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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教师岗位聘用考核办法

广西大学教师岗位聘用考核办法
广西大学教师岗位聘用考核办法

附件1

广西大学教师岗位聘用考核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

受聘在教师岗位上的工作人员。

根据专任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任务的差异,根据专任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任务的差异,分教学为主教学科研型岗位两类进行考核,其中教学为主型分为教学为主

I型和教学为主U两个子类。

教学为主I型岗位:承担全校公共课程教学任务的岗位,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体育课、大学英语、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电工电子学、高等数学、工程数学、工程制图、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大学计算机基础、机械设计基础、工程力学、化工原理等二十门课程,本门课程教学工作量(含实验)达到280 标准学时以上,考核以教学为主,教研、科研为辅。

教学为主U型岗位: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量(含实验、实习)达到280标准学时

以上,考核以教学为主,教研、科研为辅。

教学科研型岗位:承担专业课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岗位,考核指标教学与科研兼顾。

二、考核的原则

(一)强化岗位目标责任的原则。

(二)坚持以年度考核为基础的全面考核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注重工作绩效的原则。

三、考核方式与程序

(一)考核方式

1、采取定性与定量记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对教师的“德、廉”两个方面进行定性考核;对教师的“能、勤、绩”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体现在教学、科研工作量化赋分上。

(1)思想政治及师德要求: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有良好的协作和奉献精神,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努力奋斗,为我校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作贡献。

(2)教师每一年度教学、科研工作定量考核标准分两项之和为200分。年度考核时,

教学标准分与科研标准分可以互补,比例为1:1,用于互补的标准分必须是超出年度定量考核标准分的部分。教学为主型岗位和教学科研型岗位年度教学、科研工作定量考核标准分见下表:

教师岗位年度教学、科研工作定量考核标准分表

(3) 教师岗位教学、科研工作量标准分的计算办法分别按附件五- 1:《广西大学教学工作量标准学时与百分制标准分计算办法》和附件五-2:《广西大学教研、科研工作量与百分制标准分计算办法》计算。

(4) 教师岗位教学、科研工作量标准分超出年度定量考核标准的部分为超工作量,超

工作量奖励细则另行规定,教学超工作量奖励办法将向承担全校公共基础课的教师倾斜,但已用于互补的教学、科研工作量部分不能再作为超工作量奖励。

2、采取年度考核和聘期期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的情况。聘期期满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

(1) 年度考核是每年对教师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从“德、能、勤、绩、

廉”五个方面综合考核确定等次。有关具体操作事项每年度另行通知。

(2) 聘期期满考核主要考核教师在一个聘期内(三年)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

的全面情况。

3、在管理岗位上聘用的“双肩挑”教师、学工专职辅导员的教师、非教学部门人

员聘用到教师岗位的教师,教学与科研工作量可以适当减少,但减少不能超过40%。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个人按照考核的内容,写出自我书面总结报告。

2、教学科研工作量考核打分:个人填报,单位审核,教务处、科研处分别对教学、科研工作量核定。

3、民主评议:以教研室或系为单位,进行个人总结、民主综合评议,并由教研室主任写出书面评议意见。

4、总结汇报:各单位考核小组在本单位考核结束后,写出考核鉴定,上报学校考核工作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办公会审定。

四、考核量化标准

教师岗位考核量化主要对教学、科研工作方面,考核标准分及计算办法见附件五一

1、附件五一2

五、考核等次及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分配和下一轮聘任的重要参考。

(一)年度考核、聘期期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合格:

1、当年受到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2 、当年旷工连续超过10 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15 天以上者。3、有一级教学事故,造成重

大影响者。

4、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者。

(二)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按有关规定晋升薪级工资和发放相应岗位业绩津贴(绩效工资);聘期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者,具有续聘资格。

(三)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警告,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扣发校内岗位业绩津贴(绩效工资)。

(四)聘期内如有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聘期考核为基本合格;聘期内如有一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聘期考核为基本合格;聘期内如有两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聘期考核为不合格。

(五)聘期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晋升薪级工资,扣发当年校内岗位业绩津贴(绩效工资),并视情予以待聘、低聘、解聘或调整工作。

(六)年度不参加考核者,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聘期期满不参加考核者,不得续聘及竞聘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职务,作待聘处理。

(七)考核结果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六、附则

本办法由人事处及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广西大学教研、科研工作量与百分制标准分计算办法

