结合研究生具体情况,制定培养计划;指导研究生选课,并定期检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情况; 第五条导师应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帮助研究生把握研究方向,指导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保证论文研究经费; 第六条导师有责任为研究生讲授专业课程或开设反映当前本学科发展前沿的专题讲座,编写研究生教材; 第七条导师应配合研究生部做好研究生中期考核和筛选工作。对品行不好、身心健康状况不佳或学习成绩不合格、或因其它原因不适合继续培养的研究生,导师有责任提出终止学习或其它处理意见; 第八条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过程中,认真、负责地审阅、修改和把关,并对论文质量和水平做出学术评价; 第九条导师应协助、配合有关方面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思想总结、毕业鉴定和就业指导工作。教育研究生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为社会主义建设做出贡献;特别要注意选拔专业基础扎实、思想作风正派、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品学兼优的毕业研究生,充实到我院科研、管理队伍中去。 第十条导师应开展研究生教育研究工作,不断探索和掌握研究生培养、管理工

标准化项目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浙江省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引导市场主体运用标准提升和标准创新手段,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第二章重点项目申报 第六条凡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可以申报承担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第七条重点项目申报类型:

(一)企业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块状产业联盟标准,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 (二)块状产业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制定和实施区域名牌准入联盟标准(包括技术、管理和诚信要求),在产业内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块状产业整体质量水平; (九)促进块状产业质量提升的其他项目。 第八条申报原则要求: (一)坚持自愿申请原则; (二)企业或块状产业有提升的内在要求; (三)企业或块状产业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出台支持重

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包括技术改造、科技等方面); (四)重点项目有明确目标、内容、措施和可预见的效果。 第九条申报单位应填写《浙江省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申报表》(附表1),对块状产业整体提升的重点项目还应填写《块状产业情况分析报告》(附表2)),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一式 划做好对比分析和总结,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向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 第十五条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重点项目申报内容和计划安排,定期开展检查,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并抄报省质量技术监督

局。报告内容包括: (一)计划期内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二)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有数据对比); (三)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六条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正在实施的重点项目组织开 (二)、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总结(包括项目建设前后效益统计分析和绩效报告); (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项目实施期间,出现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不予验收。县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柳州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柳州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柳州市行政区域内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以下统称重大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项目,是指符合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并按本办法规定程序选定的项目。 第四条市发展改革委、市重点办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综合管理,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重大项目的建设要求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市发展改革委、市重点办负责审核提出全市年度重大项目计划。 第五条重大项目所在地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本行政区内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重大项目建设和管理中的有关事项,建立相关工作责任制,督促本行政区内的有关行政机关和单位按照重大项目建设的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第六条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大项目

的相关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项目确定 第七条重大项目主要从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和重要影响的建设项目中选择: (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 (二)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重大项目。 (三)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 (四)农林水利重大项目。 (五)有重大影响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 (六)节能减排、生态环保重大项目。 (七)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项目。 (八)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项目。 第八条属于第七条规定的重大项目范围,并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可以申报成为重大项目:

(一)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政策。 (二)符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 (三)项目总投资规模原则应在10000 万元以上(具体标准依据每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定),以及市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项目。 第九条重大项目按照下列程序提出并确定: (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集团公司根据项目的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编制各自重大项目建设计划,于每年第四季度向市发展改革委、市重点办提出列入下一年度重大项目计划的申请。 (二)市发展改革委、市重点办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和综合平衡,提出全市年度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建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三)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经批准后,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下发实施。 第十条市级重大项目分为新开工、续建、竣工和预备四类项目进行管理。 (一)新开工重大项目是指前期工作基本完成、能确保年内开工的项目。

公司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系列部署,加快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技创新步伐,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规范集团公司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及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是指面向集团公司主业核心技术需求,通过技术研发及工程化示范,产出具备产业化前景的工程化技术成果,对提高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集团公司主业发展具有显著意义的项目。 第三条重大项目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一)核心技术与装备研发项目:以集团公司主业急需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设计技术、系统集成技术、关键装备、新材料、新产品、生产工艺与施工工艺技术、综合技术解决方案,以及在生产中能为集团公司带来明显降低成本、提质增效、节能减排等的实用技术等为研发内容的项目。 (二)创新技术的示范工程项目:即依托自身技术成果或引进外部技术成果,开展创新技术的工程示范项目。 本办法所称技术成果引进是指通过一定方式从国内外的企