浙江大学实验技术岗位聘任实施办法

浙江大学实验技术岗位聘任实施办法 为构建一支素质高、技术精湛、结构合理,具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的实验技术队伍,使实验技术队伍与专任教师队伍协调发展,成为争创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支撑力量,以适应学校跨越式发展的需要,根据学校岗位聘任工作的总体安排,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优化结构,按需设岗。在优化现有实验技术队伍的基础上,各学院(系)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岗位,有效配置实验技术人员,统一调配岗位工作任务。 分级聘任,加强激励。对实验技术人员实行分级聘任,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严格按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竞争上岗;同时加强评估和激励,提高实验技术人员的待遇。 高端引领,提升层次。积极引进和培育高端人才,引领实验技术队伍;对新进实验技术人员,实行严格的岗位准入制度,全面提升实验技术人员的层次。 完善制度,稳定队伍。制定和完善实验技术人员评估、职称评聘、培养等相关政策,明确职业规划和发展方向,促进实验技术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二、岗位设置 (一)岗位设置原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验室设置、规模、任务、专业特点等实际情况,本着规模适度、规范合理、有效配置人力资源的原则,进行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 —1 —

实验技术岗位分公共实验技术岗位(岗位类别简称为“实验技术Ⅰ类岗”)和非公共实验技术岗位(岗位类别简称为“实验技术Ⅱ类岗”),实验技术Ⅰ类岗支撑实验教学和科研实验公共服务平台,实验技术Ⅱ类岗主要为某一课题组或研究所提供科研实验支撑服务。实验技术Ⅰ类岗不再区分实验教学岗和大型仪器设备岗。 实验技术Ⅰ类岗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和聘岗要求,实行分级分层聘任,按一定比例分设“求是特聘实验岗”(简称“特聘岗”)、关键岗、骨干岗和普通岗四级。 特聘岗:主要设置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科研基地、校级科研实验公共支撑服务平台。 关键岗:考虑实验教学、大型仪器等复杂程度和重要性因素,主要设置在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基地、校级科研实验公共支撑服务平台。 骨干岗、普通岗:根据工作的难易程度和重要性分别设置在各级实验教学中心、科研基地、科研实验公共支撑服务平台。 (二)岗位核定程序 学校根据各学院(系)实际承担的实验教学、科研实验公共服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工作量,综合考虑核定各学院(系)实验技术Ⅰ类岗岗位数。 各学院(系)在学校核定的实验技术Ⅰ类岗岗位数内,根据岗位设置原则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各级岗位的申报,人事处会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本科生院等职能部门进行核对初审,报学校实验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审定。审定后的关键岗、骨干岗和普通岗的岗位数统一核到各学部,由学部协调各学院(系)的各级岗位数。 —2 —

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唐庄小学 关于全面实行教师岗位聘任制 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打破干好、干坏、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局面,引导教师爱岗敬业、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也为了营造学校优良的教育教学氛围,早日达成学校的总体办学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实行教师岗位聘任制,特制定本方案。二、聘任原则 1、自愿申报原则。教师按照学校公布的岗位自愿主动申报。 2、竞聘上岗原则:按照岗位职数竞聘上岗。要求担任教学岗位 的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的师德考核、常规考核、业务考核。考核考试不 合格者不得承担教学岗位。 3、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任相统一的原则。在竞聘时,职务高 者优先。 三、实施对象 聘用制实施对象为目前学校全体在编在岗的教师。 四、岗位设置 依据区教育局核定的教师数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需要设置岗位。 (另行公布) 五、实施步骤 1、学校成立教职工岗位聘任领导工作组,负责聘任的具体工作。 组长:韩小周 副组长:黄永良 成员:黄飞高秀美孙伟伟 2、公布学校需要设置的教学岗位、管理岗位及工勤岗位,并确 定其岗位名称、工作职责、管理制度。 3、教师根据学校公布的岗位,填报《岗位聘任申请书》。每个教

师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自己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进行申报第一志 愿岗位与第二志愿岗位。 4、校长办公会议根据初选人员确定最终岗位人员。 5、校长与确定岗位人员签订《岗位聘任书》。 六、说明: 1、本方案如有与上级文件精神相之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2、本方案自教师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唐庄小学 2015年9月1日

唐庄小学 教师聘任制 实 施 方 案 2016.9

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附件2: 云南财经大学 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云南财经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意见》(云人社函[2009]392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云厅字〔2007〕13号)和《云南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云人〔2008〕34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岗位设置原则 第一条教师岗位指从事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且有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第二条教学科研与学科专业相结合的原则。教师岗位的设置根据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保障其正常运行和发 展。 第三条重点支持和统筹兼顾的原则。通过科学设岗,积极支持重点学科建设,努力促进特色学科建设型切实保证优势学科持续 发展。既要兼顾重点学科和一般学科的建设需要,又要兼顾 基础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建设需要。既要兼顾教育教学和科学 研究的需要,又要兼顾基础公共教学和专业教学的需要。 第四条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原则。设岗方案确定后,各单位的岗位数在一段时间内保持不变,不随人员的流动而变化。确因学

科发展或任务变化需要增减岗位时,可适当调整。 第五条合理用人与结构优化的原则。通过岗位聘用,充分发挥岗位设置的调节和导向功能,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教师优胜 劣汰、合理流动的竞争机制和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促进教 师队伍建设,促进学科结构和教师队伍结构的整体优化 第二章岗位分级分类与比例结构 第六条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承担的主要职责,在副教授及其以下教师岗位中设置教学为主型岗位、教学科 研型岗位和科研为主型岗位,并可依据基本岗位职责,制定 不同的岗位职责。 第七条我校教师岗位分为高级教师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初级教师岗位三个层级共十一级岗位,即二级至十二级,最高等级为 正教授二级。在上级核定的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额 内,学校适当提高高级教师岗位的结构比例。 第八条高等学校教师一级岗位属国家专设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教师二级岗位属云南省专设岗位,由省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管理和使用,其岗位的设置和人员 的确定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校属各院(部)的各级教师岗位设置与比例结构原则上按照学校编制与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聘用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条正高级教师岗位的聘用,由院(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受理申请,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向学校专业技术 岗位聘用委员会推荐;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按照

教师岗位聘任制度

林扒镇一初中学校教师聘任制度 一、教师聘任的基本原则 1. 为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我校任课教师要采取自我申报、教研组推荐,并经学校审核后聘任。 2.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若遇特殊学科可由学校教导处单独聘任。 3. 学校聘任教师原则上以本校教师为主,同时根据课程需要聘任具有教师资格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本校以外的教师聘任。 二、聘任任课教师的基本条件 1. 任课教师应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基本素质和师德。 2. 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3. 对具有丰富从教经验和具备骨干教师资格的教师学校予以优先聘任。 4. 身体健康并能够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5. 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保证按照教学大纲、新课程的要求按时、按质量完成正常的授课任务和教学实践。 6. 具有相应的普通话证书及计算机应用等级证书。 三、聘任教师的基本程序 1. 学校任课教师在接受聘任前,须填写学校教师受聘申请表(姓名、年龄、政治面貌、毕业于何年何校、现职称、职务、从事教学工作经历、奖励等,交付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本和复印件)。 2. 申请表交教导处备案并征求教研组学年组的意见。单独聘任的教师由学校进行必要的面试和考核。

3. 决定聘用的教师应接受学校授课任务,学校单独聘任的教师则应与学校签立聘任协议。 四、聘任教师的待遇与奖惩 1. 受聘教师,学校按照实际课时发放工资及享受学校一切待遇。 2. 学校单独聘任教师,根据其职称、任教资力核定课时费标准在聘任协议中予以规定和说明。 3. 学校教导处负责日常课时的统计和监督检查,每学期统计报表经任课教师确认并由校长审核。 4. 学校对有下列行为者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直至解除聘任;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者要用其课时费赔偿损失。 (1)不能按所规定授课任务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2)每学期无故缺课三次以上或经常迟到或早退者。 (3)经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并经学校考核后认定为不合格者。

浙江大学校聘岗位聘任表

浙江大学教师岗位聘任 申请表 姓名:陈叶烽 学院(系、平台等):经济学院 现专业技术职务:讲师 现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九级 教师岗位类别:教学科研并重岗 申报级别:B8 所属学部:社科学部 2013年11月5日

附件一: 浙江大学2013年申报教师岗位人员主要业绩 (考核期限:教学2011.09-2013.09,科研2010.01-2012.12) 学院(系、平台等)经济学院姓名:陈叶烽性别:男出生年月:1981.10.28 所在二级学科:西方经济学最后学历及毕业时间:博士,2010.6.30 党政职务: 现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讲师,2012.6.30 现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任职时间:9级,2012.6.30 现教师岗位类别:教学科研并重岗申报岗位聘任级别:B8 主要学术兼职:《Journal of Artificial Societies and Social Simulation》,《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世界经济》等期刊匿名审稿人 (一)教学工作: 1、共开设课程 3 门,课程教学时数共计112 学时,年均112 学时。其中本科生课程1门,课程教学时数32 学时。具体开课情况如下(列出主讲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如本科生通识课 2、指导大学生体育文化活动学时(列出教学年度、主要内容、授课/指导对象、人数(次)、学时数): 3、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人(列出本科生专业、年级、姓名): 5):