业、研究单位、高校等外部机构获得先进、适用、原始创新技术的完整知识产权或技术使用权的行为,不包括单纯的设备购置、技术服务采购等行为。 第四条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与过程管理,遵照以下原则与要求进行: (一)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各二级子公司根据主业发展的核心技术、产品或装备需要,提出重大项目立项建议,集团公司统筹决策。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的项目需求,由科技管理部根据集团公司的战略规划,提出立项建议,集团公司决策。 (二)明确目标,强调应用。以产出具备产业化前景的工程化技术成果、支撑集团公司主业发展并获得显著效益为重大项目实施目标,实现技术成果的工程验证与示范应用。 (三)分类管理,全面支持。实行项目分类、分阶段管理,在技术研发阶段、工程示范阶段,根据责任主体性质分别给予资金与政策支持。 (四)加强监督,突出绩效。强化项目过程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后评价管理,突出对重大项目承担单位的技术成果积淀及应用状况的考察与评价。 (五)集聚人才,建设平台。结合重大项目的实施,培养和凝聚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建设一批高水平研发平台,全面提升集团公司持续科技创新能力。 第五条为保证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集团公司建立“以集团公司投入为引导,以各子公司投入为主体,以国家和地方财政补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泰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泰政发〔2009〕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市政府同意《泰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三日 泰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重点建设项目,是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达到一定投资规模,对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增强发展后劲、带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由市政府批准公布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市发改委是重点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点项目办)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的筛选原则和领域,拟订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名单,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具体协调、统计等工作。 第四条建立市重点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发改、经贸、财政、国土资源、环保、规划、建设、科技、招商和重点项目办、行政审批中心等部门单位组成,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审查工作,组织进行调度、检查和考核,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的有关问题。

第二章项目确定 第五条市重点建设项目应当从下列项目中优先确定: (一)先进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项目; (二)基础产业、基础设施项目; (三)服务业,特别是旅游、文化产业、现代物流和科技信息项目; (四)高新技术产业项目; (五)对改善我市经济结构与布局、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特别是促进我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 (六)对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七)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六条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其投资额(不包括土地出让金)必须达到以下规模: (一)工业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扩建和技改工业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 (二)住宿餐饮、商贸流通服务业项目的建筑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 (三)其他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 第七条市重点建设项目原则上每半年确定一次,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向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或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申请; 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的项目,由主管部门向市重点项目办提出申请; (二)县(市、区)政府和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提出申请的项目进行审查,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项目,于当年11月和次年5月份集中向市重点项目办报送市重点建设项目推荐名单; (三)市重点项目办初审后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建议名单,由市重点建设项目联席会议进行集中审查; 市重点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应当同时审查确定项目是否享受市政府《关于对重点项目建设实行优惠政策的意见》(泰政发〔2008〕40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市重点建设项目联席会议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名单,报市政府研究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八条申请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列入市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立项审批或核准、备案的文件; (三)县(市、区)政府和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审查意见; (四)环保、土地、科技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文件。 第三章项目建设与服务

重大项目管理办法

重大项目管理办法 (2013年9月24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重大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降低投资及项目建设风险,确保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相关公司章程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以下统称“重大项目”)的确定和管理。 第三条重大项目的确定,应符合下列原则: (一)###公司总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对于100万以下的项目,在符合本条第(三)项至第(九)项原则的情况下,由战略发展部请示公司领导确定是否为重大项目; (三)涉及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影响的民生项目; (四)###公司涉及战略发展的项目; (五)###公司新型的市场拓展项目; (六)###公司技术创新型项目; (七)###公司业务系统建设项目; (八)###公司投资及融资项目; (九)政府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从立项之日起6个月内可开工建设的,确定为重大建设项目;不具备开工条件的,确定为重大前期项目。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重大项目管理是指公司对重大项目的立项、决

策、实施及后续工作等全过程实施管理的行为。 第六条重大项目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资产保值增值原则; (二)符合###公司经营方向和发展战略原则; (三)坚持运作流程规范科学原则; (四)坚持规模适度并注重风险可控原则。 第二章重大项目规划 第七条###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公司每个重大项目的规划。由战略发展部会同公司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战略发展部汇总并予以完善后,上报公司办公会审批。 公司办公会审批通过后的项目规划,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报批后实施。 第八条重大项目规划应当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由战略发展部负责召集相关部门讨论并提出相应的调整方案,经公司办公会审批后实施。 第九条按照有关规定,公司重大项目规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履行报备程序;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履行报批程序。 第三章重大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十条公司办公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是公司重大项目规划及管理的决策机构,统筹审定公司的重大项目规划,决定或授权相关部门负责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按公司章程规定,除需由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事项外,重大项目建设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由公司办公会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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