(二)科研项目及教改项目情况: 1、主持或主参(前三位)科研项目 4 项,其中国家级项目 1 项,省部级项目 1 项,总经费 38 万,到校总经费 24.5 万。其项目名称、项目来源、项目编号、起止时间、经费总额、本人排名/总人数如下: 2、主持或主参(前三位)教改项目 项,其中国家级教改项目 项,省部级教改项目 项,校级教改项目 项。其教改项目名称、项目级别、起止时间、经费总额、本人排名/总人数如下: (三)论文著作 1、发表论文共 7 篇。其中: ⑴被SCI 收录论文 篇(列出论文题目、所载刊物、影响因子、他引次数、发表年月、本人排名/总人数): ⑵被SSCI 、AHCI 收录论文 1 篇(列出论文题目、所载刊物、影响因子、他引次数、发表年月、本人排名/总人数): ⑶被EI 收录论文 篇(列出论文题目、所载刊物、发表年月、本人排名/总人数): ⑷人文社科国内权威期刊论文 3 篇(列出论文题目、所载刊物、发表年月、本人排名/总人数):

教师岗位聘用办法试行

教师岗位聘用办法(试行) 珠院发[2010]30号 为适应学校发展建设需要,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和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和有利于全体教师发挥才干的用人环境,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的全面发展,进一步规范教师岗位聘用工作,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教师岗位聘用的范围 学校聘用的试用期满(见习期满)的专任教师(含实验教学教师、辅导员),不包含外聘(外聘全职及兼职)教师。 二、指导思想、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转换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全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创新力强、适应我校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 (二)目标。通过实行教师岗位聘用制改革,科学设置岗位,强化岗位管理,完善竞争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学校自主用人、教师自主择岗的用人制度,努力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教师岗位聘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基本原则。坚持以岗位聘用为核心,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总原则,加强教师岗位聘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三、教师岗位设置 (一)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的需要,教师岗位(含实验教学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设置数为学校总岗位数的78%。各级教师岗位(岗位等级)的设置为:教授(一级、二级、三级、四级A、四级B、四级C)、副教授(五级、六级、七级)、讲师(八级、九级、十级)、助教(十一级、十二级)、见习(十三级)。 (二)我校教师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比例的中长期总体控制目标为12:23:50:15,其中专任教师岗位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比例的中长期总体控制目标为6:20:54:20。正高级岗位中,一级、二级、三级的结构比例根据学校的发展和实际情况确定,正高级四级A、四级B、四级C岗位等级比例的控制目标为2:4:4;副高级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岗位等级比例的控制目标为2:5:3;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等级比例的控制目标为3:5:2;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等级比例的控制目标为6:4。 (三)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时,考虑到队伍发展建设现状和留有发展空间,学校预留一定比例的教师岗位用于学校发展建设需要和引进高层次人才。 (四)根据发展规划目标学校将按年度调整教师岗位设置,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任务和教师队伍实际情况核定教师岗位结构比例。 四、教师岗位的申报条件 (一)所有应聘人员应具备《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专职人员聘用条件》所规定的条件,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教辅人员因政策性原因无法取得的除外)。应聘辅导员岗位者还应符合《辅导员岗位和岗位等级调整及聘用补充申报条件》。 (二)所有应聘人员申报更高的教师岗位或岗位等级若申报没有成功,需隔年才能申报。

民办学校教师聘任管理规章制度

民办学校教师聘任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学校聘任行为,保障民办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育质量,维护聘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民办教育健康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xxx区行政辖区内开办的民办中小学校及其教师在建立聘用合同关系和履行过程中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民办学校的教师聘用管理由区教育局负责,区社会办学管理办公室履行具体管理职责,各镇(街道)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协助区社会办学管理办公室履行管理职责。 第四条区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要遵循程序规范、权责利对等、维护聘任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五条民办学校的教师一律实行聘任制,采用合同的形式进行。教师聘用遵循择优聘用、竞争上岗的原则。 第二章聘任条件和程序 第六条教师受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或管理经验; (三)高中教师必须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 (四)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六)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七)无邪教问题。 第七条聘任程序: (一)各街道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制指导辖区内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教师聘用工作; (二)受聘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须同时提交xx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 4.计划生育证明; 5.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610部门认可的无涉邪教活动的证明材料; 6.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原则 第一条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学科建设相结合,保证重点学科建设,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满足基础学科,急需发展的新兴学科的需求.在聘任时充分考虑学术成就,学术影响,学术资历等因素,充分体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就. 第二条教授一级岗位由国家统一聘任.教授二级岗位由学校根据国家的比例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统一设置,各单位推荐人选,学校统一聘任;各院(系)教授三级及以下岗位数由学校统一制定基本比例,并根据各院(系)的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等情况进行调整,各单位按下达的岗位数推荐人选,学校审定. 第二章聘任条件 第三条对于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人员,聘任各级岗位的具体条件如下. (一) 教授二级岗位聘任条件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由学校审核认定: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定的博导; 2)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3)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4)任教授满16年,为学校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如学科创始人为国家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等做出重大贡献); 5)任职年限为10年—15年,且至少满足1项认定条件;

6)任职年限8年—9年,且至少满足2项认定条件.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由学校评审确定: 1)任职年限为10年—15年,且至少满足1项评审条件; 2)任职年限8年—9年,且至少满足1项认定条件和1项评审. 3,认定条件 ● 获国家科研奖,教学奖1等奖(前3名),或2等奖(前2名); ● 国家(国防)重点实验室主任;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 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 全国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 ● 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教学团队负责人;国防科工委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 ●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 在《Science》,《Nature》等杂志上发表论文,前三名以内. 4,评审条件 ● 担任国际学术组织领导职务;国家级学术组织任领导职务(一级学会或二级学会任正,副理事长职务); ● 973首席专家;863领域专家,主题专家,重大专项专家;总装预研专家;国家奖,基金委评审专家; ● 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863,国家科技支撑等科研项目重点或重大项目;

教师聘任制

教师聘任制 在符合国家法律制度的情况下,聘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岗位设置,聘请有教师资质或教学经验的人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教师任用制度。教师法明确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由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的制度,只有签订了聘用合同,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才能够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相关教师的权利义务才变为现实的权利义务。推行教师聘任制对建立一支合格稳定的教师队伍,提高学校办学的自主性,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以及推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先行试点,分步实施 教师法同时还规定,教师聘任制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这里应该强调的是,学校和教师双方必须意思表示一致,才能形成聘任合同关系。聘任合同以教师和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教师按合同履行义务,学校按合同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进修等方面的条件,并支付工资。实行聘任制的学校要对受聘教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成绩进行考核,作为提职、调薪、奖惩和能否续聘的依据。 优点第一、教师聘任制的好处是可以提高教师的责任感,并淘汰不具备任教能力的庸才。第二、可以充分利用社会人力资源,减少人力资源的浪费。第三、打破传统教师任用制度,增进各地区教学经验的传播。第四、增加就业岗位。 缺点教师聘任制的缺点是,由于当前考核标准不健全,尤其在初中和高中,往往以升学率作为标准,加重了学生负担,对素质教育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形式1.招聘。即用人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择具有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2续聘。即聘任期满后,聘任单位与教师继续签订聘任合同;3解聘。即用人单位因某种原因不适宜继续聘任教师,双方解除合同关系;4辞聘。即受聘教师主动请求用人单位解除聘任的合同行为。5待聘。 步骤 教师聘任制是分为聘用、任用两个步骤。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简单地说就是学校用某人做教师。 聘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指用人单位 通过契约确定与人员关系的一种任用方式。一般的做法是由用人单位采取招聘或竞聘的方法,经过资格审查和全面考核后,由用人单位与确定的聘任人选签订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受聘人员职责、待遇、聘任期等。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确

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

南京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 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在我校逐步建立先进的教师人才资源管理体系,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发挥才干的制度环境,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集聚的用人环境。学校研究决定对全校教师进行岗位聘任,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试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 1、根据按需设岗、择优聘任、责酬一致的原则,强化岗位职责、岗位意识,建立岗位激励机制,实现岗位聘任能高能低、待遇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人才资源合理配置。 2、实行分级目标管理,降低管理中心,强化一线调控能力。按照学校制定的设岗原则,各学院(部)要合理利用、分配岗位,制定具体岗位职责和分级管理考核。增强学校的宏观调控能力,强化学院的办学活力。 3、倡导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奉献精神,崇尚热爱科学、积极探索的创新精神,鼓励艰苦奋斗、优化集成的团队合作精神。逐步达到科学、民主、自由、自律的人文环境。 二、主要内容 1、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设置方案 2、教师岗位聘任上岗条件

3、教师岗位职责及积分考核办法 4、教师岗位工作业绩考核计分办法 三、组织领导及实施 1、学校成立教师岗位考核与聘任委员会,负责指导全校教师岗位聘任及教授以上岗位的聘任工作。 2、学院(部)成立相应的教师岗位考核与聘任组,负责领导本部门教师的岗位聘任及教授以上岗位聘任考核推荐工作。 3、学校成立以人事、教务、科技、研究生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工作小组,负责全校教授以上岗位聘任及考核的日常事务工作。工作小组常设办公部门在人事处。 4、本学期开始启动教授上岗试聘任工作,院(部)同时启动各级教师岗位聘任工作。首期聘任为3年,第一年为试聘,每年进行年度考核,首期聘任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以确定下期聘任。 四、本方案校长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南京工业大学 二○○三年五月九日 1. 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设置方案 为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指导思想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任实施细则

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任 实施细则 为深化学校部人事制度改革,适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任工作新形势,建立稳定、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任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科学化、规化、制度化,根据《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任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原则 1、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核定的我校教师编制数、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数,每年开展一次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聘任工作。 2、坚持鼓励进取,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资历和现实工作表现两方面进行考评,平稳有序和谐地完成等级聘任工作。 二、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任及岗位等级设置情况 1、我校各岗位设置情况:经2010年编制审核确认,我校编制数:26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5人,管理岗位:1人。 2、我校各岗位等级设置情况:高级岗位各等级设置:七中级岗位1人,八级3人,九级4人,十级4人;初级岗位等级设置:十一级7人,十二级6人。 三、竞聘对象及条件 1、对象:我校专业技术人员。

2、各专业技术岗位及等级竞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职业、能力、身体条件。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自觉遵守学校各项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5)、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6)、教师各项专业技术等级岗位的基本任职年限:七至十二级岗位需分别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获国家级奖励的,可放宽2年;获得省部级奖励的,可以放宽1年。 四、一票否决条款 竞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聘任、资格评审,情节严重的可低聘岗位。 1、教师不遵守本方案约定的。 2、教师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教育教学工作损失的。 3、经举报核实有组织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或利用教育教学岗位之便强迫、动员、诱导学生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辅导的。 4、经核实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歧视、侮辱学生,给学校

南尚小学教师聘任管理规章制度

南尚小学教师聘任管理规章制度 一、指导思想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调整优化小学人员结构,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聘任原则 1、坚持注重实际,任人唯贤,秉公办事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调动教师积极性原则。 2、考核为主。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3、学校和教职工双向选择。要把尊重个人意愿和服从整体需要有机结合,既要考虑学校工作的整体需要,又要尊重教师人个意愿,正确处理好个人和集体的关系。 4、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学校要把设岗情况、教师职责、教学任务、任职条件、工作目标等公布于众。教职工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平等参与竞争,学校择优聘任。 5、年龄、学科结构合理。通过聘任,学校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要趋于合理,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聘任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

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自觉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坚持教育创新,能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 3、取得拟聘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工作。 四、聘任合同 1、受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后,不因领导的职务变动而终止。 2、聘任双方应全面履行聘任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报中心校批准,违反聘任合同的,承担违反聘任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 3、聘任合同内容一般包括:聘任岗位的任务指标和工作目标责任。 2010.9

管理科学与工程系教师岗位聘任办法

管理科学与工程系教师岗位聘任办法 根据《河南工程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系副教授以下专任教师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专任教师岗位是指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承担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并具有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包括系专职教师岗位、专职负责学生思想教育的辅导员岗位。 二、教师岗位设置及其聘用 教师岗位设置13个等级,其中正高级设4 个等级,副高级岗位设3 个等级,中级岗位设3个等级,初级设2个等级,员级岗位设1 个等级。 对距退休年龄(申请延退人员按申请延退时间计算)不足三年、且符合本单位规定相应等级岗位最低任职年限者,按与在职人员相同条件进行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高一级技术岗位。 上一个聘期内(本次聘任前三年)出现一次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或者二次三级及以上教学事故者,按相应职务层次的最低等级聘任;专任教师连续三年教学工作量达不到学院规定的工作量者,按相应职务的最低等级聘任。 专任教师中,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如高级讲师、高级经济师、工程师等,本次按相应职务的最低等级聘任,三年内须转评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三、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1.教师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为人师表,教书育人,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聘期内能够完成学校及系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及其他工作量的要求,上一聘期考核结果合格。 3.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应聘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4. 身体健康。 四、各级教师岗位任职条件 (一)副教授岗位条件 副教授岗位分为3 个等级,分别对应国家规定的五、六、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教师管理及聘任制度

云南医技职业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及聘任制度 1、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一、考勤 (一)考勤的内容包括对处室工作人员的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等情况的考核和记载;任课老师上课、辅导时间到位情况,集体备课、集体 活动参加与否的考核和记载。 (二)处室工作人员的考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实施。既坚持工作人员本人签到、退签(禁止代签)又坚持上班时间巡视、检查制度;任课老师的考勤由值 班领导负责实施。 (三)尽快建立电子监控系统,提高考勤工作效率。 二、请假 (一)教职工因事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三天以内,组长同意后报主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组长及主管领导 同意后,由校长审批。 (二)教职工因病请假,应持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审批办法与事假同。(三)婚假15天(包括星期天)。凡领到准生证的晚育教职工(23周岁以上),产假为半年。 (四)教职工直系亲属或依靠其赡养的非直系亲属逝世,准于5天假期处理丧事。 外地教职工,酌情另给往返时间。 (五)假期届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如需延长假期,应办理续假手续。 三、旷工及其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旷工; 1.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没有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者; 2.假期届满后未到岗位工作,又没有办理续假手续者; 3.请假事由与实际情况不符者; 4.虽然办理了请假、续假手续,但未得到领导批准擅离职守者; 5.占用工作时间外出代课或搞其他营利活动者; 6.虽在业余时间外出谋利而影响正常工作,师生反映强烈,不听劝阻者; 7.学校集会、集体活动、劳动拒不参加者。 (二)旷工处理 1.任课老师缺课一节,按旷工一天计算,除扣发当天课时津贴外,另罚一节课 的课时津贴,并给于批评教育。 2.处室工作人员,签到、签退每缺一次,或让别人代签,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 外,另罚一次同数额津贴,并给于批评教育。 3.集会一次不参加,扣发奖金5元。 4.月旷工累计一周者,停发本学期全部奖金及津贴,取消评选资格,并给于纪 律处分。 2、教职工聘任办法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原则 (一)根据各学科的设置及授课工作量聘任教师。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实施方案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建立“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师职务聘任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意见》(闽教人[2014]22号)和**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本校实际,按相关程序认真制定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全校受聘在高、中、初级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履职要求 中学教师应按所聘教师职务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一)基本要求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爱岗敬业,具有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信念,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锤炼专业能力,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有机结合,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4.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教学测试与评价。兼任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师,应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5.终身学习,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完成规定的专业培训任务。 (二)专业要求 1.正高级教师

(1)履行全员育人职责,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每学年学生评议满意率均达85%以上。 (2)参加教科研工作,指导、承担教研、教改任务,聘期内撰写并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主持完成1项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 (3)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每学年在县级及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每学年听课15节及以上并做出教学情况点评;接受其他教师听课。 (4)承担青年教师培养任务,聘期内指导2名及以上教师,所指导教师在师德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等方面取得进步。 (5)完成上级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2.高级教师 (1)履行全员育人职责,聘期内担任1年及以上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教学工作业绩优秀,每学年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 (3)参加教科研工作,指导、承担教研、教改任务,聘期内撰写1篇及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并收录在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参与完成1项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 (4)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每学年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每学年听本学科教师课10节及以上并做出教学情况点评;接受其他教师听课。 (5)承担青年教师培养任务,聘期内指导1名及以上教师,所指导教师在师德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6)完成上级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3.中级教师 (1)履行全员育人职责,聘期内担任1年及以上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

华东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

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 一、教师岗位设置原则 教师岗位指从事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且有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一)服务教学和保障科研的原则。教师岗位的设置根据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的需要,保障其正常运行和发展。 (二)重点扶持和统筹兼顾的原则。通过科学设岗,积极扶持重点学科建设,努力促进特色学科建设,切实保证优势学科持续发展。既要兼顾重点学科和一般学科的建设需要,又要兼顾基础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建设需要。既要兼顾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又要兼顾基础公共教学和专业教学的需要。 (三)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原则。设岗方案确定后,各单位的岗位数在一段时间内保持不变,不随人员的流动而变化。确因学科发展或任务变化需要增减岗位时,可适当调整。 (四)合理用人与结构优化的原则。通过岗位聘用,充分发挥岗位设置的调节和导向功能,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教师优胜劣汰、合理流动的竞争机制和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学科结构和教师队伍结构的整体优化。 二、教师岗位分级分类与比例结构

(一)学校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承担的主要职责,在教师岗位中设置教学为主型岗位、教学科研型岗位和科研为主型岗位。 (二)教师岗位分为高级教师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初级教师岗位三个层级、共十二级岗位。在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总框架下,学校适 当提高教师高级岗位的结构比例。 (三)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属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院(系)的各级教师岗位设置与比例结构原则上按照学校编制与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教师岗位聘用的组织与实施 (一)正咼级教师岗位的聘用,由实体院(系)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受理申请,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向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推荐;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按照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组织审议,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二)畐嘀级及以下教师岗位的聘用,由实体院(系)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各院(系)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制定院(系)教师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经学校批准后,根据学校下达的岗位比例(或职数定额),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审核,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教师上岗聘任制度

教师上岗聘任制度 为了积极推进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保障学校和教师的双方权益,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并根据县教育局对教师队伍实行改革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聘任原则 因事设岗,依岗定员;平等自愿,双向选择;任人唯贤,择优聘任;统筹兼顾,合理流动。 二聘任程序 1.校委会聘任年级主任;年级主任签订责任书。 2.年级主任聘任班主任;班主任签订责任书。 3.班主任填写选择学科教师的意向表。 4.学校公布各班班主任名单及岗位设置情况。 5.学科教师填写选择班级意向表。 6.校委会根据学校师资情况和各班双向选择意向表统筹安排。 7.公布聘任结果。 三细则 1.聘任形式:聘任、待聘、分流、解聘。 2.聘任期限:一学年。 3.岗位设置: (1)班级设置 (2)教学岗位 语、数、外、理、化各科教师原则上每人带两班课程;高二、高三政、史、地、生各科教师原则上每人带两班课程;高一政、史、地、生各科教师原则上每人带三班课程;体育教师

原则上每人带8班左右课程,音、美、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教师每人可包年级课程。校委会及年级主任将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3)其他岗位 4.关于年级聘任的规定 (1)教职工双向选择分两个阶段先后进行。第一阶段为高三选择阶段,高三年级双向选择对象原则上应为上一届和本届教师。第二阶段为高一、高二同时选择阶段,高二年级双向选择对象原则上应为本届教师、原高二待聘教师和上一届高三待聘教师。高一年级双向选择对象来源为:a原高三年级待聘教师b原高一、二年级待聘教师c当年新招聘教师或新调入教师(高一年级确保聘任新教师一年) (2)语、数、外、理、化、高三生物等各科教师原则上不跨年级任课。 5.关于落聘、解聘的规定 (1)落聘。经三个年级双向选择未被聘上的教师属待聘教师,由校委会根据学校其他岗位情况,征求本人意见,调剂安排处理。因岗位不够无法安排工作者或拒不接受安排者,视为落聘(男教师50周岁,女教师48周岁待聘者,由校委会统一安排工作,若不服从安排,则视为落聘)。落聘者若为有财编教师则作为分流对象,并报告局人事股;若为无财编教师,则予以解聘。 (2)解聘。学校按有关规定和方案,对受聘年级主任、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发现不合格,将解除其受聘职位,即为解聘。校委会可以对下列情况之一予以解聘:1年级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事故(安全、斗殴、寝教室财产损毁严重,乱收费,乱订资料)频发或者在黄冈统考中,连续两次半数以上科目在全县位居末位的,或一学年学生流失率超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 [模版仅供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 一、学历(指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 1. 专科二年制毕业得2分,三年制毕业得3分,本科毕业得4分,硕士毕业得6分。 2. 专科毕业正在函授或自考本科并取得本专业4门以上主要课程结业证书的加1分 3. 其他学历得分 二、工作年限 1. 按正式参加工作的实际年限,每年得2分 2. 按任现职务的实际聘任年限,每年得分。(未达到规定学历,扣分) (1、2项相加,最高限制60分。) 三、论文(指任现职以来,下同) 在各级各类刊物或会议上发表或交流汇编的论文(其中县级以上的以教育局年终编印的光荣册上有登记的为准),每篇校级得分,县级得1分,市级得2分,省级以上得3分,发表在CN 刊物上得4分。(同篇文章不重复计算。上述得分可累计加分,

但不超过8分。) 四、评优评先获奖 获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含县、市、省教育主管部门表彰),校级得1分,县级得2分,市级得3分,省级以上得4分(只限选最高级别表彰一次,不重复计)2、参加县级以上教师业务竞赛,如教学基本功竞赛、中青年优质课等,获县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3、2、1分;获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4、3、2分;获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5、4、3分。不分奖次的,按三等奖得分。(不同年度获奖的,可重复计)(上述1、2项表彰奖励分可累加计分,但最高限制7分) 五、指导学生(指在本校工作任职期间) 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各种比赛获奖(以教育局年终编印的光荣册上有登记的为准)的指导教师,分一、二、三等奖得分:每人次县级分别得3、2、1分;市级分别得4、3、2分;省级分别得5、4、3分,全国级分别得6、5、4分,不分奖次的,如优秀奖等,按同级三等奖得分。(计算方法:等级总得分÷指导教师数,本项最高限制7分。) 六、班主任工作 1. 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年得分,团委书记、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女工主任、教研组长、生管教师认同班主任工作,每年加

上海交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世界一流师资队伍,培养和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推动国际前沿的原创性科学研究,建设能对接国家战略需求的科研大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总量控制、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岗位管理”的原则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吸引和遴选海内外优秀人才不断加入师资队伍,增强师资队伍的整体实力。 第三条教师职务聘任坚持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原则。依照学科(专业)划分,分别按理工科、人文社科两类制定实施细则。依照岗位类型划分,分别设置教案为主型岗位、教案科研并重型岗位和科研为主型岗位。 第四条教案为主型主要是在长期承担全校性公共课及量大 面广的专业基础课教案岗位中设置;教案科研并重型要求同时承担高质量课程教案和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主要在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学术骨干岗位中设置;科研为主型主要在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含基础科学研究、应用科学研究)的岗位中设置,并根据岗位的特性和实际需求,在应用科学研究中增设国防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及推广、科研大团队和工程技术四类系列。根据不同岗位类型分别制定不同的岗位资格条件。 第五条教案为主型岗位和教案科研并重型岗位职务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四个等级;科研为主型岗位职务分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和研究实习员四个等级。 第六条教师职务申请者,其学术水平“应达到所在学科相应职务中上水平”。 第七条聘任教师岗位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服从聘用单位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所规定的要求。 3、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条件和身心健康要求。 4、新教师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上岗培训内容,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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